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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加强措施
一、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一)有利于促进农村土地承包制度的不断完善
在农村土地承包制度中,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制度是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健康稳定发展。通过对合同的管理来规范农村土地是最有效的和合理的,可以不断地促进农村土地承包制度的完善。目前我国的土地归属所有、归谁经营一系列的问题已经落实,这就标志我国农村土地承包制度日趋成熟。
(二)有利于保障人民的根本权益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能够保障人民的权益,由于农民的基本经济来源就是土地,承包合同对农村用地规划标准进行了规范,确保了农村土地的所有权以及经营权,具有法律效力,能够保证人民对于土地使用的权益,给广大的农民提供保障。
(三)为各类土地纠纷案件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据
为了避免在土地纠纷案件中责权不明的情况发生,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具有重要的作用。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可以在土地管理中规范农民土地的权益,减少土地矛盾的发生,在土地纠纷案件中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据。
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现状
(一)主要类型
我国国土面积辽阔,农村地域也非常广泛,因此土地承包情况各地也有一定的差别,因此农村的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种类也各不相同,笔者经过总结归纳,发现主要的纠纷有三种:第一种就是体制合法性较差的土地承包合同,这类合同在签署时,主要是由承包人发起的,在实际签署时一般都是采用借用组织成员的名义进行的,因此其有效性比较差,而且一旦出现合同纠纷,合同都缺乏法律效益,此外如果超过实际期限,很容易引发非常严重的法律纠纷问题。第二类是合同履行方面的纠纷,这类合同具有很强的法律效益,因此如果发包人想变更法律合同,其流程以及规定相当繁琐,因此很容易引发农村地区的法律纠纷问题。第三类是责任违约纠纷,出现合同责任违约纠纷,其责任主体很明确,不存在职责不清楚的问题,出现这类问题的主要原因就是合同的某一方违反了合同条款没有履行相关的责任,或者超过了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期限而使得另一方产生了比较严重的损失。
(二)主要特点
在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问题上,其重要集中在经济纠纷方面。根据调查显示,在所有的农村土地纠纷问题上,经济纠纷就占据了50%以上,而且由于地域性的差别,产生经济纠纷的原因也是多种多样的,但是归结起来大部分的经济纠纷的产生都和农村的经济发展有关系。在农村,由于经济主体结构比较单一,因此在实际发展过程中,如果过分的强调发展速度,就很容易造成土地纠纷情况。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土地交易是促进农村经济水平提高的一种有效途径,因此在农村应用土地承包合同是大势所趋。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农村地区的农民对于合同的了解还不深入,因此一些开发商经常给农民设计一些合同陷阱,这样不仅损害了农民的权益,而且在后期的土地管理中会非常容易造成土地合同经济纠纷。
三、现阶段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土地经营权转让行为规范化不足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城市化的进程也在不断的加快,因此在城市建设中需要大量的劳动力,因此造成了我国大量的农民进城打工,而这些农民为了增加收入,一般都是将土地转让承包出去,但是基本上都是依靠口头协议进行的,缺乏必要的法律保护,一旦出现经济纠纷,则很难确定权责。而且这种现象在农村尤其是一些偏远地区的农村十分普遍,之所以出现这种问题,还是由于制度管理的不完善,进而导致农村土地转让行为出现不规范的现象。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发放不合理
在一些经济发展比较落后的偏远地区,缺乏完善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制度,而且一些调查取证工作也不能落到实处,这就导致证书的发放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造成土地经营权不明确,从而造成土地纠纷。
(三)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签订程序不严谨
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其不严谨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首先合同的公证工作不能落实,导致许多合同中还存在一些“隐藏”条款;其次在土地承包过程中,仍然以口头协议作为主要内容,书面协议反而很难有实质性的规范内容;再次在合同签订过程中,缺乏民主性,很多合同都是由领导包办,最后在合同承包过程中,出现不法现象,扭曲了正常的合同签订流程,出现了一些非法承包,暗箱操作等情况。
(四)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人员素质过低
在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的水平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对社会的影响非常大,因此就需要一批高素质的管理人员进行此项工作,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还需要提高,经常由于“人情”导致合同管理工作不能正常进行,而这些最终损害到了农民的利益。
(五)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的宣传教育不足
由于宣传工作没有做到位,导致农民对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了解不深入,不仔细,而且随着近年来土地矛盾的加剧,导致农民对于合同管理工作越来越不满意,这也使得合同管理工作举步维艰。
四、强化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的相关策略
(一)强化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的宣传和教育工作
由于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会涉及到每个农民的切身利益,因此必须加大对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的宣传和教育工作,以提高农民对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视,在实际工作中,各级政府部门要深入农村,做好实地调查工作,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力争获得农民的支持以及配合,同时还要认真的听取农民的一些建议和意见,宣传土地合同管理工作给农民带来的好处,增强农民的法律意识。
(二)注重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人员的管理和审核
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与合同管理工作的质量有着密切的关系,只有高水平高素质的管理人员才能做好土地合同管理工作,这就要求政府部门加大对于合同管理人员的管理,对其进行专业的组织培训工作,并且要制定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对于工作不认真,水平不高的人员给予一定的惩罚,对于培训后仍然不合格的人员坚决不予使用,通过这一系列的手段,组建出一个高素质高水平的管理人员队伍,更好的为农民服务。
(三)加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中的法律风险的管理
要想提高在对于合同管理中法律风险的管理水平,首先就要有一支高水平的风险管控队伍,在土地合同的签订、履行以及终止环节,风险管控人员都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尤其可以有效的发现合同中潜藏的各项法律风险,因此可以有效的保证土地合同的合理性以及合法性。因此就需要政府部门加大对于合同法律风险管控队伍的建设,积极引进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人员,从而提高队伍的整体水平。其次还需要相关部门不断的完善合同风险管控制度,并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以为合同管理中的风险管控工作提供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
(四)落实纠纷仲裁制度
从我国土地承包的实际情况来看,落实纠纷仲裁制度是十分必要的。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土地合同承包纠纷越来越多,因此相关的政府部门必须构建出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当地政府要认清目前的合同纠纷风险,尽快组成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以方便农村解决土地纠纷问题。
(五)积极学习和吸收外国先进的合同管理方法,善用和改造合同管理方法
我国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起步较晚,因此和国外一些发达国家的管理水平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在国外一些发达国家土地合同承包管理工作的效果是非常明显的,当然这和民族文化也有一定管理,外国人的契约精神比较强,但是归根结底还是由于其合同管理方法比较先进。随着我国近年来的经济发展,农村土地承包活动也越来越频繁,因此政府部门要不断的学习外国的先进的合同管理方法,结合本地土地实际情况,不断的改善合同管理方法,以促进我国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五、结语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农民大量涌入城市打工,因此很多农民选择将土地承包出去,在这个过程中,由于农民法律意识不健全,导致承包土地权责不明,土地纠纷事件不断发生。因此就需要相关部门进行有效的土地合同管理工作,以减少土地纠纷问题,保证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基于此本文重点讨论了如何加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以促进我国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
参考文献:
[1]曹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及解决建议[J].现代经济信息,2016(02).
