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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建筑的难度精品(七篇)

时间:2023-09-20 18:22:15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一建建筑的难度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一建建筑的难度

篇(1)

关键词:地下空间;项目审批

中图分类号:TU972文献标识码: A

一、地下空间的概念

地下空间是指在地球表面以下的土层或岩层中天然形成或经人工开发而成的空间。

由于城市化水平逐步提高,城市人口迅速增长,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已成为现代城市发展的必然趋势。地下空间开发逐步向功能复合性、连通性等方向发展。其整体开发和连通已不仅限于同一土地权属范围内地下空间的连通,不同土地权属范围的地下空间也在进行连通,“地下城”逐渐在城市中形成。

二、两种不同地下空间开发模式的介绍

(一)地上地下由不同开发主体建设模式

这种模式地上、地下分别由两家开发主体进行建设,地下空间采用“统一设计――统一建设――土地出让”的开发建设流程。其特点是先进行地下空间的统一规划、设计和建设,然后采用“带初步设计方案”的土地出让,地下空间由地上开发主体完成收购,地上建筑由地上开发主体自行建设。

(二)地上地下由同一开发主体建设模式

该模式地上、地下由同一开发主体进行建设,地下空间采用“土地出让――统一建设”的开发建设流程。其特点是先进行土地出让,不同开发主体的地下空间相互连通,实行统一建设,地上建筑由各开发主体自行建设。

三、两种开发模式对项目审批的影响

一般建设项目,土地出让后由开发主体对其地下及地上进行统一建设和开发,现行的行政审批制度也是按照这种常规建设项目的开发模式来制定的。但上述两种地下空间的开发模式与之不同,在项目审批过程中存在很多现行行政审批程序和制度无法适用的情况,具体表现如下:

(一)地上地下由不同开发主体建设模式

1、审批流程不适用

首先,虽然项目的用途为商务办公,但由于其特殊性,地下空间先行建设后土地出让,属土地储备阶段的地下基础设施开发项目,因此,地下空间的建设无法适用常规土地出让备案(或核准)制的审批流程。

其次,土地在地下空间开发后再出让,就会存在一个地下空间项目建设审批时用地相关手续要如何办理的问题。

再次,实行“带初步设计方案”的土地出让方式,在进行地下空间的设计时要同步完成地上建筑的初步设计,但地上地下又分属不同开发主体,地上建筑设计文件的报审主体该如何确定又是一个问题。

2、建设规模不明确

目前,控详规划仅对地上部分的建筑体量有明确规定,地下建设规模的描述没有具体量化。但项目仅为地下空间的建设,在没有具体建设规模的情况下,立项审批部门对项目投资的认定无据可依。

3、设计招标超范围

无论是为了满足土地“带初步设计方案”出让的要求,还是地下空间自身设计的要求,项目地上地下建筑是一个整体设计系统。然而,先行对地下空间进行建设,项目立项范围仅为地下空间部分,没有地上部分,设计招标的范围超出了项目立项范围。

(二)地上地下由同一开发主体建设模式

1、审批进度不同步

统一建设的地下空间涉及多家开发主体,各开发主体单独报审。为确保地下空间能进行统一建设,就要求各开发主体的前期工作以及审批进度尽量保持一致,以便同时开工,但要做到这一点难度很大。

首先,各开发主体确定建筑规模和功能所需的时间和内部管理流程也不一样。其次,各开发主体聘请不同的设计单位,设计进度无法保持同步。再次,不同性质的开发主体适用的审批流程也存在差异,如不同性质开发主体的立项方式和要求不相同,采用的招标方式也不同。

2、施工招标难统一

根据“沪建交(2012)64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基坑和桩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建设单位不得将基坑工程(包括围护墙、地基加固、支撑、降水、挖土等)、地基基础和地下主体结构分包给不同的施工单位”。不同开发主体若各自对地下空间施工单位进行招标然而地下空间又要统一建设,就无法符合上述规定了。

3、公共设施难协调

地下空间在不同开发主体范围内连通,从合理经济角度出发,地块内应设置地下车库的公共进出口等公共设施。公共设施的设置占用谁家土地、其建设费用如何分摊,将是各开发主体需协调解决的大问题。

(三)两种开发模式对项目审批影响的比较

1、地上地下由不同开发主体建设模式,其优点是地下空间仅有一个开发主体,便于统一建设和管理,其品质及规划理念可以得到保证;缺点是没有适用的审批流程,而且各项建设程序和手续办理相对复杂,需要政府各审批部门跨前管理。

2、地上地下由同一开发主体建设模式,其优点是土地及建筑权属关系明确,开发主体统一办理地上地下项目审批手续;缺点是统一建设地下空间,各开发主体前期工作及审批进度保持一致难度大,同时需要协调及沟通的内容也很多。

四、解决上述问题途径的探讨

(一)就地上地下由不同开发主体建设模式而言,对于地下空间建设规模的认定以及设计招标范围扩大的问题相对简单,可以通过与规划以及建设管理部门协商来解决。其关键是如何解决地下空间项目审批流程的问题。

首先,地下空间作为土地储备阶段的地下基础设施开发项目,可以参照其他基础设施项目以土地划拨审批制流程来进行审批。其次,土地在地下空间开发建设后出让,因此,项目土地审批手续在土地出让时一并办理,地下空间项目土地预审等手续就不再单独办理。第三,地上建筑设计文件的报审可以分两步来进行。地下空间开发主体除了完成地下部分设计文件的正式报审外,同时向规划及建设管理部门上报地上建筑设计方案及初步设计供预审,满足土地“带初步设计方案”出让的条件。待地上开发主体明确后,再由其正式上报地上建筑的设计文件,规划和建设管理部门再予以正式批复。

