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18 17:08:11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新修订法律法规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一、全面摸底调查。
走访县工商局,了解我县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工商注册情况,并对劳务派遣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准确掌握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基本情况和被派遣劳动者有关情况(具体摸底调查内容见附表)。
二、广泛开展宣传。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的意义和内容,重点宣传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劳务派遣用工岗位适用范围、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等内容,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依法规范劳务派遣管理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认真组织培训。
要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召开专题研讨会和以会代训等方式。开展本系统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组织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法律条款的精神实质,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积极发挥县协调劳动三方四部门的作用采取主动送法上门等方式,认真抓好劳务派遣单位、各类用工单位和劳动者的学习培训。
四、开展政策清理。
(一)对照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和上级的有关规定,依法对已经制定出台的涉及劳务派遣的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对与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部将颁布的规定以及有关法律相抵触的,要及时按照法定程序修订或废止。
(二)做好人社部即将下发的许可规定和劳务派遣规定的配套政策制定工作,确保7月1日在新法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实施的同时,开展行政许可工作。
【关键词】地方消防法规建设《云南省消防条例》 《昆明市消防条例》立法后评估
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对立法工作提出了宏观要求。地方政府立法体系作为我国立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其完善的目的是依法贯彻治国方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必要保障,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公安消防部门作为国家行政执法力量的组成部分,在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承担着重要责任。完善地方消防法律法规建设是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我市在贯彻落实新修订的《省条例》的基础上,积极起草制定《昆明市消防条例》。
1.完善地方法规建设
1.1及时修订《云南省消防条例》
在完善地方法规建设中,早在2001年,我省就颁布实施了《省条例》。该条例的施行对于我省健全落实社会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全社会防控火灾的能力,确保全省火灾形势稳定发挥了巨大作用。但是随着我省经济社会的发展,特别是新修订的《消防法》于2009年5月1日起施行,全省消防工作也面临着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一是面临着较长时期内火灾总起数持续增长的压力。二是面临公共消防安全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不适应的压力。三是面临着非传统消防安全问题凸显的压力。四是面临消防法制建设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压力。《省条例》许多规定与新修订的消防法不一致,也必须尽快予以调整完善,以确保法制统一。为贯彻好新修订的《消防法》,解决近年来在消防工作中暴露出的新问题,更好地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新修订的《消防法》,我省及时对《省条例》进行了修订,并于2011年1月1日正式施行。
1.2《昆明市消防条例》的起草制定
虽然《消防法》及省《条例》切实推动了消防工作的开展,为我市消防工作在法制、服务、和谐、以人为本等方面起到了较为明显的作用,对整治各类极易造成重大群死群伤火灾隐患有了更加有力的监管措施。但两者规范的内容较为宽泛,并未涵盖我市消防安全管理的方方面面,为切实解决制约我市消防工作发展的瓶颈性问题,固化现有经验和做法,为建设宜居宜人新都市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去年我市积极启动了《条例》立法工作。
