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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筹划的含义精品(七篇)

时间:2023-09-21 16:38:38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纳税筹划的含义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纳税筹划的含义

篇(1)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合理避税

个人所得税纳税制度是解决我国贫富差距的一种措施,能够有效的解决社会中一些资源矛盾,优化资源的分配,使社会在平等的氛围中良好的发展,因此,个人所得税的纳税行为是促进社会公平的一种工具。同时,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制度能够保证社会经济的安全发展过程,保持国家或者地区的经济稳定,所以,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制度在我国的经济建设中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如何筹划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体制,提高其调节个人收入的能力,缓解分配不公的矛盾,促进社会主义社会和谐发展,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之一。

一、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必要性

首先,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能够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纳税筹划是一种科学合理的理财方式,同时,又是结合国家法律法规所采取的可操作性的方案,因此,这对纳税人来讲是很重视的,从侧向刺激纳税人学习一些理财方式和方法,合理的采取避税方式,而且,能够强化纳税人对于国家政策和法律的认知,提升其税务法律意识,进而,减少了偷税漏税的现象。其次,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过程,能够减轻纳税人的纳税负担,通过多种纳税方案的对比过程,选择对纳税人影响最小的一种方案,从而,减少了纳税人资金的流出,增加了纳税人的可支配资金,利于纳税人个人经济的规划,在税法规范的前提下,纳税人选择不同的方案带来的税负轻重是不同的。

二、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基本思路

首先,要充分的考虑应纳税额的因素。也就是要考虑应纳税额的影响因素,通过合理的方式和方法,极大的减小应纳税所得额和税率。通过采取一定的规划过程和计划安排,实现对所得额与税率的控制,这样才能够保证纳税人利益的最大化。其次,对个人所得税进行纳税筹划的过程中,还要考虑到纳税人的身份情况,也就是其居住情况,纳税人的居住情况无非就是两种,一是居民,二是非居民,这就导致纳税过程中出现了两种纳税人,一是居民纳税人,二是非居民纳税人,对于居民纳税人而言,其纳税范围是无限的,包含境内和境外所得纳税,然而,非居民纳税人的纳税范围是有限的,只是包含境内所得纳税,所以,这种不同的准则,给纳税筹划过程带来了很多筹划的空间。另外,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过程,一定要考虑国家和区域的政策和法规。其中最为重要的是要考虑相关的优惠政策,因为,国际为了促进税收制度的有效进行,往往都会在税收制度中掺杂一些优惠条款,所以,在个人所得税的筹划过程中一定要充分考虑到这些优惠条款,合理运用会极大的减轻纳税人的负担。

三、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纳税筹划存在偏差以及侥幸心理。在我国很多企业和个人对于纳税筹划理念的理念不是很了解,这就导致,很多企业和个人,认为纳税筹划就是一种采取一些手段和方案进行偷税和避税的行为,这种对于纳税筹划理念的理解是错误的。可是,由于长期的理论认识不足,导致很多人或者企业都会通过一些非法的首选作为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方案和方法,导致其成为偷税、漏税的典型,进而,使其违反了国家法律,造成了多方面的损失。

(二)纳税筹划自身就存在一定风险。目前,对于纳税人而言,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最主要的职能就是减少纳税人的负担,这就导致,在个人以及相关机构进行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过程中,往往只是考虑到怎样进行节约赋税,对于纳税筹划方案选择的风险根本不给予考虑,然而,从实际的筹划过程中,纳税筹划本身就存在一定的风险。首先,纳税人或者相关纳税筹划机构进行纳税筹划的过程中,都会带有一定的主观性,所以,导致采取的方案不一定就是正确的筹划方式,对负债人造成一定的风险,其次,征税方与纳税方对于纳税筹划的理解也会产生一些偏差。

(三)纳税筹划政策不完善。现如今,我国的税收政策还不够完善,因为,我国对个人所得税的纳税过程,只是以个人收入的高低进行的,没有考虑到其他的因素,如住房、医疗以及赡养等,所以,这就导致很多的低收入家庭要负担很高的赋税。还有,由于我国税法的规定模糊,对于一些转移财产、隐瞒收入、以财产代替收入的个人无法进行管制,进而,很多情况中纳税筹划根本无法真正的意义。

(四)纳税筹划对象错位。对于现阶段我国个人所得税纳税主体,理应是拥有社会财富最多的一部分人,但是,实际上我国在个人所得税纳税的主要来源是中层的工薪阶级,对于应该是纳税主力的私营老板、歌星、影星等却其纳税总额之占总体的5%,这在一定程度上使纳税过程出现严重的不公平。相关的税务监管机构的工作时效性不足,致使社会中大量出现隐性收入,还有税务执法人员的专业性不足,导致整个监管过程失去实际效应。

四、提升我国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水平的建议和对策

(一)正确的理解纳税筹划含义。强化税务知识的普及过程,使个人以及有关部门正确的理解纳税筹划含义,使纳税筹划过程达到预期的效应,纳税筹划是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政策以及规章下,自行或者在有关部门机构的帮下,设计或者规划一个节税的操作方案,进而,减轻个人以及机构的税务负担,提升自身的经济效益,整个避税和减税过程都要合乎国家的相关法律和政策。这才是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真实含义。也是我们制定纳税筹划方案,所必须遵循的一种原则,只有大量的对纳税人普及纳税筹划理论知识,才能够实现对纳税筹划含义的真正理解。

(二)合理规避风险。要想规避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中的风险,首先,必须要强化个人以及纳税筹划机构的专业技能,合理的采取针对性的筹划方案,实现纳税筹划的合理性,其次,统一征税方与纳税筹划方对于纳税筹划的理解,建立相应的权威机构,对一些矛盾问题,给予一定的调节和规范,从而减少两者在纳税筹划中理解的偏差。

(三)加快建立完善的纳税筹划法律政策。对于目前纳税筹划失衡的现象,国家有部门一定要加快对于纳税筹划法律政策的建立过程,首先,要对个人所得税征收过程中制定有效的措施,从而,实现对于个人投资者的征税行为。其次,是要加快建立重点纳税人的档案系统,对于真正高收入的人群进行专项的监管,实现征税的公平性,另外,还要加强税务监管部门的管理和建设过程,实现对于一些潜在收入的检查力度,彻底的扫除社会中隐性收入的现象,再者,就是完善税法的规章制度,明确处罚行为,增加转移财产、隐瞒收入、以财产代替收入行为的管理办法以及处罚形式。

