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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24 15: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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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质押担保 第三方物流 风险管理
质押担保系指债权人与债务人或与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以书面合同的形式,对债务人或其所提供的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的占有权进行转移,以确保债权人的债权享受优先受偿权的一种基于担保法的法律行为。在质押担保业务中,动产或权利的供给方称之为出质人,其债权人被称为质权人,质押标的物则被称为质物。质押担保业务通常发生在出质人企业急需资金,同时缺乏充裕的不动产及有价证券来为其贷款业务提供担保的情形。出质人企业可将其所拥有的仓单、应收账款等动产或权利质押给银行;银行则通过客观评估该质押标的物的价值,为企业提供其所需的质押贷款。通过引入第三方物流企业参与质押担保业务,有助于降低出质人企业与质权人之间围绕质物品质及其价值的信息不对称性风险,提高质押担保融资业务的运作稳健性。
第三方物流企业质押担保制度通常具有如下特性:一是围绕被列为质押标的物的任何交易都将被加以限制,以确保质权人的合法权益得以伸张;二是质押业务管理当局应当为质权人提供简明、高效、低成本的司法及仲裁体系,以解决质押担保业务实施过程中的商业纠纷;三是质押业务制度设计应当确保特定质权人利用制度漏洞,通过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方式不当获利;四是将设定、维持并实施动产质押权的成本支付控制在合理水平;五是动产质押权的设定、变更及灭失等关键事项应被有效公示,以降低交易过程中的信用风险。物流质押担保业务的开展有助于提升第三方物流企业的资金利用效率,强化供应链管理能力。但作为一种金融创新,在实施质押担保业务时,第三方物流企业需理清其风险诱因并给出相应的风险管控对策。
第三方物流企业质押担保业务的风险分析
(一)第三方物流企业质押担保业务的质物风险
其一,第三方物流企业在保管质物的过程中,对妥善保管质物富有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物灭失或者毁损的,质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质押业务中的第三方物流企业与质物委托人之间存在委托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因运输者、仓储者等第三人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在现行法律约束下,第三方物流企业对质物安全保管负有重要连带责任。
其二,质物的理化性能评估增加第三方物流企业的运营成本。质物的仓储方式受制于质物的理化性能指标,而第三方物流企业的仓储成本直接取决于质物的仓储条件。若物流企业不能有效监管质物,则质物价格波动将增加质权人和担保人的风险(马中华等,2011)。第三方物流企业可通过增加技术人力资本投资的方式来降低此类风险,但此项措施亦伴生着人力资本投资成本的负担。
其三,对质物的价值甄别能力不足放大了第三方物流企业的质押业务运营风险。《担保法》第七十条规定,若质物价值有明显减少的可能并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可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担保措施。因此,质物价值的甄别直接影响质押合同的有效履行。但由于第三方物流企业涉及的动产质物的品种繁多,市场价格波动较大,第三方物流企业缺乏对其品质及市场价值的有效甄别。若质权人在补货及提货过程中以次充好,将导致质物价值偏离质押合同规定的价值,第三方物流企业将承担由此造成的质物价值损耗风险。
(二)第三方物流企业质押担保业务的操作风险
其一,在质押合同有效期内,第三方物流企业因内部操作流程监管不善而引致的风险将威胁出质人及质权人的正当权益。
其二,第三方物流企业与质权人之间围绕质押合同的工作衔接存在问题。质押贷款的供给方与质物的监管方之间围绕质物相关信息的传递存在信息失真和信息过载等问题,使得质权人由于难以获取质物品质及价值评估的真实信息而诱发质押贷款决策失误。
其三,出质人资信评估程序不规范为质押贷款的风险暴露埋下隐患。金融机构对申请贷款企业的资格审查存在漏洞,对质押标的物的品质及其价值审核的过程易受到经办人的人为因素影响,从而降低资信评估的公允性。现行金融机构对贷款企业的授信额度计量方法多依赖历史经验数据,缺乏对出质人远期经营收益的可信预期能力。对动产质押品而言,质物价值易受市场因素影响,评估价值的历史波动率较高。在质物交易市场有效假设条件下,质押担保业务风险与出质人历史信用水平相关度不高;故而金融机构以出质人历史信用水平作为确定授信额度的传统做法并不符合动产质押担保业务特点。
(三)第三方物流企业质押担保业务的道德风险
其一,第三方物流企业的质押业务经办人有着在质押业务中利用其职权欺诈质权人、出质人或本企业监管部门以谋求其私人利益。第三方物流企业的质押业务经办人是撮合质权人和出质人合作的中间人,掌握着当事人信用信息及质物信息。质押业务经办人可能为增加业务量而诱导出质人提供虚假信息来欺诈质权人以获取金融机构的贷款;亦可联合质权人对质物做出错误价值评估以侵占出质人或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利益。
其二,出质人道德风险将放大第三方物流企业的质押业务运营风险。在获质权人的资金后,出质人受经营能力有限和市场风险不确定性的约束有可能陷入经营失败的危境。质权人可依据《担保法》所赋权利,通过拍卖或变卖质物的方式获得质押业务补偿对价,并用于清偿出质人的债务。在质押贷款的清偿业务中,质权人具有获取质物拍卖或变卖所得的价款的优先清偿权,而第三方物流企业为开展质押业务的先期资产投入及质押业务收入都将受到出质人因此受到影响。由于市场价格波动或处于保管期内的正常或非正常损耗,所导致的质物价值明显低于质押款时,出质人有较强动机携款潜逃,从而将质押风险转嫁给第三方物流企业和质权人。
其三,出质人信用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有限,未能制定符合其偿债能力的融资计划,此举将导致出质人因债务期限错配而缺乏有效的当期偿债能力。
第三方物流企业质押担保业务的实施策略探析
(一)第三方物流企业质押担保业务的质物风险监控
其一,第三方物流企业应与质权人展开合作,投入必要的人力、技术与资金优化在质物选择能力。鉴于第三方物流企业在质物质量控制及质物仓储保管等方面的技术优势地位,第三方物流企业应当负担质物筛选的首要责任,并应及时、准确地将质物的质押风险告知质权人,以便于控制质权人运营风险。质权人可建立具有相对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的质物遴选模型,依据是否适合质押的性质将质物划分等级,并赋予不同等级的质物以差异化质押折价率。较为适合质押贷款的质物通常具有质物品质相对稳定、质物交易市场相对活跃、市场交易规则规范、市场价格的波动幅度有限等特点。
其二,第三方物流企业应当本着谨慎原则客观评估质物的质押价值。2004年版巴塞尔资本协议扩充了银行质押和金融衍生品的范围,并规范了质物价格评估标准。依据新巴塞尔协议精神,质权人应确立质物筛选的安全谨慎性原则,确保质押贷款业务中的质物选择及价值评估符合“保障质权人安全”的原则。在确定质押率时,第三方物流企业可将一定期间内的质物历史价格和质物成本价格作为计价基础,并在计价过程中考虑到出质人资信能力评估水平。
其三,第三方物流企业应当对在储存期间的质物价值波动风险作出动态监控。第三方物流企业应当制定质物价格的风险控制警戒线和强制平仓线,将质押贷款金额钉住质物现货市场价格。第三方物流企业在与质权人保持及时联络的前提下,通过对质物的现货市场价格的实时动态监控的方式,实现对质物风险的及时有效控制。
(二)第三方物流企业质押担保业务的操作流程控制
其一,第三方物流企业应强化对质物的权属确认管理。第三方物流企业应当就质物所有权及质物属性等相关问题,强化与质权人及出质人之间的信息沟通。出质人在掌控质物真实信息方面具有相对信息优势,而质物真实信息直接影响质权人的贷款资金安全性。固此第三方物流企业应当要求出质人提供关于质物所有权的全套材料,据此识别质物属性的真实信息,并据此评估质物的市场价值。在质押合同中还应当明确质权人和第三方物流企业有权稽核出质人企业的内部业务台帐,以确认质物属性及其价值的真实信息。
其二,签署质物委托监管合同。第三方物流企业应当与质权人、出质人三方会合商议并签署质物委托监管合同,并对合同及相关附件展开风险及可行性审查(隋如彬等,2011)。
其三,第三方物流企业应验证质物权属并开具质物担保接收通知书。第三方物流企业可以自行组织质量技术人员来查验质物属性及其所有权相关单证,亦可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查验。在确认质物权属符合质物委托监管合同及其附件后,第三方物流企业方可开具质物接收通知书。若质物质检结果不符合委托监管合同及其附件要求,出质人可要求权威第三方质检机构做复查,而第三方物流企业有权拒收复查不合格的质物。
其四,强化质押贷款的贷后质物担保管理。基于质物品质稳定性和质押安全性考虑,第三方物流企业应在合同中严格限制质物流转,拒绝出质人、质权人或善意第三人对处于质押合同有效期内的提货或补货要求。
(三)第三方物流企业质押担保业务的道德风险规避
其一,第三方物流企业应完善出质人信用体系建设管理。第三方物流企业可利用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或企业情治系统,对出质人的信用水平展开调查并建立出质人信用档案。在设计出质人信用水平评估指标体系时,质权人应当综合考虑影响客户企业信用水平的若干要素,将资产规模、财务状况、商誉等影响客户企业信用水平的有形及无形资产指标都纳入到信用评估体系中。在对出质人做信用评估时,质权人应当重视评估过程的动态性,在对客户企业资信水平做系统性评估的过程中,质权人还应重视及时根据出质人经营风险因子变动情况和质物品质及其市场价格变动情况,调整对出质人信用的评估值,避免因出质人资信水平和质物价值变更给质权人及第三方物流企业造成的损失。
其二,第三方物流企业应联系质权人共同制定对出质人的授信额度。第三方物流企业应当在质权人的协助下,根据质物属性、出质人的资信水平及其业务经营现状来制定对出质人的授信额度(闫英等,2011)。鉴于出质人的道德风险随着其业务运营失败概率的增大而同步增大。故此质权人应当采取对出质人的信用水平及其授信额度的动态监管措施,根据出质人的重大业务事项对其信用水平评估及其授信额度做动态调整,实现对质押业务风险的动态控制(杨继瑞等,2011)。
其三,第三方物流企业应当采取措施控制其内部员工的道德风险。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内部员工的道德风险的生成源自经办人在处理质押业务的过程中具有较强的自由裁量权,以及其职位所赋予该员工的信息单向透明优势。第三方物流企业可以通过规范质押业务合同及相关单据操作流程的方式,确保质押业务办理流程及内容的公开透明化,降低内部人操纵所诱发的员工道德风险。
参考文献:
1.马中华,朱道立.物流企业在存货质押融资中的决策问题研究[J].系统工程学报,2011,26(3)
2.隋如彬,肖晓旭.物流企业存货质押业务风险评价指标体系研究[J].中国西部科技,2011,10(31)
关键词:第三方物流企业;物流金融;流程梳理;风险管理
中图分类号:F275.6 文献标识码:A
Abstract: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the third party logistics financial, the 3PL faces various risks in the process of business operations. Risk analysis and management become the primary task of the modern enterprise.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e third part logistics enterprise, the unified credit guarantee pattern financial process is analyzed, the enterprise operation management in the various risk identification and control are carried out, the enterprise's risk control ability and management level can be improved.
