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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会计法论文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1.从“会计法”到“法律与会计”的嬗变——我国会计法与会计法学三十年发展
2.会计法学研究方法研究
3.试论会计法学的研究对象及学科建立
4.财经院校开办会计法学教育的思考
5.关于会计法学科研选题的探讨
6.略论会计法学的内容和体系
7.会计法学初探
8.高等财经院校会计专业应增设“会计法学”课程
9.关于建立会计法学的思考
10.关于会计法学的两个问题
11.会计真实之法学借鉴
12.法学会计:一个值得研究的新会计领域
13.浅谈法学专业《基础会计》课程的教学
14.有益的尝试 大胆的突破——《会计法学与会计》评介
15.基于交叉学科平台的法学专业转型发展的路径探索——以法务(司法)会计本科教育为视角
16.会计法学科研选题的探讨
17.法学角度下会计诚信危机的原因及对策
18.关于法学与会计学的跨学科人才培养研究——兼论法务会计人才培养模式的构建
19.会计报表附注之法学完善
20.会计真实的法学视角——兼论会计真实与法律真实、客观真实的关系
21.浅谈法学专业与会计专业经济法的授课内容
22.法学角度下会计诚信危机的原因及对策
23.我国企业会计社会责任的法学思考
24.论会计真实的理想目标与现实标准——会计学与法学双重视角的解释
25.从法学角度看诚信会计的缺失与重构
26.基于GMS的中越会计法之比较
27.浅析会计法文本中的法律责任及其规范
28.大陆与台湾会计法比较
29.浅议财政部门会计法执法检查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30.论新会计法对我国资本市场的影响
31.会计诚信的法学思考
32.会计监管的新视角——从法学看监管
33.司法会计鉴定的法学概述
34.会计法的立法创新及其影响
35.会计监管的新视角——从法学看监管
36.论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真实性标准——会计学视角与法学视角的比较与透视
37.对会计问题的一点法学思考
38.会计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模式构建——基于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模式的对比分析
39.会计监管:法学视角的分析
40.会计诚信分析的新框架:法学视角
41.土地资源资产会计计量的法学思考
42.会计负债概念之法学完善
43.从法学角度谈完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
44.会计主体本质之法学解读
45.以真实为目标的会计报表附注——基于法学视角
46.法学视角下的会计监管问题综述
47.会计信息虚假陈述误区的法学根源探究
48.会计法对企业财务工作的现实意义
49.上市公司会计义务不当损害赔偿的法学分析
50.关于股东表见行为的法学和会计思考
51.上市公司履行会计义务不当损害赔偿的法学分析
52.论会计真实的理想目标与现实标准——会计学与法学双重视角的解释
53.会计法视角下会计人员的权益保障
54.违反会计法的法律责任
55.企业落实新会计法的十大策略
56.应付税款法与纳税影响会计法的比较
57.会计法是企业健康发展的保障
58.事项会计法对于传统财务核算的改进
59.切实加强会计法实施的监督与检查
60.认真学习会计法 不断完善财务管理
61.会计法若干基本理论问题的探讨
62.会计法执行情况现状及对策研究
63.重新认识会计法在经济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64.浅析我国会计法的缺陷
65.注册会计师应成为执行会计法的卫士
66.谈会计法对会计行为的规范
67.采取有效措施 全面实施会计法
68.万福生科财务造假与完善会计法
69.纳税影响会计法视野下的中小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抉择
70.对新会计法实施贯彻的建议
71.执行会计法 开创新局面
72.纳税影响会计法探析
73.贯彻《会计法》 完善会计法制
74.浅析纳税影响会计法
75.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之比较
76.对纳税影响会计法的探讨
77.欢呼会计法新生及其实施贯彻建议
78.应付税款法与纳税影响会计法的比较分析
79.浅谈会计法对会计行为的规范
80.会计法制建设的新阶段——学习新《会计法》的几点体会
81.浅淡会计法的实施
82.对纳税影响会计法的探讨
83.学习会计法,在真实上下功夫
84.认真贯彻实施会计法 促进会计事业健康发展
85.贯彻执行新会计法的经验和体会
86.会计法修订的主要目的和立法宗旨
87.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法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作用
88.对新会计法中重要性原则的思考
89.会计法、会计理论、会计工作——学习《会计法》的体会
90.谈会计法对会计委派制实施的影响
91.施行会计法不能变“戏法”
92.论会计法中的民事责任
93.会计信息失真与会计法教学改革初探
94.浅析所得税会计中的纳税影响会计法
95.建立符合新会计法要求的内部控制制度
96.纳税影响会计法“闪亮登场”
97.匈牙利的新会计法
98.纳税影响会计法的应用质疑
一、科研选题不当的主要表现
1.选题偏大且重复。相关学术刊物上的会计法学科研论文,绝大多数选题不具体、不明确。近几年来,选择热门会计法学问题进行研究的人较多,如关于会计法律责任方面的问题,但大多数仅围绕会计法律责任的内涵、类别及其构成要件等方面进行论述,缺乏新意。
