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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22 15:3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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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任中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导向审计;初步探讨
账项基础审计、制度基础审计、风险导向审计是审计发展的三个阶段。风险导向审计是以被审计单位风险评估为基础,综合分析评审影响被审计单位经济活动的各因素,并根据量化的风险水平确定实施审计的范围、重点,进而进行实质性审查的一种审计方法。本文从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下文简称任中审计)不同于财务收支审计和离任审计的特点出发,探讨在任中审计中引入风险导向审计动因、具体应用及任中审计中引入风险导向审计面临的挑战。
一、在任中审计中引入风险导向审计的动因
在任中审计中引入风险导向审计是任中审计区别于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和财务收支审计的特点与风险导向审计方法优点的有益结合,推动任中审计由传统审计向现代审计的转变。
(一)与离任审计相比,任中审计具有三个特点
1.任中审计更强调事中监督
任中审计是指在经济责任人任职期间的某一时点对其任职以来到审计时间点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既是对既定履职情况进行客观评价,更是通过对前期的履职情况的评价,揭示出企业运营过程存在的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和风险。任中审计,为保证经济责任人整个任职期间资产安全,资产保值增值,提高经济效益提供了一项有效的事中监督机制。
2.任中审计更着眼于预防监督
任中审计,虽然也对经济责任人履职情况进行评价,但是其评价是对前期履职情况的阶段性评价,而非盖棺定论。因此任中审计目标虽然也涵盖履职情况评价但更多的应该着眼于发现问题、揭示风险,充分发挥其预防、教育、规范、监督的作用,尽可能减少损失。任中审计的根本着眼点应该是预防风险扩大、防微杜渐。
3.任中审计成果更易落实整改
任中审计“确认业绩、揭示问题、完善监督、改善管理”,是新形式下对经济责任人实施间接控制和监督的重要措施。开展任中审计可以充分发挥审计的威慑作用,有利于经济责任人廉洁自律,达到企业与经济责任人双赢的目的,有利于上级监督管理部门及时了解干部的各方面能力,客观公正的考察选拔。正因如此,任中审计发现的问题、揭示的风险被审单位整改压力更大、整改效果也更明显。
(二)与财务收支审计相比,任中审计更具高度、全局性
检查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收支是任中审计的一项基本内容。财务收支的专项审计主要关注的是收入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财务支出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和资产安全完整性。任中审计关注的屡职期间经济指标情况、经济活动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重大决策及效益情况,国有资产管理、使用、保值增值情况,以及廉正情况。从审计关注的重点可以看出任中审计更具高度、全局性。
风险导向审计在指导思想上更注重与组织目标的契合,要求内审人员从战略系统观的角度对组织面临的风险进行分析、测试和评价,以确认组织的风险控制是否保持在可接受水平之上;在具体的审计思路上,运用“自上而下”的思路,实施战略风险和经营风险导向下的逻辑推理,以确定实质性测试的时间、范围、重点和程序;在审计重点上更注重于对整个组织运营环境和所面临风险的分析;在审计方法上,风险导向审计广泛运用分析性测试方法,对收集到的有关资料进行综合分析。
基于对任中审计不同于离任审计、财务收支审计的审计内容、审计目标的认识,结合风险导向审计的优点,在任中审计中引入风险导向审计更容易实现任中审计的事中监督、着眼预防,从更具高度和全局性揭示风险,出具审计报告。
二、风险导向审计在任中审计中的应用
风险导向审计在任中审计中的应用,主要是在计划组织实施任中审计时贯彻风险导向审计的理念,遵循风险导向审计的方法程序。下面以某市级通信企业负责人任中经济责任为例,分析风险导向审计在任中审计中的运用。
(一)任中审计的总体风险评估
通信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性行业,受到国家整体经济形势的影响,整体经济好坏会影响着企业与个人对通信服务的需求,进而影响通信行业整体发展状况。通信行业环境在行业监管强弱、竞争强弱等方面对通信行业运营商发挥作用。运营商规模大小、实力强弱、在某一地区的竞争地位左右着运营商对经营行为与经营策略的选择。运营商作为国有控股企业,业绩考核的压力层层传递到每一个具体的运营企业。业绩考核作为企业领导升迁、奖惩、评价依据,象一根无形的指挥棒,左右着企业经营层对具体经营行为的选择。通信行业转型,不断挑战着领导对新业务的认知能力、对新风险的把控能力。从总体环境、行业环境、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业绩考核压力等内部环境出发,在任中审计中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把握企业的总体风险:
1.新业务带来风险
(1)转型业务。转型业务是运营商由服务提供商向综合信息运营商转变的选择,是在面临语音业务流失情况下,对自身产品服务的一次突破。尽管所提供转型业务依托于原来提供服务的通信行业之上,但是更多进入的是通信行业与其他行业的边缘地带。企业对业务发展模式的选择伴随着不同的新风险。
(2)移动业务。企业进入移动业务领域,缺乏移动业务实际运营经验,对移动业务发展规律认识有一个渐进的过程,会面领新的挑战。移动业务更多的是针对个人消费者,对消费者消费行为分析不彻底,可能导致新增用户缓慢,旧用户流失加快风险。在全业务发展中,融合套餐设计、分摊政策是否合理,融合套餐的推广,是否会存在加速移动业务对自身固网客户价值替代等风险。