Key words: third party logistics; logistics financial; business process management; risk management
0 引 言
在国内,由于中小型企业存在着信用体系不健全、操作融资授信业务缺乏经验等问题,造成了融资渠道贫乏,生产运营的发展资金压力大等诸多问题。为了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担保难的问题,融合了物流服务和金融创新的物流金融应运而生。该业务允许中小企业以自有存货、仓单、应收账款等作为担保物,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并由物流企业提供专业的货物质押、监管服务。货款到期时,若中小企业无法还款,担保物作为第二还款源,可保证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安全[1]。因此,物流金融服务的提出,可以有效支持中小型企业的融资活动,较好地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担保难的问题,加快中小企业生产销售的周转效率,为金融机构提供安全稳定的投资渠道。
本文利用风险管理理论,以第三方物流企业的视角,对我国目前较为适用的统一授信担保业务模式下物流金融的整体操作进行流程梳理,并对其业务操作过程中存在的风险进行辨识和分析,找出产生风险的主要因素,分析它们对业务造成的影响程度,衡量其可能造成的损害程度,提出相应的风险事件。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分析自身的风险承受力,选择合适的风险处理方法,提出风险的控制和防范方案[2]。
1 物流金融业务模式介绍
统一授信担保业务模式是一种创新的物流金融模式,它以物流企业为主体。其运作流程是:金融机构根据物流企业的资信情况、业务模式、商业运作状况、行业主导力量等多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后,与物流企业签订相应的合作协议,将一定额度的信用资金授予物流企业;而物流企业则综合考察资金需求企业的状况,与资金需求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在资金需求企业提供相应的货物、商业订单抵押的情况下,为资金需求企业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资金需求企业根据签订的相关协议与合同,分批次的向物流公司质押货物并分期偿还贷款。
本文以某大型物流企业为例,介绍其物流金融业务模式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的操作模式。其业务的主要模式图解如图1[3]。
2 物流企业业务流程梳理
所有企业在其运营过程中都会面临着各种风险,而这些风险很大一部分体现在企业业务流程中。就第三方物流企业而言,为了控制物流金融业务风险,应对业务操作的每个环节进行有效的控制。
物流企业建立企业内部控制流程,必须先从企业业务流程的梳理入手,通过流程梳理,将公司内尚未固化的隐形流程显性化,或对描述不完整、不清晰、与实际运作不符而影响规范化管理的现有流程进行分析、清理与确认[4]。
通过对统一授信担保业务模式的分析,结合物流企业的实际情况,从总体流程来看,从业务开始到业务结束,一般经历以下几个环节:客户受理与考察、业务审查与审批、合同审批与签订、货款收付、货物出入库、日常管理、到期处理等环节。并以流程图的方式展示业务流程,更加直观、完整、简明。流程图的描述可以采用Microsoft visio软件或ARIS软件。便于企业就复杂信息、系统和流程进行可视化处理、分析和交流,典型的物流企业物流金融统一授信业务流程图如图2。
3 业务流程风险分析与控制
物流公司针对业务开展过程中所面临的风险,为提高管理水平,有效规范各项管理以及防范风险的发生,首先要进行风险分析,建立业务风险控制清单。
业务风险控制清单的建立有助于查找现有控制的差距和不足,然后补充和完善现有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以达到防范风险的目的。控制点是企业在实现控制目标时最容易发生偏差的业务环节,这些业务环节发生风险的可能性较大,因而需要特别控制,减轻企业的风险。为了更好地体现业务流程与风险点对应控制关系,可以针对部门流程采用相应的标识与流程步骤对应,以便实际运转中按照控制要求进行操作。
表1是作者结合业务流程与物流企业实际风险情况分析的业务风险控制参考清单[5]。
4 风险监控
通过对物流业务操作流程的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响应,对全过程进行风险监视和控制,保证风险管理达到预期目标。监控风险实际是监视相关业务的进展和业务影响的变化,目的是及时发现风险管理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核对风险管理策略和措施的实际效果与预见是否相同,寻找机会完善和细化风险防范措施,获取反馈信息,及时调整控制措施,使风险管理体系更健全、更符合实际。
4.1 建立完善的法律机制,规范物流金融业务
为了规范物流金融业务发展的需要,国家有关部门需要逐步建立和完善相关的物流金融法律法规,并出台相应的实施细
则[6]。物流金融业务中的物流企业应该积极完善自身的管理制度,制定合理可行的实施细则,使第三方物流企业健康发展。
4.2 合理规避信用风险
第三方物流企业应综合考虑业务对象的财务状况、信誉状况、成长潜力和信用状况等,物流金融部门做好业务受理的前期考察工作,并成立评审委员会,对业务合作对象进行全面评审,进行业务风险分析,并填写相应的业务合作对象风险分析评估表。
4.3 规范业务操作流程
第三方物流企业在开展物流金融业务的过程中,建立业务、合同审核制度,在避免风险、满足业务合作对象要求的前提下,保证物流企业的权益和合同的可操作性[7];物流金融业务相关单据的处理一定要规范,要让相关人员有强烈的“签字意识”和“台账记录意识”,做好银行、业务合作对象、监管人员、物流企业所有资料的交接工作,并有相关人员的签字,以明确各方的责任,保护自身的合法利益。
4.4 关注商品价格波动,控制价值评估风险
价值评估风险主要是因为在质押物质押期间,物流企业对质押物的价格判断不准和价格波动所带来的损失[8]。建立先进的质押物价值评估体系,准确的评价质押物的价值,同时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对质押物的资料进行全面的分析和实时监控,实现对直接监控和担保过程中的货物全方位、系统化的管理。
5 总结与展望
本文以系统风险分析步骤为主线,以统一授信担保业务操作模式为基础,对物流金融的风险管理进行了系统的研究,研究的侧重点在于:第一,介绍了以流程梳理法为基础查找业务开展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并以流程图的方式更清晰明了的呈现出业务流程,明确各流程责任部门与责任岗位的职责,强化已有业务的风险管理指导;第二,业务风险控制清单的建立,使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风险进行实时掌控,针对关键性风险产生的条件和发生的机理进行研究并采取有效地措施进行监控;第三,本文按照风险识别、分析、评估、控制、监控的步骤层层深入,较为全面地分析了物流金融统一授信业务模式风险管理的各个主要方面,对于物流企业进行物流金融实践具有较强的参考价值。
由于物流金融目前属于一个新兴的研究方向,其业务模式也随着社会发展在不断更新,企业的风险管理需求的日益深入,需要人们不断地完善企业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使企业管理更加专业化、系统化。
参考文献:
[1] 张璟,朱金福. 授信融资下物流金融的运营和风险管理问题研究[D]. 南京: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博士学位论文),2011.
[2] 韩弢,杨肇夏. 物流金融业务模式及风险管理研究[D]. 北京:北京交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1.
[3] 佚名. Enterprise Risk Management—Integrated Framework[M]. The Committee of Sponsoring Organizations of the Treadway Commission, 2004.
[4] 罗洪威,等. 过程流程图的画法及应用[J]. 中国质量,2005(10):82-84.
[5] 乔华锋,郭恩才. XX港X公司物流金融风险管理研究[D]. 大连:大连海事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2.
[6] 盛立新,等. 物流风险管理研究进展[J]. 物流技术,2007(4):1-5.
