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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环境污染引起的问题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关键词:建筑施工;环境污染;防治策略
1建筑施工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分析
1.1噪音污染问题
建筑工程施工的过程中,会引起众多的实际问题和环境污染问题,其中最为突出而且最会引起民愤的问题还是噪声污染问题。在工程项目施工的每个过程中,都会遇到或多或少的噪声污染问题,噪声污染问题影响周围群众,同时对施工人员本身也具有极大的危害性。正常情况下,施工过程中的噪音来源主要有土石方的挖掘、推土机以及挖掘机等其他机械噪音、打桩机发出噪音等等,当然每一个过程都会用到机器,只要使用机器基本都会产生噪音污染,噪音来源都是多方面的,也是施工过程中环境污染问题的重要代表,噪音问题能否切实防治,将会给工程周围群众带来极大的便利。这个问题要充分引起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的足够重视。
1.2大气污染问题
大气污染问题也是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突出问题之一。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施工材料的来回运输以及搅拌过程、砂石料的搅拌等等都会造成一定的灰尘,这些灰尘就会随着气流向周围扩散,如果时间过程,则周围就会形成强烈的粉尘大气污染,粉尘污染也是导致施工人员职业病的重要根源之一,同时也会给周围群众的生活和出行带来不便。另一方面,如果施工过程中会使用大量的涂料,涂料中含有很强的气味或是有毒气体向周围散播,如果不能及时控制和处理,其危害是巨大的。
1.3水污染问题
建筑施工造成的水污染问题主要有两方面的主要原因,一是施工设备的清洗过程带来的水污染问题,这方面还表现在水资源的浪费上面,另一方面是由施工原材料方面带来的水污染,很多原材料需要经过清洗或者混合,废水如果没有经过专门的处理,很容易将重金属等对土壤或者地下水物质排出,从而引起环境污染。1.4固体垃圾处理问题固态垃圾我们也称之为建筑垃圾,建筑施工过程中会产生很多很多的废弃物,建筑垃圾的及时处理也是施工企业的重要管理内容。固体垃圾如果不能及时处理,不仅会占用施工单位很多的空间,缩小施工有用区域,同时如果处理时间过长,很多的固态垃圾会产生不良气味或者有害物质,进而影响环境。
2更好的解决建筑施工引起的环境污染问题
第一,建筑施工噪音污染防治首先要确定好噪音产生的源头,从源头出发才可以更好的发现噪音源头,进而更好的针对问题并解决问题。为了有效的对施工过程中的汽车、机械产生的噪音进行控制,可以在建筑工程色周围设置专门的隔离带和隔离墙,起到良好的隔音作用。而对于一些打桩、钻孔等噪音可以通过改良施工方式进行控制,比如打桩可以采用静力压桩的方式进行,不仅可以很好的降低噪音,同时还可以以提高压桩的质量和效率。对于噪音控制问题,施工企业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因为噪音问题的存在会大大的加大附近居民对施工单位的投诉率,影响施工单位的形象。第二,对建筑施工中的大气污染的问题进行解决。在施工中,对施工中的粉尘问题解决,就要能在施工现场进行设置一些保护措施,在防尘的处理工作上加以完善化实施。在运送过程中避免从人群密集的地方经过,在运输的路线选择方面要能优化。在施工中遇到天气比较干燥的问题,就可通过在施工现场进行洒水的方式。在对泥浆进行搅拌的时候,可通过防尘罩加以应用,这对粉尘污染的问题也能得到有效解决。第三,建筑施工中的废水污染问题的解决要科学性。在建筑施工中,会产生大量的废水,在这一问题的解决上,就要能注重对废水处理之后再进行排放,保障废水的水质达到可排放的标准。可以通过化学絮凝剂的应用,对污染物进行沉淀,以及在有害物质上通过科学的方法进行消解。总之,只有达到废水排放的标准才能进行排放,严格的按照排放要求实施。第四,对于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固体垃圾处理要及时有效无污染。很多固体垃圾的长时间堆放会产生有害气体或者滋生有害物质,遇到大风天气还会加深大气污染,所以施工过程中的固态垃圾要指定专人负责,制定相应的处理计划,及时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做好废物再利用的同时也要科学有效的降低固态垃圾的污染程度。
3结束语
建筑施工项目的增多也会带来更多的环境污染问题,如果不能对这些建筑施工过程中的环境污染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解决和控制,那么会给环境污染的扩大带来隐患,影响施工企业的形象,也会给最终的工程验收带来问题。在解决施工环境污染问题的过程中,不能急于求成,更不能不切实际,要注重科学的应对策略,处理问题要具有针对性和有效性,不同的问题解决措施的制定都要行之有效。同时也希望本次问题分析可以对建筑施工企业一定的启示。
作者:林哲宇 张宝全
参考文献:
[1]杜培龙,郭子雄.实施绿色施工:管理与技术双管齐下——基于ISO14001的建筑企业环境因素及管理措施[J].建筑,2003(12).
