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大全 杂志订阅 SCI期刊 投稿指导 期刊服务 文秘服务 出版社 登录/注册 购物车(0)

首页 > 精品范文 > 工程监理师的要求

工程监理师的要求精品(七篇)

时间:2023-09-22 15:31:46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工程监理师的要求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工程监理师的要求

篇(1)

摘 要 工程监理和财务监理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两者在工作中相互协作、相辅相成,但是两者在内容、目标、考核和责任以及对监理人员和监理单位要求方面,有着一些不同。处理好这两者之间的关系,能够优化协调工程建设的进度、投资与质量,控制工程的造价,实现工程利益的最大化。

关键词 工程监理 财务监理 关系

工程监理和财务监理都属于工程的咨询管理制度,它们在目标上是一致的,正确地处理好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对工程的建设和管理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本文将详细论述这两者之间的关系,阐述它们之间的相同点和不同点,从而为同行提供一些参考意见。

一、工程监理和财务监理的不同之处

(一)对监理人员和监理单位的要求不同

工程监理和财务监理在人员和单位要求方面,有着很大的不同。一方面,从工程监理方面来说,根据《建筑法》有关规定,不管是直接发包、邀请招标,还是公开招标,监理业务都由监理企业来承担,监理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资质的要求根据工程等级来决定。在确定好监理企业之后,还要与监理企业签订监理合同,在合同中规定监理企业的工作内容、彼此的权利和义务、监理范围、监理起止日期和报酬,以及争议处理方法。在监理人员上,需要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前者要求比较高,要求专业基本对口,而且是全国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后者也要求专业对口,并且是全国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在省市登记的也可以。总的来说,工程监理需要涉及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数名专业的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然后由这些人组成一个项目监理机构。

另一方面,从财务监理方面来说,对财务监理人员的要求是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水平、政策水平和政治素质,然后根据工程造价的不同,将其责任分配给不同资质的工程造价的咨询企业。财务监理报告核定人和项目组负责人的选定必须满足国家注册的造价工程师的要求,如果工程较复杂且非常庞大时,那么还要配备一定数量的会计师。

(二)两者在内容、服务目标、考核和责任方面不同

从内容方面看,工程监理内容比较广,包括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的控制和对安全、信息和合同的管理与协调,而财务监理的内容主要是全过程和全方位对建设项目进行投资监理,并且监督和管理基建财务概算,以正确、合法和合理使用建设资金。从服务目标看,工程监理的服务目标是指控制由质量、进度和投资项目目标系统,财务监理的服务目标是控制投资。从考核方面来看,工程监理的考核由企业注册地或者项目所在地的建设工程咨询的行业协会或者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不定期或者定期考核,而财务监理的考核是由财会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审计部门、投资主管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等进行末次考核和年度考核。从责任方面看,工程监理的责任比较大,对工程质量负有很大的责任,如果失职,还要进行责任终身追究,而财务监理如果失职,只需承担一定的赔偿费用。

(三)两者在项目投资控制中深度和广度不同

从深度和广度上来说,工程监理在项目投资控制中涉及的深度和广度远远不及财务监理,虽然,工程监理承担着建设监理的业务,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其范围还只是局限在施工监理方面,并不能有效地控制建设工程的投资。而财务监理在内容上,深度和广度远远超过了工程监理。财务监理不仅进行财务管理和资金监控,而且还可以进行招投标监督、合同履约监督、造价监督协调和财务监督协调,审核建设资金使用合理性和合法性,审核和监督财务会计核算合理性和合规性,审核和监督结算管理和工程进度,审核和监督招投标事项合理性和合法性,管理建设项目财务。由此可见,财务管理在项目投资控制中的深度和广度是工程监理远不能及的。

二、工程监理和财务监理之间的关系

(一)相辅相成、相互协作关系

工程监理和财务监理在日常工作中,必须相互尊重、相互支持,通过取长补短和互相学习,才能够更好地控制建设工程的施工阶段造价,实现质量、进度和投资的控制目标。在工作中,工程监理和财务监理有各自的长处和短处,比如,工程监理就比较擅长建筑质量和工程技术领域,但是不擅长造价核算和材料价格领域,财务监理就比较擅长材料价格和造价核算领域,但在工程技术和建筑质量方面,不是十分擅长。因此,两者在日常工作中一定要相互协作,相辅相成,才能够应对各种突发的情况,才能够有效地降低造价,提出比较合理的意见。

(二)相互平等、相互平行关系

工程监理和财务监理都是咨询单位,以提供高智能的专业技术服务为主,都是建设单位的委托监理单位,监管施工单位,都是管理者,两者之间不是从属或者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关系,而是平等的关系,只是两者在工作分工上不同。而且工程监理与财务监理是相互平行的关系,两者监管不同的工作范围,两者各司其职,互不干扰,都应该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办事,都应该履行合同的约定,不得违背合同,不得干涉对方的业务。

总结:工程监理和财务监理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两者在工作内容、要求、目标和责任等方面有着一些区别,在监理的广度和深度上也存在一些区别,但是两者地位是平等的,是相互平行、相辅相成和相互协作的关系,只有通过工程监理和财务监理共同的努力和协作,才能够实现对建设工程造价的控制,才能够有效地管理建设工程的质量、进度和投资,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实现建设工程的利益最大化,满足各方的利益需求。

参考文献:

[1]邵松生,孙垒,程君.工程监理与财务监理的关系刍议.建设监理.2010(11).

[2]喻华.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之间的关系.四川建材.2011(01).

[3]邓文君,王艳群.浅谈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与工程监理的关系.水利建设与管理.2008(09).

