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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矿山灾害治理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一、立项条件
我市所有地质灾害和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项目都必须严格按照“先立项后施工”的原则实施。
1.《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施行前(20*年3月1日),已列入《*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需实施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的项目。
2.《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施行后,因自然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确需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的项目。
3.突发性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按照《*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实施。资金管理按照《*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周转金使用管理办法》(富财综字〔20*〕547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由责任单位承担治理责任;市建设、交通、水利、教育、旅游等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程的立项条件。
1.符合《浙江省*市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规划》或《*市矿产资源规划》。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必须从实际出发,区别主次先后和轻重缓急,将城区周边、320国道两侧、杭千高速公路两侧、富春江两岸及风景旅游区等区域内的废弃矿山列入优先治理范围。
2.结合废弃矿山土地利用的整治项目。
3.难以落实治理责任单位的已关停矿山,为避免安全意外事故的发生,有必要进行封堵整治的项目。
二、立项时间
每年的10月份为下一年度地质灾害和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项目的申请时间,11月份为立项时间。
三、立项程序
1.地质灾害和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项目由乡镇(街道)提出申请,在规定时间内报市国土资源局。
2.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会同市财政局等部门对申请的项目进行实地踏勘,并对项目作出评估。
3.根据上级下达的年度治理任务和评估情况,对符合立项条件的立项申请,经市国土资源局和市财政局审核同意后,报市政府审批立项。
四、工程招投标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我省的有关规定,单项工程在5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和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项目,除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之外,都必须实行公开招标。
2.单项工程预算在20万元以上但不足50万元的,也要按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进行招投标,其中条件有限的,可以组织邀请招标和议标,选出二个优标报领导班子集体决定。工程结束后,要把邀标、议标的资料和领导班子决定记录连同工程档案一并存档备查。
3.单项工程在20万元以内的小额工程,要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承包人。工程结束后,承包单位推荐人和推荐理由及单位领导班子研究记录一并存入工程档案备查。
4.单位承揽工程后按规定可以分包的,按招标投标法的程序办理;不能转包或分包,但要请协作单位共同完成工作的,选择协作单位由单位集体研究决定。
5.地质灾害和废弃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议标前,工程预算需经*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进行审核。
五、工程实施
经市政府批准立项的地质灾害和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一律由项目所在地乡镇(街道)作为建设单位,全权负责项目的测量、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和工程质量的跟踪管理以及青苗补偿、搬(拆)安置等的政策处理工作;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对项目承担单位与项目经理的资质认定、对工程项目实施情况监督检查、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和组织交工、竣工验收等;市财政局保障项目预算资金,对项目概算审核、结算审核、决算审计等环节全过程管理,并对工程项目所用资金进行监督和绩效评估。
(一)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1.项目的勘查与设计: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和设计资质的单位对项目进行勘查和设计,勘查报告和设计方案须按照有关规范编制,并由建设单位组织专家评审通过,且勘查、设计单位要对提交的报告和设计方案的质量负责。
2.项目施工:承担施工的单位必须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按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方案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如需变更工程设计图纸施工,施工单位必须向建设单位提出书面变更申请,建设单位要及时与所委托的设计单位进行衔接(必要时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邀请专家提出意见),并经建设单位和市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变更施工方案。变更增加的工程预算需经*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进行审核。变更增加的工程款一般控制在工程合同价的10%以内,超过以上限额的,需报经市政府批准。
