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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的原则精品(七篇)

时间:2023-09-27 16:08:46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的原则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的原则

篇(1)

关键词:奥尔夫音乐教育;学前儿童;家庭音乐教育

中图分类号:J60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0125(2014)11-0073-02

家庭音乐教育是学前儿童家庭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家长可以通过家庭音乐教育发掘儿童的潜能,塑造儿童健康活泼的个性,促进儿童全面和谐的发展。在学前儿童家庭音乐教育中,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奥尔夫音乐教育的理念,将音乐教育作为一种重要的育人方式,与儿童生活有机地结合起来,营造和谐的家庭环境,在家庭成员的互动中体会音乐的魅力,让家庭音乐教育走出误区,回归本真的儿童需要,促进儿童快乐健康的成长。

一、奥尔夫音乐教育理念

卡尔・奥尔夫(1895一1982),德国慕尼黑人,音乐教育家,作曲家。奥尔夫音乐教学法是他与同代人及其后继者共同创造发展的一种卓有成效的,在世界上具有广泛影响的音乐教学体系。

(一)教育理念

奥尔夫强调儿童音乐教育应该从“元素性”音乐教育入手,利用最原始、最简单的节奏和音高元素,以人类最根本、最自然,也是最古老的音乐实践形式――简单的拍手、打击乐器及即兴合作等方式面向每一个儿童,唤起他们身上潜在的音乐本能,使音乐成为他们自发的要求。奥尔夫体系追求“原始性”音乐,倡导综合性音乐教育。奥尔夫教学明确指出,重要的是学习的过程,而不仅是结果。儿童在成长、实践的过程中的结果可能是幼稚、粗糙、不完美的,但可贵的是儿童的探索精神,是儿童在实践中的体验和收获的经验,是儿童自然的情感、想象力、个性的发展。

(二)教育方法

奥尔夫教学法没有一成不变的模式,它强调针对教学对象的不同特点和发展需求,根据音乐艺术的表现规律,教授者可以即兴组合成各种由简单到复杂的、灵活多变的方法。这种生动多样的灵活性正是源自对音乐活动中儿童各种生动、自由的即时表现的细致观察和积极反馈,并能够随时给予儿童最即时、最有效的指导。其主要着眼点不在于理性地传授知识和技能,而在于自然地、直接地诉之于感性,在感性的直接带动下,在奏乐的具体过程中,学会知识,掌握技能。

(三)教育内容

奥尔夫体系强调一切从儿童出发,选择最符合儿童天性的民歌、童谣、谚语等教学素材于儿童音乐教学中。其课程主要包括嗓音造型、动作造型、声音造型三个方面。其中嗓音造型是指歌唱活动和节奏朗诵活动;动作造型指律动、舞蹈、戏剧表演、指挥及声势活动(拍手、拍腿、跺脚和捻指);声音造型是指乐器演奏活动。其中节奏学习是最基本和最重要的部分。奥尔夫认为:这种集诗、舞、乐、戏剧为一体的综合性课程内容不仅符合人类生活的原始性、原本性,同时也符合儿童的特点和他们学习音乐的自然天性。

二、奥尔夫音乐教育理念视角下学前儿童家庭音乐教育的目标

(一)以培养音乐素质为主要目标

培养儿童的音乐素质是家庭音乐教育的首要任务。儿童音乐素质包括三个因素,第一是儿童音乐生理因素;第二是儿童音乐心理因素;第三是儿童音乐实践因素。学前阶段音乐能力的培养应该紧扣音乐的四个性质(音的高低、音色、长短和强弱)和特点,学前家庭音乐教育应围绕构成音乐心理的基本元素展开,目的应该是帮助儿童增加对音乐要素的敏感。

(二)以培养审美能力为主要目标

音乐教育的过程首先是一个审美的过程,家长应将培养儿童的音乐审美能力作为教育的核心目标,在家庭音乐教育过程中帮助儿童形成探索音乐的环境和条件,增强儿童对音乐的感受力、表现力和创造力。家庭音乐教育还应该增加儿童的审美体验,充实其生活经验和自己对音乐的理解力与表现力。

(三)以培养健全人格为主要目标

家庭应重视通过音乐进行健全人格的教育。把音乐教育的最终落脚点放在“人”的问题上,力求通过音乐教育使儿童在智力、情感、意志和社会性等诸方面全面而健康地发展。音乐教育的终极目标是育人,即培养适应社会发展的全面和谐发展的人,而音乐教育要实现育人的这一终极目标必须是通过音乐教育的直接目标,即让儿童感受、表现、创造音乐,体验音乐的美感目标为前提。

三、奥尔夫音乐教育理念视角下学前儿童家庭音乐教育的原则

(一)即兴性原则

在奥尔夫音乐教育中我们经常能看到即兴的歌、舞、奏,这是奥尔夫音乐的一个重要特征。作为儿童表达音乐的方式也有其即兴性的特点。比如即兴用音乐来创编故事或用不同音高来模仿小动物等,这样可让儿童的天性在即兴的游戏中得到最大程度的满足,也由此让儿童在潜移默化中真正热爱上音乐。美国教育家登纳在对中美艺术教育进行比较时指出:“中国艺术教育的重点,偏重技巧训练,目的是培养个人高水平的艺术表演能力和造型艺术中的审美观念。而在美国教育中,更强调让儿童本能地反应,强调儿童有独特的作品。

(二)交融性原则

无论是在奥尔夫音乐教育中还是在家庭音乐教育中,艺术都是一种主客不分,物我交融的状态。在儿童的世界里,音乐与生活也是交织在一起不可分割的整体,它反映了儿童对生活的感受、体验、理解和创造。同时,儿童对音乐美感的“获得性遗传”是其音乐发生和发展的基础。这种先验的获得即是儿童生命中“本能的缪斯”,这是一种与生俱来的对声音和动作的创造性力量,它是儿童进行音乐、游戏及其他生命活动的源泉。因此,在进行家庭音乐教育时我们要遵循音乐、生活、游戏相融合的原则。

篇(2)

【关键词】学前教育;视唱专业;选材;原则;建议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多年以来,我国的音乐教育一直存在一个问题,音乐教育受到专业音乐艺术的影响,过多的去追求专业的知识和技能,忽视了对学生音乐感受和兴趣审美的培养。这一点同样出现在学前音乐教育上。为了改善这种情况,必须要从根源着手,对学前教育音乐专业进行改革,尤其是在教材的选择之上,视唱教材选择的正确与否,关系着整个学前教育音乐专业视唱教学体系是否成功。

