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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合作意向书精品(七篇)

时间:2022-08-08 15:09:22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项目合作意向书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项目合作意向书

篇(1)

乙方:

双方就_______项目的合作事宜,经过初步协商,达成如下合作意向:

一、同意就_______项目开展合作研究开发。

该项目的基本情况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前期工作由甲乙双方各自负责。

甲方应做好以下工作: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应做好以下工作: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在甲乙双方完成前期工作基础上,双方商定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正式合同。

四、本意向书是双方合作的基础。甲乙双方的具体合作内容以双方的正式合同为准。

篇(2)

公司地址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 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 ____________________

外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公司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 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 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坦诚协商,就甲方“ ”的

建设项目投中小企业融资合作事宜,达成共识如下:

公司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暂定)

二、公司注册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项目总投资 _____________万美元, 注册资本___________万美元

甲方投资 _______________万美元, 乙方投资___________万美元

四、甲方建设项目需提供的投中小企业融资总额约为_________________万美元。

五、甲,乙双方拟共同成立合作公司,乙方拟以现汇作为合作条件;甲方拟以项目的土地 ,固定资产和未来收益作为合作条件。乙方所提供的建设资金分批进入中外合作公司的外汇账户后 ,使用期为 15 年,前 3 年为建设期,建设期内免本息。从第 4 年底开始 ,甲方每年按 12 %的保底利润支付乙方红利,连续 12 年,到期不再还本息。

六、使乙方所提供的资金安全进入和汇出,双方就成立“中外合作公司” ,设立“外汇账户”。

七、乙方负责提供申办合作公司所需的有关证明材料,甲方负责在当地办理申报,立项,注册等一切相关手续。双方保证提供给对方的材料是完整的,真实的,有效的。

八、甲方企事业用于抵押的企业的资产及建设项目,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之规定,需 项目担保 ,作为与乙方的引资条件,若由于任何不确定因素造成不能按时将利润支付给澳方的,乙方有权接管合作项目的经营权,直至收回投资后,将项目的经营权归还甲方。

九、甲方建设项目的未来收益,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资合作法规定由双方认可的评估或谁机构进行分析评定和投资风险的估算后,作为乙方风险投资的依据。

十、中外合作公司成立后,乙方不参与今后合作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也不承担合作公司的所有法律与经济责任,只负责提供资金的监督使用和调配。合作期满后,乙方无条件退出,合作公司及全部甲方所有。

十一、甲,乙双方在引资合作过程中所产生的有关前期动作费用,境内部分由甲方垫付 ,境外部分由乙方承担。

十二、由此合作意向书所涉及的甲方与第三摩肩接踵经济关系及连带责任关系, 均与乙方无关。

十三、乙方资金到位同时,按实际到位资金的_______ % ,甲方支付第三方( )一次性中小企业融资咨询服务费用。 十四、本合作意向书,由双方代表签字后确认。

篇(3)

合作意向书又叫草签,指在经济活动中,协作双方或多方就某一合作事项在进入实质性谈判之前进行初步接触后所形成的带有原则性、方向性意见的文书。

合作意向书是记载当事人双方合作意愿,作为进一步洽谈活动基础的凭证,它本身并不具备法律约束力。主要是表达双方当事人初次洽谈后彼此认可的若干原则性意见,或是提出以后洽谈的安排和设想。

合作意向书的特点有:

(1)目的的一致性。签订合作意向书就表明双方或多方在某一具体事务上取得了共识,有共同语言,有共同意向。根据各自的利益和要求,在初步商谈的基础上,把共同的目的明确下来,再进一步讨论具体细节。

(2)内容的协商性。合作意向书内容具有协商性,双方或多方的地位是平等的,单位不分大小,地区不分内外,友好协商。虽然双方或多方都有各自的利益,但必须经过协商取得一致意见,才能订立合作意向书。合作意向书语气上多有趋向性,如“希望”、“拟”、“将”、“予以合作”等。

(3)表述的概括性。合作意向书,内容比较原则,语言高度概括,所以具体细节、详细方案还有待进一步会谈讨论。合作意向书多用条款式表述,概括出几条原则性意见,规定下一步怎么做,何时达成协议或签订合同,这是合作意向书的基本要求。

(4)作用的临时性。合作意向书是阶段性的产物,只在初步接触以后到签订协议或合同这一段时间起作用。一旦签署了协议或合同,合作意向书也就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临时性、短期性是合作意向书的显着特点。

(5)不具法律效力性。合作意向书不具备法律效力,只起备忘录作用,督促当事人履行自己的承诺。合作意向书签订后,如果某一方不履行自己的承诺,使双方合作搁浅,这只是在道义上失信,一般难以追究法律责任。经济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不可把合作意向书等同于合同。

