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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21 18: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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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解决乡村振兴战略下乡村经济产业发展资金短缺的问题,最好的方法就是将外部资金资源导入乡村地区,促使乡村地区有能力推动经济产业发展,随后再偿债,这与金融业务的基本流程非常契合,因此金融服务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渠道。但传统金融服务并不能满足现代乡村产业经济的发展需求,一方面传统金融服务能予以乡村地区的资金并不多,另一方面传统金融服务需要人来回奔波,业务办理流程耗时耗力,这些现象使得早期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遭遇较大阻碍。而这些问题在互联网金融服务下迎刃而解,金融企业可以借助互联网与农民联系,实现业务办理,依靠互联网信息对用户信息进行审核,若审核通过能予以大量资金,因此现代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要紧贴互联网金融服务。
一、互联网金融与乡村振兴战略的关系
(一)互联网金融是乡村振兴战略的支撑
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就必须为乡村经济产业提供经济资源,使其有能力发展创新,最终在乡村地区构建完整、有特色的产业环境,这样乡村的经济产出能力就会大幅提高,这也是该战略的最终目的。因此,摆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面前的主要问题就是如何为产业经济提供充足的经济资源,这一问题单纯依靠地方政府的经济扶持是难以解决的,必须找到稳定的、强力的经济来源,互联网金融无疑可以充当这一角色,即互联网金融企业可以在乡村地区推广金融APP,使农民通过APP办理金融业务,而农民获得资金之后就能开展创新创业活动,逐渐形成产业,这个过程就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过程,说明互联网金融是乡村振兴战略的支撑[1]。
(二)乡村振兴战略是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助力
从互联网金融行业角度看,该行业内各企业的活动都是为了谋求个体发展,间接推动行业发展,因此企业面对的问题就是如何实现发展,这需要企业大量开发外部资源,包括用户资源与市场资源,但在该行业的长期发展下,城市环境的用户资源及市场资源已经接近饱和,开发空间相对狭窄,因此金融企业要转变思路,开拓新用户,开创新市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使得互联网金融企业的业务范围开拓到乡村地区,这些地区以往很少与金融接触,对于互联网金融企业而言乡村地区就是新市场,农民就是新用户,企业一方面可以开发农民资源,增长新用户,另一方面也能在乡村地区开创服务站点或成立新企业,实现市场开拓。可见,乡村振兴战略为互联网金融行业带来了巨大助力,有利于企业乃至行业发展。另外,乡村地区人数众多,且具有大量内生需求,乡村地区的潜在价值庞大,这同样说明互联网金融有必要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服务。
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路径
(一)破除困境,构建健全体系
在互联网金融服务下,乡村振兴战略得到强有力的支撑。为了降低风险,地方政府、金融企业等组织在实施之前必须认真分析战略实施中的风险以及可能遇到的问题,要先解决问题,构建健全的战略实施体系,才能充分发挥互联网金融的服务效用,推动战略顺利实施。互联网金融下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主要困境与破除方法主要有两个方面。1.法律保障力度低。互联网金融本身是新时代下的产物,我国以往设立的有关金融安全保障的法律体系并未涉及互联网金融,且现代相关法律体系还没有来得及作出调整。例如,中国人民银行、国家财政部等五部委在2019年出台了《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通过金融服务来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但《意见》中并没有互联网金融专项政策与法律规章,基本上是针对传统金融服务的。因此,在当前法律体系下,互联网金融中的一些风险阻碍了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分割了互联网金融与乡村地区的关系,很多农民在接触互联网金融服务之后,担心金融企业设定的偿债额过高,导致自身无力偿还,现有法律对金融业务的每期偿还额都有限制,只是这些法律规定未能适用于互联网金融,使得农民不愿意办理互联网金融业务[2]。要解决这一问题,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之前就要加强互联网金融法律体系建设,为农民或互联网金融企业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同时借助地方政策,正确引导互联网金融企业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服务,密切互联网金融与乡村地区的关系,最终破除困境。在法律体系建设中,可以参考现有法律的偿还额限制条款,针对互联网金融同样设立偿还额限制条款,打消农民的顾虑;在政策方面,地方政府应当引导互联网金融企业优待农民,尽可能降低偿还额,使得互联网金融更容易被农民接受,密切互联网金融与乡村地区的关系,借助强有力的法律保障,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2.农民征信缺失、风险防控体系缺陷。互联网金融业务存在的风险都有双向性,即同时针对互联网金融企业与用户,互联网金融企业为了避免自身承受风险,必须通过征信信息来审核每一笔业务的风险概率,同时构建风险防控体系,保障审核结果合理、准确、真实。但在互联网金融企业面向乡村地区开展的业务活动中,许多农民没有征信信息,使得风险防控体系出现缺陷,这是因为以往乡村地区的发展与互联网没有太大关系,所以在互联网中并没有太多农民的征信记录,在征信记录一片空白的条件下,金融企业的风险防控体系将无法运作,不能判断来自农民的业务风险,这使得许多企业出于自身风险防控目的,不会接受农民的业务申请,说明互联网金融未能给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服务。面对这一问题,建议互联网金融对没有明确征信记录的农民先实行小额贷款业务,同时获取农民的相关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住址等,就近设立工作站或委派区域专员负责催收债款的工作,若农民能准时偿还每一期债款,则下一次业务办理中企业就可以得到农民的征信记录,适当上调贷款额度,待农民征信记录完善,即可使用现有风险防控体系来进行风险管理,贷款额度可以恢复正常,甚至进一步提高。另外,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企业还可以入股的方式参与乡村人员的创业,这种方式使企业成为乡村产业的股东,可以对产业进行大量注资,这也是破除该困境的方法之一。
(二)了解农民需求,优化服务质量