(四)促进纳税筹划管理人才的培养。我国要想彻底快速的转变纳税筹划对象,就必须要促进纳税筹划管理人才的培养,因为,纳税筹划过程是受到很多的因素的影响的,所以,很难进行角色的转变,这就要求纳税筹划人员一定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理论知识以及相关的应变能力,进而,从科学的管理中实现纳税筹划的公平合理,于此同时,提高一些真正高收入人群的税率,实现相对的公平。

结语: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是减小纳税人负担的一种措施,是国家财政部门收入的促进剂,同时,也是解决社会矛盾的一种手段,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我国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制度的改革已经拉开了帷幕,我们必须以这次税制改革为契机,制定出一套适合我国国情、适合市场经济需要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体系,真正发挥个人所得税在我国税收中的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篇(2)

关键词:企业 纳税筹划 财务活动 重要性 问题及对策

中图分类号:F27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6)11-138-02

纳税作为企业财务的一项重要内容,其在企业的经营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从一定程度上讲,财务管理工作在企业的发展方面具有重要的决定作用。由此可知,做好纳税筹划不仅能够更好地掌握企业的财务情况,还有助于指引企业的发展方向,最终有助于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就目前来讲,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纳税筹划在企业财务活动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因此,分析企业财务活动中的纳税筹划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纳税筹划概述

所谓纳税筹划,指的是在遵循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企业通过具体分析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而采取有效的手段来降低税务负担,最终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的目的①。从这一含义可推出,做好纳税筹划工作一方面有助于节约企业成本,另一方面有助于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通过分析可知,纳税筹划主要包括合法性、导向性、目的性和时效性等几方面的特点②。其中,符合国家各项法律规定是组织纳税筹划活动的前提;导向性指的是根据国家相关的宏观调控,对企业纳税人的经济行为进行调整;目的性指的是帮助企业降低税务负担,实现企业利益的最大化;时效性指的是企业纳税人应根据国家纳税政策的不断调整进行相应的改变。

二、纳税筹划与企业财务活动的关系

第一,目标具有一致性。作为企业财务活动的一种重要手段,纳税筹划主要是通过预先有目的的策划安排,降低企业成本,最终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的目的③。与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不同,纳税筹划是完全合法的。从目标角度讲,纳税筹划与企业财务活动是一致的,都试图通过采取一些合法手段使企业利益实现最大化,且便于下一步的经营管理。

第二,两者的内容具有一定的关联性。作为企业财务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纳税筹划与其融资、投资、经营和收益分配等环节密切相关④。比如,在融资与投资过程中,采取降低企业成本的手段应在税务法律调整的范围之内;在经营过程中同样需要纳税筹划以减少企业的收益损失。

第三,两者之间存在着一定的互动性。通常情况下,企业的纳税筹划只有体现在企业财务活动中,才能够进一步有效指导企业的财务活动。若纳税筹划已形成明确方案,则财务管理活动应符合其要求,且不能随意变动。由此可知,纳税筹划对企业财务活动具有一定的约束性作用。

三、纳税筹划在企业财务活动中的重要性

(一)有助于节约企业成本

作为企业成本的一部分,税务问题也是企业关心的重要问题之一。在法律允许的前提下,企业可通过合理安排和策划各种涉税的事项等纳税筹划手段来改善其自身的财务活动,从而有效节约和降低企业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实现企业利益的最大化。

(二)有利于帮助企业筹资

通过分析总结可知,企业筹资的方式一般有两种,一是负债筹资,二是权益筹资⑤。其中,权益筹资不需要支付固定利息,且没有抵债作用,风险小,但需要付出较多的资金和成本;负债筹资与权益筹资相反,它需要在税前支付固定利息,且具有抵债作用,风险较大,但所付出的资金和成本较少。

(三)有利于促进企业正确投资

具体来讲,在进行投资决策时,为实现减少税款的目的,企业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科学统筹企业税务。从一定程度上讲,企业投资组织形式在减轻其税务负担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在投资过程中,企业应在深入研究和讨论的基础上选择最合理的组织形式进行投资,以实现纳税筹划的最终目的。

(四)有助于实现企业收入分配的合理化

除企业筹资、投资环节,企业纳税筹划工作在企业财务活动中的收入分配环节也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为有效降低企业税收成本,实现国家和企业根本利益的最大化,企业应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和政策,并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对企业利益进行合理分配。

(五)有助于提高企业财务活动的整体水平

从一定意义上讲,纳税筹划一方面能够帮助企业减免税负,另一方面也能够及时调整和控制企业财务活动中所发生的业务,实现企业利润的最大化,进一步提高企业的财务活动水平。

(六)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经营水平

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成本同样是企业收益的重要影响因素。从一定程度上讲,企业缴纳的税款与其所获得的收益呈正比。从这一方面讲,企业若要延迟缴纳税款,可提高其当前的成本和支出。此外,销售成本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是存货计价方式。由此可知,企业若要实现减少所得税的目的,应选择合理的存货计价方式。但是,在选择纳税筹划方案时,企业也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来决定。

四、纳税筹划在企业财务活动应用中应注意的问题

篇(3)

关键词:企业经营 纳税筹划 风险控制

一、企业纳税筹划的含义与作用

1,企业纳税筹划的含义

纳税筹划实质上就是纳税人在不违反现行税法的前提下,在对税法进行仔细分析后。使纳税支出最小化和资本收益最大化综合方案的纳税优化选择。它涉及法律、财务、经营、组织、交易等方面的综合经济行为。这种经济行为具有合法性、政策导向性、且的性、专业性、时效性等特点。

