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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处理管理精品(七篇)

时间:2023-09-22 09:50:49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应急处理管理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应急处理管理

篇(1)

关键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系统;电子政务;时效性;信息孤岛

一、引言

世界经济日新月异,社会态势斗转星移,无论是在经济或者政治领域,全球各国无一不是在争分夺秒的抢占先机,竭尽所能的掌控全局.近阶段的中国不仅处于战略机遇期,黄金发展期,同时也是各种社会矛盾的凸显期,自然灾害频发,安全生产事故和公共卫生事件此起彼伏,社会治安案件还在高位徘徊,明显增加。频繁发生的突发性公共危机事件让人手忙脚乱,零散无序的大批量信息令人应接不暇,忙碌之余,我们都将视线投向了政府的临阵反应和应急处理。汶川地震的发生以及处理工作再次将应急管理系统建设提上日程,应急管理愈来愈强烈的呼唤着人们的重视。 如果说信息化是当前信息化发展的主要标志,那么城市信息化将是当前世界新文明的历程和主导。城市信息化不仅仅是当前电话、PC和互联网等通信技术的占有率和普及效果,更是当前各个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化项目的结合体。从当前社会发展的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出,城市信息化随着人们对各种需求的增加而不断地朝着方向逐步的发展。当前城市信息化可以分为三块,主要有商务、电子政务和电子生活。

二、从信息化电子政务到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系统

提起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系统iEMS,或许并不是被大众所熟悉,但如果换成信息化电子政务,相信这个话题的导入就会变得简单很多。信息化电子政务早已在各级政府安家落户,成为家喻户晓的一个名词,其发展在中国早已不是一个新议题,并且一直是各方关注的焦点。而在大家熟悉的信息化电子政务体系中就包涵了这样一个特殊的信息管理系统应急管理系统,它属于信息化电子政务系统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但又在很大程度上区别于一般的电子政务。

众所周知,信息化电子政务是基于一个服务型政府的基础上的,要求政府从传统官僚体制中解脱出来,改变运作方式,更好地提高服务型政府的效率。作为信息化电子政务系统的分支,突发公共应急管理系统同样具备这些特性,是辅助政府转变职能、提高行政效率、迅速集中有效信息、全力解决危机事件的有效手段。

正如我们先前所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系统iEMS不是常规的电子政务,而是一类特殊的电子政务,与常规电子政务最大的不同是其时效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系统的时效是以秒为计,而常规电子政务是以天、周计。应急响应是制定、执行一个或多个处置方案的过程。应急事件发生后,调度者根据应急预案、范例、上级指令、应急资源状态、事件实时状态制定处置方案,执行方案,并监控方案的执行、事态的发展,根据反馈的状态,进行新一轮的方案制定和部署执行,循环此过程直到事件处置结束,方案制定的实时性和效率是应急响应的生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系统的应急准备、规划、保障、调查、评估、分析可归为常规电子政务的一部分。在电子政务建设中我们知道一般包括内外网、OA、门户网站、行政审批等系统或功能,各地虽有出入,但差别不大。但在应急指挥系统建设中,就目前已建的系统看单就投资差别就很大。因此,各系统所含功能千差万别,没有规范。

三、发展应急管理对电子政务提出的要求

由于我国电子政务起步较晚,探索较少,发展并不完善,其缺陷成为了突发公共应急管理系统发展的最大阻碍因素。应急管理的工作顺利进行对电子政务体系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但当前我国行政管理普遍采用条块管理,政府组织机构是条块分割的二维模式,是纵向层级制和横向职能制的矩阵结构,这就给政府内部协调信息造成很大的困扰。另外,由于我国各级政府对电子政务的发展缺乏统一的宏观规划,各级政府和部门在开展电子政务时往往采取各自为政的做法,各个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封闭各自所有的信息。各个部门之间的信息不交换、不共享、无法进行有效的信息资源整合,导致一个个相对独立、相互封闭的政府信息系统的出现。各个系统无法协同工作,由此造成行业、部门间的交流障碍,犹如一个个分散、独立的岛屿。由于信息孤岛的存在使得系统内部与内部之间,内部与外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处理困难重重,导致大量的资源不能充分发挥作用,效率底下。

但是,应急指挥管理恰恰就是更多地体现在信息拥有权上,很显然,没有信息就无法了解实际情况、无法制定处置方案。信息孤岛现象不仅使信息封闭而且孤立,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系统建设的核心词就是“整合”和“协同”,整合是手段,协同是目标,“整合”贯穿了业务体系、技术系统建设的全过程,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整合也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系统面临的最大挑战。监测监控和信息接报是应急管理的眼睛,应急指挥和应急处置是应急管理的手脚,全面及时的信息对于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来说是必不可少的基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系统不是一个单纯的系统集成,而是集成系统的集成阶段,即以通信和计算系统为依托,将某一地域范围内跨越多个管理域,具有不同体系结构的各种信息系统综合集成为具有单一体系结构的系统,从而成为集成系统的集成。不只是建设一个应急指挥中心,而应该是在整合的基础上建设各级中心的协作群体。

四、全力建设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系统

篇(2)

【关键词】公共安全应急处理技术平台 公共事件 应用

应用公共安全应急处理技术平台,可以充分动员,以及发挥公众的力量,可以形成一个协调统一,反应迅速,运作高效的应急管理模式,这不仅仅强调了各项应急管理工作的开展,在最短的时间内也形成了政府统筹的快捷严密高效的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可以积极的预防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在最大程度上,减小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所造成的损害。本文主要从公共安全应急处理技术平台的发展的一个现状以及趋势着手,讲述了应用这个应急处理技术平台的必要性,以及应用的方面,通过本文可以加强对公共安全应急处理技术平台应用的重视,研究资料如下。

1 公共安全应急处理技术的平台的一个发展现状以及趋势

我国在公共安全方面的应急救援,以及风险评估和信息综合等预警方面可以说起步比较的晚,在理论的知识,以及在实践方面的应用等都比较的薄弱,但是开展公共安全应急处理技术平台的的研究,是非常具有现实的应用性价值的。在这样的环境下,加强开发公共安全应急管理技术的平台,也是建设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实现对全市各类重大危险的防护目标,以及各类自然灾害和安全隐患的全方位地排查,以及监测,帮助实现管理不留死角,真正的达到防患于未然的目的。在如下几个方面,公共安全应急技术平台还存在不足。

