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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言语行为理论与反讽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一、言语行为理论
言语行为理论的创始人J.LAustin(1962)在《论言有所为》中首次提出语言并不仅仅是用来“陈述”、“描写”或“说明”,而通常是用来实施某一言语行为的。他将言语行为分为言内行为(1ocutionaryact)(一个有意义句子的产出)、言外行为(dleoutionaryact)(通过“说”本身来实施某种行为,完成某一意图或目的)和言后行为(pefloeutionaryact)(说话行为在听者身上所产生的效果)。Austin认为,要成功地实旌某一言语行为必须满足三个条件:说话人必须是具备实施某一行为的条件的人;说话人对自己所说的话不能反悔;说话人必须对自己说出的要去实施的行为抱有诚意。
后来,他的学生Searle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了这一理论。Searle(1969)明确提出了言语交际的基本单位是言语行为,而不是传统的语言学所认为的符号、词和句子。他认为要成功地实施某一言语行为,必须满足以下四个条件:(1)基本条件。说话者打算通过说出一个语句,使他承担实施某一行为的义务。(2)命题内容条件。说话者在说出某一命题时表达了一个命题,同时断定了自己将来的行为。(3)预备条件。听话者愿意说话者实施某一行为,并且说话者相信他要实施的这一行为符合听话者的利益。(4)真诚条件。说话者打算从事某一行为。Searle把言语行为重新分为五大类:阐述类(assertives)、指令类(di—rectives)、表达类(expressives)、宣告类(delcaratives)和承诺类(commissives)。
随着Searle对这一理论的发展,人们已经成功地将该理论应用于哲学、语言学、心理学、文学批评等领域的研究中,对言语行为理论应用于文学作品分析的可行性也作了深入的理论研究。M.LPratt(1977)就认为“文学语言”和“普通语言”并无二致,用研究“普通语言”的理论来研究“文学语言”是可能的也是有必要的。荷兰的VanDijk(1976)建议“将文学当作具有自己的恰当条件(appropriatenessconditions)的一种具体言语行为”,并区分了文学作品中的宏观言语行为和微观言语行为(inac.ro—speechactsandmicro—speechacts)o概括地讲,宏观言语行为是指一部文学作品的作者通过他的作品与读者进行交流时所执行的宏观上的言语行为,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作品的主旨;微观上的言语行为是指小说中人物所执行的言语行为,也就是人物之间的交流。前者决定整个语篇,后者则由语篇中的单个句子来执行。
二、言语行为理论与反讽
文学语言,从根本上来说就是以文字形式记录下来的作家的言语,它用来实施某种言语行为。那么文学作品,其实也就是作家一个或若干个具体言语行为组成的一个综合体。文学言语行为除了通过言内行为,传达语言表层结构的命题意义,还通过言外行为表达作品言语的深层信息,即作家言语行为的意图和创作的主题,从而可能产生相应的言后行为,即{导到读者的认同或共鸣。如果能以言语行为理论为指导,运用现代语言学和文学评论相结合的方法,就能更好地理解作品的精髓。
作为文学写作常用手法之一的反讽就是一种间接言语行为。它是“作者用来说明小说本意上的表里虚实之悬殊的一整套结构和修辞手法。”它通过故意违反诚意原则而达到“言在此而意在彼”的效果,说话人真实的言外之意是句子命题内容的反说或否定。19世纪美国著名的短篇小说家EdgarAJlanPoe的短篇小说《一桶白葡萄酒》,就是借助于将反讽的艺术手法成功地运用在人物对话中,情节的处理上,乃至整部作品的构思之中,从而大大渲染了令人窒息的恐怖氛围与复仇主题。本文将根据言语行为理论,对《一桶白葡萄酒》中的反讽言语行为进行宏观和微观两方面的分析。
