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21 16:38:06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残疾人创业项目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铜陵郊区安铜办事处肢体残疾人陈美英,两个女儿正在上学,一家4口的生活仅靠丈夫一人的微薄工资维持。今年上半年,当地残联为她买了15只羊,在结对技术人员的指导下,目前已增加到22只,预计可获纯利润4000元。现在她信心十足,表示明年要扩大养殖规模,一定要过上小康的日子。
陈美英是今年铜陵市残疾人“千元就业”工程的受惠者之一。
所谓“千元就业”工程,就是选定一个项目,找到一位能人,解决1000元启动经费,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残疾人进行帮扶,从根本上解决长期制约贫困残疾人家庭的项目、资金和技术等难题,实现残疾人技能培训与生产和扶贫的有机结合。“千元就业”工程的实施始于2005年,经过近3年的探索和实践,已成为残疾人就业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现已帮扶802人,计划到“十一五”末,帮扶2200名残疾人就业或创业。经过努力,所有扶持对象的家庭收入、生活水平明显提高,有的已经走上富裕之路。
2007年,在安徽省“万人就业”工程的基础上,铜陵市继续实施 “千元就业”工程,并纳入市政府20项民生工程进行重点安排、统一部署,由重点帮扶农村残疾人推广到城乡结合。计划自2007年起,每年扶持城乡无工作的残疾人实现就业不少于400人,2007年到2010年全市将对2000名残疾人实施千元扶持,为每位扶持对象无偿提供1000元资金。2007年的计划已经实现,共扶持402名残疾人就业和创业。
为确保这项民生工程落实到位,铜陵市残联的主要做法是:
1.认真组织,精心部署。市里成立了残疾人“千元就业”工程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副市长万以学担任组长,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残联等有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残联,负责日常工作。今年4月,市残工委开会专题研究和部署残疾人“千元就业”工程,对项目的任务目标进行分解和安排。市残联会同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制定下发了《铜陵市残疾人“千元就业”工程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重点,规范了操作程序,制定了工作责任制度、跟踪问效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还以助残日宣传贯彻《残疾人就业条例》为契机,充分利用媒体、网络,大力宣传残疾人自主创业的典型事迹,宣传残疾人“千元就业”工程的重要意义、扶持方式和操作程序,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关注和扶助残疾人就业、创业的氛围,同时也促进了该项工程实施的透明、公开。
2.阳光操作,规范有序。
①公平公正地选定扶持对象。全市各县区残联经过全面、细致的调查摸底,对照“五个优先”的原则认真筛选扶持对象,即:优先扶持有选派干部任职村镇的残疾人;优先扶持特困残疾人;优先扶持社区有一技之长的残疾人;优先扶持下岗、失业残疾人职工;优先扶持零就业家庭的残疾人。
②加强职业培训,做到项目、技术、资金扶持的有机结合。项目、技术、资金是困扰残疾人自谋职业的三大瓶颈。“千元就业”工程不只是简单的资金扶持,更主要的是引导他们树立自主创业的理念,授之以创业技巧,帮助他们因地制宜地选好创业项目,项目有:种养殖、机电维修、餐饮、日常小服务行业等。在扶持对象确定后,根据创业项目的实际要求,组织实施有效的免费技能和技术培训。对于120余名城镇对象,在劳动社保部门支持下,组织开办了首期残疾人创业培训班,通过专家指导,帮助他们增强创业意识,提升创业素质,掌握创业技能,了解有关优惠政策。对于农村扶持对象,在选派干部和村委会帮助下,就近就地选择当地致富带头人、技术能手、技术特派员或行业协会等作为帮扶人,对他们实施针对性的培训和帮扶,并签订帮扶协议书。通过项目、技术、资金的扶持,引导、帮助残疾人找到创业项目和途径,力求在1~2年时间内摆脱贫困,走上自强之路。
③多层次、多形式做好督促检查。一是市残联会同组织部、财政局多次深入基层,对一县四区的对象筛选、资金到位、项目启动、技术帮扶等工作环节进行全面督查和指导,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二是电话抽查,重点检查资金到人情况;三是配合市民生办进行随机抽样、入户调查,并及时向有关县区反馈检查情况,总结好的经验,解决存在问题,以促进“千元就业”工程发挥最大效能。
④扶持资金打卡发放,到户到人。市与县(区)财政按8:2的比例分担扶持资金。筛选对象经审批确认后,在组织培训的同时,及时发放了扶持资金,8月中旬所有市级扶持资金和县区配套资金全部到位,并实施打卡发放,到户到人。按民生工程的要求,基层残联将发放卡号汇总后,及时上报市残联。
受助者:平亚丽
受助情况:前残奥会冠军,退役后遭遇离异、下岗等挫折,后创业成为某盲人按摩院负责人
受助年代:上世纪90年代末至今
救助者:残联、国际劳工组织“SYB创业项目”及远东慈善基金会
24年前,平亚丽站在残奥会冠军领奖台上时可能没有想到会有今天这样的生活:为了生存不得不每天赶到自己的盲人按摩院和其他员工一起从早忙到晚。活儿忙的时候,让人备感疲惫,但如果没有活计,又让人焦虑,因为现在她的压力比以前还要大,除了要负责自己和儿子的生活外,手下近30位盲人员工也都等着她开支,当老板并不比争冠军更容易。除此以外,她家里的那位新成员也需要开支,虽然它只是一只导盲犬。
导盲犬名叫lucky(好运),2007年冬天,它从大连一家专门为盲人训练导盲犬的公益机构来到了北京,通过残联转交给中国第一个残奥会冠军平亚丽。Lucky的到来,又一次把平亚丽推到了聚光灯下,蜂拥而至的媒体开始大肆报道平亚丽和她的导盲犬,因为在中国残疾人事业中,导盲犬还是个稀罕物。导盲犬的出现一般标志着社会残疾人事业的进步,它可以让更多的盲人走上街头,体验生活的乐趣。
正如这条狗的名字Lucky――幸运,平亚丽现在的生活虽然忙碌但比起以前确实幸运多了。lucky进入平亚丽家28天的时候,平亚丽开始感觉到改变,“导盲犬除了能把盲人带到想去的地方,还很贴心,对盲人孤寂的心灵会有一些慰藉,它乖巧懂事,比人还听话。”
大多数盲人,需要真心的关爱和呵护,残奥会冠军平亚丽也不例外,何况她经受的生活打击比常人还要多。
1988年,平亚丽为了照顾同为盲人的儿子,结束自己9年的运动生涯,在市里为残疾人办的福利工厂工作,每月工资只有280元,日子过得紧巴巴。从1997年开始,平亚丽先后经历了下岗、离异等变故。孩子要上学、要看病,日常生活要有开销,平亚丽第一次感到什么叫欲哭无泪。在民政部门的帮助下,她开始每月领取300元的补助金,从巅峰到低谷的状态全让平亚丽赶上了,她心有不甘,决心自己创业。
1999年6月29日,平亚丽利用在北京盲校学过系统的中医按摩开了一间按摩诊所。在居委会的帮助下,很多居民来捧场,平亚丽当月就收入2000块钱。这是平亚丽第一次创业,虽然此后的收入有多有少,并且偶尔还会出现把100块钱当作10块钱找给人家,对方心安理得地拿走,有时候收到假钱,不但白干,还倒找给人家钱的事情。但到2002年时平亚丽终于还清了自己此前所欠的账。
2002年,平亚丽开始了她的第二次创业。当年她参加了央视的《激情创业》,“比赛后我赢得的奖品是好多按摩床,我就扩大了经营规模,除我之外又招来3个人。”但平亚丽的第二次创业没有成功,她一共亏了4万元。再次受到打击的平亚丽没有屈服,2004年,她通过北京市残联,参加了国际劳工组织在中国开办的“SYB创业项目”。在这里平亚丽学到了很多东西,平亚丽的第三次创业很成功,目前三家店面工作都非常顺利。
现在平亚丽除了参加各种交流外,还会在导盲犬lucky的带领下,去店里看看。她期冀自己的生活会越来越好,好运(lucky)长相伴。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彰显公平就业,保障残疾人合法就业权益,为残疾人创造公平的就业环境,提供完善的公共就业服务,扩大残疾人就业规模,促进残疾人稳定就业。
二、工作目标
(一)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将残疾人就业纳入就业工作的总体规划,完善残疾人就业政策体系和各项保障措施,构建促进残疾人就业的长效机制。
