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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安全体系建设精品(七篇)

时间:2023-09-21 18:04:09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公共安全体系建设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公共安全体系建设

篇(1)

一、公共交通安全体系构建不足

1.安检措施缺乏。公共交通的特点是大众化、便利性、公益性,这些特点就决定了其安全是属于公共安全,因此,安全检查是必须要进行的。这些安检措施通常在公路运输、铁路运输、民航等公共交通出行中进行,其中民航的安检最严格,也最有效。安全检查措施是保证平安出行的基本前提,然而在公交车出行中,根本就没有安全检查措施,任何人都可以乘坐公交车。近年来发生的公交车爆燃事故中,大多是由于乘客携带了汽油,报复社会进而伤及无辜导致公交车爆燃,造成伤亡惨重的巨大代价。公共交通安全体系建设中的不足之一就是安检措施缺乏。笔者有时乘坐长途汽车,发现汽车站的安检也存在缺陷。没有专人值守,乘客有没有携带危险品,根本无人查验。如果有乘客携带危险品,蒙混过关,那后果是无法设想的,所以乘客携带危险品是发生公共安全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

2.管理不到位。科学的管理在公共交通安全体系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如果管理不到位,经常会导致事故更严重。例如在成都公交车爆燃事故中,公交车超载无人管;发生事故后,公交车安全锤找不到,乘客无法破窗逃生;厦门BRT公交车爆燃事故中,公交车着火之后,司机坚持开车到站台停靠,这样做无异于火上加油,加剧了事故的严重性;另外,厦门BRT快线建好后,有市民就建议政府部门对BRT快线的安全隐患(包括超载)进行了分析。可惜,有关部门没有采纳,最终导致了事故的发生。这些管理不到位导致了事故的发生以及后续救援受阻,从而加剧了公共安全交通事故后果的严重性。

3.公共交通安全教育缺失。良好的公共交通安全常识是公众在公共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后进行自救的重要依据。公众缺乏基本的公共交通安全常识,例如,即使公交车已经达到满座的情况下,还是要挤进去,以至于公交车里人满为患,乘客连正常的移动都无法进行。在这种情况下,发生爆燃事故,后果就十分严重,拥挤的公交车使得乘客的逃生变的十分困难。如果对上述的公交车载客量进行限制,那么即便发生不测,乘客下车的机会还是很大的,因此要加大对乘客的公共安全教育,提高公众对公共交通安全的认识,从而有效防范公共安全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完善公共交通安全体系对策

1.加强安检。对利用公共安全交通工具的乘客实施安全检查是完善公共交通安全体系建设的重要措施。从源头上杜绝导致公共安全交通事故的发生,进而保障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众所周知,飞机的事故率最低。除了必要的飞行技术保障和飞机可靠性之外,另外一个重要的安全措施就是安检。飞机的安检最严格,连一瓶矿泉水都不允许带上飞机。笔者曾经携带一罐八宝粥,结果被收缴了。和飞机相比较,公交车的安全检查几乎没有,因此,笔者建议在公交车系统运行中强制安检。随着科技的发展,安检技术已经很成熟,只要为每辆公交车装上安检设备,至少从技术上杜绝不法分子作案的可能性。加装安检设备会造成公交运营成本的增加,政府要在这方面给以补贴。或者适当提高公交运营价格来抵消安检设备引起的成本负担。人的生命是无价的,安检设备的成本负担和人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

2.科学管理。管理是否科学是衡量一个社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科学的管理是实现安全公共交通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在上述公交车爆燃事故中,公交车超载就体现了管理上的缺位。公交车超载加剧了公共交通事故的严重后果。公交公司不能简单一成不变地安排公交车辆,而应该根据不同时段人流的状况合理调配公交车辆,实施公交车辆的动态管理。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分流、增加运力等措施来杜绝超载现象的出现。严格遵守公共交通工具的限额人数,坚决打击超载现象。除了对超载现象的治理外,还需要在公共交通的运行中强化管理。加装视频监控设备,对公交运行的全过程进行监控,及时将公共交通安全的隐患消除掉。公共交通工具上的安全门、卫生消毒和逃生工具等各方面的维护是完善公共交通安全的必要措施。这些貌似不起眼的、平时用不到的工具在关键的时候才能够起到应有的作用。

3.加强公共交通安全教育。公共交通安全教育的实施是为了让每一个乘客和司机都有较好的公共交通安全常识。在事故发生前能有一个基本的安全考虑;在事故发生时能够有效地、临危不乱地开展自救,避免次生事故的发生;在事故发生后,能够有序地逃生。公共交通安全教育不能流于形式,而是经常在公众中开展。无论乘客还是司乘人员,都要接受公共交通安全教育。经常开展公共交通事故演习,使得公众在心灵深处对公共交通安全具有清楚地认识,从而有效地防范公共交通事故的发生,提高乘客和司乘人员的自救能力,尽最大程度减小公共交通事故造成的危害。

