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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管理学常识论文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关键词:管理学 案例教学 教学改革
一、《管理学》课程的性质和地位
《管理学》是国家教委认定的高等学校工商管理类核心课程,是国内高校经济管理类最重要的专业基础课平台课之一。与其同名或者冠以《高级管理学》、《管理学精要》、《管理学原理》等课程是重要的研究生学位课程和MBA基础课程。《管理学》课程有关内容还作为公务员考试重要内容进入考核范畴。作为一门拥有自己的规范和日趋严谨体系的学科,其理论知识能有效地指导具体管理实践,其思维方式有利于增进人们对社会和生活更深层次的理解。通过本课程的教学,能够使学生对管理学的基本思想、原理、流程及方法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和认知。这是《管理学》教学的基本目标和要求。从学生本科毕业后的职业取向来看,除极个别的学生要攻读硕士研究生外,绝大多数学生还是要投入社会,从事形形的管理活动和社会活动。所以,《管理学》教学的使命不光在于传播知识,当然这是十分必要的、重要的,而提升超越知识掌握层面之上的认知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更为重要。传统的做法显然是在教学过程和教学方案的设计上强调了前者而忽视了后者。从客观上说,多年来人们对工商管理“华而不实”的印象以及近年来工商管理专业学生报考热情明显滑坡存在相当的关系。显然《管理学》教学的最重要定位在于通过课程的学习,使学生能够增强管理意识、市场意识及竞争意识,进一步完善知识结构、思维模式,培养良好的情商和处理人际关系的能力,为将来能够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及企业管理的需要奠定良好的基础[1]。
二、《管理学》教学存在的问题
笔者通过长期的《管理学》教学实践,与很多同行一样有着很深的体会,同时也有相当的困惑。
现有的教材和教学体制与机制不利于《管理学》的教学。目前国内各类高校大多采用的《管理学》同名教材或相似教材,都是来自国内各著名高校的主编教材,也有部分院校采用主授院校自己编写的教材。但不管哪种情况,多年来的教学实践都使我们清楚认识到这样一个不争的事实:这些教材从理念上都基于西方理性,尤其是美式理性;从内容和语言上都有翻译,甚至照搬照抄的迹象。因此,这些教材与中国管理实际脱节严重,给教师的教学和学生的学习都带来很大困难。所以,老师和学生在这门课程投入的精力和情感都很大,但在指导实际方面却不很理想,在提升学生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方面的贡献不高。常常是学生把一个个管理名词背得滚瓜烂熟,说起来也头头是道,充满了激情。但一旦用于解决实际问题却一筹莫展,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本门课程一般在本科四年的第一年开课,有时甚至就在大一的第一学期开课。面对年龄不大,涉世也不深的青年新生,由于以上问题的存在,授课内容很多无法使学生充分接受,学习者常常是知其一不知其二,了解了问题的表面而浅尝辄止。由于本课程有较多的鲜活人物和诱人的故事可以传授,所以学生对老师的评价常常不会太低,但客观上说来,主讲教师通常难以对自己的教学效果由衷地满意。以至于不少从事《管理学》教学的同仁们都有这样的感慨,管理学难教,越来越不敢教。
《管理学》课程理论性与实践性俱强,即本课程具有比较完整的科学和知识体系,又具有鲜明的实践特点,强调管理的环境和时代要求。就其理论体系讲,管理学立足历史、人文和职能等主要脉络,围绕管理活动,道德与社会责任,决策理论及方法,计划编制及组织实施,组织结构与组织设计,人力资源管理,组织变革与组织文化,领导理论及方式,激励原理及方法,沟通机理有效沟通,管理控制与控制过程,管理创新等问题展开研究。管理的实践性通常是指在现实的管理实践中,由于不具备完全符合管理理论的典型条件,因此要求具体管理活动要实施因人、因地、因时、因环境、因管理主体的意图而变的权变管理。传统的教学模式偏重于理论知识的传播,忽视实践知识和实践能力的培养。这固然与教学主体本身实践知识不足以及理论知识相对容易传播而实践知识不容易传播的原因有关,但更重要的原因在于教学体制和机制上存在较多的弊端。比如在教学计划安排时没有或很少设置实验和实践学时,即便有也往往是走形式而徒有虚名。还有在考试环节对实验或实践的内容只做参考,并不计入成绩评定。在考试成绩的评定上还绝对地盛行主讲教师一统天下的模式。所以,现实流行的仍然还是一份考卷定成绩的旧习。
总的说来,管理科学教学中出现典型的“实践迷失”现象,也即为管理理论与实践脱节,管理理论(管理学研究成果)难以指导实践、难以解决实践问题[2]。突出表现为管理学教学者和研究者“自娱自乐”、“做练习”式的教学和研究,对实践“插不上嘴”(实务界不应用管理学研究成果)。根据实践者的感知界定,明显的脱节包括重复常识,违背客观事实,颠倒因果关系和同义反复,根据时空适用性来界定,理论在较短的时间后失效等都属于明显的脱节。
三、《管理学》教学改革与建设的目标
《管理学》课程改革和建设的目标应是在巩固现有教学改革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对课程内容体系和教学模式进行深化改革,保证课程内容的学术完整性和先进性,以培养学生综合能力和管理素质为目标,努力使课程教学从理论型向理论实践型教学模式转化,将本课程建设成为师资队伍精干、教学效果优秀、教学方法灵活,具有鲜明特色的课程。
通过课程改革与建设,实现以下目的:
教学质量显著提高。作为管理学科的一门基础课程,《管理学》课程教学要注重管理学基础知识、基本原理与方法的学习和掌握以及素质与能力的培养,提高教学质量。除了常规教学外,还通过网上课堂向学生提供大量扩充性、相关性学习资源。包括管理理论和实践的拓新、管理学术论文、中外企业案例、管理大师、知名企业家、著名品牌、大学生创业、MBA考试、就业面试等内容。通过这些教学和辅助手段,拓宽学生知识面,牢固基础知识的掌握,加深学生对管理原理的认识和领悟;培养和提高学生的人文素质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教育与教学思想观念得到转变。“人”是管理的主体和客体,人的思想和行为是《管理学》的重点研究内容之一。说到底,管理学是关于人性的科学,在知识经济时代,人从“社会人”、“自我实现人”发展到“复杂人”、“权变人”、“知识人”。因此《管理学》要培养学生洞察人性、洞悉社会的能力,教会学生学习与研究如何做人、做事、求知和处人的本领[3]。只有这样学生毕业后步入职场才不会感到恐慌和一筹莫展。
立体化教学模式得到强化。《管理学》课程改革与建设的重要思路,是坚持基本原则、基本观点不动摇,又不唯书本,在教学中及时补充当今管理前沿理论和观点。同时,为了克服管理理论抽象难懂难学的问题,在教学过程中突出案例分析、习题演练、情景模拟、漫画故事、成功者箴言、管理游戏集锦等内容,创新并推广结构式教学法、案例教学法、真情模拟演练法、管理漫画教学法、管理故事教学法、管理游戏和管理名人名言教学法等,采用这种启发式和互动式教学法,以取得最佳的教学效果。
多样化考核方式得以实施。依据项目改革与建设目的规划与设计,采用书面考试、口试、案例讨论、小论文等多样化考试方式;同时,变革考试成绩仅有教师一人决定的做法,改变为由教师评价、学生评估小组、自评三位一体的评价体系。
四、《管理学》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建设方案
《管理学》课程改革与建设的主要过程和活动是:
第一阶段:《管理学》教学内容的再设计。要重新定位本科生《管理学》授课内容,在教科书基础上编写包括编写《管理学教学辅导》、《管理学案例分析》等其他教学参考资料。
第二阶段:《管理学》课程改革与建设文件整理汇编。要采撷管理学研究、管理学课程建设和管理学研究方法三个方面的优秀成果,并作为网络资源供教师和学生学习和研究共享。
第三阶段:制作《管理学》教辅文件。主要是在精炼和完善《管理学》多媒体课件及其他教学文案的基础上收集与制作《管理漫画集锦》、《管理故事集锦》、《管理游戏集锦》和《管理学名人名言录》等教辅课件,并作为网络资源供学生参考使用。
第四阶段:实施管理学教学过程改革。综合运用以主讲教师为主,辅助以学生发言、问题辩论赛、焦点与热点问题评述等手段和方式,充分体现教学互动,教学相长的目的。
第五阶段:《管理学》课程网站建设。包括完成网上课堂多个栏目的内容规划与选编。
第六阶段:《管理学》考试方法改革与建设。依据项目改革与建设目的规划与设计,提出书面考试、口试、案例讨论、小论文等立体化考试方式;同时,变革考试成绩仅有教师一人决定的做法,改变为由教师评价、学生评估小组、自评三位一体的评价体系[4]。
第七阶段:《管理学》课程改革与建设的总结与反馈。构建《管理学》课程改革与建设的评价体系,邀请专家、同行以及学生代表进行评审,总结成绩,纠正不足,以有利于本课程向更好的目标发展与提高。
实现《管理学》教学改革的目标,推进《管理学》教学改革方案的推进和实施,关键是要变革教学方式和方法。大量的教学实践已经表明,以案例分析为主导的立体化教学模式比较适合于管理学的教学[5]。通过案例教学使学生有机会试验他们的主意和想法;有机会彻底思考解决问题的方法;有机会获得别人批评性的建议;有机会和别人交流思想、分享思维成果;有机会试图说服别人。通过案例教学还可以使学生看到公开的、正直的讨论价值,逐渐学会正确对待别人的批评和善意地批评别人[6]。关于案例教学的设计及实施问题,本文限于篇幅不再赘述,由另文专论。
参考文献:
[1] 别敦荣.大学教学方法创新与提高高等教育质量[J].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09(4):96-100.