(二)对于地上地下由同一开发主体建设模式来说,实现地下空间统一建设,其关键是要妥善解决好如何处理各开发主体之间的矛盾,以及尽可能确保各开发主体的前期工作和审批进度一致的问题。

首先,可以在土地出让合同中作出更详尽明确的约定,减少矛盾的产生。如规定各开发主体前期工作的最后完成时间;明确公共设施设置的位置,以及其土地及建设成本分摊原则。其次,各开发主体可以共同委托一家代建单位(也可在土地出让合同中对代建单位进行明确)对地下空间进行统一建设。代建单位可统一进行设计协调,通过组织区域环评及区域交评等方式,尽可能促使各开发主体审批进度保持一致,同时协调各开发主体对地下空间施工单位实施联合招标,以确保选择一家施工单位。

五、结语

目前,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向“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方向发展的趋势越来越明显。为了配合不断加大的地下空间开发力度,2014年1月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出台了《上海市地下空间规划建设条例》,规范了本市行政区域内地下空间开发的规划建设相关管理活动,表明上海市行政审批部门在不断加强行政审批跨前服务意识的同时也在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相信如今我们在进行地下空间开发时遇到的种种问题和困难,在不久的将来都能引刃而解。

参考文献:

1、张毅 《工程项目建设程序》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8

篇(2)

1.1非标准化施工增加危险因素

工程的建设是有许多方参加,需要多种专业技术知识,加上地区差异大,地区发展不平衡,建筑企业数量多,其技术水平、人员素质、技术装备、资金实力参差不齐。这些使得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难度增加,管理层次多,管理关系复杂。而当前的安全管理和控制手段较单一,很多仅依赖经验、安全检查等方式,技术标准难以统一,难以形成详细的统一管理标准。

1.2施工周期长,工作条件恶劣

在高层建筑逐渐发展的过程中,建筑工程的建设周期有所延长,施工难度有所增加。在进行外墙施工的过程中,增加了危险性,并且容易受到外界自然环境的影响,施工条件较差,容易引发安全隐患。

1.3生产工艺复杂多变

现代建筑物每个都有其特定的功能要求,形成了产品多样性的特点,导致每一建筑物的各道工序均有其不同的特性,其中的不安全因素也就各不相同,随着工程进度的发展,施工现场上的不安定因素也在随时变化,故为了完成施工任务,就必须针对工程进展和现场实际情况不断及时地采取安全措施,这给施工安全管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2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影响因素

影响建筑施工安全的原因有很多,从建筑施工人员与建筑施工的关系上看,共分为人、物与组织管理三方面的因素。

2.1人的因素

施工人员是工程进行的主要因素,对于工程的安全管理至关重要。人员的不安全因素主要有两个方面,分为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客观素质主要是施工人员的自身素质决定的,受到教育背景,文化素养和心理等各方面的影响,没有安全施工的意识,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发生。主观因素主要是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不强,没有按照施工规范执行,操作不规范,造成安全事故的发生。

2.2物的因素

因为建筑工程需要大量的机械设备,所以在施工的过程中,要对各种机械协调管理,按照的程序进场,并且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机械设备的长期的使用过程中,会产生磨损,所以在使用时容易发生断裂等危险。在施工中所使用的材料大多具有易燃性,一旦遇到着火点,就会引发较大的火灾,所以要做好建筑材料的存放工作。对电气设备要做好安全检查,有些电气设备由于使用时间较长,所以容易出现绝缘老化和触电等事故。

2.3组织管理的因素

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是造成生产事故的直接原因,而施工中的组织与管理则是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间接原因。人的主观错误和失误可以通过集中培训和落实责任制等措施进行避免,物的不安全状态可过安全检查和必要的操作制度进行防止,因此人的因素与物的因素都与组织管理有着密切的关系。一个生产效率高、安全事故少的施工现场一定是组织管理有序的,而且追查已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相关人的责任时,不利的组织管理因素也将成为追究责任的一部分。

3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有效措施

3.1依据工程现状,加大施工安全检查力度

安全检查是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保障,所以在施工的过程中,要加强安全检查的力度,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到实处,防治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工程的实施现状,应该做好如下方面,第一,对于吊运货物的机械要做好检查,启动前进行调试,保证各项机能的稳定。第二,对于脚手架的搭设和安全网的挂设要进行严格的检查,不留下安全死角。第三,规范施工中的用电设施,一定要严格按照规范程序执行,严禁私接乱拉,保证用电的规范性。第四,对于施工中所使用的重要构件,要保证质量合格,做好检查工作。第四,对施工人员居住场所的用电进行安全检查,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执行。

3.2加强日常施工安全管理,防止突发事件

在施工的过程中,要做好各项设施的安全管理,不定期的对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位置进行检查,做好严密的防范工作。在检查的过程中,检查人员一定要认真细致,严格按照规范标准执行,保证一切都能够安全顺利的进行。

4结束语

篇(3)

