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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美丽新农村精品(七篇)

时间:2023-09-22 09:50:51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建设美丽新农村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建设美丽新农村

篇(1)

据不少乡干部反映,计生工作是最令他们头痛的事情之一,问题不在于工作没有做到位,而是群众的传宗接代观念根深蒂固,例如多子多福、男尊女卑等,只要家里没添男丁誓不罢休,任乡干部怎样好说歹说、使出浑身解数都无济于事,即使被迫采用经济上的重罚都不怕。还有不少群众宗族、家族观念浓厚,每遇重大事故习惯性地总是由族长裁定。虽然家族式管理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成员自觉形成团结和自律意识,但是决不能凌驾于国家政策、法规和法律等之上。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一些地方族群之间的大小纠纷因为罔国家政策、法规和法律等于不顾,最后变成大小规模不等的械斗,不断上演一幕幕的人间悲剧。另外,小富即安观念的作崇导致不少民族群众容易安于现状,不思进取,这种观念封建式的农耕时代是比较理想的,但是在现代化和商品经济飞速发展、竞争日趋白热化的今天已远远不能适应时展大潮,进而使民族地区和群众各方面发展与外界相比日渐式微。民族地区群众如果不想方设法从根本上改变落后的社会观念,提高自身文明素质,那么建设社会主义美丽新农村的宏伟蓝图将难以实现。

(二)社会制度文明

社会制度文明包括社会制度、社会体制、社会政策、社会法律等。客体是人为的、外在的、容易变化的。《礼记•中庸》:“文武之政,布在方策。其人存,则其政举;其人亡,则其政息。”[2]社会客体文明是社会主体——人进行社会实践的产物,说的再直接一点,诸如社会制度、体制、政策、法律等客体都是人创造出来的,只有它们为人服务才有现实意义。相应的社会客体制度、体制、政策、法律制定、颁布出来在特定的范围内针对相应的人群具有一定强制性的,促使人们去遵守这些行为规范,如果越界就会受到制裁。在社会主义美丽新农村建设中同样需要推行社会客体文明为其提供外在的保驾护航,把社会主体的社会实践约束在“客体的笼子里”。当前少数民族偏远贫困地区在社会客体文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包括:一是社会保障制度有待加强。健全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是维系社会和谐、人心稳定的根本。少数民族偏远贫困地区因为经济落后导致社会保障制度出现缺失。例如柳州市近几年在所辖的几个县施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许多农民都参加了此项惠民工程,但是每个月领到的养老金还是不多,像经济基础较好的柳江县参保农民每月可以领到55元的养老金,如果是失地农民则可以像城镇居民一样缴纳养老保险,年满60岁以后每月领到数千元不等的养老金。但是失地农民毕竟是少数,绝大多数人特别是少数民族群众的居住地基本上非常偏远根本不可能成为“失地人”,所以即使参加了养老保险,等到60岁以后领到的钱也只能是杯水车薪。医疗保险制度近几年来在桂中地区许多少数民族农村实行得还是较好的,例如融水县从2012年9月起,实行新农合“50+0”住院医疗,即在实行基本药物制度下,参合农民在上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缴纳规定的起付线50元金额后,其基本医疗费用予以全额报销,实行免费治疗。但是,在一些政府财政收入较少的乡村有时候就有点困难了,民族群众一些小病还可以进入统筹,一遇到大病医疗费用报销就非常麻烦,经常要花不少钱,跑不少路,折腾很久都不一定能办下来。二是乡规民约制度有待完善。乡规民约是村民经过集体协商结合本村实际,自发制定的用于约束本村人员的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临时制度,里面既有只适用于本村人的规约,还有一些则适用于外来人。规约从道德和行为上对乡民产生约束作用,保障了乡风文明建设。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一些少数民族乡村还没有制定出完善可行的规约,对于不少损害集体利益的行为紧紧根据过往的经验做出裁决,另外就是所制定实现的规约与国家政策、法规相抵触,往往是国有国法,家有家规这样一种矛盾状态。例如近几年少数不法分子窜入村里偷盗牛、狗等,如果被抓住,情绪激动的村民经常把盗贼殴打成重伤甚至死亡,等民警赶到现场已经来不及,这个时候要惩罚打人者也是非常棘手的案子,一些不懂法的村民通常会制定攻守同盟使办案人员无从下手,最后为了平息众怒只得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在少数民族偏远贫困地区社会主义美丽新农村建设中如何加强社会客体文明,即加强社会制度文明建设是必须要求各方不断努力推进的。乡风文明的前提条件之一是广大的民族群众生产、生活上没有太多的后顾之忧,因此只有把社会保障等制度切实搞好了,使他们中的绝大多数都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学有所教、住有所居,大家才会安下心来投入到美丽新农村建设当中。另外,地方党委、政府和法律机构除了应该经常深入乡间开展普法宣传外,还应该在乡规民约的制定和实施上加强指导,要尽可能平衡法律和规约之间的关系,尽量不要制定出与国家法律矛盾冲突的规约。