关键词:温州 中小企业 担保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1)04-210-04
一、引言
中小企业融资难,是导致浙江乃至中国中小企业在经济危机背景下陷入困境的重要原因,如何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是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就业重大现实问题,而导致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根源是在信息不对称和风险较高的情况下,融资缺乏有效的分散贷款风险的机制。对于该问题中外学者进行了大量研究,斯蒂格利茨和韦斯(1981)早先从信息不对称理论、道德风险角度解释了信贷配给存在的原因,说明了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存在的长期性。然而由于我国经济在转轨过程中,金融体系的制度缺陷、所有制歧视、信用环境不健全等因素的存在,加重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程度,刘曼红(2003)指出,信用担保是一种信誉证明和资产责任结合在一起的金融中介行为,可以排除中小企业向金融机构融资时担保品不足的障碍,提高融资能力。
影响中小企业贷款最关键的因素,便是对于企业贷款风险的考量,本文从担保机构自身内部控制及社会外部完善体系两个方面,来论证风险规避机制的可操作性及创新效益。
二、温州中小企业融资背景分析
温州作为“中小企业之都”,是浙江乃至全国民营企业发展模式的典型代表,2009年全市共有规模以下企业30万余家,贡献了81%的经济总量。庞大的中小企业呈现相似的运营特征:规模小,以自有资金或民间借贷资金起家。微利以劳动密集型加工生产为主。资金周转周期短、流动性大、额度小。在这种情况下,中小企业适时选择“短、平、快”的民间融资方式,包括向亲朋好友借贷,以及向小额贷款公司等非金融机构借贷,虽然这种方式直接便捷,但毕竟借贷利率较高造成融资成本提高,又由于其缺乏足够的金融监管而存在较大潜在融资风险,故企业融资仍以银行贷款为主。但中小企业普遍存在规模小、财务状况不透明、固定资产抵押品不足等情况,国有银行为规避风险采取“拒贷”、“惜贷”的态度,借贷矛盾因此产生。而这一矛盾在金融危机的影响下更加凸显,原材料能源价格上涨导致成本上涨,外贸出口受阻导致资金回笼困难,同时宏观调控银根紧缩,使得银行贷款资金不易,从而最终导致企业资金链断裂,当地近20%的企业处于停工、半停工或倒闭状态,全市工业总产值增幅同比回落7.2个百分点,处于全省末位。然而此时,担保公司等担保机构适应市场需求快速发展起来,由2006年的45家猛增到2008年的246家,信用担保机制体现出其在解决抵押品不足、信息不对称及风险集聚等问题时的优势,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企业的融资困难。
三、温州信用担保发展概况及特点
(一)发展概况
2001年,温州市财政局出资300万元引导建立全市首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继而当地民营企业和个人投资者纷纷看好担保业市场前景,相继成立担保公司。2005年,全市注册各类担保机构29家,总注册资本4.25亿元,累计已为3680户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担保额23.2亿元,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同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据不完全统计,受担保企业新增职工人数33581人,新增销售总额51.24亿元,新增利税总额4亿多元,呈现出“多渠道筹措担保资金、多模式发展担保机构、多形式开展银保协作、多举措拓展担保业务、多方面扶持担保行业”的态势。
基于温州地区民间资本较为充裕的特点,其担保机构的也凸显出明显的民营性质。2009年,温州市审计局对5家中小企业担保机构进行了抽样审核,审计结果显示:其中有3家民营企业和2家国有企业;5家企业注册资本共计11800万元,其中,国有控股企业出资3700万元,政府出资300万元,民营企业出资800万元,自然人出资7000万元,财政扶持资金490万元。5家担保机构出资比例如图1所示。
(二)特点
1.担保业务呈现熟人社会道德约束机制下的地域性特征。温州人群体意识非常强烈,民间常以血缘、亲缘或者道义等为纽带组成“兄弟班”、“同乡会”等小团体,每个人都处在大大小小的道德圈中,这些圈是每个人赖以生存的群体,圈内各人之间往往有着财务、事务方面的密切联系。而担保公司在选择业务时,也是从这些道德圈入手,通过熟人关系脉络核实申请担保企业的财务状况、资产情况以及业主品德等方面真实信息,规避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同时,担保公司负责人往往与圈内人有着密切的熟人关系,当其为受保企业进行担保时,受保企业的行为将受到整个道德圈的约束,一旦发生违约情况,其不良声誉将在整个圈内迅速传播,于是也便失去利益最密切的关系群中包括资金在内的资源支持,故担保公司就利用该道德约束机制来控制其代偿风险。而这种约束机制效果良好,在温州市经贸委备案的40余家信用担保机构,平均代偿率为3.3%,低于全国4.4%的平均水平,而其平均损失率明显低于全国2.2%的平均水平。
2.担保业务市场化程度高,与中小企业资金需求相匹配。中小企业贷款呈现“短、平、快”的特点,其贷款资金常因资金周转而需,额度较小但要求办理手续快捷、所需时间短,并对利率敏感性较弱,能承受较高的利率水平。于此相应,担保公司以提供小额贷款担保为主。统计数据显示,2008年全市担保额在100万元以下的笔数为2.2万笔,占担保总笔数的94%,担保额占总担保额的63%以上;2009年担保额在100万元以下的笔数占担保总笔数的92%,担保额占总担保额的56.4%。近两年的数据反映出九成以上的担保业务为小额担保业务,符合市场需求的担保资金分配比例提高了担保资金的使用率,为更多的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同时,担保公司简化担保手续、缩短申保时间,并接受银行不愿接受的完整度相对较低再抵押资产证明等,如一家企业购买一块地皮后,由于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较多审批时间长,而企业又急需资金借贷,此时担保公司便灵活应对,接受未过户土地证抵押证明为其提供担保,于此同时提高担保费率与相应风险相匹配,而企业也乐意接受。担保公司以灵活的市场化运作形式,以提供银行等机构无法提供或不愿提供的金融服务作为差异化竞争力,来获取丰厚回报。
3.担保机构呈现“抱团式”“集团化”发展趋势。由于温州担保公司以民营性质为主,多以有限的自有资金或个体企业资金注资,资本金规模较小,故单个担保公司所获得的银行授信额度有限、担保业务量受限,所以越来越多的担保机构集聚抱团,形成担保中心或担保集团,而这一方式不但有利于个公司业务收益,还进一步降低单个担保公司的贷款担保风险。以温州联盟信用担保中心有限公司为例,这家集团性质的担保公司于2009年8月成立,由全市9家注册资本3000万以上,从事担保3年以上,信用评级BBB+以上,并在主管部门有双证备案的担保公司组建,温州银行统一向其授信达30亿元,是向其他单个担保公司授信额度的15倍,而其仅4个月就为30多家中小企业提供1亿多的融资担保额。同时,集团内每家担保机构共同为担保中心提供担保,形成双重担保,使其通过各家担保机构共担风险。与此相似,同年12月,浙江省首家担保集团――浙江中安担保集团也在温州成功组建,其总注册资本金2亿多元,全年集团融资担保额达3.1亿元。
四、信用担保机制的作用机理
(一)理论论证
信用担保,是指企业在向银行融通资金过程中,根据合同约定,由依法设立的担保机构以保证的方式为债务人提供担保,在债务人不能依约履行债务时,由担保机构承担合同约定的偿还责任,从而保障银行债权实现的一种金融支持方式。由于不同主体之间存在着信用差,这便产生了对信用担保的需求,一般认为,之所以需要第三方担保是由于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因为第三方提供而指出的成本要小于债权人自己了解或证明的成本,专业担保不但可以起到信用判断、证明的作用,更重要的是通过第三方担保提升债务人一方的信用等级,并承担保障债权实现的义务和责任,只要信用差异存在,就会有信息不对称出现,这就必然导致对信用担保的需求。
具体到对中小企业担保实践中,专业机构的信用担保排除了其向金融机构融资时担保品不足的障碍,缓解了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通过提升信用评级来提高贷款能力,并减少其融资交易费用、节约信息成本。同时,信用担保改变资本供求双方的利率流和声誉控制权配置结构,分散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融资风险,促进融资交易的发生,进而优化金融结构。
(二)实证分析
对乐清市2000年至2009年规模以下中小企业的产值(y)与对其的融资担保余额(x),建立一元回归模型,如下图显示:
y=25.3+3.78x
(3.25)(5.4) R2=0.78, s.e.=13.2
从eviews软件做回归模型中得,R2=0.78,表明回归方程的拟合程度较高,融资担保额对中小企业产值有较强的解释力,而且回归系数显著,显示出融资担保额每增加1亿元人民币,中小企业将增加约3.78亿元,说明对中小企业提供的融资担保额促进中小企业的生产发展。
五、温州担保行业运营缺陷
(一)担保机构运营不规范
担保行业作为新兴行业,近年在温州地区迅速发展,担保公司数量骤增,但由于相关法律的滞后和对行业定义的模糊,在缺少政策扶持又面临公司发展困难的情势下,许多担保公司铤而走险进行违规运营,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第一,风险控制不严。中小型担保公司内部机构常设置不完善,职责划分不明确,缺乏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风险控制存在疏漏,使个别担保公司连续发生代偿问题。第二,不按规定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风险准备金。依据规定担保费收入的50%提取作为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可完全遵照此规定的为数不多,部分担保公司将保费收入的大部分作为红利分给了股东,这样一旦发生损偿就难以及时保证补偿金来源。第三,个别担保机构业务偏离主业,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减少,转而做更高利润的企业垫资短期资金周转业务。
(二)担保机构追偿无保障