[2] 郭建鹏,杨凌燕,史秋衡.大学生课堂体验对学习方式影响的实证研究―基于多水平分析的结果[J].教育研究,2013(2):111-119.
[3] 张德江.高等教育质量分析与对策探讨[J].现代教育科学,2010(1):38-40.
[4] 周光礼.高等教育质量评估体系的有效性:中国的问题与对策[J].复旦教育论坛,2012(2):10-14.
关键词 公务员考试 行政管理专业 教学改革
中图分类号:G424 文献标识码:A
近几年来,中国的公务员考试热度不断攀升,报考人数多、录取比例低、受社会关注程度高等各方面都超过了其他现行考试,俨然成为“中国第一考”。 行政管理专业基本定位是为国家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培养行政管理人才,但目前我国行政管理专业学生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以及地方公务员考试并没有发挥出优势。行政管理专业学生在公务员考试中要能体现出优势,行政管理专业教学必须进一步改革。
1 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及特点
行政管理专业基本定位是为国家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培养行政管理人才,但要进入国家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尤其是进入中央、地方国家机关成为公务员必须参加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2000年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三科。2002年,公务员笔试公共科目取消了《公共基础知识》,将该科目的内容压缩作为常识判断部分放在《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中加以考查。这样,从2002年开始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的公共科目调整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通过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常识判断、语言理解和表达、资料分析等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考查考生与公务员职业密切相关的生活、学习和实践积累形成的稳定心理特征,测试考生在履行政府管理职能和岗位职责时的综合判断、组织和人际协调能力及资料分析等较高层次的职业能力。
申论考试,是具有模拟公务员日常工作性质的能力测试。申论是多种能力与素养的综合考查,主要考查应试者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其核心是考查考生的写作能力和思辨能力。
综上所述,无论是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还是申论考试,虽然考试涉及的内容广泛,考试的形式灵活多样,但考查的目标非常明确,主要是考查考生运用所学知识来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可见,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的共同特点是对考生潜在能力进行考查。
2 公务员考试中制约行政管理专业学生发挥优势的原因分析
在公务员考试热度攀升之时,行政管理专业,这个被社会大众认为是未来公务员培养摇篮的专业被寄予更多期望。但目前我国行政管理专业学生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以及地方公务员考试并没有发挥出优势。公务员考试中制约行政管理专业学生发挥优势的原因有以下方面。
(1)行政管理专业课程设置存在的问题。“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是行政管理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围绕该目标制定的行政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培养出来的学生似乎什么都懂,但又什么都不精通,成了“万金油”,在公务员考试以及录用方面并没有体现出自己的优势。①依据行政管理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开设的行政管理专业课程片面追求知识的全面性、理论体系的完备性,基础理论课讲授偏多,技术性、应用性课程开设太少。同时一些基础理论课程交叉、重复,比如“管理学原理”与“西方行政学说史”、“公共管理学”与“行政学”之间内容重复部分较多,而一些培养学生能力方面的课程开设得不够,如“逻辑学”、“公共政策分析”、“公共管理案例分析”、“公文写作”、“公务员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电子政务”等课程在一些高校的行政管理专业没有开设或没有全部开设。(2)行政管理专业课程教学存在的问题。目前行政管理专业课程教学仍沿用“传授知识”的套路,以“灌输式”为主,基本上局限于教师讲、学生听,没有师生之间的双向互动,教学内容多以概论性、介绍性、原理性和原则性内容等为主,这种课堂教学无法与公务员考试的“能力测试”接轨。传授知识无可厚非,但传授知识仅仅是教师职责的一个部分,作为教师更重要的是帮助学生完成从知识到智力和能力的转变,培养其潜在的能力。(3)行政管理专业课程考试存在的问题。行政管理专业课程考试一般是在授课结束后由任课老师命题进行考核。考试形式有开卷和闭卷两种,只有极少数的专业选修课可以采取开卷考试的形式,大部分课程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考试的题型一般有选择题、判断是非题、名词解释、简答题、材料分析题、论述题等题型。任课老师命题时做好答案,交由学校考试中心。阅卷计分时平时成绩占30%,卷面成绩占70%,最后算出综合成绩。平时成绩主要以学生的出勤情况来衡量。可见,目前行政管理专业课程考试倾向于知识的再现,而不是综合判断、组织和人际协调能力的考查。
3 公务员考试中发挥行政管理专业学生优势的教学改革思路
3.1 以培养行政职业能力为核心,设计科学合理的课程体系
公务员公共科目的考试内容涵盖了政治、经济、法律、教育等社会问题的诸多方面,如《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涉及的知识点较多,但知识只是一个载体,更重在考查考生的临场反应能力。而申论考试材料中所反映的社会问题都是在公务员实际工作中会遇到和必需解决的各种社会问题。十几年相对封闭的校园生活,造成了行政管理本科专业的许多学生只习惯于接受书本知识、课堂教学,而对“窗外”的事情反应淡漠,表现得不敏感、不关心、不激动、不震撼。直接的社会实践空缺,间接的社会感知未能得到及时的补充或未能转化为能力,这是应届毕业生在申论考试中又一个硬伤。②因此,我们应当以国家公务员能力考试的内容为现实参照,把行政职业能力作为行政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的目标,以公务员考试科目及特点为指导,设计科学合理的课程体系。教学内容的设计从“教育”取向转向“方法”和“行为”取向,从着眼于“应知”转为着眼于“应会”。紧紧围绕提高学生的行政职业能力为核心进行课程设计,扩大行政管理专业实践性课程比例,使学生通过课程学习、实习、方案设计和专题讨论会,提升学生具备从事公共管理工作所需的包括知识、技能以及必要的价值观在内的基本素质,从而使行政管理专业学生在参加公务员考试时具有较强的专业优势。尤其是在社会调查报告、课程论文、毕业论文写作方面应严格把关,因为进入网络时代,很多学生通过网上搜索,采取复制、粘贴的方式,将社会调查报告、课程论文改头换面就变成自己的。如果教师不严格把关,这样的社会调查报告、课程论文训练怎能提高学生的写作水平。
3.2 改革课堂教学方式方法,优化行政管理专业教学方法
行政管理专业教学应提倡摈弃满堂灌的单一教授方式,利用电化教育设施和计算机等多媒体手段展开教学,利用网络资源、搜索大量的行政实例,运用案例教学法、情境教学法等教学方法,使教学的知识与实践密切结合,让学生在对实际行政管理问题的分析、探讨与解决中去自我体验、自我提升,这样才能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从而使学生能有效应对申论科目的考试。
