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21 14: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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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工程造价造价管理
香港的工务工程(不包括公共房屋工程)是由特区政府的工务局及其属下的7个工务部门(建筑署、土木工程署、渠务署、机电工程署、路政署、拓展署及水务署)负责策划及监管。由于涉及的工程费用庞大、特区政府的库务局、工务局及其7个工务部门都备有一套完善的工务工程造价管理机制。
一、工务工程造价预算的审批程序
1.业主政策局(例如教育及人力统筹局)提出“工程计划说明书”。(例如在那地点兴建一所学校)。
2.有关工务部门(例如建筑署)便负责草拟“工程计划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经工务局提交库务局审批。
3.报告一经库务局批准,有关工程便成为政府“工务工程计划”的丙类工程。
4.有关业主政策局每年经库务局向政府高层资源会议申请该工程财政拨付。若申请获批准,该工程便会被提升为乙类工程。
(注:若一项目停留在丙类工程三年仍未能成功提升为乙类工程,则该工程便会被剔除出“工务工程计划”)
5.工程一经提升为乙类工程,设计工作及制订招标文件工作便可展开。
6.有关业主政策局会向立法会财务委员会申请将工程提升为甲类工程,并提交详细工程造价预算。若财务委员会同意将该工程提升成为甲类工程,招标工作才能展开,否则不能招标。(注“立法会并不是政府机构,是经直选及间选组成的议会,作用是监察政府运作)
7.若最合适的投标者的标价高于财务委员会所批核的工程造价预算金额,则工程不能批出。有关业主政策局须向财务委员会申请额外拨款,并详细解释为何会超出原先造价预算。若财务委员会不同意额外拨款,工程便不能进行。
8.若在工程进行期间,发现工程最终造价会超出财务委员会原先批出的工程造价预算金额,有关业主政策局须向财务委员会提出额外拨款申请,否则工程只能在原先批出的造价预算金额内完成。
二、对承建商的分类及监管
香港工务局根据承建商的工程经验和财务状况,订立了以下两个认可承建商名册。除特别情况下,各认可承建商只可承投他所隶属的名册范围内的工务工程:
1.认可公共工程承建商名册
此名册分建筑、海港、路渠、工地平整及水务五大类别,而每类亦分以下三组别:
甲组:可承建工程额不超过二千万港元的工务工程
乙级:可承建工程额不超过五千万港元的工务工程
丙组:可承建工程额不少于五千万港元的工务工程及不设工程额上限
2.认可公共工程物料供货商及专门承建商名册
此名册包括各项楼房设备如空调、消防、电气、升降机等。而各类别亦分不同组别,以规定不同组别的供货商或承建商只可承投该组别的工程。
对认可承建商实施有效的监管,可确保只有合格资质及高素质的承建商才可承担政府的工务工程。这对工程造价的有效管理帮助很大。
工务局及其工务部门对认可承建商采用了以下的监管措施:
1.每一类别及组别的承建商分别由最熟悉该类别及组别工程部门负责评核他们的以往相关工程经验及工作表现(例如建筑署负责评核建筑类别)以便工务局决定是否应对某承建商采取适当的行动(例如表现好的、财政状况符合要求等,可接纳他的提升组别申请):
2.承建商须向工务局提出申请并说明想成为某一类别及组别的认可承建商,在将某一承建商纳入认可名册之前,工务局会评核他的财政状况,而有关的工务部门则会评核他的工程专业技术及管理能力。一般来说,承建商在开始时只可成为试用认可承建商,在经过一段时间的优越表现后,才可正式成为认可承建商。
3.所有试用认可承建商及认可承建商须于每年向工务局提交经会计师审核的公司账目,而丙组认可承建商(不论试用或正式)更需每半年向工务局提交公司账目报告。
4.如工务局发觉某认可承建商(不论试用或正式)有下列情况出现,工务局会考虑不准该承建商承投工务工程一段时间,或将认可资格降为试用资格,或降到低一级的组别,甚至从名册上除名。但在采取行动前,工务局会给予该承建商自辩机会。
(1)不理想的工作表现。
(2)在连续3年未有递交一份具竞争性的投标书。
(3)在限定时间内,未提交公司帐目、提供所需资料或改善财务状况。
(4)严重的行为不当或受怀疑的行为不当。
(5)公司破产或者其它财务上问题。