一、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的背景

在旧的营业税与增值税并行的征税制度下,由于营业税扣税之间存在不连续性,造成的重复征税现象严重,这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企业的税收负担。我国为解决这一问题于2011年开始运行营业税改为增值税,这是当前税收改革的重要发展趋势。根据我国“营改增”三步走计划:首先,在部分行业以及部分地区进行试点;然后,在全国范围内对部分行业进行试点,这一阶段已于2013年开始,目前已经将部分行业的试点范围扩展到全国;最后,消灭营业税,在全国范围内征收增值税。按照规划,我国最快有望在“十二五”期间完成此次税改[1]。税改对企业造成的影响是最值得关注的问题,尤其是建筑企业。建筑业是关系到我国经济发展的稳定性和持续性的重要行业,我国在建筑企业运行“营改增”有助于改善建筑企业的市场秩序,提高建筑施工企业的技术水平,增强建筑施工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能够在降低企业成本的基础上增强建筑施工企业的盈利能力。

二、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的影响

目前正在建筑施工企业推行的“营改增”,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实施的过程中也存在一系列的消极影响。笔者供职的单位下属有多家建筑施工企业,正面临着“营改增”带来的机遇与挑战。1.积极影响(1)提升企业经济效益,推动建筑施工企业持续发展在施行“营改增”政策之后,给建筑施工企业所带来的最大好处就是降低了建筑施工企业纳税费用的支出,解决了以往建筑企业中所存在的纳税筹划难问题。“营改增”实施之后,一方面避免了增值税重复征税的弊端,对建筑货物实行单一的征税方法,这就使得企业的税务负担得以减轻,增强企业的投资信心,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征税平衡;另一方面“营改增”能够保证建筑施工企业取得在动工前所购进的机器设备和各种原材料的增值税的专用发票,企业在向国家缴纳税款时可以将这部分税款抵扣掉,这样,建筑施工企业就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建筑工程相关的成本费用[2]。“营改增”给建筑施工企业带来了非常有利的发展环境,促进了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和“营改增”在全国范围的施行。(2)降低建筑施工企业的税收风险自“营改增”实现之后,建筑施工企业不必再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资源对企业纳税进行筹划,有效降低了企业的税收风险,为企业的良性发展打下良好基础。2.消极影响(1)对建筑行业施工管理的影响建筑行业是一个比较特殊的行业,“营改增”的推行会带来一系列的变化,就要求建筑行业必须对这些变化作出相应的调整,使施工管理变得相对复杂。比如,营业税改为征增值税后,《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与预算》部分内容需要修订,建设单位招标的预算编制、相应的设计估算和施工图预算编制、对外的公开招标书的内容等也要有与之相应的调整[3]。此外,由于要执行新的定额标准,企业施工预算需要重新进行修改,企业的内部定额也要重新进行编制。所以,“营改增”会引发预算报价、房地产价格及市场发展等一系列的改变。(2)对建筑施工企业税负的影响“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税负成本的影响是与行业税率和该企业的成本结构相关的。比如某一建筑施工企业在营改增后取得进项税额不够,反而加重其税负了,造成税负增加的原因主要有:①建筑材料进项税抵扣困难;②建筑劳务费无法抵扣增加税负;③动产租赁营改增加大建筑业税负;④商品混凝土等材料增加税负;⑤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收集和认证工作难度大。3.对建筑施工企业财务状况的影响除上述影响外,“营改增”还会导致建筑施工企业资产负债率上升、利润下降、现金流量支出增加等财务状况的变化。

三、应对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问题的策略

篇(4)

 

关键词:村庄;发展模式:实施策略

一 村庄演变的背景

海盐县(含8镇2区,总面积507.3平方公理,根据海盐县总体规划所确定的规划区范围)现有农业人口28.817万人(2003年统计数据),行政村104个。

海盐属于嘉兴地区,在历史上背负着“天下粮仓”的盛名,是江南著名的“鱼米之乡”。这里的农民祖祖辈辈以种粮为生,由此形成了“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习性,大大小小的村庄是他们传统的生活聚居地。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城市空间快速向外拓展及各类工业园区的建设,城市用地急剧膨胀,导致城市边缘地带大量的传统村落和耕地不断地被“圈”入城市范围以内,由此形成了以居住职能为主的、不同于一般城乡社区的“城中村”,另一方面由于上世纪80年代以来乡镇企业和规模化畜牧养殖业的凌乱布局和无序发展导致农村污染严重,传统村落的居住环境日益恶化.而富裕起来的农民建房由于缺乏有效的规划、引导和控制,规模扩大化、形式功能单一化及村庄配套设施的滞后导致村庄传统特色的消失和居住环境的进一步恶化.而由日照、通风、占地等问题引发的农村纠纷日益增多。

造成村庄问题的实质在于:一方面是改革开放后的城市大拓展时期,城市在缺乏资源和远见的背景下,城市为获取发展空间而采取的妥协性征地政策导致产生了大量的“城中村”,而另一方面政府对农村,农业的投入却在减少,包括资金投入和管理投入等各方面,而热衷于招商引资,开发各类工业园区,再加上村庄规划的滞后、政策之间的矛盾、管理的松懈、农村管理人员的素质等方面的问题造成农民建房的无序和混乱,耕地被蚕食,居住环境在不断恶化。从而使许许多多的村庄面临着历史转型的十字路口,现有的村庄将何去何从?

