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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引言
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的快速发展,我国城市的生态环境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地下工程开挖和大量土石移动引发了一系列城市地质灾害,其中包括地面沉降、地裂缝、地面塌陷、泥石流、滑坡及山体崩塌等。城市地质灾害的发生越加频繁,损失越来越重,涉及范围越来越大。工程质量人命关天,首先房屋安全是一个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建筑行业门槛较低,农民工是一线施工的主要力量,要想提高建筑工程质量,一方面要重视并加大施工工人的相关培训,另一方面要有灾害意识,尤其是在房屋使用过程中,因地质灾害造成的后果多是毁灭性的[1]。据不完全统计,每年因地质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平均每年约60亿元。因此,在城市建设过程中,一定要重视地质环境方面的因素,并重视地质灾害的防范。
2 现代城市建设中地质灾害及其危害
地质灾害主要是指地面沉降、地裂缝、地面塌陷、泥石流、滑坡及山体崩塌等由人为活动或自然因素引发的危害人民财产和生命安全且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其中,泥石流、滑坡和崩塌是较为常见的城市建设地质灾害。
泥石流常发生于山区小流域,它是一种固液混合流体,包含有大量泥沙石块。泥石流爆发后会沿料峭山涧峡谷冲向山外,并堆积在山口,爆发过程中,常常伴随着浓烟腾空、地面震动、山谷雷鸣、巨石翻滚等。滑坡是岩土体沿一定软弱面在重力作用下,局部或整体向下滑动的现象。除滑动体边缘有为数极少的翻转和崩离碎块现象外,发生破坏的岩土体主要以水平位移为主,其他部位的相对位置变化不明显。崩塌常发生在陡峭的山壁上,它是岩土体突然垂直下落的运动,该过程表现为岩块顺山坡跳跃,猛烈翻滚,相互撞击,堆积在坡脚,并形成倒石碓。
城市建设中地质灾害危害极大,会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及生命财产带来严重威胁。泥石流具有冲击范围大、凶猛性、破坏力度强、突发性以及迅时性等特点,一旦发生此类灾害,它将会严重威胁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2]。滑坡会对水利水电建设、工矿企业、城镇建设、交通运输等造成重大破坏,它受人类活动和自然地质运动的双重影响。崩塌会损害水利设施、厂房和其他建筑物,同时导致人员伤亡,可能诱发崩塌的因素主要有修筑水库、爆破、开挖坡脚等人为因素,以及风暴潮、海啸、地震、洪水、降雨、融雪、河流等自然因素有。
城市建设地质灾害的基本防治方法是,防治泥石流灾害主要是对已塌陷坑实施填堵处理,从而防止地表水注入,同时为了避免地表水入渗,工程施工和设计中需设置完善的排水系统。防治滑坡、崩塌简易方法是修地表排水渠或用粘土填充滑坡体上的裂缝,还可以通过固化、减载、支档、锚固等各种加固工程,并附以各种排水工程来进行防治。
3 现代城市建设中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城市建设地质灾害的重点防治区域人口集中居住区、重点工程设施、自然保护、风景名胜区和交通干线等。应当坚持防治结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进行地质灾害防治。各级人民政府应将地质灾害防治纳入社会发展和国民经济规划,并加强防治城市地质灾害工作的领导。对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要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按综合治理、全面规划、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的原则进行,实行预防为主、治理与避让相结合的方针。通过切实有效的地质工程手段,使这些地质灾害产生的过程发生改变,从而达到防止或减轻灾害发生的目的。
由于我国城市建设中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起步较晚,虽然近年来我国在城市建设中地质灾害防治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着地质灾害防治制度不够完善等一系列问题。结合目前我国城市建设中地质灾害防治现状,提出以下几点防治措施。
3.1 实施城市减灾社会化,城市建设地质灾害的防治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工作。国家在财政及政策方面要对其加以扶持,因为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与灾害防治的好坏有着密切的联系。五分之四的城市地质灾害发生都与人为因素有关,社会既是减灾的主体也是灾害的承载体,建立减灾基金,大力发展灾害保险业务,减灾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利用出版物、电台、电视等宣传手段,对减灾知识进行普及。要实施环境治理与减灾措施相结合把能避免的灾害扼杀在萌芽状态。
3.2 树立综合减灾意识,加强各部门合作,在制定城市的经济发展规划时,避免或减少因布局失误而带来的城市地质灾害,有预见性的避开灾害危险区。推动各部门制订并完善减灾计划并提出切实的异域协同、因地减灾、因灾防灾的减灾措施,同时要树立发展与减灾并重观点。要树立全民总动员综合防灾的全局思想,打破地方保护主义,强化管理并落实责任,形成各部门间相互结合的管理系统。
3.3 对城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加大投入,开展科学的城市绿化、城区小流域治理和水土流失治理,加强防灾工程建设[3]。政府财政部门应拨出专项资金来鼓励和推动该项事业的发展,同科研单位联合培养防灾减灾专业人才,以满足减灾事业发展的需要。
3.4 建立健全相关城市减灾法规,各级人民政府相关法律,争取把城市地质灾害防治推向法治轨道,提高依法保城依法防灾意识,从而达到保证城市安全的目的。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完整的全国性的城市建设减灾法律。
3.5 加大城市地质灾害相关科学研究,借鉴航天技术、遥感技术、计算机技术开展灾害防治系统协作攻关研究,从而制定科学的防灾减灾方案。建立城市地质灾害信息系统,为城市各部门提供综合的灾害信息。
此外,还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防灾意识;加强险情巡查和动态监测,做好预警预报,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要落实群测群防责任制,及时协调有关单位,并采取有效减灾措施,做好防范突发地质灾害工作,加强对地质灾害点险情巡查,并做好值班记录;严格灾情速报制度等。
4 结束语
随着我国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我国城市工程建设规模的逐渐扩大,由此伴随的地质灾害事件也在增加,地质环境条件逐渐恶化。由于地质灾害的复杂性,长期以来,我们都是实施的灾后研究,对灾前防治工作做的不到位。本文探讨了现代城市建设中地质灾害的防治措施,提出了部分主动减灾策略,其最终目的就是希望当地质灾害发生时,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低到最低。地质灾害对房屋建筑有重要的影响,如某房屋旁是山坡,在雨季可能会发生滑坡,从而给人们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伤害,其影响后果是破坏性的。因此,有必要在其发生前对其治理,从而降低人们的财产损失及人身伤害。因此,在城市建设过程中,一定要重视地质环境方面的因素,并重视地质灾害的防范。
参考文献:
[1]王军,张东焕.城市地质灾害防治对策[J].城市管理与科技, 2008, 5 (3 ): 133-134.
[2]尹振羽.山区地质灾害与民用建筑关系浅析[J].平顶山工学院学报,2007,16(5): 63-66.
[3]王新朝. 城市地质灾害分析与防治规划[J].山西建筑,2009,35(20): 85-86.