(三)社会关系文明

社会关系文明主要是指民族群众之间以及与其他民族之间的关系能够和谐融洽、和睦相处。当前少数民族群众内部以及其他民族的关系总体上是良好的,大杂居、小聚居,民族融合团结的安定友好局面能够长期稳定的保持下去。在大好的形势下有时也会出现某些不和谐影响各族群众团结的声音,表现在:一是一些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还未得到根本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在解放初期的一段时间本来已经得到了较好的控制,但是因为改革开放以后特别是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各方之间的部分利益多样化、复杂化、尖锐化,根本上是经济利益的纠纷成为主要矛盾,本来一些被冷处理的历史遗留问题这时候又浮出水面,例如山林纠纷、土地纠纷、水源纠纷、矿产纠纷等。解决的根本出路还是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协调好各方利益,不要把经济矛盾上升为民族矛盾。二是党群、干群之间的关系有待进一步改善。部分民族地区干群关系的不和谐根源不在民族群众,而是少数党员干部出现了、形式主义等思想作风,不把群众利益冷暖放在心上,越来越脱离群众。党的群众路线是“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党员干部应该时刻时刻坚持群众利益至上,事无巨细地深入到群众中去与他们打成一片,水融,这样才能真正搞好党群、干群关系。

(四)社会行为文明

人们的行为可以分为合法的和非法的、文明的和不文明的等。总体而言,少数民族偏远贫困地区群众的日常行为还是比较良好的,主要是淳朴的民风熏陶,另外跟当地较为封闭,受外界不良风气影响小有很大关系。虽然经济不够发达,但是村民还是具有较高的守法意识,违法犯罪行为大大低于外面地区,普遍的轻微违法行为主要涉及买、赌博等,特别是在农闲时间,进到村里经常可以看到群众三五成群聚集在一块,十有八九与赌博有关。赌博风气的小范围蔓延与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贫乏有很大关系。在“美丽乡村”建设活动中,遇到群众的不文明行为主要是乱扔乱放垃圾,导致村里村外垃圾成堆无人处理,臭气熏天众人捂鼻。政府在其中应该发挥领导、引导作用,加大各项投入,约束群众的乱扔乱放行为,清理卫生死角,还村民一个优美环境,还要形成长效机制,实现从清洁乡村向生态乡村升级版的转变。

(五)社会主客体文明统一是推动少数民族偏远贫困地区美丽新农村建设的奋斗目标

篇(2)

制定出台《2016-2018年新农村建设整体推进三年攻坚战实施方案》,确定了用三年时间,围绕“点、线、片、面”的布局来推进工作的总体原则。所谓“点”,就是把打造标准高、效果好的先进村作为“点”,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使村屯面貌有一个大的改变,实现新农村建设的整村整屯推进。所谓“线”,就是重点改善国、省公路沿线以及乡村级公路沿线村屯,以治脏、治乱为重点,对沿线的围墙、边沟以及农户的庭院进行改造,加大道路养护、绿化管护和环境管理,实现多条路径的整体推进。所谓“片”,就是把全市19个乡镇按照地域分布划分成示范片区,按照省办片区建设的标准逐年进行打造。利用危旧房改造项目,重点对未改造的农户房舍进行“穿衣戴帽”,加大柴草垛、破旧厕所清理和绿化美化力度,提高片区建设的层次和水平。所谓“面”,就是拓宽农村环境卫生的整治面,整治农村环境由沿线村屯向偏远山区和农户庭院及室内延伸,通过集中整治和建立长效机制,实现农村环境管护的规范化、制度化。三年内,集中打造全域内的303个行政村、24条精品线路和6个新农村建设示范片区,并创建50个美丽乡村、打造1.2万户美丽庭院和3万户干净人家。