三、《一桶白葡萄酒》中的反讽言语分析
(一)宏观上的反讽言语行为
《一桶白葡萄酒》是复仇主题小说的代表作之一,讲述了一个疯狂的复仇故事。故事中杀人者头脑清晰,镇定从容,丝毫没有普通人实施犯罪时的那种局促与不安。他一步步将仇人引入酒窖,用铁链将仇人拦腰缚在壁龛上,准备砌墙将其活活闷死。当砌墙将近一半时,“Iceasedmylaboursandsatdownuponthebones”(我索性歇下手中的活,在骨堆上坐下),欣赏起仇人的垂死挣扎,把谋杀的过程当成了复仇的享受过程。犯罪结束后,他没有丝毫的害怕与罪恶感,只说:“Myheartgrewsick”(觉得有点恶心),而且:“Itwasonaccountofthedampnessofthecatacombs”(这是由于墓窖里那份湿气的缘故)。这与读者对死亡以及复仇所固有的观点形成了一种强烈的对比,反讽由此产生。在这里反讽的使用不仅映射出复仇者充满仇恨的心灵和扭曲病态的心理,而且也在最大程度上让读者产生了恐惧。这种言后效果就是作者通过反讽所执行的主要的言语行为。
小说中作者采用了第一人称的叙述角度。“我”行走于小说文本之间,并不插入作家的现实生活,但对于我们读者来说这一点可能会造成截然相反的效果!因为在传统的第三人称叙事小说中,以读者的阅读心理,“我”与作家肯定具有极大的认同感。这一认识与我们在阅读小说时所遇到的叙述语气产生了矛盾。作者这种言语行为方式的言外之意是渲染故事的真实性,而事实上在这部短篇中,我们除了知道“我”是一个对伏契那托不满和对美酒也有一定鉴赏力的人之外,其他一无所知。他没有明确的身份,没有籍贯或家世。连他的名字也只出现两次,第一次是说到他的整个家族提起的,第二次是临近结尾处伏契那托一声绝望的叫唤。这种印象根本无法与作者本人联系起来。所以最终我们发现这种仿真性叙述语气欺骗了作为读者的我们的阅读感受,反讽在此时就产生了!
(二)微观上的反讽言语行为
Searle(1969)将言语行为分为阐述类、指令类、承诺类、表达类和宣告类。在《一桶白葡萄酒=》中的反讽言语行为中,这五类并不是均匀分布的,其中以宣告类为最,所以本文仅对文中最有代表性的实例,即其他四类言语行为,加以分析。
1.阐述性反讽(assertiveirony)
阐述类言语行为的言外之意是使说话人对所表达的命题的真实性作出承诺,也就是说他必须相信自己所说的话的真实性。如果在发出话语时说话人本人并不相信命题的真实性,该话语就具有反讽意味。
比如,当“我”在狂欢节晚上遇到伏契那托时,本应是仇人相见,分外眼红,而“我”却热情地与他打招呼:“Mydear F0rtun砒o,youareluckilymet”(亲爱的福图纳托,遇见你真好呀)。读者在阅读到此处时,可以清楚地从这种表面的热情中感觉到这句话所代表的真正含义:“我的仇人,遇见我你该倒霉了。”这种“言在此而意在彼”的词句在文中反复出现。比如,在后面“我”恨不能让他立刻进入地窖将其除掉之时,口里却说:“Yourhealth ispredous;You8reirch,respected,admierd,belov-ed…;youwillbeill”(你的身体重要。你有钱有势,人人敬慕,又得人心……你会生病的)。“我”为了确保伏契那托烂醉如泥让他再喝一些酒,而嘴里却说的是:“AdraughtofthisMedocwilldefendUSfromthedma ps”(喝点梅科多酒去去寒吧)。这些表面上嘘寒问暖、阿谀奉承,实际上却缺乏诚意、暗藏杀机的句子反衬出了“我”的老谋深算和工于心计,反讽的效果便油然而生了。
2.指令性反讽(directiveirony)
指令言语行为的言外之意是说话人试图使听话人去做某一件事。说话人运用指令性反讽来表达与他所说的相反或不同的含意。
