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26 17:28:27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会计核算一致性原则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关键词:事业单位;企业化;会计
随着我国财会制度改革力度的逐步加大,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事业单位进行了改制,与市场的关系越来越密切,将会直接面对来自国际国内市场的激烈竞争.事业单位走向市场,实行企业化管理势在必行。由于企业会计制度更利于事业单位竞争和体制改革的要求,因此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向企业会计制度进行转变是必然的趋势。根据新的仕业财务通则》规定,改制后的事业单位比照适用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进行会计一核算。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向企业会计制度进行转变过程中,事业单位原有的一些财务、会计管理理念需要重新认识,有些财务、会计内容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创新。
一、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向企业会计制度转变的可行性
1、企业会计和非盈利性的事业单位会计是构成现代会计的两大体系,事业单位会计属于预算会计的一种.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和经济社会的发展,经济和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完善,预算会计的职能也随之相应拓宽和发展,预算单位会计主体地位不断地变化和加强,非盈利组织的事业单位作为一个独立的特殊体系,与企业会计的差别逐渐减少,二者有着逐渐趋同的发展方向。
2、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与企业会计制度存在诸多的相同点.首先是两种制度的会计前提相同,主要包括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业务活动、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在会计核算的原则方面,二者也遵循着大体相同的原则,例如真实性原则、相关性原则、可比性原则、一贯性原则等;两者在会计要素方面虽然有着一定的差异,但是两者在内容和方法大体一致,例如企业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六项。事业单位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五项。各要素的界定、内容及特征相同。另外,在会计科目的设置、各会计科目核算的内容以及财务分析方法的应用上具有一致性。
3、随着我国经济和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完善,事业单位从单纯由国家拨付经费收支向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向补贴、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管理模式转变,收支项目和内容呈多元化发展,逐渐强调成本核算,注重现金收付与资金使用效率并重。在企业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所规定的内容具有一定程度的一致性,在信息质量要求、报表要素确认和计量原则、报告方法和内容等方面来看,其对资产、负债、收入、支出等方面的规定也大同小异,各项核算原则、方法基本一致,报表构成也基本相同,所有者权益、利润、净资产和结余实际上是资产和负债以及收入和支出计量的结果,本质上是一致的.所以,企业与事业单位不仅在核算和报告原则上有一致性的理论指导,而且在确认、计量方法上也有一致性的原则。
二、事业单位会计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
1、资产核算方式方面.在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资产核算方式方面,固定资产不计提 折旧,只核算账面原值,通过提取修购基金来保证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更新和维护。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对固定资产计价、固定资产增加、固定资产转出、固定资产的盘亏、盘盈等会计事项规定了详细的核算方法,但对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的价值损耗核算的规定却不明确。由于不反映固定资产净值,存在很多问题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净值,会随着使用时间的延长,发生价值背离固定资产原值,不反映固定资产的磨损,虚增资产总量,使资产负债表中净资产指标不能反映资产的实际状况。由于成本不包括折日费用,使得成本核算不完整.一方面事业单位在购建固定资产时,借记“事业支出一设备购置费”澎专用基金一修购基金”或“专款支出”等科目,这样核算虚增了事业成本;另一方面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人为降低了取得相应收入的成本,虚增了盈余,且不能真正体现会计核算的配比原则。
关键词:事业单位;企业化;会计
随着我国财会制度改革力度的逐步加大,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事业单位进行了改制,与市场的关系越来越密切,将会直接面对来自国际国内市场的激烈竞争.事业单位走向市场,实行企业化管理势在必行。由于企业会计制度更利于事业单位竞争和体制改革的要求,因此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向企业会计制度进行转变是必然的趋势。根据新的仕业财务通则》规定,改制后的事业单位比照适用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进行会计一核算。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向企业会计制度进行转变过程中,事业单位原有的一些财务、会计管理理念需要重新认识,有些财务、会计内容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创新。
一、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向企业会计制度转变的可行性
1、企业会计和非盈利性的事业单位会计是构成现代会计的两大体系,事业单位会计属于预算会计的一种.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和经济社会的发展,经济和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完善,预算会计的职能也随之相应拓宽和发展,预算单位会计主体地位不断地变化和加强,非盈利组织的事业单位作为一个独立的特殊体系,与企业会计的差别逐渐减少,二者有着逐渐趋同的发展方向。