2.庞杂的IT支撑系统带来的风险
通信运营商各类系统多,各个系统间数据流转、钩稽关系建立复杂。比如电信缴费充值卡,从制卡出售到用户消费先后经历了电信卡平台系统、充值到个人帐户进入销帐系统、消费后系统销帐,在财务上先后反映为电信卡余额、预存款余额,以及对用户欠费的冲销。
3.业绩考核压力带来的风险
绩效考核与企业负责人的奖惩升迁关系密切。由于整体环境带来的行业继续增长的压力,股票市场上股东对投资回报的要求带来的利润的压力和压缩成本费用的压力,都可能导致负责人在经营策略选择上对高风险项目的产生偏好。同时,业绩压力大小,容易成为企业负责人突破内部控制,经营决策、会计处理凌驾于内控制度之上,造成总体风险偏高。
(二)任中审计的报表层次和认定层次风险评估
在评估了被审计单位的总体风险后,将识别风险与认定层次可能发生的错报领域相联系,考虑识别的风险造成后果的程度是否重大。同时考虑对识别的风险导致财务报表重大错报的可能性。根据识别的总体风险,在任中审计中应该重点关注以下报表层次和认定层次风险。
1.识别的新业务风险,可能带来的认定层次风险
(1)收入的分类、准确性、完整性、截止认定恰当与否。在审计中重点关注收入的是否记录到恰当的分类,记录的金额是否准确,是否所有发生的新业务均已经包括在内,所有确认的收入均是当期应该确认的收入,是否存在提前或延后确认收入情况。
(2)应收账款、预收账款存在、权利、完整、计价恰当与否。在审计中重点关注是否按照资产、负债确认的条件合理确认了新业务的应收、预收账款;是否存在未遵循事先确认的计费规则,对不应该确认收入的部分确认了收入,从而虚增应收账款;预收账款按照系统的合理的方法分摊确认收入,是否存在提前或延后确认收入导致的预收账款的虚减与虚增。
(3)系统集成业务尤其应该关注固定资产的存在和权利:企业投资的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因为系统集成业务形成的固定资产很多在客户端,可控性比较弱),对记录的固定资产的拥有和控制的权利是否充分。
评估以上认定层次的风险重要程度,是否对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2.考核压力带来的风险,可能带来的认定层次风险
(1)收入的发生、截止认定。发生的认定主要考虑被审计单位是否严格执行拆机规定,对超过拆机时限的是否及时拆机情况。因为电信业务的特点大量的采用用户预存款模式发展业务,在面临考核压力的情况下,更可能采用提前分摊预存款,或者将本应该分期确认收入的业务列作一次性收入,提前确认。
(2)成本费用的截止、完整、分类认定。在面临收入压力大,成本费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企业的经营者可能通过分类将一类费用计入另外一类费用,影响分类认定;将已经发生的费用部分确认为当期部分计入以后各期,影响完整性认定;同时将本期发生的成本费用全部在下期确认,违反权责发生制基础,影响成本的截止认定。
(3)被审计单位在面临考核的压力时候,可能采取尽可能的多确认收入、提前确认收入,同时延期确认成本。随着压力的进一步增大,利润的真实性风险将凸显。
评估以上认定层次的风险重要程度,是否对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任中审计的进一步审计程序
根据以上识别的报表层次重大风险和认定层次重大风险,进一步实施审计程序。对IT支撑系统带来的报表层次风险要关注系统的并行记录、验收报告或者借助外部IT专家的力量对系统的可靠性进行评估;同时应该关注是否建立业务数据与财务记录的日常稽核制度;对IT系统的有效性进行穿行测试,发现问题。对根据认定层次风险重要程度确认的报表层次的风险,以及其他认定层次风险,根据风险重要程度对所有重大的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设计和实施合适的实质性程序,合理应对风险,实质性程序与传统审计方法程序类似,在此不再赘述。
通过以上风险识别、评估、应对的程序,审计人员应该基本明确在被审单位任中审计中应该关注的重点、从整体上对被审计单位风险作出合理的审计判断。从实现任中审计目标对企业负责人任期内业绩进行评价、发现问题、揭示风险,利于被审计单位的整改和对以后业务发展中的风险防范。在任中审计中引入风险导向审计可以使内审的出发点处于更高的高度,避免陷于某个具体事项的会计处理上。
三、任中审计引入风险导向审计面领的挑战
1.对任中审计所揭示风险缺乏明确风险评价体系
任中审计缺乏统一、具体的经济责任界定标准和评价标准,评价尺度难以把握。审计评价是任中审计的基本内容。在对被审计单位收入、费用、资产、负债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等审计中所揭示出的风险以及被审计单位对所揭示风险已经采取的部分措施的有效性,以及所产生的经济后果,难以以明确的风险评价体系进行评价。
2.内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
在任中审计引入风险导向审计,不但要求审计人员必须具备良好审计基础素养,对任中审计的审计目标、审计内容有准确的认识和定位,同时必须具备以风险导向审计理念开展审计工作的能力,将风险意识始终贯穿于审计过程中的各个阶段。更好的立足于“上”,统观全局,对被审对象的面临经济环境、行业环境、公司内部环境有充分透彻的认识。这对内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内部控制机制是否有效
内部控制机制有效,是任中审计中引入风险导向审计的必要基础。随着2008年新《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颁布实施,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重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但是,目前仍然有很多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完善,或者虽然已经制定了详细内部控制制度,但是并未真正实际执行。公司是否进行内控制度的自评估,以及建立风险管理制度应对企业发展中识别的风险。如果从风险评估中就发现被审单位内部控制相当薄弱,那么接下来的审计中就无法采用风险导向的审计方法开展审计工作。
4.内审人员独立性对风险导向审计重要影响