本文以2003-2013年中国30个省份(不包括)的面板数据为基础,运用门槛回归方法,分析了环境污染与公共服务对健康支出的影响。结果表明:环境污染对健康支出具有显著性影响,两者之间呈正相关关系。公共服务变量的引入,对环境污染的健康支出产生了门槛效应,并且不同公共服务对环境的健康支出影响产生的门槛数各不相同。其中,教育产生的门槛数为三个,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环境保护产生的门槛数均为一个。
关键词:
环境污染;公共服务;健康支出;门槛效应
一、引言
我国现今拥有将近14亿人口,约占世界总人口的19%,GDP增长速率持续24年保持在7%以上(1991-2014)。在工业化与城市化高速发展的共同刺激下,环境污染和资源消耗问题表现得极为突出,各类空气污染、水污染和固体污染随处可见,不少城市常年处于空气污染超标状态。有关水污染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我国的河流已有82%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污染;七大江河水系中,劣V类水质已经占到了41%,城市河段中的90%以上已达到了严重污染的程度[1]。而对于固定污染体现出的危害为大多数城市正面临“垃圾围城”的困扰。这些污染对人体健康造成的损害不言而喻。其中,损害健康最直接的污染是空气污染和水污染,这两种污染的相关物质分别通过呼吸道和饮食进入人体,致使人体自身调节功能出现紊乱,免疫力下降,给人体造成健康风险、疾病甚至死亡。据世界卫生组织(WHO)调查并测算得出,我国环境污染引起的健康经济损害占居民疾病负担的21%,每年过早死的人数中有30000人源于室外空气污染,而因室内空气污染而过早死亡的人数每年达420000人,并且居民疾病中环境因素所占的比重仍呈上升趋势[2],甚至有研究者认为我国80%~90%的癌症病因与环境因素有关[3]。环境污染的严重化提高了疾病产生的风险,激发了人们对健康的需求,从而引起了健康支出的增加。根据清华大学与亚行联合的《中国环境分析(2012)》报告显示:我国平均每年因大气污染引起的健康经济损失已达到GDP的1.2%。由此,环境污染对健康支出的影响具有显著性,但在不同地区,尤其在公共服务水平存在差异性的地区,其影响的显著性存在差异,据有关学者研究显示,公共服务具有的功能之一就是抵御环境污染引起的健康风险和降低健康成本。对于公共服务水平供给不足的地区,其所面临的环境健康风险问题更加严峻[4]。因此,为有效降低居民健康成本和增强地区间抵御风险的能力,加大公共服务投入成为了一种有效的手段。
本文改变以往学者通常从环境科学和医疗卫生的角度分析环境健康效益的方法,转而运用经济学的手段,加入公共服务因素探讨如何提高环境的健康效用,降低居民的健康支出。就理论上而言,公共服务具有增强居民抵御环境污染引起的健康风险的功能[4],能够满足人们对健康最基本的需要,也有助于环境污染的改善,延缓健康因环境污染而造成的损害,甚至对环境污染造成的健康损害具有预防和治疗作用。尽管如此,但需要注意的是公共服务对健康支出的影响存在累积效应或时滞效应,即:公共服务(教育投资、基础设施建设及环境治理投入等)在供给初期,由于受供给数量不足和自身“折旧”的影响,导致其影响范围有限,对居民健康的影响微乎其微。只有当其供给数量达到一定程度,并超过其“折旧”影响时,公共服务才能够显著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从而达到提高居民健康水平,实现降低健康支出的目的。同时,公共服务供给的增加与健康支出的降低之间有一个传导过程,具有一定的时间滞后效应。因此,为提高公共服务供给的效率,政府需要了解并把握公共服务的累积效应和时间滞后效应。与此同时,由于受我国区域间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影响,加之各级政府没有有效界定个人与政府的社会责任,导致公共服务供给在我国表现得极为不公平。如:我国农村环境一直以来作为城市环境污染的消纳方,致使公共服务建设在农村存在奇缺性[5]。鉴于此,本文一方面将倡导各级政府重视公共服务建设;另一方面揭示并验证公共服务对环境污染与健康支出关系影响的内在机理,为提高公共服务供给的效率提供依据。
本文以中国2003-2013年各省的面板数据为基础,运用门槛回归分析方法,探究了环境污染与公共服务对健康支出的影响,以及区域间公共服务的差异性对环境的健康效用影响,倡导政府加大公共服务供给的同时,应注重其结构的调整和效率的提升。其中环境污染主要指空气污染。
二、文献评述与假设
早在20世纪初期,国外便已经开始了环境方面的健康研究。开始时,研究者们主要采用定性研究的方式分析大气污染与健康之间的关系。如:早在1964,MedaliaNZ做了一项调查研究,发现大气污染是人们最关心的问题之一,他认为,由于大气污染会刺激到眼睛、鼻子与喉咙,降低能见度,因此这些污染物一直都不受人们的欢迎[6]。随着研究的深入、理论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环境健康方面的定量研究开始产生,并逐步取代了定性研究。而定量研究也经历了一定的发展阶段。首先,定量研究侧重于环境污染与健康两者间关系的分析。根据NeidellMJ指出的一氧化碳对1-18岁的儿童哮喘发病率的上升有促进作用的观点[7],由亚行专业团队和环境研究领域的专家联合完成并的《迈向环境可持续的未来—国家环境分析》(2013)报告指出:大气污染导致了人体肺功能的下降,提高了支气管炎、肺心病以及呼吸系统疾病等的发病率和死亡率,带来了医院就医人数的增加,甚至引起了居民过早死亡人数的上升。该研究对各变量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细致的分析,但并没有对空气污染造成的影响程度进行详细的解释与说明。其次,定量研究演变为环境污染与健康相关变量间的探讨。如:环境污染与健康支出和环境污染与健康经济损失。此两者可以概括为微观和宏观两个层面,微观包括个人与家庭,宏观为社会与国家。在微观层面,环境污染中不论是大气污染、水污染或者其他污染,都会损害居民的身体健康,增加居民的健康支出[4][8][9][10][11]。ChristopherL.Ambrey等采集了澳大利亚家庭、收入和劳动力方面的数据,并用空气污染模型测得的MP10值作为空气污染指标,以调查昆士兰东南部居民对生活满意度的方式测算PM10引起的健康成本,得出污染导致平均每个家庭降低了5000澳元的收入[12]。在宏观层面,环境污染对健康造成的经济损失也是巨大的[11][13][14]。赵晓丽等(2014)以计量反应模型为基础,将温度、湿度和饮食模式引入模型之中,并用人力资本法估算了北京市2011年中大气污染引起的过早死亡人数所产生的经济损失。结果表明: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6.04亿元。其中,心血管疾病损失值为4.27亿元,呼吸系统疾病损失值为1.77亿元[15]。这些研究探讨了环境污染与收入、环境状况、健康存量等因素之间的关系,从侧面反映出健康支出的产生不仅受环境污染的影响,还受其他相关因素的制约,为环境污染影响健康支出的研究拓宽了思路。第三,定量研究转变为环境污染、健康或健康支出与其他变量间三者关系的研究(现今的研究状况)。根据前人的研究与经验分析,环境污染与健康之间存在着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因此,如何降低环境的健康风险以及探讨环境的健康风险与其他因素间的关系,已经成为了研究者们探讨的中心问题。环境的健康风险问题并非是简单的两者间关系问题,相反通过引入其他视角分析环境的健康影响,不仅丰富了环境健康方面的研究,而且让研究更趋于现实状况,对现实更具有指导价值。