一、选用现有教材应注意的原则

(一)注重选材内容的社会适用性

在这里,笔者整理了部分学校近些年来所选取的视唱教材,并对其作了简要的分析。

1.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出版的蔡岳建的《乐理视唱练耳》,共四册,分别是学前音乐教育、乐理、视唱、练耳、音乐欣赏、声乐、钢琴。这本书的主要特点就是在内容体系和方法上在体现音乐教育的专业特点,符合音乐教育的一般规律,同时注重实践性和操作性。

2.由高等教育出版社1990年出版的许敬行、孙虹主编的《视唱练耳》,这本书2005年在许敬行主编下再版为《视唱练耳――修订版》。这部教材现在被大多数的高等师范学校的学前教育音乐专业所使用,较之前面的《乐理视唱练耳》,它在形式上更加贴近正规音乐学校的教材,同时,本书借鉴了英国皇家音乐学院听觉训练的模式,注重对学生的全面能力的培养。

这两部教材在内容上和编制规律上都是由浅入深,但是都不是针对学前音乐教育的专门教材,学前音乐教育一直处于教材空缺状态。这一现状要求我们在选择教材上要格外的谨慎,满足社会就业的要求,重视选材内容的社会适用性。

(二)注重教材内容的实用性学生的需要性

之前提到,目前没有专门针对学前教育音乐专业的教材,也就是说,学前教育音乐专业所选用的教材,都是大综合式的理论知识的堆砌,缺乏实际教学训练,然而学前音乐教育是一个实践性很强的专业,实践和知识的脱轨,从而导致教材的内容满足不了学生的就业需求。所以这就要求在教材的选择上要特别注意教材内容的实用性和学生的需要性。

二、不同题材儿童音乐作品的选用

(一)要充分考虑为儿童服务的本质属性

学前音乐教育最终教育的对象是学前儿童,儿童对音乐的理解能力和感悟能力决定着教材应该选取怎样的儿童音乐作品。因此视唱教材中音乐作品的选取应以学前儿童也就是幼儿园孩子为主体,以儿童的心理发展特点和审美特征为依据,充分考虑到为儿童服务的本质属性。

(二)选材内容要灵活、广泛、多元化

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国与国、民族与民族之间的联系日益紧密,文化结构朝着多元化演变,这促使我们在进行音乐教育活动时,不能再一味地以我国传统的童谣、古诗词为主要的教学内容,而要综合世界各民族不同文化下的儿童音乐作品,使孩子们获得更好地艺术感染和文化熏陶。所以学前教育音乐专业教材中儿童音乐作品的选取,要博纳百家,选材的内容灵活、广泛。

(三)注重不同阶段儿童作品选用的针对性

不同年龄阶段的儿童的心理特征是不同的,对音乐形式和内容的需求也是不同的,所以我们选材时不能胡子眉毛一把抓,笼统地将同样的音乐作品灌输给不同年龄段的孩子,而应该结合儿童的心理特征、心理需求,选取适合他们身心发展的音乐作品。概括的说,就是注重不同阶段儿童作品选用的针对性,接下来,笔者以儿童的年龄为划分标准,搜集整理了一些儿童音乐作品,进行简要的分析,以供大家参考。

1.两岁儿童视唱作品的选择。两岁的儿童,已经基本上具备了倾听音乐的能力,但是理解能力还有待发展,所以可以选择一些有具体形象的、旋律简单、朗朗上口的音乐。譬如说《小燕子》、《丑小鸭》、《粉刷匠》、《小兔乖乖》、《两只老虎》、《拔萝卜》、《捉泥鳅》、《三只小熊》等,这些音乐作品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它们的内容要么是游戏、要么是关于小动物的描述,都是直观简单,在现实生活中随处可见的物象。

2.3岁儿童视唱作品的选择。3岁的儿童已经可以感受到情绪的变化,情感上也丰富起来,那么在音乐的选材上就可以选取一些具有情绪感染力的作品,譬如《世上只有妈妈好》、《鲁冰花》等。同时3岁的儿童开始模仿成人的日常行为,进入人格培养期,所以可以选择一些培养他们良好行为习惯的作品,如《健康歌》、《礼貌问候语》、《小手拍拍》、《上学歌》、《一分钱》、《我爱洗澡》等。

3.四五岁儿童视唱作品的选择。四五岁的儿童开始进入知识学习阶段,可以掌握内容复杂一点的音乐,比如说《数鸭子》、《数字歌》、《ABC》以及《咏鹅》、《静夜思》等古诗词歌曲,来增加他们的知识储备。除此之外,四五岁儿童的肢体协调能力大大提高了,对音乐节奏感的感受比较敏感,在选材时,可以利用儿童的这一特点,选取一些节奏鲜明、需要动作配合的歌曲,例如《爱我你就抱抱我》、《幸福拍手歌》、《兔子舞》等等。

4.6岁儿童视唱作品的选择。6岁的儿童对音乐的情绪表达和思想内容有了正确的辨认能力和分析能力,同时随着心智的成长,开始有了自己的喜好。在这一时期,我们在音乐作品选择上可以选择一些思想积极的通俗歌曲,而不再是单纯的儿歌教学,譬如《茉莉花》等。

三、结语

总而言之,学前教育音乐专业的选材内容,既要能够培养专业学生的专业技能,也要与实际接轨,具有社会适用性和实用性。同时以儿童的年龄段特征为依据,选取一些适合儿童纯真本性、积极向上的音乐作品。

参考文献

[1]王宁宁.学前教育专业视唱内容选材改革初探[J].辽宁师专学报,2013(04).

篇(3)

一、奥尔夫音乐教学法

(一)奥尔夫音乐教学法介绍

奥尔夫音乐教学法是由德国音乐家卡尔.奥尔夫所创建。他所创建的教学法形成了新的音乐教育体系,认为音乐教育要放弃传统观念与方法,从音乐的起源本质考虑,围绕音乐的感性诉求,回归人的本能为核心。这与传统的音乐教育所实现的让学生掌握音乐技能,具有较大差异。奥尔夫音乐教学法主要包含两方面内容:第一,节奏、旋律本文由收集整理学习;第二,基础形体工作教学,例如反应训练、体操练习等。奥尔夫的教学围绕三个原则:一切从儿童出发;主动学习音乐;培养学生创造力。

(二)奥尔夫音乐教学法的应用

奥尔夫音乐教学关注的第一要点是开发孩子的内心世界。让学习成为主动进行学习,让音乐成为孩子自身的需求,而自发的走进音乐的世界,通过肢体动作、形体语言、乐器等演绎音乐,用独特的音乐方式展现内心的情感。目前阶段,我国的学前音乐教育以被动教学为主,且课堂氛围较为严肃,这是教育存在的普遍问题。然而奥尔夫音乐教学法通过激发孩子主动学习,尝试进行音乐创作,将音乐学习作为抒发内心情感的体验课进行,不仅融入了前沿性的教育理念,而且让孩子们主动参与课堂学习,共同完成教学,提升教学效率。