二 村庄的现状特征

平坦的地势和密集的水网使得海盐的农村村庄呈现匀质性的特征,或者形象一点可以说是满天星状。

2.1 村庄规模小  根据海盐县村庄现状调查汇总,县辖行政村104个,自然村达3953个,平均每个行政村有38个自然村,而且有一个共性就是。规模越小的村庄,户均占地面积越大(既有用地空间受制约小的原因,更有制度、管理方面的原因),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该县村庄分布之散,自然村平均规模之小,农村建房侵占土地资源之严重。

2.2 土地粗放使用

人均建设用地面积超过150平方米,大大超过市区居民人均建设用地面积(根据总体规划,我县干200 5年市区居民人均建设用地面基本处于自由式的无序建设状态,村民住宅大多为2—3层独立式砖混结构建筑。大多数的农村居住点沿河分布,在远离城镇建成区的村庄,目前还保留有小桥、流水、人家的江南水乡田园风光的特点。

2.3 公建设施滞后

学校、医疗卫生、商业网点、文化娱乐等公共服务设施的数量和质量都严重滞后于经济建设的发展和村民的需求,缺乏公共活动场地,供儿童和老年人使用的外部环境设施和绿地等更是无从谈起。

2.4 基础设施缺乏,居住环境恶化

村庄内道路狭窄、曲折、不成系统,排水设施不合理或基本没有排水设施,导致内涝,环卫设施缺乏,存在不少卫生死角,脏、乱、差现象较严重。有些村庄内,居住用地,乡镇工业用地、商业用地互相交织,居住环境更差。

2.5 住房形式单一,功能落后  村庄内住宅建筑形式单一.功能落后缺乏有效引导,村庄特色逐渐消失。由于农民房屋建设缺乏科学设计指导和地方政策对农民建房规定过分简单的划定,缺乏合理的规划和引导,到现在还在沿用功能明显不合理,建筑形式又十分单一的3—4层楼房。

三 村庄发展模式及实施策略

分散的村庄进一步固化了农业经营的分散化和土地经营的细碎化,使得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难以实现,不利于农业产业结构优化,也增大了农民向非农产业转移的难度,进而影响城市化进度,最终会影响到城市发展速度。

针对不同类型的村庄分别采取拆迁安置.撤并、迁移、就地发展等不同的措施,并统筹安排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逐步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实现农民的小康和农业的现代化,这是海盐在城市化过程中必须正视的问题。

针对目前“满天星”式的村庄分布状况,应根据《海盐县城市总体规划》中提出的对城市空间发展规划的要求,将县域用地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规划,在整体上对各类区域的性质和性质给予界定,把县域划分为重点城镇、产业发展区,一般城镇、产业发展区,农业生产区等三大区域,针对不同区域内的村庄制定不同的村庄发展的模式,并提出相应的规划、整治措施。

3.1 重点城镇、产业发展区内的公寓化模式

重点城镇、产业发展区内指武原镇城区、大桥新区等城市重点发展区,主要以城市建设用地及二、三产业发展用地为主。其村庄的发展模式采用公寓化模式,对区域内村庄按条件成熟状况逐步以整体形式进行改造.根据城市总体规划要求按城市住宅区标准统一建造公寓式小区。

实施策略:(1)政府统一规划引导,市场主导建设,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行参与改造。(2)统一建设,成片改造,有计划地逐步推进。公寓化改造必须按照城市规划的要求实行统一建设、成片改造。同时改造项目应纳入垒县的土地开发供应计划,以免造成土地供应失控,冲击房地产市场。(3)土地彻底国有化,完全消除改造的产权障碍。

3.2 一般城镇、产业发展区内公寓化与农民新村相结合的模式.

一般城镇、产业发展区主要指各建制镇的镇区及其工业功能融资区,主要为城镇建设用地及第二产业发展用地。在该区域内采用公寓化和农民新村相结合的模式。农民新村是以集中联排式低层为主的住宅区。农民新村模式鼓励村庄统一规划、统一建设。

实施策略:1).规划城镇建成区以内,在有条件的村庄推广公寓化改造模式。一般村庄采用农民新村形式予以改造,农民新村以复合式公寓和联排别墅为主要住宅形式。2).统一规划,逐步推进,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改造为主,允许其它单位参与改造。这种方式一可降低改造成本,二可筹集改造资金,三可保证新村的建筑质量和整体环境。3).各乡镇因根据自身条件和特点,制定出台各种政策和办法推动小城镇的发展。

篇(5)

关键词 冲沙闸;复合地基处理;灌注端承桩施工

中图分类号:TU47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 工程概况

本水电站工程是梯级开发二期工程,电站设计为引水式开发,首部枢纽工程由拦河闸坝、取水口及进水口组成,拦河闸坝由左岸的挡水坝、泄洪闸、冲沙闸及排污道组成。河床的各个部位从左至右依次分为三孔泄洪闸,一孔冲沙闸和排污道,进水口布置右岸,三孔泄洪闸和左岸重力坝全部位于覆盖层软基上,右岸的取水口位于岩基上,冲沙闸(长 三十四米,宽九点五米,高 二十二米,弧门净宽五点五米)和排污道布置在复合地基上,特别冲沙闸布置在三种不同特性地基上,为确保整个水利工程的安全,必须采取科学的工程处理技术,以保证工程安全的运行。

