时间:2023-10-02 09:08:34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孤残儿童护理员培训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关键词:儿童;福利机构;管理体制
中国是世界上儿童数量最多的国家同时也是儿童问题最突出和需要发展儿童福利服务的发展中国家。现代家庭结构和社会功能的变化也衍生出许多家庭问题,完善我国儿童福利机构的管理体制,对于加强机构管理,保障自身权益有重要作用。
1.1 建立长效的儿童福利机构发展政府投入扶持机制
增加政府主渠道投入,建立长效扶持制度。推进儿童福利事业社会化并不意味着政府责任弱化,而是,要增加政府主渠道投入,建立长效的儿童福利机构发展政府投入扶持制度,包括人力、物力、财力等。强化福利机构三项制度改革,提高效能。在政府加大投入的同时,也要不断强化福利机构改革,转变内部运行机制,改变机构内部成本高。效率低、平均分配、缺乏活力的局面。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改革现有的认识制度、工资分配制度。一是全面推进全员聘用制度,重点抓科学设岗,双向选择、竞争上岗、合同管理、严格考核等关键环节,实施规范化的全员聘用制度。二是认识制度改革与工资制度挂钩,让工资制度发挥调节的杠杆作用。三是严格区分岗位,以岗位取酬,实行一岗一薪,岗薪对应,岗变薪变。在不突破工资总额的前提下调整内部的工资分配形式。将单位干部、职工由国家调整的工资,一律进人档案工资,打破界线,实行同岗同酬。在资金分配上体现奖勤罚懒的原则,做到奖罚分明。四是实行竞争上岗、持证上岗。对没有取得专业资格证的一律不予聘用,实行待岗制,工资待遇只能享受国家调整部分,待岗期间必须尽快完成专业培训任务,取得资格证后,竞争上岗。五是执行严格的月度、年度考核机制,对没有完成年度、月度计划的分别给予经济处罚和取消评先、进修、学习资格。六是分流待岗。经内部职代会讨论通过,制定分流待岗优惠政策,对竞争下岗和暂时不愿在院工作的人员作出一个妥善安排。
1.2 利用外部环境中各种有效资源
要广泛争取社会资源,同时严格捐赠款的管理和使用。一方面,要继续加强宣传,扩大影响,争取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动员和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和慈善资源投人到儿童福利事业。另一方面,作为儿童福利机构也要加强对自身的要求和各种捐赠款物的管理和使用,严格内部管理和规范,把造福孤儿、弃婴的爱心事业,做实做细,做成真正的透明工程、阳光事业,经得起社会各界的监督和历史的检验。还需要强调的是,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社会关注度高、监督检查力度大,获得资助和支持的项目单位也要严格管理和使用。民政部也要采取实地抽查、专家考核、各地互查等方式,检查福利金支持设备配置的工作,儿童福利机构要及时汇报福利金的使用和设备配置工作落实情况。
1.3 发挥儿童福利机构的各项功能
首先,要在完善福利机构基本养育功能的前提和基础上,全面加强儿童福利机构医疗救治、康复训练、特珠教育、技能培训等功能。要设计符合儿童特点和身心需要的图书室、学习室、电脑室、多媒体教室等,充分满足在院儿童学习成长的需要。要针对在院儿童实际状况,着力打造儿童福利机构的康复训练室、特殊教育室、语训室、感统教育室等康复训练和特殊教育必须的功能设施,创造条件,争取资源,最大限度加强儿童福利机构的功能建设,满足在院儿童养、治、教、康的各项福利服务需求。同时,随着儿童福利对象的不断拓展,儿童福利机构必然不断向社会散居孤儿、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单亲家庭儿童、残疾儿童、长期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等其他困境儿童拓展服务,向社区有需求的家庭辐射服务。儿童福利院要在为孤儿、弃婴提供替代性养护的基础上,辐射社区,为社区有需求的儿童提供专业服务,这是未来儿童福利机构功能发展的重要方向,也是促进社会建设对儿童福利机构提出的新的更高的要求。
其次,要适应儿童福利保障对象不断拓展的新形势,逐步发挥儿童福利机构指导、培训和监督作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用一个章节定位了儿童福利机构的作用,指明了儿童福利机构发展的方向。随着国办意见的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全面建立,全国孤儿基本生活费得到及时、足额发放。同时,民政部正积极与财政部门协调,逐步将制度性保障向事实无人抚养困难儿童群体拓展。在儿童福利保障对象范围不断拓展的新形势下,儿童福利机构要承担更多的职能。要依托福利机构设立儿童福利指导中心。有条件的地区,应独立设立儿童福利指导中心,负责对孤儿进行规范管理、监督评估,对监护人实施指导培训;负责为孤儿提供权益保障,协助所属民政部门与财政、卫生、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协调,落实孤儿医疗康复、教育、住房及成年后就业等相关的优惠政策,为孤儿成长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支持。儿童福利机构将逐步发挥指导、培训和监督的职能作用。
