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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动目的
在农村地质灾害防治知识万村培训行动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全市干部群众防御地质灾害的能力和群测群防水平,减少地质灾害特别是人为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发生,努力减少地质灾害发生所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组织领导
为了搞好这次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行动,我局成立以局长邓斌任组长,分管副局长张官明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宣传培训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宣传培训工作组、后勤保障工作组、宣传报道工作组。
宣传培训工作组,副局长张官明任组长,市专家余显明、文长明、唐华、谢志超为成员。
后勤保障工作组,张劲松任组长,吴华、邓有清、谢志超为成员。
宣传报道工作组,唐华任组长,陈竹曦、程林、蹇玉兰为成员。(来源:文秘站 )四、培训对象
集中培训对象:全市各乡镇乡、镇长、分管国土资源工作副乡(镇)长、国土员、各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矿山业主、重点工程建设单位业主、中型以上地质灾害点的监测员。
片区培训对象:我市11个片区(罗文片区由国土管理所组织进行培训)群测群防员、村组或社区、街道干部群众、农村党员干部、各矿山业主、在校师生。
五、培训方式、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集中培训
时间:5月5日
地点:市人民政府三楼大会议室
培训内容安排:地灾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到先农坛杨家梁地灾点进行实地宣传培训。
(二)分片培训
时间培训片区
5月6日片区
5月7日片区
5月8日片区
5月9日片区
5月10日片区
5月11日片区
5月12日片区
5月13日片区
5月14日片区
5月15日片区
六、总结
5月15日进行总结,制作宣传培训行动工作总结汇报光盘等。
七、培训资料
市国土资源局统一提供相关资料
八、工作要求
(一)后勤保障有力
各国土资源管理所负责宣讲组的接待及培训的召集、会议的组织等。培训结束后,协助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对场地卫生进行清理,做好相关善后工作。
(二)宣传报道到位
市国土资源局信息中心参与有关宣传活动,安排专人摄像,并邀请市广播电视局及时开展对行动的宣传报道,力争做好“报纸、网络有文章,电视、广播有声音、图像”,将宣传报道工作做到位。
降水趋势预测。根据市气象局天气预测,年我市主汛期(4-6月)降水量约为1000mm左右,较常年(多年均值为853.3mm略偏多,由于雨量时空分布不均,有降水相对集中期,局部地区有洪涝与内涝发生。
地质灾害趋势预测。综合气象部门降水趋势预测以及地质环境条件和地质灾害形成机制进行分析,预测年我市汛期降雨诱发地质灾害的数量、规模及危害将略高于常年。集中降雨时段,当连续降水达到150毫米或日降水100毫米以上时,将出现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当连续降水达到200毫米或短时间(1日或数小时)降水150毫米以上时,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将大量发生。主汛期(4-6月)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
二、主要防治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
地质灾害防灾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地要依照市政府下达的年地质灾害防治责任状的要求,健全完善地质灾害防灾责任制,重点防御乡镇要有地质灾害防灾工作领导机构,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要落实责任人。各级国土资源部门是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职能部门,要在同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照统一部署、分工负责的要求,与各有关部门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坚持汛期地质灾害巡查和值班制度
及时发现并解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新发生或新发现的地质灾害及隐患点,各级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重点防御区域、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的城镇、学校、居民点、交通干线、旅游景区、重要工程等进行汛前排查、汛中巡查和汛后复查。要及时组织专家调查,划定危险区、设立警示标志,落实防灾措施。同时,及时向受威胁的群众发放地质灾害防治“明白卡”增强他防灾意识和救灾能力。要建立和完善汛期值班制度。重点防御区域,重点防范期内,遇有灾害性天气或较强降水时,市、县两级国土部门要组织相关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坚持通讯疏通,及时了解和掌握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动态变化情况,及时妥善处置突发性险情或灾害。
(三)坚持灾情速报及应急调查制度
要健全完善市、县、乡(镇)村(或矿山企业)和重点危险点的地质灾害信息网络,及时掌握地质灾害信息。要坚持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各地各有关单位对出现的突发性地质灾害或隐患,须在4小时内,向市、县二级国土资源部门和上级政府演讲。市、县两级国土部门在接到突发性地质灾害或隐患演讲后,要及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现场调查,提出相关防灾措施,必要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连续集中降雨达80毫米时,要果断撤离所有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的人员。