二、多措并举,新农村建设整市推进工作实现开门红

市委市政府按照新农村建设三年总体规划设计,制定并出台了《2016年梅河口市新农村建设整体推进百日攻坚战实施方案》,重点围绕先进村、精品路线、示范片区和人居环境等中心工作来规划和推进。在组织领导方面:按照市委、市政府新一届班子的领导分工,重新调整了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完善了市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主导、政协参评共同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工作制度。加大对新农村工作的组织领导,继续实行由市委副书记和副市长分管,市人大副主任兼任新农村办主任主抓,乡镇副镇长担任副主任具体负责的领导模式。主要领导牵头抓总,分管领导包乡联村负责的工作机制基本形成。在建设标准方面:先进村主街路路面硬化率、边沟硬化率和围墙围栏普及率都达到100%。村部和休闲广场全部实行亮化,村屯内实现高标准绿化美化。规划打造的精品线路两侧建设围墙或带地梁的围栏,支次巷路的延伸部分建设铁艺围栏,村屯内的柴草垛全部迁出村屯外集中统一堆放,迁出的确有困难的农户建设柴草棚厦实行封闭式管理。在资金保障方面:一是统筹政策效能资金。整合新农村、美丽乡村建设、农业开发、水利移民、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生态建设、农村环境集中连片整治等各类涉农资金,优先安排农村危旧房改造、道路围墙、改水改厕、绿化美化、垃圾处理等推进项目。二是制定“以奖代补”政策。2016年市财政列支1720万元,主要用于先进村建设奖补、村屯环境管理、l生星级文明户评比和标兵村村书记待遇。三是整合乡镇、村建设资金。2016年乡镇新农村建设年投入资金达到60%;先进村村集体年收入新增部分全部用于本村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其它行政村村集体年收入新增部分的80%以上用于本村的新农村建设。四是集聚社会帮扶资金。深入开展“百个部门包百村、百家企业带百村、百名干部驻百村”活动,通过与行政村结对共建,2016年共争取各级各类帮扶资金2100万元。在取得成效方面:2016年全市新农村建设累计投入资金2亿元,全部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整治和绿化美化。共建设墙栏10.8万延长米,修筑户户通水泥路254公里,硬化边沟8.3万延长米,硬化农户庭院16.9万平方米,安装路灯967盏,建设文化广场36处、37750平方米,安装卫生厕所1592座,建设垃圾场105处、垃圾箱109个,购置垃圾转运车27台,清理柴草垛4394座,新建柴草棚944个,植树99万棵,栽种花草1432万株,绿化公路总里程620公里,打造景观点169处。

篇(3)

通化市市委、市政府坚持把新农村建设作为“三农”工作的统领和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有力抓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市党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启动了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大班子共同协调推进工作机制。落实了市委常委联系县(市、区)、市级领导包点、部门帮扶、企业帮建的帮扶工作责任制,形成了“一村三帮”、“村企共建、村企互赢”合力共建新农村的工作格局,实现了高层带动、上下联动、全力推进的工作机制,促进了全市新农村建设工作上层次、高站位发展。

生产发展是新农村建设首要任务,是为新农村建设后续保障提供“造血”功能的动力源泉。全市坚持用工业思维谋划农业发展,大力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紧紧围绕粮食产业、农产品加工业、精品畜牧业、高效特产业、绿色食品产业等五大产业,实现了从“产业服务创收”、“入股合作分红”、“产业集聚增效”等六个渠道的拓展与完善,有力促进了全市村集体经济的整体跃升。截至2015年年底,全市所有行政村年经营性收入全部达到5万元,10万元以上的村达到55%;全市发展农民合作社达4491家,家庭农场1314家,土地流转面积达到128.5万亩,完成22个乡(镇)、196个试点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农村经济实现持续发展,村集体收入明显增加,新农村建设的后劲和动力显著增强。

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核心是让农民过上幸福的新生活。为此,全市千方百计拓宽农民收入渠道,积极探索农民增收的新途径、新方法。通过落实强农惠农政策,调整种植结构,推进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使农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有效提升。2015年,全市农业产业化基地面积发展到350万亩,同比增长0.5%,带动农户22.1万户,占全市总农户的66.8%;培育新型职业农民3470人,培训农民已达到50.8万人次;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0117元,较上年增长4.3%。现已形成了多元增收、多路进财的新格局。

与此同时,不断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几年来,全市行政村累计完成新农村建设项目20613项,完成投资416亿元,其中,产业发展项目7885个,完成投资333亿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8854个,完成投资64亿元;社会公益事业项目3874个,完成投资19亿元。累计改造农村危旧房6.1万户;建设农村水泥路2008公里;修建边沟1466公里;建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322处,受益人口110万人;农村健身广场、农村文化大院和农家书屋基本实现了全覆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得到明显改善。农村环境也全面改善,累计投入农村环境整治及绿美化资金28.4亿元,新建垃圾点6278个、卫生厕所8.5万座;安装路灯(含太阳能)2.3万盏;种植绿化树(小棵灌木)2719万棵,绿化公路里程累计达到1834公里,农村面貌ㄈ灰恍隆

在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体推进的基础上,重点围绕“产业发展型、民俗特色型、旅游兴村型和环境优美型”四种模式,有效地推动了新农村整体建设水平的提高。目前,全市共评选出10个美丽乡村创建示范点,打造出3万个美丽庭院和4万户干净人家。通过创建美丽乡村、评选美丽庭院和干净人家等活动的深入开展,进一步调动和激发了全市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