担保机构在依法开展各种业务活动中,实施抵押、质押等反担保措施需要到房管、土地、工商、海事、税务等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或咨询、公证等,由于担保公司缺少部分资质不能等同于银行,在办理相关权责时不能确认其抵押权人合法地位。当债务人不按期履行债务之后,银行会根据和担保公司之间的担保协议,从担保金中扣款,而当担保公司向债务人提起追偿债务诉讼时,由于法院不能确认担保公司有抵押权,故无法享有抵押物折价、拍卖或者变卖优先受偿权,若债务人还有其他债务存在时,担保公司就难以实现追偿。
(三)风险控制机制未完善
担保体系由担保机构、银行、政府三方共同组成,合理的风险分担机制是保证担保活动有效进行的基础。然而风险规避型的银行趋向于将信贷风险完全转嫁给担保机构。同时,政府零风险的意愿造成其在担保整个体系中的介入不足,缺乏足够的财政拨款、政策制度等支持。以乐清市华方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为例,作为乐清目前规模最大、运作最为稳定的民营担保公司,其公司注册资金5000万,专为中小企业提供小额贷款担保业务,乐清建设银行2009年度向其授信担2.5亿担保额。2007年公司业务收入1059万元,利润总额767万元;2008年业务收入654万元,利润总额407万元;2009年,业务收入331万元,利润总额207万元。根据中国建设银行温州分行的数据,担保公司的收入利润如图4所示。
表中数据显示,公司的担保放大倍数为6.25倍(总放大倍数=杠杆系数*放大系数=6.25),即1亿元的的担保资本金最多可以担保6.25亿元的银行贷款,没有超过国家规定的10倍的放大倍数,属正常经营范围内。
根据表2的数据显示,担保公司虽然有2.5亿的担保额,但一年的利润总额也只有400万元左右,仅相当于一笔担保业务的担保额,意味着任何一笔担保的代偿对担保公司来说都将是致命的,风险与收益存在着严重的不对等。同时,由于担保机构的介入,为中小企业带来了11663万元的利润,使政府获得2916万元可观的所得税税收,而这两者恰恰是风险分担的缺失方。承担风险与所得收益之间存在的矛盾,将不利于处在发展初期的担保行业的进一步壮大和完善,政府、银行应该进一步体现各自的风险承担功能,建立科学有效的风险机制和担保体系。
六、温州中小企业担保风控机制构建
担保从本质上来说是降低风险的一种方式,银行希望通过第三方担保方的参与来规避贷款风险,而担保机构正是从交易风险偏好差中获取溢价利得,对高风险进行定价,以担保的形式销售给不同的需求企业。而担保机构对风险的控制是除成本控制等常规因素外影响利润的关键点,故形成操作性强的内外风险控制机制非常重要,不仅要完善担保机构自身内部的可控机制,还要建立健全全社会科学系统的风险可控体系。
(一)风险的来源
1.道德风险。依据信用经济学理论,在经济运行的具体交易中,信息不对称会引起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当担保机构为企业提供担保后,企业即使做出了错误的经营决策并引起了损失,它也不必承担完全责任,还有可能得到补偿,这便促使其倾向于作出风险更大的决策以获得更大的收益。或者在取得贷款以后,改变贷款合同与担保合同规定的贷款使用方向,使贷款风险增大,进而使得担保风险增大。担保过程中信息的不对称性,增加了信用担保机构的内在风险威胁。
2.经营风险。信用担保机构自身由于经营管理水平、操作规程、从业人员道德及业务素质等方面的不完善性引起的软风险。担保行为有较强的人际关系性,不规范随意性强的操作流程及运作方式,在担保前、担保中、担保后会因审查不严、盲目承保、疏于监督而增加代偿比率。
3.市场风险。中国信贷市场的信用体系仍不健全,中小企业等经济主体信用观念粗浅,还款意愿较低,部分企业通过各种途径逃避转嫁债务,而其信用行为缺乏严格的监督机制和惩罚措施,如此的市场信用环境,给担保行业带来潜在风险。
(二)风险控制机制
1.内部控制。
内部控制制度是担保机构为保证担保业务经营目标制定并实施的一系列举措,除了加强反担保即企业资产抵押、质押等传统风险分散方式外,还可以探索新的风控方式,多维度构建风控渠道。
(1)保险公司承保。担保公司可以为某一担保行为投保,向保险公司缴纳一定的保费,当担保机构担保的企业贷款违约,担保公司承担面向银行的代偿责任时,根据合同约定可以向保险公司获取一定的赔付金。相比较普通险种,以较大概率发生事件计算从而适当提高保费费率,使得至少一家不发生赔付而均衡其他赔付所亏。
(2)集团(行业)互保基金。中小企业可以以会员制的方式抱团参保,每年缴纳一定的风险金成为集团互保基金,互的连坐担保方式使其成为单个担保公司再担保企业。同时整合上下游资源、客户数据库,方便审核客户情况缓解信息不对称。除此之外集团基金也可用作放大担保比例,收益均摊,风险分散。
(3)自身操作规范:标准化操作流程,将科学评审机制与熟人打听传统方式相结合。包括将员工操作、申请审查、过程控制等各个方面制度化规范化,在打听等方式的定性分析的基础上,定量标准化风险及收益等。业务产品多样化,完善利率差异化定价机制。首先,担保额度多样化,要根据申保企业资信状况及担保贷款风险度大小、数额和性质具体分析后确定其担保金额:以贷款金额大小划定担保额度,以申保企业信用等级为依据确定担保额度,以担保金额与风险保证金的倍数为依据确定担保额度,按担保贷款种类确定担保额度。其次,担保利率定价差异化,确定担保额度后,可根据信用等信息构建担保费率定价工具:,Pd为担保费率。C为担保直接成本,G为担保额,r为项目风险,Cr企业信用价值,ε为风险乘数。担保直接成本是指担保公司在提供担保前对企业进行调查、评定、审核等信息甄选工作的成本;项目风险产生于企业贷款流向项目的盈利能力情况;信用价值包括了受保企业的信用评级价值、信用资产未尝等级及违约回收率量值,以及债券重估现值带来的价差。对信用价值、项目风险的考察后,通过调整担保额度,来调节担保费率。当受保企业信用价值较高、项目风险较低时,可适度放大担保额度来降低担保费率;当受保企业信用价值较低、项目风险较高时,减少担保额度,提高担保费率以弥补信息搜集等成本。同时,通过可升可降的差异化担保费率来覆盖各个风险点的利润收入。
2.外部控制。外部控制,是指由政府部门介入,通过财政资金、政策倾斜、机构设置等形式,构建有层次梯度针对全社会担保体系的创新控制机制。
日本,作为中小企业立法最为完善、政府扶持手段最多的国家,有着完善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参照其体系框架,构建温州信用担保体系如下:
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主要有两个相互关联的子系统:信用担保协会、财政信用保险公库,共同承担着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信用担保的职责。
这两个子系统构成严密的两级信用保证体系。信用担保协会的基金由政府投入、金融机构捐助、公共资金导入(即向国家和地方行政机关借入资金)等形成,下属若干担保公司。财政信用保险公库由政府全额出资,并且逐年增加。
中小企业担保事业有限公司信用担保业务的资金来源主要有四个渠道:其一,由一般会计和特别会计提供的资本金;其二,政府投资的保险准备金;其三,年中保险费收入;其四,信用保证协会回收债务时缴纳的款项,其中政府投入占到一半以上。而其资金运用分为两大类别:一是保险业务,即对担保中小企业债务的信用保证提供其担保债务的保险。保证协会代中小企业偿还债务时,可从本公库得到偿还额50%~60%的准备金;二是贷款业务,即对信用保证协会融通其业务所需资金。
由于这种提供的担保服务具有公共品的特性,政府在整个担保体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对担保机构在税收、后续资金注入、信息传递等方面给予相当大且必要的扶持政策,对于政府职能的履行是个重大的考验。而政府调整政策可以设立特别公司债保险,将投资者的资金引入担保体系,不但活跃了担保市场,也分散了其资金、风险压力。
参考文献:
1.梁宝忠.担保体系的构筑与全动态风险管理.中国经济出版社,2007
2.李家军.信用风险控制的博弈.西北工业大学出版社,2006
3.厉以宁.论民营经济.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
4.汪段泳.民营经济论文精品选.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
5.唐灵杰.论中小企业融资难破局.经济师,2009(6)
6.乐清市统计局.乐清2005年统计年鉴
7.马宇.金融体系风险分担机制研究.经济管理出版社,2006
8.于研.信用风险的测定与管理.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3
9.张维迎.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
10.孙启.信用担保与担保机制的风险管理.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2008
近年来,随着世界经济的飞速发展,全球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国际贸易方式逐步呈现多样化的趋势,贸易金额增大,市场瞬息万变,汇率利率风险增大,买卖双方可能远隔重洋,互相不够了解,更缺乏信任感。于是,信用证结算这种高效率低风险的支付方式颇受青睐。信用证的使用解决了国际贸易中预付和迟付的矛盾。信用证业务是商业银行集结算方式和融资品种于一体,对资产和负债业务起到直接拉动作用的低成本、高收益的中间业务。信用证业务的一大特点就是它的独立性,它独立于国际贸易的其他单据,只要单单相符,银行就可以付款,更可以因此免于进出口商之间的贸易纠纷。但是在信用证融资业务兴起的近百年来,却发生了很多纠纷和案件。各家银行在这一业务领域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的放松、过度融资,导致自身陷入资金危机。更严重的是国内外很多不法商人利用信用证进行诈骗行为,而银行审查不力,造成银行大量的垫款。这些都是银行应该预见并且努力避免的风险。那么,在面对可以盈利却又要面临风险的信用证融资业务,各商业银行更应该深入去分析信用证融资业务的内涵,风险成因和风险类型,从而把握信用证融资业务的操作重点,完善银行内部的风险控制机制,对融资风险进行全方位防范。
二、信用证融资业务产生
(一)信用证融资业务产生基础 进出口商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关心的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如何合理有效地利用资金,提高资金的周转速度,降低资金成本。在国际贸易中,进出口商对资金都有很大的需求。进口商的资金需求一般表现在两个阶段:一是在签订货物买卖合同到组织货物出口的时候,出口商可能会因为临时的资金周转比较困难而没有足够现金备货。二是在货物出运到收到货款这一阶段,出口商交货和货款的收回时间可能不一致,会造成出口商大量资金被占用的情况。进口商对资金的需求也主要表现在两个阶段:一是在签订货物买卖合同到收到货物的这段时间,进口商可能会向出口商预先付了货款或者因为申请信用证而提供了一定的资金作为担保,这部分资金就被占用了;二是从进口商收到货物到货物为进口商实现盈利前的这段时间,因为进口商进口货物的目的大多是为了转售货物或者加工为成品后再卖出以获取利润,所以在货物利润还未实现之前,资金是被占用的。因为进出口商有融资需求,信用证融资业务应运而生。