互联网金融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的服务质量不仅仅体现在贷款额度、业务办理方式等方面,还体现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多数互联网金融企业在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上都存在缺陷,严重影响了服务质量,难以给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有力帮助,这一问题主要表现为:企业现有的互联网金融技术设施并不符合农民的需求,农民不知如何操作,用不上互联网金融。因此,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路径上,互联网金融企业必须了解农民需求,着手对自身服务质量进行优化。1.了解农民需求。现代乡村地区普遍存在人口老龄化的现象,此类农民对于新鲜事物的接受程度比较低,很容易将互联网金融视作“用不上”的事物。同时,虽然互联网在国内普及率很高,但部分乡村地区依旧存在网络基础设施薄弱、稀少、落后的现象,这无疑对互联网金融服务造成了阻碍。这些现象恰恰说明了农民的需求,即农民希望互联网金融被接受,且地区范围内应有良好的网络环境。2.优化服务质量。着眼于农民需求,互联网金融企业要优化自身服务质量。(1)为了能让农民接受互联网金融概念,企业应当委派专人前往乡村地区进行用户开发,过程中要简洁明了地传递互联网金融概念,不要用太过专业的话语进行介绍,类似于金融产品、偿还周期等专业名词不建议使用,话语表达要确保农民听得懂。同时,企业应当根据农民特征专门开发一款可办理互联网金融业务的APP软件,最好能做到一键办理,避免农民因操作过于复杂而不接受互联网金融的现象发生。(2)互联网金融企业应当与地方政府协作,出资进行乡村地区网络环境优化和建设工作,有必要引入4G网络等先进通网方式或设立网络服务站点,给农民提供优质服务,促进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
(三)加强互联网金融知识宣传,培育农民互联网金融素养
我国多数农民的互联网金融素养处于低水平,大多都不知道什么是互联网金融,相关认知比较浅显,这些也会阻碍互联网金融服务作用的发挥,阻碍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这是当前必须破除的一大困境,具体表现为三个方面:其一,农民对互联网金融认知不深,对互联网、金融等概念认知不足,不知道互联网金融对自身能起到什么作用,因此内心始终充满疑虑;其二,农民普遍缺乏理财意识,多数农民抱有小农思想,多存钱、少花钱是他们的经济管理思路,因此当农民发现互联网金融需要自己将存好的钱交给企业时,会认为这是一种“花钱”的行为,且涉及金额比较大(至少对农民而言是较大金额),这时他们就会拒绝金融业务办理建议,这种现象在现代依旧普遍,多数农民都没有理财意识;其三,农民对互联网金融的认知有误,不少农民认为“金融就是骗钱的”,某些农民曾经办理过金融业务,做过一些投资,但因自身专业素养不足导致投资失败,这时农民就会认为金融的风险太大,而自身亏损的钱全部变成了企业的利益,这种事例在现代乡村地区发生过多起,引起农民的普遍关注,许多农民对金融产生了错误认知。针对这一现象,互联网金融企业必须加强金融知识宣传,着手培育农民的互联网金融素养,具体可从三个方面着手。(1)与地方政府协作进行宣传,借助地方政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来吸引农民关注,暂时抑制农民错误的想法,为宣传活动的开展与有效性提供基础保障。(2)在宣传过程中一定要注意方式方法,单纯采用拉横幅、发宣传册的手段是无法有效传输正确概念和思想的,建议互联网金融企业以活动或行业会议的形式进行宣传,宣传过程中可以应用一些典型案例。例如,将抱有小农思想的农民与抱有互联网金融思想的农民进行对比,先根据前者历年经济数据直观展示小农思想并不会让农民变得更富裕,反而大概率会越来越穷,再根据后者历年经济数据展示互联网金融思想下农民通过投资、理财,成功在3年内让自身资产上涨了50%,这样就能冲击农民的旧思想与理念,顺利扭转农民的认知,使得农民愿意深入了解互联网金融的作用,这时即可告诉农民,可以通过互联网金融业务去开创产业,提升自身造血能力,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3)面对对互联网金融认知有误的农民,企业单纯凭借一面之词很难在短时间内扭转认知,但一定要持之以恒地对此类农民进行素养培育,借助其身边接受了互联网金融的农民案例,动摇其原本认知,逐渐让此类农民接受互联网金融,愿意借助金融业务投身到乡村振兴战略中。同时,企业除了予以资金上的帮助以外,还应当帮助此类农民去经营投资产品或创立企业,最终即可扭转认知,给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有力帮助。
三、结语
综上,本文对互联网金融与乡村振兴战略的关系进行了论述,证实两者关系紧密,前者能推动后者实施,后者能给前者带来更大的收益。为了通过互联网金融服务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文中还分析了战略实施困境与破除方法,两者整合后即为战略实施路径,能起到密切互联网金融与乡村地区关系、充分发挥互联网金融服务的效用,从而促进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
[参考文献]
[1]于玲燕.乡村振兴战略视野下互联网金融发展与农村金融生态体系的构建[J].农业经济,2018(6):109-111.
对策建议思考
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有力促进了乡村交通快效发展,提高了群众生活品质,提升了群众幸福指数,但由于乡村交通社会关注不够、资金投入不足、管理职权不清、行政监管不力等问题,致使乡村交通成为管理空挡和盲区,无形制约着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创新乡村交通管理势在必行。
一、乡村交通面临的现状
乡村公路覆盖面广,连接广袤的县、乡、村、组,里程数占全国公路通车里程的四分之三,是我国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乡村交通直接服务于“三农”,是促进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基本条件,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先行要素,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有力抓手。
长期以来乡村交通面临着“公益性”现状,在建管养运安方面,很大程度按照“公益事业”对待。一是没有控制性的乡村交通详细规划。乡村交通设计随意性大,甚至以领导的意见为转移,路面结构设计不规范、设计线路与实际路段情况不符、有的地方根本就不设计,造成乡村道路坡度大、弯道多、拐弯急、视线差。致使乡村公路技术等级低,安全风险高。二是没有保障性的乡村交通资金来源。乡村交通资金主要来源于中省补助资金,需要县乡村一定数量资金配套和社会捐助。由于县级财力不足、乡镇资金紧缺、村集体经济薄弱、社会捐助难度大等因素,造成部分交通项目采取村民“一事一议”等模式,委托当地既无资质、无技术、无经验的村委会组织队伍自建。致使乡村交通质量差,使用年限短。三是没有系统性的乡村交通管理体系。乡村交通的发展,目前更多注重交通的数量,而忽略了交通的管理。“产业发展”的成片推进,一些企业在乡村安营扎寨,货运车辆不断增多,“双超”问题无人管;“产业兴旺”的初步实现,流转土地后的群众空闲时间增多,驾驶二轮摩托、电摩托、农用车等出行频繁,且驾乘人员老龄化严重,违规问题无人管;“建管养运”的严重脱节,养护主体不明确、管理责任不到位、养护措施不落实,造成路面水沟边坡养护不及时、路面损坏、交通设施破坏等问题无人管。致使乡村交通安全隐患突出,群死群伤重大安全事故频发。
二、乡村交通存在的问题
乡村交通点多、线长、面宽,通过近几年来乡村振兴的强力推进和精准扶贫的高效实施,乡村交通虽取得了决定性的发展,但存在的问题依然不可忽视。
(一)交通群体无安全意识。
部分驾驶人员酒后驾车、超员超载、逆向行驶、抢道追逐;部分驾驶人员驾驶的车辆未年检、无交强险,甚至是城市淘汰的报废车辆;农用车、二轮摩托、三轮车、电动车在乡村泛滥,部分驾驶人员未经过正规培训、不懂交通规则、甚至不能识别交通标识;部分留守老人为省事省时省钱,亲自驾驶电动摩托组合接送留守儿童上学和放学,无安全意识又严重超员;部分群众把乡村公路当做公共资源,随意在公路上铺晒粮食、摆摊设点、堆放柴草。
