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26 09:49:50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网上娱乐方式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读《天下信息,一“网”打尽》有感
朝阳中学 初一(3) 王秀金 指导老师 冯明山
截止目前,在83.2%的受访者看来,现在年轻人娱乐方式的最显著的变化就是——越来越依赖网络。网络,给我们的生活 带来了方便;上网,则充实了我们业余时间。
有些人认为,上网是一种不良的行为,但我却不怎么认为因为上网会给我们带来方便。“人们的网上行为开始与实际生活靠近,网络购物、网上银行等实用性应用走俏。”这句话说得一点也没错。网上购物是多么方便啊!不用踏出家门,就可以购买到自已想要的东西,多么便捷啊!不仅如此,上网还可以了解一些国家大事,可谓“不出家门,尽知天下事”。
更有很多人认为上网聊天不益身心健康。但我却不这么认为,只要不走火入魔,上网聊天也是一种娱乐的方式。它既可以扩大你的交友知识面,又可以让你感到轻松。
现在,上网也逐渐成为了一种娱乐的方式。它也会给我们带来方便、简捷、愉快。所以上网并不都是坏事。
CNNIC统计,截止到2006年底,中国网民数达到1.32亿,并且网上购物人数超过3000万。从网民的构成情况看,约有81.3%的网上个人用户的年龄在35岁以下,而大学生更是其中网络消费者的典型代表。大学生是具有高等教育文化的特殊群体,他们的思想觉悟较高,对于新事物、新技术、新思想的有较强的接受和领悟能力,他们是网络普及的直接对象。论文对石家庄市市石家庄铁道学院、河北师大东校区、河北科技大学东校区、河北医科大学东校区四个校区人文、经济管理、医学、理学,以及工学等学科的学生进行了调查分析。
二、研究方法和调研对象
论文采用问卷调查的方法,就石家庄市石家庄铁道学院、河北师大东校区、河北科技大学东校区、河北医科大学东校区四个校区人文、经济管理、医学、理学,以及工学等学科各年级采取抽样调查的方式,实际发放问卷250份,收回有效问卷231张,回收有效率92.4%。调查问卷分内容介绍包括23个封闭式问题和两个开放式问题共三大部分构成。统计使用SPSS 11.0 For Windows 软件和EXCEL统计软件对结果进行相关统计,另外对于开放式问题采用归类整理的研究分析方法。
三、问卷分析
1.大学生网络消费心理特征调查
(1)对于上网的感受。调研显示大部分的上网者能够享受到网络带来的乐趣,大部分受访者对上网的感觉较好。53.7%的认为上网时感觉时间过得很快,26.0%的非常能享受到上网带来的乐趣。另外有11.3%的人不觉得上网时间过得很快,8.2%的人感觉不到上网带来的乐趣,这类学生当属于那些对于网络了解不深或者受网络毁害论影响的那种类型。
(2)对待新事物的看法和为网络服务付费的意愿。按照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虽然总体来说大学生的消费仍然处于满足“生存需要”阶段,即吃饭穿衣仍然是支出的主要方面,当然这和他们的经济不能独立有很大关系,但大学生因其自身追求时尚的特点和独立生活的需要,他们更需要受尊重、人际交往,以及自我实现,所以他们在消费的心理上呈现一种追新求变的态势。此次调查显示对于新事物或新技术好奇或设法接触,以及要求设法实现拥有的占98.7%,这比较符合大学生朝气蓬勃、追求时尚新颖的特征。调研结果同时显示,有近50%的大学生不愿意为网上提供的服务额外支付费用,只有10.4%的大学生愿意为网上服务支付额外费用,有40.3%的大学生视情况来定是否愿意付费。这类现象表明,网络的普及还不够广和深,大学生对待网络消费的态度还不是非常积极,同时也说明网络文明的宣传还不到位。另外地区经济发展程度、人们的生活水平等也制约了网络消费的发展,网络的发展还处于初步阶段。