(四)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
根据我市地质灾害的分布、规模及危害性等有关情况,年已将市镇村石塘等22处危害较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列为市级地质灾害重点防范点进行监测和预防。各县(市、区)要加强地质灾害实地调查,编制外地的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确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县级地质灾害重点防范点,对市、县二级地质灾害重点防范点,要切实落实防灾责任单位和监测人员。对一些可能诱发和加重地质灾害的工程活动,要及时制止、纠正,同时要采取有效预防措施;对已经发生并造成危害的要督促责任单位负责治理。
要进一步完善县、乡(镇)村、组、监测员五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重点防御区域和隐患点,由所在乡(镇)政府负责日常监测工作。各级国土、气象、水利、交通等部门,要充分利用已有的防灾减灾预警系统平台,及时向社会灾害性天气及地质灾害的预警信息,为防灾工作提供信息支持。
(五)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
重点培训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乡(镇)国土资源所长、乡村干部和监测人员,要组织全市乡(镇)国土资源所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评估、巡查、预案、宣传和人员五个到位)宣传培训。增强地质灾害监测基本知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同时,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板报、宣传手册、培训班等广泛宣传,增强广大群众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把地质灾害损失降到最低。
通过学校、人口聚集点、隐患点和在建工程、矿山发放宣传资料、讲解突发地质灾害自救、互救、减灾等知识,着力提高全民防灾意识。共发放宣传资料5000多份。5月18日—20日配合县防震减灾局组织了全县乡镇干部和村干部进行了防震减灾和地质灾害防治培训。通过集中宣传教育,使受威胁群众明白了所处位置地质灾害类型、预警信号、撤离路线、临时安置场所等内容,做到了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辖区管理,确保责任落实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严格执行了辖区负责制,与乡镇所签订了《县国土资源系统地质灾害防治目标责任书》,各乡镇政府与县政府签订《县人民政府地质灾害防治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分工,要求各乡镇、在建工程、矿山企业制定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预案,扎实推进我县今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三、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情况
今年汛前、汛中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三次,共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237处(滑坡218处,崩塌19处)。其中年至年7月以前的老地质灾害隐患点177处(滑坡164处,崩塌13处),已纳入动态调整项目,其中85处隐患点已纳入避让搬迁,42处隐患点已纳入应急排危工程治理,其余50处隐患点落实监测预警;年8月年至年3月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41处(滑坡37处,崩塌4处);7月以来,我县连降暴雨,排查出新增地质灾害隐患19处(滑坡17处,崩塌2处)。对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逐点建立了监测防治档案,特别是对威胁人数较多、险情较大的灾害点纳入县级重点监测。对每个隐患点发放“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设立地灾警示标志和警示线。7月7日上午县局召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专题会,传达落实省“7.4”视频会议及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精神,安排国土所干部协同乡镇人民政府对全县地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排查,将在建工程和矿山企业(重点为砖厂)一并纳入排查范围。向在建项目、矿山企业业主及施工单位发送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手册、图片,对在建项目、矿山企业的地灾害隐患点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要求在建项目、矿山企业业主及施工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并制定《突发地灾害隐患应急避险预案》。
四、加强监测,扎实开展灾害预警工作
每一个隐患点至少落实一名监测人员,并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进一步明确县乡村三级防灾责任人和重点隐患点的监测责任人。每遇灾害性天气,及时将预警信息传达到监测人员和群众中,今年共预警信息3000余条。
五、建立台账,加大治理工程项目和搬迁工程推进力度
为更好地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我局建立了《地质灾害隐患点工作台账》《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工作台账》、《地质灾害防灾避让搬迁安置工作台账》三本台账,定制张挂《县地质灾害应急抢险管理体系图》和《县南、中、北片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图》。