内审人员相对独立性对于内审人员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进行审计评价至关重要。内审人员应该站在独立的立场上,对企业面临的内外部环境进行分析,对在风险评估过程中风险识别的充分性、风险评估的恰当性进行审计判断,不偏不倚。对揭示的风险,根据风险的重要程度,实施恰当的进一步程序。因此在组成审计组时,要充分考虑成员对于被审单位的独立性,避免因独立性对风险导向审计造成重大影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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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规范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家审计署《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规定》(审投发[]17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项目是指:
㈠财政预算安排的建设项目;
㈡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专项建设项目;
㈢政府担保、融资和利用国债的建设项目;
㈣预算单位非税收入建设的项目;
㈤转让、出售、出租、拍卖国有资产及其经营权所得国有资产权益收入建设的项目;
㈥利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建设的项目;
㈦事业单位、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投资的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利用国家补助资金建设的项目;
㈧接受、使用社会捐赠资金(包括接受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企业、个人捐赠)建设并委托政府部门、国有单位实施管理的公益性项目;
㈨以其他形式投入的政府投资项目。
第四条市审计局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预算(概算)执行情况、项目竣工决算、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年度决算实施全过程审计监督。并依法对与建设项目直接有关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供货等单位取得建设项目资金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计调查。
市审计局要建立政府投资项目信息库,实现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全覆盖。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
第五条市审计局应设置专门的机构,组织专业审计人员依法按程序进行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审计费用纳入市审计局年度部门预算,实行专款专用。市审计局要科学设定审减率,保证审计质量,节约审计费用。
市审计局根据需要,可以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和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组织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市审计局应依法对接收委托的社会中介组织承办的投资审计项目的审计质量进行核查,社会中介组织应当接受。
第六条市审计局在真实性、合法性审计的基础上,应当更加注重检查和评价政府投资项目的绩效,逐步做到所有审计的政府投资项目都开展绩效审计。
第七条市审计局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应确定项目法人单位或其授权委托进行建设管理单位作为主要被审计对象,审计通知书只发送建设单位。同时应当在审计通知书中明确,实施审计中将对建设项目相关的单位进行延伸审计或审计调查。延伸审计发现相关单位存在问题需要做出处理、处罚的,在审计职权范围内进行处理、处罚。
第八条市审计局依法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审计监督,具体审计事项包括:
㈠建设规模和标准是否符合经批准的政府投资项目概算,调整投资概算或者预算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总投资是否按批准的概算进行控制,有无擅自调整建设标准、扩大建设规模、兴建概算外工程等情形;
㈡概(预)算编制有无多计工程量、高套定额、高取费用等情形;
㈢资金是否按规定及合同约定条款拨付,有无摊派和违法集资、收费等情形;
㈣有无侵占、挪用、转移、截留资金等情形;
㈤确定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供货等单位是否依法经过招标投标,招标投标程序是否合法合规,上述被确定单位是否有违法分包、转包的情形,其与项目直接相关的财务收支是否真实合法;
㈥有关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转让和终止是否合法,是否约定保留一定比例的待结价款;
㈦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是否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内容是否真实,量价是否明确,计价是否符合招标文件、合同和其他计价文件的规定;
㈧工程造价结算是否真实,有无虚签变更记录、虚报工程量、高估冒算、多结或者少结工程价款等情形;
㈨设备和材料的采购、保管、使用手续是否完备,是否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有无损失浪费的情形;
㈩建设成本的核算、归集、分配是否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十一)债权和债务是否真实,有无呆账、死账、长期挂账、擅自冲销往来账目等情形;
