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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税收管理是我国财政税收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财政税收征管水平的提高及调动财政谁受益征管部门各人员的积极主动性等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还能确保国家财政税收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本文从我国现行财税管理体制现状入手,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适应现代化发展进程的几点创新对策。关键词:财政税收;管理体制;创新;【摘要】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税务部门在企业注销环节的税收管理存在很大问题,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因而,如何加强企业注销环节税收管理,成为相关人员需要重点思考的问题。文章主要针对企业注销环节税收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具体的解决措施,展开分析研究。
【关键词】
注销环节;税收管理;企业;主要问题;解决策略
随着企业数量和种类的不断增加,注销企业也越来越多,但其在税收管理方面做的不到位,没有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走注销流程,先在工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将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上交后,再去税务部门办理销户手续。
一、企业注销环节税收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企业欠税较大难清缴。很多企业在实际发展中,存在很多个公司抬头,换汤不换药,实质还是一个法人在运作,这时将企业注销当成是帮助企业合理摆脱债务的好机会,希望在注销时可以甩掉欠税的记录,为未来的企业在税务上有个完美的开端。同时,那些破产企业被政府收购之后,回收的资金不是用来偿还税务,而是成为财政可用资金,导致该破产企业所欠税款无从扣回,严重影响国家税收的威信。而那些破产企业没有按照法律程序进行拍卖,把拍卖所得用来扶持政府开支,无视税款的存在,严重扰乱税务机关对注销企业的严查。
(二)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针对企业注销环节的税收处理我国有明确法律规定,即《征管法》中指出:对于偷税漏税骗税的企业,税务机关有权无限期追征少缴或漏缴的税款,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我们发现,企业在注销环节里,并未规定要求企业必须办理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之后才能注销,导致很多企业在注销环节中,虚报企业的发票税收,造成偷漏税的现象存在,为企业的逃税提供可能,不利于国家税务部门对税款核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税务部门执行力较差。国家税务部门在选用税务人员的门槛较高,主要是从学校分配和社会招录,对新进的公务员实行严格的考试录用制度,具备扎实的税务基础,但是人员素质的差异依旧存在,很多一线的税务人员认为工作多久都是普通税务人员,坚持原则只会给自己的工作带来麻烦,还不如得过且过,这就给企业在注销环节里很容易就注销成功提供契机。
二、加强企业注销环节税收管理的相应措施
(一)加强对注销企业资料的管理。在处理注销企业税收管理时,国家可以从法律层面上来对纳税人提出相应的规定,要求纳税人特别是个体纳税人,在处理财务数据时一定要设置账本,根据合法有效的会计凭证入账,加以正确的核算,建立在正确真实的基础上,遵循会计处理原则,这样出具的财务报告才具有一定的参考性。此外,对于那些擅自销毁账本和完税凭证的企业,国家税务局部门需要出台更加严厉的处理方案,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同时,企业在注销清算时,税务部门可以要求会计师事务所介入到其中,让中介机构出具最权威的企业清算报告,之后由税务部门加以审核。这样,将注销企业与中介机构之间产生联系,当后期企业出现任何税款未交的,中介机构与企业一并程度相应的处罚,这样才能真正加强企业注销环节税收管理工作。
(二)加强申报软件企业端的管理。企业的税务处理与税务部门的税收业务息息相关,一个好的申报软件可以更好的协助税务部门的工作,杜绝企业在纳税方面违法现象的发生,从企业的纳税源头加以把控,时刻关注企业的纳税信息。而清算是对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进行清理和变卖,之后将这些所得依法纳税申报。这时税务部门就可以将企业客户端的申报软件增加一个清算模块,当很多企业出现该模块后,符合模块的要求,对此类企业强制进行清算申报,增强纳税人的税务意识,提高企业税收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三)提高税务部门职能责任观念。在我国税收工作还不完善的当今,国家税务机关需要加强对基层部门的职业道德建设,增强工作技能,坚持自己的工作原则,真正做到合法纳税,依法纳税,拒绝偷漏税行为的发生,不断提高基层税务人员的工作高度,时刻为国家服务和献身,不可消极悲观,更不可得过且过,严格把控国家税务工作,为企业的发展提供公平的税务环境,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四)查实企业实际留抵税额情况。企业税务方面增值税占比很大,这时税务部门在开展税收管理工作时,可以深入查实企业在注销时的库存情况和留抵税额之间的配比情况,先核实账务数据之后,去企业的现有库存进行盘点,特别是一般纳税人企业一定要认真核查留抵税额和商品的对应关系,若超出正常的增值税税率,对于超出部分按照视同销售处理,作为该企业偷税行为,全部予以税款的补征,并做相应的处罚,加收滞纳金。结束语总之,在企业注销环节中,税务管理工作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需要其他部门对企业的税务监管,加强对注销企业的相关资料保存,以便后期出现其他税款征收的现象,对注销企业形式追溯权,只有才能真正提高税收管理工作。还需要不断研究和创新,对税收管理的各个环节加以研究,不断完善,真正做好企业注销环境的税收管理工作,促进国家税收工作的顺利开展。
参考文献:
[1]黄言利.浅谈大企业税收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5(26).