一、概念
所谓地质灾害, 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关于地质灾害概念的界定, 在学术界和实际管理工作中存在着不同观点。归纳起来, 学术界的几种通行说法主要有:1、地质灾害是地质环境的一种变异现象; 2、地质灾害是指直接或间接恶化环境、降低环境质量, 危害人类和生物圈发展的地质事件, 如地震、地裂缝、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和地面沉降等; 3、地质灾害是指那些对人类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危害和潜在威胁的自然和人为地质作用( 现象) ; 4、在自然和人为因素的作用和影响下形成的, 对人类生命财产、环境造成损失的地质作用( 现象) ; 5、地质灾害是因地质活动引起对人类生活、生产及环境的破坏或者损失的现象。
二、在规划中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是防治地质灾害的基础性工作和重要依据。 科学规划对主动有效地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和财产造成的损失, 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和审批应建立地质灾害调查制度、规范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编制程序和审批权限、明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编制原则、规范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内容、明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地位及与其他规划的衔接等。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应当包括下
列内容:
( 一) 地质灾害现状和发展趋势预测;
( 二) 地质灾害的防治原则和目标;
( 三) 地质灾害易发区、重点防治区;
( 四) 地质灾害防治项目;
( 五) 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等。
地质灾害防治的原则只能坚持预防为主, 避让与治理相结合, 全面规划和突出重点。这是根据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地质灾害现状提出的在规划期内指导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基本准则。由于我国灾害种类多、活动频繁、危害严重, 而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同时, 防治工作必须坚持按客观规律办事, 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 讲求实效, 发挥综合治理效益; 坚持依法保护地质环境和治理地质灾害, 依靠科技进步, 建立法律法规保障体系和科技支撑体系, 使地质灾害防治法制化, 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科学化; 加强监测预报和科普教育工作, 提高全民减灾、防灾水平, 建立群专结合的防灾体系等内容。
地质灾害的防治目标, 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所达到的目标。 地质灾害防治目标应当分阶段实施。总的要求是提高预报成功率, 避免经济损失, 减少人员伤亡, 促进地质环境和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
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的主要包括:一是地质灾害防治基础调查和科研项目。二是搬迁避让工程。三是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根据灾害的规模和威胁的对象, 对危害公共安全、自然因素引发的灾害要由财政出资, 对人为活动引发的灾害也要进行经济技术论证, 分清责任, 实施治理工程; 四是监测预警工程。对已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要要实施监测预警工程, 包括专业监测和群测群防, 对其发展趋势进行预测预警预报。
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是指为实现地质灾害防治规划预期目标而实施的措施。主要包括: 加强法制建设和行政管理工作、加强科普教育宣传工作、建立稳定的资金投入机制、坚持群专结合及采取综合防治的措施等。
地质灾害防治的工作重点, 在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 应该把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列入规划, 应当将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作为其组成部分。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的快速增长,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任务更加艰巨。我国是个地质灾害多发的国家, 为了从源头上解决和避免这个问题, 首先在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以及水利、交通、能源等重大工程项目规划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地质灾害防治要求, 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为了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 做好城
市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在编制和实施城市规划过程中, 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城市规划区内地质情况尚不清晰的, 必须加强和补充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建设时, 必须充分考虑建设用地条件; 凡没有进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在总结近几年实践经验的基础上, 为了处理好城市
总体规划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关系, 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 应当将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作为其组成部分。
关键词:地质灾害;防治技术;防治措施
Abstract: The city of geological disasters is with the city of new geological disaster rapid process of a natural and human factors, this paper mainly introduces the main types of geological disasters in our country city and its harm to the development of the city, and puts forward the preventive countermeasures.
Key words: geological disaster prevention and control technology; control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F416.1
引言:我国幅员辽阔,地质条件差异较大,也是一个地质灾害多发的国家,且灾害类型多样化、地质灾害影响面广、造成损失巨大,而地质灾害与人类活动又是相互影响的,地质灾害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威胁人类的生命安全,人类活动也容易造成地质灾害加剧。随着我国各级政府的加强管理下,我国近年来地质灾害的防治与管理取得了令人可喜的效果。但我国每年仍然会由于地质灾害导致较大规模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事故,需要政府部门继续加强地质灾害的管理,探索更加有效的管理体系和防治措施,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由于地质灾害带来的损失,为国民经济建设保驾护航。所谓地质灾害防治与管理工作主要指的就是我国的不同级别的政府以及相关的管理部门对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实行关注和监督管理职责。
1、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范围的确定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第5.1条规定“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范围,不能局限于建设用地和规划用地面积内,应视建设和规划项目的特点、地质环境条件和地质灾害种类予以确定。”第5.2条“若危险性仅限于用地面积内,则按用地范围进行评估”。第二种情况比较简单,本文仅对第一种情况进行讨论。
1.1崩塌、滑坡地质灾害评估范围的确定 崩塌、滑坡其评估范围应以第一斜坡带为限,首先应查明坡体中所有发育的节理、裂隙、岩层面、断层等构造面的延伸方向,倾向和倾角大小及规模、发育密度等,即构造面的发育特征。通常,平行斜坡延伸方的陡倾角面或临空面,常形成崩塌体的两侧边界;崩塌、滑坡体底界常由倾向坡外的构造面或软弱带组成,也可由岩、土体自身折断形成。其次调查结构面的相互关系、组合形式、交切特点、贯通情况及它们能否将或已将坡体切割,并与母体(山体)分离。最后,综合分析调查结果,那些相互交切、组合,可能或已经将坡体切割与其母体分离的构造面,就是崩塌体的边界面。其中,靠外侧、贯通(水平或垂直方向上)性较好的结构面所围的崩塌体的危险性最大,即为崩塌、滑坡的第一斜坡带。
1.2 泥石流地质灾害的评估范围确定 泥石流必须以完整的沟道流域面积为评估范围,泥石流的评估范围宜在地形地质图上确定,应为包含泥石流沟谷的第一条完整的山脊为边界,通过实地调查后确定泥石流的形成区、流通区和堆积区三部分,即为完整的沟道流域面积。