1.4 建设专业人员组成的服务队伍
没有血缘却有母爱,不是骨肉却有亲情。福利院的爱心妈妈们,用博大的爱,温暖着孤残儿童的心;用真诚的爱,开拓着一条条创新之路。
福利院的孩子都存在生理缺陷,必须昼夜观察守护。有的不会自己吃奶,保教员妈妈必须用滴管一滴一滴地喂。有的大小便失禁,保教员妈妈每天得抱起几十斤重的孩子,帮他们洗澡换衣。保教员妈妈沐浴时的轻抚、喂饭时的呵护、游戏时的拥抱,让孩子真切感受到母亲的存在与温暖。
针对智力不同的孩子,特教老师会进行启蒙教育。康复医师会引导脑瘫儿童进行康复训练。教授的每句话、每个动作都要重复几十遍甚至上百遍,说得唇干舌燥、做得腰酸背疼,但“妈妈”们不厌其烦。因为她们坚信,只有对细节一丝不苟,在重复中精益求精,才真正是孩子们的贴心人、知心人、暖心人。
儿童福利院的护理难度大,并且传染病多。一次,院里收了一名脊柱膨出、皮肤溃烂、发着高烧、烦躁哭闹的孩子。他一入院,保教员妈妈立即抱着去洗澡。孩子身上的污物沾了她一身,但保教员毫不嫌弃。她用柔软的手轻轻将温热的水浇在孩子身上,无声的抚慰中,哭闹的孩子慢慢安静下来,紧紧抓住保教员的手不放。此后,保教员24小时守着孩子,及时清理口腔异物,处理溃烂的创面,擦洗大小便,积极配合医生治疗。一个星期后,这个孩子终于转危为安。
还有一次深夜,儿童福利院来了一个全身青紫、呼吸微弱、奄奄一息的重症病危早产儿。院里的医护人员立即送孩子去急救。经检查,孩子心脏存在五个问题,盐城的医院无法救治。大家立即将孩子送至南京儿童医院,可经专家会诊,仍无法解决问题。福利院不肯放弃,一边联系上海儿童医疗中心,寻找全国顶级新生儿心外科专家,筹划手术治疗事项;一边联系急救车,一个人抱着孩子,一个人抱着心脏监测仪,还有一个人抱着氧气袋,火速赶往上海救治。历经两年、三次大型手术,这个小小生命保住了。
每次术后,福利院都会安排专业的育婴师护理患儿,营养师制订营养配餐,康复师进行专业康复,对患儿百般呵护,精心调理。就是这样一次次的坚守,赢来了一次次生命的怒放。近几年,福利院先后手术救治各类重症患儿131人,为国内外家庭送去重展可爱笑容的天使126人。
为适应儿童福利院专业化、现代化、规范化需要,福利院的“妈妈”们树立了终身学习的理念。利用工余时间,她们接受了育婴师、营养师、医师、护师、教师、心理咨询师、社工师等各类专业培训,每个人都持有两个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全院定期开展技能竞赛、岗位比武,多次获得民政部、省民政厅组织的孤残儿童职业技能竞赛二、三等奖。
盐城市是江苏省人口大市,除了居住在福利院的孤残儿童,全市还有散居孤儿近2000人,困境儿童约1.6万余人,仅凭儿童福利院的资源,远远不能满足社会的需求。如何由院内向院外拓展,打造服务品牌呢?从2012年起,福利院联合盐城市妇联、民政局、红十字会、慈善总会、媒体等多个部门,启动了“心之家”大型公益慈善活动,公开招募“爱心妈妈”“爱心爸爸”志愿者,与孤困儿童组成类似家庭的爱心集体,开展心理咨询、学业辅导、医疗康复、爱心陪护、节日同欢、艺术培训等集体活动32期。参加活动的志愿者达5000人次,受助儿童达500人次。2013年,“心之家”行动被省政府表彰为“最具影响力”慈善项目。
2014年,盐城被国家民政部列为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试点城市。儿童福利院的担子就更重了。在炎热暑假里,他们组织大学生志愿者一起顶着烈日,冒着暴雨,深入4个县区38个街道(镇)100余个居(村)委会,开展孤困儿童入户走访调查,了解到1400多名孤困儿童的生理心理、社会需求、人际交往、社会支持状况,并为之提供服务。
福利院还在多个街道(乡镇)建立起儿童福利服务站,精心编织市、县、乡镇、社区“四位一体”的儿童福利服务网络。当福利院工作人员和志愿者一起,在冬日的寒风中把一件件毛衣、一双双棉鞋、一个个书包送到困境孩子们的手里;当他们在节假日和孩子们一起在游乐园里做游戏、在艺术中心观看木偶剧,看到孩子们开心的笑容时,也感到无比幸福。
全国助残日活动方案(1)
一、活动简介
今年5月15日是全国助残日。尊老爱幼、扶弱助残是我们中华民族由来已久的人伦道德,蕴涵着我们民族的高尚情操和传统美德,是我们先辈传承下来的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为抓住契机,进一步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加快残疾人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我们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二、活动目的