(二)健全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提高服务管理能力,将有就业愿望的残疾人纳入城镇就业失业登记管理范围,为残疾人提供平等的公共就业服务和实施有效的就业援助。
三、工作措施
(一)贯彻落实《残疾人就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依法推进残疾人就业工作。贯彻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就业扶持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法制化和残疾人就业长效机制的建立。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联合残联组织共同推动《条例》的深入贯彻实施,强化用人单位吸纳残疾人就业的法制责任,提高广大残疾人依法自我保护的意识。
(二)积极开展残疾人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工作。
1.加强面向残疾人的就业服务工作。各级公共就业服务场所要为残疾人开放,免费提供劳动保障政策咨询、岗位信息、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街镇、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要充分发挥基层作用,加强对辖区内残疾人就业情况的调查登记工作,协助指导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开展残疾人失业就业登记,按照《关于开展城镇残疾人员失业登记工作的意见》(粤残联〔*〕164号)精神,将城镇登记失业残疾人纳入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情况统计(劳社统就业6号表)的范围。
2.实施重点就业援助。各地要把残疾人纳入就业援助的重点对象。特别是在“再就业援助月”、“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等专项活动中,积极联合残联组织举办残疾人专场招聘会,多形式和广泛地开展就业援助专项活动,帮助残疾就业困难人员尽快实现就业。
3.重视残疾人职业培训工作。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组织残疾人参加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并按相关规定给予培训补贴;要利用劳动保障系统所属的就业培训机构和技工学校,配合残联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好残疾人培训工作,使我省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和培训要求的残疾人均得到职业技能培训,其培训率达90%以上。
4.鼓励创业,多形式促进残疾人就业。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采取非全日制、季节性等灵活多样的就业形式,促进残疾人就业,指导和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或接续手续,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要鼓励有一技之长的残疾人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加强与残联组织的协调,共同帮助残疾人根据市场需要,选择适合自身特点的创业项目,在政策保障、资金扶持、创业开业条件等方面给予帮助,并为他们做好开业指导、咨询服务和后续扶持等工作。
(三)全面落实残疾人社会保障待遇。根据《*省扶助残疾人办法》,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和当地财政、民政、残联等部门密切配合,将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范围,确保城镇残疾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并按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保险待遇。
(四)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就业权益。进一步加大对用人单位贯彻《条例》情况的监察力度,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坚持日常检查、举报调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依法严厉遏制拖欠工资、超时加班加点、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等侵犯残疾人合法就业权益的行为,切实维护残疾人就业合法权益。
(五)加快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建设,为残疾人就业工作提供全覆盖的信息服务平台。进一步推进残疾人就业信息网络建设,实现各级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与同级残疾人就业服务信息网络联通和信息共享,为广大残疾人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就业服务平台。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促进残疾人就业,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的重要举措。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把残疾人就业工作作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重要内容,统筹规划,周密部署,明确责任,切实抓紧抓好。
(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大对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多形式地开展残疾人就业宣传工作,要使全社会了解《残疾人就业条例》的精神和有关规定,关心和支持残疾人就业,营造残疾人就业的良好氛围。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为民办实事的原则,积极开展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活动,帮助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人、城镇低保户和其他需要就业的城镇困难人员及今年因企业改制分流需重新就业人员实现就业和再就业,为构建和谐州作贡献。
二、活动时间
活动时间:自年1月15日至年3月20日。
服务对象: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人、城镇低保户和其他需要就业的城镇困难人员及今年因企业改制分流需重新就业人员。
三、活动主题
“就业援助进社区,春风行动暖万家”
四、活动目的
1、加强与社区居民群众互动交流,同时传递政府促进就业与再业的政策、举措。
2、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关注参与“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活动”。
3、切实解决一批就业困难人员上岗就业。
4、将“送政策、送创业项目、送岗位、送技能、送补贴、送温暖”六送活动落实到“四百”行动中,做到“进百家门、知百家情、解百家难、暖百家心”。
五、活动内容
为使下岗失业人员特别是就业困难群体,对“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活动”有较明确的了解,使符合条件的援助对象能充分享受到再就业扶持政策,我街道开展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活动,具体内容是:
1、开展专场招聘会。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拟定于2月中旬在中联商城广场与辖区内企业联合举办一次专场招聘会,使用工单位和求职人员通过面对面洽谈,现场双选,既能解决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与再就业又能满足企业的用工需求,实现岗位对接。