1.3 地面塌陷和地面沉降地质灾害评估范围的确定 地面塌陷和地面沉降的评估范围应与初步推测的可能范围一致;地裂缝应与初步推测可能延展、影响范围一致,地面塌陷和地面沉降范围按照煤炭部制定的《建筑物、水体、铁路航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通过概率积分法用一下公式进行推测。
1.4其他确定评估范围的依据 建设工程和规划区位于强震区,工程场地内分布有可能产生明显位错或构造性地裂的全新活动断裂或发震断裂,评估范围应尽可能把邻近地区活动断裂的一些特殊构造部位(不同方向的活动断裂的交汇部位、活动断裂的拐弯段、强烈活动部位、端点及断面上不平滑处等)包括其中。
1.5在已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建设工程处于已划定为危险性大-中等的区段,还应按建设工程项目的重要性与工程特点进行建设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区域性工程项目的评估范围,应根据区域地质环境条件及工程类型确定。重要的线路工程建设项目,评估范围一般应以相对线路两侧扩展500-1000m为限。
1.6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范围应是以上各个因子的并集,且为了全面反映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类型及特征,在确定评估面积后,对评估区也要进行调查,调查范围应该包含引发地质灾害的各项地质环境要素的范围。
2、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系构建及相关建议
2.1提高市民的防灾意识
地质灾害的防治管理工作核心在于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经济损失,但光靠政府部门管理人员和少数的科学研究工作者是远远不够的,而是需要广大的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里面来。只有广大的群众懂得了如何爱护环境,如何识别、预防地质灾害,才能够更加全面地掌握地区的地质灾害发生环境,才能够有针对性地实施相关的预防与治理工作措施。所以需要政府和相关管理部门向人们普及地学知识、宣传地质灾害的危险与防治知识,促使人们有意识地减少破坏地质环境的行为、避免由于人为原因产生地质灾害而危害他人或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
2.2 高质量编制完成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加快地区性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的建设,应在根据相关的地质灾害防治计划以及地区地质灾害分布特点,根据地区经济发展情况,统筹规划地区的地质灾害防治的总体目标与基本原则。各级政府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要逐步完善,实行领导负责制,加强地方地质灾害管理机构对于所辖地的地质灾害的管理,及时发现地质灾害,严肃处理违反地质灾害规划相关条文的有害行为。
2.3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
完善地区的地质灾害预警系统,需要做到以下三个方面:首先是需要加强推广针对地质灾害监控的最新的技术,在拥有了先进的地质灾害监测与控制设备的基础上,可以全面地将地方的地质灾害预警水平提高。充分认识到"3S"技术的先进性、实用性和可靠性,结合该技术搭建地区性的地质灾害信息管理平台,根据对地区的地质灾害进行系统的信息采集、储存、汇总和分析,并及时处理相关的地质灾害状况,可以实时反映地质灾害并予以快速准确地提供援助措施;其次是强化地质灾害的监控,面对具有突发状况的地质灾害,可以充分发挥先进的地质灾害监控体系的优势,加强监控的力度与频度,做到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由地质灾害发生所带来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情况;最后还需要加强地质灾害监控技术的政策支持,确保地方上地质灾害监测人员可以获得足够的技术条件和财政支持。
2.4 完善地质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需要加快完善针对突发性的地质灾害的应急方案的预先制定工作,组建相关的指挥专家库与救援搜救队伍。根据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理方案的分工,细化不同预案所需的应急安置工作计划、设置必要的应急避险场所。强化地质灾害监控管理部门的专业力量,积极参加地质灾害高发地区的应急处置演习工作,提供广大群众面对地质灾害时的自救与防治伤害的能力,并提升人民群众配合地质灾害管理部门工作的能力,加强不同管理部门之间的协调管理能力。
2.5 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经费投入力度
地质灾害防治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公益性事业。各级政府要提高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重视,将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并列入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确保地质灾害得到及时调查、勘查与治理。努力探索地质灾害防治多渠道、多元化投入新机制,要把地质灾害防治与水利、交通、城市建设和防汛抗旱、扶贫等结合起来,要充分发挥国家、地方、部门、集体、个人的积极性,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资机制。加大对威胁零星分散农户小型地质灾害隐患的排危除险力度,通过政府补助,引导受威胁群众主动参与防灾除险。按照"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开展利用市场机制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地质灾害防治政策的研究,支持社会力量加大对地灾防治经费的投入,逐步形成"政府资金扶持、优惠政策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的地质灾害开发性综合防治新机制。
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大中城市遭受地质灾害的损失越来越重,据统计资料显示,我国每年因地质灾害而造成的损失约为三百亿元人民币。开展城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已经成为各级政府刻不容缓的头等大事。
深圳经济特区成立之后,由于特区管理的需要,经国务院批准,我市于1982年开始,历经数年修建了以铁丝网为界的特区管理线,俗称“二线”。当时因资金不足,“二线”并未完全与原宝安县和罗湖区的行政区划线相吻合,而大多是从节省资金的角度考虑,沿山坡脚修建,致使特区管理线与行政区划线不一致,形成了龙岗、罗湖两区之间在管理上的“真空地带”,即通常所说的“插花地”。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这一地域的土地所蕴含的商业价值凸现,村里通过与开发商合作或直接卖地给开发商建房等形式,陆续建设了大量私人住宅。由于当时插花地的管理职责不明确,造成了该片区土地的无序开发和大量的违法建筑;同时,由于当时国家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还未制定相关的法律,对该片区发生的切坡造地、护坡建房、坡上建房等工程建设行为可能造成的地质灾害认识不足,因此在“二线”插花地内形成了部分人为建设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危险边坡。
2、区域地质环境条件
罗湖区“二线”插花地位于罗湖区北侧,西起银湖路口,东至沙湾联检站接大望村,区域内主要为低丘陵地貌,局部为山间或山前谷地,东西两侧地势高,中间低。总长度约22km,总面积约为15km2。深圳市年平均降水量为1966mm,地域分布自东向西减少,东南部年平均雨量达2200mm以上,西北部地区只有约1500mm。雨量年际变化较大,最多的年份有2747mm(2001年),最少的年份只有913mm(1963年)。全年雨量有85%的出现在4~9月,其中48%分布7~9月(后汛期)。月平均雨量呈单峰型,最多为8月,平均达368mm。区域主要分布有震旦系变质岩、加里东期混合花岗岩、燕山第四期花岗岩、中侏罗系塘厦群泥质粉砂岩及第四系松散层。
深圳市位于华南褶皱系的紫金―惠阳凹褶断束中。本区处于北东向九尾岭断裂北西侧、北西向大芬断裂的南西侧。区域上活动的构造即深圳断裂带,该断裂带活动性弱,最新的活动时期为晚更新世,全新世以来无明显活动趋势。
3、地质灾害发育特征
3.1地质灾害类型
区域内地质灾害隐患类型主要为人为工程建设活动诱发的斜坡类地质灾害隐患,具体表现为崩塌、滑坡以及挡土墙倾覆等形式,其中挡土墙所占比例约为52%。根边坡普查资料显示,区域内分布的边坡共计1136处,根据边坡现状危险性划分为:危险性大的19处、危险性中等的114处、危险性小的1003处。
3.2地质灾害分布特征
3.2.1 时间分布特征
区内地质灾害时间分布主要受降雨控制。几乎所有的斜坡类地质灾害发生多集中在每年的5~9月份。其中每年8月地质灾害发生的频率较高,6月次之。受历史年份降雨分配不均的影响,地质灾害发生在年代上也有差异,一般间隔2~3年有一高峰期。
3.2.2 空间分布特征
区域内地质灾害平面上分布不均,主要受原始地貌控制。垂直分布主要呈台阶状分布,一般为4~5级,呈南北向分布,北缘切山,南缘起墙,内瓤则是逐级切坡,房屋鳞次栉比,呈阶梯式密集分布。
4、形成条件和影响因素
4.1形成条件
区域属低山、丘陵地貌,区内人类工程活动剧烈,切山、填方建房等行为改变了山体原有的地质结构,形成了较多坡度在30~85°的高陡斜坡,这种地形地貌条件是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发育的一个重要因素。此外,区域内主要分布中生界三叠系花岗片麻岩,岩体破碎,风化层厚度大,松散堆积物十分丰富,该地层岩性条件也是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发育的另一个重要因素。
4.2 影响因素