(十二)是否按照规定计提和缴纳有关税费;
(十三)竣工决算报表和竣工决算说明书是否真实、合法;
(十四)基建收入的来源、分配、上缴和留成是否真实、合法;
(十五)尾工工程投资和未完工程量是否真实、准确;
(十六)其他需要审计和调查的事项。
市审计局根据需要,对前款所列事项可以进行全面审计,也可以进行多项、单项审计或者审计调查。
第九条市审计局对政府投资项目实施审计,可以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㈠检查被审计对象工程概(预)算、工程造价结算及与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成本造价有关的资料等;
㈡检查被审计对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与政府投资项目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资产、电子数据等;
㈢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有关的事项;
㈣向金融机构查询被审计对象的各项存款,并取得有关证明材料;
㈤在有关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或者封存的措施;
㈥发现被审计对象正在进行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且制止无效时,通知财政部门或者有关主管部门暂停拨付直接相关的款项,责令被审计对象暂停使用已拨付的款项;
㈦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章计划与执行
第十条市审计局应根据发展和改革部门制定的年度投资项目计划编制年度审计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发展和改革、建设、财政等部门及其他与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配合并提供协助。
市审计局应当将政府重点投资项目,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的城市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学校、医院等工程列为年度重点审计项目,对其建设和管理情况实施跟踪审计。
第十一条年度审计计划确定的审计项目,当年必须审计完毕。其中,列入年度审计计划的竣工决算审计项目,一般应当在审计通知书确定的审计实施日起90日内(含节假日,下同)出具审计报告,确需延长审计期限的,应当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二条列入年度审计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未经竣工决算审计,财政部门或项目主管部门预付工程价款不得超过合同总价款的80%,并不得办理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和验收手续。
第十三条列入年度审计计划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单位及相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在项目完工后90日内向市审计局提供下列资料(含电子数据):
㈠建设项目前期评估、征地、拆迁、勘察等资料及项目概、预算编制资料和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㈡建设项目招投标资料和合同文本;
㈢建设项目设计方案、施工图纸、竣工图、设计变更等;
㈣工程结算资料及工程价款支付资料(含各类协议、纪要、签证、竣工验收报告等);
㈤工程项目竣工决算资料及财务会计资料;
㈥建设项目内控制度资料及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被审计对象应当积极协助审计人员工作,真实、完整、及时提供审计所需的资料,不得拒绝、隐匿,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十四条列入年度审计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在提供齐全的审计资料后,市审计局一般应在45日内审计完毕,最长不得超过90日。
第十五条市审计局依法出具的审计报告、作出的审计决定书,自送达之日起生效。项目相关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并将执行结果书面告知市审计局。市审计局出具的审计报告同时抄送财政、发展和改革部门。年度重点审计项目的审计结果应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并纳入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
第十六条列入年度审计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调整建设方案、变更设计、增加隐蔽工程量、调整特殊材料和设备价款等超过合同总价款5%以上的,建设单位应及时告知市审计局。
第十七条列入年度审计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其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竣工后解除职务,或者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调任、转任、解职等变化的,由市审计局依据权限对其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项目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可以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一并进行。未办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及各项交接的项目负责人,不得解除经济责任。