小说中“我”千方百计想将伏契那托骗进酒窖,欲除之而后快,但在语言上却欲擒故纵。从刚开始的顾左右而言他:“ButIhavereceivedapipeofwhatpassesforAmontil—lato”(我弄到一大桶所谓白葡萄酒),到开始激将:“And yetsome foolswill haveitthathistaste is a match foryour own”(可有些傻瓜硬说他眼力跟你不相上下呢),再到假意地拒绝:“Myfriend,no;…Come,weiwllgoback”(我的朋友,不行……走,咱们还是回吧),还有后面虚伪的奉承:“Yourhealthisprecious;Youaerirch,respected,admired,beloved”(你的身体要紧。你有钱有势,人人敬慕,又得人心)。这些句子的表层结构所传达的意思都是在拒绝他,而实际上这些言语行为的言外之意都是在试图使伏契那托跟他到酒窖去:“快跟我走吧,傻瓜,今天我一定要除掉你!”根据奥斯汀和塞尔的成功会话原则,这些话语违反了原则,产生了反讽的效果。
3.承诺性反讽(commissiveirony)
承诺类言语行为的言外之意是使说话人对某一未来的行为作出许诺。承诺类的先决条件是说话人对所承诺的行为有能力去完成,所以当交谈双方都清楚说话人并没有能力或不可能去实施那一行为时,承诺便赋予了反讽的含意。
文中的“我”利用仇人对名酒的嗜好,以一桶自葡萄酒(Amontillato)一步一步将他诱骗到自家的酒窖时,嘴里说着:“1willnotimposeuponyourgoodnature”(我不会利用你的好心的),但实际此时他正是利用了仇人的“好心”才将其骗人酒窖的。而后面他将伏契那托用铁链锁住后所说的:“Oncemoreletmeimploretoreturn”(让我再一次求求你回去吧,也并不是真正要将伏契那托放出去,而是对伏契那托的愚蠢的一种嘲弄,是计策成功后得意的表现,因而具有反讽的意味。
4.表达性反讽(expressiveirony
表达类言语的言外之意是对命题内容中所表明的某种事态表达说话人的某种心理状态。说话人的反讽含意可以从语境中来推断,表达性反讽的主要意图是对听话人的行为作出一个贬抑的陈述。
论文关键词:言语表现形式;合作原则;言语行为理论;会话分析
《白象似的群山》是20世纪美国着名作家海明威颇具特色的短篇小说之一,该小说语言简明清新,内容蕴含丰富。海明威通过巧妙安排句法结构、精确的用词以及男女主人公之间一系列对话的描摹,很好地呈现了两个男女主人公微妙的心理变化。
这部小说中人物没有确切的身份,整个故事甚至没有一个确切的历史时间,只是截取了一个名叫吉格的年轻姑娘和一个美国男人在西班牙某个小火车站的酒吧门口喝酒候车时的一个生活片段,而二者间的身份、关系则是通过一系列对话呈现的。仔细研读这番对话,会发现男女主人公之间逐渐凸显的不和谐关系及其鲜明的性格特征,语用学理论中格莱斯会话含义的合作原则为研读这部小说的语言特征提供了新的方法。看似平淡无奇的一番对话,我们可以通过语言形式和使用者之间的关系,捕捉其交际的意图和行为,洞察交际双方的社会关系。
合作原则是美国语言学家格莱斯为弥补索绪尔的间接言语行为理论的不足提出的。格莱斯认为,在所有的语言交际中,说话人和听话人之间都有着一种默契的合作,说话人和听话人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使整个交谈过程所说的话符合交流的目标和方向,这种合作使他们能够持续进行有意义的言语交际。¨合作原则具体体现为四条准则:质量准则、数量准则、关系准则和方式准则。遵循这四条原则,能促使说话人与听话人之间达成默契,以顺利完成交际。但在实际交际中,人们常常出于礼貌或其他原因有意违反这四条准则而产生言外之意。合作原则为我们赏析小说中的对话提供了新的方法。小说《白象似的群山》中违反合作原则次准则产生的言外行为较为丰富。
一、违背数量准则的言外行为