(1)突发事件在应急处理方面,没有实现科学统一的指挥。像是在城市中,都有建立110的指挥中心,还有重大的危险源预警监测站,以及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还有水上搜救中心等多个项目的应急指挥平台,但是项目与项目之间没有统一的联系,都是自主搭建的独立的指挥系统,所以在现实实际的操作中,会出现信息传送的不迅速,并且不同的系统之间,还存在有网络不兼容,和数据不能共享的问题,所以对于突发性的事件,没有办法做到应急的指挥,延误了应对反应时间,带来很大的影响。

(2)就是系统的信息传送不及时,并且准确度低。比如在镇乡部门遇到了突发性的事件,将信息传送给上级时,不及时不主动,导致信息没办法被核实。或者是核实信息的时间过长,影响信息的报送,就影响对策措施的传达。

(3)在物资储备,以及应急队伍方面的信息,掌握不详细。对于应急物资的储备,以及急队伍的信息掌握不全,根本就没有办法实行有效地管理。

(4)应急的方案,在实际实施时,操作性低。所以在制定应急的方案时,需要减小预案的一个限制,在应急的演练中,加强实际的效果,不要只注重形式。第五点,在各个部门之间,应急的联动性弱。只要有一个部门,在处置突发事件时,应急反应不及时,就会造成应急处理的速度变慢,在一定程度上,耽误了处理突发事件的黄金时期。

2 公共安全应急处理技术的平台的应用的必要性

在我国,现在遭受有各种的灾害的威胁,以及工业化的快速发展,所以在公共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就凸显出来了,这是因为在公共安全管理方面的基础薄弱,所以在这样的情形下,加强公共安全应急技术平台的应用,以及管理,是为了更好的应对突发性的应急事件。公共安全应急管理平台,是为了应对公共安全类事件,主要以信息技术为支撑,应急管理的流程作为主线,所设计完成的监测监控,以及预测预警和集指挥调度为一体的应急指挥平台。公共安全应急处理技术平台,具备了应急的救援人才,以及技术和装备等资源信息的汇总,并且在应急管理的模拟演练方面,都有着很强的功能。是为政府机构在统一调度指挥方面,可以做到反应迅速,执行高效的一个应急管理平台。

公共安全应急处理技术平台的系统技术水平,具有多个优点,以及创新。如下几点是优点方面。

(1)在公共安全管理的信息预警方面,通过对信息的收集,可以针对性对构成公共安全隐患的潜在风险,进行监测,以及有效的防预。

(2)改变传统的以表演为主的公共安全风险应急的演练方式,变成了实际的可操作性性的应用。

(3)对公共安全事件应急管理机构,以及对应急资源方面的合理再分配,都进行了合理的配置。

(4)应急平台在定期排查,以及实时监测的动态防范机制方面健全。所以针对公共安全问题,可以实现早发现,以及提早预防。所以针对公共安全事件的发生原理,以及发生的过程,都可以及时的作出公共安全管理的应急预案,这样把信息系统可以搭建成联动的信息,更好的保障了社会公共安全的准备工作。

(5)对于构建综合性的公共安全风险信息预警管理,以及预警信息,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可以起到促使各部门管理机构,可以切实的尽好公共安全的责任。

3 公共安全应急处理技术平台的应用

(1)在综合业务方面的管理系统。实现事务管理和应急性突发事件的反应。在公共事件中,应对过程中的信息接报,以及情况信息的综合和。

(2)是采用可视化的指挥调度系统。主要采用数字化统一的平台。系统,采用固定的目标数字化监控技术,以及城市管网地理信息系统(GIS),还有互联网络,以及GPS数据采集系统,来进行调度和指挥,指挥的方式便捷,应急性强。

(3)对于风险隐患监测的预警系统。对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以及危害程度可以进行综合预警。

(4)应急性的保障系统。将各部门的应急资源,进行统一的调度管理,以便快速做出决策。

(5)采用智能方案的系统。利用实时监测数据,确保事态对周边造成的影响,通过计算机,或人机交互的方式智能化地提供最佳应对处置方案。

4 意义以及结论

我国只有加强在公共安全应急处理技术平台方面的搭建,加强在公共安全应急处理技术平台的的研究,才能更好的应对公共安全应急突发性的事件,所以对公共安全应急处理技术平台的应用,是非常具有现实的应用性价值的。加强开发公共安全应急管理技术的平台,也是在建设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中,重要一个建设部分。

参考文献

篇(3)

【关键词】 高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培训

高校突发事件是指“在高校内突然发生的、对学校的教学、工作、生活秩序造成一定影响、冲击或危害的事件”,具有突发性、危害性、敏感性及快速蔓延性等特点,与正常状态有很大的差别。高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是指在高校突发事件发生时相关人员(包括现场师生及相关管理人员)所做出的反应与控制行为。这种反应与控制行为与突发事件的事后救治行为是有区别的,它所显示的是突发事件已经发生且正在发生过程中的现场应急与控制事态发展的过程,而突发事件的事后救治行为所体现的是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经过讨论研究后所做出的综合性的决策和行动。但二者也是有联系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效果越好,越有利于突发事件的事后救治;反之则相反。

高校的稳定和发展始终备受政府、公众和媒体的重视与关注,高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尤其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提高高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需要高校所有人员包括教师、学生及管理人员具有较高突发事件意识以及应急处理的相关知识和技能,而这些知识和技能在正常状态下很难获得,只有通过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培训即不断进行突发事件知能的培训并模拟突发事件情境才能得到较大的提升。

一、高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培训内容

1、更新管理理念,强化危机意识

高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是学校内多元主体同时反应的互动网络,需要借助和发挥校内各方面的力量来完成。然而,当前我国很多高校仍将突发事件发生后的救治及处理当作突发事件处理的全部内容,高校部分领导以及很多教师和学生尚未树立危机意识,仍然把突发事件的处理看做是学校某些部门的事情,体现出危机认识不足、危机发生后的自救、逃生的基本技能缺乏等现象。因此,高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培训的首要内容是更新管理理念,针对危机意识淡薄的老师和学生开展应急教育、应急意识培育等培训;同时,尽量将校园应急处理的理念、案例及行动方案等融入学校教育内容之中,以做到寓应急管理于日常工作之中。