[2]马海龑.我国企业税收管理中的问题与应对策略研究[J].经营管理者,2015(31).
关键词:大企业;税收管理
近年来,在经济快速发展带动下,我国企业取得了较快的发展,为我国税收做出了较大的贡献。根据我国税收管理的实践经验来看,目前我国大企业显露出了自身的独特性,其无论是资产规模还是机构都具有庞大的特点,同时企业生产经营流程较长,购销业务量较大,市场覆盖面较广,而且企业管理结构较为规范,具有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大企业中财务人员数量较多,具有精湛的业务能力,企业纳税意识较强,财务税收专业化水平较高,具有非常重要的经济地位。
1 加强大企业税收管理的必要性
大企业不仅功能较为齐全,而且还是当地税收的主要支柱。由于大企业自身具有较多的特点,生产规模较大,业务较为复杂多样,这就使大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到的税收和税收政策也具有多样化的特点。税收作为国家的重要收入来源,为了能够更好地促进我国税收事业的健康发展,则需要加强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同时在大企业发展过程中,通过加强税收管理,可以有效地确保大企业健康、经济地发展,有利于共建和谐税收的实现。而且通过加强大企业税收管理,可以更好地对大企业税收和定量中存在的不足之处进行有效的弥补,有效的提高大企业税收管理的科学化和专业化。另外,加强大企业税收管理也是更好的顺应税收管理趋势的需要,对于加快推动我国税收管理现代化建设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在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中,需要在强化税务机关职能的同时,还要加强大企业对大企业涉税方面自我遵从能力。由于大企业具有自身的特点,其与一般企业相比,税务风险更多来源于相关治理层和管理层的纳税态度和观念、内部控制及经营目标和经营环境等方面。同时大企业管理人员在社会活动中具有较高的政治地位,作为行业中的主导者,具有较强的示范效应,影响度也较高。所以大企业决策层需要对税收管理工作给予充分的重视,财务人员要正确地对税收风险进行认识,明确企业内部财务关系,严格对企业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管。同时税务企业还要加大大企业涉税违法犯罪行为成本,为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2 我国大企业税收管理存在的问题
大企业税收收入较为集中,税收事务较为复杂,纳税意识和税收遵从度较强,目前税务机关在征管力度和业务水平方面还远远落后于大企业专业化和精细化管理。而且税收管理具有较强的挑战性,尽管大企业税收管理在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但在当前大企业发展过程中,税收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以解决,确保更好的推动大企业健康、稳定的发展。
2.1 税收管理手段落后,难以满足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的需求
在当前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中,由于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大企业税收管理信息技术还存在着一定的滞后性,税收信息化建设速度较慢,不能与大企业税收和定量的实际需求相符合。目前很大一部分税收管理信息系统不仅功能较为单一,而且具有复杂性,这给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带来了较大的难度。
2.2 大企业缺乏专门的税收管理人才
相对于中小企业来讲,大企业内部组织较为复杂,部分大企业中存在着跨国和跨区域的分公司,这就使其在税收方面具有较强的流动性,从而给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带来了较大的难度。再加之税务机关一些复合型专业人才较为缺乏,同时大企业内部专门的税收管理人才也较为缺乏,这就导致在税收管理工作中存在许多不完善的地方。
2.3 税收管理制度不完善
当前大企业税收管理政策还存在许多不完善的地方,部分政策具有较大的随意性,再加之不能得到有效的落实,这就导致在税收管理工作方面,大企业还没有一套较为完善的税收管理方法,税收管理工作存在着一定的盲目性,这对于大企业税收管理的顺利开展带来了较大的制约作用。
3 加强大企业税收管理的策略
3.1 积极地完善税收管理手段,创新税收管理模式
在当前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中,需要在传统的管理模式和手段下加快信息技术的应用,以信息技术作为依托,在税收管理工作中以纳税评估和防范税收风险作为主要的税收管理手段,从而对企业的基础信息进行全面掌握,加强监控企业的资金流动情况,更好的提升大企业纳税的质量,有效的防范和控制税收的风险。
3.2 加大对税收管理人员的培养
针对于大企业复杂的生产经营情况,以及税务部门专业管理人员的缺失,大企业的税务管理部门应该积极加大对税收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为企业配备全方位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全面提升大企业税收管理团队的整体素质。同时还应该针对大企业的特点,重点培训财务分析和会计电算化等方面的内容,培养税收管理人员的信息化技术,进一步提高大企业税收管理的实效性。企业可以聘请专员来对现有的税收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建立一支能够有效适应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的专业化队伍,还应该定期对其进行考核,保证企业税收管理人员能够适应税收管理工作的需求。
3.3 完善对大企业税收管理的管理机制
对于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需要进一步对大企业税收管理制度进行完善,确保制定的税收管理制度具有较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同时确保税收管理制度能够具体落实到实处。企业管理层也需要充分地认识到税收的重要性,强化企业的税收管理工作,确保做到依法交税,努力提高大企业纳税的遵从度。
3.4 建立税源管理平台
随着信息化技术的快速发展,需要加快税源管理平台的建设工作,确保税收管理信息化的实现。对于所构建的税源管理平台,需要具备较强的信息化功能。不仅需要应用信息化技术,同时还要建立基础资料库和外部信息资料库,为税收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充足的信息支持,确保大企业税收管理水平的提升。
3.5 引入税收风险管理
在大企业发展过程中,需要积极地引入税收风险管理,同时按照风险管理的总体构架来对税收管理制度进行创新,构建具有风险识别和风险等级的管理制度,而且能够与管理层进行良好的衔接,有效的提升大企业税收风险的管理。同时还要加强对专业税收管理人员的培训,建立专业素质较高的专业型管理团队,更好的展开对大企业的税收管理和专业评估工作,降低大企业税收的风险。
4 结束语
税收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收入来源,大企业税收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因此为了能够有效的提高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水平,无论是国家还是大企业自身都需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大对大企业税收管理的力度,确保更好的推动我国税收制度的发展和完善。
参考文献
[1]龙敏.浅析企业税收管理存在的问题与解决思路[J].金融营销,2012(8).