地质灾害自动化监测系统建设项目服务采购已挂网,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共计42个,其中竞争性谈判20个,固定单价比选22个,已经进入招标程序。积极与乡镇政府及相关单位沟通,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与县乡基础建设相结合,实验中学应急避难场所项目施工单位已进场施工,8月底竣工;已将石龙乡政府后办公楼滑坡等三处列入治理项目。
根据江府办[]27号文件下达的避险搬迁任务,已将29个乡镇85个严重地质灾害隐患点的324户群众纳入了避让搬迁,现已完成263户。地质灾害搬迁工程严格按照灾后重建的管理模式进行管理,协同乡镇干部联系搬迁农户,协调解决其搬迁困难。建立了避让搬迁安置工作台账,确保地质灾害搬迁工程规范高效推进。
六、建立规范值班制度,加强值班监管
为全面了解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详细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我局制定了详细的汛期值班制。要求值班人员每天按值班抽查制度抽查一定数量的隐患点,即平时,抽查不少于10%(20个隐患点);天气预报中雨时,抽查不少于20%(40个隐患点);天气预报大雨时,抽查不少于50%(100个隐患点);天气预报暴雨及以上时,抽查100%,详细了解各隐患点监测人员的到位情况、隐患点变化情况及巡查记录落实情况等。对发现监测人员未到位、电话不畅通的,查明原因并要求其整改;对发现隐患点险情发生变化的,迅速赶往现场查看,了解具体情况并联系地灾专家现场勘查,提出新的防治建议措施。
成立__镇地质环境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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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镇地质灾害以崩塌、滑坡等突发性地质灾害为主,根据全市地质环境特征、地质灾害分布规律,结合2014年地质灾害灾情、隐患点稳定状况和市气象局对2015年降水量趋势初步预测,预计今年地质灾害发生频度、密度和造成的损失将呈平缓增长趋势,主要时段在4-9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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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镇地质灾害防治实行统一领导,各部门、各单位各负其责的管理体制。国土部门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督促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城建、交通、水管、安监、教育、电力等部门和各村(社区)要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组织做好相关领域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监测和防治工作。
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课堂、会议等多种形式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科普知识培训和宣传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各村(社区)要于4月下旬办好一个地质灾害预防宣传栏,开好一个村组干部会议,特别要深入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做好安全警示牌,对隐患点周边住户进行宣传和讲解;要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网络的重要作用,通过发放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使处在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众做到“自我识别、自我监测、自我防范、自我预报、自我应急、自我救治”,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学校要组织学生进行一次地质灾害预防宣传片的观看,增强防灾减灾意识与能力,提高防灾减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1、要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立完善防范预警和应急处置措施,形成“政府统筹协调、群众广泛参与、防范严密到位、处置快捷高效”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各相关部门、各村(社区)要认真落实汛期值班、险情巡查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向社会公布镇村地质灾害报警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要检查落实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各村(社区)避险抢险物资准备,确保交通、通讯、物资器材落实到位;要给群测群防责任人配备必要的监测设备和给予适当补助,对监测报警有功人员实行奖励。
二、宣传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要充分利用广播、板报、宣传资料、组织观看录像等多种形式开展群众性认灾、报灾、避灾知识的宣传,广大群众要自觉增强防灾、减灾、避灾的意识,提高其抗灾自救能力。
三、健全村、组和监测责任人三级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加强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工作,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内,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报告。
四、设立监测点。落实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明确监测责任人,做好对地质灾害点的常年监测,加强对监测点的动态监测和检查,做好监测记录。保护地质灾害监测设施,不得侵占、损毁、损坏地质灾害监测设施。
五、组织力量开展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初步调查,摸清地质灾害种类、规模、危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防治措施。
