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28 15:44:12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金融风险管理的特征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关键词:区域金融;金融风险;风险管理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11)07-0025-04DOI:10.3969/j.issn.1003-9031.2011.07.06
一、区域金融风险管理的内涵界定
从区域金融风险管理的内容来看,区域金融风险作为中观尺度的金融风险有着不同于宏观金融风险和微观金融风险的管理内容[1]。虽然相对于世界范围的金融风险,区域金融风险可以包括国家金融风险,甚至超国家范围的地区金融风险,但在一般的理论研究中,区域金融风险所研究的区域范围更多地指国家范围内的区域。因此,一般意义上的区域金融风险不具备由宏观尺度的利率风险、汇率风险、购买力风险、政治风险等所引发的整体金融风险的特征。当然,中观尺度的区域金融风险也不完全等同于以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经营风险为主要特征的微观金融风险,它有明显的区域特性。
从区域金融风险管理的对象来看,区域金融风险虽然是中观尺度的金融风险,但是其发生的现实形态最终也表现为区域内金融机构的微观金融风险。因此,为了有效地管理区域金融风险,必须从影响区域金融风险发生的总体性因素和影响区域内具体金融活动主体的个体性因素两个层面加强管理。
从区域金融风险管理的主体来看,区域金融的发展要受国家和地方两级政府所定的经济政策影响,因此中观尺度的区域金融风险管理主体包括中央和区域两级金融监管部门。在区域层面的金融管理既包括国家对各区域内金融风险的管理,也包括区域政府对本区域内金融风险的管理。因此,区域金融风险管理应包括中央金融监管部门的区域金融风险管理和区域金融监管部门的区域金融风险管理。
二、区域金融风险管理的目标
区域金融风险管理的目标应分为宏观和微观两个层次。对影响区域内金融安全的总体性因素进行管理的目标称为区域金融风险管理的宏观目标;而区域金融风险管理的微观目标则是指以区域内金融的微观运行活动为管理对象的风险管理目标。全国范围的金融安全需要以各区域的金融安全为前提,因此在区域金融风险管理的宏观目标上,中央金融监管部门和区域金融监管部门还是有一致性的,区别主要在区域金融风险管理的微观目标上。
(一)区域金融风险管理的宏观目标
区域金融风险管理的宏观目标是有相对性的,是在区域内相对于影响具体金融活动主体风险因素管理而言的目标,并非国家层面的宏观目标。但总体而言,中央金融监管部门和区域金融监管部门在区域层面的金融风险管理的宏观目标是有一致性的,即维护区域金融稳定,并促进区域金融和区域经济的发展。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几点。
1.促进区域金融的平稳发展。任何金融风险管理的首要目标都应是实现金融的平稳发展。一个国家的金融平稳发展要以各个区域的金融平稳发展为基础,中央金融监管部门要实现国家的金融稳定与发展,必须首先保证各区域金融稳定与发展。区域内的金融平稳发展自然也是区域金融监管部门的首要目标。
2.保障区域经济健康运行。由于金融业是一个以经营货币为主的特殊高风险行业,并且金融业在服务于经济的过程中要与社会上各种经济主体发生金融关系,因而其经营活动具有社会性,且与经济风险存在较高的关联度,影响着整个社会经济体系的安全与稳定。因此,在中观区域层面防范区域金融风险是区域经济稳定发展的基本保障,各项区域金融政策应将促进和保障区域经济的健康运行作为主要目标之一。
3.规范和完善区域金融监管体系。金融监管是实现维护金融机构的安全和信誉,保护金融机构安全、稳健的运行,维护公平竞争的金融市场环境的重要途径。一个独立、高效的金融监管体系和一套完整且健全的金融监管制度,对于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保证金融业稳健运行和实现金融政策目标都有重要的意义[2]。由于区域层面相对于国家层面往往更加具有金融监管不规范、不健全的特点,因此在区域层面的金融风险管理更应注意制定合理的法律法规,确保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率,引导和督促企业健全风险管理与防范制度,从而建立安全高效的区域金融监管体系,保证区域金融活动的稳定与安全。
4.促进区域金融市场的发展。完备的金融市场体系是有效化解和降低金融风险的必要条件,区域金融风险的管理应有利于促进区域金融市场的发展。具体而言,要注意推动金融产品一级市场、二级市场协调发展;在推动金融产品、金融工具创新的同时,不断加强监管制度建设,建立和健全协调一致而又全面严谨的金融市场法律体系;加强市场各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与沟通,以防止出现监管重叠、监管遗漏或监管空缺;建立和完善金融市场监管的长效协调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解决带有综合性与全局性的问题,确保金融体系和金融市场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二)区域金融风险管理的微观目标
区域金融风险管理的宏观目标需要区域层面的金融管理机构和国家层面的金融管理机构共同实现,但区域金融风险管理的微观目标则是区域层面金融管理机构的主要任务。区域金融风险防管理的微观目标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
1.维护区域内信用体系的良好运行。区域金融安全需要金融机构与居民、金融机构与企业、金融机构与政府等方面建立起诚实、可信、可靠的信用关系。只有每个信用主体都遵守基本的信用规则,严格依法办事,才能为防范区域金融风险打下坚实的基础,从而有效避免区域的内生金融风险。
2.区域内金融机构布局合理。一个区域内的经济与金融要想做到密切的相互配合与相互促进,就需要金融机构及其网点的总量、分布与区域经济、金融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区域对金融服务的需求相适应。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金融机构有其不同的市场位置,在功能、业务内容、服务手段、服务对象等方面有各自的特点。因此,合理布局各类金融机构,使各金融机构之间保持适度竞争,从而建立和完善功能良好的金融市场体系,将有利于区域金融风险的管理。
3.区域内金融机构内部控制机制健全,经营稳健。要想有效防范和化解区域金融风险,需要通过各种管理措施促使区域内各金融机构都能做到稳健经营,确保资本的流动性、安全性和效益性,符合资本充足率的要求,并达到资产负债比例的规模对称、结构对称、偿还期对称等。要制定完善合理的区域金融机构管理制度和采取相应措施,促使区域内的金融机构切实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明确法人经营管理责任制,完善管理与经营体制,建立起科学的决策程序和制度,完善内部监督机制。
4.区域内金融市场秩序相对稳定。金融市场秩序稳定是金融安全的重要标志,因此,对区域金融风险微观管理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维护金融市场相对稳定。具体而言,要通过强化金融监管,确保区域内各金融机构规范经营,杜绝超范围经营、帐外经营、变相提高存贷款利率等现象,创造一个公平、合理、有效的竞争环境,及时有效地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区域金融秩序稳定。同时,规范和强化区域内金融机构的审批与监管,杜绝乱批、乱设金融机构乱集资和社会乱办金融等现象。
总结来看,虽然在区域金融风险管理的宏观目标上中央金融监管部门和区域金融监管部门有其一致性,但在完全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的目标并不完全统一,这将导致两级金融监管部门的利益诉求出现不一致,因此其各自最终的主要监管目标还是不同的。中央金融监管部门的主要目标是保持全国范围的金融安全,而区域金融监管部门要以区域金融利益最大化和区域内的金融安全为主要目标。
三、区域金融风险管理策略
金融监管的主要目标不同,加上中央和地方两级金融监管部门可运用的管理资源不同,使得两级金融管理部门对区域金融风险的管理策略有所区别。
(一)以中央金融监管部门为主体的区域金融风险管理