降雨和人为工程活动是引发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据调查,几乎所有的滑坡及崩塌等地质灾害的发生多集中在每年汛期(5~9月),降雨的高峰期一般为8月,地质灾害发生频率最高。将地质灾害发灾的资料与年降雨资料对照显示,地质灾害波动曲线与降雨量随时间波动曲线呈正相关。人为工程活动引发地质灾害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人为渗水,由于区域内缺乏系统规划的排水设施,区域内生活用水多呈无序、随意排放,加之汛期大量排放的地表水,长年累月冲刷、下渗坡体,是区域引发滑坡的重要原因;二是人为工程建设活动,特别是切山、填方建房等建设,破坏了区域地质环境,形成了大量人工高陡边坡,改变了原始斜坡的稳定平衡状态,容易引发崩塌、滑坡及不稳定斜坡等地质灾害。
5、地质灾害防治现状及对策
5.1 群测群防网络建设
实践证明,群测群防网络建设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具有重要意义。群测群防,要求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地质灾害调查,划定地质灾害易发区,建立防灾明白卡,同时加大宣传和培训工作,发动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基层组织和群众参与到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防御中来,各司其职,明确责任,明确分工,对地质灾害的发展趋势进行动态监管。通过几年来的不断努力,区域内已初步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主要体现在汛期巡查值班制度、险情灾情速报制度的完善以及地质灾害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等方面。
5.2 开展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建设
对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隐患开展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是消除隐患的最有力措施。这就要求在地质灾害调查的基础上,根据地质灾害的危险等级,按照轻重缓急、分期分批的原则逐步实施治理,力求根治。据统计,这些年来,深圳市政府已累计投入超过两亿元对区域内全部危险性大和部分危险性中等地质灾害开展治理,消除了隐患,区域内地质环境也得到了极大的改善。
6、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由于“二线”插花地房屋建设年代久远,建设初期未进行整体规划,大部分房屋均建在坡体上,对原有山体进行了大量改造,形成了多级台阶,且房屋密度较大,部分房屋的墙体既是外墙又是坡体挡墙,因早期行政管理缺位,建设手续不全,既无合法设计图纸,又无施工保证,加之人们对地质灾害的认识不足,给插花地区域埋下了较大的地质灾害隐患。根据目前的技术手段,难以全面查清隐患现状,近期这几年汛期上述区域内又相继出现新的地质灾害隐患,由于插花地房屋密集,居住人口众多,一旦发生灾害,容易产生连锁反应,形成骨牌效应,社会影响较大,后果不堪设想。
鉴于目前的治理模式属于“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短期行为,耗资巨大,却并不能根除隐患。建议对插花地全面考虑综合治理,一劳永逸地彻底根除隐患。按照“长短结合”的防治方针,在整体改造工作启动之前,以“防灾避险”为主,局部治理为辅,并统筹考虑远期规划和近期局部治理,以避免重复投资,减少浪费。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国发〔*〕4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提高我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水平,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切实增强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稳定大局。近年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不断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是,由于我省地质环境条件复杂,地质灾害隐患点较多,人类工程活动引发的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频发,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我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管理体制不顺,经费投入不足,基层管理力量薄弱等问题也比较突出,直接影响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对此,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全面提高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和应急反应能力,努力降低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失,确保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提高我省地质灾害防治能力
(一)全面排查,加快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工作。各级人民政府要认真组织有关部门,在全面查明本地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基础上,加快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地级以上市的规划编制工作务必于*年底前完成,县级规划编制也应尽快完成。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地质灾害防治作为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城镇和新农村建设,必须编制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规划。在开展农业、林业开发利用时也应重视预防地质灾害,确保生产安全。
(二)落实预案,切实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和应急管理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印发〈广东省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粤府办〔*〕73号)要求,突出汛期和重点防治区两个重点,积极推进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以及地质灾害易发区市、县两级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要加快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管理信息化、传输网络化、地质灾害预测预警科学化和地质灾害信息服务社会化的进度,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反馈机制及网络体系,确保信息及时、准确、畅通。加强对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落实监测责任制和预防措施,切实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三)消除隐患,加快实施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避让治理工程。实施搬迁避让工程是避免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的最有效手段,也是变被动救灾为主动防灾的有效措施。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按照轻重缓急,逐步对危险性大、危害严重、治理经费大于搬迁费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点实行选址搬迁避让。对受地质灾害威胁人员集中、搬迁难度大的隐患点和危险点,要尽快进行勘查治理,及时消除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四)加强监督,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执法力度。各级人民政府要将防治地质灾害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依法加强监管。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或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必须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地质灾害易发区农民建房、新村建设选址等,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与主体建设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的“三同时”制度。严格控制矿产资源和地下水开发利用以及工程建设项目造成的地质灾害,减少人为地质灾害的发生。
(五)加强研究,实施地质灾害防治科技创新战略。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利用地质勘查单位、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的技术力量,积极开展地质灾害监测预报新技术、新方法、新设备的开发研究工作,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工艺等关键性技术的攻关与探索,全面提高地质灾害防治与监测预报的科技含量和技术水平,为地质灾害防治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加强与国内外的交流与合作,大力开展对典型地质灾害灾种和重灾区的调查研究,建立若干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示范县,为全面提高防御地质灾害的能力提供经验。
