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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村镇银行发展现状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1.前言
自2007年1月12日银监会印发的《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颁布以来,全国范围内已设立几百家村镇银行。村镇银行的设立,是深化中国农村金融机构改革的一项创新之举,它在缓解农村资金供求矛盾,促进农村金融竞争,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具有重大的现实指导意义。作为农业大省的湖南,村镇银行在我省农村经济发展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村镇银行的发展是关系我省新农村建设乃至“三农”长远发展的关键。但是村镇银行作为新的金融机构,它的发展势必会遇到很多困难,除了直接面对来自以农信社为主的农村机构的竞争,更多地要面临农村信贷的小额化,分散化所带来的高风险,高成本。湖南省村镇银行发展状况到底如何?他们是否有效、便捷地为当地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标准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课题组成员运用抽样调查法结合典型调查方法对我省村镇银行的开设和发展进行调查研究。
2.湖南村镇银行发展现状
2008年3月16日湖南省第一家村镇银行湘乡市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对外挂牌营业,截止到2013年3月22日,湖南省现有村镇银行29家。
2.1 湖南村镇银行发起设立基本情况
在设立开业的29家村镇银行中,2008年批复开业3家,2009年批复开业2家,2010年批复开业4家,2011年批复业5家,2012年批复,15家,其中大部分是2011年2012年设立开业的(详细情况见表1)。29家村镇银行注册资本平均在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根据我国村镇银行总行的分布情况,按照省级行政区的平均数来看,中部地区9省的平均数最高(约34家/省),湖南省的村镇银行发展在全国省份中居中下游水平。
从表1可看出,从2008年在第一家村镇银行正式对外挂牌营业到2011年,四年时间平均每年开业的村镇银行不到4家。2012年,湖南省村镇银行实现了一次量的飞跃,开业的村镇银行15家,占到了总数的51.7%。湖南省13个地市,1个自治州除怀化外其他地市自治州都已设立村镇银行,郴州和衡阳分别以5家和4家位居前两位。
湖南村镇银行发起行的性质和产权结构各不相同,有中资银行也有外资银行,有政策银行也有商业银行。如韶山光大村镇银行是湖南首家由股份制商业银行(光大银行)发起的;平江汇丰村镇银行是湖南省第一家由外资银行(汇丰银行)发起的;汨罗国开村镇银行是由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发起的。湖南省村镇银行的设立具有明显的批量化设立的特点,这些主导行以沪籍银行为主。在湖南省的29家村镇银行中,上海农商银行发起设立的12家村镇银行分别布局在宁乡县、醴陵市、双峰县、涟源市、长沙县、永兴县、衡阳县、桂阳县、澧县、临澧县、慈利县和石门县,每家资本金为5000万元,由上海农商银行控股51%,其他由法人和自然人参股。湖南是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设立村镇银行最多的省份。除了上海农商银行之外,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在湖南省先后发起设立了4家村镇银行。2009年,在湖南资兴发起设立了资兴浦发村镇银行;2012年09月,浦发银行在湖南批量设立茶陵、衡南、沅江和临武浦发村镇银行,4家湘籍浦发村镇银行注册资金共2亿元人民币,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出资占比为51%。
2.2 湖南村镇银行规模结构状况
从注册资本来看,29家村镇银行注册资本总额达人民币161000万元,平均注册资本额人民币5551.72万元,注册资本最低的为1000万元(1家),最高的为2亿元(1家),其次是1亿元(1家),其余的26家均为5000万元,注册资本规模在全国范围内居于中等水平。除资料不详的1家村镇银行之外,其他的村镇银行都是发起行绝对控股(至少占股为51%),其中汇丰银行投资的湖南平江汇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哈尔滨银行投资的株洲县融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和耒阳融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还是发起行100%控股(具体见表2)。
从业务经营范围来看,湖南村镇银行的业务经营范围基本涵盖了银行类金融机构业务。
较为充足的注册资本有助于村镇银行扩大单笔业务的规模,有利于加快经营发展,有助于更好地满足农村地区的金融需求,有助于村镇银行保持较高的抗风险能力,有助于村镇银行与农村区域的其他银行类金融机构相竞争。由于湖南村镇银行按照“低门槛、严监管;先试点、后推进”的原则,直面解决农户资金问题,激发农村金融市场活力,促进农业产业化和农村城镇化进程,真正意义上发挥了积极作用。
3.湖南村镇银行发展面临的问题
课题组通过网络调查,及对JX村镇银行进行实地调查,发现湖南省辖内村镇银行设立时间较短,绝大多数没有设立分支机构,只有一个营业网点,服务范围有限,无法覆盖整个辖内区域的全部农户与中小企业,支农效果未完全显现,也一定程度限制了各类银行业务的拓展。湖南村镇银行发展面临以下问题:
3.1 宏观方面,政策瓶颈限制了业务发展
目前,湖南的村镇银行成立已有7年之久,发展现状良好,但增速缓慢,2012年湖南进入“批量扩张期”,且盈利能力较差,究其原因,国家对村镇银行的扶持政策不明确,尤其在税收减免、存款准备金率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始终不明朗。作为农业大省的湖南,高新农产业和龙头企业仍然比较少,因此虽然湖南现在已经成立了29家村镇银行,但是如果没有政府扶持,仅仅凭个人之力要获得高效益项目的支持难度很大。
3.2 微观方面,筹集资金困难