(二)信用证融资业务产生依据 信用证融资和其他融资方式不一样,信用证融资的独特之处在于它的“抽象独立性”和“单单一致、单证相符”的原则。作为开证行的付款保证,信用证独立于进出口商之间签订的基础贸易合同,独立于开证行和进口商之间的开证合同,所以融资银行不受信用证以外的合同约束。信用证使融资银行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关系当事人,其权利和义务都有非从属性,避免了被卷入进出口商之间的民事纠纷。信用证制度中的单证严格相符确保了出口商仅凭合格的单据就可以获得开证行确定的付款承诺,这一点为银行提供了一个明确的单据标准,只要持有合格的单据,就一定能收回贷款,大大地提高了融资银行的业务办理效率,降低了资产业务成本。
三、信用证融资业务方法分析
(一)出口方融资业务类型 具体如图1所示。
图1 出口方信用证融资业务分类图
(1)打包放款(Packing Loan)。打包放款,又称打包贷款,指的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的出口银行以出口商提供的信用证正本作抵押向其发放贷款的装船前融资行为。目的是为了提供货物出运前的周转资金来缓解出口商的资金短缺问题。包括预支信用证提供的打包放款和以其他信用证为抵押的贷款。
打包放款的业务流程:出口商将信用证正本交给银行,经银行审核信用证后办理打包放款业务,然后在出口商收到货款后归还打包贷款的本金和利息。操作流程如图2。
图2 打包放款的操作流程图
打包放款的业务分析:在打包放款业务中,出口商用作抵押物的是信用证。信用证仅仅是一个有条件的银行信用保证,它是一种特别的权利质押,“其特殊之处在于信用证所担保的还款来源处于不确定的状态”,“信用证本身虽然代表一种权利,但并非一种现实的权利,而是未来可能完全实现也可能难以实现的权利”。所以,银行是否能够收回贷款完全取决于出口商在规定时间能否按期履约发货,以及发货后能够提供与信用证相符的单据。若出口商没有满足信用证的全部条件和要求,那么这张信用证就如同废纸一样,根本不能保证还款来源。所以,单纯依靠信用证的抵押所做的打包放款业务,实质上等同于无抵押的信用贷款,银行还是要面临较大的风险。
(2)出口信用证押汇(Negotiation under Documentary Credit)。出口信用证押汇指的是出口信用证项下,卖方(受益人)以出口单据作抵押,要求出口地银行在收到国外支付的贷款之前,向其融通资金的业务。出口信用证押汇业务流程:信用证的出口方根据信用证制单、交给出口地银行审单。出口地银行审核通过后为其办理押汇,并且扣除费用利息后入账。待银行收到贷记报单后自动扣划已归还企业的押汇款。
图3 出口押汇的操作流程图
出口信用证押汇业务分析:出口押汇的融资业务是在出口商发货装运后办理的。所以商业银行基本上不存在由于出口商不能履行信用证条款而造成的风险。这一种融资方式相比打包放款来说风险相对较小。但是风险小不代表不存在风险。出口押汇是凭信用证项下出口商的单据做的融资业务,若受益人本身的资信有问题,或者受益人是故意欺骗诈骗,那么银行还是要面对一系列风险。
(二)进口方融资业务类型 如图4所示。
图4 进口方信用证融资业务分类
(1)进口信用证押汇(Inward Bill Receivables)。进口押汇是指开证行收到议付行或交单行寄送的单据后,为开证申请人垫付货款的一种贸易融资。进口信用证押汇业务流程:当单据送到开证行后,开证申请人向开证行提出进口押汇申请并签订有关协议。开证行则为其办理进口押汇并对外付款。开证申请人取得进口单据后待押汇到期归还押汇款并支付押汇利息。进口信用证押汇操作流程如图5所示。
进口信用证押汇业务分析:进口商利用信用证进口押汇获得了进一步的融资。进口商在申请信用证时可能仅需要缴纳部分保证金,所以在开证行对合格单据付款或者承兑后进口商必须履行信用证法律关系下的付款赎单义务的时候,开证行支付了大部分款项,而进口商并没有为货物支付全部款项。这样当进口商没有足够的资金付款赎单的时候,开证行通过进口押汇将有关的单据以信托收据的方式交予进口商,让其代替开证行报关、仓储并出售货物。进口商再将出售货物所得款项的一部分用来归还开证行的垫款。因此,进口商利用进口押汇的方式,使用很少的自有资金却可让交易顺利进行,大大降低了交易成本。
(2)提货担保(Shipping Guarantee)。提货担保是货物限于单据到达目的地后,银行应进口商的申请向船运公司开立的一种提货保函即银行对船运公司出具书面担保,保证在船运公司向进口商先行放货后能及时向其补交正本提单,并换回原提货担保保函。提货担保业务流程:开证申请人(进口商)先向银行(开证行)提出办理提货担保的申请,然后银行审核其近期的经营状况以及提交的单据,审核结束后向承运人出具提货担保书。在进口商提货后收到所需的单据,应立即凭正本提单换回银行的担保书,退还给银行。提货担保操作流程如图6所示。
图6 提货担保操作流程图
提货担保业务分析:在实务贸易中,单据和货物并不一定能达到“一手交货,一手交单”。有时候,出口商在发货后将所要的单据交给银行,当银行收到信用证和单据后还需要审核确认,这也需要一段时间来完成,完成审单后还需要时间将单据寄给开证行,所以很有可能出现货物比单据先到的情况。为了避免货物寄放在港口或者仓库受损,或者错过出售货物的好时机,进口商需要银行为其进行提货担保。这样降低了进口商的交易成本和风险,也为进口商创造了尽快筹集资金归还开证行垫款的机会。
但是这种融资方法使开证行实际上放弃了对不合格的单据拒付的权利。因为开证行如果发现单据不合格而拒绝付款,那么出口商会向船运公司追货,但是进口商已经提前将货物取走,那么船运公司只能凭提货担保的单据向开证行要求偿付。全部的赔偿责任将由开证行承担。而开证行的赔偿或许会因为货物的实际价值的上涨而大大超过信用证开证金额。
四、商业银行信用证融资业务风险类型
(一)国家风险 信用证的产生本是用于国际贸易中解决贸易双方信任问题以及信息不对称问题,所以信用证融资业务也会涉及到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的贸易关系和债务关系。当贸易双方所在的国家有出现政局不稳定、战乱、外汇管制等因素,都有可能阻碍贸易的顺利进行,使双方的合同难易履行,提供融资业务的商业银行必须承受进出口企业因为这些外部环境变化而引起的风险和损失。例如进口商所在的国家出现政治动荡的现象,会使商业银行面临打包贷款业务的还款来源失去保障。
(二)信用风险 银行在进行贷款业务中,不得不面对借款人的资信不佳而造成的损失。所以在商业银行进行信用证融资业务的同时,也要关注借款人的资信情况。金融市场中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情况,银行不可能完全知晓借款人的全部经营情况和他的资信情况,也不可能很详细地了解借款人如何使用借到的资金以及他履行合同的情况。所以这种不对称使银行面临着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问题。比如银行为出口商办理了打包贷款的业务,但是出口商却没有将贷款用于组织商品采购或者生产,而是将贷款用于从银行的角度来看风险很大的投资活动中去。这样做的结果会导致货物不符信用证的要求而使交易失败,并且很可能在大风险投资中失败损失惨重,无法归还银行的垫款。更有甚者,为了快速筹集资金,制造假的信用证向银行进行融资诈骗,根本不打算归还贷款。虽然银行可以使用法律武器来追偿,但是实际上能收回贷款的可能性很小。银行将承受巨大的资金损失。
(三)操作风险 信用证业务中,内部人员的操作风险主要是指银行的工作人员操作失误,没有按照规定执行操作流程等导致损失发生的可能性。主要包括:(1)银行人员未落实足够的保证金或者未科学、严格地审查申请人的资信而同意为其办理信用证融资业务,导致损失发生。(2)银行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违规经营,与企业勾结,在交付少量的保证金或者无担保或者单证不齐全的情况下为其办理信用证融资业务而导致风险发生。(3)银行工作人员培训不到位,业务流程不熟悉,导致在为企业办理信用证融资业务时发生疏漏,为商业银行的信用证融资业务埋下潜在风险。
五、商业银行信用证融资业务风险成因分析
(一)机制层面 信用证融资的运行机制存在缺陷,导致银行对受益人提交的单据的审查工作形同虚设。信用证的独特性,就在于它具有“抽象独立性”和“单单一致、单证相符”,一方面可以使银行不容易被拉入进出口商之间的贸易纠纷,另一方面以使贸易结算双方都有比较可靠的保障。但是这样的特点,也是信用证融资业务诈骗行为暴发的根源。根据UCP600的规定,在受益人交付单据时,银行的权限只是审查单据而不是验货。所以无论企图利用信用证犯罪的人提供的单据是否正确,只要单据和信用证相符,那么开证行就必须履行付款义务,这无疑将使银行陷入很大的风险当中。
(二)企业层面 谈到企业融资,无论是大企业还是中小企业,都会将银行作为融资的首选渠道。但是银行在面对申请融资的企业时就不能掉以轻心。在当前的商业环境和信用体系下,有些企业为了快速求得资金,往往无视银行的融资要求,掩盖自身的经营缺陷,通过各种手段欺骗银行,申请融资。虽然银行在为进出口企业提供融资前会详细地审核其提交的单据和企业的经营状况,但是银行毕竟处于一个消息不对称的境地,不可能完全掌控企业的经营变化。在企业利用信用证方式取得融资后,若企业能合理利用资金,进出口顺利,按时付款赎单归还银行的垫付资金,那么这是很好的;若企业故意利用资金做很大风险的投资,或者不幸在贸易中产生纠纷,经营不善,造成很大的亏损,无法归还银行垫款,那么将会给银行带来重大的损失。
(三)银行层面 信用证融资业务是一项正在发展中的业务,商业银行从事这项业务的经验不足,从银行的角度来讲,银行自身在这项业务上的管理制度尚未形成体系,融资的理论研究也未深入,相关规章制度不算完善。银行的从业人员的从业经验和素质也不是很高,信息掌握不全面,对风险的敏感度不强,都是引发融资风险的重要原因。
六、商业银行信用证融资业务操作风险控制方法探索
(一)操作风险定义与特点 根据巴塞尔协议,操作风险的定义为源于内部程序不完善、人为失误、系统故障或是外部事件所引发的损失的风险。具有以下特点:
(1)风险的内生性。除了自然灾害等外部事件引起的操作风险外,操作风险大多出现在银行内部的风险,即内生风险。在信用证融资业务中,银行内部的操作风险主要是银行工作人员的风险意识不强,业务不熟练或者与客户串通进行欺骗行为等。
(2)风险与收益无必然联系。对于一般的市场风险来说,风险越高,所对应的收益一般也越高;而风险越低,所得收益一般也越低。但是操作风险与市场风险不一样。商业银行不能长期持续承担操作风险,还能获得高收益,因为绝大多数情况下,操作风险与收益的产生没有必然联系。在信用证融资业务中,操作风险不会为银行带来增值,带来盈利,是确实无法完全消除的风险。所以商业银行应该更关注操作风险,更有效地监控操作风险。
(3)风险来源和种类的多样性、分散性和复杂性。一般的市场风险,来源主要是市场价格的变动。而不同于一般的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的来源甚广,主要来源于银行内部程序、人员、系统和外部事件,几乎覆盖了银行经营管理所有方面的程序。引发操作风险的因素也是较为复杂,如人员的流动、违规操作、新技术的运用等。在信用证融资业务中,操作风险涉及到商业银行内部参与经营管理的各个层级的员工、银行对信用证融资业务的程序、银行的操作系统等等。所以在商业银行内部建立有效的监测和控制操作风险的管理框架是非常重要及有意义的。