2、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与企业会计制度存在诸多的相同点.首先是两种制度的会计前提相同,主要包括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业务活动、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在会计核算的原则方面,二者也遵循着大体相同的原则,例如真实性原则、相关性原则、可比性原则、一贯性原则等;两者在会计要素方面虽然有着一定的差异,但是两者在内容和方法大体一致,例如企业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六项。事业单位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五项。各要素的界定、内容及特征相同。另外,在会计科目的设置、各会计科目核算的内容以及财务分析方法的应用上具有一致性。
3、随着我国经济和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完善,事业单位从单纯由国家拨付经费收支向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向补贴、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管理模式转变,收支项目和内容呈多元化发展,逐渐强调成本核算,注重现金收付与资金使用效率并重。在企业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所规定的内容具有一定程度的一致性,在信息质量要求、报表要素确认和计量原则、报告方法和内容等方面来看,其对资产、负债、收入、支出等方面的规定也大同小异,各项核算原则、方法基本一致,报表构成也基本相同,所有者权益、利润、净资产和结余实际上是资产和负债以及收入和支出计量的结果,本质上是一致的.所以,企业与事业单位不仅在核算和报告原则上有一致性的理论指导,而且在确认、计量方法上也有一致性的原则。
二、事业单位会计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
1、资产核算方式方面.在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资产核算方式方面,固定资产不计提 折旧,只核算账面原值,通过提取修购基金来保证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更新和维护。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对固定资产计价、固定资产增加、固定资产转出、固定资产的盘亏、盘盈等会计事项规定了详细的核算方法,但对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的价值损耗核算的规定却不明确。由于不反映固定资产净值,存在很多问题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净值,会随着使用时间的延长,发生价值背离固定资产原值,不反映固定资产的磨损,虚增资产总量,使资产负债表中净资产指标不能反映资产的实际状况。由于成本不包括折日费用,使得成本核算不完整.一方面事业单位在购建固定资产时,借记“事业支出一设备购置费”澎专用基金一修购基金”或“专款支出”等科目,这样核算虚增了事业成本;另一方面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人为降低了取得相应收入的成本,虚增了盈余,且不能真正体现会计核算的配比原则。
2、会计核算基础方面.《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第十六条规定“预算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经营性业务核算可采用权责发生制”.在收付实现制下,事业单位经常存在一些会计年度内收支项目不配比的情况,导致一些事业单位采用收付实现制来核算不能真实完整地反映该单位的经济业务。如,事业单位在一些非经常性的费用支出方面,在发生费用的时期,支出增大,造成结余减少。使当期收支不配比,
计算的结余也不是真正的结余。尤其是实行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以后,采购环节和付款环节相分离,使得项目的实施与货款的支付存在一定时间间隔,如按现行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处理,在采购和支付间隔跨年度时,会出现比较严重的账实不符,不能真实反映单位的经济业务.
3、成本核算方面.目前,在事业单位体系中,经营性事业单位存在经营性业务,而两者采用不同的会计基础进行核算。一般情况下,事业单位对经营性业务采用权责发生制进行成本核算,对非经营性业务采用收付实现制,不进行成本核算。由于不计算成本,难以对非经营性业务进行正确的资金使用绩效评价与考核。另外,实际工作中由于两种业务不易区分,使得费用难以合理分摊,造成成本不能准确核算。这不仅不利于事业单位的内部管理,不利于国家预算资金的有效使用,而且很容易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因此,经营性事业单位进行全面的成本核算更有利于节约资金和提高运行效率。
三、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财务制度改进措施
1、设置合理、统一的会计科目。在事业单位企业化改革的过渡阶段,从会计核算的规范要求来看,经营性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内容将会向两边分化经营性事业单位中,事业型的单位其会计核算规范将进一步向预算会计靠拢,而具有施工性质、需要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或者部门将向企业会计靠拢。在事业单位企业化后,可以对国家拨付的事业费管理采取事业单位财务准则进行核算,事业单位在会计科目的设置上,应按照新会计制度的要求,结合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特点,采用新会计制度中通用的科目。对于不能够反映事业单位财务活动的,但在事业单位会计工作中又十分重要的科目,则可以统一另行设置。根据拨付资金的性质,通过设置二级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如,“所有者权益类”科目中,没有能够确切地反映事业单位资金来源的科目,则可以根据其资金来源的特点,设置一个科目“实收资金”,以反映一个事业单位实际收到的各种资金。此外,还可以根据需要设置“事业公积”科目,属于“所有者权益类’翎于反映事业单位通过各种渠道得到的,用来发展本单位建设的自有资金。以及在“财务费用”和“管理费用”之外,还可以加一个“事业费用”科目,以核算某些事业单位在发展本单位的事业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
2、建立科学的固定资产核算方式.事业单位企业化后应当根据企业会讨一制度建立固定资产核算方式,在固定资产的构建、使用、处置方面进行设置,选择合适的固定资产折旧办法,并增设“累计折旧”科目,使得会计核算能正确反映固定资产的价值损耗。根据不同情况,在转制事业单位的成本核算中列支折旧费用,对不实行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可只提折旧不列支出。具体做法是,在每一个财务年度末填报决算表时,要认真填列一份详细地反映固定资产增减情况报表,并根据年末固定资产实际折旧总额,填报第一年度的预算报表,申列折旧基金计划,申报预算拨款中取得折旧基金,并列入专款专用的科目,以备后用。在需要更新固定资产时,同样需报请上级主管单位批准,经审查核实确需要更新时,方可从折旧基金中支付使用.