1.实行差异化区域金融管理政策。各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和阶段不一致,其相适应的区域经济金融政策也应有差别。中央金融监管部门应在整体经济战略部署不变的前提下,从国民经济整体发展战略和金融有序化出发,根据各地区条件、经济基础、增长方式、产业结构和金融生态环境等特点,在坚持金融总体目标不变的前提下,通过有差别的经济金融政策安排,充分发挥各区域间自然、经济和社会等诸多方面的优势,逐渐降低区域金融风险。
2.构建和谐区域金融生态环境。降低区域金融风险是一个系统工程,构建和谐区域金融生态环境是降低区域金融风险发生的一个重要途径。中央金融监管部门首先应针对区域金融风险特点,有效整合区域金融生态构成要素,推进区域经济平衡协调发展,推进区域诚信文化建设,保障司法公正,缩小区域金融风险差异,减少地区间对金融资源不注重效率的过度竞争。其次要注意加强区域金融市场化,提高金融部门的独立性,减少和尽可能杜绝地方政府对金融资源分配与利用的隐性干预。另外,应建立以政府、媒体和社会中介机构为主体的区域经济金融信息公开共享体系,通过信息的及时披露有效降低区域金融风险[3]。
3.引导资金流向,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是避免区域金融风险发生的重要基础。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途径很多,最重要的是通过区域发展政策和相应的有差别的财政金融政策引导资金向落后和欠发达地区流动,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均衡化。比如通过产业政策区域化改善欠发达地区的投资环境;支持欠发达地区发行建设债券;通过补贴、贴息、税收优惠和投资财政担保等手段引导资金流向欠发达地区。
4.引导和探索设置区域差别化的金融结构体系,以规避、分散风险。合理的金融结构体系能够有效地实现规避、分散风险的目的。中央金融监管部门应在统一的金融体系下,根据各区域经济特征,通过对不同地区、不同种类金融机构的审批与设置,构建多样化的金融结构体系,使金融体系结构特征更好地适应区域实体经济发展的需要,避免实体经济风险在金融体系中积累放大。比如对于经济发展较快、社会信用体系比较脆弱的市场化先行地区,可以大力发展信用担保、风险评级等金融中介机构,缓冲实体经济风险向金融机构过度集中;对实体经济产权形式规范、金融资源相对稀缺的地区,可以引导、规范反映市场需求的非正规金融;对于欠发达的贫困地区,为更有效地贯彻实施国家的发展战略,可以探索性地发展区域开发性金融机构,逐步形成与地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金融资源配置机制,降低区域金融风险。
5.加强对区域金融监管的重视。在非区域金融视角下,中央金融监管部门的工作重点一般会放在全局性金融风险的防范与监控上。但从现实而言,区域金融监管是全局性金融监管的基础,因此必须加强对区域金融风险的监管力度。除此之外,中央金融监管即便注意到了区域金融风险问题,但往往容易将监管的重点放在对发达地区的金融监管上,然而在一定条件下欠发达地区金融风险爆发的可能性比发达地区还高。因此,加强区域金融监管不但要关注一般区域的金融风险,还要注意不能忽视欠发达地区的金融风险。
6.完善区域金融监管组织体系。健全的组织体系是金融监管的基础,而监管组织体系的建设职责在中央监管部门。因此中央监管部门应根据本国金融体系的现状,制定与本国区域金融特点相适应的区域金融监管组织体系。通过完善区域金融监管组织体系,理顺监管当局各级分支机构、区域辖内各金融机构、各级地方政府、各社会中介机构及社会公众的责权利,更好地将区域金融风险予以避免、转移和化解。
(二)以区域金融监管部门为主体的区域金融风险管理
笼统而言,区域金融监管部门包括区域内的中央金融监管部门的分支机构和地方政府的相关部门。中央金融监管部门的分支机构承担的职责主要是执行中央监管部门下达和规定的金融监管任务,一般没有太多的自。因此,在这种体制下分支机构往往不能承担好区域金融监管的职责。为了更好地对区域金融风险进行管理,一方面,中央金融监管部门应注意加强其地方分支机构的管理职能,给地方分支机构在金融风险管理方面更多的灵活自;另一方面,地方分支机构也应加强自身建设,加强对区域内金融活动的监控,加强金融风险的监测与防控。
地方政府在区域金融的发展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力,而且地方政府在对区域金融风险的监管上具有更大的灵活自主性。因此,地方政府的金融监管相关部门在区域金融风险管理上应发挥最主要的角色。地方政府对区域金融风险的管理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加强地方政府对区域金融风险管理的职能。地方政府在区域金融风险管理上虽然发挥着极其重要的角色,但地方政府对区域金融风险的管理在职责和权利上往往存在着严重的不对称,即地方政府承担了维护地方金融安全的极大责任,但它被赋予的对金融事务的权利及可动用的金融手段却极为有限[4]。因此,中央政府和金融监管部门应赋予地方政府在处理金融风险问题上较大的自和区域金融事务处理权。地方政府也要加强自身金融风险管理能力的建设,除了思想上重视外,还应有独立的区域金融管理协调机构,以加强与区域内金融机构的沟通,推进地方金融资源整合,配合中央金融监管机构,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同时,协助中央和地方监管机构整顿与规范金融秩序,协调区域内各金融监管机构处理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5]。
2.转变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加强政府金融活动的市场化。区域金融的发展受地方政府所定经济政策的影响,地方政府为了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有时会通过非市场手段对区域金融活动进行直接干预。这种干预在金融风险爆发后分散、化解风险时有其益处,但在正常的金融运行状态下则往往容易加重区域金融运行风险。比如我国有些地方政府将银行视为当地政府的职能部门,强行增加政府在银行的债务等,这将大大加重区域金融风险的积累[6]。因此地方政府要尽可能转变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加强政府金融活动的市场化。
3.提高区域经济运行质量,保持区域经济平稳运行。从根本上讲,区域经济运行质量高低与平稳与否是制约区域金融安全运行的最主要因素。区域经济运行质量高,区域金融机构自然效益好,区域金融风险自然小。区域经济运行平稳,经济运行风险小,相应的区域金融风险自然也小。因此,从根本上看,地方政府的主要职责还是发展经济、提高经济运行质量、确保经济平稳运行。
4.指导和促进地方性金融企业的发展。地方性金融企业的发展是完善地方金融市场体系,保持地方金融市场活力的基础。而且地方性金融企业的发展也有利于地方金融资源的涵养、保持,有利于为地方经济的发展奠定坚实的资金来源渠道。而区域金融市场体系的完善和地方金融活动的健康都是地方金融安全运行的重要保证,因此,地方政府在区域金融管理方面应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合理地指导和促进地方性金融企业的发展。在这一过程中,地方政府一定要摆正自身的位置,处理好市场和政府的关系,避免对企业给予不恰当的、过多的直接干预。
5.加强对区域内金融活动的监管。地方政府比中央金融监管部门更加接近、熟悉区域内的金融活动运行,因此,地方政府在区域内的金融活动监管方面应发挥更加直接的作用。加强对区域内金融机构全面性、经常性的检查和督促,促进区域内金融机构依法稳健地经营和发展,并依法加强对金融机构及其经营活动的领导、组织、协调和控制。
6.在面临区域金融危机时,帮助区域金融机构,实施市场救助。一旦区域金融风险暴露,出现区域金融危机,地方政府应及时采取措施,实施市场救助,保持或恢复区域金融市场信用流动。比如对面临风险或者破产的金融机构和银行的重组或退出给予必要的财政支持;在地方金融机构关闭后由地方财政偿还债务,支付自然人存款债务等。
参考文献:
[1]裴志杰.对我国区域金融风险及防范的研究[D].长春:东北师范大学,2004.
[2]栾景明.论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改革与创新[J].财经问题研究,1998(8):15-17.
[3]黎和贵.区域金融生态环境差异与经济增长效率[J]. 金融论坛,2007(3):45-52.
[4]耿宝民,韩忠奎,安国涛.地方政府对区域金融风险防范及监管的有效职能分析[J].科技与管理,2008(3):74-76.