(六)加强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的防灾避灾意识和能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通过举办多种形式的活动,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参与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增强科学防灾避灾意识,提高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逐步实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以管促防、以管促治”的目的。
三、建立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和保障机制
(一)加强领导,落实防灾工作责任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将地质灾害危险点的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实现监管方式从事后追究为主到事前监督为主的转变。各级国土资源、建设、水利、民政、*、交通、农业、林业、经贸、卫生、气象、旅游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违反规定或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不落实,因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要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和行政责任。
(二)完善机制,加强地质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国发〔*〕4号文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37号)精神,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健全各级地质环境监测体系,有效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切实承担起日常地质环境监测工作。省国土资源厅要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充实国土资源管理系统的水文地质工程和地质环境专家库,有条件的地级以上市也应组建相应的专家库,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和抢险救灾提供技术保障。
——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地质环境保护法规体系和行政监督管理体系,推进全省地质环境管理职能到位;
——运用新思路、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基本查明全省地质环境质量现状和演化规律,有重点地建立适合我省地质环境评价的指标体系;
——完成庆元等40个重点县(市、区)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及防治规划,50个-100个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得到治理,初步建立起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和预警系统,在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勘查、监测、预报、治理、风险性评估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建立和完善建设项目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
——完成沿海平原和重要地区地质环境调查评价,积极做好地下水、热矿水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力争杭嘉湖平原地热资源勘查取得突破;加强地质遗迹保护,建立6处地质遗迹保护区和地质公园;
——完成生产矿山和主要闭坑矿山的生态地质环境调查,加强信息技术工作,建立起全省地质环境信息网络和服务系统,实现地质环境保护管理信息化;
——扩大环境地质工作的服务领域,使环境地质工作为我省可持续发展战略服务,为生产、生活和生态服务。
到2020年的远期目标是:
——在完成前五年目标的基础上,加大工作力度,地质环境恶化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地质环境质量全面提高,形成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完善地质环境保护法规体系和行政监督管理体系;
——完成全省县(市、区)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及防治规划,完善地质灾害预测预警和群测群防体系,地质灾害防治取得明显成效;
——矿山环境污染普遍得到治理,水土、矿山等生态环境全面好转;
——建立并完善地质环境,包括地下水动态、地面沉降、突发性地质灾害、水土污染等监测网络,基本实现自动监测和数据传输,提高监测成果的时效性,实行监测成果定期;
——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全面实施数字化工程,建立起现代化、全方位、开放式的为全社会服务的地质环境信息网络,为政府部门快速决策和实施准确而有效的管理提供技术保障;
——地质环境保护工作的服务领域进一步扩大,各项基础资料的提供更加及时、主动,贡献更加突出。
二、地质环境保护区划
(十)区划原则。按照全省不同地区地质环境的特点、保护要求和重点,对全省地质环境保护进行区划,因地制宜,实施不同的保护措施。区划原则如下:
具有类同的地质环境特点;
保持县(市、区)行政区划的完整性;
人类工程活动类型相似;
经济发展水平和环境治理能力接近。
据此,将全省分为以下六个区进行规划。
(十一)各区地质环境保护规划
——浙北平原地面沉降和水土污染防治区。本区地处浙东北部,包括*、*、*、*、*等市17个沿海平原县(市、区),面积约17*6平方公里。区内出露地层主要为第四纪松散堆积物,厚度40—300余米。地形平坦,水网密布,海拔高程一般2—3米。地表水资源总量较丰富,但污染严重;土地肥沃,但耕地质量有待提高。本区地处长江三角洲经济区,经济发达,交通便利,人口密度高,城市化进程快,城镇密集,经济建设规模大、发展迅速,人类工程活动频繁,国土开发强度大,对地质环境的影响强烈。
主要环境地质问题:工业废水、废气、废渣大量排放,生活和其它固体废弃物数量猛增,污水灌溉和大量使用化肥、农药,导致水土污染;超量开采地下水导致采补严重失衡,区域地下水位持续下降,诱发地面沉降,加剧洪涝灾害和耕地渍害,危害城市市政及航道交通设施;*、*、*等岩溶水分布区因地下水开采不当,发生多起岩溶塌陷;某些工程建设施工不当造成局部边坡失稳,诱发滑坡等地质灾害,导致环境质量恶化。
该区地质环境保护重点是控制地面沉降和防治水土污染。科学制定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建立和完善区域及城市地下水动态和地面沉降监测网络,建立地下水资源优化管理模型,有效控制地面沉降;加强城市建设对地质环境影响研究,建立*、*等城市地质环境数据库;开展城市固体废弃物地质处置的规划、选址和环境地质研究,加强对垃圾填埋场的地质环境监测;合理使用农药、化肥,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加大地质环境综合整治力度,使本区地质环境质量恶化的趋势基本得到控制,城市地质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浙西北山地矿山生态地质环境治理和地质灾害防治区。本区地处浙西北,包括*、*、*的部分县(市、区),面积约21771平方公里。区内以构造—侵蚀中低山为主,地形地貌受北东向构造制约。沉积碎屑岩及碳酸盐岩广泛分布,矿产资源主要有石煤、石灰岩、建筑材料等。本区水系多,坡地分布面积广,竹木植被发育,森林覆盖率达60%以上,地质环境资源和旅游资源丰富,风景名胜区面积列各区之首,拥有天目山、清凉峰和古田山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及*省级自然保护区,长兴和常山国际“金钉子”标准剖面,长兴扬子鳄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两江一湖”,“浙西大峡谷”等景区(点)。区内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山区及乡村相对较慢,但建材业、旅游业发达,采矿十分普遍。人类工程活动主要是采石、开矿、修路、垦植以及旅游景点建设等。
主要环境地质问题:大量的煤、石煤及其他闭坑矿山因历史原因,均没有进行复垦还绿,遗留了较多的矿山环境地质问题,一些老矿山和正在开发的矿山严重破坏地质景观,常引发水土流失、地面塌陷等。据不完全统计,已发生滑坡84处、泥石流8处、崩塌7处、岩溶塌陷15处,危及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经济损失达数亿元。
本区地质环境保护以矿山地质环境调查治理、地质灾害防治和自然保护区建设为主要内容。开展闭坑矿山,尤其是石煤矿山的全面调查,对危及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矿山进行综合治理;正在开采矿山复垦还绿率达40%以上;完成各县(市、区)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编制县(市、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对重大的地质灾害点进行长期监测,对可能发生且危及人生安全的地质灾害体进行治理;提高森林覆盖率和林分质量,综合治理水土流失;加强对区内常山*纪国家地质公园和长兴灰岩金钉子剖面的保护。严格规划管理,保护与开发并重,加强“两江一湖”等旅游资源地质生态环境保护。
——浙西南山地地质灾害防治区。本区地处浙南,包括丽水市全部及*市的永嘉、文成、泰顺共12个县(市、区),面积22880多平方公里。区内以构造侵蚀中低山为主,山高坡陡,地势起伏大,地形地貌变化复杂,是我省平均海拔最高的区域,省内最高峰黄茅尖(海拔1929米)即位于本区,是多条水系的发源地。旅游资源也比较丰富,植被发育,森林覆盖率达70%,我省面积最大的凤阳山—百山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于区内。区内火山碎屑岩系及花岗岩类等广泛分布,主要矿产有非金属矿叶腊石和萤石,金属矿铜、金、银、钼、铅、锌等。本区经济欠发达,是我省贫困人口最为集中的区域,人口密度小,城镇少而小。人类工程活动主要是道路建设、采矿、垦植等。在建的金丽温高速公路纵贯全区。