然而,随着经济的进步和环境的不断改变,医院会计核算信息的真实可靠性、有用性、会计核算的谨慎性、会计信息披露的全面性与重要性要求不断加强。事实上,现行医院会计核算制度还存在问题,导致上述会计信息要求无法实现:(1)固定资产核算方面。首先,固定资产核算未设置“累计折旧”科目,无法对资产的新旧程度进行准确把握,不能真实反映医院的实际净资产。其次,医院会计制度未规定对固定资产提取减值准备,也不能按重置价值调整账面价值,这使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市场重置价值发生严重背离。其别是电子设备,由于其技术含量高、更新快,客观上存在着因市价大幅度下跌而产生无形损耗或因未来经济效益创造能力降低而发生固定资产减值的可能。如果对已发生的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不加确认,必将导致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相背离,这不符合会计核算的谨慎性原则。(2)接受外部投资核算方面。医疗机构的筹资渠道已趋向多元化,但由于医院会计制度下未设置接受投资的会计核算科目,也未对该类业务的会计处理作出相应规定,以致医院在收到投资时所作会计处理不一致;在按协议分派投资所得时,不是作收入冲减,就是作支出增加。这样的会计处理混淆了投资与债权的不同性质,混淆了医院资本金与投资人权益的数量界线,人为调节了营业收支,违反了分派红利不得税前列支的规定,不但可能使医院会计信息丧失可比性,还将直接导致医院会计信息失真。(3)成本核算不准确。管理费用分摊不合理,管理费用所包括的范围较广,除医院管理部门费用外,还包括为医疗、药剂、管理等部门服务的辅助部门费用及借款利息费用等。管理费用的大小直接影响医疗服务成本、药品销售成本和制剂产品成本,最终将影响到收支节余和净资产。而现行医院会计制度简单地将管理费用按人员比例在医疗成本与药品成本中进行分摊,并不能准确反映医疗成本和药品成本。(4)成本费用核算约束力不强。目前,医院的成本项目标准不一,不仅造成会计信息失真,且可能使行业间的会计信息失去可比性;同时,由于缺乏统一规范的成本开支范围,也使医院支出具有较大随意性,可能会导致产生侵吞国有资产的腐败行为,使医疗收费价格的测算和制定丧失客观和公平。
在此,笔者提出如下完善现行医院会计核算制度的对策:
第一,完善利息费用的会计处理方法。现行《医院会计制度》规定,医院发生的借款利息费用在期间费用中的“管理费用”科目核算,存款利息收入在“其他收入”科目中核算。为适应医院成本核算和医院负债经营现状,规范期间费用核算范围,客观反映债务资金的利息负担情况,正确分析资金的利用效益,笔者建议把原在“管理费用”中列支的借款利息支出和在“其他收入”中核算的存款利息收入纳入统一设置的“财务费用”科目核算。
第二,建立科学的期末资产会计核算计价方法。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是会计从业人员对会计核算所处环境作出合理判断,在不能准确判断时,要求其采取谨慎性原则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因此,基于企业会计经验及市场竞争和供求关系的变化,医院应对存货类资产采取成本与净现值孰低法提取存货跌价损失;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对占医院资产比重较大的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对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以应对市场风险,避免资产实减虚增。
关键词:财务核算;会计电算化;会计核算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12-0-02
一、发展期企业会计核算体系不完整面临的问题
核算是会计最基础的两大职能之一,能否作好会计核算,是财务管理的基石。随着电子信息技术在会计核算的运用――即会计电算化使用,在前期极大的解放了财务的生产力,使财务人员从大量、繁杂的手工计算中解脱出来,能够有更多的时间去做财务分析、财务管理。电子技术发展到今天,大部分财务人员已经不需要手工进行T型账户归集、试算平衡、编制报表等基础核算过程,只需要录入会计分录,所有过程电脑搞定,最后报表出来。会计电算化在给财务人员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带来了些不利因素,很多财务人员不再把核算当成工作重点,不再花时间和精力思考会计核算的基础工作、体系化工作。会计核算事实上在很多企业弱化,大家都在谈财务管理,其实这是舍本逐末。于是乎很多由于不重视会计核算的共性问题也就冒了出来:
1.会计科目运用不合理:会计科目的设置随意,使用混乱,同一经济业务,由于专业能力及理解差异,不同的财务人员有可能在不同的会计科目核算,造成财务数据缺乏一致性、可比性差。
2.会计核算规则不完整:会计核算是资金流、物流、单据流、数据流、信息流的统一体,原始凭证之间要形成证据链的闭环,相互印证、相互制衡!但现在很多财务人员对会计核算基础工作不重视,造成各经济业务的原始单据的运用、单据的签收、单据的传递、单据归集、直至单据的核算缺乏统一的规则;同样的经济业务,由于核算规则缺失或不完整,可能核算方式不一样。如:直接付款的材料采购,有的通过往来科目作为中转科目,有的直接通过银行存款,不通过往来科目,那对账的时候,就有可能往来信息不全,加大对账的工作量;关联企业间既有资金的往来,也有业务往来,如何界定?如何进行核算,等等
3.财务数据失真:由于科目设置及运用不合理、会计核算规则不完整就容易造成资金账实不符、成本核算不准、库存商品、资产账实不符、往来账不符……等等。月度结账之时如果信息系统各模块间没有系统自动核对功能,又不进行人工的各模块月底结账的核对,出来的财务报表的数据就有可能不能真实的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
4.会计电算化系统基础信息混乱:由于核算缺乏体系建设,信息系统内的核算基础信息:客户信息、商品信息、价格信息等的建立、使用缺乏全局性,有可能同一客户、同一商品在系统内有多个信息。系统内的重复、无用信息越来越多,占据系统内存、信息系统运转效率下降,给使用者带来很大的不便。
……等等不一而足。
那么如何建立高效的会计核算体系呢?答案就是从会计科目、会计分录、直至财务报表编制的全过程、全流程设计与实务操作。
二、会计核算体系的功能模块及信息化运用
会计核算体系,包括下面几个方面的内容:
1.会计科目设置及核算内容及信息化运用
2.会计账务处理原则及会计分录
3.财务口径报表
下面将一一论述各模块的建立及信息化运用
(1)会计科目设置、核算内容
会计科目设置是会计信息非常重要的环节,是财务管理的基石。会计核算的一致性、可比性、财务分析能否取得有效的数据、各报表能否直接生成,都与会计科目设置及核算内容有关,会计科目设置要根据各部门管理思路及管控点设置。会计科目的设置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①总则
②会计科目设置
③费用明细科目设置
④一级科目核算内容规范
⑤费用明细科目核算内容规范
(2)信息化运用
信息化运用是根据公司管理及财务分析要求,对相应的会计科目,进行辅助核算,以直接从信息系统中取得需要的报表,进行相应的财务分析,提供给相关部门。
目前通用的会计软件都提供本功能,财务人员可以根据公司的情况,按需要设置。
下面以重点科目为例说明辅助核算:
2.会计账务处理原则及会计分录
(1)会计处理原则
大的原则主要是按照《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企业实际涉及的业务,参照制定。如:存货计价原则、固定资产及折旧原则、各种准备计提原则等等。
(2)会计分录
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制度》,对企业所有涉及的经济业务事项,编制详细会计分录,并延伸编制会计分录时需要提供的单据、表格等原始凭证信息,原始凭证的审核要求,需要经历的相关岗位的流程信息等。特别是根据企业管理需要,具有企业行业特性经济业务的核算,尤其需要突出标注并进行培训。
(3)信息化运用
原则及分录编制好后,在信息运用方面,一是编制模式凭证,可以对每月都要重复编制的分录,建立模式凭证,每月直接调用。二是流程设计,编制、审核。三是月底结算对账,系统各模块间如果没有自动对账功能的,月底结算前,对于需要对账的科目,要进行人工对账,确保各模块数据间勾稽关系。
3.财务口径报表
(1)报表口径
每月对外提供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不足以让管理层全面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财务需要根据公司的特点,提供补充财务报表。比如销售类的《销售月报》、《资金月报》、《存货月报》、这三张表存在相应勾稽关系。财产类的《固定资产变动报表》、《往来报表》。费用类的《费用明细表》、损益类的《分部门损益表》等等。这个根据企业的特性、企业管理需要,自行制定。
(2)信息化运用
选择相应报表之后,在报表模块,设立报表取数的会计科目及取数路径,每月报表就可以自动生动。取数的科目的定义及取数路径,可能需要软件服务商,提供相应的帮助,也可以由专门的电算化人员完成。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会计制度.2000.
