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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安全与职业健康精品(七篇)

时间:2023-09-19 18:54:55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公共安全与职业健康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公共安全与职业健康

篇(1)

关键词:青年 安全意识 影响因素

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阶段。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不仅潜在的社会风险在不断增加,而且由各种风险转化、引发的影响公共安全的危机事件频繁发生,造成巨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与环境破坏,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20世纪80年代以来,前苏联切尔诺贝利核电站泄漏事故、疯牛病、SARS事件、恐怖袭击事件、禽流感等,使社会公众变得越来越敏感和恐惧,社会也变得越来越脆弱。近年来,我国目前已处于突发社会公共安全事件的高峰期,这些突发社会公共安全事件的发生不仅严重威胁着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还影响着我国正常的生产生活和经济建设。对于任何社会来说,青少年都是民族的未来与希望。为了制定更有效的提高青年公共安全的干预措施,有必要对青年的公共安全意识及行为进行调查分析,寻找其影响因素,从而使干预更有针对性。

一、调查设计

1.调查对象

以居住在上海市的青年为调查对象,随机抽样并以发放问卷形式进行调查, 共发放问卷 1000份,回收问卷 872份,问卷回收率为 87.2%,其中有效问卷为857份,问卷有效率为 98.3%,完全符合抽样调查的原则,该样本具有代表性。

参与调查的青年中,男 398 名,女 459名;年龄在 15-19岁的占 6.7% (57 名),20-24 岁的占 31.6%(271名),25-29岁的占 38.4% (329名),30-34 岁的占23.3% (200名)。

2.调查方法

主要采用问卷调查法、文献资料法等研究方法。在查阅有关青年公共安全意识文献资料基础上,对问卷进行认真设计,采用自拟的自填式调查表进行问卷调查。调查表由53个问题组成,内容包括被调查者基本情况(性别、年龄、性格、学历、专业、职业、月饮食消费水平、家庭人员结构、父母学历、父母职业),公共安全教育经历,公共安全知识、公共安全意识和公共安全行为,后3项指标量化进行计分,分值越高分别代表安全知识掌握越多、安全意识越强、安全行为越合理。

3.统计分析

全部原始数据录入EpiData 3.0,运用统计学软SPSS19.0软件进行统计分析在分析过程中采用了Pearson 相关性分析和方差分析。

4.信度分析

利用spss软件进行信度分析,克朗巴哈α系数为0.767>0.7,标准化后的克朗巴哈α系数为0.806>0.8,这两个指标均能够说明:设计的调查问卷从整体上能够有效地测度青年安全意识水平,能够满足统计分析的需要。

二、调查结果和分析

1.公共安全知识、公共安全意识、公共安全行为的影响因素分析

对可能影响公共安全知识、公共安全意识和公共安全行为等3项量化指标的各因素进行方差分析,见表1。得出以下结论:

(1)青年的年龄与公共安全意识成显著正相关,青年的年龄越大,对公共安全教育越重视。30-34岁的青年对公共安全的重视程度都高于其他年龄阶段的青年。

(2)不同学历青年的公共安全知识和公共安全行为均有显著差异。中学学历的青年对公共安全知识掌握最好,其次是大学学历的青年,再次是研究生学历的青年;大学学历的青年在公共安全行为方面好于研究生学历青年。

(3)职业对青年的公共安全知识、公共安全态度和公共安全行为均有极显著影响。工人对公共安全知识的掌握要好于学生、公务员、公司职员,公司职员掌握的公共安全知识好于学生;学生的公共安全态度不如工人和公务员;工人在公共安全方面行为上表现最好,其次是公司职员,再次是学生。

(4)家乡对青年的公共安全知识的掌握和公共安全行为都有极显著影响。家乡位于上海的青年掌握的公共安全知识高于家乡位于其他地方的青年,上海市区与上海农村之间,其他地方的市区和农村之间没有显著差异;家乡位于上海的青年的公共安全行为好于家乡位于其他地方的青年。

(5)家庭是主干家庭的青年掌握的公共安全知识高于家庭是核心家庭的青年,同时家庭是主干家庭和联合家庭的青年比家庭是核心家庭的青年更加重视公共安全,在行为上,家庭是主干家庭的青年好于家庭是核心家庭的青年。

(6)父母学历是大学本科或专科的青年掌握的公共安全知识高于父母学历是中学、小学及以下的青年,同时父母学历是大学本科或专科以及父母学历是中学的青年对公共安全的重视程度高于父母学历是小学及以下学历的青年。

表1 3项量化指标的影响因素方差分析

* :按显著性水平α=0.05,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篇(2)

关键词:城市公共安全;社会力量;角色定位

作者:高中(湖南大学法学院,湖南长沙410082)

一、加强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必要性

城市公共安全是一个永恒的话题。相关数据显示,1979年到2013年,城镇常住人口从1.7亿上升到7.3亿,城镇化率从17.9%提升至53.7%,城市数量从2173个增加到20113个。仅京津冀、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三大城市群,就以2.8%的国土面积集聚了18%的人口,创造了36%的国内生产总值①。可以说,城市己成为引领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旗帜和核心,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着力点。而2016年《城市蓝皮书:中国城市发展报告No.9》指出,我国交通事故、电梯事故、城市火灾、危险品爆炸、城市内涝等各类安全事故频发,经济社会损失严重,安全问题已成为制约城市健康发展的“短板”②。城市公共安全风险防范和控制已成为影响城市发展、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因素,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

依据理论界和实务界已形成的大致共识,所谓城市公共安全,是指城市内的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未受到威胁,涉及公共领域的秩序、利益、价值能够按照公共生活的固有逻辑正常运转的状态。就所指涉的范围而言,广义说认为城市政府对辖区内出现的安全问题都需要或多或少、或直接或间接地进行管理,因而将城市任何安全问题均归入公共安全的范畴。狭义说则主张特指具有公共性的城市安全问题。本文采用狭义说。

关于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类型,学界从不同角度有不同的划分。例如,在成因上,可简单地分为自然灾害管理和人为灾害管理;在管理环节上,可分为日常预防、预警准备、应急响应、恢复常态;从应急管理角度看,可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与社会安全四大类;从公共安全风险管理保险产品开发的视角,则包括自然灾害、安全生产、市政安全、交通安全、社区安全、公众安全、职业责任、社会安全、食品和环境安全、健康疫情安全等十类领域。可见,城市公共安全及其管理是内涵极其丰富且实践形态极其复杂、多样的城市社会政治现象。

在公共安全领域,我国基本上仍处于“国家力量包揽一切”的无可奈何的格局下,对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安全管理,虽有期盼但仍处踌躇、怀疑、不知所措的状态。在新形势下,这种模式暴露出了覆盖范围有限、保障力度不足、保障效果欠佳等问题。而继续单纯加大行政力量投入,无论从结果导向,还是从效率导向的角度,均非最优选择。城市公共安全保障体系成熟的国家,实行的都是一套以行政力量为主导,多种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成效显著的安全管理体系。社会力量的参与,不仅是对行政力量守护公共安全的积极补充,同时还是从“被动防治”到“主动防治”、从“部分防治”到“全方位防治”转变的关键要素。究竟如何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到城市公共安全管理中来,已成为一项亟待深入探讨的议题③。