六、开展地质灾害汛前检查、汛期巡查,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明白卡》落实到每个监测人员或监测责任人,将《地质灾害防治避险明白卡》发到每户农户或个人。明确统一地质灾害报警信号;以锣、哨声等其他有效信号为报警避险信号。明确安全疏散路线和地点。
七、组织群众主动避让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已有险情征兆的地质灾害点,要动员受威胁的群众搬迁到安全区域;一时难以搬迁的,要落实专人实施24小时不间断观察、记录和监测。做好应急转移人员和财产的准备,在危险区边界设立明显标志,划出危险区域,拉上警戒线,并加强监测。
八、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应当立即向乡人民政府报告。禁止隐瞒、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地质灾害灾情。
[关键词]基层单位 地质灾害 防治责任人 责任主体
[中图分类号] F407.1 [文献码] B [文章编号] 1000-405X(2013)-12-202-1
近年来,我国极端天气异常,持续强降雨等因素导致部分地区地质灾害多发频发,群死群伤事件时有发生。
问题一:对基层单位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人的认识还停留在表面,没有把工作落实到具体行动中。
有些基层单位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人的工作存在“两张皮”现象,说的和做的不一样,基层单位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人没有通过人力、物力和财力上的充分保障以及自己的言行,让群众体会不到政府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视。
问题二:严重依赖国土所人员实施日常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的现象普遍存在。
各级地方人民政府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的理念虽已为人熟知,但地方人民政府中依然认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国土资源系统的事等错误的观点。在日常的工作中,“等、靠、要”的惯性思维根深蒂固,基层单位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人缺乏普遍的参与意识,自己不深入现场靠前指挥,过多地依靠乡镇国土所人员,目标不清楚,责任不明确,人员不到位,治理措施不彻底,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需要上级部门督促的被动管理,没有真正树立起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
问题三:单纯地将“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人”认为是政府的责任,而忽视了地质灾害防治人人有责和群众在其中的参与作用。
大多数地方人民政府行没有让群众充分体会到政府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视,不与群众进行交流和互动,共同探讨如何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造成群众对地质灾害知识不了解,防治措施不清楚,更不具有防灾避险的常识和能力,政府常常唱着单边的独角戏。
针对上述问题,个人建议目前基层单位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人需要带头做好包含但不限于以下9个方面的内容:
(1)宣传到位
在每年“4.22”地球日期间集中宣传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日常利用电视讲话、专题报道、报纸广告、标语横幅、LED显示屏、散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向辖区群众宣传防治、避灾、减灾知识和国家有关地灾法律法规,宣传工作要长期坚持。
(2)排查到位
在汛期前,组织专业人员和层级负责人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彻底排查。如果有地震、长时间干旱和大面积洪灾等灾害发生后,改变了当地的地质结构和破坏了地质环境平衡状态,应及时聘请有资质的勘查单位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排查,对辖区内所有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做到心中有数。
(3)巡查到位
在汛期期间,通过看现场、查资料、听情况等方法,开展地质灾害巡查是充分掌握地质灾害现状,掌握各地质灾害活动规律,查找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完善各项防治措施。
(4)监测到位
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以定期监测和汛期强化监测相结合的方式对隐患点的主要活动情况进行监测,及时捕捉灾害体的特征信息,有效监测其动态变化及其发展变化趋势,以了解和掌握其演变过程,及时上报监测信息。
(5)预警到位
密切注意极端天气变化,根据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大小,遇有险情,及时发出预警信息,对受威胁的群众提前主动避让,成功预报是取得成功减灾的前提,充分发挥预报预警系统的作用,提高地质灾害预报预警能力和防治水平。
(6)责任到位
为了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基层单位必须结合实际情况,任务层级分解,层层签订年度地质灾害防治目标责任书,做到“镇包村,村包组,组包点”,确保责任层层落实到位。
(7)预案到位
基层单位要在风险分析和应急能力评估的基础上,制定年度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及时向社会公布,组织应急机构、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进行演练,并不断完善应急预案。
(8)应急到位