(6)不良工地安全纪录。
(7)不能或拒绝履行一项已批出的工程。
(8)不良环保表现。
(9)被法庭定罪,例如触犯了工地安全法例,雇用非法劳工等。
(10)没有雇用规定的最少数目的全职管理及技术人员。
(11)不守法律。
三、采用风险分析方法制订工程造价预算
准确的工程造价预算,不但可避免工程费用的超支或过多的工程费用拨付,亦可使工程施工期间的造价管理更为有效。
以往在制订工程造价预算时,对一些不确定的事项(风险),有可能忽略了或只粗略地在已估算的工程造价上加上笔额外金额(如5%或10%)为风险项目准备。现在工务部门采用了风险分析方法去制订工务工程造价预算,务求使预算更为准确。风险分析是一个将工程项目的不确定的事项全列出来,并把这些项目以金额量化的风险估算方法。
估算出来的风险金额会加进工程造价预算内。
工程项目较常见的风险包括业主更改其对工程的量或质的要求、工地地质变化、市场价格的变动、宏观经济状况及投标气氛、工程设计变更等。
风险分析的程序包括:
1.确定:重大的风险项目(如市场价格的重大转变)。
2.评估此等风险出现的可能性及其程度。
3.估计每一风险出现后对工程费用的影响并用金额将其显示。
4.将估算出来的各项风险金额加进工程造价预算内。
风险项目对工程造价的影响程度因工程而异。例如市场价格的变动对工期短及工程金额少的工程影响不大,反之对工期长及工程金额大的工程便会有较大的影响。又风险分析发挥其最大效用的时间是工程筹划期间,因为在此时很多因素及事项都未明确。
随着工程的进行,风险亦相应减低。故此风险分析要不时进行检讨,以减少前期预留风险备用的金额或将该金额拨给其它项目。
四、投标者资格预审
聘用富有经验及管理良好的承建商负责工程的建造对工程造价的管理有很大帮助,特别是大型或复杂的工作。当正常的招标程序不适用于某项工程时(如下列情况),工务部门会采用投标者资格预审方法去挑选一些适合的承建商承投该项工程:
1.工程的规模庞大或性质复杂。
2.工程费用非常庞大。
3.工期非常紧迫。
4.须要紧密的工序协调,或特别的建造技术。
5.采用特别的合约条款。
6.须要特别的财务安排。
投标者独立核算预算预审的目的是拣选不少于5位的财政上及技术上都合资格的承建商承投某一项工程。在采用此方法之前,有关工务部门需要先取得库务局的同意。
投标者资格预审的具体方法如下:
1.有关工务部门制订预审文件、并邀请有意参加预审的承建商在指定日期前递交预审文件内所要求的预审申请书。此等承建商必须是工务局认可的承建商。但如因工程性质特殊或其它因素以至在认可承建商名册内可能没有足够数目的符合资格的承建商参加预审,那么其它本地或海外的承建商亦可申请参加预审。
2.预审的程序分两阶段:
(1)第一阶段是将一些不能符台基本要求的申请者(如没有相关的工作经验)剔除出预审程序,以省却审核他们递交的其它技术性资料的时间。
(2)第二阶段是详细审核已通过第一阶段的申请者的各项技术资料(如以往五年在承建工务工程的表现、已往五年在类似有关工程项目的工作经验、所拥有的管理及专业员上的资历及经验、建造有关工程的技术方法及预计进度表、已往索赔纪录等)。
3.所有审核准则须经库务局预先批准及须在预审文件内列明。
而预审文件亦将有关工程的特殊情况如工地使用限制等详细列出。如有需要,亦可要求申请人提供对该工程的各项意见,给有关工务部门参考,以助后期的策划及监督工作。
4.在经过第二阶段的预审后,有关部门会将审阅报告呈交库务局批核。
5.当库务局通过报告内所推荐的申请人后,有关工务部门便会通知每一申请人他的申请结果,及通知成功申请人有关工程的招标日期。
五、招标文件
一份清楚列明合约双方的权责以及风险分配的招标文件可减少施工期间的合约纠纷,对工程造价管理有很大的帮助。
各工务部门制订的招标文件在格式上都十分相似,而在内容方面(除了有关工程的资料外)亦大致相同。例如建筑工程合约都会采用同一版本的标准建筑合约条款,而土木工程合约则会采用同一版本的标准土木工程合约条款等。此等标准格式、内容及合约条款是经过多年累积的工程管理经验而制订及更新的。
每个工务部门都设有一合约顾问单位,为工程管理人员提供合约上的指引。
若工程造价预算超过—亿港元的话,有关招标文件的重要部分(即对合约约责有影响的,如特殊合约条款等)要先经工务局法津咨询部审阅,才可招标。若在招标期间招标文件内的重要部分有重大修改,则此等修改连同与投标者的相关书信来往须经工务局法律咨询部审阅后才可批出工程合约。
六、标书审核及定标程序