4.构建良好的社会安全网。公共交通安全不是孤立的,它和社会上的食品安全、医药安全、公共卫生安全、信息安全、建筑安全等方面构成了公共安全。尽管公共安全的各个方面有区别,但是也存在一定的联系。比如:贵阳公交车爆燃事故犯罪嫌疑人怀疑妻子出轨,发泄心中愤怒,从而报复社会;另外,厦门公交车爆燃事故犯罪嫌疑人因为派出所不更改年龄,诉求无门,从而诉诸报复社会,导致了严重事故的发生。这些案例表明,良好的社会安全网对预防公共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具有重要的作用。假定这些不法分子心中的不满和诉求能够得到一定的释放和满足,也许这些悲剧是可以避免的。因此,政府部门要恪尽职守,为民服务,让有诉求的民众具有申诉的途径和渠道,不能诉求无门,以至于绝望。除了满足正常的诉求,政府还要加大投入,改善民生,对普通民众的医疗、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切实做到保障全民,使得民众有基本的生活保障,从而构筑良好的社会安全网。

篇(2)

【原因分析】

卧铺车乘客熟睡事发时间为凌晨2时40分,客车大部分乘客正处于熟睡中,遇到事故后产生恐慌情绪,没能第一时间进行自救。

门窗封闭两车追尾,客车严重变形,卧铺客车窗户都是封闭式的,又没有应急通道,唯一的前门堵上了,乘客疏散困难。

可燃物多液体甲醇大量泄漏,包围了整辆客车并迅速燃烧,卧铺车上下两层有大量被褥等可燃物,致使火势在车厢内迅速蔓延,并产生高温。

疲劳驾驶货车在服务区休息后出发,刚上高速路就发生客车追尾事故。有分析认为,货车刚起步,车速不快,而客车速度过快,可能因为客车司机疲劳驾驶,而且事发前当地曾下过雨。

事发后,记者在事故现场看到,大客车的车头在与罐车尾部撞击后已完全变形,车身在火烧之后已经荡然无存,只剩下一副“铁骨架”。现场空气中弥漫着浓烈的橡胶焦糊味,现场有10余米刹车痕;地上到处是玻璃渣和灰烬;路边绿化带绿树被烧焦;部分泄漏甲醇流到高速公路边正在修理的水沟。

“走路死”的悲剧还没完全平静,“坐车死”又扑面袭来。一桩桩悲剧接踵而来接踵而至,总让人不免感慨“人生天地间,忽如远行客”,只是那“终点”再也无法抵达。

“8·26”包茂高速公路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后,交通部紧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交管部门迅速对长途班线客车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加强对客运车辆运行全过程的动态监控,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防止驾驶员疲劳驾驶。紧接着,公安部也召开紧急视频会议,强调各级公安机关落实路面管控措施,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8·26”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后,各地又掀起了新一轮的对大客车的执法检查活动,再加上两部委发文,这样的执法检查活动可能会更加深入。只不过,在这样的执法检查中,人们总是习惯于以“运动式执法”来形容。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印象,最重要的原因是,事先防范总是多有疏漏甚至形同虚设,事后补救乃至追责又不够彻底。每一轮执法检查过后,事故依然会接连发生,只是悲剧的主角和事故发生的地点发生了变化。

以“8·26”特大交通事故中的当事大客车为例,经媒体记者调查,2011年1月11日到2012年5月30日,该客车在延安境内有7条违章记录,基本都是在包茂高速延安段600多公里处被发现。有记者为此询问陕西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该客车的处罚情况,工作人员却拒绝回应;而当事客车所属的呼运集团则称,公司所有营运车辆全部手续齐全,年检也全部合格,两名司机资质也没有问题。

一方面是三令五申的安全之网,一方面却是处处可见的“漏网之鱼”,每一起悲惨的事故,几乎都是“司机职责懈怠、交管监管缺位、公司利益至上”结下的恶果;每一起特大交通事故,几乎都有类似的翻版。不断“预演”的事故,不断“重复”的检查,“公路矿难”发生的频率依旧不见明显改观。17个月高速大客车连夺140条人命,换来的依旧是“相关安全制度执行不到位,运营单位安全意识的麻痹大意。”

或许,对于事故发生地而言,惨剧发生后,当地交管部门可能会吸取血的教训,在安全监管方面下大力气,司机和运营单位或许也会以此为鉴。在安全意识方面自我加固,从而消除安全隐患,减少事故发生率。但是必须承认,这些“进步”都是以乘客的生命为代价取得的。而对于没有发生事故的地方而言,“侥幸”的心理大概还是要胜过自我防范的安全意识:司机侥幸地以为疲劳驾驶或许挺一挺就过去了,监管部门侥幸地以为事故不见得一定会发生在松口气的当口。而悲剧一旦发生后,我们才发现,本已脆弱的信任又填新伤,这个社会上又多了许多破碎家庭……

篇(3)

关键词:环境 应急管理 保障

中图分类号:X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3973(2010)011-117-01

全国环境应急管理会议中总理强调指出:“加强应急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是政府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是全面提高行政能力的重要任务,是现代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是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保障”。所以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人民利益重于泰山,我们的责任也是重于泰山。作为职能部门,根本宗旨就是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保障人民群众利益不受侵害、减少突发事件损失。

环境应急管理应该做到:

(1)要建立健全体制,明确各个责任。健全分类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开展条块结合、建立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来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各级职能部门要加强环境应急管理,把人力、财力、物力等公共资源更多地用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健全公共安全管理机制,建立监测、预测、预报、预警和快速反应系统,加强专业救灾抢险队伍建设,健全救灾物资储备制度,抓好培训和预案演练,全面提高国家和全社会的抗风险能力。