(3)购物原因与网站选择。调查显示有相当一部分的大学生网上购物是主动的,个人购物的原因中,价格优惠、商品款式多样齐全、购物图方便快捷,以及觉得好玩好奇时尚的比例各为22.5%、10.4%、12.1%、7.8%,由于网络消费的成本低、方便快捷以及它是有别于传统消费方式的新消费方式等特点和优势吸引着拥有高素质、追求时尚新颖并接受新思想的大学生。网上选购商品需要一个认知的过程,又产生网上购物的因素,也就是网上购物的需求,再去确定如何的选择商家。这是大学生作为消费者的情感意志过程。此次调研显示,在问访问次数最多的商业网站这一问题中,结果排在前面的是淘宝、易趣、新浪商城、搜狐商城、腾讯、网易商城比例为29.0%、11.3%、10.8%、10.8%、10.4%、7.8%。选择这类网站的原因主要是知名度、受朋友的影响、诚信度比例各为27.7%、22.5%、15.6%。
2.大学生网络消费行为指向分析
(1)大学生网络消费行为指向调查数据。调查显示,大学生月平均生活消费水平集中于200元~600元之间,600元以上的占7.8%,略高于本地区的平均生活消费水平。此次调查的对象网龄大多在2年以上,占80.5%。每周上网1小时以上,偏理科的学生由于课程多,每周上网的次数没偏文科的多,上网时间主要集中在1小时~3小时。其中也有每天上网都在六小时以上,网瘾大的学生(如玩游戏)。
(2)大学生网络消费行为特点分析。上网地点调查发现在学校周围网吧 33.8%,学校机房49.8% ,宿舍或家里15.2%。说明大学生还未达到电脑的普及,鉴于地区发展和经济的因素尚不具备独立进行网络消费的能力。
登陆购物网站的频率调研数据显示,大多数的大学生只是偶尔登陆购物网站,每次上网都登陆的只占2.6%,有相当一部分大学生对于登陆购物网站存在不确定因素。这些表明当今大学生不是完全的网络消费者,他们可能是由需求产生或是网络宣传的影响进而产生欲望的。
调研显示91.3%的学生拥有E-mail,23.0%有数个,近年来的网上商家发现了网络邮件在网络营销的重要性,邮件营销一时成为市场的一个亮点,并取得一定的成效。近年来大多数的商业网站像网易、新浪等看准了市场,并充分发挥了邮件的作用,面对网络的普及,为了赢来更多的顾客群,商家运用了一种更直接的营销方式――E-mail营销,即向广大电子邮件使用者发送有关于商品最新信息的E-mai1,在网上进行一对一的商品宣传。邮件营销应声而起并做有成效,在访谈和调查中发现大多数拥有E-mail的学生一般会浏览一下邮箱内的广告邮件,有时也会从中选择购买推荐的产品或服务,并且拥有邮件的学生更容易产生网上购买行为。
在网上消费方面,选择网上实物购买占55.1%,娱乐支出占11.6%,虚拟产品,以及游戏充值占20.9%,其他的占12.4%。在实物的购买中,图书、电子或数码产品、软件、音像制品最受欢迎,但在年级上有所区别,大三、大四年级的学生对于实物的购买概率远远高于大一、大二年级的学生,随着网络的普及与相关经验的增加,网上购物日益成为购物的一种方式。同时相比较而言,男生要比女生更能产生网上购买行为。
大学生上网的主要内容是浏览信息、查资料或学习、网上下载、聊天、玩游戏,以及收发邮件的比例占97.1%。 网络已经融入大学生的生活中,休闲娱乐业成为了上网的主要目的。虽然浏览信息、查资料或学习认识仍是大学生上网的普遍选择,但同时休闲娱乐也上升为大学生上网的主要目的。这些表明与过去相比,大学生在网上对于信息、服务的多样性和娱乐性追求有所提高。网络不仅是学习的主要工具,也是休闲娱乐的重要活动之一。
此次调查显示大学生对于网上购物的支付手段,首选银行汇款,选银行汇款的占24.2%,其次依次为网上银行22.9%、第三方支付22.1%、邮局汇款15.6%。此外还有一些其他方式诸如货到付款这主要考虑了安全性的必要,还有手机支付的方式,在访谈中大学生都表示这种方式也存在很大的风险。