如:叶小青、徐娟(2014)从人口结构的角度分析了环境质量与健康支出之间的关系。得出老年人所占比重与健康支出之间呈正相关关系,而儿童所占比重与健康支出之间呈负相关关系,同时环境质量的不断恶化对健康支出的增加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16]。齐良书(2008)通过构建经济、环境与人口健康联立方程模型,研究得出:工业污染对居民健康和经济增长具有显著的负效应,而经济增长对健康水平的提升具有显著的正效应,相反,健康水平的提升对经济增长产生的贡献并不显著[17]。叶小青、李先玲(2013)通过构建相关面板数据模型,从居民收入角度分析了环境质量与医疗健康支出之间的关系,并就区域间医疗健康支出产生的差异性进行了说明与解释。结果表明:环境质量的恶化会引起居民医疗健康支出上升,而收入水平的上涨能够显著的改善居民的健康状况,同时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对医疗支出上涨压力的下降具有促进作用[18]。通过对上述研究和其它相关研究进行分析显示,环境污染与健康支出之间的关系受众多因素的影响,如:人口结构、居民收入、经济发展水平等。这些影响因素对两者之间关系的研究起着关键的作用,也只有将这些因素剖析出来,才能够真正理解环境污染与健康支出之间的关系,为政府提供真实有效的政策依据。本文从公共服务的角度分析环境对健康支出的影响,运用中国省际面板数据,结合中国自身的情况,根据公共服务供给对环境的健康影响会产生门槛效应[4],以及健康状况与健康支出之间存在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分析了公共服务对环境污染与健康支出之间关系的影响,结果表明:当公共服务供给累计达到一定程度之后,环境污染对健康支出的影响会出现显著性下降,即产生门槛效应。具体表现为:第一,中国经济以国有经济为主体和国有企业为主导的发展方式仍未改变,国有部门的产业布局主要集中于能源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行业[19],其中第三产业偏重于工业增加值高的部门,而对关乎人民切身利益的环境、医疗卫生和教育等的投入仍处于较低水平;导致中国的经济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是以牺牲人民的健康和社会的福利效用为代价,居民的健康支出在为政府买单。第二,中国的市场化仍处于较低水平,行政审批过多,极大的束缚了国有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阻碍了国有企业提供公共服务的效率,同时将民营企业阻挡在门外,降低了整个社会的公共服务供给数量与供给效率,从而增加了居民健康支出上升的风险。第三,地区间经济发展的差异性引起了公共服务供给的非均等化,加之中央财政的转移支付偏重于经济发达地区,致使区域间公共服务水平两极分化严重,总体水平难以上升。当然环境健康方面的研究在国内仍处于初始阶段,研究空间巨大,如:从公共服务结构角度分析环境对健康支出影响,或者引入政策因素、地理环境、气候变化以及产业结构等变量。如果条件允许,环境健康方面的研究不仅仅存在于三个变量之间,而应扩展为多变量间的研究,因为环境对健康影响和环境对健康支出影响受多重因素干扰。综上,本文围绕公共服务对环境污染与健康支出关系的影响为核心展开研究,提出公共服务对环境污染于健康支出关系的影响存在门槛效应。并且不同的公共服务对环境的健康支出影响产生的门槛效应不同。针对以上问题与假设,本文首次以2003-2013年中国省际面板数据为基础,通过构建实证基础模型和门槛模型进行验证,得出公共服务对环境污染与健康支出影响的门槛值。
三、模型构建与变量选择
(一)基本模型的建立与变量解析通过对ChayK.Y.,JosephP.Newhouse和叶小青等文献关于收入、健康与其他因素之间关系的分析,并在此基础上结合本文的特点,探讨环境污染、公共服务对健康支出的影响,构建的面板数据模型。控制变量: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和健康状况。为有效探究环境污染、公共服务对健康支出影响的关系,需要对影响健康支出具有显著性的因素进行控制,其中居民可支配收入与健康状况对健康支出影响较大,需要将其作为控制变量,yit是i地区t时期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deathit为i地区t时期居民的死亡率,根据数据的可得性以及死亡率与健康状况的关联性,文章以死亡率来表示居民的健康状况。核心解释变量1:以PM10、二氧化硫和烟粉尘为变量的大气污染状况。环境污染的恶化对健康支出上涨的影响并非是直接的,两者之间还存在健康水平这个隐含的影响因素,环境污染先导致了居民健康水平的下降,之后,疾病的产生引起了健康支出增加。由于污染程度一般体现在污染物成分的浓度上,而非量上。同时各省省会城市一般作为各省经济、文化与政府治理的中心,其城市的面貌对各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因此,本文主要以各省省会城市年平均PM10浓度表示各省环境污染状况,即PM10it。为提高并保证环境污染指标的解释力,文中以sm与so作为辅助变量引入模型之中,分别为烟粉尘排放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核心解释变量2:公共服务供给水平。根据公共服务的特点,本文从三个方面入手分析,分别为教育水平、基础设施建设状况与环境治理投入。教育作为公共服务供给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与人体健康有着紧密的联系,因为受过良好教育的人是健康的多产者[20][21][22],教育通过改变人的生活习惯与偏好而影响人们的健康,比如抽烟、嗜酒和熬夜等,同时教育对于改善人们的健康具有显著的正效应[23][24][25],本文选择普通高校师生比来代表教育供给水平,用eduit表示。Protect与in-fra分别表示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占GDP比重与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占GDP比重。由于我国农村环境基础建设极其匮乏,同时鉴于环境基础建设存在外溢性以及农村环境基础建设投资数据的不可得性,本文分别以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占GDP比重与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占GDP比重代表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情况与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模型中c为常数项,β1~β9为各变量前的回归系数值,uit为扰动项。
