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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合同;义务;权利
合同是一种契约,是当事人之间依法确定、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是建设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它是我国建筑业发展和科学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工程承发包双方实现市场交易的重要方式和依据,是提高工程建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法律保障和重要工具。
一、合同在建设项目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1)合同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的运作需要合同。任何建设项目的实施,都是通过签订一系列的承发包合同来实现的。可以说,离开合同,就没有工程质量,也没有对进度与费用的管理,更谈不上采购、人力资源、沟通、范围、风险及综合管理。另一方面合同的成立必须以市场为前提,没有市场谈不上合同。对市场来说,建设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于:实现建筑企业对市场的承诺,体现建筑企业的诚信,提升建筑企业的品牌和形象,使企业更牢固地立足市场,实现可持续发展。对建筑企业来说,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于:一方面使建筑企业的生产经营与市场接轨,满足市场的需要,提高建筑企业适应市场和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另一方面使建筑企业在履约过程中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由此可见,合同始终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2)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发包双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为保证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通过明确承发包双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可以合理分摊承发包双方的责任风险,建设工程合同通常界定了承发包双方基本的权利义务关系。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是承发包双方的最高行为准则,是双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3)合同是处理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争执和纠纷的法律依据。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业主与承包商之间、不同承包商之间、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以及业主与材料供应商之间不可避免地产生各种争执与纠纷。而调解处理这些争执和纠纷的主要尺度和依据应是承发包双方在合同中事先作出的各种约定和承诺。所以,合同是处理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争执和纠纷的法律依据。
二、国内建设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合同双方法律意识滞后,合同观念淡薄。工程承包合同制在西方已经推行了100多年,在我国则是近20年的事。受长期实行计划经济的影响,我们的法制意识与合同意识比较淡薄,从业人员的合同法律意识相对滞后,其主要表现在:(1)对合同与合同法律关系缺乏认识。订立和履行合同往往离开合同法律,缺乏依法订立和履行的意识,以致产生了不少问题,造成不少失误和损失。合同法律是合同订立和履行全过程的法律依据,其作用从宏观来说是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秩序,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微观来说是规范合同各方主体的行为,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任何离开合同法律所签订的合同都是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2)部分合同缺失公正。合同中绝大多数条款是由发包方制定,大多强调对承包方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偏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也缺乏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健全,买方市场培育了业主的“上帝”地位,客观的不平等地位,使业主方成为合同的主要违约方。(3)合同文字不严谨,合同条款不完整。合同讲究咬文嚼字。订立合法有效的合同,文字应当准确明晰,才能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思,切忌不准确、笼统、含糊,这样容易产生歧义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合同还必须全面完整,切忌有缺陷、有漏洞。(4)违反法律法规签订无效合同。1999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加强工程建设合同管理提供了更有力的法律支持。《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违法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而无效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目前不少建筑项目所签订的合同,有些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实质也是无效合同。(5)应变更合同的没有变更。由于施工中的不确定因素和设计文件中固有的错、撞、碰、漏,工程设计变更在所难免。在履约过程中合同变更是正常的事情,问题在于不少负责履约的管理人员缺乏这种及时变更的意识,结果导致了损失。合同变更的目的是通过对原合同的修改,保障合同更好履行和一定目的的实现,更重要是为了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关键在于变更要及时。
2.合同管理制度滞后。一些建设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缺乏一套严谨的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管理未能体现规范化、法制化和科学化的要求。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3.合同管理人员的专门知识和技能缺乏。合同管理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
4.合同管理信息化程度偏低。一些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信息的采集、存储加工和维护手段落后,应用软件的开发和使用相对滞后,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信息化程度偏低。
三、解决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主要对策
1.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是建设合同管理的首要任务,可以从下述3方面着手:(1)人员选择。建设项目领导可依照合同管理人员应具有的素质条件,选择本部门优秀人才担任合同管理人员。(2)专业培训。可根据实际,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在职学习。方式方法可以多种多样:进行培训,结合实际进行正反两方面的事例分析总结;听电视讲座,参加法律专业或经济管理专业的考试。(3)进行职业道德教育。通过以上途径,可全面提升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包括思想水平、法制水平、语文水平和业务能力。
2.建立和健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制度。根据我国的《合同法》和相关法规以及实际情况,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个环节,建立和健全具体的可操作的制度,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合同法》的大多数法律条文都可以纳入合同管理制度中。随着市场的规范运作和市场形势的发展变化,合同管理上也会不断产生新的问题,提出新的要求,这就需要我们不断完善原有的合同管理制度。
3.严把建筑承包资质管理关。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承包商参与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对承包商的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维护正常的建设市场环境,确保建筑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
4.加强合同法律意识。减少合同纠纷产生。承包商由于缺乏法律和合同意识,在签订合同时,对其中合同条款往往未做详细推敲和认真约定,即草率签订,特别是对违约责任、违约条件未做具体约定,这直接导致了工程合同纠纷的产生。因此,在签订合同过程中,承包商要对合同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减少签订合同时产生纠纷的因素,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
参考文献
[1]朱建元.工程招标投标案例评价及法律实务[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4
[2]佘立中.建设工程合同管理[M].广州: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2005