第五章罚则
第十八条市审计局对政府投资项目实施审计后,认定被审计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给予处理、处罚:
㈠擅自调整建设标准或者擅自扩大建设规模的;
㈡建设概算外工程的;
㈢工程结算多计或者少计工程款项,或者多付工程款的;
㈣施工单位偷工减料或者虚报冒领工程款的;
㈤侵占、挪用、转移、截留建设资金或者基建收入的;
㈥虚报投资完成额、虚列建设成本或者隐匿结余资金的;
㈦应计、应缴而未计、未缴各种税费的;
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市审计局在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发现被审计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于其他部门处理的,应当制作审计移送处理书,连同相关资料移送有关部门:
㈠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供货等活动未依法经过招标投标,或者违法分包、转包的;
㈡概算调整未按照规定程序报批的;
㈢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未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的;
㈣设备和材料的采购、保管、使用手续不完备,造成严重损失浪费的;
㈤因勘察、设计单位的责任造成预算严重失控的;
㈥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虚假工程造价文件,或者少算、高估冒算工程造价,或者串通虚报工程造价的;
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关部门收到移送处理书后,应当依法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情况书面告知市审计局。
第二十条市审计局应当及时将审计中发现的违法和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按照规定的程序移送,任何人不得隐瞒或者阻扰。
摘 要 本文首先介绍了审计失败的定义,之后从独立性的缺失以及审计职业能力的欠缺两方面进一步分析审计失败的原因,最后从提高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增强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能力以及加强事务所质量控制三方面阐述了我国目前需要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的迫切性和必要性。
关键词 审计失败 原因 防范和治理
一、审计失败的定义
审计失败是指由于客户会计资料中存在重要的错误或舞弊,注册会计师对其进行审计时存在过失或欺诈行为,从而发表了错误的审计意见,受到审计意见使用者的指控,给注册会计师本人及其事务所造成经济和信誉上的损失的情况。
二、审计失败原因分析
(一)独立性的缺失
效用最大化,有限理性,机会主义行为是现代企业理论以“经济人”①为假设出发点的三个理论。其含义为:第一,效用最大化。“经济人”是自利的,在交易行为中追求利益最大化,这里的利益既包括能用货币衡量的物质利益,也包括不能用货币衡量的非物质利益,如地位、休闲等。所以他们把利益最大化称为效用最大化。第二,有限理性。“经济人”面对的市场环境是信息不对称和充满不确定性的,所以其选择行为不可能是“完全理性”,只能是“有限理性”的结果。有限理性使契约具有不完备性。第三,机会主义行为。“经济人”在交易行为中,一旦有机会,就可能掩盖偏好,歪曲数据,故意混淆是非,存在欺诈性追求自利的偏好。
把这个理论推及到注册会计师身上,我们可以看出,注册会计师很容易进行“逆向选择”或冒“道德风险”,这些行为会给市场交易带来成本,产生交易费用。因为他们也是在寻求效用最大化或收益最大化。注册会计师接受客户委托,收取审计费,他如何开展审计业务,是在权衡收益和风险的基础上进行的。
(二)审计职业能力的欠缺
遵循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搜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是注册会计师发表正确审计意见的基础。如果注册会计师实施的审计程序不妥,则会导致审计失败。常见的注册会计师实施审计程序不妥的情况有:未能适当运用分析性复核程序,询问技巧不足,未能进行充分观察,实施不适当的审计程序,实施内部控制测试不当,过度信赖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等等。
三、防范和治理
(一)提高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独立性
1.用利益换取注册会计师的诚信
提高注册会计师的报酬,显然是调高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的一个有效的办法,虽然在我国注册会计师的薪金水平只能算作一般水平,但是他们出具的审计报告却是能决定公司的未来命运,这样的话,注册会计师的成本和效益很有可能因为公司的介入而产生偏离,除了增加注册会计师的薪酬外,还需要增加注册会计师的各方面的保障,因为我们不能让注册会计师这位经济警察成为公司的傀儡。
2.将审计师的信用与其聘用相联系
我们可以建立一种机制,就像美国的诚信系统一样,如果你在公共场合做出违反诚信的事,你的诚信记录就会被记录一笔,对以后的生活和工作多方面都会产生负面影响。我们国家不妨也仿照美国的诚信系统建立起注册会计师诚信机制,这样,注册会计师的履历都被记录在案,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对注册会计师的雇佣也会以这个资料为参考,这样,我国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必然有所提高。
(二)增强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能力
1.分析性复核