2,纳税筹划的作用

(1)企业的纳税筹划以税收政策法规为导向,对企业的筹资、投资、经营管理、利润分配等财务活动中的纳税问题进行筹划,有利于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2)纳税筹划是企业实现自身价值最大化的重要手段,也是国家政策意志转化为企业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是国家宏观调控得以实现的载体,通过科学的纳税筹划,可协调企业微观经济决策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提高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运行效果。(3)纳税筹划使纳税人主动学习和运用税收政策法律和国家税收政策,有利于增强纳税人的法制观念提高公民的纳税意识。(4)在目前国家政策性减税有限的情况下,纳税人通过纳税筹划降低税负,减轻了企业的税收负担,对企业的生存发展十分有利;只有企业的长足发展,才能有效的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的源泉。才能促进国民经济的长远持续发展。

3,企业纳税筹划的风险

纳税筹划是一种事前行为,它的特点决定它和任何一种经济活动一样,也存在着风险。而且纳税筹划风险贯穿于纳税筹划方案的设计、选择和实施的整个过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的风险,只要一经发生。就会结合企业带来经济损失或其他相关损失,甚至会企业信誉来来负面影响,具体表现为:(1)存在触犯法律的可能性,形成或潜在损失。(2)纳税筹划的直接筹划成本大于节税收入,即筹划费用过大,收不抵支。(3)纳税筹划的直接筹划成本虽然小于节税收益,但其机会成本又超过节税净收益。(4)纳税筹划的机会成本虽小于节税净收益,但因片面强调纳税筹划动机导致的筹资、投资、或经营行为短期化,使企业奖金运作的受到干扰,影响企业资金未来的获得能力。

二、企业经营阶段的纳税筹划措施

1,合理选择纳税人

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将纳税人按其经营规模的大小、会计核算是否健全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种,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基本为17%或13%,其获得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做进项抵扣;而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基本为6%或4%,其获得的增值税不允许进项抵扣。只能计人企业成本。由于两种征税方式的不同,对企业的纳税成本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北京+++有限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是模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特点是高科技含量非常高,耗用原材料成本低、价格很高、净利率高达70%,可抵扣进项少之又少,同时营业额非常高,为了减少增值税税负,公司向北京国税局详细说明产品的实际情况,得到北京国税局的全力支持,并向国家税务局提出书面申请,因该技术添补国内空白,最终国家税务总局批准该公司设立小规模纳税企业,同时在国家税务总局的沟通下,获得国家科技局专项扶持资金朋B800万元。

2,合理选择企业进货渠道

企业采购物品的来源主要有两个:一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二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我国值税法规定:小规模纳税人自身不得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的材料很难作为进项税额中抵扣,于是许多企业在购货单位筹划中便出现一边倒的现象。即总是选择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作为购货单位;其实,这是一个误区。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是管理科学、核算精确的小规模纳税人。其专用发票可由税务机关核准后代开。特别是作为固定资产的采购。因为税法规定购入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作为成本列支,不做进项抵扣,小规模纳人开具发票的税率远低于一般纳税人。所以盲目选择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购货单位不一定能够节税。我们认为。采购人员要充分利用价格折让的临界点分析方法对供应商供货价格进行比较,只要所购货物的质量符合要求,价格折让能够达到相应的临界点指数,公司从小规模纳税企业购进货物的比例明显增多,即可节省采购时间和采购费用,又增加集团效益。

3,合理进行无形资产转让

在知识经济时代,无形资产在企业资产中的比重越来越大,在生产经营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因此,无形资产纳税筹划已成为纳税筹划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日益受到企业经营者的关注和重视。我国原企业所得税税法规定: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发生的各项费用,可以全额计入管理费用扣除;此外,为了鼓励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税法同时规定,企业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其当年实际发生的费用除按照规定据实列支外,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再按其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随着“二税合一”新企业所得税税法对优惠政策重新规定: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超过500万元的部份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份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依然对转让金额免征营业税。北京某大型集团旗下有两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有“庞大”的研发团队:集团近三年研发费用合计支出约1.2亿元,2009年计划投入研发资金1亿元之多。集团税务策划部进行了合理的税务筹划。(1)整合人力资源,集中所有与研发相关的人员组成专业的研发团队。根据海外市场部对产品信息的反馈,设计符合市场需要的产品,领先占领国际市场。研发中心在项目开始建立项目档案等作为科技局签批“技术贸易转让合同”及税务局“减免税”的依据。(2)在账务核算过程中,由专职的研发会计跟踪,设立研发费用保障金,建立保证金台账制度;为了计税的需要,设立研发费用同时进行核算项目核算,便于研发成果的计量,也便于税务机关、科技局审核。(3)研发活动结束后,集团持研发成果及相关档案聘请专门的评估机构出具资产评估报告,资料齐全,由北京市科技局批准签定“技术贸易转让合同”,将非专利技术使用权转让到子公司用于产品的生产。同时基于税法规定,集团在与子公司签订“技术贸易转让合同”时,按非专利技术的使用寿命约定合理的使用年限,子公司按合同中约定的期限摊销。至此,该集团就满足关于“无形资产转让免征营业税和免征或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规定,使该集团2008年免交营业税及地税附加698.26万元,免缴企业所得税350.6万元。

三、企业经营阶段的纳税筹划风险控制

篇(4)

一、现状

“纳税筹划,又称税务筹划、税收筹划,英文为taxplanning或taxsaving”按照英文原意,planning偏重于“计划”、“设计”、“方案”、“打算”等;saving偏重于“节约”、“节俭”。所以中文翻译成“筹划”本身就赋予了它更多的主观能动性的含义。因此,就字面意思看纳税筹划本身还是应该包括筹划(planning)和节省(saving)两个方面。

但目前学术界没有一个对纳税筹划概念的统一定义。各种对纳税筹划的描述性定义都略有侧重点,但基本的含义都至少包括三个方面,通常也称为纳税筹划的“三性”:合法性(合法或者不违法)、筹划性(事前的计划安排)、目的性(节税、避税、取得税收利益等)。还有向四性发展的趋势,增加了“专业性”(或者其他),表明纳税筹划正在发展成为一个专门的学科以及纳税筹划正在发展成为一个专门的行业。

众多的定义在基本函盖了上述三性或四性外,对纳税筹划的诠释各有侧重,不同的侧重点实际代表着不同的纳税筹划观念或称理念。随着历史和实践的发展,纳税筹划理念的这种变迁从来就没有停止,而且也还要一直的发展下去。这种理念的发展变迁,一方面是理论研究的发展,另一方面是纳税筹划实践本身的发展,更重要的是这代表着纳税筹划从理论向实践发展过程中理论自身被发展被充实的过程。