[2]企业会计准则编审委员会.2012年版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讲解.立信会计出版社.
一、事业单位会计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
主要有如下方面:在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资产核算方式方面,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只核算账面原值,通过提取修购基金来保证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更新和维护。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对固 定资产计价、固定资产增加、固定资产转出等会计事项规定了详细的核算方法,但对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的价值损耗核算的规定却不明确。由于不反映固定资产净值,存在很多问题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净值,会随着使用时间的延长,发生价值背离固定资产原值,不反映固定资产的磨损,虚增资产总量,使资产负债表中净资产指标不能反映资产的实际状况。由于成本不包括折旧费用,使得成本核算不完整。一方面,事业单位在购建固定资产时,借记“事业支出―设备购置费”或“专用基金―修购基金”或“专款支出”等科目,这样核算虚增了事业成本;另一方 面,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人为降低了取得相应收入的成本,虚增了盈余,且不能真正体现会计核算的配比原则。
另外,事业单位经常存在一些会计年度内收支项目不配比的情况,导致一些事业单位采用收付实现制来核算,不能真实完整的反映该单位的经济业务。如事业单位的在一些非经常性的费用支出方面,在发生费用费用的时期,支出增大,造成结余减少。使当期收支不配比,计算的结余也不是真正的结余。尤其是实行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以后,采购环节和付款环节相分离,使得项目的实施与货款的支付存在一定时间间隔,如按现行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处理,在采购和支付间隔跨年度时,会出现比较严重的帐实不符,不能真实反映单位的经济业务。
目前在事业单位体系中,经营性事业单位存在经营性业务,而两者采用不同的会计基础进行核算。一般情况下,事业单位对经营性业务采用权责发生制,进行成本核算对非经营性业务采用收付实现制,不进行成本核算。由于不计算成本,难以对非经营性业务进行正确的资金使用绩效评价与考核。另外,实际工作中由于两种业务不易区分,使得费用难以合理分摊,造成成本不能准确核算。这不仅不利于事业单位的内部管理,不利于国家预算资金的有效使用,而且很容易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因此经营性事业单位进行全面的成本核算更有利于节约资金,提高运行效率。
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向企业会计制度转变的可行性
首先企业会计和非盈利性的事业单位会计是构成现代会计的两大体系,事业单位会计属于预算会计的一种,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和经济社会的发展,经济和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完善,预算会计的职能也随之相应拓宽和发展,预算单位会计主体地位不断的变化和加强,非盈利组织的事业单位作为一个独立的特殊体系,与企业会计的差别逐渐减少,二者有着逐渐趋同的发展方向。
其次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与企业会计制度存在诸多的相同点,主要有两种制度的会计前提 相同;在会计核算的原则方面,二者也遵循着大体相同的原则,例如真实性、相关性原则等;会计要素方面虽然有着一定的差异,但是两者在内容和方法大体一致。
当然随着我国经济和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完善,事业单位从单纯由国家拨付经费收支向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向补贴、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管理模式转变,收支项目和内容呈多元化发展,逐渐强调成本核算,注重现金收付与资金使用效率并重。在企业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所规定的内容具有一定程度的一致性,在信息质量要求、报告方法和内容等 方面来看,其对资产、负债、收入等方面的规定也是大同小异;各项核算原则、方法基本一 致,报表构成也基本相同,所有者权益、利润、净资产和结余实际上是资产和负债以及收入和支出计量的结果,本质上是一致的。所以,企业与事业单位不仅在核算和报告原则上有一致性的理论指导,而且在确认、计量方法上也有一致性的原则。
三、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财务制度改进措施
(一)设置合理、统一的会计科目
在事业单位企业化后,可以对国家拨付的事业费管理采取事业单位事务准则进行核算,在会计科目的设置上,应按照新会计制度的要求,结合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特点,采用新会计制度中通用的科目。对于不能够反映事业单位财务活动的,但在事业单位会计工作中又十分重要的科目,则可以统一另行设置。根据拨付资金的性质,通过设置二级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二)建立科学的固定资产核算方式