关键字:建设项目; 合同管理
市场经济的本质是契约(合同)经济,合同是市场主体进行交易的依据。随着工程管理体制的逐渐完善,合同管理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建筑工程合同属于经济合同,是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为了完成其所商定的工程建设目标,明确双方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管理则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制度,采取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对合同关系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从而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处理合同纠纷防止、制裁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合同条款的一些系列活动。
一、建设工程项目中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随着经济的发展,工程的复杂化日趋明显,在长期的施工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如果没有在合同中约定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则会导致互相扯皮,失去了合同原有的约束作用。双方在合同期间必须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国已由计划经济过度到市场经济,在市场经济中,双方的关系是建立在合同的基础之上的,只有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体制,才能促进市场向积极的方向发展。随着全球化的发展,面对来自外国建筑企业的冲击和挑战,就必须适应国际事成规则,遵循国际惯例,只有这样才能在国际市场赢得自己生存发展的空间。
二、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合同管理意识淡薄。
合同是规定双方责权利关系的文本,而在实际中,往往出现先开工后签约,合同签订滞后。在合同的制定过程中,往往只是做形势、走过场,没有全面考虑,把可能出现的问题在合同中提出,尤其是一些细节问题。比如,如果工期拖延是施工单位的问题,业主索赔的依据;工程如果扩大,扩大工程的计费问题等等。然而,合同专业管理人员、企业中的高层管理的合同知识和经验不足,合同意识不强,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不强,施工过程中遇到问题不去查阅合同而是随意处理。
2、合同条款责权利不平衡。
以建设施工合同为例,建设单位作为甲方,控制着资金,占据着主动地位。而且在合同签订过程中,施工单位为了中标,不得不签订对自己不利的条款,导致施工单位的责任义务比较多。而且多数的施工合同违约处罚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由于图纸提供不及时、“三通一平”不及时、提供施工许可证不及时,从而导致施工单位窝工,为了赶工期加班加点,在这种情况下,施工单位都可以提出索赔。但往往是由于缺乏意识,在合同订立过程中没有维护自己的权利。
3、缺乏健全的合同管理机构。
一些建设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谁都可以签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不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4、合同签订内容不规范。
合同签订的主体不当。签订合同的双方主体必须是具有相应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合同当事人。合同中必须注意措辞,比如工期为某某“天”就会产生歧义,是计算“工作日”还是计算“阳历日”,这对工期的统计有很大的影响。只有讲究咬文嚼字,才能制定一份不产生歧义,可以用来约束双发的文件。在实际施工过程,经常会违约纠纷,这就是因为合同条款没有规定双方的权利责任。一旦违约,双方互相推脱。合同内容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防止制定的合同无效,从而导致不受法律保护。
5、合同履约阶段的问题。
在合同管理过程中,由于各种人为的或不可预知的情况,会导致工程变更。工程变更本来是工程中常见的事情,但由于合同双方缺乏意识,导致损失。在施工过程中,任何变更都应该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单位,如果因为时间紧迫,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先执行,变更条款或补充协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补齐。双方应该按照合同的规定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
三、对合同管理的建议
1、重视建筑工程项目合同文本的拟定与分析。
在合同文本的形式上,应该尽量采用合同示范文本。另外,在拟定合同文本的内容时,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对工程现状进行深入调研,使拟定合同具有预见性,且要对合同进行细致分析,避免所拟定的条款出现歧义。拟定合同文本要把握以下要点:明确合同订立时间及优先顺序;约定价款中核定工程量清单的时间期限;专用条款中明确组成合同的文件及解释顺序;重视索赔条款的拟定。应该对所拟定的合同初稿进行合法性分析及完备性分析。确认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是否具备相应资格;工程项目是否具备签订与实施合同的条件;招标投标过程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合同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要确保构成合同的各种文件齐全、合同条款齐全、合同用词准确、对工程可能出现的不理情况有足够预见性。
2、增强全员管理意识。
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应该由专业人员专门从事合同管理。由于现阶段合同管理意识欠缺,必须加强有关人员的培训,开展法律法规教育,明确法律责任,树立依法签约、依法履约的思想,把合同管理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
3、建立健全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并善加利用。
合同管理环节繁多,包括合同的洽谈、草拟、评审、签订、下达、交底、学习、责任分解、履行跟踪、变更、中止、解除、终止等。建筑单位要规范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就应该首先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一个环节建立和健全一系列可操作的合同管理制度,使其合同管理有章可循。
合同交底制度、责任分解制度、每日工作报送制度及进度款审查批准制度是每一个建筑单位都应该建立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签订后,合同管理人员应该对各级项目管理人员和各工作组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做出解释和说明,形成合同交底制度。责任分解制度则是指合同管理人员将各种合同时间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各工作小组,明确其工作范围和责任,通过合同任务的层层分解将任务落实到人,协调各方面积极配合共同实施合同。而每日工作报送制度要求各职能部门将本部门的工作情况及未来一周的工作计划报送到合同管理处,能够确保合同管理人员及时掌握工程信息,对各种问题做出正确决策。鉴于当前成本核算人员因对现场合同情况不熟悉而不能将费用索赔的项目及时纳入当月付款要求中的现状,建立进度款审查批准制度有利于合同管理部门从合同角度对进度款进行审核。作为一名合同管理人员,应该能够熟练运用建筑单位所设立的各项合同管理制度,要将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将其作为实现合同管理工作的有力武器。
4、对建筑工程项目合同进行动态管理。
合同变更在建筑工程项目实践中是比较频繁的,而合同变更往往会导致索赔纠纷,因此在合同签订以后,合同管理人员还要对建设工程项目合同进行动态管理,重点把握四个方面:(1)重视现场签证。在按照合同条款支付时应该防止过早、过量签证,特别是合同变更补充协议的签证须格外谨慎,签证必须依据相关合同条款衡量,起到相互制约的作用。尤其要重视设计变更与施工图错误,此类签证只需签变更或修正的项目,原图纸不变的勿重复签证,已经下料和购料的,务必签写清楚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变更日期、运输情况、到场情况、成品情况、有无回收或代用等详细情况;(2)及时记录、收集和整理工程所涉及的各种文件(如图纸、计划、技术说明、规范、变更指令等),对合同变更部分进行审核与分析。在实际工作中,合同变更应该与提出索赔同步进行,须业主与承包商双方达成一致后再进行合同变更;(3)及时处理停工损失(包括由非承包商责任造成的停工损失),双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按合法程序签认停工的相关具体内容;(4)严格执行定额规定,对于未对定额进行规定的情况,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或者参考相同类定额及有关的规定做出补偿。
5、做好合同履行评价工作。
工作建筑工程项目合同内容丰富,真实地反映了整个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认真开展建筑工程项目合同履行情况评价能够总结和归纳在建设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在合同终止之后,合同管理人员应该做好建筑工程项目合同资料的收集、保存、整理、分类、登记、编号、装订、归档备案工作,实现工程合同档案管理程序化和规范化。同时,对建筑工程合同履行情况与具体的工程实施计划进行分析比较,对合同履行情况做出客观评价,从中找出差异和干扰因素并分析其原因。通过开展建筑工程项目合同履行情况评价工作,总结合同履行与管理的经验与教训,用于指导今后的合同管理工作,实现提高建筑工程合同谈判的成交率和合同现代化管理水平的目标。