篇(4)

1 新农村建设彰显生态文明建设价值

我国仍然是一个农业大国,2011年末城镇人口数量首次超过农村人口,但乡村人口仍有65656万人,比重达48.73%。[2]即使是在新型城镇化快速发展的今天,如果没有农村的发展也就没有整个社会的均衡发展。因此新农村建设仍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课题,是破解“三农”问题的关键。安吉县尚书圩村作为一个贫困落后、交通闭塞的小山村,牢牢把握新农村建设机遇,通过生态建设走向可持续发展之路,彰显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价值。

1.1 生态文明建设是新农村建设的关键环节 推进新农村建设必须整治多数农村“脏乱差”的人居环境,并逐步对自然生态环境予以恢复和综合保护。尚书圩作为一个面积5.94平方公里、人口仅1140人的小山村,地理位置偏远、经济基础薄弱。村民为实现脱贫致富,对本村6200亩毛竹林进行大规模的砍伐贩卖,山林遭受严重破坏。这不仅损害村庄整体生态环境,造成水土流失与山体滑坡。而且砍伐毛竹的微薄收入也不足以带动村民脱贫致富。多数村民被迫到外地务工以维持生计,尚书圩村面临着生态破坏与劳动力流失的双重困境。尚书圩村在生态破坏的惨痛教训中逐渐认识到生态文明建设是农村发展的关键环节,不能以牺牲生态为代价发展经济。该村充分利用上级政策与资金扶持,开展村庄环境整治。新农村建设正式开展之后,尚书圩村牢牢把握政策文件要求,把“村容整洁”内化为村庄自然生态与人居环境的有机融合,使具有历史内涵的人文景观与优美自然环境相结合,使之成为新农村建设的特色品牌。尚书圩将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村庄发展的优先地位,有效落实新农村建设的主要目标,生态文明建设价值得到充分体现。

1.2 生态文明建设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的主要动力 农村发展建设往往以牺牲生态环境代价,只是把生态环境作为一种可短期开发利用的资源,没有认识到它的综合效益与价值。此类开发利用模式在短期内虽可实现一定经济效益,但在资源枯竭之后往往走向停滞乃至衰败。[3]尚书圩村在以往的开发建设中也经历了这一粗放型的发展过程,村民饱尝生态破坏导致的恶果。为转变生态持续恶化、资源枯竭的困境,尚书圩村根据本村自然情况,确立了以生态旅游与生态农业为基础的村庄经营道路。为打造美丽乡村品牌,对本村毛竹林予以严格管护,严格落实生态公益林禁伐、承包林有计划间伐的规定。为突出美丽乡村建设亮点,通过征地补偿的方式把中心村300亩水稻田改种为葵花园。尚书圩村所确立的这条以优良生态环境经营村庄旅游品牌的道路取得巨大成功,仅2012年全村接待游客达1.2万人次,旅游收入约35万元。从2008年创建美丽乡村项目至今,尚书圩村累计吸收项目资金达1200万元。尚书圩村的案例证明,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合理利用生态环境的资源与优势,将有力地推进新农村建设,成为农村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动力。[4]

1.3 生态文明建设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成效体现 新农村建设所要求实现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必须建立在良好的生态环境基础之上,否则生态环境的急剧恶化最终会导致发展成果沦为泡影。因此生态文明建设必须纳入新农村建设主要目标当中,不仅成为评价新农村建设的关键性指标,更应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成效体现。尚书圩村同样经历了生态环境遭破坏的惨痛经历,这一历程使保护生态环境、杜绝破坏性开发成为了村民共识。安吉县为打造“中国美丽乡村”这一国家级品牌,不将经济发展成为唯一考核内容。“村村优美、家家创业、处处和谐、人人幸福”成为评价村庄全面发展的四大主体,树林环境保护、村容村貌等36个详细指标为村庄发展指明方向。尚书圩村严格按照考核指标要求开展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在生态文明建设中把政绩考核与政策项目引进相结合,使生态文明建设真正转化为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成效。

2 新农村建设中生态文明建设问题分析

尚书圩村在新农村建设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所取得的重大成就值得思考,但这并不意味着生态文明建设将会是一帆风顺的。我国农村地区经济基础薄弱、环境承载能力差、生产生活方式落后,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仍面临着严峻挑战,在新农村建设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依旧任重道远。

2.1 生产力落后成为制约生态环境改善的核心因素 我国农村人口众多、耕地紧张、生产方式集约化程度低。这决定了我国农村经济在发展中要克服先天条件的不足,不仅要推动农业走向现代化、集约化、产业化,还要注重合理利用村庄资源发展二、三产业,促进各产业协调发展。[5]在我国农村生产力落后、生产方式粗放的情况下,发展经济远比生态文明建设更受政府和农民重视。