课题组成员调查湖南省JX村镇银行发现,该银行设立于农村贫困地区,虽具有一定的本土优势,但由于这些地区受地域自然条件和开放程度等限制,居民收入水平不高,农民和乡镇企业闲置资金有限,客观上制约了该村镇银行储蓄存款的增长。二是JX村镇银行作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成立的时间较短,社会各界对其缺乏了解,与国有商业银行、邮储银行、农信社相比,社会各界对其的认可程度大打折扣,有的甚至将其误视为“草根银行”。三是原桃江县“农村两会一部和一社(城市信用社)”被撤销的影响至今仍未消除,村镇银行树立品牌形象起步艰难,自身吸收存款难度较大。四是JX村镇银行作为法人机构,却只有一个营业网点,加之如上所述的现代化支付手段匮乏,在一定程度上淡化了对农户和中小企业的吸引力。
湖南村镇银行还面临支付结算网络不畅、银行卡业务缺失、存款结构失调和信贷支农创新压力较大等困难。
4.对策与建议
4.1 国家应加强对村镇银行的扶持力度,建立和完善农村金融风险补偿机制
一是发挥税收政策的激励效应和调节作用。充分考虑到村镇银行发展期的实际困难,建议对村镇银行实行“全免‘三农’贷款营业税和所得税免征”的优惠政策,以缓解“三农”信贷高风险、高成本矛盾,更好地激励村镇银行面向“三农”、服务“三农”。二是建立财政补偿机制。建议地方政府从财政预算中拿出一定规模的资金,成立农户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专项用于补偿村镇银行等涉农金融机构发放支农贷款时由于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等原因形成的贷款损失,由财政提供资金给予涉农金融机构一定比例的补偿,并对农贷利息予以一定财政补贴。三是建立和完善政策农业保险制度。特别要开办多种形式的政策性农业保险,重点是健全农村房屋、畜禽等财产保险和农作物灾害保险体系。尝试由中央财政、地方财政、涉农企业、农户按一定比例分担保费和理赔费用,并给予一定税收优惠政策。这样,既可补偿农民因遭受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损失,调动农民进行产业结构调整的积极性,又可补偿村镇银行等农村金融部门发放农业贷款无法收回而形成的贷款损失,消除其后顾之忧。四是积极发展面向涉农中小企业和农户的抵押融资担保体系,缓解涉农贷款抵押、担保难问题。鼓励政府出资的各类信用担保机构积极拓展农村担保业务,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立三农担保机构,建立担保基金,发展农村互作担保组织,并鼓励现有商业性担保机构开展农村担保业务,适度分散村镇银行信贷风险。探索建立农村土地使用权抵押、农村动产抵押登记制度,将农村土地使用权等不动产及农业机器设备、农用车、农产品和农产品交易合同等动产引入农村信贷实践。
4.2 努力拓展资金来源
一是根据再贷款管理的有关实施细则,村镇银行可向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以解决其自筹资金困难与支农信贷需求旺盛的矛盾。二是建议地方政府借鉴外地经验,将财政国库资金、政策性补贴、涉农资金、社保基金等统一归口村镇银行办理业务,迅速壮大村镇银行的资金势力。三是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平台,向社会公众宣传设立村镇银行的意义和目的,介绍村镇银行开展的相关业务,正面引导社会公众充分了解并认可村镇银行,引导社会公众将闲置资金存到村镇银行。四是在继续争取股东、当地政府支持的基础上,加大各项存款的营销力度,开展形式多样的营销活动,重点在个人存款营销上下功夫,破解负债业务结构不合理、增速慢的问题。五是增设村镇银行分支机构,扩大服务半径。六是加快村镇银行基础设施建设,以现代化的手段和优质的服务吸引客户资金的流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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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湖南银监局课题组.探寻村镇银行未来发展之路——基于现状评估下的湖南村镇银行发展模式选择[J].中国农村金融,2012(14).
[3]裴绍军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如何以创新促服务——以东丰诚信村镇银行为例[J].中国金融,2010(2).
[4]网站http://.cn/roll/20101203/01549047834.shtml.
项目来源:本文是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2010年度立项项目题《湖南村镇银行发展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10C0215)。
作者简介:
关键词 村镇银行 融资渠道 信用风险
中图分类号:F832.3 文献标识码:A
1村镇银行经营发展现状
村镇银行指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各项如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收付款等一系列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银行业务主要覆盖在城市地区,村镇银行起步晚。2006年银监会创新性的出台《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实现了我国农村金融政策的重大突破。紧接着,2007年银监会相关规定,为村镇银行的发起设立和经营管理提供制度保障,这标志着我国村镇银行的正式起步。随后我国提出加速村镇银行建设的三年规划,制定开放性政策,给予一些政策扶持,加快村镇银行的发展步伐,2009年,村镇银行数量破百。至此,村镇银行进入迅速扩张阶段,据统计,包括分支机构,2013年村镇银行数量突破1500家。
2我国村镇银行经营存在的问题
2.1支付的便捷性有待提高
村镇银行没有加入银联的行列,异地、跨行取款都需要通过其他银行,与此同时,村镇银行的现金调拨也需要由农村信用合作社,手续上的繁琐降低了村镇银行的效率。
2.2业务的经营项目种类少
截至目前,我国村镇银行能够办理的业务种类远远少于城市银行,电子银行、投资理财等的发展更是远远落后于城市银行,业务种类的发展滞后于农村发展,无法满足客户对业务的多样化需求。导致很多客户有需求但村镇银行无法办理。
2.3融资难,资金来源不足
农民的资金对于村镇银行来说数额小、很分散。相较于市民,农民的闲置资金少,存款能力有限,加之村镇银行网点少,往往离家远,因此难以吸引农民去村镇银行进行储蓄。从银行自身的角度讲,村镇银行业务种类少,效率低,融资渠道少。这些因素导致了村镇银行的融资难。
2.4存在信用风险