2、送政策活动。设立政策咨询台,把各项惠民政策向居民群众宣传,发放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等各类宣传资料,并针对困难人员的不同特点,讲明讲透政策内容,说明享受政策的具体方法,使每一位援助对象了解适合于自身的政策内容和办理途径。活动期间上门为已申请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下岗失业人员送《就业失业登记证》。
3、送创业项目活动。为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下岗失业人员送去小额贷款,为他们的创业提供资金保障,同时为申请中心城区廉租店铺的下岗失业人员送上创业项目。
4、送岗位活动。各社区通过入企业了解空岗信息,社区摸清就业困难人员情况,元月25日上报到劳动保障事务所,上门为就业困难人员送公益性岗位作好准备工作。
5、送技能服务。组织已申请了廉租店铺的创业人员和有创业愿望的下岗失业人员进行创业培训,提高他们的创业能力。
6、送补贴活动。落实一批灵活就业的“4050”人员社保补贴,上门为一批“4050”灵活就业人员发放社保补贴存折。
7、送温暖活动。通过摸底梳理,进社区走访特困家庭并送上春节的慰问,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各社区将摸底情况,元月25日上报到劳动保障事务所,经审核后,入户为困难家庭送上春节慰问金。
六、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负责组织协调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活动工作。
2、确定对象。依托社区,通过上门摸底调查,对辖区内就业困难人员进行梳理,重点援助就业特困家庭,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深圳创业补贴政策申请对象及程序
哪些人可以申请补贴
根据规定,具有深圳市户籍且为毕业 5 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毕业 5 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登记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随军家属,残疾人,以及深圳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中毕业学年内的在校深户学生,都可申请创业培训补贴。
其中,创办企业培训补贴每人最高 1000 元,创业实训补贴每人最高 2500 元。实际培训收费低于最高限额的,据实补贴。每项补贴只可申请享受一次。
如何申请创业培训补贴
据悉,参加创业意识培训的人员可向户籍地或居住地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了解情况免费报名学习;参加创办企业培训、创业实训的人员可通过深圳市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平台查询选择创业培训机构开班情况,确定班次后到培训机构缴费报名。对符合领取补贴条件的人员,考核合格的可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 3 个月内,向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相应补贴。
深圳创业补贴政策内容
1.创业担保贷款
个人最高可贷20万元。自主创业人员在本市的初创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20万元;合伙经营或创办的初创企业,按每人不超过20万元、总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性”贷款。
在贷款额度内,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财政给予贷款贴息,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财政贴息资金支持的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为2年,对展期和逾期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不予贴息。
财政贴息实行“先付后贴”,即借款人从取得贷款之日起,根据贷款合同按期支付利息,按期还本付息后,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核实还贷情况及信用记录后给予贴息。
2.初创企业补贴
每人一次性5000元。自主创业人员在深圳市创办初创企业,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申请5000元初创补贴。
属于合伙创办企业的,经审核合伙人条件、出资比例等,按每名合伙人计发5000元、合计不超过5万元标准给予企业初创补贴。
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只能申请一次初创企业补贴。
3.创业场租补贴
3年租金补贴。自主创业人员可在初创企业实际缴纳场租满3个月后,向初创企业注册地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首次场租补贴申请。自主创业人员应在首次申请后,每满3个月的次月月底前提出一次场租补贴申请。
自主创业人员入驻政府主办的创业孵化载体创办初创企业,按照第一年不低于80%、第二年不低于50%、第三年不低于20%的比例减免租金。
自主创业人员在经市直部门及各区(新区)认定或备案的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留学生创业园等创业孵化载体内创办初创企业,按第一年1200元/月、第二年1000元/月、第三年700元/月的标准给予租金补贴。
自主创业人员自行租用经营场地创办初创企业,给予每年最高6000元、最长3年的租金补贴。
4.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每雇一人补贴2000元。吸纳户籍人员就业,可按其人数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自主创业人员在本市的初创企业、吸纳户籍人员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经申请并验证身份证明、商事主体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税务登记证,按其吸纳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已缴交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人数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5.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单位承担部分。自主创业人员在本市创办初创企业,进行商事登记(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取得经营资质,并在该初创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深圳市当年度最低缴交社会保险费标准,对单位承担部分给予补贴。若单位实际缴交部分低于最低缴交标准的据实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个人应缴部分仍由其本人承担。
自主创业人员首次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后,在其初创企业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的,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将自动每3个月据实发放后续的社会保险补贴。
6.优秀创业项目资助
获奖项目资助5万-20万元。结合产业发展规划,每年将在深圳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中,遴选一批优秀创业项目并给予重点扶持。对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全市性创业大赛中获奖的优秀创业项目,在深圳市完成商事登记的,每个项目给予5万元至20万元的资助。