刚刚走出校门的毕业生想走进公务员队伍,“申论”往往成为他们难以跨越的“门槛”。 在申论考试中要求考生以一个“准公务员”的身份去解决行政管理过程中的社会问题。申论考试材料中所反映的社会问题考生根本没有实际接触过,甚至是根本不了解。在这样的情况下,考生势必难以提出对该社会问题的理性认识。案例教学法和情境教学法旨在营造人为的行政管理事务环境或情境,让学生扮演不同的行政管理岗位角色,开展具体的行政管理工作,使学生在虚拟的情境中学习从事行政管理实践必需的知识、技能和能力。同时,通过这样的教学可以培养学生关心国家大事、心系百姓冷暖、洞察社会变革的大局意识,以及处理一些具体问题的实践经验。作为未来的管理者,尤其是从事公共事务的管理者,需要培养其关注国内外大局,洞悉社会矛盾的发展演变及解决之道。进入网络时代,学生了解国内外时讯非常方便、快捷,应引导学生多阅读有一定新度和深度的媒体杂志,这样既可以激发学生关心国家大事、心系百姓冷暖,又可以提高学生的申论考试水平。
3.3 改革知识再现型内容的考试,探索反映学生能力水平的考试设计
考试能否起到评价教学质量的作用,关键在于考试内容和形式是否与培养目标一致。传统的倾向于知识再现型内容的考试不能准确检测行政管理学生综合管理的潜在能力,因此,考试要想成为学生综合管理的潜在能力的评价手段,也必须改革知识再现型内容的考试,探索反映学生能力水平的考试设计。首先应减少客观性命题的分量,扩大开放性命题的比例,给学生个性发挥留有空间。其次,扩大学生平时成绩的比例,一般高校将学生平时成绩定为30%,很多老师主要是根据平时上课的出勤情况给平时成绩。笔者认为,学生平时成绩不仅仅体现在出勤方面,更应体现在课堂讨论和师生互动方面,同时学生平时成绩的比例可以进一步扩大,至少应扩大到40%。教师在讲授过程中,可以设计一些问题,随机选取一些学生参与讨论,也可以鼓励一些学生主动参与讨论。这样,既可以锻炼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又可以提升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这些能力的培养和提升非一日之功,需要任课教师一以贯之。从某种程度上说,这更能考验和提升学生的能力素养。同时,这些能力的提升无论在学生的申论考试,还是在公务员面试中都大有益处。
注释
论文关键词:泰罗;科学管理;管理主义;经验管理;工具理性;社会理性
弗雷德里克·泰罗是古典管理时期的开山鼻祖,开创了管理学发展史上的科学管理原理学派。然而,随着知识经济、信息社会和后工业时代的来临,泰罗的经典管理思想也受到越来越多的非议和挑战。一种流行的观点认为,科学管理原理的根本目的是提高工厂的劳动生产率,管理的哲学基础是亚当·斯密以来的理性“经济人”假设,管理方式是一种“大棒加胡萝卜”的物本管理手法,已经适应不了新时期的要求。更有甚者,有人简单地把科学管理原理与人际关系学派思想对立起来,认为科学管理原理是一种冷酷的非人本管理,因此,在人本管理已经成为普适管理价值的今天,泰罗的思想更是显得格格不入。那么,泰罗的管理思想是否真的过时了呢?我们到底应该以怎样的一种态度,看待泰罗及其科学管理原理在过去、现在乃至未来的地位呢?本文从管理学说和管理学理论的历史演进的角度进行探讨,认为它开创了公共行政学的管理主义研究途径,挑战了传统的经验管理范式,并注重组织管理由工具理性向社会理性的转型。
一、开创公共行政学的管理主义研究途径
当代美国公共行政学家戴维·罗森布鲁姆认为,自伍德罗·威尔逊以来,公共行政学开创了三种研究途径,即管理、政治和法律途径。而管理途径又可区分为两派,即传统(正统)管理途径,以及当代以革新为导向的新公共管理(NPM)。公共行政研究的传统管理途径可追溯至19世纪美国的文官制度的改革运动。当时为消除政党分赃和官僚腐败给美国联邦政府系统带来的祸害,改革者提出“政府事务中具有商业性质的部分应当以一种完全企业化的模式运作。”传统管理途径的思维和逻辑主要是建立在政治与行政分离的观点之上的。任职于1913—1921年的威尔逊总统提出,应该用(企业)行政管理的稳定原则———企业式原则来指导公共机构的运作,认为“行政的领域是一个企业的领域”。因此,为了提高政府运作的效率,我们应该以私有企业的行政管理为榜样,所谓行政问题就是管理问题。根据传统管理途径的观点,公共行政的意义在于追求效能、效率以及经济的最大化。
自20世纪70年代开始,欧美国家普遍掀起了一场政府改革运动,其矛头直指政府的机构膨胀、职能臃肿、成本高昂、效率低下,由此也推动了公共行政研究新的热潮,催生了公共行政研究的新管理途径。所谓新管理途径,一般又称为新公共管理(NPM)途径。与传统管理途径之发源相类似,这一新途径也主要是改革取向的,以期改善公共部门的绩效。新公共管理途径包含诸多改革假设,比如,公共行政的焦点应放在获取结果而非遵循程序上;公共行政在产品和服务的提供方面应妥善运用各种市场竞争机制;公共行政应强调顾客导向的观念,等等。与传统管理途径观点相类似,认为公共行政是非政治化的和企业化的,这是新公共管理途径的根本。在罗森布鲁姆看来,从价值、组织结构、对人的认识、认知模式、预算、决策观、政府职能等几个特征来说,尽管公共行政的传统管理途径和新管理途径之间存在不少差异,但总体上看是殊途同归的,崇尚效率和系统管理是其不二法门的哲学基础。而追根溯源,管理途径作为现代公共行政学的一种主流研究途径,历史上滥觞于泰罗及其科学管理原理。可以说,正是泰罗的学说,奠定了管理学在现代社会科学中的合法性地位;也正是泰罗的思想,启发了威尔逊的研究灵感,从而触动他去吸收和借鉴私营部门的管理哲学和管理技术,写出了流传百年的《公共行政之研究》,进而创立了适应现代社会要求的公共行政科学。
泰罗通过对时间动作制、职能工长制、计时工资与计件工资制的亲身体察,发掘出现代组织管理中的重要法则———效率法则。在他看来,劳资双方都应崇尚科学管理工艺,追求生产率的提高,以实现双赢的目的。著名学者欧文·休斯认为,工厂装配线是体现泰罗思想的主要的社会领域,但政府运用科学管理的时间并不比它晚多少。因此,泰罗的科学管理理论在公共行政领域一直占有重要地位。因为泰罗当时就认为,科学管理可运用于公共部门的原因在于:它提供了政府中官僚制组织形式的运作方式,是一种最佳方法,其系统控制的思想非常符合僵化的等级制、过程和惯例。标准化任务及按其操作的工人与传统的行政模式是吻合的。甚至利用秒表计时进行绩效测量的做法在庞大的官僚组织及其分支中也较为普遍。
在泰罗其后的近百年时间里,尽管人际关系学派、管理决策学说、权变组织理论、知识管理理论等各种管理学说和理论流派层出不穷,众说纷纭,对公共行政学的研究产生了不同的影响。然而,泰罗开创的传统管理研究途径,以及由其衍生的新管理研究途径,始终是公共行政学的正统研究途径,并未受到其它学派和研究途径的冲击而被边缘化。正如美国著名管理学家哈罗德·孔茨所指出的,二战后管理学科领域出现所谓“理论丛林”现象,这使得泰罗等古典管理学者的观点被人发展得过于枝蔓,先后出现6个甚至11个学派的混乱局面。但很多学派其实是标新立异,只是迎合了社会的需要,在学科发展的角度看其科学性值得质疑。而惟独由泰罗开创的管理科学研究途径,其合法性一直经久不衰甚至有久尔弥坚之势。对于泰罗及其科学管理原理在公共行政学研究中的历史地位,博兹曼提出过一个更具结论性的评论。他说:“科学管理在教科书中占有一席之地;它在公共行政的实践和政府研究中具有很大的影响。由于对科学管理和科学原则的信奉迅速扩展并使其流行的正统做法,公共行政和公共行政人员的影响达到了顶峰。科学管理在1910—1940年期间一直对公共行政起着支配作用,它使公共行政具体化为一个学术领域。”
二、推动传统经验管理范式向现代的科学管理的转变
科学管理原理的本质是一场思想或精神革命,它挑战了传统的经验管理范式,倡导新的科学管理精神,推动了传统经验管理范式向现代科学管理的转变。关于这个问题,泰罗在《科学管理原理》一文中曾多次提醒人们不能只重技术而忘记了它的精神实质。他说:“科学管理是通过研究和实践发展起来的,它是以测量手段和工程技术为基础的,用科学的调查方法,根据实际而不是传统来决定所能完成任务的正确方法”“具体体现在科学管理的‘四个原理’上。不仅是管理手段上的,更是管理理念上的。”因此,“他自己由于对大批的所谓‘效率专家’借用了他的方法而忘却了他的基本原理而感到苦恼”。管理学家邓恩评论道,“科学管理的‘措施’绝不等同也不应取代科学成本核算方式等等的管理技巧问题,而后者则是一种坚持收集数据、列表分析并将知识应用于解决工业社会问题的科学态度和科学精神,是倡导一种全新管理范式的‘思想革命’。”
为什么说泰罗的科学管理原理的本质是一场思想或精神革命,而且挑战了传统的经验管理范式呢?这是因为泰罗一反传统的经验沿袭方法,采用科学的途径来解剖管理生活,探究管理的内在规律和普遍原则。他把科学视为良好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因为在他之前,没有数据,没有理论、原则或制度,就没有人会相信管理能出效益,人们也不会把管理看成是一件严肃的事情。比如,此前法国经济学家萨伊就意识到管理是土地、劳动和资本之外的生产力的“第四要素”,但没有得到社会的普遍承认和重视。“只有泰罗第一次从理论的高度向社会的劳资双方、管理者和被管理者阶层证明:真正的科学,那种能够导致充分掌握信息专业实践的科学不只是技巧、公式和规则,而是一种思想革命,一种世界观和解决问题的方法。”
当代管理学大师彼德·杜拉克认为,“直到1885年泰罗开始探索之前,还从没有人对工人的日常工作进行过系统的研究。怎样工作被看作是一种想当然的事情”。英国著名管理学家厄威克也指出:“泰罗所做的工作并不是发明某种全新的东西,而是把整个19世纪在英美两国产生、发展起来的东西加以综合而成的一整套思想。他使一系列无条理的首创事物和实验有了一个哲学体系,称之为‘科学管理’。”