(二)门槛回归模型的建立环境质量对健康的影响存在基于公共服务水平的门槛效应,当公共服务供给的累积量达到一定程度之后,环境污染对健康影响的程度会出现下降[4]。据此,本文以我国省际面板数据为基础,通过建立门槛回归模型,验证并得出公共服务对环境污染与健康支出影响产生的门槛值。“门槛回归”模型是Hansen于2000年最先提出的。本文以Hansen(2000)构建的门槛回归模型为基础,结合本文研究的内容与特点构建了如下门槛回归模型。在分析公共服务对环境污染与健康支出之间产生门槛效应的过程中,本文从公共服务的教育水平(普通高效师生比)、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占GDP比重)和环境保护情况(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占GDP比重)三方面分析了公共服务对环境污染的健康支出影响是否存在门槛效应。
四、估计结果
(一)基本回归文中数据主要来源于中经网数据库、国家统计局网站、《中国环境统计年鉴》以及《中国城市统计年鉴》,为剔除价格因素的影响,本文对相应数据进行平减处理(以2003年为基期)和相应的变换,同时考虑到数据的可得性,共获得我国30个省市自治区2003-2013年的面板数据(不包括)。表1为变量的描述性统计,分析了各变量的均值、标准差、最大值和最小值。为解决变量间多重共线性的问题,本文选择spearman检验方法,检验结果每万人拥有卫生人员数(m)、二氧化硫排放量(so)与烟粉尘排放量(sm)等变量。为验证模型适合固定效应还是随机效应,文中采用hausman检验方法进行检验,结果显示:F统计量为0.000,即:采用固定效应模型比随机效应模型更合理,验证结果如表2。Fe与Re对应的表格数值为固定效应模型与随机效应模型下各变量的参数,根据表(2)结果可知,PM10与健康支出之间存在着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即:PM10浓度的上升会引起人们对健康的重视,增加医疗健康方面的支出。而收入水平的提高有助于增加人们在医疗健康方面的投入,但收入水平的日益改善对医疗健康支出占消费支出比例的影响甚微,甚至两者之间呈现负相关关系,表明健康的消费呈边际效用递减趋势。同时教育资源的投入,对健康支出的影响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表现得十分明显,当教育投入增加时,健康支出的数额在不断增加,其所占消费的比重在逐渐下降,由此可知:教育的投入有助于人们对健康的理解与重视、生活习惯的改善和生活品质的提高。相应地,公共服务中环境治理投资与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分别占GDP的比重对健康支出占消费支出比重的影响显著性偏弱,两者之间分别呈正相关关系,其表现出的结果与前文存在一定的差异,但需要注意一点,我国是一个高速发展的发展中国家,工业产值仍然对经济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城市化建设仍然在不断的加速,同时环境污染问题显得更为严峻,因此,我国现阶段处于发展、维护与污染三者同时并存的矛盾体中,这便不难理解环境治理投资与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分别占GDP的比重与健康支出占消费支出比重呈正相关关系。
(二)门槛回归本文基于上述理论对模型进行门槛分析,采用自抽取法得出相应的P值与F值,其中对单一、双重和三重门槛抽样次数均为100次,结果如表3以及门槛图形1、2和3所示。由上表数据可知,当门槛变量为edu时,其单一门槛、双重门槛在1%的置信水平下显著,并通过检验,而三重门槛在5%的置信水平下显著,同时三重门槛估计值并非位于单一门槛和双重门槛的置信区间内,因此以教育代替公共服务的模型存在三重门槛特征。对于以protect为门槛变量的模型,其单一门槛通过了5%的显著性检验,而双重门槛和三重门槛的门槛估计值均位于单一门槛的置信区间内,因此,以protect为代表的公共服务门槛模型存在单一门槛,但通过图1可知,其中的临界值大于LR值,表明所得到的门槛值可能为无效门槛值。同理分析,以infra为代表的公共服务门槛模型存在单一门槛。五、结论本文基于2003—2013年省际面板数据,研究了我国环境污染、公共服务对健康支出的影响。结果表明:其一,环境污染对健康支出影响显著;其二,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够改善人体健康,当公共服务供给水平达到一定程度时,环境的健康支出影响表现显著,即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对环境的健康影响存在门槛效应,但其对健康支出的具体影响并不能确定,因为不同种类的公共服务或者同种公共服务的不同供给水平对健康支出造成的影响各不相同。教育的供给能够改善人们的健康,同时具有降低健康支出的作用,并且区域间教育水平的差异对健康支出影响的显著性和正负相关性也存在不同。对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环境保护而言,其供给水平具有促进居民健康状况改善的效果,但会因此而增加居民的健康支出,加重居民的医疗保健支出负担。据此,本文得出的结论所具有的政策含义有:第一,环境、公共服务与健康支出之间存在密切的联系,相关政策的制定应充分考虑三者之间的内在关联性,不应单独或者片面的考虑部分因素。第二,公共服务的供给对健康具有显著的影响,政府应加大公共服务的供给,提高社会的总体福利水平。第三,政府在增加公共服务供给的同时,应调整好公共服务供给的组成结构,注意哪些公共服务会导致健康支出增加,而哪些公共服务会降低健康支出。第四,教育投入不仅能够改善人们的健康,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具有降低健康支出的作用,政府应重视对教育的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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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中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范围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基于环境污染赔偿责任的一种商业保险行为,是以排污单位发生的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害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在这种保险机制中,排污单位作为投保人,向保险公司预先缴纳一定数额的保险费,保险公司则根据约定收取保险费,并承担赔偿责任,即对于排污单位的事故给第三人造成的损害,直接向第三人赔偿或者支付保险金。随着现代工业的蓬勃发展和科学技术存在的局限性,即使是正常的生产作业也可能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巨大的损失。而环境污染责任的认定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就形成了污染企业对受害人的侵权之债。但由于环境污染损害往往会造成近天文数字的赔偿金,侵权企业常常无力负担,为了适当转移和分散这种污染赔偿责任,从而既使污染受害人能够得到补偿,也确保生产单位的经营活动能够继续进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机制应运而生。
一、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构建的理论支持
1.环境污染侵害由私法救济到社会化救济