由于农产品的产量和销量受天气和市场的影响,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加之农业保险体系不健全,农民的收入难以保证。与此同时,农户由于缺少固定资产,因此在申请小额贷款时缺乏有效的抵押工具,而小额贷款又是村镇银行的主要业务。因此,这些因素导致村镇银行的收益存在很多潜在的信用风险。
2.5金融监管力度缺乏
对于村镇银行的金融监管,虽然相关部门制定了严格地政策和法规,但由于村镇银行发展时间短,没有形成区别于城市银行适合自身结构和经营范围的监管体系和运作机制,使得村镇银行监管存在机制不健全、农村工作人员缺乏专业性等一系列问题,导致村镇银行缺乏监管力度。
3完善村镇银行经营的对策
3.1拓宽村镇银行的资金来源渠道
3.1.1提高农民的收入和理财意识
(1)加快农业保险体系的建设与完善。通过建设与完善农业保险机制,有效规避风险,减少农业生产和销售过程中出现重大损失,保证和提高农民的收入,从而有效保护村镇银行的利益,同时增加村镇银行的资金来源。
(2)丰富农民的文化知识,加强宣传,提高农民的理财意识。教育是发展经济的关键,目前,我国农村的教育水平相对低,相关部门应重视农村的教育与再教育,提高农民的思想文化水平,丰富农民的文化知识,从而增强农民的资金运作能力,提升农民的整体收入水平。另外,地方媒体应加强宣传,提高农民的理财意识,增强其对村镇银行的认识,了解村镇银行的相关业务,引导他们将闲置资金存到村镇银行,从而拓展村镇银行的业务渠道。
3.1.2发行村镇银行金融债券
村镇银行可通过发行金融债券的方式扩充本金,通过发行形式、期限各不相同的金融债券来吸收农村各类闲散资金,这种方式不仅能拓宽村镇银行资金来源渠道,同时也改善了村镇银行资金来源总量波动的问题,保证了村镇银行资金的稳定性。
3.2提升管理水平,防范信用风险
由于我国农村与城市呈现二元化趋势,其经济发展程度差异大,并且,农村与农村之间发展水平也各不相同。村镇银行应结合自身的特点和所在农村的现实条件,建立信用风险预警系统、信用内部评级体系等信用风险防范机制,重视员工的培养,提高员工的职业道德水平和综合素质,通过全面提升村镇银行的管理水平来防范信用风险。
3.3加强金融监管
金融监管部门应从政策上建立健全的村镇银行风险管理机制,为村镇银行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提供指导方向和具体方法。如,规定对申请开办村镇银行的个人或企业要严格审核、规定村镇银行的准备金率高于一般水平等等。
4总结
2006年以来,村镇银行从起步逐渐进入快速发展阶段,与此同时,发展时间短、扩张速度快也使村镇银行的业务经营面临一些困难。本文描述了村镇银行的发展现状,并分析出村镇银行经营存在支付便捷性差、业务经营范围小、融资渠道小、存在信用风险和监管不力等问题,并针对以上问题提出具体的对策和建议。
参考文献
[1] 景浩.当前我国村镇银行经营发展现状及问题分析[J].农村金融研究,2011(04).
【关键词】 云南省 村镇银行 发展问题
农村经济的发展,不能仅依靠农民自身的积累,还需要大力发展农村金融。2013年的国家1号文件明确提出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加强国家对农村金融改革发展的扶持和引导,切实加大商业性金融支农力度,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作用,确保持续加大涉农村信贷投放。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优先满足农户信贷需求,加大新型生产经营主体信贷支持力度。加强财税杠杆与金融政策的有效配合,落实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农户贷款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等政策。”这对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村镇银行来说既是机遇又是挑战。
一、村镇银行概述
2006年12月,银监会了《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在该文件别指出了村镇银行的概念。村镇银行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解决“三农”问题和发展农村经济提供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我国村镇银行应采取发起的方式予以设立,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并以全部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依法开展业务,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村镇银行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执行国家金融方针和政策,依法接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2007年3月1日,我国第一家村镇银行四川仪晚惠民村镇银行开业,至此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即村镇银行拉开了序幕。2007年3月首批村镇银行在国内6个首批试点省诞生,10月银监会宣布试点从6个省扩大到31个地区。近年来,村镇银行获得了快速发展,有数据显示,我国村镇银行数量已达1000家。银监会数据显示,已实现全国31个省份村镇银行的全覆盖,全国1880个县市的覆盖面超过50%。
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规模小,功能齐全,独立法人,机制灵活,是村镇银行的最显著特征。根据规定,村镇银行可以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中、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银行卡业务,发行、兑付、承销政府债券,收付款项及保险业务和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但于此同时村镇银行本身也有诸如成本高、成立时间短等弱点,而且面临着来自其他金融机构的威胁,因此,村镇银行依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二、云南省村镇银行发展现状