3.调查分析总结
(1)大学生的消费特征对其网络消费行为有一定的影响。对于网络消费,大多数的大学生随着年级的增加他们对于网络营销的态度越正面,年级越高对于网络经验越成熟,进行网上购物的行为就越理性、积极;性别与对待网络的态度有关;专业的差异,偏文科的大学生由于课程少,而且少了整天计算的烦恼,空闲的时间较偏理科的学生要多的多;月消费水平与网络购物相关性较小。
(2)大学生的网上购物的态度,以及意向对其网络消费有成正比的影响。调研显示能够尽情投入网络世界的大学生一般都能享受到网络所带来的乐趣,并对于网络才生亲近的好感,这样他们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一般会愿意为网络的服务付费,并且从于网络的接触过程中了解网上购物,偏好于网络,自然会转移接受网上购物这一便捷的消费方式。
(3)大学生的网络经验对其网络消费也有成正比的影响。大学生们对网络重要性的认知程度会随着上网时间的增多而逐渐加深,不同的大学生对网络在自己大学生活中的重要性认识存在很大差异。一般来说,大学生网龄的长短与他们对网络重要性的认知程度成正相关;大学生们随着网龄的增加,会从全方位的考虑购买决策的正确与否。对于产生购买的动机很理智,在如何选择商家上,会通过网络上的论坛对此商家的评价、征询朋友的意见、搜索商家本身的知名度和诚信度等方法搜集信息,有效比对,然后综合考虑比较网络风险系数,再做出购买的决策,这符合拥有较高素质大学生的纯粹消费者身份的特点。
(4)感知风险度与大学生网络消费成反比。网上购物的风险指的是产品质量风险、安全性风险(网络欺骗或欺诈、人身及健康风险、财产风险、安全感心理风险等)、商家诚信度的风险、机制不健全权益无法保障的风险、配送的风险等,这些限制了大学生网上消费的步伐。为了规避风险他们会尽量减少网上购物,即使购物也是在那些知名度大的商家去选择。
四、研究结论与展望
“微博”创新网络营销
10月底,横跨演艺界、电子商务和服装设计界最具冲击力的新闻事件,非陈冠希复出。10月23日,借助上海的一个慈善演出,陈冠希正式以歌手身份复出。复出当天陈冠希和adidas合作推出的一款潮流板鞋——StarWars限量潮鞋,开始在国内最大的网上鞋城乐淘上开卖。1100元的价格可谓不低,但是网友们依然疯抢,每天限量10双鞋总是推出不久就一抢而空。由于是不定期销售,还引发了网友在网络上大兵集结,如同苹果的新品售卖总是排起长龙的粉丝们。而充当这次大众娱乐的工具当属围脖。
现在围脖营销已开始大行其道。这次陈冠希StarWars限量潮鞋售卖活动的娱乐营销中,微博已经和正在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在潮鞋开卖之前,乐淘网上鞋城官方微博上,及时贴出了发围脖猜价格的活动:最准的1位将获神秘礼物1份的博文。很短时间被转发2204次,参与评论者达到1618人。很多网友因此才知道此事并特意上乐淘官网上了解情况。
通过围脖、通过陈冠希、通过独一无二的StarWars限量潮鞋,乐淘网开创了不打广告几乎零成本的娱乐营销,堪称业内四两拨千斤进行娱乐营销的新范例。事实上,乐淘一直坚持不怎么打广告的原则,但通过围脖营销、团购活动、个人网盟计划等创新营销,却取得飞速发展,堪称业内的一个另类和传奇。“凡客体”另类娱乐营销
凡客体已经成为可遇不可求的娱乐营销。2010年7月,凡客诚品邀请新生代作家韩寒出任凡客诚品的形象代言人。
韩寒版广告语为“爱网络,爱自由,爱晚起,爱夜间大排档,爱赛车,也爱29块的T-SHIRT,我不是什么旗手,不是谁的代言,我是韩寒,我只代表我自己。我和你一样,我是凡客”。
这一广告词充分,个性化,非主流,一时招致不少网友围观,网络上就出现了大批恶搞VANCL的帖子,代言人也被掉包成芙蓉姐姐、犀利哥、唐骏等。一时间,这则广告文案在网络上风靡起来,网友们为这种类型的广告起了个专门的名字“凡客体”!