对国家部委主办的国家级创业大赛或省直有关部门主办的省级创业大赛中获得前三名的优秀创业项目,在深圳市完成商事登记的,每个项目给予5万元至20万元的配套资助。同一创业项目同时获得国家、省创业大赛前三名的,不重复资助,标准从高。
深圳创业补贴政策申请对象及程序相关文章:
1.深圳市的创业补贴政策
2.深圳创业扶持政策
3.2016深圳市创业扶持政策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创业型城市的意见》(镇发20__4号)精神,进一步落实创业扶持政策,明确创业扶持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申请程序、补贴标准,特制定__市市区创业扶持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创业扶持专项资金从市就业再就业资金中列支,专项用于引导、鼓励和扶持全民创业。
第三条凡市区范围内城镇和农村新创业的各类人员均可按本办法规定使用创业扶持专项资金。
第四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根据创业就业工作的需要,提出年度资金预算方案,资金使用实行项目化管理。
第五条创业扶持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初始创业补贴,特殊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实物补贴,个体工商户升级创办私营企业补贴,各类新创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新录用就业困难人员的岗位补贴,“三新”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创业孵化基地补贴,创业实验基地补贴,创业实训基地补贴,创业项目征集(推介)补贴、创业宣传、跟踪服务和创业表彰等项支出,以及经批准的扶持全民创业发展的其它事项支出。
第六条初始创业补贴。凡20__年1月1日起领取《营业执照》初始创业、稳定经营在6个月以上符合补贴对象的初始创业人员,可按每户一次性给予1000元的初始创业补贴。
第七条特殊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实物补贴。对经认定的特殊就业困难人员办理《营业执照》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可一次性给予不超过元标准的创业实物补贴。
第八条个体工商户升级创办私营企业补贴。可按每户一次性给予元的创业升级补贴。
第九条各类新创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新录用就业困难人员的岗位补贴。凡市区各类新创办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持续生产经营6个月以上的,每新录用1名就业困难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同时缴纳社会保险的,一次性给予企业或个体工商户500元的岗位补贴。
第十条“三新”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符合条件的“三新”企业每吸纳一名全日制应届大学毕业生,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分别给予企业3000元补贴、给予大学生个人1000元补贴。
第十一条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对本市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进入经认定的市级就业见习基地见习,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费补贴300元,补贴期限为3个月,最多不超过6个月。
第十二条创业孵化基地补贴。对市、区、街道(镇)社区(村)投资新建或改建的创业孵化基地,经评估认定为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的,与吸纳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人数挂钩,可按政策规定享受一次性补贴,新建的最高补贴不超过30万元,改建的最高补贴不超过15万元。进入创业孵化基地自主创业者,可享受创业扶持政策,孵化基地实行动态管理机制。
第十三条创业实验基地补贴。对大中专(技、职)院校投资新建、改建的创业实验基地,安排大中专技职校学生进入创业实验基地创业实验,经评估认定为创业实验基地的,可按规定享受一次性补贴。按新建的最高不超过10万元、改建的最高不超过5万元给予补贴。
第十四条创业实训基地补贴。经认定的创业实训基地吸纳创业培训学员参加创业实训后,创业成功人数高于80%的按参加创业实训总人数给予补贴,低于80%的按实际创业成功人数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补贴期限为3个月,最多不超过6个月。
第十五条创业项目征集(推介)补贴
1.创业项目征集补贴。开发征集的创业项目经过市创业专家评审团确认的,给予创业项目中介机构或项目提供方每个项目500元的补贴。对同一个创业项目只给予一次性征集补贴。
2.创业项目推介补贴。推介的创业项目从之日起一年内被本市户籍的创业人员选中且在本市范围内领取营业执照,正常经营六个月以上,按规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含劳务协议)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对创业项目中介机构或提供方给予一次性创业项目推介补贴(对吸纳大学生就业的符合规定条件的创业项目优先给予推介补贴)。标准如下:
(1)从业人数在5人以下(含5人)的,补贴1000元;
(2)从业人数在6—10人(含10人)的,补贴元;
(3)从业人数在10人以上的,补贴3000元。
对于同一个创业项目被多个创业者采用,对照上述标准分别给予补贴(加盟连锁的创业项目除外)。
第十六条享受补贴和奖励的单位和个人均须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足额缴纳社会保险金。
第十七条凡已享受过同级财政相关补贴的不得重复享受上述创业补贴。市人社局就业管理机构要对享受创业补贴的各类人员在其《就业失业登记证》上予以记载,并录入就业信息系统,实行动态管理。
第十八条创业扶持资金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遵循“突出重点、讲究效益、科学规范、专款专用”的原则,不得挪作他用。对违规使用创业扶持资金的单位和个人,视其情节轻重,按照《财政违法处罚处分条例》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创业扶持专项资金拔付严格按照再就业资金拔付程序执行,实行绩效评价管理。年度如有结余,可结转下一年使用。
第二十条辖区财政应配套设立创业扶持专项资金,对上述符合扶持条件的对象进行适当补贴。
第二十一条各辖市可结合实际,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市财政局、人社局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创业专项资金审核、审批程序。
初始创业补贴申办程序
一、补贴对象
市区户籍,20__年1月1日起领取营业执照初始创业、稳定经营在6个月以上的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技职校毕业生(毕业2年内)、被征地农民、进城创业的农村劳动者、返乡农民工、农村劳动力、复转军人以及残疾人等人员。
二、补贴标准
一次性给予1000元初始创业补贴
三、申报程序
1.申请。符合上述条件的各类创业人员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村)创业服务站申请,并携带以下相关材料: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大中专技职校毕业生须提供学历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营业执照(副本)、社会保险缴费凭据的原件及复印件,填写《__市创业人员初始创业补贴申请表》。