[关键词]旅游 投资项目 风险管理 市场定位 金融风险
一、旅游投资项目风险管理的内涵及其构成因素
旅游投资项目管理具有一般项目管理的特点,也有其自身的特点和独特性,根据对于旅游投资项目特征的归纳研究,旅游投资项目具有关联性强、敏感性、专用性、依托性、投资额度大回收周期长等特点,正是由于这些特征使得旅游投资项目隐藏着巨大的风险。据一项数据调查统计资料显示旅游投资项目风险管理所面临的困难在2005年~2010年期间以每年7.3%的速度在增加。
根据旅游投资项目特征及其对于风险管理领域和内容的影响和作用的阐述,构成旅游投资项目风险管理的因素主要有下面几个方面:项目环境风险,其主要包括政治风险、经济风险、金融风险和自然风险;项目核心风险,其主要包括设计风险、施工风险、管理风险和市场风险。这些外在风险因素与企业自身对于风险管理的水平和状况一起构成了旅游投资项目风险管理的主要因素。
二、目前旅游投资项目风险管理的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探讨
我国旅游投资主体对于旅游投资项目风险管理的起步相对较晚,主要始于2003年随着加入WTO步伐和程度的加快加深。数据调查统计显示,2004年~2010年期间我国旅游投资项目风险管理的投入增加幅度年均达到了5.7%,2010年总水平达到了2004年全年投入总额的11.3倍,旅游投资项目主体中超过30%的比例初步建立了项目风险管理的识别防范机制,风险管理所覆盖的领域和范围在2010底达到了48.3%。但就其中存在的问题归纳总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旅游投资项目风险管理中对于生态环境风险的评估应对机制及其实施方法等还缺乏有效的方案和模式。目前旅游投资项目投资和开发过程中对于生态环境的外部性影响和作用日益显现出来,有的甚至出现了旅游项目开发中对于生态环境的破坏性开采和过度开发问题,同时反过来生态环境的破坏给旅游项目的开发和运营带来了巨大负面作用,有数据调查资料显示2009年期间全国旅游投资项目开发中由于生态环境的破坏引发的整个旅游行业的损失达到了数十亿美元。
2.旅游投资项目风险管理中旅游项目市场定位不够清晰、价值定位趋同化问题严重。目前在伴随着旅游业快速蓬勃发展的同时,旅游投资项目开发的重复性建设和市场定位趋同化现象已经影响了整个旅游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和升级工作。数据调查显示,2008年~2010年期间投资开发的旅游项目中约有48.3%的旅游项目的市场定位趋同率在87.9%以上,这与同期国外旅游投资项目的市场定位创新存在较大差距,改期间欧美国家旅游投资项目的市场定位集中化系数只有0.23,呈现出较弱的趋同化程度。
3.旅游投资项目风险管理中对于项目工程建设中的金融风险及其融资方式估计不足和融资渠道过于单一。目前我国旅游投资项目由于受到多种主客观因素影响特别是国家金融资本市场管制等方面的影响,其项目施工和工程进展中的财务风险较大,与国外该项指标平均水平相比要高出了20%~30%之间的幅度,造成这一状况的重要原因在于旅游投资项目过窄的融资渠道和治理机制。
三、旅游投资项目风险管理中上述几个主要问题的建议和对策
根据旅游投资项目风险管理的内涵及其构成因素的阐述,在分析了目前旅游投资项目风险管理的基本现状、存在问题及其原因的基础上,参考相关旅游市场风险管理知识和理论特别是对我国旅游市场项目管理深刻的调查研究和细致的统计分析,从下面几个方面提出新形势下旅游投资项目风险管理的建议和对策。
1.在生态环境风险方面,旅游投资项目风险管理中应该从当地生态环境系统的角度出发衡量旅游项目的开发对于生态环境的压力、影响及其相关硬性指标的达标要求,以创造旅游投资项目对于当地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和对于项目本身的支持程度。旅游投资项目与当地生态环境方面的和谐发展,不但是衡量一个旅游投资项目风险大小的标准,也是按照日益严格的大众环保意识和不断升级的国家各级政府的环保法规的需要,为此需要研究如何在旅游投资项目开发中融入和表达对于生态环境关注和重视的解决方案和模式。
2.在市场定位风险方面,旅游投资项目风险管理中应该在对于旅游市场产品服务组合和旅游市场细分需求深刻的市场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以差异化营销策略将旅游项目的开发定位在具有一定市场规模和鲜明需求特征的旅游细分市场之上。当前旅游市场产品和服务组合结构层次相对单一、新产品开发力度不足以及市场定位和目标客户群体相对集中,加大了旅游投资项目开发中的市场经营风险,使得旅游投资项目所开发产品的差异化缺乏足够的表达方式,其所向目标客户提供的有区别价值和利益缺乏有效载体。
3.在金融风险方面,旅游投资项目风险管理中应该针对后金融危机的时代背景和当前紧缩货币政策及其高通胀压力的宏观经济形势,对于旅游项目特别是其工程施工阶段的金融财务风险做出适当评估,同时积极拓宽旅游项目开发中的融资渠道。旅游项目投资别是施工阶段由于目前多变的宏观经济形势使得其中的金融财务风险得到了提高,特别是旅游投资项目目前相对狭窄的融资渠道,使得资金的使用效率和使用成本都与正常指标值产生了较大的偏离。
四、总结
本文对于新形势下的旅游投资项目风险管理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和探讨,主要就当前旅游投资项目中的生态环境风险、市场定位风险以及金融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法和策略,希望本文的分析和研究有助于新时期下旅游投资项目风险管理水平的提高。
参考文献:
本文从分析金融市场风险特征入手,依据金融市场风险来源对金融市场风险进分类,归纳出了国际金融市场的主要风险、金融市场风险管理的不足之处以及金融市场风险管理的措施。为了使本研究对我国投资银行风险管理有具体的借鉴和指导意义,本文重点研究了国际金融市场风险,针对国际金融市场风险的现状,提出完善金融市场、建设金融工程、实施金融监管的建议。
关键词:
风险;市场风险;风险管理
一、研究背景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以银行主导型和以资本市场主导型的金融体系是现阶段的最重要的两个主体,一方面可以发挥其优势——横向分散金融风险,提高金融系统的抗风险能力;另一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投资行为的盲目性等。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揭示了无视基础的风险管理所带来的灾难,也显示了先进的风险管理方法能带来的好处。对金融市场风险的规避和监管是国际金融市场上主要研究的课题之一。
二、金融市场风险概述
(一)金融市场风险定义金融市场风险是一种风险的可能性,通常指利率、汇率、股价等一系列的基础金融变量的变动从而引起金融资产或负债的市场价值发生变化的可能性。
(二)金融市场风险的特征金融市场具有普遍性、突然性、不确定性和扩散性等风险特征。1.普遍性。金融风险的普遍性是指由于在经济市场中的价格变动是一直存在的,所以资源的拥有者的风险也是普遍存在的。也由于信息的变化性大,量较多,所以完全掌控的人是不存在的。因为普遍存在风险,所以参与者只能够积极的进行分析管理和预测。2.突然性。由于现在的风险管理和分析已经有一定的避险能力,所以当金融市场出现损失时并不会马上表现出来,可以采用一定的信用抵押手段以等待市场好转,若风险一旦持续,亏损叠加,长期积累,最终会突然表现出来。这些都是金融风险突然性的表现。3.不确定性。收益不稳定是市场风险变化引起的,投资者也不能够确定自己的预期收益,也就是不能明确的得到各种经济变动带来的后果,所以在投资时,只能通过概率大小来分析收益的可靠性。从而进行投资活动,预算结果。因此金融风险具有不确定性。4.扩散性。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属-终济体系变得相当复杂,其中任何一个方面发生问题,都可能带动金融市场的剧烈变动。5.其它特征。金融市场在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但是随着社会发展,各领域的相互关系,其它市场的变动,领域的发展都会给金融市场带来一定的影响。
三、金融市场的主要风险
(一)美国金融不确定性风险美国作为国际金融中心有着较强的影响力,其发展前景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格外关注,变动中的美国经济金融不利于金融的稳定。
(二)由金价上涨引起的恐慌性风险从目前形势看,国际金价将会进一步上涨,各种国际性的因素影响到了国际金价的价格。国际社会上的难以预料的突发事件以及国际军事战争等一系列不确定性因素都将是金价上涨的依托。
(三)国际油价不确定性风险分析近些年的石油价格水平变动趋势,很多因素影响着石油价格,接连不断的国际政治军事争端以及消费国与消费国之间的摩擦,都是影响油价的不确定因素。
(四)金融汇率调险各国的汇率都是一个不断变化的数字,譬如欧元,欧元利率上升的直接影响着美元的国际主导地位,使美元的国际主导地位面临空前的挑战。
四、金融市场风险存在的问题
(一)金融风险管理体制不完善缺少完善的运作机制,在规避风险的时候,各部门不能顺利的衔接,使得风险管理制度最终很难实施。