(二)交通运输无设施保障。
乡村交通规划设计建设因资金原因,未按照“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施工”要求,增设交通标识标牌、减速带、波形护栏。部分公路坡度大、弯道急、搭接多、临水临崖,未安装波形护栏和警示标识;部分公路两旁的学校、院落、企业等出入的人车较多,未安装减速带和提示标志;部分公路路面狭窄,安全风险点和风险源多,车辆只能单向通行,未按技术规范修建错车道。
(三)交通执法无强硬措施。
乡村交通管理有交警、运管、路政、农机、道安办、派出所、交管办等多个部门,各部门职能明确但交叉、执法配合但推诿,结果是多个部门管不了、管不住、管不好一辆车;乡村交通里程长、范围广、车辆多,交管部门人手少、装备少、车辆少,上路执法就显得力不从心,对乡村一些交通违法行为缺乏震慑力,多数驾乘人员都抱有侥幸心里,与交管部门玩起了“猫捉老鼠”游戏;乡村道路车辆种类繁多,无牌无照驾驶、非法营运、违规载客、对抗执法已成气候,虽常常开展执法,但缺少强硬的措施,乡村交通运输违法违纪行为屡禁不止。
三、乡村交通管理的建议
乡村交通客观存在的问题,我们只有客观面对、探索改变、创新管理,才能为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提供交通保障。
(一)建设、管理、养护“三到位”。
一是公路规划建设落实到位。新建的乡村公路对路基、路面、路肩、路沿、错车道、涵洞、水沟、边坡、弯道、坡度、标识标牌、减速带、波形护栏等严格按照乡村公路技术规范规划设计、送审和评审;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确定,项目业主必须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依法依规开展,绝不允许采取“一事一议”等委托的方式让无资质、无技术、无业绩的单位或者个人建设;在项目建设中落实好“七公开”公示牌制度,主动接受村“两委”、党员干部和社会的参与监督,确保项目建设按图施工、对标施工、规范施工。二是安全设施管理落实到位。坚持“应安尽安”的原则,在乡村公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和事故“黑点”路段,增设波形护栏、交通警示标牌、限速标志等安全设备;在重要道路的平面交叉路口,医院、学校、企业、院落等人居密集出入口,增设信号灯、人行横道、减速带、提示牌和照明等安全设施;为确保公路安全设备不被人为破坏和损毁,将监督管理举报职能添加至“村规民约”和村“两委”工作职责中,充分发挥当地群众和村“两委”第一时间的作用。三是公路管理养护落实到位。乡村公路路网密、里程长、管理分散,无法依靠公路管理部门的专职养护人员养护,乡村公路管理养护严重滞后,致使公路两侧杂草丛生,占据了有限的使用路面;水沟涵洞淤泥阻塞,排水十分不畅,路面冲毁严重;边坡安全隐患突出,威胁行人和车辆安全。为了加强乡村公路养护,采取“谁受益,谁养护”的原则,把公路管理养护责任落实到当地乡镇人民政府、交管办和村委会,以乡镇和行政村为主体,设立养护作业班组,加强乡村公路的日常养护和巡查,同时倡导全民爱路、护路和养路意识,切实把乡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从行业行为转变成政府行为、社会行为、群众行为。
(二)机制、资金、服务“三强化”。
一是强化工作机制。县级人民政府出台乡村公路建管养运安工作实施意见,使之形成“政府主责、乡镇主抓,部门参与,群众配合”的乡村交通管理新机制,将乡村交通管理纳入交管部门、各乡镇、各村委年终考核指标,与“安全生产”和“综治指数”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建立乡村交通管理委员会制度,每月定期开展全县乡村交通管理工作督查通报会,及时通报各乡镇各村组交通管理情况,对交通管理问题突出的乡镇村组,县级分管领导约谈乡镇主要领导,乡镇主要领导约谈村“两委”;乡镇“交管办”每月编制好“两库一图”,及时更新辖区乡村交通管理排查台账、整改台账、销号台账,确保制度上墙、台账上墙、业绩上墙。二是强化资金保障。紧紧抓住交通运输发展“黄金时期”和乡村振兴政策支持方向,结合乡村振兴谋篇布局,精心包装产业路、资源路、旅游路等项目,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注重包装优势项目,加强交通重点项目招商引资,有序开放交通建设投资市场,加大与交通建设领域企业对接力度,用好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争取社会资金;统筹地方公共财政收入、上级转移支付、地方债券等资金来源,加大涉农资金的拼盘整合利用力度,集中力量推进乡村公路建管养运发展。三是强化服务深度。结合乡村振兴发展战略,整合乡村客运资源发展片区客运,实行一片区一公司,将管理重心下移,通过对公司财政补贴、减免税收、政策扶持等手段,降低经营成本和收费标准,让群众有车坐、坐得起、坐得方便、坐得安全,彻底解决乡村客运散、乱、险、贵等抗风险能力弱的问题;市级公安车管部门要简政放权,主动深入乡村基层,服务基层,在乡村基层开展微型面包车、农用车、三轮车 、摩托车等车辆及驾驶人业务办理,为群众提供便利服务,有效解决乡村农用车、三轮车、摩托车等车辆不注册、不年检、不保险,驾驶人不考驾驶证、驾驶证逾期不年审等问题,逐步使乡村车辆和驾驶人走向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县级交管部门通过定期召开乡村驾驶人、村组干部及部分村民交通管理宣传教育培训例会,通过警示片血泪史教育和交通管理知识培训,有效提高群众交通管养知识、交通安全意识和遵纪守法观念。
(三)交管、乡镇、村组“三联动”。
关键词:乡村振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困境与对策
新时期对我国现代农业发展也提出了新的要求。要严格遵循乡村振兴战略,充分认识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推动农业发展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了解乡村振兴战略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状,采取有效的应对策略,推动乡村农业经济实现可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1乡村振兴战略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状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贯彻落实,我国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了一系列政策支持,例如粮食生产直补、农产品价格补贴、农业税减免等。对于一些农业经营主体产业,例如畜牧养殖产业、农产品加工产业,也出台了政策扶持;对一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例如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均提供了贷款优惠;对一些农业领域的社会化服务组织,例如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给予了财政拨款。上述政策方针的实施,有效推动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在众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家庭农场发展较快。截至2018年年底,由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家庭农场已经上升至60万个,相较于2015年增长了两倍多。同时,以农业企业为代表的龙头企业也迅速崛起。在我国农业农村部2018年公布的农业产业重点龙头企业名单中,共有1095家企业达到监测标准[1]。龙头企业有效整合了农业资源,实现了农业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发展,带动了更多农民脱贫致富。由此可知,在乡村振兴战略的指导下,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得到了迅猛发展,打破了传统小农产业“一家独大”的格局,但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过程中,依然有一些问题需要解决。