基层单位应急能力的大小体现了当地社会对灾害的重视程度,应急处置能力是对灾害反应多方面能力的综合,是灾害应急和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地质灾害发生时,基层单位是减灾、救灾的核心,是抢险救灾的第一线,因此基层单位的应急处置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减灾的成功与否。
(9)保障到位
地质灾害防治责任重大,重在落实,一切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的实施,都需要人力、物力和财力的充分保障。只有基层单位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人高度重视,加大投入力度,积极开展工程治理,不断完善防治措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才能持续稳定推进。
根据我县地质环境特征和工程建设活动强度,结合历年汛期气象资料,预测我县地质灾害多发时段主要集中在5-10月。7-10月为汛期,当连续大雨3天以上时,引发泥石流、滑坡、崩塌、地面塌陷等突发性灾害的可能性较大。
二、地质灾害分布情况
县地势相对平缓,强降雨发生频率较低、降水量较少,地质灾害较少发育,地质灾害危害程度低。但受区域地形地貌、地质构造的影响,县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为泥石流、滑坡、崩塌和地面塌陷。地质灾害主要分布在红沙岗镇区和西大窑矿区。遭遇强降水时,西大窑矿区和野芨里铁矿开采区有可能发生崩塌、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红沙岗镇的黄蒿沟、石井子沟、红柳沟和西道沟等4条洪水沟下游是工业园区和牧民新村,将会发生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三、灾害重点预防区段
根据《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依据地质灾害发育的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发育现状和人类工程活动等情况及危害性,选择以下地质灾害隐患点作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
1滑坡、崩塌灾害重点防治区。各采石厂和露天煤矿开采区为滑坡、崩塌灾害重点防治区。汛期前要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和巡查工作,落实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的群测群防责任制,将监测、预防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
2地面塌陷灾害重点防治区。西大窑和红沙岗矿区为地面塌陷重点防治区。对已经发生地面塌陷灾害的采空区要划定范围,设立警示标志,开展监测。
3泥石流重点防治区。红沙岗镇区和工业园区是泥石流重点防治区。要加强汛期降水监测,发现险情,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地质灾害防范时段
根据地质灾害的形成特点和主要诱发因素,确定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的重点防范期。
一)泥石流。泥石流的形成与大雨、暴雨同步。根据我县的降水特点,确定7-9月为泥石流的主要防范期。
二)滑坡、崩塌。崩塌的形成受多种因素影响。降水诱发的灾害具有稍滞后于降水的特点,确定79月为主要防范期;人为因素和其他自然因素造成的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情况比较复杂,全年防范。
三)地面塌陷。县已发生的地面塌陷灾害主要是地下采矿引起的其发生、发展与采矿的强度、开采规模、开采形式等有关,矿区应加强日常监测与预报、预警工作,全年防范。
四、地质灾害防治要求
一)灾情速报。发现险情征兆或灾情时,各乡镇和基层国土所要立即采取相应避让措施,并在1小时内分别向县防灾应急指挥部和县国土资源局上报地质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型、人员伤亡及采取的防灾措施。县国土资源局应第一时间内向县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报告,及时启动地质灾害防灾应急预案。
二)抢险救灾。地质灾害发生后,辖区乡镇和基层国土所在继续监测有可能再次出现险情的地质灾害和次生灾害的同时,要立即组织当地群众进行抢险自救。县防灾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在接到灾情报告后,根据灾情立即启动防灾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灾,确保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领导,靠实防治工作责任
各乡镇、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对本辖区、本行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进一步健全领导责任制和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专人负责制,科学编制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要从以人为本、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各项规定,真正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各基层国土所要推行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工作,即对辖区内居民建房中的地质灾害危险性简单评估到位,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人员联系到位,地质灾害隐患点组织巡查到位,地质灾害防灾宣传材料和防灾明白卡发放到位,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人员到位,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二)精心组织,加强汛期巡查排查。