二、达尔克罗兹音乐教学法

(一)达尔克罗兹音乐教学法介绍

达尔克罗兹音樂教学法是瑞士音乐家与教育家达尔克罗兹在1982年提出的体态律动学教学法演变而来。他认为人体就是一种乐器,在进行音乐训练中,不仅要训练嗓音、听觉等,还要训练人的体态、姿势等形体动作。用手指弹奏乐器只是音乐教育的一部分,最为重要的是引起孩子与音乐产生共鸣,将乐曲所蕴含的情感转化成具体的肢体动作与声音,培养节奏感,激发儿童丰富的想象力。教学特点主要如下:以教师即兴伴奏为主聆听音乐;将身体作为展现音乐的乐器;教学方式以游戏为主;教师具备即兴表演能力;具有较为宽泛的普适性。

(二)达尔克罗兹音乐教学法的应用

达尔克罗兹音乐教学法基本内容与音乐课类似,不同的是用听音乐取代传统的讲授音乐,强调用身体动作表现音乐,即音乐是动的艺术。达尔克罗兹音乐教学法内涵非常丰富,对于儿童音乐教育具有重要的启蒙作用,而且在教学中的应用不受年龄限制。如在音乐节奏训练课上,让学生练习走,全班学生按教师既定的规则走路或做肢体动作,然后再增加喜、怒、哀、乐等感情,逐渐增加所展现动作难度。该教学法应用于现代儿童音乐教育课堂上,能调动儿童的兴趣,让课堂在轻松的氛围中完成。

三、柯达伊音乐教学法

(一)柯达伊音乐教学法介绍

柯达伊音乐教学法是由著名作曲家、哲学家与音乐教育家柯达伊所创建。他认为最好的教学工具是人的声音。柯达伊音乐教学法是以听、唱、视唱、读谱、写谱层层递进开展的,以歌唱的方式展开教学,没有任何乐器。通过唱,让儿童从中学会呼吸、技巧与音乐知识。该教学方法的课堂安排具有较强的系统性。

(二)柯达伊音乐教学法的应用

柯达伊音乐教学法具有较强的普适性与严谨性。该音乐教学法无需购买昂贵的乐器,与我国目前的音乐教育现状相吻合。我国有着自己的国情,城市里的幼儿园教学环境较为优良,欠发达地区幼儿园班级学生较多,教学环境有限,购买设备资金有限,无力购买昂贵的乐器。柯达伊音乐教学法,强调歌唱,对教学环境要求不高,在我国具有较强的普适性。这类教学法比较活泼具有弹性,教师可根据教学目标设计适合学生兴趣与能力的教学活动。

篇(4)

幼儿在儿童时期只有具体的形象思维,但是思维能力尚未发育完全,在感知、记忆等能力的发展都很低,对事物的判断能力和应变能力也很低,好动、爱玩,所以幼儿在学习环境上一定要符合幼儿的心理和生理上的特征,儿童的脑部在6、7岁的时候就可以接近成人的重量,但是幼儿的大脑皮层发育还不够完善,对自己的行为没有自制力。骨骼不够完善,肺活量也小,学前儿童的这些身心特点决定了在音乐课堂上必须选择适当的教学活动。

二、开设 “ 奥尔夫音乐教学”课程的必要性

奥尔夫音乐教学法是由德国作曲家、音乐教育家卡尔・奥尔夫所创立的音乐教育体系和教学法,是当今世界著名的音乐教育体系之一。它具有丰富的教学内容与教学实践,而从中所体现出的综合性、 基础性、创造性和生动活泼的教学方法,深受教师和儿童的喜爱。奥尔夫音乐教育的核心观念和奥尔夫体系的突出特点即原本性的音乐教育。 “原本性”一词在德文中有“原始、基础的” “初级的” “ 元素性的” “自然的” “富有生命力的”等多种涵义。这种核心观念统领、贯穿于奥尔夫教育体系中的课程设计、教学方法、教材和教学乐器等各个方面。原本性的音乐是和动作、舞蹈、语言紧密结合在一起的,是人们亲身参与的音乐活动。奥尔夫认为,音乐教育的目的绝不是对音乐技能的完全掌握,也不仅仅是提高人的音乐素养,而应该充分发挥音乐在培养人的结构感、平衡感、独立个性、空间感、创造力、想象力、合作协调能力等多方面的特殊功能。

三、奥尔夫音乐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

“音乐属于所有的人”、“ 让孩子在每个伟大的艺术中活跃起来”、 “ 人的心灵中有的地方只有用音乐才可以照亮每个孩子的心灵都应该接受匈牙利最伟大的音乐作品的浩荡。” “ 每个孩子都有权利唱出自己的声音,每个孩子的歌声都应当得到他的尊重。”这是匈牙利学前教育的重要目标。匈牙利是历史上唯一把音乐家与作曲家的号召付诸教育实践的国家。匈牙利的早期教育最显著的特征就是它的 “ 音乐教育法”。至今,匈牙利的音乐启蒙教育仍然保持着相当高的水平。

目前,奥尔夫音乐教育体系是被世界公认的著名音乐教育体系之一,它将舞蹈、语言、动作和体态律动、即兴表演等艺术形式都融合在一起,真正实现在玩乐中学习,特别适合在启蒙阶段的幼儿。该体系主要提出了如何让幼儿主动的加入到音乐活动中来,自觉的培养起对音乐的爱好,在音乐学习中培养起幼儿的合作意识和群体意识等教学理念。

四、奥尔夫音乐教学法的主要内容:

1、节奏、旋律练习

从朗诵入手,感受节奏。刚开始可以从儿童的儿歌四分之二拍的节奏为单位,作为教学的起点,也可以此进行多种形式的演奏和即兴演奏。让儿童用自己的身体作为乐器进行演奏训练,既简单又有趣。

2、基本形体动作教学

反应训练,体操训练,动作训练,动作变奏和动作组合,动作游戏,即兴练习。奥尔夫音乐教学法遵循一切从儿童出发的首要原则,使儿童通过亲身实践,主动来学习音乐,培养学生的创造力。