四、结束语
总之,合同管理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工程管理的各方面工作都要围绕着这个核心来开展,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已经成为我国建筑业可持续发展、实现科学管理的重要内容。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不能陷入僵硬的程式化,它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在管理中要讲求方式、方法,要讲究管理的技巧。因此,要在高度重视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深刻了解其重要地位的基础上,在实践中探索及归纳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技巧,寻找新方法,解决新问题,促使参建各方自觉履行合同约定的条款,从而降低建筑市场风险,切实维护建筑市场的秩序,确保建筑工程项目顺利进行。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合同将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可以的到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无论是施工企业还是建设单位,做好合同管理对减少造价,缩短工期,获得利益的最大化都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参考文献
[1]邓卉.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物流工程与管理,2010.190
[2]底秀兰.建筑工程项目中的合同管理浅析.河北企业,2010.4
[3]徐晓燕.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宁夏机械,,2009.2
关键词:市政工程;合同管理;存在问题;建议
中图分类号:TU99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施工企业合同作为合同类型的一种,是在需要建设施工的工程项目中,承包人与发包人为了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双方进行具体的权利义务约定,承包方负责施工项目的完成,发包人负责工程价款支付的合同。市政施工项目由于其生产长期性,而且施工过程极为复杂,参与项目的行为主体众多,主体间经济关系也错综复杂。因此,施工企业要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不避讳合同索赔,才能使自身适应更广阔的市场,有更好的发展。
一、对工程合同管理的认识
1、合同签订环节
一般而言,合同签订是基于甲乙双方充分沟通的基础之上来进行的。然而,针对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来说,因其存在着信息不完美现象,因此该合同具有不完全合约的特质。所谓不完全合约是指,合同中的条款无法穷尽项目未来施工中可能遇见的所有问题。而之所以会是这样,便在于该项施工的长周期特征所决定。正因为如此,在信息不完美现象存在的情况下,合同签订环节便可能存在问题。
2、合同实施环节
从理论层面来看,随着在甲乙双方认可下合同的签订,已经保证了合同实施的可行性。但实践表明,在项目施工监督机制缺失的状况下,承建方往往做出背离合同约定的事情。主要体现为,在施工材料上做文章而降低其施工成本。不难知晓,这种情况将严重影响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的整体质量。可见,因合同实施环节的信息不对称影响,也可能使合同管理出现问题。
3、合同保管环节
对工程项目的终生负责制,使得水利水电企业面临着巨大的社会压力。而这种压力需要借助工程合同的保管,而分解到各子项目承建方身上。为此,合同分类保管便成为需要认真实施的工作,但目前这里面仍存在问题的可能。
二、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1、合同管理意识淡薄
由于市政施工单位人员复杂,素质良莠不齐,法律意识单薄,也意识不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主要表现在:(1)合同里内容和义务的规定不协调;(2)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合同违约现象严重;(3)有些承包人资质不够违法签订合同,或者违法用假名义来签订合同;(4)现在企业会把工程交给很多承包商,而承包商会继续分担给小承包商,在这种层层的关系中,存在着不合法的转让承包现象。工程承包是很复杂的系统,存在很多激烈的竞争,并且伴随着激烈甚至恶意的竞争。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有待完善,在合同执行的时候,很多行为得不到法律的规范,以至于有些工作不能正常开展。
2、合同管理制度缺陷
很多市政施工企业缺乏对合同管理制度的重视,企业中没有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和人员,没有建立规范严格的合同管理制度和相应的合同管理工作程序,合同在订立、履行过程中漏洞频出。这样容易造成合同执行的具体困难,甚至造成重大合同失误,形成巨大的合同风险。同时,如果相关工作程序缺乏有效的风险控制,也容易滋生各种工程腐败。
3、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
市政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和合同索赔是专业性、技术性和法律性很强的工作,其涉及内容多、专业广,并且合同管理工作涉及到整个市政工程的全局,所以需要具备一定的施工技术、管理才能、造价管理及法律知识的人进行管理,而许多施工企业及工程项目部都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而是由其他人员进行代管,并且缺乏对这些人员的专业培训,导致合同管理工作难免出现问题。
三、加强施工合同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1、建立合同实施的保证体系
施工企业必须从思想上真正意识到合同和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建立合同实施的保证体系,应设置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在合同总体分析和细化分析的基础上,将合同总体目标分解到具体的工程活动中。对建立的组织机构,必须明确与之相应的工作流程。从合同签订前对招标文件分析、合同文本审查、工程合同策划,如分包合同策划、工程预算、报价、合同谈判和合同签订,到合同签订后建立合同实施保证体系、对合同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对比分析、诊断、合同变更、索赔和反索赔等过程,均要建立有效的工作程序,做到有章可循,职责明确,奖惩分明,避免职权交叉,互相扯皮。此外,施工企业还要建立有效方便的文档系统,使合同的监督、跟踪和诊断工作正常进行,有利于及时正确地决策,而且在发生市政工程纠纷时能及时地提供有力的证据。
2、制定必要的合同管理制度
2.1合同交底制度
合同签订后,首先,要由招投标中编制“经济标”和“技术标”的部门,与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管理部门进行技术交底。其次,再由项目合同管理人员对各级项目管理人员、各工作小组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通过技术交底,使大家熟悉合同中的主要内容、各种规定、管理程序,了解施工单位的合同责任和工程范围。
2.2责任分解制度
项目部合同管理人员应负责将各种合同事件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各工作小组或分包商,使他们对各自的工作范围、责任等有详细的了解。通过层层合同责任分解,层层合同责任落实到人,使各工程小组都能尽心尽职,共同完美地实施合同。
3、重视合同文本分析
3.1合法性分析
这包括:当事人是否具备相应资格;工程项目是否已具备招标投标、签订和实施合同的一切条件,特别是是否具备各种批准文件;招标投标过程是否符合法定的程序;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合同法和其他各种法律的要求。
3.2完备性分析
其包括:构成合同文件的种种文件是否齐全;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对各种问题的规定有没有遗漏;合同用词是否准确,有无模棱两可或含义不清楚;对工程中可能出现的不利情况是否有足够的预见性。建议应尽量采用或参考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4、重视合同变更管理
合同变更在工程实践中是非常频繁的,变更意味着索赔的机会,所以在工程实施中必须加强管理,合同管理工程师应该记录、收集、整理所涉及到的种种文件,如图纸、各种计划、技术说明、规范和业主的变更指令,并对变更部分的内容进行审查和分析。在实际工作中,变更必须与索赔同步进行,待双方达成一致后,再进行合同变更。很多承包人往往不重视变更管理,对业主要求的变更无条件服从而导致工作做了却无法获得赔偿。
5、重视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
合同管理需要专业的人员进行管理,才能保证项目的高效运转、优质管理,工程施工需要大量优秀的人员参与,这其中也包括称职的合同管理人才,他们应该不单单是掌握合同管理涉及到的拟订、修改、谈判和解释等基本知识,还应该具备合同履行与合同索赔等公共类的技能,属于较为全面的复合人才。目前,施工企业中非常缺少这类人才,选拔这类优秀人才应该成为施工企业的一项基本日常工作。此外,应该多引进这些人才,使企业的合同管理队伍不断壮大。
结束语
总之,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施工企业与合同管理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对于工程项目来说,自始至终都贯穿着风险。因此,施工企业要加强合同风险管理,识别、分析、评价风险,并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通过建立和完善风险管理机制,在施工过程中,做好风险的辨识、分析、预防和处置,进而最大程度地提高施工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投资收益,确保承包人在竞争中更具竞争力。
参考文献
[1]王丽.浅析如何加强工程合同管理[J].经济视野,2013(2).
