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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土地管理的基本国策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为了组织开展好第十九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在县国土局的直接领导下,在因远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结合我镇实际,紧紧围绕“保障科学发展,保护耕地红线”这一宣传主题,在全镇内开展宣传活动。宣传重点是我国土地资源国情国策,坚持和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提高全社会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意识。重点宣传“十分珍惜、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高认识、深入宣传。根据县国土局安排部署,于2009年6月26日早上在因远镇人民政府三楼大会议室召开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学习培训会,会议由镇政府联系国土的领导周国兴副镇长主持,在家的党政领导及民政助理员、宣传干事,以及镇司法所长、9个村委会会主任、9名村级国土资源信息员、9名地质灾害监测员,并邀请因远、北泽、安定等三个村委会干部及部分村民小组党支部书记、村民小组组长还有镍矿矿床涉及的周边两个村民小组党支部书记、村民小组组长等共57人参与培训。会上认真学习宣传了《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首先由县国土局余建雄副局长就加强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发表重要讲话;由县法规股金福刚主讲土地权属争议处理程序相关知识;由矿管股莫肇勇主讲矿产资源法及地质灾害防治相关知识;由耕保股苏继春主讲农村宅基地相关知识;由执法大队朱红江主讲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处理程序及有关规定;最后由周副镇长作《加强领导 狠抓落实 为因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资源保障》的讲话。会议持续了两个多小时,通过学习培训,使干部对土地管理及矿产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进一步了解。认真贯彻执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这一基本国策,坚守18亿亩耕地不减少。
二、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等宣传标语。6月25 日分别到因远、北泽、安定等三个村委会联合各村委会领导一起在人员集中的地方张贴宣传标语;及时发放4本《国土资源管理政策选编(四)》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镇长、联系国土副镇长每人各一本;宣传扑克40副;《××县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宣传手册》读本9本;6月26日在因远集贸市场加强宣传,主要宣传了《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云南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云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县人民政府XX年第2号公告等。设立临时法律咨询台由专人负责讲解法律知识,设台集中宣传后又有针对性的分发宣传单,使宣传效果更加明显有效。深入宣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XX]9号)、《云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摘要)》、××县人民政府XX年第2号公告《××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矿产资源管理(暂行)办法》及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共计发放宣传材料420多份,粘贴大小标语76条,受教育人数达1951人次。
通过“6·25土地日”扎实有效的宣传,使宣传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达到了预期效果。普遍增强了镇、村、组党员、领导、干部及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了依法办事意识、为依法管理国土资源奠定了群众基础,使节约集约用地为荣的观念逐步深入人心。为创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关键词】 国土资源 管理 问题 思考
1 国土资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地少人多是我国的基本国情。用相对较少的耕地面积养活了十三亿人口,同时确保国家建设的持续发展是我国土地资源管理成绩。目前,随着建设用地不断扩大,耕地的锐减等现象,国土资源管理的形势日益严峻。其重点问题集中在土地保护政策与发展、立法与执法等方面矛盾的激化。