制定《条例》主要居于以下考量:一是近年来消防工作积累了一些好的经验。经过多年的实践,我市消防工作积累了一些好的经验。如消防工作逐级责任制、消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消防宣传“五进”工作等。从全国范围来看,省外特别是东部地区的一些好做法值得我们学习借鉴,如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多产权建筑消防管理等。这些好的经验做法,需要以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从而更好的指导消防工作实践。二是火灾防控工作还存在一些难点和盲点。“十一五”期间,全市共发生火灾3775起,死亡60人,伤31人,发生较大以上火灾6起。火灾总量占全省近四成。“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出租房、民宅商用场所及农村亡人火灾多发,成为火灾重灾区,加之随着现代新昆明建设的快速推进,新能源、新工艺和新材料广泛应用,用电、用火、用油、用气量增多,人流、物流加剧,致灾因素明显增多,消防整治和管理措施有待通过立法进行强化。轨道、物业服务业、高层地下建筑等迅猛发展,建筑工地遍地开花,消防技术服务中介初具规模,对这些对象的消防管理制度有待通过立法进行创新。三是消防安全责任制还有不到之处。实践中,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消防安全责任不够明确具体,一些单位消防主体责任意识还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基层消防管理还比较薄弱。按照市委关于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要求,政府有关监管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消防职责也不够明确具体,部门消防监管、行业主管尚未形成合力,政府消防行政效率的提高有待通过立法进行保障。四是消防安全基础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目前,全市消防队站、消防力量和消防装备欠帐较多,公共消防综合应急保障能力建设有待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与城市建设、新农村建设还不配套、不同步,亟待通过立法来进行规范。五是中央对大城市消防工作有新的更高的要求。2011年12月30日,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十二五”时期消防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提出省会市要完善消防法律法规体系,从建设工程防火设计、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隐患排查整治、社会消防安全管理、灭火救援等方面制定并实行更加严格的消防安全标准。
2.地方消防法规建设与立法后评估
立法后评估制度是地方政府立法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实施纲要》)也指出,规章施行后,制定机关、实施机关应当定期对其实施情况进行评估。立法后评估,在各地的称谓不尽相同,例如浙江称为立法质量评估,海南称为立法跟踪评估,我省称为立法回头看。 虽然称呼不尽相同,但大体都是指具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制定权的国家机关或者由其委托的主体,按照一定的评估程序,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合法性、合理性、实效性、协调性等指标进行评价,并提出完善法规、规章建议的活动。
评估主要涉及两方面:一是法规实施的效果,包括行政执法、配套性文件的制定等情况以及法规实施所取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二是法规中各项制度设计和程序规定是否需要进一步完善。
一直以来,各地立法机关在法规制定阶段,都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特别是实行“开门立法”后,立法机关通过开展立法调研、公布法规草案以及举行立法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集中民智,体现民意,取得了一定成效。就《条例》而言,为做好此项立法工作,市政府成立了立法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起草班子,制定了工作计划,人大提前介入。起草班子针对我市消防管理中亟待规范和解决的问题,积极开展调研,结合昆明实际,起草了《条例(初稿)》,并先后采取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和组织协商等方式,广泛征求了基层消防部门、市政府各职能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人民群众以及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意见,在充分吸纳各方意见的基础上,起草班子对文本进行反复修改,数易其稿。但是,正如美国社会法学家庞德所说:“法律的生命在于它的实行。”法规质量好不好,归根到底还要看法规的适用情况,看法规是否经受得住实践的考验,达到预期的目的。
开展立法后评估,实行“回头看”,可以使我们立法者清楚看到立法预期与立法实施效果之间的差距以及立法技术等方面的欠缺,进而吸取经验教训,单一反三,不断提高立法预测能力和立法技术,总结经验教训,提高立法水平。制定出更高质量的法规。