关键词:工程项目 合同管理
1.引言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是项目管理中的一种重要方法,既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是经济手段法律化的形式之一。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合同管理是指从制定招标投标文件、选定承包商开始到合同谈判、合同签订、合同履行直至终止的全过程的、系统的管理[1]。科学规范的合同管理可以维护业主和承包方的正当的合法权益,使合同双方愉快地履行各自的义务,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减少合同纠纷,促进工程项目顺利实施,最终达到在合同工期内保证工程质量、控制工程造价的目标。因此,实行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是整个建筑工程施工经营管理的核心与关键所在。
2.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施工合同管理贯穿于合同的订立和履行的全边程。在实际工作中,从合同的订立、履行,到合同的监督、检查等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2.1法律意识淡薄,合同签订不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明确规定:“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少承、发包双方,由于法律意识淡薄,不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及工程项目和自身的具体情况做逐条分析和认真订立。待工程实施起来,一旦涉及到经济利益,由于施工合同中缺少约束彼此行为的条款,甲、乙双方各自为政,最终导致工程纠纷的发生[2]。
2.2签订合同不严谨,条款不全
建设工程耗资巨大、涉及面广、个性差异大和履约时间长。因此,客观上要求合同条款细致严密,尽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在实际工作中,甲、乙双方由于缺乏施工合同管理的经验,订立的合同约束条款不全、内容不明、职责不清等现象经常发生。
2.3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等价有偿的原则
自觉执行合同条款,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当事人一切行为的最高准则。签订合同的甲、乙双方,经济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没有主从关系。在实际工作中,承发包双方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合同的等价有偿原则,以各自的经济利益为中心,随意违背合同条款。甲、乙双方的这些违约行为,最终导致工程经济纠纷的发生。
2.4缺乏健全的合同管理机构
政府有关部门要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施监督、检查等管理。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更要对施工合同进行管理。有些地方的合同管理机构不健全,对合同的审查、监督和检查不得力。建设单位没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力量,遇有建设工程,便委托给监理公司,而目前监理公司的机构设置不规范,合同管理力量薄弱,往往很难胜任建设单位的委托;施工单位,特别是中、小型施工单位,重视公关和预算管理,轻视施工合同管理,甚至没有专门机构从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
由此可见,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比较普遍。合同管理不严,不仅导致合同纠纷、工程造价失控,而且对整个建筑市场将会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加强合同管理势在必行。
3.抓好合同签订工作,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要签订科学、规范的工程合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必须做到工程合同签订过程的程序化、规范化、合法化。签订工程合同时,最重要的要根据各工程的特点,应选择恰当的发包方式和价款调整条件(指工程设计变更或工程签证导致工程增减的结算条件和结算方法),因为不同的发包方式和价款调整条件,直接关系工程造价的控制效果。同时,合同文本应尽可能选用由国家颁发的通用性合同文本,再根据拟建工程的特点和招标文件以及发包人承包商双方谈判结果来起草[3]。合同文本必须准确表达双方谈判确定的意思,做到条款不漏项;标的物表达清楚、标的额计算准确;质量有标准,检验有方法;包装物、提(交)货或移交工程成品、运输方式和结算方式明确;违约责任及违约金(或赔偿金)计算方法准确;文字表达严谨,不使用模棱两可、含糊不清词语[4]。具体应做好以下工作:
3.1工程和工作内容的完整性
业主的所有合同确定的工程或工作范围应能涵盖项目的所有工作,即只要完成各个合同,就可实现项目的总目标;承包商的各个分包合同与拟由自己完成的工程(或工作)一齐应能涵盖总承包责任。在工作内容上不应有缺陷或遗漏。在实际工程中,这种缺陷会带来设计的修改、新的附加工程、计划的修改、施工现场的停工,导致双方的争执。为避免这种现象业主应在招标前认真的进行总项目的系统分析,确定总项目的系统范围。系统地进行项目的结构分解,在详细项目结构分解的基础上列出合同的工程量表。实质上,将整个项目任务分解成几个独立的合同,每个合同中有完整的工程量表,这都是项目结构分解的结果。最后,进行项目任务(各个合同或各个承包单位,或项目单元)之间的界面分析。确定各个界面上的工作责任、成本、工期、质量的定义。工程实践证明,许多遗漏和缺陷常常都发生在界面上。
3.2技术上的协调
几个主合同之间设计标准的一致性,如土建、设备、材料、安装等应有统一的质量、技术标准和要求。各专业工程之间,如建筑、结构、水、电、通讯之间应有很好的协调。在建设项目中建筑师常常作为技术协调的中心。分包合同必须按照总承包合同的条件订立,全面反映总合同的相关内容。采购合同的技术要求必须符合承包合同中的技术规范。总包合同风险要反映在分包合同中,由相关的分包商承担。各合同所定义的专业工程之间应有明确的界面与合理的搭接。如供应合同与运输合同,土建合同和安装合同,安装合同和设备供应合同之间存在责任界面和搭接。界面上的工作容易遗漏,而产生争执。各合同只有在技术上协调,才能共同构成符合总目标的工程技术系统。
3.3时间上的协调
由各个合同所确定的工程合同不仅要与项目计划(或总合同)的时间要求一致,而且它们之间时间上要协调,即各种工程合同形成一个有序的、有计划的实施过程。例如设计图纸供应与施工,设备、材料供应与运输,土建和安装施工,工程交付和运行等之间应合理搭配。每一个合同都定义了许多工程活动,形成各自的子网络。它们又一齐形成一个项目的总网络。常见的设计图纸拖延、材料设备供应脱节等都是这种不协调的表现。比如某工程,主体结构工程施工尚未开始,而电梯设备已提前到货,要在现场停放一年才能安装,这不仅占用大量资金,占用现场场地,增加保管费,而且超过设备的保修期。由此可见,签订各份合同要有统一的时间安排。要解决这种协调的一个比较简单的手段是在一张横道图或网络图上标出相关合同所定义的里程碑事件和它们的逻辑关系。这样便于计划、协调和控制。
4.发挥工程监理作用,确保合同履行到位
