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大全 杂志订阅 SCI期刊 投稿指导 期刊服务 文秘服务 出版社 登录/注册 购物车(0)

首页 > 精品范文 > 招投标及合同管理

招投标及合同管理精品(七篇)

时间:2023-09-18 17:06:46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招投标及合同管理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招投标及合同管理

篇(1)

关键词:路桥工程;招投标合同管理

路桥工程的招投标工作直接关系到承包方的建设水平和建设能力,进而影响到路桥工程的建设质量;路桥工程涉及到因素特别多,在施工过程中存在很多变量,导致路桥工程不可控,因而容易产生违约行为,这就需要加强合同管理。

1招投标

1.1相关概述

招投标主要有三种方式分别为竞争型、谈判型及两段式。竞争型又分为有限竞争招标和无限竞争招标,有限竞争招标是指招标人根据路桥工程情况邀请投标人参加,并且做好投标人相关资格的审核,不需要进行广告刊登,而无线竞争招标需要进行广告刊登,吸引投标人参与到活动中。同时开展有限竞争招标和无限竞争招标的方式就叫做两段式招标,而谈判型招标具有非竞争性和非公开性两个典型特点,直接让招标参与人员根据投标方提供的价格进行谈判,达成一致则招标完成。

1.2存在的问题

一是招投标行为操作不规范。在影视作品中违规的招投标行为非常常见,在现实生活中,违规招投标也是存在的。比如,有些路桥工程明确规定要公开进行招标活动,但相关负责部门因为某些私人因素避免公开招标,直接将路桥工程承包给亲属或有利益牵扯的公司,以此来为自己谋取私利;还有些部门工作人员与投标一方相互勾结,采取不正当手段打压和排挤其他投标方。二是招标项目的确定存在违规操作。对于有些国家特殊规定的相关工程,不适用于招投标,那么政府相关负责部门就不能以此为由确定招标项目。比如,有些工程国家规定必须用农民工以达到扶贫救济的作用,但具体实施过程中,相关部门却承包给其他建筑团队。三是评标专家素质水平低。评标专家需要对路桥工程投标团队等进行资格审查和内容审核,那么评标专家需要具备建设、经济等各方面专业知识,但当前很多评标专家滥竽充数,专业素养低,无法提供可供参考的意见。四是管理制度不完善。尤其对于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违约现象缺乏严格详细的惩戒机制,违约成本较低,导致投标企业不能很好遵守合同约定,随意、任意违约,严重影响到路桥工程建设和施工进度。

1.3解决对策

一是健全招投标工作的管理制度。一方面对评标人员的工作内容、标准和考核制度进行严格规范,首先,提高评标人员的准入门槛,对评标人员经济、技术等各方面专业知识进行严格考核,考核通过后也需进行严格培训,提高评标人员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另一方面要加强对评标人员的监督,对评标过程流程的合法性、合理性以及评标人员的工作效果、工作水平进行监督,一旦发现招投标过程中存在违规交易立刻进行通报并予以严厉处罚,保证招投标工作的公开透明。二是加强信息化建设。信息化能很好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工作失误。一方面,利用网络招投标工作,利用网络的连通性和便捷性,扩大招投标工作的宣传力度,邀请更多的投标方参与;另一方面,对于招投标流程和结果进行公示,邀请人民群众监督,确保结果的公正性和透明性,也能倒逼评标人员严格规范自身行为。三是完善责任制度。责任落实到人,才能更好保障工作的进行,招投标工作也是如此,对于投标方的选择、资质审核等个方面内容,具体落实到每个人身上,由每个人负责一部分,这样一旦出现问题能及时找到问题所在点;对于投标公司的义务和责任也要进行相关规定,提高投标公司的违约成本,从制度上约束其行为,减少违约,保障路桥工程建设。

2合同管理

2.1相关概述

路桥工程合同是施工的前提,详细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内容涉及到具体施工进度、施工要求、施工图纸等等,是施工方的参考依据,也是对施工方的限制和约束,一旦发生违约行为,工程合同将是具有法律效应的重要参考依据。

2.2合同管理问题

一是对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很多承包方普遍重视投标过程,而一旦得到相关工程的承办权后,则放松大意,对合同管理不重视,没有认识到合同规定的约束性和强制性,对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没有进行详细的检查。同时,相关工作人员缺乏相应的专业知识,对法律常识和合同中容易出现的法律漏洞了解不够,往往是产生纠纷才意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二是合同执行不足。合同是有法律效应的约定,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相关内容进行落实,而当前很多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存在违规操作问题,造成了违约,延误施工工期。三是合同管理机构工作不到位。一方面合同管理人员素质差,缺乏基本的专业素养,缺乏法律常识,对合同中应该有的条款了解不清楚,对合同中存在的不合理之处没有做到很好的纠正作用。

2.3合同管理改进对策

一是要加强法律意识灌输,提高合同管理能力。首先,要对路桥工程合同管理中涉及到的法律知识进行熟悉的了解和掌握,并结合实际经验,对于路桥工程合同管理中常存在的法律问题及解决措施进行详细了解;同时对于路桥工程的合同,组织多个人员详细检查,对每一个条款进行认真阅读,确保合同中不存在法律漏洞,以避免将自身置于不利之处;其次要设置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专项负责路桥工程中的合同问题,选拔法律方面的专业人才,组成管理机构。二是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高低直接决定了合同管理的成功与否。一方面要提高准入门槛,选拔法律专业且管理能力、灵活应变能力较强的人员,在选拔通过后进行一系列的培训,通过思想教育培训提高对合同管理的重视程度,通过技能培训提高合同管理的能力,掌握合同管理中经常出现的问题及灵活的解决办法;另一方面要加强实践,对相关人才要敢于使用,在具体的路桥工程合同管理中磨练能力,让其独当一面解决合同问题,深入理解合同的原则性和处理问题的灵活性。三是借鉴成功经验。中国的路桥工程合同管理相对于西方来说发展较晚,西方的路桥工程合同管理相对更加成熟,完全可以借鉴和学习西方的先进管理经验,可以通过组织交流活动或者实地参观的方式,开拓眼界,提升能力,在具体应用过程中也要结合中国的实际,结合当前路桥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解决措施,避免天马行空。同时也要及时总结,每季度对当前路桥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的梳理,通过研讨会的方式,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管理系统和管理制度。

3结束语

路桥工程招投标及合同管理都关系到路桥工程建设的质量,必须加强和提高,针对当前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诸如招投标行为操作不规范、违规确定招标项目、评标专家素质低、管理制度不完善等问题,需要健全招投标工作管理制度、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责任制度。对于当前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执行不到位、管理机构工作不到位的问题,需要加强法律意识灌输,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借鉴成功经验,更好加强和完善路桥工程建设。

参考文献

[1]蔡华.浅析招投标管理中的常见问题及解决对策[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6(32):138-139.