2、普及基本法规,强化法律意识

高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有效运行有赖于法律法规的支持和保障,然而由于传统的影响和国家目前尚无专门法律规范突发事件状态下的具体行为的关系,当前我国高校在突发事件处理中体现出“行政性强而法治性弱”的状态,这种状态无法规范学校和学生的行为,增加了双方发生激烈冲突、造成严重后果的机率。因此,在校园内普及基本法规如《教育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化法律意识,使师生明确校园内的犯罪与违反治安问题、学生伤害和教师侵害学生人身权利等突发事件的法律要件,从而进一步从法律上界定学校、个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和义务,减少部分事件的发生并为突发事件的有效处理奠定良好的基础。

3、普及心理知识,预防心理危机

近年来,我国大学生中存在的心理障碍问题日趋严重,加之对心理危机的干预和预防的缺失,导致高校心理问题类突发事件呈上升趋势。普及心理知识培训主要是通过课堂教学、专题讲座、心理咨询、电话咨询、网络匿名咨询及宣传栏等方式对在校师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及处理紧张心理的训练,以使高校师生能够了解、认可心理疾病并主动寻求帮助以预防心理危机,从而减少高校突发事件发生的概率;同时,普及心理知识可以让高校师生尽可能多地了解突发事件的特征,做好防范突发事件和承受突发事件的心理准备,增强心理承受能力,为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提供有利条件。

4、加强知能培训,提升应急技能

从当前我国高校的实际情况来看,高校师生鲜有定期开展自护自救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模拟演练的,缺乏系统化、正规化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培训和教育,安全卫生知识薄弱,自救互救能力较低,突发事件紧急应对能力亟待加强。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培训指的是对高校师生开展关于突发事件识别、防范、处理、恢复等方面的科学知识培训,可以通过专题讲座、举办培训班、模拟演练和沙龙活动等多种方式进行。具体说来,主要包括基本知识的认知、沟通技巧的培训、应急处理预案的学习、理论指导实践的演练等内容的培训。

二、高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培训对象

1、以学生为培训主体

目前我国高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参与力量不足,尤其是作为高校主体的学生未能积极主动的参与到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中,各类学生社团及组织更多地扮演被管理者的角色,致使很多有效信息无法及时联通,形成信息孤岛,不能将学校各方面情况及信息比较完整快速地传递给学校决策层。因此,要通过高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培训推进突发事件的成功解决,首先要将广大学生纳入培训对象,以学生为培训主体,逐级开展从学校到学院、年级、班级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基本技能培训,同时在各类学生社团及组织尤其是在志愿者中开展不同专题的应急处理培训,在培训他们的同时以他们为媒介向其他学生辐射,尽量在学生中开展全覆盖、重突破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培训。

2、以学生政工干部为培训重点

学生政工干部是学校中与学生接触最密切的人,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学习成绩等基本状况;而且,一旦学校有突发事件发生,学生政工干部都是在第一时间赶到,并积极配合相关专家开展稳定学生情绪、平息事态的工作。以学生政工干部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培训重点,开展法律规范、学校相关政策、心理干预基本方法、沟通技巧及突发事件状态下自救、互救及逃生技能等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使学生政工干部在掌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基本技巧和方法的前提下,积极有效的参与高校突发事件的处理和应对。

篇(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全县农业机械及其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监督管理,积极稳妥地处置农业机械事故,最大限度减少农机事故造成的伤害和经济损失,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促进法》、《云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云南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特制定《__县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适用于农业机械在__县境内从事农业生产及其产品初加工等相关农事活动中发生碰撞、碾压、翻覆、落水、火灾等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发生交通事故,由公安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条 本预案所称重大农机事故,是一次死亡3至9人的事故;特大农机事故,是一次死亡10至29人的事故;特别重大农机事故,是一次死亡30人以上事故。

第四条 实施本预案坚持以下原则:

1、救人高于一切;

2、施救与报告同时进行,逐级报告,就近施救;

3、局部服从全局,下级服从上级;

4、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密切配合;

5、最大限度减少损失,防止和减轻次生损失;

6、实施属地管理,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统一、有序和高效的应急处理机制,接受同级及上级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领导。

第二章 应急处理机构

第五条 县、乡农业(农机)部门共同构成全县农机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处理网络,分级成立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处理指挥中心,统一指挥本辖区范围内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县农业局成立县级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处理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在县农机安全监理办公室,明确负责人和联络方法,加强值班和物资准备,向社会公布农机事故报警电话。制定具体应急预案,明确职责和分工。当人员因工作变动时,及时调整充实。

县级指挥中心由以下人员组成:

总 指 挥:李子洪 县农业局局长;

副总指挥:段佑芝 县农业局副局长

郭元光 县农机管理站站长;

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由以下人员组成:

主 任:郭元光 县农机管理站站长;

成 员:刘贵彤 县农机管理站副站长

刘彤锦 县农机管理站副站长

范祖义 县农机管理站工作人员

杨绍雄 县农机管理站工作人员

戴家祥 县农机管理站工作人员

阿高良 县农机管理站工作人员

张春隆 县农机管理站工作人员

只清鹏 紫金乡农业综合服务站站长

苏自珍 马鞍山乡农业综合服务站站长

马赛武 永建镇农业综合服务站站长

李文莲 大仓镇农业综合服务站站长

陈 波 庙街镇农业综合服务站站长

杨志炜 南诏镇农业综合服务站站长

王跃军 巍宝山乡农业综合服务站站长

字友忠 青华乡农业综合服务站站长

陈永芳 牛街乡农业综合服务站站长

字孔诗 五印乡农业综合服务站站长

第六条 各级指挥中心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同级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和上级农机部门对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指示,决定本级《预案》的启动,提出具体措施,负责相关情况上报工作。

2、指导监督应急处理工作,协调解决应急处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全面掌握事故情况,分析把握事故现场动态,制定现场抢救措施,掌握应急处理动态状况,及时调整部署应急工作措施。

4、完成同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上级农机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七条 各级指挥中心办公室及工作组主要职责

办 公 室:负责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处理日常工作。

现场救援组:迅速、准确判断人、畜及财物的伤情或险情,疏散人员,保护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和财产,尽快恢复农业生产和作业秩序。协调和组织医务人员和救护车及时到达现场抢救伤员;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及剧毒污染源迅速通报相关部门;对遭受损失的财物尽力挽救。

事故处理组:按照农机事故处理程序和有关要求,开展事故现场勘查、取证,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写出调查报告,做出事故责任认定。