沐浴着温暖的阳光,呼吸着清新的空气,我们正在尽情享受快乐人生。在同一片蓝天下,在我们的身边,有一些孩子因为种种缘故而不能坐在教室里学习,还有一些身有残疾的人,生活非常不方便。他们渴望一双关注的眼睛,一双指路的手,一颗慈爱的心! 为了让我们的孩子们拥有一颗爱心,一颗感恩的心,让他们拥有一份美好的回忆,我们特开展本次爱心助残活动,用爱心构建他们的希望,一起为他们撑起未来的天空。为我们的孩子们从小树立关注弱势群体,奉献社会、展现爱心提供一个平台。
三、活动时间
2016年5月15日
四、活动地点:
平湖市第一幼儿园、嘉兴市社会福利中心。
五、活动人员
平湖市第一幼儿园各班幼儿、大二班部分幼儿家长、儿童福利院的孩子。
六、活动开展
1.布置全校关于全国助残日活动工作,广泛动员全校参与扶残助残活动。
2.各年级组广泛开展助残日宣传活动。观看有关残疾人的录像,引导幼儿懂得残疾人的痛苦,产生同情心,并感受残疾人身残志不残的精神面貌。向幼儿介绍一些残疾人在生活中的不便,以及一些残疾人的先进事迹。
3.各班开展主题教育活动。让幼儿感受到:在自己享受着幸福生活的同时,还有人正遭遇着不幸、正需要帮助!
4.爱心实践活动。大二班部分家庭大手牵小手走进嘉兴市社会福利中心开展爱心助残活动,与福利中心的孤残儿童展开联欢游戏活动、慰问(赠送物品,并和孤残儿童做交流)、参观孤残儿童宿舍活动。
全国助残日活动方案(2)
2016 年5月15日是第二十六次全国助残日。近日,省政府残工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等11个部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广泛组织开展助残日活动。根据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残工委决定,从5月起至8月底,围绕今年全国助残日主题,在全市组织开展以关爱孤残儿童为主要内容的扶残助残系列活动。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一、活动主题
关爱孤残儿童,让爱洒满人间
二、活动背景
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关于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决胜全面小康的新形势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对残疾人工作提出新要求,做出新部署,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组织实施了一批造福残疾人的特惠民生项目,加大资金投入,在精准扶贫、兜底保障方面向残疾人倾斜,残疾人教育、就业、康复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生存发展状况进一步改善,事业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但是,从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实名制调查结果看,我市20.1万残疾人总体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仍然比较大,在农村还有4万多贫困残疾人,68.9%的残疾人有康复需求,受过一般劳动技能培训的残疾人仅占40%,残疾人文体活动参与率不足7%,40%残疾人有居家无障碍改造需求;残疾人托底保障和公共服务制度建设亟待完善,康复、教育、托养、就业等服务设施还需加快建设; 全市有2300多名孤残儿童,这些儿童在生理、心理和社会适应能力发展等方面存在较大障碍,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们在就学和融入社会生活等方面将面临更大困难,需要全社会的格外关心、格外关注。因此,采取有力措施托底补短,超常规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确保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征程中不让残疾人掉队,是各级党委、政府及各部门的义不容辞的职责,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三、活动措施