3.项目监理:承担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监理的单位必须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资质。
4.对受灾规模小、地质情况简单、通过简便的工程措施即可完成治理的项目,可根据资质单位提交的调查报告和抢险方案,采取简易程序(设计、施工、监理等不作资质要求),由乡镇(街道)组织应急治理。通过治理达到及时消除、减轻和控制小规模地质灾害灾情的目的,治理预算一般控制在10万元以内。
(二)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程。
1.项目测量:建设单位委托具有测量资质的单位对所需治理的矿区范围进行测绘,提供的数据和图件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工程设计的要求,同时测量单位对提交的测绘成果负责。
2.项目设计:建设单位根据测绘成果,委托具有地质灾害设计资质和园林绿化设计资质的单位(单项资质单位可组建联合体)对项目进行设计,设计方案必须按照《*市废弃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工程设计方案要点(试行)》(杭土资矿〔20*〕41号)等有关规范编制,设计方案必须经建设单位组织的专家评审通过,且设计单位要对提交的工程设计方案的质量负责。
3.项目施工:承担施工的单位必须具备地质灾害治理施工资质和园林绿化施工资质(单项资质单位可组建联合体),按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方案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如需变更工程设计图施工,施工单位必须向建设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建设单位要及时与所委托的设计单位进行衔接(必要时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邀请专家提出意见),经建设单位和市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变更施工方案,变更增加的工程预算需经*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进行审核。变更增加的工程款一般控制在工程合同价的10%以内,超过以上限额的,需报经市政府批准。
4.项目监理:监理单位要求具有类似矿山边坡治理工程监理资质和从事过相关工作的专业人员。监理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市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监理工作管理的通知》(杭土资矿〔20*〕26号)的具体要求执行。
六、资金管理
(一)根据《*市采矿权出让金使用管理办法》(富政办〔20*〕1*号)的规定,地质灾害和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项目资金来源于采矿权出让金的留市部分;没收的矿山治理备用金;上级补助收入;废弃矿山地块的土地出让收入;财政预算安排等。
(二)项目资金的支出范围为组织、实施、管理地质灾害和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项目的各项支出。包括:前期费用(勘查设计费、政策处理费、项目招标费、工程监理费等),工程施工费,后期费用(决算审计费、交工竣工验收费和业主管理费与不可预见费等)。
其中政策处理费标准原则上按照《关于*市征地区片综合价标准的批复》中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执行,要妥善处理好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关系,减少矛盾,维护稳定;业主管理费与不可预见费总和不得超过工程合同价的5%,其中业主管理费不得超过工程合同价的3.5%;其余费用均根据合同和相关款据按实结算。前期和后期费用原则上在采矿权出让金乡镇(街道)补助资金中列支,补助资金不足的,报市财政审核后列支。
(三)项目资金应根据项目预算和项目工程施工进度办理资金拨付。
1.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的资金拨付。
(1)按工程施工进度分五期进行拨付,即完成工程进度计划30%时,支付工程合同价的20%;完成工程进度计划50%时,支付到工程合同价的40%;竣工验收通过后30天内,支付到工程合同价的70%,同时返还全部担保金;工程竣工决算审价后,支付到工程合同价的95%;其余的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后满一年,没有出现质量问题,质量保证金全额退还施工单位。如工程竣工一年内发生工程质量问题,一概由施工单位负责修缮,并负责监测,否则酌情扣除。
(2)对受灾规模小、地质情况简单、通过简便的工程措施即可完成治理的项目,根据资质单位的调查报告及抢险治理方案和初步预算,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和所在乡镇(街道)、村委会、受益人共同进行竣工验收,同时决算工程款,其中由所在乡镇(街道)或受益人承担的工程款不少于30%。
(3)地质灾害搬迁避让补助资金按《*市地质灾害搬迁避让补助管理办法》(富政办〔20*〕110号)执行。
2.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项目的资金拨付。
按工程施工进度分四期进行拨付,即完成工程进度计划30%时,支付工程合同价的20%;完成工程进度计划50%时,支付到工程合同价的的40%;工程交工验收达到标准后,返还全部履约担保金,一个月内再支付到工程合同价的75%;工程竣工决算审价后,在三个月内付清全部余款。
(四)项目资金的拨付程序,由项目承担的乡镇(街道)填写《*市地质灾害和废弃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项目资金拨付申请表》(见附件)报市国土资源局,市国土资源局根据工程施工进度、质量状况及拨付原则,提出拨款建议送市财政局,由市财政局审查同意后,及时拨付相关款项。各乡镇(街道)必须及时将资金拨付给施工单位,确保专款专用。
(五)突发性地质灾害治理资金的拨付按应急程序办理。
七、交工验收、竣工验收
(一)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验收。
1.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施工完毕后,根据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验收资料,由所在乡镇(街道)向市国土资源局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市国土资源局组织专家会同建设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形成竣工验收纪要及专家验收意见。施工单位根据验收资料和竣工验收纪要及专家验收意见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报建设单位和市国土资源局存档备案。