(3)强化法治,依靠科技。加快环境应急管理的法制建设,将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运用科技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加强环境应急管理科学研究,提高环境应急装备和应急技术水平,加快环境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形成国家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的高科技支撑体系。

(4)协同应对,快速反应。树立环境应急的大局意识以及责任意识,不仅要加强本地区本部门环境应急管理,落实好负责的专项预案,还应该按照总体环境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纵向和横向的协同配合工作。建立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组织体系,明确各岗位职责。

(5)加强基层,全民参与。要特别重视城乡基层以及各项基础工作,做好小社区、农村、大中小学校、医院、企事业等基层单位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基层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能力。通过广泛宣传和普及公共安全知识、环境应急管理知识、自然灾害知识、防灾救灾和自救知识,提高群众参与环境应急管理能力和组织自救能力。

环境形势不容乐观,环境安全隐患依然存在,环境质量有待改善,生态环境很脆弱。近年来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以及污染纠纷,环境应急管理和处理处置工作还是亟待加强。在客观上存在环境污染事故隐患。例如,一些老的企业年久失修,工艺非常老化、设备很陈旧、管理不到位,污染防治设施维护不力、运行不良、设施不断老化;使放射源丢失或失控,危险废物也随意堆存、危险化学品看护不严、运输处置不当等等,都非常可能引发环境事故。不少环境事故隐患位于饮用水源地、江河两岸等敏感地区和人群密集的地区,一旦发生环境事件,将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

严峻现实凸显行动紧迫,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做好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才能确保环境安全:

(1)应该加快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以提高预案编制针对性以及可操作性为重点,依据国家总体环境应急预案、国务院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环境应急预案,全力抓好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完善工作。加强应急演练,确保预案能在实际工作中发挥预期效果。

(2)应健全应急组织体系。统一领导,整体执行,按照“坚持分类管理、保证分级负责、实行条块结合、建立属地管理为主”原则,形成有效组织、积极快速反应、持续高效运转、临事不乱的组织管理体系。

(3)应完善应急工作运行机制。健全、完善统一指挥体系,使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环境应急机制。建立环境预测、环境监测、环境预报、环境预警的整套体系,做到尽早发现、最早报告、最快处置。建立健全统一、高效、科学决策指挥体系制度以及各方协作应急处置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危害和影响,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

(4)应加强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建立统一高效应急信息平台,增强信息准确性、时效性;加强应急装备建设,做好应急资源普查与储备工作,确保应急所需物资的及时供应。

(5)应切实提高基层应急能力。加强农村和小型社区应急管理工作,构建基层环境应急组织网络,提高基层的环境应急管理能力。高度重视和加强企业的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环境应急有预案,紧急救援有队伍,联动有完善机制,善后有积极措施。重视重要部门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督促重点单位抓紧建设安全高效环境应急体系。

篇(4)

关键词:和谐社会;公共服务;体制创新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党的1项重大理论创新成果,也是当前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从理论到实践,它都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境界。新境界必有新要求,要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1个重要的方面就是必须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设完备的社会主义公共服务体系,以消除社会公共需求日益增长与当前社会公共服务提供不足的矛盾,缓解社会不同利益群体的紧张关系。

1、完备的公共服务体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与先决条件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已经在各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与此同时,社会市场化进程打破了原有的利益格局,催生了大量的利益主体,形成了多元化的利益格局,但也带来了新的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矛盾,国内各种利益矛盾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复杂局面,伴生出了诸多的社会问题。比如,社会需求的某些方面仍然处于严重的失衡状态,社会贫困问题虽有所缓解但仍然严峻,收入分配差距不断扩大,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明显滞后,大量的社会稳定与公共安全问题、失业问题、教育问题、环保问题等日趋突出。诸如此类的社会不和谐问题犹如病灶1般侵入并损害了我国社会机体,给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构造成了巨大的压力。

深入分析上述这些侵害我国社会机体的因素,笔者认为,这些不和谐因素归根结底都是公共服务供给不足、公共服务体系不完备所致。总理曾经指出:“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包括加强城乡公共设施建设,发展社会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事业,公共信息等,为社会公众生活和参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活动提供保障和创造条件。”这不仅给“公共服务”下了1个权威性定义,而且深刻地阐述了公共服务体系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的确,在新形势下,我国公共需求呈现出增长迅速、主体多元化、结构复杂化、需求多样化的特点,城乡居民在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公共需求比重大幅上升,公共需求结构正逐步由消费型向发展型升级。具体而言,公共需求全面、快速增长主要表现如下:1是公共需求以超常的速度增长。近几年我国城镇居民的总需求中,个人公共需求年均提高的比重相当于过去5年的总体增幅,并且近两年的增幅更大。2是公共需求主体快速扩大,广大农民和城镇中低收入者逐步成为公共需求的主体。3是公共需求的结构变化迅速,除了义务教育和公共医疗,对公共安全、环境保护以及利益表达的需求越来越成为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由于1方面是公共需求迅速增长,另1方面则公共服务供给不足,公共服务需求旺盛与供给不足的矛盾使得我国公共服务体系面临着巨大的社会压力,甚至已经成为我国突出的社会矛盾。这个社会矛盾不解决,公共服务体系不完善,和谐社会的建构就无从谈起。因此,从1定意义上说,建设完备的公共服务体系就是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的基础与先决条件。换言之,只有建立完备的公共服务体系,才能实现社会公平、稳定、快速、健康、持续性的发展。