凡客诚品原本只是服装B2C,其明星代言的广告却让其一不留神成为网友竞相模仿甚至恶搞的对象。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经有2000多张“凡客体”图片在微博、开心网、QQ群以及各大论坛上疯狂转载。
娱乐营销专业化趋势将现
淘宝曾经做过许多娱乐营销的尝试,最可圈可点的堪称参与拍摄《天下无贼》以及《天下无贼》系列广告片。而明星私人用品拍卖等,更是淘宝用得不能再用的常规招式。也许对这种业余娱乐营销不满足,淘宝和湖南卫视共同出资组建了快乐淘宝公司,共建《越淘越开心》娱乐栏目,开始了其专业娱乐营销之旅。
消费者参与价值创造
在过去,企业对于产品的研发、营销的传播和服务的改善,更多是依靠企业自身建立的系统来完成的,企业只有将消费者的需求定义清楚,将商业模式确定好,将营销的通路建设完善,再通过各种媒体把信息传递给消费者,基本上就可以实现利益的回报。这可以称之为企业营销的1.0时代,企业单向进行产品和服务创造,然后提供给消费者。
但是在互联网时代,这样的模式已经很难保证一个企业能够取得绝对竞争优势。因为消费者的话语权在互联网上被扩大了,来自任何一个角落的消费者都可能对企业的产品和服务提出自己的看法,甚至消费者希望与企业进行互动,并希望他的意见得到即时的重视。消费者的需求由于互联网上各种新社群的形成、沟通工具的变化,也在实时发生改变,消费者的需求由于信息的快速扩散产生巨大的不确定性。今天的企业如果不能实时地倾听消费者的意见,或许你的产品和服务就无法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因此,企业的营销进入到2.0时代,也就是消费者参与价值创造的时代。
在消费者参与创造价值的时代,企业不仅要让消费者主动创造和参与到营销过程中,同时也要更加主动地与消费者进行对话,并且要实时地关注消费者的意见,甚至让消费者成为价值创造者。例如,建立消费者互动的网络社区,让消费者提供自己的需求,对新开发产品进行投票,征集消费者对于产品的创意等等。2010年8月,棒・约翰比萨在Facebook上公布了一项名为“挑战比萨”的任务,由用户亲自设计一款新口味比萨食谱,然后由棒・约翰的掌门人以及公司专业的品味师评选出前三名,并根据他们的食谱做出成品出售,销量最好的那款比萨食谱提供者将会得到该款比萨销售额的1%和终生免费食用棒・约翰比萨的激励,还将有机会在棒・约翰的电视广告中露脸,由于Facebook是应用最广泛的社交网站,这场比萨口味征集活动既以低廉的成本设计出了受顾客青睐的新款比萨,又为棒・约翰赚足了关注的目光。
娱乐化的品牌沟通方式
在过去,企业品牌通常以一种权威的、严肃的身份存在,因为很多企业都认为,要认真严谨地对待每位消费者。因此,企业常常以一种近乎“说教”的口吻,或者是“叫卖”的方式和消费者进行沟通。在互联网时代,这种方式已经很难吸引消费者的注意力,网络上的消费者更加关注新奇特,同时有着娱乐化心态,人类所有的天性在互联网上都显现出来。消费者在互联网上的表达方式一定不是刻板的,很多时候是完全放松的、诙谐的、幽默的。
互联网对于很多消费者而言,变成了一个宣泄情感、表达自我、围观社会的重要平台。互联网上的一切正在被娱乐化,在海量信息爆炸以及消费者被广告包围甚至感到视觉疲劳的今天,只有那些非常轻松和带有娱乐精神的沟通,才可以帮助品牌迅速在网络上进行影响力扩散,并形成消费者之间自动自发地传播和扩散。企业还要学会思考和利用互联网语言,用富有人情味的方式和消费者沟通,要愿意放低身段。特别是随着“90后”的成长,互联网常常会产生很多新的语言符号体系。对于品牌而言,不能融入整个互联网中新的话语体系,将很难真正与消费者进行对话。
社会化媒体的产生正在加速企业沟通模式的变革,而且这种来自互联网上的变革也进一步影响到消费者在非互联网状态下的心态。那些自以为是高高在上的品牌将会被消费者所抛弃,人们喜欢的品牌一定是带有鲜活的元素,以及带有娱乐精神和关注消费者内心共鸣的品牌,甚至是在沟通中借助更多与消费者日常生活碎片相关的元素进行传播的品牌。例如2009年在YouTube上引起轰动的视频――法国依云矿泉水拍摄的旱冰宝宝视频广告。一群穿着纸尿裤、笑容满面的可爱宝贝滑起了旱冰,还摆出各种酷酷的姿势。伴随着录音机里传出的说唱音乐声,在闪转腾挪之间他们轻松搞定各种高难度动作。这个视频广告不仅让旱冰宝宝成为了网络明星,也为依云品牌带来了可观的传播效果。互联网时代的营销沟通一定是以构思巧妙的创意取胜,不仅要考虑结合自己品牌的定位、营销的策略,同时也要考虑如何激发人们的共鸣,或者是超出人们的想象。
关注社会化媒体时代的“网誉”
社会化媒体正在迅速发展,社会化媒体让信息传递的模式发生改变,消费者之间正在以一种新的网状结构建立新的关系结构和沟通结构。而这种新结构的产生,以及社会化媒体上更多的话语的创造,让品牌在不知不觉中就被消费者在社会化媒体中谈论了。你的品牌如何被谈论的?人们谈论你的品牌的时候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当有负面信息的时候,消费者之间会产生什么样的行动?这些行动会对品牌带来怎样的效应?这些日益成为在社会化媒体时代企业需要思考的问题。社会化媒体可能让一个企业迅速出名,但也可能让它瞬间破灭。