(二)合作意向书的分类

从不同的角度,可以把合作意向书分为不同的类别。

(1)从范围上分有:国际间的事务合作意向书,国内的省市之间的事务合作意向书,地区之间、部门或单位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也都可签订某方面的合作意向书。

(2)从内容上分有:科学文化交流合作意向书;经济技术协作合作意向书;技术设备引进合作意向书;新产品开发合作意向书;工程基建合作意向书;产品购销合作意向书;企业联合合作意向书等。

(3)从签署上分有三种形式:

①单签式。即由出具合作意向书的一方签署,文件一式两份,再由合作的一方在其副本上签章认可,交还对方,就算签署完成。

②双签式。即联合签署式,在合作意向书上出具双方代表人的详衔及姓名,各方同时签署,然后各执一份为凭。这种形式比较郑重。重要的合作意向书签字一般还要举行仪式,但是效力与其他形式无异。有关合作意向书基本介绍

③换文式。这是双方以交换信件的方式来表达合作意向。形式与外交上的“换文”相同,而内容是合作事务,仍属合作意向书之一种。

(三)合作意向书的格式

合作意向书的格式一般包括标题、首部、主体和尾部等。

(1)标题。合作意向书标题常有三种写法:①简单写法,只写“合作意向书”即可。

②合作意向书内容在标题上概括交代出来。如“关于××摩托车生产集团的合作意向书”,有的称“××技术共同组建协作合作意向书”,比单称合作意向书要具体明确一些。

③类似公文标题,有双方单位名称和合作意向书内容概括。如“市化工局联合发展化工产业公司与××市化工商局联合发展化工产品合作意向书”。

(2)首部。首部要写明合作单位名称,有的在名称后用括号注明甲方或乙方。简明扼要地说明签订合作意向书的目的、遵循原则,以及达成什么方面的意向。首部结尾多是说“达成意向如下”或是说“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作意向书”,以过渡到正文主体。

(3)主体。合作意向书多用条款式来表述,把协商一致的意见有逻辑顺序地分条列项,一一列举出来。进行贸易交流协作的合作意向书,还应该拟定出下一步工作日程,何时何地再会面协商,何时签署协议或合同。

(4)尾部。尾部要写明签署合作意向书单位的全称、加盖公章,参加和签订合作意向书人员应签名盖章,注明签署时间。

(四)合作意向书的写作要点

(1)不要表现出我方对关键问题的要求。如前所述,合作意向书仅仅是表明双方对某个项目的意愿和趋向,而不是对该项目的完全确认,加之各自对对方情况的了解也有待继续深化,因此,在编写项目合作意向书时,我方对项目中的关键问题的要求不宜写入,以便在进一步洽谈时,能进退自如,取得主动。

(2)凡我方需上级或其他部门才能解决的问题,不能写入合作意向书。兴办一个项目,必然涉及很多有关部门,绝不是项目承办单位能单独解决的。因此,在拟订项目合作意向书时必须谨慎从事,不可将不适当的承诺写入合作意向书。

(3)不要写入超越我方工作范围的意向条款,也不要写入与我国现行政策和法规相抵触的内容。

篇(4)

定增并购>>>

燕塘乳业:非公开发行获证监会审核通过

业绩快报>>>

露笑科技:2017年净利增376% 拟10转5派0.2元

中航机电:2017年净利同比微降 拟10转5派0.25元

嘉诚国际:2017年净利增长14% 拟10派2元

明泰铝业:2017年净利增长三成

太龙照明:2017年净利同比增24% 拟10转7派2.5元

业绩预报>>>

顺灏股份:一季度净利预增100%-150%

增减持>>>

汇金股份:控股股东及实控人计划减持不超4%股份

重大事项>>>

明星电缆:终止重大事项 拟6000万元回购股份

聚龙股份:签订国外金库改造项目合作意向书

万科A:股东钜盛华解除质押9100万股

中原特钢:中粮集团入主获国资委批复

新宙邦:拟与亿纬锂能成立合资公司 投建锂电池电解液及半导体化学品项目

神州长城:中标2.95亿元海外承包项目

广联达:拟2亿元投资成立融资租赁公司

信维通信:员工持股计划已买入2.57亿元股份

中顺洁柔:拟投资5亿元扩建5万吨高档生活用纸项目

龙元建设:预中标14.33亿元PPP项目

云南铜业:计提2017年度资产减值准备

高德红外:签订1.19亿元军品订货合同 验证了军品采购工作的全面恢复

停复牌>>>

篇(5)