篇(2)

关键词:工程项目;工程监理;工程质量

中图分类号: TL372 文献标识码: A

近些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的建设工程领域也得到了飞速发展,特别是建设工程的施工技术可以说是日新月异,由此带给工程施工质量的提升是显而易见的。但是,由于我国建设工程行业发展的比较快,在其建设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问题。笔者主要从影响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的工程监理方面的内容着手,重点分析现代工程监理存在的一些问题,并立足当前我国工程监理行业的实情,来探索解决工程监理存在的问题的对策。

工程监理的概述

2013版的监理规范定义:“监理”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根据此定义,工程监理单位作为工程建设的主体之一,它重点参与项目工程的施工阶段。同时,工程监理也是一项高智能的有偿技术活动,工程监理方与工程项目法人之间是一种委托与被委托的合同关系,而与项目的承建方则无合同关系。工程监理必须根据国家关于工程监理的相关政策法规和相关的文件精神来展开。工程项目的前期阶段、招投标阶段、勘察阶段、设计阶段、保修阶段等,都可以委托监理来完成,但是着重还是施工阶段的监理。简单的说,施工阶段监理所完成的工作就是监理规范中定义的“三控、两管、一协调”。

二.现代工程监理存在的一些问题分析

1.工程监理的市场化程度低

与国外比较成熟的建设工程监理的发展情况相比,目前我国的工程监理活动的开展还处在发展阶段,许多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对监理单位的地位认识不足,与监理机构之间的沟通并不流畅,认为监理只是建设单位出了钱替他们办事的,殊不知,监理在工程建设活动中也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承担着独立的质量、安全责任。同时,由于长期以来我国的建设工程行业的发展都受到过去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政府在工程监理行业中占据着主要的领导地位,这样就使得工程监理活动受到较多的行政干预,工程监理方缺乏足够的自主性,无法自由地开展工程监理活动。过强的行政干预,使得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的市场化程度较低,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在工程监理活动中发挥的作用和影响也受到一定的限制。这对于处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的工程监理行业的发展来说是不公平的,同时也降低了工程监理的规范性,也影响了工程监理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2.工程监理人员的素质低下

现代工程监理工作是一项高智能的技术活动,它对监理人员的技术能力以及其他综合素质条件的要求较高,工程监理人员应该是具有丰富的工程监理实践经验和理论知识的复合型技术专业人才,特别是在2012版的监理合同中明确规范,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尤其是目前我国许多建设工程项目的规模都比较大,有的工程项目要分好几期来进行,并且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了许多先进的工程施工技术。这些对工程监理人员的专业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目前我国在工程监理方面的人才很难完全达到上述要求,大部分工程监理人员都缺乏管理的实践经验,在综合知识技能方面也比较缺乏。截止2013年12月6日,据住建部网站上显示,全国范围内成功注册的监理工程是143940人,江苏省最多14422人,自治区最少130人,其他欠发达省份的人数都比较低,这个数字远远满足不了目前监理行业的需求,而且,有些注册成功的监理工程师并不一定从事监理工作。所以,必定会有其他不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的工程人员来从事监理工作,这直接造成整个行业高素质的人才比例低。

3.工程监理的服务对象、服务范围比较局限

目前我国的工程监理制度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是服务于工程建设单位的,且重点是施工阶段,而与工程施工单位则是属于相互独立的地位。工程监理单位的服务范围和服务对象过窄,是整个工程监理行业得不到突破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从服务范围与发服务对象上来说,目前我国的工程监理行业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存在的差距还是比较大的。从我国工程监理行业的发展过程来看,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工程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并没有真正起到工程监理的作用,尤其是不能从全方位来开展对项目建设工程监理活动。工程监理机构单纯服务于工程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项目监理工作不能更加深入地得到开展,其发展规模也受到一定的阻碍,尤其是在遇到一些大规模、高难度的工程项目时,工程监理活动的开展更是显得十分困难。

4.监理招投标机制不完善

虽然我国监理招投标已实施若干年了,但是,还是没有形成成熟、固定的监理招标模式。有些招标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仅仅只是根据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版本来修改的,不能体现项目业主及工程的实际情况。在同一招标文件内,有些规定提交的资料内容或要求填写的表格重复几次。各地制定的监理招标实施细则规定花样百出,有的规定只要是监理开标必须总监理工程师亲自到场,中标后注册证由当地的招标办代为保管,待工程完工验收后方可凭证明取证,在此期间,此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参与其他建设项目的投标活动,只能担任这一个项目的总监,即使是同一个建设单位同一个项目的另外子项目也不能是同一人。就连监理规范中都规定了一个总监理最多可以担任三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难道到地方上就不行了?所以,有必要建立适合我国现阶段的监理招标投标机制。

解决现代工程监理存在问题的相关对策

1.积极引入市场机制,加强市场对工程监理活动的调节作用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我国的工程建设领域的发展也要加强市场的调节,逐步与市场发展接轨,可以说市场化是未来建设工程行业的一个大的发展趋势。因此,要改善我国工程监理行业“束手束脚”的发展局面,就必须根据市场的发展需求,将市场机制引入到现代工程监理活动中来,加强市场的调节作用,不断优化工程监理企业或机构的资源配置,给予工程监理机构以最大的活动自由,力求发挥其对工程项目建设过程的全方位监理作用。同时,还要善于调节政府部门的行政干预,尽可能减小行政干预在工程监理活动过程中所起的作用。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都成立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入中心交易是必须付交易费的。既然收费应该是为参与招投标单位服务的,而不是以政府监管部门的身份来监督参与招投标的单位。与此同时,由独立的政府行业监督部门来加强工程监理的招投标监管力度,形成一套完整的的委托监理机制,以此来抑制不公平竞争行为的产生。进而真正实现工程监理在招投标体制中的作用,促进市场化的工程监理体制的形成。

2.加强我国工程监理与国际市场的接轨

促进我国工程监理行业的发展,不仅要依靠自身的发展,还要善于将眼光投向国际,积极开拓我国工程监理的国际市场。这就要求我国的工程监理行业要树立不断创新、不断发展的新观念,将创新意识注入工程监理的全部活动中。推动我国工程监理行业的国际化发展,还必须形成自己的特色,要在每一个工程项目上凸显自身的特色。同时,我国的工程监理机构要谋求自身的发展,还要根据各个工程项目的不同特点,善于对工程项目建设的不同过程和环节进行有针对性的分析,并总结出一套具有足够的市场竞争力的工程监理方案。而目前这个阶段,我国的工程监理机构要不断扩大自己的服务范围,扩充服务对象,不断创新工程监理模式,并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的发展特点,逐步完善我国的工程监理机制,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监理制度,提升工程监理的水平和质量。