为了解我国目前社会力量参与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现状,探究社会力量参与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可行路径,本课题组在湖南省政法委的牵头协调下,特选取开福区网格化社会管理服务指挥中心、天心区高桥派出所、雨花区高升法治社区三处进行实地调研。对开福区网格化社会管理服务指挥中心的调研,重心在了解网格化社会治理模式的施行现状和支撑力量,及网格化管理(信息指挥平台)的运行方式及问题;对高桥派出所的调研,目的是了解当前警务模式在城市治安管理中的现状和问题;对高升社区的调研,主要是了解并探索社区力量在城市安全管理中可发挥的作用和可调动的资源。此外,本课题组还广泛了解了涉及社会力量参与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方方面面。本文拟从社会力量参与的多元主体角色及其功能切入,分主体进行论述,以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并寻求应对之策。

二、社会力量参与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多元主体及角色定位

结合国内外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理论与实践,以及实地调研的心得体会,本文认为,可以把社会组织和个人等社会力量引入到城市公共安全管理中来。

(一)社会组织

社会组织是社会力量参与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核心载体,又可划分为营利性组织与非营利性组织。下面将分块阐述这些社会组织在城市公共安全管理中的角色定位。

1.营利性组织。营利性组织的主要形式是企业。企业参与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主要途径有两个:

第一,做好企业内部安全管理与安全教育,让企业成为保障城市公共安全的基本单位之一。企业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既是法定义务,同时也是企业自身健康、长远发展的必备要素。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安全知识教育,系统排查安全隐患,妥善处理可能引发安全问题的纠纷、事故及其他隐患,并积极配合相关政府部门的安全监督、查处工作。值得强调的是,应明确企业负责人的安全责任,可以考虑参考“行政首长负责制”,做实“企业负责人安全责任制”,倒逼企业负责人狠抓安全管理工作。对上述建议,一些地方条例已有关注,如《湖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第八、九条对企业安全管理教育及企业负责人的安全责任就有涉及,但都是粗线条的,缺乏相应实施细则和惩戒规定,以致难以取得较大实效。笔者建议在《湖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中围绕“企业负责人安全责任制”这个主题,细化企业等单位的安全责任并完善实施细则,增设具可操作性的惩戒规定。

对于有条件的企业,应鼓励其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条就有企业应承担社会责任的规定。即将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八十六条也规定了营利法人应“接受政府和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企业社会责任感也越来越成为影响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能建立良好的企业形象,获得更多的社会认同,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目前,我国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行为,常见的有抗震救灾中企业捐资捐物、承担对口帮扶责任,企业捐赠消防器材等等,间接维护了当地的公共安全。当然,也有直接维护公共安全的例子。实地调研获悉,高升法治社区的高升实业有限公司虽是一家集体企业,但亦承担了社区治安巡逻人员的费用,为保障社区安全主动承担了一份社会责任。政府应从多渠道倡导企业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通过开展典型企业评选、授予荣誉称号等方式推动企业参与城市公共安全管理。这也正是调研时常常听到的基层呼声。

第二,为政府提供公共安全服务。其具体形式多样,如有资质的企业可以提供城市安全管理软硬件系统、治安保障服务等。其中,最值得我们关注的有两种企业,一种是保安公司,一种是保险公司。

保安公司,作为“警务社会化”理念的重要实践,具有效率高、针对性强等特征,是对警察体制的积极补充。与国外先进保安公司相比,我国保安公司存在不少差距:从业人数比例过低,我国保安服务人员和警察的比例平均不到1∶2,而先进国家一般为3∶1,最高达6∶1④;专业化水平层次不齐,我国保安服务业还未形成严格规范的职业培训机制;业务范围相对过窄,先进国家保安公司已经发展到以安询、技防为主,而我国保安公司的业务更多的还是人防。差距虽然存在,但潜力同样巨大。如果我们能更重视、支持保安公司的发展,通过政府购买保安服务的方式,更多地鼓励保安公司参与大型活动安保工作,协助公安部门日常巡查,为社会各类主体提供安全方案设计、技术支持等,这会比单纯增加行政警力成本更低、效率更高⑤。另外,我们也要考虑破除保安公司发展的一些阻碍,改变目前保安服务业近乎行政垄断的局面,鼓励市场和资本的进入,激发保安服务业潜力,同时要完善监管机制和考核机制,确保保安服务业健康发展。

保险公司,依据其企业本身的业务特性,可在城市安全管理中起到事前防范、事后补偿的作用。保险公司的风险评估能力是其核心竞争力之一,专业化程度高。如果让保险公司大范围地评估城市规划、公共设施等城市公共安全要素,合理地设计险种和保险费,依法建构合理、可行的强制与自愿相结合的多元公共安全险种投保机制,可很大程度上消除潜在安全隐患,从而起到事前防范的作用。2013年深圳市政府与民太安保险公估集团携手推出《深圳市公共安全白皮书》,成效较为显著。政府携手保险公司评估城市公共安全风险,这完全是可以借鉴和推广的。

此外,保险公司在城市公共安全管理中还可以起到分担风险、事后补偿的作用,体现于微观和宏观两个维度:微观维度,涉及作为个体的人或组织可以参保各种人身险、财产险等来分担风险,这个已经发展得较为成熟;宏观维度,涉及如何把保险理赔范围扩到其他重大安全事件。这是目前的一个难点,因为大多数保险产品的理赔范围都排除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对于类似的重大灾害,保险还无法起到分担风险、事后补偿的作用。对此,聚焦于重大灾害的“巨灾保险”的概念应运而生,很多城市已经开始设计、实践,其中深圳的“政府巨灾救助保险、巨灾基金和个人巨灾保险”三位一体的模式走在了前列。“巨灾保险”的模式,值得相关部门关注和探索。

2.非营利性组织。非营利性组织参与城市公共安全管理,主体更为多元,主要有NGO、社区、学校、媒体,以下分论之。

(1)NGO。NGO,即非政府组织,学术界普遍认为,非政府组织是依法建立的、非政府的、非营利性的、自主管理的、非党派性质的,并且具有一定志愿性质的、致力于解决各种社会性问题的社会组织。NGO基于本身的专业性和公益性,可以在政府职能之外,为社会治理提供积极补充。但在实践中,我国NGO的发展相对比较缓慢,这有很多制度上的原因,如《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对成立社会团体在人数和资金上的较高限制,以及必须挂靠业务主管机关的要求,给NGO的成立设置了很高的门槛。在公共安全领域,能被人熟知的只有中安救援队、蓝天救援队等几个全国性的救援组织,而且这些组织的主要领域在地震之类的大型自然灾害的救援上,与城市公共安全几乎没有其他交集。但实际上,城市公共安全管理中有大量的工作可以由NGO来承担,既可以是卫生知识、消防知识、安全知识普及,公共安全事件医疗救助等需要专业知识的NGO,也可以是社区志愿巡逻、纠纷调解等不需要太多专业知识的草根NGO。因此,有必要放宽NGO设立门槛,鼓励、支持、引导更多有资质的NGO组织参与到城市公共安全管理中来,可以考虑在起步阶段通过政府适度提供财政支持的方式加以扶持。