篇(2)

【关键词】建筑工程;招投标;合同管理

前言

招投标制度与合同管理的应用促进了我国建筑行业的市场机制的构建与完善,促进了建筑行业向着更加规范化和科学化的方向发展。受到发展时间的限制,我国建筑招投标实施的过程中仍旧存在一定的不足,本文将对此进行深入的分析探究。

1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积极意义

(1)建筑工程招投标的意义

其一,规范市场体系。我国传统的建筑交易方式为任务分配形式,这种方式会导致工程造价出现严重的偏差,并且缺乏灵活性。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传统的交易方式已经无法适应越来越开放的市场环境。而招投标制度在建筑行业的使用,构建了一套适应市场的交易体系,实现了建筑工程的商品化。不断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使得工程造价更加的科学、合理。此外,通过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国家可以对建筑工程的实施进行更加高效的监管。其二,促进建筑行业的稳定发展。在建筑行业采用招投标制度可以使得市场竞争机制更加规范,对建筑企业产生一定的激励作用。为了中标,建筑承包企业必须不断加强企业内部控制,提升技术以及工程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良性的竞争可以促进建筑行业的技术更新换代以及先进设备的研发,促进建筑行业的整体发展。同时,招标单位可以选择更加优秀的中标企业,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

(2)工程合同管理的意义

对工程合同的管理不仅仅限于工程准备阶段,还要将之贯穿在工程项目的全过程之中。此外,加强合同管理可以促进合同的严格落实,对合同中的所有内容进行科学的管理,还要针对工程进度的实际情况,避免出现严重的经济损失。合同体现了当事人双方的意愿,有效的合同管理可以使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建筑工程的合同就是针对工程中的各项事物而订制的合同。建筑工程合同在建筑工程的管理活动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对于工程的顺利完成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加强合同管理工作对于建筑工程来说至关重要。

2加强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措施

建筑行业的招投标以及合同管理可以促进市场资源的合理分配,促进建筑行业的稳定发展。虽然我国制定的相关的法律制度对市场进行规范,但是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以及合同管理工作仍旧存在一定的不足。本文将针对这些不足提出几点措施以供参考。

(1)构建完善的招投标制度

想要构建完善的招投标制度必须要实现管理与监督的分离,对权力合理的分化,针对不同的分工建立相应的主管部门。例如,招投标管理办负责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同时还要设置招投标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中心等办事机构。各个部门相互独立,隔绝一切利益关系。此外,还要加强招投标中心的公平性,通过区域融合以及行业融合实现统一。特殊情况下,为了提升工作效率,可以将相关部门进行合并或是细化职能部门。

(2)建立投标组织机构

在投标机构的基础上,建筑企业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企业内部的投标机构,掌握一定的投标技巧。在构建投标组织机构时一定要进行精确的分工并明确相关权责,促进各部门之间的良好配合。建立投标组织机构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帮助企业获得项目,因此其构成人员必须具备专业的知识水平,从而促进企业的获得更好的经济效益。为了对投标行为进行严格的规范,投标企业要重视标书的编制工作。在编制标书之前,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深入的了解分析,牢固的掌握建筑工程的质量要求、图纸设计以及工程量清单,对相关合同的条款进行细致的阅读,充分了解招投标双方的责任以及义务。此外还要对建筑工程的施工现场进行实地的勘察,全面的了解现场的各项情况。之后将所有因素综合考量,开展标书的编制工作,确保标书的质量。此外,投标企业不得为了提升中标几率,采用非法的手段进行竞争。在进行工程报价时,投标企业可以结合市场的情况综合考量其中的利弊,进行科学的预测,增加中标机会。

(3)构建完善的风险防范机制

建筑工程项目的风险主要包括投标报价、工程量风险以及合同风险。这些风险与工程的投资、进度、质量、合同管理等方面有着密切的联系,只有通过科学的分析以及预测才能实现有效的防范。因此,想要构建完善的风险防范机制,必须认真的研读招标文件,结合市场因素进行合理的工程报价。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制定应对的措施,避免出现严重得到经济损失。

(4)加强过程管理

加强对招投标过程中合同的管理,构建完善的合同管理机构,重视工作人员专业素质的培训工作,保障业务较好的完成。此外,对评标环节进行严格的规范,加强评标过程的监督工作,提升评标专家的综合素质,提高评标工作的质量。

3结语

综上所述,在建筑工程招投标以及合同管理的方面,要积极的进行探索钻研,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有效的提升管理质量,促进建筑行业的良性发展。

参考文献

[1]薛.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探讨[J].中华民居(下旬刊),2014,(10):389.

[2]易玲.关于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探讨[J].安徽建筑,2014,(6):184-185.

篇(3)

关键词:公路工程;招投标;施工合同;合同管理

中图分类号:F5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13)13-0137-03

1 概述

公路工程是我国交通系统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对我国交通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在进行公路建设过程中,公路工程的管理是十分重要的一个环节,公路工程除了要做好投标工作,对投标的合同管理也是不容忽视的,只有做到这些工作,公路工程才能在更好的轨迹上高效益运行。

2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的评标方法

2.1 合理低价法

合理低价法是重要的评标方法之一,主要是指对投标人进行初步审核并进行详细的评审,严格遵守招标规定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评标价进行打分评价,之后将打分按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合理的排列,并将排名前三的人推荐作为此标的中标候选人。

2.2 最低评标价法

这种方式一般而言,是遵循从高到低的顺序对评标价等于或者是高于工程成本价格的投标文件,遵守相关规范进行初步的审核,之后进行严格的评审,最后将评标价最低的3名投标人作为中标的候选人。