二、代表性概念辨析

把众多的纳税筹划定义作一下比较,可以发现,其对三性的中前两性的描述基本是一致的,就是合法性(不违法)及筹划性。而分歧或者说差别主要在于对目的性的表述,也就是对纳税筹划目的的认识。而对纳税筹划目的的认识的不同正好反映了纳税筹划的理念差异。按照对纳税筹划目的和纳税筹划在企业活动中的地位区别不同的筹划理念,将目前代表性的定义分为如下几种类型:

1、强调节税(和避税)为主的筹划理念

这是纳税第一种有代表性的筹划理念,也是对最基本的纳税筹划目标的表述。也是纳税筹划作为一种新兴事物出现的最初动机所在。

这种理念的最权威也是最有代表性的表达是荷兰国际财政文献局(lbfd)《国际税收词汇》,它是这样下定义的:“税收筹划是指通过纳税人经营活动或个人事务活动的安排,实现缴纳最低的税收。”盖地主编《税务会计—理论·实务·案例·习题》第二版493页)。

对于节税的合法性,在1935年,英国上议院议员汤姆林爵士针对“税务局长诉温思特大公”一案,作了有关税务筹划的声明:“任何人都有权安排自己的事业,依照法律这样做可以少缴税。为了保证从这些安排中得到利益……不能强迫他多缴税。”(盖地主编《税务会计—理论·实务·案例·习题》第二版494页)。

在这种理念指导下,纳税筹划理论和实践都强调以“节减税负”为主要目的,包括“节税”和“避税”两个方面。也就是说把纳税筹划作为总称(taxplanning),而进一步分为节税(taxsaving)和避税(taxavoidance)。但无论是节税还是避税,都与偷税漏税有着本质的区别。

目前。在我国纳税筹划实际上主要是指“节税”。人民日报社出版的《会计管理与纳税实务》一书中在谈到纳税筹划与节税的关系时说“纳税筹划在理论研究和实践上几乎等同于节税……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在实践上是把纳税筹划等同于节税的。”

一般来说,节税的概念比较容易为人们所接受,而避税的概念很长时间里不为人们所广泛接受,因为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里规避法律是不应该的,特别是对税收这种关系到国计民生的事情上,少不注意便会被认为是在教人“偷漏税”,所以中国的专家在研究讨论避税的时候多是研究国际避税问题。但是避税行为并不因此而消亡,盖地先生的《税务会计》一书中就说到:“可以说,自从有了税收,就有了避税。我国唐代诗人杜荀卿的诗中曾有‘任是深山更深处,也应无计避征摇’,说明当时避税与反避税已是很普遍的行为,当然他是不能与现代避税同日而语的。”如果我们到现在还不能正视避税问题就很不应该了,研究避税问题和钻营偷税漏税是完全不能等同视之的。虽然避税有可能违背税法主旨,但目前世界各国都已经认可税收是纳税人的一种负担,虽然是应尽的义务,但他有权利在税法安排的框架内选择对自己有利的纳税模式。而且,税法制定在先,纳税人没有承担因税法疏漏洞而造成税收流失的责任。另一方面,避税的研究,可以推进税法完善。避税作为一种纳税筹划手段,仍是不可否认的存在于税务活动当中。

所以,无论是节税还是避税,都是纳税筹划的目标,或者说是纳税筹划的手段,也是纳税筹划作为一个学科和一项实践活动所必须认真面对和深入研究的。

2、强调纳税筹划为企业经营管理组成部分的观念

纳税筹划作为一种实践活动,最初是纳税人主观能动性的体现,所以从事纳税筹划理论研究的税务专家主要是为企业纳税人服务的,而在这种情况下,因为一般企业对税法的陌生以及税法本身的严厉性,所以纳税筹划的理论研究和对实践活动的知道还主要是少数专家的事务。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意识到,纳税筹划不应是税务专家单方面的活动,或者说单纯税务专家的工作已经不能满足企业经营活动的需要,因为企业经营活动本身要求把纳税筹划与企业的财务管理活动以至于企业的整个战略部署协调起来,融合起来,以使其成为整个企业的财务管理活动的一部分。

例如印度税务专家e·a·史林瓦斯在他编著的《

公司税收筹划手册》中说道:“税收筹划是经营管理整体中的一个组成部分……税收已成为重要的环境因素之一,对企业既是机遇,也是威胁。”还有美国南加州大学w·b·梅格斯博士在与别人合著的、已发行多版的《会计学》中说:“在纳税发生之前,有系统地对企业经营或投资行为做出事先安排,以达到尽量减少缴纳所得税,这个过程就是筹划。主要如选择企业的组织形式和资本结构,投资采取租用还是购入的方式,以及交易的时间。”虽然这一类纳税筹划理念已经将纳税筹划作为企业经营管理整体中的一个组成部分,但这种筹划仍然是以节税为主要目标的筹划,强调对企业经济行为的预先筹划的目的或者目标仍是为了:“合法的少纳税”、“达到尽量少缴纳所得税”。我们似乎可以理解为:在这些定义、概念中有一个隐含的当然前提,就是税负的减轻必然的意味着纳税经济主体的经济利益的最大化?但这并不是显然成立的。

3、强调新的筹划目标的筹划理念

当纳税筹划进一步发展之后,新的纳税筹划理念也随着出现,这就是:纳税筹划目的不单纯以节税(节税和避税)为筹划的最终目标,而是进一步与企业经营活动融合后,将纳税筹划作为一种手段为企业纳入整个企业经营活动之中,或者融入到企业经营活动当中,为经营活动的总的目标服务。

例如《税务筹划》(电子版)(20__年第1期)中的“筹划理论”对纳税筹划相对较为完善的定义是“税务筹划是纳税人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选择最优的纳税方案,以争取税收经济利益最大化的筹划活动。”虽然这个定义抽象的描述为“以争取税收经济利益最大化”,但是已经给了我们一个广阔的“筹划空间”而不是局限于直接的“节税”、“避税”。

