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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的变迁与发展精品(七篇)

时间:2023-09-20 18:21:50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城市的变迁与发展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城市的变迁与发展

篇(1)

关键词:城市变迁 ;变色颜料 ;探索

序言

材料作为绘画语言的一部分对艺术创作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当代艺术多元化发展的需要,大量丰富的新型材料被应用到创作当中。与此同时材料也顺利的完成了由绘画载体向绘画主体的转变并逐渐确立了其在艺术创作当中的地位。

材料的探索与应用为艺术创作带来了新的生机,为艺术作品带来了新的价值同时也让人们在审美上对此有了新的认识。可见材料与艺术创作是密不可分的。本文从家庭环境和成长经历的角度出发详细介绍了自身创作的发展过程。从自身复杂矛盾的内心出发揭示了由于生活地点的不断变化和城市的变迁造成的对城市生活浮躁的逃避对宁静空间的渴望,由此背景逐渐形成了关于城市题材的创作。为了能用更加贴切的绘画语言表达创作思想通过不断的探索和尝试发现了变色颜料这一特殊的新型材料。

它从出现到发展至今仅仅几十年的时间,应用范围有限,多数用于涂料及防伪标识等。主要分为热敏变色①(可逆、不可逆),光敏变色②(可逆、不可逆),水溶变色③等。类型不同产生的效果也不同,主要成分是纳米级塑料颗粒中包裹的色粉通过光或温度的变化产生物理或化学反应达到变色的效果。迄今为止深圳的一家公司对此项技术的研究已趋于成熟,有一套色谱和温度光线变化对照表。

变色材料在绘画领域的应用当属首次,这是一种全新的大胆的尝试,经过大量的研究和实验已经对材料颜色变化的特点和相互融合之间的反应有了一定的了解,将其应用于画面也产生了意想不到的特殊视觉效果,当然这种效果不仅仅表现在画面的视觉新鲜感上,更重要的是利用这种变色效果和画面背后的主题思想相结可以来表现带有时间感和年代感题材的创作,诸如城市变迁、四季变化等具象表现的宏伟题材,或者是时间流逝、空间变幻的抽象表现题材。此次创作正是借用变色材料的这一特点展现了城市变迁中存在的种种问题。然而任何材料都有其弊端,变色材料也不例外那就是它变色次数是有限的,这是由于变色材料本身的化学成分所决定的,大家都知道变化的东西是不稳定的,当然这并不是材料致命的问题,通过正确有效的保存和应用可以大大提高材料的变色寿命。相信通过进一步的实验和探索,变色材料与绘画的结合即将以一种新的形式展现在世人眼前,成为绘画和影视的过渡产物,同时也期待变色材料可以拓展到装置、设计、建筑等更为宽泛的艺术领域。

一、 简要介绍城市题材创作形成的原因和背景

(一) 环境因素对创作初期的影响

绘画作为一种艺术语言的表达方式肯定离不开作者对生活的感悟,只有亲身经历过这种感悟才会更加真实。我对城市题材的关注追根溯源首先要从家庭的影响谈起。自幼出生在一个有着浓厚封建礼仪背景下的家庭,严厉的家教让我做任何事都过于谨慎,时间久了变得不愿与人沟通喜欢安静的独处。但是出于本性和对身边事物强烈的好奇心又不断驱使我要从这样的孤独中走出去,释放那份对自由的强烈渴望。

(二) 城市间奔走漂泊的求学感悟

随着思想的成熟逐渐发现绘画成为了最适合表达自己内心的方式,毅然决然的选择了考取艺术院校的道路,这其中对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奔走在城市间的艺考,那时候对于一个从来没有出过家门的孩子来说纷繁复杂的花花世界一下子扑面而来,好奇的同时也昏了头脑不知所措。此后对城市生活的向往油然而生,总觉得在那里可以得到自己想要的一切,知识、金钱、机遇物质的精神的应有尽有。现在回想起来正是由于当初成千上万和自己有着同样理想目标的人造就了当代中国城市的变迁。

(三) 由城市变迁产生的心理活动最终影响并确立了创作方向

虽然经常来往于城乡之间,但对于城市变迁的感悟大多还停留在许多记忆的片段中,一直苦于没有一个较为具体系统的认识和总结。读研之后在教授的指导下通过对自己内心性格和成长经历的具体分析让我明白了单纯的生活经历和内向的性格造成了如今安静又焦躁的矛盾内心。而城市变迁这一题材正好与复杂的内心相吻合,今天的城市已经远不止满足人们居住需要那么简单,它集政治、经济、文化于一身承载了太多东西。城市有它安静的一面也有它热闹的一面,当你登上楼顶俯瞰时一座座毫无生命水泥般冰冷的建筑时它安静的可怕。而当你目光转移到车水马龙的街道和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它又瞬间充满了活力。城市的瞬息万变更像是丰富多彩的人生经历,生活在城市中的人们也都成为了变化的一部分。

二、城市题材绘画语言的探索到变色颜料的确立

(一)绘画内容和形式语言的探索

最初对城市的关注是现实的,城市在一天中由于天气和光线的原因可以产生许多丰富奇妙的变化,这些变化逐渐吸引我对城市的关注程度,记录变化中安静的瞬间成为我城市创作主题的一个阶段。

经过一段时间的尝试发现现实的记录只能涉及内心安静的部分对于表达矛盾复杂的内心还有所不足,从这之后我的关注点慢慢转变为反应城市精神的一些东西。

在绘画语言上为了更好的表达城市精神,我从水纹和蒸腾的空气中找到了灵感并试着加入书法的抽象用笔随性的勾勒出城市的轮廓,此时的画面似乎更加符合既安静又躁动的内心了。

(二)新材料的发现及应用是偶然中的必然

经过一段时间的尝试还是觉得视觉上没有想象的那么强烈,这驱使我继续寻找更贴切的表达方式,查阅了大量关于材料的书籍,开始的目的其实只是为了让材料融入创作使城市有一种经过时间沉淀的厚重感。后来偶然间在网上找到了变色材料这种新兴的特殊材料,在初步了解属性后发现它的材质基本和丙烯相似,所以决定通过实验将其应用于城市题材创作当中去。