(2)社区。社区,是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⑥。现今我国大陆的社区,绝大部分是由城镇的居民委员会改名而来,少部分由并入城镇的村委会改名而来。因此,社区不仅是民众自治的重要平台,也是基层治理的承载核心,担当着区域内公共安全的重任。社区参与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关键在于发挥社区的自治作用,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第一,社区物业公司。安全管理是物业公司的一项基本职责,物业公司理应成为社区安全的第一道防线。物业公司维护社区安全,可以通过“人防+技防”的模式运行。人防,主要是物业公司人员通过门禁管理、治安巡逻等人力手段来维护社区安全;技防,主要是物业公司通过建立、管理现代化的门禁系统、监控系统等技术手段来保障社区安全。此外,在社区管理中,物业公司还应当承担起安全教育的责任,提高社区居民的安全意识。但在现实生活中,因为各小区经济情况及物业公司水准的差别,社区治安水平往往参差不齐。因此,有必要规范物业公司安全管理活动,可以考虑设置行业门槛和考核机制,督促物业公司建立完备的“人防+技防”体系。此外,也可以把社区安全情况作为社区、街道工作的必须考核项目,以社区、街道办的力量反向监督物业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强化物业公司安全管理的职能。

第二,社区治安巡逻队。很多地方都兴起了社区志愿者巡逻队,志愿者们身着特定衣服、佩戴特定袖章进行义务巡逻,这既能起到治安巡查的作用,又能对潜在的可能造成治安问题的人起到震慑作用。由于社区志愿者对社区布局和社区居民情况比较熟悉,了解哪些地方是安全问题多发区,志愿巡逻工作通常能取得不错的成效。但一方面志愿者基本未受过严格培训,遇到紧急安全事件很难进行恰当、及时的处理。另一方面,由于缺乏长效机制,社区志愿巡逻常出现虎头蛇尾,逐渐消失的现象。对此,可以考虑建立“社区民警+专职巡逻队员+义务巡逻队员”三结合的治安巡逻机制。社区民警,当然由基层派出所指派。现在公安部已强化社区民警的角色定位,把更多的警务资源投放到了社区,以便能把治安问题控制并消灭在最基层。专职巡逻队员,可以由物业公司保安人员和社区居委会成员组成,对他们可以提供一定财政补贴或奖励。义务巡逻队员,可以由社区志愿者以及“五老”(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知识分子、老政法干警)组成。社区民警对治安问题的解决起主导作用,专职、义务巡逻队员起辅助、配合作用。这种模式可以做到职业与志愿相结合,专职与兼职相结合,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和长效性。

第三,邻里守望制度。邻里守望制度是在西方发达国家普遍实行的一种治安制度,它把一定区域内的居民联合起来,相互帮助,共同预防犯罪,体现了群防群治的思想[1]。目前我国城市是一种陌生人社会,邻里之间缺乏沟通和信任感,而邻里之间关系的疏远甚至冷漠,客观上给犯罪行为提供了更多的可乘之机。因此,我们完全可以借鉴西方的邻里守望制度,鼓励社区居民订立《邻里守望公约》建立邻里守望制度,成立邻里守望志愿组织,鼓励社区居民之间相互往来、互相保护,让每一个社区居民都能成为保护邻里安全、维护社区治安的“守望者”。邻里守望制度是居民自治的典型实践形式,是发挥群众力量的集中体现。邻里守望体系的建立,能最广泛地动员邻里参与到治安保护活动中来,能更好地发现安全问题,能更及时地上报问题、解决问题。

第四,社区志愿组织。社区志愿组织,是居民自治精神和志愿精神的集中表达。社区志愿组织,扎根社区,更能理解社区本身的需求。就社区安全工作而言,我们既要倡导像社区治安巡逻队一样的、直接维护社区安全的志愿组织,也要提倡其他类型的保障社区安全的志愿组织,如社区矛盾调解组织,能把安全问题消除在萌芽之时。当然,社区志愿组织除了治安巡逻队、矛盾调解组织外,还有更丰富的形式。我们可以通过精神或物质上的奖励,来推动社区志愿组织发挥更大的作用,如授予荣誉称号、适度给予补贴、物质奖励等等。如果社区志愿组织发展成熟,效果明显,甚至可以申请成立NGO,把辐射范围拓展得更宽,把成功经验扩散得更远⑦。

关于社区主体,还涉及到一项重要制度,即网格化管理制度,各地的具体实践形式多样。以开福区为例,每个社区划分为两到三个网格,每个网格配备网格管理员、网格民情员、网格监督员、网格治安员和网格党支部书记5种基本服务力量。一员多能、一岗多责的工作要求,实际让每个网格员都成为网格的安全守护员。网格员坚守在一线的网格管理岗位上,能更快速、更准确地发现安全隐患、安全事件,并通过电子工作平台上报,而“上报、派遣、处置、审查、核查、归档”的工作流程可以让安全隐患、安全事件得到及时的解决。总结包括开福区在内的地区网格实践经验,网格化管理可以使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力量下沉到最基层。

调研获悉,网格化管理存在着以下两大问题:其一,行政力量有局限。网格员的配置受到地方财政的限制,财政状况好的地方,网格员往往是单独聘请的、专职的,效能较高;财政状况一般或不好的地方,网格员通常由社区居委会成员兼任,效能会打折扣。同时,无论是专职还是兼职,网格员的工作基本上也是正常八小时工作制,不能全天候、全范围地覆盖整个网格;其二,工作内容有重叠,共享有障碍。网格管理系统,跟公安、安监、食药等行政系统至少在安全管理上,工作内容有重叠,而且各系统工作侧重点、工作方式不同,彼此很难做到相互协调,容易出现该管的没管,不该管的管了也管不着、管不好等消极现象。

针对上述问题,建议将网格化管理由行政主导模式逐渐转变为“行政指导+社区自治”的混合模式。用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来鼓励、吸收网格内的民众、志愿者参与,也可以考虑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社会组织乃至个人的参与。这比单纯增加财政、行政力量投入,效果会更理想。地方党政部门核心负责人应提升区域安全责任意识,整合力量,下大力气打通各行政系统的信息壁垒,就公共安全事务建立统一的信息沟通、协调的平台,籍此减少信息壁垒和信息成本,共享信息,协调工作,避免工作重叠和行政资源的浪费。

(3)学校。学校在城市公共安全管理中主要发挥两种作用:其一,作为城市安全的基本单位,保障在校人员安全。校园安全是一个很敏感的话题,出现过诸如校园踩踏、食品安全、校园治安等问题,再加上学生身心不成熟,更易引发安全事故。应下大功夫,系统排查、集中整治校园安全隐患,把校园变成“安全保障园”,可以借鉴前文提到的“企业负责人安全责任制”,做实“学校负责人安全责任制”,以督促学校各级负责人进一步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其二,作为教育机构,传播安全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三十条规定“各级各类学校应当把应急知识教育纳入教学内容”,但目前基本处于法律虚位的状态。安全教育应作为素质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切实得到施行。学校课程的设计应保持必要的、循序渐进的安全教育课程,从娃娃抓起,让学生在校接受系统的安全教育,无论是食品安全教育,还是应急安全教育、应急安全演习等,都应纳入学校常规教育日程中,以培育学生(公众)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⑧。