今天的会议,,是区委、区政府决定召开的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分析研究全区矿山企业财务和税收管理现状,安排部署规范矿山企业财务和税收管理工作任务,进一步规范矿山企业开采秩序,推进全区依法治税进程,促进全区矿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开好这次会议,区长作了重要指示,4月5日下午,区委副书记、常务副区长张权发同志在区财政局又亲自主持召开全区规范矿山企业财务和税收管理工作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和安排部署规范矿山企业财务和税收管理有关工作,这充分表明区委、区政府对这项工作的高度重视。刚才,会议传达了区政府[2006]4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学习了《贵池区规范矿山企业财务和税收管理办法》,宣读了示范乡镇矿山企业财务税收指导监督人员名单,希望各地、各部门严格按照要求,认真领会,抓好落实。下面,根据会议安排,我再讲三点意见,供大家研究参考。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进一步明确规范矿山企业财务和税收管理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随着强力推进招商引资工作,全区矿业经济快速发展,数量不断增加,规模不断扩大。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区共有各类矿山企业212家,去年共实现税收3000多万元,为完成全区财政收入目标任务,促进贵池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矿山企业在全区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也日益增强。与此同时,我们要清醒地看到,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大多数矿山企业缺少统一规划和规模经营,存在着小、散、乱的问题,尤其是在财务管理和税收征管方面存在着许多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如有的矿山企业管理体制以及组织机构不健全,没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导致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有的矿山企业账簿设置、项目成本核算等处理不够规范,造成会计信息失真和计税收入不实;有的矿山企业内部财务管理不健全,仍存在随意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增加管理成本现象;有的矿山企业持一证搞多点承包、出租开采、以采代探,税收存在“跑、冒、滴、漏”现象。存在的这些问题,充分表明了我区的矿山企业财务管理和税收征管亟待加强规范提高。对此,各地各部门务必要引起足够重视,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规范矿山企业财务和税收管理,建立良好的矿山企业财务和税收管理秩序,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和谐、健康的经济发展环境,加快全区经济跨越式发展的现实需求;是实现企业税负公平,防止国家税收流失,促进税收稳步增长的重要举措;是规范全区矿山企业开采秩序,加快矿山企业优化整合,提升企业自身安全管理水平的迫切需要;是加强企业规范化管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企业竞争力的重要内容。因此,各地、各部门务必要把思想认识高度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规范矿山企业财务和税收管理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组织上周密部署,在行动上真抓实干,把规范全区矿山企业财务和税收管理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明确职责,强化措施,推进规范矿山企业财务和税收管理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一是规范管理要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条规定,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帐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第九条规定,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因此,各矿山企业必须要依法加强企业财务管理,规范企业财务核算。《贵池区规范矿山企业财务和税收管理办法》已制定出台,财政部门作为政府主管会计工作的职能部门,要督促各矿山企业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机构负责人和必要的专业会计人员,同时,要加大对矿山企业财务人员的培训指导力度,督促指导矿山企业建立完善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及时、准确、规范地进行会计核算,确保计税依据准确无误。各矿山企业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牢固树立依法纳税意识,在规范会计核算的基础上,做到按章纳税,依法纳税。
二是责任落实要到位。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对全区矿山企业的动态监测系统工作,5月底以前要全面完成普查工作,并定期或不定期对矿山企业的开采量进行动态监测;对矿产权发生转让的企业,要及时、科学核定矿山企业的占用储量,为依法有序开采、依法征缴税收提供科学的、合理的计税依据,未核定占用储量的不得办理矿业权转让手续。税务部门负责对全区矿山企业的税务稽查工作,防止各种偷税漏税和包税定税行为的发生。对依法应予建帐,但未建帐建制的矿山企业,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依据国土部门核定的年开采规模,从高核定其应纳税额,并依法进行处罚;对已建帐企业,但不据实核算、帐目明显不符、设置虚假帐簿的,一经查实,根据国土部门测定的开采量,严格按《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除补缴税款外,按其情节给予从重处罚。财政部门负责对各矿山企业财务会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制止和查处违反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行为。