3.强化工程监理行业的专业教育,提升工程监理人员的素质水平

从我国工程监理机构的发展状况来看,目前我国的工程监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素养等与国外的工程监理人员的水平相比,还存在很大的差距。因此,努力提升我国工程监理人员的素质水平就显得十分迫切和重要。同时,新世纪,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职业观念的不断成熟、建设工程规模的不断扩大、市场竞争的日益加剧等,这些都对我国的工程监理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加强对工程监理人员的专业教育和培训,努力提升工程监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水平,才能更好地为建设工程监理机构输送更多更好的专业技术人才,也才能不断提升工程监理企业的监理水平、提升其市场竞争力。只有拥有了高素质的工程监理人才,才能打造一支更加优秀的工程监理队伍,也才能不断增强我国工程监理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参考文献:

[1]杨红霞.浅议我国建设监理制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J]. 内蒙古科技与经济. 2007(05)

[2]王怀胜.建设工程监理面临的问题与对策[J]. 中国新技术新产品. 2010(07)

篇(3)

关键词:建设工程监理;监理的作用;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监理与建设工程的关系

中图分类号:U415.1文献标识码: A

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起源,可以追溯到16世纪产业革命发生以后的欧洲,随着社会对房屋建造技术的要求不断提高,传统的建筑业开始出现专业分工,社会对建设监理的需求逐渐产生。随着建设监理需求的发展,欧美、日等工业发达国家把建设工程监理逐步推入法律化、制度化、程序化轨道。美国的《统一建筑管理法规》、日本的《建筑师法》及《建筑基准法》等,都对建设监理的内容、方法以及管理组织做了详尽的规定。在建设工程中形成了业主、承包商和监理工程师三足鼎立的基本格局。

一、建设工程监理

建设工程监理是我国的建筑业与基本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发展产生的结果,国外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和建设工程监理完全相同的概念。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明确所谓建设监理,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受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的委托,依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经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及其他建设工程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的专业化监督管理。

二、建设工程监理及建设工程各种要素

(一)、建设工程监理

管理组织或建立执行者接受事主委托,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某些相关行为进行监控、约束、监督、疏导、协调,使其做法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且能够科学合理的实现目标,这种行为就是监理。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在建设单位的委托下,代表建设单位依照法律法规与有关技术标准、建筑工程合同的要求,对承包单位在建设资金使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等方面实施全过程跟踪、监督、管理,促进工程项目质量、投资、总起等多个目标的实现,这就是建设工程监理。

(二)、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是独立于承包商与业主之外的第三方,监理承担工程监理的任务,一般就是监理企业或者单位,在现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被称做“监理单位”,在《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中被称做“监理人”,也可称为“工程师单位”,或者简称“工程师”,但与《建设施工合同》中的工程师有所不同。

(三)、承包商

承包商可以是施工企业,也可以是工程公司,既与业主签订了承包合同,对工程项目的实施进行承担、执行并且完成合同所规定的各种任务的实施者。也称为“承建单位”,在以前的施工合同里属于“乙方”,在现行的合同中被称为承包人。

(四)、业主

对项目的投资者、拥有者、使用者或是最高决策者的统称为业主。一般被称为“建设单位”或者“项目法人”,在过去的施工合同中属于“甲方”,现行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又被称为“发包人”。

三、疏理几种关系,明确各方责任

建设工程监理贯穿在建筑工程的整个过程中,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密切的关系。建设工程监理和建设工程的关系主要包含建设工程监理和工程项目管理之间的关系和监理工程师、承包商、业主之间的关系。

(一)、建设工程监理和工程项目管理之间的关系

所谓建设监理就是对建设工程项目的监督与管理。在科学管理的思想中看,只有被称得上“项目”的工程,才会具有监理的需求和条件,达不到称为“项目”条件的工程,不需要也不能实行监理。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是对工程项目建设的设计单位、工程业主、监理单位在组织管理上的措施、施工单位进行的管理,通过进度控制、投资控制、质量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等方式,最好的实现项目管理的一种管理。

由上可知,工程监理的任务就是对建设工程项目的目标进行控制,中心任务就是对项目的进度、投资以及质量目标进行控制。

下面介绍一下工程项目管理与建设监理的比较分析:

1、相同点。

工程项目管理和建设工程监理都是服务于工程项目的,在管理思想、手段、理论、方法上两者没有太大的区别,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的模式与建设监理的服务模式是一样的。

2、不同点。

①业务范围

建设工程监理主要是对施工的进度、质量、资金的监督管理,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各种专业服务的集成,它的工作内容包括招标、造价咨询、施工管理、勘察设计、工程监理等。所以从业务范围来讲,建设工程监理只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并不是其全部。除此之外建设工程监理不包括设计工程的管理,而项目工程管理就包括这项。

②提供者和服务对象

建设工程管理不仅管理施工企业的项目,比如建设单位方、设计方、供货方和施工方等建筑业中的项目各方都需要进行项目管理。

建设单位是建设工程项目过程的核心,所以建设单位方的项目管理业就成了整个项目管理的核心。如果建设单位缺乏项目管理的经验,则可委托专业的项目管理公司来提供项目管理服务。如果施工单位或者设计单位缺乏经验也可委托项目管理公司来提供项目管理的服务。除此之外,若参与项目的各方具有足够的项目管理的经验,也可以成为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的提供者。

建设工程监理则有所不同。依照《建筑法》规定,建设工程监理就是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建设资金等进行监督。由此可见,建设单位就是建设工程监理唯一的服务对象。