《昆明市消防条例》即将颁布实施,作为《条例》的直接起草者,法规的实施,并不意味着立法工作的结束,而是应当将工作中心和关注点转移到立法后的实施成效上。应当着手考虑对《条例》实施立法后评估。从立法后评估工作的主体来看,公安消防机构作为《条例》的起草部门和实施部门,是行政立法后评估工作的重要主体。公安消防机构的评估工作,其重心必然围绕执法问题进行。通过评估工作,发现并解决执法实践中遇到的问题,为改进行政执法能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提供保障。可以通过在召开会议、实地考察、暗访、问卷调查、媒体特别是网络征求意见等方式,开展评估。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国明就坦言:“与立法时的态度相比,我们对法规出台后的实效关注得不够,对法规是否达到立法的预期,缺乏足够的了解。立法后评估可以使各方明了法律法规实施的真实情况,准确把握法律法规调整社会关系的有效性。制定法律法规和进行制度设计,不能靠“拍脑袋”,立法后评估可以为法律法规的修改和完善提供相关的数据和事实依据。”
笔者认为,对《条例》评估内容主要围绕《条例》的创新点和突破点开展,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內容:
2.1关于消防安全评估的问题
《条例》将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的精神吸纳到立法之中,将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我评估机制、重点单位的“三项申报制度、加强对火灾高位单位的管理写入了立法之中。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首次提出了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我评估机制、火灾高位单位的概念,虽然这些工作对行政管理相对人来说还较为陌生,为使《条例》具有前瞻性和超前性,《条例》专条对这些工作进行了规定,通过立法的形式,最大限度的严格对火灾高位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断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
2.2关于加强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的问题
近年来,全国建筑工地火灾呈多发趋势。建筑工地普遍存在消防安全管理混乱、违章动火作业、边施工边营业等突出问题。《条例》专门明确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规定了施工工地应当设置临时消防水源,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因高层建筑火灾必须立足于建筑自有的消防设施进行扑救,鉴于高层建筑建设中其消防设施还不完备,《条例》规定高层建筑施工要同步安装临时消防供水竖管,以保证高层建筑施工发生火灾的消防给水。
2.3关于加强高层地下建筑、“三合一”场所、商用民宅消防安全管理的问题
高层、地下建筑具有火灾风险高、扑救难度大、人员疏散困难等特点,是消防安全管理的重点。据统计,昆明共有高层建筑4500余幢,90%的高层建筑设有地下建筑,《条例》对高层建筑管理人、使用人的消防安全职责进行了明确规定,同时倡导高层建筑的管理人、使用人配备救生设备和自救工具。大量的城中村普遍存在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及民宅改用作生产加工、餐饮、住宿服务的情形,火灾隐患突出,管理难度较大,近年来我市60%左右的亡人火灾都发生在这些场所。为加强这些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了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的,应当按照国家消防安全技术标准,采取防火分隔措施,设置疏散、灭火和报警等消防设施,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同时规定使用民宅从事生产加工和餐饮、住宿服务等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落实消防安全措施,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做好生产、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
立法后评估工作是立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立法工作回应“质量型立法”时代背景的一大创新。建立立法后评估制度,有利于近一步提高立法质量、提高执法水平、提高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以及提高有序政治参与的水平。
关键词:药事法规;课程特点;学习兴趣;讲授;授课
1 本课程特点
《药事法规》是中药和药学专业的一门主干课程,目的就是要使学生们具有高素质劳动者所必需的药事法规知识。能充分掌握、理解我国药事管理法律法规,熟悉药品研制、生产、流通和使用等各环节质量保证和控制的相关法律法规程序,明确药品的安全有效和法制化管理的关系。了解药学的社会和管理方面的基本知识与经济全球化中药事管理的发展趋势。在今天日趋完善的法制社会里,全体药师及相关人员在进行各项药事活动中必须认真学习领会并严格执行国家各项药事管理法律法规政策,提高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做到依法研药、依法制药、依法购药、依法管药、依法用药,确保病人用药安全有效。
但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法律体系的逐步完善,药品监督法制化管理程序及制度日渐加强,国家
药事管理法律法规正处在不断建立、健全和修订完善阶段,其中有许多法规仍处在试行阶段。
2 本课程教材
现在学校使用的教材仍是由中国中医药出版社出版的2002年教材,这对于一门正在不断建立、健全和修订完善的学科来讲已经是脱节了。《药事法规》并不属于技术性的学科,而应是一门有关法律法规的政治性学科,具有与时俱进的特点。由于教材、大纲与实际的药学行业的法律法规有一定的出入,导致教师不知该如何上好这一门课。当然,如果只按照教材作计划,学生一点意见也不会有,但对于一个教育工作者来说,这就分明在欺骗学生,这又过不了自己心理关;若只根据大纲的要求,参考新修订的药事法规来给学生授课,学生就认为教师的授课内容与教材不符(尽管在授课前已清楚解释这门学科的特点)。这个问题的最终解决方案只能依靠学校及时更换最新的教材。