2.3 综合评估法

这种方式一般而言,是通过初步的评审和十分严格规范的审核后,对投标人所拥有的财务状况、技术能力和综合管理水平、工程业绩、业界信誉等多个方面做出分析评审,并进行综合评价,并且进行评分,最后按从高到低的进行排序,并将前三名的候选人作为中标的候选人。

3 公路工程招投标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措施

3.1 公路工程招投标存在的主要问题

3.1.1 评标、定标方法不科学、不合理。很多招标单位在进行招标之前,没有做好充足的功课,在进行整个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中,设立的评标、定标方法不科学,使整个招投标过程失去了秩序,甚至使许多不怀好意的投标者钻了不合理方法的空子,让这个招投标失去了原来的意义,还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

3.1.2 招投标工作完成后招标方与中标方违背原来的合同。据法律规定,招投标工作结束后,中标者应该在中标通知发出的30日内,与投标者订立合同,合同依据招投标时双方出示的文件订立。但是实际情况是,在招投标工作之后,双方有一方违背当初的招投标文件,以各种理由、各种借口,随意变更施工内容或要求,增加投资额,造成整个投资超出之前的计划,使之前的招投标失去了

意义。

3.1.3 公路工程的招投标市场存在不正当竞争。主要表现在招投标双方未了达成双方的不正当利益,通过不正当的手段对整个招投标的过程进行干预,排挤其他投标者,严重地干扰了整个公路工程正常的招投标工作秩序,破坏了招投标工作的公正性,造成招标项目成本一直居高不下,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招标的意义。同时,还存在投标定标过程控制不严、运作机制有待完善、承发包过程中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等问题。

3.1.4 串标。串通投标就是指在公路工程的招投标过程中,建设单位违反有关程序采取手段限制竞争的行为。具体的说,有两种方式:一是投标者互相串通投标。在参加投标之前,想参与投标的建设单位通过事前的沟通,以口头、书面、电话等形式互相报价通气,达到自己的不良目的。二是投标者和招标者互相串通投标。在公开招投标之前,招投标者泄露标底,破换正常的招投标工程,达到不法的目的。

3.1.5 公路招投标的法律规范依然不够健全。国家相关的法律制度不完善,法制建设不健全,导致国民的法制意识不强。虽然国家为了规范公路工程的招投标市场,使之走向规范化、专业化制定了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但是纵观整个的法律法规,惩罚招投标市场的违法行为的法律法规十分少见,惩罚的力度措施也不够。这就导致一些招投标单位和个人对这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缺乏,法律意识淡薄。所以才会在整个的公路工程的招投标一而再再而三的出现违法行为。

很多公路工程项目在实施招投标的过程中,是建立在双方平等互利的原则之上的,整个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也是按照国家和地方的规定来进行的,但是我们透过表面往实质看,却发现很多建设单位的招投标是受到各方各级的行政干预的,建设单位并不是通过招投标来选择施工单位的,而是事先已经由行政单位内定了施工单位,再通过公开招投标来走个过场罢了。这种表里不一的现象在全国各地的公路招投标过程中是广泛存在的。

3.2 公路工程招投标存在问题的改进措施

在进行公路工程招投标管理过程中,招投标的管理机构要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规范进行管理,要严格杜绝招投标过程中转手倒包,以挂靠承包等恶劣的现象,要遵守各种法律规范,维护整个市场的秩序,促进整个公路工程施工质量的提高,同时,要不断地完善议标规范,严厉打击假招标的现象,最后,要不断建立和完善群众监督机制,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的监督。

工程交易中心的建设将会继续得到发展和规范,将会陆续地出台针对交易中心管理的一些规章制度和运行规则,以便对承包方、发包方、中介方和管理部门的行为进行规范;交易中心现代化管理水平和技术装备水平将会进一步的提高,处理各类信息数据的时候广泛地应用计算机,实现微机管理工程报建、招标信息、投标企业档案、场内办理手续等方面;交易中心的功能和管理将日趋完善,使交易中心逐步成为交易中心、管理中心、信息中心和咨询服务中心。

书面合同上面,体现了招投标的结果,与招投标工作紧密相连。在管理合同的方面,规范甲乙双方合同的签订行为和增强索赔意识需要做大量工作,并且这个工作做得越充分,合同的规范意识越能够体现;针对合同范本方面,我国有确切的建筑工程施工的合同范文本,而且合同示范文本将是今后合同管理的主要工作之一。此外,应用计算机建立投标报价系统是投标企业应该实现的必要内容,这样的话,才能够快速实现、报价准确,以适应日益激烈市场竞争的需要。在国际当中,不可缺少的是招标机构,在建筑市场和招标投标活动中是十分重要的,我国建设市场在健康地发展,我国的招标投标制度也在不断地完善,招标机构的数量和质量都得到了大力发展,这样的话,我国的招标投标制度与国际接轨的速度就推动了,使得我国的招标投标制度逐步走向成熟化。

规范和完善市场建设规则,市场规则一般是由有关机构制定的或者沿袭下来的,一般由法律、法规和制度组成所规定的市场行为准则,其内容包括市场准入规则;市场交易规则;这些准则分别是想要进入市场需遵循一定的法规和具备相应的条件,应采取清出制度,对不再具备条件或出借证书、采取挂靠、制造假证书等欺诈行为及时清出,资格和资质管理的准则也应逐步完善;保证各种市场主体在平等的条件下开展竞争的行为准则;交易必须公开(涉及保密和特殊要求的工程除外)、公正、公平的

准则。

4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及施工合同管理

4.1 建立健全的流程管理体系

要严格遵守合同管理规范,明确好合同管理的责任主体,并将目标任务和各种工程措施落实到实处,让每一个管理流程和管理环节都能够在相关的制度和范围之内运行,同时,要不断地将合同中的各项内容落实到实处,最后,在对合同进行管理过程中,要对各个环节和流程都进行严格规范的监督管理,实施专人监管、综合评价,切实保障签约合同符合相关要求,保证制度化管理、规范化管理以及标准化管理。

4.2 建立健全合同文本的管理机制

合同条款不合理,导致合同文本风险。可以通过采取严格执行评审制度来防范合同文本风险。需要严格按照我国所指定的具有规范化意义的合同示范文本进行,同时,要不断综合考虑到各种因素,结合具体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适合本企业的合同标准规范的文本体系,在此基础上,要不断地和国际接轨,对国内外合同文本的管理和发展趋势动态做出密切的关注和借鉴,从而为促进本企业的合同管理奠定坚实的基础,要不断地在企业实际运行过程中完善合同文本相关体系,从而使得合同各项流程都能够和企业的实际生产运行相结合,促使合同管理的作用能够实现最大限度地发挥。