三、 从创作主题出发看变色材料如何表达城市变迁背后的问题

(一) 城市的本质和商品化经济利益的关系

当代中国城市变迁的速度超乎想象,造成变迁的原因也错综复杂。其中改革开放的经济政策和复杂的市场环境是主要原因之一。我的家乡对于这种变迁的体会尤为深刻,身处城乡交界处每天见到的都是大片的农田被圈起纳入规划,接着一座座高楼大厦瞬间拔地而起,短短几年时间里甚至来不及回忆儿时的家乡就从这片土地上消失了。消费时代商品化经济的强大动力让任何难以想象的事情变成了现实,时间在这样的社会变革中像出膛的子弹时刻牵动着城市的改变。身为八零后的一代我们有幸亲身尽力了这种改变也从中体会到了变化后的优势,然而我们在看到可喜成果的同时是否思考过城市变迁背后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呢?中国作为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正在加快追赶世界的步伐,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复杂的国际环境和激烈的竞争也给中国带来了无形的巨大压力。在与时间赛跑的过程中许多东西都超出了预计的发展进程,有些甚至被省略直接过渡到成果阶段,城市的发展也不例外。纵观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发展过程实质上体现为社会经济的全方位变迁过程。在变革、转型的大背景下,中国城市所经历的变迁更加显现出其深刻性和独特性。从农业社会到工业社会再到城市社会的过渡是西方国家城市发展的必经之路,然而在中国由于特殊的地理环境和房地产经纪投资的各种因素导致了东西部城市发展的差异和比较严重的城乡两级分化。这些问题中我们不难看到不管是特殊形式下国家经济体制优惠政策的倾斜,还是市场监管机制下的疏忽造成的,诸如房地产泡沫、“城中村”、“空心村”、大城市人口过渡饱和、以及中小城市发展不健全等不良现象的出现,归根结底是由于城市发展过快造成的。回归城市的本质,城市的存在是为了满足人类居住生存的需要,城市的发展经历了自然到工业的转化后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今后也应向着更加健康自由的方向发展,不要让欲望扰乱了城市的脚步使城市变成无味的装饰,也不要让规矩束缚住城市的脚步让城市变为冰冷的工具。当代中国在城市发展方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同时也面临了许多困难和有待解决的问题,作为八零后的我们已经逐渐参与并承担起国家发展建设的重任,我们有责任也有义务通过艺术创作这种独特的表达方式将自己对城市发展问题的思考与见解传达给公众。

(二) 城市变迁与变色颜料结合所表达的主题思想

城市变迁与经济息息相关,而数据变化又是经济好坏的直接体现。如果我们关注经济便不难发现,许多和经济相关的报道中都少不了数据的统计,那些图表中的数据就像跳动的音符每时每刻都在发生着改变。当我们面对这些改变的同时必须警醒的意识到人类在欲望和利益的驱使下很容易会犯下的错误。此刻在那些贪婪的开发商和投资者眼中城市已不再是我们之前所居住的那个安静祥和的城市,而变成了一张张错综复杂的规划图纸,城市变迁就会变钱,欲望交织下的城市逐渐变得扭曲、拉伸、萧条,俨然像被贴上了标签的商品一般。

天安门作为中国的标志性历史遗迹有着极强的研究价值和象征意义。为今天我们研究那个时期中国古典建筑和城市发展变迁提供了宝贵的现实依据。封建社会它是政治权利的象征,如今随着社会发展和城市变迁它与背后的现代化建筑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建国初期许多人为是否保留传统建筑的城市建设问题展开过激烈的讨论,最终天安门作为传统文化的经典有幸得以保存,这是东西方文化发展相互交融妥协的结果。在创作中为天安门戏剧化的贴上城市的标签,让其成为商品化经济中的一部分展现给大家将会引发一系列深刻的反思。

(三) 载体向主体的转化变色材料在创作中的作用

变色材料作为一种特殊的绘画材料在创作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我们只有对其充分了解后才能更好的应用于创作。要了解变色材料首先还需要简单的了解一下材料的发展历程。大家都知道造型、色彩、材料是构成绘画语言的三大要素,在传统绘画中,材料作为造型和色彩的载体,一直处于从属位置和技法层面,发挥着间接的技术和媒介作用。进入20世纪后,材料语言本身的直接性凸显出来,成为演绎情感与观念的主体语言。绘画语言的内在结构发生了根本性变革,整个演化过程实质上是一个从物质到精神再到文化的思维发展过程,它们共同构成了材料语言表现的三个层面。因此分析和研究材料作为绘画语言所涵盖的基本属性即物质属性、精神属性、文化属性,是我们解读和进入这类绘画创作的主要途径。

从最初发现变色材料到经过大量实验了解其特点属性再到最后应用于画面参与表达创作思想的过程期间,变色颜料的自身地位也发生了改变。从绘画载体方面来看变色颜料的物质属性丰富了形式语言的表达方式,拓展了视觉思维空间;而作为创作的一部分变色颜料同时也参与了绘画主题思想即画面时间性的表达,这是变色颜料精神属性的体现;再者变色材料引领了材料在绘画中发展的新方向和新动力充分的体现了它的文化属性。

四、 从城市变迁反观变色颜料发展前景

(一)城市的本质属性决定城市发展兴衰

城市作为人类文明的聚集地与我们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如何维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城市环境变得越来越重要。人们的一举一动决定了城市发展变迁的命运,从古至今多少宏伟辉煌的城池都没有经受住时间的考验走向衰落,只留得断壁残垣。历史的教训值得我们深刻反思,要使城市得到长期稳定的发展我们不仅要把我当下更要着眼于未来,物质上我们要合理规划利用城市资源;精神上要树立良好文明的社会风气提高居民素质,让大家都知道城市发展建设作为我们的劳动成果来之不易。

(二)分析变色颜料作为艺术品出现在市场被大众接受的可能性

1、 视觉新鲜感

新鲜事物往往能够抓住人们的好奇心,一副好的艺术品也是如此,要么它具备经典永恒的东西,要么就具备新颖奇特的东西,变色颜料正是抓住了后者的特点,通过和绘画、影印、雕塑等创作手段相结合,在艺术视觉上给观众带来全新的体验。

2、 消费社会快速的更新换代削弱了变色颜料自身缺陷

变色材料可以同工艺品、生活用品、儿童玩具这些小到人们日常生活中需要的产品相结合,也可以同家装、公共设施、城市建设等大型生产项目相结合。而如今社会大众的消费理念加快了产品更新换代的速度,对于变色材料产品的发展前景来看是一种优势。

3、变色颜料的艺术价值和市场价值

变色颜料作为新型材料的出现必然有它存在的价值,主要取决于艺术家的主观运用,当它应用到艺术创作中去的时候更多的参与了艺术思想的表达突出了精神性,发挥了其艺术价值;当它应用到工艺品生产中去的时候更多的是为了满足大众的需要突出了观赏性,从而得到了市场价值。

结语:本文以几个重要的时间点为线索,对不同阶段的创作思想进行分析总结。从不断探索到最终完成了城市变迁与新材料的完美结合,使材料在绘画领域的应用中又迈进了崭新的一步,丰富了画面视觉空间,为拓展艺术家创作思路开辟了新的道路。(作者单位:天津美术学院)

注释:

①热敏变色:材料随温度的升高降低而变化,目前温度范围可在控制在-5℃~75℃之间。拿蓝色35℃举例说明,当温度达到35℃时蓝色逐渐变成无色透明,当温度回落到35℃之下无色又恢复成蓝色。反之也可以由无色变蓝色,蓝色恢复为无色的热敏颜料。

②光敏变色:材料因光线照射造成内部晶体化学反应吸收释不同波长的光线发生变化。

③水溶变色:材料遇水发生化学反应达到变色效果,待水分蒸发又还原为之前的状态。需要注意的是无论哪种变色材料都是在一个时间区间内实现缓慢变化的而不是特定的一个时间点瞬间变化。

参考文献:

[1]张元.油画教学・材料艺术工作室(上、下) [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12

[2]《艺术学》编委会.艺术学第5卷第2辑,艺术与城市:空间与想象[C].上海:学林出版社.2011.11

篇(2)

[论文摘要]纵览目前城市研究的现状,城市伦理的研究几乎是一个空白。不论是从历史的角度、现实的角度还是从学理的角度,作为人类的聚集形式的城市内在地具有伦理属性。而从城市的产生发展、城市社会生活方式及其交往结构、城市化以及城市文化建设等角度来看,城市伦理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对城市的研究对当代中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但是,从总体上看,目前国内伦理学界还没有对城市伦理的专门研究。是城市研究不需要伦理学,还是伦理学无法与城市研究相结合呢?这个问题的实质就是城市研究与伦理学的结合有无可能,如果可能的话,又提出了如何可能以及研究城市伦理有何意义的问题。

(一)城市的伦理本质

从解释学的视角来看,城市伦理有两层含义:一是指城市社会和城市生活中的道德理论、道德现象、道德问题等等,属于我们通常所理解的应用伦理的一种。在这个意义上,城市伦理学是“应用伦理学的一门分支学科,从伦理学的角度来研究城市社会问题,研究在城市生活、城市发展、城市管理中所遇到的社会道德问题的学科”。另一种含义是指城市本质的伦理蕴涵,即作为人类聚集形式的城市的伦理意义。在这个意义上,城市伦理是对城市的伦理学解释,即从伦理学的视角解读城市。从学理上说,两种解释都是成立的,但显然后者是前者的基础和根据,而且后一种解释更能体现出城市伦理的理论价值。因此,本文更多地是从后一种意义上来阐述城市伦理。

城市作为人类居住地或人类的聚集形式,是在人类文明的发展进程中历史地生成的。而城市一旦形成之后,伴随着人类历史进程的是城市的历史发展。从目前学者们对城市研究的众多成果中,不难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城市的产生和发展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伦理作为调节人们之间关系的道德之维,存在于每一个人类集聚之所,城市也不例外。从这个意义上说,城市内在地包含有伦理因素,或者说,城市先天地具有伦理的属性,城市伦理是城市本质的体现,城市的产生和发展的过程同时也是城市伦理的产生和发展的过程。

从历史的维度来看,城市的产生过程或者称之为城市化的过程也就是城市共同体的形成过程。城市共同体由于在生活方式、生产方式以及相互之间的交往方式等等方面与生活在农村的社会群体有所不同,因而具有自己的特点。这种特点从不同的学科视野来看,可以得出不同的结论:社会学强调城市社会独特的建构方式和运动规律,经济学强调城市经济体系的独特性,管理学关注的是城市管理活动的特殊性,人类学则从人口的数量分布以及居民的流动性和异质性方面来界定城市共同体,而在伦理学的视野中,城市共同体得以产生和发展的基础是城市伦理。首先,城市伦理决定了城市生活的基本样态;其次,城市伦理是城市交往的基础;第三,城市伦理决定了城市共同体的变迁。

从学理的层面来看,城市社会学、城市管理学与城市文化的研究都与城市伦理有着密切的联系。城市社会学主要研究城市的社会结构、社会分层、社会流动等方面,从动态和静态两个角度探讨城市社会的形成和发展变化,涵盖了城市的历史变迁以及城市的各种历史形态,阐述了城市社会的各种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为城市伦理和城市道德的理论分析提供了社会学的基础和依据。城市管理学主要是从公共管理的视角,以城市的长期稳定协调发展和良性运行为目标,以人、财、物、信息等各种资源为对象,对城市运行系统做出的综合性协调、规划、控制和建设、管理等活动进行研究。城市管理活动本身就是城市管理主体(包括城市政府、非政府组织及市民)与城市管理客体(包括各种城市管理活动和行为)的交往和互动,城市管理水平的高低与城市管理主体的素质有着密切的联系,也对城市管理活动和行为有着直接的影响,决定着城市的整体发展水平,对城市伦理的形成与发展有着直接的内在联系。包括了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在内的城市文化是城市精神面貌的代表性标志,一个城市的文化,在它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必然要和这个城市所在的人口、工业、商业、交通、旅游、生活等方面发生互动,并渗透到人们的衣、食、住、行等行为模式中去,从而形成城市文化的不同层面,从各个侧面展现城市的文化形象,体现城市的伦理精神,而城市文化的变迁也与城市伦理的变化息息相关。

(二)研究城市伦理的意义

1.研究城市伦理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城市的产生与发展的历史逻辑及其本质。

城市伦理是伴随着城市而产生和发展的。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城市本身就是在人类文明与人类社会的发展进程中历史地生成的,“城市是一个动态体,城市存在的本身就是社会变迁的集中地,抑或可以说,城市从产生的那天起,从来没有停止过流动、运动和变迁。人在流动,物在流动,货币在流动,旧的街区在老化,新的街区在生成……。”城市的流动性决定了城市伦理也有一个历史的变迁。

城市的本质是“人类为满足自身生存和发展需要而创造的人工环境。”也就是说,城市的产生和发展都是“为人的”,是为了满足人的需要,城市市民是城市的主体,从这个意义上说,城市伦理的产生与发展也是如此:要在这个人工环境中保持城市主体之间的正常交往,必须建立和完善与之相适应的交往规则或游戏规则——城市伦理。2.研究城市伦理有助于更好地把握城市社会生活方式及其交往结构。

城市伦理是城市交往的前提和规则。所谓交往就是指“人与人或与人群共同体之间为了实现变革世界和生存环境的目的,通过媒体中介而开展的相互沟通、相互影响、相互渗透、相互制约、相互改造的各种实践活动和所形成的普遍性的社会关系。”“交往行为从动态上看产生出人的各种交往实践活动,从静态上看则形成了人们之间的种种交往关系状态,它是人的社会化的根源和动力之所在。”城市交往就是建立在城市社会生活方式和城市生态系统之上的交往活动,除了具有一般的人类交往具有的特点(如主体间性、语言性、社会性和实践性、物质性和历史性等)外,还有自身的特殊性,如大众文化的影响、市民社会的结构、工业文明的历史、公共领域的变动等等,都与城市交往的规则即城市伦理在现实的城市生活中产生互动。

3.研究城市伦理有助于更深刻地理解城市化的过程及其意义。

城市化的过程包括了人口集中、地域转化、产业转型、生活方式变革等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几个方面,而从伦理学的视角来看,城市化的核心应该是人的城市化,“城市化是人为了自身的生存与发展不断地对自然空间进行创造性劳动的文明产物,城市化研究的出发点是人,……注重城市化中人的主体性和自为性,”而人的城市化的关键是全面提升人的综合素质,而不只是简单地把人从农村转移到城市这样的一个地理学意义上的迁移过程。因此,城市伦理显然占据了城市化过程的重要位置,是保持城市秩序,开创城市新面貌的关键因素。

4.研究城市伦理有助于更好地塑造、发展城市文化。

篇(3)

一、研究综述

(一)对于“历史文化老街”概念的界定

自2008年启动“中国历史文化名街”评选以来,已有全国各地共计40条街道入围。“中国历史文化名街”的评选时为了更好的保护历史文化街区,那么到底何为历史文化街区?