在这样的一个社会化媒体主导的互联网时代,决定企业品牌价值的,除了那些销售量以及传统消费者的认知以外,现在又有了另外一种标准,这个标准就是品牌在网上的声誉和影响力。在新生代市场监测机构的研究中发现,几乎超过一半的网民都认为,其他消费者提供的信息比企业自己提供的信息具有更高的价值,这就让社会化媒体中被人们谈论的品牌信息产生了价值,这就定义了新的互联网环境下的品牌影响力。在各个社会化媒体中的曝光次数成为品牌网络认知度,被正面评价的次数成为品牌网络美誉度,综合起来,可以称之为“网誉”。这个“网誉”来自于消费者在互联网平台上各种对于品牌的感知、评价、满意、期待、体验、感觉的综合评估。
一项研究指出,在所属的行业领域中有着最多话题的品牌平均比领域中其他品牌的成长快4倍,话题增长12%时,销售量增长2倍。因此,一个优秀的品牌要学会引领话题,让更多网友去积极地谈论你,从而带来品牌美誉度。另外,任何一个品牌都有很多消费者会谈到的话题,问题是企业如何学会管理这些话题,如何减低负面的信息,增加正面的信息。在社会化媒体时代,品牌一定要学会利用媒体实时发现企业的危机并及时回应。其次,用社会化媒体来塑造品牌的性格,展示品牌核心价值和形象。美国Burson-Marsteller研究《财富》杂志五百家大企业时发现,排名前一百的大公司中高达79%的公司都使用社交网站,包括Twitter、Facebook、YouTube或博客,同顾客、股东积极互动,其中有86%的美国公司、88%的欧洲公司,都至少使用过一个社交媒体平台,进行营销。
该记者随意登录一个大型的拜祭纪念网,在该网上申请网上纪念馆的手续是相当简单的,至于拜祭的是什么人就由申请人自行填写,再上传一张要拜祭的人照片,网上纪念馆就建好了。但如果有用户“恶搞”或“整蛊”他人,把生者照片当做死人照片,摆在纪念网上拜祭,网站是很难发觉的,也没有人作任何的监管。
清明节拜祭是中华民族的文化特色之一,传统的拜祭方式很宏大,也很壮观,鞭炮不能少,活人不能缺。作为文化的传承,我们理应将这样一种根深蒂固的文化发扬光大,近些年来,“网上拜祭”风靡,再加上国家法定日的推广,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清明节的文化宣扬。就如同我们打开了窗户,苍蝇和灰尘也会进来。的确,网上拜祭一风靡,由于其审核的不严肃性,立马遭遇恶搞――活人也被当成死人,在网上被别人祭拜着。
这似乎是对新兴“网上祭拜”的一种讽刺,然而,这更多的是一种人性中的悲哀。尊重他人是最起码的道德品质,然而这些恶搞的人却并不具备这样的素质与修养,往小处说,是个人修为不够,往大处说,是我们的教育很失败。我们提倡自由,但我们更尊重人生,尊重生命。而“活人当死人拜祭”很多程度上缘于一种娱乐心态,或许还夹杂着一点报复心理,如果是前者,则是玩笑开得过火了,如是后者,“网上拜祭”无疑成了一种发泄工具。
于是乎,公众便可以将“网上祭拜”上纲上线地批评了,认为其将文化意味淡化了,认为其沦为恶搞者的“帮凶”了。这一切,未免有些小题大做了,别有用心的人,即便是再好的道理在他笔下,都会换了一番风景。换言之,即便“网上祭拜”在当前社会环境下存在诸多不足,而这,并不是一棒子将其打死的理由。既然祭拜是一种文化仪式,那么文化也就应该拥有包容的姿态,对于“网上祭拜”,自然也该在祭拜文化中有它一席之地。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以下简称经营场所)是指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营业性游艺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审核公示,是指县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对申请开办的经营场所的有关情况在一定范围和时限内向社会公开,根据社会公众的反映,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核的工作制度。
第四条受理开办经营场所申请的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申请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应当立即将申请开办的经营场所的有关情况公示。初审不合格的,退回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五条文化行政部门的公示,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相关条款所确定的公示范围;
(二)公示对象的名称、营业地址、经济性质、经营范围和经营项目;
(三)公示对象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等自然情况;