一、做好案件档案工作的重要意义
1.为领导决策提供支持证据。案件档案真实记录了案件形成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和步骤,忠实反映了案件的轨迹和过程。这些证据材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据有较强的说服力、借鉴力,为企业决策者及时了解企业经营状况,适时调整经营策略,决策重大事项提供支持性证据。
2.为企业规范管理提供参考资料。案件档案是企业依法治企和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全面反映,是检验一个企业依法规范经济行为、及时规避企业法律风险的重要凭证。通过对案件档案的剖析,加强对案件档案的学习和研讨,可以对如何强化企业内部管理、规范企业行为提出针对性对策,从而推动企业依法经营,规避风险,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参考资料。
3.为企业诉讼工作积累经验。近期,一些国有企业由于案件档案的缺失或不规范,使得企业在案件纠纷中,常常蒙受经济损失。前事不忘,后事之师,通过对案件档案的整理与研究,可以总结诉讼案件中的经验与不足,为今后经济纠纷、诉讼案件积累经验,有利于识别企业在经济和诉讼活动中的诸多法律风险,并提出预防措施,从而使企业在经济纠纷中争得主动权。
二、国有企业案件档案的特点
1.案件类型多样,数量大。以北京建工集团为例,截至2010年底,北京建工集团处理法律纠纷案件1000多件,结案600多件,涉案总金额上亿元。其中有90%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10%是通过仲裁方式解决。案件类型多样,主要表现为:委托担保贷款类;土地及房产权属类,包括房屋买卖、房屋租赁等;合同类,主要包括施工合同纠纷、拖欠工程款、材料采购供应欠款、加工租赁费欠款等;劳动争议类;人身伤害类;财产损失类等法律纠纷案件。
2.案件情况复杂,涉面广。涉及到重大诉讼、仲裁纠纷案件,往往案情复杂,涉及面p-,包含多个法律关系。如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案中,工程总承包方与业主方、分包方、供应商等的债权债务关系复杂,涉及到多方的法律关系。很多案件经过、反诉、撤诉、再诉,有的案件经过调解后,达成和解协议,案件过程复杂,给归档工作带来了很大难度。
3.案件时间跨度长,收集难。有些重大案件从到判决历时多年,由于多方面原因,案件判决后多年,仍然没有执行完毕。如北京某公司拖欠建工集团工程款案,由于涉案金额巨大,案件历时三年多的时间。如此长的跨度,给档案收集管理提出了挑战。
三、国有企业案件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重视程度不够,归案意识薄弱。档案工作涉及归档材料的收集、整理、移交、归档,依赖于该档案形成的整个过程的所有人员:档案形成部门领导、文件形成者、文件工作者、计算机技术专家等。目前,部分国有企业领导及员工对档案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对案件档案没有提高到依法管理的高度,认为案件档案工作可有可无,档案意识淡薄,一些该归档的资料要么未保存或保存不全,企业案件档案工作还处于被动从属的地位。有的法务部门或承力、人为留用方便,将诉讼文件保存在个人手中,不愿将文件向档案部门移交,个别单位的法务部门甚至以种种理由拒绝向档案部门移交档案,案件档案遗失或缺失现象严重。
2.收集渠道不畅,影响归档质量。案件档案管理的复杂性决定了文件材料的收集要通过不同的途径,涉及到不同部门。目前,对于档案的收集与管理,有的部门自行保管,有的无人管理,有的配备了专(兼)职档案人员,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由于企业对档案工作缺乏统一领导和集中管理,企业内部缺乏必要的沟通协商和约束机制,档案部门无法获取全部信息,造成归档的文件材料不齐全、不完整,无法实现资源共享,也不能有效满足利用者的服务需求。
3.专业水平不高,缺乏规范管理。目前,国有企业一些档案人员既没有经过专门系统的档案业务知识培训,缺乏档案管理的基本知识和技能,也对法律知识的掌握比较模糊,造成归档的随意性大,缺少科学、规范管理,给档案利用造成困难。同时,一些企业在档案干部队伍建设上不予重视,没有解决档案人员的待遇、地位等问题,档案部门人员流失现象严重,档案管理工作不能持续进行,档案工作效果得不到充分发挥。
四、案件档案管理的方法与对策
1.加强宣传,提高认识,争取领导重视。一是要大力宣传《档案法》,提高各级领导及有关人员的档案意识,营造良好的档案工作氛围,要让企业决策者充分认识到,案件档案是企业发展的重要参考和凭证,是企业文化的重要体现,对企业今后的生存和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二要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档案工作的重要意义。笔者认为,可以通过组织人员编写《经济纠纷(仲裁)案件选编》、《经济纠纷(仲裁)案件警示录》、《经济纠纷(仲裁)案件档案管理手册》以及开展成果交流、咨询服务等多种形式,为企业发展和经济活动决策提供有益的参考,从而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也可以通过案件档案生动的利用实例,充分发挥案件档案的效用,更好地为企业决策和管理服务,从而不断提高企业对案件档案的认识。
2.强化收集,疏通渠道,集中管理档案。为了确保档案收集渠道的畅通,北京建工集团对案件档案变分散管理为统一管理,针对案件档案的特点,档案部门不再面向不同的职能部门进行收集,而是明确由法务部门负责案件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减少不必要的中间环节。同时,为加快案件档案的收集,建工集团要求案件承办人员在案件受理后,即开始收集本案的各种案件材料,并加强跟踪管理,在案件审理进程中随时进行材料收集工作。案件办结以后,要核查案件材料是否齐全完整,发现缺漏和法律手续不完备的,应及时补齐或补救。法务部门、档案部门责任人要及时对案件档案的真实完整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双方签字,办理移交手续。此外,北京建工集团还成立了案件档案管理中心,配备了专业人员,不仅制定了相关制度,还严格遵守企业档案管理流程,促进了案件档案管理水平的提高。
3.建章立制,强化管理,加强监督指导。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是做好案件档案管理工作的必要保障。为了加强案件档案的管理,北京建工集团制定了《诉讼(仲裁)案件档案管理办法》,不仅明确了适用范围,规定了管理机构与职责,还构建了案件档案管理的动力机制和约束机制。为构筑现代国有企业案件档案管理动力机制,北京建工集团案件档案工作紧贴企