各乡镇街道要在加强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的同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企业财务和税收管理工作,提升矿山企业各项管理水平,确保规范全区矿山企业财务和税收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方法措施要到位。我区的矿山企业点多面广,分布较散,为实现税收征管的精细化,税务部门在税收征管中,要通过“勤”、“查”、“比”的方法来强化税收征管,堵塞税收漏洞,努力做到应收尽收。一要“勤”。广大税干要克服困难,勤于深入各矿山企业,了解企业生产的基本情况,建立各矿山企业的生产情况档案,从而确定较为准确的计税依据。二要“查”。针对各矿山企业的特点,通过检查财务核算资料,核实财务资料记载与实际生产情况的真实性,从而掌握较为准确的计税依据。同时,对其下属的开采部门、销售部门也要进行检查,防止税收“跑、冒、滴、漏”,努力做到应收尽收。三要“比”。将同等生产规模的矿山企业之间、同企业当年与上年同期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如发现有隐瞒计税收入的依据或财务核算的漏洞,再重新计算,依率计征。
三、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确保规范矿山企业财务和税收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要强化领导,精心组织。规范全区矿山企业财务和税收管理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的工作性质,将规范矿山企业财务和税收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并制定有计划、有步骤、有实效的工作措施。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认真安排,指定专人专抓此项工作;分管领导要深入工作一线,掌握工作动态,落实工作措施,做到亲自部署、亲自检查、亲自落实。为更好地推进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区里首批确定棠溪乡、涓桥镇和墩上镇为规范矿山企业财务和税收管理工作示范乡镇,分别由区财政局、区地税局、区国税局负责联系,并抽调了17名同志组成贵池区矿山企业财务税收指导监督队伍。希望区矿山企业财务税收指导监督人员要协助示范乡镇抓好工作,确保规范全区矿山企业财务和税收管理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其他乡镇街道要按照《贵池区规范矿山企业财务和税收管理办法》的要求,各自负责做好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矿山企业的财务和税收管理工作,确保在6月底前完成任务,区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不定期进行督查。
二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规范矿山企业财务和税收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仅仅依靠哪一个乡镇街道和部门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也是不现实的,必须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各乡镇街道和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识大体、顾大局,把规范全区矿山企业财务和税收管理工作作为经常性工作,坚持不懈地抓下去,直至抓出成效。各有关乡镇街道和矿山企业要理解、支持、协助财税部门的工作,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财税增长的关系,正确处理好招商引资与加强财税监管的关系,正确处理好优化环境与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的关系,推动规范全区矿山企业财务和税收管理工作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经常化轨道。
三要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财税部门要利用新闻媒体及政府、部门网站,不断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积极引导矿山企业加强管理,规范经营,依法纳税,切实优化规范全区矿山企业财务和税收管理的工作环境。同时,要不断宣传规范矿山企业财务和税收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有关政策,对各种违规违法行为及时予以公布、曝光,切实营造出良好的社会氛围和工作环境。
一、《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开具
(一)适用范围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经营前,持税务登记证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外出经营项目登记,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二)受理条件
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纳税人需填写《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表》(说明开具证明的具体内容及有关事项),提交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同时提供以下资料(留复印件,验原件):
1、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有关外出经营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3、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4、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完税凭证复印件;
5、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表复印件;
6、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审批程序
1、税收管理员调查审核报税务分局;
2、税务分局复核后报各县市区局征管科审核。