2.研究深度不够。会计法学科研是一项与会计法制建设实践紧密结合的活动。从近几年来看,应用性问题研究所占的比例较大,但多数成果水平不高,转化率更低,选题中忽视对重大现实问题的综合探讨与研究;而基础性问题探讨又落后于会计法制建设实践的需要,使得应用性问题的探讨与研究缺乏后劲,缺乏强有力的基础理论支持。例如,“会计执法监督”、“会计执法保障”等应用性强、价值大的会计法学应用性问题很少见到,即使有也难于在实践中操作,理论深度不够,而“会计法基本原则”、“会计法学与会计学的内在联系”、“会计立法中如何处理会计技术问题”等基础性问题几乎无人探讨,直接制约着我国会计法制建设水平。
3.简单移植、生硬照搬其他学科的较多。移植是会计法学研究的重要方法之一。但近几年,对其他学科的理论与方法未结合会计法学特点加以改造而进行简单移植的现象比较普遍,很难发挥相应理论与方法在会计法学研究中的真正科学价值与意义。
4.描述性研究多,因果性研究和预测性研究少。任何一门学科就其发展历程而言,均存在诞生、发展、成熟等几个阶段。描述性研究是一门学科在诞生初期的研究方法。目前,中国会计法学正处在发展阶段,其研究方法应由描述性研究向分析性研究过渡。但从已发表的论文来看,较多描述会计法学领域中的有关现状问题,而较少分析有关各种会计法学现象的关系、影响因素、发展规律和发展趋势等方面的问题,使得会计法学研究难以发挥其解释与预测的功能,缺乏对功能或机制的深入分析,妨碍了研究水平的提高。
二、改进的对策
1.从思想观念上重视科研选题。在会计法学科研中,发现并选择具有意义的会计法学问题至关重要。一般来说,如果选择和确定的是会计法学学科发展和突破的前沿,则表明其是高起点、高水平的研究;如果是重复他人的研究,则整个研究工作也就没有多大的价值。
2.努力培养研究人员的科学素养。①培养创新精神与敏锐的洞察力。日常工作中要养成善于观察、善于捕捉各种新事物的习惯,尤其是不为常人所注意的偶然现象,作为发现和提出会计法学问题的前提和基础。②勤于思考,提高自己的想像创造力。直觉和想像是会计法学科研选题中主要的思维品质,而想像创造力在很大程度上是后天获得的,因此会计法学研究者要注重逻辑思维能力的培养。③注意积累相关和必要的会计法学研究背景知识。在会计法学研究中,研究人员必须具备深厚的法学、会计学理论知识,同时必须具备必要的经济学、哲学、逻辑学、管理学等方面的知识。这些知识不是一朝一夕得来的,需经过研究人员的长期积累。
3.遵循科学选题准则。会计法学科研选题应遵循以下几个重要的科学准则。
(1)创新性准则。创新性准则是指对所选择的会计法学科研问题应在借鉴前人成果的基础上,能提出新的见解,导出新的结论。会计法学科研选题的创新程度必须成为衡量其研究成果质量与水平的主要评价标准。只有这样,才能有所发现,得出新的结论,真正体现会计法学研究的价值。为贯彻这一原则,应深刻理解创新概念,建立创新的体制,营造创新的文化,提高创新的能力。
(2)价值性准则。价值性准则包含两层意义:一是选取的会计法学科研题目要满足会计法制建设实践的需要;二是选取的会计法学科研题目要满足会计法学研究自身发展的理论需要。就现代会计法学而言,还存在许多急待解决的实际问题和急需研究的重大理论问题。对于这些问题,会计法学研究者必须根据自己的研究能力及客观条件,选择最有价值的研究课题。
(3)可行性准则。一是从会计法学科研题目本身来说,必须有一定的事实根据和科学依据;二是从会计法学研究者来说,必须具备本学科相当的科学知识、研究能力和工作经验,并熟练掌握与运用有关研究方法、研究工具;三是从客观条件来说,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料、设备、时间、经费、辅助力量、适宜的社会背景条件等。
(4)效益性准则。效益性准则就是在既定的人、财、物条件下和单位时间内,充分考虑会计法学科研题目的效益。具体地说,会计法学科研题目的选择要求投资少、见效快,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显著。在目前会计法学科学研究经费不足而又急需展开会计法学科研的情况下,尤其要遵循效益性准则。
4.规范选题程序。从整个会计法学科研选题过程看,它包括查询信息资料、科研题目系统化、初步确定题目和题目论证四个步骤。
(1)查询信息资料。在会计法学理论学习与会计法制建设实践中发现相关问题后,必须查询有关会计法学问题的信息资料,以全面认识和了解该会计法学问题。通过查询相关会计法学问题的信息资料,主要解决以下几个问题:①该问题的科学背景怎样,前人是否研究过。②如果该问题被研究过,取得过哪些成果,存在的主要矛盾(问题)是什么。③如果该问题没有被研究过,那么围绕该问题进行的类似研究取得过哪些成果。查询信息资料是选择会计法学研究题目时比较艰苦又特别重要的工作。
(2)科研题目系统化。在广泛查询信息资料的基础上,即可进入会计法学科研题目系统化阶段。此阶段主要是在研究方法论及系统思想指导下,初步理顺和具体解决会计法学科研选题中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①确定研究目标。研究目标是研究目的与任务的具体化,习惯的做法是用一句话来陈述会计法学科研的总目标。②确定研究对象。研究对象的选择不仅影响到会计法学科研之具体研究方法的选择与应用,而且对研究结果与结论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也具有影响。在确定研究对象时,注意以下几个方面:要根据会计法学科研具体目标来选择会计法学科研的研究对象;要明确会计法学科研之研究对象的空间(地域)范围、时间范围和条件范围;要考虑会计法学科研的可行性及研究对象的数量。③确定研究方法。研究方法的选择与具体研究目标相联系,同时还受到研究总体的性质、特点、数量等因素的制约。因而,采用哪一种或哪几种基本研究方法,要在选题阶段作出系统的考虑。
论文关键词:企业负责人会计法律责任风险
一、提高法制观念,摆正企业负责人在本企业会计工作中的位置