3 授课体会
《药事法规》涉及内容广泛,应用性强,但是内容死板,每一章,每一节都是条条框框的法规,对于完全没有药品活动经验的学生来说就是两个字“乏味”,而且对于他们来说,这门学科学了不知何用。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本人采用了以下的对策:
3.1 增强学生对《药事法规》在药事活动中的实际应
用的认识
(1)在讲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时,我们可以带学生到附近的制药厂或药品批发、零售企业去参观学习。
(2)鼓励学生多登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或相关的网站,了解有关药品管理的现况。
(3)在课堂教学中多列举一些有关违反药事管理法规的实际例子,对学生加以分析,增强学生对药事法规的感性认识;教育学生在今后从事药事活动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各项药事管理法律法规政策,提高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做到依法研药、依法制药、依法购药、依法管药、依法用药,确保病人用药安全有效。
3.2 提高学生对《药事法规》的学习兴趣
(1)每次课必须设计有10min的课堂提问。相信很多课目都有10min的课堂提问,但那一般只会涉及一些概念掌握类的问题。而对于《药事法规》这门课来说,10min的课堂提问就不能只提问一些概念掌握类问题,要补充一些案例分析,给学生具体案例让学生思考分析,然后回答。当然这个提问的成绩要列入平时成绩,学生自然就较为积极。整个课堂由案例贯通;首先列出案例,引导学生分析思考引出新的知识,再给学生作一个全面性的分析,让学生提问,给学生作答;若条件允许,可以给学生影像案例,让学生能娱乐学习结合在一起,这样既可以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又可以保证学习的质量。
(3)支持学生开展关于《药事法规》的辩论会,帮学生寻找辩论的主题。可以把学生分为正反两方进行辩论,让学生从班费中买一些奖品,奖给胜利的一方作为记念。这样既可以培养学生对《药事法规》的浓厚兴趣,又可以锻炼学生的口才和胆识,有助于学生日后的就业。
3.3 课后总结
每次课后必须及时看课时计划是否完成,及时对课堂气氛、教学方法、语言表达、提问情况等进行总结;及时找来学习委员、学习科代表询问学生对每次授课的掌握情况以及对老师讲授情况有什么看法、意见和要求。目的是寻找不足,以完善日后的课时安排。
3.4 课程结束后分析
(1)课程结束后,出试卷,通过考试来检验教师讲授和学生学习的情况。
(2)对试卷的试题类型、试卷内容、试卷的难易程度进行控制,试题类型包括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案例分析四种。将试卷内容中识记、领会、简单应用、综合应用的比例控制为30∶30∶30∶10;试卷难易程度则控制在较易和较难两类。
(3)对学生的考试成绩进行分析,看是否呈正态曲线分布。方法是把学生的成绩按分数段60分以下、60~69分、70~79分、80~89分和90分以上进行分类,分析各分数段的学生所占比例的情况。
(4)对试卷的每一道题的答题情况、得分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学生对讲授内容的掌握情况。
Y公司自2007年正式运营以来,各类用工人数从2007年初的323人增长到目前的1372人,其中:委派高管6人;合同制员工576人;业务外包用工720人;培训生70人,为公司生产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
多年以来,公司采用多种用工方式在确保依法用工的前提下较好地适应了港口生产发展的需要,搞活了用工机制、有效控制了人工成本的增长,但由此也带来了一些用工管理上的问题,根据2012年12月28日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要求,公司必须按照相关条款规范用工,以确保用工依法合规。
二、Y公司深化用工管理主要做法
根据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的要求,我们对Y公司当前的用工管理现状进行了分析,目前公司用工主要存在三方面问题:一是部分岗位存在合同制员工和业务外包用工混岗现象;二是部分岗位存在新老员工薪酬分配不合理现象;三是业务外包未完全做实。
在此基础上,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提出了深化用工管理的目标和措施。
总体目标:首先深化用工管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的用工导向、符合市场化水平以岗定薪、符合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要求;其次在公司内部员工引导中,明确深化用工管理是企业发展的必然要求,在保障员工利益前提下必须把深化用工管理工作做好。具体目标:今后公司的用工,一类为公司员工,一类为业务外包用工,各类用工实现同一岗位同一劳动关系同一分配体系 。
确定了深化用工管理工作的目标,并结合公司目前用工管理上存在的三个方面问题,我们分步骤地提出了深化用工管理的措施。
首先是解决混岗问题。我们对公司所有岗位进行了梳理,按照将五大类二十一工种等核心岗位定位为公司员工岗位(即与Y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将相对非核心或低端岗位作为业务外包用工岗位(即与业务外包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公司内各岗位的岗位用工性质,使同一岗位人员能以同一用工方式进行管理,即实现同一岗位同一劳动关系。经过梳理,公司有12个岗位共66人存在混岗现象,按照岗位用工性质的划分,明确其中6个岗位的用工方式为公司员工,6个岗位的用工方式为业务外包用工。梳理后,公司共有133个岗位,其中公司员工岗位110个,业务外包岗位23个。12个混岗岗位中的人员拟采用岗位细分、转岗分流、将业务外包用工招录为公司员工等办法进行解决。