2.2 生态保护机制不健全造成生态文明建设缺乏制度保障 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不能仅依靠政府一项项的政策与项目来推动,必须形成生态保护相关的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构建各政府职能部门相互配合的联动机制,并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当前我国环保立法仍较为欠缺,对其中政府、企业、个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没有明确界定,难以形成对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强制约束力。在机构设置上欠缺专业的环境保护机构,基层政府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往往职责不清。这造成相关职能部门各自为政,没有形成立体管理保护体系。广大农民也没有被组织动员起来,成为生态环境保护中的旁观者。

2.3 农民生态环保理念落后使生态文明建设缺乏主观动力 多数农民文化素质较低、环保意识不强,对于农民来说实现脱贫致富远比环境保护重要。由于农民缺乏相应的科技文化知识,在农业生产中仍然采取较为落后的生产方式,通过增加化肥、农药的使用量作为提高产量的重要途径,以消耗资源、能源作为提高产量的主要方式。⑥同时农村普遍存在的生活垃圾污染是可以通过良好卫生习惯而得以改善的,但当前主要依靠环卫措施进行治理,成本颇高。环保理念的缺失使得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缺乏主观动力,广大农民群众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较少参与其中,甚至成为生态破坏的主体。

2.4 外来投资与开发项目加重生态文明建设的压力 中国农村普遍缺乏资本,这使得农村各项事业难以开展,农村生态文明建设长期面临资金匮乏的难题。近年来,由于城市用地紧张以及环境污染问题,大量工业企业及其它建设项目开始搬迁至农村地区,为农村带来了大量投资。此类项目由城到村的搬迁不仅带来投资,同时也造成严重污染。污染企业搬迁至农村的价值取向在于控制成本、提高收益,农村有关环保制度的欠缺和环保意识的落后,使得企业对自身造成的污染往往采取回避态度,很少投入资金进行污染防治。因此农村对比城市,引进工业企业往往造成更为严重的污染,生态文明建设承受了巨大压力。

3 新农村建设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现实路径

针对上述问题,结合我国农村地区的复杂情况,在新农村建设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充分利用农村地区的现有条件与优势,特别注重在农村生产发展中保护好生态环境。因此必须把生态文明建设问题与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等方面相结合,形成生态文明建设的综合推动力。

3.1 促进生产力发展与可持续发展理念相结合 新农村建设是一个持续发展生产力的过程,发展生产力将极大地改变农村生产生活方式,充实村集体资产,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物质基础。但是生产力的提高并不能直接转化为生态效益,很多村庄生产力发展后反而使生态环境遭受更为严重破坏。这是因为在村庄生产发展中并没有将可持续发展理念贯彻到规划建设当中,很多村庄正沿着“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越走越远。因此必须将生产力发展与可持续发展理念相结合,推进农村发展的集约化、产业化。

3.2 构建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性保障 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必须有完善的法律和政策作为支撑,使相关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第一,必须进一步健全生态与环保立法,形成环境保护与污染治理的完整法律体系。要推进对农村生态息息相关的农业法、林业法的立法完善,突出其生态价值与作用。第二,各地方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地方性环保法规与政策,促进基层环保工作的开展。要根据本地区生态特色与资源状况制定操作性强、适用度高的政策,针对生态污染问题形成有效治理方案。第三,严格贯彻落实相关法律与政策,使环保方案迅速转化为环保实践。

篇(5)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回顾

(一)建管并重,积极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一是全面启动美丽乡村创建工作。以《市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计划(2011-2015年)》为统领,明确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和任务数,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强度实施,力争年内培育美丽乡村150个以上。二是打造连线连片示范区域。遴选9条自然景观优越的风光带,开展连线连片环境整治提升和基础配套建设,着力培育上溪上新塘、城西何斯路、赤岸羊印、廿三里华溪等一批具有品牌影响力的美丽乡村精品区域。赤岸镇以雅端的古名居、神坛的红色游为中心,积极打造集垂钓、采摘、登山、桂花系列农家乐、自行车俱乐部等为一体的“十里桂花长廊”休闲集聚区,目前相关项目已实施。三是继续做好村庄整治工作。明确佛堂后塘等40个村为省待整治村,赤岸镇、北苑街道和城西街道等3个镇(街道)为整镇整治项目,根据省要求的村道硬化、垃圾处理、卫生改厕、污水治理、村庄绿化五大项目要求进行整改完善。四是做好农村基础设施维护和管理。制订出台《2011年农村基础设施管理考核细则》,对各镇街农村基础设施管理情况进行督查,切实提升农村基础设施管理专业化水平。