(四)预缴税款
1、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建安企业,在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时,按《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中所载的合同总金额,依不低于0.5%的比例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年度终了后按规定进行汇算清缴。
2、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建安企业,在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时,按《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中所载的合同总金额,依8%的应税所得率按的税率计算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年度终了后按规定进行汇算清缴。
二、《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有效期限
主管税务机关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核发《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有效期限按外出经营合同期限开具,一般为天,最长不得超过180天。
三、《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核销
纳税人应在《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有效期限届满后日内,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回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缴销手续,同时提交以下资料:
1、原《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2、已开具发票和缴纳税款税票复印件。
四、《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管理
(一)严格审核,遵守规定
各县市区局要严格审核审批《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不予开具:
1、已开具发票没有足额缴纳税款的,或地税自管户建安企业已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缴纳不足的,以及国地税共管户建安企业已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个人所得税缴纳不足的;
2、已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不能按期缴销的。具体包括《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开具后在有效期限内工程完工或工程未实施不能按期缴销,以及外出经营合同期限超过《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有效期限,纳税人不能按期缴销;
3、有税务违规行为不接受处罚的。包括有旧版发票未清或新版发票结存超量以及未按规定期限履行纳税申报义务和未及时向税务机关提供纳税资料等违规行为。
(二)依据台账,有效监控
1、各管理分局要建立《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台帐,专人登记管理,按户整理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开具和核销资料,并装订成册。台账内容必须包括管理代码、纳税人名称、注册类型、外管证字号、外出经营地址、联系电话、有效起始日期、有效截止日期、工程款总量、缴纳税款情况、受理时间、核销日期、经办人、负责人等。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台账内容。各县市区局征管科要建立《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备查帐;
2、各管理分局必须依据台账,定期查询本辖区内外出经营项目情况,有效监控劳务发生地纳税人应纳税款情况。由税收管理员实施项目跟踪管理,对已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且有效期届满不按期缴销的纳税人催办其办理缴销手续,同时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逾期仍不改正的,不再审批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同时停止供应发票,追缴结存发票;情节严重的,按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严格程序,强化管理
1、在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时,主管税务机关要首先核实外出经营纳税人以前开具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是否按期缴销,有无税务违法行为等情况,严格按照审核审批程序进行审批;
第一条 为加强税源管理,优化纳税服务,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税收管理员是基层税务机关负责税源管理、负有管户责任的税务工作人员,按照税收管理员管户责任制度开展工作。
第三条 税收管理员基本职责为日常管理、纳税评估、纳税服务。
税收管理员在履行职责时,应根据具体的分工范围和管户情况确定工作重点。个体工商户税收管理员主要职责是通过巡查巡管,严防漏征漏管;加强税额核定管理,公平个体税负。企业税收管理员主要职责是通过开展纳税评估,实施精细化管理,使企业纳税申报趋于真实,征收率不断提高,减少税收流失。
第四条 税收管理员在履行税源管理职责时,依法具有日常检查权、纳税评估权和处罚建议权。
税收管理员原则上不直接从事税款征收和税务稽查工作,不具有税款征收权、减免缓退税决定权和涉税处罚决定权。特殊情况,如交通不便的地区和集贸市场的零散税收,也可由税收管理员直接征收税款。
第五条 税收管理员在税源管理工作中应遵循管户与管事相结合、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属地管理与分类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条 税收管理员应当依法为纳税人的情况保密,尊重和保护纳税人的权利,不得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或者故意刁难纳税人。