2 工程地质概况

冲沙闸位于主河道的右侧靠岸坡区域,其中岸坡的基岩地形为一凸出的山脊。开挖提示冲沙闸为复合地基,分布有花岗岩、粉质壤土层、块碎石土层及漂卵石层。为漂卵石层,系低漫滩及现代河床冲积物,漂卵石大小一般在四十厘米至五十厘米,卵石大小一般在五厘米至十六厘米,充填中的细沙,结构比较松散,透水性很强。第⑥层粉质壤土层颗粒均小于 两毫米,其含量以粉粒为主,占总量的百分之五十一点八五至百分之五十六点八七,粘粒含量 占百分之十二至百分之三十八点五之间。平均粒径 (d50)为0.009~0.018。不均匀系数 6.5~11.6,曲率系数 0.68~0.81,累积曲线呈陡坡型,属级配不良的粉壤土。第⑥层干密度平均1.40g/cm3~1.50g/cm3, 孔 隙 比 为 0.82 ~0.87,属稍密的土层。渗水系数 K=(1.16~5.79)×10-5cm/s,属极微~微透水。

3 复合地基处理初期设计方案概述

冲沙闸位于复合地基上,其基础设计极为重要。如果发生不均匀沉陷而产生裂缝,结构运行就失效。为避免以上发生,设计采用如下原则:把基岩爆松或把软基固结。根据初期地质资料,冲沙闸地基由三部分组成,即花岗石岩基和第⑦层块碎石土层及第⑩层漂卵石层 ,因此设计采用基岩不动软基采用固结灌浆的方法解决复合地基不均匀沉陷的问题。但实际开挖揭示冲沙闸的下游部分第⑦层很薄 (最薄为1.00m),其下为第⑥层粉质壤土,该层特性为遇水软化,承载能力低,固结灌浆困难,原设计加固软基的方案不易实施,因此必须采用更可靠的工程措施。

4 复合地基处理的几种方法探讨

4.1 软基采用沉井基础方案沉井基础属于深基础,由于场地狭窄,地下水特别大,沉井下沉和开挖难度较大,且工期较长,没有采用。

4.2 桩基础方案

4.2.1 混凝土预制桩方案混凝土预制桩有两个缺点。第一,预制桩将抢占直线工期;第二,由于泄洪闸已浇筑5m 高,且为软基,打桩对泄洪闸有影响,未采用该方案。

4.2.2 混凝土灌注端承桩方案 (冲砂闸复合地基处理采用方案)为确保结构整体受力,对于冲沙闸下游第⑥层粉质壤土部分采用布置 17 根嵌入基岩端承灌注桩,桩直径 0.8m,桩孔位布置详见图1。

图1 桩孔位布置详图

上部用钢筋混凝土承台连成整体,对闸基范围内的花岗岩基础浅表部1.5m深度岩体进行松动预裂控制爆破,对于冲沙闸上游左半部⑩层基础采用打孔埋管固结灌浆加固,最后在其统一回填 1.6m 砂卵石垫层上基本形成均匀的基础,再浇筑冲砂闸底板混凝土以满足受力要求。该方案对处理本工程的复合地基不但能满足受力变形要求,而且更为科学合理、经济。对于上述复合地基的处理,对于沉陷量极大的软基,采用端承+承台+砂卵石垫层。对于持力层为碎石层基础进行灌浆固化,对于岩石部分采用预裂松动控制爆破,这样不但解决了同一建筑物在复合地基上不均匀沉陷的问题,同时也解决相邻建筑物沉降差的问题。由于灌注桩造孔采用冲击钻造孔,进度快,混凝土浇筑采用水下混凝土浇筑方法,因此比其他方案不但缩短工期,而且解决了地下水较丰富施工的困难,少了很多工序,因此较为经济合理。

5 灌注桩及复合地基的施工

5.1 灌注桩的施工

5.1.1 施工环境灌注桩位于冲沙闸后部的槽坑,开挖过程中,由于右岸岩石帷幕灌浆未封闭,地下水较大,采用抬高施工平台避免在冲沙闸基础处理施工过程中对相邻建筑物的影响,特别是基坑开挖。灌注桩钻孔过程采取措施保证相邻建筑基础渗透破坏,且闸基范围内的⑩层漂卵石为闸基持力层,尽量避免其扰动。

5.1.2 施工方法桩底位于相应的基岩上且入岩深度不小于1m,桩顶混凝土浇筑应高出设计高程 0.5m~0.8m,以便凿出夹浆混凝土后达到设计高程。灌注桩分两序施工,一序孔的间距为终孔的两倍,端承灌注桩采用R250# 钢筋混凝土,其直径为 0.8m,间距2m×3m,总桩数为17根,主要布置在第6层出露部位。钻孔采用2台CZ-20型冲击钻造孔 , 泥 浆 固 壁 由 于 设 计 闸 底 高 程 为972.00m高程,而开挖底高程为968.00高程。为避免冲击钻造孔过程中塌孔,回填到971.5m 高程,浇筑一层素混凝土垫层,作为钻机施工平台,进行钻孔,出渣采用为钻机配套的提渣筒出渣。根据静击试验岩面推测深度和抽出的岩渣判断嵌入岩石深度>1.0m,根据相邻桩孔深。推断是否遇到大孤石。采用泥浆置换法,即将孔底沉渣抽出孔外,注入部分新浆置换性能较差的浆;钢筋笼按设计图纸在加工厂制作好,并加固成整体,运往现场用汽车吊吊装就位。采用水下混凝土的常规施工方法,即水下混凝土导管施工方法。

5.2承台施工所有的灌注桩施工完毕,凿除上部高出设计的部分混凝土,现场绑扎承台钢筋,浇筑承台混凝土。

6 结论及建议(1)冲砂闸复合地基处理由于初期地质资料不全,根据实际开挖揭示其地层情况,冲砂闸后半部第⑦层持力层很薄,若采用固结灌浆加固其下第⑥层粉质砂壤土效果较差,达不到预期效果(由于其灌浆在进水口底板试验效果很差),因此采用深基础处理是必要的。(2)复合地基设计施工时,不但要考虑结构本身的不均匀沉陷,且要考虑相邻建筑物沉降差的问题,特别水工建筑物沉降缝之间设有止水,须考虑相邻建筑物沉降差是否满足结构止水变形的要求,设计施工时必须高度重视。(3)本工程的处理方法既考虑了建筑物本身不均匀沉陷的问题,而且考虑了相邻建筑物间沉降差的问题,运行工况良好,可供类似工程设计和施工借鉴。

参考文献:

[1]水利部水工程技术咨询中心.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规范(SL62—94)[S].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1994.