企业负责人是本企业的法人代表,对本企业的会计工作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企业负责人应加强对以《会计法》为代表的财经法规的学习,了解《会计法》所提出的要求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从思想上充分认识、高度重视《会计法》在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方面的重要意义。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企业的领导为追逐政治或经济上的私利,指使会计部门和会计人员弄虚作假:一些政府官员为完成经济指标,强令下面虚报瞒报。《会计法》第28条规定:“企业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第46条规定:“企业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本法规定的会计人员以降级、撤职、调离工作岗位、解聘或者开除等方式实行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i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给予行政处分。”这些条款都不容置疑地表明企业负责人在会计法律责任面前难辞其咎,再也不能以“自己不懂会计业务”或“不知情”“事前不知”,或所用会计人员“不熟悉会计业务”等为借口,来推卸或减轻责任。所以,企业负责人应认真学习会计法,提高法制观念,摆正企业负责人在本企业会计工作中的位置,正确履行其会计责任。否则,很容易遭遇法律责任风险。
二、加强对财会知识的学习,提高辨别、区分违法会计行为的能力
会计是二个行为过程,企业负责人是会计行为的重要参与者,各种会计政策的贯彻执行,各种重大会计事项的决策等,都离不开企业负责人的参与。会计又是一门专业性、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有一套完整的理论体系。在我国,大部分负责人没有接受过系统的财会知识教育,这与西方一些发达国家形成鲜明的对比。
负责人首先应掌握会计基础知识和会计基本原则,包括会计的职能和作用、一般原则、会计处理程序和方法等等。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学习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学会读懂和分析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以及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负责人只有熟悉掌握了财会知识,才能提高自己辨别、区分违法会计行为的能力,才能保证本企业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才能充分掌握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面情况,控制会计行为,防范会计风险,从而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和完整。
三、重视会计人员配置和会计机构建设,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负责人是会计责任主体,要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除了自己遵守《会计法》,不授意、指使、强令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外,还必须防止会计机构内部人员的作假舞弊行为。首先,负责人要关注会计人员的配置,重视会计人员的职业继续教育,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选拔任用素质高、道德品行好的人才,提高会计工作质量和效率,从而减少单位负责人由于会计人员的败德行为带来的法律风险;其次,负责人应重视会计机构的建设,通过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制约机制,明确会计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工作规程和纪律要求,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的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四、正确认识会计监督的重要地位,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职能
导读:本论文谈谈了会计信息质量问题的表现、产生会计信息质量问题的原因分析、 及如何提升会计信息质量。
1.会计信息质量问题的表现
1.1经济交易失真。这种失真指的是企业为了粉饰财务报表,利用资产重组、关联方交易、资产评估、利息资本化、交易时间差等多种手段,虚构经济业务、从事不等价交换等导致的会计信息失真。
1.2会计核算失真。这种失真指的是会计核算过程不能真实记录和反映企业发生的经济业务。具体可分为原始凭证失真、会计账簿失真和会计报表失真。
1.3会计信息披露失真。这种失真指的是隐瞒应披露的会计信息或不及时披露应及时披露的会计信息。
2.产生会计信息质量问题的原因分析
2.1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企业产权关系模糊。国有企业作为市场的法人主体,企业及其财务会计行为的秩序化程度必然影响着市场机制的有效性,或者说,企业及其财务会计行为的规范性直接就是市场经济运行的规范性,而这些又是建立在产权尚是企业取得市场法人资格基本条件的基础上。然而,当前以两权分离、政企分开为基本原则的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尽管在某种程度上大大强化了国有企业的利润动机和市场制约机制,但却未能从根本上塑造出真正意义的国有企业法人主体与完全法制约束下的政府权力行为格局,致使两权分离、政企分开始终处于分而不离、虽分未开的“隐蔽”状态,以致国有企业的市场价值判断行为与利益的体现不得不经常的被动调整。结果,一种情况是会计行为被动顺应政府的行政权力强制与单向的大财政意图,另一种情况是采用短期化、非规范化的会计行为。不管哪一种情况,其结果必然会出现会计信息虚假的问题,而这种虚假又与国有企业的战略目标以及国民经济长远发展规划之间产生冲突,以致随着企业内在经营机制的紊乱和增值活力的疲弱,社会经济效益推进滞缓,基础腐蚀。究其根源,无疑在于企业产权关系界定的模糊性。对处于成长期的市场经济环境而言,会计信息失真的危害是灾难性的,治理我国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刻不容缓。我国目前经济运行中存在的一些严重的问题,如国有资产流失、证券市场发育不良、企业筹资困难等,很大程度上都与企业会计信息失真有关。由于国有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体系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会计信息失真所带来的后果是十分严重的。
