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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哲学的特点精品(七篇)

时间:2023-09-18 17:06:57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政治哲学的特点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政治哲学的特点

篇(1)

一、文献资料缺乏限制黑格尔深入理解中国哲学

在《哲学史讲演录》里我们不难发现黑格尔对东方哲学的论述篇幅不大,只对孔子、易经哲学和道家做出简要论述。稍加总结可以发现以下特点:首先,黑格尔对中国哲学的概括基于西方传教士对中国哲学思想评述和翻译。黑格尔对孔子的概括资料来源于1687年出版的耶稣会神父普罗斯佩利•若内塔、赫尔特利希、卢热孟、古布累等人的拉丁文翻译和注释[5];黑格尔对《易经》起源的论述资料来源于1776年出版的“关于中国人的追述”里阿米欧神父“论中国古代”的文字[6];黑格尔对八卦认定为可以唤起意义的便利和对中国哲学从思想开始、没有概念且流入空虚的判断,来源于温地士曼的观点[7]。从资料的来源看,黑格尔没有接触中国哲学的第一手资料,更没有接触过中国哲学翻译成德文或英文的资料,因此资料的缺乏是黑格尔对中国哲学误解的最重要原因。以孟子和古希腊哲学家为例,黑格尔在论述中国哲学的结尾才匆匆提到孟子哲学思想,而对毕泰戈拉和亚里士多德的著作出现的伪书他却已做出辨别和区分,这一点佐证了在研究资料的占有方面黑格尔用以思考中国哲学资料是不足的。其次,文献资料的缺乏导致黑格尔对中国哲学的认识缺乏历史性思考。黑格尔论述中国哲学的文献仅限于先秦时期,因此他无法思考和理解中国哲学在秦之后与印度佛学融合进程;也无法思考和理解中国本土哲学经佛学的濡养向宋明理学的发展;更无法对中国哲学后来的发展中出现的,与西方哲学发展史中类似的命题进行思考和准确地评述。恩格斯曾概括黑格尔的哲学思考有别于其他的哲学史家,称其以巨大的历史感为基础[8],但是在黑格尔对中国哲学的论述中这种巨大的历史感显然因文献资料的局限而缺失。再次,文献资料缺乏直接影响黑格尔对中国哲学进行概念化地思考。黑格尔在《哲学史讲演录》中明确指出“:……哲学的目的即在于用思维和概念去把握真理”[9]“思维的产物一般地就是思想;但是思想是形式的,思想更进一步加以规定就成为概念”[10]。因为文献资料的缺乏,黑格尔无法将中国哲学准确地转化成他所谓的哲学思维的形式,更无法准确把握中国哲学思想进一步规定成概念。因此,从黑格尔的哲学思考方式看,他无法将中国哲学的内容准确地概念化,成为他自身思想所思考的对象。

二、对中国哲学思考对象的误解导致黑格尔误读中国哲学

首先,中国思想的主要对象与西方思想的主要对象存在差异。司马迁曾对先秦思想进行概括,“易大传:‘天下一致而百虑,同归而殊涂。’夫阴阳、儒、墨、名、法、道德,此务为治者也,直所从言之异路,有省不省耳。”[11]牟宗三先生也呼应司马迁的看法“:可是周文发展到春秋时代,渐渐的失效。这套西周三百年的典章制度,这套礼乐,到春秋的时候就出问题了,所以我叫它‘周文疲弊’。诸子的思想出现就是为了对付这个问题。这个才是真正的问题所在。它不是泛泛的所谓社会问题,也不是笼统的民生疾苦问题,它就是这个‘周文疲弊’问题。”[12]从司马迁和牟宗三先生的总结看,先秦诸子百家的思想思考的对象是周朝旧的政治制度与政治现实之间的差距,是如何过上更良善的政治生活。中国思想从肇始之初其对象就是对政治制度与政治现实之间关系的思考,而非西方思想那种从古希腊发端直至近代所围绕的思维与存在而进行的思考。其次,中国哲学的思考对象有别于西方哲学的思考对象。黑格尔认为,“概括讲来,哲学可以定义为对事物的思维着的考察……不过哲学是一种特殊的思维方式,———在这种方式中,思维成为认识,成为把握对象的概念式的认识。”[13]黑格尔的意思是:哲学是对思想形成的概念进行思维着的考察。这种考察的对象是种概念化的思想和概念化思想的对象。从黑格尔对哲学的定义出发,中国哲学是对概念化的中国思想的思维者的考察,这种考察关涉到中国思想和中国思想的对象———政治制度与政治现实的关系。因为政治制度与政治关系更多呈现出对如何过上更良善生活的追问与思考,因此中国哲学所进行的概念化思考主要也呈现出道德哲学的特点;西方思想主要对思维与存在关系进行概念化探究,因此西方哲学的以思维与存在的关系形成的思想为思考对象的思考,其主要特点必然与中国哲学的不同。再次,忽视中西哲学思考对象的差异导致黑格尔对中国哲学的片面认识。中国哲学以对政治制度和政治现实关系的概念化思考为对象,思考的主要内容和概念化表述,主要与伦理道德、国家治理、宗教典章等密切相关。在黑格尔看来这些都是伦理学说或道德哲学的主要内容,而不是西方哲学要探讨的思维与存在关系的主要内容,更不是西方哲学要达到的目的。因此当黑格尔将西方哲学要解决的基本问题和思考思路,套用到对中国哲学内容进行理解和评述时,就对中国哲学做出错误的论断,认为中国的伦理道德归于宗教,并认为中国哲学对解决思维与存在问题而言是抽象枯燥的言论,无法对西方哲学主要思考的思维与存在关系问题进行范畴[规定]的探讨。若要求中国哲学在政治制度与政治现实的关系哲学思考中,产生一个在思维与存在关系思想中的范畴[规定]的哲学王国,这显然是个“种豆得瓜”的非分要求。把中国哲学主要思考的对象认为是关于思维与存在的概念性思考的这种误解,在《历史哲学》中显露无疑:“中国很早就已经进展到了它今日的情状;但是因为它客观的存在和主观运动之间仍然缺少一种对峙,所以无从发生任何变化……”[14]黑格尔没有明白,中国哲学对峙的两方面应是政治制度与政治生活的现实,中国哲学的变化发展,一直在围绕政治制度的主观规定性与政治现实的客观现实性之间寻求更好的解决之道。

三、对中国哲学辩证法的片面理解加深黑格尔对中国哲学的误读

首先,黑格尔无法通过文献挖掘来思考中国哲学辩证法的发展史,也就无法以他自己的方式获得对中国哲学辩证法的正确认识。上文已说到黑格尔研究中国哲学的文献仅限于先秦时期,先秦之后资料缺乏制约黑格尔深入思考和发掘中国哲学的辩证法内容。其次,黑格尔没有发现中国哲学应有的辩证法的内在线索,从辩证法角度思考对中国哲学就显得非常片面。如上所述,黑格尔对中国哲学思考对象错误地认为与西方哲学思考对象一样的,所以黑格尔只从思维与存在的关系中辩证地考察中国哲学中蕴藏的辩证法,没有考察中国哲学中对政治制度与政治现实之间关系的思考,实际上也蕴藏的辩证法,被黑格尔归纳入西方哲学的道德哲学的范畴内。中国哲学的辩证法观点除了对政治制度与政治生活关系的思考之外,也融入中国的科学技术发展之中。以黑格尔探究的周易之阴阳爻驳为例,黑格尔就没有看到用作占卜的先天八卦经过变化后形成的后天八卦,成为中国古代思想中标志方位变化的内容,而这种方位变化的描述通过固定的语言形成一整套概念体系,在中国古代的堪舆和建筑中就体现出这种概念体系的思维方式,这套概念体系在中国发明的许多仪器中也有异常重要的作用。所以黑格尔认为中国哲学无法在概念化的思考后作用于科学技术是种误解,这种误解源于对中国哲学蕴藏的辩证法的失察。再次,黑格尔从辩证法角度编纂中国哲学,产生了对中国哲学评论的误读。贺麟先生在评论黑格尔的《哲学史讲演录》时特别指出:“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黑格尔在他的哲学史别阐述了辩证法的发展史。任何一个或一派的哲学家只要其中有丝毫辩证法的因素,都被黑格尔挖掘出来加以着重阐明。”

篇(2)

关键词:政治;善品;基本行为;正义;构造

中图分类号:B08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5801(2009)01-0028-07

人们已经从事了几千年的政治哲学研究,但什么是政治哲学这个质询却似乎是一个新的问题,并且迄今依然是悬而未决的。这样一个看似简单的论断却关涉现代学科划分的深层理论和困难。这个质询所要求的答案是关于一门学科的界定的,这是一个现代的问题。上面说政治哲学已经为人们研究了几千年,这是就其内容而论的,亦即今天归在政治哲学名下的那些议题和内容在几千年前就为古人所关注和探索。不过,人们并不以政治哲学这个名称来指称那些研究,他们或者以其他的名称来称呼它们,或者根本没有这样的意识。这不仅因为学科体系乃是现代知识体系化和学术制度化的结果,而且也是由于政治哲学的内容和对象向来就与相关的政治、道德、经济和法律等问题盘根错节地结合在一起,因而被看作是政治的、道德的或综合的研究,而没有为之划出一个单独的领域。即便到了20世纪下半叶,在英美,政治哲学的学术活动在多数人看来也是属于道德哲学或其一个部分,而在德国,政治哲学更是一个新的名称,依照德国的学术传统,相关的研究是归于“法和国家哲学”或“法和国家的哲学伦理学”这样一类名称之下的;在那里,政治哲学这一名称只是代表了英美学术活动的影响,尽管它呈现出为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的趋势。在英语学术界,政治哲学不仅被归于道德哲学之下,而且也通常与法律哲学、社会哲学甚至一般社会理论杂糅在一起。