罗伯特·丹哈特则从公共组织理论的角度评价了科学管理原理对于实现管理范式演变的贡献。他提出:“泰罗著作中的哲学含义对公共行政学者来说具有重大意义。虽然我们有可能觉得泰罗的科学很粗糙,但我们不能否定他推进了将严格的科学性运用于组织研究的观念。这种方法不久便成为了管理科学的主流。此外,科学原则最先是被运用于生产,但随后便‘向上和向外’扩大到组织的更高层次,或许可以说普及到了社会。”欧文·休斯更是对泰罗的思想充满誉美之词,他认为:“泰罗所追求的是一种根本性的变革,用效率和科学取代了特定决策,当通过科学管理使雇主和雇员拥有相同利益时,它甚至成为一种社会变革。”
上述说明,正是泰罗把科学的知识和科学的精神应用于管理的实践和理论探索,才使人类社会的管理世界观和管理范式进行了一次哥白尼式的变革,实现了由经验管理向科学管理的转变。具体来看,这种转变体现在四个方面:
(1)经验管理的主体是个人,主要是通过有经验者起“传、帮、带”的作用,把长期积累的管理常识和管理窍门传授给其他人。相反,科学管理的主体不再仅仅是个人而是一个群体,他由领导群体或管理群体来控制,同时还外加了参谋机构和智囊团(外脑)来辅助决策和参与管理。
(2)经验管理的客体(对象)是单纯的物,属于见物不见人的管理;而泰罗的科学管理对象不仅有物(如机器、工场),更重要还有人,它是通过对人的有效管理来实现对人和对物有机统一管理。
(3)经验管理的主要依据是人类以往积累的知识、智慧、经验和个人胆识与阅历;科学管理依据的则是科学的方法、理论、工具、技术和艺术,实现了我国古代提倡的“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的境界。泰罗明确指出:“必须用科学知识来代替个人的见解或个人的经验知识。否则,就谈不上科学管理。”
(4)经验管理的程序简单和随意,没有规则意识和制度观念,“谋”和“断”合而为一;科学管理是一种程序管理和规则管理,讲究程序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管理的过程是分阶段、按步骤进行的,避免了主观的随意性和盲目性。泰罗反复强调:“最佳的管理是一门实在的科学,其基础建立在明确规定的法律、条例和原则上。”
三、注重组织管理由工具理性向社会理性的转型
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认为,理性化是现代化的核心要义,而要实现管理的现代化,就必须首先进行理性化的组织设计。为此,他提出了“官僚组织”(或称“科层制”)的概念。与此相对应,韦伯极力倡导工具理性,以适应工业社会条件下社会化大生产对组织管理的要求。由于泰罗与韦伯大体生活在同一个时代,因此很多人以为泰罗也效法韦伯,在具体的管理实践中把工具理性发挥到了极致,并由此断定泰罗的管理是以“经济人”假设为根基的。然而,事实并非如此。我们不能简单地以“经济人”假设来断定泰罗的管理就是见物不见人的物本管理,属于典型的工具理性;恰恰相反,在泰罗的著作和思想中,始终闪烁着社会理性的光芒,充满了关注弱者和劳资共同利益的人本意识。
要研讨这个问题,首先必须区分工具理性和社会理性的基本涵义。所谓工具理性,是指在人性的设定上,把组织人单纯看作“经济人”,诉求物质利益上的最大化;在管理的对象上,把人看作是机器的附件或依附物,实施一种见物不见人的物本管理;在管理的价值取向上,关注组织赢利的最大化,忽视个人和社会的利益。而社会理性,则同时关注人的多方面需要特别是社会心理需要、社会的公共精神和国家的公共利益。从总体上看,前工业社会的传统管理属于典型的工具理性管理,见物不见人,纯粹把人看作是工具性附属物。泰罗的科学管理虽然是在科层组织场景下进行的,受特定历史环境的限制,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工具理性的组织管理方式,因为其根本目标在于最大限度提高组织效率和生产能力。但必须承认,它同时也注重由工具理性向社会理性的转变。主要表现在:
(1)泰罗的管理哲学的初衷在于高扬“提高全国性效果”大旗,配合罗斯福总统倡导的“保护国家资源,增进全国性效果”的呼吁。泰罗认为他自己写《科学管理原理》一文有三个目的,其中第一个目的是“通过一系列简明的例证,指出由于我们日常的几乎所有行为的低效能使全国遭受到巨大的损失”,并因此在美国全社会宣传和灌输科学管理的精神,提高社会效率和全国性效果。但很显然,传统的基于工具理性的组织管理思路往往是狭隘的,它只重视组织个人或内部的效益,其目标诉求尚未升华到社会和国家利益的层次。
(2)关注管理层和被管理层双方的收益,实现了由瓜分既定蛋糕向做大蛋糕的理念嬗变。在《科学管理原理》第一章的开篇泰罗就旗帜鲜明地提出:“管理的主要目的应该是使雇主实现最大限度的富裕,也联系着使每个雇员实现最大限度的富裕。”当时社会上绝大多数人都相信雇主和雇员的根本利益必然是对立的,但泰罗认为,“科学管理则恰恰相反,它的真正基础在于相信两者的利益是一致的。”
(3)强调管理者和被管理者间是合作博弈而非劳工阶层的“囚徒困境”博弈。在论证《科学管理原理》时,泰罗明确地指出“资方和工人的紧密、亲切和个人之间的协作,是现代科学或责任管理的精髓。”他把雇主与雇员之间的亲密友好的关系,强调为是科学管理中最重要的一个特点。
(4)关注人的价值而非完全的“经济人”取向。如泰罗在国会证词中说:“先生们,有很多人把工人看成是贪心、自私、贪婪,甚至更坏的人。我完全不同意这些在社会上散布的污辱工人的滥言。我完全不同意这种说法。工人同社会上各个阶层的人没有什么不同。他们并不比其他阶层的人更加贪心、更加自私。他们也不比其他阶层的人少贪心、少自私。”当代美国管理学大师T·彼德斯则认为:“注重时间和动作模式的泰罗,以他特有的方式增加了人们的自由。他的确定工序最佳时间的方法,使一线工人从盲目的、反复无常的工头手中解放出来。人们往往忘记了科学管理革命的两重性,一是对上面的管理者的,二是对下层被管理者的。”
关键词:“双师型”教师;素养;教育;人才
素养主要指一个人的日常的修养,以及由训练和实践而获得的技巧与能力。是人在先天生理基础上通过后天的环境影响和教育训练所获得的内在的、相对稳定的、长期发挥作用的身心特征及其基本品质结构。一个人的素养是影响、制约其工作效能的根本因素。因此素养不仅是个体生存和发展的条件,也是各项事业不断发展,人类社会不断进步的基本条件。由此,职业院校的教育质量根本上取决于专业教师的工作效能,而制约教师工作效能的根本因素是教师自身的素养。因此我们有必要从道德品质、科学知识、能力和心理四个方面分析“双师型”教师的素养。
一、道德品质素养
“双师型”教师首先是教师,要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与时俱进的品质:具有一定的马列主义理论水平,具有鲜明的法制观念,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正确理解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
其次,“双师型”教师要有堪为师表的职业道德素养,即有现代观念和奉献精神,对职业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信念。前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认为,“教师的信念―这是学校里最宝贵的东西”。“双师型”教师首要的素质就是对职业教育事业要有高度的责任心。教师的高度责任心表现在:(1)精心敬业的态度。“双师型”教师认定自己所从事的职业教育事业是伟大、光荣、神圣的事业。(2)严于律己的态度。“双师型”教师能够严格要求自己,博采众长,不断丰富自己的知识和专业技能,做到以身垂范。(3)诲人不倦的态度。体现在“双师型”教师对每一名学生都能认真负责上。(4)严谨的治学态度。“双师型”教师对教学业务精益求精,在教学中具有精雕细刻的工作研究态度。
同时,职业院校培养的是专业技能人才。因此“双师型”教师还要具备行业职业道德,即行业中约定俗成的,从业人员应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和规范。如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中就规定坚持新闻的真实性,忠于事实,不搞虚假报道;商业工作者职业道德中规定严守商业信用,诚信无欺,公平交易等等。“双师型”教师要引领学生进入这些行业职业领域,首先必须按照行业职业道德办事。因此,“双师型”教师除熟悉并遵守相关行业职业道德外,还要熟悉并清楚其制定过程、具体内容及其在行业中的地位、作用等,并通过言传身教,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业职业道德行为和习惯。
二、科学知识素养
适应职业教育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需要,“双师型”教师要具备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以及宽厚的行业、职业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实践能力。