2.审核发放。社区(村)创业服务站收到申请后对申请人的资格、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符合条件的在《__市创业人员初始创业补贴申请表》上签章,于每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街道(镇)创业服务所;街道(镇)创业服务所复审后于每月15日前报区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区创业指导服务中心负责核实、汇总,于每月20日前将《__市创业人员初始创业补贴申请表》、《__市创业人员初始创业补贴申领花名册》报市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市创业指导服务中心抽查、复核无误后,报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审核。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审批,将补贴资金划转到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专户,在《就业失业登记证》上打印记载、录入就业信息系统。
3.申报审批截止期限为20__年12月31日。
__市创业人员初始创业补贴申请表
姓名性别
文化程度
就业失业登记证号
联系电话
户籍地址
经营地址
经营实体名称
营业执照号码
开办时间
人员类别
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技职校毕业生
进城创业的农村劳动者被征地农民返乡农民工
农村劳动力复转军人残疾人
根据镇发20__4号文一次性给予壹仟元初始创业补贴
社区(村)
创业服务站
初审意见
(单位盖章)
经办人(签字):年月日
街道(镇)
创业服务所
复审意见
(单位盖章)
复审人(签字):年月日
区创业指导
服务中心
核实意见
(单位盖章)
核实人(签字):年月日
市创业指导
服务中心
复核意见
(单位盖章)
复核人(签字):年月日
市劳动就业
管理中心
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审核人(签字):年月日
注:(1)此表一式两份;
(2)需提供相关材料: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大中专技职校毕业生提供学历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保险缴费凭据;
(3)需提供能及时联系到本人的电话号码、银行卡号。
__市创业人员初始创业补贴申领花名册
区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序号姓名性别
就业失业登记
证号所属
街道(镇)
经营实体名称
经营地址
人员类别
联系电话
领款人签字
1
2
3
4
5
6
7
8
9
10
负责人(签字):制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
注:(1)此表一式两份;(2)人员类别:①下岗失业人员;②大中专技职校毕业生;③进城创业的农村劳动者;④被征地农民;⑤返乡农民工;⑥农村劳动力;⑦复转军人;⑧残疾人。
特殊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实物补贴申办程序
一、补贴对象
市区户籍,自20__年1月1日起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有劳动能力、就业愿望、不挑剔就业岗位的特殊就业困难人员。
二、补贴标准
一次性给予每人不超过元的创业实物补贴。
三、办理程序
1.申请。符合上述条件的特殊就业困难人员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村)创业服务站申请,并携带以下相关材料: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就业失业登记证》、营业执照、社会保险缴费凭据的原件及复印件和《__市特殊就业困难群体认定表》、购买生产经营性用具发票原件,填写《__市特殊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实物补贴申请表》。
2.审核发放。社区(村)创业服务站收到申请后对申请人的资格、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符合条件的在申请表上签章,于每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街道(镇)创业服务所;街道(镇)创业服务所复审后于每月15日前报区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区创业指导服务中心负责核实、汇总,于每月20日前将申请表、《__市特殊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实物补贴申领花名册》报市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市创业指导服务中心抽查、复核无误后,报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审核。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审批,将补贴资金划转到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专户,在《就业失业登记证》上打印记载、录入就业信息系统。
3.申报审批截止期限为20__年12月31日。
__市特殊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实物补贴申请表
姓名性别
联系电话
《就业失业登记证》编号
何时被认定为特殊就业困难群体
户籍所在地
创业项目
营业执照号码
税务登记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经营地址
补贴金额
申请人:年月日
社区(村)
创业服务站
初审意见
(单位盖章)
经办人(签字):年月日
街道(镇)
创业服务所
复审意见
(单位盖章)
复审人(签字):年月日
区创业指导
服务中心
核实意见
(单位盖章)
核实人(签字):年月日
市创业指导
服务中心
复核意见
(单位盖章)
复核人(签字):年月日
市劳动就业
管理中心
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审核人(签字):年月日
备注:(1)此表一式两份;(2)需提供相关材料: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就业失业登记证》、营业执照、社会保险缴费凭据的原件及复印件和《__市特殊就业困难群体认定表》、购买生产经营性用具票据。(3)需提供能及时联系到本人的电话号码、银行卡号。
__市特殊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实物补贴申领花名册
区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序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
就业失业登记
证号
所属
街道(镇)
经营实体名称
经营地址
联系电话
领款人签字
1
2
3
4
5
6
7
8
9
10
负责人(签字):制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
注:此表一式两份。
个体工商户升级私营企业享受升级补贴申办程序
一、补贴对象
市区户籍的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技职校毕业生、被征地农民、进城创业的农村劳动者、返乡农民工、农村劳动力、复转军人以及残疾人等人员从事个体经营,自20__年1月1日起由个体工商户升级创办私营企业(从事个体经营与创办私营企业非同一人的不得申请升级补贴)。
二、补贴标准
一次性给予每户元的升级补贴
三、申报程序
1.申请。符合上述条件的各类创业人员向市创业指导服务中心申请,并携带以下相关材料:升级后私营企业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社会保险缴费凭据的原件和复印件及工商部门出具的认定证明,填写《__市个体工商户创办私营企业升级补贴申请表》。