工程监理对施工承包合同管理的主要目的是约束业主与承包双方遵守合同规则,避免双方责任的分歧以及不严格执行合同而造成经济损失,保证工程项目目标的实现。
4.1监理开工令
监理方开工令是工程正式开工、合同正式实施的标志[5]。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工期一般都是以“日历天”计算,而合同中其他日期、包括分期分批的供图、单项工程的完工以及工程的验收竣工日期都以开工令之日为起点。所以,在监理方开工令以后,承包方应迅速地、不拖延地开始施工,包括人员的到场、现场条件的准备、施工机械设备和物资的转运等。对于业主和监理方来说,为了保证承包方能及早进入工地开始施工,应按合同文件的要求,为承包方的进场准备好必要的条件,包括完成合同文件上规定的道路、桥梁、电力、为承包方准备的住房、施工现场的征地和移民等各项工作。
4.2施工过程中,相关监理指令
在施工过程中,监理要适时合理地签发停工警告、停工令和复工令。停工警告是指由监理工程师签发的,由于承包方拒不执行监理通知或者工程施工出现严重、安全、环保隐患,如继续施工将出现严重质量、安全、环保事故或其他严重损失时,强制承包方迅速采取处理措施的警告性文件。
4.2.1监理停工令。停工令是指由监理工程师签发的,由于承包方严重违反规程规范和合同要求,已经出现重大质量、安全、环保,或者如果继续施工将对本工程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时,勒令承包方停工整顿或进行事故处理的指令性文件。由于其他原因,如地质条件已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意外情况必须立即停止施工,研究处理措施时,监理工程师可下达停工令。
4.2.2监理复工令。复工令是指由监理工程师签发的,承包方在接到停工令后,根据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进行认真处理并达到要求,书面递交复工申请后,同意承包方继续进行正常施工的指令性文件。
4.3正确地、公正地处理合同实施过程中的风险分担总量,也是合同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
工程建设施工期有长有短,施工条件千差万别,实施过程中面临的未知因素也较多,因此,风险相对较大。当遇到这些在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中没有明确载明应当由谁承担的风险,并已造成损失时,虽然各方都有责任,但往往都把风险推向对方。这时监理工程师应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公平合理地妥善处理。一般来说,在判断承担风险的责任方面,应以最易克服或解决这些风险的一方承担更多的责任。
5.做好合同管理的后续工作
5.1处理合同纠纷、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
因为工程合同一经签订,确定了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之后,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便是工程设计变更或签证,以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所以,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切实加强日常管理,使管理行为正规化、规范化,作好处理合同纠纷的各种准备,特别是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在工程造价控制管理中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重要的[6]。索赔与反索赔是合同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合同双方攻与守的关系,是矛与盾的关系。工程发承包的实践经验证明,没有一个承包商不要求索赔,即要求调增合同价款,因此,要搞好工程造价控制,就必须进行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
5.2 加强合同后评估工作
合同后评估是合同管理的总结阶段,往往不为人所重视,其实合同后评估工作是件很重要工作,它是对合同好坏、管理得失的评估,它可为下一工程项目造价控制提供可借鉴的经验。合同后评估工作主要是总结合同执行情况,对合同管理好的经验加以总结推广,对过时、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以及不严谨、容易被对方索赔的条款要加以改正。影响工程造价的不确定因素可分为可预见和不可预见因素,可预见不确定因素应作为普遍性问题,不可预见不确定因素作为可追溯事件加以标识,通过合同后评估加以鉴别,并在以后工程合同中加以明示或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参考文献:
[1]勇,试论建筑市场的合同管理[J],经济师,2002,(9).
[2]卢谦,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J],建筑经济,2001,(6).
[3]吴秋菊,姜金剑, 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及对策[J], 德州学院学报, 2002,(12).
[4]姜玲,张俊,建筑企业如何加强合同管理[J],建筑经济,2003,(4).
关键词:EPC 总包商 分包商 主合同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2)03-252-02
EPC工程项目是总承包商受业主的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项目的设计、采办、施工、试运等进行全面的承揽,最终向业主交付具备使用条件的工程;业主仅负责整体的、原则的、目标的管理和控制。而总承包商统一对分包商的工作向业主负责。EPC项目总合同及大量分包合同的管理,在EPC项目管理中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可以说合同管理的效果决定着EPC项目管理的成败。下面就EPC合同管理的几个方面浅析EPC合同管理的方法。
一、主合同管理
EPC总承包项目合同管理的重中之重是主合同管理,主合同管理是从投标一直贯穿到项目最终交验全过程中的,主要分为:
1.合同签订管理。从投标开始就要详尽了解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一旦中标,在合同条款的谈判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首先,合同文字的准确性,有些合同条款因缺乏准确性,就会导致双方理解上的分歧,将引起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争议。再次,合同约定内容必须全面,部分承包商为碍于各种原因,对业主责任和争议事项解决等问题不善于提出,但业主责任和承包商责任等一样是十分重要的合同条款,应和合同价款、支付方式、争议解决等问题一样作为合同最核心的问题,明确清晰地表明。
2.合同整理。合同签订后,总承包商合同部门和主要合同执行人员需要全面熟悉合同条款,明确合同要求。并在项目组建之初,组织项目全体管理人员学习合同条款,各部门明确自身工作范围,熟悉对本约定的合同条款,了解合同整体要求。合同部门在这个阶段要做的主要工作为:首先,分析统计工作范围,主要包括,工作范围及双方责任划分,将范围内的工作汇成清单,并明确责任界限,同时,明确设计、采办、施工各部门工作界面划分,做好分工。其次,分析工期,根据合同工期及里程碑要求,明确工期要求,制定项目计划,做好项目进度控制。再次,熟悉合同中对工作标准的要求,明确合同执行使用的规范,做好质量控制。最后,分析研究合同中的罚款条款,并书面通报给项目执行管理人员。另外,要明确合同价款,付款条件及方式等条款。