注册会计师必须站在战略角度分析被审单位所处的行业发展前景及公司的前景。当审计进入风险基础审计阶段,分析性复核成了最主要的审计方法和程序,某注册会计师曾通过分析性复核方法连续发现好几家已审上市公司会计报表存在造假的嫌疑。实际上,管理舞弊案大多都可以通过分析性复核发现业绩异常,如果会计师能注意到这些异常,并将这些异常确定为审计重点,顺藤摸瓜发现舞弊事实应该说是不难的。
2.专业怀疑
注册会计师应客观地评估所观察的情况及所搜集的证据,并对于任何潜在的负面指标或迹象进行追查以确定其是否导致财务报表重大不实表述。注册会计师不仅应了解会计审计问题,对于客户的营业性质和风险及交易的经济实质,也必须彻底了解。作为一个优秀的注册会计师,必须要有敏锐的观察力,对于看似无关的问题或线索,能锲而不舍。
(四)加强事务所质量控制
1.分工责任制是内部质量控制的关键
分工责任制就是将事务所的不同业务进行归类管理,在此基础上再把某一具体业务按照不同的环节和不同的事项分别进行管理,并明确其责任权利,由此而形成的一套管理方式。这样管理的优越性在于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每个人都能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有一个明确的工作目标,所以,事务所里的每个从业人员都可以有的放矢,如事务所根据其业务性质、范围、规模可分设不同的业务部门,对业务承接、委派、咨询等进行分类管理就是这个道理。另外,注册会计师还可以根据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对具体项目进行纵向跟踪控制从而明确分工和各自的责任,实现质量控制。
2.三级复核是内部质量控制的最后防线
所谓三级复核就是指事务所项目负责人、部门经理和主任会计师对具体项目工作底稿逐级审查最后签发报告的制度。由于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复杂性和风险性、相关注册会计和助理人员专业知识的局限性和判断能力有限,工作底稿编制者在审计过程中难免发生判断偏差、计算误差或其他错误,从而削弱审计质量,加大审计风险。因此,为了使审计工作达到事务所的执业标准,保证审计质量,防止审计失败,降低审计风险和确定相关人员的责任,必须对工作底稿进行逐级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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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欠发达地区,有些社会中介审计机构,由于未弄清审计服务对象的实质性问题,错误地将为社会公众服务的宗旨,当作为被审计单位服务的工具。实施中由于受经济利益的诱惑,忽视防范审计风险,违规作业导致审计风险爆发而受到伤害。有的发生民事赔偿、有的执业证书被划上不良记号、有的被吊销营业执照、还有的受到法律追究等,这种情况不仅引火烧身,而且也劣化了社会中介审计机构的信誉,给社会公众利益造成了极大的损害。此现象如不引起重视和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予以纠正,势必影响社会中介审计机构的整体利益。
一、审计风险的诸种表现
社会审计在市场经济中充当中介机构,历史使命光荣,但也充满风险。实施中,有的采取正当审计程序以防范审计风险,这是正常的作法;有的却采用冒险的方法赚取不法利益,这就为社会中介审计埋下了祸根,时刻威胁着自身、同行及社会公众利益的安全。其表现:第一,充当变色龙,变造虚假审计报告获利。如为工商年检出具的审计报告,故意将亏损的财务报表编制为略微盈利,便于年检过关;为税务机关出具的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报告,将本来盈利的财务报表编制为亏损,目的是为了逃避税款;为人民银行贷款卡年检和为商业银行评审贷款资格出具的审计报告,将本来亏损的财务报表,编制为与目标贷款额度相匹配盈利的审计报告;还有的专门为包装企业设计各种方案,根据不同情况,故意夸大其营业收入和缩小经营成本,并将“社会融资”形成的虚拟注册资本相对应的货币资金,也编制为优良资产等,目的是使企业能够得到政府“紧俏”项目,而收取高额审计费用。第二,充当“财务公司”的白手套,出具非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审计报告。当前,社会上有些财务公司为承揽业务,违规帮助社会上“空壳公司”甚至是招摇撞骗的经济人编制虚拟财务报表,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据此出具审计报告。这时,有的会计师事务所以此作为一项审计资源予以接受,使子虚乌有的财务报表被披上合法的外衣,如发生审计风险,其责任全部由会计师事务所承担。第三,为社会闲散利益集团“打工”。近几年出现一种审计资源配比不对称的现象,就是具备审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没有审计资源,而非注册会计师人员却掌握大量审计资源,有的会计师事务所为了得到审计资源,违规与这些中间人签约。实施中,由中间人提供被审计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财务报表及附注清单等资料,注册会计师在此基础上编制审计工作底稿,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使注册会计师根本了解不到被审计单位的真实情况,自然也就存在审计风险。第四,为社会融资机构出具虚拟注册资本的验资报告。当前的市场经济活动中,有些经济人为了注册公司而又没有符合规定数额的资金,于是社会上融资经济人蜂拥而至,由融资经济人替注册公司人开户,资金到位后最长停留4天就抽走,从中赚取高额利息。在资金停留期间,由注册公司人通知会计师事务所到开户银行进行函证,据此出具验资报告。这种作法虽然被有关部门默许,但却浪费了社会资源,审计风险也是危机四伏。第五,以超低核准价承揽审计业务,完全依照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在激烈的社会中介审计市场竞争中,有的会计师事务所为了承揽业务,以低于当地政府核准审计收费价的40%至60%进行收费,有的甚至低于标准的8倍进行收费。这种恶性竞争局面,使得会计师事务所将审计风险搁置脑后,几乎百分之百地按照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另外,会计师事务所在实施上述经营活动中,有的明知是违规、违法操作,但为了获取经济利益而冒险为之,又担心主管部门查出后给予处罚,于是有些会计师事务所就设置了两个《审计报告编号》发文本,其中一个是应付主管部门的检查,另一个除非审计风险爆发后才拿出来,否则将永远锁在暗无天日的柜子里。