2.审核发放。市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将申请材料复核无误后,报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审核。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审批,将补贴资金划转到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专户后,市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在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就业失业登记证》上打印记载、录入就业信息系统、发放补贴。
3.申报申批日期为20__年6月30日至20__年12月31日。
__市个体工商户创办私营企业升级补贴申请表
私营企业名称
联系电话
经营地址
成立日期
法定代表人
人员类别
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技职校毕业生
进城创业的农村劳动者被征地农民返乡农民工
农村劳动力复转军人残疾人
营业执照号码
税务登记证号
原个体工
商户信息
名称号码
成立日期
经营者姓名
根据镇发20__4号文一次性给予贰仟元的升级补贴
市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复核意见
(单位盖章)
复核人(签字):年月日
市劳动就业
管理中心
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审核人(签字):年月日
注:(1)此表一式两份;(2)需提供相关材料:升级后私营企业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社会保险缴费凭据的原件及复印件及工商部门出具的认定证明;(3)需提供能及时联系到本人的电话号码、银行卡号。
市区个体工商户升级创办私营企业享受升级补贴
认定证明(存根)
经调查核实,同志于年月日申请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现于年月日升级创办
(企业)。
特此证明。
(单位章)
经办人:年月日
---------------------------------------------------------
市区个体工商户升级创办私营企业享受升级补贴
(来源:文秘站 )
认定证明
经调查核实,同志于年月日申请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注册号:。
现于年月日升级创办(企业),营业执照号:,法人代表:,经营地址:,
联系电话:。
特此证明。
经办人:(单位章)
年月日
新创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录用就业困难人员享受岗位补贴申办程序
一、补贴对象
20__年1月1日后市区新创办的持续生产经营6个月以上的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二、补贴标准
每新录用1名就业困难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同时缴纳社会保险的,一次性给予企业或个体工商户500元的岗位补贴。
三、申报程序
1.申请。符合上述条件的市直企业向市创业指导服务中心申请,区属企业向区创业指导服务中心申请,南山风景区管委会所属企业向南山联合社区申请,个体工商户到经营所在地的街道(镇)创业服务所申请,并携带以下相关材料: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6个月以上正常生产经营相关凭证;录用的就业困难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录用登记备案花名册、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凭据。填写《新创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录用就业困难人员享受岗位补贴申请表》。
2.审核发放。市直企业由市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复核。区属企业由所在区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南山风景区管委会所属企业由联合社区)初审后,于每月20日前报市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复核。
个体工商户由街道(镇)创业服务所初审后于每月15日报区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区复审后于每月20日前报市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复核。
市创业指导服务中心抽查、复核无误后,报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审核。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审批,将补贴资金划转到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专户,在就业困难就业人员《就业失业登记证》上打印记载、录入就业信息系统。
3.申报审批截止期限为20__年12月31日。
新创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录用就业困难人员享受岗位补贴申请表
用人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企业个体工商户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吸纳就业困难人员数
申请补贴金额
创业实体
情况简介
街道(镇)
创业服务所初审意见
(单位盖章)
初审人(签字):年月日
区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复审意见
(单位盖章)
复审人(签字):年月日
市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复核意见
(单位盖章)
复核人(签字):年月日
市劳动就业
管理中心
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审核人(签字):年月日
备注:(1)此表一式两份;(2)需提供相关材料: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6个月以上正常生产经营相关凭证;录用的就业困难人员身份证复印件、《__市就业困难群体认定表》、《就业失业登记证》、录用登记备案花名册、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__市区“三新”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办程序
一、补贴对象
1.“三新”企业。享受补贴的“三新”企业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和__目前优先发展产业范围,其生产经营活动应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战略导向,主要包括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及生物技术、环保、软件和服务外包、新传感网等产业。
2.高校毕业生。享受补贴的高校毕业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
(3)专业对口,在“三新”企业从事科研、技术等工作。
二、补贴标准
“三新”企业每吸纳一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给予企业3000元补贴,给予大学生1000元补贴。
三、申报程序
1.企业认定
(1)认定申请。企业根据条件自行向大学生就业 主管部门申报,提交《__市区“三新”企业认定申请表》,并附以下材料:
①企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②企业简介及企业运行情况;
③企业主要生产工艺或产品先进性情况及有关证明材料。
(2)部门会审。市发改委、经信委、科技局、商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等部门定期召开会审会,对申报企业进行会审认定,并征求环保和安监部门意见。
“三新”企业认定当年有效,仅作为发放就业补贴的依据。