后勤保障组:负责后勤保障工作,保证各种抢救物资及时到位;负责事故善后工作,稳定群众思想情绪,解决伤亡者家属的实际问题,维护稳定。

第八条 应急处理指挥中心应当在同级及以上政府、有关部门和上级农业(农机)部门领导下,迅速、果断地做好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第三章 事故报告及登记制度

第九条 事故发生地县级指挥中心接到重、特大事故报告并核实后,须立即向当地政府和安监部门报告,同时,立即报告县级指挥中心;县级指挥中心接到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或不足3人但社会影响重大的农机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县政府值班室、县安委会办公室和省农机安全监理

总站 第十条 事故发生地农业(农机)部门应在24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逐级上报。

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农机事故的机械、机主姓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初步估计;

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6、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第十一条 接受事故报告单位和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做好事故情况记录和报告处理登记,记录的内容除事故报告的内容外还应该包括事故报告单位名称和人员姓名、接到报告和向上级及有关部门报告的时间、接受报告的单位名称和人员姓名、上级领导的指示和有关部门的意见以及传达情况、作记录人员本人签名等。

第四章 应急处理程序

第十二条 指挥中心接到重、特大农机事故的报告后,总指挥应当根据事故的等级做出启动应急处理预案的决定。

第十三条 重大农机事故发生后,县级指挥中心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理预案;特大农机事故发生后,县、乡两级指挥中心同时启动应急处理预案。

第十四条 事故发生地农业(农机)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须迅速赶赴现场,同时协调公安、急救、保险等部门联合行动;积极抢救受伤人员,有效地维护现场秩序,划定现场保护范围;勘查事故现场,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确认证人(有条件的立即取证);安抚群众,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第十五条 在应急处理工作中,事发地政府部署工作前由农业(农机)部门负责,上级农业(农机)部门采取措施之前由下级农业(农机)部门负责,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第十六条 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的农机事故应急处理指>,!

第十七条 县级农业(农机)部门应在事故处理完毕后一周内向上一级农业(农机)部门写出详细处理报告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农业(农机)部门,根据本预案及上级有关要求,分别组织制订或完善农机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负责组织演练、实施。

第十九条 本预案是农业(农机)部门在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后,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意见,事故的调查处理按国家和省有关法规进行。

第二十条 对处理组织不力,造成事故损失扩大的有关人员,建议当地政府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篇(5)

1.1编制目的

继续巩固我县鼠疫防治成果,有效预防和控制鼠疫疫情的传入、暴发和流行,依法行政、有效预防、积极应对,最大限度地减轻鼠疫疫情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订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鼠疫控制应急预案》、《辽宁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规定》、《辽宁省鼠疫控制应急预案》、《*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市鼠疫控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预案。

1.3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依法规范、科学防控;政府负责、部门配合;社会参与、加强宣传;强化监测、综合治理;快速反应、有效处置的原则。

1.4鼠疫疫情分级

根据鼠疫发生地点、病型、例数、流行范围和趋势及对社会危害程度,将人间鼠疫疫情划分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1.4.1特别重大鼠疫疫情(Ⅰ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鼠疫疫情(Ⅰ级)

(1)肺鼠疫在大、中城市发生,并有扩散趋势;

(2)相关联的肺鼠疫疫情波及2个以上的省份,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

(3)发生鼠疫菌强毒株丢失事件。

1.4.2重大鼠疫疫情(Ⅱ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鼠疫疫情(Ⅱ级)

(1)在1个县(市)行政区域内,1个平均潜伏期内(6天,下同)发生5例以上肺鼠疫或败血症鼠疫病例;

(2)相关联的肺鼠疫疫情波及2个以上县(市),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

(3)在1个县行政区域内发生腺鼠疫流行,1个平均潜伏期内多点连续发生20例以上,或流行范围波及2个以上市(地)。

1.4.3较大鼠疫疫情(Ⅲ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鼠疫疫情(Ⅲ级)

(1)在1个县(市)行政区域内,1个平均潜伏期内发生肺鼠疫或败血症鼠疫病例数1~4例;

(2)在1个县(市)行政区域内发生腺鼠疫流行,1个平均潜伏期内连续发病10~19例,或流行范围波及2个以上县(市)。

1.4.4一般鼠疫疫情(Ⅳ级)

腺鼠疫在1个县(市)行政区域内发生,1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1~9例。

2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2.1应急指挥机构

县鼠疫应急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

鼠疫疫情发生后,县政府根据县卫生局的建议和特别重大、重大、较大鼠疫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的实际需要,成立县鼠疫应急指挥部,县政府分管卫生工作的领导担任总指挥,县卫生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鼠疫疫情应急处理的协调和指挥,做出本行政区域内鼠疫疫情处理的决策,决定拟采取的重大措施等事项。相应职责如下:

(1)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参与鼠疫应急处理工作。

(2)根据鼠疫应急处理工作需要,调集本行政区域内各类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投入疫情防控工作。

(3)划定控制区域:发生鼠疫疫情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报请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宣布疫区范围;经省人民政府核准,可以对本行政区域内疫区实施封锁。

(4)人群聚集活动控制:当地人民政府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采取限制或者停工、停业、停课,停止集市、集会,以及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

(5)流动人口管理:对流动人口采取预防管理措施,对鼠疫患者、疑似鼠疫患者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等措施,对密切接触者视情况采取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

(6)交通卫生检疫:在县政府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相关乡(镇)组织辖区铁路、交通、质检等部门在交通站点和出入道口设置临时交通卫生检疫站,对出入境、进出疫区和运行中的交通工具及其乘运人员和物资、宿主动物进行检疫查验,对病人、疑似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实施临时隔离、留验和向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移交。

(7)信息:鼠疫事件发生后,疫情发生地政府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要求,做好信息工作,信息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8)开展群防群控:街道、乡(镇)以及居委会、村委会应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有关部门,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报告、人员转移或隔离及公共卫生措施的实施。

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鼠疫疫情应急处理的需要确定,主要有县卫生局、县委宣传部、县广电站、县发改局、县经济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爱卫办、县交通局、县林业局、县商贸局、县旅游局、县食药监局、县动监局、县外经局、县工商局、县红十字会、县武装部、联通法库分公司、网通法库分公司、移动法库分公司等。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制订鼠疫防治技术方案;提出启动鼠疫疫情应急反应和组建市鼠疫应急指挥部的建议;组织实施鼠疫疫情的调查、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和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开展疫区卫生处理,对疫情做出全面评估;根据鼠疫防控工作需要,依法提出隔离、封锁鼠疫疫区的建议。