2、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必须1切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特殊国情出发

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是我国相当长时期内所要面临的1大基本国情。我国各项事业的发展都要受基本国情的制约,和谐社会的发展程度同样要受制于此。也就是说,当前我国所要建构的和谐社会,是1种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条件下的和谐社会,否则,这种和谐社会就只能是空中楼阁。我们党也正是基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及其发展状况,提出了到2020年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九大目标和主要任务。这九大目标包含了我国民主法治、人民生活、公共服务、道德文化、社会创新、环境保护、社会管理等涉及政治、经济、文化与社会全方位的内容,为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条件下的1定时期内建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指明了方向。

同理,完备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同样不能脱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1现实。也就是说,1方面,我们的最终目标是建立1个适应和谐社会需要的完备的公共服务体系,但在体系建立过程中我们还要充分考虑我国的基本国情。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是要有条件的、分步骤的。那种脱离现实国情、好高骛远式的盲目建设难免要遭致失败。我国仍是1个发展中大国,在当前条件下,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公共服务体系的基本目标是提供基本而有保障的公共产品。国外正反两方面的经验表明,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滞后,就会严重阻碍经济社会的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完备,就能安全地度过经济社会发展的危险期。唐铁汉等人的研究表明,依据国外经验,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可分为3个基本阶段:1是人均GDP处于1000美元左右的阶段。在该阶段,必须全面完善公共服务制度,否则,将导致经济发展的中断与停滞。2是人均GDP处于1000~8000美元的社会经济增长阶段。这是以公共服务为基础和平台、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阶段,需要注意全面、系统地完善公共服务职能,坚持教育、科技优先增长,强化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适度控制社会福利的增长水平。3是人均GDP达到8000美元左右、开始进入高收入国家行列的阶段。这是以提高生活质量为主的发展阶段,要注意稳定社会保障支出占GDP的比重和政府财政支出占GDP的比重,控制社会福利的过快增长。在该阶段,要注意控制公共服务的数量、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当前我国正处在人均GDP从1000美元向3000美元迈进的关键发展阶段,比较国外经验而言,当前我国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应该说仅仅处在第1阶段(即“必须全面完善公共服务制度”的阶段)向第2阶段(即“以公共服务为基础和平台、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阶段)过渡时期。

3、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路径

1般说来,公共服务体系主要是指以政府为主导、以提供基本而有保障的公共产品为主要任务、以全体社会成员分享改革发展成果为基本目标的1系列制度安排,这些制度安排主要表现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与体制创新。

1政府主导。有学者指出,公共服务主要是指由法律授权的政府、以及非政府公共组织和有关工商企业,在纯粹公共物品、混合性公共物品以及特殊私人物品的生产和供给中所承担的职责和履行的职能,其中,政府是责无旁贷的主导者。这种政府主导的特质,首先表现为政府是公共服务的最主要的提供者。由于政府的公共性质,政府的主要职能之1就是公共服务。为了满足日益增长的公共需求,政府必须加强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文化设施、公共卫生设施、公共教育设施等方面的建设,积极发展义务教育和公共医疗卫生保健事业,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维护社会治安和国防安全,加大环境保护力度。政府主导的特征还表现为政府责无旁贷地成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核心。政府根据国情和本区域内的人口资源和财政能力来确定公共服务的总体目标、水平、策略、原则等方向性的框架,并经同级权力部门机构批准实施。从公共服务过程来看,无论从目标设定到组织设计再到公共服务的机理运作,还是最终输出公共产品到收集社会反馈再到修正输入,政府始终是其中的主导者。换言之,政府是公共服务制度的设计者、实施者与维护者。公共服务体系全面不全面、完整不完整,归根结底取决于政府意愿与政府能力。

2社会参与。和谐社会中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是1个社会公众、政府以及其他各种公共服务供给者之间互动的过程。首先,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要有公共服务需求信息与持续不断的支持。这不仅需要政府设置畅通的公共需求的表达渠道,而且更需要社会公众需求表达的积极参与。社会公众是公共服务的直接消费者,因而在公共服务的需求等方面最有发言权。如平新乔、赵俊超在浙江省慈溪市对外来务工人员和当地居民作了1项公共服务需求调查,并对公共服务需求事项作了1个排序。结果表明,解决户口需求排在第1位,其他依次是子女教育、各种社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和困难补助、治安、卫生及其他。该项调研客观真实地反映了我国某部分人群的社会需求。我国不同地区、不同社会阶层的人群对于公共服务需求是不1样的,因此有必要建立畅通的公共需求表达机制,以真实客观地反映来自各个地区各个阶层的心声。当前全国各地的献计献策行动即是1个很好的佐证。因此,不了解民意、不集中民智,政府就会在公共服务供给上失去方向。不仅如此,社会公众的合法性支持与资源性支持无疑是完备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所不可或缺的,比如在慈善捐助等慈善事业的发展方面,美国的慈善捐助每年达6000多亿美元,相当于GDP的9%;我国香港地区的慈善捐助每年也达60亿港元。我国内地目前每年仅有10多亿元,只相当于GDP的0.01%。因此有必要通过制定优惠政策,增加慈善捐助,扩大第3次分配的规模,这样既可弥补国家用于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资金的不足,又有利于缩小贫富差距。