2.补贴申请
(1)补贴申请。企业自行向大学生就业主管部门提交《__市区“三新”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表》(以下简称《就业补贴申请表》),并附以下材料:
①吸纳的高校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书、《就业失业登记证》、录用登记备案、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凭据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②《__市区“三新”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花名册》。
(2)部门审核。对认定符合条件的企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在10个工作日内对吸纳的高校毕业生联合进行审核。
企业申请时,一并填写《__市区“三新”企业认定申请表》、《就业补贴申请表》。
3.补贴发放
1.大学生就业主管部门于部门会审后3个工作日内,通知符合条件的企业领取审核通过的《就业补贴申请表》;
2.企业领取《就业补贴申请表》后,应提前将个人补贴部分垫付给高校毕业生本人,并制作《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发放花名册》;
3.企业凭《就业补贴申请表》、《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发放花名册》到市财政局社保处领取就业补贴,市财政局在5个工作日内直接将补贴资金支付给企业。
4.由市人社局相关部门在其《就业失业登记证》上记载,录入就业信息系统。
5.申报截止期限为20__年12月31日。
附表:1.《__市区“三新”企业认定申请表》;
2.《__市区“三新”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表》、《__市区“三新”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花名册》;
3.《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发放花名册》
表一:
__市区“三新”企业认定申请表
单位名称(盖章):编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产业类型
新兴产业技术领域说明
(含发展状况、阶段和规模等情况)
部门会审意见
备注:1.“产业类型”栏目填写内容为“新能源产业、新材料产业、新医药产业、环保产业、软件和服务外包、新传感网产业、其他”中的一种;2、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需在商务部“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信息管理系统”中注册。
表二:
__市区“三新”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表
单位名称(盖章):编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吸纳就业人数
补贴金额
产品或服务介绍:
企业盖章:
人签字:年月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意见
(盖章)年月日
市财政部门意见
(盖章)年月日
__市区“三新”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花名册
单位名称(盖章):
序号姓名性别
身份证号码
就业失业登记证编号
毕业学校
毕业时间
专业岗位
表三:
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发放花名册
单位名称(盖章):
序号姓名性别
身份证号码
毕业学校
毕业时间
联系方式
本人签字
市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申办程序
一、补贴对象
进入__市市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见习的本市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对列入计划内的见习人员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费补贴300元。
三、申报程序
1.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被列入见习计划的人员应在一周内到户口所在地社区(村)居委会(村委会)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持《就业失业登记证》进入基地上岗见习。
2.建立《见习人员花名册》。市级见习基地应与见习人员签订《__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建立《__市市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见习人员花名册》(以下简称《见习人员花名册》)。《见习人员花名册》连同见习人员毕业证书复印件、推荐表原件及《就业失业登记证》由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统一汇总。
3.办理生活补贴卡。市级见习基地管理办公室为审核通过的见习人员统一办理生活补贴卡。
4.发放生活补贴。见习期间每月5日前,市级见习基地将见习人员上月考勤情况汇总录入《见习人员花名册》,加盖公章后报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汇总,并报市级见习基地管理办公室审核。市级见习基地管理办公室审核合格后即可将补贴存入个人补贴卡,并由人社局相关部门在其《就业失业登记证》上记载,录入就业信息系统
5.申报截止期限为20__年12月31日。
附件:1.《__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
2.《__市市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见习人员花名册》。
__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
(样本)
甲方(市级见习基地):
乙方(见习人员):
为帮助乙方提升职业技能和增强就业竞争力,根据《__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在甲方就业见习有关事项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同意接收乙方为见习人员,见习岗位为,见习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按照《__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见习方案,确定指导老师,在就业见习期间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学习、工作、生活条件,通过就业见习培训切实提高乙方的职业技能;
(二)加强对乙方的 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就业观;
(三)负责对乙方见习期间的考勤管理和考核工作,出具见习考核意见,协助发放《__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合格证书》;
(四)见习期内甲方原则上不得变更乙方的见习岗位,如因特殊情况需变更的,应由甲、乙双方协商后以书面形式确定;
(五)乙方见习合格后,甲方应协助安排、推荐就业;
(六)见习期间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__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管理办公室审批同意后,甲方可与乙方中止见习协议:
1.无故旷工连续3天或累计旷工5天以上的;
2.严重违反甲方有关规章制度,不遵守见习纪律且教育无效的;
3.有主观重大过失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严格遵守《__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管理办法》和甲方有关规章制度;