在这里,传统的纳税筹划的三性也有所改变,而是将纳税筹划的基本特点表述为:合法性、筹划性、整体性、成本性。也就是说这里弱化了目的性,强调了整体性,补充了成本性的特征。我们可以理解,弱化目的性是因为新的纳税筹划理念下目的的表述无法一概而论,不如回避;而对于整体性,文章中表述为“这里有三层含义:一、指税务筹划对企业的各种决策来说是牵一处而动全身;二、税务筹划需要多个部门配合才能完成;三、综合考量各种税种是税务筹划的重要原则。只有照顾到以上三个方面才可能实现节税整体效益最大化。”我们感受到的是一个比较新颖的纳税筹划理念。

至于纳税筹划目的,在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遍的20__年全国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指定教材《税务实务》中,虽然同样没有给出相对权威或者先进的纳税筹划概念,而仍然沿用了三性特点并强调纳税筹划的目的是“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地取得‘节税’的税收利益”。但是在解释了筹划“三性”特征之后,还做了如下补充:“税收筹划的目标是获得税收利益,然而税收筹划不能只局限于个别税种税负的高低,而应着重考虑整体税负轻重,因为纳税人的经营目标是获得最大总收益,这就要求他的整体税负最低。在考虑整体整体税负的同时还要着眼于生产经营业务的扩展,即使缴纳税收的绝对额增加了,甚至税负也提高了,但从长远看,资本回收率能增长,还是可取的。理想的税收筹划应是总体收益最多,或许纳税并非最少。”

这意味着以新的筹划目标为标志的新的筹划理念实际已经出现,并正在发展和发扬过程当中。

4、期待纳税筹划理念的进一步发展和变迁。

从前文表述来看,纳税筹划中筹划(planning)的成分应该远超过节省(saving)的成分,这也代表了目前纳税筹划理念较先进的领域。也就是说筹划不再限于单纯的节税,而是筹划以纳税主体的总体收益最多为目标。

所以在现阶段,我们有理由期待一种相对更先进或者说更全面的纳税筹划的概念也即纳税筹划的观念出现,并真正在纳税筹划实践中得以体现和运用。它至少应该包括如下内容或者观念:

纳税筹划是财务管理活动的一部分;纳税筹划从属于企业整体发展战略;纳税筹划的目标不是单纯的税负减轻,而是最优(必要、合理)税收负单情况下的企业价值最大化;如果“企业价值最大化”目标被修正,纳税筹划也随之修正。

同时我们还有理由期待在纳税筹划理念发展过程中,节税和避税等纳税筹划技术手段的延伸和发展,也就是说纳税筹划的技术不应再局限于传统的节税和避税手段。例如《税务筹划的新境界——反映情况争取政策支持》一文中所说的“高层次税务筹划的实施并不侧重于对既定税法的钻研与巧妙运用,而是更多地倾向于自身谈判实力的提高。一般的避税与节税筹划需要的是纳税人在对现有税法深入研究的基础上,找到自身可以利用的有利规定,从而合理合法降低税负。不同于此,企业申请政策的筹划方法关键在于对现行税法的利弊进行分析,找到说服立法机关改变政策的充足依据。因此,相对于一般的筹划方法对具体业务的操作技巧的要求,这种更高层次的筹划更加看重的是谈判水平与自身实力,特别是对行业经济的深刻把握。”

另外,在以新的纳税筹划概念和行为为标志的新的纳税筹划理念的发展中,纳税筹划实践活动的发展也会出现不同以往的趋势,这些趋势表现在对经济活动和居民日常生活的影响。

三、纳税筹划理念对经济活动和日常生活的影响

目前随着人们对纳税筹划的理解越来越深入,纳税筹划的发展出现了几个方面的明显趋势:

一是,纳税筹划融入企业经营活动中,并与企业战略越来越密切的联结起来,包括:1、企业会在充分考虑税收政策变化的影响后制定或调整企业战略决策,如烟酒生产企业为应对消费税税率的调整而改变上下游企业关系,合并或收购原本属于客户关系的独立企业等。2、企业在制定战略时,通常会把纳税影响作为考虑的重要因素之一,例如在投建新厂时会考虑税收的影响因素进而选择适合的厂址、建立分厂还是收购控股子公司等。

二是,专业化趋势明显。正如w·b·梅格斯博士与他人合著的《会计学》中,作了如下阐述:“美国联邦所得税已变得如此之复杂,这使为企业提供详尽的税务筹划,成为一种谋生的职业。现在几乎所有的公司都聘用专业的税务专家,研究企业主要经营决策上的税收影响,为合法地少纳税制定计划。”在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遍的20__年全国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指定教材《税务实务》中,将税收筹划作为现代税务咨询的一个组成部分来介绍,具体表述为:“随着现代咨询业的发展,税收筹划作为中介机构一种全新的税务咨询方式应运而生了。”在实践中的表现是众多的中介机构的出现和纳税筹划中介业务的承办,虽然在我国目前仍不甚完善,但发展趋势足可期待。

三是,纳税筹划普遍为人们所接受,甚至有如《税务筹划的新境界——反映情况争取政策支持》(《税务筹划》(电子版)20__年第2期)一文所列举的实例中所说的,“一些企业通过自身的影响与努力,使税收立法机关更加清晰地了解已出台的税收政策在执行中的实际效果,对企业经营的影响,从而对该政策进行调整或规范,使其更加科学合理。……从税务筹划的角度来看,企业这种通过主动申请而获取特殊税收政策的做法,在本质上仍属于税务筹划方法论的范畴。”纳税筹划进入了一个新的境界。

四是,纳税筹划走进平常百姓的日常生活中,例如某些生产销售受季节性影响比较明显的企业的按照工作量核算工资的职工,往往主动要求企业将其工资计算后按年度基本均衡的发放,而不一定要求立即兑现。还比如买车,在选