由于当代社会环境侵权行为的特殊性,不论是侵权行为法遇到的理论困境还是现实问题,都导致在解决纠纷、填补利益的过程中面临诸多问题,要摆脱上述困境,就必须超出“损害要么由加害者承担,要么由受害人自担”的狭隘眼界,构筑环境损害赔偿社会化制度,即环境侵权所产生的赔偿责任不再由加害人独自承担,而是还要由国家、社会、法人组织或者社会上不特定的多数人来分担赔偿责任,使“传统的自己责任、个人责任原则下的损失转移转化为现代的社会责任原则下的损失分配、损失分散”,将环境侵权行为所生损害与责任保险、社会安全体制等密切衔接,从而使环境侵权损害的填补不再是单纯的私法救济,既及时、充分地救助环境受害人,又避免环境加害人因赔偿负担过重而破产。
2.可持续发展理念的贯彻
可持续发展实际上需要有效地解决经济效益、生态效益与社会效益之间的冲突。国家通过环境法来为环境污染或环境破坏设定可以容忍的限度,其目的即是为了满足整个社会对经济效益的追求。然而在追求经济、促进社会发展的过程中,环境污染的发生不仅频繁而且后果严重。单个污染企业承担责任的能力有限,致使污染受害者和公共环境损害往往得不到应有的赔偿。为分散企业环境污染赔偿责任,最大限度地保护受害者。尽量减少社会和国家的损失,有必要探索建立我国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从而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实现更加抽象的社会正义。
3.和谐社会实现的保障
发展保险业是完善社会保障体制,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谐社会的构建着眼于方方面面,对于民生的基本保障和实现是其追求基本价值之一。如前所述,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就是对复杂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的一种合理机制。这一制度的构建不仅可以分摊污染者的赔偿责任,避免他们因无力赔偿而即将面临的悲惨命运,而且可以使被害人在损害一发生时就及时向保险人提出请求,迅速获得理赔,以填补其遭受的损失。这样既节省时间和金钱,又避免了求偿无门的情形,还能减轻司法诉讼量,及时解决法律纠纷,从而实现高效诉讼的价值目标,最终达到双赢的局面。
二、中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承保范围需明确的问题
(一)关于持续性环境污染事故能否纳入承保范围
目前在各国理论和实务中,对于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属于承保范围已成定论。难点在于对于渐进性或累积性污染事故是否应该承保的问题。
1.从理论上探讨对于持续性污染是否属于可保风险的问题。
依照我国保险法律和保险实务,“可保风险”以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偶然性和不确定性为其根本特征。持续性污染,从无限制的长期来讲,污染积累到一定程度,污染事故必然爆发,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合同与一般的保险合同一样,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会在合同中约定保险责任期间。在该期间保险事故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危险的发生并非保险人和投保人在订立合同时完全可以确认的必然事情,因此,符合“危险的发生存在可能”的特征。同时,累积性污染事故发生的时间也是不确定的、事故造成的后果严重性程度也是不确定的,这符合可保风险的偶然性特征。
2.实务中将累积性污染事故纳入中国环境责任保险的范畴是否可行
当然,将所有的环境侵权行为都纳入责任保险的范畴无疑是最理想的。但一项法律制度的实际效果,既与其法律规范的完善程度有关,更与其满足社会生活的需要程度,以及在程序上的可执行程度有关。考虑到中国目前环境责任保险所依托的相关法律规范并不完善,而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的实施和完善也需要一定的进程,再加之中国保险业特别是责任保险还很不发达的情况下,将累积性污染事故纳入环境责任保险的范畴条件尚不具备。
(二)关于生态损失是否应纳入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所涉及的损失赔付范围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所涉及的损失赔付范围有以下几种:第一,因环境污染而造成的第三人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坏、灭失而产生的损失;第二,因环境污染事故而产生的救助费用和诉讼支出,以及为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第三,由于环境污染而导致被保险人的财物损失;第四,因环境污染而导致的生态破坏而引起的损失。一般来说,对于第一种损失列入损失赔付的范围是毫无疑义的。从我国保险法的相关规定来看,对于第二种损失列入损失赔付范围也是有法律依据的。我国《保险法》第42条第2款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该法第49条规定:“保险人、被保险人为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该法第51条还规定:“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的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但是,对于第三、第四中损失是非应当乃如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范围呢,目前尚未有定论。
三、中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范围的思考
(一)中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承保范围的思考
环境污染的发生形态有突发性和持续型两种。突发性的环境污染在发生前没有明显的征兆,一旦发生损害立刻显现,受害人的受损程度的认定也较为容易。持续性环境污染事故侵权持续时间长,侵权原因复杂,往往是多种因素复合累积的结果。受害人对侵权行为的存在往往缺乏深刻的认识,以至对侵权行为何时发生、侵权人为何人都不知晓。因此,对持续性的环境污染事故造成的损害进行救济是较为困难的。
环境责任保险作为对环境污染损害的救济方式,将所有环境污染损害都纳入环境责任保险的承保范围,无疑是最为理想的。但鉴于我国保险业的发展水平、环境污染的现状及相关民事法律的完善程度,目前仅将突发性的环境污染事故纳入环境责任保险的承保范围是较为适宜可行的。待条件成熟后,再将持续性的环境污染事故纳入承保范围。这类似于法国“分步走”的做法。当然,扩大承保范围是大势所趋。但这势必会增加保险公司的风险,使它们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而有可能不愿承保。所以为了避免和鼓励保险公司承保持续性的环境污染事故,就需要政府在政策上予以扶持,对此中国在借鉴国外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可以采取以下几种做法:(1)注入保险基金;(2)由政府主持成立由多家保险公司组成环境责任保险集团以分担承保的风险;(3)效仿法国的做法,成立一个专门负责环境责任保险的机构;(4)建立一个法定的环保监测部门,专门从事对有关环境责任保险承保范围内的环境侵权行为的监测,分担保险公司在辨别、确定理赔范围时所花费的时间、费用及人力等资源,减轻保险公司的业务负担,使其成为保险公司的一个隶属部门专为环境责任保险这项保险业务服务,发挥其良好的补充减负之功效。