这些现象一方面表明,政治哲学在学科分类上的确是一个新的科目,因为迄今为止将政治哲学从道德哲学分离出来,以及与其他学科区分开来,依然是一项尚未完成的工作;诚然,这种区分并不能够在政治哲学与其他学科之间划出一条截然分明的界限,但它却要奠定自己的基础,澄清和界定自己的核心内容与研究对象等。另一方面,它也为把握政治哲学的内容和对象提供了指针。诸如法和权利①、国家、社会以及组成社会的个人,都是政治哲学的关切所在而构成政治哲学的对象范围。不过,政治哲学并不只是一般地研究这些问题,而是研究作为它们根据的观念,或者说价值;就此而论,道德哲学与政治哲学有着某种共同的基础。

那么,像法和权利、国家、个人和社会这样一些不同的实体和领域是如何与政治哲学相关的?或者准确地说,它们的哪些内容或层面对于政治哲学来说,乃是具有某种或某些共同性的东西?倘若说对观念、原则等的追根究底式的研究,正是哲学的本务,那么这些共同的东西在政治哲学的名下就是政治的东西,也就是说,无论法、权利、国家还是个人与社会都有某种在政治与政治哲学视野之下共同的东西。于是,就如法哲学乃是关于法和权利的哲学研究,国家哲学乃是关于国家的哲学研究一样,政治哲学就是关于政治的研究。就是关于那些具有共同的政治性质的东西的研究。那么政治在这里意谓什么?从歧见丛生的无数观点中,我先选择两个典型的观点来进行分析,这不仅可以使人看到关于政治理解之间的巨大差异和尖锐对立。而且也可以让人看到政治哲学在确定自己的研究内容和对象上的巨大张力。

一种是现代的古典观点,它是由施特劳斯表述出来的。这样一种特别的情况对我这里的阐述具有一种特殊的帮助,它让人同时了解古希腊人关于政治的观点及其现代的奋庸者的思想。

施特劳斯是着力回答什么是政治哲学这个问题的先行者。他这样来规定政治哲学:“于是,政治哲学就将是以关于政治事物的本性的知识取代关于政治事物的本性的意见的努力。政治事物按其本性要经受赞成与反对、选择与拒绝、颂扬与谴责。出于政治事物的本质,政治哲学不是中立的,而是对人的服从、忠诚、决定或判断提出要求。倘若一个人不是严肃地对待它们的明白的或含蓄的要求并据好与坏,正义与不义来予以判定,换言之。倘若一个人不是以某种好或正义的标准来衡量它们,他就不能理解政治事物之为政治事物的如其所是。要做出坚实的判断就必须了解真正的标准。如果政治哲学希望正确地处理它的主题,它就必须争取获得有关这些标准的真正知识。政治哲学就是要真正地既认识政治事务的本性又认识正当,或善,政治秩序的努力。”

施特劳斯的观点可以分析如下。第一,政治哲学就是一种知识,而不是一种意见,知识或认识与意见的区别,当从柏拉图的区分上来理解。其高下之别自然就不言而喻,前者是持久的、永恒的、真理性的东西,在后者是暂时的、晦暗的、不真实的东西。第二,这种知识不是中立的,而是依据一定的价值标准。或者说善恶标准作出判断的,并因而要求人遵从等等:换言之,没有这种价值判断与以之为基础的要求与主张,就无所谓政治事物,自然也就无所谓政治哲学。第三,政治哲学的基本任务于是就有两项,其一是认识政治事物的本性,即它要对人提出一定的要求,包括道德的要求与意志的要求;其二就是获得关于正当、正义或善的知识。这就是古典政治哲学的现代表达,或者说,对古希腊人思想中所包含的政治哲学思想的现代概括与重述。

柏拉图的知识论是其理念论的一个组成部分,而这就意谓存在着一种确定不变的知识的对象,后者不仅是精神性的,而且也独立于这个现实的世界而存在,但却是这个世界的样板。这一观点在现代很难为人所接受,并且与现代政治哲学以及政治学、法学和经济学的基础相冲突。由此,施特劳斯所谓的政治事物的本性和正当、正义或善的知识从其本义上来说就是某种外在于现实世界而却要为这个世界立则的价值或观念;而人们必须按照它们来对这个世界作出判断和决定。不过,施特劳斯并没有直接申明我上面所提示的那些古典观点的深层意义。但这样也就会造成根据阙如的漏洞。这些观点所表明和提示的是那种古典政治哲学或者施特劳斯的政治哲学与现代政治哲学在基本哲学立场上面的区别,而正是这些根本性的差别使得善恶、正义与不义这些概念具有大相径庭的意义。

那么,政治在施特劳斯那里究竟意谓什么呢?施特劳斯的观点依然是古典的:“政体(regime)意谓那样一种整体:我们今天习惯于主要地以一种碎片化的形式来观看它:政体同时意谓一个社会的生活形式,它的生活的样式,它的道德的品味,社会的形式,国家的形式,政府的形式,法律的精神。我们要试着把简单的思想与复杂的思想联结起来,它以政治(politeia)这个术语将自己表述如下:生活是指向某个目标的行动:社会生活是指向只能由社会来追求的这样一个目标的行动:但是为了追求一个特定

的目标――它也是社会的全面的目标,社会必须以符合那个目标的方式组织起来而被赋予秩序,构成起来而被赋予法律;然而,这就意谓,在这个权威之下的人们必须调整而去适合那个目标。”

施特劳斯的政治概念因此有两个要点。第一,政治就是政治共同体生活的全部,从道德到政治,包罗无遗;第二,整个社会有一个共同的目标,政治就是一种追求这个目标的行动:整个社会就是为了这个目标并且根据这个目标而组织起来的,一切秩序和法则也是依此而建立起来的。上述观点既关涉哲学的立场,亦关涉方法的问题。所谓哲学立场就是指共同体的目标,这种古典的政治观在古代是否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并因而具有现实的意义,这不在这里的题目的范围之内,但它在现代社会中是否还具有意义却是大有疑问的,因为它与社会的多样性和观念的多元性是正相抵触的。从方法上看,此种做法,即要求包罗无遗地控制一个社会,或者退一步说,将一个社会完全地安排或组织在依照一个特定目的而制定的秩序里,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是不可能的,并无成功的事例。在古希腊,一些城邦之所以能够接近这个目标,乃是它原本就将人类的大部分贬为非人,然而尽管如此,它们也无法达到这样的目标。在今天,由于政治一社会共同体的规模巨大,所有人享有同等的或大体同等的资籍,从而人的多样性与社会的多元性更其复杂,要在施特劳斯所谓自由的状态下确立某个共同的目标(而在古希腊所谓城邦的共同体目标就是道德目标),是完全不可能的。

出于这样一种复古的理想,施特劳斯认为政治哲学应当与政治科学就是同一个东西。政治既然就是那种包罗万象的社会的行动,那么政治事务也就等于人类的全部事务或整体事务。而政治科学也自然而然地包括对人类全部事务的研究。政治哲学也就是这样一个囊括一切的学术活动。因此,他不仅不承认哲学、人文学科与其他经验学科之间的区别,也抗议包括经济学、心理学、社会学等现代学科相对于政治哲学的独立和彼此之间的分立。据此他断定,政治哲学在今天已经不复存在。

施特劳斯在现代追问政治哲学的真谛,结果却是古希腊政治学的重述,而后者至少有两个要点在今天是无法获得确证,也无法为人所普遍接受的。首先就是社会共同目标的观点。现代社会虽然必须遵守一些使自己能够构造起来的基本观念与原则,但并不接受某个特定的道德目的为社会的唯一或最终目的。社会共同目的说虽然是古代政治思想的理想。但即便在那个时代它也不具有普遍性。其次,政治只是人类社会生活的一个层面,尽管是至关重要的层面,但决不是社会生活的全部。虽然施特劳斯将政治作了最为广泛的理解,事实上,今天人们所理解的那种政治在古代社会所起的作用远没有道德所起的作用大,并且也没有像在今天社会生活中那样普遍化。

另一个关于政治的经典定义是完全现代的观点,这是由韦伯提出来的。韦伯完全从经验科学的立场来分析什么是政治这个问题――这是与施特劳斯针锋相对的立场。韦伯的界定直接从国家来着手,“我们打算只从一个政治团体――也就是今天的国家――的领导权、或该领导权的影响力这个角度,来理解政治。”在韦伯看来,国家的特点在于它所拥有的特殊的手段,这就是使用暴力。“国家是这样一种人类团体,它在一定疆域之内(成功地)宣布了对正当使用暴力的垄断权。请注意,‘疆域’也是国家的特征之一。现在的特点是,其他机构或个人被授予使用暴力的权利,只限于国家允许的范围之内。国家被认为是暴力使用‘权’的唯一来源。因此,对我们来说,‘政治’就是指争取分享权力或影响权力的分配的努力,这或是发生在国家之间,或是发生在一国之内的团体之间。”可以看到,韦伯这个定义具有某种的色彩,因为后者认为,“国家无非是一个阶级镇压另一个阶级的机器”,而此种镇压既包括政治统治,亦包括经济压迫。不过,韦伯的定义比的定义更具一般性,并不仅仅将权力局限于镇压和压迫的功用。不过,暴力垄断虽然是国家的典型标志,但却不是一般政治的核心,政治的核心体现为权力分配,而权力却是有其指向的。在这里。倘若人们考察以权力为中心的政治行动,那么他们就会发现政治的范围原本要比国家的界限宽广得多:换言之,政治不仅先于国家,而且其行动也比作为政权机构的国家的活动要广泛和深入得多。