1.1 土地保护政策与国家建设发展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国土资源管理为我国的城市建设、乡镇城市化做出了突出贡献。随着城市化建设的发展,日益严峻的用地形势与耕地保护制度发生了较大的冲突。一方面,受一些不正确的发展观念、政绩观念的影响。部分地区不惜牺牲环境保护、土地节约利用、大片耕地等换取短暂的发展机会。导致了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断的膨胀,甚至难以控制。另一方面,耕地面积的锐减,违规、违法用地的猖獗,导致了我国节约用地制度、耕地保护制度等基本国策执行难。严重危害了国土资源管理的成效,致使国土资源管理的有效性明显不足。
1.2 国土资源管理立法与执法的若干问题
建国以来,我国一直很重视立法工作,坚持走依法治国道路。在国土资源管理方,我国的立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完善虽然一直受到重视,但还存在很多的不足。第一,法律对于国土资源管理总体规划的法律地位描述不完善。致使国土资源管理人员在实施土地审批、监管等工作时权限受到限制(如国土资源管理人员无权限制人身自由、无权处理执法中的财产问题等),不利于土地使用监督执法。第二,我国农村的土地管理改革脚步缓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土地使用权等的转让等行为较为混乱。如村集体建盖的小产权房大量流入商品房交易市场,并且在房产建设过程中严重侵占了耕地面积。又如,村民乱建、乱盖等现象严重。庄基地的乱批、乱占现象等,严重影响了国土资源的有效管理。立法的不完善导致国土资源管理监管松懈,对于违法、违规的查处普遍存在宽、松、轻现象,使国土资源管理执法不够坚决,缺少震慑性,存在较严重的“差别化执法”现象。
2 国土资源管理现状的思考
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根本,是我国持续、稳定发展的基础。处理好国土资源管理中存在的关键性问题,是实现我国经济建设持续、快速增长的需求。
2.1 提高国土资源管理的实效性
首先,加强国家土地政策的执行和宣传力度,树立正确的发展观、政绩观,提高各部门对国土资源管理的认识,纠正国土资源使用中的一些不良意识,提高国家节约用地、保护耕地等政策的实施。其次,谨慎推进农村,避免农村土地管理过程中的过激行为,通过法律、法规宣传,国家土地政策宣传及各方面的教育,使广大农民能够在国土资源管理上与国家形成统一认识,提高农村土地管理的实效性。再次,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的膨胀,坚持科学用地、规划用地,确保土地资源利用的最佳状态、最好效益。第四,扮演好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国家土地管理中的角色。一方面,要发扬人民公仆的服务精神,提高政府部门的公仆形象。另一方面,要加大对国土资源管理的监管力度,积极的查处土地使用过程中的违规、违法等行为,并严厉处理,确保国土资源管理的有效性。第五,重视国土资源管理的现代化、科技化建设,建立可统一规划、方便联通、资源共享的国土资源管理数据库,提高我国国土资源管理的效率。
2.2 加强国土资源管理的依法性
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对于国土资源的管理必须建立在法律基础上,坚持依法治理、监管等。首先,加强工作人员及群众的法律意识,组织相关法律的宣传、学习等活动,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促进依法执行国土资源管理的效率。其次,重视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建立和完善。对于农村宅基地管理、集体土地使用权限转让等方面的立法不足要积极的进行研究,不断的完善,减少执法过程中的阻力,提高国土资源管理成效。再次,通过法律明确国土资源管理中不同部门、人员的权、责、利等方面的关系,提高我国耕地保护等方面的执行效果。第四,通过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建设,促进我国的耕地保护工作、节约用地工作、地质灾害防护工作等等的开展,提高我国土地的使用效益,提高国土资源管理水平。第五,通过法律权威提高国土资源管理过程中对于违法、违规用地的查处力度,避免不敢动、不敢管、走形式等国土资源管理模式,将我国的土地管理政策落到实处。提高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强化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监管力度。第六,通过立法完善土地管理过程中各部门的联合执法机制,将土地违规、违法开发、使用的监督、处理等工作落到实处。加强依法处理土地纠纷、土地使用问题等方面的力度,提高我国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意识,促进依法治国的实践。
3 结语
我国地域辽阔,地域形式复杂,对于国土资源的管理要通观全局,从长远发展着手,协调土地管理中的各种矛盾。在国土资源管理总体规划的指导下进行土地审批、土地使用监管、地质灾害预防等工作,保护我国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效益及良好秩序,不断提高我国土地资源管理的水平。使之能稳定的、持续的为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支持,缓解耕地保护与建设用地膨胀之间的矛盾,加速我国的发展和建设。
参考文献:
[1]王大鹏,解析新时期基层国土资源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科技创新导报,2012(26):209-209.