(二)金融风险管理理念陈旧在我国,人们却把风险的规避和利润的创造对立起来,不能正确的认识风险,做一个风险厌恶者,为了逃避风险而放弃了大量的自身的业务,这些做法都是不成熟的。
(三)金融风险管理方法滞后性在人类社会里,只有掌握了正确的处事方法才能让许多困难的问题迎刃而解。在当今社会,针对金融市场风险管理的方法,一些国家已经研发出了计量模型,而我国在计量模型这方面相对比较薄弱,风险的识别和度量不够精确,因此导致其在风险管理活动中无法做出相对科学的决策。
五、金融市场风险的防范策略
(一)金融建设不断加强近些年来,金融市场的建设也在不断的完善和发展,不断的结合信息领域的公开公平公正,不断的减小市场中存在的滞后压制。激励创新,实现市场发展,加强社会主义经济现代化进程建设。为了提高金融市场的竞争力,不断把经济的重点投资于金融业。同时金融工程的发展也是我国国力提升,国际地位的提升难的的时机。
(二)金融市场不断完善加入WTO后走向了国际,中国的经济体系不够完善,金融市场的风险在国际市场中又进一步的扩大,所以只有不断的完善这个市场,让市场变得更规范,朝着国际化,向着标准化的方向来发展就成了当前所要面临的问题。
(三)加强金融监管的力度对金融市场的监管刻不容缓,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各国之间的经济流动,已经造成大量的经济危机,虽然我国走得是社会主义的路线,但国际市场还是以资本主义为主导,我们处于弱势状态。为了我国的金融市场平稳发展,我们不能改变国际市场,只能对我国的金融市场进行监管和防范。同时对我国金融市场出现的违规事件进行处理改革,减小风险的概率。
六、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未来经济是向着经济全球化发展。虽然我国金融业的发展不论在国内还是在国外的市场都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是,全球金融市场瞬息万变,风险也是巨大的经济全球化,金融自由化,等都会引领中国未来金融市场的发展。同时也会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不论在资产价格还是分析估算和风险管理方面都会成为一个测量风险以评判金融市场的关键因素。正确合理的分析规避在金融市场中存在的风险,不仅仅利于我国经济发展,也会促进世界经济市场的发展和稳定。
参考文献:
[1](美)戈德史密斯,著.周朔,等译.贝多广,校.金融结构与金融发展[N].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4.
[2]穆怀朋.金融市场发展的成就、经验与未来[J].中国贷币市场,2007(6):16.
(一)行为风险
行为风险是指,供应链金融在实际办理过程中无意间的过失,给企业带来的经济损失。这种供应链金融风险在实际应用中属于很难避免的风险模式。在当下国内商业银行的业务办理中,供应链金融的行为风险是金融业务管理人员所面临的核心管理问题。
(二)文化差异风险
文化差异风险是指,在构成供应链金融的同时,不同企业由于其企业文化与企业经营理念存在差异性,从而导致金融工作发生错乱。这种差异性往往会导致金融供应链出现混乱,严重影响企业的经济发展。
(三)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由于市场在发生变化的时候,企业没有随之进行销售计划的变动,从而造成的商业银行还贷风险,这种风险广泛存在于国内供应链金融中,为我国大部分的企业带来不可预测的经营风险。
(四)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当前国内中小型企业中,普遍存在的一种供应链金融风险。由于这些中小型企业处于发展初期,其自身管理不够规范、技术力量薄弱,缺乏相应的信用管理机制,从而造成了信用风险的发生,为企业带来了不必要的后果,严重阻碍了企业自身的发展。
二、商业银行供应链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物流环境的错综复杂
当下,国内的物流发展水品仍旧处于十分落后的阶段,对我国的经济发展造成了一定的阻碍。在我国物流市场长期占有主导地位的往往都是生产性企业自营物流和联合物流,这种情况导致了规模较小、技术落后、缺乏物流管理标准的中小型企业很难获得相应的物权保障,在物流过程中无法对产品进行有效管理,使得银行对于这类物品的流通也丧失了控制权,风险管理无法正常运作,直接导致了供应链金融存在严重的风险。
(二)信用环境混乱
就我国目前的金融贸易信用环境来说,常规的贸易交往往往都是通过票据进行结算,这种缺乏有效法律机制的信用模式,对于我国供应链金融的发展极其不利。今年来,人民银行针对这一情况曾进行过严厉的管理措施,但由于国内缺少相关的管理规范,使得我国贸易与国外贸易在信用环境上存在极大差别。这一问题成为当下供应链金融中的主要矛盾因素。
(三)企业资金管理不明确
由于国内缺乏专业的集团企业资金管理体系,使得国内企业在进行资金管理的过程中,往往存在缺乏专业管理人才、资金管理部门混乱缺乏实际作用、投资部门复杂化没有统一的管理机制等情况,在企业实际生产运营的过程中,很多企业都无法清楚的区分资金管理部门和投资部门。这些问题,都是由于当下国内企业资金管理缺乏相应管理体系,以至于很多企业在资金的风险性管理上存在不明确、不重视的情况,直接危害到了企业的经济发展。
三、商业银行供应链风险防范措施
(一)商业银行应正确选择合作对象
在供应链金融的构建过程中,商业银行应该正确选择合作对象,首先,经营状况与银行合作度成为选择合作对象的首要衡量条件,选择生产经营状况稳定、银行合作程度较高的企业,就能在很大程度上规避供应链金融中存在的风险,这类企业包括钢铁、石化、电信、汽车等产业链。通过与这类企业进行合作,在获得合作经验的同时还可以帮助银行有效扩大服务范围。同时,银行也可以通过对供应链成员企业的详细资料进行调查,从而实现在供应链企业中的筛选,对于存在经营风险和不合规操作的企业要及时予以淘汰,以此,保证了企业供应链金融的正常发展。
(二)加强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
商业银行的全面风险管理要求,是当下供应链金融中衡量企业风险管理的重要标准。全方面风险管理指的是,供应链金融业务的风险管理工作在可控制范围内与其他企业或者零售业务进行统一风险管理的过程,这一过程中需要依据各类业务的相关规定对企业间全部的资产组合进行有效控制和管理,真正实现了供应链金融的全面风险管理。
(三)将供应链金融与商业银行进行统一的风险管理
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管理能力、人力资源、资本和其他相关资源的范围之内,其管理需要处于供应链金融的承受能力以内,只有这样才能稳妥的管理供应链已经承担的风险,将风险与收益做到维系平衡,使得风险调整后获得收益最大化。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必须与供应链的目标与原则相兼容,并且能着重评论两个层面的问题,一是由于供应链金融中不同的产品其风险管理成本特征差别极大,在产品具体推出之前,预先对风险管理的成本及收益进行对比,有效预防供应链风险。二是对供应链金融与相关业务进行边际收益对比,通过数据比对来决定是否推行该业务,这一方式有效预防了供应链金融风险,做到了对企业及供应链的有效管理。
(四)加强对客户资信质押货物的管理
商业银行与物流企业都应该针对性的对相关业务进行严格的操作规范和管理程序,通过这些措施有效杜绝因企业内部漏洞而产生的风险。例如,商业银行为提高对质物的管理能力,需要不断完善内部操作管理规范,防止银行操作中的风险状况;物流企业为提高自身质物管理能力,需要不断提高仓库管理水平,同时实现仓库管理信息化,制定完善的办理质物入库、发货方案,在源头上对物流运作进行管理,实现企业运作风险的有效管理。
四、结束语
关键词:项目管理;互联网;金融风险管控;应用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大力发展,人们生活、学习等方式都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而互联网与金融行业进行融合也是当前讨论比较广泛的问题之一。在2013年以余额宝作为标志的互联网金融行业正式发展,随之也就出现各种形式的互联网金融产品,互联网金融产品是结合当前信息技术与互联网的一种新型金融投资模式,当前人们比较熟悉的金融机构主要有蚂蚁花呗、人人贷等,以上都属于互联网金融机构的内容。但就当前互联网金融发展实际情况而言,这种新型金融模式不但给传统的金融模式带来了一定的冲击,也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风险,基于这样的发展形势,本文就如何将项目管理应用于互联网金融风险管控中进行相应的探究,希望以此能够为降低金融管控风险提供参考性意见,从而促进互联网金融顺利、健康发展。
1项目管理基础
所谓项目管理,具体而言就是管理学中的一项技术,而且是针对比较特殊的行业、产品等进行的一种管理方式和手段。一般来说,项目内容本身就具有模糊的性质特征,没有统一性的管理方式进行相应操作,一个项目从开发阶段直至结束都有一定的周期性特征,因此这就需要将管理方式与手段两者融合于项目管理的全过程中;另外项目管理还具有目的性特征,因此要想切实实现对项目管理工作进行的预判,应该结合项目的实际操作情况来对项目环节的标准进行测试和评定,相关管理工作人员还要对项目在不同管理阶段进行严格的监控。