云南省村镇银行发展迅速,覆盖率高,盈利可观。2008年6月27日,云南省玉溪红塔区研和村镇银行在红塔区研和镇开业,标志着云南省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设立进入了新的阶段。云南银监局数据显示,云南省已组建36家村镇银行,其中开业的28家村镇银行中,有20家村镇银行已经实现盈利,有8家银行已经批复开业。目前,云南省的村镇银行已经做到了州市全覆盖,民营资本参股数不断增加,注册资本金也大幅增加,发起行已经由富滇、曲商行和玉商行三家城市商业银行发展成为由民生银行、华夏银行,甚至重庆、成都的城商行参与其中,去年新增的26家村镇银行,已经是过去3年组建总量的2.6倍之多。由富滇银行、玉溪市商业银行、曲靖市商业银行等城商行发起设立的村镇银行,以及由上海农商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浙江稠州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重庆农商行等发起设立的村镇银行相继落户云南,这些村镇银行坚持服务云南地方经济,以服务“三农”、小微企业为银行的市场定位,将丰富云南省的州县域金融体系,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并且正逐步成为支持全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力军。
三、云南省村镇银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村镇银行改善了云南省农村金融服务初步改缺位和供给不足的现状,满足了“三农”多层次、多元化的金融服务的部分需求,但是作为一种新型的农村金融机构,村镇银行成立和运行的时间还比较短,普遍存在吸收社会存款难度大、规模小、偏离“三农”、监管滞后的短板。
1、吸收社会存款难度大
村镇银行的规模小、发展时间短、社会认知度低以及结算方式相对其他商业银行较落后是造成其吸收存款困难的主要原因。在农村地区,信用社是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居于其次的邮政储蓄,并且他们两者都是具有雄厚的实力和较高的信用保障的金融机构,占领了农村金融市场的大部分。新兴的村镇银行的资金来源主要是以中小企业的存款为主,而这些企业在很大程度上又是被村镇银行提供的利率优惠政策所吸引,才会把钱存到村镇银行,并不依赖村镇银行,一旦政策取消,资金流向很难确定,没有持续性。
2、规模偏小
资本对于村镇银行来说非常重要,它不仅仅是满足其设立和监管要求的基础,也是其开展业务和公众判断其可靠性的依据。截止到2012年8月,云南省村镇银行有36家,已开业21家,已筹建待开业2家,正筹建1家,已得到银监会备案拟筹建12家。目前,已开业和正筹建的注册资本共计118250万元,总资产余额536786万元。也就是说已开业和正筹建的注册资本平均每家村镇银行只有4927万元,可见注资规模是非常小的。而且村镇银行大多分布在县域,基本没有其他的分支机构,业务辐射范围窄,无法满足多层次的农村金融需求。另外,从业人员的规模和素质也无法保证,因为村镇银行大多设立在县域,行业精英通常不太愿意到这样的地方去工作。村镇银行在云南甚至是全国都是新生事物,目前其内部缺少完善的人才引进和培养机制,因此在人才队伍建设规模小也限制了村镇银行的快速发展。
3、偏离“三农”最初定位
村镇银行开办的初衷就是为当地的农业、农村、农民的发展服务,积极为“三农”服务是村镇银行存在的主要动因。但是在云南,大多数村镇银行的业务还是以存款和贷款为主,还没有开发出适合农村特点的理财产品和信贷产品,并且产品范围狭窄,缺少符合中国“三农”特征的特色产品用以解决农村金融市场上普遍存在的农民缺少抵押物和担保人的信贷服务产品。村镇银行的交易方式也相对落后,由于村镇银行为独立法人,成立初期现代支付系统、票据交换系统、征信系统接入难度大、开通时间长,需依托主发起行或人民银行办理相关业务,结算渠道不顺畅,甚至有的村镇银行还在使用存折,没有发行银行卡,不能开通电子银行业务。村镇银行信贷门槛的高度和其他金融机构几乎无太大差别,利农惠农的倾向度太低。相反,必须有足额的抵押物作为贷款保障,已经严重的偏离了服务“三农”的初衷。
4、监管滞后
从客观条件来看,云南省村镇银行设立在县域以下的地区还没有全部进行电子化操作,如无相应的贷款系统、风险管理系统,征信系统的接入更是一大困难,这给相关部门对村镇银行的监管增加了一定难度。从内部因素来看,云南省村镇村镇银行的工作人员专业性不强,在内部控制方面更是缺少有经验的人才。大多数村镇银行虽已成立了“三会一层”,但部分村镇银行的董事长、行长、监事长由主发起行员工兼任,不是专职人员,也没有常驻在村镇银行,高管人员的缺失,制约了村镇银行的发展。从外部环境来看,我国只有银监会了《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和《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但是缺少各种细节的规范和解释说明,这给村镇银行在具体操作方面带来了不便。
四、完善云南省村镇银行发展的对策及建议
1、提高村镇银行的知名度,拓展存款来源渠道
村镇银行作为新型的农村金融机构普遍存在知名度低、影响力不够的问题,这个问题也直接影响了存款的吸收效率。因此,村镇银行必须加大宣传,促进公众对村镇银行的认识与了解,在公众心中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让公众增加对村镇银行的信任感。一方面,要增派工作人员走进农村与农户和中小企业主主动进行交流,建立信息沟通平台,宣传自己是“农民自己的银行”的办行宗旨和贴合农村实际的金融产品,同时还应该加强网站建设;另一方面,要像当地政府争取更多的支农惠农优惠政策,通过与政府联动的合力来服务“三农”,切实让普通农户体会到村镇银行的优势和给他们带来的好处。将资金来源渠道拓宽,不仅仅吸引部分中小企业,更重要的是吸引广大农户的参与,让他们放心的把钱存在村镇银行,让他们满意的参与村镇银行的各种金融活动。
2、纵向发展机构建设
在纵向发展上,村镇银行应当扎根农村,并根据农村金融需求的多样性,充分发挥自身所具有的人缘、地缘、信息、灵活便捷等优势,不断向下延伸机构、网络和服务,进一步拓宽县域金融服务半径。要根据实际情况,追踪农村经济发展需求,在需求高的村镇开设分支机构,并且赋予一定的授权,深入农村解决农户在生产和发展过程中面临的资金困难,扩大规模建设。在发展模式上,村镇银行应推行批量化、规模化的发展道路,促使村镇银行布局适度集中,强化主发起行批量化投资、集约化管理和专业化服务村镇银行的能力及责任。
3、坚持服务“三农”的市场定位
村镇银行在业务范围和专业性上不断努力,逐步探索、总结、运用服务技巧,使服务更加专业化,在服务质量继续得到提高的基础上,针对农业生产和农户发展的特别之处,创新金融产品,开设更多档次的贷款期限,创新担保方式,丰富贷款品种,更好地为种植户、养殖户、个体工商户和生产经营性小微客户提供信贷支持。例如设置农业生产专项信贷项目,聘请专家协助建立农业项目风险评估机制,将传统的银行卡业务与新兴的网上银行等电子渠道产品相结合等等。用服务为业务发展创造效益,用优质的金融服务为地方经济的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4、完善对村镇银行的监管