二、审计风险存在的根源
审计风险与审计工作密不可分。也就是说,只要开展审计工作,就存在审计风险,会计师事务所能为的,就是要注重防范审计风险的发生。但审计风险的存在和发生,有其特殊性及其规律性。首先,有的会计师事务所为了追求一定的经济利益,实施“空对空”战术,即在事务所注册的注册会计师与坐班的极不对称。从注册会计师年检公告中看到,在会计师事务所注册的少则2至5人,多则10至50人,有的甚至达到上百人,但真正坐班参加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却寥寥无几,多数注册会计师只是挂靠,有些合伙人或股东也是只拿挂证费,不参与实际审计工作;事务所的经营管理也存在“两张皮”现象,即有些事务所主任会计师挂名不管事,而管事的又无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实际中,这样的会计师事务所很难规范运作,防范审计风险的意识几乎为零。其次,会计师事务所数量的扩张,远远超出了当地经济发展的需要,僧 多粥少势必造成争饭吃、甚至是抢饭吃。据了解,现在有80%左右的会计师事务所处于半饱状态,其中50%处于饥饿状态、10%仅够交纳办公租赁费而已等。这种情况下,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市场竞争异常激烈,使有些会计师事务所饥不择食,只要有审计收费项目,根本无暇顾及审计风险的存在,于是许多执业人员就顺应被审计单位的要求出具审计报告。再次,有些注册会计师缺憾起码的职业道德水准,在金钱与责任的选择上严重失衡,致使审计风险得不到应有的控制和防范。现在社会上有这样一种错误观念,认为只要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就有了生财的资本,于是有的注册会计师只认准哪个会计师事务所给的挂证费多,就挂靠到那个会计师事务所,把信誉考察丢与脑后;还有相当部分注册会计师注册后自己不去坐班参与项目审计,将印章交于他人任意使用;还有的注册会计师虽然在审计报告上签字盖章,但根本不去看审计报告内容,眼里只盯着盖章提取报酬而已。这样做的结果,无疑是将注册会计师本人推到审计风险的浪尖上,生与死全靠运气侥幸闯关,完全违背了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其四,主管部门缺乏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历次检查都是极少数落网的惯例,致使有些会计师事务所冒险获取不法利益。目前,有的审计部门专门设立核查机构,对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进行核查,但覆盖面达不到威慑的要求;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也由于受监督力量的限制,其覆盖面很小,使有些违法行为侥幸逃脱。另外,在处理违规、违法行为上不够强硬,认为在当前市场经济转轨中,会计师事务所违规经营在所难免,注册会计师违规操作也是迫不得已而为之等,对发现问题的处理,只要达到教育的目的就行了。这种用心良苦的方法,远远触及不到从事违规、违法操作者的灵魂深处,久而久之使有些会计师事务所把违规、违法行为的做法,当作与同行经验之谈并形成一种惯例。其五,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存在走过场现象,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得不到提高及升华。培训中,有些“特殊”注册会计师将后续教育当作负担,长期由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找人代替,这种错误作法却得不到有效的训戒;结业测试也是互相抄写,体现不出参加培训人员有哪些收获和提高;后续教育中理论联系实际不够紧密,未安排主管部门对监督核查情况进行讲评等。
三、审计风险带来的危害
目前,社会中介审计机构对审计风险有一种共识,这就是审计风险象是自己从空中仍下一颗受损的定时毒气弹,未爆炸时释放出的毒气会损害社会公众利益,一旦爆炸轻者要承担民事责任,重者就要承担刑事责任,还会殃及社会中介审计的整体利益。具体表现:一是社会中介审计机构的信誉受到伤害,审计报告质量受到社会公众的质疑,这与会计师事务所起步阶段形成明显对照。现存的会计师事务所除了改制后成立的外,其中大部分是从原挂靠单位的审计师事务所转换过来的。回忆起当时的情景,事务所的信誉度是相当高的,审计报告经常被作为衡量一个单位经营成果及经营者业绩的标准,审计情况与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活动基本相符;而现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许多投资者在使用时半信半疑,有的从根本上就失去了参考的价值等。类似于这样的审计报告,不仅给社会中介审计机构的信誉造成了极大伤害,而且也诋毁了一贯规范操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成果。二是会计师事务所规模越办越小,有的甚至小到经常只有一个人看门,且机构数量颇多。依一个中等城市为列,会计师事务所多达近百个,这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正好相反。究其原因,除了其他因素外,与只要冒险就能够获利的错误观念有很大联系。在这种错误观念诱导下,一些非注册会计师资格的经济人,不惜重金购买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兴办会计师事务所,运行的目的只是为了赚钱,而不是做大做强会计师事务所;还有些注册会计师为了独自享有本人掌握的审计资源所带来的经济利益,纷纷自己挑头成立“合伙制” 会计师事务所,也因只重视经济利益而忽视责任,本应充当业务骨干的注册会计师转而做起管理工作,导致会计师事务所设立泛滥、审计报告质量低劣、审计风险接连爆发的被动局面。三是审计资源严重萎缩。