香蕉是海南省的农业名片之一。在不久的将来,海南香蕉就会到柬埔寨落地生根。海南当地的种蕉大户老张正跃跃欲试,他说:“柬埔寨的红土地很好,台风的影响也相对小一点。”

老张并非孤例。未来,海南的橡胶、木薯及热带水果都将落地柬埔寨,而承接它们的,正是海南省农业厅计划在柬埔寨建立的“柬埔寨・海南热带特色农业产业园区。”为进一步推动两地农业交流合作,海南省农业厅拟在柬埔寨建设“柬埔寨・海南热带特色农业产业园区”,计划分步推进建设四大园区:香蕉产业园区、橡胶产业园区、木薯产业园区、热带水果产业园区,近期重点开展实施“柬-中香蕉产业园区”建设。

拥有上天赐予的资源丰饶的土地,却因缺乏技术与设施而止步,柬埔寨的农业发展亟待外来合作与投资。7月初,海南省农业厅种植处、省农业厅对外合作处、省农业对外交流合作中心及省农业对外交流合作促进会等部门组成的代表团,赴柬埔寨考察了磅湛省木薯、水稻品种实验站及高产栽培示范基地项目,东盟热带农业优良品种引进与示范基地项目以及 “柬-中香蕉产业园区”平台建设项目。“在和柬埔寨农林渔业部洽谈中,首先就提出要建好香蕉产业园区来打头阵。”考察代表团负责人介绍,代表团与柬埔寨农业部达成了共同推动“柬-中香蕉产业园区”平台建设的共识,此外双方还协商推动柬埔寨相关省份农业厅与海南省农业厅共同签署“柬-中香蕉产业园区”合作意向书。

海南特色农产品落户柬埔寨,其实早有“先遣部队”。位于柬埔寨中部的磅清扬省,由海南大惠(柬埔寨)有机农业公司开发的800 hm2木薯种植基地里,一片片的木薯苗郁郁葱葱,长势喜人。据介绍,未来2-3年内,这将建成年产量30万t的1万 hm2木薯生产基地,建成日产量150-180 t的淀粉加工厂,在此基础上,还将发展玉米、香蕉、淮山等多种有机作物。

篇(6)

诺贝尔奖得主莅临三水“论道”

第二届中国佛山三水基因产业集群大会由中国医药生物技术协会、佛山市人民政府主办,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佛山市科技局等单位承办。

大会由2004年诺贝尔化学奖获得者Avraham Hershko博士、诺贝尔生理及医学类评委会主席Jan-Ake Gustafsson博士及众多国际生物研究领域知名专家领衔主讲。Avraham Hershko博士曾因发现泛素调解的蛋白质降解与另外两名科学家共同获得2004年诺贝尔生物学奖。他在主题演讲中指出,近年来,基因技术发展十分迅速,已经成为国际上一项最热门的技术之一。基因技术已广泛应用于农业、制药、医学、能源、环保等领域,并已产生深刻的社会影响和巨大的经济效益,我们应该利用这一技术为人类服务,为人类造福。

国家级医械检验中心落户三水

基因产业集群大会上,三水工业园区与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签订协议,合作建设“国家药监局广州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三水分中心”。该项目总投资约5000万元,预计2009年底可以投入使用。据悉,广州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是我国华南地区惟一的国家级医械检验中心。

此外,中国医疗器械三水产业基地还与相关单位签署了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协会华南办事处暨医疗器械企业孵化器、生物技术孵化中心等项目合作意向书。

据了解,中国医疗器械三水产业基地是我国首个也是目前惟一一个国家级医械基地。该基地总规划用地10平方公里,计划总投资30亿元,分三期建设,其中首期建设面积3平方公里。目前,基地已引入达安基因等医疗器械企业17家。基地的发展目标是:积极挖掘世界500强企业和吸引医疗器械大型龙头企业入驻,计划到2015年整个基地的总产值超过100亿元,成为全国首个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国家级医疗器械产业基地。

基因谷启动三水长寿产业

第二届中国佛山三水基因产业集群大会的倡导者南方医科大学基因工程研究所所长、华南生物芯片研究中心主任马文丽博士和留美归国博士后、华南基因组研究中心主任郑文岭教授,有意携手三水工业园区在其医疗器械产业基地共同打造“华南基因谷”,基因谷首期规划面积1000亩。据郑文岭介绍,华南基因谷将设健康产业园、诺贝尔科技研发中心、基因孵化中心等。基因谷还将通过诺贝尔科研中心,引入基因和生命科学人才、技术进行技术转化,成为全球基因技术转化基地,并最终形成一个产业集群。如美国硅谷孕育IT产业一样,基因谷将成为我国的科技知识库,基因学科的思想库、人才库。

篇(7)