内部管理、控制制度的建立对于村镇银行降低银行的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案件防控具有重要意义。建议从内外两个方面来完善对村镇银行的监管:一是推进电子化管控,尽快从技术上完成村镇银行联网管理;二是当地金融管理相关部门,应该参照《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和《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制定更为详细的规章制度,做到严格把关,细化管理,实时防控;三是加强银行内部工作人员的监督和监管,强化高级金融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审查和能力评价,使村镇银行自身具备风险识别能力和规范的业务操作能力;四是加强内部审计,对各种业务的操作程序、风险评估程序等工作,进行不间断性的审计和监督。
五、结语
近年来,云南省村镇银行有了一定的发展,其数量也在持续增长之中,村镇银行的覆盖面越来越广,正在朝着农村金融机构“零空白”的目标前进,村镇银行的发展对活跃农村金融市场,增加农村金融供给无疑起到了一些好的作用。我相信只要村镇银行在坚持服务“三农”的目标下,进一步完善商业化运行机制,创新发展思路,扎实开展工作,坚持可持续发展,就能更好地建设农村金融市场,持续推进“三农”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宋静静:村镇银行面临的困境与可持续发展路径探讨[J].特区经济,2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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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农村金融 市场现状 组织体系 完善
引言
中国农村金融改革主要包括广义范畴改革与狭义范畴改革两部分内容,前者主要是从国家层面对农村资金的流动进行引导,后者主要是对农村信用社进行改革[1]。本文通过对农村金融发展现状及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完善进行分析,以了解农村金融市场的未来发展方向,有针对性的推动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
一、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现状研究
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现状主要表现为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金融机构呈现出单一不完善性。正规的农村金融体系应该包括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邮政储蓄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业保险体系以及农村合作银行等,但中国农村金融市场主要局限于农村信用社及邮政储蓄银行,金融机构呈现出极为明显的单一属性。
第二,村镇银行筹资困难性显著。村镇银行大多设立于县城地区,虽然是农民的银行,但基本上也属于穷人的银行,受地区开放程度及居民收入水平的影响,村镇银行在筹资方面存在显著的困境。加之村镇银行成立的时间相对较短,因此与国有商业银行等相比,居民对其认可度较低。另外其银行网点较少,不能有效吸引农民存储,导致其发展困境的出现。
第三,农村金融环境相对较差。农村现有的金融机构其功能趋于弱化,政策性金融支农作用与商业银行金融支农力度均呈现出减弱的发展趋势,另外农村金融历史包袱较为沉重,经济效益不佳[2],难以有效推动农村 市场的深入发展。
二、中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完善
完善中国农村金融体系,应重视双重四元金融机构的有效构建,一方面强调商业金融、合作金融、政策金融与民间金融机构的组成,同时还需要重视证券、银行、保险与信托租赁四种金融业务组织的作用。
第一,按照股份制原则,改革现阶段中国农村信用社,使信用社真正成为农村金融发展的重要引导力量。农村信用社是现阶段中国农村金融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金融发展的主力。因此完善农村金融体系需要首先改革农村信用社,使农村信用社真正成为农村金融发展的主力军。根据目前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现状分析,股份制改革是农村信用社的未来发展方向,股份制农村商业银行是农村信用社发展的主要模式。但在改革与发展的过程中,还需要根据不同区域的不同发展状况进行区别对待与分析,在坚持股份制改革的前提下,要充分符合地区发展特点。比如,在经济相对发达的农村地区,要建设农村商业银行,并进行市场化的运作,农村商业银行可以在原来县联社的基础上,对资产进行核算,并进行重新登记,设置股权、法人治理结构与基本管理形式[3]。再比如在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可以按照合作制的基本原则对原有信用社进行规范,国家需要采取有力的支持对策,以有效推动其深入发展。
第二,加强县级以下农业银行的建设,提高农业银行对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的推动力。国家要推动农村地区经济的发展,需要突出强调国家银行的重要作用,农业银行作为国家扶持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需要充分发挥其国有商业银行的优势,在农村金融市场中发挥自身的引导性作用,通过其资金、网点与技术等优势,最大限度的发挥国有银行对农村金融市场的影响。分析中国农业银行的优势特点可以发现,其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农村,农业银行通过占领大部分的农村市场而有效的推动了自身的发展,因此应强调农业银行的这一农业属性,加强农业银行县级以下机构建设,结合农村乡镇实际进行必要的改组与合并,加强机构内部建设,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为三农提供更多的现代化金融服务内容。