2.对受灾规模小、地质情况简单、通过简便的工程措施即可完成治理的项目,施工完毕后,由所在乡镇(街道)向市国土资源局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并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和所在乡镇(街道)、村委会、收益人共同进行竣工验收(必要时请专家参加),然后形成验收纪要。上述项目由受益人负责监测一年,一年后基本稳定的由受益人与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乡镇(街道)分管人员签字后存档。
3.搬迁避让治理项目结束后,由所在乡镇(街道)向市国土资源局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市国土资源局牵头,会同市财政局、所在乡镇(街道)、村委会共同进行竣工验收,并形成竣工验收纪要。
(二)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项目的交工验收、竣工验收。
1.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完工后,根据施工单位提交的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申请资料,由所在乡镇(街道)向市国土资源局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并由市国土资源局组织专家进行验收。
2.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程的交工验收、竣工验收遵照《浙江省露天开采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管理办法》(浙土资发〔20*〕41号)执行。
3.经审定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由交(竣)工验收组提出整改意见,并由建设单位督促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结束后,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进行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
八、有关事项
1.项目立项后,项目建设单位应明确专人负责。
2.项目所在乡镇(街道)和市国土资源局要互相配合、协调工作,共同做好地质灾害和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每个工程项目都必须建立规范的档案,具体要求根据*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加强矿山自然生态环境和地质灾害治理档案管理的通知》执行。
3.市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项目资金的核算管理与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和挤占项目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经济、行政责任;情况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关键词:地下金属矿山;地质灾害;类型;防治策略;研究
中图分类号:B845.67 文献标识码: A
由于受多重不利因素的影响,多年来金属矿山开采积聚灾害隐患可能瞬间爆发,而且很多潜在致灾隐患问题仍在不断的增加。因此在当前的形式下,加强对金属矿山地质灾害及相关问题的研究,意义重大而深远。
一、金属矿山地质灾害的类型
根据国内50多年的金属矿山开发统计,金属矿山地质灾害主要有。
(一)、金属矿山崩塌和滑坡灾害是金属矿山资源开采过程中最为常见的一种工程性地质灾害,而且其发生率非常的高,尤其是露天金属矿山开采过程中,会严重影响生产安全。对于崩塌和滑坡等地质灾害而言,其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即采空区山体出现严重的滑坡,究其原因是超量开采作业造成的;采矿场出现严重的边坡失稳现象;堆渣场和排土场边坡出现了严重的失稳现象。同时,泥石流对金属矿山开发危害性也非常的大,不仅会危机金属矿山资源开采安全,而且对金属矿山周围居民的生产生活及人身安全也会产生严重的影响。据统计数据显示,除了少数国营金属矿山企业,大部分个体私营企业在开采过程中,习惯性地将废渣和尾矿等,随选随排,大量积聚于山坡、沟谷之中,一旦雨季来临,很可能会引发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二)、金属矿山地质灾害另一个主要灾难就是地下水灾害。在国内主要表现为:海水入侵、地下水位突然下降、产生井下泥石流引起地面塌陷,或者采矿时突然水淹井灾害。由于国内金属矿山大多数地质条件与水文地质条件相对来说错综复杂,有时相互交错,所以在金属矿山进行开采作业时,遇到地下水一定必须要进行排干处理,否则任其增长一定会引起坍塌,并造成泥石流的次生灾害。比较典型例子:凡口矿由于采矿时疏忽大意导致,1500多个地表塌陷事故,直接导致受灾面积6km2。恩口矿更是达到5700多个地表坍塌事故,直接导致受灾面积21km2。长江中下游流域更是时常发生地表坍塌事故。
(三)、深井岩破。随着国内采矿技术不断发展,对深井岩破也是使用越来越成熟,但是其带来的次生危害也是显而易见的,由于长期开采导致金属矿山地质结构不断的变化,在深井岩破的时候产生震动,很容易通过地质传递到周围高危险地区,导致塌陷危险。对于国内深井岩破技术还需要有待研究与提高。
(四)、对于金属矿山地质灾害而言,最为普遍的就是冒顶灾害事故,其中主要有岩层脱落、不良地层塌落以及块体冒落等现象,同时还会因采矿或地质结构不稳定而导致大面积的垮塌现象。实践中可以看到,对于矿岩稳定性差的矿体、或软弱夹层而言,更容易出现大规模或较大规模的垮落事故,进而造成采场、巷道等发生冒顶事故。对于冒顶片帮金属矿山地质灾害而言,通常事先没有任何的预兆,该类地质灾害通常具有一定的突发性特点,而且频度也比较高,很难对其进行防范,因此成为金属矿山地质灾害以及生产管理中的重大桎梏问题。对于采空区、地表等出现塌陷而言,其主要是因地下采矿作业对地表造成了严重的破坏性影响。比如,凡口铅锌矿生产开采过程中,因疏干作业而导致地表严重塌陷,具体个数为1982,其破坏性影响范围超过670平方公里,受灾农田超过66万平方米,必须搬迁的建筑物大约7千平方米。
(五)、现在国内还是有很多地方根据岩石成分选用空场采矿法进行开采作业,或者采用崩落法进行开采作业,这样对采取造成很多空采区或者崩落区,如果这些处理的不及时都会给金属矿山带来地质灾害。
(六)、有些矿脉隐藏的比较深,大多数都在900m以下,这时从地核中心传递过来的地热也会不断的加剧,当热度达到一定程度时候就会改变周围地质结构层,造成地质灾难。
二、地下金属矿山地质灾害研究中存在的问题
(一)、整上金属矿山地质灾害并没有被纳入国家重点防灾,灭灾体系里,通常都是个体或者企业自行根据自己本身特点加以研究。而研究的方向大多数也仅限于技术与安全两个方向,缺少整体解决型和系统化处理。