(四)受理反馈意见的部门、监督电话、通迅地址、公示时限和其他要求。
第六条公示的文化行政部门应当将公示张贴在其办公场所及拟设立的经营场所营业地址的醒目位置,也可以通过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介向社会公示。
第七条文化行政部门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理社会反馈意见。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文化行政部门反映对公示对象的意见和看法。文化行政部门对反映意见的单位和个人的情况应当保密。对匿名以及超出公示范围的举报或意见,文化行政部门可以视情况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条文化行政部门应当对社会的反馈意见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有关情况和问题进行归纳整理,登记建档。调查核实应当以事实为依据,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调查核实情况应当形成文字报告,其中应当包括调查核实的内容、方式及结果。参与调查核实的人员应当在报告上签字,对报告负责。调查报告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九条经调查核实,公示中所反映问题不存在的,文化行政部门应当立即作出审核合格的决定,并及时通知申请人;公示中所反映情况属于经过改正可以消除影响并且公示对象主观上愿意消除影响的,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责成公示对象尽快提出和落实修改方案;影响确已消除的,文化行政部门应当作出审核合格的决定;对经调查核实,公示对象确实存在严重问题和不良影响、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文化行政部门应当立即作出审核不合格的决定,并及时通知申请人。
第十条已开办经营场所变更营业地址、经营范围、经营项目或者变更法定代表人等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文化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附件:《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相关条款
第九条娱乐场所不得在可能干扰学校、医院、机关正常学习、工作秩序的地点设立。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十条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娱乐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主管人员,并不得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管理活动:
(一)因犯有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罪,赌博罪,制作、贩卖、传播物品罪,或者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罪,曾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二)因犯罪曾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相关条款
随着互联网、移动4G的发展,电脑、手机已经成为大众工作、生活必需品,大众消费习惯也同以往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过去必须亲自到商场才能买到所需物品,可选择空间较小,而现在网上物品种类繁多,不仅以做到足不出户就能选择物品,并能进行各种筛选比价,通过各方的评价来了解商品的优劣。在此大趋势下,消费者在购物中心的购买习惯发生了哪些变化呢?根据第一太平戴维斯的统计,现在消费者在商场购物的时间在缩短,基本上只占逛商场时间的1/4,更多的时间花在了吃喝娱乐上。也就是说消费者前往购物中心并不是单纯进行购物,更多的是去看电影、喝咖啡、唱歌、游乐场等娱乐休闲活动。总体来说,电子商务对消费者的影响主要有两点:一是消费者更愿意在网上购物;二是消费者在购物中心的消费多以休闲娱乐的体验式活动为主,传统的购买商品的消费在减少。
二、购物中心应对电子商务的策略
通过上述对购物中心行业环境的分析以及对消费者的洞察,笔者认为电子商务已经是一种不可逆转的趋势,购物中心应当融入到这种大环境下,并根据消费者的购买习惯适当调整商业布局、服务手段等,尽可能留住消费者,提升购物中心的销售额。但在此之前,应当对购物中心自身的优势进行分析,选择合适的电子商务策略。