(二)中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赔付范围的思考
对于前面所提到的“第三种损失”,笔者认为,根据责任保险的特征原则上应该属于除外责任,比如因污染而引起的被保险人自己所有或照管的财物损失,以及由于环境事故而导致工厂全部或部分停产而引起的损失,被保险人自己的损失不是我们这里所要讨论的问题,可以从企业财产保险的险种设计上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但对于自有场地污染应该借鉴发达国家的立法实践及其环境责任保险的发展历程纳入到损失赔付范围之内。美国的判例一般认为公众的健康与安全较保险单的任何明示约定更为重要,当被保险人污染了场地而又无力治理时,损害的又会是公众环境权益了,所以从环境法的公益性出发应该将自有场地污染纳入到环境责任的赔付范围当中。
至于生态损失,笔者认为目前尚不宜纳入损失赔付范畴。当然,随着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理念在法律体系的渗透,以及人类对于生物多样性、环境权的日益关注,生态损失的赔付将会成为法律所无法回避的一个难题。当然考虑到我国目前环境责任保险才刚刚起步,不顾及实际情况将所有损失不加区分都纳入赔付范围很容易引发保险人因资金缺乏而无力支付巨额赔款的支付机制恶化,这不仅使环境责任保险无以为序,而且也极容易引起保险市场乃至整个金融市场的混乱。所以对于生态损失的保险赔付要依托于相关理论的进展,法律制度的完善以及高度发达的保险业。
参考文献:
[1]周珂,杨子蛟.论环境侵权损害填补综合协调机制[J].法学评论,2003,(6).
[2]CodeofFederalRegulation,Title40,Chapter1-EnvironmentalProtectionAgency,SubchapterI-SolidWaste,264.140.
[3]汪劲.环境法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关键词】 环境污染;雾霾;成因;环境法治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也不断被提高,由此引发的环境污染问题也越来越严重。尤其是近几年,因环境污染而引起的雾霾问题也越发严重,对人们日常生活工作造成的影响不断在扩大。雾霾问题的存在不仅会对人们的身体健康造成威胁,也会对社会经济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而这也使得雾霾问题的治理逐渐受到了国家的重视。如何从立法层面解决雾霾问题、治理雾霾问题必须引起人们的关注和重视。
一、雾霾天气的根本成因
在我国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的情况下,雾霾天气的根本成因包括三个方面:第一,经济发展方式较为粗放。由于受到粗放式经济发展方式的影响,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消耗了大量的资源,而且这种现象在我国中东部地区尤为明显。利用粗放式经济发展方式去发展经济,需要消耗大量的资源,资源利用率也较低,以至于大气污染排放量日益增加,从而导致严重雾霾问题的出现。第二,能源结构不合理。F霾问题属于大气污染问题,而造成大气污染的重要因素之一是燃煤排放。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煤炭消耗量在能源消耗总量中占得比重较大,大气污染物排放也较为严重。第三,机动车污染。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有了大幅度的提升,机动车使用在生活中也越来越普遍。机动车行驶所排出的污染物,不仅会导致严重的城市灰霾,也会造成光化学烟雾污染,同时排出的有害物质,也会威胁到人们的身体健康状况。
二、基于雾霾问题的环境法治措施
在我国环境污染下,为解决雾霾污染问题而实施的环境法治措施应包括下述几方面:环境立法、环境执法与环境守法。
1、加强有关环境立法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环境污染问题变得越发严重,特别是雾霾问题。近年来,我国中东部地区多次出现大面积雾霾天气,严重影响着人们的身心健康,以及社会经济的发展,而这也使得环境污染治理逐渐受到了国家的重视。为了更好地治理环境,从根源上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特别是雾霾问题,我国正逐步加强环境法治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环境立法仍然有所欠缺,导致环境立法和我国环境发展现状之间存在较大差异,环境立法无法满足环境治理的要求,而要想解决上述问题,首先要加强环境立法,并逐步完善关于环境的法律法规,健全环境法治体系,以便确保环境治理和污染问题的处理能够有法可依,进而从根源上解决环境污染问题,尤其是雾霾问题。
要想从根源上解决雾霾污染问题,从国家层面应当重视立法工作的开展,健全环境保护、污染治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并针对不同地区不同污染源所导致的环境污染问题,以及各个地区环境污染严重程度,制定符合地方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法律法规,将地方立法融入国家立法中去,以便更好地解决雾霾污染问题。事实上,由于地方政府对雾霾问题的防治主要是依靠国家相关立法,而对地方立法不够重视,以至于国家立法无法全面解决地方的环境污染,从而影响到环境污染防治的效果。在环境立法中,由于立法沟通较少,导致不同地区环境立法规定、法律等方面存在区别,无法做到全面衔接,以至于影响到环境立法的实施。针对这种现象,环境立法应做到全面统筹,全盘考虑,对不同环境部门审查、监督的范围进行明确,加强立法间的协调性,以便对环境立法进行完善。此外,对环境立法的宣传和教育也应予以重视,要加强对人们群众的普法工作,让人们认识到环境保护和环境立法的重要性,以便确保环境立法能够在雾霾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
2、强化环境治理执法力度
环境治理尤其是雾霾污染问题的解决不能仅靠环境立法来解决,还应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对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法院与其他环境执法机构应依据相应的环保立法对其进行惩处,以便更好地治理环境。环境污染问题的处理效果不佳,不仅仅是因为环境立法存在不足之处,也是受环境执法力度不够的影响,人们对环境污染问题不够重视,导致环境执法缺乏一定的公信力与权威,进而影响到环境污染问题的解决。究其原因,环境执法难度大是因为相关法律法规对环境污染问题缺乏硬性规定,导致环境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缺乏公信力和威慑力,以至于环境行政执法力度较弱,无法从根源上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由于环境行政执法机关缺乏强制执行力,无法对违法、污染企业进行强制执法,以至于污染企业对环境执法视若无睹,污染行为有恃无恐。针对这种现象,环境执法机构应加大执法力度,并且相关法律法规也应赋予环境执法机关特定强制执行权力,以便更好地震慑污染企业,从根本上解决污染源,从而更好地治理环境污染问题,特别是雾霾问题。