第三,将农村邮政储蓄并入农业银行,以不断规范金融市场。中国的邮政储蓄事业发展对金融市场的繁荣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中国金融机构的深入改革,邮政储蓄的弊端也开始逐渐显现出来,比如较高的资金价格、不合理的计价方式、只存不贷的服务内容等,均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农村金融市场的持续发展。因此从规范农村金融市场与金融秩序的角度分析,应当逐步撤销邮政储蓄银行,将其并入农业银行,同时县级以上的邮政储蓄机构也可以并入其他的国有商业银行,以充分实现农村金融市场的持续与健康发展。
第四,建立健全农村基本保险制度,积极发展农村保险事业。近些年以来,随着中国农村地区经济的深入发展以及农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三农问题开始日益展现出来,并得到了一定的重视。三农的发展需要农业保险、财产保险,同时也需要人寿与医疗保险,因此应充分开拓农村保险市场,建立健全农村保险机构,扩大农村保险内容与服务种类。这要求相关部门建立专门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单位,办理农业与养殖业保险,在保险办理过程中还需要强调强制保险与资源保险的有效结合。
第五,有效引导村镇银行的发展,推动村镇银行合作组织的形成。中国村镇银行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较重要的作用,对于满足“三农“金融服务需求,完善对农金融服务的竞争机制,有重要意义,因此要积极引导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服务机构的发展,在政策上要给与一定程度的倾斜,帮助其不断完善内部治理机制,增强风险防控能力,更好地发挥其优势,进而满足农村地区经济发展对融资的基本要求,这里需要充分强调政策性支持对农村金融市场的影响性作用。
三、结论
综上所述,通过对现阶段中国农村地区金融市场的发展以及金融组织体系的完善方式与途径进行分析可以发现,中国农村地区金融市场的发展主要呈现出如下几个特点,即货币化程度的加深、财务状况不佳、农村信用社的垄断地位以及储蓄中介功能的减退等。农村作为三农问题的重要载体,从根本上影响着中国社会的发展,因此有效解决三农问题,推动农村金融制度的完善与金融体系的科学发展,构建农村金融市场的秩序化经营模式显得尤为重要。
参考文献:
[1]姚耀军.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状况分析[J].财经研究,2006;32(4):103-114.
关键词: 村镇银行;农村金融;因素;对策建议
一、引言
村镇银行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村镇银行是在我国农村金融改革中必然出现的新型产物,是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核心构成部分,建立村镇银行是新农村建设的需要,是满足当前农村资金供给不足、解决银行业金融机构覆盖率低和农民贷款难问题、增强农村金融机构竞争力的有效途径,村镇银行的设立填补了现有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空白,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但是,村镇银行迅速发展的同时,一些制约其可持续发展的问题也不同程度的凸显出来。如何解决存在的问题,有效促进村镇银行的可持续发展,已成为目前学者们研究的重要课题之一。
二、延安市村镇银行发展现状
自2010年3月延安市第一家村镇银行――安塞农银村镇银行成立至今,延安市村镇银行的规模不断壮大,截至目前已发展到三家,占陕西省总规模的三分之一。延安市村镇银行从业人员57人,注册资本6500万元。截止2012年12月末,村镇银行资产总额29254万元,各项存款余额32125万元,较年初净增1.52亿元;各项贷款余额22329万元,较年初净增1.12亿元,存贷比,不良贷款余额0,利润总额为481.11万元,净利润429.37万元。
三、制约延安市村镇银行发展的主要因素
延安村镇银行在运行过程中,对农村资金供给不足、农民贷款难问题和农村金融机构竞争不充分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也暴露出其在发展中面对的难题。
1、资金筹措难。村镇银行虽然是农民的银行,但农民和乡镇企业闲置资金有限,客观上制约了储蓄存款的增长。最主要是由于延安村镇银行成立时间较短,与当地国有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相比,社会认可度、知名度较低,农民缺乏了解和信任,再加上村镇银行网点少,现代化手段缺乏,不能通存通兑,没有电子产品业务,这些客观劣势条件使得村镇银行在吸收存款竞争力方面,远远落后于同业,加大了村镇银行资金筹措难度。
2、贷款投放难。“服务三农”是村镇银行的根本宗旨,但由于农村信用环境较差,农民作为弱势群体,农业、农村经济作为风险高、效益低的弱势经济,受自然条件和市场条件的影响巨大,而且农民信用度无法得到系统性监控和监督,造成“三农”贷款投放较难。
3、风险控制难。村镇银行信贷支持的主要对象是弱势产业――农业,弱势群体――农民,农业和农民对自然条件的依赖性很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较弱,由于农业固有的弱质性导致的系统性风险以及信息不对称给资产质量带来较大的危险。同时由于村镇银行在人才、技术、制度建设等方面与大型商业银行有较大差距,也导致识别、防范和化解风险的能力受到削弱。
4、业务发展难。由于村镇银行IT系统支撑不足,主要表现在缺乏通存通兑、银行卡、理财产品、电子银行等基本产品和服务功能,只能办理传统的存款、贷款、结算和贴现业务,加之竞争力弱,难以赢得客户,使得业务发展较为困难。
5、缺乏政府扶持。目前延安各级政府对村镇银行没有出台系统的扶持政策。村镇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同是服务“三农”,但村镇银行与农村信用社相比,在税费减免、财政支持和农贷贴息上均缺乏优惠政策。
6、监管指标无偏重。监管部门在存贷比、不良贷款容忍度、母行负债依存度、单户贷款比例等监管指标方面没有对村镇银行实行差别化政策,人民银行也未对村镇银行在缴存准备金方面实行差别化政策,这将削弱村镇银行在支持新农村建设方面能力的发挥。
四、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
1、信贷规模调控政策方面。人民银行、银监局对村镇银行的规模控制应从松控制。主要解决“三农”资金供需矛盾、新银行业务拓展和资本金保本增值等问题。建议对开业前五年的村镇银行给予适当“宽限期”不受存贷比和规模控制,即使控制则是宽松的政策,这样有利于村镇银行前期积极拓展县域市场、稳定客户和提高自身知名度。