(4)媒体。媒体在我国城市公共安全管理中本应发挥重大作用。《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新闻媒体应当无偿开展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自救与互救知识的公益宣传”,但目前,进行过这样的公益宣传的媒体很少,缺乏常态化的传媒公共安全宣传机制。在现实生活中,安全知识宣传几乎只能在电影院、地铁上看得到,而且仅仅只是紧急逃生知识。媒体作为直接面向民众的信息传播平台,不应只考虑经济收益,应更注重社会责任的承担。既然公共安全宣传是新闻媒体的法定义务,媒体主管部门就有责任采取可行举措,切实保障该项法定义务得到贯彻落实。

根据上述数据,2011年浙江省全年平均各月存款余额为58691.33亿元,贷款余额为50623.79亿元,按存款比例计算的社会游资总量8803.6995亿元,按贷款比例计算的社会游资总量10124.758亿元,全年平均多发贷款6605.2935亿元。在多发的6605亿元贷款中按照20%的比例,相当于多了1321.06亿元的社会游资。两项加也是10124.758亿元。这个数字与网络上流行的浙江省游资总量介于8000亿元到1万亿元的说法接近,所以能够基本反映浙江社会游资的总体情况。

综上,我们应切实加强相关法律的执行力度,细化媒体在公共安全中应有的责任,加强媒体的公益宣传的法定责任意识。媒体不仅要在日常工作中突出安全宣传,达到普及安全知识的效果,而且政府、企业等主体也要在合适的地方搭建传媒平台,以便在需要的时候进行应急宣传。

(二)个人

与社会组织相对应,我们同时也要高度重视作为个体的“人”在城市公共安全管理中的作用。就公民个人而言,一方面应该自觉汲取公共安全知识,掌握一些应急处理方法,这与上文提到的安全知识教育有直接紧密的关系;另一方面,作为一个能动的主体,也应该发挥主动性,积极参与到城市公共安全管理中来。因为公民自己既是公共安全利益的享受者,也应是公共安全的维护者。面对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每一位公民都应摒弃“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做到对安全隐患“零容忍”,对可疑分子“不无视”,才能提升社会的整体安全水平,公共安全的大网才能越织越密。

近年来,“朝阳群众”“西城大妈”等民众自愿自发参与到打击黄赌毒,乃至黑社会组织、间谍组织的行为,引起了社会的高度关注和广泛赞扬,充分体现了人民群众的巨大力量和群防群治的显著成效。我们应采取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方式,鼓励支持民众积极参与到公共安全管理中来。精神奖励,可以考虑用授予荣誉市民、通报嘉奖等方式实现,用荣誉去鼓舞人,但如果涉及打击安全犯罪等特殊情形,务必注意保护民众的隐私,确保参与民众人身安全。对于民众参与对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安全隐患的上报、处理等行为,可以予以较大数额的金钱或物质奖励。对于日常公共安全隐患、问题的发现和反映,可以用小数额的物质奖励⑨。

可以考虑使用专项财政补贴的方式,支持相关民众志愿组织的成立和发展,把个体的力量汇聚起来。如“朝阳群众”实际上是一个有秩序的志愿组织,最近北京市朝阳区公安局还推出了“朝阳群众”微信APP,进一步方便了“朝阳群众”开展群防群治工作。这说明“朝阳群众”现象的兴起和发展,既体现了民众在公共安全管理上的自觉自醒,与此同时也与相关政府部门的重视和扶持是分不开的。此外,可以考虑发动系列专项活动,激发民众参与热情,培育良好的社会风气。如上海的“城市公共安全随手拍”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成效[2]。

同时,也应该注意消除民众参与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后顾之忧。即将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三条和第一百八十四条,可以说是初步解决了“见义勇为”行为的法律争议,确立了承担见义勇为者损失的主体,以及见义勇为行为不担民事责任的原则。这两条“好人条款”,卸下了见义勇为者的负担,能鼓励民众更积极地维护公共安全和秩序。但民法责任之外还有法律的模糊地带,而且按法定程序见义勇为者在实施相关行为中受伤获得赔偿等救济所需时间较长,不利于保护见义勇为者的切身利益。因此,我们应不断完善“见义勇为基金”等保障体系,进一步减少乃至消除民众参与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心理障碍和经济成本,不让英雄流血又流泪。“见义勇为基金”在设立和运作的原则上,应具有鲜明的价值引导性,并通过进一步降低评审门槛等举措,鼓励救死扶伤的义举,而不是因为制度性合理定位的缺失和某些滞后性规则,削弱乃至损伤个体在此方面的积极性,甚至导致激发负能量的后果。

三、社会力量参与城市公共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一)社会力量参与城市公共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障碍

城市公共安全管理,是一个系统而复杂的工程。国内外长期的经验表明,建立以行政力量为主导,多种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安全管理体系,是符合实践规律的。但我国目前仍处在以行政力量为绝对主导,社会力量基本不参与公共安全管理的阶段。尽管涉及公共安全的国家立法、地方性立法,以及政府规章和各类规范性文件,均明文强调应积极吸纳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安全的管理,并且各级政府似乎也确实意识到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安全治理的重要性和迫切性,但“讲多做少”却是现实状况。从顶层设计到基层治理,各级党和政府虽已认识到光凭政府力量来充分有效地解决城市公共安全问题,已面临心有余而力不足的困境,但如何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其中,却始终是个难以突破的难题。其主要原因如下:

其一,囿于长期以来“大政府、小社会”的国家治理结构和至上而下的压力型政治体制,广大民众长期以来缺乏像欧美国家那样历史形成的自治意识和自治能力。事实上,直到市场经济背景下国企大规模改革后,职工与单位之间的那种家长主义范式的血肉相连的密切组织关系才被真正瓦解。但是,“组织的人”转换为“原子的人”后,由于缺乏有效的基层民主建设,多元社会组织的形成与发展壮大依然受到体制机制的严格制约,作为个体的人难以有多元的渠道融入新型的集体(自组织)中以培育一种新型的社会合作意识与合作关系,过去的集体主义精神尚未被公益意识所取代。而公益意识恰恰是社会力量积极主动地参与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思想基础。在城市公共安全领域,人们依然习惯于认为公共安全的管理完全只是各级党委和政府应肩负的不可推卸的责任,“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自觉的公共安全管理的参与意识尚未成为公民意识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因而,在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城市公共安全管理这个问题上,往往是政府这边一头热,但民众方应声附和者寥寥无几。

其二,虽说维护公共安全人人有责,但对绝大多数面对着生计压力的普通百姓而言,确有勉为其难的客观现实。即使是在小区生活的居民,大多是朝九晚五,忙于工作、生意,很难有精力去关注和参与公共安全的管理工作。即使是组建一个能有效运作的小区业委会,在很多住宅小区也是一件很棘手的事情,而能胜任居委会全身心、全职工作岗位的往往也以下岗职工、退休者为主。