主要环境地质问题以突发性地质灾害最为严重,主要是堆积层滑坡,次为泥石流、崩塌。据不完全统计,发生各类地质灾害420处,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潜在地质灾害严重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食用菌生产破坏植被、矿山开采引发地质灾害也较严重;治理水土流失的任务相当艰巨,青田、永嘉县水土流失面积均超过500平方公里。区内金温铁路沿线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时有发生,成为地质灾害多发区段,给铁路运输留下严重隐患。
本区地质环境保护以地质灾害防治为主,对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滑坡等地质灾害进行重点治理。完成县(市、区)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及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提高防灾抗灾能力,使地质灾害发生率和人员伤亡、灾害损失有明显降低;加强金温铁路及公路沿线地质灾害的调查、研究、监测和治理,保障交通运输安全运行;综合治理水土流失;加强对交通、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地质环境保护的监管;开展矿山地质环境调查与治理,通过对地质灾害的防治,实现改善地质环境质量的目标。建设地质灾害防治示范县2个,示范点3—5个。科学规划、合理开发矿产、旅游、生物资源,做到资源开发与地质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浙中丘陵盆地地下水资源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区。本区位于浙中,包括*市的大部及*市、*市、*市的部分县(市、区),面积约23*0平方公里。本区以丘陵盆地为特征,盆地内广布陆相碎屑岩,河谷发育;盆地周围则由火山岩系组成低山区。土地资源相对丰富,土壤以红、黄壤为特色。矿产主要是萤石、硅藻土、硫铁矿及石材等。红层孔隙裂隙水、河谷潜水等地下水资源较为丰富,但河谷潜水易受污染。有多处地质遗迹,旅游资源有开发前景。本区交通比较发达,近年来城镇建设发展较快,形成*、**等区域性中心城市,有杭金衢、金丽温、上三线、甬金、金台等多条在建和即将建设的高速公路贯穿本区。经济活动主要是道路建设、采矿、垦植、城镇建设等。
主要环境地质问题主要表现为矿山开采引发采空区地面塌陷、泥石流;矿坑水的不合理排放,引起水、土污染,造成农田减产、饮水困难。突发性地质灾害时有发生,区内有记录的各类地质灾害共110处,尤其是新昌、嵊县玄武岩台地地区岩层滑坡,严重威胁着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上虞—三门高速公路途经嵊州、新昌、天台段,建设中已诱发多起滑坡和崩塌;区内水土流失严重,其面积达4000多平方公里。新昌硅化木、天台盆地内的恐龙蛋和龙骨化石严重流失和被破坏,地质遗迹保护形势严峻。
本区地质环境保护以地下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地质灾害防治为主要内容。完成全区15个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整顿治理矿山地质环境,严格控制矿山废水的排放,控制其他污染源和排放量,使水土及生态环境质量有根本好转;对上三线嵊州—天台段沿线地质灾害进行重点调查与治理,切实做好各类工程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把好地质灾害预防关;开展金衢盆地及主要河谷平原以水质保护为重点的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和监测工作;以治山为本,封山育林,提高森林覆盖率和涵养水源能力,控制水土流失;建立天台恐龙蛋及龙骨化石省级地质遗迹保护区。建设地质灾害治理示范点1—2个。
——浙东南沿海丘陵平原地质灾害和水土污染防治区。本区位于浙东沿海,包括*市部分、*市和*市的沿海县(市、区),面积约15570平方公里,该区以海拔500米以下的丘陵和平原相间分布为特征,海岸线蜿蜒曲折,形成象*、*、*等三大港湾。丘陵山区主要为火山岩系,平原区为第四纪松散沉积层。区内旅游资源丰富,有著名的雁荡山等风景名胜区。有明矾石、高岭土、铅锌矿及石材等矿产。本区经济发展水平高,城市化进程快,形成了以*、*为中心的城市网络群,局部地区城镇密度很高甚至连片,区内国土资源开发强度大,各种工程活动频繁,甬台温、金丽温高速公路正在建设,三门核电站、金台高速公路、东海油气上岸等重大工程即将兴建,地质环境承受着巨大压力。
区内各类环境地质问题均有存在,突发性地质灾害时有发生。据不完全统计,已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及边岸侵蚀等70多起。采石等破坏自然景观;丘陵坡地过度开发造成水土流失;沿海平原过量开采地下水,地下水位持续下降,导致*温岭、路桥一带发生地面沉降;城市化进程加快,生态环境日益恶化,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大量工业、生活污水和各类垃圾严重污染环境和地表水,导致水土环境质量日趋下降,并对海洋生态环境构成威胁。这些环境地质问题,已成为制约区域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因素。
本区地质环境保护重点是地质灾害和水土污染防治。通过地质环境调查与评价,研究地质环境与城市发展的相互关系,使之相互协调。主要措施是:开展平原区农业生态地质环境调查,为农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基础资料;通过县(市、区)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重点治理对人民生命和财产有直接威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有效防治地质灾害;开展交通沿线和闭坑矿山的生态环境治理,加强交通、能源、油气管线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地质环境保护的监管,认真做好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建立并完善地下水动态和地面沉降监测网络,建立温椒黄、温瑞平原地下水资源优化管理模型;综合治理水土流失;建设地质灾害防治示范区(县)1—2个,示范点2—3处。
——*群岛及沿海岛屿港湾地质环境整治区。本区位于浙东沿海,包括*本岛、岱山、嵊泗及*玉环和*洞头等海岛县,面积1640多平方公里,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岛屿有3061个。由海岛、海湾平原和丘陵山地组成。丘陵山地为火山岩系和花岗岩类,海湾平原地形平坦,地面标高1—3米。人类工程活动主要是城镇建设、港口建设、石料开采等,东海油气开发、*半岛(连岛)工程将对本区经济发展提供新的机遇。
主要环境地质问题为海岸码头粘性土层滑坡及边坡失稳,造成严重的灾害;建筑石料开采破坏海岛自然景观,海岸地貌景观和地质遗迹破坏较严重;海岛可供开发利用的地下水资源匮乏,供水紧张,水资源紧缺已成为海岛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
本区地质环境保护重点是岛屿港湾地质环境整治及海岛地下水资源的调查评价、管理及保护。研究海岛蓄水、地下水的开发利用途径,进行海岛小型地下水库建设的可行性研究和选址,在地下水库建设方面有新的突破;加快水利设施建设,增加供蓄水能力;遏制采石破坏自然景观;做好港口码头、民用设施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建立岱山县长途岛海滩岩省级地质遗迹保护区。
四、地质环境保护重点工程
(十二)根据我省社会经济发展和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要求,针对地质环境保护存在的问题,为实现规划的近期目标,20*年前安排以下地质环境保护重点工程。
——城市地质环境保护综合调查评价工程。完成全省县级以上城镇为重点的1:50万环境地质遥感综合调查评价,为城市建设规划和城市地质环境保护及监管提供科学依据;编制完成*、*、*等重点地区环境地质图系,综合评价地质环境质量;完成*、*、*、*等四个区域性中心城市1:5万环境地质综合调查评价,共10—12个图幅,面积约4440—5330平方公里。提交城市地质环境保护规划和城市化进程中急需的基础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地质灾害防治、国土开发和整治等基础资料;
为配合“杭、宁、温”城市发展的需要,要进一步加强地质环境监督管理工作,重点是搞好地质环境调查与评价。主要包括:地下水资源潜力评价与供水途径、地质灾害调查、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城市人类工程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水土污染状况、固体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与地质处置及地质环境保护对策等。
配合*湾大桥、三门核电站、东海油气上岸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开展以环境地质调查为主的综合调查评价及地质环境保护监管。
——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监测与保护工程。开展全省地下水资源评价和地下水环境质量评价,编制*省地下水资源与地下水环境图;开展金衢盆地及主要河谷地区以水质保护为重点的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和监测工作;在山前河谷及其他缺水地区,利用地下含水层的广阔空间,开展建造地下水库的调查研究,实现地表水和地下水联合利用,调蓄水资源;在有条件的地区实施地下水人工回灌,促使采补平衡;继续探索和开辟新的地下水水源地,在海域、海岛、滨海地区寻找地下水,以满足城市及缺水地区发展的需要;改革用水结构,实行分质供水,优质优用,使有限而清洁的地下水资源主要用于生活饮用。
加强动态监测,合理开发利用及保护地下水资源,调整优化以城市为中心、沿海平原及金衢盆地为重点的地下水动态监测网络,20*年区域网控制面积达到1*平方公里;扩大城市网涵盖面,基本控制地下水主要开采县(市、区)约40个,并逐步扩大重点河谷潜水区及金衢盆地红层孔隙裂隙水的监测,建立各类地下水动态监测点约1000个,其中国家级点达到50—60个,省级点180个。加快地下水动态监测信息网建设,提高监测成果的时效性和服务水平,实行监测成果公告制度,实现地下水资源的动态管理,有效保护地下水环境。