因此,在现代社会科学的领域里,政治的界定对人们来说也不是并且也不可能是一致的。达尔在分析现代政治时指出,“亚里士多德和韦伯称之为政治的每项事物,拉斯韦尔也称之为政治,但拉斯韦尔认为是政治的某些事物在韦伯和亚里士多德看来可能不是。例如,拉斯韦尔就认为一个商行或一个工会,也有‘政治的’方面。因此,让我们大胆地把政治体系定义为任何在重大程度上涉及控制、影响力、权力或权威的人类关系的持续模式。”达尔这里所说的控制、影响力和权威的人类关系都可以归在一般的权力及其作用之下,因此我们可以说,政治就是人类群体之中的权力运作。就此而论,达尔的观点并未脱出韦伯定义的窠臼,只不过后者的定义更为狭窄和确定,政治仅仅与国家权力的运作有关,而不包括那些无关乎国家形式的权力运作。对政治作尽可能广泛的理解,比较符合学术兴趣的一般要求,或者满足学术彻底性的要求,而对这里的主题来说,韦伯这样有其限定范围因而具有典型性的定义却更切合政治哲学之政治的特点。

在甄综各种观点和考虑的基础上。我认为,在政治哲学的视野之下,政治可以规定如下:政治是人类在一定共同体内为分配社会善品而发生的行动。这里所谓的共同体一般具有一个垄断这种分配权力的最高机构、一定的制度、一定的领土。政治的范围无论是就人类社会一历史的时间维度来考虑,还是就其空间维度来考虑,都要大于国家的界限。然而,无论如何,国家是人类政治行动最为集中、典型的场所。

因为,政治哲学所关涉的政治原则不仅具有普遍的性质,而且也具有强制的性质,而一种原则的普遍运用和强制实施在现代社会只有在一个像国家这样的共同体之内,才是可能的,才有其现实性。从另一个角度说,正是国家这样的政治共同体形式才需要普遍的原则来构建其主体结构。从作为一门学科的一般意义着眼,现代政治哲学所要研究的那些政治价值观念,正是为具有这种性质的原则提供根据和理由的,这样的界定就切合了政治哲学的历史的分析与批判的工作,而就政治哲学的营造的性质来说,它为甄选基础政治观念及原则提供了范围与性质的指导。

毫无疑问,我上述的定义和韦伯的定义依然是实证的,而非哲学的。这里可以来看一个有关国家的但却属于哲学的规定。“政治哲学的基础问题,即一个在若干有关国家应如何组织的问题之前的问题,是任何国家究竟是否应当存在。为什么不要无政府呢?由于无政府主义的理论,倘若站得住脚的话,切掉了政治哲学整个主题的支撑。所以从考察其主要的替代物来开始政治哲学是适当的。那些认为无政府主义并非一种没有吸引力的理论的人们,会认为

有可能政治哲学就在此终结了事。”很显然,政治是什么以及国家是什么,这些均属于实证科学的问题,而国家是否应当存在这样的问题,才具有哲学的性质。诺齐克这个问题其实也并非纯粹哲学的,它包含了实证的科学可以处理的内容,人们能够从经验的层面来提出某种回答。政治哲学的纯粹关切当就实存的国家提出国家应当如何的问题。

无论韦伯的定义还是达尔的界定都没有关涉政治权力应当如何的问题,而这对政治哲学来说乃是根本性的。在诺齐克问题的基础上,人们还可以进一步追问,为什么要有这种性质而不是另一种性质、这种类型而不是另一种类型的政治权力;或者更为直接地要求,政治权力应当是这样的,而不是那样的。政治权力虽然抽象地说可以出于任何可能的理由并用于任何可能的目的,但是它的正当性始终是受到人们追问的,是要经受人类理智的质疑并在其中获得诠证的。在韦伯定义以及达尔诠释的基础上,我可以补充说,政治权力的一般而根本的目的和指向乃是社会善品的分配。而所谓社会善品就是指从权利、财富、地位一直到环境、教育等等社会之中为每一个人所必需、所追求和所尊崇的东西。

现在,我可以进一步来规定政治哲学之政治。所谓政治就是指在一个共同体内强制而普遍地分配社会善品的行动。换言之,以分配社会善品为根本目的的政治始终是在一定的共同体之中依照一定的原则通过一定的制度而普遍地实现的。这样一来。考察的视角就发生了转变:我不再从现存的政治权力及其机构出发来考察它们的行动,以及追问它们的根据,而是从公认的社会善品人手来探讨和研究如何分配它们的原则,以及其观念的根据。这样一来,政治哲学之政治在理论上就从现存的政治现象之中抽象了出来,它不再是对那个现象的描述与概括,不是政治哲学研究的理论前提,反而成为政治哲学这种思想活动的结果,政治在这个意义上是由政治哲学构造出来的。这样构成出来的政治对于政治哲学的学术活动以及其他学术活动就有双重的意义:一方面为考察、分析和批判历史上既有的政治提供范式,另一方面为理想的政治共同体制定蓝图。

在这样理解下的政治哲学就是一种构成的理论活动或者说营造的哲学思维,而后者的产物就是一种理想的政治活动,在罗尔斯所谓原初状态的无知之幕后面的那些代表的活动就是一个经典的例子。理想的政治也就是按照一定的规范进行的政治,并且在政治哲学中,这样的规范是先于政治行为的,而不论在实际的社会一历史中,规范事实上来源于人们对现实的政治行为的反思与评价。政治哲学并不描述实际的政治现象,也不对之进行实证的分析,因此它之构造理想的政治行为或活动重在其模式,而后者的观念形式就是规范或原则。在此文中。理想的政治行为也就是社会善品的分派活动。因此。现代政治哲学的中心关切也可以说就是社会善品分派的规范和原则的构成与确证。

所以,现代政治哲学的工作是有其限度的,它并不具体地去设计、制定和安排实际的政治制度与机构,也就是说,并不处理由人类最为基本的政治行为模式所衍生的其他更为具体的也更为复杂的行为模式。因此,它只是构造社会善品分配的一般原则,为这些原则提供观念的根据,从而证明这些原则的正当性,亦即为这些原则提供确证。这些构造与确证就要直接关涉个人、社会及其各种形式的团体,并表明对它们的基本态度。不过,在实际的理论进程中,这些关系并非单向的,而是双向的或多向的。这里我可以总结说,政治哲学的中心关切与任务就是为社会善品的分配提供原则,作为原则根据的观念,以及对上述两项的确证,即正当性证明。在今天,政治哲学如果不以此为中心关切,就会失去自己存在的理由。当代政治哲学的复兴就是以这些观念性的东西重新得到人们的重视、关注,尤其是得到人们的重新诠释、确证和营造为契机的。罗尔斯认为,政治哲学就是为一套适当的制度寻求一个共同的基础以保卫民主的自由权和平等,而这样一种基础首先是观念性的东西。

当然,根据各种政治哲学的实际学术形态,我这里也可以对它作出如下的中庸的规定:政治哲学研究上述政治行动所遵循的原则,这些原则所从出的价值观念,这些观念的基础;研究根据这些原则构成的社会基本制度和结构;研究不同的政治哲学学派就此提出的各种判断和观点:政治哲学同时还研究有关上述问题的方法论。

至此为止,我对什么是政治哲学这个问题给出了一个初步的回答。不过,即便就此而言,这里还有三点需要作进一步的阐发,即1)正义,2)作为人的行为的政治活动,以及3)社会目标。

第一点关涉对正义的理解。抽象来说,正义是对政治行为或活动的一种积极的评价,或者用形而上学式的术语来说,是指政治行为或活动的某种性质。正义判断总是以某种相应的观念、规范或原则为标准和前提的。于是,从哲学上来说,政治哲学的主题就是正义。因为政治哲学并非提供任何一种政治行为规范,而是要构造和确证某种正当的或对的政治行为及其规范。政治哲学在这个意义上也就可以称为正义哲学。

第二点关涉对作为人的行为的政治活动的理解。前文已经提到,政治哲学研究人的政治行为及其规范,其旨在营造理想的基本政治行为模式及其规范。它并不以人的政治行为的实证分析与考察为中心关切,也不从经验上研究上述基本政治行为与所有其他行为之间的关系。不过,需要注意的一点是,人的基本政治行为在理论上以及在实践上直接关涉人的其他基本行为模式,比如经济的或法律的行为方式,并且政治哲学所构造和确证的基本规范同样也是适用于人的其他行为的基本原则。

所谓的人的基本行为的说法蕴涵了作为整体的人的社会行为,而后者就是人文学科与社会科学研究的对象。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的区分的根据并不在于人的行为的区分,而在于不同的视角、着重点和方式。这就是说,不是因为人的行为原本就分别由经济的、法律的、政治的或其他的行为组成的,而是因为经济的、政治的、社会的和历史的等等视角从人的整体行为之中抽象出不同的层面。人的任何一个特定的行为都是整体的,都可以从上述不同的视角来考察,也就是说,都具有经济的、政治的等等意义。这样,人们就可以明了,政治哲学与政治学、与经济学等等的区别,并不在于对象的差异,而在于视角的不同。现代学科之间关联以及挪移的可能性就在人的社会行为原本就是整体的和重合的。