2项目管理在互联网金融风险管控中的应用
2.1构建计划立项审批工作制度。在互联网金融业务发展过程中,将项目管理的理念引入其中,这就需要对全过程管理工作进行相应的干预处理。同时还要针对项目发展过程中的每个工作环节进行相应风险管控,以此提升互联网进行金融风险管控的工作力度,从而降低金融风险扩大发展。基于以上,在进行互联网金融风险的项目管理时,首先应该将以往的金融项目进行有效数据分析以及数据整理工作,以此作为项目管理的前提,这样才能更好地制定符合下一项互联网金融产品的工作项目,结合实际情况构建相应的审批制度,这也是当前比较有效地干预方式。将过去的金融信息输入数据库中,然后对数据库中的信息进行分析,这样做的目的是对之前金融产品进行大概预测,根据预测结果来进一步增强后期金融产品的运行有序和规范。但就当前项目立项审批制度而言,需要建立在当前沟通管理、设备上进行,运用自动化的方式管理项目流程,进而完善项目审批制度,提升对项目进行审理的工作成效,在进行项目审批流程的构建和制定过程中,需要对相关信息以及凭证进行举证,另外还要在提出解决方案的同时确定该方案的预期实施效果;在进行项目立项审批制度的建立时,应该结合互联网金融机构对当前资金运作情况进行制度制定,例如,项目管理在互联网金融风险管控中的工作范围,对项目计划的制订,又或者是对互联网金融风险管控进行阶段性工作目标的制定,这样才能够切实保证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基于以上,将项目管理应用于互联网金融风险管控中,一方面能够节约时间和资源;另一方面能够在运用项目管理时进行细节上的监督和控制,这也是互联网金融风险管控工作中不可或缺的管理方式[1]。2.2通过制订针对性应对方案对金融风险进行预测和评价。就互联网金融机构资金性质而言,具有流动性大的特征,而且这些流动资金主要来源于社会各界中吸纳的短期流动资金,而金融机构的主要业务在于对需要借款的用户进行长期性的房贷业务,虽然这两种借贷业务之间不存在资金上的冲突问题,但从两者时间、成本等方面进行考虑,借贷双方在时间上存在一定的冲突情况,同时两者之间存在的风险也有很大的差别,这种风险主要在于互联网金融产品在运营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在互联网金融产品项目运营过程中,由于风险具有多样化、复杂化等方面的性质,具体体现在信用、市场、政治环境或者是金融领域本身的风险层面中,因此在运用项目管理的方式对互联网金融风险进行管理时,需要从金融风险的种类进行区分,从而对金融未来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预期和评价,结合风险实际采取相应的手段进行监控,对管理方法的运用是对金融风险的发展进行动态化监控,根据监控结果在适当时候进行风险管理干预工作,对风险进行管理干预的根本就在于对前期方案的制订。在项目管理的初始阶段对互联网金融产品进行有效的风险分析以及风险管理,不仅能够降低互联网金融资本在运营过程中存在的贷款风险,还能够切实减少管理过程中出现呆账、坏账等,对互联网金融风险进行有效规避。2.3开阔金融业务市场,培养金融项目管理人才。传统金融市场辐射范围比较广泛,而互联网作为当前比较新型的金融形式,具有成本低、金融市场效率高等特征,因此这就需要人们运用迎合当前时展的角度来看待金融项目和产品,以此来提升金融机构在社会发展中的竞争实力,进一步开阔金融业务市场,以此来实现对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相关的有效性。在当前从事互联网金融活动中,通过运用项目管理方面的人才,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提升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的项目管理过程,尤其是对金融风险管控方面。基于此也就足以说明当前互联网金融风险管控中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对相关管理人才的培养以及引进,运用招聘等方式,向社会进行项目管理方面的专业性人才招聘,也可以通过金融机构或企业内部培训方式进行金融方面人才的针对性培训,对于培训的安排可以通过定期进阶的方式级逆行,由互联网金融项目管理基础、金融风险管控、质量管理操作方式等对人才进行提升式的培训方式,使得人才能够在互联网金融风险管控中的作用发挥至最大。另外针对互联网金融市场具有共通性的特征,部分金融机构再进行与企业合作是对项目管理人才采用的方式为资源共享,这样做不仅仅能够有效促进互联网金融产品项目的顺利运营,同时还以金融技术作为支撑基础,进行相应的管理延伸,使项目管理工作逐渐应用于互联网金融风险管控工作中,针对金融风险管控专门设立工作专员或工作部门,在提升人才专业性的前提下进行对互联网金融产品项目管理的自主性、自发性,从对相关项目管理方面的引进和培训而言,将人才机制应用于互联网金融项目管理工作环节或工作部门中,切实提升项目管理在互联网金融风险管控中的应用[2]。2.4维护项目管理信息,切实完成项目管理指标。在进行互联网金融产品管理过程中,项目管理在其中具有决定性作用,这也是将互联网金融发展建立在当前信息时代前提下进行的,基于此要想切实提升互联网金融项目工作的成效,就需要对相关的金融管理信息进行相应的维护管理,通过采取比较专业、高效的管理方式进行维护管理,并结合当前互联网金融产品项目的发展实际来进行决策和评估等,从评价指标的制定来达到互联网金融项目的管理成效,同时还能够及时对信息进行跟踪管理以及更新处理,进而控制互联网金融产品项目管理工作的落实,通过运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对互联网金融环境进行相应的模拟,以此来分析互联网金融在进行项目管理时存在的弊端。在进行互联网操作环境的模拟时,互联网金融产品由最开始的计划方案制订、对金融风险的管控、风险管控的操作方式和操作细则、对项目进度进行跟踪等,以上都与互联网金融有很大的关联性,将互联网金融产品相关信息数据进行储存和应用,这样做才能够更加有效地对互联网金融项目进行相应的决策和分析,以此来提升互联网金融风险管控决策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从而进行集中性管理。一方面有助于互联网金融产品在运行中各个管理环节的沟通和交流;另一方面,将各部门在管理过程中获取的信息进行有效对称,切实降低对资源的多次应用,节约时间,提升管理工作成效,以便于更好地面对未来互联网金融管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突发性风险,从而规避风险。另外在进行互联网金融信息管理时,还要注重对金融客户信息的保护工作,这也是互联网金融风险项目管理工作中比较重要的一部分内容,其最终目标就是完善金融信息纰漏机制,切实保证金融客户的群体利益,对其中存在的违法行为等进行相应的监管和打击,从根本上保证互联网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除此之外对金融信息进行管理过程中还需要运用相应的征信方式。建立征信体系要确保信息具有一定的真实性和全面性,从宏观的角度来看待征信体系的建立,能够进一步促进金融机构、企业以及政府与部门之间的数据信息交流、互动,更进一步实现对金融数据信息的统一、有效管理,以此来推进互联网金融信用体系的顺利建立[3]。
关键词:商业银行;信用风险;风险管理
近年来,经济全球化使得风险管理的问题日益凸现。随着世界经济的不断发展,金融业在各国经济发展中所发挥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但由于金融监管的放松,金融市场的波动性也在不断加剧,特别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在世界范围内发生了三次大的金融危机——欧洲货币危机、墨西哥金融危机和亚洲金融危机。这三次大的金融危机给全球经济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和损失,引起了国际金融界对金融风险管理的高度重视,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更成为国际、国内金融界关注的焦点。信用风险是商业银行主要的风险形式。信用风险的管理也成为当今风险管理领域中极具挑战性的课题。因此,如何防范与降低信用风险已是当前我国商业银行管理的迫切要求。
一、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经济学解释
商业银行在经营中会遇到很多中风险,其中信用风险是金融市场中最古老的也是最重要的金融风险形式之一,它是金融机构、投资者和消费者所面临的重大问题。社会的进步和历史的发展影响着人们对信用风险概念的理解。
传统观点认为,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受信方)拒绝或无力按时、全额支付所欠债务时,给授信方(信用提供方)带来的潜在损失。授信方可能是提供贷款的银行,或是以信用方式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公司。授信方总是会更多地考虑信用风险问题,比如发放贷款的银行,其风险是显而易见的。在商业银行的早期业务中,常常将信贷风险等同于信用风险。随着商业银行业务的演变和发展,信用风险出现了广义和狭义两种概念:
从广义上说,信用风险还包括由于各种不确定因素对银行信用的影响,使银行经营实际结果与预期目标发生背离,从而导致银行造成潜在损失的可能性;
从狭义上说,信用风险一般是指借款人到期不能或不愿意履行借款协议、偿还本息而使银行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信用风险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借款人或债务人没有能力或者没有意愿履行还款义务而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可能性;另一个是指由于债务人信用等级或信贷资产评级的下调、信贷利差的扩大导致资产的经济价值或者市值下降的可能性。前者主要着眼于贷款是否违约,成为违约风险;后者则强调信贷资产质量价值的潜在变化,所以通常称为信贷利差风险。
另外,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主要特征有以下几点:(1)道德风险与信息不对称是形成信用风险的重要因素。(2)非系统性与系统性。(3)风险和收益的非对称性。信用风险的收益分布具有典型的非对称性。(4)信用风险的历史交易数据难以获取。
二、国内外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监管的现状分析
随着现代经济中信用活动的不断发展和创新,信用风险所涉及领域和规模迅速扩大,因此,各个国家对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管理都是非常重视的。
(一)国外先进商业银行对信用风险管理的现状
1、风险管理上升到银行发展战略高度,董事会直接负责风险管理政策的制定。近些年来,一些大银行由于风险管理失败而遭受了巨额损失,甚至破产倒闭,使得银行股东、经理们以及金融监管当局领略和感受到银行风险的严重后果,深刻地认识到现代风险管理对于银行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性。目前,国际上一些大银行的最高决策层已把风险管理纳入其发展战略计划,将之作为银行内部管理的一个组成部分,风险管理在整个管理体系中的地位已经上升到银行发展战略的高度。
2、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开始出现,风险管理趋于日常化和制度化。与风险管理上升到银行发展战略高度相适应,现代银行风险管理在组织制度上形成了由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直接领导的,以独立风险管理部门为中心,与各个业务部紧密联系的风险内部管理体系。风险管理决策与业务决策的适度分离,改变了风险管理决策从属于以盈利为首要目标的业务决策的传统管理体制。同时,以独立风险管理部门为中心的风险管理体系的运行是建立在管理日常化和制度化的基础上的,这就进一步加强了商业银行在复杂的风险环境中及时、有效地管理风险的能力。
3、更加重视全面风险管理。与主要重视信用风险的传统风险管理不同,现代银行风险管理还非常重视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更全面的风险因素。而且不仅将可能的资金损失视为风险,还将银行自身的声誉和人才的损失也视为风险,提出了声誉风险和人才风险的概念。
4、市场风险日益突出,市
场风险管理技术得到迅速发展。二十世纪70年代以来,市场风险成为银行风险环境中的重要因素。同时,金融自由化和银行综合化经营的发展,使得商业银行传统的以信用风险为主的模式发生变化。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两者,无论是在管理技术手段上,还是在管理理论上,都构成了现代金融风险管理的两个基本内容。
5、风险管理技术趋于计量化和模型化,各种风险管理计量模型发展迅速,银行风险管理的科学性日益增强。与传统风险管理的特征不同,现代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越来越重视定量分析,大量运用数理统计模型来识别、衡量和监测风险,使得风险管理越来越多地体现出客观性和科学性的特征。
(二)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现状
1、我国商业银行尚未形成正确的信用风险管理理念。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多数工作人员对信用风险管理的认识不够充分、信用风险管理理念比较陈旧。不能适应新时期业务高速发展及风险环境复杂的需要。
2、信用风险管理的组织机构不健全。在我国商业银行中,负责信用风险管理的主要是贷款部门的信贷员,这远远不能满足实际信用风险管理的需要。
3、不良贷款比例高,贷款资金趋向长期化、集中化。我国银行业的贷款人多集中在房地产或其它人型资产投资项目上,且数额巨大。而贷款资金长期化将导致银行资产的流动性降低,信贷资金周转速度减慢。一旦累积的信用风险暴露出来,势必会造成严重的信贷损失,对银行的长远发展是极为不利的。
4、内部评级不完善,风险揭示不充分。与先进的国际性银行相比,我国大多数商业银行内部评级无论是在评级方法、评级结果的检验,还是在评级组织结构、基础数据库等方而都存在着相当大的差距,从而极大地限制了内部评级在揭示和控制风险方而的作用。另外,由于会计信息不完备和真实性有待提高,以及缺乏衡量风险的技术方法,银行信息披露的质量和数量方而都远不能适应市场的要求。
三、针对我国现状提出完善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监管的建议
第一,提高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度量和管理技术水平。根据当前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的现状,要尽快提高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水平。首先,各商业银行应积极开发以计算机为平台的客户信息系统,广泛收集充分的客户信息,建立起完善的数据库。其次,我国商业银行应根据我国的国情,坚持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开发出适合自身条件的信用风险度量模型。
第二,确立完善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体系。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可以保证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策略得以落实。商业银行要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应根据中国银监会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在对各类业务的各环节风险进行识别的基础上,对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程序、方法进行整合、梳理和优化。首先,通过授权管理、岗位制衡等手段防止操作风险在业务环节中的出现。其次,通过标准化的内部控制管理实现内部控制的连续性和系统化,从而严格控制银行内的各项业务和管理活动。最后,通过不间断的调整和改进,不断提高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水平,确保其经营目标的实现。
第三,强化风险外部监管,完善宏观外部环境。强化风险外部监管是完善风险控制体系的必然要求。首先是市场约束的要求,巴塞尔新资本协议规定最低资本要求、监管当局的监督检查、市场约束为金融监管的三大支柱,强调银行应及时、准确地向市场披露银行财务状况、经营业绩、风险管理战略和措施、风险敞口、会计政策以及业务、管理和公司治理6个方面的信息;其次,监管当局必须在强化合规性监管的同时重视安全性监管,逐步强化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约束。同时要对银行风险评估体系的合理性、准确性及信息披露的可信性进行监督,严格监管纪律,推动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科学化,实现从注重合规性监管向注重风险性监管的转变,健全非现场监督体系,并保持监督的持续性。再次,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银行金融法律法规体系,形成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金融法制环境。落实《物权法》,修订完善《破产法》和《担保法》等,在完善商业银行的立法基础上加大执法力度,维护金融秩序。
第四,规范社会信用关系,推动社会信用文化建设。要建立健全有关社会信用的法律体系,推进信用文化建设。据有关机构分析,社会信用指数每提高一个百分点,可以促进gdp增长0.9%,促进生产率提高0.7%。
参考文献
[1]马歇尔.经济学原理(下)[m].北京:商务出版社,1983,255-256.