第七条 基层税务机关应根据工作需要、税源实际状况和税务人员素质及能力,科学配置税收管理员队伍。企业税收管理员应具备一定财会知识、熟悉税收业务、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知识。
税收管理员占基层税务人员的比例要达到50%以上,并实行定期轮换制,个体工商户税收管理员原则上每两年轮换一次。
第八条 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加强对税收管理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对税收管理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第二章 日常管理
第九条 日常管理是指税收管理员按照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及总局、省局有关制度规定,依法行使税收管理职能的统称,包括税务登记管理、账簿凭证管理、发票管理、税额核定调查、催报催缴、多元化申报方式的推广和税控装置的推广与管理,税务资格认定调查、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的调查以及为履行管理职能所进行的日常检查等。
第十条 基层税务机关应当规范税收管理员对所管辖纳税人的日常管理,统筹安排下户,依法进行工作。
第十一条 税收管理员负责辖区内纳税人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停复业登记、注销登记、外出经营报验登记等事项的管理,实地核查纳税人登记认定事项的真实性,清理漏征漏管户,了解掌握所管纳税人的合并、分立、破产等基础信息,保证基础数据的准确和及时更新。
第十二条 税收管理员应加强对纳税人账簿凭证的管理,督促纳税人落实财务会计制度、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及会计核算软件的备案制度等规定。
第十三条 税收管理员负责对纳税人票种核定进行调查,对其用票种类、领购方式、领购量等提出建议。加强对纳税人取得、使用、保管、缴销发票等的监控管理和稽核检查,督促纳税人建立逐笔开具发票制度。加强对农副产品收购发票、运输发票、废旧物资销售发票、进口货物海关完税凭证及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简称“五小票”)的监控管理和稽核检查等。
第十四条 税收管理员负责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等涉税行政审批事项调查,按照规定提出合理建议。
第十五条 税收管理员负责对财务核算不健全的纳税人应纳税额的核定和调整工作的调查,提出核定和调整的建议。
第十六条 税收管理员负责对未按期申报、缴税的纳税人进行催报催缴,按照规定制作相应文书并依法送达纳税人。
第十七条 税收管理员要充分利用各种信息资料,对管户纳税情况进行分析,并按照工作计划依法的纳税人进行日常检查,实地了解纳税人情况。
第十八条 税收管理员在日常管理中发现存在“偷逃抗骗”税嫌疑的纳税人,要按照规定及时移送稽查部门。
第十九条 税收管理员对上级税务机关和部门布置的其他日常管理工作也应按照要求认真完成。
第三章 纳税评估
第二十条 纳税评估是指税务机关通过掌握的纳税人各类内、外部信息,运用有效的方法和技术手段,按照规定的程序,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在规定期限内履行申报纳税义务和代扣代缴义务状况进行综合评价的管理行为,是强化税源管理的重要工作方法。
第二十一条 对企业进行纳税评估,是税源管理部门和税收管理员的基本工作,是企业税收管理员的重要工作职责。
第二十二条 税收管理员应对所管辖的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纳税评估,可根据其实际情况按月、季、年或生产经营周期等进行。
税收管理员对所管辖企业原则上1年内评估一遍,掌握管户的实际税源情况。
第二十三条 税收管理员在纳税评估中主要负责评估对象的初步确定、实地调查、约谈、对评估问题提出初步处理意见等工作。
第二十四条 税收管理员要按照纳税评估的要求,根据分类管理的需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采集相关涉税信息,并输入“一户式”存储管理。
相关涉税信息包括静态信息、动态信息、第三方信息。静态信息是指根据分类管理及日常监控的需要,采集的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一般不会变化的信息,包括生产工艺流程、设备生产能力等。动态信息是指根据分类管理主、辅控指标及日常监控的需要,采集的纳税人每月有变化的信息,包括企业的资金流、货物流等;第三方信息是指根据分类管理主、辅控指标及日常监控的需要,需从其他企业(单位)采集的相关信息,包括耗电量、水量、矿产部门收取的资源费等。
对静态信息实行一次性采集录入;对动态信息可根据日常监控需要原则上按月采集录入;对第三方信息原则上由征管等部门统一采集或指定专人采集录入。
第二十五条 税收管理员在采集各种信息时,应与巡查巡管、涉税调查、日常检查相结合,尽量做到一次下户、全面采集、共享使用。
第二十六条 税收管理员应充分利用所采集的纳税人信息、计算机初审结果,结合管户的实际情况和监控重点,进行案头综合分析,初步确定重点评估对象。
第二十七条 税收管理员要按照评估方案的要求,对存在疑点需进一步验证的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和约谈。
(一)对一般性问题或者行为明确、疑点清晰的问题,可以直接进入约谈举证。
(二)对于疑点不够明确,不调查难以与纳税人约谈的,可先进行实地调查,疑点初步明确后再进行约谈;约谈后仍存在疑点的,可再次进行实地调查。
(三)对于存在递进关系的疑点,实地调查和约谈可同步进行。
第二十八条 税收管理员在实地调查和约谈时,要经税源管理科(所)长批准,严格按照《河南省国家税务局纳税评估工作规程》的规定进行,并根据调查和约谈结果,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第二十九条 税收管理员在纳税评估过程中发现纳税人存在“偷逃抗骗”税嫌疑的,要按照规定及时移送稽查部门。
第三十条 纳税评估结束后,税收管理员应将相关文书和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并对纳税评估典型案例进行分析,提出加强税收征管和完善纳税评估办法建议。
第四章 纳税服务
第三十一条 纳税服务贯穿于税源管理的全过程,税收管理员应在加强税源管理的同时,为纳税人提供优质的服务,方便纳税人,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税收征纳成本。
第三十二条 税收管理员要树立依法服务意识,在严格履行管理职责的同时,切实做好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各类服务事宜。