工务部门处理及审核标书的程序非常严谨。在未有定案之前,所有关于投标事宜或标书的口头上或书面上的沟通都作机密文件处理,而有关文件上亦盖有此等字样。
若发现投标者漏交了需要提交的资料或提交了含糊的资料时,有关工务部门会要求投标者在指定日期前补交有关资料或澄清含糊的资料。但在任何情况下,投标者都不能更改已提交的投标价。有些时候审标人员需要当面与投标者了解所提交的资料,因而会与投标者开会。此等会议必须有会议纪录,列明与会人,曾讨论的事情及结论。记录必须经各与会人同意。
当发现标中有某些工程小项的单价不合理地高或低时,而此等工程小项在数量上如有大增减时会导致最终工程价有大变动时,审标人员小心考虑应否将该工程判给该投标者。若投标者的标价不合理地低而审核人员仍然认为应该将工程批与该投标者,他们须在审核标书报告中列明原因。
在发现标中有计算错误或有过低或过高的单价时,有关部门会去信该投标者询问他是否仍然愿意持该投标价抑或收回投标书。
若在考虑之列的标书中的标价是十分接近时,有关部门会将各标书在工程期间将会收到的分期工程费用转化为现值总价格以作比较。
除标价外,审标人员亦会考虑投标者的过往工作表现,技术及财政状况,工地安全记录,触犯法律情况(如环保及雇佣条例等),与及若工程额超过—亿港元时,投标者以往的索赔记录等。
在完成审标工作后,有关工务部门会提交审核标书报告予以下委员会考虑及批准:
工程额超过二千万港元的由中央投标委员会(成员包括库务局局长,工务局局长,律政署代表,廉政公署代表等);
工程额少于三千万港元的由工务工程投标委员会(成员包括工务部门代表)。
七、施工期间的造价管理
为确保最终工程价不超过合约总额及所有的设计更改都符合成本效益的原则,工务部门采取了以下措施:
1.每月在发出工程量单给承建商的同时,亦检讨及评估在工程完成时的合同最终价(即计算所有设计更改及其它加减项目在内)。
2.在发出更改设计指令予承建商前,先行预计该更改的金额值。并按金额的大小交予适当职级的官员批核。例如建筑师或工程师可以发出个别不超过港币十五万元的设计更改指令。若指令超过港币十五万元但少于港币三十万元,则须高级建筑师或高级工程师先行批核才可发出。如此类推,部门首长可批核金额不设上限的更改指令。
3.工程管理人员尽快计算并与承建商达成对加减项目金额的协议。以免日后因人动,或资料遗失等因素拖慢工程结算工作。
八、及早解决工程纠纷
工程纠纷往往跟造价有关。处理工程纠纷的方法须依照合同条款规定。一般来说,工务工程的纠纷会先经有关总建筑师或工程师审核及作出决定。通常合约会规定若承建商不同意该决定,纠纷会通过调解方式解决。若任何—方不想用调解方式或调解不能成功,则会采用仲裁方法解决纠纷。
任何调解或仲裁个案,有关工务部门都会咨询律政署的法律意见。律政署亦给予有关官员所需的技术支持。
在一些特殊的工程项目,例如复杂的或有很大机会在设计上有大更改的,有关工务部门会在合约文件内指明计算设计更改指令的金额的工作需要在该指令发出后28天内完成,并交予承建商参考及尽快达成协议。此举可防止设计更改指令的大量累积而导致不能及早知道最终合约总额,或因人动等因素而令协议不易达成。
九、价值管理
在一些大型的工务工程项目,工务部门为了确保资源的合理利用,会采用价值管理去确保所投入的资源是物有所值。
为了取得最高效益,价值管理应该于工程策划的早期展开。对一些看来不易解决的技术问题或不易达成协议的专业意见分岐,价值管理可发挥最大效用。
核电技术是利用核裂变或核聚变反应所释放的能量发电的技术。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科学技术水平不断进步,作为一种清洁、安全、经济的发电技术,核发电技术取得了长足进步。第一代核电技术为五六十年代建造的验证性核电站技术;第二代核电技术为七八十年代标准化、系列化、批量建设的核电站技术;第三代核电技术是90年代研究建设的轻水堆;第四代核电技术是经济性更好、安全性更高、废物量更少和核扩散威胁更低的新型技术。核电发电设备主要是利用原子能之内的核聚变进行发电,其主要原料是铀。我国的核发电技术在国家政策大力扶持下,取得重大突破,核电工程项目不断推进,核电技术发电量持续增加,为国家建设和国计民生做出了巨大贡献。截至目前,据国家能源局统计,我国大陆运行核电机组22台,总装机容量2029万千瓦,较世界平均核电机组装机量和核电发电量远远落后,这为我国核电工程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核电工程具有投资规模大、项目系统复杂、质量要求高、建设周期长、安全标准严等特点,这些给核电工程的造价管理带来了极大的挑战。特别是核电工程实施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处于非常重要的地位,为核电项目源头把控成本和建设质量、减少投资量,创造更多效益和利润,必须严格核电工程实施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1]。