“双师型”教师在教育教学实践工作中必须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原理:丰富的教育学知识需要不断完善和创新,要在学习的同时注重实践经验的总结,形成自己的教育理论体系,使自己的教学活动符合教育规律,同时还要掌握一定的心理学知识,因为知识的学习包含着复杂的心理过程,教学中应充分利用心理规律、心理原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避免学生产生心理问题,让学生学好知识的同时,也形成良好的心理素质。
学科专业知识是“双师型”教师最基本的知识内容,也是我国传统教育非常强调的内容。接受过师范教育的教师有比较好的基础,对教学中的大部分内容能很好地理解。但从学科知识的角度看,教师不仅需要理解这些内容本身,还应深刻理解这些知识的发生发展过程以及知识系统之间的关系。从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螽度看,在教学中教师还要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不断学习新的内容和接触新的领域,了解该学科最新的科研成果及知识,使自己适应教育与教学改革的需要。
“双师型”教师既能从事教育教学活动,又能从事行业职业实践活动,并且还要将行业职业知识、能力和态度融合于教育教学过程中。因此,“双师型”教师必须具备宽厚扎实的本行业、职业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实践能力:了解社会、用人部门对本专业、工种人才技能水平的要求,注重学生行业职业知识的传授和实践技能、综合职业能力的培养,并能正确完成技能操作示范;具备把行业、职业知识及实践能力融合于教育教学过程的能力,即根据市场调查、市场分析、行业分析、职业及职业岗位群分析,调整和改进培养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注重学生行业、职业知识的传授和实践技能、综合职业能力的培养,进行专业开发和改造。同时,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双师型”教师还应具备较为丰厚的市场经济理论,熟悉并深刻领会各种经济常识,树立市场观、质量观、效益观、产业观等经济观念,自觉按照竞争规律、价值规律等经济规律教学,并善于将经济常识、经济规律贯穿于教育教学的全过程,以提高人才培养的素质与竞争性。
三、能力素质素养
对教师能力要求的传统观点是以语言表达能力和管理组织能力为主,这是与认定教师的基本任务是讲授知识与管理学生相对应的能力观。而在职业教育日益发展的今天,社会赋予了“双师型”教师更多的责任和权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期望,因此对“双师型”教师也就有了新的能力要求。
(1)教学能力: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能胜任本专业两门以上课程的教学,并熟悉相关课程的内容;能主编所任课程的教学大纲,参编相关课程的教学大纲;胜任与专业相关的实验、实习、实训的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的组织与指导工作;能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组织教学,教学效果好,受到学生和同行好评;具有教育、教学管理的基本能力。
关键词:水资源国家所有权;农村水资源;水权交易;使用权
一、我国水资源现状
我国是一个水资源短缺的国家,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且随着旱灾发生频率的增多,影响的深入,我国水资源处在一种更加紧迫的局面,到2030年我国人均水资源占有量将从现有的2200立方米降到1700至1800立方米,需水量接近水资源可开发利用量。①缺水问题更加突出,这就意味着保护水资源,节约用水尤为重要,但是现实情况却是水资源污染严重,浪费水资源现象比比皆是,这与我国有关水资源管理问题方面存在着较大的联系。农村水资源的使用效率低及浪费现象是其中的关键。
二、农村水资源使用现状问题
2002年修改的《水法》中将农村水资源的使用客体从法律上进行了确认,但是在实际的操作中上,由于水资源的稀缺性和有限性,农村水资源的使用现状出现了与当前法律不相符的地方。
(一)农村水资源短缺严重。数据显示,2005年不存在水资源短缺的存的村庄比例为30%,这也即是说百分之七十以上的村庄存在水资源短缺的现象,且在南北方农村水资源的调查研究中,南方水资源短缺村庄的增长率较之北方更高。②这些都说明了我国农村水资源呈现出短缺的趋势且将会一直持续。这与我国农业用水效率低下以及村民的节水意识不高都具有很大的联系,另一方面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水资源作为工业生产的原材料,其作用将会更加的突出,但同时也伴随着水污染的加剧,农村可用水资源正在逐渐减少,导致农村缺水现象越发严重。
(二)地下水开采过度所引发的问题。我国农村常用的灌溉方式包括大水漫灌,串灌等,这些灌溉方式对水资源的利用效率不高且造成了很大的浪费。很多村庄都有集体修建的机井或者村民自留地自留山中的水井。这导致了大量的村民在水资源日益短缺的局面下,会使用地下水资源来满足生产生活的需要,过度开采地下水资源会导致地下水位下降,水资源浪费的局面以及水污染的加剧也对地下水资源的生存状态产生了严重的威胁。
(三)农村水权转让遇到的困境。我国法律规定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于水资源只享有使用权,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水权交易广泛存在与各个村集体中,村集体在满足村民生产生活的需要之后,可以将结余的水卖出去,所得的收益用于水利设施的日常维护或者村民分红。同样地,村民在自留地等的井,满足自身需要之后将多余的水卖出去,这样不仅缓解了流域地区之间水量分配的不平衡,还提高了水资源的配置效率,增加了农民的收入。但是实践操作中,农村地区的水权转让规模较小数量众多,并且我国的《水法》也没有明确规定水权交易,导致实践中水权交易缺乏强有力的监督,农民的利益也没有办法很好的维护。
三、现行法律框架下的农村水资源使用
(一)根据新《水法》的规定,农村集体对水资源仅享有使用权。农村水资源的合法使用是根据《水法》中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占有。存在两种情况,需要申请取水可证的及不需要的情形,《水法》第三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和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管理的水库中的水,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农民想要获得额外的取水权就必须申请取水许可证。在我国,水资源配置主要通过政府行政指令实现,致使水资源有偿使用原则贯彻无力,无偿或低费使用水的现象十分普遍。取水许可制度只对相对量大的取水行为有效,少量的取水则免于取水许可申请,而这少量的具体数额由各地政府根据需要规定,因为各地水资源分布不均,各地标准就应该因地制宜。但是农民的取水量以及权限问题法律并未作出明确规定。只是模糊的满足生产生活需要,因此导致水资源的浪费,损害了国家的利益。
(二)水资源归国家所有并不意味着国家对水资源享有私法上的所有权,水资源所有权首先体现为国家及其政府对国家范围的水资源进行管理和以保护生态系统健康完好性的需要,这既是权利,也是责任,如果没有国家的允许,任何人都不能对水资源的经济价值进行拥有和利用。③如果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一定范围内有权将多余的水卖给需要用水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话,那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这一行为是水权的转让还是水的买卖呢。所以对于农业水权的创新目标就应该使水资源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这样才能更好的引入市场机制。