(二)、由于没有专人针对全国地质灾害进行普查,导致缺少相关地质灾害信息,无法建立信息库,更无法进一步详细分析以及预警作用。
(三)、很多企业在出现地质灾害时候,都很积极寻找有关机构进行合作解决地质灾害所带来的各种问题,同时分析为何会带来此种地质灾害。等到处理完以后,立刻就停止了对地质灾害研究,导致之前所研究成果根本没有延续下来,缺少了完整性。由于长期处于这种状态,对金属矿山实际地质灾害有很多成果,但是每种结果效果却不是很明显。
三、金属矿山地质灾害防范策略
基于以上对当前金属矿山地质灾害类型及其成因分析,笔者认为要想有效防范实践中存在着的各种金属矿山地质灾害,确保金属矿山开采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应当认真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思想重视,培养金属矿山地质灾害防治意识。金属矿山地质灾害是自然灾害中的一种表现形式,关系着生产安全及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实现,因此应当加强思想重视,立足实际,将金属矿山地质灾害防治与再造山川秀美工程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分清重点、主次。同时,还要不断加强宣传教育,借助网络、报纸、广播以及电视等新闻媒体的力量,通过群专结合、群策群防策略的有效落实,促使人们养成金属矿山地质灾害预防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在此过程中,应当将当前的地质灾害特点和防治策略纳入到监测防体系之中,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金属矿山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和负面影响,坚持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二)、金属矿山开采之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勘测和分析研究。在金属矿山资源开采前,应当对竖井、斜井及其周边区域实施全面勘察,对井中的可能涌水量进行准确的预测,对周围水文地质构造进行全面的掌握,并在此基础上细致地绘制出一个地质剖面图,严格按照施工步骤和剖面图信息,准备施工作业。对勘测实践中已经知道的含水部分,应当进行综合的考虑,尤其是位置、距井巷之深度等,更要加强重视,必要时要提前建造导水工程。
(三)、具体施工过程中应当对重点区域加强防治。首先,应当立足实际,对边坡参数进行合理的设计,并且还要对边坡强化监测。必要时,还可建造挡墙对边坡进行加固;开挖完成后,若出现了严重的开裂、变形现象,则应当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二次地质勘察作业。其次,对于原本就有的灾害点,应当对其边坡进行加固,并且尽可能地消除因开采作业而造成的复发性灾害隐患。再次,应当做好渣场弃渣处理工作,同时还要对于边坡的坡度、挡墙等进行合理的设计,必要时建造拦渣坝,以防产生泥石流等问题。坑道开采过程中,应当做好支护操作,开采与支护同时进行,以免因矿顶坍塌或者发生冒顶事故而产生严重的危害;强化坑道排水设计,以免因矿坑中出现严重的涌水现象而造成次生危害。金属矿山开采完成后,应当注意对矿区实施统一规划,尤其要做好金属矿山复垦工作,加强金属矿山生态功能的恢复。
总之,作为最大的一个发展中国家和矿业生产大国,矿产资源的开采与消耗量都非常的大,长期的传统粗放矿业开发模式应用,加剧了金属矿山地质环境的恶化,甚至部分矿区已经濒临毁灭性状态。因此应当加强思想重视和技术创新,只有这样才能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参考文献
[1] 朱广文.关于金属矿山地质灾害的研讨[J].中国科技博览,2011(30)
关键词:地质灾害; 矿山地质; 灾害预防
中图分类号:TD8 文献标识码:A
中国是一个矿业生产大国,黑色煤炭、钢铁、有色金属、稀土等产量均位于世界产出量的前列。而且随着工业迅猛快读的发展,矿产资源以及矿产品的需求量及消耗量也越来越大,而采掘业的发展使矿产资源的开发力度、广度和深度也越来越大。目前国内矿石开采从品位较富、埋藏较浅,易采易选、交通方便的矿床已优先开采。但矿床开采的趋势趋于深部复杂地层即便如此也达不到当今矿产品需求关系的平衡。因此矿产违章开采,乱采盗采的现象层出不穷。从而导致在矿石开采过程中疏忽披露,为及时按照有关规程开采,治理,从而导致地质灾害频发。矿山在开采资源的同时,不仅有诱发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突变性地质灾害的可能,而且有诱发地面沉降、土壤荒漠化、水环境恶化、生态环境恶化等缓变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的发生。本文就矿山地质灾害以及如何预防进行说明。
一、要想预防地质灾害的发生就必须要先了解什么是地质灾害地质灾害是指地质灾害是指在自然或者人为因素的作用下形成的,对人类生命财产、环境造成破坏和损失的地质作用(现象)。 自然科学界的定义简称地灾。以地质动力活动或地质环境异常变化为主要成因的自然灾害。在地球内动力、外动力或人为地质动力作用下,地球发生异常能量释放、物质运动、岩土体变形位移以及环境异常变化等,危害人类生命财产、生活与经济活动或破坏人类赖以生存与发展的资源、环境的现象或过程。不良地质现象通常叫做地质灾害,是指自然地质作用和人类活动造成的恶化地质环境,降低了环境质量,直接或间接危害人类安全,并给社会和经济建设造成损失的地质事件。地质灾害是指,在自然或者人为因素的作用下形成的,对人类生命财产、环境造成破坏和损失的地质作用(现象)。如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岩爆、坑道突水、突泥、突瓦斯、煤层自燃、黄土湿陷、岩土膨胀、砂土液化,土地冻融、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及沼泽化、土壤盐碱化,以及地震、火山、地热害等。
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灾减灾
由于所有的地质灾害,直接或间接的对矿山职工和矿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因此“治病需以防病为主”不能等到真正地质灾害发生了,矛盾激化了,才亡羊补牢。地质灾害防止工作要从预防做起,由防控灾,防灾减灾的原则,对正在开采的矿山以及废弃矿山、闭坑矿山进行监测预防,从而减少甚至避免地质灾害的发生。因此矿山环境治理首先要保证矿区免遭矿山开发诱发的各种地质灾害的危害,达到防灾减灾的目的。从矿山开发设计时就应考虑到地质灾害治理方面工作。
2、因害设防、综合治理、减少损失
针对矿山地质环境破坏的特点、方式、分布及危害程度,抓住重点和主要关键环节,因地制宜、因害设防,可适当采用拦、排、护、整、填、植等方面的综合治理措施对矿山环境进行治理。治理原则目的为降低已发生地质灾害影响面,减少地质灾害发生所造成的国家、人民财产损失。条件允许情况下可以在地质灾害发生后稳定后,对地质灾害发生区域进行绿地回复,植物配置等绿化处理。