(二)商业银行信用证融资业务操作风险管理框架探究 为了能够有效地对信用证融资业务的操作风险进行监控和防御,应该在商业银行内部建立完善的操作风险管理组织,其结构如图7。
(1)操作风险管理内部环境。操作风险管理的内部环境是指商业银行内部的风险管理文化,包括银行全体员工对信用证融资业务的风险管理的认知和观念,以及对风险管理的控制体系。
(2)信用证融资业务操作风险管理体系。管理体系包括组织结构和流程体系。对信用证业务,商业银行应该在信用证结算部门或者国际业务部门建立单独的组织来负责对信用证业务的风险管理,出台相关的政策、标准业务程序和步骤,用以管理在信用证业务特别是信用证融资业务中的操作风险。其流程体系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处理和风险管理。基本流程如图8。
风险识别主要是由信用证操作部门对信用证融资业务办理流程进行分析,监测在业务流程和管理流程中的操作风险。风险识别的方法可以归纳为:损失事件数据库法,是对历年发生的信用证融资业务操作风险事件收集记录在数据库中,以后发生的同类事件可进行对照识别;情景分析法,通过对不同情景下的信用证融资业务进行假设分析,判断事件中潜在的操作风险;流程图法,将信用证融资业务每一步的操作流程勾画成流程图,然后对每个操作环节的潜在风险进行分析和提炼,并有针对性地采用历史事件估计法、抽样调查发等方法进行评估。
对于信用证融资业务操作风险损失的评估计量,根据前人的研究,可采用以下的方法:直接认定法。即根据操作风险事件的暴露特征,直观且清晰地确定“暴露的金额”和“预计损失金额”;比率认定法。对可以直观认定“暴露的金额”却难以确定“预计损失金额”的事件,可以根据历史的经验数据对风险进行定性的评估并测算预计损失比率,再根据公式“预计损失额=风险暴露金额×预计损失比率”进行计算;模拟认定法。如果“暴露的金额”和“预计损失金额”难以确定,可以选择符合具体环境和条件的方法模拟操作风险事件。模拟风险可能威胁到的交易账户,交易金额以及信用证金额等,再根据历史的经验数据或者专家评估来预计损失比率,估算出“预计损失额”。
对于信用证融资业务操作风险的监管资本的计量,新巴塞尔协议对操作风险最低资本要求提供了三种计算方法:基本指标法(The Basic Indicator Approach)、标准法(The Standardized Approach)和高级计量法(Advanced Measurement Approach)。基本指标法和标准化法都具有简单易执行的特点,但是计量的结果并不精确;高级计量法中的内部衡量法的计量结果准确性很好,但是对数据的质和量要求都比较高。由于本文研究条件有限,本文只能简单试着用类似标准法的方法来计量商业银行的信用证融资业务的操作风险。
商业银行在为企业办理信用证融资业务时都会去审核该企业的资信。据调查,国内的银行内部会对企业进行评级,将企业划分为AAA,AAA-,BBB等等级,然后根据其资信等级来要求企业缴纳一定比率的保证金。一般在银行有大额存款或者资信非常好的企业,银行会免掉其保证金。对于资信一般的企业,银行会要求其缴纳30%左右的保证金。对于资信不好的企业,银行则要求其缴纳100%的保证金。于是,可以将信用证融资业务的客户分为三类:0%保证金率的企业,30%保证金率企业和100%保证金率企业。计算为各类客户提供信用证融资业务的风险资本的方法是用各类客户融资业务的总收入乘以该类客户使用的系数(用β表示)。β值代表该类客户融资业务的操作风险损失的经验值和该类客户融资业务总收入之间的关系。总的资本要求是各类客户融资业务监管资本的加总,计算公式如下:
K=Σ(GI1-3×β1-3)
其中K是用标准法计算的资本要求,GI1-3是商业银行为三类信用证融资业务客户提供融资服务在过去几年的年均总收入,β1-3是银行根据历史经验和专家测算出来的固定百分数。由于研究条件有限,无法得到具体的数据,只能假设各类客户和β系数之间的关系如表1。在实务操作中,若银行内部可得到的数据充分,可以尽可能更为准确地进行操作风险计量,更好地防御信用证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3)信用证融资业务操作风险保障体系。保障体系主要包括对风险分析后的风险报告,风险价值的考评和提出的应急方案。保障体系与风险管理流程体系是相互融合相互影响关系。结合这两个体系,管理者可以及时地对信用证融资风险做出反应,传递管理信息,确保可以有效地处理融资业务的操作风险。还可以优化管理组织结构,提高风险管理的效率。
七、商业银行信用证融资业务风险防范措施
(一)加强事前评估 在为进出口企业办理融资业务前,应及时地分析客户的资信水平,掌控借款当事人的风险。银行应完善客户资信的调查机构,为自己的客户建立档案,及时分析客户的资信情况,调查和评估客户的经营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如果发现客户的经营情况发生变化,银行的工作人员要提高警惕及时追踪,对经营情况发生恶化的企业应及时制定防御措施。
(二)认真审核信用证 对作为抵押物的信用证进行仔细阅读和审核。若出现已经超过最迟的装船期限、超过有效期或者使用已经没有足够余额的信用证的企业,应严格审核,原则上不可以为其办理业务。还要仔细辨别信用证是否存在软条款或者不利条款,减少遇到信用证诈骗的可能性。
(三)了解当地环境 对进出口企业所在的国家地区的政治经济情况也要做好了解工作,若遇到政局不稳定或者经济大幅动荡的国家的进出口企业,必须谨慎办理信用证融资业务,或者降低融资金额比例。
(四)加强贷后管理 贷款后的管理工作要严格。在贷款的期间,银行应与贷款企业保持密切的联系。银行要注意了解企业执行合同的情况,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的表现,以及企业是否按规定使用打包放款所得资金。银行还需要主动去督促企业执行信用证的条款要求,协助企业完全满足信用证的要求。在企业收回货款后,银行要督促企业及时归还打包放款的资金和利息。
(五)提高管理水平 对于银行自身,也要加强从业人员的专业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严格银行内部操作的规章制度,尽量避免出现操作风险。
关键词:中小企业 信用担保 启示
在国内外中小企业发展进程中,融资问题一直是困扰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问题。为解决信贷市场的部分失效,国内外都建立了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体系。经过近几年的运作,这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日臻完善,在扶持本国或本地区中小企业的发展、实现政府经济政策目标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国内外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现状
(一)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现状
我国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实践起步于1992年,1999年以贯彻政府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为宗旨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正式启动,2000年,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开始进入制度建设、组建国家信用再担保机构和完善形成社会化信用体系建设阶段。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实践模式,归纳起来主要包括政策性担保、互担保和商业性担保三种类型。各类担保机构的运作方式有自主运作的,也有建立基金、委托专业担保机构运作的。到2005年底,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已达2914家。其中,省级担保机构198家,地市级是1169家,政府完全出资585家,参与出资568家,民间出资1961家。公司制法人是2446家,事业单位300家,社团法人128家。共筹集担保资金815.15亿元,累计担保企业26.34万户,担保总额4673.87亿元,实现担保收入57.66亿元,利润总额35.23亿元。
(二)国外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现状
日本1937年就成立了地方性的东京都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协会,1958年成立全国性的日本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和全国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协会联合会,形成了中央与地方共担风险、担保与再担保相结合的全国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美国和德国也分别于1953年和1954年开始实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截至目前,全世界已有50%以上的国家和地区建立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随着各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迅速发展,旨在促进各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之间相互交流的国际性组织也开始出现。
(三)国内外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特征
各国和地区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运作主体既有政府部门也有行业协会、银行等,运作方式有政府直接操作和市场公开运作。但各国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在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一些共同特征:一是政府出资。信用担保作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措施,出资者大都是政府,并且多数国家是由中央政府预算拨付,地方政府适当配套。二是由专门的部门负责管理。担保体系和机构绝大部分由政府中负责中小企业的部门组织和管理,基本上没有商业保险机构的情况。三是非营利性。信用担保机构目的是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虽然在办理业务时要收取一定的担保费用,但目的并不是为了取得盈利。各个国家和地区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因国情不同,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运作方式、组织实施流程、担保操作流程、资金来源和管理方法都存在着一定差异。