(二)、业主、监理工程师、承包商之间的关系

1、业主与监理工程师之间的关系

业主与监理工程师之间是经济和法律的关系,属于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但不属于从属关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实践活动中是独立于业主和承包商之外的,单独执行其职责和任务,而业主也不得违约超越合同规定随意干涉监理工程师的工作,监理工程师同时也要保持公正立场,不得违反合同的规定和承包商存在有任何业务之外的经济联系。否则,如果影响到业主的利益,业主则有权要求解除委托合同,并更换监理工程师。

2、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关系

这两者也是经济法律的关系。业主把将要投资兴建的工程项目发包给承包单位,承包单位则按照合同规定完成任务并获取相应的报酬,其责任、义务、权利都由承包合同进行相关规定。

3、监理工程师与承包商的之间关系

这两者属于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不存在任何合同和经济的关系。这种关系是由合同规定确定的,业主与承包商签订合同时承包商要接受监理的监督和管理,从而确定了这两者的关系。工程监理按照工程承包合同和委托合的规定权限职责对承包工程进行监理。监理在执行工作过程中,不只是要对工程的质量、造价、进度等进行监督管理,还要公正的处理有关工程的变更、索赔、费用调整、工程付款等涉及到的承包人的合法权益问题。

总之,由上可得,建设工程监理和建筑工程的关系主要就是建设工程监理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关系和业主、监理工程师、承包商的关系这两个方面的关系处理。要在明确了建设工程监理的权限、范围、要素的基础上再进行监理,这样才能更好的实现监理的目标。

参考文献

篇(4)

【关键词】建筑工程;监理;质量;成本;标准化管理

一、建筑工程监理的重要作用

建设监理工作在监督、协调工程管理,保护有关各方利益等方面有着重要作用。建筑工程监理在整个建筑建设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一)建筑工程监理在保证工程质量方面起重要作用

建筑工程的质量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会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监理工程师在建筑工程建设中,他的行为会直接或者间接的影响建设工程项目使用功能和价值的实现,这在保证建筑工程质量的工程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监理工程师要严格遵守建筑工程中相应的技术规范和规程,熟练掌握相关的合同文件,严格按照施工技术规范的要求执行相关的工作。监理工程师在严格审查进场原材料以及检验施工工艺、对施工产品的严格、全面的监控和管理等工作都会在不同程度上影响整个建筑建设的质量。

(二)建筑工程监理对工程进度有重要影响

建筑工程的施工进度控制不仅是时间计划的控制以及现场施工管理的问题,在进度工作控制中还要从工程的设计、招标、施工和竣工等各个阶段综合考虑,对整个工程进行持续、全面、严格的管理,这样才能保证建设工程顺利进行,并且能减短工程投入使用的时间,进而取得最佳的投资效益。在设计初级阶段,监理单位要设计制定高质量的任务书,才能保证工程进度目标的实现。开工时,要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实施总进度计划和网络图进行审核。总监理工程师在审核总进度计划时,要将总进度目标进一步分解并确定工程计划的关键线路,以及控制工程节点的进度目标,在此基础上制定监理进度控制计划。

(三)建筑工程监理有利于控制工程成本

要在满足进度和质量要求的前提下,通过一系列的工作实现对工程费用的有效控制。实际投资不能超过相应的计划投资。工程设计在监理的建设项目费用控制工作中也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另外,计量和支付是监理过程中费用控制工作的核心,在工作中,监理工程师依照相应的合同文件,在认真审核工程清单中各项费用的基础上,深入施工工地现场,充分核实现场状况,进而实现对清单以外的各类计量的严格控制工作,从而有效的减少了工程中的各类附加费用。

(四)建筑工程监理对工程安全施工有重要影响

安全生产工作是保障工程质量水平的前提条件,工程质量的好坏同样也是工程安全的保障。施工全过程中都要充分重视对安全工作的管理,针对不同的施工阶段或者施工环境中存在的各种不同施工情况和环境特点,要有针对的在施工的不同阶段选择不同的安全管理措施,以求在最大程度上预防和减少工程事故的发生。

工程的安全监理工作,目的是实现对建筑工程施工中出现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是工程建设监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相关人员必须在开展工作时充分了解施工安全的意义,明确安全监理所包含的内容。

二、建筑工程监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建筑工程监理的水平偏低

长期以来,我国很多建筑工程的监理水平偏低,严重影响了监理工作的质量。监理水平偏低主要表现在:对施工现场没有按照相关制度和规范实施监理,监督管理未能落到实处;监理工程师未能充分发挥作用,经常出现身兼多职的情况;监理组织不健全、监理制度不完善、监理职责划分不明确等;建筑工程监理企业缺乏先进的管理理念、技术和手段,管理水平相对落后;监理企业和相关工作人员缺乏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这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建筑工程监理在社会上的地位和形象。

(二)监理工作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

从目前的发展情况来看,我国建筑工程监理人员的水平和素质参差不齐,结构也不够合理。例如,专业监理工程师与总监理工程师在质量和数量上都不能满足当前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的需求;其次,建筑行业缺乏复合型的监理人才,能够集管理与技术于一身的监理工程师凤毛麟角,而且大都缺乏完善合理的知识结构;再次,建筑工程的相关监理人员缺乏有效组织与协调的综合管理能力,不能很好的适应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的需要。

(三)建筑工程监理市场的行为不够规范

由于建筑行业的特性,在建筑工程监理业务环节中,经常出现业务转包的情况,这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工程监理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很多监理单位并没有经过严格的资质审核,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监理市场的规范性;有的监理单位甚至只是皮包公司,相关监理工作人员缺乏,部分业余人员更是缺乏专业的技能和素养。此外,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未能对监理市场起到很好的规范作用。

三、建筑工程施工监理的控制措施

(一)完善法律规章制度体系

法律规章制度是建筑工程监理工作开展及运行准则和基础,完善相应的法律规章制度是当前任务的重中之重。但是目前我国建筑工程监理行业发展还不够规范。所以,需要根据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逐渐淘汰不合理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建立和健全与建筑市场和工程监理相关的新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只有这样,才可以更好的规范市场行为,监理人员也要加强对招投标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和学习,使自己能够顺应新形势下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的需要。