(一)购物中心的主要优势
1.规模优势。购物中心的规模优势主要体现在其背后有强大的资金支持、拥有多个品牌入驻以及集多种功能为一体。购物中心一般由房产大亨建立,其背后拥有雄厚的资金支持、广阔的货源渠道,并且一般建在交通方便、人流聚集的地段,与周围的商业街形成一个整体商圈,鉴于购物中心选址的优势,也吸引了众多一线品牌入驻,使得购物中心本身与其内部商铺形成叠加效应,强化了其规模优势。
2.一体化优势。购物中心提供购物、休闲、娱乐、餐饮等一站式服务,这是它区别于网上虚拟商店的最大优势,消费者除了购物外,还可以享受其他功能,并某种程度上引领着消费风向标,其设计、布局也向消费者传达着一种轻松休闲的生活方式。
3.品牌优势。购物中心因为其规模优势、统一化管理和专业化经营,造就了购物中心品牌优势。购物中心的巨大规模,使得其在构建品牌时就拥有了比一般商场更高的起点,而统一的管理使得购物中心会强化对商铺的管理,维护购物中心的形象和利益,再加上专业化的经营使得众多购物中心在消费者心目中形成较好的印象,消费者对于购物中心销售的商品会更加信赖。
(二)购物中心应对电子商务的策略选择
1.积极建设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商务有其独特的优势,购物中心应当利用自身资源积极建设电子商务平台,加入到电子商务的大军中去。可以采取以下几个步骤:首先,要引进复合型电子商务人才。人才是成功的基础,要想建设电子商务平台就需要引进人力资源;其次是要重视网站建设。网站代表着品牌的形象,对网站投入的高低直接反映在消费者对品牌的态度上,切不可仅仅将网站作为销售渠道,而应着重视在于品牌建设的功能;三是利用营销手段吸引消费者眼球,可以适时采取会员制、积分兑换、节庆促销、包邮等促销政策,凝聚消费者,与同类竞争者进行正面竞争。最后还应完善物流仓储配套系统,重视服务质量。电子商务很重要的一个特点就是快捷方便,这也是当今众多消费者选择网上购物的原因,因此在建设电子商务平台时,先要把物流仓储体系搭建好,才能在正式运营时满足需要,提供点对点的服务,同时服务态度和质量才会赢来回头客,并能建立良好的口碑,树立品牌形象,因此购物中心在建设网络销售平台时,一定要注意售后服务,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2.由传统式的商业业态向体验式的商业业态转型。商业业态是指通过对商品经营结构、店铺位置、店铺规模、店铺形态、价格政策、销售方式、销售服务等经营手段进行调整,提供销售和服务的类型化经营形态。过去传统的商业业态一般是购物业态占较大比重,而现在由于电子商务的兴起,消费者的购物习惯的改变,使得现在购物只要轻轻一点鼠标就能轻松收货,完全不用去商场购买。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为了满足消费者需要,各大购物中心都对商业业态进行了调整,改变了传统式的商业业态。其中,最常见的是将传统的销售模式变为了现在的体验式模式。比如以成都为例,商业地产巨头万达就在重新整合旗下商业的业态配比,将购物业态比例从60%逐步下调至40%左右。同时,环球中心、华润万象城、太古里、九龙仓IFS、成都国际时尚中心等均将体验放在了最为重要的位置,休闲娱乐的重要性史无前例地站在了购物之前。鉴于资料表明现在消费者在购物中心逗留时间的3/4用于吃喝这一现状,因此购物中心可以利用其自身独特的优势,诸如集多种商铺、服务设施为一体,为消费者提供综合性的服务。根据消费者消费行为的改变以及购物中心的独特优势,笔者建议现在的购物中心可以适时调整业态比例,减少对传统销售店铺的比例,而增加电影院、书吧、咖啡馆、儿童乐园、科技馆、培训机构、健身中心等体验式商业业态的比例,以满足当前消费者的消费习惯。
3.“线下线上”模式有机组合。购物中心在建立了电子商务平台以及改变了商业业态后,可以采用“线下线上”的模式进行营销。所谓“线上线下”模式是指消费者可以在网络上获知商品情况,而到购物中心的实体店去体验去购买,也可以在实体店中挑选服饰再从网上购买,打破只能线上或线下购买的局限,结合了两者的优势,使得消费者既能亲自体验商品,买到合适的东西,又能得到质量有保证、价格较实惠的商品。这也是购物中心独特的优势所在,因此应当积极推进这种“线上线下”的模式。对于购物中心而言,这样的做法不仅可以增加商品销量,还可以解决货品周转的问题,提升购物中心的竞争力。银泰百货就率先采用了这种双线营销的方式,并且取得了较好的销售效果。银泰百货自从建立了银泰网以来,在上线不到三个月,就实现了日订单量10247的佳绩,日营业额超过了400万元。实践告诉我们这种“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能有效配合当今消费者的购买习惯,满足其购买需求。
三、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