(三)《水法》中有关水权转让仍未有明确的规定,政府行政部门代表国家行使水的所有权,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农村水资源的市场流转,有学者认为,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政府就应该作为市场中那只看不见的手,适时调节不适应市场健康发展的现象即可,不可过多干预,这样才符合社会发展的节奏。在实际生活中,已经存在大量的水权交易,有许多村集体实行用水者协会,这在一定程度上让农民参与管水,自觉维护工程、提高灌溉效率和设施使用寿命,减少水费收缴中间环节,减轻了农民的负担,但是用水者协会很难发展到不同村集体之间,水量分配不均匀的村庄或者上下游之间的矛盾得不到根本性的解决,因此反映了公众参与农村水资源管理资格的获取应该由法律来加以明确,建立更完善的制度来调整诸如用水者协会等组织的权利与义务。
四、农村水资源使用权限合理分配
(一)从我国现有的水权转让实例中分析当前我国农村水资源的权限分配
1、我国有关水权转让第一案,东阳义务水权转让一例充分说明东阳市把无偿弃水和农业节水变成了有偿收入,在总用水量不变的情况下,实现了资源的优化配置,对两市水利基础设施及农业生产发展起了积极的促进作用。这一成功的水权转让案例从一些层面告诉我们,建立水权交易市场是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的有力措施,契合当下节水环保的观念。根据现行法律中的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以及修建的水库是满足农业生产以及农民生活用水的无偿使用资源,政府应该加强监管,对于地下水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取水量幅度中开采,并交纳相应的水资源费。有关农村水资源的经济功能的分配,例如渔业权,养殖权等应该交由市场来调节。
2、水权转让应该交由根据实践性的组织来进行分配。在之前农村水资源的使用现状中提到过有的村集体采用用水者协会来协同管理农村水资源,但是用水者协会的成员需要更为民主的选举,当选者需要具有管理职能与专业的经济常识,提高用水者协会的管理职能,加强村与村特别是邻村之间的交流与沟通,这样在枯水季节可协商用水量的分配,满足各个村集体所需的用水量,减少争水现象的发生,也减轻了行政部门的压力,实现了村民自我管理与自我经营的目的。
(二)水权市场建立的相关建议
1、水资源费的征收应实行分类计价,对使用地表水和客水水源的用户以低于水资源成本的水平征收,低于成本部分由政府财政负担;对自备水井使用地下水源的用户实行惩罚性高价征收,促其减少地下水源的使用。通过经济手段,调节水资源的消费结构。在我国还没有对自备井的水资源费用有一个详细明确的征收标准,因此地下水的使用权遭到滥用,造成环境的破坏以及水资源的浪费,达不到水权转让的目的。
2、建立精确的用水计量体系,农村进行灌溉用水时,相关部门对所管辖地区要进行调查,将农户土地的多少大小进行丈量,数据存档备案,这样村集体在取水量上就有相应的限制,超过水量同时按亩收费,实行高价收费,这样可有效防止水资源的浪费。也可以避免村集体为了水权的交易而出现“偷水”的现象。
四、结语
综上所述,水资源作为一种稀缺资源,其具有的经济属性以及在生产中的重要性决定了它的非私人性。农业生产对于国家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法律规定的不完善不明确导致了农村水资源权限不明,发生的水事纠纷逐渐增多,为了维护国家以及村集体的利益,增加农民的收入,提高村民的节水意识,提出建立水权交易市场,成立村民自己管理的水权交易组织,对于地下水的开采以及使用,行政部门除了加强管理之外,还需要建立专业的测量体系。
注解:
① 中国水利部部长:到2030年我国缺水问题将会更加突出
② 李玉敏、王金霞《农村水资源短缺、现状、趋势及其对作物种植结构的影响――基于全国10个省得调查数据的实证分析,自然资源学报第24卷第2期,2009年2月
③ 崔建远,彭诚信,戴孟勇.《自然资源物权法律制度研究》/崔建远主编.北京:法律出版社,2012.3
参考文献:
[1] 崔建远,彭诚信,戴孟勇.自然资源物权法律制度研究/崔建远主编.北京:法律出版社,2012.3
[2] 刘卫先对我国水权的反思与重构[期刊论文]-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2)
[3] 曾玉珊.胡育荣农村水资源权属制度的法律分析[期刊论文]-甘肃社会科学 2013(5)
[4] 黄萍.HUANG Ping 水资源利用市场化下的水权及其类型化探讨[期刊论文]-生态经济 2012(5)
[5] 刘思水权与治权:谁有、谁治与谁享――基于广西省壮村的调查与研究[学位论文]硕士 2014
[6] 覃琼霞 浙江水利水电高等专科学校 310018浙江水权交易实践的效益分析――以东阳- 义乌为例
[7] 全球水资源现状,2013.
[8] 现代水权制度建设研究.李光丽1, 2, 霍有光2.(1.西安交通大学人文学院, 陕西西安710049; 2. 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 陕西西安710049)
[9] 唐铁军我国水权转让及其价格问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00824, 北京)
一、深化学生管理法制化
学生管理法制化的深化实质上是要求在学生管理时运用法制思维,坚持依法管理。虽然高校已经意识到学生管理需要法律,但通常是从解决问题的角度考虑的。如可能对学生处罚时才意识到法律规定,寻找法律法规的条文来支持本校决定。有时候法律空白就无法找到客观合理的依据。而且当前违背法治精神的学生管理行为依然存在。有些高校为坚决打击考试违纪行为,对发现的违纪通报批评并勒令退学,但是校内考试违纪的危害程度是否到勒令退学的程度则有不同的理解。考试违纪的法律法规运用是否可以类推到学术不端行为的界定和处罚,还需进行讨论和研究。
对此高校学生法制化的深化要把握好如下四点:①依法管理不能缺位。从学生入学到学生毕业的全过程,都要遵循依法管理。例如,学生毕业后学位论文上知网,就要征求学生同意签订授权协议书。对于法律法规没有完善规定或空白之处,高校应当依据法治精神和本校传统制定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要履行审议和公示等程序,并在开始试行时允许异议存在,本着学生有利的原则进行解释、说明和执行,试行一段时间后予以完善。当然还可以在本校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向教育主管部门提出立法建议,促进相关管理法律的落实和完善;②依法管理,法律不能越位。有些涉及学术问题的,有些涉及学校传统和惯例的,虽比法律法规要求的严格但应当尊重传统和惯例,法律对此不能越位。例如,重庆某高校规定本校学生不能请人发表学位论文,不能替人发表学位论文,违者开除学籍。对此不能以法律法规没有相关规定或规定对此不严格来申请权利救济。司法诉讼不能越位妨碍高校自治;③全员性地开展法律培训,学生管理人员具备法律常识。因为学生管理人员或职权部门不懂法,常常造成侵害学生权益的违法行为,诉讼出现时高校被动应对。对此要在源头上提高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使其坚持依法管理。高校可以为学生管理者提供定期的法治管理培训,[1]开展主题讲座、主题论坛等;④学会用法律手段维护高校合法权益。既然是依法管理,那么高校自身的权利也需要依法维护。有些高校为保证学生按时还助学贷款,扣押学生学位证或毕业证,这影响学生就业、侵犯学生权益而得不到法律支持。但高校可采用民事诉讼的手段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二、确立正当程序
正当程序是指行政主体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益的行政行为时必须遵循正当的法律程序,包括采取告知、说明理由和听取意见等方式。[2]正当程序是法制化的基石之一,而正当程序的缺失是当前学生管理法制化普遍存在的瑕疵。根据正当程序的要求,以及当前教育管理法制存在的不足,高校在履行正当程序规则时应该遵循如下程序:①制定学生管理细则。高校应根据教育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学生管理细则。对于法律法规暂时还未完善立法的,应当按照法治精神和维护学生权利本位精神,系统总结各高校积累的经验,对于曾经遇到的典型管理案例详细研究然后制定针对性的管理细则;②对于学生违反管理细则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立案调查也就是要求高校应成立独立的调查委员会,对学生违反管理细则的行为进行取证,听取各方意见,特别必要的应举行听证会,然后得出结果;
③对于可能对学生做出不利后果的处罚应先行送达给学生,告诉学生可能的处理结果及依据。对于关乎学生权益的重大事项应详细听取学生陈述和答辩;④对于处理决定应送达书面通知,并告知学生的救济权利,如可以申诉、申请复议,或者起诉等。这一点高校往往做得不够,如有些学生因为考试作弊被开除学籍,没有书面通知,只有通报批评。还有些高校没有成立独立的申诉或复议委员会,往往职权部门调查得出的结论和处理意见就是最终结果。