4.3 建立健全的信用评价体系

在此过程中,要不断地完善并改进信用评价机制,要不断更新合同当事人的各种相关数据,掌握合同当事人的最新动态,并对合同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后的财务状况,信用形象等各个方面做出科学化合理的评审分析,如此,可以更好地确保合同信用体系的建立,同时,在进行公正客观评审的基础上,可以适当地划分出等级,并组合系统的商业信誉档案,从而有助于风险的识别和防范。

4.4 建立健全的信息化管理体系

在进行合同管理过程中,可以大力推进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应用,比如可以借用互联网或者是局域内部网络,实现各个单位的互联或者互通,当局域内部数据实现更新时候,能够更好地掌握好整个合同管理的流程,同时,通过信息化技术的应用和推广,可以很大程度上避免一些以前出现的各种弊端和问题,比如合同管理人员执行能力低下,或者是管理人员的人为干预比较严重,因而,可以更好地促进整个合同管理过程的科学化和严谨化。

4.5 建立健全的人才培养体系

应当建立并且改进、完善专业人员选拔任用机制,选拔专业优秀的人员对工程合同进行规范的管理,并在合同管理过程中,严格遵守合同管理规范,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人的主导作用,从而促进整个合同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同时,要不断建立健全人才培训体系,适时举办各种培训,定期举办经验交流会,展开相关研究和实践工作,促使专业人员的综合素质的不断提高,切实保障人才供应,保障合同管理的有效实施。

5 结语

总之,公路建设工程的招投标和合同管理是一项技术性和政策性较强的工作,同时也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为了规范建筑工程的招投标过程,使之科学化、合理化,我国的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为保证规范的招投标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坚实基础,有效地解决了其中的一些腐败问题,但是工程的招投标毕竟是商品经济的产物,它具有商品市场的特性,所以发展至今,它的运作仍然有很多问题没有解决。政府要想做好这项工作,必须不断地结合它的发展现状、发展环境,全面地看待它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从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确保规范工作的正确

开展。

参考文献

[1] 蒋丽.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J].山西公路,2007,(33).

篇(4)

【关键词】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相互关系;重要性及存在问题和对策措施

当前,我国在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上强制进行招投标采购。这些项目工程承包合同的形成是建立在招标投标的基础之上的,招投标活动的成功与否,直接决定了建设工程合同的质量好坏,而建设工程合同是整个工程实施的依据,所有的建设活动都要围绕着合同进行。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招投标阶段的合同管理工作,使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工作互为依托,依法依规,有章可循。

1招投标与合同

法律分析合同的成立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当事人的合意在民法上被抽象为要约和承诺。无论公开招标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还是邀请招标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但这个“特定”是指数量特定,并不是相对人特定。招标文件虽然列示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但仍不具有确定的特点,且目的是邀请潜在投标人进行投标,并不是为了直接签订合同。从这些要件判断,招标属于要约邀请。同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对招标人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投标目的就是签订合同,投标属于要约。

2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关系

招投标和合同管理是工程建设阶段不可分割的整体。招投标属于建设工程合同的谈判和订立阶段,是合同管理的基础和前骤。招投标是双方为达到最佳经济利益的角逐,招投标过程受有关招标投标方面法律法规的调整,但这个过程中双方未形成合同关系,表现的是一个市场交易行为。合同是一种契约,是当事人之间依法确定、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是建设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它是我国建筑业发展和科学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工程承发包双方实现市场交易的重要方式和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书进一步规范化的产物。双方只有签订施工合同,招投标的交易行为才以法律形式正式固定下来,双方的权利义务,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合同管理是个全面、系统、持续的管理活动,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是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来实现预期的合同管理目标的活动。

3招标投标的重要性

(1)形成了由市场定价的价格机制,使工程价格更加趋于合理。不断降低社会平均劳动消耗水平,使工程价格得到有效控制。(2)工程价格更加符合价值基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得以贯彻,能够减少交易费用。

4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合同管理作为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能否实施有效管理,把好合同关,是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成败的一个重要因素。建设施工合同是指承包人按照发包人的要求,本着“精算、严谨、诚信”的原则,依据勘察、设计的有关资料和要求,签订工程建设合同,它确定了工程项目的成本、工期和质量等目标,规定了合同双方责、权、利之间的关系。因此,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贯穿于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对整个项目的实施起着控制和保证作用,对于承包商和建设方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5存在问题

(1)招标与合同管理相互脱节。发包人对招标阶段合同管理的作用认识不到位,管理工作不深入。招标管理人员只管审查招标文件、标底、监督开标,合同管理人员只管审查合同的签订、履行,两者互不联系,结果造成工作上的被动。(2)招标文件的内容不够规范细致。积极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一方面有助于当事人了解、掌握有关法律法规,有助于合同签订的合法、公平、全面、明确、有效;另一方面,便于政府合同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也有利于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对合同纠纷的裁决。(3)招投标机制仍需完善。(4)对施工合同重视程度不够,操作性不强。(5)招标文件背离示范文本,使施工合同的履行带来很大困难。

6对策措施

篇(5)

关键词:高校建设工程;工程合同;合同管理

中图分类号:F062.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08)03-0153-02

随着国家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我国高校近几年来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校园规划与建设成为社会建筑行业关注的热点区域,为此高校基本建设工作者遇到了很多问题,其中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问题显得尤为突出,高校也出现了因合同制定不明而产生的法律纠纷。因此,对高校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并寻找相应的解决对策是十分有意义的。

一、当前高校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市场观念淡漠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均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目前,高校经过市场招投标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大部分采用的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制定的示范文本,这些示范文本合同条款相对完整。但是针对没有按规定招投标的项目,如日常维修、零星基建项目及材料采购合同,则不能严格按照示范合同文本签订合同,于是口头协议和私下协议仍不同程度存在,有些则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规范的文本进行签约。另外,有的高校基建部门在没有授权的前提下,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此外,在合同用章等方面也存在问题。由于缺乏合同约束彼此行为的条款,最终导致经济纠纷的发生。