第二是优化薪酬体。我们按照公司所有员工在同一用工形式下实行同一分配体系原则着手,薪酬体系优化时围绕既要保护好老员工的既得利益,同时又要体现与绩效挂钩、体现市场化水平、体现薪酬架构符合合理、公平性等要求来进行。
工资制度方面:为保障操作保障岗位老员工的利益,我们将工资制度中员工工资原由四部分组成修改为由五部分组成,新增贡献积累工资组成部分。贡献积累工资发放对象为符合一定时间条件、目前在操作保障岗位工作的员工(简称操作保障岗位老员工)。贡献积累工资按操作保障岗位工资序号设置为8档,从高往低标准执行。同时将工资制度中原在每一工资岗级内设置12个工资档次修改为设置14个工资档次,形成老员工工资高于现有公司员工、现有公司员工工资高于今后进入公司员工的阶梯状工资档次体系。
奖金规定方面:明确了贡献积累工资后,我们根据操作保障岗位老员工2012年收入水平测算确定了各岗位奖金分配系数,并逐一对各老员工按照新的薪酬办法核算年度总收入,核算情况基本与2012年度收入持平。这样也使得在征求员工意见和解释时更加有说服力,提高了员工对新的薪酬制度的接受程度。《奖金分配规定》修订后,大大缩小了奖金档次宽幅,从原来的12到15档缩减为5到8档,同一职级内最高与最低奖金系数差距从原来的约4倍缩小为约1.5倍左右,从而使奖金分配更趋合理、公平。
第三是做实业务外包。我们对业务外包的总体要求是按照《合同法》要求,一是进一步明确业务外包公司的资质要求,严格准入;二是进一步完善、规范各类业务外包合同;三是改变目前业务外包用工的管理方式方法,日常管理逐步引导由业务外包公司进行自主管理,公司派人对整体业务外包进行监管,保证业务外包服务质量。
三、Y公司深化用工管理总结与分享
1.思想统一,高度重视。自2012年底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出台以来,公司领导班子思想统一,把深化用工管理作为2013年度公司重点工作来落实。方案集体研究,行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职能部门对不同方案进行细致的测算,全力以赴做好此项工作。
2.依法规范,方向明确。我们对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进行了认真学习,在依法规范前提下,明确今后公司的用工方向为同一岗位同一劳动关系同一分配体系 。
3.积极探索,创新思维。在工资制度上通过新增贡献积累工资,保障操作保障岗位老员工的既得利益。在奖金分配上,我们改变了原来按不同岗位系列分类的做法,淡化经营管理岗位和操作保障岗位的分类,完全以岗位职级进行分类,为以岗定薪的推行奠定了基础,同时更有利于岗变薪变的执行。
4.多方探讨,。在该方案制订过程中,我们与上级职能部门、兄弟公司进行了多次探讨、互相学习,对多个方案的利弊、合法性、适用性等进行了详细分析、大量测算,以争取深化用工管理工作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其方法措施在适用于Y公司的同时对兄弟公司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一、整合有效教学资源,延伸课堂教学内容在《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网络课程的教学过程中,要求老师深入研究教材内容,整合有效教学资源,其中有效教材资源主要包括下列几项:
其一是校本资源。
首先,为了促使《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网络课程有效应用,便要求老师通过集体备课、听课和评课等多种形式的教研活动, 提出突破本课程教学重难点内容的新思路,创新教学方法,促进该课程内容与其他考证课程的融合统一;其次,合理地将《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与《学生行为百分考核机制》有效融合在一起,切实将对学生的评价内容纳入学生行为的百分考核中, 以便让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课堂教学;
再次,充分利用学校内部的网络教学资源平台,让学生共享有用教学资源,并利用该平台提交电子作业,进行电子在线考试,有效提高学生处理会计业务的能力。
其二是学生资源。要求学生利用课前时间,结合教学内容搜集大量真实的资料信息,并进行归纳分析,从而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有效提升学生的自学能力,让学生灵活运用所学的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其三是社会资源。学生可充分利用网络、图书和媒体等多种平台,广泛搜集与教学内容相关的图片、视频和案例,真正实现多种教学资源的开发和整合, 合理地将课堂教学内容延伸到课堂教学之外,充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有效提升《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网络课程的教学效率。
二、以课证融通为基础,提高学生的职业能力在当前《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网络课程的教学改革过程中,课证融通是必经之路。其中,课表示专业课程体系内容,证表示各个职业岗位的能力需求。在《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网络课程新修订的考试大纲中,对学生的岗位职业能力提出新的要求。因此,在实际教学过程中,要求老师结合新修订的课程标准内容进行教学设计创新,并坚持以《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网络课程为主要基础条件,以便有效提高会计核算能力、税务处理能力和决策能力,促进学生更好地应对岗位需求。在新修订大纲的背景下, 老师应该合理调整课堂教学内容。