3、培养环保意识,营造遵守环境法的氛围
环境法治的实施不仅要依靠环境执法机构,企业和个人也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到环境保护,人人有责,以便更好地解决环境污染问题,改善我们的生活环境。在经济发展的影响下,部分地方政府因为过度追求财政收入,对经济效益高但造成环境污染较为严重的企业惩处较弱,只是简单的以缴纳污染罚款作为惩处手段,很难形成震慑作用,也造成了企业环境保护意识较为薄弱。针对这种现象,环境立法应对污染环境的惩处方式进行明确,提高环境污染的执行力度,促使企业或个人对自身的环境保护意识进行培养,以便使其自觉遵守环境立法的相关要求,确保雾霾问题能够从根源上得到解决。
三、结束语
雾霾污染问题是近年来我国所遇到的较为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特别是在我国中东部地区。针对雾霾问题,要想从根源上解决该问题,应重视环境立法、环境守法和环境执法,对环境污染和保护予以明确法律规定,提高环境行政执法部门的威慑力,提高企业或个人的环境保护意识,以便更好地解决环境污染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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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保护生态环境不仅仅是为了我们赖以生存的地球,更是为了我们及我们的子孙后代。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城市工业化进程不断加速,环境的污染问题也随之而来,各种各样的环境污染,无时无刻不在危害着我们的生活,然而怎样才能解决这一系列的环境问题呢?现在,生态环境危机已成为21世纪人类生存的直接威胁,成为我国重点思考的问题之一。从而,环境工程也将成为21世纪重点发展的高新科技之一,也是改善恶劣生态环境的必备条件。本文针对环境问题,浅谈我的几点看法及建议。
关键词:生态危机 对策及预防 环保工程 存在意义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要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从报告中可以看出,经济发展到现阶段,保护环境同样重要,针对环境问题,我提几点看法及建议。
一、目前生态环境情况分析
空前的生态灾难和生态危机使人类自身的生存受到了严重的威胁。如果任由危机蔓延和加剧,那么在不远的将来,人类有可能从地球上消失,成为地球上灭绝物种之一。
(一)当代生态环境问题是非常复杂的,其主要因素有以下几点:
(1)人类活动对生态资源的过度开发和利用,造成能源紧张、土地荒漠化、水土流失、淡水减少、森林减少、野生动植物灭绝等现象。人类从未停止过身大自然的索取,不管是在古猿时代还是在已经进入发达的文明时代。人类不停的过度开采能源,过度砍伐树木,导致一系列的环境问题不断加剧。
(2)由于人类活动,将污染物过度排放,且不断扩大污染源,造成严重的水体、空气、土壤等污染。随着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步伐不断加快,化工厂的建立越来越多,对其污染物处理不当,导致污染性加大。
(3)由于相关应用技术失控或滥用引起负效应,如核技术污染、转基因技术、电子技术等,稍有不慎,都有可能带来严重的环境污染。
(二)我国的环境问题主要表现在:污染物排放量大,已经远远高于环境的自净力;工业污染治理任务仍相当繁重,城镇生活污染比重明显增加;白色垃圾、农药等等污染也在迅速向农村蔓延,有的饮用水源也遭受污染,多数地区仍未采取相应措施;不少地区农业水质、土质污染日渐突出,有些地方的农副产品有害残留物超标,影响人体健康和产品出口;部分地区水土流失,荒漠化仍在加剧等等,加之有些经过治理的地方又出现反复,所以环境污染仍是一个非常严峻的问题。从总体上看,我国城镇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已初步得到遏制,部分地区有所改善,但目前我国环境形势仍然相当严峻,不容乐观,污染迅速向农村转移。严峻的环境形势迫使我们必须做出选择:是绿色发展还是自我毁灭。毫无疑问,我们应当刻不容缓地采取有效措施,防治环境污染与破坏。否则,日益恶化的环境将使我们在其他领域中所取得的一切成就黯然失色。
二、生态环境危机对策及预防
“地球可以满足人类的需要,但是无法满足人类的贪婪”。当今世界,保护环境和生态安全,争取可持续发展,是最具全球性的问题。因此,对于我国的形势来说,在推进现代化建设中,在保持国民经济持续较快增长的同时,也必须把环境保护放在突出的位置。我们应该认识到:保护和改善环境也是保护和发展生产力。要做到这些,我们要从以下几点入手:
(1)解决过度开发和利用的问题。防止由建设和开发活动引起的环境破坏,包括防止由大型水利工程、公路干线、大型港口码头、机场和大型工业项目等工程建设对环境所造成的破坏;防止农垦和围湖造田活动、海上油田、海岸带和沼泽地的过度开发、森林和矿产资源的过度开发等,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防止新工业区、新城镇的设置和建设等对环境造成破坏和影响。对于已经过度开发和利用的,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通过环保工程进行处理,种树栽草,甚至还原原始地貌,使过度开发的区域逐渐恢复良好的生态系统。
(2)防止由生产和生活活动引起的环境污染,包括防治工业生产排放的“三废”(废水、废气、废渣)、粉尘、放射性物质以及产生的噪声、振动、恶臭,交通运输活动产生的有害气体、液体、噪声,海上船舶运输排出的污染物,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使用的有毒有害化学品,城镇生活排放的烟尘、污水和垃圾等造成的污染;要对排污量大的工业生产进行停业整顿,制定相关规章规范管理,促进企业转型,提高生产效益;另外,对于农村污染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通过宣传、教育等途径使人民群众认识到环保的重要性。对于已经被污染的领域,要通过环保治理工程,及时对水源、空气、土壤进行科学净化,且应该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3)要控制核技术、转基因技术、电子技术等带来的污染,有计划地开展实验及试验。避免该技术的滥用与污染,并尽快研究出更有效的防范措施,通过环保工程方式应对生态危机。
三、环保工程的存在意义
环境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基本前提。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环境问题已经是我们不可忽视的问题,怎样才能有效地减少及避免更多的环境问题出现呢?环保工程在这一角色中的意义何在呢?