2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面临的困境
2.1土地流转问题
与传统农户相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生产经营规模大,土地、人力资源要素配置更合理。土地流转是整合土地资源的主要途径,但目前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首先,农户虽然对自己名下的土地拥有承包权和经营权,但在具体行使时仍会受到基层行政部门的干预,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混乱,引发土地纠纷问题。同时土地分配方法缺乏创新,仍停留在以往“增人增地,减人减地”的单一分配方式,期间由于涉及多方利益主体,使得土地产权关系较为混乱,阻碍了土地顺利流转[2]。其次,在土地具体流转过程中,缺乏规范有效的合同约束,没有在公证程序见证下进行流转,为后续土地纠纷埋下了隐患。再次,土地流转机构没有很好地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在日常工作开展中,只局限于简单的土地确权登记工作,没有做好土地流转政策的解释宣传工作,无法有效地解决土地流转纠纷,限制了土地流转的发展,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生了不利影响。
2.2人才匮乏,配套产业发展滞后
首先,与城市相比,农村地区各方面条件相对落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过程中很难吸引高素质专业型人才。同时农村在户籍、土地、社保方面仍存在很多问题,难以留住人才。其次,农业科技、农业保险等相关配套产业发展缓慢,阻碍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发展过程中需运用多种农业科技,但是一些家庭农场、种粮大户由于自身因素或其他因素影响,尚未意识到农业科技的重要性。同时农业科技推广效果差强人意,无法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良好支持。再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农业保险缺乏深刻的认知,推广部门对农业保险的参保资质、保险范围等缺乏有效宣传,再加上我国农业保险险种单一,无法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提供良好的保障。
2.3农村金融发展缓慢,缺乏充足的资金支持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于资金的需求量较大,迫切需要金融业的支持。然而当下农村金融发展缓慢,农民获取农业金融贷款的方式比较单一,通常依赖于农村信用社和农业银行。由于在农业生产经营时,通常需要面对自然与市场双重风险,投资收益回报时间较长。金融机构在借贷时会存在诸多顾虑,导致农业金融借贷限制条件较多,多是小额贷款且期限短,无法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当前由于农村土地产权关系尚未彻底厘清,在实际进行金融借贷时,无法将土地作为贷款抵押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发展过程中很难获得资金支持,资金周转困难,降低了发展速度。当前农村金融产品比较单一,难以满足不同类型的农业金融借贷需求。
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对策
3.1完善土地流转程序,加强土地资源整合
完善土地流转程序,加强土地资源整合,能够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来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使其能够不断扩大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实现更好的发展。首先,落实土地确权工作,明确土地经营权、承包权,进一步推动土地资源的整合。其次,完善土地流转程序,结合土地流转实际,简化流转程序,搭建土地流转服务组织机构,进一步增强土地流转机构服务能力。进行土地流转时,签订规范、合法的合同,明确合同内容权责,避免后续引起不必要的土地纠纷问题。在此基础上,还可以创新土地流转服务方式,充分利用互联网时代信息技术的优势,搭建土地流转服务信息化平台,从而为农业企业、农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便捷的土地资源和整合流转服务。再次,尊重农民土地流转的意愿,由农民自主选择采用何种方式进行流转,禁止基层政府机构干预,更好地保护农民自由流转权利。与此同时,做好土地流转规范化指导,降低后续出现土地纠纷问题的概率。
3.2加强人才培养,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配套产业发展
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过程中,面对人才缺乏的困境,需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首先,相关政府部门应提高认识,打破城市与农村之间户籍、土地和社保等体制性壁垒,鼓励高素质人才向农村流动,完善福利措施,从而更好地引入人才、留住人才。在此基础上,还应鼓励大学生回乡创业,并为其提供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大学生投身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业化发展事业中,从而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提供更多优质的人才。其次,在乡村振兴战略的指导下,应从产业发展、自然生态改善、精神文明建设等多个层面入手,进一步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将农村建设成生态宜居的家园,改善农村生活条件,打破人们对农村固有的落后、破败的印象。再次,在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过程中,还应从相关配套产业入手,推动农业科技、涉农保险等相关配套产业的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应深刻认识到农业科技在农业生产中的重要作用,将目光放长远,通过引入先进的农业机械设备,提高生产效率。基层农业科技推广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农业科技的推广工作,引入奖惩机制,加强绩效考核,有效激发农业科技推广工作者的积极性。最后,对于农业金融产业,同样需要加大建设力度。各级政府应立足于基层农村,做好涉农保险的宣传工作,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认同涉农保险。政府部门应通过加大涉农保险的财政补贴力度,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购买农业保险,更好地保障农业生产。农业保险机构应积极创新农业保险产品,进一步扩大农业参保范围,充分发挥农业保险的作用。