2影响核电工程实施阶段造价管理的因素
2.1工程造价管理人员的因素
人是万物之灵,核电工程的实施阶段的组织、监督、验收等各个环节都需要人来管理和具体实施。所以说,工程造价管理人员的因素是核电工程实施阶段造价管理的主导因素。不同的造价管理人员,在思想道德水平、意志品质、办事效率、心理状态、工作能力等方面,有很多差异。核电工程的实施,需要全体相关工作人员齐心协力,发挥出强大的合力。而每个工作人员作用的发挥效果,决定着核电工程造价管理的效果和水平。
2.2造价管理相关制度因素
制度决定着核电工程工作人员的行为。完善的制度可以推动核电工程顺利的实施,制度的漏洞对核电工程会起到阻碍破坏作用。所以说,核电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制度的制定、细化、实施、落实,极大地影响着核电工程的进程和质量,从而影响着核电工程造价。实施阶段的招标、投标、施工、监理、结算、审计等各环节,都需要严格的制度来保证进度、衔接和质量。特别是不同核电技术对核电工程建设的安全质量标准不同,实施过程中的保证安全的制度非常严格,为核电工程建设也提出了更高安全标准,安全管理成本方面的工程实施造价大幅增加成为必然趋势。
2.3核电工程管理措施因素
工程建设的实施是个管理的过程,核电工程实施管理的好坏决定着工程进度和工程造价。核电工程对技术标准、安全标准要求极其苛刻,要求工程的管理一丝不苟。在人员、材料、设备和作业场地的管理上,要严格按照施工标准,决不能出现问题,否则会造成极其恶劣的经济社会影响。材料采购和使用必须有合理的规划管理,人力资源有严谨的组织管理,设备有严格的引进维护管理、作业有严格的现场管理。核电工程工期非常长,在实施中,管理措施要持续跟进,实施实时监督,对工程造价不断监控、调整。
2.4宏观环境的因素
核电工程实施阶段的造价管理受到国家经济形势、电力行业政策、核电科技政策、电力市场波动等整体宏观政策形势的影响。根据国际国内经济、政治等形势的变化,能源管理部门对核电工程的审批、实施会随时调整政策,影响着核电工程的实施标准、施工时间、原材料价格、人力资源情况、施工设备成本等,从而直接影响核电工程实施阶段的造价管理的进行。
3降低工程造价的有效措施
3.1提高核电工程造价管理人员的素质
如果核电工程造价管理人员的素质不高,会导致实施阶段工程造价不准确、管理不合格、监督不给力,从而造成核电工程造价管理失控,成本超出预算。因此,着力于提高核电工程造价管理和相关工作人员的理论和业务水平。一方面,按照核电工程特殊性和造价管理相关岗位工作要求,选拔具有相关岗位资格,掌握工程技术规范和造价管理制度,政治素质较高的管理人员从事造价管理工作。另一方面,要重视日常培训。及时将核电工程相关政策、新兴技术、最新操作流程、操作标准,传达给每位工作人员,通过组织座谈研讨、经验推广介绍等方法,从而提高核电工程实施阶段的工程造价工作整体水平、提升核电工程质量、降低核电工程造价。
3.2制定和完善工作制度
核电工程实施阶段浪费投资的可能性很大。因此,核电工程实施阶段各个环节、各个方面,都要有完备的制度规定,明确每个核电工程实施中的工作人员该干什么、达到什么标准、什么时候干、如何检验和不同后果。施工中的各个环节都要完善制度要求,防止建设经费的跑冒滴漏。特别是必须建立核电工程实施用料、用财的对照检查制度、废料的监管制度、合同和预算的目标管理制度等,保证在施工中产生最小的损耗和最大的效用。
3.3强化核电工程实施过程监管
核电工程实施阶段涉及环节多,组织工作复杂,是一个系统工程,每个环节的高质量落实都关系着工程造价管理的落实。要实行核电工程实施精细化管理,建立严格的实施监管机制,及时发现施工中解决出现的问题,实行动态监管、目标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各环节不产生浪费工程投资的问题和施工质量。尤其要慎重处理施工中的工程变更。变更前必须组织设计、监理、承包商共同讨论,确保工程变更提升核电工程的相关功能,弥补设计遗漏或错误,符合施工要求;全面考虑工程变更对质量、造价、工期、安全等方面的综合影响,以保证施工造价管理的到位。同时,造价管理人员要特别注意工程建设现场施工信息收集,通过现场人、财、物等实际状况的全方位信息掌控,与工程合同、施工清单、项目图纸进行比较,主动发现问题,控制工程造价。