第三十三条 税收管理员应加强对纳税人进行税法、税收政策和办税程序,特别是新出台的税收政策宣传辅导,确保纳税人了解税法的渠道畅通。
第三十四条 税收管理员要按照纳税服务的相关要求,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承诺服务制、限时服务制等制度,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
第三十五条 税收管理员在对纳税人进行管理、服务过程中,发现有可能发生税收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况时,应及时提醒纳税人。
第三十六条 税收管理员应根据纳税人的需求,提供个性化的纳税服务、辅导。
第五章 考核评价
第三十七条 基层税务机关具体负责对税收管理员的考核,并按照“以人为本,激励为主,绩效量化”的原则,建立起真正能体现税收管理员工作绩效和职责履行情况的考核指标体系。
(一)对个体工商户税收管理员的考核。参考指标主要有:登记率、户月均税负、虚假停业率等。
(二)对企业税收管理员的考核。参考指标主要有:管户(按户)税负变化率、税务违法案件发现户(次)数、未按规定移交稽查率等。
第三十八条 基层税务机关应对税收管理员各项职责进行量化分解,合理确定每项指标分值,并按照“人机结合”的方法,定期进行考核,至少每季全面考核一次。
对税收管理员考核时,应与执法责任制考核、征管质量考核相结合;应与实地抽查、纳税人意见反馈相结合,确保考核准确性、科学。
第三十九条 基层税务机关应充分利用考核评价结果,建立与能级制相结合的激励机制。
基层税务机关可以建立纳税评估主评制,设立纳税评估主、副评员,对主评员可设置较高的岗位基础分和岗位福利待遇。
基层税务机关可按照考核评价结果,对综合得分较高的,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对较差的,在进行批评教育的同时与岗位目标责任制结合进行处罚。
第四十条 各级税务机关要不断改进和加强内部执法监督、行政监督和廉政监督,进一步健全税收管理员责任追究制度;对由于职责履行不到位,导致税收流失或重大税务违法案件发生的,或存在违规、违纪等不廉行为的,要根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第四十一条 各级税务机关应积极开展税源管理能手评选活动。省、市、县每级评选出一定比例的人员为本级税源管理能手,授予“税源管理能手”称号,并与公务员年度考核和“能级制”相结合,给予精神物质奖励。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二条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可根据本规范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税收管理员考核评价办法、税收管理员执法责任追究办法,并报省局备案。
第四十三条 本规范所称基层税务机关是指县级以下税务机关。
一、当前基层国税机关在税源管理上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管理的方式比较粗放。税源管理的目的不仅仅是真实地了解税源的状况,更重要的是将现存的税源通过征管措施转化成为现实的税收收入,并进而搜寻、挖掘出潜在的税源。在实际工作中税源管理只是查清了户数,摸清了税基,有的甚至户数不税源分布底数不明,对账证不健全的纳税户满足于定额征收,一定了事。此外,征管工作中一些大而化之的粗放式管理环节,也直接影响到税收征管质量的提高。
(二)管理的手段相对滞后。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纳税人的数量和规模迅速增长,越来越多的企业应用电算化对会计信息进行核算和管理进制。会计电算化改变了传统的会计业务处理过程和核算模式,给税源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提出了新的课题。目前税源管理人员对企业常用的用友软件、金蝶软件、金算盘等财务软件都一无所知,从来没有进行培训,对企业使用的财务软件都不能操作,更谈不上看账、查账,征管手段跟不上形势的发展,对经营活动不能进行实时监控。
(三)管理的水平有待提高。1、思想重视不够。近年来,组织收入形势较好,对税收征管工作有所放松,对税源管理工作不够重视;信息化的快速发展使人们对信息化系统存在依赖性,忽视了人的主观能动性;注重内部目标考核、执法责任制等规范行为,忽视了对纳税人的基础管理。2、监控力度不够。主要表现在增值税纳税人零负申报率偏高;长亏不倒的企业仍然存在;部分行业税负率偏低,税收贡献率小等。
(四)纳税评估流于形式。主要原因:一是日管工作量不断加大,人少事多的矛盾日益突出,税收管理员工作职责涵盖纳税服务、税务登记、账簿凭证管理等12类,几乎涉及税收工作的方方面面,同时,由于税收管理员身处工作一线,各上级机关及其各科室工作内容都与税收管理工作息息相关,所安排部署的大量临时性工作,往往最后都落实到管理员身上,税收管理员无疑是税收工作的“大管家”,用于纳税评估的时间很少。二是税收管理员只掌握本环节的税源信息,且限于人员素质及掌握的分析数据等因素制约,目前税收管理员中能进行税源分析与纳税评估的寥寥无几,仅靠税收管理员评估出优秀案例很难做到。
二、加强税源管理的建议
(一)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一要充实税源管理人员队伍。要选拔懂企业生产经营、懂财会知识、熟悉税收业务、责任心强的班干部担任税收管理人员,不断充实税收管理人员队伍。二要优化资源配置。优化整合税收管理人员,做到税源管理员数量与税源规模相匹配,税源管理员素质与税源管理难度相匹配。三要明确岗位职责。切实做到每个岗位有明确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解决征管工作中“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差一个样”的问题,最大限度地调动和发挥税收管理员工作的积极性。
(二)加强户籍管理。一是严格税务登记。认真填写税务登记表,全面采集纳税人的基本信息。二是完善税源信息采集。如纳税申报、发票税控、税收减免、弥补亏损、会计报表等及时录入综合征管软件,建立数据质量责任制,提高录入人员的责任心,为后期的纳税评估作好准备。三是建立户籍台账。全面掌握企业基本情况、经营情况、发票使用情况、纳税情况、减免税情况、税源变化情况等。
(三)实行分类管理。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特点、生产经营规模、申报纳税及行业税负等综合情况,将纳税人分成“大、中、小”三类,按照“抓住大户、管好中户、规范小户”的管理原则,针对不同类型的纳税人,相应地采取有效的征管办法和措施,掌握税收征管的主动权。
(四)加强税源监控。一是加强重点税源企业的监控。全面掌握税源情况,深入开展税收经济分析评估,逐步实现税务机关与企业生产经营、财务核算信息的互联,提高税源管理的科技含量。二是以查促管,以查促收。解决行业或企业税负偏低、长亏不倒、长期零负申报、有税不征、大户不高等税负不公的问题,使税源转化为税收。