应该说,政府不是唯1的公共服务供给者,私人部门和第3部门也要加入到公共服务供给的主体当中来。美国学者奥斯特罗姆等人认为,在治理公共事务方面,政府和市场不是包治百病的良药,所以提出了多中心治理的制度安排。多中心理论突破了传统意义上政府与市场两种秩序的2元思维,公民通过参与自主治理公共事务,改进公共服务。在传统意义上,私人部门主要提供私人产品和服务,私人部门不得进入公共物品的生产和提供领域;而公共服务的市场化则打破了这种传统的公私界限,私人部门的力量逐渐渗透到公共领域,在某种程度上改变着私人部门的角色和性质。它不仅使自己获得了相应的利润回报,而且优化了社会资源的配置,提供了大量的公共产品与服务,从而分担了政府的责任,改进了公共服务的供给质量和供给能力。第3部门以自身的非功利性目的或客观的公益性后果,以社会的自组织、自规则和自治理方式,或者以政府授权的行动方式,或者以跨国行动的方式,或者同政府或私人部门共同采取行动的方式,为社会提供局部性或专项性公共服务。

3体制创新。完备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不能缺少体制创新。这种体制创新首先表现在如前所述的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多元化上。主体多元化良性造成了公共产品的生产市场化、效益化与社会化,并继而间接带来了这样1种前景可观的后果:政府可以逐步退出公共产品的直接供给,且依据公共产品的不同种类,政府退出的程度也有所区别。

其次则表现在公共服务提供方式的多样化上。政府职能外包理论表明,政府履行行政职能可借鉴经济部门有效的管理方式,用市场手段代替行政手段。利用招标、承包、租赁、委托、、拍卖等方式实现政府职能的对外转移,通过市场化手段来提供公共产品与服务。这样,政府通过职能外包降低了公共服务交易成本,实现了政府职能的有效转变,甚至精简了政府机构。近些年来,我国政府结合中国具体国情,大胆地借鉴了国外先进管理思想与方法,进行了公共服务提供方式的创新。比如,在我国公共事业市场化改革过程当中,政府就已经借鉴并摸索出了许多有益的方法,如BOT模式、合资模式、直接购并、纯民营模式、TOT模式以及PPP模式等等。

篇(5)

关键词:和谐社会;公共服务;体制创新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党的1项重大理论创新成果,也是当前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从理论到实践,它都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境界。新境界必有新要求,要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1个重要的方面就是必须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设完备的社会主义公共服务体系,以消除社会公共需求日益增长与当前社会公共服务提供不足的矛盾,缓解社会不同利益群体的紧张关系。

1、完备的公共服务体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与先决条件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已经在各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与此同时,社会市场化进程打破了原有的利益格局,催生了大量的利益主体,形成了多元化的利益格局,但也带来了新的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矛盾,国内各种利益矛盾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复杂局面,伴生出了诸多的社会问题。比如,社会需求的某些方面仍然处于严重的失衡状态,社会贫困问题虽有所缓解但仍然严峻,收入分配差距不断扩大,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明显滞后,大量的社会稳定与公共安全问题、失业问题、教育问题、环保问题等日趋突出。诸如此类的社会不和谐问题犹如病灶1般侵入并损害了我国社会机体,给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构造成了巨大的压力。

深入分析上述这些侵害我国社会机体的因素,笔者认为,这些不和谐因素归根结底都是公共服务供给不足、公共服务体系不完备所致。总理曾经指出:“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包括加强城乡公共设施建设,发展社会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事业,公共信息等,为社会公众生活和参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活动提供保障和创造条件。”这不仅给“公共服务”下了1个权威性定义,而且深刻地阐述了公共服务体系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的确,在新形势下,我国公共需求呈现出增长迅速、主体多元化、结构复杂化、需求多样化的特点,城乡居民在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公共需求比重大幅上升,公共需求结构正逐步由消费型向发展型升级。具体而言,公共需求全面、快速增长主要表现如下:1是公共需求以超常的速度增长。近几年我国城镇居民的总需求中,个人公共需求年均提高的比重相当于过去5年的总体增幅,并且近两年的增幅更大。2是公共需求主体快速扩大,广大农民和城镇中低收入者逐步成为公共需求的主体。3是公共需求的结构变化迅速,除了义务教育和公共医疗,对公共安全、环境保护以及利益表达的需求越来越成为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由于1方面是公共需求迅速增长,另1方面则公共服务供给不足,公共服务需求旺盛与供给不足的矛盾使得我国公共服务体系面临着巨大的社会压力,甚至已经成为我国突出的社会矛盾。这个社会矛盾不解决,公共服务体系不完善,和谐社会的建构就无从谈起。因此,从1定意义上说,建设完备的公共服务体系就是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的基础与先决条件。换言之,只有建立完备的公共服务体系,才能实现社会公平、稳定、快速、健康、持续性的发展。