4结语
综上所述,影响核电工程实施阶段造价管理的因素主要有人、制度、管理和宏观方面的因素等,可以通过提高相关人员素质、健全工作制度、进行项目实施过程监管等方式,在保证核电工程质量的同时,降低核电工程造价,通过实施阶段造价管理将核电工程造价控制在合理水平。这对于企业发展、国家核电建设及国计民生,都将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作者:宋志磊 单位: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
关键词:工程造价;管理水平;施工成本;全生命周期
注重全生命周期工程造价管理研究,有利于提高各项资金利用效率,保持工程质量良好性的同时增加建筑工程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实现工程造价成本最小化。因此,需要从不同的方面深入理解全生命周期工程造价管理内容,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提升工程造价管理水平。
一、全生命周期造价管理内容
所谓的全生命周期造价管理是指一种符合工程建设要求整个生命周期内的造价管理方式,其中包括了项目建设期、使用过程及后期的拆除改造等阶段的造价,实现了造价成本最小化。全生命周期造价管理特点主要包括:一是造价管理贯穿了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验收阶段、运营维护阶段,与工程的整个生命周期密切相关;二是其主要管理目标是实现工程造价成本最小化;三是具体的造价管理包括了生命周期成本分析及管理。其中,生命周期成本分析计算中采用了折现技术;生命周期成本管理实现了工程不同施工阶段造价的有效控制,促使全生命周期成本最小化目标得以顺利地实现。
二、全生命周期工程造价管理的主要优势
通过当前全生命周期造价管理的实际发展概况,可知其具有一定的优势。具体表现在:一是覆盖了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时间跨度大,工程造价管理更加科学;二是充分考虑了工程造价成本最小化原则,为相关投资决策的确定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三是在全生命周期工程造价管理思想及方法的影响下,增强了项目施工材料选择的合理性,在保证工程施工质量的前提下加大了全生命周期内项目成本最小化目标实现的概率;四是通过对全生命周期工程造价管理思想的合理运用,可以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做出科学评价,有利于完善施工方案,确保施施工计划的顺利实施。
三、加强全生命周期工程造价管理的相关举措
(一)项目决策阶段的举措
建设工程项目之前,为了对项目可行性进行必要地分析,需要结合既有的各种数据资料及其它的参考信息开展必要的论证分析工作,进而制定出完善的项目投资方案,确保项目决策的制定与实施能够达到预期的效果。因此,工程项目决策阶段需要加强对全生命周期工程造价管理思想与方法的重点考虑,促使相同外部条件下项目决策制定更加科学,最大得到的方案成本最小。
(二)项目设计阶段的举措
设计阶段主要包括三个步骤,分别是初步设计阶段、技术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在该阶段要求详细的核实施工图,并权衡建筑施工中的诸多要素,鉴定工程项目施工中的规划状况,设计阶段要充分地考虑工程的工期、质量和投资等关键要素,因而该阶段能够较好的控制工程的造价状况,更是决定工程项目周期的不可或缺元素。
(三)项目实施阶段的举措