篇(6)

综合楼是由两种及两种以上用途的楼层组成的公共建筑。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生活需求也日趋广泛,综合楼将商业、办公、居住、休闲、娱乐、餐饮、观光、库房等功能集于一体,为人们提供便捷,同时也为开发商提供建筑的一部分实现功能目标,节约用地,有效的解决了旧城市的拥挤、杂乱等问题。综合楼由于建筑内部功能复杂,起火因素多;可燃物较多;人员密集,存在大量的火灾隐患,带来了许多消防安全问题,增加了火灾发生的可能性、复杂性和严重性。如果消防设计不合理或者消防安全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一旦发生火灾就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重大的人员伤亡。1994年6月18日,寿光市供销社贸易公司综合楼发生了特大火灾,造成7人死亡。2005年06月18日潮州市韩师学术交流中心综合楼发生火灾。2007年7月21日,邢台市人民医院在建综合病房楼发生火灾。2008年12月10日,福州市台江区省电影公司综合楼发生火灾。因此,做好综合楼的消防安全工作尤为重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明确规定: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是防火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是防火的源头,如果建筑审核把关严,则会在很大程度上降低建筑的火灾危险性,但如果将消防设计审核工作当儿戏,留下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则会酿成财产损失甚至人员伤亡的惨剧。因此,要对综合楼消防设计审核给予高度的重视,找出消防设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将火灾危险性降到最低。

一、综合楼的火灾危险性

1、功能复杂,起火因素多

综合楼往往将办公、餐饮、商业以及居住等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中,功能多元化,并且多为高层建筑,因此大大增加了火灾危险性。办公和商业场所白天人员比较密集,用电设备多且使用频繁,过负荷、漏电等故障几率增加;夜间发生火灾可能造成报警不及时等问题,一旦发生火灾,迅速向居住区域蔓延,增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商业场所的设置,增加了可燃物的数量,从而增大了火灾隐患;公共场所人员流动大且人员复杂,致使发生火灾时人员疏散组织困难,疏散时间长,造成较严重的人员伤亡;设置餐饮场所的综合楼最大的特点是使用明火,以及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储存和使用,大大增加了火灾危险性。

2、火灾蔓延途径多,速度快

综合楼功能复杂,走道多而长,以致火灾蔓延途径增多,蔓延速度加快。高层综合楼的楼梯间、电梯井、管道井、电缆井、排气井、垃圾道等竖向管井,如没有考虑防火分隔措施或对防火分隔措施处理不当,发生火灾时,好像一座座高耸的烟囱,即成为火势迅速蔓延的途径。科学试验表明,在火灾燃烧的猛烈阶段,烟气沿着楼梯间或其他竖向管井扩散的速度,可达到3 m/s至5 m/s。高层综合楼建筑面对的另一个问题是风对于火灾的影响,“风助火势,火借风威”,在高层建筑中尤为突出。风力的影响主要取决于风速的大小,高度为10 m时,风速为5 m/s,而高度为90 m时,风速则增加到15 m/s。因此,高层综合楼一旦起火,受风的影响,加速火势蔓延,形成的飞火可将邻近建筑物引燃,并且造成建筑本身竖向的蔓延。综合楼中多设有中庭,加速了火焰和烟气蔓延。

3、安全疏散困难

综合楼内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消防安全责任不明确,不能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进行统一管理,应急疏散预案不健全,增大疏散难度。

高层综合楼建筑物高、楼层多,内部交通复杂,垂直疏散距离远,需要疏散的时间长。发生火灾时由于各种竖井拔气力大,火势和烟气通过竖向管道迅速蔓延,疏散方向与烟气蔓延方向相反,烟气具有毒害性、恐怖性、减光性,实际疏散速度比烟气流动的速度慢很多,被困人员往往因来不及疏散而被烟火熏死或烧死。

另外,高层综合楼建筑人员比较集中,疏散时容易出现拥挤情况;疏散设施少,发生火灾时烟气和火势向竖向蔓延快,烟气在竖直方向上的流动速度是人员疏散速度的100多倍。而平时使用的电梯由于不防烟火和停电等原因停止使用,有些城市虽从国外购置了为数有限的登高消防车,而大多数建有高层建筑的城市尚无登高消防车,即使有,高度不高,不能符合高层建筑安全疏散的需要。

目前,很多综合楼中有居住部分,一方面为了安全,另一方面为了对住户的管理,大多采用单元式住宅的管理模式,在楼梯间或对外的出口均设置了电子对讲门、铁栅栏门等,使安全疏散通道不能保持畅通,一旦发生火灾及意外事故,将会给人员安全逃离及组织人员施救带来很大困难。