事业单位企业化后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建立固定资产核算方式,在固定资产的构建、使用、处置方面进行设置,选择合适的固定资产折旧办法,并增设“累计折旧”科目,使得会计核算能正确反映固定资产的价值损耗。根据不同情况,在成本核算中列支折旧费用,对不实行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可只提折旧不列支出。
(三)构建合理的成本核算模式
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一些业务出于管理要求和成本核算的考虑,比较适应权责发生制的,可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基础。以权责发生制作为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基础,兼顾国家拨付事业费的管理仍采用事业单位财务准则进行核算,建立可行的内部控制制度,严格区分经营性收入和财政收入。
四、事业单位需要根据实际的问题作出相应的改革与创新
首先要不断完善我国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加快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的建设。可根据自身的条件,多方面的寻找适合的资金来源,摆脱仅仅依靠国家财政支持的窘境,使得自身在当前市场经济中能够有着足够的竞争力。国家对于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审查应该不断地加强,切实保证国有资产的正确、合理、有效地使用,提高国有资产的利用价值,严格控制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折旧。
其次提高事业单位预算制定水平,同时不断地分析与研究使财政预算能够真实的反应资金所需情况。在日常的工作当中,要根据实时信息发掘财政预算中所存在的新问题,及时的解决。通过不断地培训与学习,提高单位制定财政预算的水平,保证财政预算的切实有效性。
最后完善单位内部的财政收支明细表。单位领导要定期进行单位财政收支审查,对于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找到相关责任人进行核实,根据不同的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罚规定。单位的独立审查部门要加强审查力度,切实做到有问题就上报,有错误就惩罚。
关键词:实质重于形式 原则 会计核算
我国经济社会经过长期的发展,各项经济制度得到不断完善。但在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与国际经济制度接轨的过程中,表现出我国经济制度还不够完善,比如会计核算制度。会计核算对企业发展,对国民经济来说非常重要。为了顺应时代潮流,与国际会计发展接轨,我国引入了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完善我国的会计核算体系。坚持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会计核算能够更好的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一、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内涵
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是存在于国际会计行业的一个基本原则,在促进会计核算发展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指出会计核算时应该依据交易或事项的法律表现形式,但这不能是会计核算的唯一依据,其经济实质应该成为更重要的依据。经济业务因为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变得越来越复杂,其法律变现形式也越来越多样化。在这种情况下,经济实质与法律表现不一致的现象时有发生,有时候会出现很大的矛盾。这时候要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相关性,会计核算就不能单单依靠经济业务的法律表现形式来进行。坚持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有利于在纷繁复杂的经济活动中保证获得会计信息是真实客观的,从而全面真实反映经济业务的实质。在新的经济形势和时代背景下,坚持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是十分必要的。
二、会计核算对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运用
(一)确认相关费用和收入
企业在核算自己的收入和支出的时候,需要坚持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是自己的收入就是自己的收入,不是自己的收入就不是自己的。在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指导下,企业在确定收入时会坚持以下的标准:一是成本和收入计算都能找到有效的方法;二是企业的商品一旦被销售出去,企业就丧失对商品的控制权和管理权;三是商品交换过程中,不仅转移了所有权,而且报酬和风险都发生了转移,前者转移到企业,后者转移到买家;四是企业商品被卖出以后会产生一定经济效益,这些经济效益可以进入企业的收入。只有满足以上的标准,才能确定是企业的收入。举一个例子,企业把卖出的商品租借回来,从表面看,因为商品已经卖出,所以报酬、风险和所有权都发生了转移,但是按照规定资产的售价和租金是不能分开计算的,必须在一起进行计算,那么卖出的东西以支付租金的形式租回来,这不是普通的商品销售,可以看成是一种融资行为,肯定不能计入收入,这就坚持了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一般企业的支出有两种形式,分别是直接支出和间接支出,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二)融资租赁固定资产核算