历史文化街区,是特殊类型的文化遗产,同时也是广大民众日常生活的场所。《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四条中规定: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并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者革命纪念意义的街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核定公布为历史文化街区,并报国务院备案。2008年《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做出的定义为:历史文化街区,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核定公布的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历史建筑集中成片、能够较完整和真实地体现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区域。在学术上,一般称其为“历史地段”。 而我们这里所指的“历史文化老街”就是历史文化街区中的核心内容。

(二)历史文化老街保护价值及现实意义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市中传统历史街区的外在物质形态与现代文明、发展形式的矛盾日益凸显。历史文化老街组成了一个城市的历史环境,其存在本身就是一个城市发展的历史联系,保留着城市的历史特色,见证了城市的变迁,是历史文化发展的实物例证。当今的中国正进入高速发展的时期,城市的变换更是日新月异,很多的城市都在进行旧城改造,很多的旧城街区被拆除改建为高楼大厦,保留下来的历史文化老街很少,并且在现实的保护工作中还存在着很多的问题,这使历史文化老街的保护面临着严峻的问题。因此历史文化老街保护研究就必须受到重视了。历史文化老街的保护研究的价值及现实意义重点体现在:

1.历史文化老街保护研究有助于了解城市的历史与文化变迁。因为历史文化老街的存在本身就是历史文化发展的实物例证,对其的研究当然可以了解城市的历史,观察城市的变迁。

2.历史文化老街保护研究有助于寻求历史文化老街的合理保护模式。对不同历史文化老街保护模式的比较研究,可以寻找各自优缺点,找到更好的老街保护模式,解决一些历史文化老街保护中遇到的问题,为老街保护提供政策的参考。

3.历史文化老街保护研究有助于唤醒人们对历史文化的保护意识。历史文化老街是一个城市的历史财富,是属于广大市民的共同财富,但由于老街的存在可能并不为人们所熟知,对历史文化老街保护的研究可以唤起大家对历史文化老街的重视,注重对其的保护,为老街的保护献出一份力。

4.历史文化老街保护研究有助于丰富一个城市的特色文化,形成城市的文化名片,增强城市的历史文化底蕴。

(三)历史文化老街保护的相关政策规定

历史文化街区或说“历史地段”这一概念的形成始于20世纪60年代。战争的肆虐以及随后如火如荼的城市化建设使得大面积的老城区、老街道消失在人们的生活中。当城市的特色渐失,当城市的回忆被割裂,人们开始逐渐意识到保存这些历史文化、地区特色对于文化传承、地域发展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而最先提出规定将有价值的历史文化街区划定为“历史保护区”的国家是法国。法国1962年颁布了《马尔罗法》,其中制定了将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和继续使用的规划,如保护区内的建筑物不得任意拆除,符合要求的修整可以得到国家的资助,并享受若干减免税的优惠等。

相比之下,中国略为落后。中国正式提出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是在1986年。国务院在公布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文件中指出:“对文物古迹比较集中,或能完整地体现出某一历史时期传统风貌和民族地方特色的街区、建筑群、小镇村落等也应予以保护,可根据它们的历史、科学、艺术价值,公布为当地各级历史文化保护区”。这是保护历史遗产的重要举措,也是从此开始形成保护文物古迹、保护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分层次的保护体系。2008年国家开始实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四)关于历史文化老街保护的研究成果

国内外关于本课题的研究通常是与该城市的城市规划相结合,如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和重庆市规划局编制处共同发表的论文《历史街区建筑的保护与整治方法》;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发表的论文《对于我国历史街区保护实践模式的剖析》综合分析了对我国城市历史街区保护与更新的实践模式及其利弊,该文指出我国城市历史街区保护与更新科学发展值得思索的几个共同点 ,并试着提出发展对策。或是以旅游业发展为目的来研究历史文化街区的动态保护模式,如南京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发表的研究成果《我国历史文化街区动态保护模式的比较研究》等。而这些研究可说大多都是基于发展目的来研究保护模式的。

二、百年昙华

篇(4)

深挖城市精神的“源”与“骨”

对于什么是城市精神,专家们提供了足以令人鼓舞的解读:“城市精神是一座城市在长期发展变迁过程中形成的独具特质的精神品格,是展示城市形象、引领城市发展的一面旗帜”,“是城市的灵魂和人民的共同价值追求,是城市文化软实力的重要体现”,“城市精神外露为城市气质,内聚为城市灵魂,使那些朝夕相处的市民认同和追随”。透过这些解读,我们不仅看到的是“品格”、“气质”、“灵魂”、“价值追求”、“形象”、“文化软实力”这些反映“城市精神”内涵的关键词,也看到了“长期发展变迁”、“独具特质”、“朝夕相处”等“城市精神”也必须具备的历史延续性、文化独特性和心理认同性,在这些特性背后,蕴含着的是一座城市与这座城市的历史、城市的文化、城市的特点不可分割的血脉联系和情感依存。从这个视角思考,城市精神只有建立在对城市历史的概括与扬弃,对城市文化的提炼与传承,对城市特征的凝缩与彰显的基础上,才可能真正被广泛接受、认同和追随。

城市的历史是城市的血脉。沿着历史的脉络,从中国任何一座城市出发,都可以追寻到中华文化的根。中华文化之所以博大精深根深叶茂,正是在于,在中华文明几千年的历史演进中,由于自然地理的局限与塑造,每一座城市都形成了特有的风土人情,形成独特的文化符号和记忆,有着独特的历史和文化地位。比如北京“贵义贱利”的都城文化和“尊卑有序”的四合院文化,上海“中西融合、兼收并蓄、多元开放”的港口文化,广州“重商广利、创新务实”的岭南水乡文化,重庆“热情似火、刚柔相济”的巴渝山地文化……在中国人的心中,即使没有去过这些城市,也会对这些表征城市历史和特征的城市文化有着不必解释的心领神会。这些,是城市精神的“源头”和“筋骨”,也是这一城市区别于另一城市的独有气质。如果没有了“源”,水将何来?如果没有了“骨”,皮将焉存?如果没有了区别,没有了特点,千城一词,不仅模糊了城市的面貌,割断了城市文化的历史脉络,“城市精神”也失去了存在的基础和本真意义。因此,在提炼和塑造“城市精神”的过程中,切不可盲目跟风、追风,必须深挖城市历史、文化中的精华和特征,在传承中华文化和塑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大背景下,突出城市的文化个性和价值追求。

把握城市精神的“魂”与“体”

历经岁月风雨,历经一代代人的演绎,城市精神在长期的沉淀累积中涵养滋润着城市的发展和繁荣,既承载着城市发展的过去、现在和未来,又主导着城市发展的方向、气质和价值导向,形成城市的“魂”。以“爱国、创新、包容、厚德”为核心内容的北京精神,无疑是在凝聚北京“城市之魂”的基础上,倡导高尚的价值观,并试图通过对“城市精神”的提炼、宣传这样一种形式,营造健康向上的社会主流意识,培养人崇高的核心价值观,为塑造中国当代思想文化背景下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提供可资借鉴的路径,迈出探索的步伐。