2.2会计准则、政策存在局限性。会计政策为企业提供的选择范围越来越宽,在会计政策规定的范围内,会计信息制造者总是选择有利于自身业绩或其他会计目的的会计政策,如美国的安然公司,就是利用“特别目的实体”(spe)符合条件可以不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会计政策操纵利润的,本应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三个spe被排除在合并报表范围外,结果1997—2000年有4.99亿美元的利润被高估,数亿美元的负债被低估,那么投资者接收到的会计信息是经过粉饰的虚假会计信息,其利益受损也就难以避免。会计准则的滞后性,也同样为会计造假提供了“自由”空间。经济飞速发展,新的经济事项不断出现,原有的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与新的经济形势发展已不相适应,而新会计政策又不能及时制定及颁布,这就会给某些企业以可乘之机,从而利用会计准则的空白来选择有利于自身利益的会计政策。
2.3外部监管不力,执法力度不够。我国针对会计信息失真现象作出处罚规定的法律虽然很多,如《会计法》、《公司法》、《证券法》、《刑法》、《注册会计师法》等,却普遍存在着执法不严、惩治不力的现象,并没有起到应有的会计毕业论文范文惩戒作用。究其原因,存在以下几点:一是发现机制缺乏有效性和健全性。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体系尚不完善,各种制度尚未理顺,无章可循、有章不循的现象仍较普遍。二是惩罚不力,对违法违规行为,不仅缺乏刑罚和经济制裁,而且缺少道德和名誉损失,舞弊者不以此为耻,反而甚至以此为荣,良好的道德和信用并不能带来相应的收益。三是监管部门监管不力,他们主要依靠行政处罚手段来应对会计信息造假,对直接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却很少,民事赔偿更是微乎其微。与普通商品造假一样,造假的会计信息造成的后果是预期收益大于预期成本,一定程度上纵容了会计信息失真现象的泛滥。四是利益驱动,某些企业经营者存在违背会计规则提供虚假会计信息从而使自己收益(报酬、升迁等)增加的动机。
3.如何提升会计信息质量
3.1明晰企业产权,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产权的明确界定是会计规范和会计信息生成的基础,在产权不明晰的企业里,权力的让渡不足,使得企业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偏离了市场,未能按市场的规律实施企业行为,从而造成会计信息并未按市场的需要提供。只有产权的明晰界定,才会使市场主体根据会计行为规范开展会计管理交易活动。这是因为产权的明晰为会计信息目标的实现创造了两个重要条件:一是所有者追求资产收益的最大化,二是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存在经济上的契约关系。在这两个条件之下,资源的配置相对地有效率:经营者在最大化自己效用的同时也不降低(甚至增加)所有者的效用,按照市场而非所有者的旨意来实施经济行为。同时,会计主体可以根据交易费用的高低来选择会计规范组合方式,充分发挥会计规范的激励、约束、资源配置和收入分配功能。产权的明晰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按照“谁投资、谁管理和谁受益”的原则对国有资产所有权实行分级管理,明确所有权主体;实现所有者主体的多元化,进行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改造;成立隶属于各级政府的综合性公有资产管理机构,实行政府的社会行政管理职能与所有权职能分开;实行公有资产所有权、公有资产资本经营权、企业法人财产权的分离。
3.2进一步完善我国的会计规范。从本质上来说,我国的会计法律体系具有第一种思路的特点,目前,我国经过多年的努力,已经建立起以《会计法》为核心的会计法律体系,并建立了《总会计师条例》、《会计人员职权条例》等行政性法规和《经济法》、《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的法律规范。但是,正如很多的法律法规一样,当前会计法律法规仍旧存在一个严重的问题,就是条条框框太多,而可操作性缺乏。我国处在市场经济初期阶段,各种经济制度法规都有待完善,其中比较突出的就是与经济发展直接相关的会计制度法规的完善。因此,在发现会计法律法规存在的问题之后,就要结合我国具体国情,适度减少条条框框,增加可操作性,这样既提高了会计法律法规的灵活度和适应性,又提高了会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加强他们的会计职业判断能力。当前会计法律法规还存在的一个严重问题是对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没有清晰的界定,导致法律规范形同虚设,会计信息失真现象屡禁不止,完善的会计法律法规应当使相关各方的责任明确,使各方相关人员的权力和责任相对等,有多大的权力,就应当对应多大的责任,这样才能真正起到约束作用,也才能使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真正得到保证。
参考
--> 文献: &会计专业毕业论文范文nbsp;
[1]任瑞莲.关于会计信息失真的调查与思考[j].河南农业,2010(15).
[2]边秀端.会计工作面临的困难探析[j].河北企业,2010(12).