县委宣传部、县广电站:按照疫情控制的统一部署和有关要求,做好疫情处理情况的宣传报道。宣传鼠疫防治知识,提高公众防疫与保健意识。

县发改局:根据鼠疫防治实际情况,加强重点地区鼠疫防控基础设施建设。

县经济局:根据县鼠疫领导小组的指示,负责组织我县工业企业生产、储备和调度疫区急需的应急药品、医疗设备、器械及防护用品。

县教育局:对学生进行鼠疫防治知识宣传教育。

县科技局:协助提供鼠疫疫区处理所需技术,支持相关科学技术研究。

县公安局:协助做好鼠疫疫区封锁,加强疫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县民政局:对符合救助条件的鼠疫患者提供医疗、生活救助;做好疑似鼠疫或鼠疫死亡人员的尸体火化工作。

县财政局:做好鼠疫控制应急资金的安排并及时拨付,加强资金管理监督。

县爱卫会:负责组织全社会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等。

县交通局:按《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及其实施办法,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交通卫生检疫工作,优先运送疫情处理人员、药品器械和有关物资。

县林业局:负责疫区野生动物异常情况的监测,并在疫情发生时,协助做好疫情发生地的隔离工作。

县商贸局:及时组织疫区人民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

县旅游局:组织旅游行业认真做好鼠疫疫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

县食药监局:负责鼠疫应急处理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

县动监局:负责做好疫区家畜的鼠疫防疫和动物防疫监督工作。

县外经局:做好鼠疫应急处理的有关涉外事务,接待国际组织考察、争取国际援助等方面工作。

县工商局:加强市场监管,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依法查处集贸市场上非法收购、出售和加工旱獭等鼠疫宿主动物及其产品的单位、个人。

县红十字会:充分发挥志愿者作用,协助相关部门在企业、社区、乡村、学校等广泛开展鼠疫预防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公众的防护意识。

县武装部:负责协调武警和本县民兵预备役部队参与鼠疫疫情应急处理行动,配合公安部门做好鼠疫疫情现场控制等工作。

联通法库分公司、网通法库分公司、移动法库分公司: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为疫情应急处理(包括报告)提供通信保障等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责和鼠疫应急处理的需要,组织做好紧急物资的进口、市场监管、污染扩散的控制及市鼠疫应急指挥部交办的相关工作等。

2.2日常管理机构

县卫生局卫生应急办公室(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全县鼠疫疫情应急处理的日常管理工作。县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军队、武警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日常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或本系统内鼠疫疫情日常管理协调工作。

2.3鼠疫应急处理专业机构和救治机构及其任务

2.3.1应急处理专业机构: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鼠疫防治的专门机构是鼠疫应急处理的专业机构。

具体任务:

(1)负责鼠疫疫情的监测,做好疫情信息收集、报告与分析工作,为预警提供依据。

(2)制订流行病学调查计划和疫情控制的技术方案;开展对鼠疫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及其密切接触者的追踪调查;对人群发病情况、分布特点进行调查与分析;查明传染源和传播途径,提出并实施有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措施;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情况。

(3)按照相关规定,对鼠疫样本进行实验室检测、复核、确定并上报实验室诊断结果。

(4)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各区县(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的应急培训和技术支援;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乡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应急培训和技术指导。

2.3.2应急处理救治机构:各级医疗机构是鼠疫应急处理的救治机构。确定*市传染病院作为市本级定点救治医院,县中心医院为本行政区域定点救治机构。

具体任务:

(1)开展病人接诊、隔离、治疗和转运工作;对疑似病人及时排除或确诊;对密切接触者实施医学观察和预防性治疗等。

(2)及时报告疫情,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完成标本的采集、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3)做好医院内的感染控制工作,实施消毒隔离和个人防护,防止出现院内交叉感染;严格处理医疗垃圾和污水,避免环境污染。

(4)负责或协助完成鼠疫患者死亡后尸体的解剖、消毒、焚烧等处理工作。

3监测与预警

3.1建立市、区县(市)、街道(乡镇)三级鼠疫监测体系。根据《全国鼠疫监测方案》、《辽宁省鼠疫监测工作实施方案》和《*市鼠疫监测工作实施细则》,各级鼠疫监测单位按照有关要求开展鼠疫日常监测工作。必要时,在疫源不明地区或新发现的鼠疫疫源地区开展鼠疫自然疫源地调查工作。

3.2县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本行政区域鼠疫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对鼠疫监测、动物鼠疫疫情处理及鼠疫自然疫源地调查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保证调查和监测质量。

3.3县卫生行政部门应根据报告的鼠疫疫情危害性和紧急程度,及时、调整和解除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鼠疫型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机关等。

3.3.1预警信息的单位:I级为卫生部,Ⅱ级为省级卫生行政部门,Ⅲ级为市级卫生行政部门,Ⅳ级为县级卫生行政部门。

3.3.2按本预案鼠疫疫情分级,预警级别对应如下:特别重大鼠疫疫情(Ⅰ级)、重大鼠疫疫情(Ⅱ级)为I级预警,较大鼠疫疫情(Ⅲ级)为Ⅱ级预警,一般鼠疫疫情(Ⅳ级)为Ⅲ级预警,动物间鼠疫疫情达到下列强度时为IV级预警:在黄鼠鼠疫疫源地发生动物鼠疫大流行,流行范围≥200km2;或局部地区出现动物鼠疫暴发流行,且波及到县级以上城市;或动物鼠疫发生在交通便利、人口稠密地区,对人群构成严重威胁。

4信息管理与报告

4.1信息管理

4.1.1完善全市鼠疫防治信息管理系统,构建覆盖市及区、县(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鼠疫防治专门机构的信息网络,承担鼠疫疫情相关信息收集、处理、分析、报告等工作。

4.1.2县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鼠疫防治管理信息工作的组织实施、管理和平台建设,不断完善本辖区内鼠疫防治信息管理系统,为系统的正常运行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

4.1.3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鼠疫防治机构承担责任范围内鼠疫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负责收集、分析核实辖区内疫情信息和其他相关信息资料。

4.2信息报告

4.2.1执行职务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人员是人间鼠疫疫情的责任报告人;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鼠疫防治专门机构为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