4、扑救难度大

综合楼多为高层建筑,高达几十米,甚至超过二、三百米,发生火灾时从室外进行扑救相当困难,一般要立足于自救,即主要靠室内消防设施,但由于目前我国经济技术条件所限,内部的消防设施还不可能很完善,另外,功能复杂,消防设施配置不统一,因此,扑救高层综合楼火灾往往遇到较大困难。一是热辐射强,烟雾浓,火势向上蔓延的速度快和途径多,消防人员难以堵截火势蔓延;二是登高困难。高层综合楼发生火灾时,如不借助消防电梯,消防队员徒步登楼作战的极限在10层左右,再高将因体力消耗过大而丧失战斗。由于经济等因素,消防电梯的设置终究有限。若是利用登高消防车,目前全球消防体系能够提供的最高云梯约为130 m,而我最高云梯车只能举高90 m。50 m以上的先进登高消防车极少,难以满足高层综合楼火灾扑救需要;三是用水量大,供水困难。高层综合楼发生火灾时,冷却和控制火灾蔓延扩大的用水量是相当大的,从国内外高层综合楼火灾实例来看,火灾实际用水量需要每秒上百升至几百升,而目前,扑救高层综合楼火灾的消火栓系统的供水量约为每秒几十升,因此,只好借助消防队千方百计往高楼供水,但由于受水带耐压强度和消防车供水高度的影响,常因供水不上而贻误灭火战机;四是扑救高层建筑缺乏实战经验,指挥水平不高。

二、建筑消防设计

主要包括综合楼耐火等级的选定,根据耐火等级确定建筑各主要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在总平面布局上设置环形消防车道、防火间距,留有消防扑救面等,创造灭火救援的有利条件;严格按照有关规范的规定划分防火分区、防烟分区;疏散楼梯采用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设置消防电梯。

三、消防安全管理

根据《消防法》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疏散预案,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另外还包括消防控制中心管理;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电气设备的安全检查和管理;消防安全工作考核和奖惩以及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

四、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

在进行总平面设计时,应根据城市规划,合理确定综合楼的位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水源以及留有足够的消防登高扑救面等,这是消防设计审核总平面布局方面的重点内容。

现今,综合楼内多设中庭,限定性和私密性减小,更强调与空间环境的交流和渗透,美观、视野宽阔。但中庭一旦失火,火势蔓延迅速、烟气扩散快。火势和烟气可以不受限制地急剧扩大。中庭空间形似烟囱,因此易产生烟囱效应,若在中庭下层发生火灾,烟气便会十分容易地进入中庭空间;若在中庭上层发生火灾,中庭空间的烟火不能向外排出时,就会向建筑物中其他空间扩散;并进而迅速导致整个建筑物全部起火。另外,人员疏散和火灾扑救难度大,中庭起火,涉及到多个楼层,极易形成立体火灾,由于烟火蔓延、人员疏散与灭火战斗相互交会,人员众多,易造成现场混乱。加之,因烟雾、火势的影响,势必给人员疏散和灭火救灾造成很大的难度。因此,做好中庭的消防设计尤为重要。建筑应当严格按照规范进行审核,避免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

综合楼内往往有商业、办公、餐饮及旅馆等场所,而在消防设计中,对于安全疏散问题考虑欠周全,疏散走道、楼梯宽度、楼梯间及其前室门、疏散门等均需通过确定各部分疏散人数计算确定,设计中会出现当办公等消防通道跨越商场时,夜间商场停业将使通道不通或疏散宽度不符合要求的情况而影响疏散。

另外,综合楼内部功能复杂,有多个管理或使用者,消防安全管理不统一,入住人员消防意识不强,没有一盘棋的思想,给消防宣传、消防教育、夜间及节假日值班甚至于扑救都带来一定困难。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疏散预案,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另外还包括消防控制中心管理;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电气设备的安全检查和管理;消防安全工作考核和奖惩以及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

最后,对于消防设计审核,设计人员和建审人员均应高度重视本职工作,严格按照规范对建筑进行审核,减小建筑火灾隐患,提供灭火有利条件,确保任何一栋建筑的消防设计满足消防安全需要。

五、存在的问题

现如今,大多数综合楼消防设计不够完善,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防火分区面积过大,不符合《高规》第5.1.1条规定。

(2)办公室疏散门开启方向与疏散方向相反,不符合《高规》第6.1.16条规定。

(4)合用前室送风机送风量过低,不符合《高规》第8.3.2条规定。

(5)地下汽车库排烟机排烟量过低,不符合《高规》第8.4.2条规定。

(6)锅炉房排烟风机单台排风量小于单台风机最小排烟量,不符合《高规》第8.4.2.1款规定。

(7)中庭无机械排烟设施。不符合《高规》第8.2.1.3款规定。

(8)消防电梯前室不设置消火栓,不符合《高规》第7.4.6.8款规定。

(9)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布置间距不能满足要求。

(10)地下汽车库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灭火级别不符合《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第6.0.6条规定。

(11)锅炉房火灾探测器选型欠合理,不符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第7.2.5条规定。

(12)柴油发电机房火灾探测器设置数量不足,不符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第8.1.2条规定。

(13)汽车库两疏散指示标志最大间距过大,不符合《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第9.0.5条规定。

篇(7)

关键词:经济管理;建筑工程;措施

建筑工程的经济管理是一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核心所在,而工程的造价对于项目管理以及控制都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在现代建筑行业中一定要不断加强对于建筑工程施工的过程有效地控制并且抓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这两点是一个建筑项目最为基本的要求。经济管理就能够达到有效合理的控制,建筑工程的造价能够合理有效控制建筑工程项目在竣工之后能够符合国家规范和要求。