3、注重效益、分清主次、分期实施、有序进行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矿山开采过程中必须在遵守生态社会效益优先,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的前提下。进行逐级实施。并要区别开不同的矿山所存在的地质环境问题,采取不同方式方法实施治理措施。同时矿山自身根据资金情况、矿山地质所存在的环境问题危害的大小、轻重缓急,分期、分阶段进行治理。做到边生产边治理,生产治理两不误同时进行的工作原则,力争做到矿山开采完毕后,治理工作也相应结束或者接近尾声。避免由于矿山开采已久未进行治理所造成的遗留问题,增大防治治理难度。如辽宁抚顺西露天矿,目前存在的大面积山体滑坡问题,已很难治理,甚至无法治理。因此矿山治理工作要引以为戒,要认识到早防早治,早治好治的重要性。
4、地灾防治要做到工程与生物双方法相结合
在矿山环境治理过程中只有将工程方法与生物种植紧密结合,才能达到矿山环境治理的最终目标。真正意义上的达到一劳永逸。因此就要求地灾治理人员,要科学的运用各种工程方法、生物方法对所在矿山地灾进行综合性治理工作。但其缺点是前期投资稍大,但此种方法可以一劳永逸避免重新治理,总体上节约了治理成本以及人力物力的动用。此方法所治理的矿上,不进能控制住地灾的发生,而且在某些程度上可以改善小范围内的气候环境,应广泛应用于矿山环境治理中。
三、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具体措施
以地下采空区为例,进行论述。
地下采空区和矿山疏干排水导致地面沉陷、形成地裂缝,会影响到地面的农田和建筑物。采空区的定义是是地下固体矿床开采后的空间及其围岩失稳而产生位移、开裂、破碎垮落,上覆岩层整体下沉、弯曲并引起的地表变形和破坏,在地面上常可见到圆形塌陷坑及平行于地下开采巷道的地裂缝。由于疏干排放地下水,改变了地下水流的自然渗流、径流条件,水浮力消失,水的潜蚀作用使充填物流失,形成空洞,在真空吸蚀力和重力作用下也可造成塌陷。对采空区的治理主要是为了预防与控制地表残余沉陷的发生。此类方法可细分为3种:
1、全部充填采空区支撑覆岩,以彻底消除地基沉陷隐患。充填法可以分为: 干石充填法、尾砂充填法、胶结充填法、注浆充填、水力充填和风力充填等。其中,以注浆法应用最广泛、效果最好;但此种方法的费用过高,某些大型矿山不适合此方法,如本溪彩屯采空区,深度在地下500米左右,如果采用全部充填法来处理的话,则不适合,而且造价非常高。因此建议采取其他方法处理。因此此方法适合采空面积较小区域,或者建筑物下溶洞区域处理。
2、局部支撑覆岩或地面构筑物,减小采空区空间跨度,防止顶板垮落。常用的方法有注浆柱、井下砌墩柱和大直径钻孔桩柱或直接采用桩基法等,此种方法适合面积较大,且留有支柱的采空区进行实施。特点工作量相对较小,是全部充填的1/10-1/20左右。适合大面积采空区处理。
3、注浆加固和强化采空区围岩结构,充填采动覆岩断裂带和弯曲带岩土体离层、裂缝,使之形成一个刚度大、整体性好的岩板构有效抵抗老采空区塌陷向上发展使地表只产生相对均衡的沉陷以保证地表构筑物的安全,此方法适合沿江、沿海地区采空区的处理。
环境影响评估是加强环境破坏管理,提高环境保护的重要措施,环境影响评估是指根据某一项目的建设计划或者某地区经济发展的规律,科学、全面、客观的预测该项目或者经济发展对当地环境引起的变化,从而针对性的制定环境保护措施,避免环境受到严重的破坏。环境影响评估对协调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矿山开采中,通过地质环境影响评估,能有效地避免矿产资源开发造成的环境污染现象,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是根据矿山地质环境现状,对其存在的问题、危害程度、发展趋势进行评估,从而制定相应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措施。由此可见,矿山地质环境评估工作对矿山资源开采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2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的主要内容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的主要内容有:评估采矿活动对水环境、水资源造成的影响,如地下水资源枯竭、水质污染、地表水漏失、水均衡破坏等;评估采矿活动引起的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裂缝和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程度;评估采矿活动对土石环境、土地资源造成的影响,如土石污染、土地沙漠化、土地利用情况改变等;评估采矿活动对重要工程设施、自然环境等造成的影响;评估矿山工程及设施可能受到的地质灾害;根据各项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环境治理措施及矿山土地恢复方案。
3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技术
3.1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评估
在进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时,要对矿区存在的土地资源破坏、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裂缝、地面塌陷、地下水资源枯竭、水质污染、地表水漏失、水均衡破坏等各种地质问题进行详细的调查,分析这些地质问题的危害程度、发展趋势。在评估矿山地质环境现状时,要充分掌握当地的气象条件、地形地貌、水文环境、地质构造、地层岩性等相关资料,从而对矿区的地质环境问题种类、特征、规模、发展趋势进行评估,并分析相邻矿山在采矿过程中的相互影响情况。由于不同的地质因素在局部区域存在一定的差异性,为保证评估结果的精准度,可以将评估区域划分为几个子单元,相同的评价单元其地质环境一致,这样就能保证不同的评价单元之间具有对比性。根据各个评价区域的地质环境条件,赋予评价单元不同的属性,最后根据这些属性对各区域进行地质环境影响评估。为保证地质环境评价指标的权重,在选取评价指标时,要坚持简明性、针对性、普适性、指标量化性、数据易取性、动静结合性的原则。选取好评价指标后,建立相应的数学模型,评估当前矿山地质环境情况,并预测采矿活动对矿山地质环境的影响。
3.2矿山地质环境预测评估
在矿山地质环境现状的基础上,根据矿山的类型、开发方案等确定矿山的开采深度、开采范围、废弃物治理方案,并预测接下来的采矿活动可能引起或者加剧的地质环境问题,评估矿山建设造成的地质灾害危害对象、影响程度、发展趋势、治理难度。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主要包括:评估采矿活动造成的地质环境问题种类、原因、规模、危害程度;分析采矿活动引起的地质环境问题的恢复治理难度等。
4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措施
4.1矿山废弃物治理