但是,选择通过塑造“城市精神”这种形式探索培养崇高价值观的实现途径是否合适?是否会将价值观养成这样具有重要意义和肩负神圣使命的命题引入形式主义的泥潭?在越来越多的城市纷纷效仿的现实中,面对蜂拥而起的“城市精神”热,媒体与大众难免不产生质疑。对比已经被提出的“城市精神”,又有多少能代表城市源远流长的历史文化内涵和特点?在追求形式往往胜于追求实质内容的社会和文化氛围中,对“形式主义泛滥”的担心,不能不说是大众社会责任心和使命感的体现。但反过来思考,“形式”又何尝不是世界万物呈现自己独特性的“内容”?花之所以美丽,除了她本质的植物属性外,那色彩缤纷、曲线优美的花瓣和沁人心脾的芳香,又何尝不是体现花之独特与美丽的形式?谁又能说花朵只是某种植物的形式而不是内容呢?

事物的内容与形式,尤如人之“魂”与“体”,“魂”是核心,是统领,但“魂”必须附体。对于人而言,无论多么深邃的思想,多么高尚的情操,多么远大的理想,多么优秀的品格,都必须附着在人脑和人体这个载体之中。没有灵魂的躯体,无异于“尸体”;没有躯体的灵魂,也只能是“游魂”。“魂”固然重要,“体”也绝不可无视或小视。一方面,理想、道德、情操这些属于精神层面看似无形的东西,只有渗透、固化到人的头脑中,才能体现在人的行动上;另一方面,高尚价值观的传播和确立,也必须有适当的载体,通过各种有形、有效载体的重复传播,实现潜移默化地渗透、内化和固化。从这个视角去认识,“城市精神”的提炼、、宣传和培养,正是为确立正确的价值观寻找到一个载体,对这个载体的运用,必然充分体现在各种宣传、教育的形式之中。

一位领导干部在参加国家行政学院培训研讨时感慨:还是小学生时,每天背诵《老三篇》,虽然不太理解其中的深刻含义,但通过反复背诵这样一种单调的形式,《为人民服务》中张思德“为人民利益而死,重于泰山”的人生观,《纪念白求恩》中“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价值观,《愚公移山》中“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奋斗观,潜移默化地渗透到孩童时的心灵中,固化成为一生做人的价值判断和准则。从那个年代走过来的人都能理解这种感慨,也都不会否认“背诵”这种单调的形式对植入思想内核的重要作用。这种作用,通过几十年的内化,显现出的不仅是时代的印记和特征,更重要的是跨时代的反思和优越。

丰满城市精神的“血”与“肉”

承载着崇高理想和道德情操的城市精神,是上层建筑的核心内容。众所周知,上层建筑是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的,必须与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发展程度相适应。在城市化迅猛发展、城市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一座城市的发展和城市精神的形成和提升,不仅取决于“城市精神”的提炼与,更取决于制度的完善和民生的改善。不能设想,一个大唱精神颂歌的城市,人民却生活在贫困和混乱之中。“城市精神”构建的不仅仅是圣洁的精神高地,也构建的是富足的生活和光彩夺目的城市风景线。

浓缩了城市历史、文化和价值导向的“城市精神”表述语,力图以简洁、凝练的文字,表达丰富深刻的内涵,是精神的提升,文化的再造,但城市的发展和繁荣不能只靠精神的支撑,必须有强大的物质基础作保障,以经济发展的丰硕成果,丰满城市发展壮大的血肉之躯。要塑造有“血”有“肉”的城市精神,必须要重视城市的整体建设和发展。首先是以城市精神促进城市经济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模式,提高经济发展质量,扩大经济发展规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收入水平,使人民走向富裕;第二是构建完善合理的城市公共服务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福利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安全、优质、价廉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提升群众的安全感、信任感和幸福感;第三是不断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城市的环境质量,建设环保方便的宜居城市、绿色城市、特色城市;第四是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活跃文化舞台,繁荣文化市场,创造丰富多彩的城市生活,以文化承载精神,引领思想,深化和创新理论,实现主流价值观的确立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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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色彩污染;城市景观;色彩理论

前言

随着世界性城镇化浪潮的席卷,城市的发展可以说是日新月异,城市面貌每天都发生着新的变化,各式各样现代化的建筑在创造了一个个现代化都市之外,不统一规划和建设的各式各抖形形的建筑形式、建筑色彩、建筑高度也会造成城市的景观不和谐,严重影响建筑的外在美感,给人造成城市的视觉污染。

1.我国城市视觉污染现状

1.1 建筑体量的视觉污染

随着现代城市化的发展,集中在城市的人口对城市建筑的需求量大大增加,很多城市里出现了高层建筑,这往往也成了一个城市发展速度的标志,而这种情况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建筑开始出现“欲与天空试比高”的怪现象,40层,60层,80层,争相恐后要做世界第一高楼,这种仅仅高度和体量上的攀比,造成了建筑物之间的不连续性和与周边环境的不协调性。

1.2 建筑风格的视觉污染

不同时期的建筑有着不同的风格。木结构建筑是中国的传统建筑风格,随着国际化的发展,中国的现代建筑也开始多样化。例如以采用新技术、新材料为代表的西式建筑和挖掘传统元素为代表的现代中式复古建筑。前者多采用玻璃结构、砖棍结构、钢架结构等材料把时代气息阐述的淋漓尽致;而后者则不遗余力的挖掘本土建筑文化,采用琉璃瓦、红漆大门、砖雕石刻等传统元素,努力拉近建筑之间的时空距离。不同风格的建筑棍搭成了我们现在的生存空间,视觉污染带来的视觉疲劳成了和谐社会中的不和谐音符。

1.3 建筑色彩的视觉污染

建筑色彩作为构成城市景观的重要因素,直接影响人们的视觉及精神感受。城市建筑色彩包括居住建筑色彩、办公建筑色彩、商业建筑色彩、文化建筑色彩和景观建筑色彩等,每种类型的建筑都有相对应的色彩,城市色彩也要在统一种求变化,在对比中求调和,这样才能汇成一个完整的和谐的建筑色彩生态体系。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建筑事业的繁荣,加之建筑师个性化的体现,由建筑色彩造成的视觉污染比比皆是,建筑师为了区分不同的居住空间而出现的对比色,户外广告为了实现足够强的视觉冲击力而出现的对比色,商业建筑争先恐后成为地标性建筑出现的对比色,已经成为我们生活中无处不在的视觉污染。

2.城市环境色彩污染现状产生的原因

2.1 我国城市色彩缺乏理论指导导致色彩污染

长期以来,国内关于色彩的研究多集中在建筑个体的微观层面,缺乏从城市角度进行的宏观而系统性的研究。因此,在实际执行过程当中,在缺乏可遵循的、具体的城市色彩规划条例指导情况下,街区或产权所属单位或广告公司依靠的主观认识来决定给建筑涂上颜色;出于同样的原因,管理部门也无法对上报方案进行有效的审批和控制。于是这些各行其是的做法导致整个街道、城区乃至城市的总体色彩景观效果差强人意。