业的需求,变企业发展的动力为企业案件档案工作的动力,建立了有效的责权利机制、竞争上岗机制和职绩考核机制,为企业案件档案工作提供了活力。同时,北京建工集团要求企业的全部案件档案在法务部门收集齐全后依法集中到档案部门统一管理,集团档案部门不断加强对二级公司的指导力度,并将其作为档案管理目标考核、年度检查的重点,形成了有效的案件档案管理的约束机制。
4.加强培训,提高技能,提高队伍素质。为使案件档案工作更好地适应企业发展和管理的需要,北京建工集团一方面建立有效的奖励机制,解决了档案人员的职级和待遇问题,提高了档案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保持了案件档案队伍的稳定。另一方面,还强化业务培训,主要做法是:加强档案队伍综合素质的培养,定期组织培训,横向覆盖各部室,纵向覆盖二级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培训覆盖面达到100%,培训时注意采取高效率的教学方式,比如理论传授与学习操作相结合、自学与辅导相结合、专题讲座与系统讲解相结合,切实提高培训的针对性、灵活性和有效性。及时开展练兵活动,把档案管理与利用结合起来,使档案管理更好地服务企业发展和管理。同时,档案部门还和法务部门联合,开展档案知识、法律知识讲座,不断提高专兼职档案人员工作能力和管理素质。
关键词:合同;风险;防范
企业市场主体地位的确立,在面临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挑战,法律风险防范问题已成为企业运营和发展所面临的重大课题,成为风险管理体系中至关重要的一部分。结合笔者多年来从事企业法律事务管理的经验,在企业面临的多重风险环境下,合同法律风险是最多发性的,也是最薄弱的一环,合同风险是企业对外经济交往中最主要的风险之一,合同是企业对外经营的基本法律形式,企业的经营管理主要是围绕合同履行产生预期经济效益而展开的,通过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合同风险的发生,才能最大限度地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为此,本文现就合同管理中的主要风险及解决措施总结如下,以期对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有所借鉴、参考。
一、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法律风险
(一)签约主体风险
主体风险主要指由于签约对方存在主体瑕疵,而导致履约不能的情形,一般情况下,主要包括商务资质和专业技术资质的瑕疵,从本单位的实践看,商务资质主要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税和地税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对方当事人是销售商,还应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产品授权书及销售商提交的产品生产企业主要商务资质。专业技术资质主要包括技术资质、生产资质、经营资质、安全资质、维修资质、认证证书、产品检测报告、知识产权证书、环境评价报告书等。
在签订合同之前,只有充分了解对方的资质,交易各方就合同具体事宜的谈判才有实质性意义
(二)合同形式风险
合同签订的形式应按照《合同法》内容执行,关系本单位或职工切身利益的相关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以确保合同的规范性以及履行的有据可依。但从本单位的实践看,相当多的合同存在使用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形式甚至口头形式,如若将来一旦发生合同履行纠纷,这实际上为解决纠纷埋下了隐患,会导致法律证据的不足,应引起足够的重视。
(三)合同条款风险
合同内容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指货物、工程项目等)、数量、质量、价款或酬金、履行地点、履行期限、履行方式(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验收方式、付款方式、结算方式、售后服务方式等内容)、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在实践中,由于合同签订人员法律素质低下,导致合同主要条款短缺现象时有发生,比如一些合同欠缺解决争议的方法,而合同签订一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后,鉴于通过诉讼解决时间较长,执意要选择仲裁解决方式,但因为在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形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而导致不适用仲裁解决方式。
(四)尽职审查风险
比如一些合同(如大型项目)的履行需要经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先行批准后方可实施,但合同签订人员没有充分考虑到这一点,未审查相关批准文件,虽然合同主要条款俱备,但也是一纸空文。又如合同中设立了担保条款,规定了第三人义务的,如果缺乏对其担保能力的必要审查,未明确担保方式、期限和范围,同样也会对合同的履行构成威胁。
(五)合同生效阻却风险
企业的经营活动受国家法律环境、政治环境和经济环境的影响,合同的履行同样和外部环境息息相关。实践中,部分合同需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或登记的,未在合同中约定批准或登记生效条款;需经过公证的合同未在合同中约定公证生效条款,同样构成对合同生效的潜在威胁。
(六)不可抗力风险
从本单位的实践看,个别合同没有把自然或社会因素导致的不可抗力考虑在内,当由于这些原因导致合同不能正常履行可能导致己方违约时,就无法将该因素作为己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免责条款,为己方承担违约责任埋下了隐患。
二、合同法律风险防范的总体目标
企业合同法律防范机制的总体目标是根据企业发展战略要求和合同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针对不断变化的内外部环境,运用科学的方法,全面、系统地识别和分析合同面临的法律风险,保障企业的依法经营,以制度、流程建设为重点,形成合同法律风险防范的长效机制,实现对合同法律风险全面、规范、动态的管理,提高合同法律风险控制能力,降低整体法律风险水平,为企业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创造条件。
三、合同法律风险防范的基本原则
(一)合同法律风险识别的系统性