工程项目实施阶段本质上是项目管理阶段。注重这一阶段项目成本管理,主要在于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参与方众多,各自的关系复杂,项目实施的各个环节都需要考虑各种影响因素,促使工程造价成本能够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项目实施阶段工程造价管理不科学,将会损害项目参与方的利益,加大工程造价成本的同时也会降低工程质量,影响着工程效益最大化目标的实现。因此,需要采取基于全生命周期工程造价管理思想与方法,实现项目实施阶段的科学指导。
(四)项目运营维护阶段的举措
为了加强工程造价管理,合理运用全生命周期工程造价思想提升造价水平,需要注重工程项目运营维护阶段举措的有效实施。具体表现在:一是结合全生命周期工程造价管理思想及内容,制定出各种可靠的维护措施注重工程整体结构维护,避免返工现象的出现;二是加强对工程项目运营维护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及时处理,充分发挥造价人员与工程监理人员的实际作用,确保工程项目质量可靠性及运营维护良好性,全面提升工程造价管理水平。
(五)结合工程实际概况工程造价管理举措
在全生命周期工程造价管理思想及方法的支持下,落实各项施工计划需要充分地考虑工程的实际概况,确保工程造价管理与工程项目实施的各个环节相适应,实现工程造价工程的合理把控。具体表现在:一是项目决策阶段需要明确项目投资要点,确保项目决策科学性;二是项目设计阶段需要注重设计成本控制及预算工程咋造价管理,加强对施工图纸的深入分析,确保各个设计环节存在问题的及时处理;三是项目实施过程中应结合工程建设的实际要求,落实招投标工作,并对整个工作流程进行严格把控。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通过这些管理措施的制定与实施,有利于提高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质量,优化工程造价管理方式,确保工程施工计划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顺利地完成。与此同时,结合当前工程造价管理的实际概况,需要在未来全生命周期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开展的过程中注重信息技术与计算机网络的合理运用,确保工程造价管理水平能够达到建筑工程建设的具体要求。
作者:谭学海 单位:西南油气田分公司
参考文献:
[1]杨凡.G公司项目的全生命周期工程造价管理研究[D].大连理工大学,2014,(06)
关键词:工程造价 现状分析 控制措施
中图分类号:TU7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工程造价是指进行某项工程建设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其核心内容是投资估算、设计概算、修正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结算、竣工决算等等。工程造价的任务:根据图纸、定额以及清单规范,计算出工程中所包含的直接费(所有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所消耗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台班费等等。)、间接费、规费及税金等等。
作为建设项目工程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工程造价能否被合理控制关系到施工单位能否实现工程建设利润最大化,建设单位能否发挥有限的资金的最大效用。为了保证顺利实现建设目标,工程建设主体在施工过程中按照其事先制定的标准和计划,对被控对象产生的各种费用的实际值与计划值进行监督、比对、检查、引导和纠正的过程,叫工程造价控制。所以,要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不仅要完善施工企业内部的造价管理体系还要加强对施工阶段中的造价控制。
一、工程造价管理的现状和问题
1.市场供求关系失衡,造成市场竞争不规范,影响了合理定价。近几年来,在宏观政策调控下,固定资产的投资规模不断扩大,同时从事建筑施工的队伍却以更大幅度增加,供不应求局面使得本己激烈的市场竞争更趋激烈。一些施工企业为争得施工任务不得不面对难以接受的招标条件,面对这些不规范的市场交易,施工企业只有压低价格承包工程,长此下去,企业缺少更新改造的劲头,冲击了正常的工程造价管理,而现行的政策缺乏相应的约束机制。这样也就更加助长了建筑市场竞争中的不规范行为。