在城市的建筑设计中,建筑师从表达自身或建筑个体设计思想的意愿出发来使用色彩,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由于没有科学的理论依据则往往凭借主观认识进行评审和指导,这种缺乏相关理论基础和控制性规划指导的局面对于建成良好的城市色彩景观是极为不利的。

2.2 城市发展速度造成的城市色彩的非整体现象

城市的面貌是一个地区经济发展程度、居民生活质量和地域文化传统最直接的反映。改革开放以来,在经济快速发展的促动下,中国的城市化进程呈现出日益加快的态势,城市建设的规模、力度和速度都是惊人的。有数据统计上海在短短的5年内就建造了2500座30层以上的高层建筑,从数量上讲,整个中国在过去的10年间就达到了西方世界100年的建筑数量。虽然我国城市设计的理论研究在80年代就已经开始,但实际情况是城市的发展速度远比城市设计的政策指令执行要快得多。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缺乏能应用和实施的设计理论和方法,以致无法进行有效地管理和控制.,全国普遍存在“建设失控”和“建设性破坏”的现象。

北京率先发起的“建设城市主色调”的倡导和实践在出发点上具有积极的意义,说明对城市建设和管理的认识又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但需要警惕的是,在缺乏科学理论指导的情况下,短时间内实现大规模控制是很难奏效的,一切实践都应该在完善的理论指导下进行,否则即使有着良好出发点的愿望,最终也难免事与愿违。

3.针对城市环境色彩污染现状的一些建议

3.1 重视对城市传统景观的保护和延续

城市的发展与建设不能只停留对未来的规划与建设,更应该重视对城市传统景观的保护和延续。并且对传统景观的保护不能只停留在表面层次上,还要考虑城市景观的整体连贯性和协调性,要充分重视城市景观深层次文化内涵的连续性。只要这样,才能做到形神统一,和谐发展。

3.2 加强监督和管理

现行行政法规中对城市的规划和建设都有一定的要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关于建筑色彩、建筑体量及立面、建筑高度等方面都有引导性和强制性的控制,但在实际运转过程中管理松散,浮于形式。所以在城市建设中不仅要制定合理的城市规划,还要加强政府的决策和监督部门的执行能力,制定配套的城市建设管理与监督法规体系,进行强制性的法律约束。

结语:

城市色彩是一个新兴的研究领域,因其在保护和发扬地区文化、建设优良的城市景观等方面所具有的重大意义,使得该问题的研究和发展极为活跃与迅速。近年来中国城市的建设规模和发展十分迅速,在发展中求得地方人文环境的保护、在建设中保证具有和谐美观的城市景观,解决好历史与现代、传统与科技、保护与发展之间的矛盾,日渐成为迫切的问题。良好城市色彩景观的创建是一个需要多个学科知识交融的新兴研究的过程,它从一个相对宏观的视角重新审视了“色彩”这个古老的话题,而这一举动对在人类的城市发展中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傅从兰,陈光庭,董黎明,等.中国城市发展问题报告[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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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名城既是地方传统历史文化的象征,更是城市变迁和发展中的见证,它在长期不断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为我们这些子子孙孙留下了各城市特有的历史文脉,是人类进步和社会文明发展历程信息的集中体现。国家在关于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过程中也非常重视针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力度。加强中原历史文化名城景观保护与规划与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之间有着必然的联系,本文通过加强历史文化名城景观保护与规划在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分析,试图来探析如何来加强中原历史文化名城的景观保护与规划,助推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区的建设。

历史文化名城景观保护与规划在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

要想实施中心城市带动战略,我们可以发挥郑州作为中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地位,将中原经济区建设成为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区。 身处中原经济区核心,郑州文化底蕴深厚,拥有黄帝文化、仰韶文化、龙山文化、武术文化、嵩山文化、黄河文化等众多文化资源,这也是郑州有别于其他城市的显著优势,更是郑州承担建设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的重大历史责任,因此,传承华夏历史文明郑州义不容辞。

历史文化名城既是地方传统历史文化的象征,更是城市变迁和发展中的见证,它在长期不断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为我们这些子子孙孙留下了各城市特有的历史文脉,是人类进步和社会文明发展历程信息的集中体现。地处中原的河南,历史悠久,文化厚重,历史文化遗产丰富,是文化资源大省的典型代表。而所处我省的那些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不仅集中体现了我省的优秀历史文化遗产,更是我们人类共同的精神家园。在河南境内,保存着很多历史城市,据调查统计,至 2012 年 6月,河南省现有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8 个( 郑州、洛阳、开封、安阳、濮阳、商丘、南阳、浚县) ,中国历史文化名镇 7 个( 郑州市古荥镇、开封县朱仙镇、禹州市神镇、淅川县G紫关镇、社旗县赊店镇、确山县竹沟镇、郏县冢头镇) ,历史文化名村 2 个( 郏县张店村、郏县临沣寨、) ,河南省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镇、村) 达 17 个,数量在全国位居前列。省级历史文化名城 19 个,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 62 个。世界文化遗产 3 处( 安阳殷墟、洛阳龙门石窟、登封“天地之中”历史建筑群) 。这些都是老祖宗给我们这些子孙后代留下的宝贵遗产和财富,如何保护好、利用和发展好老祖宗给我们留下的这些宝贵遗产和财富是我们每位子孙后代义不容辞须要承担起来的责任。。国家在关于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过程中也非常重视针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力度。我们作为华夏子孙更应该引起对这些历史文化名城的高度重视,要明确保护的重要性和责任性。但是,目前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的开发建设,这些历史文化浓郁的传统原始民居、历史地段、街区甚至一些文物古迹等城市特色文化遗产,或多或少的会受到一些现代设计元素和符号的诱惑和冲击,如果在进行城市建设中,尤其是对历史文化名城的开发建设中,只有处理好传承和创新的关系、处理好传统文化和现代文化的关系,运用一种合理的设计手法将传统文化和现代文化有机的结合在一起,这样才做到了传承和创新的有机结合,那么我们进行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核心区的工作才更具有价值和意义。因为加强历史文化名城的景观保护工作,也就是将我们的传统历史文化资源进行的一种传承和再创新的过程,因此加强历史文化名城景观保护与规划势在必行,这也是我们在进行传承华夏历史文明中的一项重要任务。

历史文化名城景观保护与规划,助推郑州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

目前,国家和政府都比较重视针对文化遗产的保护,近几年不断将一些名城的城市文化遗产逐渐纳入文物保护单位,并放在博物馆收藏、宣传展览,但这些举措并不是对城市文化遗产保护的最终目标,它是一种保护手段,也是在进行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它的最终目标是将这些城市文化遗产实现“子子孙孙永褒用”,在这一保护过程中,必将得到代代相传和延续。这也就要求我们能合理处理好其建设和保护的关系,及如何规划,将遵循什么样的规划原则、使用什么样的规划方法,以致最终能为名城的健康、有序的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也使我们能借助加强历史文化名城景观保护与规划的力量来助推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区的建设。