4.2.2医疗机构发现疑似鼠疫病例,应立即向所在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鼠疫防治专业机构报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鼠疫防治专业机构在判定人间鼠疫或疑似人间鼠疫疫情后,按规定时限在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

4.2.3地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鼠疫防治专业机构是动物鼠疫疫情的责任报告单位。在判定发生动物鼠疫疫情后,责任报告单位在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

4.2.4在开展鼠疫疫情监测期间,鼠疫监测数据由县级鼠疫防治机构随时报告,或按规定报告阶段性鼠疫监测数据,并视监测情况随时进行网络直报,报告间隔最长不得超过4个监测周期(28天)。发现异常情况时,相关数据及时进行网络直报。

5鼠疫疫情的分级反应

发生人间或动物间鼠疫疫情时,疫情发生地的县(市)级、市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做出相应级别应急反应。同时,根据鼠疫疫情发展趋势和防控工作的需要,及时调整反应级别,以有效控制鼠疫疫情和减少危害,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5.1特别重大鼠疫疫情(Ⅰ级)和重大鼠疫疫情(Ⅱ级)的应急反应

特别重大鼠疫疫情(Ⅰ级)和重大鼠疫疫情(Ⅱ级)应急处理工作由国务院、省政府统一领导,市政府按照上级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迅速组织有关部门以及相关区县(市)人民政府开展鼠疫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

5.2较大鼠疫疫情(Ⅲ级)应急反应

5.2.1较大鼠疫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由市政府组织领导。根据市卫生局的建议和疫情处理的需要,市政府成立鼠疫应急指挥部,迅速掌握和分析疫情态势,确定应急处理工作任务并组织实施,及时将疫情变化和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省政府。同时通报*警备区和*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5.2.2市卫生局迅速了解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传染源、发病情况,确定疫情严重程度,分析疫情发展趋势和提出应急工作建议,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同时报省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疫情变化和工作进展,适时建议市政府召集有关部门通报疫情和疫区控制情况,研究后续的应急处理对策;根据疫情和我市实际情况的需要,请求省卫生厅给予必要的技术和物质支持,在省级专家的指导下,开展鼠疫疫情防控工作。

5.2.3市政府有关部门设立临时性鼠疫应急处理机构,负责部门之间以及与区县(市)政府之间的协调,开展职责范围内的应急处理工作。

5.2.4疫情涉及的区、县(市)政府要按照市政府或市政府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开展鼠疫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

5.2.5市政府根据疫情处置的实际需要,必要时可向省政府请求提供紧急支援。

5.3一般鼠疫疫情(Ⅳ级)的应急反应

5.3.1一般鼠疫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由疫情发生地的区、县(市)政府组织领导。根据县卫生局的建议和疫情处理的需要,县政府成立鼠疫应急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采取紧急处理措施,救治鼠疫患者,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做好疫区内生产、生活安排,保证疫情控制工作顺利进行。

5.3.2县卫生局和医疗卫生机构,要及时了解疫情态势,确定疫情严重程度,提出控制措施建议,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同时上报市卫生局。

5.3.3市卫生局负责协调和指导疫区控制工作,协助分析疫情趋势,提出应急处理工作的建议。市政府根据疫情和区、县(市)政府请求,确定对疫区进行紧急支援的任务和时限。

5.3.4必要时,市卫生局将向省卫生厅请求给予必要的技术和物资支持。

5.4Ⅳ级预警(即动物间鼠疫疫情发生)后应采取的控制措施

5.4.1县政府建立疫区处理领导机构,组织有关部门迅速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县卫生行政部门要迅速了解情况,掌握疫情态势,确定疫情严重程度,提出控制措施建议,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并通报当地驻军领导机关。同时迅速逐级上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直至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5.4.2市卫生局协调和指导疫区控制工作,分析疫情趋势,提出应急处理工作的建议。市政府根据疫情和县人民政府请求,对疫区做出应急反应。

5.4.3根据疫情处置的实际需要,必要时,县卫生局可通过市卫生局请求省卫生厅给予必要的人力和物资支持。

5.5毗邻地区的应急反应

发生鼠疫疫情地区的卫生行政部门要及时向毗邻地区卫生行政部门通报疫情和已采取的措施。

与发生鼠疫疫情相毗邻的地区,应根据疫情特点、发生区域和发展趋势,主动分析本地区受波及的可能性和程度,重点做好以下工作:密切保持与鼠疫发生地区的联系,及时获取相关信息;组织做好本行政区域应急处理所需的人员与物资准备;加强鼠疫监测和报告工作;开展鼠疫防治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根据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决定,开展联防联控和提供技术、物资支援。

6应急反应等级的确认、终止及评估

6.1鼠疫应急反应等级的确认

按本方案1.4分级原则,特别重大鼠疫疫情(Ⅰ级)由卫生部予以确认;重大鼠疫疫情(Ⅱ级)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予以确认;较大鼠疫疫情(Ⅲ级)由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予以确认;一般鼠疫疫情(Ⅳ级)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予以确认。

6.2鼠疫应急反应的终止

鼠疫疫区控制工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人间鼠疫疫区处理标准及原则GB15978一1995》的要求全部完成相应应急处置工作,经验收大、小隔离圈内已达到灭鼠灭蚤标准及环境卫生标准,连续9天内无继发病例,疫区疫情控制临时指挥部可提交解除疫区封锁申请。

特别重大鼠疫疫情(Ⅰ级)的终止按国务院或国家鼠疫应急指挥部的决定执行;重大鼠疫疫情(Ⅱ级)的终止按省卫生厅或省鼠疫应急指挥部的决定执行。

较大鼠疫疫情(Ⅲ级)和一般鼠疫疫情(Ⅳ级)分别由市、区县(市)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应急反应的建议,报本级人民政府或本级鼠疫应急指挥部批准后执行,并向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6.3鼠疫疫情处理工作评估

6.3.1评估人员组织。对特别重大鼠疫疫情(Ⅰ级)、重大鼠疫疫情(Ⅱ级)、较大鼠疫疫情(Ⅲ级)、一般鼠疫疫情(Ⅳ级)处理情况的评估,分别由卫生部和省、市、区县(市)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评估小组,开展评估工作。

6.3.2评估内容主要包括:疫区自然地理概况,发生疫情的原因,传染源、传播途径和流行因素,疫情发生、发展和控制过程,患者构成,治疗效果,染疫动物、蚤种类的分布,染疫动物密度和蚤指数,所采取措施的效果评价、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评估报告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