(二)对合同的严密性重视程度不够

由于建设工程具有投资数额大、建设周期长、涉及面广、管理复杂的特点,因此客观上要求合同尽可能做到条款严密细致。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合同的承包方一般必须具备法人资格,而且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但是在目前建筑市场仍然存在无营业执照或资质等级低的单位,作为建设合同工程的主体出现,如有的承包方不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却采用挂靠有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的单位来投标;有的投标单位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却在中标后进行转包和违法分包,由此造成中标单位和实际施工单位的不一致,难以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

2、合同条款不完整。合同条款用词不准或模棱两可,特别是关于工期、质量、造价和不可抗力的合同条款描述不清或存在歧义。

3、承发包双方的职责划分不清,缺少工程变更和合同变更的程序,缺少索赔的处理、合同纠纷的协调等问题规定。

(三)合同管理与招投标管理脱节

在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招标文件是高校向承包方发出的订立合同的要约,投标文件是承包方向高校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在中标后,建设单位应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一定期限内签订合同。但是目前普遍存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招投标管理脱节的现象,有的高校招投标工作已经结束而施工合同仍然没有签订,或把签订合同与招投标作为两个毫不相干的业务对待,造成建设工程合同与招标文件、投标书的内容不符。

(四)违背信用原则的现象时有存在

由于目前建筑市场基本上是买方市场,竞争十分激烈,而且由于高校在建筑市场付款比较及时,信誉度相对来说较高,有的承包方为了承接建筑任务,放弃自己应有的权利,造成中标价的明显不合理;有的高校随意将工程肢解分包,或者指定材料供应商等,尤其是未进行市场招标的工程;有的承包方为承接工程被迫垫资施工。同时,承包商在低价中标后往往采用偷工减料、以次充优的方法达到盈利的目的,从而直接影响工程质量,最终导致经济纠纷的发生。

(五)管理手段落后

合同管理是建设市场非常重要的环节,因此合同管理岗位显得极为重要,合同管理人员必须是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的专业人员。但由于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人员职业资格制度迄今为止尚未建立起来,目前高校签订建设工程合同主要由基建管理部门牵头,财务、审计等部门参与签订,而这些人员由于缺乏专门的知识,往往对合同条款理解不透,从而造成经济上的损失。另一方面,部分高校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混乱,合同无台账、无专人管理,管理手段也极为落后,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六)风险意识和索赔意识有待加强

由于建设工程具有投资金额大、建设周期长、管理复杂的特点,在建设过程中不可预见的因素较多,存在着诸多风险。如建设工程项目本身的风险(设计失误、材料缺陷、自然灾害等人为和自然原因对工程投资、工期、质量等造成的不利影响)和环境风险(政治风险、法律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等,如果不加以防范,很可能会威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甚至酿成巨大的损失。但由于高校基建管理部门不熟悉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签订的施工合同不尽完善等原因,工程风险及风险的防范意识较差,给合同管理造成隐患。从索赔意识方面来讲,建筑业是一个索赔多发的行业,索赔是合同和法律赋予受损失者的权利。但是由于合同管理人员平时不善于收集有关证据,一旦发生索赔事项,就拿不出有效的法律依据;更为严重的是,有的高校工程管理人员不清楚索赔程序、索赔范围,也不知道如何计算索赔金额,有的就干脆自认倒霉。

(七)监管力度有待加强

由于我国目前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法律法规体系处于逐步完善阶段,建筑市场运行还不是很规范,相关管理部门监督力度不到位。目前政府监督管理部门对有关法规、条例、办法的宣传力度不够,而且具体的监督、制约、管理措施也跟不上,对招标投标过程和合同管理过程中出现的不规范行为,不能有效及时进行查处,而且上述监管大部分停留在签约阶段,对签约后的监管流于形式。另外,由于对招标文件把关不严,致使招标文件中合同主要条款不完备,给中标后合同签订带来许多不便,使建设工程合同不能及时签订,有的单位甚至出现了招标文件与合同内容不相符的现象。

二、解决上述存在问题的对策

(一)强化法律意识

要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建设工程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促使高校树立良好的法律意识,学会利用法律和依法订立的合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合同管理

首先在合同签订前,必须了解合同主体是否具有履行义务的资格能力,以及核准的经营范围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其次审查内容是否合法,权利义务是否对等,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地点、期限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办法、工决算程序、可抗力等约定是否明确。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建设合同审批管理,合同条款必须清楚,尤其是工

程造价结算方式必须表达准确,对于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项目,应在工程量清单中列项,由投标单位报价或在施工合同中明确结算办法,避免不平衡报价给高校带来投资浪费。

(三)积极推行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

目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制定的示范文本、合同条款相对比较完整,用语比较准确。推广示范文本,可以规范合同管理,减少合同中的矛盾和错误,提高建设工程合同履约率,减少合同履约过程中的争议。另一方面,便于合同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也便于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对合同的裁决。

(四)理顺合同管理与招投标的关系

从现行的施工合同文本和招投标文件的范本可以看出,一方面,施工合同中的合同条件是招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另一方面,招标文件、投标书又是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它是承包方投标报价、双方签订合同的依据,也是竣工结算处理索赔的依据,按法律顺序它也排在前列。招投标过程是合同的谈判和订立过程,合同管理和招投标管理是建筑市场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合同管理与招投标管理是相辅相成、密不可分的。招投标双方承诺的内容为合同签订提供了条件,合同管理是招投标管理的延伸,为招投标的效果提供实施的保证。因此,不能把合同管理和招投标管理割列开来。

(五)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

高等学校应加强对合同管理人员素质的培养,包括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的培养。所有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同时可以效仿企业的做法,聘请法律顾问,避免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时因不熟悉相关法律而带来的风险,防患未然,使合同管理更加规范。另一方面,由于建设规模的扩大,合同条款日益复杂,合同条件的组成内容越来越完善,高校应建立合同台账,并指定专人进行管理。同时充分利用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合同的微机化、网络化、规范化管理,以便于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存储、处理、分析和使用。

(六)加强索赔管理工作

针对合同订立过程中承包方假借订立合同,实施损害高校利益或实施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以及承包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行为而给予高校造成的损失,高校有权要求承包方给予赔偿。建设工程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建设单位平时要善于收集、整理与索赔有关的证据,一旦发生索赔,必须以合同为依据,提供真实可靠的证据,按照索赔程序,及时、合理地进行索赔。