三、权利救济制度的落实
没有救济的权利不是真正的权利。高校依法推进学生管理法制化就要不断健全权利救济制度。根据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高校应当受理学生的申诉和行政复议。笔者认为,高校应当建立起申诉和复议委员会,专门受理学生对调查处理结论的异议。申诉和复议委员会的组成应当包括专业法律人士、学工代表、学生代表和教职工代表,在委员会主席的领导下每五年进行换届。申诉或复议委员会按照不告不理原则接受学生申诉或复议。申诉或复议委员会做出的调查处理,对学生不利的后果不得超出调查委员会的决定。调查委员会可由学生管理的职权部门发起,如考试违纪行为由教务处发起,学生科研诚信调查则由科研处发起,涉及学生纪律管理由学生工作办公室或学生处发起。申诉或复议委员会则是独立的部门,不受职权部门的领导,也没有利益关系。
普及教育管理相关法律知识,提高学生的法津意识,并提供相关法律援助。针对学生个体可能存在的弱势地位和不知所措的情形,高校可成立学生权利保护协会或委员会,与职权部门沟通帮助学生处理权益事件。从长远来看并不会对学生管理决策造成冲击。一方面管理人员会坚持依法管理,避免随意管理;另一方面学生意识到依法维权,也会意识到法律义务和法律责任,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学生管理细则。
诉讼作为权利救济最后的方式,也要引入到学生权利救济当中。近些年来,高校学生起诉母校的案例时有发生,而且呈现出逐年增多的趋势,司法介入高校学生管理行为的这一现象须引起我们的重视。[3]高校在做出学生管理决定时要考虑到可能的诉讼风险,因而要有足够的法律依据。在告知学生诉讼权利救济的同时做好应诉准备。鉴于诉讼造成的影响和精力,应区分学生权利救济方式的先后顺序,行政复议、申诉然后是诉讼,可告知学生优先使用复议或申诉。如果司法过度介入而影响高校自治,高校应做好应对措拖。
本研究揭示高校推进依法管理应重点考虑的事项,对于维护学生权利、提升学生管理水平有显著的帮助。鉴于法制化管理是动态发展的,对其研究需要不断深化。建议进一步研究主要关注以下两点:①教育法律法规的立法完善;②以调查报告或实证研究关注高校学生管理法制化的践行程度,建立可测量的评价模式,以推动依法管理的不断进步。
参考文献:
[1]刘舒君,王伟.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研究——以学生权利为视角[J].吉林农业科技学院,2013,(1).
关键词 毕业论文模式 独立学院 法学专业 案例型
中图分类号:G424 文献标识码:A
1 传统模式运行现状分析:“法学院”内毕业论文存废之争
进入21世纪以来,有关“本科毕业论文存废之争”一直受到媒体与学界关注,成为中国高等教育的热点话题。而《光明日报》在2012年5月7日、8日和18日分别刊载《取消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可不可行》、《本科毕业论文存亡不应一刀切》、《毕业论文应加强而非取消》三篇文章,则直接让这一场“存废之争”白热化。相比其他人文社科专业,法学教育天然具有学术研究性和职业技能性双重性特点,则直接导致各大高校法学院将这场“存废之争”延伸到实践。
支持者认为,“本科毕业论文的问题不是应不应该取消,而是应该如何加强,对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的地方高校,同样不例外”。①但大部分认为毕业论文制度应该坚持,但应该改良,是“对学生如何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综合训练,它能有效地培养学生的文献检索与运用、逻辑思维、动手、写作能力”。②大部分高校法学院实践中也持这种态度。取消者认为,“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不在于逻辑”,应用型人才目标定位下高校法学教育应该重视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视科研创新为生命的毕业论文与法律实践性和应用型培养目标相悖。悖论下毕业论文已是“人神共怒”,“与其目前这种尴尬局面,不如放弃”。③2008年底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宣布取消毕业论文,以案例分析取代毕业论文。折衷者认为,应该对待毕业论文应改变原来“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改革传统毕业论文模式,适应法学教育对科研创新能力和职业应用能力的双重要求。代表性模式是武汉东湖学院法学院实施的“双轨制”。
正如有学者言,孤立地争论毕业论文的“存”抑或“废”本身没有任何意义。毕业论文只是高校人才培养目标实现的一环,任何脱离高校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的争论都是空谈。换句话说,如果毕业论文有利于高校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则应该坚持加强;反之,则应该改革甚至取消。高校教育大众化趋势下,我国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目标逐渐分化。独立学院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其法学教育定位为培养法律实务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相比研究性法律人才,应更重视学生法律实务操作能力的培养。至于传统毕业论文模式是否可以适应独立学院法学教育的需要,笔者以为将模式放到独立学院培养目标下重新评析至关重要。
2 模式创新的必要:传统毕业论文模式评析
2.1 与培养目标不合
独立学院作为我国高等本科办学的新生力量,更多是依母体高校优质教育资源托建而成。然相比母体的法学院系“研究型”或“高端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培养,独立学院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却存在本质的差异,更多应定位为“普通应用型”或“高端辅助类”法律人才,具体包括基层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律师助理、司法执行人员以及在公司企业等其他机构从事法律业务的人员等。显然应用型培养目标下,各独立学院法学院专业应该强调的是对学生法律实务能力的培养,即运用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而非照搬母体院校模式强调学术创新能力。故视学术创新为生命的传统毕业论文模式与独立学院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不合。也正如有学者言:对本科生毕业论文的要求,说到底是对大学培养不同人才的要求,需要区别对待。不同的大学定位,不同的人才培养目标,对毕业论文的要求也应有所不同。④
2.2 与重实践理念不合
毕业论文属于学术论文范畴,学术论文“不是写出来的,是做科研做出来的,不进行科学研究写出的文章不是学术论文”。⑤科研能力的培养是不能一蹴而就,“不是毕业论文写作一门课程能解决的,不是指导老师一个人能解决的”,⑥而是需要大量的“前伸性”工作,即把撰写法学本科毕业论文的科研能力培养拓展并延伸到整个法学教育培养过程,在日常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都应重视对学生科研理论创新能力的培养。显然这种能力培养理念,是与传统“研究型”大学“重理论”教学理念相一致的。而随着“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确立,独立学院教学理念由传统“轻实践”转变为“重实践”已成趋势与必然。当下独立学院法学教育改革,课程设置、教学方法、师资队伍建设等都重在围绕“实践性”展开,突出法学实践教学的质量决定了法学本科教育的质量。总之加强独立学院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已经成为重中之重,显然不是毕业论文所强调的科研创新能力。
2.3 与学生智力不合
独立学院生源特点是独立学院“独”特性之一,与普通高校招收的“一本”、“二本”学生相比,他们在基础知识、知识结构、综合素质方面存在一定差距。但传统毕业论文模式的目标定位上显然还是按照“一本”、“二本”的生源特点进行要求与设定,以此来指导独立学院学生的毕业论文工作,势必会挫伤学生的自信心,打击学生对毕业论文写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只能感到力不从心。正如有学者言,“几乎所有高校都要求毕业论文具有创新性。其实“创新”别说对大学生,对我们大学生的老师一生也未必能完成几个。我们可以鼓励创新,但不能把社会对高等教育中拔尖人才的期冀当成大学本科生的基本目标。”⑦笔者以为,忽略生源特点地强调毕业论文创新,强调“教育公平”是不切实际的,毕竟不可能让所有大学生都写出有创新、有学术价值的毕业论文。