7保障措施

7.1技术保障

7.1.1完善市、县两级鼠疫监测体系,逐步达到国家级和省级鼠疫监测点的能力标准。各级鼠疫监测点实行系统监测,积累资料并开展应用性科研。各级医疗机构应开展鼠疫防治知识培训工作,对鼠疫病例(含疑似病例)实行“首诊医生责任制”。

7.1.2提高鼠疫的应急反应能力。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鼠疫应急装备标准”,规范各地鼠疫应急队伍、装备和应急物资储备。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严格按照“鼠疫实验室建筑规范”和“鼠疫实验室装备规范”要求,改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鼠疫防治专业机构的基础设施和实验室设备条件。加强鼠疫防治专业队伍建设,提高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处置和实验室检测检验能力,通过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队伍的反应水平和能力。

7.1.3改进鼠疫监测实验室检验技术和方法。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要求,改进鼠疫监测常规检验检测方法,提高检验水平。

7.2物资、经费保障

7.2.1物资储备: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鼠疫应急物资储备机制。发生鼠疫疫情时,应根据应急处理工作需要调用储备物资。卫生应急储备物资使用后要及时补充,短时效和过期物品要及时更换。

7.2.2经费保障:各级人民政府应落实鼠疫防治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经费,保障鼠疫防治和疫情应急处理经费,确保鼠疫防治和应急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8预案的制订

本预案由县卫生局组织制订,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以政府名义下发。

9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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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故分级

按照紧急程度、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食品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I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II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III级)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IV级)四级。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镇的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对食源性疾病中涉及传染病疫情、食源性寄生虫病的公共卫生事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由卫生健康部门开展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

三、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各村(社区)和有关单位要将事前预防与事后应急有机结合,坚持按照应急处理的要求,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并有针对性地制定预防措施,把应急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在日常管理中,防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统一领导,分级控制

镇政府统一领导指挥各村(社区)对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工作,并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级别,实行分级控制、分级管理。特别重大及跨地域、涉外的食品安全事故,镇政府直接负责应急处理工作。各村(社区)直接负责本辖区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各村(社区)和有关单位要积极给予协助和支持,确保对突发事故的有效控制和快速处置。

(三)反应迅速,措施果断

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各村(社区)和相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和发挥现有资源作用,立即作出反应,充分利用已有的各类应急机构、人员、设备、物资和信息渠道等系统,迅速采取救治和控制措施。

(四)科学应对,加强合作

各村(社区)和相关单位要科学应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各司其职,通力合作,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镇人民政府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职责:1、负责镇内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决策和现场指挥,组织应急救援,制定控制措施。2、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及恢复生产生活和教育秩序等工作。3、督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学校根据行业特点,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并监督执行。4、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学校法人代表牢固树立第一责任人意识教育。5、检查、督促各单位做好食品安全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理准备工作。

(二)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警戒保卫、医疗救护、经费保障、善后处理、事故调查、新闻宣传六个工作小组

1、警戒保卫组:由派出所牵头,相关部门参加。主要工作职责是:组织事故现场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营救受害人,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开展对事故涉嫌刑事犯罪的侦查、鉴定等工作。

2、医疗救护组:由镇卫生院牵头,镇派出所等部门参加。主要工作职责是:迅速开展抢救工作,力争将人员伤亡数量降到最低程度,并及时向食品安全委员会报告人员抢救工作的进展情况。

3、经费保障组:由镇财政分局牵头,相关部门参加。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工作经费保障。

4、善后处理组:由党政办牵头,镇司法所等部门参加。主要工作职责是:根据实际情况,协调劳动保障、保险、教育等部门,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善后处理及家属的安抚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并向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报告善后处理情况和动态。

5、事故调查组:由上级有关部门负责,镇抽调人员协助。其职责是事故发生的原因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各组要根据其职责,制定相应的工作程序,报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6、新闻宣传组:由镇广播文化站牵头,镇市场监管所等部门参加。主要职责:组织事故处置宣传报道、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并参与做好信息工作。

(三)应急处置指挥长徐珂(镇长、应急处置小组组长):各村(社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要严格履行职责,服从镇应急处置指挥长统一调度和指挥。

五、应急响应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分级标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事故分级及响应标准见附件1,应急响应流程见附件2)。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由国务院、省、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并宣布启动Ⅰ级、Ⅱ级、Ⅲ级响应。镇人民政府按照“党政同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成立应急处置指挥机构,根据上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开展处置工作。

六、应急处理工作程序

(一)情况报告

各村(社区)和各单位发现疑似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在第一时间报告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

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办公室。

(二)事故评估

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调查核实,配合上级部门对事故的类别、性质、危害程度和波及范围进行科学评估和确认。

经评估确认,凡符合本预案适用范围之一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向领导小组提出启动应急处理预案的建议。

(三)应急处置

1、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接到办公室启动应急处理预案的建议后,应立即召开紧急会议,视事故情况研究决定启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或部分启动预案。

2、应急预案启动后,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医疗救护组、经费保障组、警戒保卫组、事故调查组即进入工作状态,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紧急调集应急处理队伍、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组织实施各项应急处理的具体措施。并随时将事故应急处理进展情况上报指挥部。

3、事故发生地的村(社区)和相关单位,在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统一领导下,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有关控制措施。

4、村(社区)和相关单位,必须从大局出发,服从指挥部统一指挥,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事故处理和中毒人员的救护工作。

七、奖惩

(一)奖励

镇人民政府对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责任追究

对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事故的,或者在食品安全事故预防、报告、通报、调查、控制和处理等处置过程中有、失职、渎职等行为的,根据有关规定,由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调查,查明事故原因、性质,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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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城市轨道交通;行车调度;应急处理;安全

中图分类号:P135 文献标识码:A

引言

城市轨道交通在城市公共客运系统,是定位高容量骨干交通网络的一个重要功能,所以它的突发事件不仅会导致中转站传递大客流的突变,如服务网络系统水平骤降内部的问题,在当地服务水平的波动,甚至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等严重后果,并可能导致在城市道路交通系统。为此,城市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如何快速、准确地实现故障处理和救援和维护的持续运营安全的事件的事件尽可能把损失降到最低已成为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和应急管理解决一个重大研究课题。