五、学前教育教学中应用奥尔夫音乐教学法的建议

1、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学前教育专业的学生多数都没有正规学习音乐的经历,但是他们喜欢艺术,渴望表达,但对音乐的神秘感和技巧的缺乏使他们羞于表达。作为培养幼儿教师的学前教育专业的音乐教师,应真正做到以幼儿为中心,了解幼儿,熟悉幼儿在音乐实践活动中的特点,制定行之有效的教学目标与内容,以满足幼儿在音乐能力方面的不同发展与需求,提高幼儿的音乐素养及能力;研究学前儿童所特有的生理和心理特点,考虑他们的起点,重视他们的心理要求,从而激发他们的内在情感,给幼儿创设一个较为宽松的音乐环境,使他们能以自然开放的心态进入音乐体验学习

2、综合教学内容,突出职业特点。《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中明确强调艺术与生活的联系,注重学前儿童在音乐实践中的体验过程、对音乐的感受和表达,从而淡化对音乐知识和音乐技能的要求。作为将来的幼儿音乐教师,学前教育专业的学生迫切需要的是全方面的综合才艺,以及能把各种音乐技能整合、传递、融汇的技能,而不是某一方面的高超技能。因此,把奥尔夫“综合性”的观念引人学前教育专业音乐教学领域,将课程结构完美重组,真正使艺术各学科之间达到最佳组合。

3、创新教学方法,激发幼儿的创造力。学前儿童3― 6 岁这一年龄段,是他们想象力与创造力发展的黄金时期,而创造性的学前儿童音乐教育实践活动应该由创造力的学前音乐教师来进行。在创造力培养方面,奥尔夫音乐教育体系不仅提出了先进的教学理念,更提供了一整套有效可行的教学方法。在学前教育专业音乐教学实践过程中,我们要借鉴其独特的教学方法,为幼儿营造自由开放的教学氛围,引导幼儿采用自我个性化的思维方式去思考问题,

4、拓宽音乐视野,注重实践过程。奥尔夫“原本性”的音乐教育观念突破了我们以往的传统音乐教育模式,被世界各民族音乐文化所在的教育体系所尊重与弘扬。作为学前教育专业的音乐教师,更多要向幼儿传递优秀的音乐艺术与多元音乐文化形态,学前专业的音乐课程也应该拓宽艺术视野。在教学内容方面,除了学习以西方音乐为主体的课程内容体系,还要大量补充我国各民族优秀的音乐文化和世界各民族的优秀音乐文化,在音乐欣赏、儿童民间音乐等方面拓宽音乐理论视野。在实践过程中,教师应该重视创新的学习方法对幼儿的启发,增加时效性。

5、以审美为教育核心,注重综合评价。当今音乐学科已成为素质教育中的主要学科,评价工作亦应该以审美教育为核心。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幼儿的各种能力,重点评价幼儿的表现能力、感受能力、鉴赏能力与创造能力等多角度的综合性评价。努力做到教师评价、幼儿互评、自我评价的有效结合,使每个幼儿在学习音乐的过程中都形成正确良好的自我认识,以获得成功感。

篇(5)

关键词:听觉 节奏 歌唱 舞蹈

一、幼儿音乐游戏的类型

1.音乐听觉游戏

音乐是听觉艺术,各种音乐活动都离不开听觉,音乐听觉能力是形成各种音乐能力的前提条件和基础。听觉与生俱来,音乐听觉感觉是在听觉的基础上升华出来的,是对音乐语言中各种基础要素敏捷能力的反应力、记忆力和整体感知力。音乐的听觉能力通过辨别、感知、领会、想象、思考音乐艺术形象及其内涵的能力,它包括听辨音乐的长、短、强、弱等。发展音乐听觉的游戏,就是让幼儿用耳朵充分欣赏自然产生的和人创造的各种音响效果,从音响的旋律、音色节奏等方面“接触”音乐语言,感受音响之美。

应根据不同年龄幼儿的特点开展音乐听觉游戏。对于小班幼儿,可以采用一些直观的教具,比如游戏、简单打击乐器发出的声音。对于中、大班的幼儿,则可以多采用各种生动活泼的游戏形式,进一步培养幼儿辨别音量的大小、音乐的强弱、乐音的高低等音乐听觉能力,以及建立在音乐听觉基础上的感受音乐情绪 、理解音乐的能力。

2.节奏游戏

节奏是音乐构成的第一要素,节奏可以脱离旋律而存在,而旋律则必须依赖节奏生存,培养节奏感是幼儿音乐教育一项重要内容。节奏能力的培养应该遵循节奏自身发展阶段特点,体验稳定旋律、发现感知节奏、多声部节奏活动,安排幼儿的节奏游戏要注意把握好内容渐进的层次。可以让幼儿朗读儿歌,边伴奏拍手、拍腿、踏脚、依次传球等动作,或者是用打击乐器做伴奏,游戏中要注意保持节律动作的稳定和连续,即使休止拍时律动也不能停止。

当幼儿能够独立地伴随儿歌表演出稳定的节拍律动之后,便可以引导他们逐渐地“发现”有的一拍中有一个音,有的一拍中有两个或更多的音的规律。对于节拍特征的认识,可以逐渐引导幼儿感知重拍音和节拍的强弱变化。通过对重拍音的识别,帮助幼儿理解二拍子、三拍子的节拍特征,游戏时不必向幼儿讲解节拍概念,也不要强调节拍的单位时值,只要求幼儿能正确感知即可。对于音符节奏的时值关系,我们则可以用“慢走”表示二分音符,用“走”表示四分音符,用“跑”表示八分音符等来形象地帮助幼儿掌握音符节奏。总之,节奏能力培养可结合各种音乐活动形式进行,节奏感是无法从符号学习中获得的,必须通过肌肉反应来感知,依靠身体高度协调的动作来感觉。

3.歌唱游戏

歌唱,是人类发自本性和本能的一种嗓音游戏。歌唱,也是一门声音的艺术,不仅仅要求有动听的歌声,唱得音调准确、节奏正确、吐字清楚,还要求能创造性地运用歌声来表达各种感情。歌唱游戏旨在通过游戏让幼儿享受歌唱的乐趣,培养音乐感受力,发展幼儿运用嗓音进行艺术表现的能力。模仿是幼儿学习的主要特点,我们可以准备一些适宜的童声歌曲录音带或CD,在幼儿自由玩耍时反复播放,让他们对歌曲不断进行整体感受,久而久之,孩子就会在“耳熟能详”的基础上“自然而然”地学会这些歌。为幼儿选择歌曲,要符合幼儿演唱音域的要求,例如,小班幼儿的音域一般在八度之内,若是让他们唱音域达九度的歌曲《我的好妈妈》就会很费劲。

4.舞蹈游戏

幼儿舞蹈游戏主要是发掘幼儿喜形于色、笑逐颜开、手舞足蹈的本领,提高身体动作的协调性,发展想象力和动作表现力,为幼儿今后形成良好的艺术气质打下基础。舞蹈游戏注重动作,且需有想象力,能和表情协调配合,对此,可以让幼儿通过学习和排练一些简单而完整的小型舞蹈,来掌握一些面部和肢体的基本表情语言。