择进口车或者国产车时,不少人会想到进口车的关税占其售价的很大一部分。人们也会常谈起喝酒、抽烟对国家税收贡献很大,那么少喝白酒,啤酒,多喝些果酒,就可以少负担些税款。更如当初开征利息税后,居民凡响强烈,从而改变投资策略以至于改变投资观念的例子。如此等等,其实久而久之,普通百姓在进行投资或者重要的经济行为如买卖房产时,也会很关注税负问题,会力求寻找一个优化的经济行为方案。这些其实也是纳税筹划范畴,反映了纳税筹划本身的普遍性和纳税筹划理念发展的重要性。[结语]:需要说明的是,因为纳税筹划本身紧密的联接着税法安排和纳税行为,所以纳税筹划与其他理论发展的一般规律不完全相同,纳税筹划理念发展的不同阶段,并不会因为出现新的理念而完全取代原有的理念,而是新的理念是对原有理念的更高层次的充实,原有理念则仍旧在新的理念框架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所以,新的理念的发展只是把纳税筹划引向了更广阔的天地,从而也将纳税筹划实践和其理论发展导引向了更高境界和更深远的层次。

参考文献:

[1]盖地主编《税务会计—理论·实务·案例·习题》第二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__年。

[2]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编20__年全国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指定教材《税务实务》,中国税务出版社20__年12月。

[3]润博博财税顾问出版的《税务筹划》(电子版)20__年第1期、第2期。

篇(5)

关键词纳税筹划企业财务会计控制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形成,竞争日趋激烈,特别是在我国加入世贸后,表现得更加明显,企业要在这样的环境中生存,必须拥有自己的竞争优势,按照波特竞争优势理论,获得竞争优势的途径之一就是降低成本,各种税赋作为企业成本费用的一项主要组成部分,对企业的财务目标和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纳税筹划作为一项重要的课题,逐渐摆上企业议事日程。

1纳税筹划的含义

制度的稳定和连续性在保证制度作用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带来副产品———制度的真空。没有一个制度随着时间的推移能永远保持绝对的严谨,税收制度也不例外。纳税人在懂法、用法的过程中逐渐明白了守律和不违法的极限内还有很大的活动空间,是以节税为目的的活动———纳税筹划就出现了。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充分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立法导向,运用各种合法的手段,通过对日常经营、筹资、投资等活动进行合理的事前筹划和安排,以降低自己的纳税成本,最终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和股东价值最大化的一种经济活动。纳税筹划是在遵守税法的前提下进行的,而且是顺应国家政策,是国家所提倡和鼓励的行为。

纳税筹划在国外已是个非常普遍的现象,在跨国公司中也得到广泛地应用,而在我国,纳税筹划却方兴未艾,尽管国内关于纳税筹划的学术著作已屡见不鲜,但主要是涉及具体的筹划手段,如缩小税基、采用低税率、延期纳税、税收优惠条件的利用等方面,从企业内部看,企业开展纳税筹划的目的就是要降低税负成本,而从理财的角度,纳税筹划相当于企业向税务的融资行为,因此,纳税筹划可以划归企业理财行为。但它又相对独立,一个企业要比较成功地进行纳税筹划离不开健全的财务制度和有效的财务工作,更离不开攸关全局的财务决策,因为,在企业纳税筹划中无论是缩小税基、采用低税率还是延期纳税都将影响企业财务决策乃至经营决策,然而并非所有降低税负的筹划方案都是占优决策方案,如果背离了全局的财务决策也有可能成为劣方案,此外财务制度和有效的财务工作可以使纳税筹划实施起来事半功倍,达到满意的效果。

2规范企业财务工作,加强企业纳税筹划

2.1加强企业内部会计控制,为纳税筹划奠定坚实的基础

财政部于2001年2月14日了《内部会计控制基本规范(征求意见稿)》,该规范是要企业内部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具有控制职能的程序、措施和方法,以保证企业各项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实现企业经营管理目标,而要对日常经营、筹资、投资等活动进行合理的事前筹划和安排,显然离不开有效的内部会计控制。比如,实行该规范可以达到的基本目标之一,规范企业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这对于纳税筹划的最终实施相当重要:会计资料包括了诸如在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而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如果内部会计控制失效,那么可能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取得不完整或者保管的不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未按照规定取得并保存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未按照规定注明增值税额及其他有关事项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内部控制的失效可能使企业承担不应有的税赋,这尽管不是纳税筹划的具体内容,但却是纳税筹划的基础。

2.2建立企业税务会计信息系统,为纳税筹划的进行提供信息支持

企业税务会计是企业会计信息系统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是以企业为核算主体,以税收法律为准绳,以货币为计量单位,运用会计学的基本理论和核算方法,连续、系统、全面地对企业经济活动中的税款形成、计算、缴纳和退还进行反映和监督的一种信息系统。由于我国现行的税制处于一个不断发展、完善的阶段,各种规范性文件屡屡下发,这势必造成我国现行税制的复杂性和操作上的难度性。而税务会计的出现,客观上满足了国家作为所有者或宏观经济管理部门获取企业会计信息的重要途径,也是实现税收法规与会计制度共同发展的产物。企业对日常经营、筹资、投资等活动进行纳税筹划可以通过企业税务会计信息系统产生的相关数据进行决策。最典型的例子就是企业增值税会计,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企业应交的增值税,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反映企业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实际已经交纳的增值税以及转出当期尚未交纳的增值税,所设专栏有“进项税额”、“已交税额”、“转出未交增值税”等;贷方发生额,反映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交纳的增值税额、出口货物退税、因所购进货物或接受的应税劳务用于非应税项目致使进项税不能抵扣的增值税额、转出多交纳的增值税等,所设专栏有“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抵扣的增值税。由于税务为了确保企业及时上交增值税,避免出现企业用以后月份未抵扣的增值税抵扣以前月份欠交增值税,都要求将当月未纳税额转出至“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中,企业可以连续、系统、全面地反映经济活动中增值税款的形成、计算、缴纳、退还以及应付而未付等情况,企业可以根据增值税会计所提供的信息,进行纳税筹划,合理安排到货(工业企业)或付款(商业企业),调节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使税金流量的配合趋于合理。此外,企业还可以根据所得税会计提供的信息,合理安排职工奖金、福利派发方式以达到最佳派发效果之目的,这种例子不胜枚举。总而言之,企业税务会计信息系统越健全,为纳税筹划的进行所提供信息支持就越有效。2.3围绕企业财务战略,开展纳税筹划