风险识别是风险管理的基础,运用结构化、系统化的方法识别企业合同法律风险,即通过对法律风险的准确分类,按照企业的内部管理职能和运作流程,全面梳理企业在合同签订、履行中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
(二)合同法律风险分析的科学性
科学的法律风险应该是定性和定量分析的结合,只有对所有识别出来的法律风险,进行量化测评,将具有不同领域、不同部门的合同风险,统一用可能性、损失度和风险期望值等指标来衡量,才能使各种风险之间具有可比性,使企业合同管理工作找到从事后救济到事前防范的切入点。
(三)机制运行的持续性
法律风险伴随着合同调研、签订、履行的整个过程,对风险的管理和控制应该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法律风险的种类、性质、影响范围和表现形式也在不断变化,决定了风险防范机制也应该是持续运行、动态调整的。
关键词:强化执行力控制法律风险
中图分类号:C9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公司管理制度是为进一步深化企业管理,充分调动发挥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防范企业风险,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保障员工合法权益,规范公司全体员工的行为和职业道德,结合国家法律、政策等相关规定建立的一整套的制度体系。
公司管理管理制度具有以下功能:(1)依法制定的管理制度可以保障企业合法有序地运作,将公司的法律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2)好的企业管理制度可以保障企业的运作有序化、规范化,降低企业经营运作成本;(3)规章制度可以防止管理的任意性,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4)优秀的规章制度通过合理的设置权利义务责任,使职工能预测到自己的行为和努力的后果,激励员工为企业的目标和使命努力奋斗。(5)良好的规则制度为企业节约大量的人力物力,为企业的正常运行提供保障。
因此,一个规范的企业,特别是现代企业制度下的企业,无不把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恪守视为企业经营与发展的生命线,并对其不遗其力地加以完善和维护。随着建筑市场的不断变化,各建筑施工企业在坚持原有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瞄准国际先进技术,立足于做好各项工程,不断拓宽施工领域,各级管理者不断地查找预期计划和实际结果的差距,并想方设法采取措施弥补这些差距,保证施工企业不断走向成功。
有研究表明:一个企业的成功,30%靠策略,30%靠制度,40%靠执行。迈克尔.戴尔说:“执行力就是在每个环节都力求完美,切实执行”。GE的总裁杰克.韦尔奇说:“一个公司的效率不在于它的大楼,也不在于它的人员,更不在于它的会议,而在它的贯彻力度”。这都是在说执行力。就是说在执行制度上,力求切实有效地执行。这样整个企业自然会欣欣向荣,呈现一副朝气蓬勃的斗志,勇往直前的局面。
1:强化公司管理制度执行的必要性。
笔者所在中国三冶集团有限公司是始建于1952年的一家大型国有建筑施工企业,他拥有着辉煌的历史和光辉的业绩,曾被誉为“共和国建设的摇篮”。这样的企业其管理经验不可谓不丰富,管理制度不可谓不健全。包括营销管理、财务管理、施工生产管理、劳动关系管理、法律纠纷管理等规章制度800多项,并已形成标准化文本,且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与其他一些企业相比,应该说有着很强的管理优势。然而这样具备深厚管理底蕴的企业,近年来却不断地遭受经济纠纷的困扰。单就法律纠纷来看,2008年初到2010年底,公司就发生了诉讼纠纷75起。其中:建设工程合同纠纷23起;劳动争议纠纷13起;买卖合同纠纷10起;承担合同纠纷8起;租赁合同纠纷7起;人身侵害赔偿纠纷7起;商誉权侵害纠纷4起;借款合同纠纷2起;物权确认纠纷1起。涉案标的额达14485万元。笔者作为上述案件的承办人之一,曾对以上的纠纷案件产生的原因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思考。上述经济纠纷的发生,普遍存在着公司管理人员在不同程度上没有严格执行公司管理制度,造成了施工企业执行力的弱化。执行力的不足,必然增大企业的法律风险。
2:执行力的弱化是法律风险的成因。
一个企业如果没有管理制度,也就没有管理。但有了管理制度不能有效地恪守和执行,再好的制度也只能是形同虚设。虚设的制度必然导致法律风险,我们必须对症下药,有效地控制企业的法律风险。
2.1:市场竞争不规范弱化了执行力,使企业面对无法回避的法律风险。进入市场经济后的国有建筑施工企业,与不同所有制形式的施工企业处于一个竞争平台,面对不规则或是充斥着畸形现象的建筑市场,他已没有任何的优势可言,尤其是在开发承揽建筑工程过程中,更是举步维艰。在签约中出现了“坚持自己经营底线,你就饿死;放弃经营底线,你就要承受有风险”的尴尬局面。因而,面对企业求生存的境遇,施工企业常常无奈地选择了风险。
2.2:管理者管理素养不高,整体管理执行能力不强。施工企业的各级员工基于行业的特点,大多为工程技术专业出身,各级管理人员多数是由工程技术岗位逐步转向项目管理岗位,普遍缺乏管理知识和管理能力。法律意识淡薄,管理手段陈旧,管理方式单一,削弱了企业整体执行的能力,造成了企业法律风险的隐患。
2.3:资源配给不能满足执行需要,种下经济纠纷的祸根。各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都需要有相应的资源配给,资源不足或不及时,不仅会影响执行力,更重要的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我们有很多项目在施工中给予的人力、财力、设备、材料等资源往往达不到要求,至使有关制度无法贯彻执行,只能绕道走,由此形成了法律风险。例如,我公司发生的多起买卖合同纠纷,基本都是资金不足,导致项目部委托施工人采购或赊购材料发生的纠纷。
2.4:不关注制度的执行过程,导致执行结果的偏差。公司相当一部分管理者养成了“只要结果,不管过程”的领导作风。对下属的执行细节、工作中所需要的资源及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完全漠视,这样公司的计划目标就难以实现。例如:几年前我公司为了占领更广阔的施工领域,抽调一部分“能人”,每个人发放50000元自找门路,各自发展,争取在全国建立分公司。这些人为完成目标,依托社会各类人员找门路,找市场,将企业的各种资信资料传捣到各个角落。最后是一个也没站住脚,但社会人员却拿着我们的资料,成立了若干个假公司,以我公司的名誉开展经营活动。由此而产生了一系列的经济案件,给我公司带来了极大的信誉和经济上损失。前年在四川广元的一个假公司,引发了11起案件,涉案总标的额达1200多万元。
2.5:不按制度办事,“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这种情况相当的严重。主要表现在:
2.5.1:超越企业授权。如2010年某分公司依公司的授权承揽了北京房山区的办公楼工程,在未经公司允许的情况下便将其工程全部转包了一家没有资质的个体建筑商,并擅自授权他以公司的名义施工,结果未待工程完了,该建筑商便欠下多笔货款和租赁费,最后债权人将三冶公司诉上法庭。经调解公司虽未承担经济责任,但企业的信誉却因此受损。
2.5.2:不遵守合同规定。2010年4月下属公司完成了山西介体某电厂工程后,因业主不支付工程尾款,便扣下竣工资料不予移交,后双方诉至法院,经法庭审理确认为双方违约,判令公司承担相关责任,给公司造成400多万无的经济损失。
2.5.3:违反劳动管理规定。从2010年到现在,公司共发生了13起劳动争议案件,主要原因也是一些下属公司在劳务使用过程中没有遵守公司劳务使用的有关规定,特定情况下为确保工程而不管不顾,采取了非常规的操作手段,给劳务的使用上带来了极大的风险,同时在施工中又管理不善,发生事故而形成的人身伤害赔偿的纠纷。
2.5.4:反合同担保的管理规定。2006年下属公司为承揽大连木子别墅工程,在未对被担保方大连樱花房屋开发有限公司资信情况做充分调查的情况下,便为其提供贷款担保。后因工程没有合法立项而告停,结果被担保方携款逃逸,最后银行将三冶公司告上法庭。虽因合同存在严重问题使公司未承担责任,但其教训是深刻的。
2.5.5:对管理制度的执行,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管理制度的保障性、针对性、有效性勿庸置疑,但怎样来确保它的贯彻实施呢?我们现在很多工作在执行过程中没人监督,也没有监督办法。监督就是追踪考核,确保目标达到和计划的落实。监督是执行力的灵魂,很多事情就是因为没有监督与控制而错过了解决问题的有效时机,小问题变成了大问题,管理问题转化为法律风险。现在各个层面都在讲执行企业制度,但执行的好坏没人管理,或是职责不清,无法考核。在制度执行过程中,考核非常重要,对执行效果好的要表扬,要总结成功的经验。对执行不利的要批评并及时的纠正,同时追究责任。只有这样才能形成有效地执行力,才能营造执行的文化氛围。
2.5.6:教育培训滞后,风险意识缺失。企业的每个经营活动都是机遇与风险共存的,每个员工每天的工作也是如此。只有深入地感觉风险,才能有效地防范风险。而在这一点上公司显然还存在着诸多的缺失。首先,公司没有将制度执行力教育摆在重要的议事日程,对不同岗位及不同层面的的员工如何开展教育,公司没有一个切实规划。其次,更多的管理人员是凭经验或感觉管理工程,对制度的要求说不清楚,同样对下属的工作也没有按制度标准进行考量。第三,具体的施工人员不了解自己的岗位应遵守什么,执行什么,只是按上面安排来完成工作,至于什么是制度,不按制度操作可能带来什么后果却全然不问。由此可见,对全体员工加强执行力教育势在必行。
3:强化制度执行力度,是企业法律风险控制的保障。
我们很多管理者非常疑惑,为什么非常健全的各项企业管理制度,在执行过程中还会偏离,还会经常出现法律风险,主要因为执行力的不足。一个企业的成与败,归根到底要看其执行力的强弱。那么怎样加强施工企业执行力度,确保执行力贯彻始终?把握执行力不畅的病因,笔者认为必须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3.1:各级管理者对执行力要常抓不懈,要把对管理制度执行力的监督作为日常管理的首要任务。要坚决克服经验至上的思想,对重大的经营活动和重大的经济合同,要加大风险预测防范,搞好过程控制,建立有效的防控机制。对各项制度的贯彻执行要有布置、有监督、有检查,克服检查工作时前紧后松。管理者还要率先垂范做出表率。在执行过程中将复杂的问题简单化,量化的问题尽可能流程化、规范化和标准化,这样就会大大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3.2:选择好项目管理的“领头羊”。项目经理是项目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是执行力的关键人物,是站在法律风险前沿的指挥官。选择一个好的项目经理,可以带动项目管理团队在执行中少走弯路,减少执行偏差。尤其是在合同的管理中,对涉及合同履行中的设变、工期、索赔等变更事项,应尽到足够的注意义务,收集好相关的证据,以防范未来可能发生的法律风险。
3.3:事前控制,抓关键性细节。营利是企业的最终目的,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细节决定成败,执行也是这个道理。如果不注重细节,执行力往往会大打折扣。施工项目各项决策、各项制度的有效执行,需要执行者不仅要把握大方向,抓主要问题,更要考虑关键细节,以及要有较强的事先控制和驾驶能力。要加强过程控制,及时发现问题;跟踪过程监督,及早暴露问题。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强大的执行力,才能避免法律风险的发生。
3.5:建立和完善企业经营活动的监督机制,实施全过程控制。监督机制有三方面的含义:一是确保合同履行的每个过程、每个环节,都能相互配合,相互制约;二是完善合同履行中的监察职能,以公司的管理制度和施工合同为依据,实施过程控制,充分行使即时纠正职权,将合同履行中的风险,控制在最低限度;三是依靠制度实施全员制管理和按标准经营的管理模式,通过强化规范管理,保证合同目的最终实现。
3.6:加强以管理人员为主的全员风险意识教育。一个有着丰富管理底蕴的企业,一定是个有着完善管理制度的企业。企业管理制度是企业精神与企业文化的结晶。要通过定期培训、专家辅导、业务考核等形式,加强制度执行力教育,使每一名员工了解和掌握企业的制度,并在工作中自觉的执行。要让员工知道如何通过正确的执行制度,取得最佳的工作成果,从而减少法律风险。这是一个企业的长期任务。企业领导者为此要有卧薪尝胆的精神,通过采取一切有力的措施,协调各个部门、方方面面,力争在不同的管理岗位都能培养出更多的精英人才。只有企业全员素质的提高,企业的管理才能真正迈上新的台阶。
3.7:弘扬企业精神,凸显文化主题。要通过宣传教育培育依法治企业的理念,使员工们懂得,能熟练掌握和正确执行企业的管理制度,是企业对每名员工的基本素质要求,增强员工执行制度的自觉性。通过奖励、表彰等激励措施,激发全体员工模范遵守制度,从而提高制度的执行力。要针对不同人员给予一种“激励”,让他们感受到在平凡管理岗位上忠于职守的成就感。相信通过浓厚的法治管理文化和模范的执行指引,会更大程度的调动员工们的工作热情和执行制度的主动性。这样在执行过程中才能达到执行的预定目标。
论文关键词:风险 环境风险 流程风险
一、合同管理中的风险及其防范
(一)风险的概念
所谓风险是指不确定的事件或条件。一旦发生,将对项目目标产生积极的或消极的影响。风险必然有其原因,而风险一旦发生,则必有后果。在我们的工作中只能在有限的空间和时间内改变风险发生的条件或诱因,降低风险发生的频率,减少风险损失的程度,而不能完全消除风险。
(二)合同管理中的风险
西方谚语说:“财富的一半来自合同”。由于企业的经营活动是通过一系列的合同体现的,合同既是企业从事经济活动取得经济效益的纽带,同时也是产生纠纷的根源,因而企业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合同管理是对包括合同的审批与签订、履行、变更、终止、违约处理等全过程的管理活动。根据风险源的不同,企业在合同管理过程中的风险可以归纳为:
1.来自企业外部的风险——环境风险
企业的外部环境对企业构成的风险主要表现在:企业的经营活动是否符合政府法规或行业的要求,是否会招致违规行为,是否具备规定的资质(应包括合约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经济出现波动、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的影响(如气候对施工或运输交付行为的影响)所带来的风险。法律风险取决于法律环境,是基于法律环境产生的与权利义务有关的商业风险。通过对企业的法律环境进行全面深入分析,有助于我们清楚地认识法律风险的成因及范围,并分析得出其特点,进而有针对性地实施法律风险管理。
2.企业内部管理风险——流程风险
流程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企业在投标、签订合同时,会面临诸如技术风险、和财务风险。在合同项目实施的过程中,还会存在诸如资金、生产或服务的质量和进度等技术风险和违约信用风险。如果企业对风险处理的不够及时、有效,其负面效应可能会破坏企业的商誉。商誉往往是一种无形的资产,就如同商标名称、定期信贷和良好的客户关系一样,都是可以为企业创造巨大收益的重要资源。如果失去商誉,必将影响企业今后的市场开发和销售业绩,甚至为此付出沉重的经济代价。
(三)合同管理中的风险控制方法
事实证明,风险意识的薄弱将人为地加速风险的发生或加剧风险损失。通常人们在分析不成功或失败的原因时,一般着重于对合同项目实施过程中众多因素的分析,往往忽视了合同管理活动中伴随的各种风险,尤其是合同启动前的风险。对于合同管理而言,风险伴随在合同项目执行的全过程之中,并且要特别关注合同签订阶段的风险。
由于合同管理具有“重复性”。因此,对于一般合同项目的风险控制来说,对于相类似的合同项目,如提供相同产品或服务的合同,或具有相同生产流程或业务流程的合同,其管理过程也具有相似性,也就具有相同的规律可循。所以,针对企业日常经济活动中大量合同是属于一般项目的合同这个现实,为提高时效,应采取“流程”管理的方式,即主要应以优化企业的业务流程、建立风险管理制度和建立风险监控机制等方面加强管理。
目前,对于高速发展企业而言,企业已有的制度流程往往严重滞后于对风险控制的需求,这已成为普遍的现状。其原因在于大多数人往往认为:控制是一项不直接增值的活动,而控制本身又需要占用资源,在企业迅速发展的时候,资源当然是优先向销售和技术等一线倾斜,所以忽视控制的后果必然导致风险爆发,进而使企业的经营利润受损。
二、长庆油田对合同管理的规定及在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油田公司法律事务工作是以“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补救”的工作方针,“预防为主、诉讼为辅、监管并重”的工作原则,围绕合同管理颁布各种条文和规定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合同法律风险,预防了纠纷、堵塞了漏洞、排除了陷阱,为生产工作保驾护航。但是,由于法律环境原因、人为原因、体制原因、作业特点等种种原因,依然存在着诸多法律风险。
(一)目前法律环境对油田单位合同管理的影响
1.国家立法的影响
目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国家法制建设进程明显加快,依法治企的紧迫性进一步凸现。特别是国有资产法、物权法、劳动合同法、反垄断法等法律即将陆续颁布实施,公司体制机制、组织行为、对外交易、劳动关系、政企关系等方面将受到更加严格的规范。油气、土地、水资源及环境是各单位赖以发展的基本条件,对相关立法的反应也很敏感。随着环境方面的法律逐渐出台与完善,这些法律将对油田单位行为作出更严格的规范,并增大投入和违法成本。这就要求油田单位的合同管理人员对于国家新法律的出台进行必要的收集与分析,预防法律风险的出现。
2.政府职能转变的影响
随着政府管理职能的弱化和市场监督职能的强化,油田各单位法律风险将随之增加,尤其是各单位面临陕、甘、宁、晋、蒙等各级政府、众多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土地使用、工商税务、劳动保障、商业交易、招投标活动等方面,稍有不慎,轻则罚款,重则影响生产,甚至追究刑事责任。这就要求油田各单位合同管理部门与各省、市、县相关行政部门友好的沟通,遏制法律风险的出现。
(二)在合同管理流程中存在的问题
各单位合同管理遵循以下程序进行:合同立项—资质审查—合同谈判或招标—合同文本起草—合同文本审查—合同审批—合同签字盖章—合同登记存档——履行监督——结算付款,在这些环节中存在以下问题:
1.合同签订前工作参与程度不够
立项:各单位年度预算会议和大部分的项目会议限于种种原因未参与,使得合同管理人员在办理合同手续前不了解项目是否有预算或者是否符合预算,严重影响合同工作的效率,导致合同管理工作比较被动,容易出现资金失控的风险。
谈判:大部分的合同谈判未能参与,使合同管理部门对价格构成不了解,合同细节无法掌握,使得不完善合同出现的机率大大增加。
2.存在一定数量的事后合同
合同是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和约束甲乙方行为的协议,而事后合同起不到应有的约束、规范的作用,一旦发生纠纷,无据可查,法律风险很大。存在事后合同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两个方面:
(1)由于在前期对于立项、谈判的参与程度不够,导致缺乏价格依据,因此在合同签订时容易出现事后合同的现象。
(2)还有由于生产任务紧张,往往顾于生产,因而忽视了合同的签订。所以在合同签约盖章这一环节,存在少数合同补签现象。
3.合同履行监督力度不够
在合同签订完后,还存在合同验收参与不够这一现象。如果合同验收马虎,将会出现前面所述的违约信用风险,容易发生经济纠纷。所以,在合同签订后,也应注意对合同履行进行监督。
(三)合同管理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
1.人员学习和培训不能满足法律职业需要
强化合同法律风险意识是识别风险、化解风险的前提,对于法律工作者而言,职业要求很高。因为我厂合同管理人员要经常忙于具体事务,如果不加强人员学习和培训,将不能满足油田各单位的合同管理需要,降低工作效率,同时也可能会出现由于业务不精而导致的法律纠纷,从而影响生产大提速的进展。
2.重视和管理程度不够
(1)目前各单位对于合同管理的重视程度还不够,没有建立起一套完整的管理机制,没有专门的合同统计报表,这使领导对于合同管理的信息不能及时了解,也就不能加强对合同管理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2)部分管理人员依法经营、规范管理意识淡薄,并带有明显的“买方”思想,认为在目前买方市场中,不会发生纠纷,即使发生纠纷,由于我方已占有产品,企业不会遭受损失。孰不知,合同是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双方行为的协议,一旦交易成为事实,双方合同关系即告成立,但由于无书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约定不明,一旦发生纠纷,企业利益难以得到有效的法律保护。