二、幼儿音乐游戏的设计

音乐游戏的选编设计往往是幼儿音乐教育活动设计的中心内容,我们应该掌握将一些音乐教育内容进行游戏化处理的方法。主要手段有以下三种:

第一,以纯游戏活动为主导,加入一定的教育内容。纯游戏即幼儿自然自发的游戏,它的特点是有约定俗成的规则和极强的趣味,流传广泛,经久不衰。

第二,在教育活动中加入角色、情节、虚拟动作等虚构性成分和竞赛性因素。这种手段在教学手段中运用最广,变化也较多,如用小熊爱吃蜂蜜被蜂蜇这一情节,将辨别音乐性质的内容编成“蜜蜂和小熊”游戏。

第三,以游戏性语言、玩具等组织活动。这种手段通常运用较多,在没有精心准备的情况下则运用更多,例如,让幼儿反复听一首曲子,看到幼儿正抱着一只小兔子玩,我们便可以抱上一只小熊说:“小白兔,我们来一起听音乐好吗?”听音乐时,让幼儿学着让小动物随音乐律动。

由于幼儿注意力集中和兴趣维持的时间很短,极易转移,我们在指导幼儿游戏时也要与之适应。在设计音乐活动时,要根据教学目标来选择合适的活动形式和活动内容,还应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使音乐活动紧紧围绕学习目标逐渐推进,以使幼儿更容易接受音乐教育活动。

作者_辛颖 刘纪秋

篇(6)

回顾我国音乐教育学学科的发展,温故以知新,我们可以从中得到几点启示:

1. 音乐教育学的发轫、形成和发展是历史的必然趋势。因此,要增强研究音乐教育学的信心。

第一、从课程设置的历史背景分析,音乐教育学的形成是应运而生的。音乐学科教育研究原是在近代小学初中等教育趋向普及、发展,师资教育专业训练成为普遍需求的背景上发生的。有了音乐教育实践的需要,音乐学科教育研究(音乐教学法、音乐教学论、音乐教育学)才应运而生。这个事实说明音乐学科教育研究似乎同实践存在着天然的联系。它的萌芽阶段是以音乐教学法的形式出现的。从音乐(唱歌)教授法发展到音乐(唱歌)教学法,进而发展成为音乐(唱歌)教材教法,再发展形成音乐学科教育学,是这一学科适应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需要的趋势。音乐教学法研究的领域比较狭窄,大多停留在结合教材介绍具体的经验或教学方法、教学实例信息的传播阶段。音乐教学论虽融入了学习论、课程论、教学测量、教师素养、学科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以及学科发展史等内容,成为音乐教育学的重要支柱,但是在理论体系的综合创新和深广度方面距音乐学科教育学尚有较大差距。总之,音乐学科教育的发展期待着音乐学科教育学的诞生,它是音乐学科教育研究向更高层次发展的动力。

第二,从现代科学发展分析,音乐教育学顺应现代科学发展分化与综合的趋势。主要有两点:一是从现代科学发展的趋势看,当前科学发展的特点是,既高度的分化,又高度的综合,20世纪以来,边缘学科与横断学科的大量产生,促使科学向整体化发展。音乐教育学的形成和发展建筑在现代科学技术发展、学科之间相互渗透、相互交叉的基础之上,现代心理学、生理学和社会学的发展,引起音乐和其他学科的分化、综合,促进了音乐教育学的新发展。音乐教育学的建立,正是音乐教育科学发展的客观需要;二是从现代建设的需求看,现代化是一种综合的观念。它要求经济与技术、政治与社会、文化与教育、个人的才能与品质都必须适应现代化,并产生和谐的关系,这就给教育提出了培养目标整体化的要求。音乐教学法远远不能满足这样的要求,建立比音乐教学法层次更高、内容更充实的音乐教育学,已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第三,从国外音乐教育研究发展情况分析,音乐教育学在世界范围内得到迅猛的发展,为我们提供了音乐教育学发展的基本轨迹,并再一次证明音乐教育学的形成和发展,不是不切实际的空想,而是历史前进的必然趋势(此处不再赘述)。

2. 音乐教育学形成与发展过程是错综复杂的、曲折的,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要做好长期坚持下去的准备。

我与廖家骅、缪裴言在回顾中国音协音乐教育学学会十年工作时,一致同意用“艰辛开拓的历程”作为标题,概括这十年的历程。意思是指“她的成绩虽谈不上辉煌,但所做的工作却是实实在在的”。音乐教育学是建筑在大量的音乐学科教育研究成果之上的。以美国为例,美国是音乐学科教育研究最发达的国家之一。据统计,1930年至1967年发表的音乐教育研究方面的论文约9500篇(山本文茂,《音乐教育研究的方法与范畴》第86页,音乐之友社,1992年)。〔日〕山本文茂先生对《国际博士论文要旨》(DAI)的“音乐教育”进行了调查,1977年至1986年完成的博士论文竟达1025部,难怪作者发出“在山一样大量研究成果面前,我们仅仅是蹒跚而行”(同上第86页)这样的感慨!

说音乐教育学发展过程错综复杂,还体现在学科自身建设上,每前进一步都要付出艰辛的劳动。有些问题至今还有许多分歧。

例如,音乐教育学属于什么性质的学科?对于音乐教育学在一些方面学科的性质看法雷同,而对另一些学科性质却有种种不同的看法。如有的认为它的学科性质属于“基本理论”的范畴,有的则认为它应该既能对实践做出高度的概括,具有“理论性”,又能有效地指导实践,具有“实践性”,因此,音乐教育学应该是一门应用理论学科。

学科性质问题,属于科学分类的范畴。知识体系是由相互联系的各门具体学科组成的有机整体。各物质运动形式的区别与联系,是科学分类的客观依据。因此,学科性质的定性,是学科自身建设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它直接影响到学科定义与命题类型的选择,还会影响学科的目标、框架和结构。值得充分重视并深入地进行研究。

科学学的研究表明,现代科学发展很快,由于学科不断分化与综合,分支学科和边缘学科大量涌现,科学分类也在发展。

(1)从研究对象看,科学可分为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思维科学。音乐教育学从属于社会科学。在音乐教育工作者和研究者中,对这个问题的认识没有分歧。