(二)服从甲方的管理,主动接受指导老师的见习指导与培训,努力提高自身的职业技能。
(三)经考核合格,可获得《__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合格证书》,作为用人单位优先聘(录)用见习合格人员的依据。
(四)见习期间,乙方应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
(五)见习期间,乙方因病或已落实工作等原因不能在甲方继续从事见习的,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相关证明,经与甲方协商,并报__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管理办公室审批同意后可以中止见习协议,不再享受见习人员待遇。
(六)见习期间,甲方违反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对乙方造成严重伤害的,乙方有权报请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协调处理,情形严重的,可报请__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管理办公室批准,中止见习协议。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协调处理。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由甲方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负责鉴证,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人才服务机构(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留存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签章)
年月日
__市市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见习人员花名册
市级见习基地(公章):
编号
见习基地名称
见习岗位
姓名性别
身份证号码
就业失业登记证号码
是否是特困或低保家庭
毕业院校
毕业时间
学历专业手机
进入基地时间
离开基地时间
出勤情况(天)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稳定就业局势为目标,以促进就业创业为核心,通过“政府搭台,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方式,进一步完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深化毕业生就业创业制度改革,实现创业促就业,就业促发展的良好格局,确保我区大学生就业形势基本稳定。
二、工作任务
(一)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健全服务机构。根据当前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际需要,建立区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为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提供政策咨询、就业创业指导与培训、项目评估、人才测评、薪酬定级等全方位服务。
(二)整合政府行政资源,打造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高速公路”。定期召开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整合行政资源,简化各类行政审批手续,为大学生就业创业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
(三)依托人才库资源优势,为大学生就业创业提供全方位指导服务。积极发挥我区高层次人才资源优势,根据大学生创业项目的实际情况,从区人才库中聘请相关专家和导师组成专家顾问团,采取“一带一”或“多带一”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项目开发、项目论证、风险评估、技术指导、融资服务等全方位“跟踪”指导,为大学生提供项目、技术、智力、人才等全面支持,提升大学生就业创业的成功率。
(四)全面启动“区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贯彻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战略部署,制定出台《区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力争在2010—2012年实施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大学生创业500人,实现大学生创业培训3000人,引领1000名大学生实现创业。加大对大学生创业政策的扶持力度,建立全区大学生创业培训师师资培训基地和大学生创业培训示范基地,探索建立模拟公司和信息化创业实训平台,创建具有特色的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8家,实现创业促发展,创业促就业的良性互动,力争引导和带领一大批大学生通过创业实现就业。
(五)拓宽市场信息渠道,建立大学生创业项目信息库和创业项目储备库。完善以“流动先锋网”和“第一招聘网”为基础的人才服务信息平台,结合大学生就业创业的实际需求和主要特点,进一步拓宽信息收集渠道,建立大学生创业项目信息库和创业项目储备库,收集储存适合大学生就业创业的信息资料,并通过网络、宣传手册等方式及时向高校毕业生。
(六)加大创业扶持资金投入,推动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深入发展。进一步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切实解决大学生创业实际困难,再向“区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资金”投入100万元,确保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顺利开展。
(七)关注就业困难群体,建立健全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体系。利用“高校毕业生未就业和失业信息库”,及时掌握辖区内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毕业生、残疾人毕业生等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及失业情况,将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纳入政府援助困难群体就业政策体系,建立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体系,实行跟踪服务和动态管理,实施重点帮扶。
(八)加强人才市场建设,积极维护大学生就业者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人才市场的优势,采取现场招聘与网上招聘相结合、专项招聘与广泛招聘相结合等多种形式,积极拓宽大学生就业渠道。实行部门联动,广泛收集信息,形成立体的人才需求网络,将各地人才需求信息、企事业招聘信息带入到高校,最大限度地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进行岗位拓展。同时,开辟高校毕业生就业维权专用通道,确保高校毕业生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的维护。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我区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职能作用,组织协调指导全区开展创业工作,将优化创业环境、完善落实创业政策、创业培训效果、创业服务质量、创业初始成功率、创业稳定率以及创业带动就业率等作为衡量各职能部门工作的重要内容。各职能部门要通力合作,明确工作责任,及时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