1.协调好历史文化名城景观保护与城市建设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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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层梯度标准体系;互动支持系统

中图分类号:F840.67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848-2007(02)-0015-06

一、引言

在国家和政府的大力倡导下,1997年以来,全国各地纷纷建立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并颁布了当地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到目前为止,各省市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的情况以及“让贫困者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原则,对当初确立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行了多次调整。本文对1998年以来我国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以及计划单列城市(共36个城市)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动态变迁情况进行实证分析,以检验各地保障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性及其对“低保”受益者的保障力度,并提出相应完善与改进对策。

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动态变迁

(一) 我国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时间变迁

对36个城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基本情况进行考察,可以发现:我国各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呈现上升趋势。首先,1998年到2005年期间,各地的“低保”标准平均值由149.30元增加到231.97元,6年的年平均增长率为8.03%,如图1所示。其次,每个城市的“低保”标准都在不断的提升。1998年有24个城市的“低保”标准低于149元,到2005年,36个城市的“低保”标准均高于150元;每人每月300元以上的城市1999年到2001年期间为1个, 2005年9月,“低保”标准大于或等于300元的城市数目上升到8个,如图2所示。

(二) 我国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地区差异变迁

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我国东部沿海城市、中部地区城市和西部地区城市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异很明显。东部城市的“低保”标准平均值一直高于中部地区城市和西部地区城市,且差异呈扩大趋势。1998年,东部、中部和西部的平均值分别为178.82元、124.44元和121.50元,东部与中部、东部与西部的差异分别为54.38元和57.32元;到2005年,这一差异扩大到分别为80.88元和89.80元。尽管中部城市和西部城市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增长比率较快,但由于基数较低,“低保”标准仍远远地落后于东部城市。

图136个城市“低保”标准平均值与增长比率

图2各年不同标准区间的城市个数对比

表1分地区各年“低保”标准情况

资料来源:根据各年《中国城市统计年鉴》、民政部网站资料计算整理

(三)一元保障标准向多元化保障标准的变迁

由于家庭规模和人口构成方面的差异,不同类型的家庭的基本生活需求也存在着差别。然而,在我国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最初建立阶段,我国36个城市普遍的做法是对不同类型的家庭执行统一的人均标准,各家庭按人口数乘以人均标准得到救助总额,并以总额减去家庭自有收入施行补差救助。

2000年以后,福州和厦门率先打破了这种做法,按家庭规模计算不同户型人均救助标准。福州2000年确立的标准为单人户每人每月200元,多人户(含两人户)每人每月220元;随着时间的推移,到2005年这一标准提高到单人户每人每月210元,多人户(含两人户)每人每月230元;2006年,救助标准分别为225元和245元。厦门确立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救助标准为2000年一人户每人每月315元,二人户每人每月290元,三人户每人每月265元,一直保留到现在未作改变,只是不断提高了城镇和农村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04年以后,杭州开始考虑家庭规模的影响,执行了多元化的弹性标准。当时,杭州的多元化标准为三人户人均270元,二人户人均285元,一人户人均300元。2005年,杭州的“低保”标准继续提高。

表22005年杭州、福州、厦门多元化标准单位:元

资料来源:根据民政部网站整理

三、影响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动态变迁的因素分析

(一)影响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动态变迁的经济因素分析

关于“低保”标准的制定,1999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并没有规定具体的方法,只规定:“直辖市、设区的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执行”。各省市的制定方法主要有:抽样调查型、部门协商型、参照制定型、主观判断型和混合型等。其中,北京市采用抽样调查法,厦门市采用市场菜篮子法,上海市采用恩格尔系数法,广州市采用收入比例法,等等。

然而,尽管确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方法不同,全国36个城市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当地的主要经济指标之间是否存在某种数量关系呢?本文利用1997年-2005年各个城市经济变量与“低保”标准的面板数据进行回归分析,以考察影响“低保”标准的经济因素。

由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居民的生活水平、政府的财政收入与支出等因素有关。因此,本文利用Eviews4.0软件对1997年到2005年全国36个城市的面板数据进行回归分析。回归的基本模型为:

式中,GDP表示人均国内生产总值,CZZC表示人均地方财政支出,CZSR为人均地方财政收入,ZGGZ为职工平均工资,DBBZ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各变量的下标t代表年份,i代表第i个城市,εti为扰动项。数据来源于1997年到2005年的《中国城市统计年鉴》以及民政部网站。对模型(1)进行检验,可以判定模型存在多重共线性。故采用逐步回归法来处理,得到影响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最重要的因素为前一年的职工平均工资,建立模型为:

回归结果表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前一年的职工平均工资存在相关关系,参数α1的经济含义是指:当职工平均工资增加100元时,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可相应提高17-19元。

(二)影响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动态变迁的政治、社会因素分析

影响我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动态变迁的最有力的因素是国务院于1999年颁布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该条例在社会救助法律出台之前都是“低保”工作的重要法律依据。1999年,国务院要求全国各地对原有“低保”标准提高大约30%,全国各地都对原有“低保”标准进行了调整,增长幅度达到30%左右。

[注:①注:根据民政部网站以及有关学者[2]的研究数据整理计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率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受益人数/城市总人口数;城市居民贫困率为城市绝对贫困人口数/城市总人口数。]

其次,让贫困者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执政理念也是影响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重要因素。例如上海市每年均召开政府工作会议探讨在社会贫富分化日趋严重的情况下,如何让贫困者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使社会走向更加公正。因此,上海市每年都对“低保”标准和其他救助标准进行调整。

再次,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也要求执政者根据贫困居民的生活需要提高低保标准。“和谐社会”是指社会系统中的各个部分、各种要素处于一种相互协调的状态。总理在《关于制定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建议的说明》中,提出了“十一五”时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要目标和要求。主席也倡导构建和谐社会与和谐世界。有关研究表明,贫富分化越严重,贫困居民收入越低,人数越多,社会不稳定因素越多,社会越趋于不稳定[1]。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必然要求政府保护公民的生存权,切实负担起救助低收入人群的责任和义务,不断提高“低保”标准,满足低收入者不断增长的物质和精神需要。

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动态变迁的效应分析

(一)“低保”制度对贫困人口的保障率

从图3可以看出,1997-2000年期间,“低保”制度对城市居民的保障率持续降低,远远不能满足城市贫困居民的需求。从2001年开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受益人数急剧增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率持续提高,基本实现“应保尽保”的目标。

图3“低保”制度对城市贫困人口最低生活的保障率①

(二)“低保”标准对贫困者生活保障力度分析

为了检验各省市决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否合适,笔者收集了多个城市城镇居民家庭年人均消费支出、低收入户消费支出、低收入户消费支出中的食品支出等资料进行对比。1999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规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当地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燃煤费用以及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确定”。因此,理论上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应该能满足低收入户的生活支出以及未成年人的教育费用。