篇(6)

关键词:工程造价控制;工程合同管理;探析

建设工程合同的概念是指承建方和发包方两者为了更好的完成项目而订的明确了双方权利及义务关系的协议。不管是建设方还是承建方都需要对合同进行有效管理,尽最大努力来对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和成本进行控制,从而建立一个合理高效有序的市场竞争机制;不过现实情况是,许多企业由于管理人员专业知识不足或缺乏合同管理经验,难以建立起理想的合同管理体系或建立后很难得到有效的执行,导至出现种种问题抑制了工程合同管理工作,出现不少合同纠纷,造成合同无法顺利执行,浪费大量人力物力,这也是为什么我们提出企业一定要重视合同管理。在本文中,我将提出以下看法

1当前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 1阴阳合同

所谓阴阳合同又称黑白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就同一工程标的签订二份或二份以上实质性内容相异的合同,通常把经过招投标并送交政府部门备案的正式合同称为阳合同,把实际履行的协议称为阴合同。归纳起来说阴阳合同有两种,一是阴合同签订在阳合同之前;另一是阴合同签订在阳合同之后,阳合同只是为了应付政府部门的监管,阴合同是双方实际实施的合同,对阳合同部分实质性条款进行更改。从法律角度上来看,支持阳合同否定阴合同,可以说第一类阴阳合同为无效合同,第二类阴阳合同可以认定阴合同为阳合同的补充协议,但不得对阳合同实质性条款进行更改,如更改也属无效条款。现实中两种阴阳合同都存在,也产生了很多合同纠纷,处理不当常常造成造价增加或工程合同无法履行。

1. 2招投标管理与工程合同实施管理脱节,招投标的过程管理不严谨规范。

从合同全过程管理层面上讲,招投标管理和工程合同履行存在必然而紧密的联系。工程合同履行时所控制各要素如质量、工期、成本、安全的法律性文件,在招投标时已基本确定。作为发包方由于不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常把这工作各取委托相关的咨询机构进行,缺乏真正有效的监督;作为承建方常处于弱势方,投标时必须响应招标文件条款,加上投标参与人员对施工工艺的不完全了解,投标报价是就出现遗漏项目等现象;现实中常有发包方及承建方为了利益最大化,常常已事先协商好,招投标只是一个形式,双方都只重视补充协议忽略了招投标文件,以上情况都会造成招投标管理与工程合同实施管理脱节,从而增加工程造价控制难度及合同履行难度。

1. 3总承包合同与分包合同管理

由于项目建设跨度大,涉及多方面,发展到今天出现了各种发包方式,如ECP交钥匙工程、BOT垫资完成工程、PC:采购-施工总承包、EP+CM:设计-采购-施工管理总承包、传统单项(设计、施工单独发包)承包等,不管哪种承包方式都必然存在总包与分包,因此总承包合同与分包合同的管理就成了项目建设合同管理的一部分。合同条款的遗漏、约定不明、交叉施工、内外架使用、垂直运输等常造成总包与分包及分包间的矛盾,处理不当对工期、质量及安全均有较大影响。

1. 4合同管理不规范, 现场管理缺位,索赔与反索赔意识差

现今的造价控制过程中,合同管理尚未完全法制化和规范化。原因是有两方面的,一是现场管理缺位,索赔与反索赔意识差 ,对合同的法律性认识不足,开发商法律观念淡薄,施工方由于处于弱势方索赔常常得不到支持而不愿投入,业主方常因缺乏索赔相关未专业人员,有关资料的的收集不全和处理不当等,导致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书面材料进行索赔和反索赔,从而造成索赔与反索赔的失败,这一系列问题表明了合同管理的缺位和不规范。二是合同条款不严谨,如,工程清单中对项目的相关特征描述不具体,没有予以明确化,以至在实施过程中,对于上述容易引发分歧的合同条款内容,双方的理解就会存在歧义,由于对以上工程清单的项目特征内涵理解的不相同,就不断形成合同纠纷,导致“三超”现象的出现,最终致使工程不能按期完工,影响交付使用。

2合同管理的相应对策

2. 1加强制度建设与合同管理体系,规范招投标过程

(1)我们应全力构建一个诚信的市场体系,减少串标和陪标的现象发生。推行投标保证金制度,提高保证金额度,通过增加招投标的成本,防止和惩罚那些不遵守招投标规则的人。并且要求只有符合了资格的投标人才可以参与投标,以确保想招标的人都能参与使其具有竞争性,从而得到良好的效果。其次,全面推进工程担保和工程保险制度,确保合同履行;以前,承包方和发包方由于缺少了解而担心履约时不确定因素会带来不良的后果,这一制度的引进将打消这种顾虑。

(2)加强招标管理和施工合同管理的有效衔接

报价、施工图包干报价、工程量清单报价分别配套的合同管理体制,使得不同的报价模式匹配不同的合同管理方式。这样做是为了使招投标所确定的工程合同有配套的合同管理措施,从而方便我们实施现场操作。同时企业应做好合同的起草工作以及之后一系列诸如公证评估等事项。相关资料和合同文本对企业来说是十分重要的法律文件,更应该加大力气做好它们的归档管理工作。对于施工工程单位来所,建设项目具有分工复杂,时间跨度长,项目之间联系复杂的特点,所以这要求我们在项目结算时要参考之前具备的资料如会议纪要等进行解决。只有建立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并使之做到职责分明和程序规范,才能真正使得合同管理工作处在有效的控制状态中。

2. 2加强施工合同管理,提高索赔处理能力

目前当务之急是提高索赔与反索赔处理能力。如今在工程清单的计价方式下采用的是单价合同,比较方便管理,属于合同部分的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投标文件、清单等内容要收集齐全,建设过程中的会议纪要、变更文件、往来文件签收等都是索赔的依据,施工组织设计是进行索赔与反索赔的重要文本,作为施工方应认真编制,尽可能完善;作为业主方应重视审核并签字确认,不应该只交监理审核。经过三方(业主、监理、施工方)签字盖章确认的文件最有说服力,所以在建设过程中的所有往来文件、函件最好都经三方确认,起码是两方。