在进行固定资产核算的时候会遇到融资租赁的情况。所谓融资租赁,指承租人对出租人说好了租赁某一物件,但出租人手里还没有这一物件,于是以融资为目的在别的地方购买这一物件,然后再把这个物件出租出去,收取租金。融资租赁具有以下的特点:一是租赁的物件在一定意义上成为承租人的资产,承租人对其可以进行选择;二是取消合同的前提是取消融资租赁租约;三是一般租约规定的租期越长,租赁物件使用的寿命越长;四是租金包括租赁的利息,也包括固定资产的利息。依据融资租赁的特点可知,它的目的是把租赁资产从出租人转入到承租人,承租人对其享有使用权。融资租赁中,没有改变资产的所有权,承租人在租约有效期内可以充分使用租赁资产,但利益与风险是并存的。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必须对承租的固定资产进行责任明确。
(三)会计政策变更
在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时,也要用到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在对相同的经济交易进行会计核算时,由于时间不同,相关的政策也发生了变化,要采用不同的方法来进行会计核算。从表面现象看,这不符合一致性会计核算原则。但应该透过事物认识事物的本质,在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影响下,会计政策会不断发生变化。市场经济环境处在不断的变化之中,为了反映市场经济的变化,更好为企业服务,会计政策会相应的进行变更。企业在做会计核算时,一定要考虑经济和政策的变化,选择合适的准则进行计算,否则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
(四)核算企业坏账损失
在对企业的坏账进行核算时,也会用到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通常情况下,判断企业的账目是否是坏账,必须满足一下几个条件:一是承担债务的人已经破产,这种情况下要变卖清算债务人的财产以偿还债务,即使这样也不能收回所有债务;二是债务偿还债务的义务是不能推卸的,但他长时间不履行,收回欠款已被证明是不可能的了;三是债务人发生了死亡,即使对他的财产进行清偿收回全部款项也是不能的。这些判断坏账的必要条件,满足上述条件就可认定为坏账。但在我国的会计法规中指出,当明确账款收回的可能性不大时,比如因遇到重大自然灾害而不能偿清债务时,应该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从表面看上述情况并不具备判定坏账的必要条件,但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这种情况也认定为坏账,应该计入管理费用。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会计核算中方方面面都可以体现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这一原则体现的道理比较简单,但在实际工作中用好这一原则并不是很容易。会计工作人员应该牢记这一原则。
参考文献:
[1]王P.简述实质重于形式原则[J].财会研究,2011,17:30-32
[2]王培娴.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在会计核算中的运用[J].企业家天地下半月刊(理论版),2008,02:245-246
[3]黄晓丽.谈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在会计核算中的运用[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08,12:48-49
摘 要 本文从施工企业分包工程核算存在问题与缺陷入手,根据施工企业分包工程的特点,通过对比两种不同核算办法,进一步探讨完善施工企业分包工程的核算办法。
关键词 新税制 分包工程 核算
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第(三)款规定:“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本文作者根据新税制的要求,结合现行会计核算办法在执行过程中的实际状况,提出如下几点不同的看法:
一、存在问题与缺陷
根据《施工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等会计制度,结合新税制的要求,建安企业对分包工程的核算通常采用以下方法(以下通称新税制核算办法):即分包工程结算收入直接通过“应付账款”科目的贷方核算,应由总承包单位代扣代缴的税金与应收分包工程的取费差(或管理费)通过本科目的借方核算,现对新税制下分包工程会计核算办法存在缺陷,提出如下几点不同的看法:
1.所谓的分包工程:是指具有总承包资格的单位即总承包人,在承包建设工程后,根据承包工程的特点与需要,在征得发包方的同意后,将工程相对不重要的一些项目通过书面合同形式,委托给其他有资格的专业工程商(分包人)实施工程项目的行为。总承包企业根据经营的需要,把部分专业工程和劳务作业发包出去,并负责与相关各方的沟通和协调,据之向分包企业收取分包合同总价一定比例的总包管理费。就建设单位而言,与之发生经济合同关系的只有一个总承包单位,不论总承包单位采取的是何种经营方式,其计算单月工程价款收入的依据是根据总承包合同的条款及单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来计算。就某一工程而言,其主营收入的来源与按总承包合同规定计算的工程价款始终是保持一致的,因此,就有必要用一个总账科目来归集与反映总承包单位当期从建设单位所取得的工程价款收入,若把分包部分工程价款收入直接通过“应付账款”科目核算,“工程结算”科目就不能总概地反映某一已完工程实现的全部价款总额。在分包单位较多时,采用此办法核算,就把本应记入“应收账款――××建设单位”借方已完工程应收的价款,与相对应的贷方科目的借贷关系复杂化,使本应相互勾稽的“应收账款”与“工程结算”科目的借贷方失去了内在平衡。