以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为依据,认真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进一步增强农村基层组织、广大群众的爱土地、珍惜土地、护保土地意识和法制观念,坚决杜绝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好农民的土地合法权益,为了促进我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保障。
各村、各单位必须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这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创建的主动性、自觉性,加大土地执法力度,依法建立新形势下土地管理的新秩序
二、创建工作内容
(一)四无
1.无非法用地
①没有非法占地行为;
②没有以租代征行为;
③没有破坏耕地行为;
④没有非法转让、非法租赁集体土地等行为。
2.无截留、挪用征地补偿安置费用行为;
3.无涉土集访和越级上访现象;
4.无抛荒、荒芜耕地现象。
(二)六到位
1.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到位。各村认真制定宣传计划,利用村广播、张贴宣传标语、召开多种会议等形式加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确保全村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覆盖率达85%以上。
2.土地监察网络发挥作用到位。建立由村、组代表组成的村级土地监察网络体系,充分发挥网络作用,及时向镇国土资源所、镇政府反馈在本村内发生的违法用地信息,使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得到制止与查处。
3.基本农田保护到位。各村按照基本农田保护工作
的有关要求,切实将基本农田保护地块落实到组到户,并做好村与组、组与户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书签订工作。绘制好基本农田保护的公示牌、界址桩的分布图,并聘请管护员对公示牌、界址桩定期进行检查与维护。同时加强本村基本农田保护区的监管工作,对破坏基本农田及一般耕地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确保耕地不被破坏。
4.土地矛盾纠纷调处到位。认真调处本辖区内发生的土地矛盾纠纷,对涉土上访、越访行为积极妥善处置。尽量把问题和矛盾解决在基层。
5.土地补偿安置费用发放到位。有被征地行为的村组,要严格按照市政府淮政(2006)57号文件精神落实征地补偿,及时依法足额将被征地群众的补偿安置费用发放到位,不截留、挪用,确保被征地群众的利益不受损害。
6.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到位。积极配合政府做好本村区域内的规划修遍或修改工作,确保辖区内农业建设用地服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三、工作要求
1.健全组织,加强领导。镇政府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负责创建工作的业务指导,各村必须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切实做好创建工作。
2.坚持标准,积极推进。镇政府将“土地管理模范村”活动列入年终考核内容,各村要围绕“四无、六到位”创建目标,抓好落实。
3.常抓不懈,务求实效。创建“土地管理模范村”是一项长期活动,并实行动态管理,对已获镇政府表彰的村,镇政府将定期组织回访和跟踪督查,对土地管理秩序出现混乱、失去示范作用或发生严重土地违法行为的村将报镇政府取消荣誉,保持“土地管理模范村”称号的先进性和代表性。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着力抓好国土资源七项工作
一、全面做好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的工作
要深入宣传和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基本国策,坚守耕地红线,逐级落实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充分运用土地政策,加强宏观调控,严把土地供应“闸门”,挖掘城乡土地潜力,清理闲置土地,使节约集约用地和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进一步落在实处。在人增地域,人地矛盾进一步加剧的新形势下,在建设用地上要坚持“六个必须”即:必须坚决落实“统一规划、统一征购、统一开发、统一储备、统一出让”的管理制度,确保建设用地统一供应,保障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协调发展;必须正确处理城市化、工业化与土地资源合理配置的关系,力争城市土地资源配置更加科学合理地利用土地、资本和技术,在空间和时间上充分挖掘城镇土地潜力,获取城市土地最佳的综合经济效益,使城市化建设走内涵发展、节约集约用地的道路;必须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城市化建设的各项工作,正确处理局部与全局、当前与长远、开发与保护的关系,把国土资源管理的重点放在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资源上,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城市的发展质量,使土地利用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必须保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的严格执行,坚决查处违反规划和计划的用地行为;必须改变对土地低度利用的状况,增加对土地的投入,提高土地的建筑密度和容积率,增加土地产出;必须坚持节流与开源并举,挖掘城乡土地潜力,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
在保护资源的前提下,要切实做好保障发展的工作。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不发展,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就会落空。要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的中心工作,切实保障国家和全州重点项目工程用地,雷厉风行、求真务实地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的重大决策和科学部署,为全州经济协调、稳步、健康、又好又快发展创造条件。
二、坚决落实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制度
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是保护耕地、坚守耕地红线、保障国家粮食发展战略和粮食安全的重要措施。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一方面要有计划地开发或开垦新的耕地,不断增加耕地面积;另一方面要严格控制占用耕地,减少耕地损失。具体要做好八项工作:第一、要抓好土地开发,增加有效耕地面积;第二、要加大农地整理力度,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农地整理规划,以田、水、路、林、村为中心进行综合整治,归并零散地块,整治空心村,实施旧村改造,增加耕地面积;第三、注重土地复垦,对采矿、采煤、取土等受破坏的土地进行复垦、恢复耕种条件;第四、将废弃的旧宅基地改造还田;第五、充分利用闲置和闲散土地;第六、严格控制建设项目占用耕地,非占不可的,要坚持占一补一措施,占多少补多少,且要未占先补,补充耕地质量不低于占用耕地质量;第七、严格控制农业结构调整占用耕地,发展林果业应尽量占用荒山荒地,不占耕地更不要占用基本农田;第八、大力倡导节约集约用地。
三、加强土地宏观调控,严把土地供应“闸门”