不过,这里有一个关键之点需要注意:一旦说到人的基本行为,这就意谓某种哲学的反思与构造的性质。政治学是对人的行为从权力关系或善品分配角度所作的实证研究或考察,而政治哲学探讨人的社会行为的基本规范,并且旨在营造和确证某种被认为是正当的规范。前者重在分析和考察人的政治行为是如何的,当然也会关涉人的政治行为的规范是如何的问题,而后者重在关切人的政治行为的规范应当是如何的。两者的区分就关涉事实与价值两分这个经典问题。政治哲学作为一门旨在营造和确证正义规范的学科,它面临特殊的理论的和实践的

困难:它构造和提出一套正义规范或原则,但后者又必须得到社会成员或现实的人的实际接受才能够成为现实有效的东西。现代政治哲学一方面必须清楚地意识到其所营造的规范的应当的性质,另一方面又要着力建立这些规范或原则与实证现象之间的复杂却又必不可少的关联,并且尤其重要的是,那些被营造起来的规范总是被期望落实为现实的行为。

这里稍微提及一下事实与价值之间的区分以及相应的方法论问题或许是有益的。正如人类认识史和学术史所表明的那样,在实际的认识过程和学术活动之中,人们自觉地意识到应当如何与事实如何之间的区别,是很晚的事情。这种区分最早是由休谟清楚地表达出来的,随后的经典模式就是康德予以截然分别的理性两个领域――尽管康德坚持理性本身是统一的。19世纪末及20世纪初的德国新康德主义者曾试图通过价值、历史性与经验或实证性的区别,在人文学科、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之间划出清楚的界线。这样一种努力即便也依然是有意义的因为以好坏判断或日价值判断来代替事实研究,在今天依然是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研究中的现实危害。在中国,此种情况为害尤甚),不过,所谓的区分只有在严格的限定下才有实际的效果。因为价值的标准与历史性的标准并不是同一的;历史性的东西同样也涉及事实,而价值的东西也涉及一般性。这就是说,当新康德主义者努力诠证某门人文学科。比如历史学因其处理历史性的东西因而乃非经验科学时,他们并不能够同时说,它就是一门价值性的学科。同样,当人们说伦理学是一门价值学科时,他们同样也不能说它就是一门历史性的学科。后者仅仅处理一次性发生的事件。

当然,不同意价值与事实之间的两分,作为一种理论态度,比如普特南的观点,自然也有提醒人们自然语言复杂性的作用。然而,他关于价值与事实之间区分消解的根据,却也可以用来证明一切事物之间区别的消解,比如事物与观念之间区别的消解,进而一切学科之间区别的消解。这自然是一种极端而又复古的做法。不过,普特南的论证基本上是不成功的。

倘若对事实与价值之间的区分没有清楚的意识和方法论上的自觉,那么逾越价值与事实的界限就是难以避免的,而事实上在现代学术活动中,这样的现象比比皆是。这尤其明显地体现在经济学和政治学等学科的泛滥之中。韦伯很早就意识到这个问题对现代学术造成的危害,从方法论上对经验的学术研究提出了价值无涉的要求,这个要求至今依然是有效的,尽管现如今一些学者也不能够准确地理解韦伯的意思。在今天,混淆事实与价值判断之间的区别。其危害并不仅仅限于学术领域――人们以价值判断代替对事实的经验考察。往往是谋取某种影响与现实利益的有效手段:既避免了艰苦的实证的研究,又可以博取道德的或意识形态的虚荣――而且也同样影响现实政治。在人类历史上,总是有人倾向于用其价值判断或意识形态观念来矫饰事实,或者直接地将其混充为经验的实在。

第三点关涉社会目标。这里需要稍作说明的是,倘若人们将社会目标理解为共同体的某种共同的规范以及由这些规范导致的社会状态,比如良序、稳定、繁荣等等,那么社会共同目标的说法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为现代政治哲学所接受的,甚至也可以说,现代政治哲学的主题就是达到这样的社会共同目标。然而,任何超出这个意义上的目标,涉及任何特定的、具体的内容的社会共同目标,都不在现代政治的关切之内。政治哲学所要构成的基本行为的规范的核心在于每一个人的平等的资籍和相互兼容的自由权,而个人的生活目标也是其个人自己决定的事情。当把一种特定的目标,无论是道德的、还是宗教的或者政治的目标,当作社会的共同目标,其结果必然造成个人之间资籍的不平等,从而导致奴役的结果。政治多元主义作为现代政治哲学一个核心信念所要表达的正是这样的思想:在社会基本规范之下,所有其他政治的、道德的、宗教的、传统的、审美的或者文化的差异的存在都是正当和合理的,并且在不违反基本规范的情况下,它们之间的冲突或许正是社会发展与生动活泼的动力。

篇(3)

【关键词】实用理性 政治哲学 现实生活 人的本性

【中图分类号】B26 【文献标识码】A

现代政治哲学的形成与理性的发展

从柏拉图开始,理性就是政治哲学的根据,理想国之所以被称为理想国,是因为它是完全正义的,而关于什么是正义,柏拉图以灵魂的健康来比喻国家的正义。在柏拉图的理想国中包含三类人:哲学家式的统治者、武士和平民,其中,哲学家式的统治者代表灵魂中的理智或理性,武士代表勇敢,平民代表节制。而哲学家式的统治者才是使理想国成为可能的主要条件,从本质上说,哲学家式的统治者是理想国所以可能的依据。该理论成了整个古典政治哲学理论根基,贯穿于古典哲学发展的全过程。

斯宾诺莎是第一个背离这个传统的政治哲学家,Leo Strauss在《History of political philosophy》中说:“斯宾诺莎对传统政治哲学的拒斥……他把传统政治哲学家所惯用的概念视为虚幻且无用的概念而抛在一边,取而代之的是类似马基雅维利等人所采用的对政治生活特性的真实而科学的分析。”①斯宾诺莎对古典政治哲学概念的拒斥首先表现在他对“理性”概念的态度上,其态度在他的政治学说的基础问题上可以得到说明。斯宾诺莎的政治学有两个尤其重要的问题:第一,在对人性的科学认知基础上,何为最理想的政体形式?第二,如何去说服人们改变现有的法律和习俗,以使社会尽可能地接近于最理想的政体模式?从第一个问题可以看出,政治必须建立在对人性的科学认识的基础上;第二个问题说明理性在政治中的作用只能是说服人们改变法律和习俗,而不是改变人性本身。这里面包含着一个极为重要的原则:与古典政治哲学相比,理性在现代政治哲学中的地位被极大地降低了,古典政治哲学认为通过理性或理智可以改变人性,现代政治哲学则认为人性是不能改变的,理性只能引导人通过改变外在的环境,使之更适合于人性的发展。自斯宾诺莎开始,这一理论成为现代政治哲学的主要特征。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古典政治哲学和现代政治哲学的区别在于人性能否被改变。然而,以客观的态度分析,人类发展至今,人性之中的许多特性被改变了,但也有许多特性亘古不变,因此,两者孰是孰非为学者留下了争论的空间。

李泽厚在《关于“实用理性”》中说:“在今日,要想继承和发展中国传统,应该重视的倒是实用理性,去研究它,进行转换性的创造……我们或许能够突破绵延至今的政教合一,克服目前日趋严峻的道德颓丧和信仰危机。”②“实用理性”一词由李泽厚在《实用理性和乐感文化》一书中提出,并赋予它丰富的内涵。在分析了现代中国人的人性和当前中国社会的现实生活之后,李泽厚提出了“实用理性”以解决当前中国社会面临的政治和历史困境。然而,在现代中国社会中,经济高速发展使得现实生活的真实状况复杂多变,多元文化互相激荡又使得人性处于极度不稳定的状态,在这样的背景下,李泽厚的“实用理性”能有多大的可行性呢?

“实用理性”与现代中国政治哲学

李泽厚说:“实用理性(pragmatic reason)乃是‘经验合理性’(empirical reasonableness)的概括或提升。”③分析“实用理性”这一概念可以发现,实用是指经验层面上的实用性,是在实践过程中积累起来的经验,并对实践的继续展开有重要的借鉴作用,用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的话来说叫做“外王”;理性是指人内在的逻辑思维、判断能力等,包括智力水平、道德品质等等方面,在中国传统政治哲学中被称为“内圣”,从这个角度看,“实用理性”的本质是现代意义的“内圣外王”思想,用“实用理性”来应对当代中国的现实政治,是以古典政治哲学的理论来解决现代政治哲学的问题。

政治哲学的核心问题包括:什么是好的的政治体制?这种好的政治制度具有可行性么?如何实践好的政治制度?对于当代中国而言,政治哲学面临的也是这些问题。当代中国的政治主题是改革,涉及面很广,从经济到政治、从人文到自然、从观念到制度或多或少都与这个主题相关。一般说来,改革的目的有两个,一是为了变得更好,二是为了防止变得更坏。从当前中国现状分析,改革的目的属于前者无疑,虽然目前中国社会还存在着诸多的不合理和不完善,但从整体上看,目前的政治制度还处于上升阶段,政治体制并没有遇到不可跨越的障碍,改革是民心所向,但更多层面上由执政党自己提出实行,可以说,中国当前的社会改革仍然属于顶层设计的方式,其目的是为了使政治制度变得更好,更适合人民的生活和发展。而李泽厚提出的“实用理性”目的是克服日趋严峻的道德颓丧和信仰危机,是为了防止变得更坏。从这一点上看,“实用理性”的目的过于保守。