(二)做好施工监理的标准化管理

建筑工程监理的标准化管理主要是指对监理的内容和形式都实行标准化的管理和控制,使工程监理的每一个环节都有统一规定和要求,都有定量、定性的衡量标准供监理工作参考和对照。目前,我国的建筑工程监理现状只实现了对工程质量和进度的控制、组织与协调,未能达到全面标准化管理的水平。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的标准化管理,要求业主、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监理单位内部人员的相互交流与协调,对于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要积极协商解决,避免建筑工程延期拖后、缺乏监理等情况的发生,监理人员要严格做好监理日志以及总结,在积极协调多方利益的基础上,要对企业监理的标准化管理建言献策,促进建筑工程监理的标准化管理的进程。

(三)提高建筑工程监理人员的素质

一是平时加强经验的积累,强调预控意识,注意对工程中易出现的通病的总结、汇总。每一道工序施工前,监理工程师应针对该工序施工中常出现的质量通病和施工特点,事先提醒施工管理方注意及要求他提出相应的保证措施,并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检查其落实情况。

二是监理工程师培训和考核要严格管理。首先,在对监理工程师进行技术培训的同时,一定要注意经济、管理及法律知识的培训,使其能够真正担负起监理的重任。

三是强化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的法律道德意识、对监理工作中接受有关方的行贿、造成工程质量和安全等过失的渎职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四是加强监理人员职业继续培训,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新规范,提高监理服务的水平。树立爱岗敬业精神,真正把监理工作作为人生的事业来做。

参考文献:

[1]杜秀娟.浅谈加强国内建筑工程监理意识的创新途径[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1.8.

篇(5)

关键词:监理;作用;工程安全;有效控制

我国对于工程监理制度的强力推广使工程监理行业发展较快,与此同时,提升监理人员的地位、充分发挥监理人员作用对于工程安全的有效控制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监理企业对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负有重要责任,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是监理日常工作中的一项重点工作,是一项持续的、贯穿整个施工过程的系统工作。

1 监理人员在工程控制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问题:

1.1 工程监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待进一步完善

目前,《建筑法》中仅在施工阶段制定了较为完备的监理制度,并以“质量监理为主”。《招标投标法》虽然对监理范围有所界定,但存在许多不规范的现象,如不正当的竞争等。以上说明真正诠释监理工作职能的法律文件亟待完善。

1.2 全社会对监理行业重视不足

目前,为了降低公司成本,监理机构一般采取项目聘任制,实行工程项目所在地招聘,承揽工程项目的不持续性造成监理人员流动性较大;部分监理机构通过降低费率来提升在监理市场上的竞争力,这样造成了监理收费低和监理人员的收入较低;部分监理人员责任心不强,缺乏公允的职业道德,影响了监理行业的整体形象。

1.3 工程监理人员的水平和能力需要提高

目前的监理工程师知识结构不合理:设计、施工单位已退休的人员虽然有丰富的工作经验,但年龄较大,不具有充沛的精力,对新知识接受较慢;在职的工程技术人员改行做监理,由于得不到必要的业务培训,导致这些人监理知识较为匮乏;刚刚从业的大学生精力充沛、勤学好问,但他们缺乏工作经验。因此,监理队伍缺乏具有专业知识、集技术和管理于一身的复合型人才。

1.4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监理存在认识偏差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工程监理制度的实施过程中,没有认识到工程监理是帮助他们减轻负担和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力量,反而认为工程监理制削弱了他们的权利,持抵触态度;对建设工程项目实施监督时凡涉及质量责任问题不究原因,全都强加给工程监理,并宣扬工程监理无用论,对监理行业的发展形成不良的影响。虽然目前全社会对监理的认知度有所改变,且有一些好的措施和方法得以实施,但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监理存在偏见的问题依然存在。

2 提高监理人员控制工程作用的有效途径

2.1 国家应加强工程监理法律法规建设

目前我国的法律法规仅把监理工作界定在施工阶段质量的管理,部分人群对监理制度的认识存在偏差。国家建设主管部门应对现有法律中工程监理的条款作相应修改,建立促进公正、公平竞争的工程监理招投标制度,促进我国与国际监理行业的接轨。

2.2 监理企业要积极提升自身竞争能力

工程监理机构受雇于业主,代表业主管理工程并服务于业主;国家的法律、法规赋予监理独立地行使自己职责的职权。工程监理机构对业主负责的同时,还要对社会负责,在工程的监理过程中要独立行使监理的职能,树立工程监理的权威性。

2.3 工程监理人员要提升自身能力

国家应加强对监理公司的管理,促进监理人员提高自身素质;促进监理公司调整引进缺乏的人才,满足监理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培训,为工作的顺利完成奠定基础。

2.4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与工程监理加强合作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人员应认识到工程监理是有利于保证工程质量并为他们减轻工作负担的帮手;应与工程监理建立相互依靠、信任、协作的伙伴关系,让工程监理的作用充分得到发挥。

3 监理人员对工程安全控制的职责和任务

监理人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安全规定,督促承包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监理单位应选派适应岗位的监理工程师从事安全监理工作

4 安全监理工作在工程施工阶段的工作要点

4.1 安全监理的工作要点

监理企业应承担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职责包括开工前审查安全生产条件、审批安全管理资料、组织并参与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监督安全隐患的整改、进行安全评价和协助各类安全事故的调查。

4.2 杜绝安全事故的主要控制点

包括脚手架、模板、高空作业、施工机械和施工用电等易引发事故等重要方面。

4.3 监理工程师要实施的安全控制措施

1)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商报送存档备查的有关证书复印件,包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中的管理人员名单及有关许可证、上岗证等。