企业财务战略是指导或决定全局的财务计划和决策,具有长远性、全局性等特点,纳税筹划作为企业财务决策的一个组成部分,自然应服从战略全局。纳税筹划方案的选择可能导致企业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影响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也有可能影响理财效果。有时看似合理的可降低企业税赋的筹划却会对企业造成不利影响。比如,企业试图通过对存货计价方法进行选择以进行纳税筹划,一般来说,当材料价格上涨时,采用后进先出法来计价,可以使期末存货成本降低,本期销货成本提高,从而使企业计算应纳所得税额的基数相对的减少,从而达到减轻企业所得税负担,增加税后利润;反之,当材料价格下降,采用先进先出法来计价,同样会导致期末存货价值较低,销货成本增加,从而减少应纳税所得,达到节税目的,但是这样的筹划的前提是预期材料的价格呈现持续攀升或走跌,不会出现物价上下波动,而当物价上下波动时,就会出现销货成本波动的情况,而影响各期利润的均衡性,进而造成企业各期应纳所得税额上下波动,增加企业安排资金的难度,特别的,当应纳所得税额较大,企业未有足够的现金时,可能会影响企业的其他经济活动,有的甚至会影响企业的长远发展。即使企业及时改变计价方法,也会影响会计信息的一致性,造成信息使用者对企业业绩的疑虑。所以,企业该采取何种筹划方案,是选择先进先出法,是后进先出法,还是选择加权平均法或移动加权平均法对存货进行计价,应建立在企业事先确定的财务战略的基础上。

如果企业作为上市公司,需要良好或者稳定的业绩表现获得各利益相关者的肯定,那么当材料价格不断上涨时,采用后进先出法来计价,尽管可使企业应纳所得税额的基数相对的减少,从而减轻企业所得税负担,但加大了产品销售成本,对当期业绩产生不利影响,而选择加权平均法或移动加权平均法对企业发出和领用存货进行计价,企业各期计入产品成本的材料等存货的价格比较均衡,不会时高时低,使企业产品成本不致发生较大变化,使各期利润比较均衡,使企业业绩保持相对稳定的状态。如果企业正处于筹办期、试营业或创办初期,资金占有量大,企业对现金的需求比较强烈,那么以节税为导向的纳税筹划更显重要,除非处于所得税减免期,否则企业一般在该期间内将尽量压低会计收益额,这样,企业就可以在税法允许的情况下通过选择会计政策和方法增加费用的当期摊入,延迟收入的确认。

总的说来,企业财务战略是企业进行纳税筹划的基调和指挥棒,它最终决定了企业将采取何种筹划方案,因而纳税筹划应考虑到企业全局、考虑到长远的发展。

篇(6)

关键词:商贸企业;会计政策;纳税筹划;策略与方法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33-000-01

一、物资采购中的纳税筹划

近些年来,随着经济建设的日益完善,会计政策的健全发展,商贸企业更多地开始考虑纳税筹划的问题,其中物资采购中的纳税筹划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安排购进材料的纳税筹划,商贸企业虽然是作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所购进材料主要用于增值税纳税项目,但是也有一部分用于非应税项目,因此如果企业在采购材料之初并没有区分材料的用途,而是一律采用同样的纳税方法,则不利于企业利润,因此在采购时,会计要按照采购材料的价格计算当期应当抵扣的进项税额。二物资采购结算方式的纳税策划,不同的采购结算方式其纳税制度与规定也有所不同,因此应当采取不同的纳税筹划方法。商贸企业结算方式大致有采购结算方式与销售结算方式两种。因此,采购结算方式的纳税筹划应当注意尽量推迟付款时间,为企业赢得时间更为长久的无息贷款,降低企业税收支出,其次还要注意尽可能少用现金支付,减少采购结算中的增值税负担。

二、物资库存中的纳税策划

另一个重要的板块是物资库存中的纳税筹划。商贸企业是以产品销售为核心,因此产品物资的库存是企业企业经营的一个重要部分因此要做好这个板块的纳税筹划,企业库存计价方法收到市场需求与价格波动的影响较大,因此企业在做纳税筹划时采用那种举措计价方法,实现企业节税的目的,企业应当在遵循国家相关会计准则规定的基础上,根据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密切关注市场商品的价格需求差异与波动,选择一种有助于企业成本扩张的库存计价方案。当前我国的库存计价方法有个别计价法,加权平均法等。企业在进行物资库存计价的纳税筹划时,应当依据现有的会计制度与税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库存的不同环节需要,做好市场预估与评价,在库存计价法选择的基础上完善纳税筹划。

三、商贸企业销售的纳税筹划

(一)收入确认的纳税筹划

近些年来,为了适应商贸企业快速发展,满足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国党和国家政府一直致力于改进会计政策与纳税筹划方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寻求不断的完善健全。因此,根据最新颁布出台的一系列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纳税收入的筹划规定,其中显而易见地指出企业收入的具体含义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所创造的或者形成的,会引起企业所有者与经营者收益增加的,与企业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扣除经营者投资成本的经济利益的总体收入。而其中的日常活动具体而言是包括企业为达到或者实现自身的经营目标所从事的经常性活动与其他相关的一系活动。随着商贸企业发展扩大,企业收入的确认对流转税与所得税税率的计算产生直接重大的影响,因此收入确定的纳税筹划策略与方法是整个企业纳税筹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当前合理的收入确认纳税筹划策略与方法应当是通过采用对取得收入的方式,收入确定的时间以及取得收入的税率计算方法进行考察,选择和管控,从而实现企业节税的目的。

(二)M用分摊的纳税筹划

商贸企业应当根据国家出台的规定政策,寻求合理有效的纳税筹划方法,保持企业的高收入高利润。其中一个重要的提升企业纳税水平的方法是费用分摊的纳税筹划方式。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相关细则中规定,企业费用是指纳税人每纳税年度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等所发生的可扣除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其中已经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考虑到企业的利润水平,企业在销售经营纳税期间,可以通过选择各种各样不同的费用分摊的方法,在会计准则与国家会计政策允许的范围与前提之下,进行费用分摊扩大或缩小企业当期费用,实现企业的利润。然而,不同的费用分摊方法,以及每期应当分摊的费用额的不同,对于企业利索以及应纳所得税额的影响也有所差异。因此商贸企业在选择费用分摊方法去扩大或者缩小应纳所得税额时应当注意考虑如何实现应纳税利润的最小化,以及如何使用最合理的分摊方法实现费用分摊的最大摊入。