二、美国、日本、韩国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概况与特点
(一)美国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美国执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职能的机构是美国中小企业管理局(SBA)。它是1953年成立的独立的联邦政府机构。主要任务是以担保方式促使银行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具体做法有:一是一般担保贷款。SBA对75万美元以下的贷款提供总贷款额75%的担保,对10万美元以下的贷款提供80%的担保,贷款偿还期最长可达25年。二是少数民族和妇女所办中小企业的贷款担保。SBA对他们可提供25万美元以下的90%额度比重的担保。三是少量的“快速车道”贷款担保。对中小企业急需的少数“快速”贷款提供50%额度比重的担保。四是出口及国际贸易企业的贷款担保,做法与一般担保基本相同。
美国中小企业担保体系的主要特点是:信用保证机构的经费由联邦和州财政分担;具有全面的服务网络和服务项目;对借款企业有明确严格的具体规定;小企业局为中小企业免费提供诸如规划、账目管理、制定预算等服务;美国中小企业管理局根据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和参与的金融机构的特点设置不同的业务种类分类管理;分散风险,实行部分担保,建立了金融机构、政府担保和企业三方的风险共担机制。
(二)日本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日本政府在“二战”后就开始着手建立信用担保体系,以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由信用保证协会和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组成。信用保证协会是以中小企业为基本对象,对其向民间或政府金融机构借款时发生的债务实行担保,不以盈利为目得的特殊法人。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是由政府全额出资,其业务是对信用保证协会所承担的保证债务给予保险和贷款。在中小企业向金融机构融资时,由信用保证协会对其债务进行担保,而信用保证协会承保的债务再由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进行保险。
日本中小企业担保体系的主要特点是:信用保证机构的经费来源渠道特别广泛,有国家和地方的政府出资、有计人经营费用享受免税的金融机构摊款和基金准备金;贷款的担保对象和用途体现政府扶持政策;具有完备的信用担保体系和信用保险体系;完善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体系保证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效用得到最大发挥;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法律、法规相当健全。
三、我国部分地区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一)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始建于1999年,2000年被列入全国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试点范围。行业结构已经形成“一体两翼”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一体”是行业发展初期由政府投资组建的以政策性担保业务为主的信用担保机构;“两翼”是民间资本或外资设立的营利性或社团性信用担保机构。到2005年底,深圳市各类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共400家,担保的金额已经超过了100亿元。提供的担保业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担保、产业技术进步资金担保、科技三项费用担保、外贸出口基金担保、综合授信担保、小额委托贷款、信用证打包贷款担保、投标和履约担保等多种品种,满足了中小企业多样化需求。
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特点是信用担保机构快速增长,民间资本及外资表现活跃;信用担保规模进一步扩大,单笔担保责任金额适中;担保机构区域分布较为集中,主要分布在福田区,但分支机构呈遍地开花之势;担保业的发展从资金来源、组织形式、业务品种、经营模式上呈多元化发展态势;信用担保体系日渐完善、外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二)山西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山西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始建于1999年,担保机构总量连年翻番,2005年8月全省担保机构总数达183户,担保资本金超过了55亿元。行业结构已经形成“一体两翼三层”的担保与再担保体系。经过几年发展,山西省担保业初步形成了以政府出资的担保机构为“主体”,商业性和互担保机构为“两翼”,以省市县担保机构为“三层”的体系构架。同时,逐步建立了机构间联保、共保合作关系,探索了省级担保机构与市、县级担保机构间的再担保模式。山西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依托一个体系(全省小贷担保再担保体系),运用两级基金(省、市两级小贷担保基金),创新了三种模式(再担保、担保贷款利息先收后退、扶持规模吸纳再就业人员的企业),实现了四个结合(扶持个体创业与群体创业相结合、小贷业务与常规业务相结合、省级基金与市级基金相结合、受托担保机构与非受托担保机构相结合),使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富有独到的特色。
山西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特点:一是把信用担保协会建成全省信用担保机构的联络枢纽、交流中心、培训基地、合作平台、自律机关和协调组织,形成山西信用担保体系的系统核;二是以省担保公司为行业业务龙头,通过担保与再担保联合各级担保机构开展业务,形成全省信用担保的纵向系统链;三是以协会和各级各类会员担保机构为中心,吸收银行保险、资信(产)评估、会计审计、产权交易、公证鉴定、法律服务、创业辅导、优秀企业和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以及部分社会团体、单位、行政机关的相关各界理论与实际工作者人会,形成围绕信用担保开展相关业务的系统环。
四、国内外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发展的经验及对内蒙古的启示
(一)政府在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建设中应处于主导地位
从信用担保的经济学分析来看,信用担保属于混合产品,其外部效益比较显著,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来说,其外部效益更加显著。从理论分析看,政府应当支持中小企业担保体系以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从国内外的实践来看,政府是参与构建中小企业担保体系的关键,应该成为中小企业担保体系的积极推动者、担保资金的主要提供者和中小企业担保体系风险的最后承担者。
(二)担保机构应多元化
担保机构的多元化,既是指机构形式的多元化,也指资金来源的多元化。担保机构应当以政策性担保机构为主导、同时大力发展互担保机构和商业性担保机构。通过互助机构互助融通资金满足中小企业急时的资金需求,通过商业性担保来提高担保运作效率。不论哪一种形式的担保机构,都应当追求资金来源的多元化,政策性担保机构要以政府出资为主,适度吸收民间资本参与,互和商业性担保机构要以民间资本为主,政府出资参与。通过担保机构的多元化投资主体来规范担保机构的运作、提高担保运作效率。
(三)担保体系的建立必须有明确的目标
从国内外实践来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必须有明确的建立目标,明确规定担保对象的规模和性质符合政府的相关规定,明确重点支持的对象是没有足够抵押物又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在担保体系建立过程中应当结合地区经济发展实际和当地中小企业发展状况确定担保重点。
(四)必须构建符合实际的担保风险分散和规避机制
关键词: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风险;风险控制
中图分类号:F270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4)07-0187-01
信用担保是企业在融资过程中,根据合同规定,由依法设立的担保机构以保证的方式为债务人提供担保,在债务人不能依约履行债务时由担保机构承担合同约定的赔偿责任,从而保障银行债权实现的一种金融支持方式。但是由于担保对象――中小企业是一个复杂且特殊的群体,在外部因素和内部因素的影响和作用下,必然会导致担保过程中的各种风险的增加。为了稳定中小企业市场,对这些风险进行控制显得极为重要。为了能够正确认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风险并进行有效的控制,本文在结合相关理论知识和经验的基础上对其进行了浅析。
一、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风险产生的原因
(一)不少企业的信用状况令人堪忧,使信用风险增加
信用担保机构决定为企业进行担保的基础是企业的经营效益和具体偿还债务的能力,但是不少效益差、偿还能力不够的中小企业为了能够得到担保进行融资,在申请担保过程中对自身财产经营状况进行造假甚至瞒报,这种欺骗行为和信息的不透明化就导致了担保风险的发生。
(二)担保机构自身运作不规范造成风险