(二)创新模式,大力推进农房改造工作。1-5月,全市实施农房改造3939户、竣工2385户,完成分户报批1633户,建新房建筑面积55.2万平米,拆除旧房3329户,拆旧房占地面积21.5万平米。一是稳步推进农村高层公寓建设。塘西、下里角塘、夏演等村高层公寓的主体工程建设进展顺利,后申塘区块等12个集中安置区规划正在编制中,佛堂倍磊等19个村的高层公寓或功能分区已完成前期准备工作。二是大力开展农村危旧房拆除。全市已启动“空心村”改造21个村,相关镇街已完成《未安置证明》文本制作,并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其中佛堂镇倍磊四村已经完成“空心村”改造细则的批复、改造规划、建房农户报名及押金收取等工作,1幢11层的公寓房已进入招投标;义亭镇木桥村已签订危旧房拆除协议180户,正在办理旧房确权、细则制订和规划编制等工作;上溪镇仇宅村已有45户签订危旧房拆除协议,其中18户放弃宅基地安置。三是实施异地奔小康工程。全市累计已完成下山农户旧房确权1412户、14万平方米,预报名1384户,已签订安置协议432户,其中廿三里街道已落实建设用地指标45亩,拟以房地产开发模式开展建设。四是加快培育中心村。将佛堂镇塔山、苏溪镇同春等8个村列为省第二批启动建设中心村,目前正在编制中心村(社区)为重点的村庄布局规划。

(三)整合资源,加快推进农家乐发展。上半年,全市农家乐经营点共接待游客77.3万人,实现营业收入3111万元。一是加大资金扶持。出台《市休闲观光农业(农家乐)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对福劳尔观光农业主题乐园、何斯路农家乐休闲旅游村等9个市级立项项目给予资金补助。二是推动转型升级。积极探索公司化运营模式,佛堂“欢乐谷”游乐项目完全由工商资本投资兴建,首期投入1500万元,目前第一期项目工程已完成,进入试营业阶段;成立由村级组织控股的股份制有限公司,动员村民自愿参股,促进了赤岸镇前川村“马溪漂流”、莱山村“激情滑草”、城西街道何斯路村“薰衣草观光”等旅游项目的开发。三是加强宣传推介。举办市第三届农家乐休闲旅游节,组织义亭镇西楼村红糖专业加工合作社、莱山农家乐旅游村、瑶铭山庄等农家乐经营户代表参加第四届市名茶推介暨“清茗酬知音”万人品茗及农家乐推介大会,累计发放农家乐宣传资料近5万份,取得较好的宣传效果。

(四)多措并举,全力助推农民创业增收。一是开展农民素质提升培训。会同财政局对我市农民培训工作绩效进行全面评估,调研出台《市农民素质提升培训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会同市科协和江东街道开展电子商务培训班的指导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市第二届优秀农村实用人才评选,共评出方国群、何产财等10名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完成全市13608名农村实用人才在“三农”网上的信息录入工作。二是抓好“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发动全市党员干部开展为低收入农户“送温暖”活动,共捐赠物资80.48万元;完成2010年度低收入农户奔小康成效统计工作录入和全市低收入农户(含低保、五保户)上半年每月50元生活补助资金发放工作,发放资金304.995万元;开展“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先进单位推荐工作,推荐后宅街道办事处、上溪镇政府和华丽特袜业有限公司、华川集团有限公司评选市先进单位,推荐浪莎集团董事长翁荣金评选全国扶贫开发先进个人。三是抓好扶贫工程项目实施。下达2011年度500万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分配计划,抓好7个镇街44项扶贫工程项目的申报和启动工作。

(五)创新创优,全面提升服务水平。深入推进“创新创优、提质提效”、创先争优和“双十干部”主题活动,不断加强农办自身建设,提高新农村建设服务水平。一是注重调查研究。落实科室年度调研任务,专题调研新农村建设难点问题,草拟了“美丽乡村”建设资金补助办法和农村高层公寓建设工作流程。二是加大宣传引导。与广播电视台合作,举办“美丽乡村”电视演讲比赛,进行“十一五”新农村建设成就专题宣传、美丽乡村暨新农村建设成就电视展播和美丽乡村经典农家旅游线路宣传;制作市新农村建设工作成就宣传展板46块,编印《新农村建设》简报7期、增刊2期、《农办之窗》板报3期;参与编写《年鉴》,完成《政风行风热线》节目上线工作,制作《省城乡一体化十大优秀示范城》专刊。三是加强培训指导。加大对农房改造、村庄整治和农家乐等重点项目的跟踪指导,定期通报进展情况,确保重点项目和发展村建设稳步推进。编印《城乡新社区建设办事指南》和《农村基础设施管理实务手册》,举办全市农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培训班,组织开展农村基础设施管理实务技能和新农村建设政策培训,培训人数达3000人以上,提高了政策执行力。