一、建筑工程经济管理的意义

建筑工程经济管理涉及到较多的内容,比如资本预算、财务预算和经营预算等预算方面;还包括工程项目管理、技术管理、验收管理、建筑质量管理等等的管理方面。经济管理活动具有全面性,加强各个方面的管理,有助于促进企业各个部门之间的合作与交流,实现非财务资源的合理配置;对资源进行考核、分配以及控制,可增强建筑工程内部的生产经营活动之间的协调性,帮助企业既定目标的顺利完成。同时,加强企业建筑工程的经济管理有助于有效进行项目的成本控制,获得更多的经营效益。

二、建筑工程经济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奖惩机制的未有有效落实

在一个建筑工程企业之中,权责分离、奖罚分明的奖惩机制能够有效促进对本钱的管理。而在现代社会之中,许多的施工企业往往因为部门和岗位之间权责不符合从而无法做到有效的考核制度,这样无法调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甚至产生拖沓倦态的工作态度。并且在建筑工程的实际施工过程中也存在着许多问题。比如对于优秀员工的奖励制度往往没有得到贯彻的落实,只是做了表面的功夫,而因为工作失误而应该得到处罚的员工时常出于情面等原因而不了了之。所以这种奖罚无法贯彻落实的奖惩制度没能充分考虑工作过程中的实际实施效果,这不仅仅对对于员工工作积极性大大挫败,更会使建筑工程本钱管理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所以建筑工程企业能否贯彻落实奖惩机制实现真正的权责分离是员工关心的核心问题。

(二)权责分离机制不完善

建筑企业要坚守权责分离的准绳做到奖罚分明,这是促进建筑企业的本钱管理工作深入开展的有效方法。目前建筑施工企业往往由于各个部门与具体的岗位之间的权益不相映衬,使考核的难度加大,无法考量员工在工作中的优劣性并且造成奖惩模糊的尴尬局面。尤其是国有的施工企业由于大锅饭思想的根深蒂固使得奖惩工作往往一概而过,这种只布置工作而不考虑其效果的做法不仅仅会挫伤相关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并且给企业以后的管理工作造成不小的难题和无法估量的严重损失。

三、加强建筑工程经济管理措施

(一)建立建筑工程经济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经济管理制度只要包括了现行规则在经济管理中的实际运用、房地产开发与经济运营、项目管理与监理制度、建筑企业的运营管理、工程质量管理决策预测、建筑工程的招投标以及工程合同管理、工程的预算和定额等多方面的内容。建筑工程产品的价值原理以及应用、利润、本钱、售价以及资金时间、等值计算、投资评价计划、建筑企业的本钱管理以及经济的核算和设备更新经济的剖析,项目可行性分析以及资金的筹措,在建设项目结束之后还要对其评价、经济评价以及价值工程等方面进行管理。

(二)引进先进管理人才

针对建筑工程的管理来说,可以通过积极引进专业人才的方式来提升管理创新水平,对于现代化企业内部的人才引进问题,可以不断地开发新的人才引进机制,通过多元化的测试方式来获取人才,积极地利用网络化的宣传方式实现企业的宣传和人才的获取,在人才渠道的获取上也可以实现进一步的拓展和创新。针对企业内部员工的培训问题,则是可以根据因人而异的原则,根据不同的员工选择不同的培训方式,通过科学化的培训机制,针对有发展需求的员工为其提供相关的专业培训和教育机会,为其发展创造基础条件;同时建筑工程企业还可以在内部成立专门的评估小组来进行员工管理制度的构建或通过外聘专家进行指导的方式来落实人力资源管理方案的实施。对于内部人力资源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多方面的考察,通过科学化的员工管理制度能够更好的提升管理效果,并且根据内部管理制度发展中出现的问题,给予相应的问题解决措施,保证可以实现更好的发展和进步。

(三)完善建筑工程经济管理体系

有效的组织机构的建设是保证经济管理顺利实施的必要条件,若没有有效的机构来管理和协调各个部门,经济管理人员就会面临孤独无援、无处下手的尴尬局面,从而导致建筑企业经济管理失控。经济部门是建筑企业经济预算的制定部门和主要执行部门,其他部门要为经济预算提供资料和相关数据,保证经济预算的准确和顺利实施。经济管理中的防护性机制又称为排除开扰控制,指在经济管理活动前,制定一系列的规章制度控制可能产生的差异。排除干扰是最为彻底的一种控制方法。但是排除干扰必须对被控制的对象有绝对控制能力。在建筑工程经济管理过程中,在工程预算之前事先制定的制度、规定、标准都能够作为是排除干扰的手段。

四、结束语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不断迅猛发展,建筑工程项目也在逐渐增加,这给建筑行业带来了良好的机遇和严峻的挑战,与此同时建筑工程经济管理的难度也在不断的加大,如何实现建筑行业良好经济管理已经成为建筑企业广泛关注的问题,优秀的工程经济管理对于建筑企业效益的扩大以及资源的优化配置都起着十分重要的关键作用。

参考文献:

[l]李学民等.浅析建筑工程中经济管理的问题现状[M].北京:中国建筑出版社,2012

[2]刘镇明.刘思远.建筑项目经济管理问题分析[M].北京:中国地质出版社,2012

[3]王林泰.建筑企业经济管理方法[M].深圳,深圳教育出版社,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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