矿山废弃物治理是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基础,矿山废渣、弃土、废石等对矿山的地质环境有很大的影响,矿山废弃物的长期堆积很容易对矿山周围的植被、土地造成破坏,对矿山原来的地形地貌及水文环境造成影响。同时重金属的废弃物经过长期的雨林、曝晒,会逐渐析出重金属元素,从而对矿山周边环境造成影响,因此,加强矿山废弃物治理是十分重要的。在实际工作中,可以利用废弃物回填矿坑,同时还可以配制废气矿石和砂石混合物,进行矿坑回填,这样不仅能减少矿坑回填的成本,还能达到矿山废弃物治理的目的,对矿山地质的恢复有很大的帮助。
4.2矿山地质灾害治理
在以往的矿山开采中,很少对矿坑进行回填处理,极容易引起地质坍塌等现象,根据矿山地质灾害的发生快慢程度,可以将矿山地质灾害分为突变性地质灾害和缓变性地质灾害两种情况,突变性地质灾害包括地震、山体崩塌、泥石流、水土流失等,缓变性地质灾害包括地裂缝、地面塌陷、土地沙漠化等。在采矿过程中,地下岩石的应力会发生变化,岩石的应力平衡受到破坏,加上矿山废弃物的随意堆放,当外力诱发时,很容易发生泥石流、崩塌等灾害。对于矿山地质灾害的治理,首先应先查明该地质灾害的成因和发展趋势,科学合理地采取相对应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其次要加快矿山植被的恢复速度,可以采用移植树木的方式恢复矿山周围的植被,从而减少泥石流、水土流失等灾害的发生。土地沙漠化也是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一种,引起土地沙漠化的主要原因是在采矿过程中,水资源逐渐减少,河流干枯,植被的生存环境受到破坏,植被逐渐减少,造成土地沙漠化,土地沙漠化的治理是一个长期的工程,需要缓慢恢复矿山周边的土壤水分和植被。为保证矿山环境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还要加快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人才的培养,从而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进行矿山环境治理,这不仅能提高矿山环境治理效率,还能减少矿山环境治理过程中的资源浪费。
5总结
关键词 矿山;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中图分类号TD9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2)69-0077-02
人类的生存以及国家的发展需要依靠地质环境和地质条件,因此如果一旦发生地质灾害将会严重影响人们的生活和国家发展。因此,本文通过对矿山地质灾害进行了详细的论述,主要分析了在开采矿产资源时容易造成矿山地质灾害的各类因素以及主要的治理办法和措施。
1 矿山采空区塌陷
1.1导致矿山采空区塌陷的主要原因
在对矿山进行开采作业时,通常会采用留矿法开采、空场法开采或者崩落法开采等,这些方法在开采的同时会在矿井中形成大小不一的采空区,如果采空区面积达到一定的程度就容易发生坍塌,并引发地质灾害。塌陷区的特点是面积通常会比采空面积大,形状通常接近圆形,中间深,周围浅。
导致采空区塌陷的主要原因是,当开采矿井的底层矿后,采空区附近的建筑物、覆盖岩层会导致采空区顶板变形或位移,当积累的压力足够大时,会导致覆盖岩层和采空区顶板断裂,并因此产生离层,进而导致塌陷情况的发生。
1.2 防治采空区塌陷的主要方法
目前矿山开采工作中主要应用充填复垦发防止采空区发生塌陷,即在对矿山进行开采时,使用附近粉煤灰、煤矸石或者其它剥离物等填充矿山塌陷区,这种方法的优势在于,在矿山应该非常多的材料用来填充塌陷区,而且成本低、不会产生环境污染,应用灵活,反应速度快。
2 导致滑坡的原因以及治理方法
2.1造成滑坡的原因
滑坡形成的主要是由于矿山的岩土构造、自重、岩土的渗透性程度以及外力因素等各方面因素综合导致的。如果矿山的某一部分岩体比较松散,当在外力对这部分山体产生作用是,就会造成山体滑坡的现象。因此在进行矿山开采时需要保证掩体内部的平衡,在实际进行矿山开采工作时,经常会发生临空的情况,这样就会造成该部分的岩体支撑力降低,当支撑力降低到一定程度时,应力会不断集中在该方向的坡顶区域以及坡脚区域,当应力增加到一定程度时就会破坏这些区域的岩体,造成滑坡现象。
2.2 治理滑坡的方法
目前矿山开采工作中主要方法是消减外力因素对矿山的影响,其中主要是防水工作。可以在实际工作中,为了避免或减轻雨水造成的冲刷和雨水汇集,工作面可以修建排水设施,并修建2%的反坡,并保证排水设施的正常运行。还可以通过对容易产生滑坡的区域进行分层的方法,并建立安全平台,减缓滑坡区域的坡脚以及滑坡区域的堆积高度等。
3 导致泥石流的原因以及治理方法
3.1造成泥石流的原因
泥石流会带来很多的资源,但是也会造成灾害,在对矿山进行实际开采的工作中,由于矿山的岩体结构较松散,或者在开采时堆积了大量的碎屑,这样,在雨水的作用下,或者在矿山有积水的情况下,会破坏矿山岩体或碎屑堆积区域的静力平衡,就容易引发泥石流灾害。
3.2 治理泥石流的方法
目前实际生产中,主要使用拦截、阻挡的方法治理泥石流,并且需要在治理时对泥石流进行疏导。首先对矿山的地质结构进行分析,判断出岩体松散等容易发生泥石流的区域,并且通过科学的方法封固矿山的松散的物质,并根据具体情况建立拦挡设施,然后建设疏导通道,这样可以在拦挡泥石流后将泥石流排出,减少泥石流对拦挡设施造成的压力。然后采用合适方法对泥石流进行处理。
4 导致水土流失的原因以及治理方法
4.1 导致水土流失的原因
造成水土流失的主要原因包括水力侵蚀和重力侵蚀等。
水力侵蚀主要是指,由于在实际开采矿物资源时,会导致开采区域地质松散或者增加岩层空隙度。这样就会增加当雨水对矿区的侵蚀效果,从而造成水土流失。
4.2 治理水土流失的方法
在治理水土流失方面,保持水土流失地区的植被是最有效的方法,不但可以对水土流失进行有效的治理,还可以对沙土或岩体起到固定作用。防止因此在对矿山进行水土流失防治时,需要保护矿山以及周边地区的绿化和植被。另外,需要在矿山开采地区建立有效防护措施,以降低矿山的风蚀作用和水蚀作用。
5 导致崩塌的原因和治理方法
5.1 发生崩塌的主要原因
导致矿区崩塌的原因非常多,比如地质原因、岩体断裂、外力影响等,还有可能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所导致的。矿区崩塌主要发生在开采后期的高陡边坡或台阶处,发生时通常表现为大量的泥夹石形式、或孤石失衡掉落或者岩体风蚀断裂形式等。崩塌灾害通常在某个时间、某个区域突然发生,并且在崩塌前毫无预兆,所以难以提前做出判断。所以需要对地质松软区域、矿区突出部分、断裂带附近区域以及受到侵蚀比较严重区域进行有效的加固防护措施,以防止崩塌情况的发生。
5.2 防止崩塌的方法
降低矿区台阶的陡峭程度和高度或降低边坡的陡峭程度,这样可以有效降低自重,在建设台阶时,高度应该设置在8m左右。对自然掉落物进行拦截,经常发生岩体脱落的区域需要进行重点防护,采用先进的爆破技术和科学的排渣方法。这样就可以在最大程度上降低矿区发生崩塌的可能性。
6 影响环境地质的原因和治理方法
6.1 影响环境地质的主要原因
在对矿山进行矿产资源采集时,一定会对矿山以及周围的环境造成影响,比如矿山以及周围的植被会受到一定程度的破坏,因此,保护矿山周围的地质环境非常重要。
6.2 防治环境灾害主要方法
最重要的是要保证矿山以及周围地区的植被,这样不但可以防止水土流失,还可以有效降低地质灾害的发生几率,以及降低地质灾害所造成的危害;其次使用先进的技术方法和先进设备开采矿山的资源,建立完善的地质灾害防护措施,防止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和污染,避免破坏性开采。
7 结论