二、存在的问题

在工作推进过程中,除了一些长期存在的体制机制问题,也出现了一系列新的矛盾和困难,需加以重视和解决。

(一)配套政策亟待完善。美丽乡村连片连线建设资金补助、多村连片集中安置的土地调整、集体土地转国有土地的报批程序及流程、进入二级市场的方式等配套政策还未出台,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各项工作进度。同时,随着城乡新社区建设的推进,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如高层公寓代建单位的性质、责任、准入条件、监管体系和取费标准等方面还不甚明确,建设模式有待于进一步探索等等。

(二)农房改造力度需加大。受政策体制机制和镇街干部换届等影响,今年农房改造进展相对缓慢。部分镇街的“空心村”改造仍未启动实施;下山脱贫工作进展不快,除廿三里街道外,其他6个镇街用地指标尚未解决;全高层改造在资金筹集、工程监管等方面难以突破,工作成效不够明显。

(三)村庄整治品位有待提高。我市村庄整治建设仍存在亮点不多、连片连线尚未形成规模、示范村比例不高等问题,需加大规划引导,提高整治品位。另外,换届后部分镇街基础设施管理工作有所松懈,管理水平有所下降,特别是公厕脏乱、锁门,垃圾房垃圾外堆、焚烧,卫生保洁死角多,绿化带被侵占等一些“老大难”问题仍没有得到很好解决。

(四)休闲观光农业(农家乐)发展相对滞后。近两年我市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农家乐产业正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但从整体上讲,仍以档次低、规模小、分布散的农家餐馆为主,休闲农业观光点基础设施薄弱,缺乏上规模、上档次的农家乐精品项目,全市范围内尚未形成集餐饮住宿、休闲娱乐、农事体验、生态观光、科普教育、商务会所等功能于一体的高标准农家乐经营场所。

三、下半年工作思路

2011年,市农办将继续坚持以统筹城乡发展为主线,以美丽乡村建设为抓手,抓亮点、谋突破、求创新,全面提升城乡新社区建设水平,努力使我市的新农村建设再上新台阶。着重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全面实施“美丽乡村”创建工作。开展省美丽乡村创建先进县申报工作,完善美丽乡村建设资金补助办法,编制2011年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规划,以项目建设为抓手,对自然景观优越的风光带,积极开展连线连片环境综合整治和提升,推进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打造具有品牌影响力的美丽乡村精品区域。做好农村基础设施日常监督检查,宣传各镇街好的做法,对管理不到位的现象则以通报、图片、视频等形式予以曝光,督促各镇街加大统筹力度,把农村基础设施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继续推进城乡新社区建设。结合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召开“空心村”改造现场会,促进多村联建集中安置和人口集聚。加快推进高层(多层)公寓、功能分区等模式建设,加强调查研究,探索农村高层建设项目代建模式。年内力争实施农房改造10000户,竣工8000户,其中实施“异地奔小康”1000户,开展“空心村”改造29个村庄,拆除危旧房23000平方米。

(三)继续加强农家乐休闲旅游业培育引导。制订出台农家乐连线连片扶持政策,提高补助标准,召开连片连线精品项目培育现场会,集中力量培育连片连线精品区块,促进农家乐产业转型升级。重点扶持指导福劳尔观光农业主题乐园、开心谷等重点项目,定期对各项目建设进度开展检查、指导,确保项目建设稳步推进。积极组织市农家乐发展村(经营点)申请创建省级、市级农家乐特色村(点),对等农家乐发展村,要从经营场地、接待设施、安全管理、食品卫生、环境保护等各个方面,加强和改善管理,推进农家乐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篇(6)

一、指导思想

以“共建美丽家庭、共享品质生活”为主题,以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核心,以创建“洁化、序化、美化、绿化”农民生产生活环境为目标,以提升妇女素质和家庭生活品质为着力点,发动妇女、教育妇女、培训妇女、引领妇女从自身做起,从家庭做起,改变生活陋习,建立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达到庭院美、室内美、景色美、生活美、村庄美等“五美”的目标和庭院净、居家净、厕所净、畜舍净、仪表净的“五净”要求,带动美丽村屯、美丽乡村建设。

评选创建活动要坚持以下5项原则:

――坚持合力共建。“美丽庭院、干净人家”创建工作要依靠全社会合力共建,依靠农户自主建设,形成上下一心、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同时,还要充分调动广大家庭成员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推动“美丽庭院、干净人家”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

――坚持妇女主体。创建“美丽庭院、干净人家”工作阵地在家庭,主体力量是妇女。注重发挥妇女在家庭建设中的独特作用,深刻对接妇女需求,利用“妇女之家”活动阵地,结合“妇女之家”文化节,开展环保绿化、文化健身、素质提升等丰富多彩的活动,最大限度地发动妇女、宣传妇女、组织妇女、吸引妇女积极参与创建,在参与中接受文明教育、提升文明程度、提高生活质量。