(三)坏账准备计提的纳税筹划

商贸企业作为以产品销售为核心的全球性产业,在激烈世界市场竞争中,遭遇到各种难以预料的复杂的因素的影响,因此,企业的财务管理,纳税筹划成为一个重要难点。其中企业账务计算与管理中也不乏各种失误与问题的出现,因此为了避免或者及时快速有效地应对解决这些问题,企业应当预先积极做好坏账准备计提的纳税筹划。我国会计准则中规定,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应收款项发生减值了的,计入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坏账计提准备之后仍然可以转回。因此,商贸企业财务管理层面,应当依据新的会计准则企业,创新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充分作用会计准则的积极因素,做好坏账准备的纳税筹划,促进会计政策与企业财务管理有礼融合,进而实现企业销售额与财务管理的最大化价值。

四、小结

总之,考虑纳税筹划的方法与策略不仅是商贸企业需要重视的问题,更是相当一部分现代企业需要关注的部分。

参考文献:

[1]宋丽.企业会计政策选择与纳税筹划问题研究[D].东北财经大学,2005.

[2]申宏伟,黄朝旭,张晓炳.企业进行合理纳税筹划的思路[J].财税与会计,2003(10).

[3]辛鑫.长期投资会计政策的选择对纳税筹划的影响[J].鸡西大学学报,2009(4).

篇(7)

一、合法性原则。合法性原则是指纳税筹划只能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区别纳税筹划与偷逃税款行为的本质和关键所在。纳税筹划的一切方案和行为,从形式到本质都应该是合法的。只有在这个前提下,才能保证所设计的经济活动、纳税方案为税收主管部门认可,否则会受到相应的惩罚并承担法律责任。例如,财务处理与税法规定不一致的,以税法为准,这不但是我国税法规定的,也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纳税人必须遵守。

二、收益性原则。纳税筹划是对税款的合法节省,在进行纳税筹划时应当选择节税效益最大的方案为首选方案。1、必须着眼于企业整体税负的降低,不能只注重个别税种的负担,而忽略其他税种的负担。2、重视分析对纳税人有重大影响的政治利益、环境利益、规模经济利益、比较经济利益和广告经济利益等非税利益,不能过分看重涉税利益而忽视重要的非税利益。3、一个能降低当前税收负担的方案可能会增加纳税人未来的税收负担,必须充分考虑到资金的时间价值。总之,通过税收筹划,要使纳税人的综合经济、政治、环境等利益达成最优化状态,不能只考虑涉税利益的增加。

三、预期性原则。预期性原则是指纳税筹划应当在对未来事项所作预测的基础上进行事先的规划。纳税筹划是一种经济规划,要求有长期计划,周密实施。在经济活动中,纳税人的纳税义务通常具有滞后性,这就从客观上为纳税人对纳税问题做出事前筹划安排提供了可能。另外,税收规定也具有较强的针对性,不同的纳税人身份和不同的课税对象,税收待遇也存在着差别,这从另一角度向纳税人提供了可选择较低税负的机会。但税收筹划的实施必须在纳税义务发生之前进行,它是税收筹划的具体要求和体现。如果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已经发生,纳税义务已经确定,纳税人为了减轻税负再采用各种手段,即使能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这也不是纳税筹划。纳税人要进行税收筹划,必须在投资、生产经营活动等经济行为发生前就着手安排。

四、综合性原则。纳税筹划效果的取得是包括税收因素在内的,与经营行为相关的各项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税收成本只是企业经营成本的一部分,而企业追求的是整体经济效益,因此,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的实际操作过程中,除了要考虑利用税法规定的低税点争取税收优惠或利用财务安排实现递延纳税以降低税收成本外,同时还要兼顾考虑筹划方案可能受其他相关法规的制约,以及税收成本下降可能导致企业经营成本上升等问题。首先,纳税人不仅要把税收筹划放在整体经营决策中加以考虑,而且要把它放在具体的经济环境中加以考虑。税收筹划是为纳税人整体利益最大化服务的,它是方法和手段,而不是纳税人的最终目标。因此应该以纳税人整体利益为重,采取某种纳税方案,即使它可能使税负并非最轻,但却使纳税人税后利益最大。其次,综合衡量原则还要求纳税人根据当时的经济环境和具体条件来分析某种筹划方法。一种筹划方法只有放在特定的环境中,才能分析其优劣。脱离实际环境,单独讨论某种方法的好坏是无意义的。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纳税筹划越来越受到企业的重视。但由于纳税意识、税制和税收征管等方面的原因,税收筹划在我国尚处于成长发育期,实际操作中的不规范现象屡屡发生,使当前纳税筹划产生种种误区。

误区之一:将税收筹划等同于纳税筹划。这是目前我国理论界和实务界比较流行的观点,也是国内外文献资料中常见的观点。事实上,税收筹划按筹划主体的不同包括征税筹划和纳税筹划两方面的含义。一是从国家税务机关的角度看,税收筹划是指税务机关所进行的一系列旨在有效调控经济和取得最大税收收入所进行的征收管理活动,称之为征税筹划。二是从纳税人角度来看,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通过对税负进行有效的策划以实现财务管理整体目标的一种管理活动,称之为纳税筹划。其筹划范围仅限于自身经济活动所涉及的纳税事项,即纳税人通过对投资、经营、理财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进行纳税方案的优化选择,从而最大限度地节约税收成本,取得最大的税后效益。这才符合当前进行的纳税筹划本意。

误区之二:将纳税筹划同避税或偷税混为一谈。避税通常表现为纳税人利用税法的漏洞、缺陷来谋求税收利益。避税形式上非违法行为,但利用税法漏洞与缺陷减少国家财政收入,歪曲了经济运动的规律,违背了“税负公平”的原则。避税与纳税筹划的区别在于是否有悖于国家税法的立法意图和政策意图。偷税则是纳税人采取伪造、编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是法律所不容许的非法行为,具有非法性。纳税筹划要遵循预期性原则,而偷税具有明显的事后性和欺诈性特征。偷税绝不是纳税筹划,二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是否合法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