例如:针对增值税的内容进行合理调整,尤其是在营改增政策的出台过程中,合理增加增值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税率、征收管理等方面的知识点,这便要求老师不断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内容, 并合理地将《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网络课程内容与多种教学方法有效结合起来,有效提高学生的职业能力和水平。三、创设问题教学情境,调动学生积极性与主动性问题教学法的根本指导思想对引导学生深入认识问题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有利于学生在不断学习的过程中了解已有知识与未知知识之间的距离,促使学生全面认识未知世界,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意识,有效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因此,在《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网络课程的实际教学过程中,
首先, 要求老师创设良好的教学情境, 引导学生主动发现问题,不断积累丰富的知识内容,准确确定问题的关键所在;其次,指导学生假设不同问题,并通过推理判断的方法来判断那个假设发现问题;
最后,充分利用多种平台,搜集数据来验证假设的问题,从而总结归纳出结果,促使学生更深入地掌握新知识。通过采用问题教学法,让学生在不断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过程中, 帮助学生在巩固旧知识的基础上不断掌握新知识, 系统全面地理解本课程的教学内容与其他知识点之间的内在关系,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有效提升学生发现和提出问题的能力。
一、培训内容和主要任务
(一)对工商系统执法干部的培训
1、继续加强对28、29号令的培训力度,将其作为一项贯穿全年的培训工作抓紧抓好。一是着重从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的重要意义、28号令实施的必要性和指导思想、28号令的亮点等方面加强学习。二是把学习28号令与1996年实施的58号令相比较,准确把握行政处罚的权限问题、告知规定、取证程序、核审制度、行政处罚期限、涉案财物处理、行政处罚案卷的制作、加强对行政处罚的监督等八个方面的具体内容。三是把28号令贯彻到具体行政执法之中,要求执法人员在查处行政处罚案件时,要严格依照28号令规定的程序,开展案件的调查、审批、决定等工作。
2、继续深入学习《物权法》。要对从事注册登记、合同管理工作的干部进行一次普遍培训,重点是学习与工商行政管理登记注册、担保物权有关的物权法知识,以帮助其尽快领会物权法的精神实质并运用到实际工作中,维护物权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3、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及《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结合《食品安全法》的颁布实施,深入贯彻国务院《特别规定》,加大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力度。进一步明确工商部门在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管中担负的职责、法律赋予的行政执法权利以及失职失察的责任规定,更好地履行工商部门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责任。通过培训,进一步强化工商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提升工作能力和执法素质,为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4、组织开展《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培训。通过学习培训,使全体执法干部了解和掌握标准和尺度,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确保执法准确、高效,加大对奥林匹克标志的保护力度,为20*年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创造良好的知识产权环境。
5、及时开展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培训工作。各单位法制机构要密切收集《行政强制法》、《市场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和《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等新颁布、新修订法律法规规章,及时开展培训和贯彻实施工作。市局法制处应及时完成年度法规选编的编印工作,为各单位的培训学习做好教材服务。
(二)对社会培训
面向社会的工商法规培训工作,既要加大力度,又要注重方式方法,法规培训每年要有新内容,要有市场经营主体希望了解和应该让市场经营主体知道的内容,使培训取得实效,取得最大社会效益。在市场经营主体中树立共同创造、共同维护市场投资环境和市场经济秩序的观念。
1、培训的基本内容:主要是市场经营主体应该了解和掌握的基本工商法律、法规和规章。包括:行政许可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公司法、商标法、广告法、合同法、合伙企业法、独资企业法等工商法律、法规及配套规章。特别要及时向市场经营主体宣传新颁布的、与其经营活动密切联系的法律法规。
2、各单位在社会培训工作中,还应结合实际和辖区经营主体的要求,加强对国家基本经济产业政策、我市改善投资环境相关优惠服务措施、本辖区的基本工商信息和市场经营诚实信用体系及原则等内容的培训,使经营主体真正学有所得,既促进守法经营,又能帮助他们改进经营管理,提升市场竞争能力。