――坚持家风引领。以广大妇女和家庭易于理解和接受的家风建设为重要切入点,将建设家庭道德文明和培养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统一于建设中,实现可持续创建。

――坚持效益双赢。开展庭院经济、庭院保洁、庭院美化、庭院文化、身心美化,将美丽乡村农户庭院建设成为乡村旅游的景点、农民增收致富的平台、农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支撑点,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

――坚持探索创新。要将“美丽庭院、干净人家”创建活动纳入“美丽乡村”建设整体规划中协调运作。要在实践中探索,注重突出地域特点,加强“美丽庭院、干净人家”创建工作研究,善于挖掘创新体制机制的经验做法,加大总结、推广和宣传力度,以提高“美丽庭院、干净人家”创建工作水平。

二、创建目标

在全省美丽乡村、新农村建设先进地区和一些重点村屯,选择一批经济基础较好、家庭经营管理有方、庭院布局整齐美观、绿化美化亮化到位、环境卫生治理达标的农户,作为美丽庭院、干净人家创建对象,树新风、改陋习,倡导健康、文明、向上的生活方式。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申报准备阶段(2016年1~3月)。广泛开展“美丽庭院、干净人家”创建活动大宣传,各地新农村办和妇联部门要联合制定适合本地的“美丽庭院、干净人家”评选创建工作方案,提出创建计划,明确创建目标和任务,确定具体工作措施。以行政村为单位进行组织填写评选申请表。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4~10月)。各地依托“妇女之家”,组建巾帼卫生保洁队、巾帼卫生监督队、巾帼卫生评比队等队伍,上门指导创建工作,开展家庭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彻底消灭卫生死角,清理庭院杂物,引导广大妇女群众更新观念,强化环保意识,养成清洁卫生的良好习惯,实现庭院序化、美化和绿化目标。

第三阶段:评选验收阶段(2016年11~12月)。各县(市、区)新农村办和妇联部门联合组织开展“美丽庭院、干净人家”评选活动。积极组织实地验收考核,明确考核细则,评选结果要进行公开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市、区)新农村办和妇联部门联合下发文件,并授牌授匾。文件报省里备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地新农村办和妇联部门要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围绕“美丽庭院、干净人家”创建标准和目标,联合制定实施方案,落实专人负责,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这项活动取得实效。

(二)群众参与,广泛发动。坚持开门搞创建,从创建开始就要深入群众,发动群众参与,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要充分发挥村级妇代会的作用,让广大妇女投身到创建的热潮当中来,营造创建“美丽庭院、干净人家”的良好氛围。

(三)与时俱进,总结创新。在制定方案时,要围绕当地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积极探索,与时俱进;活动内容要融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实效性于一体;活动形式要灵活多样,令群众喜闻乐见,增强活动的吸引力;要定期进行总结,开拓思路,探索和创造新形式、新办法。

(四)选树典型,示范带动。要对“美丽庭院、干净人家”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好家庭、好典型,进行评比选树,加大推广力度,不断提高参与面,形成户户争创、妇女争优、农民受益的和谐氛围。对评选出的“美丽庭院、干净人家”创建示范户进行挂牌表彰,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篇(7)

会议就学习贯彻重要指示和总理批示精神作出部署。强调各地要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切实加强领导,科学规划,精心组织,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整治。

会议充分肯定了浙江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成效、做法和经验。主要有三点:一是领导重视,常抓不懈。2003年以来,浙江省委、省政府按照同志“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的要求,高度重视、摆上日程,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从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起步,不断拓展建设内容,坚持不懈推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开启了美丽乡村建设的新篇章,不仅改善了农村面貌,而且带动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二是规划先行,科学布局。坚持以编制村庄规划为先导,分类明确村庄整治建设的定位,科学编制村庄布局规划,分类编制村庄建设规划,协同编制配套规划体系。坚持规划科学编制与切实执行相统一,不规划不建设,不设计不施工,七分力量抓规划三分力量搞建设。三是政府主导,多元投入。坚持政府主导和农民主体相结合,构建起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和农民主体的推进机制、投入机制,把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纳入公共财政覆盖范围,拓宽社会参与途径,调动一切积极力量,形成了支持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的建立强大合力。

会议强调,浙江的经验和做法值得学习和借鉴。各地要根据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以保障农村居民住房安全、饮水安全、出行安全为基本目标,以垃圾、污水治理为重点,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新一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通过长期艰苦努力,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会议要求,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科学规划,精心组织,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健全资金投入机制,把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逐步纳入公共财政覆盖范围。要拓宽社会参与途径,调动一切积极力量,努力形成支持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