2、银行业监管政策方面。银监局对村镇银行监管政策,应在调研的基础上出台符合村镇银行经营实际的监管办法,不宜完全参照商业银行的监管要求,实行差别化监管。其主要原因是村镇银行虽然是银行业金融机构,但其业务规模、业务产品、服务对象、风险程度等方面与其他商业银行还有所不同。因些,建议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针对村镇银行的微型银行特色,应实施差别化监管,对其监管的框架应尽量
简洁,对其监管力度、要求、标准适当放低。
3、国家财税政策方面。建议对开办前三年的“三类”金融机构补贴政策和条件适当再放宽些。其原因是村镇银行虽然是银行业金融机构,但同农信社相比,同是服务“三农”且服务的客户群体是农村中弱势群体,由全体股东承担社会责任,有点力不从心;同时,农信社经历了几十年的历程,其盈利能力、抗风险能力均优于目前的村镇银行。建议对村镇银行开业后一定时期内采取税收保护政策,让村镇银行前期有一个自身积累期,以便增强支农的实力、生存能力和未来潜在的纳税能力。
4、地方政府支持方面。要积极共建和谐的信贷支农、银政配合机制。一是帮助村镇银行落实贷款担保,包括自有房屋租赁的公证、农民直补资金质押担保的协调等。二是通过构建政府、银行、担保机构“三位一体”的农业融资平台,对“三农”贷款进行担保,由财政在村镇银行开立农户贷款保证金专户和小企业担保基金,一则落实贷款担保不足问题,二则解决村镇银行支农资金筹措难问题。三是在财政存款方面尽可能的给予支持。可以按对当地信贷资金投放额度的一定比例确定财政性资金存放额度,解决村镇银行开业前期信贷资金供给不足的困难。将财政涉农及新农村建设资金
关键词:汇通村镇银行;业务规模;业务品种
2006年银监会了《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降低了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门槛,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及境内外各类资本加大对农村地区的金融投资,增设网点,设立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促进农村金融竞争服务格局的形成[1]。2007年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发起并入股组建了平凉市泾川汇通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泾川汇通村镇银行”)。该行以国家开发银行甘肃分行作为主发起人,甘肃银行等4家法人机构和10名自然人作为股东,是一家集合了银行资本、产业资本和民间资本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该行自成立以来,为解决泾川县农村资金供求矛盾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泾川县经济、金融发展概况
泾川县位于甘肃东部,总面积达1409平方公里,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县。全县下辖14个乡(镇),1个开发区和216个行政村。到2011年末,泾川县农业人口数达到了21万;地区生产总值为36.73亿元,人均生产总值达12900元。2011年,泾川县共实现固定资产投资31.42亿元,财政收入11.39亿元。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6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716元。
到2011年末,泾川县共有5家涉农金融机构,分别是农村信用社、中国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以及汇通村镇银行。各类机构总数达到了52家,共有从业人员367名,其中,农村地区机构数量为31家,从业人员为169人。全县14个乡镇均设有金融机构网点,金融服务县域覆盖率达到了100%。到2011年3月末,泾川县金融机构的各项存款余额为315.8亿元,各项贷款余额152亿元,其中,涉农金融机构存款余额为257亿元,占81.51%,贷款余额121亿元,占79.42%。
二、汇通村镇银行发展现状
(一)资本结构多样。汇通村镇银行成立之时,注册资本金为1800万元,由金融资本、产业资本和个人资本构成。其中,金融资本主要来自于国家开发银行甘肃分行、平凉城市信用社和泾川县农村信用社。三家机构的出资额分别为1000万元、300万元和30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比重分别为55.6%、16.7%和16.7%。其产业资本来自于当地一家煤矿企业,该企业共出资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7%。该行共有10名自然人股东,出资额达150万,占注册资本的8.3%。可见,汇通村镇银行的资本金结构较为丰富多样。
图1 泾川汇通村镇银行资本结构
(二)业务品种及规模不断增加。成立之初,汇通村镇银行的业务主要集中在传统存贷款及简单的类中间业务,各方面硬件和软件均不完备。到2012年,该行业务类型特别是贷款品种方面有了较大的创新和发展。新增贷款品种包括“乡村两级组织加农户”贷款、林权抵押贷款、“公司+农户”贷款、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下岗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等[2]。目前,汇通村镇银行的日均业务量可达20笔左右,由表1看,自成立以来,该行的存贷款余额均呈现逐年增加趋势。2007年末,该行存款余额为564.9万元,到2010年末,存款余额已增至5047.32万元,增长了近8倍;与此同时,到2010年末,该行贷款余额为3750.03万元,比2007年末增加了3110.93万元,增长了近5倍。汇通村镇银行始终以服务“三农”为经营宗旨,通过丰富业务品种和改进服务方式,提高业务效率、增强体制创新,在扶持当地民生和农业产业化发展方面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到2012年6月末,该行已累计发放各类贷款2.5亿元,顺利回收贷款1.62亿元,贷款余额为0.88亿元,共支持各类贷款户1843户。信贷投放行业涉及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以及居民消费、零售等,有力地支持了当地县域经济发展。
表1汇通村镇银行存、贷款余额
数据来源:汇通村镇银行统计数据