【关键词】施工企业 会计信息 信息质量 信息失真 问题 措施
中图分类号: C2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引言
施工企业在国民经济领域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它能够促进投资的形成,对经济的发展具有很大的推动作用。但是由于施工企业生产经营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施工企业会计信息质量问题一直存在,这已经成了许多施工企业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因此加强对施工企业会计信息质量问题的探究,能够有效的认清问题以及问题的根源,采取相应的措施可以积极推动施工企业的发展壮大,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二.提高施工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意义
这里所说的会计信息主要是用来处理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系列数据,按照我国相关的会计制度、会计法规以及规定的方法和程序,把这些数据加工整理成有助于决策的财务信息或者其他的经济信息。这样就可以通过会计信息的提供和使用来反映企业过去经济活动的状况,也可以控制当前的经济活动,同时可以对未来的经济活动作出合理的预测。
会计信息可以说是社会经济运行的基础和前提,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是对其质量的最基本要求。所以社会经济的健康有效运行要求会计信息和它所反映的事实相符。施工企业是一类相对比较特殊的核算主体,高质量的会计信息对施工企业有着重要意义,对施工企业的发展也有着重要的作用,具体而言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高质量的会计信息能够真实的反映企业施工过程中的相关经济事项,可以及时准确的为报表使用者提供企业有关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满足各信息使用者对企业会计信息的需要。
2.有利于提高施工企业内部的经济核算以及经营管理的能力,可以有效促进施工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
3.利用真实的会计信息对施工企业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以及企业的历史成本水平进行分析,可以较为准确的预测企业发展前景,有利于企业的决策,为企业的长期发展提供了保证。相反,低劣、失真的会计信息不仅会助长各种腐败现象和各种不正之风,同时也会严重损害施工企业的行业利益,所以,提高施工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显得尤为重要。
三.施工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1.存在的问题
由于施工企业的业务运转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所以相关的会计工作人员必须要加强提高对日常业务信息的甄别能力,要熟悉施工企业的经营流程和其会计记账规则,做到从实际出发,用最真实和最有效的会计信息作为施工企业经营决策的依据。从本质上而言,会计信息质量主要体现在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可比性、可靠性、相关性、可理解性、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谨慎性、及时性,其中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是最基本的要求。然而由于受利润驱使、股东利益博弈及对工程施工情况不熟悉等因素的影响,特别是现今激烈竞争环境的逼迫,一些建筑施工企业存在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随意调节工程结算收入。即对“收人”的确认主观随意性较大,产生了对当期利润的直接操纵。
(2)乱计乱摊工程结算成本。例如有的不区分经营性支出和非经营性支出,有的不区分单位工程成本核算对象,有的不区分会计分期,等等。
(3)严重违反会计配比原则。即“工程结算收人”与“工程结算成本”和“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不配比,导致当期利润不真实。
(4)内部多项成本结算资料失真失实。例如工程材料人账发出数盘与实际发出数量不相符,分包工程成本与自营工程成本相混淆,等等。
(5)应付考核需要。国有企业年终主管单位要考核经营情况,为了应付考核,该在当期结转的“在建工程”成本不作正确结转,该在当期摊销的“待摊费用”不作正确摊销,该在当期预提的“预提费用”不作正确预提,等等。
2.问题产生的原因
施工企业会计工作秩序比较混乱。由于经济利益的驱使使得假凭证、假报表、假账薄大量存在,有的是为了规避国家税收,有的是不切实际地削减成本以虚增利润。这是主观方面的诱因,同时从企业客观的管理水平和制度机制上来说,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可以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1)我国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不够完善。自从2006年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以来,我国企业会计信息的编制水准有了很大提高,但是《企业会计准则》毕竟针对的是一般企业。一方面,建筑施工企业的会计处理有其固有的特点;另一方面,在实务中建筑施工企业也有可能碰到准则上所没有涵盖到的特殊经济事项,因此这类企业的会计信息编制很容易和真实情况不符,导致会计信息的失真。
(2)由于会计信息不对称所造成的会计失真。我们知道会计信息是由企业的经营者控制和拥有的,所以那些外部的会计信息使用者所看到的报表以及凭证信息很大可能和真实情况不相一致。比如有些大股东凭借自己拥有的经营决策权,而作出一些违背小股东利益投资决策;再如一些企业管理者通过政策宣传或者威逼利诱等一些不正规手段进行偷税漏税。这些行为都会使占据信息较多的一方具有优势,这样的行为严重违背了会计信息的编制要求和原则。
(3)提供会计信息的业务人员素质较低。我国是发展中国家,改革开放以来,建筑业的发展一直很快,正是因为如此在我国极度缺乏高素质的会计工作人员,由于人才的缺乏许多施工企业舍远求近把一些专业水准不合格、职业道德欠缺的人招纳人进来,往往他们对一些新出台的会计政策都是一知半解的,导致他们极容易钻法规的空子,甚至超越道德的底线,这样就大大的降低了会计信息的质量,也严重干扰了企业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转。
四.提高施工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措施
1.加强会计人员队伍建设和素质建设