3.3落实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发展农村多元金融主体建设
首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扩大经营规模时,通常需要进行金融借贷。为有效解决当下农村土地贷款抵押面对的种种问题,除了要做好农村土地确权工作,还应明确土地抵押担保方式,确保通过确权后的土地能够获得相应的贷款,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现更好的发展。其次,进一步推动农业金融产业的发展,积极发展一些其他资本类的金融机构,不断丰富农业金融贷款方式,解决新型农业主体贷款难的问题。再次,在金融业进入农村市场的过程中,需要加大把控力度,规范市场准入机制,以免对农村整体金融市场健康发展带来不利影响。最后,立足于农村金融产品,做好产品创新工作。基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不同金融借贷需求,提供不同的金融产品,使得农业金融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提供良好助力。政府应加大扶持力度,通过采用补贴、税费减免、政府担保等方式扶持农村金融机构发展,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提供更为优质全面的金融服务。
一、主要问题
一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缓慢。我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在乡(镇)一级尚能依托乡镇司法所完成建设和运行,但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滞后,作用发挥不足。基层法律服务人员不足,难以做到专人专职,同时从业人员水平参差不齐,律师参与村(社区)法律服务工作有时也只是为了完成基础任务,部分法律服务工作者能力不足,不能提供有效法律援助,切实解决群众需求。
二是依法治理工作水平有待提升。个别单位对推进法治建设工作重视不够、推动不力,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统筹推进不到位,主动创新意识不足,依法治理成效不明显。部门间缺少联系,在基层法治建设中存在“单兵作战”现象,缺少集成效益,缺少资源整合及资源共享,存在一定的资源浪费。
三是基层干部法律素养有待提高。部分农村基层干部对现行法律一知半解,法律知识普遍缺乏,法治意识普遍淡薄,习惯于执行上级交待的工作任务,以“实干”和“实效”为原则,一般不认真研究政策和法律,甚至偶尔存在不依法办事的情况,不能正确引导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四是基层群众法治意识相对淡薄。一些群众文化水平低、法律意识相对薄弱,习惯于习惯,法律知识缺乏、法治观念淡薄,依法自我保护意识不强、依法维权意识不足,遇事找法情况不乐观。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能正确反映诉求,一般不通过法律途径,习惯于自行解决或者选择上访甚至作出过激行为,导致违法犯罪。
五是普法宣传尚未真正深入人心。普法宣传一般情况下难以适应群众对法律的多样需求,普法工作仍存在普法形式单一、缺乏针对性、宣传工作缺少深度、实效性不够强等问题,导致群众对普法活动的热情降低,关注停于表面。部分单位“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普法仅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某些普法宣传活动甚至存在形式大于实质等问题。
二、工作建议
一是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与城乡基层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等部门联系合作,建设法治乡村,统筹推进基层示范创建,特别是在阵地建设上要统一谋划部署,避免多方设计造成资源浪费。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为载体,通过典型示范,引领带动法治乡村建设,积极动员乡镇、村社持续深入开展基层法治示范创建活动。
二是增强法治意识,带头学法守法。加强村干部法治教育培训,提高基层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紧紧围绕当前农村工作实际,将法治教育培训与其工作实践有机结合,把依法办事作为基层干部履职的硬要求,切实提高村干部建设法治乡村的能力。持续深化基层综合执法改革,打造一支政治信念坚定、业务技能娴熟、执法行为规范、人民群众满意的综合执法队伍,为实施乡村振兴、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的执法保障。
关键词:农业农村;财政收支;农业经济发展;关系
目前,中国已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建成小康社会,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推行乡村振兴战略,而从实际出发,国家需进一步提高对农业农村中财政支出情况的重视程度。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农业农村建设力度,在党的领导以及全国各族人民的不懈努力下,在农村建设中的部分领域已取得显著成效,然而仍需提升对农业部门财政支出情况的重视程度,这要求相关政府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必须重视农业发展领域,换言之,针对农村财政支出情况,应制定出相关方案,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保障深入贯彻国家乡村振兴战略。
一、财政农业支出及其对农业经济发展的重要性
(一)财政农业支出简述
财政农业支出笼统的概念是:财政资金在农业农村生活中各领域的开支情况,其资金广泛用于农业农村生活的方方面面。第一,主要体现在农业部门日常事务开支,主要包括农业生产部门中一些公共政务生活开支以及一些事务行政部门在进行公共服务过程中的必要支出,该领域的基本原则是要求财政收支情况与国家现行的财务管理政策一致,即农业农村相关财政部门(特指)乡镇级及以上政府在开展政务工作中的行政管理费用以及日常政务生活中的各项指标资金都由国家财政部门进行详细预算,并进行资金的合理运作。第二,主要体现在将资金投入农业生活中公共设施建设方面。随着中国科技水平不断增强,国民生活水平也在不断提高,而农业部门作为国家发展重点,农村生活基础设施建设更应得到重视,因此国家在完善农村电路网以及道路建设等公共设施方面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而该领域也是资金支出数额最大的区域。此外,还包括对公共设施检测以及维修保护等方面的资金投入,其是财政农业支出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促进了财政农业收支的多元化。第三,主要体现在教育机构建设等农村素质教育方面,随着科教兴国战略不断实施,国家越来越重视农村小学建设,因此会逐渐增加在教育方面的资金投入。
(二)财政农业支出对农业经济发展的重要性
就目前形势而言,农业农村各项设施基础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于财政农业支出,因此财政农业支出在农村日常生活中具有较高的地位。通过财政农业支出概述不难看出,在农业农村发展过程中,受经济环境以及自然因素的影响较大,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改革,国家农村经济结构不尽相同,但财政农业支出可以在经济发展层面进行有效调控,致力于农业经济增长环境建设,从而保证农业生产中的技术领域进行深入稳定发展阶段,进一步完善农业方面基础设施,确保农业生产产业化的不断提升,致力于新时代高科技水平以及高生产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