三、长庆油田在合同工作中应如何改进
由于合同管理是企业法律顾问事务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它不再是简单的要约、承诺、签约等内容,而是一种全过程、全方位、科学的管理,因此在合同管理各项规定均已出台,为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提高产生巨大的推动力的同时,我认为在以下几方面工作应加强改进:
(一)继续健全合同管理的相关规定
要使合同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法律化,首先要从完善制度入手,制定切实可行的合同管理制度,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现阶段长庆油田各单位合同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有:合同的归口管理、签订、审批、会签、审查、登记、备案,法人授权委托办法、合同纠分处理。但我认为还应加入谈判、合同定期统计与考核检查,合同管理奖惩等。
(二)合同事前参与
加强合同签订前的参与就要从以下两点做起:
1.尽量参加立项时的各种会议,了解立项的内容,同时规划好以后合同工作的进度;
2.参与到实际谈判中去,对谈判时的价格构成搞清楚,防止产生价格虚高,为日后的合同签订做好铺垫。
(三)尽可能减少事后合同
1.加强前期立项、谈判的参与程度,充分了解价格依据,尽可能防止在合同签订时出现事后合同的现象。
2.提高合同管理人员依法经营、规范管理的意识,严格合同管理,坚持先签约后履行的原则,除生产急需或特殊情况,可在交易完成后一定期限内补签合同外,严禁发生事后合同。
3.合同能为生产活动保驾护航,不能因为生产任务紧张而忽视了合同的签订。如在生产急需或特殊情况下,需先行交易的,要选择资信可靠,信誉良好的交易对象,一般是与各单位有合作且未发生问题的交易主体。另外,在交易完成后,要尽快与对方补签合同。
(四)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
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合同管理的质量,他们对合同法律风险的防控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他们的合同法律风险意识强,对法律风险的预见性认识的能力就强,防范与控制合同法律风险的水平也就会得到提高。
因此应对一些合同签订法律纠纷案例定期组织学习。通过学习、培训,使合同管理人员掌握合同法律知识和签约技巧,这不但增强了合同管理人员的责任感,也提高了合同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同时还提高了工作效率。
(五)强化履行监督
签约的目的主要是保障合同的及时有效履行,防止违约行为的发生,因此对合同的履行进行监督是十分必要的。通过监督可以知道各类合同的履行情况,及时发现影响履行的原因,以便随时向各相关处室反馈,排除阻碍,防止违约的发生。另外,合同结算是合同履行的主要环节和内容,应同财务科密切配合;把好合同的结算关,防止经济纠纷的出现。这既是对合同签订的审查,也是对合同履行的监督。
(六)建立合同统计报表
为及时反映合同签订、履行动态情况,每季度或每半年应由合同主办单位填写本处的合同统计季报或年报,在规定日期内送主管部门领导审查,(简要说明本报告期发生合同履行、变更、解除、违约等情况),完成后呈送处相关领导批示,做到信息的及时反馈。
【关键词】支付结算管理;制度管理;现状与对策
随着我国现代支付体系的建设和发展,金融电子化进程的快速普及,传统的支付结算方式和资金汇划手段已逐渐被电子化的资金结算方式所取代,方便快捷的结算模式加速了资金的周转,提高了资金的利用率。但目前我国在支付结算管理上依据主要是《票据法》、《支付结算管理办法》和《票据实施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这些法规制定于2000年之前,适用于当时的手工联行、手工交换和电子联行等结算方式,随着我国支付体系的建设和支付清算系统的快速发展,大小额支付系统和支票影像系统相继推广运行,上述法律法规已不适应支付体系的发展速度,导致结算过程中产生了诸多法律问题,亟待研究解决。
一、当前支付结算方式存在的法律问题
一是现行的法律法规不完善。目前运行的小额支票截流业务和全国支票影像业务是以扫描的影像支票和电子信息代替实物支票传递的。这种运行模式推动了支票在全国的通用,扩大了支票结算范围,是现代支票结算方式的有益补充。但是现行的《票据法》中明文规定:“支票的付款方式为见票即付”,影像支票虽然代替实物支票完成结算,但实物支票与电子支票同等法律地位没有进行明确。电子凭证的法律效力、支票截流在哪一方没有相关法规予以说明。《支付结算管理办法》制定支票的出票、背书必须在限定的区域使用,限制了支票的区域流通功能。与推广支票在全国范围内流通相矛盾。另外,电子票据、支付密码、影像技术在支票安全防范措施应用中的法律地位未加以明确。《电子签名法》虽然已正式实施,肯定了电子签名的合法性,明确了电子银行、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结算的合法性,而《票据法》指出的“票据上的签章为签名或者签名加盖章”,对网上银行的支付形成法律障碍。其次,小额支付系统运行的支票圈存业务是由出票人开户银行预先从出票人账户上圈存金额保证支票的及时支付,其发出的支票圈存指令是否可以作为法律依据,这些都涉及到资金清算的诉讼问题。
二是尚未建立支付系统的准入、退出制度。目前加入我国现代化支付体系的参与者主要分为直接参与者、间接参与者和特许参与者,包括国有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外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地方金融机构。但是在准入环节各商业银行所提交的各类报告、履行的程序、系统及环境验收、经营管理、信用等方面及退出时的条件和程序等没有从法律的角度予以规范和明确。造成准入环节松散、退出条件模糊。在运行中,资质、信用及其他条件比较薄弱的参与者出现系统故障、操作失误、借记不足无法进行支付时,会对客户资金造成损失,引起民事和经济纠纷。
三是支付结算过程中的法律风险责任难以界定。电子支付加快了资金的流通和汇划速度,一笔资金的汇划几秒钟即可入账。从形式上看参与汇划资金的当事人只有汇出行和汇入行以及客户,但资金汇划速度的提高和安全入账涉及到许多因素,借助于许多环节。由于电子支付是利用计算机系统和网络通信搭建的平台来完成资金汇划的,技术含量高,技术手段复杂,资金在汇划结算过程中,一旦出现丢失、延误,影响资金正常入账时,引起的经济纠纷涉及许多部门。包括计算机系统的开发商和维护商、网络运行商、电力供应商及各环节的运行维护部门。对该类纠纷,目前的法律层面没有具体详细的规范和指导,没有明确指出某一环节的故障或失误应承担何种责任。发生此类纠纷时,法律责任无法认定,不利于系统经营者、维护者、参与者、监管者权利和义务的界定,不利于维护各部门的合法权益。