2.造价管理观念落后,政府过分干预。目前我国建筑工程在造价管理与控制上,存在观念陈旧,思想落后,对建筑工程造价缺乏整体概念和认识的问题。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国家对材料市场价格的监管,已经由计划经济时期的政府控制,转为市场调节,市场现行材料价格随市场的波动而波动,市场起主要的调节作用,但是市场具有盲目性和滞后性的特点,其自身调节机制不是万能的,完全依靠市场不可能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这就要求政府在关系国民经济发展的建筑行业的价格调整上,改变落后的观念和思想,发挥政府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杠杆作用对工程造价进行合理干预,这是防止建筑工程造价市场混乱的必要手段之一。但是由于受计划经济的影响,一些地方的市场观念淡薄,当地政府市场价格过多采取行政手段进行干预,对建筑工程的造价上沿用老套的方法,严重阻碍工程造价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3.工程肢解发包,行业垄断严重。由于建筑市场缺乏规范的法制管理,某些建设单位在工程发包中不是从工程的整体利益出发,而是肢解工程多方发包。也有某些行业依靠特权垄断发包。造成现场的总包单位无法协调安排进度和对现场的统一管理,造成施工中的浪费。工程肢解发包和行业垄断增加了中间环节,抬高了工程造价,影响了市场的公平竞争。
4.法制不健全。目前我国在对建筑工程造价的管理上,已经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条款,对建筑行业的工程造价问题进行规范。但事实上出于各种原因,已经制定的法律法规在许多方面还不能应对市场经济下复杂多变的建筑工程造价管理与控制,许多法律法规条款没有涉及到影响建筑工程造价方面的内容,出现法律法规盲区,在实际操作中出现无法可依的现象。此外在法律法规的执行上,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法制的不完善严重地影响了建筑工程造价的真实、合理、有效。
5.对造价中介组织管理力度不够。近年来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标底编制等工作的中介组织发展很快,而相应的管理制度却不配套,各种中介组织的资格认定和审批未能严格执行,造成从业人员素质不一。某些中介组织不按规定办事,缺乏公正性。中介组织对承担的咨询服务不负经济责任,也没有完善的赔偿制度和回避制度。特别是标底编制中,错算、漏算时有发生,影响了招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完善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措施
1.重点把握造价目标把工程造价控制的重点前移到设汁阶段。工程造价贯穿于项目建设全过程关键在于施工前的投资决策和设计阶段,而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关键在于设计。而在施工阶段,通过优化组织施工设计节约工程造价的可能性只有5%~10%。所以应该把重点前移到设计阶段,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但我们也不能忽视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它是把投资转化为建筑产品的关键环节,仍需重视。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控制的目标。建设工程投资控制必须有明确的控制目标并且不同控制阶段的控制目标是不同的。例如,投资估算应是设计方案选择和初步没计阶段的控制目标;设计概算应是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控制目标;投资包干额应是包干单位在建设实施过程的控制目标;施工图预算或工程承包合同价是施工阶段控制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的目标。这些阶段目标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补充,逐步清晰、准确共同组成投资控制的目标系统。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周期长、问题复杂这就要求设置控制目标时严肃和科学实事求是。