数量准则包含两个方面:(1)使自己所说的话达到所要求的详尽程度;(2)不能使自己所说的话比所要求的更详尽。数量准则规定了人们说话时应提供合适的信息量,不应多说,也不应少说。如果违背数量准则,会产生相应的语用效果。违反数量准则的言外行为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靠超出必要信息量的信息产生言外之意,另一种情况是话语中有意减少必要的信息量,从而含有某种言外之意。
在《白象似的群山》开篇对话中,女孩吉格问男孩“我们该喝点什么呢?”男人的回答是:“天太热了!喝啤酒”。对话之初,男主人公就违反了合作原则中的数量准则,女孩只是问喝点什么,而男主人公则附加了信息。天太热了,女孩用了“我们”和较为委婉的“应该”,而男人则不假思索地决定喝啤酒。可见对话中的这个美国男人有着很强烈的权力意志。尔后,在等待侍者奉上啤酒的空档中,女孩望着远处的群山说:“他们看上去像白色的象群。”男孩喝着啤酒漫不经心地说:“我没见到过”。此番对话使得两个年轻恋人之间的冲突逐渐产生。吉格觉得远处的群山像白色的象群,男孩则不以为然地辩解道,“光凭你说我没见到过并不能说明什么问题”。可以看出在这段对话中女孩用象群来比喻远山的说法显然是她个人感性的观点,而男孩对自己的异议进一步补充说明则有意违背了“数量准则”中的次准则不能使自己所说的话比所要求的更详尽。而吉格对男孩的反讽则进一步加深了二者对合作原则的违反程度。
关键词:隐喻;外显;内隐;规避手段;动态性;语用策略
1. 话语意义的内隐特征
语用学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就是语言的内隐意义。在日常交际中,人们不能完全依赖话语的字面意义来理解说话者意思。Verschueren认为意义完全外显是不可能的,话语意义(utterance meaning)总是要大于句子的字面意义。无论多么面面俱到,话语措辞所留下来的隐含信息总比能明确表达的更多。(Verschueren,1999:26-27)为研究话语字面意义之外的那部分隐含意义,J. L. Austin提出了言语行为理论(speech act theory),并造了说话用意/施为力(illocutionary force)这一术语,他认为话面意义或句子意义(locutionary meaning)和说话用意有着根本性的区别;P. Grice则提出了会话含意理论(theory of conversational implicature),并使用了含意(implicature)这一术语,表示“隐含之义”,与“所说内容”相对。(见何自然,陈新仁:2004:91)在此二人理论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语用学可以认为就是研究言外之意的学科。(姜望琪,2003:3-4)言外之意的理解要依赖于语境和释话人的相关语境知识。Verschueren把意义(包括字面意义和言外之意)的生成和获取看作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他把话语所携带的未披漏的信息世界叫做背景信息或者共有知识,因为必须假定这种信息在某种程度上为发话人和释话人所共有。(Verschueren,1999:26)他把交际双方放入由心智世界、社交世界、物理世界共同构成的语境中,语言交际中发话人和释话人依赖语言语境以及更深层次的这三个世界的背景知识。关联理论的提出者Sperber and Wilson则指出,话语与语境特征联系越小,意义就越外显。(Sperber and Wilson, 1995: 182)反之,话语与语境特征联系越大,则意义越内隐。Verschueren(1999:33-34)总结了传递隐含意义四种手段:前提(或者预设)、蕴涵、常规会话含意和非常规会话含意。常规会话含意由话语定词语的意义所决定,可以看作是使用特定词语的话语所常规带有的特征。而非常规会话含意则产生于具体的场合,其推导离不开对当时语境特征的把握。(何自然,陈新仁:2004:92)前三者是隐含意义传递的常规手段,可以加以策略性利用,而非常规会话含意则涉及外显意义的策略性回避。(Verschueren,1999: 34)在书中的另一处,Verschueren(1999:156)指出了外显意义策略性回避的几种手段:会话含意、反讽、隐喻、礼貌和幽默。