信用担保机构经营管理不够规范,有些担保机构为了吸引企业夸大自身的融资能力,有些则偏离了为中小企业进行信用担保的方向,转而投资一些高投资、高风险、高收益的项目。除此之外,由于担保机构内部没有完善的管理制度,进行信用担保的各项操作步骤没有进行明确的规定,也缺乏信用担保专业人员的指导导致了信用风险的增加。
(三)银行不认真履行职责的风险
信用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进行信用担保之后,银行就可融资给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在这项交易中承担了全部风险,使得银行在履约操作过程中的不认真审查和操作,给本不能够得到贷款的企业得到了贷款,给信用担保机构造成风险。
每个事物的出现都有其生长发育的土壤,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中小型企业如雨后春笋迅猛发展,到目前为止,我国的中小企业已有1 500万家左右,占我国企业总数的90%以上。随着中小型企业的不断发展,另一个行业悄然出现,那就是为中小型企业融资的信用担保行业,它的出现使对不缓解中小型企业融资难得问题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也存在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中小企业高风险、低效益与银行追求的低风险,高效益是一对很难解决的矛盾。而往往中小型企业是一个国家经济主要的推动力,如美国,99%以上都是中小型企业,中小型企业就业人数60%以上,新增就业机会2/3都是中小型企业创造的。不论是国内还是国外,中小型企业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中小型企业的发展关系到一个国家经济的生死存亡,因此要积极支持企业信用担保行业的发展,同时对中小型企业信用担保所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有效的控制,使中小型企业在正常的轨道上运行。
二、对中小企业行信用担保风险的控制措施
(一)担保机构内部要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决策程序
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风险分为可控风险和不可控风险,而由于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导致的风险就属于可控风险。为了控制担保风险发生的程度,就要先从企业自身开始。企业应该制定详细的、科学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担保操作流程和担保审查制度,加强对人员的管理,严格防范担保工作中的道德风险,建立监管机构。
担保机构应该完善决策程序。管理部门的决策可能会影响整个机构的发展方向,如果决策失误可能会使担保机构蒙受巨大的损失,所以完善决策程序相当必要。机构内部要进行决策信息的透明化和信息传递的及时性,在决策过程中要认真听取机构内专业人员的分析,以大局为重进行科学合理的决策。
(二)培养高级的专业担保人才和高素质管理人才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兴起和发展需要大量的专业人才,这些处在担保业务一线的专业人员,他们的操作正确与否决定着担保风险的程度高低,这就要求这些专业人员具有很高的担保方面的业务素质和担保经验,所以培养高级的专业人才是信用风险的控制的关键一步。
除了要培养专业人才,管理层人员的选拔也不能掉以轻心,他们是机构向着科学合理方向发展的指挥者,所以机构应该选择出一批具有丰富担保机构管理经验、能够对担保市场和风险有充分认识的高素质人员,来控制信用担保风险。
(三)建立良好的风险监控机制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面临着复杂的担保市场,为了能够更加安全的进行担保业务,就要在风险监控机制上做出努力,努力将风险“扼杀在摇篮里”。风险监控机制的作用体现在担保前、担保时和担保后。在担保前,信用机构就应与银行进行合作,对申请担保的企业进行资信情况、负债情况等各方面的调查,分析企业的真实经营状况和还债能力,为决策提供依据。在担保时,担保机构有责任监督企业在贷款使用中的合理和合法性,若发现违规违法行为,担保机构应该有义务建议融资银行停止向其发放贷款,以防止事态蔓延。在担保后,如果发生担保风险,担保机构自身财产就会受到损失,这时担保机构有向被担保企业要求赔偿的权利,如果发现被担保企业是恶意骗取担保的,担保机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在国家大力扶持下,中小企业经济得到很好发展,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机制也在摸索中前进着,为了能够使中小企业得到壮大,使担保机构得到不断发展,就要坚定地实施风险管理。目前信用担保机构各种制度和运营状况在不断的完善,一系列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风险控制的措施也在不断实施,企业运营信息的不断透明化和担保机构风险监控制度水平的提升也给担保机构和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保障,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风险控制制度将更加的完善。
参考文献:
[1] 陈晨.论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风险的法律控制[D].北京:中国政法大学,2011.
小贷行业发展快,创新服务暖人心
在日前召开的第三届中国小额信贷机构联席会年会中,会长刘克崮表示,截至2012年12月底,我国小贷行业机构数量超过6000家,全行业贷款余额则超过6000亿元,同比增长52%,高出同期人民币贷款增速37个百分点。《2012中国小额信贷机构竞争力报告》显示,2012年前11个月,全国小贷公司新增贷款1721亿元,有力支持了中小微企业的发展。
在上海,目前投资资本金以及经营规模最大的小额贷款公司是上海长宁东虹桥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虹桥小贷”),其注册资本金为5亿元,自2009年12月成立迄今,已成为上海市小额贷款行业中风险控制最强、人均收益最高、上缴税收最多、支持中小型高科技企业最有力的小额贷款公司,赢得了大批中小企业的信赖。东虹桥小贷的多项创新,引领了行业发展趋势。
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大多需求急、额度分散、期限短、周转快。然而,市场上几乎所有的小额贷款公司都在写字楼内办公,缺乏直接的窗口和通道,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资金供给方和资金需求方的对接,使得一些小微企业求贷无路,或者转向典当等其他融资方式。为此,东虹桥小贷作为沪上首家主营收入突破亿元大关的小额贷款企业,率先在长宁区仙霞路芙蓉江路口开设了全市首家“小微企业信贷服务窗口”。这一创新,让小贷公司从后台走向了前台,既能全面展示自身提供的服务,又能增加与小微企业、创业个人面对面交流的机会,让更多有资金需求的企业和个人了解小额贷款公司这一融资新途径。
不仅如此,东虹桥小贷还创新风控手段,提出“远程担保监控、专业贷后跟踪”等方法,提炼出一套符合自身企业经营发展的独特的风控管理模式:“风险控制十三法”。这样一来,在银行难以获得贷款的申请,有望通过东虹桥小贷公司的审核。目前,东虹桥小贷推出了包括高新技术企业创新研发贷款、个体工商户贷款、再就业贷款、助残就业贷款、助学贷款、大学生创业贷款在内的多项特色业务。这是东虹桥小贷在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和个人经营小额贷款等常规业务基础上创新研发的贷款产品,可解决更多企业和个人的资金需求。
现行政策有瓶颈,另辟服务新途径
尽管小贷公司有着“拾遗补缺”的作用,对银行“阳光照不到”的企业有帮扶作用,但其本身也面临着政策瓶颈。东虹桥小贷总裁沈若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按现行政策规定,小贷公司无法开展“存款”业务,其主要资金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当其注册资金放完以后,就只得依赖从银行拆借的资金。政策规定,从银行融入的资金余额不超过小贷公司资本净额的50%。以东虹桥小贷为例,其注册资本金为5亿元,放贷金额也就不能超过7.5亿元,因此,政策限制了小贷公司的资金总额,也减弱了其服务中小微企业的能力。要想解决中小微企业的困难,必须另谋出路。
东虹桥小贷的主发起人——上海快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一直有志打造以民营为主的股份制平台,“多管齐下”为企业提供服务。因此,成立东虹桥担保公司的想法应运而生。
2012年12月20日,上海第一家有国资入股的民营担保公司——上海东虹桥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虹桥担保”)开业,作为上海最大的民营担保公司之一,东虹桥担保的目的是弥补广大中小企业无抵押、无担保的软肋和短板,通过担保让更多中小微企业提升信用等级,使其获得银行贷款。新公司成立以来,已和上海多家银行签订了约30亿元人民币的授信,具备为近2000家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供担保服务的能力。
中国小额信贷联盟副理事长、快鹿集团董事局主席施建祥表示,东虹桥担保引入了经验丰富的风控人才,制订了完善的风控制度。风控部门核心团队来自国有银行,成员均有多年从业经验。不仅如此,自筹备以来,东虹桥担保公司拟定了近10项风控制度,每一个业务环节都有对应的操作规范,如在防控风险方面,建立并落实业务操作流程,控制业务风险;发掘长期客户,应对担保市场容量风险;提高自身软实力,应对竞争风险;足额计提风险准备金,应对市场风险等。
在这样完善的风控体系下,东虹桥担保公司的业务范围全面铺开,包括了贷款担保,如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担保、房地产开发贷款担保、设备租赁融资担保、个人消费贷款担保等;票据承兑担保,如企业票据贴现担保、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担保等;贸易融资担保,如出口退税质押贷款担保、保理贷款担保;信用证担保,如信用开证担保、出口押汇担保、信用证打包贷款担保;以及项目融资担保,如企业发起设立/并购贷款担保、政策扶持项目贷款担保等。
做实做深金融业,迈向“金控”新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