2)承包商报送的安全技术方案、安全技术措施要经监理工程师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3)监理单位应对承包商检查验收的重点项目和部位提出明确的监理要求,如提升机和升降机的加高验收,塔吊及电梯的提升、加高后的验收,工程重点部位模板及相关支撑体系的验收等。

4)采用切实有效的检查方式,对承包商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班前活动记录等进行检查并对检查结果形成书面记录。对相关的问题要求承包商进行整改。必要时,可将相关情况通报业主,甚至工程安全管理部门。

5)对重要施工机械的运行维护工作要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审查承包商机械运行及维护记录,若机械无法保证施工安全时,应责令承包商作出及时处理。

篇(6)

文章主要阐述了在建筑工程监理中存在的问题,包括其自身问题、市场环境、相关制度等方面的问题,并就问题展开分析,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以及未来发展方向,以推动建筑工程监理行业的发展。

关键词:施工,工程监理,问题

中图分类号:TU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工程建设监理单位是专业化、社会化的中介服务机构,受业主的委托,以自身的专业技术、管理技术有效地控制工程建设项目的进度、质量、投资,公正地管理合同,使工程建设项目的总目标得以最优实现。工程监理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已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随着建筑市场的进一步发展,也出现了很多问题和误区。按照市场运行规律,工程监理必然要向工程项目管理发展。首先介绍了建筑工程监理所面临的问题,然后从制度改进、提高竞争力、加强监理单位自身人才培养等方面提出了应对问题的措施。

工程建设监理是我国改革开放后近几年发展起来的新兴行业,随着建筑业发展,我国的工程监理企业孕育而生,已经初步形成新的工程项目管理的格局框架,促进了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体制改革和管理水准的提高,其对提高工程质量、控制投资和工期起到了重要作用,甚至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在建筑工程建设中的腐败行为,为我国的经济建设做出了贡献;并且,随着当前建筑业投资项目的不断增加,业主对工程投资效益重视程度的提高及对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服务的需求也越来越强烈,工程监理已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但也暴露了一些存在的问题,仍无法完全满足业主的需求。以下将分析工程监理中存在的问题、对策与发展方向。

1 工程监理中存在的问题

1.1 市场环境和相关制度

1)区域性保护的局限性。行业的发展应该遵守市场规律,而

市场的开放性是市场规律中重要的特征。当前的监理行业存在市场开放不够,造成有些地区的区域性垄断保护、限制外来企业、封锁市场等,如有些地方利用监理企业需要到当地注册的政策规定,刻意刁难外来监理企业以保护当地监理企业等。这无疑限制了监理行业的良性发展。

2)监理制度建立的局限性。因我国在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时过分强调监理的作用,造成我国工程监理企业业务职能过于单一的局面,其大部分工作范围仅限于施工质量管理,对项目决策、策划、设计阶段、投资控制、合同管理、工期控制、项目运营涉及很少,没有进入推行之初要求的全过程、全方位控制工作。这无疑限制了监理行业的全面发展。

1.2 工程单位自身方面的问题

1)恶意竞争。我国工程监理费的收取是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规定的标准,但工程监理行业中存在的竞相压价等恶意竞争行为,致使监理费过低,导致监理单位只能勉强维持,这严重地制约了工程监理行业的健康发展。

2)诚信不足。由于监理单位良莠不齐、形式各异,有挂靠的,也有出租资质的,导致诚信基础的缺乏使相当一部分业主对监理承担全过程管理不放心。因此,业主很难完全放弃对项目施工队伍的选择、物资采购、进度款的拨付、工期进度的要求等一系列管理权限,这严重地影响了工程监理行业的健康发展。

3)人才匮乏。自从工程监理制度实施以来,对监理费的收取逐年呈下降趋势,低价竞标更加压低了工程监理费的收取,有的项目工程监理费还未达到标准取费的三分之一。过低的监理费对工程监理行业的发展和监理人员素质的提高造成了极为不良的影响。具有高学历、高职称、高水平和高管理能力的人才不愿意到监理行业来。有些高智能人才即使愿意从事这个行业,也由于监理企业无力常年聘用,他们多为临时工,有项目需要时被招聘过来,项目完成后即解除聘用。目前监理行业的从业人员主要来源是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跳槽或离退休的经过短期培训甚至根本未经培训的技术管理和施工管理人员。由于这些人员大都只懂得工程技术,而对管理、经济、法律等知识的缺乏,致使工程监理不能真正做到三控、二管、一协调这严重地阻碍了工程监理行业的健康发展。

2 解决对策

2.1完善法律规章制度

法律规章制度是一切行业运行与发展的基础和准则,目前我国建筑业发展尚不规范。为此,必须贯彻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建立和健全各类建筑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进一步加速清理和废除与当前不相适应的法律、法规,做到门类齐全、互相配套,避免交叉重叠、遗漏空缺和互相抵触等,所以相应的法律规章制度的完善是当务之急,重中之重。

各监理协会、监理企业应关注建筑法修改的机遇信息,广泛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和思考。我们迫切需要行业代言人,将监理行业的呼声传达到立法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目前正在修改讨论阶段,建筑法的修改势必引起一系列建设法规、标准和规范的修改调整。如《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应对企业资质等级的划分,资质等级标准(如注册监理工程师的人数和其他注册造价师、咨询工程师的要求等)重新界定。又如《监理工程师考试和资格管理办法》,应放宽考试资格要求(目前监理工程师报考资格中取得工程师三年的条件是所有工程建设体系资格考试中条件最苛刻的),而应加强后续教育。再如招投标法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要求监理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50 万元以上时必须进行招标等规定。

2.2 健全的工程监理企业机制

工程监理行业自身机制尚不健全,主要表现在监理企业结构不合理、考核激励机制不健全、培训费用少、人员调动困难等。由此,监理单位虽然承担了在建项目投资、进度、质量控制、合同管理、组织协调等服务活动,但是工程监理企业自身机制的建设和健全也是刻不容缓的。