2、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必须1切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特殊国情出发

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是我国相当长时期内所要面临的1大基本国情。我国各项事业的发展都要受基本国情的制约,和谐社会的发展程度同样要受制于此。也就是说,当前我国所要建构的和谐社会,是1种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条件下的和谐社会,否则,这种和谐社会就只能是空中楼阁。我们党也正是基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及其发展状况,提出了到2020年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九大目标和主要任务。这九大目标包含了我国民主法治、人民生活、公共服务、道德文化、社会创新、环境保护、社会管理等涉及政治、经济、文化与社会全方位的内容,为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条件下的1定时期内建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指明了方向。

同理,完备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同样不能脱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1现实。也就是说,1方面,我们的最终目标是建立1个适应和谐社会需要的完备的公共服务体系,但在体系建立过程中我们还要充分考虑我国的基本国情。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是要有条件的、分步骤的。那种脱离现实国情、好高骛远式的盲目建设难免要遭致失败。我国仍是1个发展中大国,在当前条件下,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公共服务体系的基本目标是提供基本而有保障的公共产品。国外正反两方面的经验表明,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滞后,就会严重阻碍经济社会的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完备,就能安全地度过经济社会发展的危险期。唐铁汉等人的研究表明,依据国外经验,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可分为3个基本阶段:1是人均GDP处于1000美元左右的阶段。在该阶段,必须全面完善公共服务制度,否则,将导致经济发展的中断与停滞。2是人均GDP处于1000~8000美元的社会经济增长阶段。这是以公共服务为基础和平台、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阶段,需要注意全面、系统地完善公共服务职能,坚持教育、科技优先增长,强化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适度控制社会福利的增长水平。3是人均GDP达到8000美元左右、开始进入高收入国家行列的阶段。这是以提高生活质量为主的发展阶段,要注意稳定社会保障支出占GDP的比重和政府财政支出占GDP的比重,控制社会福利的过快增长。在该阶段,要注意控制公共服务的数量、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当前我国正处在人均GDP从1000美元向3000美元迈进的关键发展阶段,比较国外经验而言,当前我国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应该说仅仅处在第1阶段(即“必须全面完善公共服务制度”的阶段)向第2阶段(即“以公共服务为基础和平台、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阶段)过渡时期。

3、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路径

1般说来,公共服务体系主要是指以政府为主导、以提供基本而有保障的公共产品为主要任务、以全体社会成员分享改革发展成果为基本目标的1系列制度安排,这些制度安排主要表现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与体制创新。

1政府主导。有学者指出,公共服务主要是指由法律授权的政府、以及非政府公共组织和有关工商企业,在纯粹公共物品、混合性公共物品以及特殊私人物品的生产和供给中所承担的职责和履行的职能,其中,政府是责无旁贷的主导者。这种政府主导的特质,首先表现为政府是公共服务的最主要的提供者。由于政府的公共性质,政府的主要职能之1就是公共服务。为了满足日益增长的公共需求,政府必须加强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文化设施、公共卫生设施、公共教育设施等方面的建设,积极发展义务教育和公共医疗卫生保健事业,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维护社会治安和国防安全,加大环境保护力度。政府主导的特征还表现为政府责无旁贷地成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核心。政府根据国情和本区域内的人口资源和财政能力来确定公共服务的总体目标、水平、策略、原则等方向性的框架,并经同级权力部门机构批准实施。从公共服务过程来看,无论从目标设定到组织设计再到公共服务的机理运作,还是最终输出公共产品到收集社会反馈再到修正输入,政府始终是其中的主导者。换言之,政府是公共服务制度的设计者、实施者与维护者。公共服务体系全面不全面、完整不完整,归根结底取决于政府意愿与政府能力。

2社会参与。和谐社会中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是1个社会公众、政府以及其他各种公共服务供给者之间互动的过程。首先,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要有公共服务需求信息与持续不断的支持。这不仅需要政府设置畅通的公共需求的表达渠道,而且更需要社会公众需求表达的积极参与。社会公众是公共服务的直接消费者,因而在公共服务的需求等方面最有发言权。如平新乔、赵俊超在浙江省慈溪市对外来务工人员和当地居民作了1项公共服务需求调查,并对公共服务需求事项作了1个排序。结果表明,解决户口需求排在第1位,其他依次是子女教育、各种社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和困难补助、治安、卫生及其他。该项调研客观真实地反映了我国某部分人群的社会需求。我国不同地区、不同社会阶层的人群对于公共服务需求是不1样的,因此有必要建立畅通的公共需求表达机制,以真实客观地反映来自各个地区各个阶层的心声。当前全国各地的献计献策行动即是1个很好的佐证。因此,不了解民意、不集中民智,政府就会在公共服务供给上失去方向。不仅如此,社会公众的合法性支持与资源性支持无疑是完备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所不可或缺的,比如在慈善捐助等慈善事业的发展方面,美国的慈善捐助每年达6000多亿美元,相当于GDP的9%;我国香港地区的慈善捐助每年也达60亿港元。我国内地目前每年仅有10多亿元,只相当于GDP的0.01%。因此有必要通过制定优惠政策,增加慈善捐助,扩大第3次分配的规模,这样既可弥补国家用于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资金的不足,又有利于缩小贫富差距。