其次就是要注意索赔与反索赔的时间性,签订合同时要明确,发生索赔与反索赔时要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提出。

第三严格按合同约定执行。

2. 3推行适合实际需要的标准化合同文本

要求企业认真学习、研究AIA合同文本,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示范性文本,最终制定并推广一套符合市场和企业要求的标准化建筑工程合同范本。建议该格式的建筑工程合同范本的文本,由经办部门起草,同时与经办部门、成本部门、财务部门和法律顾问及其它认为有必要部门集体讨论并最终确定,合同起草的实际分工,及具体负责如下:合同的管理部门为成本部,其负责改进合同具体的格式文本和持续评审,而其它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统一由成本部门进行归总、取舍及修改,最后组织确认和评审,形成最终的、唯一的、可行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推广标准格式文本。

2. 4优化分包合同管理

以往开发商为了达到节约成本的目的,常把大宗的建设材料进行分供和把整体工程进行分别承包,但这往往是引发矛盾问题的根源,并成为施工管理的一个主要难点所在。对此建议:总承包方应该与分承包方及甲方共同签订一份三方协议(本文理解分包指甲方直接分包),在此协议中,对三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详细、具体的规定,对相关细节尽量明确化,须着重强调的是应尽量把分包的任务全部纳入总包管理的范围,同时明确总包方管理的具体内容,同时总包方可向分包方收取总承包服务及配合管理的相关费用,实践证明这是一个相当有效的管理方法。

2. 5合同管理的专业人才配置

对合同管理人员的要求是他们首先在技术上要过硬,对各种法律法规都能做到运用自如。首先,合同管理人员应该同时是优秀的工程技术人员,并且要精通合同业务,包括合同谈判、起草和修订及解释,并且十分熟悉工程的索赔管理及合同的实际履行;通晓工程造价;熟悉并掌握各种相关法规、法律并熟练运用。其次,合同管理一般须从合同履约首个环节切入,进行系统的控制和管理,做好合同管理人才的供应及组织方面的保证,是进行合同管理的重中之重。目前,实际情况是合同管理人员的要求与造价师的职责要求比较相近,可交由其负责合同直接管理。

3.结语

做好企业工程造价管理的意义十分重大,在现如今激烈的市场环境下,做好了上述工作才能使自身企业具有竞争力,才能有效地控制风险、降低成本,增加企业利润。特别是现在很多企业都面临许多困难,效益也不好,我们更要花心思想办法,才能提高企业的效益。

参考文献

[1]王维才等.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与项目管理.北京:冶金工业出版社,2008

[2]张玉峰,论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08第三期

[3]钟芳林.浅析设计阶段对工程造价控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J].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08,(02)

篇(7)

【关键词】招标;合同管理

工程项目建设招标投标是国际上通用、科学合理的工程承发包方式。建设工程过程中的一切活动都是为了履行合同,合同管理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它直接影响工程的质量、工期、造价。因此,建设工程管理是以合同为核心。合同是工程过程中双方的最高行为准则。

科学规范的合同管理可以维护业主和承包方的正当合法权益,使双方履行各自的义务,建立协作关系,减少合同纠纷,促进工程顺利实施,最终实现质量、进度、投资三方面的控制目标。

1 建设工程合同条款要素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主要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另还包括工程项目管理合同、工程监理合同以及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其他合同 (如物资采购合同、工程保险合同、技术合同) 等。

合同亦称契约,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其是一切合同的主要条款,不可或缺;

(3)数量,是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大小,以数字和计量单位来表示标的的尺度;

(4)质量,标的的质量条款是合同中非常重要的内容,应尽量明确、详细、具体、以免发生合同纠纷。

(5)价款或者报酬:除法律规定必须执行国家定价的以外,由当事人议定,在合同中应当明确规定其数额、计算标准、结算方式和程序;是有偿合同的必备条款。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期限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交货、付款和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时间界限;它是衡量合同能否如期履行的标准,履行方式是指合同当事人以何种方法履行义务,包括交货方式、付款方式、结算方式等,这些须在合同中明确、具体地界定。

(7)违约责任:是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重要体现,其目的是促使当事人恪守合同,使守约方免受或少受损失;法律或法规对违约责任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若没有规定的,需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

(8)解决争议的方法:是指合同当事人通过协商和解、第三人调解、仲裁、诉讼这些方式来解决合同纠纷。如果意图通过诉讼解决争议,可以不进行约定但要通过其他途径解决则要经过事先或者事后的约定;如果选择适用仲裁解决,还应当明确选择的是哪个仲裁机构,否则将无法确定仲裁条款的效力。另外,在涉外合同中,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当事人还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

合同的内容通过合同条款来体现,合同条款可以分为主要条款和一般条款,由当事人约定,依合同种类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主要条款又称必要条款,明示着合同的类型和当事人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根据《合同法》,勘察、设计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文件(包括预算)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以及其他协作等条款;一个完整、科学的施工合同内容应该包括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具体而明确的工程施工范围、工程数量、总造价组成、计费方式和费率、浮动率、工程款的支付方式、工程的变更、工程结算、工期、质量的约定、检验费、索赔、风险责任、保险、分包工程,等等。

一般条款是指合同主要条款以外的条款,并非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

2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

建设工程招投标属于建设工程合同的谈判和订立阶段,招投标是合同管理的基础之一,是合同管理的前一个步骤。招投标更强调竞争性条款的成果,招标人预想以最小的运作成本,建成质量符合规范的建设工程;投标人预图以最小的施工管理成本,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完成建设工程的施工任务,获取最大的利润。招投标是双方为达到最佳经济利益的博弈,招投标过程受有关招标投标方面法律法规的调整,但这个过程中双方未形成合同关系,表现的是一个市场交易行为。广义上来说,招投标可以看作是合同管理的一部分,是个例的管理,在某个时间点或特定的时间段内发生的管理事件,一般是合同管理的事前管理,招投标的成果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合同是招标文件和投标书进一步规范化的产物,只有签订施工合同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才以法律的形式明确化,也就是说,合同是招标投标成果的双方承诺以法律形式落实的契约。双方只有签订施工合同,招投标的交易行为才以法律形式正式固定下来,双方的权利义务,才能收到法律的保护。合同管理是个全面、系统、持续的管理活动,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是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来实现预期的合同管理目标的活动,包括对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的管理。建设工程合同以招投标文件为依据,并不是简单的雷同照搬,针对建设工程具有技术性强、环节多、涉及面广、投资大、建设周期长等方面的特点,当事人按照招投标文件规定的原则和主要内容,在不违背国家法律规范的原则下,将合同细化和完善是需要的,在法律上也是有效的。