数据对比表明:除重庆外,其他城市以年计算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可以满足低收入户消费支出中的食品支出还略有盈余。“低保”标准与占被调查人口20%的低收入户食品支出额的平均比值达113%。然而,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并不能满足低收入户的所有消费支出,平均比值为84%。低保对象受救助额度只有城市居民平均消费支出中的食品支出的一半以下。调查结果表明,受救助的家庭只能维持最低生活,救助的款额除了购买食品与日常生活所需的必需品外,所剩无几。低保户如果有常年生病、子女受教育等特殊情况,则仍然会感到生活困难[3]。

表32004年“低保”标准与城市居民食品支出的对比单位:元

资料来源:中国城市统计年鉴(2005年)、北京市统计年鉴、上海市统计年鉴、天津市统计年鉴、杭州市统计年鉴、石家庄市统计年鉴、重庆市统计年鉴等。

从全国范围来看,2004年,我国“低保”标准基本能保障占全部被调查人口的10%的最低收入户的食品和衣着支出,只能保障占全部被调查人口20%的低收入户的食品支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只是对居民的“吃饭”以及部分“住”进行了保障,只是一种“最低”保障,还远远没有达到“基本”保障。

表42004年我国城市居民家庭平均每人每年消费性支出单位:元

(三)对贫富差距影响效应分析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增长速度与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率的对比表明,除1999年国务院要求统一提高“低保”标准而导致各地相应提高大约30%的幅度外,其他年份“低保”标准增长率均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和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率。1998年到2005年期间,全国36个城市平均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增长率、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与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率分别为8.87%、13.99%和12.59%。对36个城市具体分析也表明,“低保”标准增长率基本上低于当地的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与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率。

图4全国平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增长速度与经济增长速度对比

计算各个城市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当地前一年职工工资水平之间的比值A,可以发现:1999年至2005年A值平均为20.82%。1999年全国36个城市A值平均为21.76%,2000年到2005年的A值分别为26.59%、23.88%、21.47%、19.03%、17.24%和15.79%,说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增长幅度都赶不上前一年职工工资增长幅度。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占当地前一年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比率呈逐年下降趋势。A的值都集中在15%-27%之间,表明各个城市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当地的职工前一年平均工资之间比例取值范围大约是15%-27%,可以作为各地制定标准时参考。

图52005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前一年职工工资比值(%)

图4和图5显示出两个特征:一是2004年、2005年的A值相对其他年份偏低,且A值有逐年降低的趋势;二是许多经济发达的城市如北京、上海、深圳等地的A值较低。A值越低,说明“低保”户的收入占社会职工平均工资收入的比例越低。这两种情况说明,“低保”户的收入占社会总收入和职工平均收入的比例逐年降低;经济越发展,贫富差距并没有缩小,反而有扩大趋势,“低保”标准并未起到有效地缩小贫富差距的作用。

(四)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贫困者工作积极性实证分析

1.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工作意愿模型分析

我国目前实行补差式救助,即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差额进行补助。当家庭成员参加工作时,所得工资收入全部从“低保”救助额中进行抵扣,相当于100%的个人所得税。这种隐含税率将对贫困者的工作积极性产生影响。

如图6所示,“低保”对象的生活状态就是在工作并得到消费品与休闲之间进行选择。实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后,其预算约束线为MNB的折线,即使他完全不工作,国家也为其提供了相当于OC1的消费品。个人最差的生活组合为OC1单位的消费品和OT的休闲时光。受到个人不同的消费和休闲偏好线的影响,会产生两种均衡:(1)个人受到激励和就业指导与帮助,更加偏好劳动与消费品,提供TD的劳动并得到E4的消费与工作的均衡组合,生活质量有所提高;(2)“低保”制度对劳动者产生消极刺激。如果没有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他提供TT2的劳动并得到OC2的消费品,均衡点为E1,但因为有了社会救助制度,他的最佳选择点是B,减少了TT2的劳动时间,只享受国家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提供的消费品,但消费水平比没有社会救助且自己劳动时高一些。因此,理论上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会减少贫困者的劳动供给[4]。

图6“低保”对象的工作与休闲选择示意图

2.回归分析

笔者根据2005年“关于完善上海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调查和建议”课题组调研得到的数据,进行回归分析,得到

回归方程表明,领取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额与从失业到重新就业经过的月数呈现出微弱的负相关关系,说明最低生活保障金额对贫困者寻找工作的积极性有负面影响,但影响程度较轻。调研访谈表明,38%的被调查人员认为最低生活保障金额的100%抵扣安排会影响工作积极性。

五、结论和对策建议

(一)对应经济社会的发展动态提高标准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快速增长,保护低收入者的生存权成为政府的重大责任,政府有责任也有能力对低收入者进行救助。因此,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政府着力于构建新型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要消灭绝对贫困,必须分两步走。第一步是实现“应保尽保”。第二步是保障居民的最低生活甚至基本生活。2000年底,我国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的目标。随着经济的发展,如何保障低收入者的基本生活,让低收入者共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已被提上议事日程。因此,低保标准也必须对应经济社会的发展进行动态提高。笔者建议每年根据上年平均工资、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和物价水平增长率进行定期调整,使贫困者分享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所带来的成果。

(二)施行分层梯度式“低保”标准

构建分层梯度式“低保”标准体系和保障金分配制度的构想是应对细分“低保”人群、实施差别救助、促进就业等目标提出来的,主要是解决使有限的“低保”资金发挥最大的作用的问题。所谓“分层梯度式最低生活保障金分配制度”, 是指根据绝对贫困、基本贫困和相对贫困制定具有梯度的保障制度,先对处于绝对贫困中无法满足自身生存需求的人群提供救助,有条件的地方考虑对基本贫困者、相对贫困者等特殊困难人群进行救助,满足不同规模与结构、处于不同境况的家庭的救助需求[5]。设计的方法是:首先,变线为面,设立梯度式救助标准;其次,施行分层救助,按照家庭规模和结构、有无劳动能力等特征细化救助标准;再次,对处于相对贫困状态的特殊困难人群提供特殊困难救助,如为处于相对贫困状态的老年人口提供服务救助等。

(三)建立互动支持系统,促进“低保”受益者就业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再就业实现有机结合,首先,要设计有效的就业激励制度,包括:考虑按家庭规模调整救助标准;适当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实行一定额度的收入抵扣豁免,以减少隐性收入问题,提高“低保”对象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积极性[6]。其次,建设互动支持系统,包括:组织严密、管理高效的行政系统;为“低保”对象提供优质全面服务的社区系统;相互配合、协调发展的劳动、财政、税务、工商、工会等密切合作的联系系统;提供技术分析和对策思路的研究系统。

参考文献:

[1]洪大用.转型时期中国社会救助[M]. 辽宁:辽宁教育出版社, 2004.

[2]陈宗胜. 发展经济学:从贫困迈向富裕[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

[3]吴碧英.中国城镇经济弱势群体救助系统构建研究[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001.

[4]薛君.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贫困者工作积极性[J].社会科学论坛,2005(4):27-31.

[5]张胜男.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研究[J].中国管理信息化,2005(9):5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