3.工作量变更控制和管理。总承包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合同中必须有明确的工作范围,由于初步设计的详尽程度有限,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应该不断明确合同范围,并以会议纪要等形式予以确定,防止业主反复调整工作范围及工艺技术等问题。合同执行中业主也经常增加一些临时性的工作,总承包商应该明确工作范围,及时确定工作量的变更,并以书面的形式经业主确认,如较大的工作量变更和工作范围变更,应该随之变更合同。
4.合同工期管理。总承包合同中一般会明确项目重要节点里程碑,项目执行过程中应严格按照里程碑节点实现项目进度,同样,应该做好分包商进度管理,以实现项目工期。保证项目工期,项目工程款按照合同规定如期回收的基本保证。
5.合同费用管理。根据主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了解支付工程款的条件,在不影响整体进度的前题下,首先促成里程碑要求的付款条件,从而更有利于工程款的尽早回收。
6.合同索赔管理。EPC项目的特点决定EPC项目执行过程中具有复杂的合同关系,同时周期长、工程涉及方面广等特点,这个过程中难免出现许多争议,这是EPC项目合同管理的重点工作。
在明确合同对业主及总包方双方的工作范围要求后,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或者一方违约的事件时,应该及时收集证据,特别是书面的签字文件或者照片等证据。EPC项目中的监理,也起到协调和见证解决纠纷的作用。
总承包商应及时做好证据收集、整理、筛选工作,明确索赔内容,及时提出索赔信函,并将相关资料和信函存档。FIDIC条款中,规定一般索赔通知应该在事件发生后28日内,所以及时收集证据,迅速形成书面文件,发出索赔信函是很重要的。
7.合同收尾工作管理。在EPC项目执行过程中除了要重视最终验收,过程中的验收工作也要及时,所有工作环节,及时得到监理和业主的验收认可,不论是中间验收还是最终验收,一定要形成书面签字文件,对工作描述应全面,以便成为结算的有力证据。
二、分包合同管理
1.分包计划。合同签订后,总承包商全面熟悉合同条款,明确合同要求,分析统计工作范围,工作范围及双方责任划分,将范围内的工作汇成清单,并明确责任界限,根据清单合理分工。这时候即可制定分包计划,明确EPC项目中的分包工作范围和分包工作量,确定分包工作的开始时间,从而确定分包合同开展时间和签订时间。项目执行过程中,按照计划有序开展分包工作。做好标段划分,将各个分包商间的工作界面划分清楚,避免漏项。
2.招标管理。做好招标工作是合同顺利签订和执行的前提基础。招标工作的主要程序是:招标文件编制、资质审查、标书发售、标书澄清答疑、评标议标及授标等程序。EPC项目选择合适的分包商,也影响着项目执行的情况,应选择有经验的、具有良好信誉的公司。
3.分包合同签订。分包合同文本的编制、谈判、修改工作是合同签订工作的重点,合同文本要全面有效体现双方权责,基于招标文件,系统完备体现各方的责任、权利、工作范围等,使分包合同的条款、工期、付款条件、质量要求等内容与主合同符合。对合同风险和合同条款合理性开会议审核。
4.分包合同管理的全面控制。EPC合同的分包合同数量较多,各个分包商间工序穿插,就必须做好分包合同执行的监督和沟通协调工作。对各个分包商的各个环节、动态要及时获得信息,并传递给相关分包商,以便项目顺利开展。合同签订后,首先进行合同交底,将合同涉及的各方汇集,明确合同的责任及合同实施的方法及要求。再次,合同执行情况的追踪,对于合同执行的差异及时发现,并制定方案补救,防止问题的扩大。
5.建立分包合同信息化管理系统。EPC项目合同涉及信息庞大,传统的管理方法无法满足合同管理的实际需要,采用现代化信息管理系统,能够大大促进合同管理的时效。利用成熟的软件或者自有开发的小软件,实现合同管理的现代化。
三、采购合同管理
采购合同是总承包项目的重点工作,从采办占合同总金额比例就不难看出,采办合同数量多,采办种类多,涉及面广。采办合同的招标及合同签订程序除了分包合同的相同内控程序外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1.采办物资规格技术的确认。采办设备及材料的技术参数及规格,采办人员必须反复与厂家和设计确认,出现变更时,应及时通知,此项工作尤为重要。
2.采办备品备件。采办备品备件是采办工作容易出错的方面。越是容易忽视的方面越容易出错,即使是备品备件之类,也应反复确认。
3.采办设备界面划分。采办设备的外部接口的供应范围划分,经常出现错误和不明确的现像,一定要认真复核供货范围。
4.盘点采购合同。采办合同全部或基本全部签订,项目部应组织设计和施工部门会同采办部,共同盘点,防止漏项,对于漏项的应及时组织采购。
EPC项目的管理中,一旦实施好项目的合同管理,也就是等同于实施好了项目管理。可见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合同管理的加强,将有利于项目的顺利执行和最终效益的实现。
参考文献:
支浩.浅谈国内设计单位参与国际工程所面临的问题.山西建筑,2008(11)
关键词:合同管理;工程项目;工程造价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project construction cost by the project installation equipment, tools and furniture is, the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other fees, expenses reserved four parts.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should include a construction contract conclude, to perform, to change, termination and dispute resolution, for cost control, generally divided into decision-making stage project proposal and feasibility study report of the investment estimation, design phase of the project design and preliminary design budgetary estimate and the implementation stage of the project bidding contract price, the target bid price and construction process of the construction cost and the completion of the dynamic settlement cost audit etc. Project cost contract management as the project construction cost control and management of an important means and supervision mechanism, and to participate in the whole process of project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is very necessary.