(2)从科学的结构体系看,科学可分为本体科学、边缘科学和综合科学。这三类科学的区别,实际是在科学的对象―――物质运动的各种基本形式和具体形式所持的角度不同。人们把边缘科学称为“交叉科学”,所谓“交叉”,实际就是交叉在两种运动形式之间,或交叉在两门科学学科之间。音乐教育学正是这种边缘学科或者说是一种交叉学科,它是音乐学与教育学互渗交融的产物。把音乐教育学看作是教育学的一个领域,随着学科教育学的兴起,体现了教育学发展专门化的趋向。音乐教育学源于音乐学和教育学,但是作为一种新的理论形态,其间原来音乐学和教育学的一般理论都不复存在了,而具有了新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它既不是用教育学原理简单地去解释和说明音乐艺术的现象,也不是把音乐手段简单地运用到教育教学的一般过程;而是揭示音乐教育教学的规律、音乐教育的方向、发展形态、基本特点;从整体上阐明音乐教育与各学科教育学所共同适用的教育理论和方法。它是研究音乐教育过程的学科。

(3)从与实践的关系看,科学可分为基础科学、技术科学、应用科学。音乐教育学属于哪一类学科,在与实践关系的分类上,争议较大。有的强调音乐教育学应该既有理论性,又有应用性,因此应该是一门应用理论学科。从科学学的研究表明,所谓应用理论学科的概念不是科学学意义上的学科性质分类。

基础科学是客观世界的最本质的规律的反映,它的一般表现形式是由概念、定理、定律等组成的理论体系。技术科学是客观世界中物质的具体运动模式及其人的活动模式的规则性反映,它的基本表现形式是由原理和模式组成的规则体系。应用科学是实践活动的科学总结。它与实践的关系最为密切,它要直接解决实践中提出的各种问题,其基本的表现形式是由一系列具体方式、方法组成的方法体系。

确定音乐教育学的学科性质,关键在于明确音乐教育学的研究目的。由于目前音乐教育实际上是一个交叉的概念,指向较为复杂。在这种情况下,其学科的性质是难以确定的。我们可以考量三个方面:

其一,取向。以普通教育学作为参照。不同性质的教育学框架有所区别,定义与命题的类型有所不同。元教育学研究学者陈桂生说:“我国现在通行的教育学,号称‘科学的’教育学,其框架基本上属于从目的到手段的演绎系统陈述,所下定义,主要是纲领性定义、规定性定义,所陈述的命题实际上大都是评价性、规范性命题,这意味着它基本属于实践教育学。”(陈桂生《“教育学视界”辨析》第452页,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他进一步说:“科学的教育学,旨在描述教育事实,考察各种教育现象发生的原因和条件,从而揭示其中规律性的联系。简单地说,它着重回答教育‘是什么’(含‘教育目的’是什么,‘学校制度’是什么,‘课程’是什么,等等);实践教育则主要回答教育‘应当是什么’(教育价值观念)、教育‘应当做什么―――怎么做’(教育规范),即确定教育的价值与规范,以指导实践。”(同上书,第451页)。与普通教育学相比较,音乐教育学的价值取向,既有同一方面,也有不同方面,要做具体分析。

其二,指向。在思维目标的指向上,是对准教育现象去研究,还是对准一般原理(本质、规律等)去研究;是奔向实践的前沿,还是追踪事物(对象)后面的原理,要进行研究分析。

其三,距离。在同实践距离上,应用学科离具体实践较近,而基础学科却离具体实践较远。这是由于两种性质的理论研究之目标的方向不同带来的必然结果。

综上分析,我们对德国音乐教育家多弗莱因说过的话“《普通音乐教育学》未能问世”就好理解了。他在大型音乐辞书《音乐的历史与现状》(简称《MGG》)的第10卷《音乐教育学》(卡塞尔,1961年出版)中说“《普通音乐教育学》未能问世,这样的著作似应力图展示关于基本原理的科学研究,尤其要力图描述出关于音乐教育学方面的各种多姿多彩的活动。”(载于《音乐词典条目汇辑・音乐教育学》第310―311页,人民音乐出版社,1996年)多弗莱因先生所说未能问世的《普通音乐教育学》从学科性质来说似乎指的是“科学的音乐教育学”,说它“未能问世”就不足为怪了。

音乐教育学在同实践关系上的科学分类,有待进一步研究。但有一点是定而不疑的,那就是音乐教育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科学。它的理论体系来自于音乐教育实践活动,反过来又指导音乐教育实践,使之避免自发和盲目,变得更加科学、有效与合理。它是音乐教育实践的理论形态,音乐教育实践的发展,使它不断地丰富和充实。另一方面,它又是音乐教育理论在音乐教育实践中的应用,对音乐教育实践起着规范和指导的作用。

3. 音乐教育学的结构体系与框架是多元的。因此,构建音乐教育学的结构体系应博采众长,为我所用。

现代学科教育学研究表明,制约(学科)教育学(包括音乐学科教育学)的形成的四个条件是:

社会的历史条件;人类的心理条件;方法论条件;专门科学(音乐)条件。

例如,教育除了受到一定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制约外,一定会受到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文化传统的影响。顾明远先生说:“所谓民族文化传统,是指经过长期的历史积淀而形成的对现实社会仍产生巨大影响的文化特质或文化模式。它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和凝固性,同时它又具有变异性和创造性。”(《未来的教育(代序)》载于《中国教育家展望21世纪》第2页,山西教育出版社,1997年)因此,构建学科教育学时会常常受到传统文化的影响。同样构建音乐教育学的结构体系与框架时,向先进国家和地区学习是必要的,但是也要防止亦步亦趋,要研究具有中华民族文化特色的音乐教育学。

关于音乐教育学的结构体系与框架,在《音乐学科教育学》一书中,我提出了广域型、学科型与专业型等三种类型:

(1)广域型音乐教育学结构体系与框架。国际教育界在展望21世纪教育要求的基础上倡导作为广域科学的学科教育学。它要求从跨学科的高度,考察学科的教育目标,组织学科的教学内容,梳理教学过程,探讨教学方法,广泛深入地对涉及学科教学的种种要素展开实证研究。(钟启泉:《现代学科教育学的概念、使命和发展》,载于《课程・教材・教法》,1997年第5期)

图1是日本学者山本文茂在《音乐教育研究的方法与范畴》(第248页,音乐之友社,1992年版)提出的音乐教育学结构图,对音乐教育学的构成及与相邻诸学科的关系、地位都作了明确的表示。