环保工程的定义是:指特定为环境保护所做的工程,由于工业发展导致环境污染,而以某种设想目标为依据,应用有关的科学知识和技术手段,通过一群人的有组织活动将环境污染问题去处理解决的一些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大气污染防治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固体废物的处理和利用工程,以及噪声控制工程等。从定义中我们不难看出环境工程是在目前生态环境背景下的重要工程。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如果没有环保工程,这一系列的环境污染防治及处理等相关工作将会是怎样?当我们身处在一个即将被污染而无相关防治工程或是已经被污染而又得不及处理的环境当中时,我们的生活是怎样?
经济活动决定了环境污染,环境污染排放的积累效应最终决定了环境质量,因此经济发展决定了环境质量。Grossman在对空气悬浮物和SO2的排放变化与人均收入之间的数据进行分析和研究后发现,环境质量或污染物的排放水平与人均收入之间呈倒U形的曲线关系,也就是说环境质量与经济发展之间既是一种互斥关系也是一种互相促进的关系,一般称这种关系为“环境库兹涅茨曲线”(EnvironmentalKuznetsCurves,EKC)。就像食物链一样,环环相扣,每一环节都会影响到周围环节,从而影响到整个食物链,只要有一个环节出问题,整个食物链势必崩塌。人类活动和环境也是一样,彼此依赖而且又互相制约,没有谁提出来,也没有谁能说明白,冥冥之中两者之间很自然的就形成了一种规则,也许这就是和谐。从最初的农业开始到现在的机器工业为止,经济规模越来越大,投入的材料也越来越多,相应的对环境产生的影响也更多,我们经常所说的“三废”污染也就会越严重。然而,经济发展必定引起经济结构的改变,当然经济结构改变必定影响到污染的程度,由于经济的发展需要,工业必定成为主导地位,而且,人类生活中一些必需品必须有一些高污染工厂制造,这样一来,污染在所难免。同时伴随着工业的迅速发展,不可再生资源被大量开采,同事由于大自然、技术、设备的制约,又有大量材料在运输和生产过程中被浪费,从而加重环境污染,使环境自我恢复能力不断下降,然后导致环境处于无法恢复的状态,从而产生一系列恶性影响。然而,人类要进步,要生存,经济发展还要进行,所以污染也将继续上演,只是我们可以从技术上的升级减少这种不必要的污染,所以我们必须控制高污染的中小企业的开设,提倡科技革新,另外,我们必须抛弃先发展后治理的思想,要深刻认识到环境也是制约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
二、我国环境污染现状
我国环境污染主要分为农村污染和城市污染。对于农村来说,前几年主要是因为农业生产需要,例如:秸秆焚烧、开荒造田等引起的生态失衡问题,然而今年来由于退耕还林等政策和法规的出台,农村在这方面有所改善,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的生活垃圾也开始成为环境污染的一大问题,因为没有特殊的规定,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就随处乱倒,因此也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水污染和土壤污染。再说城市,可谓是最大的生活垃圾制造厂。同时城市污染主要有: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噪音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和辐射污染等。据有关数据显示,2012年度PITI指数名列前十的城市为宁波、东莞、青岛、深圳、扬州、北京、广州、杭州、重庆、温州,得分都超过70分;最末十名城市为鄂尔多斯、锦州、阳泉、张家界、吉林、长春、克拉玛依、咸阳、大同、枣庄,其平均分为19.6,垫底的枣庄仅得12分,同时数据还显示了2012年度各省市区PITI平均分,仅北京、重庆、上海、浙江四省市的城市达到及格线,其余省市区均在60分以下(该数据来自中国日报)。随着城市人口的增长,工业企业的不断增多,城市环境压力不断增加。
三、结语
其实,在地球上没有绝对的废弃物。所有的东西都可以循环利用。但是人类的介入,使这个循环出现了偏差,出现了不能循环的东西。比如早些年的发泡饭盒。如果这样的话,那么,就是一个恶性循环。这样地球的资源就会被消耗完。那么,地球就危险了。保护的措施应该是尽量的接近地球的自我循环。预防应该是多做些“远视”,不要老是盯在经济目标上。应该从人文和自然的角度出发
目前在全球范围内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了环境污染问题,具有全球影响的方面有大气环境污染、海洋污染、城市环境问题等。随着经济和贸易的全球化,环境污染也日益呈现国际化趋势,近年来出现的危险废物越境转移问题就是这方面的突出表现。
环境污染会给生态系统造成直接的破坏和影响,如沙漠化、森林破坏、也会给生态系统和人类社会造成间接的危害,有时这种间接的环境效应的危害比当时造成的直接危害更大,也更难消除。例如,温室效应、酸雨、和臭氧层破坏就是由大气污染衍生出的环境效应。这 种由环境污染衍生的环境效应具有滞后性,往往在污染发生的当时不易被察觉或预料到,然而一旦发生就表示环境污染已经发展到相当严重的地步。当然,环境污染的最直接、最容易被人所感受的后果是使人类环境的质量下降,影响人类的生活质量、身体健康和生产活动。例如城市的空气污染造成空气污浊,人们的发病率上升等等;水污染使水环境质量恶化,饮用水源的质量普遍下降,威胁人的身体健康等。严重的污染事件不仅带来健康问题,也造成社会问题。随着污染的加剧和人们环境意识的提高,由于污染引起的人群纠纷和冲突逐年增加。
让我们都来关爱自然,热爱地球吧,手挽手、肩并肩、心连心地铸起一道绿色环保的大堤,捍卫资源、捍卫环境、捍卫地球、捍卫我们美好的家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