2.新税制核算办法,对分包工程税金的提取,直接记入“应付账款――××分包单位”科目的借方,只有自行完成工程提取的税金,才通过“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从而使“应交税金”科目所对应借方科目多重性,同样也无法用一个总账科目来反映已完工程实际已提取的应交税金的总额,会计在核算过程中出现的错误也无法直接通过“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借方累计数与“应交税金”“其他应交款”科目贷方反映总额直接进行对比与分析,从中发现错误。
3.新税制核算办法,无法划定总包单位收取分包工程的取费差(或管理费)在收入与费用上的归属,同时对此部分收入应采用什么会计科目进行归集也没有统一规定,因此,企业在执行过程中各显神通,由于核算办法规定不清晰,必将给汇编报表带来了麻烦,尤其在编制损益表时,将无法把此部分收入汇入何项栏目,在损益表中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栏,按新税制核算办法只能编制计算自行完成工程所提取的税金,因此,也就要求工程结算收入栏相应只能编制自行完成工程的结算收入部分,只有这样才能使工程结算收入栏数与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栏数计算的口径一致,若把此部分收入汇入工程结算收入栏,那么此栏目数乘以相应的税率必然与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栏数不符,若把此部分收入以负数形式汇入工程结算成本栏而作为减少企业的成本,这样又违背会计核算真实性原则,及收入与相关的成本费用相互配比的原则,现有的损益表不论从格式或内容都不能满足这种核算的要求。
二、根据分包工程的特点,进一步完善分包工程的核算办法
1.根据会计制度规定“工程结算”科目,核算企业(建造承包商)根据建造合同约定向业主(建设单位)办理结算的累计金额。“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建筑安装企业从事经营活动取得工程价款结算收入,而按税法规定应交纳的营业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及随同营业税一并计算缴纳的教育费附加等。分包工程只是针对总包单位而言,而就其业主(建设单位)来说,对分包单位并没有直接的法律与经济的制约关系,一个施工期间已完工程价款不论总包单位是以何种形式完成,并不能因此而改变总包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固有的合同关系,从这个意义上说,已完工程价款在记入“应收账款――××建设单位”借方的同时,其所对应的贷方科目应将是:“工程结算”这个科目。对分包已完工程提取的税金以“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分包工程”的借方来归集。把应付给分包单位的款项,借方记入“工程施工――分包工程(××分包单位)”科目,贷方记入“应付账款――××分包单位”,把实际支付给分包单位的款项记入“应付账款――××分包单位”科目的借方,“应付账款――××分包单位”科目余额表示总包单位欠付或多付给分包单位的款项。举例如下:某施工企业本月完成工程款为100万元,其中工程税金4万元(分包工程占1/5),根据与分包单位签订的合同计算应付给分包单位的款项为15万元(不含税)。则分录为:
(1)结转工程价款收入(由总包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供工程进度发票100万元)
借:应收账款――××建设单位100万
贷:工程结算――自行完成80万元
贷:工程结算――分包完成20万元
(2)提取税金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自行完成 3.2万元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分包完成0.8万元
贷:应交税费――自行完成3.2万元
贷:应交税费――分包完成0.8万元
(3)计提应付给分包工程的款项
借:工程施工――分包工程15万元
贷:应付账款――××分包单位 15万元
(4)支付给分包单位的款项
借:应付账款――××分包单位15万元
贷:银行存款 15万元
2.修订现有的损益表,以保证账表的一致性
根据上述核算的要求,在原有损益表的纵向栏中的本月数栏与本年累计数栏分别增设自行工程栏,分包工程栏及小计栏,横向栏目的格式与内容,与原表格保持不变,修订后的损益表简表如下:
三、前后两种核算办法的对比
后者的核算办法(指笔者新阐述的办法)无论是从会计核算的内涵和外延,还是从会计核算一致性与可比性原则的角度来看,都比前者更具科学性,前者的核算办法使收入与费用含混不清,不论从账务上还是从会计报表中都无法全面总括地反映总包单位收到分包工程的取费差(或管理费)的实际收入数,它仅仅强调应付给分包单位已完工程的总价,从而忽视了同一类型经济业务核算的一致性与可比性。在税金账务处理上,既然分包单位完成工程的税金最终得由总包单位代扣代缴,那么自行完成工程与分包完成工程在税金业务的核算上为何不能统一起来?前者核算办法的优点在于可以清楚地从“应付账款――××分包单位”账户的余额直接反映多付或欠付分包单位的款项,后者的核算办法在具备前者核算办法优点的同时,又保持了同类经济业务核算的共同性,它划清了收入与费用的界定,直接勾稽相互联系科目之间的量化关系,按收入、成本、税金的先后秩序详细反映了分包工程业务发生的全部过程和实际收取分包工程取费差(或管理费)的总额,它遵循了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明晰性原则。
对一种核算办法,由于政策、制度的限定有其固然的属性,但在执行过程中,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一种核算办法是否最为科学合理,其检验的唯一标准是其核算的方法是否能最规范、全面而又系统地反映每笔经济业务发生的全过程。在现有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采取多种经营方式,因此进一步规范分包工程的核算办法,使其更符合分包工程业务的经济属性已势在必行。
参考文献:
[1]杨振汉.建筑业总分包工程扣缴义务的涉税会计处理.财会学习.2008(4).
[2]吴孟涛.建筑分包的涉税会计处理.税收征纳.20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