(一)各级政府和残工委成员单位要贯彻落实好《社会救助暂行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和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在具体实施时,充分考虑孤残儿童在医疗、康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为孤残儿童解难题、求实效。
(二)明确各部门职责。
1、教育部门要落实孤残儿童教育保障政策,切实保障孤残儿童受教育的权利。依托现有教育教学资源,为孤残儿童随班就读或接受特殊教育积极创造条件;为符合条件的孤残儿童就学优先提供资助。
2、民政部门要要积极研究改善孤残儿童生活水平的政策措施,加大明天计划的执行和推进力度。以孤残儿童为重点人群,开展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认真贯彻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孤残儿童做到应保尽保。扶持符合规定的民办机构,为孤残儿童提供服务,开展社区家庭康复,为社会组织在孤残儿童康复教育领域发挥作用提供政策支持。
3、卫生计生部门要对儿童福利机构设置的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给予支持和指导;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对儿童福利机构防疫工作的指导,及时调查处理机构内发生的传染病疫情;鼓励、支持医疗机构采取多种形式减免孤残儿童医疗费用。
4、工会、共青团、妇联以及和武警部队要采用送温暖、志愿者助残、巾帼建功以及军民共建、警民共建等多种形式,开展志愿助残活动。
5、残联要会同民政、卫生计生等部门完善儿童福利机构的康复设施,增强为孤残儿童提供各类康复服务的能力。着力做好0-6岁孤残儿童抢救性康复,通过早期干预,促进孤残儿童改善身体机能。
(三) 各县区残工委要召开专题会议,专项研究部署助残日活动,并围绕本次助残日主题,结合本地实际,专题研究部署孤残儿童帮扶工作,明确各有关部门在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保护孤残儿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职责。要邀请党、政、军负责同志在全国助残日期间,走访慰问福利院、康复机构、特教学校、托养机构、扶贫基地、福利企业,勉励孤残儿童自强、自立,并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四、宣传要求
(一)各县区要将第二十六次全国助残日的宣传报道工作纳入年度宣传工作的总体计划中,统一部署,统一安排。
(二)各新闻单位要结合本次助残日主题,大力宣传各级党委、政府为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采取的有力措施和优惠政策,深入报道社会各界扶残助残的感人事迹,积极报道助残日期间组织的各种活动,形成宣传声势和规模,充分营造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氛围。
【关键词】 福利;技术培训
中图分类号:D6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78(2012)04-013-01
一、抓队伍建设,创建学习型中心
1. 营造学习氛围。基于用学习提高人员素质、加强队伍建设的认识,我中心定时开展自我学习和交叉学习。“自我学习”是指干部职工自己学习相关政治理论、业务知识、专业技能等方面内容,提高自身素质。为此,中心专门将相关工作制度、操作规程印制成袖珍式的《员工手册》,供大家随时学习。“交叉学习”是指在每月第一周的周四集中全体人员,进行班组或个人之间的汇报交流,相互启发, 取长补短。
2. 加强技能培训。以往护理员外出培训学习都是派业务骨干参加,回来后再由业务骨干转授技术和心得。由于受表达能力等因素的限制,转授的效果并不理想,经中心与相关单位沟通协商,增加培训机会,尽量让相关人员都能参加。中心陆续安排护理员分批到杭州市社会福利中心进行为期一周的业务交流与学习,让每位护理员都有学习优良操作流程和护理技术的机会。此后,中心还组织全体护理员和保育员到县社区学院参加护工培训。
3. 优化队伍结构。为提升中心员工队伍的整体素质,我们对部分年龄偏大的保育员和护理员进行了调整,对部分责任心不强、休养员不满意的职工进行了清退,新招聘了一批素质较高、有一定工作经验的护理员。为保障休养员及孤儿及时有效的医疗服务,经中心与金中社区卫生服务站多次协商,该站派医务人员进驻中心,每天两次例行查房,给老人量血压,并且指导护理员护理好有伤患的老人,进一步提升了中心的医务护理水平。
二、抓行风建设,创建服务型中心
1. 加强组织领导。中心成立了“行风与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定期以培训会、座谈会、思想交流会等多种形式与干部职工进行思想交流,及时、全面地了解和发现中心在行风建设上面出现的问题苗头,做到适时处理。