应该说,政府不是唯1的公共服务供给者,私人部门和第3部门也要加入到公共服务供给的主体当中来。美国学者奥斯特罗姆等人认为,在治理公共事务方面,政府和市场不是包治百病的良药,所以提出了多中心治理的制度安排。多中心理论突破了传统意义上政府与市场两种秩序的2元思维,公民通过参与自主治理公共事务,改进公共服务。在传统意义上,私人部门主要提供私人产品和服务,私人部门不得进入公共物品的生产和提供领域;而公共服务的市场化则打破了这种传统的公私界限,私人部门的力量逐渐渗透到公共领域,在某种程度上改变着私人部门的角色和性质。它不仅使自己获得了相应的利润回报,而且优化了社会资源的配置,提供了大量的公共产品与服务,从而分担了政府的责任,改进了公共服务的供给质量和供给能力。第3部门以自身的非功利性目的或客观的公益性后果,以社会的自组织、自规则和自治理方式,或者以政府授权的行动方式,或者以跨国行动的方式,或者同政府或私人部门共同采取行动的方式,为社会提供局部性或专项性公共服务。

3体制创新。完备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不能缺少体制创新。这种体制创新首先表现在如前所述的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多元化上。主体多元化良性造成了公共产品的生产市场化、效益化与社会化,并继而间接带来了这样1种前景可观的后果:政府可以逐步退出公共产品的直接供给,且依据公共产品的不同种类,政府退出的程度也有所区别。

其次则表现在公共服务提供方式的多样化上。政府职能外包理论表明,政府履行行政职能可借鉴经济部门有效的管理方式,用市场手段代替行政手段。利用招标、承包、租赁、委托、、拍卖等方式实现政府职能的对外转移,通过市场化手段来提供公共产品与服务。这样,政府通过职能外包降低了公共服务交易成本,实现了政府职能的有效转变,甚至精简了政府机构。近些年来,我国政府结合中国具体国情,大胆地借鉴了国外先进管理思想与方法,进行了公共服务提供方式的创新。比如,在我国公共事业市场化改革过程当中,政府就已经借鉴并摸索出了许多有益的方法,如BOT模式、合资模式、直接购并、纯民营模式、TOT模式以及PPP模式等等。

篇(6)

在2016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全国政法机关要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三大职责使命。”其中,“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居于三大职责使命之首。为履行这一首要之责,黔南州创新社会治理模式、创建维稳信息网络、严格管控社会治安、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向各领域不同程度存在的不稳定因子发力,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五大理念”

引领“两创两严”

今年是黔南建州60周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黔南州各级各部门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主动适应国内发展新常态和国际形势新变化,切实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和破解难题、补齐短板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为维护全州社会大局稳定做了大量工作,具体体现为“两创两严”:

创新社会治理模式。一是完善形成以“五位一体”统一抓,“五种力量”合力抓,最大程度满足最广大人民群众“三大需求”,始终贯穿群众路线“一条红线”为主要内容的“5531”社会治理新模式,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二是针对困难弱势、利益诉求和特殊人员“三大群体”因地制宜实施了社会治理“135”工程建设,全力推进“育新”工程,助力“135”工程升级为“136”工程;三是推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福泉“112”模式;四是实施涉法涉诉改革“2345”模式。一系列创新社会治理的经验,得到各级领导的高度肯定,其中多项经验在全省进行推广并吸引各级媒体广泛进行宣传报道。

创建维稳信息网络。2015年,黔南州法院启用案件信息管理新系统,完成三、四级网络和科技法庭改造升级,基本做到庭审同步录音录像、案件远程审理等,实现案件监督管理全程留痕。全州公安机关深入推进“六张网”规划建设,其中“天网工程”安装监控探头10026余个。建成了覆盖全州的公安信息网和州、县两级警务综合平台,民警信息化应用的意识和水平明显提升,基础信息即采即录即查成为基层执法的规定动作和自觉行为,全州信息化建设应用走在全省前列。

严格管控社会治安。全州各级各部门以社会治安防控“六张网”、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六项工程”为抓手,全面深化平安黔南建设,主要做好机场、车站、街道、广场、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区域,党政机关、部队驻地、城市标志性建筑、大型商贸集会场所、国计民生基础设施等重点目标,铁路、民航、公交等敏感地点的安全保卫和管控工作。以打造“犯罪实时控制机制”升级版为龙头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成效明显,实施黔南“141”(一个核心、四轮驱动、一网考评)犯罪实时控制机制,进一步提高动态化、信息化条件下打、防、管、控的能力和水平,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分工明确的犯罪实时控制警务模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两抢”犯罪得到有效控制,2015年全州累计实现236天“两抢”犯罪“零发案”。

严厉打击违法犯罪。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的捣乱破坏活动,成功侦破了“12.29”特大电信诈骗案等一系列重特大案件,全州每年刑事案件总量和八类主要刑事案件连续多年呈现出“稳中有降”的态势。2015年,州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全年收案7314件,结案7166件,同比分别上升6.54%和7.57%,结案率97.98%,居全省中院第一;全州检察机关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案件86件105人,办案率为100%,名列全省第一。

“十个精准”