关键词:主制造商-供应商 知识产权 保护策略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3)05(c)-0236-01

民用飞机研制项目要大力推进机制创新和管理创新,战略性地采用“主制造商-供应商”的项目管理模式。在这种模式下,项目的发起者抛弃了传统的飞机制造商的角色,转而承担“大规模供应链集成商”的角色,将一个全球分散的设计和制造商团队整合成一个高度复杂、组织严密的系统。主制造商与供应商一起“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供应商作为风险合作伙伴从设计初期就开始参与项目的投资,承担一定份额的风险,并按照一定比例获得利润。尽管这种模式在国际航空工业界已经较为流行,但对于年轻的中国民用航空工业来讲,这种“主制造商―供应商”的项目管理模式仍是崭新的尝试和探索。

采用“主制造商-供应商”的研制模式,其优势是显而易见的:避免高昂的原创研发成本、分担技术研发风险、学习航空领域的前沿技术,借鉴国外主流航空企业的先进成果和经验,缩短研发周期等。但是由于目前整体系统供应链管理模式在我国还处于起步阶段,理论研究主要集中在解决供应链的运作效率问题,实践中也较多侧重关注供应商的评估、选择、控制、绩效与激励、风险管理等各项问题。随着知识产权日益成为国际竞争的焦点和航空巨头技术垄断的保护手段,如何在这种“主制造商-供应商”模式下有效地创造并保护自主知识产权,规避和防范知识产权风险,是我们在设计研发中面临的全新且紧迫的课题。应对以上的问题和挑战,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首先,在“主制造商-供应商”模式下,主制造商在研发立项之前,应该对相关技术领域的知识产权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清该技术领域的专利分布情况和主要的活跃参与者,了解相关专利对民用飞机项目商业化运行可能产生的影响。此外,还应当注意该技术领域中存在哪些并行的技术发展路线,以及相关技术发展到最近一段时间后主要的研发集中区域,以及未来可能出现的技术空白点,从而有针对性地对研发的领域和技术点进行调整,把握整体需求并决策研发方向。

其次,应当在供应商评选工作中将知识产权作为重要的考核环节,进行潜在供应商知识产权权利人适格审查,全面分析拟合作领域的知识产权状况、潜在合作伙伴是否是知识产权权利人、权利是否存在瑕疵、知识产权涉诉状况和技术实力等信息,以保证引进技术、系统部件、咨询服务等的质量,避免因合作伙伴选择不当,导致研制出的产品或技术存在侵权风险,增大主制造商承担的知识产权风险范围。

再次,“主制造商-供应商”的模式下,要特别关注合同中关于知识产权的相关约定。鉴于LOI(项目合作意向书)在被实际履行后也可能产生合同的效力,因此应当在与供应商合作初期就对知识产权的框架、原则、立场等方面进行磋商,并应考虑将谈定的条款尽可能详尽地约定在LOI中。在后续主合同中应明确约定知识产权归属或收益协议、背景知识产权的授权许可、瑕疵担保责任、免责条款、改进技术的权属和利益分享等条款,避免在后续设计、生产、交付最终产品、以及提供服务等的整个商业运作过程中产生知识产权的争议和纠纷。此外,由于民用飞机涉及众多的国外供应商,大量的合作协议管辖法律经协商选择适用外国法律,当约定不明时,不能简单地以中国法律的默认规定去理解合同可能的法律后果。甚至,即使合同约定适用中国法或某个国家的法律,因为同族专利的存在,仍然需要受各国专利法的管辖,这些都是在合同签署时需要预见并考虑的因素。

又次,在“主制造商-供应商”的模式下,很多技术研发工作是由主制造商与各个供应商合作完成的,有时也会存在由集成供应商与其次级供应商等合作完成的情况,在这些合作开发或者委托开发的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技术成果和知识产权。作为主制造商,应当对可能产生的新技术成果及前景知识产权在合作初期就进行充分地梳理和讨论,在尊重各方实质性贡献的基础上,对前景知识产权归属及后续的权益划分方式进行约定;在合作完成后,应当就本合同产生的成果及知识产权进行复核,避免日后产生权属争议。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关于新生知识产权在技术合作谈判时经常约定为共有的方式,尽管这样约定在谈判时合作双方都比较容易接受,但事实上知识产权权属共有的约定会衍生出后续非常复杂的法律关系,特别是在未来的许可、转让、履行优先购买权、通知的义务、对权利放弃的规定等方面,如果权利人的国籍不同还会衍生出不同国家法律适用和解释的问题,这些都会给后续知识产权权利的行使和处分造成障碍和影响。因此,应当尽量避免在知识产权权属的约定中采用共有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