2. 完善服务设施。中心集中清查了儿童部的设施设备,发现不适用的设备立即做出处理。例如,儿童部的桌、椅、床都是中心刚开办时采购或由别人捐赠的,现已破损残旧,而且有些尺寸也不再适合这些特殊的儿童。根据孩子们生长发育的实际情况,中心及时联系了厂家,订做了适合他们用的桌、椅、床,这样不仅改善了他们的学习生活条件,同时也扩大了他们的活动范围。如有些孩子因无法坐在普通的椅子上,只能整日躺在床上,中心引进了有特制辅助棒和扶手并带滑轮的椅子,好让他们离开床铺看看广阔的天空和美丽的花草。
3. 竭诚贴心服务。如今物质条件都比较充裕,老人的精神生活成了我们关注的焦点。在中心的老人,入住原因基本上是家里亲人忙,无法照顾,平常也没有太多时间来看望他们,因此在他们心里产生一种被冷落、被遗忘的情绪。为此,我们要求护理员在做好日常生活护理的基础上,多陪老人谈谈心、拉拉家常,多了解他们内心的一些想法,让他们感受到中心这个大家庭的温暖。
4. 开展爱心服务。2010年开始,中心与杭州技师学院桐庐分院、县信息传媒中心等单位签订了《爱心协议》,商定由上述单位定期到中心为老人表演节目或开展爱心活动,如表演歌舞、相声、读报、聊天等。
三、抓制度建设,创建效能型中心
1. 规范考勤制度。统一印制《桐庐县社会福利中心临时离岗及调休人员登记表》。另外,我们还修订完善了人事考核办法和岗位考核细则,认真对照执行,加强劳动纪律,进一步加强中心的效能建设。
2. 完善安全制度。我们清醒认识到,中心是特殊的社会机构,居住的是休养老人、孤残儿童等弱势群体,是安保重点单位。尤其当时外地连发校园伤人事件,使得我们把安全工作视为重中之重。为此,中心新制定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火灾应急疏散预案、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防洪应急预案等各类应急预案。在传达室安装了自动报警系统,并给门卫配备了防护器具;对探望休养员及孤儿,或团队来中心慰问、搞活动等作出严格规定,进中心后由办公室或行政值班人员负责接待。
3. 健全责任制度。中心与职工签订了《廉洁自律责任书》、《卫生保洁包干责任书》及《消防安全责任书》等契约文书,全面落实了工作责任,做到责任明确、落实到人。根据情况变化,中心适时对一些规章制度进行了更新、修改、完善,做到与时俱进。
民政部门要依据有关规定做好认定和统计工作,孤儿是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并及时发给《儿童福利证》要按照有利于孤儿身心健康成长的原则,采取多种方式,妥善安置好孤儿。孤儿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要依法承担抚养义务、履行监护职责;鼓励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担任孤儿监护人;没有前述监护人的由孤儿的父母所在单位、住所地的居(村)民委员会或者街道民政办担任监护人。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孤儿合法权益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确实找不到家庭的流浪未成年人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可在依法办理相关程序后由区儿童福利院收留抚养,公安机关及时办理福利机构集体户口。由孤儿父母生前所在单位、孤儿住所地的居(村)民委员会或者街道民政办担任监护人的可由监护人选择对有抚养意愿和抚养能力的家庭开展委托监护或者家庭寄养,并给予养育费用补贴和劳务补贴。鼓励社会各界依法收养孤儿。
二、完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
发放孤儿供养福利补贴。建立全区孤儿最低养育标准,根据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建立健全孤儿供养福利制度。区儿童福利院的孤儿为每人每月1000元,社会散居孤儿、事实上无人抚养的未成年人每人每月600元,并根据城乡居民收入、平均生活水平和物价上涨指数建立自然增长机制。民政部门要根据孤儿生活变动情况,实行孤儿保障动态管理,严格按照程序及时办理审批、增发、停发手续。凡依法被收养的自收养之日起停止孤儿供养福利;找到父母或父母重新履行抚养义务时停止孤儿供养福利;孤儿成年后,具有劳动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如在校学生则继续给予孤儿供养福利,非在校学生则一次性发放给个人6个月孤儿供养福利补贴,不再属于政府孤儿供养福利保障范围;孤儿成年后,不具备劳动能力、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城镇按“三无”对象、农村按“五保”对象供养政策规定妥善安置。