有人把中国当前的社会改革比喻为“摸着石头过河”,形象地说明当前中国社会的改革缺乏可供借鉴的经验,既要注重脚踏实地从现实情况着手,也要防止光靠顶层设计的天马行空或者不着边际。顶层设计的基础是对现实生活和民族性格的正确认识,这其中既要有高超的政治智慧,又要有一往无前的勇气;与之相对的是自然形成理论,即依赖许多代人的集体智慧和经验,经过实践和时间的考验而形成的政治制度才是最好的。两者敌对的实质也是古典政治哲学和现代政治哲学的决裂,古典政治哲学家们认为,凭借某个天才的智慧可以设计出最好的、最适合人类的政治制度,现代政治哲学家们则认为,最好的政治制度并不存在,我们只能在现实生活基础上不断完善,使之更好地服务于我们自己。

当前中国社会,由于人口、面积以及所处环境的复杂程度,使得任何单一的政治哲学理论都很难完全地适用,因此,两者并用的趋势在所难免。李泽厚认为,实用理性中的实用指的是以社会现实为基础,理性指的是顶层设计所需要的智慧,实用理性则指两者的和谐兼容。李泽厚的政治洞察力是相当敏锐的,透彻地看出了当代中国政治哲学所面临的问题。然而,作为一种政治哲学理论,其是否具有可行性,则还需放到当前中国社会的现实情况中加以验证。因此,从当代中国人的人性和当前中国人的现实生活两个角度对“实用理性”进行分析和验证,可以清楚地看到其优点和局限性。

当代中国人的心理本性与实用理性之间的紧张

李泽厚认为人类凭借理性结束了“人为神役”的异化时代后,陷入了新的异化―为科学理性所役,现代人对科技的依赖日趋严重,越来越离不开科学技术的作用,而现代社会中,有部分人感受到了科技理性异化给人带来的不便,提出按人的自然本性生活,放纵人的本能欲望,而陷入另一极端―动物式的异化困境。李泽厚的“实用理性”是应对“异化”这一现代性的社会问题而提出,以理性的精神来应对现实的问题,并为之指出方向,以“实用”的态度要求理性,避免理性过分张扬带来新的异化,从实质上看,“实用理性”所揭示的问题是“如何生活?”和“何为好的生活?”,这两个问题仍然是古典政治哲学的问题,李泽厚提出“实用理性”的目的,是在现代哲学语境下解决古典政治哲学的问题。

人的本性包含两个层面的意思,一是个体本性,二是作为整体的人类本性,分析人的本性必须把两者都考虑在内,考察“实用理性”的可行性,也必须两者兼顾。

“实用理性”最直接的目的是应对“历史主义和伦理主义的二律背反”④的历史悲怆,即异化问题。面对科学、理性至上主义引发的异化,“实用理性”认为可以用中国传统的伦理关怀给予抚慰,疏解人在工业化进程中的失落感、孤独感,解决海德格尔提出的“烦”、“畏”等根本性的生存危机感,让人不再觉得自己被抛掷到这个世界是个悲剧性的选择。面对功利主义引发的人的动物式异化,“实用理性”可以通过中国传统观念(家国同构等)和马克思提出的人类整体等概念来强化人的责任感,克制动物式的原始欲望。

当代中国,传统的伦理思想在日常生活中作用巨大,伦理观在公共生活领域起决定作用,“实用理性”要在这两者的夹缝中生根发芽,其难度可想而知,传统的顽固和政治的强势都不会主动为它让出位置。虽然也包含有自由和理性精神,中国传统的思想中包含强烈的实用理念,但如果把两者从其中抽出来形成“实用理性”,可以预见,这种可能性并不存在。“实用理性”在实用方面不如纯粹实用主义直接,在理性方面不如纯粹理性或纯粹理智的智慧,它如何为自己争取一席之地呢?

从个体角度分析,“实用理性”主张通过引导社会群体,进而解决个体的存在危机,因为个体归附于群体,个体意向只能顺应群体意向。对中国人而言,人作为个体存在于这个世界,其存在意义既是自然层面的,也是社会层面的,个体的欲望和群体的约束在本体中的撕扯和纠缠是与生俱来的,中国人调解或平息这一困惑的努力过程同中国历史一样漫长,但从未得到完满地解决。在今天,“实用理性”主张以传统儒家的态度(不知生焉知死)来对待当下生活,来解答本体对外在世界存在的追问,以传统中国“生生之为易”的精神应对来自未知的、未来的恐惧和虚无感。分析这个说法,则会发现其前提条件是:个体情感必须处于理性的控制之下。然而,个体的人对外在存在的追问和对未知的感受本身是受非理性因素驱动的,解决这两大疑问需要超理性思维,而“实用理性”在此采取的手段却是以理性抑制求知欲,这从方法论上说有点南辕北辙。

实用精神是中国人最大的特点,也是最大的缺点,在中国人的天平上,实用和理性孰轻孰重几乎没有悬念。历史上无数的仁人志士、革命先烈都希望能够改变这一民族性,从洋务派、维新派、到革命派乃至文化革命家们,其中也不乏以最惨烈的方式希望唤醒中国人改变这一民族性的,然而,时至今日效果如何呢?“实用理性”作为一种主张融合的思想,用带有“实用精神”的理性来克服重实用的民族性,其后果不可能是釜底抽薪,而只能是添油加醋。况且,就算实用理性虽然包含丰富的传统经验,其中也不乏智慧的因素,但在如何改变民族性这一问题上,能提供的似乎只有“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精神,而实践中能提供的建设性意见或理论着实有限。

现实生活和“实用理性”的不可调和

李泽厚把自己的哲学称为主体性哲学,他关于主体性哲学的《第四提纲》中提出现实生活的四个基本问题:一、人活着:出发点;二、如何活:人类主体性;三、为什么活:个人主体性;四、活得怎样:生活境界和人生归宿。⑤在现实生活中,“实用理性”是贯穿全过程的。“实用理性”把个体生活联系起来形成整体的人类生活,把现前后相继的现实生活串联为一个连续的历史生活,现实生活离开了“实用理性”将不能被称作现实生活,而只能是生活碎片。

从霍布斯开始,现实生活就被引入政治哲学领域,而马克思使两者很好地结合。李泽厚说他的哲学:“经过马克思,超越马克思”⑥,他在《“批判哲学”的批判》一书中提出:“人类最根本最基础的‘实践’是使用―制造物质工具的劳动操作活动,亦即社会生产活动,人以此作为基础区别于其他动物,形成不同于任何其他动物群体的社会语言、秩序、组织和各种物化以及物化的产物或符号,如‘仪式、文字、艺术’等等,我统称为‘人文’。以及与此相应,由此文化积淀而成心理的结构形式,我统称之为‘人性’。”⑦从这里可以看出,实用理性的基础是实践,一是社会生产生活方面的实践性劳动,二是精神和心理需要方面的思维活动,也可以理解为现实生活的两个方面。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实用理性”之所以断言可以解决人的“异化”问题,主要在于它是人类实践的产物,它和人的异化是同步的,而在此之前,它还塑造了人,从这个过程看,如果把实践塑造人这一过程也看做现实生活的话,那就等于把前人类的生活也看做现实生活,把前人类也看做人,从这个角度看,实用理性的属人性质则变成了不仅仅属人的性质,换言之,实用理性是对人类理性的一种僭越。

通常情况下,政治哲学把宗教生活归属于人的精神生活。宗教在人类的精神或心理生活中有独特作用,其独特性在于它不仅是关于人对事物起源的疑惑,它也事关人的最终归属的问题,可以说,人对宗教的需求与人对永恒的追求是相一致的。从人类个体来说,信仰是超越理性的,因而宗教也具有超越理性的因素,但宗教又需要理性对它进行审视,对于现代社会中需要过宗教生活的个体而言,宗教和理性之间已经不是谁优谁劣的问题,而是理性如何服务于宗教需求的问题了。季羡林曾说假如人们一天解决不了对死亡的恐惧,宗教就不会消失。李泽厚认为宗教终将让位于审美,因为审美也能提供人类对永恒的需求。虽然审美也能提供人类对永恒的追求,但审美提供的永恒属于人的感觉层面,而宗教提供的永恒确实关于人类的历史存在的永恒和人类整体存在的永恒,两者并不对等。另外,人的宗教需求还在于对死亡的恐惧,而这一点恰恰是实用理性所无法弥补的。

最后,审美在现实生活中扮演重要角色,审美总是要求超越,而理性却要求给出理由,逻辑上两者是对立的,但在实际情况中,两者却有互补的情况,审美为理性指出一个很高的目标,理性用缜密的逻辑思维去实现它。然而如李泽厚所说的“以美启真”也必须建立在纯理性的基础上,不以纯理性为基础的美只能是虚幻的美,带有自以为是的特点,如康德所说起在沙地上的高楼一般。而以“实用理性”为基础的美,以实用为特征的美能在何种程度上启真呢?