其三,正是因为上述原因,有意识地调配各种资源,拓宽民众便利性地参与公共安全管理的渠道,着力培育民众公益心,已成为各级党委和政府面临的一项新的课题和挑战。但中国政治的特点决定了掌握着资源调配的核心领导才是关键,而这依赖于这些领导是否能真切地意识到社会力量在公共安全管理中的意义和功能。实证调研显示,真正有此意识的领导并不多见,导致已形成的参与公共安全管理的社会力量在实践中由于缺乏必要的政府资源的投入、引导和重视,逐渐流于形式,部分民众本于初心的参与热情渐渐消失殆尽。

(二)微观着手与顶层设计相结合的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对策

本文在立足长沙市城市安全管理实践、借鉴国内外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建议将社会组织和个体这两种基本的社会力量作为抓手,构建各层级的常设公共安全管理协调机构,有的放矢地推进社会力量参与城市公共安全管理。

第一,社会组织参与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可以从企业、NGO、社区、学校、媒体五大主体重点推进。就企业而言,应建立健全“企业负责人安全责任制”,督促企业抓好安全管理工作,鼓励有实力的企业承担更多的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社会责任。其中,要重视保安公司和保险公司两类特殊企业,发挥保安公司对当前警务模式的补充作用,发挥保险公司在评估安全风险、分担事故损失的作用。就非政府组织(NGO)而言,应放低其成立门槛,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提供适度财政资金扶持等方式支持一批在维护城市安全、消除安全隐患等领域,有特色、有实效的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就社区而言,要加强物业公司的安全责任考核力度,建立健全社区治安巡逻制度、邻里守望机制,鼓励发展社区志愿组织,推动建立“行政指导+社区自治”的新型网格化管理制度。尤其应注重发挥“夕阳红效应”,重视、引导、鼓励、组织、保障街道和小区的身体健康的离退休职工参与到上述机制的建构中来,通过适度的资源投入,扶持这些自组织的壮大和发展。就学校而言,重点在抓好学校本身安全管理工作,并把安全教育纳入学生的课程体系。针对媒体,相关主管部门要细化、落实媒体“安全公益宣传”之法定义务的履行,搭建媒体平台,发挥媒体在安全事件中的信息传播、疏导和指引作用。

第二,调动个体参与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引导公民自身做好安全知识储备,提升应急能力;以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方式,鼓励公民参与公共安全管理,疏通公民参与渠道,如微信、微博等互联网+的灵活形式;建立健全“见义勇为基金”等保护公民参与公共安全管理的机制;高度重视从民间、基层组织中充分发掘既热心公益又具备丰富调解经验的“纠纷解决能手”,通过让其登台讲课、编写调解实务指南等方式推广民间调解经验。这是化解基层矛盾,消除安全隐患,低成本高收益的举措。

第三,成立常设的公共安全管理协调机构。应从中央到地方分别成立以党政负责人牵头,政法委担纲,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参与的公共安全委员会。只有针对性地加强承担公共安全主责的党政力量的建设,方能为社会力量的参与提供更多的便利。

城市公共安全内涵广泛,形式多样,具体对应、负责的行政力量也因事而异,但重大公共安全事件的发生,常常需要多种行政力量的共同协调参与。我国目前应对重大公共安全事件的方式通常是启动各级应急预案,成立以党政主要领导为负责人的处理机构,协调各职能部门共同应对,但这种模式有很大的缺陷性,即专业化程度很低,容易受领导者个人因素的影响。在处理重大的公共安全事件时,临时成立的处理协调机构很难做到专业、高效,稍有不慎,会造成重大损失,如天津爆炸事件中消防员盲目用水灭火造成了巨大损失,又如SARS在北京的传播因某市领导隐瞒情况造成更严重后果等等。同时,应急机构的临时性,不利于总结经验教训和应急工作结束做针对性的改进,等下一次同类事件发生,很可能又是一次从头摸索的过程,经验成本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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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安全教育 实践演练 安全教育网

学校的安全工作是学校的中心任务,安全教育是学校教育教学的重要内容,安全需要防范,防范需要教育,教育需要实练。中职学校校园安全教育网如何构建,如何让中职学校学生掌握基本的自我保护技能,提高在各种危急情况下自救、互救、救人和自我保护的能力,提高生命质量。这需要全社会、学校、教师、家庭和学生的配合,共同构建科学、有效的安全教育网。

一、中职学校安全教育现状探析

一是中职学校安全教育重管理轻教育,主要采取以“一位教师、一本教材、一支粉笔”的教育模式,忽视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二是职业学校安全教育主要内容、手段和方式单一。没有现代教育设备设施和信息化手段,以说、教、听、读为主,实际演练较少,几乎没有实践体验和安全演练,没有固定课时,多数安全教育授课教师都是兼职教师或班主任代劳,安全教育效率不高,效果不佳。三是学校安全教育的缺乏必要的制度、师资、时间和设备保障。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安全教育设备设施的投入不足也是目前我们面临的重大挑战。

二、职业学校安全问题产生特殊性

职业学校校园安全问题具有其特殊性:一是职业学校的生源层次较多,学生生源80%来自农村,有的学生甚至没有参加过中考,参加过中考的学生成绩普遍不理想,有的是留守儿童(少年),50%的学生入学时年龄不满16周岁,决定了职业学校校园安全事故的频发性、复杂性和多样性,发生率比普通学校高出不少。二是中职学校学生安全意识淡薄,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比较差。如缺乏保管自己贵重物品的意识、易导致钱财物失窃;违禁物品入校、使用违禁电器、乱扔烟头等,易造成各种安全隐患和事故。三是职业学校在实习实训、顶岗实习中产生的诸多安全事故成为职业学校安全管理的一个重点。

三、构建职业学校“四位一体”的校园安全教育网

学校安全,重在管理;安全管理,重在教育;安全教育,重在防范;安全防范,重在实练;安全实练,重在构建“教师教、练为主导”与“学生学、用为主体”的职业学校校园安全教育模式,建构科学、合理、有效的政府、学校、家庭和学生“四位一体”安全教育网。

(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打造政府能力建设

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安全教育投入,并将其纳入财政预算,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确实将安全教育纳入教育发展规划,构建从幼儿园、小学、中学到大学的现代化安全教育新体系,将安全教育贯穿于教学管理和学生成长的过程之中,使学校安全教育保持连续性和系统性。

国外校园安全教育的主要做法:法国,在教师教育中增加防范暴力的课程,并在问题突出的学校开展现场教学。韩国,学校安全事故是“国家责任”,纳入国家和地方财政预算,把安全教育写入相关法律。俄罗斯教育部提出了“生命安全基础”课程,重视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培养学生认识和评价人的生活环境中的危险和有害因素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及对其的防御方法,以及在出现危险的情况下消除不良后果和进行自救与互救的方法,课程根据不同的授课对象编写,遵循学生认知规律。

(二)提高职业学校教师安全教育素质

培养和提高教师的安全教育素质是实施学校公共安全教育的需要,教师的安全教育素质是进行学校公共安全教育的基础。首先教师要培养公共安全意识,以人为本,以保护学生安全为核心,树立责任意识,健康意识,风险意识、超前意识、科学意识、法律意识、警觉意识等。其次,教师要掌握安全防范能力与生存技能。例如,工作岗位安全技能、公共安全生活技能和家庭安全生活技能,假期安排安全教育教师进行学习型校本培训,到顶岗企业实习企业学习实习实训教学安全教育和技能。