三、,建立健全孤儿保障体系。
通力合作,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要密切配合。共同健全完善孤儿保障体系,维护孤儿合法权益。财政部门要安排专项资金,确保孤儿基本生活费及时足额到位。民政、财政部门要建立严格的孤儿基本生活费管理制度,加强监督,确保专款专用、按时发放。卫生部门要将孤儿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医疗救助等制度覆盖范围,适当提高救助水平。鼓励、支持医疗机构采取多种形式减免孤儿医疗费用,继续实施“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教育部门要切实落实孤儿教育保障政策,家庭经济困难的学龄前孤儿到学前机构接受教育的要予以资助,并将义务教育阶段的孤儿寄宿生全面纳入生活补助范围。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本科高校就读的孤儿,纳入国家资助政策体系优先予以资助,切实保障残疾孤儿受教育的权利。人社部门要鼓励和帮扶有劳动能力的孤儿成年后就业,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免费职业介绍、职业介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并提供针对和就业援助,促进有劳动能力的孤儿成年后就业。民政、住建部门要加强孤儿住房保障和服务。居住在农村的无住房孤儿成年后,按规定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优先予以资助,各街道办事处和居(村)民委员会要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和当地村民帮助其建房。居住在城镇的孤儿成年后,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或其他保障性住房供应条件的要优先安排、应保尽保。对有房产的孤儿,监护人要帮助其做好房屋的维修和保护工作。
本届上海“为了孩子”国际论坛,以“儿童权益保护与社会责任”为主题,探讨现代社会中儿童权益法律、政策保护问题和社会所应承担的责任等社会问题。论坛除了大会交流外,还设有四个分论坛和一个儿童参与活动,为与会者提供了一个充分交流研究成果、阐述思想、观点的平台。大会分别从特殊状态与权益保障、自我保护与社会责任、保护理念与法治经验以及儿童成长与司法环境四个方面展开。四个分论坛的探讨议题及成果如下:
一、特殊状态下儿童的权益保障
与会代表主要探讨残疾儿童、寄养孤残儿童、随班就读儿童、流浪儿童、留守儿童的生存状态、教育、法律及权益保护等议题。
与会代表认为,教育权是目前我国残疾儿童应该具有的最重要和最基本的权利。要实现教育权利,必须要有法律的支持、唤起儿童作为权利主体的意识以及利用好文化的影响。对于孤残儿童来说,全面了解他们的教育需求,才能为他们提供合适的康复和教育措施。来自安徽省的代表介绍了为随班就读儿童制定个别化教育计划、建立资源教室、为儿童提供良好的个别辅导和康复训练的实践和所获得的经验,得到了与会代表的一致肯定。有关代表对于随班就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比如说有关政策支持不够、教师素质不高以及外部支持不够等问题也进行了论述,并且提出了自己的一些设想。随着我国流浪儿童、留守儿童的日益增多,有关代表从社会、家庭和学校教育因素等方面分析流浪儿童现象出现的原因,指出我们应该尽快完善儿童救护法律和建立相应的救护制度。并且提出社区在维护儿童权利方面所发挥的优势,应该尽快完善社区的管理功能。社区是儿童生活的实际社会环境,它将儿童、家庭、社会、政府联系起来,因此利用社区保护儿童的权利有着先天独厚的优势。社区对内可以提供儿童活动中心,配备专业的社工队伍为儿童提供服务。社区工作人员通过调查了解本社区儿童的权利保护状况,从而对家庭成员进行指导和帮助。社区工作人员在指导家长的同时,可以在社区内举办各种各样的宣传、培训活动,让家长了解和掌握一些儿童权利保护的法律常识,解答家长提出的问题。对外社区也可以和与儿童利益相关的各个部门利用网络联合起来共同处理一些社区内儿童出现的问题。必要时社区可以对本社区内发生的一些侵害儿童权利的行为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上诉等等。并且我们应该迅速建立我国的社工队伍,完善社区管理机制,使社区真正起到保护儿童权利的作用。
二、儿童的自我保护与社会责任
与会代表主要探讨在儿童自我保护等方面社会及家长的责任问题,儿童食品安全问题,网瘾儿童的监管,社区儿童维权的实践等议题。