结语

然而,经济高速发展,文化日益多元,对中国人的人性和现实生活产生了巨大的影响,现代中国人的个体人格和整体民族性处于一个塑造形成的过程中。现实生活中,物质生活的多样性导致了精神生活对其难以把握的情况,对“实用理性”的可行性提出了严峻挑战。李泽厚在20世纪90年代初提出的实用理性概念,在当时影响很大,但现实情况的变化已经让“实用理性”显得有些过时了。当然这并不是李泽厚的责任,而是政治哲学的责任,也正是政治哲学的困境和魅力所在。

(作者单位:厦门大学人文学院哲学系)

【注释】

①[美]Leo Strass:History of political philosophy,北京:法律出版社,2012年,第455页。

篇(4)

【关键词】中国语境; 政治哲学; 研究

【中图分类号】G631 【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2095-3089(2012)09-0048-02

1西方政治哲学首要主题:建构政治秩序

西方政治哲学的每一次重大发展都与政治危机相关,它的推动力是建构新的政治秩序:《理想国》是在雅典衰落之后探讨城邦和个人生活的正义,探讨真正理想之城邦的秩序构造;《毛主论》是马基雅维里进谏佛罗伦萨统治者,以强有力的统治使意大利摆脱外敌入侵、内政混乱的危机局面;《利维坦》写于英国内战,霍布斯试图以强大的拥有绝对权力的政府来为英国提供和平;《政府论》则是詹姆斯二世时期国王与议会之间因“排斥法案”发生激烈冲突的时刻,洛克为议会派提供革命性理论资源的努力。可见,政治哲学的进步在于对政治制度的危机和挑战的回应,当制度无法整合政治各种社会力量、以往的价值理念和观念资源无法继续成为大多数人的信念,从而社会失序、混乱丛生、人的世俗生活和精神领域都得不到安宁的时候,往往需要思想家们反思已有的制度和意识形态体系,进而为重新建构秩序提供思路,也为未来的新制度构建意义。因此,政治哲学思考的首要主题是秩序与和平,使某种范围内作为群体的人类能够和平地生存下去。

中世纪的政治哲学家们以基督教信仰为基础,将国家当作为教会和宗教目的服务的机构,从而建构起神学的政治秩序。15至16世纪,从意大利北部地区发端并迅速波及欧洲各国的文艺复兴运动中,人文主义思想被用来反对神学。思想家们开始关注世俗事务,提倡理性和个性自由,反对神性与等级桎梏。路德倡导的宗教改革把个人理性当作精神信仰的唯一依据,抽空教会在上帝和信徒之间设置的思想钳制和清规戒律;加尔文在路德思想的基础上主张预定论,肯定个人的努力和现世积极谋取事业成功。经过韦伯的注解,改革之后的基督教成为资本主义制度形成和发展最为适宜的“伦理精神”。

2西方政治哲学基本倾向:理性、权利与自由

除了建构秩序之外,自古希腊至近代英国的西方政治哲学至少还有以下基本倾向,即理性、正义、保护个人权利与自由。

如上所述,在西方政治哲学发展的大部分时段,思想家们都在追求或运用人类理性的力量。西方政治哲学史是从理性到信仰,又从信仰到理性的过程。古希腊文明的突然兴起“使人感到惊异或难于解说”,除了因为他们首创了数学、科学和哲学,最先写出有别于纯粹编年表的历史书,对于政治哲学而言,则是因为他们“自由地思考着世界的性质和目的,而不为任何因袭的正统观念的枷锁所束缚”。这种不为任何枷锁束缚的状态就是理性的状态。柏拉图代表的古典作家认为理性可以被用来发现真实的真理或观念,因此以理性作为政治知识的基础,《理想国》中苏格拉底等人在言辞中建立理想城邦即是古希腊人把理性当作政治思考的基础的典范。

虽然自古希腊以来的西方政治哲学关注的首要的问题是构建社会秩序,但是正是西方政治哲学以人的理性为基础,探讨秩序建构和保护个人权利与自由、从而达成社会正义的一面对中国近代政治有着深刻而持久的影响。因为,中国传统的政治制度和政治道德所极力强调的正是以等级制度建构的稳定政治秩序,儒家从家庭等级秩序到国家等级秩序的思想对中国政治具有最为强大的支配作用。

3现代政治哲学在中国的引入:语境中的政治哲学研究

当西方思想进入中国的时候,随着中国政治环境的变化,它在中国的境遇呈现以下几种特点:

3.1以彻底反传统为开端。近代以来,中国对西方政治哲学的初步认识是以“启蒙”这一关键词为起点的。20世纪初的是近代以来中国思想界启蒙运动的发端。以《新青年》杂志为核心阵地,把中国积贫积弱的原因归结为落后的封建文化,主张为了民族生存而割裂民族传统文化,用西方文化来造就全新的中华民族新文化。这与19世纪中期以来西方列强进入中国之后激起的改革呼声和举措都有所不同:之前的改革是以拯救民族及其文化为宗旨,而则在某种强烈刺激之下采取以激进方式拥抱西方文化的态度。的口号是民主与科学,这与以人的理性为基础,高举科学与人权的启蒙价值完全一致,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是中国近代的思想启蒙,正如欧洲启蒙时代思想家们力图摆脱古代和中世纪政治哲学中等级和信仰因素一样,中国努力做到的正是与中国原有文化传统划清界限。

3.2以经济自由为第一要义。的完全反传统思路在中国“”时期得到夸张而扭曲的附和。改革开放之后的三十多年中,无论知识界,还是普通大众,学术思想和人们的思维意识都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被高度意识形态化的政治长期占据人们的思想和生活空间之后的大解放中,这一时期中国知识分子关心的最为重大的根本性问题是“中国向何处去”以及“人应当如何生活”,答案就是中国要走向现代化。16经历了“”带来的物质、精神全面压制之后,中国要解决的问题是一方面解放思想,另一方面发展生产力;但80年代末的休止符被认为是思想过分自由、全盘西化的结果。当学术界热烈的思想争论被中断之后,意识形态的导向和人们的自愿性选择一道(两者的力量均十分强大),将“发展生产力”作为基本国策,将中国推向急速市场经济化进程。工业革命和英国在近代世界帝国的确立使人确信:经济自由的力量堤无穷的。这样的经验对改革开放后的中国市场经济起到很大的刺激和促进作用。

4当前的重要问题:一种反思

近一个多世纪以来,与现代化相关的政治和经济理论在很大程度上是“西化”的结果,然而现代化过程中西方理论进入中国的过程所呈现的特点也造成了今天我们必须面对的—些根本性问题。

4.1以彻底反传统作为中国现代化开端的所取得的辉煌成就使中国传统文化遭受毁灭性打击。加上“”时期对传统文化的再次批判,原本在中国占据统治地位、决定了中国政治模式和人们政治思维乃至生活方式的儒学传统成为僵死的学说。尽管近年来有研究中国传统思想和文化的学者做出颇有影响的成果,但对于普通民众而言,传统文化已经死了,其仅仅是象牙塔内学院派研究的对象,远不是规范人们日常行为的标准。

4.2改革开放之后中国以全力发展经济为主要方向的政策导向使得经济自由取代政治自由,经济理性取代政治理性。这里值得注意的是,西方政治哲学向经济发展的转向发生在自由主义政治理论臻于完善、代议制政府已经确立、自由观念深入人心的时候;近年来西方实证主义政治学的发展中用经济人理性假设研究政府行为问题,也是发生在西方以契约论为基础的责任制政府运行良好的时候。中西方政治发展的时间差导致中国在引入西方理论的时候往往会忽视其中“隐蔽的主题”——对于西方人而言已经没有必要再说出来的真理,常识,或者说,中国尚未遇到西方人现在面临的根本问题,而西方人现在则不必思考中国现在的处境。

4.3意识形态作为学术研究的标准,是国内政治哲学研究另一种潜在的危险。由经济自由取代政治自由、以经济理性研究政治行为的倾向导致一种世俗化倾向,这种世俗化与既定意识形态紧密结合,造就粗俗的所谓政治科学。这种世俗化不追究政治理性,对政治正义和公平也不怎么关心,它仅仅是一系列极端简化的最容易理解但往往与真理并不相关的政治信念。施特劳斯认为,政治哲学关注的问题是“善”和“正义”;它对政治具有价值判断,以获取好生活和好社会的知识作为明确的目标。因而政治哲学是具有超越价值的、求“真”的,对于政治的判断使它具有未定之未来。与之相对比,在极端的情况下,就意识形态而言,“普通百姓都认为它是正确的;哲学家认为它是错误的;政治家们则认为它是有用的。”Ⅲ意识形态则具有明确方向性、自我封闭性,“强势意识形态具有高度的自我封闭性,它往往与现代知识隔绝,甚至与常识隔绝。

篇(5)

关键词:数学知识 高中《生活与哲学》 合理运用 教学效率

哲学是一门抽象度很强的学科,它生涩难懂,老师解释了很长时间,学生听得还是云里雾里。“他山之石,可以攻玉。”适当运用数学知识进行思想政治《生活与哲学》的教学,可化抽象为形象,化枯燥为生动,化深奥为浅显,化繁为简,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和更正确地运用哲学的基本知识。本人在教学中充分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让他们成为课堂的主人,寻找数学知识与哲学的汇合点,用数学知识理解哲理,得到了较好的教学效果。[1]

1.运用数学符号来明确哲学的基本概念及概念之间的关系

1.1对内涵不同而文字表述相似的两个概念,在教学中可用“≠”符号来强化它们的区别。《生活与哲学》中的“客观实在≠客观存在”、“物质和意识的关系≠物质和意识的辩证关系”、“运动≠具体的运动形式” 、规律≠联系、质变≠发展、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人民群众≠劳动群众”等

1.2对具有共性和个性关系特点的两个概念,在教学中可用“∈”符号来明确它们的属种关系。《生活与哲学》中的“王守仁的心外无物观点∈主观唯心主义”、 “哲学∈哲学” 、“∈真理” 、规律∈联系等。

1.3对外延和内涵完全一致的两个概念,在教学中可用“=”符号来说明它们在使用时的相互替代性。如“存在=物质”、“思维=意识”、“哲学=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等。

1.4在《生活与哲学》的教学中,可以用“=、”等符号来深化对哲学理论关系的认识。在唯物辩证法教学中,讲到 “当各部分以合理的结构形成整体时,整体功能就大于各部分功能之和。当部分以欠佳的结构形成整体时,就会损害整体功能的发挥”。 我请同学们试用数学知识来解释上述内容中的观点,他们顿时来了兴趣,七嘴八舌地讨论开来:用“1+1>2” 、 “1+1=2” 、 “1+1