要继续坚持汛前巡查、汛期排查、重点核查制度,及早发现灾害隐患点,及时将其纳入监控预警范围,落实防灾工作措施,切实避免突发灾害造成重大损失。汛期内,各乡镇和基层国土所要对辖区内学校、居民点、交通干线、重要工程等进行巡查。对纳入防灾预案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严密观测,不仅要逐点查看隐患点变化情况,还要检查隐患点防灾责任和防灾避险措施的落实等情况。对人工建设活动形成的地面切坡,按照“谁破坏,谁负责”原则,督促业主依法履行地质灾害防治义务,维护好边坡,防止和减少人为工程活动造成地质灾害的发生;对建设工程可能遭受、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的必须按照“三同时”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原则,加强监督管理,从源头上减少地质灾害的形成或发生。通过巡查工作,不断细化防灾预案,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展扎实有效。
三)落实预案,抓好地质灾害预防。
各乡镇和基层国土所要认真编制年度地质灾害危险(隐患)点防治预案,按照“预案进社区、预案进企业、预案进农户”要求,对已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制定防治预案,全面落实监测责任人、预警信号、撤离路线等防治措施,连同防灾避险明白卡,一并发放到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手中;交通、水务、建设、教育等部门根据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分别制定交通干线、水利设施、市政设施以及学校周边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矿业权人要根据所在乡镇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制定本矿区防治方案,落实各项防治措施,扎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四)加强监测,完善群测群防网络。
要进一步完善县、乡(镇)村(矿)组(点)群测群防网络,强化预警预报系统建设,切实做好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工作。对可能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地质灾害的重点区域,要确定专门人员,严密监测并及时预警;要把日常巡查与重点防范跟踪监测结合起来,日常巡查每季不少于1次,重点防范期巡查每周不少于1次,暴雨时期实行昼夜24小时监测,并做好监测记录;实现监测人员动态管理,针对乡村基层干部变动情况,及时调整责任人、监测人,并加强对新增人员的培训,确保基层防灾工作有人管,应急抢险措施能落实。要开展以机构、人员、预案、监测、经费保障等为主要内容的地质灾害防治“十有县”创建活动,建立和完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落实地质灾害监测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高群测群防效率和水平。
五)加强宣传,强化地质防灾意识。
要加大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和业务培训,向地质灾害监测人员、隐患区群众普及地质灾害监测方法和防治知识,使广大人民群众掌握基本的地质灾害识别、监测、预报知识和避让措施,提高群众防灾、避灾、救灾意识。通过向防灾责任单位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向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发放“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明确乡镇、村、社、矿山企业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人、监测人,让群众了解防灾监测人电话、预警信号、避灾撤离线路等。各责任单位要在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的显著位置设立警示标志,提高过往群众的警惕性和防范意识。
六)完善制度,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按照《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要求,各乡镇和基层国土所要进一步完善汛期值班、监测预报、汛前检查、险情巡查、灾情速报、应急调查、领导到场、妥善处置等制度,制定每个危险区(段)和隐患点的应急方案,明确预报预警方式、躲灾避险路线和自救互救方法,并落实到单位和人户,做到应急工作责任、人员、措施“三到位”要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应急避险演练,确保一旦灾害发生,能高效有序地组织抢险救灾工作,确保受灾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要建立完善应急工作机制和应急专家队伍,保证一旦发生灾情或险情,能及时有效进行判断,迅速做好应急处置。对新发现的地质灾害危险点和已发生的地质灾害点要及时开展应急调查,防止灾害发生或灾情进一步扩大。
七)密切协作,形成抗灾防灾合力。
国土、发改、建设、交通、水务、教育、气象、安全生产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做好城市、公路沿线、学校、旅游区、矿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形成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合力。国土部门要认真履行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职能;发改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各类建设项目的审批管理;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城镇规划、建设的审批管理,及时制止和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章建设;交通部门要加强工程建设中地质灾害隐患的防治;水利部门负责水库(坝、渠)等水利设施地质灾害的排查、监测和防治工作;教育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校舍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监测及治理工作,并将地质灾害防治科普德育列入中小学生安全常识教育内容;安全生产部门要加强对矿山安全生产、尾矿库(坝)安全检查;气象部门要做好气象信息的收集,会同国土部门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