二、中国财政农业支出领域发展现状
(一)财政农业支出水平的总体发达程度较低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国家逐步重视财政农业支出发展问题,但仍然存在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例如国家农业财政支出量不足、财务农业使用水平发达程度较低、资金管理问题较为分散、资金使用效果不理想以及无法有效提升资金凝聚力等,导致资金运用方向在不同部门之间略有差异,无法充分彰显其财政农业支出水平。自社会主义改造开始,国家不断加大财政农业支出方面投资力度,自国家提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起,各地政府在农业农村方面的投资力度不断加大,开始将社会主义建设重点逐步由城市转移到农业农村发展。虽然国家不断加大农村财政支出方面投资力度,但就当前现状而言,中国财政农业支出水平仍然无法达到国际统一标准,农业农村相关规定实施力度不够,财政农业支出增长量未达到预期目标,无法促进农业农村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二)财政农业支出问题的产业结构不合理
虽然政府在不断加大农业农村领域投资力度,但从当前现状不难看出,国家对农业农村建设的重视程度仍然不够,且资金支出结构不合理。分析历年发展数据发现,第一,国家在财政农业支出领域中对行政方面的资金支出量较大,对其他农业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量不足,严重阻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度。各地政府需要意识到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要加强农业设施建设投入;第二,在财政农业支出问题中,相关政府对农业生产领域的支持力不够,换言之,财政农业支出在农业生产技术建设方面的资金支出力度不够,缺乏科学技术对农业发展的重要性认识。中国科学技术在农业发展实际应用中所占比重远远低于发达国家普遍需求,无法充分解放国家农村生产力;第三,财政资金支出途径较为单一,相关政府创新力度不够,资金投入往往过于随意,未按照相关标准制定具体的发展目标。
(三)财政农业支出领域缺乏相应的管理机制
目前,国家在开展财政农业支出工作过程中主观性较强,无法有效规范资金支出,导致国家部分农村在资金管控方面缺乏相应力度。相关政府在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方针时,由于对资金管控缺乏集体性要求,从而使整个资金管理区块较为分散。具体来说,在开展财政农业支出工作时,涉及部门较多,农业生产及管控的相关部门数量较多且标准不一,使各级政府之间开展工作较为独立,导致在实际资金投入中各部门之间开展工作的角度不同、力度不一,对工作效率造成负面影响,无法充分发挥财政农业支出工作职能,同时也会使财政工作出现较大漏洞,增加资金流动风险,而且由于资金流动数据庞大,给一些品行不端的工作人员提供了可乘之机,从而增加腐败风险。
三、针对农业农村财政支出问题的有效解决方案
(一)加大对农业财政支出工作监管力度
从目前发展现状来看,国家财政农业支出工作中面临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相关部门要在保证工作正常开国家农业财政支出工作受政策的约束性较强,但在当下农业农村发展中,该领域缺乏完善健全的管理机制。规范财政农业支出监督工作,具体可从以下三方面入手:第一,在财政农业支出使用过程中进行监管,确保财政农业资金的投入能对农民生产生活产生实际效用;第二,加大财务支出力度,确保资金充足性,保障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从而不断提升发展质量,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建设;第三,在具有充分物质保障的前提下,注重相关方面的政策制定,明确发展目标。
(二)不断优化该领域产业结构
为确保财政农业支出能最大化促进农业经济发展,在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的同时,要进行农业财政运用结构优化工作。目前,国家农业财政支出大多侧重于对行政事业的投入,忽略了农业农村实业经济发展,因此在未来发展过程中,相关政府在开展农业农村发展工作过程中,要将农业设施发展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同时交通设施亟待完善,否则将严重阻碍农产品进入市场,从而制约农业农村新发展,此外,由于交通不够便捷,使农村与外界的联系较为困难,对此,当地政府应将发展重心转移到完善交通设施上来。总体来说,农业财政支出问题是一项覆盖范围极广的工作,因此相关政府要明确自身发展职责,立足于时展大局,从长期来看中国农业农村建设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相关工作人员要注重树立创新意识以及思想素质意识,拓宽发展渠道,开放创新型发展新格局。
(三)完善相关管理机制
为确保财政农业支出工作能有效地促进国家农业经济发展,第一,应不断健全相应管理机制,以制度手段开创中国农业农村新型发展格局,具体来说,在财务农业支出管理部门中,要杜绝政出多门的现象,统一管理部门的同时,要结合各地发展实际,不断完善农业农村管理机制,坚持农业农村发展过程中的有机统一,避免财务资金区域化以及板块化,坚决避免资金重复投入以及发展要求不一等现象发生,提升资金流动性,保证财政农业支出工作的工作效率,提升财务农业支出工作的优越性。第二,健全监管体系,加强对资金流动的监督,建立明确的监管制度,相关管理人员明确自身工作职能,致力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建设进程。
(四)建设国家层面的辅助政策
在当前时代下,虽然国家已提出明确的乡村振兴战略,但就中国农业农村长久持续发展而言,在政策方面仍需进一步的支持。具体来说,对部分发展条件适宜的地区可以进行现代化农业园建设,多方面带动新农村经济发展,从而提高公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实现农业农村多元化建设,提高农民生产生活质量。
四、结语
目前,中国已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同时也取得了脱贫攻坚战的全面胜利。为加快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进程,国家推动实施了乡村振兴战略,而为推动中国农业农村新发展,在贯彻乡村振兴战略的同时,要注重提高财政农业支出水平,促进中国农业经济发展。随着国民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农业农村建设也面临着转型挑战,因此要进一步加强财政农业支出工作对乡村发展的带动作用,保障城乡发展协调性,促进中国社会全面、协调以及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姜序,陈盛伟.农业保险、农业信贷与农户人均纯收入:基于中介效应的实证研究[J].山东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1):38-44.
[2]王静.农业科研投资增收效应的空间溢出与阈值特征:以山西省市域面板数据为例[J].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1):61-68.
[3]卢现祥,王素素.要素市场化配置程度测度、区域差异分解与动态演进:于中国省际面板数据的实证研究[J].南方经济,2021(1):37-63.
[4]张东玲,陈景帅,范伟丽.财政支农与普惠金融的减贫增收效应:基于整体性贫困治理视角的实证分析[J].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5):69-81.