会计人员不仅是经营活动的管理者,而且还是经营活动的监督者。会计人员要经常下基层,到工地现场,到业主走访,电话询问供应商、施工班组了解情况,全面地掌握建筑施工企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且能够严格自律、不拘私情、坚持原则、忠于职守,从思想上和根源上解决会计信息失真的根本保证。
2.充分要重视会计信息质量
企业管理层要重视成本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在实际工作中要注意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对会计人员要要求照章办事,按照企业业务流程要求行事,成本核算要及时准确,从制度上控制财会人员的经济行为,防止延时或提前结转成本、乱摊费用,随意调节营业收人等问题的发生。
3.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会计管理体系和控制体系
(1)是要建立和完善施工企业内部的承包经营责任制和监督责任制。可对施工项目实施目标责任制,明确各方责任,按照责任书完成计划目标,采取施工过程中的激励奖罚和项目完工后对照目标成本的奖罚,以此保证信息及时、真实和可靠,保证施工项目的高效与高能。同时要做好会计监督,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建筑施工企业内部各业务部门要针对自身的职能特点和业务流程制定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共同做好会计信息的监督工作。
(2)其次是要认真做好企业内部的核算工作:一是要规范会计核算,严肃财经纪律。上级主管企业应严格要求建筑施工单位规范会计核算,认真执行会计制度,遵守会计核算原则,并做好检查监督,发现违纪问题及时纠正,并且坚决予以严肃处理;二是要做好成本核算,保证成本核算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成本核算要正确、及时地核算产品实际总成本和单位成本,提供正确的成本数据,为企业经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并借以考核成本计划执行情况,综合反映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同时会计部门要注重与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工作;三是要科学地进行损益核算,真实反映工程项目的损益情况。建筑施工企业要做好损益核算,需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拟定合同,将工程收人和结转成本费用进行科学配比。
4.加强对我国施工企业的监管
相关的政府部门必须要加强职能建设,在税收、审计、合规上真正的负起责任来。要做到严格执法,要重点监管施工企业所提供的会计信息的合法性,监督施工企业是否按照了国家会计法规的有关规定聘请专业的会计师对年终的经营情况进行了正规的审计。同时要加大对于那些违反会计法规的工作人员的惩罚力度,只有这样才能使得会计信息质量逐步进入良性的循环轨道。
5.有效推行会计委派制
实行会计委派制可以加强上级单位主管部门对下属项目部的监管,可以从源头上抑制腐败现象,对于提高施工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以及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有着明显的作用。推行会计委派制,并且大力支持财务人员的相关工作,管理者要协调处理好委派部门和其他部门的关系,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会计的监督和管理职能。
6、考核和报表相分离。考核是为了考察公司一年的经营业绩,应允许有预估款、待摊、计提因素,但不具备入账条件的,在考核时给予确认,不要“将就”入账。
五.结束语
会计信息是一个全面反映企业资产、负债、权益、收人、费用、利润的信息系统,对企业的管理控制和经营决策有着重要的作用,所以提高施工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显得十分重要也十分迫切。结合施工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偏低的具体原因,我们在采取措施时不仅仅要从业务人员的素质和水平着手,而且同时需要从企业内部的管理控制人手,不断完善企业的监督机制以及控制体系,只有在这个基础上才能真正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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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会计基础工作是单位会计工作的根本。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更是会计基础工作的重中之重。它看似简单,做起来相当困难。由于各种原因,会计信息失真的情况屡见不鲜。因此,要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的建设。
0引言
会计工作是财政、经济工作的重要基础。由于经济全球化趋势加快,与国际惯例接轨,会计制度改革进程也不断加快,去年我国颁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改革已实施,现行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也在调整之中,我国会计事业步入全面发展时期,但从近几年审计、财政部门对企事业开展的专项财务检查情况来看,会计信息失真事件不断,“会计信用危机”已经显现。而会计诚信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建立一个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的会计诚信体系。
1会计信用缺失的原因,既有主观因素也有客观因素
1.1利益驱动是会计信息失真的内在的根本的诱因。单位所有者及信息利用者出于自身利益,干预财务会计工作,使得会计信息成为服务者的工具而可以随意更改。从核算单位来看,其目的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隐瞒收入或逃避税收;从中介机构看,对单位的服务过程,也是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过程,报告质量问题难以得到保证。
1.2监管弱化是会计信息失真的外部环境和土壤。《会计法》未能得到广泛认可与共识,违法行为没有得到制裁,执法仍有不到位之处。《会计法》和《刑法》同样是法,而执法结果截然不同,触犯刑律叫违法犯罪,会计做假账通常称之为不称职或有违规违纪问题;一个有责任必须追究,一个是出问题没有人管,虚假信息责任人员为所欲为而无人问津。违法者普遍存在,执法者视而不见,两者责任都没有得到承担,形成全社会会计锁链式的“失真”现象。
1.3会计理论与实际操作的缺陷与差异。目前我国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以及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带有明显滞后性,尽管修改了《会计法》,出台了与注册会计师执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但由于我国市场体系构成的多样性、复杂性,这些法律法规不仅带有明显的应付色彩。也很难与国际接轨。这是一种客观误差,没有主观原因,可以称之为会计信息理论性误差,因为它存在的客观合理性,又有人称之为合法会计信息失真。