在操作过程中突然发生故障,事故无法预测,但故障的种类和事故后果是可以预见的,因此该公司通过发展城市轨道交通的各种应急计划,以应对突发事故或事件。然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情况表明,流量控制在应急过程中,常常出现工作混乱等。因此,治疗突发性事故或事件不可缺少的应急预案,但工作的执行能力和控制缺陷。因此,提高交通行车调度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城市轨道交通的安全性和效率的重要保证。

城市轨道交通行车调度应急处理特点

对于城市轨道交通来说,其突发事件都是不可预知的,突发事件的时间和地点难以预测,不会轻易发现,一旦发生就达到一定的危害范围和程度;现场人员会出现极度恐慌,瞬间造成人群混乱和作业混乱。突发事件常常会第一时间导致通信不畅,现场滞留大量人员或有人员伤亡,行车调度人员应急处理时心理、生理压力较大。由于受到设备的限制,以及城市轨道交通特殊环境因素的影响,应急处置方法相对有限,若不能根据突发事件情况随机应变、灵活处置,会延误应急处理时间、扩大影响范围。有些调度人员只考虑本部门的操作便利和自身利益,甚至造成作业程序松散、环节控制不力。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城轨交通逐渐实现网络化运营,涉及面十分广,线路条件、车辆类型、设备与设施多种多样,配备的应急救援设备与设施也越来越复杂。线路车辆、故障、险情、救援等信息较分散,应急处置作业环节较多,涉及工作岗位较多,有时作业内容相互交叉、渗透,给行车调度的整体控制带来很大的难度。若发生突发事件,轨道交通运营会出现长时间中断,影响人们正常的生活与工作,以及社会的稳定。只有快速处理,才能为恢复正常运营创造条件,确保列车运行秩序,保证完成运输任务。

3、城市轨道交通行车调度应急处理原则

2.1安全原则

行车调度员在进行调整列车的过程中。运营企业生存与发展的生命线是安全,不论在情况下的运营调整都必须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确保行车安全、设备安全及乘客生命财产的安全。行车调度在应急处理时,必须关注运营线路上人、车、物的安全问题,确切掌握线路是否出清、进路是否有冲突、故障点恢复情况等,坚持安全至上的原则,杜绝发生各种危险事件。在调度调整时,要做到反应快、报告快、处置快,把握事发初期的关键时间,将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运营的目的是服务,运营调整必须要考虑对乘客服务的影响,并将相关信息告知乘客,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降低影响。在运营调整时,行车调度要有全局观,不能只关注突发事件及设备故障,而忽略其他因素和影响。

2.2先通后复原则

城市轨道交通行车出现事故或发生设备故障时,各调度应遵循“先通后复”的原则,必要时,可组织小型交通道路运行或启动应急公交接驳预案。 “先通车,后恢复”是为了最大程度地降低突发事件对运营的影响,保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能力。在运营线路保证安全的情况下第一时间通车,然后再恢复应急事件带来的影响,保证线路的正常运营,提高运营服务水平。应急处理应按照相应的处理标准执行,实施先救人,或者救人与处理事故同时进行。如果事故或设备故障危及到员工、乘客的生命安全时(含在处理过程中出现),各调度应立即按相应的处理程序执行,先救人,保障员工和乘客的生命安全。执行救人与处理事故同步进行的原则。

2.3明确分工快速有效原则

行车调度员在应急情况下,应遵循“既分工、又合作、有分工、有调整”的原则进行调度指挥。调度员按照规定好的的分工,各司其职,按部就班地展开调度工作。同时,在应急处理的不同阶段,值班主任应进一步细化、调整调度员分工,保持步调一致。城市轨道交通在行车调度应急处理时,应做到反应快、报告快、处置快,把握事发初期的关键时间,将故障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同时,行车调度应有全局观,不能只关注突发事件及设备故障,而忽略了其他的因素和影响。调度人员还应树立整体观念,不能只侧重故障点的处置,而忽视非故障区段的组织;不能只注重自己的处置安排,而忽视与设备维护部门等相关单位的信息沟通。在应急处理过程中,自始至终应坚持“顾全大局”的原则,时刻控制大局,时常关注其他列车的运行,将故障对运营的影响降至最小

调度员必须按照原则上的既定分工,各司其职,来应对千变万化的故障情况。若遇分工不能满足应急指挥工作的要求时,值班主任立即进行调整,确保应急处理可控!有序地进行。需要强调的是,在危急情况下,值班主任必须打断调度员正在进行的工作,安排更加紧急的工作任务。

2.4主动控制原则

行车调度员在进行列车调度工作时,必须明确目的,有效的收集信息的重点。要弄明白运营服务受到现场故障情况的影响程度。能提前通知的事项,提前主动安排,避免调度员不断应接不知情的车站!司机和有关人员的来电询问。例如,在故障发生初期,调度可将故障的影响范围、采取何种降级模式行车、预计晚点的时间等情况向全线司机、车站以及邻线调度通报。充分调动资源,及早安排车辆检修人员、折返司机或司机班组长上故障车协助处理故障,上备用车做好应急准备应急调度指挥过程中,主动采取折返、越站、晚发、多停、退车等调度手段调整行车,保持相对均匀、合理的行车间隔,将故障对运营的影响降到最小。

2.5服务原则

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的服务对象是乘客,应最大限度满足乘客的出行需求,城市轨道交通事件的应急处理必须考虑对服务和旅客的影响,尽量满足旅客同站台换乘,从而减少等待时间,确保旅客出行过程完整。同时,将相关信息通过各种渠道告知旅客,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降低影响,最大限度地满足旅客的出行需求。

4、结语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城市轨道交通的飞速发展,其运营的安全形势日益严峻,明确城市轨道交通应急处理的原则,加强城市轨道交通的行车调度应急处理,关系人民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是城市交通日常管理工作必须面对的重大问题。轨道交通运输情况瞬息万变,现场调度人员的业务技能和应急处理经验不足,往往导致决策出现较大偏差。因此,明确城市轨道交通应急处理的原则,建立城市轨道交通行车调度应急处理辅助系统,可确保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安全有序可控地进行,并且缩短应急处理作业时间和保证按作业标准进行应急处理。避免错过有利救援时机,造成延误甚至事故;通过提供科学的应急处理作业标准,能有效缩短应急处理作业时间,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参考文献

[1] 蔡于.轨道交通行车调度员应急处置分析与对策[J].城市公用事业, 2006(3):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