关键词:乡村旅游;动力机制;生态旅游;农村经济
1 引 言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城市生活的人们对田园风光的向往,寻求对大自然的真实感受,开拓了乡村旅游市场。乡村生活牵引着城市居民走出城市,走进乡村,去体验与城市截然不同的生活。乡村旅游的这个过程,拉近城市与乡村的距离,缓解城市居民生活、工作压力,使人们回归自然,享受乡村绿色。同时,可持续的乡村旅游开发将会促进城乡资源的合理化利用与城乡产业结构的战略调整;乡村旅游也可缓解就业压力,促进乡村社区劳动力素质的提高,共建乡村人居和谐环境。
2乡村旅游的概念界定
通过大量对先行研究的文献考察,国内外学者和学术机构从不同的视角,对乡村旅游做了不同的界定。较有代表性的是欧洲联盟(EU)和世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 OECD)将乡村旅游定义为发生在乡村的旅游活动,其中“乡村性”是乡村旅游整体营销的核心和独特卖点。
笔者综合众多学者的研究成果,将乡村旅游作如下定义:在乡村地域内,利用自然环境、田园景观、农林水牧业生产作业、农耕或游牧文化、民俗传统、历史古迹、农家民居等资源条件,通过科学规划和开发,为到访者提供观光考察、休闲娱乐、健身疗养、交流结友等体验的一种有别于传统大众旅游的新式旅游开发活动。乡村旅游包括农业观光旅游、乡土文化旅游、乡村度假旅游以及乡村生态旅游等多方面,是一项区别于城市旅游,具有地域性、乡土性和综合性的新型旅游形式。
3 乡村旅游开发动力系统分析
乡村旅游开发不是单纯的旅游资源及接待设施的开发,而是所在地域社会经济和文化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所以,乡村旅游开发既不能游离于国家经济实力和政治制度等宏观环境之外,同时在微观上又要受到开发者的思维和意识的影响。
3.1 乡村旅游开发的一般动力因素
1)经济发展。乡村经济基础的农业、林业、牧业和渔业等收益下滑,迫切需要新的经济增长点。旅游业具有高度的产业聚合效应,发展乡村旅游是实现乡村经济振兴,寻求自我发展的重要手段。
2)政府推动。为了促进落后地区的发展,法国、日本等西方国家政府相继制订了“休假法”、“度假区法”等法律法规为乡村旅游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并加大对乡村旅游开发的资金投入和基础设施建设。我国政府不断推出的振兴农村经济的“三农”政策和兴起的“建设新农村”活动等都有力地推动了农村的发展。
3)乡村活性化与平衡年龄结构。通过完善社会福利设施、创造舒适环境与大量就业机会等旅游开发项目,既满足老年人修养生息需求,又吸引大批年轻居民留守,改善当地人口年龄结构,永保乡村发展的“动力源泉”。
4)旅游需求多样化。旅游业面临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和供需求不平衡的矛盾,旅游业需要寻求进一步拓展市场,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
5)环境保护。乡村地区特有的垄断性资源面临环境保护的压力,而乡村旅游规划开发从某种程度上促进当地环境的保护与利用,如图1所示。
3.2 乡村旅游开发动力系统模式
从上述的分析可以发现,乡村旅游开发涉及到众多宏观、微观因素,其发展的动力系统需要政府、企业和个人等多方主体共同驱使。众多学者对如何协调各关系主体而进行了多方位的研究。其中,学者邹统钎从战略的角度提出乡村旅游地的社区主导开发CBD( Community-Based Development)模型。它包括3个方面的内涵:产业链本地化、经营者共生化和决策民主化。所涉及的主要利益相关者有当地居民、外来投资企业以及政府与非政府组织,如图2所示。该模式作为一个理论框架模式,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但是在我国现阶段,农村的社区居民在涉及到国土资源整备和地区经济结构布局的旅游开发事业时候,涉及社区居民的主导权以及软实力(管理能力)和硬实力(经济实力)等问题需要协调解决。一般而言,当旅游产业链利益分配机制合理,景点和旅行社合作关系密切,景点和旅游产品信息宣介成本较低,投入的回收期较短。如何协调好乡村旅游开发过程中各方的权益,在现有的机制上建立一个操作性强的动力因素协调系统成为该类课题进一步研究的一个重要内容。
4大连乡村旅游开发现状、存在问题以及动力机制构建
关键词:乡村旅游;动力机制;生态旅游;农村经济
1 引 言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城市生活的人们对田园风光的向往,寻求对大自然的真实感受,开拓了乡村旅游市场。乡村生活牵引着城市居民走出城市,走进乡村,去体验与城市截然不同的生活。乡村旅游的这个过程,拉近城市与乡村的距离,缓解城市居民生活、工作压力,使人们回归自然,享受乡村绿色。同时,可持续的乡村旅游开发将会促进城乡资源的合理化利用与城乡产业结构的战略调整;乡村旅游也可缓解就业压力,促进乡村社区劳动力素质的提高,共建乡村人居和谐环境。
2乡村旅游的概念界定
通过大量对先行研究的文献考察,国内外学者和学术机构从不同的视角,对乡村旅游做了不同的界定。较有代表性的是欧洲联盟(EU)和世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 OECD)将乡村旅游定义为发生在乡村的旅游活动,其中“乡村性”是乡村旅游整体营销的核心和独特卖点。
笔者综合众多学者的研究成果,将乡村旅游作如下定义:在乡村地域内,利用自然环境、田园景观、农林水牧业生产作业、农耕或游牧文化、民俗传统、历史古迹、农家民居等资源条件,通过科学规划和开发,为到访者提供观光考察、休闲娱乐、健身疗养、交流结友等体验的一种有别于传统大众旅游的新式旅游开发活动。乡村旅游包括农业观光旅游、乡土文化旅游、乡村度假旅游以及乡村生态旅游等多方面,是一项区别于城市旅游,具有地域性、乡土性和综合性的新型旅游形式。
3 乡村旅游开发动力系统分析
乡村旅游开发不是单纯的旅游资源及接待设施的开发,而是所在地域社会经济和文化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所以,乡村旅游开发既不能游离于国家经济实力和政治制度等宏观环境之外,同时在微观上又要受到开发者的思维和意识的影响。
3.1 乡村旅游开发的一般动力因素
1)经济发展。乡村经济基础的农业、林业、牧业和渔业等收益下滑,迫切需要新的经济增长点。旅游业具有高度的产业聚合效应,发展乡村旅游是实现乡村经济振兴,寻求自我发展的重要手段。
2)政府推动。为了促进落后地区的发展,法国、日本等西方国家政府相继制订了“休假法”、“度假区法”等法律法规为乡村旅游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并加大对乡村旅游开发的资金投入和基础设施建设。我国政府不断推出的振兴农村经济的“三农”政策和兴起的“建设新农村”活动等都有力地推动了农村的发展。