(三)注重家庭教育,重视安全教育亲子教育

学校安全教育还取决于学生家庭及家长平时有针对性进行生命自保和逃生方面的教育和启发。家庭教育、亲子教育直接关系到学校安全教育功能实现的好坏。证据表明,具有性格、暴力行为的青少年常常来自管教严厉不当、缺乏关爱、家庭暴力、家庭秩序混乱的家庭。学校、教师应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互动与合作,为问题学生及其家庭提供帮助和咨询,帮助不良行为的矫治,从而减少安全隐患,预防、化解矛盾。

(四)学生参与学校安全维护和教育活动,提升学生安全实践演练能力

国外学校对于学生的交通和消防安全教育非常重视实践训练、实验演习,和逃生训练,旨在培养学生实际的自救能力和处理意外伤害事件的能力。通过组织学生参加地震、灭火演习和逃生训练,寓教于乐、寓教于练,强化学生“实战体验”,把学习安全理论知识融入提高实际演练技能之中,使学生成为安全教育的参与者、体验者和收获者。例如,组建与培训学校护校队,让护校队学生参与校园安全巡查,宿舍安全检查和校园重大活动安全防患工作,能从一定程度上提高其防范意识与防范能力。学生参与学校安全的维护,也是对其进行安全教育、训练的过程,有利于提高其防范意识、防范能力、明辨是非能力及树立良好的价值观。

参考文献:

[1]朱真真.当前我国校园安全问题及对策研究[J].教育文化,2011,(5):233-234.

篇(4)

草案规定,国家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多渠道扩大就业,逐步实现社会就业比较充分的目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发展和调整经济结构的重要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制定促进就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草案还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促进就业的目标责任制度以及考核、监督等作出具体规定,并对政府接受人大监督作出规定。

建立失业预警制度

为了规范人才和劳动力市场秩序,针对当前就业市场存在种种就业歧视现象,草案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以及职业介绍机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以下统称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不得以民族、种族、性别、、年龄、身体残疾等因素歧视劳动者。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享有与城镇劳动者平等的劳动权利,禁止对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设置歧视性限制。同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失业预警制度,对可能出现的较大规模的失业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对因自然灾害或者其他不可抗力导致的大规模失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及时采取紧急应对措施。

逐步推行劳动预备制度

为了提高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增强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草案规定:国家依法发展职业教育,鼓励开展职业培训,促进劳动者提高职业技能,增强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市场需求,制定并实施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能力开发计划。

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逐步推行劳动预备制度,对未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实行一定期限的职业培训。

此外,国家鼓励劳动者不断提高职业技能,建立促进劳动者就业的职业能力评价体系,从事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殊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应当经过专业技能培训。

政府免费提供公共就业服务

为了进一步发挥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的作用,草案主要作了以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提高公共就业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篇(5)

关键词:安全工程;培养方案;修订

安全工程专业最早是从煤炭行业发展起来的,随着社会和科技的发展,安全工程专业逐渐发展到石油化工、机械制造、航空航天、地质冶金、电子电工、铁道交通、环境生态、核能源、建筑等行业。但未有一所院校的安全工程涉及三农(农村环境安全、农业生产及产品安全、农村公共安全)安全问题。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中各种安全事故不断发生:(1)农业机械化生产迅猛发展,购买和使用农业机械的有机户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是各种农机事故的增加;(2)镉米事件引发的各种农产品安全问题;(3)城市的迅速发展,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增加,常住人口中老年人和幼童的数量加大,因此产生一系列的公共安全问题;(4)农村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带来的一系列环境安全问题。这些问题随着时代的发展逐步扩大,在社会上形成一定的影响。湖南农业大学是国内第一所开设安全工程专业的农业院校,专业依托学校农业的背景,以资源环境学院环境工程专业为依靠,拟发展化工安全、农业生产及农产品安全、农村公共安全以及环境生态安全等四个方向。拟在培养能够解决三农问题的社会人才,解决农村环境中存在的各种安全问题。虽然国内开设安全工程专业的院校逐年增加,但是我国目前的安全工程专业尚处于逐步发展的过程,各高校在大安全基础上发展不同方向。因此全国各个高校的安全工程专业在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设置上存在差异。我校安全工程专业刚刚起步,在培养方案设置及优化上处于探索阶段,根据现有培养方案中存在的问题及毕业生的反馈信息,对湖南农业大学安全工程专业培养方案的设置及修订进行探讨。

1现有培养方案中存在的问题及毕业生反馈信息

从现有的培养方案的课程设置上看,没有明显的侧重方向,培养的安全专业人才均属于“大安全”,跟开办专业时拟发展的农业生产及农产品安全、化工安全、环境生态安全以及农村公共安全方向相差太远。因此,本次培养方案的修订,根据专业的发展方向,以及学校现有资源,增开农产品安全与检测技术、农产品安全与检测技术实验、农产品安全与清洁生产、农业安全生产与管理等课程。另外,培养方案中实验实践课程偏少,安全工程是工学学科,重在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实验实践能力、创新能力以及团队合作能力等。因此,此次修订,增加了化工安全工程课程设计课时,将实验课程模块化,培养学生的综合实验能力。根据我校近几年的毕业生就业情况及毕业生工作中所需知识的反馈情况,我校培养方案中选修课中的一些课程及课时设置不合理。如:设备腐蚀与防护技术、辐射防护与保健物理与环境工程中部分内容有大量重复,事故调查与分析技术与安全管理学、安全评价等课程重复率较高,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也与安全管理学中部分内容重复。增加了安全管理学的课时数,调整了相应教学内容,将安全评价与预测设置为必修课程,增加课时量,将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事故调查与分析技术课程去掉。增设特种设备安全技术。

2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的修订

众所周知,专业培养目标是进行专业建设和一切教学活动的基础,也是人才培养的最终目的[1]。培养目标的设定,直接决定了本专业的发展。培养目标决定着人才培养的实施手段、内容、评判标准等内容,也决定了人才培养工作的成败,更决定了人才成长、发展的方向[2]。为了培养出懂农业与安全学科知识的安全人才,建设具有农业特色的安全工程专业,合适的培养方案在安全工程专业本科教学过程中起着很重要作用。培育目标是: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能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工程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外语及计算机应用能力突出,具有较扎实的专业技术理论知识和较强的专业技术技能,能够运用所学知识和掌握的技能从事安全技术及工程、安全科学与研究、安全监察与管理、安全健康环境检测与监测、安全设计与生产、安全教育与培训等方面工作,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研究能力的复合型人才。

3课程体系的修订及设置

制定合理的培养方案,设置合适的专业课程体系,培养出懂农业与安全学科知识的安全人才,以现有的教学基础和经验为出发点,对现有培养方案中的课程设置进行调整和修改。经过探索和讨论研究,湖南农业大学安全工程专业培养方案中课程体系包含四大模块:公共课、专业课、实践教学以及素质拓展。其中公共课和专业课都包含了两部分,选修课和必修课,实验课程包含在必修课程中。实践教学模块是必修课,包括了设计、实习等。素质拓展为课外选修课。除此之外,还有部分创新创业教育类课程的设置,意在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能力。