目前,上市公司的审计业务,基本由国内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和世界知名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设立的分支机构承担,使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根本无涉足之机;工商年检审计报告,在过去是会计师事务所较大的一块业务,由于社会中介审计起不到把关的作用,现在只是少部分特殊企业需要审计外,其余均不用审计就能通过年检,造成许多会计师事务所过去每年2至6月繁忙景象,如今变的冷冷清清;税务机关一年一度的所得税汇算清缴,过去是会计师事务所收入颇丰的盘中餐,也因为社会中介审计流于形式,前几年已划归税务师事务所实施,使到嘴的鸭子飞了;经济责任审计,本来是会计师事务所收入颇丰的业务,也是因为审计质量受到质疑而逐年减少。四是注册会计师流动频繁,有的1年之内换了3个事务所,造成业务骨干思想混乱,使注册会计师不能全身于投入审计事业;又由于人员流动时要带走审计资源,而固定审计资源基本采用高额回扣的办法,这样不仅造成收入大量的流失,而且也助长了腐败不良风气的蔓延,此种行为已经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关注。
四、审计风险防范的对策
会计师事务所作为依法设立的社会中介审计机构,面对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市场经济制度,防范审计风险是会计师事务所自我保护的本能,也是维护社会中介审计信誉义不容辞的责任。但防范审计风险是一项系统工程,应从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等全方位做起,形成合力齐抓共管,以防范审计风险的出现。政府主管部门应强化监督核查。审计、财政部门应加强核查力度,除了有一定的覆盖面外,还要强化处罚力度。如属于业务水平方面的问题,要在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培训期间进行讲评,以引起各方面的重视;对于简化审计程序方面的问题,应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于弄虚作假行为,应按规定吊销其执业资格证书,严重的应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以严肃审计纪律。财政部门应提高入行门槛,对会计师事务公司发起人或股东,应有符合股东条件的20人以上,连同从业注册会计师不得少于50人;对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应有符合合伙条件的10人以上,连同从业注册会计师不得少于30人;还要加大对挂牌的由非注册会计师掌管的会计师事务所查处力度,毫不留情地将非注册会计师掌管人赶出门外,以纯洁注册会计师执业队伍。行业协会应控制注册会计师频繁流动速度和改进后续教育方法。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对注册会计师在事务所服务时间作出硬性规定。一般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在事务所注册后,3年内不得在所与所之间调动,包括转任股东或合伙人,以保持注册会计师在事务所服务时间相对稳定;在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培训中,对参加培训的注册会计师实行对号入座,如发现冒名顶替者,除责成重新参加培训外,对被顶替者停止执业1年;培训测试中,培训者应独自完成试卷,对不及格者除补考外,停止执业6个月;培训期间还要安排一定的时间,由监督核查部门对监督核查情况进行讲评,并由优秀执业者介绍经验等,现身说法便于提高注册会计师的执业水平,使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培训真正达到教育的目的。另外,还应对注册会计师实际工作能力进行考核,在未具备实际工作能力前,暂停签字资格。下功夫着力建设上水平的会计师事务所。目前的会计师事务所虽然是行业管理、自由组合的方式,但不能放任自流。一是注重对主任会计师的选拔任用,除了现行规定的任职条件外,还要在任职经历和学历上作一些限制,即任主任会计师的条件:学历方面应具备学士学位以上,经历方面应在事务所担任过项 目主审或部门主管3年以上者,并且在以往执业中无不良记录,由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申报,省级行业协会考核批准,在任职前宣誓后才能担任主任会计师职务;二是要完善会计师事务所内设机构,其中硬性指标之一是设置审计质量检查和复核机构,切实将审计质量提高到一定层次,以防范审计风险;三是要把好项目主审关,凡项目主审必须由注册会计师担任,坚决杜绝出具本事务所以外人员审计的审计报告。强化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注册会计师注册后实行坐班制,即在哪个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就在哪个所坐班,忠实地履行其职责;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上签字,实行亲自履行制度,不能由他人代替,也不能以复印的签字笔迹代替,将注册会计师的职责落到实处;注册会计师在执行职务时,不能接受审计业务以外的任何利益,包括礼品及好处费、接受事务所的挂证费等,保证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的纯洁性。
纵上所述,防范审计风险,是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重要职责之一。在当前的市场经济活动中,社会中介审计机构一定要处理好经济利益与社会责任的关系,不能再做“搬起石头砸自己脚”的事情,珍惜社会期待和行业信誉,客观公正地为社会公众提供真实可靠的审计报告。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应当以维护社会公众利益为最高出发点和归宿,各司其职,齐抓共管,严于律己,努力把社会中介审计机构建设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维护者,忠实地服务于社会公众,促进社会中介审计向前迈进一大步,快步向国际中介审计标准靠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