图1中,音乐教育学的知识体系由4部分构成。这就是把基础科学的哲学、心理学、历史学、社会学的知识体系和方法论作基础而形成的音乐教育哲学、音乐教育心理学、音乐教育史和音乐教育社会学。音乐教育学的直接对象是位于图的中央位置的教师、孩童、授业(学习领域)和环境等4方面,各种学科教育的研究成果被积累分类成教育课程论、发展论、授业(学习领域)论、基础论。教育课程论又细分为目标、计划、内容―――教材、方法、评价等5个领域。这些知识体系与教育学、教育实践(学科指导、生活指导、特殊活动指导等)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同样,授业论(学习领域可细分为基础、歌唱、器乐、创作、鉴(欣)赏等5个领域,与音乐学的知识体系和音乐实践(作曲、演唱演奏、鉴赏等)的实际技能有直接联系。图的外侧虚线表示了基础科学的一切知识体系和方法论与教育实践和音乐实践、教育学和音乐学等有密切关系。另外,这些基础科学也构成了间接支撑音乐教育学各范畴、领域的研究的知识母体。图的四角指向中心部分的直线表示了音乐教育怎样适应社会的需求(音乐的、教育的、文化的、人的价值的实现)的。

我国广域型音乐教育学研究,以音乐教育实践为基础,从与音乐教育学相关的音乐学、教育学以及哲学、美学、社会学、心理学、物理学、历史学、民族学等学科的最新发展成果出发,进行多角度、多侧面、多层次、多因素的系统研究,以形成自己独特的理论体系。例如前述《普通学校音乐教育学》是其中一例。它的内容包括:

音乐教育哲学原理。以哲学的观点研究音乐教育的根本原理,主要包括音乐教育的本质论、目的论、价值论等基本问题。

音乐教育史。研究人类社会各阶段音乐教育实践活动和音乐教育思想的产生、发展、演变过程。其目的主要是以史为鉴,探讨和总结音乐教育的发展趋势和规律,指导今后的音乐教育工作。

比较音乐教育学。研究各国、各地区、各民族的音乐教育内容和特点,通过各层面的分析、比较、评价,在深入研究其个性的基础上,找出共性,从而全面把握音乐教育的规律及其发展趋势。

音乐教育心理学。研究音乐教育过程中的学生心理现象及其发展变化规律,从心理学角度来研究在音乐教育影响下学生的心理活动,包括学生在感受音乐、表现音乐、创造音乐、学习音乐知识技能与音乐文化过程中的心理活动等。从而找出受教育者在音乐教育的影响下形成的思想感情、道德品质、个性、智力发展等方面的心理规律,采取相应教育方法,促进音乐教育理论科学化。

音乐教学论。它包括音乐教育课程论和音乐教学法等两大部分。音乐教育课程论的研究涉及课程设置、教学目标、教学原则、教学内容、教学大纲(或课程标准)、教材、教学组织、教学评价等方面的内容。音乐教学法主要研究不同学校、不同年级中进行各种教学内容教学所采用的方法,寻求与选择最优化的教学途径与方法。包括唱歌教学法、器乐教学法、欣赏教学法、创作教学法、音乐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教学法等。

音乐教育社会学。它运用社会学的有关理论与方法,通过音乐教育与社会生活之间多种交叉关系和种种社会音乐现象,探讨音乐教育的社会功能、社会效应、各种社会音乐教育的意义、内容、形式以及社会对音乐教育的干预、影响和制约作用等方面的问题。

音乐教育工艺学。研究运用信息论、系统论、控制论、生物学、行为科学等有关理论对音乐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可操作因素,加以分析、选择、组合和控制,以取得最优化的教育效果。

学前音乐教育学。它的研究包括音乐教育与学前儿童发展,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的任务和目标、学前儿童教育的内容和活动、学前儿童音乐活动中的基本素质培养、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的评价等。

特殊儿童音乐教育。它主要研究根据特殊儿童身心的特点进行音乐教育的特殊规律和方法。如对唱歌缺陷儿童和音盲儿童的研究等。

音乐教育管理学。它的研究内容包括音乐教育领导的活动和评价、音乐教育方法、教育方针政策的制定与实施、音乐教育行政组织教育领导的原则和方法、音乐教育管理人员及音乐教师的培训、考核评定、音乐教育教学评估、音乐教育经费管理等。

关于广域型音乐教育学的结构体系和框架还有两点思考:

第一,研究方向和课程目标是构建科学的音乐教育学,而不是实践的教育学。

第二,音乐教育的研究与音乐教育学研究是有联系也有区别的,不能把对任何音乐教育现象的研究都混同于音乐教育学的研究,特别是不能混同于“展示关于基本原理的科学研究”。上述我们提出了多角度、多侧面、多层次、多因素研究的方方面面,有些本身就是独立的学科,从这些方面研究,目的是“以形成自己的独特的理论体系”。音乐教育学的结构体系的框架,不应是这些学科成果简单的相加汇合。

(2)学科型音乐教育学结构体系与框架。它是以特定的音乐学科中的教育目标,实现该目标的教学内容及教学方法的应有模式为课题展开研究的。可分为原理性、哲学性的研究、学科组织的领域研究以及教学法领域的研究等。如《音乐学科教育学》(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是“学科教育学大系丛书”中的一册,它的研究范围包括:

音乐教育的本质特征与社会功能

中小学音乐心理发展

音乐教育课程

音乐表演学习与教学

音乐创作学习与教学

音乐欣赏学习与教学

音乐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学习与教学

音乐教学设计与教学目标

音乐教学方法

音乐教学模式

音乐教学媒体

国外著名音乐教育体系

音乐教学评价

音乐教育研究

音乐教师

〔日〕浜野政雄先生所著《新版音乐教育学概论》(曹理、缪裴言、王昌逵译,教育科学出版社,1967年版)也是一例。其内容包括:序章(音乐教育研究)、音乐教育目的、音乐教育制度、音乐能力的发展与音乐学习、音乐教学的方法、音乐教学评价、音乐教材与教科书、幼儿音乐教育、音乐教师、音乐教育研究的课题等。

(3)专业型音乐教育学结构体系与框架目前比较全面地系统地论述专业音乐教育学问题的专著较少。我国学者张帆先生所著《专业音乐教育学导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一书,对专业音乐教育学研究范围进行了探讨,可供我们研究此类问题参照。他认为专业音乐教育学的研究范围应包括哲学、音乐教育史学、音乐教育心理学、文化学、思维学五个层面:

哲学层面。用哲学的观点和思辨的方法研究专业音乐教育的本质、目的、价值等基本问题。这一方面更多的需要运用作为哲学分支的美学(主要是音乐美学)来研究专业音乐教育过程中的审美经验的建构问题。

音乐教育史学层面。着重研究社会发展各个时期专业音乐教育的实践经验、音乐家和高素质艺人成长过程,探求专业音乐教育发展规律,借鉴历史,展望未来。(该书这方面未做展开)

音乐教育心理学层面。探讨的课题主要是深入到音乐家音乐心理系统的建构问题,涉及到音乐的天赋与才能、从儿童到成年心理发展的规律及其在各个发展阶段的特点、个体个性差异及影响其发展的因素、音乐心理系统建构的环境等方面。