3.1课程设置

专业的公共基础课(必修)根据国家要求进行设置,包括高等数学、无机化学、政治、外语、物理、化学和军体类课程。为了加强学生的实践能力,政治类课程缩短了理论教学,增加了实践部分。专业必修课程是安全工程专业的核心,是学生掌握安全基础知识理论的重要基础课程。主要课程有安全管理学、安全学原理、安全系统工程、安全检测技术、工业通风与防尘、职业安全与健康、化工安全工程、安全人机工程、农产品安全与检测技术、安全评价与预测、环境工程学。另外,为了扩大学生的安全知识面,有更广的就业面,开设的选修课包括安全法律法规、燃烧与爆炸学、安全心理学、危险化学品管理、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消防工程、建筑安全工程、农业安全生产与管理、安全信息与数据库、安全工程专业英语。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爱好,选择不同的选修课来充实自己。我校安全工程专业的培养目标是复合型技术人才,要求学生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在培养方案中将实验进行综合模块化,并增加了部分实验的课时。主要专业实验:现代工程制图实验、安全工程基础实验、安全管理实验、安全技术实验、安全人机工程实验、农产品安全与检测技术实验等,实验中包含了各个专业课相同或相近的知识综合性实验。在实践教学环节,在工程制图课程设计、化工安全课程设计、工艺通风与防尘课程设计、安全人机工程设计的基础上,还开设了社会安全教学实习、工业安全教学实习、农业与农产品安全检测教学实习、生产实习、毕业综合实习、社会调查、金工实习等多个实习课程,意在增强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和实践经验。

3.2课时设置及学分要求

在安全工程所有的课程中,公共课程根据国家要求,设置18学时为1个学分,公共课必修课程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要求,设定学分为84学分,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选择公共选修课扩展自己的知识面,培养方案要求至少选11.5个学分。专业必修课程根据教育部的要求结合本专业的发展方向及特色,以及每门课程的主要内容,设置适当的学时,24学时为1学分,总的学分为3分。专业选修课设置12学分的课程,学生选择分的专业选修课进行学习。除此之外,在实践教学环节,有28.5个学分,素质拓展不计入总的学分要求中。综上,本校安全工程专业学生毕业学分要求总计172个学分。

4小结

总之,安全工程专业是一个涉及面极广的综合交叉学科,其人才培养的方向是复合型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安全工程师[3]。我校安全工程开办不久,培养方案还在探索过程中,需要不断改革更新。但改革是困难的也是必需的,在专业培养模式、培养方案等方面需要长时间的探讨与研究[4]。如果不改变人才培养模式,调整专业培养方案,其培养的安全专业人才必然不能胜任将来的工作,也无法满足社会需要,从而辜负社会期望[3]。本文根据学校专业特设及现有安全培养方案存在问题、毕业生的反馈等介绍了本校农业特设的安全工程专业的培养方案修订情况。

参考文献

[1]叶勇军,李向阳,王淑云,蒋复量.核安全工程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及课程体系研究[J].科教导刊,2012(34):130-131.

[2]邬长城,谭朝阳,王桂赟.高校化工类安全工程专业人才的培养方案探讨[J].广州化工,2013,41(12):246-247.

[3]任森,王文才,任玉辉,杨夺.安全工程专业人才培养的思考与建议[J].教育教学论坛,2016(7):40-41.

篇(6)

集团公司:

2019年,公司按照集团的部署和要求,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首位,认真总结安全管理经验,加大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力度,积极开展安全检查和整治活动,杜绝发生安全事故,确保公司稳步发展。现将我司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安全生产事故事件情况

我司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会议及文件精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隐患整改工作,加强领导,落实主体责任,无生产和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圆满完成了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一)传达上级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及工作部署

公司每月及时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次会前播放安全警示教育片,会上布置节前节后工作,传达上级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及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召开年度安全工作会议、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会议和“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会议。总结201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全面部署2018年安全生产、汛期防洪度汛和“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会后及时将会议精神传达至公司各员工,增强员工的安全红线意识,提升员工安全生产意识。

(二)加强安全检查,排查事故隐患,落实隐患整改

我司在做好集团季度、专项及汛期等安全检查迎检工作的同时,按照上级的部署要求,依据制定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及编制的安全检查工作方案,对各在建项目进行全面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春节前后、全国“两会”期间、季度、汛期、清明节、、“五一”劳动节和“端午节”假期期间等各项日常、季度及专项安全生产大检查33次,查出隐患共208项,发出整改通知单61份,并按集团要求对排查出的隐患整治进行分类、归档,对查出的隐患定时间、定标准、定责任人进行彻底整改,未能及时整改的查原因、定人员、定方案监督落实整改,杜绝事故发生,做到闭环管理。目前,已完成隐患整改201项。

(三)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按照集团的安排部署和要求,公司围绕“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活动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有:

1.制定、下发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2.召开“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会。

3.购买“安全生产月”宣传品,张贴大量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招贴、挂图、标语、横幅,出版专栏板报,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气氛。

4.开展企业主体责任专项检查活动。

5.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向职工和广大群众宣传安全生产常识。

6.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7.开展防洪抢险和供水管道抢修应急演练。

8.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公共安全,职业健康”和安全警示教育培训。

9.参加集团“安康杯”活动启动仪式,积极组织员工参加 “安康杯”活动。

(四)积极开展应急演练

我司将定于月日至月日,分别在处开展防洪抢险和在开展抢修应急演练,将邀请市安监局、应急办、市政局领导莅临现场观摩指导。通过演练来加强公司安全生产规范化的管理,强化抢险和应急抢修能力,验证抢修应急预案的适用性、可操作性,验证应急物资配备的合理性,检验和提高应急救援的启动能力、应急队伍及人员相互间的配合协调能力,使员工得到较好的教育培训,提高公司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能力。

(五)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我司积极组织参加集团举办的安全生产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资格认证等教育培训。另外,我司还组织开展了新员工及转换岗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操作技能、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与科学施救、“公共安全、职业健康”专题安全讲座等培训。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共23次,参训人员648人次。通过各项培训以及现场的指导,全面提升了全体员工的安全素质、意识和技术水平,增强了干部员工的安全管理能力,进一步提高了我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六)做好防洪度汛工作

针对今年汛期工作要求,我司及时召开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布置会,对防洪防汛重点部位、关键部位、重要区段进行彻底检查,督促各部门关注极端天气预报、做好水位监测,制定落实了汛期公司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事故报告制度,并与市人民政府建立了防汛安全联动机制和零报告制度,提前做好防洪防汛措施,确保安全度汛。中心以公司防汛预案为基础,结合实际,制定《电站防洪抢险应急救援演练方案》报公司及区防汛办审批备案、制定《电站防洪抢险应急预案》报公司及市防汛办审批备案,中心针对各自业务范围编制了相应的防洪应急预案,并检查储备好各项应急物资,确保安全度汛及供水安全。

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职业卫生健康体系不健全

为进一步做好我司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了危害因素检测,待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后,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统计好涉及人数,签发告知书、组织体检、填报职业健康档案,到安监部门申报、备案,逐步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健康管理体系。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有待更新、完善