2.3 加强人员素质的培养

人员素质的培养要从两个方面来做,即提高技术素质和道德素质。技术素质的提高:首先,加强平时经验的积累,对工程中易出现的建筑通病和问题要善于总结、归纳。其次,对监理工程师的培训和考核要严格管理,这方面包括施工技术、施工质量控制、经济管理、法律法规等各方面的培训和考核。道德素质的提高:监理工程师提高自身觉悟,做到不,不向施工单位无理索取,不伙同施工单位欺骗业主等,所以人员素质的培养和提高也是不能掉以轻心的。

3 企业的发展

通过对工程监理中存在的问题、对策的分析,我们可以知道工程监理企业的发展必须要以国家的相关法律规章制度为基础,结合市场的需求,进行全面的、健康的改造和发展。因此,我国的工程监理企业应尽快向工程项目管理公司方向发展,与国际接轨。这就要求我们应当尽快转变和完善政府职能,建立市场准入机制,加强向项目管理行业转变的扶植力度,以便培育工程监理和项目管理接轨的良好环境。

4转型工程项目管理企业

工程项目管理是建筑市场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因为随着社会分工日益细化,专业化程度日益提高,建筑市场的规范也得到大大提升。从理论上讲,业主方可以自行完成项目管理中的部分任务,但是从技术管理、经济管理、合同管理、组织协调等多项业务职能上来看,业主的能力是与专业机构的能力无法对比的。对业主而言要配建各专业齐全的基建班子,是十分困难的事情,因此,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就为投资方业主提供了可以解决这些困难的途径和方法。这也是工程项目管理得以发展的基础,而一个以质量监督为主要职能的工程监理企业,就势必要向工程项目管理转型和发展。

篇(7)

本文试从我国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的历史开始着手,从建设工程监理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工程监理体制、建设工程监理市场、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五个方面对目前监理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分析和归纳,以找出问题的成因。

关键词:建设工程监理;

一、我国建设工程监理行业发展历史及研究意义

我国建设工程监理制度至1988年实行以来至今己有22年的历史。20世纪 80年代,根据当时工程建设领域的实际情况,如项目建设目标控制不力,外资项目要求实施项目管理等等从国外引入了建设工程监理的概念。建设工程监理本身就是我国工程建设行业接轨国际的重要举措之一,其最初构想是依据国际工程管理领域的FIDIC合同条件对工程建设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理,即:从项目决策阶段的可行性研究开始,到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和工程保修阶段都实行监理。但是,当时我国的经济体制基本上是计划经济或国有经济,这种体制决定了工程项目投资体制必然是国有经济独大,其他形式的经济组织很难参与到建设项目投资领域,而且当时的国家经济政策也不允许非国有经济参与项目投资领域。这个前提就决定了项目的投资将由与项目投资关系并不直接相关的人员去管理,虽然名义上是代表国家的利益,但是这些参与管理的人员往往对投资项目的结果,特别是投资的回报率与回收期、贷款的还本付息等关键指标可以不负责,甚至也没有办法负责。代表国家管投资的人员的注意力特别集中在投资建设过程中,从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招标开始就会投入极大的精力以显示权力的作用,甚至将本该一家完成的工程项目支解成数家队伍参与,从中体现出权力和相应利益。这种情况下,按照FIDIC条件规定的工程师定位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理工作显然不可能了。这样,我国的工程监理制度与国际上的通用作法拉开了距离,一定程度上背离了当初引进工程监理的初衷。

从我国引进监理制度的这十多年里,在国家有关政策、方针指引下,建设工程监理业已取得很大的成绩,具有一定的规模。其带来的经济效益是可观的,建设工程管理水平大幅度提高,在保证建筑工程质量方面起到了巨大的作用,有效的制止了建筑工程质量普遍下降的趋势,制度本身得到的大家的认可和肯定。但我们也必须清楚地认识到我国的建设监理与西方国家相比,仍有许多不足,例如建设监理缺乏市场主体地位、与国际惯例不接轨、监理范围过窄(我国的建设监理往往仅成为施工阶段的质量管理)等诸多问题,有的问题伴随着监理制度的诞生一直存在,有的是在监理制推行的过程中产生的。这些问题的存在己成为我国建设监理企业进一步发展的瓶颈。

建筑市场进一步地开放,使得我国的建筑市场已经成为世界建筑市场的构成部分。随着我国的建筑市场越来越国际化,我国传统的监理模式己经不适应现代建筑业发展的要求,使我国的工程监理业在国际建筑市场的竞争中处于劣势,因此,我国的工程监理行业需要改革,一方面,行业改革需要与国际惯例接轨,另一方面,行业改革不能脱离我国的具体国情,以适应越来越国际化的竞争格局和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由于我国建设工程监理的先天不足和国际竞争压力的双重作用,致使当前我国建设工程监理业出现疲软现象,导致监理工作不能充分发挥提高工程建设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作用,严重阻碍了监理行业的发展。我国的工程建设监理企业要想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生存、谋发展,尤其面对入世后面对国外有实力的工程咨询公司进入我国的严峻形势,要求我国建设监理企业必须迅速提高自身的项目管理水平,谋求更高层次的发展。

综上所述,在世界经济一体化以及工程项目管理竞争全球化日趋激烈的新形势下,深入分析建设工程监理业疲软的深层次原因,研究我国建设工程监理业的发展战略和发展方向,无疑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二、当前建设工程监理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

1.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建设领域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各省、市和地区也根据自身的情况出台了相应的政策。建设工程监理行业基本形成上下结合配套的建设监理法律法规体系,对建设工程监理的开展起到了极其重要的指导和规范作用,有力地保证了建设工程监理领域内各项经济活动正常运行。

尽管国内有关监理的法律法规体系己基本定型,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国的法律法规建设相对于发达国家来说仍很滞后,仍然存在立法质量不高、立法的基本思路和国际惯例有较大差距、法律之间相互矛盾、涵盖不全以及不能适应对外开放等问题。对建筑领域内的各行业没有形成具有统一性、全局性、时效性、权威性的法律法规体系。