——沿海平原地面沉降监测与防治工程。完善*市、*市城市地面沉降监测网,加密所属重要县(市、区)的监测;完善杭嘉湖平原、宁奉平原的区域监测网,2003年实现GPS监测;新建温黄、温瑞平原区域地面沉降GPS监测网;区域监测网的控制总面积达到6000平方公里;在*市建设一组地面沉降监测标;20*年前地面沉降均实现GPS监测。
研究地面沉降与地下水开采、水位动态与地质结构的相互关系及其演化规律,结合海平面变化,深入分析地面沉降对城市建设、国土整治、经济发展的危害。建立城市和区域地面沉降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提出地面沉降防治和地下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切实有效对策,有效控制地面沉降。
在建立区域地质、地理和地球物理数据库基础上,应用3S技术建立沿海平原地区地面沉降预测预警系统,同时开发地面沉降灾害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综合风险评估模型和仿真模拟系统,为政府制定城市和区域可持续发展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预测预警与防治工程。在认真总结试点县(市、区)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全面部署并完成我省40个地质灾害多发县(市、区)的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进而编制县(市、区)地质灾害的防治规划,在突发性地质灾害的监测、勘查、风险性评估、治理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提高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和防治水平。每年治理具潜在危害的重大地质灾害点10—20处。重点建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点100—200个。
初步建立以GIS为基础,综合地质、地形地貌、气象等因素的滑坡灾害预报预警和灾害应急管理系统。初步实现地质灾害易发区重点灾害点的临灾预报,对灾情发展态势进行快速评价,为防灾减灾提供有效的决策依据。
开展城市建设、有可能导致地质灾害发生的工程项目建设和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工程建设的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有效预防地质灾害。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程。完成生产矿山和主要闭坑矿山的生态地质环境调查评价,提出治理对策和方案,并逐步进行治理,完成20—30处矿山的治理工作,使矿山地质环境污染及地质环境恶化的状况基本得到控制,主要交通干线、江河流域自然景观得到全面恢复;加强正在开发矿山的地质环境管理,矿山废渣合理堆放、废水全部达标排放;在“十五”期间关闭的矿山、坑口地质环境复垦、还绿率达到40%以上;新建矿山实行地质环境保护与矿山设计同步进行,有效防治地质灾害,确保矿山地质环境得到修复治理。
建立并坚决实施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土地复垦、露天台阶开采、环境治理达标、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冶炼技术标准等项制度。严格禁止土法采选冶金矿、钼矿、硫铁矿及土法炼矾,控制石煤开采,严格禁止在风景区、自然保护区及交通干线、江河可视范围内的采矿、采石、采砂活动。
——地热和天然矿泉水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工程。积极进行杭嘉湖平原地热资源勘查的综合研究和前期论证工作,在此基础上有重点、有目标地开展勘查工作,力争在20*年取得突破;研究杭嘉湖平原等地低温热矿水的综合利用;对已开发利用的泰顺承天温泉、宁海南溪温泉、武义塔山地热,完善并实施综合利用规划,充分发挥资源效益,加快开发利用步伐;加强开发利用中的科学研究、监测和环境保护;在条件成熟时进行地热资源重新勘查评价,扩大地下热水开采量,以满足进一步开发的需要。
加强大型和特殊类型及城市、风景区附近矿泉水水源地的勘查评价和开发,加大矿泉水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的监管力度。协助和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矿泉水行业结构调整,形成具有市场竞争力、能适应不同层次消费者需要的系列化产品,提高资源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农业地质环境调查评价工程。全面调查农业地质环境背景,深入分析研究人类经济活动对农业地质环境的负面影响及加强保护的对策措施。安排浙北平原、浙中盆地和浙东南沿海约3.5万平方公里以服务农业为目的的农业地质环境调查评价,为政府部门农业区划、合理开发农业资源、防治农业地质灾害、扶持生态型农业产业化、耕地资源适应性评价、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提供基础资料和宏观决策的基本依据;选择重点区段及城市附近,初步建立包括浅层地下水环境和土壤环境质量的监测网络及其数据库。
——地质遗迹保护区和地质公园建设工程。开展地质遗迹保护区的调查评价和科学研究,加快地质遗迹保护区的建设,使具有重要典型意义的地质遗迹得到有效保护。20*年前建成6处地质遗迹保护区或地质公园,分别是:将长兴县二叠系长兴灰岩国际标准剖面和*、*—*系国际标准界线剖面升格为国家级保护区;建设天台白垩纪恐龙蛋及龙骨化石产地、岱山县长涂全新世海滩岩省级地质遗迹保护区和临海桃渚中生代火山地质公园及常山*纪地质公园。
——地质环境保护信息网络工程。加快地质环境保护信息网络建设,基本建成覆盖全省,集地下水动态监测、地面沉降监测、地质灾害监测、水土污染监测以及地下水资源、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等于一体的,由部、省、市三级网络组成的地质环境保护信息网络;初步实现对地质环境监测信息采集、存储、传输、处理及成果等全过程的有效管理与监控,实现地质环境动态变化与环境地质问题的预测预报预警,达到地质环境保护管理网络化、信息化,全面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和地质环境保护水平。
加大地质环境保护信息工程建设的投资,建立健全管理机构,配套硬件设施,积极推广信息技术在地质环境监测和保护中的运用,推动信息化建设进程。重点建设*、*、*和*、*、*等城市地质环境信息管理子系统,包括数据库系统、专家系统、动态分析系统和预测评价系统等。利用信息系统进行地质环境恶化趋势的预测预报,逐步建立早期预警制度。
——固体废弃物地质处置工程。开展杭、甬、温等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置现状调查和地质处置场址选址规划,并对场址选址开展可行性调查论证。调查研究的相关问题包括:垃圾填埋的地质环境效应;填埋场环境影响评价内容、方法、标准及指标体系;填埋场专项调查内容、方法及手段;渗滤液在场地水、土系统中渗透、迁移、扩散规律;场址适宜性及科学优选的原则;场址勘查方法和提供满足场址设计、施工和安全运营的资料及参数;以及服务期满和正在运营填埋场的动态监测与评价等,为政府有关部门实施固体废弃物地质处置提供决策依据。
——地质环境对人体健康影响的调查评价工程。开展水致疾病及改水的调查评价,研究天然水环境引起的地方病及水污染导致的疾病;从环境水文地质和水文地球化学条件研究评价水土质量对人体健康的影响;水、土及空间环境天然有害物质(如氡、砷、铅、铀等)、物理污染对人体健康影响的调查评价;垃圾堆场、废物处置场及集中污染源地带土壤和地下水污染调查及其对人体健康的风险评价;开展用水文地球化学工程技术及原位微生物污染治理防治地方病和流行病的研究;水土岩宏量元素、微量元素的地球化学特征(背景)与人体健康关系的研究;优化生存环境、最佳生活区与疗养地的研究与开发等。
——地质环境保护示范工程。建设庆元、永嘉、淳安县等县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示范县(市、区)3—5个;建设上三线高速公路新昌段上岩乡及天台段、甬金公路嵊州段、金温铁路丽水—青田段等重点地质环境治理示范线5—10条;永嘉县瓯北镇屿塘山、淳安县威坪镇道鹰山、安吉县天荒坪等地质灾害治理示范点5—8处;新昌县回山镇下山村、庆元县左溪镇竹坪村、东阳市千祥镇五度山滑坡等群专结合示范点5—10处;*市、*市地面沉降监测示范区;龙游县溪口黄铁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示范点;常山县黄泥塘达瑞威尔“金钉子”界线层型和长兴县二叠系长兴灰岩国际标准剖面等地质遗迹保护示范区。通过以上面、线和点的示范工程建设,为全面整治地质环境提供经验,并借此推动全省地质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
省、市、县(市、区)各级政府及其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规划确定的地质环境保护示范工程的指导和管理,全面推广示范工程的经验,带动整个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的健康发展。
对列入示范工程的项目,各地各部门在政策和资金安排上要优先给予支持。地质灾害治理示范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按规划立项、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和监测,并切实抓好组织管理和具体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已建成的示范工程,要加强运行过程中的维护和管理,使之真正起到示范作用。
五、主要保障措施
(十三)加强法制建设,依法保护地质环境。认真贯彻执行《矿产资源法》、《环境保护法》、《水土保持法》、《水土污染防治法》、《土地管理法》、《水法》和《全国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等与地质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国家法律法规指导下,尽快研究制定《*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省地质遗迹保护管理实施办法》、《*省饮用天然矿泉水勘查、鉴定、监督管理规定》和《*省地热资源管理规定》等一系列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行政性文件,逐步完善地质环境保护法规体系。