我司部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仍存在不足,下一步将加强学习国家、自治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集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结合公司实际修订、完善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三)对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不足,要求不严

针对施工现场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我们将严格执行合同履约管理,加强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认真督导施工单位做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核实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排查及时整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下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及计划

(一)加大日常生产的安全隐患排查力度,按集团要求持续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二)编制签订公司2019年安全生产及交通安全责任书。

(三)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健康管理体系。

(四)筹备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复审工作。

(五)筹备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提标评审工作。

(六)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对防洪防汛重点部位、关键部位、重要区段加强巡查值守,确保汛期安全生产。

(七)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演练。

篇(7)

一、工作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发展为第一要务,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环境;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健康作为安全监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基本要求,构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坚持统筹协调根本方法,实施安全生产综合治理。

二、责任目标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部门共同目标

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最大限度减少各类伤亡事故,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不突破市政府下达的控制考核指标。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省、市、县公告的重大隐患整治任务。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

"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就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不突破考核指标。纳入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完成6000米道路波型护栏安装任务。

(三)县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

县安监局:不发生因管理原因而负主要责任的较大及以上煤矿事故,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考核指标以内。不发生因监管原因而负主要责任的较大以上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冶金行业生产安全事故,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考核指标以内。

县公安局:不发生因管理原因而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控制在市政府下达考核指标以内。

县交通运输局:不发生因管理原因而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以上道路运输、水上交通事故,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考核指标以内。

县住建局:不发生因管理原因而负主要责任的较大以上建筑施工事故,建筑行业死亡人数控制在考核指标以内。

县公安消防大队:不发生因管理原因而负主要责任的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火灾死亡人数控制在考核指标以内。

经信、国资、中小企业、教育、水务、农机、农业、质监、文旅、工商、国土、商务、卫生、广电、环保、粮食、供销、气象、药监、林业、城管、电信、电力等部门,确保所辖行业不发生因管理原因而负主要责任的较大以上事故,生产安全死亡人数不突破前三年平均数。

三、工作措施

(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1、围绕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开展宣传教育。扎实开展"百日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月"活动,并印发《安全告知书》;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家庭"活动。

2、围绕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开展宣传教育。认真组织企业负责人参加国家、省、市、县举办的安全生产培训;充分发挥市"三级"、县"四级"培训机构职能,抓好班组长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指导和监督企业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文化活动;抓好员工的厂级教育、车间教育、班组教育。

3、围绕提高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进行宣传教育。抓好乡镇和县级相关部门分管安全工作领导、乡镇专兼职监管人员、安监系统监管人员及交管站人员的培训。

(二)深入开展重点行业"打非治违"行动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3号)精神,重点打击非法生产、非法建设、非法经营行为,治理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1、道路交通。继续抓好客运企业安全评估达标活动,提升客运管理水平;开展客运超员、机动车超速、货车摩托车农用车非法载人专项整治;开展对"五不出站"等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进一步抓好乡镇交管站建设,加大对乡村道路安全的监管力度。

2、煤矿。以"一通三防"治理为重点,全面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稳步推进安全高效矿井建设;采取坚决有效措施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切实加强对关闭矿井、事故矿井、停产整顿矿井、技改扩能矿井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顶板管理"专项治理,借鉴"白国周班组管理法"经验,强化现场管理。

3、非煤矿山。全面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井工开采矿井实施机械通风和规范支护,石灰岩露天矿山实施梯级开采、机械装卸和中深孔爆破,页岩等小矿山企业实施机械化作业;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加强尾矿库的监管监控。

4、建筑施工。落实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三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打击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行为;抓好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三同时"专项检查;持续开展高空坠落、施工坍塌专项治理;继续开展建筑施工联合执法检查行动。

5、水上安全。开展对自用船非法载客、客货混装、超载等问题的专项治理,加大对渡口、码头的日常监管,继续抓好"救生衣"行动。

6、危险化学品。加强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开展液氯、液氨、液化气和剧毒溶剂生产、储存、运输专项整治;开展对重大危险源的专项检查;坚决打击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的行为;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依法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化工企业。

7、烟花爆竹。全面开展烟花爆竹市场专项整顿,坚决打击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行为,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运输、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8、民爆物品。加大对民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涉爆单位和从业人员准入制度,加强爆破作业人员管控,严防发生民爆物品事故。

9、消防和公共安全。开展重大消防隐患专项检查治理,加强对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物品、耐火等级低的密集建筑区、燃气安全的专项检查,完善标牌标识。

10、学校。开展对寄宿学生、幼儿园、学校道路及周边、学校楼房安全专项检查;加强各类活动管理,严防踩踏事故发生。

11、冶金。强化日常检查,督促企业加强对起重、吊运、冶炼、煤气使用等重点生产环节的隐患排查,加强对生产作业现场、重要设备维护检修期间、生产与机械技改同时作业时段和环节的现场监控。

12、职业病防治。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专项治理,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在职业危害严重的企业设立职业安全健康监督员,严格执行职业卫生安全许可制度,完成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并建立职业健康档案。

13.旅游、特种设备、农机、水利等行业领域,根据行业特点开展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

(三)深入抓好安全生产体系建设

1、安全生产投入体系建设。乡(镇)政府足额投入公共安全设施费用,县级行业主管部门督促企业按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缴纳风险保证金,大力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2、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将企业内部管理体系由"生产"为中心转变为以"安全生产"为中心;全面开展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

3、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整合消防、矿山、医疗救护力量;县建立"矿山辅助救护队",矿山企业组建"兼职救护队"。

4、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完善执法监察机构,在编制内逐步充实监察执法力量;加强乡镇监管队伍建设,落实人、财、物,明确责、权、利,圆满完成今年60个村(社区)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向村(社区)延伸工作;建立企业横向到边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责任,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

(四)深入抓好安全生产机制建设

1、完善市场准入机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严格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把安全生产条件作为建设项目核准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

2、深化安全生产日常检查机制。坚持节假日和重要时段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自查、乡镇全方位及重点检查、行业主管部门专项检查、县安委会组织督查。

3、落实安全生产部署全覆盖机制。全县召开安全会议扩大到规模以上企业,乡镇召开安全会议扩大到规模以下企业,社区加强个体经营门市的监督检查。

4、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乡(镇)政府及部门对公共安全设施开展经常性的隐患排查;生产经营单位坚持"月排查、周检查、日巡查"制度;对重大隐患实施"治理措施、治理投入、治理责任、治理时限、治理预案"五落实并进行公示。

5、督促企业建立内在动力机制。建立企业领导年薪、员工工资与安全挂钩制度,把安全生产与企业的生存发展、职工切身利益相联系。

6、建立安全生产考核评价机制,发挥控制考核指标的激励约束作用。

7、创建本质安全型城市,从安全发展的战略高度谋划和推进本质安全型城市建设工作,动员全县干部群众积极投身创建本质安全型城市活动。

(五)强化安全生产工作领导

1、强化安全发展理念。牢固树立"抓安全、保平安、促发展"理念,坚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先,把工作落实到生产经营全过程,把安全生产与优化经济结构、促进经济发展紧密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