2.监理体制不健全

对于工程监理行业来说,行业体制必须适应行业的发展。然而,尽管我们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可是建设工程监理行业来说仍存在着诸多的体制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l)政府实施多头管理

由于体制原因,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行业主要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国家建设部”和“国家人事部”管理。具体来说,我国工程咨询资质的认定、工程咨询公司、工程咨询协会、注册咨询工程师等都由国家发改委主管;建设监理、招投标、造价咨询等资质审核,及其企业管理、协会管理、从业人员管理等均由建设部主管;职业资格的组织考试则由国家人事部负责。而且,交通部、铁道部、水利部、林业部等也分别有自己的工程监理行业管理体系,并自成系统。从企业资质到从业人员的培训、注册,政府不同管理部门的职能存在交叉和重叠,导致社会资源浪费、效率低下,不利于政策制定和行业管理的统一。

一个完整的产业由两个或多个政府部门主管,这是一种典型的政出多门、多头管理。这直接导致政府缺乏统一配套的产业发展促进政策,有些政策甚至设置重重壁垒,限制监理企业的发展。

(2)地方保护、行业垄断、部门封锁等情况严重

根据市场经济的基本原理,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市场应该采取统一的市场准入原则,实行公平竞争。但是由于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市场发展仍不完善,目前建设工程监理业的地方保护、行业垄断、部门封锁的情况仍很严重。行业内垄断、部门间封锁现象严重,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体系难以形成,而且导致建设工程监理企业难以跨行业、跨部门融合,业内企业难以发展壮大。

(3)市场准入制度不完善,资质管理不严格

目前,我国对工程咨询与监理行业实行的是企业资质和个人执业资格双重认证制度,其中企业资质分为工程监理、工程造价、招投标、工程咨询;个人执业资格则按专业分为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和注册咨询(投资)工程师。这与国际惯例不符。

此外,由于现阶段我国对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的资质管理原则是“分级管理,统分结合”,即按中央和地方两个层次进行管理。国务院建设行政部门或发改委等负责全国甲级工程咨询与监理企业资质审批、审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相应行政主管部门管理乙级、丙级工程咨询与监理企业资质审批、审查。但是由于地方利益,部分地方政府出现资质审批管理不严的现象。

(4)监理工作定位不确定

目前普遍存在政府部门将其职能推卸给监理企业的现象,使政府职能延伸与业主委托授权发生严重碰撞,监理企业在政府和业主间左右为难。例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无施工许可证开工,监理单位必须报告主管部门,否则要受到扣分的处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出台后,原先《建筑法》规定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监督责任成了监理单位的义务;环保部门要求监理单位督促消除建设工地环境污染;消防部门要求监理单位管防火。监理在尽这些义务时,不仅投入的人力物力得不到任何回报,有时甚至与业主的利益发生矛盾,使得监理工作的开展困难重重。如果监理不尽这些义务,又会受到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企业深感生存艰难。

(5)行业协会管理不力

目前国内的行业协会大多都是在政府职能转变的基础上成立的,行业协会发展还很不充分,存在行业协会种类较多、相互之间协调困难、政企不分、机制僵化、素质不够高、服务不到位等问题,严重制约其作为独立的行业自律组织的作用。

(6)建设工程监理独立性得不到保证

尽管在建设工程监理工作中,要求监理工程师独立、公正、客观、科学的完成工作任务,但是由于目前建设工程监理体制的不完善,监理工作的独立性得不到保证。

3.监理市场不规范

(l)监理服务的供求机制、价格机制尚未形成

工程咨询监理行业在我国,是从国外移植并通过制度强制推行,是政府行为。在国家的大力推动下形成了一批专业化、社会化的工程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队伍,缩小了与发达国家建设项目管理的差距。

同时,工程监理制度的强制推行,也导致了需求和供给的猛然扩张,大幅削弱了市场的调节作用,使得供求机制发生扭曲。

(2)市场主体行为不规范

建设工程监理市场主体行为不规范,主要有三个方面:a.政府职能部门行为不规范;b.业主行为不规范;3.监理企业行为不规范

(3)工程监理收费偏低

现阶段建设工程监理市场另一个比较突出的影响监理水平提高、阻碍监理事业正常发展的重要因素是监理费用过低。现行建设工程监理取费标准仍然执行的是1992年国家物价局颁布的“监理取费标准”(工程造价的l%),而实际上全国房屋建筑业、交通水运业等的监理取费普遍仅在0.5~0.6%左右。据不完全统计,目前监理取费水平仅为国家规定取费标准的60至70%左右。这样的低取费,必然产生一系列的负效应。

4.监理企业整体水平低下

监理企业综合素质低是影响监理水平的内在因素,主要体现为以下几方面:(l)监理企业缺少现代企业机制(2)监理人才整体素质偏低

l)人员知识结构不完善

建设工程监理行业是高智能服务性行业,监理企业的产品是高智能的技术服务,从事工程咨询业务的也往往是工程技术领域的精英,属于高智力、复合型人才。然而现实是我国监理行业从业人员素质偏低,知识结构不合理。虽然也有一些高学历、知识结构合理、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高级人才,但从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的整体来看,监理人员的素质处于较低的水平。

2)监理队伍结构不合理

3)监理人员职业道德缺失

总结

建设工程监理是以工程技术和项目管理为基础的智力型行业,人才是监理企业最大的资本,监理企业的竞争实际上就是人才的竞争。如果国内监理企业人才的素质不能有较大的提高,国内监理工程师的素质不能与国外咨询工程师抗衡,那么国内监理企业与国外咨询公司的竞争中就必然处于劣势。对人才培养应不遗余力,刻不容缓。

参考文献:

[1]岳宜宝. 工程项目管理在我国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建设监理.2003(4)

[2常彦腾. 对现阶段开展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几点建议[[J].建设监理.2003(6)

[3]韦海民.徐勇戈.工程监理企业的困境及其对策研究[[J].煤炭工程.20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