2.用表示集合关系的欧拉图(韦恩图)来说明概念之间的属种关系、交叉关系

政治学科有许多相近的概念,既要从内涵上来理解和区别,又要从外延上来进行比较。由于学生缺乏感性认识,单纯讲述概念,学生难以理解。如果用集合图形来辅助讲解,则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在政治学科中有许多这样的概念,在教学中通过欧拉图来表示它们之间的关系,可以使学生一目了然,过目不忘。

3.用数学上的直线图或曲线图来反映《生活与哲学》中的概念及概念之间的关系

在《生活与哲学》中有许多概念及概念之间的关系,用文字和语言来表述它们,不仅抽象难懂,而且学生也难记忆。在教学中如果用线段图来描述,能使抽象知识、原理具体化、简单化。

量变与质变的辩证关系

前进性与曲折着性的统一

4、活用“排列组合”

在量变引起质变的形式中,第二种是由于构成事物的成分在结构和排列次序上发生了变化,也能引起质变。在这一教学内容,我让同学玩了一个数学排列组合游戏,同学们在欢笑声中体验到:“摸奖”的快乐,也认识到了因排列顺序不同也会引起质变。[2]

5.活用数学集合“交集”概念

矛盾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观点,而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又是教学难点,我在教学活动中尝试着用数学方法来加以解释,效果很好。二者关系好似如下关系:

个性:集合A={a,b,c} B={a,b} C={b,c,d}

共性:集合A B C的交集,可另命名为D={b}。

交集D的元素存在于集合A、B、C之中,没有集合A、B、C也就不存在交集D,同样集合A、B、C也不能离开交集中的{b}。这只是二者关系的一方面,关系的另一方面同样也可以用此方法来讲授。关于集合,是学生在高一年级就已接触过的数学知识,用数学的方法来表述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的关系,学生理解起来较其他方法更容易。[3]

以上所提到的数学方法,都是教师和学生耳熟能详的基本知识和方法,教师在课堂内容的讲解政治理论时能充分活用,学生在平时的学习中能不断地思考和运用,政治学科的教学就能显现出趣味性、生活性和严谨性,师生在这样的教学活动中定能受益匪浅。

总之,数学知识与哲学知识本来关系密切,如果在哲学教学中合理地运用数学知识,一定会改善我们的哲学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率。

参考文献:

[1] 《论数学知识在政治课教学中的运用》贵州省瓮安二中 黄 哲

篇(6)

【关键词】贵族知识分子;文学;忏悔;宗教;救世情怀。

【作者简介】金 雁,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教授,主要从事俄罗斯、东欧历史与现

实问题的教学与研究。

俄国出生的英国自由主义思想家以赛亚·伯林曾经把俄国的思想者或知识分子分为两种类型,即有学问的“狐狸”和有激情的“刺猬”。前者富于工具理性,囿于书斋里的思索;后者执著于价值理想,积极介入现实。实际上,这样的划分不可能很严格。同一批乃至同一个知识分子身上都可能同时具有这两种性格,但是一般来讲还是会有一些人某种特质更为突出。就贵族知识分子而言,他们的高水平文化素养、对西欧新文化的敏感和欢迎、对君主专制根深蒂固的不满以及他们与俄国底层社会的隔膜和因此而来的缺乏行动能力,都使他们更像是伯林笔下的“狐狸”。

19世纪40年代是俄国贵族知识分子思想发展和社会影响的高峰。那时的贵族知识分子观点各异、派别林立,但他们身上是有些共性的东西的。本文将一一进行分析评论。

一、“俄罗斯文学背负起超越自己

承载量的负担”

第一个特点是俄国的“文学中心主义”。谁都知道,俄罗斯文学是世界文学史上的“青藏高原”。高尔基曾说:“没有一个国家像俄国这样在不到一百年的时间里,就出现了灿若群星的伟大名字,没有一个国家像我们这样拥有如此多的殉道作家。”俄国文学的反国家性是一以贯之的。据说,苏联时期国家安全部门的人对索尔仁尼琴说,即便是托尔斯泰在世,他也会改变的,就像高尔基一样。索翁答道,那他就不是托尔斯泰了。

沙俄时期在政治渠道关闭以后,哲学成为第二个“沦陷区”,当时的政府患有“黑格尔恐惧症”,只有文学杂志是当时唯一可以公开讲话的地方。那些政论家、文艺评论家和作家通过杂志,以文学、文艺评论的形式面向公众,促进了社会思想的形成,引导着文学的发展方向,培养着公众的趣味。“文学的独大”是一种别无选择的选择,它透着深深的无奈。有人说,“俄国文学从来都是和沙皇的政治制度格格不入的”。其实准确地说,是因为沙皇时期的政治生态使得知识分子只能在文学领域表达自己与“沙皇制度的格格不入”。赫尔岑在提到“文学中心主义”的时候说:“从彼得一世起,俄国的历史便是贵族和政府的历史,贵族阶级中包含着革命的酵素,它在俄国没有别的舞台,那公开的、流血的、街头的广场,它有的只是文学的讲坛,我们在否定方面比其他人走得远。”[1]“文学中心主义”的原因是因为“我们的文学不敢涉足政治和社会问题,它必须局限于文艺和文艺批评的范围内,我们的文学的程度在那时已经毋庸置疑达到高峰,但我们在政治方面的成熟还是未来的事情,当时几乎只有在西方派和斯拉夫派的争论中才涉及到社会政治问题”[2]。实际上他们争论的内容虽然超出了文学的范畴,仍然不敢触及有关体制的核心问题。

所谓“俄国文坛是思想家的熔炉”,是在30年代的政治高压下“文坛”是最后一个庇护所。沙皇尼古拉一世看得很透彻,他说,在这伙人那里,“教育”一词就等于“自由”,而“智力活动”指的是“革命”。政治缺席以后,大家都只能在“文学”中寻求各自思想的尖锐性和深刻性[3]。这里深深地体现了一种对现实无所作为而退回“文学”的悲观情怀。布罗茨基[4]说,政治高压将我们推入孤独,推入一个绝对的视角,只有我们自身和我们的语言,而没有任何人或物隔在这两者之间,语言最初是他的剑,接着成为他的盾,最终变成他的宇宙场。在流亡中所有的东西都离去了,只有语言留存下来,语言变成了他直面世界的唯一方式。后来的俄侨文化继承了这种传统,他们在被本国的政治激进主义抛出以后,又在西方的现代化中看不到文明漩涡中生活的意义,便主动继承了19世纪贵族思想家的精神创造道路。

篇(7)

(一)从高等教育哲学基础的演变历史来考察

“赠地大学”把合法性地位建立在为社会和国家的发展服务上。这些高等学校获得合法性地位的不同途径出现于不同的国家、不同的时期或不同国家的不同时期[3]。在美国建立早期,从殖民时代继承下来的学院或大学被看做为培养律师、医师、牧师和教师的场所,高等教育存在的合法依据也是政治性的。随着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建立,美国大学开始重视研究,逐渐成为一个像德国大学体制一样按照自身规律发展的独立的有机体,高等教育开始以认识论作为其合法存在的主要根据。到19世纪末政治论和认识论两种高等教育哲学在美国大学里面共同存在。实际发生的事情是,贯穿19世纪的不断加速的工业革命的力量以及知识的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占优势或主导地位的研究性大学所提供的学术知识催生了工业生产上的奇迹。政治论和认识论的两种高等教育哲学开始并驾齐驱,政治论的哲学甚至压倒了认识论的哲学。“威斯康辛思想”的出现被看做是这两种理论并驾齐驱的最早例证。虽然“威斯康辛思想”获得了成功,但是政治论和认识论两种高等教育哲学之间仍然缺乏和谐。政治论哲学以价值影响为核心,而探讨高深学问的认识论哲学强调价值无涉并希望摆脱价值影响。这才是两种高等教育哲学矛盾的根源所在。综上所述,历史性是高等教育哲学基础产生与发展的显著特点,认识论和哲学论两种高等教育哲学交替着在美国大学占据统治地位。营利性大学,作为一种新的高等教育组织形式,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蓬勃发展,其哲学基础也是深深植根于当时的历史及人们对高等教育资源的巨大需求上的。

(二)从美国营利性大学的发展历史与教育市场需求来考察

美国营利性大学的历史可以追溯到英国殖民地时期的私立学校,尽管它被排斥在主流的高等教育之外,然而它用自己独特的方式满足当时社会对教育的需求。1862年“莫雷尔赠地法”推动了美国职业教育的发展,也正式把职业教育作为国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战后,由于就业结构和产业调整的巨大变化,青少年人口的剧增迅速加大了对高等教育的需求。自1945年后的30年是美国高等教育发展的黄金年代,以非营利性大学的迅速增长为表征。20世纪50年代,高等教育被看做是一种公共产品。它的公益性使高校能获得政府巨额的补助和捐款,使以利润为动机的社会资本难以参与公平竞争。70年代之前,普通高等学校的营利行为极其罕见,营利性大学并未引起人们的关注。它被不屑一顾地排斥在主流高等教育之外。70年代后市场化理论、服务产品理论、知识经济理论以及人力资本理论逐渐应用于教育领域,伴随着传统非营利性高校的营利行为的出现,营利性大学从90年代开始蓬勃发展,成为一股不容忽视的力量。1996年美国凤凰城大学公开上市,由私人资本控股的营利性教育集团开始出现,这对于营利性高等教育组织来说具有里程碑式意义,从此大量私人资本开始涌入教育产业。美国教育部公布《高等教育法》(1996)新标准,高校类型被分为三大类,即公立非营利性高校、私立非营利性高校和私立营利性高校。1998~1999年,私立营利性教育类别开始定期出现在国家教育统计中心的报告中“通过对九千所学校的统计,三类高校所占的比例如下:营利性高校47%;公立高校23%;私立非营利性高校29%”[4]。从国家政策与制度上,营利性大学获得了认可,并且在此领域快速发展。《2012搜狐教育行业白皮书》指出,“美国营利性学院每年的入学人数约为300万人”[5]。人的教育需求可能才是导致营利性大学产生、存在和发展繁荣的根本。这一需求被商人抓住才产生了营利性大学,才衍生出经济利益、高等学校的政治影响。“市场力量迫使营利性教育如雨后春笋般发展,哪里有人需要,哪里就有营利性教育”[6]。“营利性教育机构锁定了大批量的非精英学习者,为他们提供实用性,以就业为导向的学位。营利性教育机构的快速增长,某种程度上,是因为运用技术远远强大于他的竞争对手———传统教育。营利性教育机构的新形式迎合了学习者的需求,技术的广泛应用既满足国内又伸向跨境教育”[7]。作为一种新的高等教育组织形式,营利性大学哲学基础的产生既不是来自于认识论,又不是来自于政治论的哲学观点。那么,营利性大学产生与存在的哲学基础是什么呢?