1.4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问题。职业道德问题,指会计人员、职业注册会计师等缺少必要的职业道德和法制观念,有意识的弄虚作假。业务能力问题,体现在会计人员业务能力的高低差异,例如理论水平不够,实践经验不足,以及主观上的努力不够等原因。职业道德是主观因素,是故意行为,不可消除;业务能力是客观因素,属非故意行为,可以逐步消除,两者有质的区别。
2解决会计信用缺失问题的对策
2.1建立会计报告审计制度、审批制度和责任制约制度。我国目前还没有实行强制的全面的会计报表审计制度,很多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只有内部要求,没有外来强制。因此,必须制定会计报表强制审计制度,企业年终后多少日内必须将年报报指定单位审计,维护其严肃性。
会计报告审核批复制度是保证企业会计报告质量年检的数量和比例的一种制度,可以由财政牵头制定并施行,税务审计工商部门和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参与,划分审批范围,分别审批,签署意见,进行调整,做出标志,审批调整后的报表管理部门进行资源共享,不会因多种需要而出现多种报表。责任制约制度是对报告的审核者或监督者的工作质量奖惩制度,这项制度主要通过公布审核者的结果,引起社会舆论的广泛监督,只有重大问题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2职业道德教育与思想品德教育,目的是减少主观动因。治理会计信息失真是一个综合系统工程,要有一个长远眼光,解决一个思想意识问题,使会计工作走向国际,首先要由国外发达国家的遵纪意识和敬业精神,思想上根本不去想做假账。
对直接行为人,即会计信息的会计人员和注册会计师等,主要是培养职业道德观念和必须遵循的原则和理念,作为一名会计人员或相关服务者,是否合格前提就是不做假账,全社会唤起共识,管理部门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必将克服主观问题。
对行政负责人、管理阶层,重点是要增强其法纪意识,摆正利益观和大局观关系,摒弃不正确、不合法的利益要求,逐步从思想上放弃干预影响会计报告的结果。这项工作与增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同样重要,从这个意义是讲,会计法才真正的能够贯彻到位。解决意识形态问题,就大大减少了违纪问题主观诱因。
2.3加强政策和业务学习,提升会计整体素质政策法规方面,财税审及相关管理部门,必须加强培训,并有严格制度要求:作为应知事项,会计人员要知晓基本的法律法规政策,自觉约束自己的行为,避免知法犯法的现象;
业务学习方面,专业业务能力的提高主要体现在教育和管理,全面提升专业技能,适应现代企业会计业务的基本要求,减少因为业务能力达不到要求而出现的低水平误差。
首先要学习系统的会计理论,用以指导实践,理论基础不够是会计业务水平不高的重要原因,因此会计人员岗前教育,会计人员持证上岗等规定要求还是要严格坚持,考试过程还要更科学更严格;
其次会计实践,会计人员必须有大量的工作实践才能灵活运用会计理论,并对理论进行补充和完善,两者缺一不可,因此,单位应让会计人员多岗位锻炼,全面掌握会计核算方法;
再次,财政等管理部门必须长期坚持对会计人员的后续业务教育,会计知识更新快,这方面改革多,不及时跟上就不懂,出了问题就明显体现在会计报告中,使会计报告不符合会计制度和准则要求,造成会计信息的失真。影响财会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因此业务学习的这项工作必须制度化,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两者不可或缺。
论文摘要:面对我国目前以会计信息失真为突出表现的会计职业道德严重失范的现状,本文对其成因进行了分析,并对重建会计职业道德规范,提出应通过制度创新、完善相关法律和保障体制,采取自我修养和外部监督相结合,宣传、教育与检查惩戒相结合,行业自律与舆论监督、政府监管相结合,形成社会各界齐抓共管的局面。
近年来,我国经济生活中出现了大面积、持续的会计信息失真现象,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会计信息失真固然有社会环境和会计系统本身的诸多原因,但我认为会计职业道德失范是最重要原因之一。
一、我国会计职业道德的现状
所谓会计职业道德,就是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在履行职责活动中应具备的道德品质。它既是会计工作要遵守的行为规范和行为准则,也是衡量一个会计工作者工作好坏的标准。会计职业道德失范是指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缺乏或者丧失,它包括两层含义:一是会计职业人员失去道德观念;二是会计职业行为失去道德规范。会计职业道德失范的具体表现如下:
1、少数会计人员会计职业道德败坏,主动违法犯罪。
有的会计人员个人利益膨胀,故意伪造、变造、隐匿、毁损会计资料,监守自盗,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挪用公款、以身试法。这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虽然是少数会计人员所为,但也的确反映出在改革开放后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在会计队伍中确有一些人职业道德沦丧,走上犯罪的道路。
2、会计人员违反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道德规范。
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是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中最重要的道德规范,而恰恰在这一规范上存在的问题具有普遍性,造成大面积的会计信息失真。会计人员的主动出谋划策、配合作假的行为,主观动机虽有不同,多少都是一种故意作假行为,而其中主动出谋划策的更是一种通同作弊的行为了。这不同程度地反映了会计人员在客观公正,依法办事方面不能坚持原则,是会计职业道德的严重缺欠。
3、不熟悉法规,遵纪守法的意识淡薄。
不少会计人员不能做到熟悉法规、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意识淡薄。在财政部调查中询问现岗会计人员目前我国是否存在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如果存在是在哪里规定的等问题时,居然有11%的会计人员认为不存在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只是在人们的信念之中。另有20%的人认为存在会计职业道德,但不知道在哪里规定的。可见有三成的会计人员对法规的熟悉和了解是模糊的。
4、部分公司受利益驱使,在会计信息披露中弄虚作假。
近年来,我国出现了许多令人触目惊心的会计造假案,严重违反了会计职业道德。如东方锅炉、蓝田股份、四通高科、黎明股份、银广夏等多个公司的严重造假事件。以上事实表明,会计职业道德失范乃是一个在利益驱动之下,有着深刻社会背景的复杂的社会问题。