2. 隐喻:一种语用现象
隐喻(metaphor)一词来自希腊词metapherein,即meta + pherein,大体可以理解为带到[字面的]后面。(见陈嘉映,2003:374)隐喻的字面意义与说话者的实际含意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差距,也就是说隐喻的意义总是内隐的。对于隐喻的认识,学界经历了从修辞学到语义学再到跨心理学、哲学、语用学、符号学等不同学科进行研究的几个阶段。现代隐喻理论对于隐喻本质的认识概括起来有隐喻是一种认知现象、隐喻是一种语用现象、隐喻是两个不同语义领域的互动、隐喻是一种述谓现象等几种。(见束定芳,2000)这几种认识其实是从不同的学科角度对隐喻进行的描述和解释,相互之间构成互补的关系。但无论哪一种理论都必须承认,隐喻意义的生成和理解都依赖于语境特征,隐喻是一种话语现象。用M. Black(1962)的理论来说,隐喻是一种以句子(话语)为框架(frame),以词为焦点(focus)的话语现象。(在更大的语境下,焦点不仅限于词语层面,它可以延伸至句子和篇章层面。)隐喻的判别必须在上下文中,在一定的语境里。在一般情况下用作隐喻的表达在某些情况下会回归字面意义,如死隐喻的复活或者语义的回归现象。例如,“老虎屁股摸不得”一般情况下都作为隐喻表达来使用,甚至被视作一个死隐喻,表示不能惹的人或事物,但是如果在动物园的虎笼旁边贴上了这样一个告示的话,其意义显然已经由隐变显,回归了字面意义。离开了动物园、老虎和游人等因素共同构成的物理世界,人们很难孤立地判断“老虎屁股摸不得”这一表达究竟是否隐喻。再来看一段美籍华人学者唐德刚对打麻将的精彩描述:
一次在他背后看他打麻将,我忽有所悟。抓了一手杂牌,连呼“不成气候,不成气候!”可是“好张子”却不断地来,他东拼西凑,手忙脚乱,结果还是和不了牌。原来之这位启蒙大师就是这样东拼西凑,手忙脚乱。再看他下家,那位女士慢条斯理,运筹帷幄,指挥若定。她正在摸“清一色”,所以不管“好张子,坏张子”,只要颜色不同,就打掉再说!
其实“只要颜色不同,就打掉再说”,又岂只胡家这位女客?在有生之年里,各党派、各宗师……哪一个不是只要颜色不同,就打掉再说呢?!胸有成竹、取舍分明,所以他们没有之那样博学多才,他们也就没有之那样手忙脚乱了!
如果只从字面出发的话,是无法体会这两段话的深层含意的。孤立地看第一部分,读者可以认为这就是对打麻将的描述,是字面表达。但是结合下文看,第一部分显然是一个隐喻表达。麻将的颜色隐喻不同学术流派、学科和思想流派、政治见解(当然,对了解程度不同的人或许会得出不同的解释);“打麻将”隐喻对学术、对思想或者对政治的态度;而“摸清一色”、“手忙脚乱”则分别指两种对待不同学术领域或者思想以及不同政治观点的态度。离开了上下文,离开了读者的相关背景知识和心智世界,该语篇层次的隐喻是无法得到判别和建构的。
不但隐喻的判别需要语境,隐喻意义的理解也离不开语境。Parmegiani(1983)指出,交际者获得意义一般通过一下几个阶段:1. 预测将要说的内容;2. 了解产生这一话语的语境特征;3. 观察说话者的面部表情和手势;4. 利用文化形成的可能时间的世界知识。(见束定芳,2000:31-41)
John Searle(1979)在其著作《表述和意义:言语行为研究》中专门用了一章来论述隐喻问题。他认为句子意义是话语意义的一部分,但是却不能穷尽话语意义。很多情况下,我们因为字面表达无法准确传达我们想要表达的意义而使用了隐喻。Searle还引入了逻辑语义的真值条件来对隐喻现象进行解释。他举了以下例子说明话语意义对语境的依赖:
1. Sally is tall.
2. The cat is on the ma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