有关代表对儿童的自我保护及安全意识问题表现出了担忧。儿童对日常生活常识、法律知识、自我保护意识认知不足,因此代表认为家长应该主动承担起提高儿童自我保护及安全意识的责任。另外,如何维护留守儿童和进城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各方面的权利,与会代表认为社区应该发挥其重要的作用。社区可以通过暂住地区指导进城务工就业人员家庭的监护人担负监护责任,强化对进城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和假期探望父母的留守儿童的管理与指导,因此,建立社区、学校、家庭之间的关系及建立社区保护体系就显得日益重要。儿童的食品安全问题也引起了有关代表的重视。食品的安全关系到儿童的健康,因此学校、家庭、社区、政府有必要共同参与、进行积极协调。另外,与会代表还对网瘾儿童的监管问题表现出极大的关注。如何预防青少年“网瘾”通过哪些手段预防青少年“网瘾”?与会代表认为除了要加强技术手段的研发外,加强法律建设步伐、加强对网络产品、网络服务、网络行为的监管势在必行。
三、儿童保护的理念与法治经验
与会代表主要探讨了国内外未成年人保护的新理念,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法律体系的构建,少年司法制度等议题。
首先,与会代表对我国在履行《儿童权利公约》方面做出的成绩给予了肯定。例如,理念的更新、通过立法加强未成年人的保护、法律体系越来越健全等等。例如,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在保留原有法律框架的基础上保留了其主要内容;增强了法律操作上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各地部门保护未成年人的好经验已上升为法律。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进一步明确了未成年人的权利;进一步明确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责任;为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进一步强化了家庭、社会、学校、司法的保护;为了保障法律的有效实施,该法还进一步强化了法律责任。上海市教委青少年保护处的杨永明介绍了上海在建设责任政府、服务政府、法治政府的进程中,如何保护儿童权益的经验。有关专家对香港地区儿童委员会的建立、相关的资源和公共资金的解决、儿童政策等问题进行了论述。与会专家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对一些日益突出的问题进行了探讨。比如未成年人法律保护的体系建设、未成年人民事案件的具体操作、少年司法制度等亟待解决的问题。就整个未成年人的法律体系来说,体系还不健全。有关立法存在重复、翻版现象,不具有可操作性,系统性,相关部门存在执行主体不明确等问题。少年司法制度缺乏实体法、程序法、处罚法的相关立法;有关立法缺乏操作性,道德、号召性条款比较多;司法形式单一,管辖范围狭窄;少年司法审判机构及其处理措施存在缺陷等等。面对这些问题,与会代表纷纷出谋划策,表示要在运用法律手段保护儿童权利理念的基础上,借鉴国外经验,结合本国实际,加快少年司法制度的改革。同时保证立法的规范性和操作性,依法办案等。
四、儿童成长与司法环境
与会代表主要探讨了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未成年犯司法保护和试点实践等议题。
在人们经常忽略的地方,有着这么一群孩子:他们的人生从一开始,就有着种种无辜的遗憾。这就是那些身有残疾的孩子。
随着孩子一天天长大,他们的家长又多了一份忧虑,就是孩子们长大后能否找到合适的工作;自己年老后,又有谁能照顾他们的孩子?
家长:孩子的未来无保障
在乌鲁木齐市第七小学,刚走进教学楼,就听见该校特教班的教室里传来孩子们异样的读书声,他们吐字并不清楚,声音也高低不齐。
你千万别笑话这样的读书声,这对孩子们来说已经相当不容易了,因为他们都存在不同程度的智力障碍,连认一个字都需要比正常孩子多花几倍的时间。
走进这个特殊的教室,10个孩子整齐地坐着,奇怪的是,几乎每位孩子身边都坐着一个大人。
下课后,丁丁的母亲诉说了她的烦心事。她说:“我的孩子今年11岁,他出生时就患上了脑瘫。我跑了很多家医院也没能把孩子的病治好。眼看孩子到了上学的年龄,可是却没有正规的学校愿意收我的孩子。三年前,我毅然辞去工作,带孩子来这里上学。
“让我欣慰的是,如今孩子已经认识六十多个汉字了,还会做简单的算术题呢!可现在我又多了一份忧虑,随着孩子一天天长大,我和其他智障孩子的家长们一样都很担心孩子长大后的生活。为此,我首先想到要为孩子买份保险,可我跑遍了乌鲁木齐市大大小小的保险公司,他们均以我的孩子是智障儿童,不属于受保范围为由,不予办理。
“有一次,我隐瞒了孩子的病情,到乌鲁木齐市一家保险公司给孩子办理意外伤害险。可当保险公司的业务员见到我的孩子时,马上向我提出不能办理。为了这件事,我大哭了一场。让我感到伤心和不解的是,为什么最需要保险的人却买不到保险?”