二、会计职业道德严重失范的原因。
1、社会不良风气对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影响
(1)利益驱动的负面影响。随着经济体制的转变,人们的思想意识、价值观念都在发生变化。在会计领域也同样遇到了经济发展与道德进步"二律悖反"的困惑。例如,在下岗失业和违反原则作假帐的两难选择中,多数会计人员选择了按单位负责人意见作假帐,表现了追求最基本的自身经济利益。
(2)会计规范体系不完善,法律监督机制不完备,违反会计职业道德的处罚苍白无力。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颁布前,对会计人员职业行为的要求,散见于各种财务会计行政规章制度中,没有明确提出会计职业道德的具体条款和遵守会计职业道德的要求。直到1999年颁布的《会计法》第39条规定"会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提高业务素质。",第一次将遵守会计职业道德写进了法律中,这些虽然表明我国会计职业道德逐步发展的进程,但缺乏系统性、完整性。同时《会计法》对违法会计行为的制约,缺乏强制性和操作性。职业道德的违规行为惩治不力、缺乏职业道德自律组织及社会的监督和对道德优劣表现赏罚不明,客观上不利于制约违法会计行为的滋生蔓延,又使会计人员抵制违法会计行为时,缺乏法律保障。
2、单位负责人的不良道德影响。
会计人员是受聘、受雇于其所在单位的工作人员。他们同独立、公正执业的注册会计师不同,没有在单位之外、之上的独立执业地位,他们的工作完全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管理之下,会计人员在单位的地位具有天然的从属性,使得其职业道德在单位会计工作中,能否发挥作用和作用大小,也就不可避免地具有了从属性,从属于所在单位的文化层次、及其单位负责人的道德水准。
三、我国会计职业道德的重建
会计职业道德的重建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应通过制度创新,采取自我修养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宣传、教育与检查相结合,行业自律与舆论监督、政府监督相结合,使"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准则、不做假账"成为广大会计从业人员的行为准则。本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会计职业道德的重建进行探讨:
1、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支持和政策保障,形成和发展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氛围。
(1)在会计法律中明确规定会计职业道德的内容。会计人员良好的职业道德的形成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在我国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尚不规范、会计信息严重失真的情况下,会计职业道德的建设需要靠会计法律制度的强制作用。我国目前的《会计法》规定:"会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确定了会计职业道德的法律地位和原则要求,但是还应当将会计职业道德的核心内容浓缩,使会计职业道德不仅具备会计法律制度的属性,还便于记忆与传播,形成规模效应。
(2)建立健全会计职业道德评价体系。会计职业道德评价体系包括社会组织、大众舆论对会计行为的道德评价。对职业道德评价结果使用奖惩手段,并与岗位资格、升职、晋级、精神与物质奖励结合起来。同时还应当建立健全选拔机制,使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3)加大奖惩力度,完善会计职业道德的奖惩机制。针对以往对违反会计职业道德行为监管不力、处罚不严的问题,必须进一步细化、深化会计职业道德的考评和奖惩机制。只有奖惩分明,加大违反职业道德的机会成本,提高遵守职业道德的机会收益,才能降低违反职业道德的发生频率,并逐步提高职业道德对会计人员的约束力。
(4)重视和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是指对会计人员、潜在会计人员及单位负责人进行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职业道德教育活动。职业道德教育是培养职业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坚定的职业信念、自觉的职业行为不可缺少的环节。会计教育不仅要传授技巧与知识,还应灌输道德标准和敬业精神;不仅要重视在校会计专业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更要重视在岗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提高,逐步将职业道德规范转化成自身的思想观念和行为准则,促进会计和经济的良性发展。超级秘书网
2、建立会计行业自律组织,强化行业监管,树立会计人员良好的职业形象。
良好的会计职业形象,不仅需要每一个会计人员的努力,更要充分发挥会计职业团体的作用。借鉴国际惯例建立一个权威性的会计行业自律组织十分有必要。对于违反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进行相应的惩戒。
3、财政部门推动、社会各界配合,共同构建全面的宣传、监督体系。
会计职业道德的建设与实施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部门的推动及社会各界的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是全国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对会计工作的建设与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由财政部组织,在全国的会计人员中开展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学习与研究,相信一定可以形成头脑风暴,迅速有效地普及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同样,会计职业道德观念的维系和发展,会计从业环境的净化,离不开社会舆论的监督。宣传、教育、文化部门、工会组织及社会各界应当积极参与、各尽其责、相互配合,把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规划,完善措施,扎实推进,形成合力,才能使外在的会计职业道德要求转化为会计人员内在的职业道德品质,使会计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爱岗敬业,诚实守信,自觉履行应尽的职业义务,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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