Keywords: contract management; Engineering project; Project cost
中图分类号: TU723.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0 引言
长期以来,我国普遍忽视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阶段的造价控制,而往往把控制工程造价的主要精力放在初期、中期、或后期进行分段控制,这个都不是合理的机制,合理结算建安工程价款,算细账,这样做尽管也有用,但毕竟是“亡羊补牢”,事倍功半。建设工程项目合同是指建设单位与勘察、设计施工材料供应等单位,为完成一定的建设工程任务而签订的合同,属于经济合同的一种。工程项目建设的控制归根到底是合同履行问题。所以,加强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是十分必要的。
一、.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的特点
1.经济法律关系的多元性。主要表现在合同签订和实施过程中会涉及多方面的关系,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进行施工管理,而承包单位则涉及专业分包材料供应和设备加工、以及银行、保险等众多单位,因而产生错综复杂的关系,这些关系都要通过经济合同来体现。
2.内容庞杂、条款多。由于每个工程项目的特殊性和建设项目受多方面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所以合同中除一般条款外,还包括特殊条款,并涉及保险税收、专利等多项内容。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全面考虑各种因素,以免产生不良果。
3.合同履约方式的连续性和履约周期长。这是由建设工程的特殊性决定的,由于建设项目实施必须循序渐近地进行,所以,履约方式也表现出连续性和渐进性。这就要求项目管理人员要随时依据合同和实际情况进行有效地管理,以确保合同的顺利实施。
4.合同的多变性。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经常会出现设计变更或合同条款的修改,所以项目管理人员必须加强对变更的管理,做好记录,作为索赔、变更或终止合同的依据。
二、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主要内容
1.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内容有:检查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的贯彻行情况,检查合同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检查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减少和避免合同纠纷的发生。
2.经常对项目经理及有关人员进行合同法及有关法律知识的教育,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
3.建立健全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包括项目合同归口管理制度、考核制度、合同用章管理制度、合同台账主任计及归档制度。
4.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包括工程合同份数、造价、履约率刻纷次数选约原因、变更次数及原因等。
三、建立合同履行的保证体系。
为了使合同管理有条不紊,应建立科学的合同履行保证体系。
1.实行合同责任制
合同是规定总任务的依据。因此在合同履行之前,应认真进行合同分析,把合同责任具体落实到各责任人和合同实施的具体工作上。2.制定合同管理工作程序为了协调各方考试吧面工作,使日常合同管理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应制定以下工作程序:
(1)建立协商会议制度。合同履行过程中,各建设主体之间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协商会议,就计划执行效果、已完工作和后期工作,尤其是合同条款变更及变更措施等问题进行评价、协调并形成决议对重大问题及决议应用会议纪要的形式记录下来纳入合同文件。
(2)建立必要的工作程序。对于经常性的合同管理工作应建立制度化的工作程序,使大家有章可循。必要的程序包括图纸审核程序,工程变更程序,设备材料及已完工工程验收程序等。
2.建立健全文档管理系统
必须建立健全工程项目文档管理系统,要明确提出数据资料的标准化、及时性、全面性、准确性等要求,责任要落实到部门乃至个人。加强合同监督与协调合同监督与协调是工程项目依照合同要求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它主要包括合同指导、费用监督、进度监督质量技术监督和工程协调等内容。合同管理人员应对工程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合同指导,做经常性的合同解释,使它们树立全局观念,及时对合同履行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或警告。合同管理人员要对合同实施计划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合同管理人员要在合同范围内代表业主协调各建设主体之间的工作关系。严格控制合同变更几乎在每一个项目的实施中都要或多或少地发生合同变更,业主和承包商对合同变更的处理,也成为项目管理工作中最主要的内容之一。
3、合同变更的原则
(1)把合同变更限制到最低程度的原则。
(2)协商一致原则。
(3)重要变更提前采取措施的原则。
4、监理制度下的合同变更程序
合同变更管理的主要问题是如何处理各种变更,所以必考试吧须建立科学的合同变更程序。项目管理人员必须依据相关程序进行合同变更管理。综上所述,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是建设工程管理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作为一个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在熟悉工程项目合同的特点和有关内容的基础上,严格对合同履行和变更进行管理,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的正常履行。
四. 建筑工程项目加强分承包管理的必要性
(一)建筑市场向完善的专业化分包体系发展是必然趋势
1. 建筑市场竞争加剧,分工更趋专业化建筑市场早已是卖方市场了,夺标竞争激烈无比,利润空间被压缩得越来越小。提高竞争力,将集中于提高专业技术能力,管理服务水平,提高本专业的知识信息深度,即在产品的附加值上展开竞争。社会发展总是向更高效的生产方式发展的,专业化趋势正体现了这一要求。
2. 以顾客为中心的市场需要,促使专业化管理和专业化的分包企业的分化由于市场竞争的激烈,以顾客为中心的管理观念得以突出。
3.国家政策法规将促使专业化的分承包体系完善新的建筑资质划分,已经说明了高层次的向专业管理型建筑综合承包商发展,低层次的向专业化的分承包企业发展的趋势。新颁布的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规范,也预示了项目管理的发展,要求建立完善的分包体系。
(二)建筑企业的专业化趋势
1.为增强核心竞争力对大型建筑总承包企业来说。所面对的顾客,要求其具有良好的管理服务能力,项目管理能力将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2.降低成本,提高利润率、生产率的需求 对大型建筑企业而言,其承包的施工项目是企业产生利润的中心,项目是生产一线,直接发生产值,是企业利润的源泉。
3.提高效率和应变能力在大型的建筑企业中,为了提高效率,对分包的管理将越来越重要。专业的项目管理,最终使项目变得更有效率。
(三)分承包管理模式的探讨
1、发包模式就总包方内部而言,按发包方层次的不同,可分为公司集权式组织发包和项目团队组织发包两种方式。
2、组织结构以下按上述由公司集中发包的方式,讨论管理组织结构研究项目在分包管理时的信息沟通渠道,可以发现,不论总承包商、分包商、总包项目团队、分包项目团队都是由项目工作联系起来的,分包商项目团队被两个“领导”管理:总包商项目团队和分包商企业。
关键词:建筑工程项目; 施工; 合同管理
Abstract: this article mainly from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 of the overall planning, the bidding phase of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construction contract control aspect of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deep research and analysis on how to establish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system, to our country the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implementation of effective contract management for reference. Because the contract determined the project cost, time limit, quality and other targets, the provisions of the contract both sides ZeQuanLi relationship, so the contract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is the core of the system of management.