3招投标阶段的合同风险

3.1信息错位风险

投标人会由于国情、惯例不同而产生对于工作范围的理解偏差;投标人会因为投标期短,信息量大,对项目情况理解不透;例如某些外资项目中,会由于语言障碍,翻译误差等原因,对项目认识不全面、甚至产生误解。

3.2合同条款风险

合同条款暗含的风险包括:工程变更的补偿范围和补偿条件;合同价格的调整条件,如对通货膨胀、汇率变化、税收增加等,合同规定不予调整;合同条款不全面,不完整,未能将合同双方的责权利关系全面表达清楚,未能预计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合同条款不细致,不严密,有二义,导致投标人不能清楚地理解合同内容,造成失误;发包商为了转嫁风险提出单方面约束性的、过于苛刻的、责权利不平衡的合同条款,及其他对投标人苛刻的要求,如要求投标人大量垫资承包,工期要求过紧,超常规的质量要求等;合同条款之间的矛盾等。

3.3经济风险

经济风险包括宏观经济环境的稳定,微观市场的价格和货币等。如:建筑工程、建材、劳动力等的市场供应能力、条件和价格水平、生活费用价格、通讯、能源等的价格、设备购置和租赁条件和价格等;以及通货膨胀率、汇率、贷款利率、换汇限制等。

3.4环境风险

外界环境包括工程所在国政治环境的变化,如发生战争、禁运、罢工、社会动乱等造成的工程中断或终止。自然环境包括气候、可利用的建筑材料资源、工程的水文、地质情况等。

微观环境包括现场地质条件、场地状况等。

4合同风险的应对策略

4.1项目信息力求精确,善于调查沟通

招标人及投标人应做充分调查,大量取得第一手资料,全面了解项目进行地的风俗习惯、法律法规、工程惯例等;在此基础上与业主积极进行沟通,包括招投标人之间书面方式的询问、答疑等,充分利用标前澄清会议,进行三方深度接触。澄清会议上,业主对于投标文件的疑问、文件中的矛盾、错误、不清楚的地方,投标人可进行答复、解释,甚至对实施方案、组织措施或工期也作出修改,使其更符合项目实际。而关于投标范围、工作划分接口、工作深度等内容,将可能会产生理解偏差的信息,与业主进行进一步确认。

4.2 招标阶段合同条款的确切编制

招标文件从性质上不仅是招标人的要约邀请,还相当于招标人的要约。招标文件直接关系到项目合同管理,其质量优劣直接影响项目的顺利实施。

(1)技术条款和合同条款的合理性

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和合同条款是非常重要的两个部分,是项目实施过程中合同管理工作的主要依据,在项目招标准备工作之前就应制定出来。技术条款反映发包人对招标项目的概况、招标范围、招标工作内容、工期、质量、安全等技术方面的各项论述与规定。合同条款反映发包人对招标项目合同管理方面承发包双方责权利的各项规定。技术条款和合同条款制定得科学、合理,能够使项目实施要求更清晰,项目管理承包方双方的责权利更明晰、公正、公平,项目合同管理工作更顺畅。

在条款编制过程中,应充分借鉴行业内类似项目的管理经验,充分征求具体管理者的意见和建议,多找一些专家进行专业咨询,尽量采用同行业先进的管理规定,确保制定出的各项条款规定可操作性强、易于施行,切实满足项目管理需要。

(2)提高招标工作组织者的综合能力,衔接好合同管理工作

作为一个项目的招标工作组织者,不仅牵头负责招标的程序性工作,也负责组织招标文件的审查。参与招标文件审查的专家、各部门的专业人员,都是从各自负责的内容上进行把关,前后相关内容上的衔接和对应,需要招标工作组织者总体把关。因此,招标文件的质量高低,与招标工作组织者的综合能力相关较大。

作为一名招标工作组织者,要组织好一次招标工作,应从熟悉招标项目的设计报告开始,在招标文件的编制、审查、定稿过程中,全过程认真、细致把关,邀请招标项目涉及到的各专业专家、相关管理部门管理者都参与招标文件的审查,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使各专业技术和管理都有分工把关,努力做到招标项目的管理无缝连接,才能确保招标文件的高质量,进而促进合同管理工作的高质量。在项目实施开始之前,招标工作组织者应该给具体合同管理者进行合同交底,或者直接邀请具体合同管理者参与到招标文件审查过程中,使具体合同管理者了解和掌握前期招标文件中基于通用技术条款和通用合同条款都考虑了哪些特殊因素影响等,这样能够使合同管理工作顺利交接,能更好地促进项目实施过程中合同管理工作的开展。

4.3使用保险政策,降低环境风险

外界环境风险,如果发生战争、禁运、罢工、社会动乱等情况,一般可通过“不可抗力”条款进行规避。但有些业主,会将地震、台风及罢工等因素排除在不可抗力之外,这样,投标人就需要通过购买特定保险来避免这类风险。自然环境和微观环境的风险,如发生连续多少天的暴雨等,一般可咨询保险公司.详细了解风险范围、保险金计算、赔偿方法、程序、赔偿额等详细情况.以作出正确的保险决策。另外,外资业主一般会特别关注工程对环境的损害,并且会对此有较高要求,投标人也可通过购买此类保险,减少自身风险。

5 结语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招投标文件和建设工程合同是建设工程交易双方权利和义务的重要法律凭证,在实践中两者必须相互整合,协调运转,才能实现招投标文件和建设工程合同的一体化运作。

招标文件编制质量控制,应属于合同管理的事前控制范畴,要提高工程合同管理水平,建议从招标文件编制阶段抓起。只有熟练掌握现行建设工程合同领域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遵循经济规律,并不断改进管理方法,才有利于建设施工合同的管理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参考文献

[1] 陈正. 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M].东南大学出版社,2005.

[2] 闵文. 浅议投标阶段的合同管理[J]. 建筑知识:学术刊,2012(8), 232,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