二、搞好法律法规培训的几点要求
(一)抓好领导干部和法制骨干的培训。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制度。各分县局法制机构也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本单位的领导干部学法活动。加强系统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基层各工商所队法制监督员的培训。由市局法制处牵头,采取专题培训的方式,对系统法制骨干进行新颁布法律法规、案件核审、执法程序及执法文书使用的集中培训,提高法制骨干的综合素质和执法监督技能。
(二)集中时间开展对系统全体干部法规全员培训。既要对新颁布法律法规进行学习,也要根据20*年的工作重点,有选择、有针对性的进行学习。既要选择适当的时机集中培训,又要将培训贯穿全年始终,贯穿监管和执法的全过程。特别是要抓好春训,市局将在一季度末,以书面考试的形式检查春训效果。每个执法干部集中学习培训时间全年累计不少于40学时。
(三)继续完善科学高效的培训考核机制。各单位在培训工作中,应以人为本、因材施教、按需培训,使干部法规培训区分不同层次、照顾不同需要,最大限度的发挥培训工作的效能。市局法制处牵头,其他处室配合,继续完善工商法规考试题库,作为检查和考试备用,以促进各单位的培训和学习。
(四)已废止的《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要明确不能再用。要充分学习掌握利用现有法律法规处理以往用《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处理的案件。
一、认真做好“六五”普法工作规划
按照市统计局、市法建办统一部署,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统计“六五”普法规划。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王高照为组长的市统计局“六五”普法领导小组,制定“六五”普法工作方案,落实普法专项经费。
二、努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统计
切实树立依法统计理念,为奋力推进“两个加快”和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法规学习宣传计划,并有步骤地组织推进。
三、全面加强统计队伍法律素质
1、切实加强统计局的法制工作队伍建设。把法律知识学习纳入机关日常学习计划,至少组织每月一次干部、职工开展形式多样的日常学法用法宣传活动,既要不断提高专业人员的统计执法水平,也要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水平,逐步提高统计人员的综合执法能力。
2、加强对执法检查人员培训力度。通过各种形式组织统计执法检查人员认真学习《统计法》、《省统计行政执法检查办法》和《省统计行政执法程序》等相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进一步规范统计执法行为,提高依法开展统计执法检查的能力和水平,建立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行政执法队伍。认真做好《行政执法证》的清理和换证工作,加强对统计执法证件的管理,严格执行“先培训、后上岗”,不断提高广大统计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技能。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市法制办组织的公共法律知识的培训和考试。
四、不断加强宣传、全面推动依法统计
1、与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联系,继续将新《统计法》和《省统计管理条例》列入市委党校各主体班、公务员培训学习内容。将新《统计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列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市局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内容。举办领导干部、企业代表、统计负责人法制讲座,组织统计系统干部职工参加国家局、省、市统计局组织的法律知识竞赛和征文、征稿活动,积极参加上级部门对市(县)统计法制人员的培训。
2、充分利用纪念《统计法》颁布二十八周年和“12、4”全国普法宣传日,在全市大力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统计普法活动,播放统计法制宣传用语、悬挂宣传横幅、印发传单、设立咨询台等多种形式,以增强公民的统计法律意识。
3、积极组织开展送法进社区、到企业、下乡村,扩大《统计法》的社会影响力和社会公众的知晓度。通过网站、报刊杂志、广播电视、广告、横幅、黑板报等各类媒体开展面向社会的统计法制宣传活动。
4、强化对基层统计人员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年将利用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培训、职称考试、继续教育学习、法规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进行统计法律知识培训。将普法教育作为一个重要内容,强化对基层统计人员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
5、将普法宣传融入到各项统计业务中进行广泛宣传。各专业在召开年报会或业务培训会时,把统计法律、法规知识作为一项主要内容摆进去,用统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计方法制度,来规范统计人员的行为,增强法制观念,确保统计报表的数据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