Keywords: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projects;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F715.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建筑工程合同的总体策划分析
合同总体策划的目标在于通过合同保证项目总目标的实现 。它必须反映建筑工程项目战略和企业战略 ,反映企业的经营指导方针和根本利益。具体的策划一般可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一是投标方向的选择。承包商通过市场调查获得许多工程投标信息。他必须就投标方向做出战略决策。决策依据包括承包市场情况,竞争对手情况,工程的特点,业主情况等。二是合同风险的总评价。承包商在合同策划时必须对本工程的合同风险有一个总体的评价。大多数工程实践证明 ,承包商对于风险要有足够的思想 准备和措施准备,否则这些风险造成的损失可以导致一个工程彻底失败,甚至有可能 将整个企业拖跨。三是合作方式的选择。在总承包合同投标前,承包商必须就如何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做出决定。因为任何承包商都不可能自己独立完成全部工程,一方面没有这个能力,另一方面也不经济。选择合适的合作方式 ,可以充分发挥各自的技术 、管理 、财力的优势 ,以共同承担风险。在建筑项目的合同管理体系中,合同整体策划属于建筑企业战略层面的决策问题。企业高层管理者面对现实必须审时度势 ,在充分考虑整个企业的经营总战略、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各种复杂因素之后做出抉择。从这个角度讲 ,参与合同管理也是企业高层的重要职责之一。
二、招投标阶段合同管理问题分析
建筑工程通常都是以招投标方式发包和承揽工程 。 招投标是工程施工合同的形成过程。在承包工程中,合同是影响利润的最主要的因素,而招投标阶段是获得尽可能多利润的最好机会 。 如何利用招投标这个机会 ,签订一个有利的合同 ,是每个承包商都 十 分关心的问题。具体而言,承包商在该阶段应做好三方面的合同管理工作。首先,应做好高层决策工作,把握投标方向的选择、投标策略的制定、合同谈判战略的确定、合同签订的最后决策等。其次 ,应做好合同谈判工作。承包商应选择最熟悉合同、让最有合 同管理和合同谈判方面知识、经验和能力的人作为主谈者进行合同谈判。此外,还应着重强化招标文件及合同条件的审查分析工作 ,包括施工合同分析与施工合同审查两个方面。签订合同的重要性直接决定了签订合同前必须进行合同分析。合同分析是一项技术性 、综合性很强的工作。要求有关人员必须熟悉与合同相关的法律法规; 精通合同的文本结构和条款; 对工程环境和条件有全 面地了解; 有承发包合同管理的实际工作经验和经历。而通过合同审查可以对复杂的合同文件进 行归纳整理 ,系统地对合同文本中的问题和风险分析 ,提出相应的对策。通过审查合同结构,使合同文本更“透明”和易于理解,使承包商和合同主对合同有一个全面地了解。
三、施工阶段合同的实施问题分析
1、建立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是合同管理活动及其运行过程的行为规范 ,合同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合同管理的关键所在。施工企业只有拥有一套完善、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以供合同管理机构和人员在工作中参照执行,才能将合同管理工作落实到实处。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的基础和核心是合同管理质量责任制度。它具体规定企业内部具有合同管理任务的部门和合同管理人员的工作范围,履行合同中应负的责任,以及拥有的职权。这一制度有利于企业内部合同管理工作分工协作 ,责任明确 ,任务落实 ,逐级负责,人人负责,从而调动企业合同管理人员以及合同履行中涉及的有关人员的积极性,促使施 工企业合 同 管 理 工 作 正 常 开 展 ,保 证 合同圆 满 完 成 。 合 同 管 理 人 员 是 具 体实施合同管理工作的特定 人员,其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合同管理的质量。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质量 制度 ,确保人员、部门、制度三落实 ,一方面把合同管理的质量责任落实到人 ,让合同 管 理 部 门 的 主 管 人 员 和 合同管理员的工作质量与奖惩挂钩,以引起具体人员的真正 重视;另一方面把合同签约 、履约以及考评落实到人 ,按类分派不同的合同管理员全过程负责不同的合同签约和履约 ,以便及时发现问题 、解决问题。
2、施工合同交底。对项目管理人员和各工程小组负责任进行施工合同交底,主要指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合同文件和合同总体分析结 果 ,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做出解释和说明 ,使相关人员熟悉合 同中的主要内容 、各种规定、管理程序,了解承包商的合同责任和工程范围、各种行为的法律后果等。合同交底时 ,首先应将各种合同事件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各工程小组或分包商。落实的合同和合同分析文件有: 合同事件表(任务单,分包合同); 施工图纸; 设备安装图纸; 详细的施工说明等 。 且应重点对如下几项进行技术、法律的解释和说明; 工程的质量、技术要求和实施中的注意点; 工期要求; 消耗标准; 相关事件之间的关系; 各工程小组(分包商)责任界限的划分; 完不成责任的影响和法律后果等。同时加强合同实施前和 其他相关方面(业主 、监理工程师 、分包商)的沟通 ,召开协调会议 ,落实各种安排 ,强 调合同实施过程中的经常性的检查、监督,最后,通过相应经济手段来保证合同责任的完成。
3、施工合同控制管理工作的程序。一是制定合同实施目标。施工合同的总目标是满足业主对工程的使用功能等要求 ,对工程项目来讲 ,具体为质量目标,成本目标 ,工期目标,安全目标。二是确定施工合同控制的主要内容。成本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安全控制是合同控制的四个大方面的内容。三是选用合同控制方法。合同控制方法分为主动控制和被动控制,应以主动控制为主,同时强化合同被动控制。合同主动控制是预先分析合同目标偏离的可能性 ,并拟定和 采 取各项预防性措施 ,以保证合同计划目标得以实现。例如进行深入调查 ,科学进行风险 分析,强化协调,制定必备的应急方案等。被动控制是控制者从计划的实际输出中发现偏差 ,对偏差采取措施及时纠正的控制方式 。 四是合同实施监督。工程实施监督是施工合同管理的日常事务性工作。施工合同监督可以保证施工合同实施按合同和合同分析的结果进行 。 施工合同监督规范管理的工作主要有 : 协调业主 、工程师 、项目管理各职能人员 、所属的各工程小组和分包商之间 的工作关系,解决相互之间出现的问题; 对各工程小组和分包商进行工作指导或做经常 性的合同解释 ,使工程小组都有全局观念; 会同项目管理的有关人员每天检查、监督各工程小组和分包商的合同实施情况; 合同管理工作以及进入施工现场后对工程变更进行有效管理。五是合同实施跟踪。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实际情况的复杂性,可能导致合同实施与预定目标偏离。这就需要合同实施情况跟踪,以便尽早发现并纠正偏离。而合同实施的跟 踪是判断实际情况与计划情况是否存在差异的主要手段。 施工合同跟踪的对象主要有: 具体的施工合同事件、工程小组或分包商的工程和工作、业主 和工程师的工作、工程总的实施状况。六是合同诊断。在合同跟踪的基础上可进行合同诊断。合同诊断是对合同执行情况的评价、判断和趋向分析、预测。其具体内容主要包括合同执行差异的原因分析、合同差异的责任分析以及合同实施趋向的预测。
参考文献
[1] 许奕生. 浅谈建筑施工合同管理[J]. 建筑经济,2006(S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