由于我国对于各类矿产资源的需求量非常大,但是开发矿产资源的技术力量和装备设施都比发达国家落后,因此在进行矿产资源开采工作时容易造成地质灾害。为矿山工作人员以及人民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或安全威胁。本文通过对矿山地质灾害的成因和特点进行分析,阐述了一些地质灾害的防治方法,希望对进行矿山采集的单位提供帮助。
参考文献
[1]武军.矿山环境问题与对策[EJ].云南环境科学,2000,20:36-38.
关键词: 矿产开发;地质环境;防灾减灾;地质灾害;防治对策
1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基本原则
1. 1 以人为本、防灾减灾
当前所有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都将会直接或者间接的对矿山开采职工以及矿区周边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很大威胁,所以对矿山环境进行恢复治理,首先就需要有效地保证矿区免遭矿山开采作业诱发产生各种不同地质灾害的危害,从而实现防灾减灾的目的。
1. 2 因害设防、综合治理
针对我国多数矿山的地质环境破坏的显著特点、危害方式、分布条件以及危害程度,需要抓住环境治理的重点以及关键环节,争取做到因地制宜、因害设防,能够采取科学的拦、排、护、整、填、植等相关重要方面的环境综合治理措施对该矿山周边环境进行综合性的治理。
1. 3 注重效益、分期实施
在实践中对于矿山地质环境的综合治理工程,还需要严格遵循自然生态社会效益优先的基本原则,与此同时还需要争取最大化的经济收益。在此基础上,需要能够区别出不同的矿山地质环境危害和治理问题,针对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治理和综合防治措施。在此基础上需要依据当地的资金条件、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危害大小、污染轻重缓急,同时能够分期、分阶段地进行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1. 4 矿山开采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
对于矿山环境的综合治理工作,只有首先将工程治理措施和环境生物保护措施紧密地结合在一起,最终才能达到矿山环境综合治理的根本目标。在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的各种工程中,只要配置科学、合理,就能够彻底根治地质环境灾害。但是其中的缺点是投资范围过大,然而当前的生物措施恰好能够弥补环境工程治理措施的显著缺点,并且其投资范围相对比较小,能够有效地改善矿山周边的小气候特点,最终使其可以广泛地应用在矿山地质环境的综合治理工作中。
2 矿山地质环境问题防治的有效措施
2. 1 采空区和矿山的地面沉陷问题治理
对矿山内部采空区的环境综合治理,主要就是为了预防和控制其地表残余沉陷问题的进一步发生。在此基础上可以采取的方法有4 种:
1)矿山内部全部需要充填采空区内部的支撑覆岩,以最终能够彻底消除矿山的地基沉陷隐患。
2) 矿山局部支撑覆岩或者是地面构筑物,需要减小其采空区空间的实际跨度,进一步防止出现顶板垮落的问题。现阶段常用的方法主要有注浆柱、井下砌墩柱以及大直径钻孔桩柱或者是直接运用桩基法等。
3) 矿山注浆加固以及强化矿山内部采空区围岩的结构,能够充填采动覆岩的断裂带以及弯曲带岩的土体离层以及裂缝,使之最终可以形成一个刚度比较大、整体性能比较好的岩板支撑结构,使其可以更加有效地抵抗矿山老采空区塌陷进一步向上发展的问题,使矿山开采区地表只会产生比较均衡的沉陷问题,以确保矿山开采区地表构筑物的安全性。
4) 采取必要预防措施。矿山自身释放老采空区的内部沉降潜力法,在矿山采空区地表并未利用之前,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加速其矿山老采空区的活化以及覆岩沉陷速度,有效消除对矿山地表安全有比较大威胁的地下空洞结构。
2. 2 矿山大量开采后泥石流的治理
矿山开采大量的矿产资源,将会为泥石流的出现提供大量松散固体杂质,可能会造成矿山结构的崩塌、滑坡以及泥石流等严重地质灾害现象的发生。开采矿山自身矿产资源以及修筑开采运输道路,这些均会对矿山的植被造成非常大的破坏,因此切坡不合理、废矿井陷落而引起的矿山地表崩塌等要素还可使沟内的土量急剧增加,使矿山地面的径流系数显著增加,因此洪峰流量也会随之增加,进入到雨季在地表山洪冲刷作用下,矿山表面大量的松散物质由雨水的浸润饱和液化之后而造成的过度充水而发生下滑,便形成了泥石流灾害。此种泥石流灾害也就被称为矿山泥石流灾害。
图1 矿山大量开采后泥石流的治理
在这方面的综合治理措施方面(见图1),应当在整体泥石流发生流域内,运用蓄水、拦土、拦水、排导以及造林等多种治理和防治措施。其上游宜采用蓄水以及引水隧洞等治理和预防措施。将其上游的清水水流科学引走,使该水流和松散堆积体能够脱离接触,以更好地避免泥石流灾害的真正形成; 并且还可以修建拦挡坝,以拦截住形成泥石流体杂质的来源。在泥石流的中游,能够采用挡土墙结构或是土钉墙等防治措施,从而才能够防止泥石流体对于矿山表面道路农田以及房屋建筑的破坏力度。
2. 3 尾矿的化学污染的治理
矿山中的废石、废土以及矸石固体废弃物被大量堆放,侵占了大量的矿山土地资源,最终将会造成矿山污染水土体被化工、黑色金属矿物质污染,其中尾矿总量要占到矿石总量的50% ~ 80%。对于矿山中尾矿的综合运用和开采,第一就是矿山尾矿的能源利用与开发。事实上,尾矿作为一种高质量原料、材料已经得到一些颇为实际的利用。尾矿材料能够用作建筑工程材料,但把尾矿材料作为建筑施工材料时,还需要非常慎重的研究和考虑,因此要对尾矿中的化学成分进行全面、综合地研究与分析,查看分析其中是否存在着对人体健康不利的物质。
运用尾矿作为矿山开采井下充填的作业材料,现阶段已经取得非常成功的作业经验,当前很多矿山开采都在应用。这导致矿山中尾矿资源的利用范围以及开采率大大地提高,这样就能够减少尾矿资源的堆存数量,同时又能够将尾矿这一宝贵的资源保存于地下,以便于今后重新进行开采和利用。
2. 4 放射性矿山的环境治理
矿山中坑(井)口治理宜采用封堵坑口的措施,切断其污染源,使其可以更好地恢复矿山坑口原貌,抑制其中放射性物质向矿山周围的大气扩散; 并且还需要杜绝污水外流的现象,这样就能够防止矿山附近人、畜误入以及地表水流入。对于其中的废石(渣) 堆场还可以砌筑挡墙结构、排水沟结构进行稳定化、安全化处理,从而能够更好地防止废石发生下滑、流失,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3 结束语
现阶段社会人口、能源与环境是社会发展面临的三大主要主题,是当前人类社会能否得以长久生存与发展的根问题。人类社会的有序生存与发展根本离不开社会经济的正常发展,社会经济的正常、有序发展能够促使人口的大幅度增长,同时人口与经济的过快增长又将会引起矿产资源方面的快速开发与利用,由此一来,资源的开发利用又将会引起一系列的地质环境灾害问题的出现,最终将引发全球资源的全面枯竭、地质环境恶化以及社会经济发展受到严重制约的恶性循环过程,人类的正常生存与发展都将会受到非常严重的威胁。因此,在本文中笔者将重点分析我国矿山地质环境的治理现状以及在综合防治中存在的常见问题,希望能够对矿山地质环境的恢复和治理起到一定推动效力。
参考文献:
[1] 刘起霞,李清波,邹剑峰. 环境工程地质[M]. 郑州:黄河水利出版社,2001.