做好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地质环境保护工作,必须始终以法律为依据,依法办事。加大执法和依法保护的力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监管。各级地方政府和地矿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加强对本地区地质环境管理和执法监督的力度。
(十四)健全管理机构,完善监督管理体系。健全省、市、县(市、区)地质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行政监督管理体系,将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监督管理职能延伸到县(市、区)和重点乡镇,地质环境保护实行各级政府、部门行政首长负责制。要逐步形成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地质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和责任制度,推进防治地质灾害和保护地质遗迹等保护地质环境管理职能的全面到位。认真做好省、市、县(市、区)三级地质环境保护规划的编制、实施和管理。对违规造成地质环境恶化的,通过依法监督,及时纠正,并促使其承担治理和恢复责任及费用。通过政策、法规和规划,理顺关系,明确各部门管理的职责,形成监测评价、监督、资源开发与地质环境保护相协调的综合管理体系。提高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与地质环境保护相关的国土整治、地下水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等规划制定、项目审批的参与度,履行监测、监督责任。
加强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资质认定和管理。勘查评价、施工等单位进行以上工作都必须持有相应的资质证书。逐步建立并实行地质环境保护评估师、注册工程师制度。
(十五)改革地质环境保护投入机制,多渠道保证资金投入。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实行公益性、商业性地质环境调查评价、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和危险性评估工作分体运行。国家重点做好公益性、基础性地质环境保护的调查评价,同时通过引导、鼓励,多渠道投资,开展适应市场需要的商业性地质环境调查评价和地质环境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以及高新技术、重大项目的研究与开发。
省、市、县各级政府要将地质环境保护资金列入财政预算,设立专项资金,建立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十五”期间各项重点工程估算所需资金1.675亿元。国家重点建设项目,要将地质环境保护的经费纳入工程预算。根据“谁诱发,谁治理”、“谁受益,谁投入”、“谁开发,谁保护”的原则,界定保护、治理责任和费用。
积极争取国家、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资助和个人捐赠等形式,筹集资金,建立专项基金,用于地质环境保护。
严格执行“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制度”,做好环境治理备用金的管理,确保矿山环境的治理和恢复。
(十六)加强协调配合,做好全方位合作。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横向联合、研讨交流、合作攻关,探讨运用新技术、新方法,形成一个共同保护地质环境的良好氛围。加强与江苏、上海合作开展长江三角洲环境地质调查评价,并争取与国外科研部门合作。各地计委、国土资源、城建、水利、环保、农林、交通、气象、卫生等部门要横向联合,协同实施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地质遗迹保护区建设等;加强跨部门、跨学科、跨地区地下水资源保护、水土污染调查评价与监测治理等工作的合作。
(十七)实施科技创新战略。地质环境保护是涉及多学科、多领域的科技工作,要确立科技创新在地质环境保护中的核心地位,将科学技术研究贯穿于地质环境保护的全过程。广泛引进新思路,应用和发展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探索并建立地质环境各类调查评价指标体系,全面提高地质环境保护各个层面的科技含量和水平,使地质环境保护有突破性进展。加强计算机、3S技术、地球物理探测技术、地球化学技术等,在水工环地质调查评价、地质灾害调查与防治、污染治理等领域的应用。加强产学研结合,形成互补型科技支撑与创新体系。加强地质环境保护的科学研究,并将其纳入科技发展计划,在地质环境保护经费中,应确定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地质环境保护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全面建立省、市、县(市、区)三级地质环境保护数据库,及其应用、操作、管理和预测预报系统,形成完整的、服务社会的信息网络。
关键字:土木基础设施,减灾基础,进展和趋势
中图分类号:S96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在当今社会,灾害的频发是阻碍人类经济建设和发展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各国都必须重视的重要课题。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土木基础设施也得到快速的兴建,但还是难以避免灾害的侵袭。灾害对土木工程的破坏主要有工程灾变和自然灾害两个方面。工程灾变包括由大规模工程活动所诱发的地表塌陷,边坡失稳和地基失效等情况,工程系统自我损伤的积累也有可能导致突发事故。自然灾害包括洪水,台风,地震,火灾,泥石流,滑坡等。我国向来重视土木基础设施减灾的研究,在多个重点项目上资助了土木基础设施减灾的研究,取得了较为满意的进展与成果,逐渐走向了土木基础设施减灾的科学前沿。下面就让我们来具体分析一下土木基础设施减灾基础研究的进组和趋势。
一:灾害危险性分析和损失评估理论
对灾害危险的了解和损失评估是土木基础设施建设的依据,在研究洪水,台风,洪涝,滑坡,地震等自然灾害或人为造成的灾害后,根据灾害模式和负荷的分布规律及特点,建立了一套有效的的灾害危险评估方法和理论,分析了灾害的传播规律和形成机制,主要内容有
(1)提出了基于AI(人工智能)和GIS(地理信息系统)的灾害危险分析理论,建造了STLS(地震构造信息)系统,使得地震的划分等级和危险评估方法都有了新的突破,提高了精确度和分析效率。
(2)建立了一组城市极值风速的危险评估概率法,两种危险评估方式与风场函数法。
(3)通过相应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对建筑物烟气和火灾形成原因和燃气爆炸的规律进行分析和研究,制定了建筑物燃爆灾害的预测模型和烟气控制系统。
二:工程结构优化设计和防灾示范研究进展
研究不同灾害负荷下的工程结构,可以得出不同优化设计方案。主要有
(1)研究比较高层建筑物在风和地震的作用下可靠分析数据与结果。
(2)提出结构灾害负荷近似无限负荷的假设,并给出相应负荷下结构体系的可靠性计算方法。
(3)研究抗灾结构的优化特点和抗灾结构最优设防水平,对比分析最优化设防的可靠性和抗灾结构最优设防负载。四,对铁路工程给出泥石流,滑坡等灾害的预报方法,建立相应路段的可靠分析办法。根据水利结构的特性,分析研究坝址随机地震模型,在强度非平稳和平稳的随机地震动场假定下确定建立抗震可靠办法和相应结构反应。
我们将镇江,鞍山,唐山等有着不同特色的城市作为灾害的典型区域,选择昆线—普雄段作为防治多种灾害的重大典型区域,选择广州作为我国大城市防洪典型,在这些区域运用仿真系统,地理信息系统,损失评估,危险性分析,人工智能,决策和应急反应系统等先进的土木工程防灾系统,充分展现了高新减灾技术在土木基础设施减灾领域中的优势,为我国重大土木工程减灾做出了巨大贡献。
三:土木基础建设减灾研究的发展趋势
(一)生命线和大型结构工程控制
根据灾害的动力作用特性和灾害作用空间的分布,研究生命线和结构工程以及周边介质作用产生的非线性灾害响应,提供相应优化的控制方法与理论。为了确定大型非线性结构灾害的响应,要对桥梁,建筑,海工,水工等大型构件,材料和体系进行灾害模拟试验,分析其在极端情况下动力破坏,失效与坍塌的可能,还要研究周边介质互相作用的材料。为了确定结构灾害性设计和控制,需要研究多级防灾的性态水准,性态目标和防设水准,建立起性态追准和结构灾害的关系,确定结构灾害的性态设计与控制设计的方法和理论。研究减震装置和大出力,低耗能,高性能的智能驱动装置,研究大型结构灾害控制的技术和措施,配备智能控制系统。
(二)岩土工程灾害的防治
岩土灾害的防治需要对土体的非均质及各种复杂的自然环境特点进行研究,分析地下空间使用后的环境损伤和诱变灾害可能,重点关注灾害和工程的作用力,灾变行为与减灾的新技术。高应力深部地下工程防治要研究深采条件下岩体特征和围岩顶板灾害,变形破坏,岩爆和瓦斯突出的关系,使用地下承运和岩体结构的运移关系,开采突水的机理来确定优化方案。大型地下工程环境控制主要研究城市地下空间使用和开挖工程导致的地表塌陷,做好控制工作,保护地表水和含水层。重大土木工程地基失效防止需要根据岩土的材料特点,研究岩体与原位土的动,静力学性能,土体液化及液化后的变形,建立起岩体构造面—非连续介质模型。探索地基在泥石流,地震等自然灾害下残余变形,失稳和结构作用的机理。确定地基加固的办法和定量评估技术。
四:数字减灾工程系统
数字减灾是针对重大工程和城市灾害的分布不均和复杂性等特点,运用现代数字模拟技术,再现灾害破坏特征,过程,灾害分布,模拟减灾策略和减灾效果。重大工程数字减灾模型是重点研究地震灾害试验和风灾试验的系统,主要再现了灾害的分布的范围和过程,找出控制的办法并模拟。城市数字减灾系统主要依据城市灾害的评价模型,主要针对城市典型灾害历史,建立城市数字减灾工程。
结语
土木基础设施减灾是一项前沿的科学技术,涉及工程,信息,土木,地学,材料学等多个学科,综合性较强。高新技术的发展为土木基础设施减灾技术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手段和方法,开拓出许多新的研究领域和课题。今后的土木基础设施减灾研究应该更加重视学科间的融合与交叉,促进国与国之间的技术交流,增强减灾基础的研究水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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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瞿伟廉;智能材料结构系统在土木工程中的应用[J]地震工程与工程振动 1999(3)
[3]项海帆;结构风工程研究的现状和展望[J]振动工程学报 199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