综上所述,传统毕业论文模式难以适合独立学院法学教育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需求,必须对其进行比较彻底的改革和创新。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下,构建一套更强调应用型和实践性的毕业论文模式,显得尤为重要。
3 模式创新的途径:案例型毕业设计模式构建
案例型毕业设计模式,将学生毕业设计与法学专业学生在司法机关、律所的毕业实习结合起来,围绕实习过程中接触的经典案例,采用案例选择、文书设计、模拟审判、案例分析“四步走”模式。相比传统毕业论模式,实践性是案例型毕业设计模式的灵魂。一方面,强调整个设计以具体案例为中心,要求学生从原告、被告、法官等多种角色的视野去阅读案例,并运用所学理论去分析和解决案例中发现的问题,目的性强,有效地避免脱离实际的倾向,真正起到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培养的目的。另一方面,强调把设计与毕业实习结合,突破往常“闭门造车”,要求学生在法院(或检察院、律所)实习时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不仅提高了毕业实习质量,也加强了“法律人”素质的培养。
3.1 案例选择
案例型毕业设计模式强调对学生法律实务能力的考核。按照这一模式,不仅对学生实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给教师的指导也提出了更大的挑战。案例选择是整个模式的基础,所选案例的实践与理论价值将直接决定整个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相比法学教学中案例教学法、模拟法庭中案例选择注重专业性、典型性、现实性,以达到紧扣专业课程教学具体内容,解决教学中的重点难点,提高学生课堂学习氛围的目的,案例型毕业设计模式下的案例选择考虑综合性、疑难性、不确定性三个因素,这样才有助于对独立学院法学专业学生法律实务应用能力的综合考核。
其一,综合性。毕业(论文)设计是对法学专业学生四年法学知识与技能学习的整体考核。我国著名法学教育家孙晓楼先生认为,法律人才需具备三个要件:一是法律的学问;二是法律的道德;三是社会的常识。所选择的案例涉及的知识应该有一定的跨越度,可以学科之间有跨越,也可以部门法之间跨越。其二,疑难性。过分简单的案例让学生觉得容易,无法激起学生毕业设计的兴趣,也容易导致整个设计模式“走过场”;但是太难,又容易导致学生无所适从,整个模式停滞不前。所以指导老师在指导学生选择案例的时候,应该把握好“度”,合适的案例应该是能让学生经过认真思考和分析后,运用所学的法学专业知识解决案例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其三,不确定性。案例的选择必须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不要强调一律得出一个正确的结论,正如一位美国法官所说“我们能够做出最终判决并非因为我们判决正确,相反,我们之所以判决正确,是因为我们有终审权”。案例的不确定性能为学生多重视角、多角度分析案例埋下伏笔,便于最大限度激活学生的思维并进行考核。
3.2 文书设计
法律文书被称作“看得见的正义”,以其为载体所体现的司法直接体现法律的权威。在当代,法律文书作为一种重要的精密的司法技术,日益凸显其重要性。⑧故对这一技术能力的掌握,将直接体现独立学院法学专业法律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质量。独立学院对法学专业学生文书设计能力考核时,笔者以为应该强调文书设计的完整性和规范性。
其一,完整性。案例型毕业设计模式文书设计阶段要求学生对整个案例所涉及的诉讼文书进行设计,因此对学生设计文书进行考核的第一个要素就应该是其所设计文书是否完整。而一个案例所设计的文书是否完整,又直接取决于案例的性质与案情需要。指导老师在指导时应该把握好,也为指导老师对法律实务能力的掌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二,规范性。文书设计的规范性,一方面体现在格式规范性,不同种类的法律文书有不同的格式要求,此点较易把握;另一方面体现在文书语言规范性,此点更难把握,对学生法律应用能力和综合素质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具体而言,文书用词规范性应从以下四个方面考核:表意准确、质朴庄重、严谨意赅、逻辑严谨。⑨
3.3 模拟审判
通过模拟法庭进行模拟审判一直高校法学专业提高学生法律实务应用能力的重要手段,也是法学实践性课程教学的重要一环节。模拟法庭被定性为高校培养“法律人”的“职业训练场”,从“法学院到法院的桥料”。但是相比模拟法庭,除了在角色分配、开庭程序等相同外,毕业设计模式下模拟审判有两个重要的不同点上:其一,案例的二次选择性。毕业设计模式要求每个学生都要根据自己实习的单位进行案例选择、文书设计,但对模拟审判案例进行选择时,要求指导老师在学生提供的案例进行二次选择,依据指导的人数在本组指导学生提供案例中选出一两个更典型、更能对学生法律审判实务能力考核的案例进行角色分配和审判。其二,审判的“实战性”。相比传统模拟法庭教学,更多是围绕教学需要(尤其是诉讼法教学),重视附着在“法庭审理”的“程序性”上面的“表演性”,设计模式下的模拟审判,不仅要求学生熟练掌握整个庭审程序,还更强调对学生法律审判实务应用、应变能力的考核,故应该重视过程的“实战性”或“对抗性”,而毕业设计案例选择环节要求案例的不确定性,也为“实战”预留了空间。
3.4 案例分析
模拟审判的结束并非意味整个毕业设计的结束,还要求学生根据选择或参与的案例选择角度进行分析总结,一方面考核学生发现、解决问题的能力,另一方面也促使学生更深入地学习、研究法律知识,提升法律实践技能,具备现代法律人素质。而根据选取的角度不同,案例分析可以包括评述型、分析型。
其一,评述型。这种类型要求学生从案例选择到模拟审判的整个过程自行评述总结,如案例的选择是否具有综合性、不确定性、疑难性,文书的写作是否规范、案例审判时证据是否确实充分、辩论是否有理有据、运用法律是否得当等等。肯定成果,指出不足,启发以后更深入地学习,也进一步提升了学生法律实践技能。其二,分析型。学生在围绕案例进行毕业设计时对其中的某一个问题感兴趣,然后把问题挖掘出来,结合专业深度讨论,提出观点。这一类型不仅注重对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核,还强调观点创新,要求学生有创新思维。分析型一方面适应了对独立学院法学专业学生能力“多元化”的需要,部分学生经过四年法学知识学习后具备一定理论创新能力,甚至考上了研究生,即将跨入“研究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分析型案例分析为这部分学生毕业考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也避免了对传统毕业论文模式进行改革,追求“一元化”、“一刀切”带来的弊端。
高等教育大众化背景下,高等教育出现多层次性、多类型性、专业差异性,因此,对毕业论文的要求和形式,也应“因校制宜”、“因业制宜”。独立学院 “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定位,决定了其毕业论文模式考核指标的“应用型”。法学专业案例型毕业设计模式的提出和构建,为独立学院毕业论文模式的改革与创新做出了建议性的尝试。
基金项目:江西省教育厅2011年高等学校“高校独立学院毕业论文模式的改革”教学改革研究项目(JXJG-11-86-11)
注释
① 巩建闽.毕业论文应加强而非取消[N].光明日报,2012-05-15:002.
②③江胜清.论“本科毕业论文存废之争”对当前地方高校本科毕业论文的影响[J].宿州学院学报,2012.27(4):93-96.
④ 郭立场.本科毕业论文存亡不应一刀切[N].光明日报,2012-05-08:002.
⑤ 杨晓旗.论创新型国家发展战略下大学生科研能力的培养——关于当下本科毕业论文现状的反思[J].中国科教创新导刊,2009(8):6-7.
⑥ 汪涛.本科毕业论文质量提升的路径分析——以襄樊学院法学专业为例[J].襄樊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2.11(1):118-121.
⑦ 吴凡.法学专业本科生毕业论文改革问题探讨[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0.192(4):144-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