文化学层面。研究文化素养对音乐家成长的影响和作用,关注本来音乐工作者总体文化素质的培养。

篇(7)

【关键词】幼儿音乐活动,兴趣,游戏

音乐是积聚灵感、催感、激活想象的艺术,它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和实施美育的主要途径,不仅能陶冶情操、提高素养。而且有助于开发智力,特别是在激活学生创新潜能方面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达尔克罗兹体系的教育观念认为:“每个人都有与生俱来的音乐天赋,而学习音乐的能力能否有成就不是与生俱来的,它依赖于生长的环境,接触音乐的程度,要通过后天的学习教育获得。” 儿童是与音乐最亲近的人群之一,从某种意义上说,每个儿童天生都应该是一个音乐家,音乐能从很大限度上激发孩子的灵性,他们能自由地用身体语言表现音乐作品。幼儿音乐教育是对幼儿进行的音乐启蒙教育,采取生动活泼的教学内容和形式,培养和发展幼儿对音乐的兴趣是十分重要的。作为幼儿教师的我们应充分的利用孩子这一天性,为孩子和音乐之间架起一座桥梁,使他们受到音乐的熏陶。

一、动听的音乐中激发孩子的兴趣。

幼儿从小就具备了学习音乐的潜力,如幼儿一听到节奏明快、活泼、优美、抒情的歌曲,马上就会手舞足蹈,摇头晃脑。听到进行曲马上会甩起臂膀学起,雄纠纠气昂昂地边敬礼边走起步来;幼儿发现一些发响的玩具,好奇心会驱使他们拿起摇动,并作为乐器边唱边伴奏;儿童在学习音乐过程中,通过感知音乐作品的艺术美,在情感上产生共鸣,获得美的感受。音乐作品的艺术美包括旋律美、节奏美、和声美和演唱演奏中的音色美。音乐艺术不是靠直接的说理,而是以生动感人的艺术形象激励人的感情,给人以启示,发挥其感染教育作用,使人领悟其教育内涵。在日常生活中,幼儿对常接触的熟悉的音乐形象和带情节的音乐,特别感兴趣,有很强的表现欲望。老师要通过观察及时发现幼儿对音乐的兴趣,保护幼儿兴趣的萌芽,并且要创设条件不断地给予满足,使其稳定并不断地发展。在音乐活动中,我们要让每个幼儿都能积极、主动、自信地参与到活动之中,满足幼儿自我表现的需要。每次我在为孩子播放动画片的时候,当片头曲响起来时,很多孩子就会跟随动画片的音乐一起哼唱起来,几集看下来全班的孩子基本上都会唱了。我还会经常利用孩子活动的时间弹一些小曲子,孩子们很感兴趣。如:起立\坐下我都会用音乐代替语言。孩子们活动完后我都会弹《我们大家坐的好》,每当音乐一响起孩子们都会坐好。为了培养孩子对音乐的兴趣我还经常找一些学过的歌曲直接弹前奏让孩子们唱。孩子们在生活中接触音乐,感受音乐,渐渐的他们就会喜欢音乐。现在音乐一响起孩子们就会仔细的倾听。

二、在聆听中感受音乐。

音乐是听觉的艺术。音乐艺术的一切实践都依赖于听觉。各种音乐活动都离不开听觉,音乐听觉能力是形成各种音乐能力的前提条件和基础。音乐是听觉艺术,儿童要用耳朵去听、去感知。儿童生活在声音的世界中,要让儿童通过听亲自去感受生活中各种各样的声音,如鸟叫、蛙鸣、脚步声、流水声等,引导孩子发现音有高低、长短、强弱和节奏之分;和孩子一起玩“敲敲听听”的游戏,准备一些木棒,先敲敲桌面,再敲敲玻璃杯子,让他们比比谁的音高、谁的音低;让该子闭上眼睛,问他们听见了什么声音。反复在生活中、在课内外,训练孩子的听觉,积累丰富的听觉经验,使孩子从小听觉灵敏。如早上时欣赏优美的乐曲,能陶冶情操,使孩子有一个愉快的心情,迎接新的一天的到来。早上喝完水和课间休息时,放一段轻松活泼的童谣,让儿童随之做优美的律动,增强对音乐的兴趣,发展动作能力。这样久而久之,孩子们无论是对音乐的喜爱,对音乐的感受力,还是音乐节奏的掌握方面,都会大有改观。好的音乐可以让孩子从中感受到快乐,感受到音乐中的美。音乐欣赏是音乐活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能让孩子充分发挥想象力、充分发挥创新能力,孩子们会在意境中跟随音乐身体在起伏,能感受音乐中的美。

三、生动的游戏让孩子感受音乐。

游戏是孩子表现生活、表现学习的重要方式,是孩子们喜爱的一种活动。他们常在游戏中以最自然的方式抒感、表现自我。 “音乐是最具不确定性的,解释的自由度是最大的。”所以,音乐可以让每一个孩子用自己独特的方式想象、解释、表现自己的情感,它最能体现人的个性。节奏性活动是幼儿喜欢的活动。学龄前的孩子活泼好动,他们喜欢去探索不同物体发出的声音,他们会敲击桌子,自己的身体……为了让孩子更好的感知音乐老师应该在活动室内开设音乐区,并配备一些乐器,如:响板、木鱼、铝板琴等,引导幼儿自己摆弄节奏乐器 ,熟悉节奏乐器的音质、音色,帮助幼儿自己从敲打节奏乐器的活动中辨别各种乐器声音的音色,引导幼儿自己去探索,敲打节奏。让孩子在自己敲击乐器发出的音乐中感知音乐。除此之外教师可以带领孩子自制一些玩教具,如:用泡沫纸将两个贝壳分别连在两头两个贝壳相互敲击就可以发出声音,孩子玩的会更有兴趣,还会边唱边打节奏,这就训练孩子的节奏感。教师还应该在孩子探索音乐的过程中随机的添加一些奥尔夫的节奏练习。为孩子创设轻松、和谐的活动环境,使孩子乐此不彼地在音乐中漫步,让孩子们在玩中学,在学中玩。

“音乐是人生最大的快乐,音乐是生活中的一股清泉。”教师设计组织创造性音乐教育活动,主要是为了培养幼儿的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而我们更应将创新意识的培养放在更为重要的位置上。为此,教师必须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以保证每一个幼儿能不断地从活动中获得成功;教师必须根据幼儿的实际 需要给予其方式,以保证幼儿获得正面的观念和积极的体验。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培养出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

参考文献:

[1]许卓娅.《学前儿童音乐教育》,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