(三)利润水平明显提升,盈利能力有所增强。根据图2,从2007年到2011年,汇通村镇银行的经营利润增长较快。利润总额从2007年的35.81万元增加到2011年的231.23万元,增长了五倍多,年均增长80%以上,且增速有加快趋势。此外,汇通村镇银行的各项盈利能力指标均有所提升。2010年,该行资产收益率和净资产收益率分别达到了2.6%和7.9%,比2007年分别提高1.3%和6.6%。人均利润额则由4万元上升至2012年的33万元。单从数值上看,这些指标与国内其他大中型商业银行相比,仍存在很大差距,但汇通村镇银行作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成立时间短,市场定位又带有一定的特殊性,能够取得这样的经营业绩实属不易,也彰显出这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潜力。
(四)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建设。汇通村镇银行成立后,不断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曾先后制定了汇通村镇银行内部管理制度、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信贷管理暂行办法、员工考勤制度、安全保卫暂行规定等规章制度,制度的完善为银行的业务及管理提供了有力保障。
【关键词】农村金融 现状分析 黑龙江省
农村金融是现代农业经济的核心,在我国,农村金融一般是指在县及县以下地区提供的各种金融服务,包括存款、贷款、期货、证券、保险、汇兑等,在资源配置和资金服务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农村金融的发展状况直接影响到农村经济的发展以及全社会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黑龙江省是我国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近年来,农业生产飞速发展,据2010年《黑龙江金融运行报告》的统计数据,全年粮食播种面积达到1002.6亿斤,畜牧业的全年总产值达到965.8亿元,但作为农业经济的核心农村金融发展水平相对于全国金融业发展平均水平是滞后的,农村经济的发展因为贷款难问题而表现出缓慢的发展态势。
一、黑龙江省农村金融发展现状
黑龙江省作为粮食大省,农业经济的发展举足轻重,农村金融的发展状况势必影响到黑龙江省农业经济的发展。
(一)黑龙江省农村金融需求状况
黑龙江省农村金融需求主要由农户、乡镇企业和农业产业化组织金融需求三部分。农户以个体生产生活救金融需求和专业规模化生产和工商业贷款需求为主,乡镇企业包括种养大户、个体工商户,其金融需求主要为扶持性融资,农业产业化组织主要为专业化、技能化和规模化的产业金融需求。通过调查发现,目前用于农户住房条件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农业生产规模化的种养,农业机械用具更新等资金需求逐年加大,但是贷款需求满足率相对较低。
以黑龙江省春耕资金需求为例,2005年,春耕资金需求为240亿,金融机构能满足220亿的资金需求,缺口为20亿,缺口率为8%;而2009年,春耕资金缺口率达9%,高达35亿。春耕资金的不足影响了农业经济的发展,使得农田减产,农民收入减少,收入减少又对第二年的春耕造成影响,陷入贫困僵局。
(二)黑龙江省农村金融供给状况
黑龙江省农村地区主要的金融机构如表1-1所示。
表1-1 黑龙江省农村地区主要的金融机构
性
质 机
构
[1]政策性金融 农业发展银行
合作性金融 黑龙江农村信用社
商业性金融 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哈尔滨银行、龙江银行
农村新型机构 村镇银行(东宁远东村镇银行、润生村镇银行、巴彦融兴村镇银行、依安国民村镇银行、双城惠民村镇银行、延寿融兴村镇银行)
小额贷款公司
资金互助社
近年来,随着锦州银行、昆仑银行等银行的进入,城乡布局更为完善,龙江银行新设29家面向“三农”和中小企业的分支机构,以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为主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快速发展,全省基本实现了乡镇金融服务网点的全覆盖,资产总额明显增加。金融机构在农垦地区、粮食主产区建立分支机构,网点迅速增加,见表1-2。2009年末,我省共有县及县以下金融机构网点3094个,与2004年末相比,县及县以下网点增加了近千个。虽说网点增加了,但是很多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不发放贷款,仅仅是为了吸收存款,2009年,黑龙江省共有邮政储蓄银行1575家,只有269家在农村地区发放贷款,从贷款结构来看,农信社和农业发展银行是贷款发放的主力军。
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10784.76亿元,农村地区存款2636.91亿元,比重为20%;各项贷款余额6145.99亿元,其中在农村地区贷款1435.12亿元,比重为23%;远远低于城市地区。
表1-2 2009、2010 年黑龙江省银行业金融机构情况
2010 2009
机构类别 机构个数(个) 从业人数(人) 资产总额(亿元) 机构个数(个) 从业人数(人) 资产总额(亿元)
大型商业银行 2031 56135 7753 2032 55757 7111
政策性银行 90 2514 2238 91 2582 1857
股份制商业银行 67 2140 1229 54 2060 1091
城市商业银行 290 5102 2154 227 5241 1242
城市信用社 0 0 0 0 0 0
农村合作机构 1945 23224 1481 1999 23972 1331
财务公司 8 1528 40 2 38 26
邮政储蓄 1579 13500 1419 1570 14343 1296
外资银行 4 42 14 2 42 16
农村新型机构 13 325 19 4 109 5
合计 6027 104510 16437 5981 104144 13975
资料来源:2009、2010年《黑龙江省金融运行报告》
二、黑龙江省农村金融发展问题分析
(一)农村金融产品单一同质化严重
金融产品主要包括银行、证券和保险。目前,农村金融市场主要是银行业务,且局限于存贷款业务,甚少涉及中间业务,证券和保险等相关业务更是基本处于缺位状态,闲散资金投资渠道单一,多半就是存入银行,很少进行股票、国债和基金等投资。针对于贷款业务,农村金融的产品主要是小额短期贷款,主要用于解决资金的短期需求,不同生产类型的农户对资金的需求是不同的,仅提供小额贷款时不能很好地满足农村多元化的信贷需求的,而且农业耕种往往要历经很长时间,农民的收入也受到一些不确定因素的影响,若借款人没有连续性的还款能力,就会产生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