二、营利性大学的哲学基础

长期以来,人们之所以对营利性大学褒贬不一,主要是因为人们是持认识论立场,还是持政治论立场看待营利性大学这一现象。认识论哲学认为大学是研究高深学问的独特机构,具有知识的理性价值,政治论哲学重视高等教育应该为国家服务,通过高等教育的机会均等实现社会的公平。如果没有政治论哲学,高等教育就无法满足社会的需要,国家发展就失去了发动机。如果没有认识论哲学,大学就无法成为区分善恶、区别真理和谬误的伟大仲裁者,成为树立知识标准和思想标准的精神阵地,成为“社会良心”的代言人[8]。从两种哲学观看,营利性大学既不为国家的政治目标作出努力,也不献身于对价值无涉的真理进行探索,是没有存在理由的。杨红霞把哲学的多元化看做为高等教育发展的现实选择,资本论强调高等教育在创造文化财富时,也直接创造着经济价值。如果没有资本论,高等教育就难以脱身于经费的困扰,对其最基本的生存条件构成威胁。对于一个国家高等教育而言,建立在单一的高等教育哲学上也是难以想象的[9]。对于一所普通的高等学校来说,如果没有一种稳定的主导哲学观,其发展也必然是盲目的。作为新的高等教育组织形式,营利性大学的哲学基础究竟是什么呢?

(一)从大学功能上看

无论这个社会的政治、经济或宗教制度是什么类型的,每一个社会都需要建立一个机构来传递高深的知识,整理、分析、批判已有的知识,并创造新的学问。在现代社会中,这个机构就是大学,是人们对知识学问进行分析、鉴别、阐述与深入探究的地方。威斯康辛思想出现之前,大学的主要功能是保存、传授和发展高深学问,而现代大学又肩负起为公众和社会服务的功能。营利性大学的基本职能,也是教学、科研、服务社会,或许服务社会占得比重更大一点。因此,从大学功能上看,营利性大学的哲学基础偏向于政治论。

(二)从国家政策或制度上看

1996年,美国联邦教育部重新修订《高等教育法》,对高等教育机构给予新的解释,对公立学校、私立非营利性学校和营利性学校进行了界定。营利性大学必须开设准学士学位或准学士学位以上课程,课程授课时间在300个学时以上,学校开办2年以上并和教育部签署加入协议。1996年前,美国教育部把高等教育机构限定为那些教育部承认的认证机构评估认可的学校。这一规定将大多数营利性学校拒之门外(李丽洁,2009)。重新修订的《高等教育法》对营利性教育机构与非营利性教育机构分类进行管理,还提供法律保障。这清楚地表明营利性大学获得教育部所需达到的标准,并在教育领域获得一定的地位。从国家政策或制度来看,营利性大学的哲学基础也是偏向于政治论的。

(三)从满足社会需求的角度考察

伯顿•克拉克曾说过:“如果社会不能从原有机构中获得它所需要的东西,它将导致其他机构的产生”[10]。传统高等教育无法满足市场需求:第一,招生的学术性倾向。传统高等教育重视学生的学术测验成绩(SAT)和高中学业测评(GPA),这使得很多学生因学业成绩而无法入学。而营利性大学快速反映市场需求,向学生提供所需求的学位教育。它们所关注的不是学生入学时的学业成绩,而是如何满足学生对职业技能和实践应用方面的要求,以及如何实现高就业率。第二,课程设置的灵活度。传统高校的课程设置以学科为导向,而营利性大学的课程设置面向市场需求,课程快速更新以适应市场需求,让学生能够便捷地获得自己满意的服务。美国学者詹姆斯(E James)认为,从需求角度看,存在着过度需求和差异需求。所谓过度需求是指政府提供的教育机会不足、学位数量有限;所谓差异需求指学生和家庭根据自己的偏好选择学校教育资源具有稀缺性。非营利机构不能满足这两种需求,在适宜的制度和市场环境中,就有寻利性的资本涌入该领域来填补非营利性高等学校留下的市场空间。James(2010)认为市场力量迫使营利性教育如雨后春笋般发展,哪里有人需要,哪里就有营利性教育。Ann(2004)认为全球化与通信技术是高等教育变革的主要动力,美国成人学习的巨大需求与传统大学的高费用,推动了营利性大学的产生。营利性大学灵活的现代市场特征也是影响营利性教育快速发展的关键因素[11]。高等教育市场需求不断增大,传统的非营利性高等学校不能完全满足市场的巨大需求,这便为营利性大学留下广阔的市场空间。作为新的高等教育组织形式的营利性大学,不仅满足了教育市场的巨大需求,而且通过扩大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均等实现社会的公平,从而实现了大学的政治功能。从这一点看,营利性大学的哲学基础也是偏向于政治论的。

(四)从营利性大学与非营利性大学的区别性

特征看从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学校的区别性特征看,利润动机是营利性大学的显著特征(如表1)。“营利性大学,不需要隐藏追求利润的动机,它们对使用财务资源负有责任,对追求利润的动机不需要什么借口。如果高等教育没有什么利润可赚,这些机构也不会首先考虑进军这一产业”[12]。利润是自由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营利是股东模式企业不可避免的动机。对于营利性大学,利润动机被诠释为一种影响整个机构的要点法则。营利性大学营利的一个原因是它们把收费标准定位在能赢利的基础上,同时在学生市场这一水平上又具有竞争性,能够被学生接受。市场经济的存在是营利性教育存在的最根本原因。利润的吸引也是营利性教育产生的重要原因。而投资收益与利润动机才是营利性大学产生与发展的内部驱动力。综述所述,在大学功能、国家政策与制度、满足社会需求及服务社会功能上看,营利性大学是倾向政治论的哲学基础,从营利性大学的办学价值理念与营利行为看,营利性大学倾向于投资收益的经济论哲学。因此,营利性大学的哲学基础是政治经济三、营利性大学哲学基础的经济要素教育既是一种消费,更是一种投资。在过去,人们往往只是认识到教育的消费功效,而忽略了其投资的功效,认为教育是非生产性的,不会带来物质利益。1960年舒尔茨发表了题为《论人力资本投资》的演讲,其核心思想为,人力资本应纳入经济学的核心内容,人类的生产能力大于其他形式生产能力之总和。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一样,体现于劳动者身上,通过投资形成并由劳动者的知识、技能、和体力构成资本,并产生生产性作用。其主要内容为:(1)人力资本需要投资。(2)人力资本对国民经济增长和国民收入增加的贡献大于物质资本和劳动者数量。(3)人力资本与物质资本投资一样具有成本。(4)人力资本的关键在于投资教育[13]。贝克尔于1964年发表《人力资本》,其主要贡献是对人力资本的微观分析,其创新点在于家庭生育行为具有经济决策和成本效用,如孩子培养的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家庭的时间价值和时间资源配置,教育与培训在人力资本形成过程中支出与收入的分析等[14]。以1979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舒尔茨为代表的“人力资本理论”认为“教育是对人的投资,教育带来的结果是人力资本的累积。从高等教育的特点来看,高等教育属于教育中的中高层次的部分,有利于提高个人收入,进而改善受教育者的福利状况”。人力资本理论确立了教育既是一种消费,也是一种投资的理念,奠定了教育市场化的基础。美国经济学家F•马克鲁普(F.Machlup)首次提出了“知识产业”的概念[15]。1971年,库兹涅茨(S.Kuznet)提出,现代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之一,是知识存量的增长[16]。90年代起,“知识产业”理论逐步完善发展成“知识经济”理论。知识经济概念的出现,表明人们对知识和技术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有了更充分的认识。在全球知识产业发展中,教育占主体地位和领头产业的作用[17]。知识经济理论确立了知识的经济价值,知识作为商品,具有投资与消费的价值。服务产品理论为教育成为产业提供了坚实的理论背景。按第三产业经济学划分,社会产品分为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消费资料包括实物消费品和服务消费品。服务消费品是指生活消费的服务品,如用于生活消费的教育服务、文娱服务等,亦称服务消费品。教育的产品是教育服务,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教育服务产品的提供者是知识拥有者,可以是学校、机构或者教师等。教育消费者是需求教育的人,可以是学生或者在职从业者等;如果提供者与消费者之间建立了知识交易关系,营利就这样产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