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为我们调控土地,严把土地供应“闸门”提供了政策依据,要全面贯彻《通知》精神,严格执行建设用地有关税费政策、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禁止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强化土地管理行为监督检查、严惩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特别要全面落实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责任。国土部门必须牢牢掌握土地供应权,坚持不让那些盲目上马的项目获得土地;对那些资源消耗高、对环境污染大的项目不予供地;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发展规划和市场准入条件的项目不予供地。
四、必须坚持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
严格管理土地应坚持五条措施:一是依照法律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严格控制城乡建设占用耕地;二是按照已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认真逐级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三是坚决执行“占一补一”规定,保证质量未占先补,保障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四是严格控制农业结构调整占用耕地,毁坏耕作层;五是严格执行“全面规划、合理利用、用养结合、严格保护”的基本农田保护方针,对保护基本农田尽职尽责。
五、坚持依法管地,严励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
要认真贯彻落实《土地管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加强执法监察,加大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要建立健全州、县(市)、乡、村四级联动执法网络,州、县(市)国土部门执法人员每星期有2至3天深入实际进行动态巡查,加大了严惩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力度。对土地违法行为发现一起、决不姑息迁就,使土地违法行为无处藏身。
六、严格执行省政府“四个办法”,加强矿政管理
结合我州实际,主要是做好四项工作:一是严格采矿权、探矿 权管理,有效维护矿产资源的勘查、开采秩序,促进我州矿业经济协调、健康、 有序发展;二是全面实施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各类采矿权人必须依照省政府“四个办法”之规定,按期如实缴纳矿产资源有偿使用费;三是依法进行矿业权交易,要按省政府《矿业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严格管理,规范进行。要建立健全矿业权交易机构,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自愿进行矿业权交易;四是积极推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补偿制度,要按照省政府关于《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和《环境保护法》、《水土保持法》等法律规定,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有效防止矿山地质灾害,深入推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补偿制度,采矿权人必须按《办法》规定,切实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义务,向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交存保证金。通过严格管理,依法逐步建立完善统一规范的矿产资源市场。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为主线,着力宣传我县国土资源工作在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权益、服务社会各方面的新举措、新成果、新经验,宣传国土资源国情、国策、国法。积极创新宣传的手段和形式,进一步拓宽渠道、提高水平、增强效果,为全面推进国土资源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工作目标:一是加深了解,提高认识,树立法律意识,培养法制观念;二是学用结合,要求把学到的法律知识运用到工作中,达到依法行政,依法治理;三是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全面提高国土资源法律意识。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两法”宣传工作扎实有序地开展,我局成立“两法”宣传工作领导组,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执法监察股),办公室主任由马学军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法制教育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三、宣传方式
1、组织局机关工作人员集中学习,同时利用图片展、宣传栏、播放VCD光盘等多形式开展“两法”宣传教育。
2、利用矿产资源法宣传日,印发有关矿产资源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有关资料,并由地矿股、执法监察股送到全县各矿点,并召开各矿点法人代表参加的宣传矿产资源法、安全生产法及地质灾害群防群测知识座谈会。使各矿点法人代表充分认识矿产资源管理及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3、为保证《土地管理法》及《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贯彻执行,提高人们对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这一基本国策的充分认识,以及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性、现实性的充分了解,我局将在第十六个全国土地日期间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形式,将以往单一的宣传方式改为固定场所、媒体报道、悬挂标语、短信发送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将宣传的内容面向基层,深入到群众,发放到企业。充分利用广播、有线电视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4、以局域网络为载体,营造“两法”宣传氛围,通过网络及时颁布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法律咨询及政策解答。