二、相关建议
一是修订完善支付结算法律体系。建议尽快参照国际票据法公约和WTO成员国《票据法》的规定,对我国《票据法》加以修订和完善,使之符合国际惯例。尽快制定《支付结算管理条例》,明确各种支付工具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责任,规范结算行为;制定出台《银行账户管理条例》,确定银行账户管理主体,明确银行、工商、税务、开户单位等各方的权利、义务、责任,规范账户的开立、使用,打击利用银行账户进行逃贷、躲债、避税、骗汇以及洗钱等违法犯罪行为;制定出台《违反支付结算制度处罚条例》,加大对违反支付结算制度、破坏支付结算秩序行为的处罚力度。
二是建立支付结算业务准入、退出制度。建议对支付清算系统的准入标准、退出程序等从法律上予以规范,明确参与者提交申请的流程、提交报告的内容、提交时间和流程;对参与者经营能力、信用等级、防范风险能力,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整体素质、运行维护水平,确保系统稳定运行的机房环境等条件制定准入法律条文。在退出环节上,应明确退出的条件、程序,退出时履行的职责以及后续法律责任的确定。以维护结算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范支付风险。
关键词:医学;检验室;内部控制;研究;问题;解决方案
1医学检验实验室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
1.1公司治理结构不合理。根据现代花企业管理的要求,合理的组织结构应该是充分反映企业的目标和计划、企业在市场中运行的环境及内部员工的岗位职责。这是一个企业在市场生存及发展的根本,是企业适应激烈市场竞争的前提。但是,企业虽然设置了相应的财务部门、供应部门及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但是内部控制的管理制度却没有根据实际的业务进行变化与更改。公司的发展,采购部门的采购量必然会增加,很多采购谈判以及合同签署都需要财务总监参与,这直接导致财务总监的事物繁多,难以应付各种杂事;公司的试剂销售业务在逐年增加,工作量在增加,但是总公司对该业务没有进行职能管理的放权,该业务不能进行独立的核算,这极大的限制了企业的进步发展;经济的不发展,时代的进步,市场的医疗行业与实验室的合作在不断的增多,同时也存在着很多的业务矛盾,公司必须花出一定的精力及财力应付日益增多的坏账纠纷、合同毁约及兼并过程中的股权纠纷等问题,然而公司并没有推进内部法务建设,这直接导致公司积攒纠纷,直接导致了经济利益的损失;虽然公司设立了品质管理部门,但是公司却没走明确界定这部门的岗位职责及工作目标,这直接导致了许多员工处于一种消极的工作状态,不能积极发挥出自身的主观能动性,降低了该部门的工作效率,可能会直接造成标本管理和检测服务正确性的漏洞。1.2品质管理存在的漏洞。企业在市场中生存的根本必然是产品的品质及质量。对于医学行业而言,标本流程的完整性及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则是其生存的根本。医学检测机构的合作伙伴越多,检测量越多,这直接增加了标本及时完整送达实验室的困难。标本送捡以后还需要在实验室进行存底,以备病人或医院在日后需要的时候取用,或者是作为解决医疗纠纷的重要依据。这其中某一个环节出现错误都有可能直接会让实验室的声誉受损。其中医学检测机构在品质管理方面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业务员及配送人员的素质较低,容易导致标本在送检过程中出现属性的变化,甚至混淆标本,直接给公司带来了经济的损失;二是实验室管理制度执行不严,容易导致标本收到污染。实验室根据标本的管理规则严格制定了标本的检验流程及实验室管理的制度,但是却没有在实际检验中严格执行规范的检验流程,甚至允许非实验室人员进入实验室,这非常容易导致标本收到污染,最终影响了检验结果的准确性。1.3内部信息沟通与反馈不畅。此方面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一是业务信息反馈不畅。业务在开展过程中经常会出现还物价或是退票等情况,出现此问题主要原因便是业务人员与财务人员没有进行及时的沟通,重复的劳动直接降低了财务部门的工作效率,浪费企业的资源;二是应收账款信息反馈滞后。每个业务区域是进行独立的回收款的,并与实验室进行独立的交流。为加速收款,公司降低了应收款回款的天数,以有效降低了坏账的风险,但是此发展策略仍然不能更上市场发展的变化,公司不能及时收回大量的款项,存在许多坏账的现象;机构设置不完整,这直接导致对沟通的管理力度不足,不能及时有效的对管理层进行监管,成本比较高。
2提升医学检验实验室内部控制的管理办法
2.1合理规划医学检验实验室的内部架构。首先,实验室应当是根据自身的需求建立起的相应的架构,建立健全财务、人力资源以及采购部门,内部控制的管理需要根据实际的业务进行相应的变更,合理制定采购计划,并有战略的部署采购部门的未来发展的方向,避免财务总监浪费大量的时间在采购的杂事上边,降低了工作效率。其次,实验室应当是需要对业务较大的子公司进行独立核算的放权,有效避免坏账、烂帐的堆积,减少合同毁约以及兼并过程的经济纠纷等。2.2市场的竞争即是人才的竞争。医学检验实验室由于本身的特殊性,在发展过程中必须注重品质的检验,才能及时跟上时展的步伐。这就要求实验室根据实际品质管理的流程建立起相应的制度,并严格对制度的实施进行监督与管理。实验室必须找出自身存在的管理问题,并清醒认识到高素质人才对提升品质管理的重要性,并根据内部的需求引进专业的送检人才,定期对内部员工进行相应的培训,以提升内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提升内部的管理水平,才可以在本质上促进实验室跟上时代的进步与发展,在市场中占据一席之地。2.3加强内部信息的沟通及完善。实验室在开展业务的过程中出现的退票等情况为解决这一问题,首先是需要加强业务人员与财务人员之间的交流与沟通,业务的开展不仅仅是业务部门的工作,财务部门也需要向财业务部门提供相关信息,并加强有效的交流与沟通,以便业务部门可以及时掌握产品运营的财务信息,减少销售过程中失误,也可以对产品的后续退货问题继续拧有效的解决,减少退票的情况;其次,业务部门在进行回款之前应当是需要熟悉掌握实验室的款项,以便提升汇款的效率。同时财务部门对业务部门的回款需要进行相应的监督及管理,以便可以掌握回款的信息,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反馈给业务部门,有效避免实验室面临更多的财务损失及提升企业运营管理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