保险:残疾儿童不能办理
和丁丁的母亲一样,其他孩子的家长也有同样的忧愁,大家说,只有活着的时候对孩子们好点儿,自己死了就一点办法也没有了。他们真希望政府和社会能够给孩子们多提供一些帮助。
对于智障孩子家长们提出买保险难的问题,乌鲁木齐市社会保险基金中心医保办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的工作人员均向记者表示,对于智力和身体有残疾的孩子,在18岁之前是不能办理保险业务的,只能等到他们成年后根据具体情况才能办理。
在记者采访其他几家保险公司时,得到的答案也只有一个:不论是轻度还是重度残疾,保险公司均不受保。
一位律师在谈到这个问题时说,保险公司对残障人拒保的情况可以理解,毕竟保险公司所从事的是一种商业经营活动。在《保险法》没有对残障人保险这一问题进行有关规定之前,保险公司为了规避大量风险而拒保并不违法。
但这位律师认为,从保险是为了分担社会风险的初衷和发达国家的经验看,有关残障人保险的问题应纳入保险法调整的范畴,以保障残障人的合法权益。
福利院:92%的儿童存在残疾
据了解,目前,乌鲁木齐市还没有一所专为残疾儿童设立的学校。为了让这些特殊的孩子受到同等的教育,市政府分别在天山区、新市区、水磨沟区、沙依巴克区四个中心城区为智障儿童设立了特教班,给孩子们提供了一个学习的地方和受教育的机会。
乌鲁木齐市儿童福利院有很多残疾儿童,院内有三百多名孤残儿童,残疾率占到总人数的92%,其中以脑瘫和智障儿童为主。他们大多都是孤儿或弃婴,有的出生仅4天就被送到孤儿院,真是很让人心疼又心寒。
孩子们的学前教育是在孤儿院内进行的,随着年龄的增长,正常孩子被送往附近小学或中学读书,残疾孩子就只能在院内接受教育,而老师们也主要是教孩子们一般的生活技能,当他们成人后,面临的最大困难就是就业。轻度残疾的孩子可以走向社会,而重度残疾的孩子将直接被送往养老院接受终身护理。
最近几年,残疾孩子能够就业的特别少。一到假期,老师就带着孩子们四处找工作,即便这样,很多单位仍然拒绝接受残疾人。也因为上述种种原因,很多残疾孩子的家长,在孩子刚出生后,就将他们遗弃。
就业:缺乏适当的岗位
据乌鲁木齐市社会福利院的一位领导介绍,智障孩子毕业后,一般只能达到小学三年级学生的水平。这些孩子基本上可以学会去超市买简单的生活用品、叠衣服、熨衣服,有的甚至还可以做简单的饭菜。不过,这些技能显然无法保证孩子们找到合适的工作岗位。
乌鲁木齐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的一位工作人员说,智障儿童属于残疾人的一种,就残疾人就业来说,一般有三种途径:一是按比例就业,按照自治区相关规定,全市三万多个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均应按不低于2%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应当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不足一人的,按一人安排;二是集中就业,针对18岁以上的残疾人进行集中培训,推荐就业。2005年,全市共培训残疾人971人,可目前就业的只有486人;三是个体就业,鼓励有条件的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如修鞋、开店等。
目前,乌鲁木齐市残疾人就业的情况并不理想。1997年自治区人民政府明确规定,各单位不愿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每年应向政府交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这笔经费将纳入国家预算中。可全市三万多家单位,至今还有两千多家因没钱或其他理由不愿交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的单位宁愿交钱也不愿安排残疾人就业;有的则是前面安排完就业,后面紧跟着就安排残疾人下岗,造成残疾人就业快,下岗也快的局面。
对于下岗,有的是因为残疾人自身不能胜任工作的原因,但乌鲁木齐市残联呼吁,社会各界应主动提供适合的岗位,让残疾人有机会享受劳动的权利和乐趣。
建议:成立残疾人服务中心
乌鲁木齐市一名长期从事特教工作的老师建议说,有关部门应建立残疾人服务中心,成为集康复、教育、培助养于一体的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她说,由于人的心理、思维、能力是在自然、社会、劳动环境下才发展起来的,在残疾人成长的历程中,如果有继续康复的环境,让他们的潜能得到充分的发挥,还是有较大的发挥空间的。相反,如果对他们采取放任自流的态度将贻误时机,加重他们的残疾程度,甚至会使前期的康复训练毁于一旦,从而给他们的家庭和社会带来沉重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