5、在“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中,结合“五五”普法和依法行政,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两法”宣传教育,将参加由县司法、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组织的联合法律咨询活动,并利用展板、宣传册及一些土地违法案件实例宣传,从而进一步提高广大干群对国土资源管理知识的充分认识,坚持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治理、依法行政工作,推进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和应用,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进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关键词:用地保护;土地资产管理;制度创新;土地资产评估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土地资源的资产价值得到体现。党提出现代企业制度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上最重要最根本的内容。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又与土地资产管理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没有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土地资产管理制度,企业的改革就有可能陷入僵局。因此,转换经营机制,进行现代企业制度创新,加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中土地资产管理,就成为当前改革中一个重要问题。铁路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铁路用地)在铁路建设、企业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铁路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中加强土地资产管理的现实意义
(一)调整现有土地产权关系是维护社会主义公有制的需要
铁路企业土地资产属国家所有。在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由于政企不分,铁路没有作为独立法人经济实体应拥有的法人产权。政府对具有特殊商品属性的土地产权的应得利益也o权界定。铁路需要土地,行政划拨,无偿使用。既不需要为使用土地付出租金,也不需要对国有土地资产保值、增值而承担责任。特别是铁路内部的某些单位,不经批准对国有土地资产随意处置和非法转让,使国有土地资产流失。
(二)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是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要求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之一是把企业推向市场,让企业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和自我约束。这与我们现在正在推进的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把相当一部分企业的土地使用权推向市场。土地作为资产的重要表现就是土地构成企业赖以生产、经营的必不可少的要素。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发育完善、管理有序的土地市场。也就是作为资产的土地进入市场,对市场进行调整和分配。
(三)是保护国有土地资产权益,实现土地资产保值增值要求
对非运输企业占用的铁路土地,经过评估,铁路运输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资产价值后,转为股份企业的股份,并以土地投入转为对股份制企业的出资权利。按照“股权平等、同股同利,利益公享,风险公担”的原则监控土地资产。也可通过土地租赁,一次性或分期收取土地租金,实现土地资产的价值。
(四)是实现土地资源优化配置,落实土地基本国策的需要:
人多地少,土地紧缺是我国的基本国情。节约土地,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土地资产纳入股份制经营,运用土地资产股权、租金等经济杠杆对土地的利用与分配进行制约。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生产要素的最佳组合。
二、对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中土地资产管理的对策研究:
(一)严格进行土地资产研究评估:
改制或新设的股份制企业,都必须对土地资产进行科学评估。这是保障股份制企业土地资产的真实性和可靠性,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的重要措施。评估时,要按企业土地使用权现状,根据土地评估的要求和当时市场地价标准,评价出土地现实市场价格。
(二)依法进行土地产权界定:
土地产权即土地财产所有权,使用财产权人在法律范围内对土地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目前内地股份制企业土地产权主要划分为国家股或企业股。这两种产权的界定,取决于企业用地的获取方式极其支付土地使用费来源。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如果铁路企业向国家缴纳了土地出让金,国家作为土地所有者一定年期的地租收入。所以这类土地使用权及其相关权益一般应归企业所有。土地股本为企业所有。如果国家通过行政划拨方式把土地使用权无偿、无限期提供给企业,这意味着国家作为所有人,没有体现其应得的经济利益。因此企业中这种土地产权应归国家。需要指出的是,不论是以那种方式获得的土地,都有一个土地资产增值问题。这个增值部分既有国家对区域的投入,也有铁路企业在进行生产和经营过程中的投入。这样在处理增值部分的土地资产时,要从协调国家和铁路企业两者利益的角度出发,由国家和铁路企业共享。这样,既体现国家所有权利益,又适当地照顾了企业经营的积极性。
(三)认真选择土地资产供应方式:
对铁路内部已实行股份制企业的供地方式,应该放在培育土地大市场的趋势下来实施,使改制后的企业产权制度与土地使用制度一同在新体制下的土地市场中运行。对一次清出让金有困难的,根据企业承受能力,可以协调地方土地管理部门采取一次出让、分期付款或分批出让、定期付款、挂帐处理或实行年租制等办法来解决。这样既适合经济承受能力,也是一般企业愿意接受的。
总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这些都有待于从理论和实践上深入探讨研究。既要保证生产力要素的最佳组合,促进企业的发展和进步,又要保证土地资源的最佳配置,国家土地所有权不受侵犯。从而使国家和企业从土地资产中获得巨大的收益。
三、国有企业改革中土地评估与资产处置管理:
(一)国有资产处置的方式:(1)土地出让;(2)土地租赁;(3)土地作价出资;(4)授权经营方式;(5)保留划拨方式。
(二)地价评估管理:国有企业改革中土地使用权除保留划拨用地方式外,采取其他方式处置的,必须进行地价评估。企业应委托具有相应土地估价资格的机构进行地价评估。
四、土地估价是估价人员依据土地估价的原则和方法
关键词 土地管理;节约集约;利用;措施
中图分类号F29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1)49-0052-02
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珍贵的不可再生资源。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现代化进程中,土地问题始终是带有全局性、根本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我国人多地少,耕地资源十分稀缺。因此,我们必须加强土地管理,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科学合理利用土地。
1 加强土地管理,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重要意义
加强土地管理,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是保障发展用地需求的根本途径,是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是严格土地管理的重要环节,是缓解我国土地供需矛盾的必然选择,是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必然结果。
1.1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有利于保护耕地