(五)加强纳税评估,做到查、管互动:
1、全面掌握纳税人的相关信息。利用纳税辅导、户籍巡查等日常管理工作,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及与生产经营密切关联的生产要素情况。积极从纳税人同行业企业了解税负、物耗、能耗等指标水平,从长期为纳税人提供原料、主体包装、运输工具的单位了解业务往来情况及市场信息。
【关键词】中小企业,财会税收,对策
中小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主体之一,具有自身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并为我国社会稳定和劳动力市场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然而,受到外部宏观经济形势、传统的经济体制、技术含量低、资本匮乏和企业规模有限等因素的影响,很多中小企业在财会税收管理方面都存在着较为严重的问题,并成为了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影响因素。
1、中小企业财会税收管理的意义。第一,财会税收管理有助于国家税收制度的完善,对于中小企业财会税收中出现的避税、逃税问题,国家税收管理部门可以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不断完善税收管理制度以及税收方面的法律法规。第二,财会税收有助于中小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财会税收管理是以企业对自身经营管理清晰了解为基础的,能够对企业的资金运动过程进行清晰的反映,也是企业整个经营管理过程所必须贯彻的基本原则。企业经营决策的制定也应以财会税收为基础,因此,加强企业的财会税收管理,有助于企业经营、筹资、投资过程的科学化和规范化,以及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第三,财会税收管理有助于降低中小企业的税务风险,防止企业因税务问题而遭受经济损失。财会税收管理的主要目的在于,最大限度地降低企业所面临的潜在税务风险,以及“税务风险”所带来的损失,从而有助于实现企业经济利益的最大化。
2、中小企业财会税收现状
2.1中小企业并未充分重视财会税收问题。很多中小企业并无专门的财会税收管理人员,对于税务问题的规划管理也仅仅流于形式,并未真正开展有效的财会税收管理。而且,很多企业对于财会税收重要性的认识层次也较低,对于企业税务筹划缺乏战略性的、整体的、长远的考虑,在进行税务筹划和管理时,仅仅从企业经营管理的一个阶段出发,只对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安排购销活动、选择会计方法和选择经营规模等问题进行规划,却很少涉及新产品的设计开发、生产经营衔接段以及企业设立之前等阶段的规划[1]。
2.2忽视财会税务风险。在中小企业的实际经营管理过程中,并非全部的财会税收管理都能够为企业带来直接的经济效益,一旦税务管理出现漏洞,企业就会面临较大的税务风险。笔者通过对财会税收失败的中小企业进行调查分析发现,导致企业财会税收失败的主要原因包括:中小企业财会税收信息不真实、企业税务管理人员主观判断不合理、财会税收管理造成的投资失败、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存在认识差异、企业税务管理意识较弱等等[2]。
2.3 中小企业财会税收管理不专业。企业财会税收管理与会计、税收等多方面知识都存在直接联系,同时涉及中小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是一门综合性较强的管理科学。现阶段,这种适用于中小企业的“一专多能”的税务管理人员数量较少,无法满足中小企业日益增长的需要。所以,中小企业现有的财会税务管理制度通常经不起稽查和推敲,企业的税务筹划方案经常被税务管理部门,因而不仅需要补缴少缴的税款,还需要缴纳罚款或滞纳金[3]。
3、中小企业财会税收问题的应对措施
3.1强化中小企业财会税收意识和风险规避意识
首先,树立明确的税务管理目标。中小企业通常缺乏明确的财会税务管理目标,仅仅着眼于近期经济利益,而选择不交税或是少缴税,而这种行为实际上会对其长期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企业应从长期发展需要和战略目标出发,制定长期的税务管理目标,为企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制度基础。其次,奠定良好的会计核算基础。若中小企业财会税收制度不完整、不健全,就会导致会计信息失真,若以失真的会计信息为基础进行企业财会税收管理,则会增强企业的税务风险。最后,加强企业与税务机关之间的合作与沟通。各个中小企业应熟悉税务征管的具体要求和特征,系统学习国家相关的税务政策和宏观调控政策,从而为企业财会税收管理的合理性、规范性与合法性提供保证[4]。
3.2加强企业税务管理人员的培养工作,加快税务行业的发展。一方面,国家应制定实施促进税务行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我国应在借鉴国外相关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出《税务师法》、《税务法》,从而明确规定出税务的法律责任、义务、权利、范围、宗旨和性质等,将业务监督、后续教育、规章制度的制定、执业范围、资格认定和资格考试等内容纳入税务管理体系之中,从而为税务市场的良好、健康运行提供保证。另一方面,还应不断加大对于税务管理人员的培训投入,为现有的税务和会计管理人员提供培训和教育机会,从而提高其执业能力[5]。
4总结
中小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为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然而,受到资金筹集能力、融资渠道单一、管理水平滞后、经济规模较小等因素的限制,中小企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受到了一定的限制。所以,从财会税收方面入手,建立和实施规范、合理的财会税收制度,能够为中小企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1]蔡楚悦.现代中小企业财务管理的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J].中国商贸.2012,1(6):106--107
[2]金永龙.浅谈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存在问题集解决对策[J].企业科技与发展.2007,1(14):45--46
[3]杜学锦.我国中小企业的税收筹划研究[J].江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9,12(1):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