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

黔南州实施“两创两严”取得的成绩值得肯定,但维稳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同样不容忽视。因此,建议施行“十个精准”助力破局。

精准掌握情报信息。动态掌握社情民意,快速就地化解各类矛盾隐患,准确把握当前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社会矛盾的新动向和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带来的社会不安新趋势,重点关注国家安全领域、经济领域、社会治理领域、特殊利益诉求群体等可能引发的重大、大规模聚集上访、舆论炒作热点等重大不稳定问题。

精准化解突出矛盾。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按照“一事一策、一案一策、一人一策”的要求,制定方案、采取措施,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合力攻坚、限期解决,确保突出矛盾问题不扩大、不升级、不蔓延、不叠加。

精准评估稳定风险。把重大决策、重大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从源头预防减少突出矛盾纠纷、防范发生重大不稳定问题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切实做到应评尽评,坚持关口前移,强化风险排查预警,做到排查全覆盖、精准研判、及时预警、主动防控,有效预防和化解潜在风险。

精准管控重点人员。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等手段,扎实做好重点人员的管控工作,认真落实稳控对象、稳控责任人“双实名制”措施,按照“一人一策”要求,坚决将重点人员稳控在基层、吸附在当地。

精准办理案件。坚持用群众工作方法统揽工作,着力打造阳光、责任、法治,提高解决突出问题的效能,真正把群众吸附在当地,努力防止上行。

精准帮扶退伍军人。积极主动了解和掌握困难复员退伍军人的所需、所急、所盼,切实解决复员退伍军人“生活难、住房难、就业难、就医难”等实际困难和问题,多渠道、多方式帮助复员退伍军人创业就业。

精准打击违法犯罪。全州政法机关要按照上级的部署,组织开展以“夏季严打”为龙头的社会治安重点整治工作,认真落实好“严打”和专项整治各项措施,把矛头对准黑恶势力犯罪、“两抢一盗”、黄赌毒、涉众型经济犯罪、电信诈骗、网络诈骗、拐卖妇女儿童等突出犯罪。

精准巡查公共安全。健全和完善各类灾害和安全生产隐患滚动排查、风险评估、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应急处置等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抓好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强化监管人员、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在公共广场和城区主干道增设治安卡口、卡点,增加巡逻车辆、流动警务室及警用设备,最大限度提高见警率,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精准设置应急预案。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在思想上、工作上、措施上全面做好应对处置突发事件准备,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坚持“三同步”(依法处理、舆情引导、社会面管控)机制,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第一风险点妥善平息事态,坚决防止事态升级恶化,杜绝发生烧事件。

篇(7)

DOI:10.3969/j.issn.1674―7739.2014.02.001

预计到2030年,我国城镇化率将达到65%左右。这意味着在未来近20年中,我国将有9亿左右的人口在城市和城镇生活。但是,当前城镇化面临着自然环境承载力有限和社会基础设施建设不足的双重约束,因而若引起城市和城镇中的突发公共事件,将会严重地影响城市安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要健全公共安全体系。为此,建立突发公共事件的城市合作应对协调机制,就成为区域城市管理中的重中之中。

如何建立突发公共事件的城市合作应对协调机制,在这方面上海有许多经验可以总结。比如,在2010年上海举办世博会期间,上海与江苏、浙江等许多城市都建立了突发公共事件的城市合作应对协调机制,非常值得借鉴。其经验可以归纳成三条:一是长三角的各城市积极筹建以安全世博为主题的组织和规划机构,开展了以安全世博为主题的系列活动。共同建设现代化区域的安全交通网络,全面保护城市的生态环境,取得了理想的效果,形成了长三角区域突发公共事件的城市合作应对协调的工作雏形。(但可惜的是上海世博会后,城市合作应对协调工作的组织机构解散了,长效机制没有坚持下来。)二是长三角各城市积极建立了环境质量区域联动机制。比如,对上海世博园区为核心的半径300公里区域,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确保空气质量。三是苏浙沪积极建立世博安保警务联勤指挥机制,探索了“长三角”地区警务一体运作机制。

世博经验也告诉我们,要建立突发公共事件的城市合作应对协调机制,首先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世博区域中,许多城市都形成了政府联盟,这为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和属地管理创造了条件。其次,城市合作的应对协调机制,要与城市的应急管理体系相结合,要与城市应急预案相结合,要与城市的实情相结合。要在城市的社区、农村、学校、医院、企事业等基层单位,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能力,提高群众参与应急管理能力和自救能力,为提高国家和全社会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效率、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打下坚实基础。

由上可见,城市合作应对协调机制的目标建立,要按照城市应急管理中长期规划的要求,在城市公共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建立协调工作平台,建立健全城市安全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和法制,完善和提升城市综合减灾体系,提高城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响应和协调能力。

就目前我国的城市现状而言,必须要深入理清城市合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重点,一般来讲,主要是指公共卫生方面和社会安全方面。因此,公共卫生方面的重点是要建立区域公共卫生突发公共事件的城市合作应对协调机制。区域公共卫生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两大类:一是法定报告的传染病大流行,二是重大动物疫情。社会安全方面的重点是要建立区域社会安全事件类的城市合作应对协调机制。区域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分为四大类:一是金融突发事件,二是大规模,三是影响市场稳定的突发事件,四是恐怖袭击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