耕地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保证,保护耕地对于实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1.2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有利于节省投资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可以减少土地投入,提高用地布局和人口分布集聚程度。城镇建设应尽量集中布局,集约利用土地,以减少道路、管线等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行费用,为城镇居民提供更完善的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提高城镇建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3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有利于加强土地管理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有助于土地管理部门充分了解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了解不同功能区土地利用布局和利用强度,了解某一具体地块开发利用潜力,从而科学地制定土地利用指导方针和对策,合理布局用地,制定最佳开发方案,发挥土地利用最大效益。
1.4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有利于土地市场发展
随着经济建设发展,人们对土地利用要求也越来越高。土地资源优化配置,使资源共享、功能互补。政府宏观调控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土地优化配置原则,能有效抑制因盲目性、随意性而造成行为失当,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
2 我国土地利用现状及存在问题
我国地大物博,但人均耕地只有1.39亩,仅为世界人均耕地的1/3。我国虽然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但建设占用耕地现象时有发生,耕地总量在逐渐减少,用地形势不容乐观。主要问题如下:
1)土地利用十分粗放,节约集约利用率低,长期以来的粗放用地,各地均存在滥占滥用土地现象,没有充分、合理、有效利用土地资源;
2)用地结构不合理滥用土地现象严重随着经济的发展,用地规模逐渐扩大,有些地区土地利用结构不合理,公路、广场、绿化用地、空闲村、空心村、闲置住宅、闲散地块大量存在;
3)违法违规现象大量存在破坏耕地、圈占集体土地炒预期、非法出租、转让土地等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地方盲目招商引资,为了使项目尽快“落地”,采取“以租代征”、超占面积、未批先建、未批先用等违法手段。这些行为严重影响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4)监管机制不健全,执法监察不到位有些地方节约集约用地责任意识淡薄,没有建立监管机制、动态巡查机制,建设用地批前、批中、批后动态巡查不及时,对各种违法违规用地执法监察不到位,影响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实际效果;
5)后备资源、土地开发复垦整理空间不足由于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一些耕地、林地、草地、山地等资源均被利用,后备资源潜力明显不足,有些土地开发复垦整理无法实现。
3 我国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措施
1)科学规划用地,从源头严格把关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严格确定耕地保有量控制指标,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大力提倡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不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产业政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建设用地和土地利用的实际状况的用地项目一律不批,从源头制止浪费土地现象;
2)要充分利用闲置土地,积极盘活存量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要定期开展存量建设用地资源普查,制定鼓励盘活存量土地的政策措施。改造中、低产田,整治闲散地和废弃地,提高土地利用强度、投资强度、土地容积率,努力提高建设用地利用率;
3)要完善土地收购储备制度,规范土地市场运行通过土地收购储备,使政府能够实现调控土地市场、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目标,依法取得土地,进行前期开发、储备以备供应土地,真正实现土地招牌挂出让;
4)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坚持节约挖潜并重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占用耕地,要“占多少,垦多少”,占补平衡。通过大力实施土地开发、整理和复垦、盘活存量土地来增加土地,通过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来增加土地的产出效益,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坚持节约挖潜并重;
5)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意识,建立促进集约节约用地激励约束机制。政府部门可以运用价格机制调控土地,通过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等各种税收,增强土地集约利用的动力。抑制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人占用土地行为,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这间接要求用地者增加投资强度、提高建筑容积率、加大对地下空间和建筑立体空间开发,高效利用土地。牢固树立节约集约用地和严格保护耕地的意识;
6)加强监督检查,动态巡查,建立节约集约用地责任。机制执法监察工作要遵循“预防为主,事前防范与事后查处相结合”的方针,加强日常动态巡查,建立节约集约用地责任机制,批前、批中、批后要全面跟踪监督检查,实施全程监管,杜绝少批多占、未批先建、滥占滥用土地现象的发生,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使新开工项目基本不再出现闲置现象。
我们要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宣传,切实保护耕地,加强土地管理,大力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土地利用新途径,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结束语土地是万物生存之本。加强土地管理,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是严格土地管理的重要环节,是保障发展用地需求的根本途径,是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因此,我们要十分珍惜、合理、节约集约利用好每一寸土地,并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计划的调控作用,充分利用闲置土地,建立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做好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全面落实节约集约用地责任,牢固树立节约集约用地和严格保护耕地的意识,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不动摇,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