关键词: 矿区生态环境问题成因分析 对策本溪市
中图分类号:B845.65文献标识码: A
本溪市作为资源型城市,矿产资源丰富,是国家黑色金属和建材原料的重要产地,人类对其开发利用的历史悠久。在长时间、大规模、高强度开发的同时,矿区生态环境遭到破坏,诱发各种地质灾害,严重威胁人们生命财产安全。此外,由于矿山开采及延伸产业造成的土地破坏、植被破坏、水土流失、环境污染等矿山生态环境问题相对突出,亟待解决。
1 矿区主要生态环境问题
1.1 地质灾害
本溪市地质灾害既有自然因素,也有人为因素。本溪地处山区,降雨集中,是地质灾害的易发区。矿山的开采会破坏岩石应力平衡状态,有些尾矿堆放处置不当,顺沟而堆,极易发生泥石流和山体滑坡;资源开发活动导致矿区地表植被的破坏,长期的露天矿边坡、废石堆、尾矿库每年可造成大量水土流失,甚至垮塌形成滑坡,造成人员伤亡;尾矿库的溃坝而形成泥石流、岩土崩塌;过量地下采矿活动造成地面塌陷、地裂缝等。矿山地质灾害会给人类造成巨大的损失[1]。
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已发生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及地裂缝等灾害共292处,共造成4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6165万元。全市共查出各类易发地质灾害隐患点462处,其中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达39处,威胁人口约64428人,威胁财产约86613万元[2]。
1.2 资源损毁
矿产开发本身需要占用大量的土地,其资源开采行为对土地资源造成很大的破坏。开采活动对土地的直接破坏,如露天采矿剥离表土,挖损土地,破坏地表植被,堆放尾矿、废石土、矿渣,占用土地从而造成堆置场地植被等原有生态环境的破坏;地下开采使岩体内部应力平衡受到破坏,可导致采空区上覆岩层发生位移、变形直至破坏,地表面貌变得支离破碎。矿山开采前一般多为森林、草地等自然植被覆盖的山体;开采后砍伐森林,压覆、毁坏土地,山体遭到破坏,废石与垃圾堆置,严重破坏自然景观,直接影响景观和环境功能[3]。
1.3 水土流失
矿产资源开采占用了大量林地、破坏植被、土体被剥离、土壤可蚀性增加,抗侵蚀能力降低,地形切割加剧,易造成水土流失;矿产资源开采中产生大量的烟粉尘和重金属等有毒物质沉积于土壤表面或渗入土壤,改变了矿区土地资源的结构、功能和性质,破坏了原有生态平衡,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1]。
1.4 环境污染
一方面由矿山直接开采引发的环境问题,另一方面矿山延伸产业如选矿、矿业加工等对矿山环境也有一定影响,主要表现为废水、废气及土壤污染。
1.4.1 废水污染
矿区内矿产资源开采中排放的矿坑水、废石场的雨淋污水、以及选矿、尾矿废水对地表、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甚至威胁到矿区居民生产和生活安全。这些废水中大部分含有重金属、氰化物和氨氮等。此外,一些金、铁、多金属硫化物等小型选厂多将废水直接排入河道,对周围地表水和地下水产生的污染。
1.4.2 废气污染
矿产开发中凿岩爆破、挖掘运输、矿井排风、燃煤锅炉等产生大量的CO、SO2等有害气体和粉尘。
1.4.3 土壤污染
本溪市铁矿资源丰富,大、小铁矿分布较多,土壤污染以铁矿选矿厂经深加工产生的尾矿库、选矿废水和固体废弃物为主要污染源,经长期堆置,风化淋滤,水携带有害元素渗入地下,对土壤造成污染。
2 矿山环境问题成因分析
2.1 复杂地质环境是造成地质灾害的内在因素
本溪市处于中朝准地台―胶辽台隆构造上,区内构造、节理发育,地壳升降差异比较明显,区内80%为低山丘陵地区,地质环境较为复杂。矿山采掘活动破坏了矿区内地表植被,由于地形高差大,地质构造发育,造成水土流失强度大,自然恢复能力差。此外本溪地区岩石种类繁多,气候条件复杂,岩石风化强烈而且不均衡,大量风化堆积的乱石堆、砂石粘土堆积物以及“V”形谷、“U”形谷等地形,为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发生创造了条件。
2.2 气象水文条件的不均衡是地质灾害的诱发因素
本溪市河流密布,山体分布不均,地势起伏不平,形成较为明显的局部小气候,有些地区降雨集中,降雨量偏大,是诱发地质灾害的重要因素之一。
2.3 人为破坏是地质灾害与矿山环境问题的外在因素
本溪市的矿业规模结构不合理,小型矿山比重大,达97%,且矿山企业设备简陋、技术落后,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造成在许多矿产资源主产地,存在大矿小开、一矿多开现象,乱采乱掘、随意弃渣等严重威胁生态系统的工程活动依然存在,土地破坏率超过相应规模大型矿山的破坏率,生态系统遭到破坏,矿山整合刻不容缓。
2.4 矿山环境治理历史欠帐大,积重难返
本溪市矿山环境破坏严重,历史欠账多,治理难度大。在长期计划经济年代,只采不治,长期忽视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使矿山植被、景观、土地、水体均遭受不同程度的破坏。尽管近二十年本溪市加强了矿山环境的恢复治理,但由于矿山生态环境破坏严重,其恢复治理工作仍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目前全市完成矿山土地复垦率仅有5.78%,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率仅为14.12%。
2.5 资金严重匮乏是影响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的重要因素
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消耗资金巨大。由于资金短缺,加之投资机制不完善,致使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进展缓慢。
3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对策及建议
3.1 注重防范和减少矿区地质灾害的发生
政府管理部门要更加注重地质灾害的发育特征及形成因素,科学制定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划分,强化区内重要地质灾害的勘察预警监测与防治,完善与实施群专结合的群策群防系统建设,督促矿山企业调整矿业生产行为,从源头上减少地质灾害风险[1]。
3.2 科学划定矿山环境影响和治理分区
通过矿山环境调查,科学划定矿山环境影响分区,并结合矿业活动造成的环境问题以及矿山环境发展变化趋势,确定矿山环境保护与重点治理区域,建立完善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动态监测体系,规划实施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及土地复垦重点工程。
3.3 进一步调整和优化矿业规模结构
在全市矿产资源开发调查的基础上,制定矿山整合规划,减少小型矿山数量。
3.4 依靠科技,搞好综合治理
因地制宜,慎重选择适宜的矿区生态修复技术及整治模式。鼓励科研机构从事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研究,通过现代科技手段提高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减少“三废”的排放量,积极推进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和可持续发展。
3.5 全面落实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基金
应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投入机制,推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制定一系列的治理环境的优惠政策,推进矿山治理产业化进程,鼓励、扶持投资商投资环保产业。
4 结语
随着本溪市矿业的发展,矿山环境问题越发突出。政府职能部门和矿山企业要加强矿山布局调整,规范矿业活动,稳步推进矿山环境保护工作,减轻矿业活动对环境的影响,促进实施生态矿业,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建立和健全地质灾害和矿山环境监测网络,强化监督管理;依靠科技进步,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大力开展矿山环境综合治理,提高资源利用率和综合利用水平 ,力争实现本溪市生态矿业经济效益、资源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和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成金华等.矿区生态文明评价指标体系研究[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3,23(2):1-4.
[2]本溪市国土资源局.本溪市地质灾害与矿山环境治理专题 [M],2008-2013年:3-4.
[3]杨金燕等.我国矿山生态环境现状及治理措施[J].环境科学与技术,2012,35(12):182-183.
The Analysis on the Formation and Countermeasures to the Mine Ecological Environment in Benxi City
Teng Li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Central Station of Benxi City,Benxi,Liaoning,117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