3)乡村活性化与平衡年龄结构。通过完善社会福利设施、创造舒适环境与大量就业机会等旅游开发项目,既满足老年人修养生息需求,又吸引大批年轻居民留守,改善当地人口年龄结构,永保乡村发展的“动力源泉”。
4)旅游需求多样化。旅游业面临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和供需求不平衡的矛盾,旅游业需要寻求进一步拓展市场,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
5)环境保护。乡村地区特有的垄断性资源面临环境保护的压力,而乡村旅游规划开发从某种程度上促进当地环境的保护与利用,如图1所示。
3.2 乡村旅游开发动力系统模式
从上述的分析可以发现,乡村旅游开发涉及到众多宏观、微观因素,其发展的动力系统需要政府、企业和个人等多方主体共同驱使。众多学者对如何协调各关系主体而进行了多方位的研究。其中,学者邹统钎从战略的角度提出乡村旅游地的社区主导开发CBD( Community-Based Development)模型。它包括3个方面的内涵:产业链本地化、经营者共生化和决策****化。所涉及的主要利益相关者有当地居民、外来投资企业以及政府与非政府组织,如图2所示。该模式作为一个理论框架模式,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但是在我国现阶段,农村的社区居民在涉及到国土资源整备和地区经济结构布局的旅游开发事业时候,涉及社区居民的主导权以及软实力(管理能力)和硬实力(经济实力)等问题需要协调解决。一般而言,当旅游产业链利益分配机制合理,景点和旅行社合作关系密切,景点和旅游产品信息宣介成本较低,投入的回收期较短。如何协调好乡村旅游开发过程中各方的权益,在现有的机制上建立一个操作性强的动力因素协调系统成为该类课题进一步研究的一个重要内容。
4大连乡村旅游开发现状、存在问题以及动力机制构建
4.1大连乡村旅游发展的现状与存在问题
乡村旅游的开发模式大致可概括为:村落民居旅游模式(包括以古民居、古宅为凭借进行开发,以新农村新风貌为凭借进行开发)、民俗风情旅游模式、田园生态旅游模式和综合旅游模式四种模式。
经过实地考察发现,大连市乡村旅游开发的主要模式是田园生态旅游。这种开发模式即以农村田园生态环境和各种农事活动为凭借和吸引物,“吃农家饭、住农家屋、干农家活、摘农家果、做农家事”为特色,把生态与风情结合起来,旅游与休闲结合起来,大力开发诸如竹乡游、花乡游、渔乡游、水乡游、樵乡游、果乡游等不同特色的主题旅游产品,满足游客回归自然、寻找梦想的心理需求。该开发模式在大连乡村又主要表现为娱乐体验型农园和农业公园两种形式。笔者根据相关资料整理,利用软件绘制了大连市乡村旅游地分布图,如图3所示,大连大部分县市区都有各据特色的生态农业旅游区,、
总体来看,大连市的娱乐体验型田园生态旅游仍处于自发阶段,没有明确的旅游主题,也没有系统的产品设计和市场开拓计划,开发主体和经营主体多为个人或自发结成的小团体。休闲农业公园型田园生态旅游,虽然有一定的主题和活动安排,也有较具规模的事业主体,但也仍然处于一种缺乏总体规划自发形成、自主小规模运营的状态。
通过进一步考察笔者发现,现阶段大连的乡村旅游存在以下问题:乡村旅游深度开发的“机车”动力不足;乡村旅游开发理念空泛方法陈旧;没有健全乡村旅游供需销售网络;完全承包制的经营模式严重地影响了乡村旅游的可持续发展;分布散、规模小、档次低、旅游服务质量亟待规范;旅游产品单一、缺少创新、季节性强;乡村资源利用不完全与乡村环境的破坏等。
4.2大连市乡村旅游深度开发的动力机制构建
针对基于上述的理论考察和大连市乡村旅游的实地调查而形成的大连乡村旅游深度开发所面临的问题分析,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健全大连市乡村旅游开发的动力机制。
第一,健全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对乡村旅游资源开发的推动机制。乡村旅游具有投资小、风险小、经营灵活、不误农时,明显的本土性,非常适合农民经营,可以看作是广大农民脱贫致富的最佳途径之一。农村的资源优势就是以葱郁的绿色和优美的环境为依托的产业资源,而这些资源正是最为重要的旅游业资源。通过发展乡村旅游而新兴的旅游产业以其高度的产业关联度和聚合作用,会不断加强对乡村其他经济成分的带动,实现农村经济的振兴。这种对以发展乡村旅游而振兴农村经济的期待是发展乡村旅游的经济推动因素。
第二,乡土情粘合的开发管理团队为乡村旅游深度开发提供了牵引机制。乡村旅游开发是一个对地区经济、社会和文化等多方面产生重大影响的行为,协调各关系主体,实现旅游发展的可持续性,需要一个强有力的推进机构。这个机制包括:促进乡村旅游事业蓬勃发展的旅游经营者、有能力协调代内各关系体权利的旅****a>行政管理机构和有代际公平利用意识的乡村居民。以法国和日本的开发经验而沦,成功的乡村旅游开发都是有一些认识到乡村旅游发展的重要并成为发起者、赞助者、投资者,热心地推进旅游发展的人,而且这些人结成组织,通过彼此相互合作,促成了当地旅游的发展。
第三,健全乡村旅游开发的吸引力机制。旅游资源是旅游业资源中最为重要的资源,而旅游资源的核心要素是吸引力要素。乡村的环境资源和产业资源的旅游价值越来越大,成为农村发展乡村旅游最大的优势。在开发乡村旅游时,应将新导入的旅游产业与既存产业(农林渔牧业)之间建立起互为依存的关系,协同发展。对旅游资源或旅游产品的开发应突出乡土性,不断提升现有资源开发,其形成步骤和运行机制包括:①居民开发构想;②专门机构的设计案;③社会组织的建议案和政府机构的宏观控制;④旅游资源开发方案;⑤旅游资源开发施工。如图4所示。
第四,网络营销的开展为乡村旅游深度开发引入了新的销售机制。旅游宣传是旅游业赖以生存的重要手段,可瞄准市场,利用多途径、多媒体进行多方位、多角度的宣传。电子时代的旅游业能够实现旅游商品信息的自由流动。过去由于旅游信息不对称导致的不平等交易现象,现在得到了较大地改善。相对于其它大众媒体,网上宣传有着节省成本,传播范围广,信息更新方便,可以时时查阅和方便调取等优点,但由于需要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专门人员来维护,这使得很多乡村旅游经营者望而却步。如果当地能联合起来形成一个联合体,委托某一网页开发业者就有望解决这一实际问题。
第五,生态环境的改善为乡村旅游的开发利用提供了保障机制。以往生产活动的过度开发容易造成资源的退化和枯竭,生态质量下降,环境污染严重等问题。和谐统一的生态旅游经济关系是消除生态危机的途径,是生态旅游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础。通过发展旅游,使农村的旅游产业资源和自然环境得以保全和改善,从而替代了高能耗企业的引入。此外,为了维系或提高乡村旅游业赖以生存的环境资源,必须将旅游业的一部分收入,返还于环境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