[2]p.jorion.value at risk[m].new york:mcgraw hill.1997,128.
[3]王春峰.金融市场风险管理[m].天津:天津大学出版社,2001,6-7.
[4]阳.金融风险分析与管理研究——市场和机构的理论、模
型与技术[m].北京:中国人民出版社,2001.
[5]崔炳文.新巴塞尔协议下中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研究[d].天津大学,2006.
关键词:金融中介;风险管理;制度性金融风险
文章编号:1003―4625(2006)05―0051―03
中图分类号:F831.59
文献标识码:A
一、引言
“在既有的经济理论的这一分支即风险理论中,最基本的问题是奈特(knight)于1921年提出的风险与不确定性的关系问题。”(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P216)奈特认为“风险是指个人根据对事实的客观分类有能力计算出概率的情形”,同时,还争辩道“不确定性是指不可能客观分类的情形”(杰克・赫什莱佛等,2000,P10),然而,杰克・赫什莱佛和约翰C・赖利不同意奈特的划分,认为“能否进行客观分类不是关键之所在。”就研究不确定性与风险的目的而言“风险和不确定性指的是同一件事。”而用“主观概率的概念来处理这类事:概率只能简单地算作相信的程度。因此,决策者绝不会处于奈特所定义的风险世界,相反却总是处于他所定义的不确定世界。”(杰克・赫什莱佛等,2000,P10)本文就不确定性与风险的判识上,倾向于接受赫什莱佛与赖利的观点,即从讨论金融中介的风险管理的功能而言,对不确定性与风险不作区分。当然,相应于金融中介的风险管理功能的不同局面,本文亦会对风险作进一步地细分与推演。
不同于不确定性与风险问题,“金融中介问题进入现代经济学的历史并不长,”(张杰,2001)虽然由费雪(Fisher)的“费雪分离定理”经阿罗-德布鲁(Arrow-Debra),弗里德曼和施瓦茨(Friedman &Schwartz)以至米什金(Mishkin)等的不断扩展,但金融中介真正形成主流的理论还是作为“信息经济学和交易成本经济学平行发展所做出的回应”,而确立的金融中介规模效应观,即“从整个社会的储蓄投资过程看,中介手段有助于提高储蓄与投资水平以及在各种可能的投资机会之间更有效地分配稀缺的资源,这被称为金融中介的‘分配技术’”。同时,“金融中介机构还可通过协调借贷双方不同的金融需求而进一步降低金融交易的成本,并且依靠中介过程创造出各种受到借贷双方欢迎的新型金融资产,这被称之为‘中介技术’”(张杰,2001)。
凡此种种,均是基于金融中介的规模优势。在此规模优势的基础上,“Santomero基于Tobin――Markowitz资产组合模型发现,中介机构在投资者之间发挥风险转移的功能,以使整个社会的平均风险水平下降或处于一个相对稳定的水平,”(张杰,2001)这正是金融中介的风险管理功能。
本文很大程度上正是基于金融中介的风险管理功能观,在对风险本身作进一步细分的情况下,针对中国转轨经济时期的风险特征,来对目前中国金融中介的风险累积的原因和困境作出解释和尝试求解,并进一步推演出国家――这一提供制度产品的主体,在面对转轨时期的风险与金融中介的风险管理功能的背离性所应起的作用及可能的变迁方向。当然,这里亦不是简单地引用金融中介风险管理功能观去阐释上述问题,而是结合金融中介的“中介技术”(张杰,1998,PP78-84),提出“主动性”金融中介风险管理功能观与国家对金融风险的相应的制度产品供给模式的。
二、风险的差异性与金融中介的“主动性”风险管理功能观
毋庸置疑,金融中介机构是金融资源的集中与分配的媒介。然而,金融资源在带给交易主体收益和福利增进的同时,也同样意味着风险。也就是说,金融资源本身就是收益与风险的集合体。因此,金融中介在配置金融资源的同时,不可否认也集中与拆分着与金融资源天然伴生的金融风险。
正是这独特的伴生现象导致了金融中介以吸收风险和集中风险来获利,或称其特殊之处就在于这种悖论“要赚取收入丰厚的回报,金融中介必须寻找风险”(多米尼克・卡瑟利,1997,P27),即所谓的金融中介的“脆弱性”恰恰是金融中介存在的内在逻辑。
而此逻辑的自然推演的结果则是金融中介是以拆分风险为前提来吸收和集中风险的。因此,其中介功能的发挥与否与其能否成功地化解风险有根本的关系。
这里,必须进一步阐述的是此处所指的风险已不仅仅是由于不确定性所带来的损失的一般层面上的风险。而针对金融中介机构这种以自身信用吸收与集中风险,并进而拆分风险的组织安排而言,其风险更多是体现为借方风险,即金融中介能否顺利地拆分风险,能否以低成本拆分并进而在此风险中介的过程中获利。
具体而言,金融中介能否完成风险管理的功能取决于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是能将风险转移出去,即金融中介机构在集中了贷方风险后,能将风险以借方风险的形式转移出去,经济生活中存在金融中介的风险借方。
其次,是风险的承受主体,即金融中介的风险转移对象,对于风险的态度以及形成金融中介的借方风险具有较大的差异性或称弱一致性。只有这样,如同资产组合理论处理风险所需的条件一样,金融中介通过将具有较大差异性的借方风险进行集中,才能在合集(借方风险的集合)中或称组合中抵消风险,体现金融中介的规模优势。
再次,金融中介能够低成本地拆分风险,而拆分成本的高低决定了由谁,是国家,还是由一般的金融中介机构作为主体来拆分风险。
显然,以上针对金融中介拆分在金融资源的配置流程中所面临的更具体化的风险――主要是借方风险时,其风险管理表现为两个层次的问题:能否拆分,拆分能否获得。对于风险的管理主要基于“Santomero基于Tokin-Markowitz资产组合模型”而演化出的金融中介风险管理功能观,即其发现:“由于投资者的风险偏好不同,中介机构便要在投资者之间发挥风险转移的功能,以便使整个社会的市场风险水平下降或处于一个相对稳定的水平”。“Merton(1989)发现中介机构所生存的特权就是可以将风险打包与拆分,从而使风险以最低的成本加以分散。”(张杰,2001)
然而,需要强调的是,本文所认为的
金融中介的风险管理功能观绝不仅仅限于金融中介以寻找借方风险的差异性来相对被动地拆分风险,而是认为金融中介基于自身的特点――以拆分风险为前提来集中风险,对于具体化的借方风险,其管理风险的功能体现于如下三个递进的层次:
第一个层次,以外延的角度来看,金融中介正是借助自身的规模优势,通过将更大范围内的借方风险置于同一个风险管理的集合,寄望于由于集合范围的扩大,借方风险之间应有更大的概率,相互抵消或消减。这也是前述的金融中介之所以较之普通投资者更勇于吸收风险的规模效应的解释。
第二个层次,从借方风险的结构上讲,尽管金融中介可以借助规模优势,以提高社会中借方风险的负相关性的概率。但归根到底,借方主体偏好,或称借方风险的弱一致性,负相关的程度是根本上决定基于资产组合理论的金融中介的风险管理效率的。不同于传统的风险管理功能,金融中介并不只是以借助于寻找借方主体的风险偏好差异,并进而进行风险管理的。不断进行的金融创新,展示了金融中介也在主动地以提供更多的差异性的金融产品来努力创造着借方风险的多样性。这正是本文认为的金融中介的主动性风险管理功能的主动性所在。从本质上讲,风险转移和日益复杂的金融工具和市场的创新是金融中介为创造借方风险差异的必然。
第三个层次,是从主体选择的角度,这必然引进了制度层面的因素。金融中介机构为拆分风险,一方面从结构上创造并利用借方风险的差异性;另一方面,借助规模优势,将更大范围的借方风险集中,提高相互抵消的概率。
然而,对于拆分风险的金融中介机构是否有能力或更客观地讲,是否具有拆分风险的比较优势,尤其是对于无法借助创造差异性及扩大外延的手段有效(此处的有效指的是相对低成本的拆分借方风险)地拆分的系统性风险。同样作为宏观经济主体的国家将起什么作用,其制度产品供给者的特殊的角色又将赋予它哪些强势的能力?这将是本文依逻辑次序将于第三部分结合中国转轨经济特殊时期着力阐述的问题。
三、转轨时期中国金融中介风险拆分的不可能性及国家的作用
前述的金融中介拆分风险的能力主要决定于其发现借方风险的差异性及创造差异的能力、金融中介归集借方风险的规模效应的大小以及拆分风险的成本即拆分风险的效率。
对于转轨时期的中国的金融中介机构而言,由于借方风险的承受主体从产权基础来划分的话,主要以国有企业为主,因此,其风险承受主体过于单一化。
这种借方主体产权上的一致性,使得如下情形成为必然的结果:
从经营风险的角度,对于中国的国有金融中介(转轨时期,国有金融中介占有绝对的优势地位)而言,所面临的借方风险的固有一致性较强,借方主体产权的一致性必然导致借方风险的同构性,换句话说,固有的系统性风险很大。
从信用风险的角度看,由于国有企业(借方主体)与国有中介机构从根本上讲,产权的归属主体的同源性――均属于国家这一“非人格化”的产权主体。自然引发的金融中介机构债务偿还的“软约束性”。从本质上讲,这一特有的产权追溯的同源性,使得原本属于非系统性风险的借方信用风险发生了实质性的转变,成为转轨经济时期,中国金融中介机构的系统性的借方风险――逃废债务。换言之,在中国目前特殊的转轨经济时期,原本基于市场环境条件下的金融中介机构的风险转移受体却通过这一银―企特殊的链条,将企业自身的风险,如经营风险逆向转移到金融中介的身上,形成整个经济运转中,金融中介普遍面临的风险。
面临如此巨大而单一的系统性风险,基于借方风险的多样性,因而寄望可以借助规模优势通过资产组合理论或风险管理理论将风险集中于一个集合中,通过其相互的抵消,从而拆分风险的金融中介机构将很难回避这一性质单一的总量巨大的系统性风险,使得拆分风险这一根本环节发生了梗阻,其直接的后果是:
第一,由于拆分风险环节的受阻,必然使得集中的大量的贷方风险无法释放,形成巨额的呆、坏账。这就是中国银行类金融中介机构呆坏账的存量角度的成因之一。
第二,同样由于转轨时期,国有金融中介的资金动员功能,使得即使在金融中介拆分风险受阻的情况下,国家仍要求其继续吸收居民储蓄,即进一步积累贷方风险,这是银行类金融中介机构呆、坏账的增量角度的成因。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后果,国有金融中介机构面对着由于制度原因(借方主体的产权一致性)而面临的巨大单一的系统性风险,可称之为制度性风险,单靠金融中介机构,即使是努力去创造借方风险差异――如推出越来越多的个人消费信贷、住房信贷等也是收效甚微的。因为从本质上讲,依靠技术层面的调整是无法解决制度层面的障碍的。基于资产组合原理的金融中介主动性风险管理功能观,在遭遇如此巨大的制度性风险时,无论从借方风险差异性还是规模集合两个必要角度看,均是苍白的和无法发挥作用的。也表明了转轨时期,国有金融中介进行有效的风险管理的不可能性,以及呆、坏账等风险积累的必然性。一句话,对于转轨经济时期,在金融中介领域产生的这一制度性风险所导致的制度性需求,只能以相应的制度供给来得到解决。而作为制度产品的供给主体――国家,也只有国家这个具有强势权威和惟一的产权归属主体才有能力或称有成本优势。去处理积累的贷方风险。
一方面,国家利用其特殊的地位,以其权威为后盾,通过行政或称指令性或产业倾斜等制度安排,将资金分配于各行业,分配的过程也是国家有意创造借方风险多样性的过程。借方风险的多样性意味着通过国家在更大范围内的风险和集中,呈负相关性的借方风险相互抵消的概率会显著提高。这一方面体现了国家创造风险差异的独有的能力,另一方面也体现了国家所具有的更为巨大的规模优势。
另一方面,对于此制度性风险中,即使从国家层面上依然无法通过创造差异,以及在更大范围内进行风险抵消来消除的部分。国家只能通过惟一的途径也是直接针对其成因的解决方式――财政注资冲销,这也是改革成本的一部分。
当然,拉长制度转轨的时间视界,国家为拆分这一内生制度障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而不断地进行相应的产权改革,即进行市场化的改革,是从根本上消除系统性风险的手段,在减少此制度性风险的增量的同时,也在更大范围内构建使金融中介风险管理功能发挥条件的制度环境。无疑这将是一个渐进和较长的过程。
总之,金融中介不仅是金融资源的配置媒介,同时也是与金融资源相伴生的金融风险的集中与拆分者。其最根本的风险管理原则是以拆分风险为前提进行风险的集中与吸收,所谓金融的脆弱性恰是金融中介运作的特征。更进一步地讲,金融中介必须有能力有效即低成本地拆分所主要面对的借方风险,并获利。
金融中介之所以能够有效地进行风险拆分,并进而获利,原因在于其借方风险应具有相当程度的差异性――负相关性,在此结构基础上,金融中介可利用其规模优势集中风险,以提高差异化的借方风险相互抵消的概率。这就是金融中介的风险管理功能的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