2.加强宏观调控,完善法制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要依法管理,尤其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时期,更应加强法制建设,要健全法制、完善法规,逐步建立起一个以《建筑法》为核心的建筑法律体系,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走向有法可依、执法必严的法制轨道;要继续完善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办法、招投标法、施工合同法、质量管理(质量管理论文)法等法规制度;要明确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必须坚持政府的宏观调控,法制建设要结合实际,便于操作,对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都要有相应的约束机制。
3.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建筑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是建筑工程客观存在的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所决定的。它不仅是优质、高速完成建设任务,获得较好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工程建设的科学管理方法,也是合理确定造价的科学依据。大型建筑工程项目,由于规模大,建设周期长,技术复杂,人财物消耗大,并考虑到投入使用后的经济效益等因素,一旦决策失误,将造成无可挽回的巨大经济损失。为了合理确定造价,必须在建设全过程进行多次性计价,即按基本建设程序合理确定不同阶段的造价,以充分体现造价的合理性。
4.建立约束机制,规范业主行为。在建设工程的全过程中,业主贯穿于建设全过程的始终,建设过程的各个阶段离不开业主的参与。因此,业主的行为对工程建设起着很重要的作用,政府各主管部门应对业主在建设阶段的行为依法加以规范和约束,要强化施工总承包职能。总承包单位有能力和资质的,严禁建设单位强行分包工程任务。
5.规范管理,建立有形工程造价咨询市场。成立有形市场后,由于工程结算审核要进入该市场,政府代表的监管力度和范围将进一步扩大,从而形成一种全新的监管机制;企业如不自律,政府可绳之以法 ,从而更充分的发挥政府对工程造价的宏观调控职能,真正起到维护造价咨询工作严肃、公平、公正性的作用,确保实现高质量的工程造价控制。有形市场的建立不仅能为所有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提供一个良好的公平竞争环境。
6.规范中介服务,提高竞争能力。第一,对中介机构进行清理、整顿,不合格的要清除。第二,应实行回避制度,咨询实体应与行业主管部门脱钩,避免利用行业特权承揽标底。标底编制实行市场竞争、信誉取胜的原则,对中介机构要实行资质年检、标底抽查,惩罚结合的制度。第三,积极开展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咨询服务单位人员的技术水平和专业技术资质等级,要求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第四,制定咨询服务机构的行为规范,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促进工程造价咨询业队伍整体素质的不断提高,以优质的服务配合政府职能部门共同搞好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