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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高标准农田;建设;做法;成效;民乐县
民乐县地处祁连山北麓、河西走廊中段,总面积3687km2,耕地面积8.6万/hm2,辖10个镇和1个城市社区管委会,总人口24.7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0.86万人。全县气候干旱、降水稀少,是典型的干旱缺水地区,同时农田水利设施薄弱是影响农业可持续发展尤其是粮食稳定增产的“最大硬伤”和“明显短板”,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不足全国平均水平的57%,农业灌溉亩均用水量不足全国平均水平的29%。近年来,民乐县坚持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稳产增收的基础,大力推进农业供给侧改革,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立足资源禀赋优化产业发展布局,稳定粮食生产空间,强化耕地保护,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杜绝增量、消化存量、严治抛荒、深挖潜力,不断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加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随着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深入推进,民乐县把过去在水务、农业、国土、农业综合开发等单位实施的项目相近、投入相同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及资金集中整合到民乐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逐步加大农业投入力度,统一规划、整体推进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彻底结束了过去涉农项目各自为战、建设资金“撒胡椒面”的状况,将耕地保护、地力提升和水肥一体化滴灌技术有机结合打出一套“组合拳”,走出了一条高效节水灌溉项目从示范点建设到全县整体推进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的富民之路,不断补齐制约农业产业发展的基础短板,提高农业发展质量,有力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快建成“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良田,提高耕地质量和粮食生产能力,促进了全县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截至2020年底,民乐县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2.441万hm2,全县粮食总产量达31.91万t。
1主要做法
1.1加强组织领导,推行项目建设“双管”法人制
为加强对民乐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政府牵头主导、部门分工协作、镇村齐抓共管、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民乐县委、县政府成立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作为“主管”法人,全面负责节水灌溉工程建设,重点加强部门间的技术交流和工作协调;同时为有效保障土地平整工程建设、群众筹资筹劳、矛盾纠纷化解、工程建设管理及质量安全等工作的实施,项目镇成立由镇长任组长、项目村村干部为成员的项目建设协调工作组,作为“片管”法人,严格落实项目主体责任和质量终身责任制。项目实施过程中广泛宣传,引导各项目村群众积极参与项目建设全过程,上下联动、形成合力、整体推动全县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形成了由点到面、集中连片的良好局面。进而推动了土地资源的有效整合,最大限度地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和集约化经营水平。
1.2加强资金整合,多元融资重保障
民乐县耕地南北落差大,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单位面积投入资金较多,按照国家统一标准补助,项目缺口资金比较大。为切实解决项目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民乐县按照“渠道不变、用途不乱、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充分利用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积极落实县委、县政府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发展现代丝路寒旱农业的优惠政策,通过争取地方专项债券、整合各类项目资金、引导群众筹资投劳等方式,统筹安排、形成合力、集中建设。提高资源配置合理性,突出重点,高效配置公共财政资源,形成项目资金科学、合理、规范、高效、安全的使用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农田建设资金整体效益,建成高标准农田,真正实现旱涝保收、高产稳产。
1.3规范工程建设管理,带动区域协调发展
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过程中,把水肥一体化灌溉技术推广应用作为战略重点和优先领域,科学规划、精心组织,认真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健全“建设单位负责、施工单位保证、监理单位控制、政府部门监督”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控制体系,确保工程建设任务按期全面完成。同时,将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与农业产业布局、设施农业发展、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乡村振兴紧密结合,有效改善项目区的农业生产条件,推动土地资源的有效整合,提高土地利用率和集约化经营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着力在规模、布局、灌溉效果上充分体现水肥一体化灌溉技术要素,为发展现代农业、调整农业种植结构提供了良好的灌溉基础条件。
1.4推行企业委托代建,集约经营提效益
在“确保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搞活使用权”的前提下,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积极推行企业委托代建,引导有能力的企业或专业合作社参与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采取以土地流转费抵顶群众自筹资金的方式,确保项目投资足额到位,助推项目建设按期顺利进行。同时,针对长期以来土地分散化、碎片化不利于农业耕作机械化实施的实际情况,积极推行以“小块并大块、分散变集中、零碎变连片”为主要内容的“一户一田制”,形成“一村一大块,一块一产业”的基地生产模式,有效破解了耕地碎片化、耕作不便等问题,方便了机械化作业,机耕费由原来的3000元/hm2下降到2100元/hm2,有效降低了劳动成本,实现了以土地整理推动土地流转、以土地流转促进规模经营、以规模经营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模式,推动农业向集约化发展、农民向职业化转型、农村向城镇化迈进。
1.5突出建设管护并重,健全机制促长效
坚持把高效节水灌溉新技术作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内容,全面推广水肥一体化灌溉技术,采取“管灌+滴灌”双模式设计,实现了粗放农业向精细农业转变、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按照“建管结合、建管并重”“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积极探索政府主导、村集体管护、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的长效管护机制。制定了《民乐县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实施方案》,明确了产权归属和管护主体,项目村按照75~150元/hm2的标准向土地流转经营主体收取管护资金,由村委会统一支配,用于高标准农田设施后续管护与维修。强化管护责任,把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机制有机衔接、有效统一,建立健全工程良性运行与管护制度,形成建管护一体化的新机制,确保工程“建得成、管得好、长受益”,确保农田水利设施长期良性运行。
1.6深化“三变”改革拓展,利益联结助农富
为充分发挥高标准农田建设在推动农业规模化发展、农民持续增收中的带动作用,结合农村“三变”改革,将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形成的各种固定设施资产,通过市场化运作变成股金管理,让村集体和农民群众享受入股分红的收益。同时,将新增耕地全部归集体所有,按照“村集体资产+经营主体+收益”的模式量化入股,持续壮大村集体经济收入,使后续管护经费得到有效保障。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以来,逐步形成了以现代戈壁农业为引领、六大特色产业为支撑的现代丝路寒旱农业产业体系。
2建设成效
通过大力实施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及农业生产条件明显改善,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明显提高,项目区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明显增强,农田灌溉保证率明显提高。同时,降低了灌溉成本,特别是水肥一体化灌溉技术的实施极大地改善了灌水条件,减轻了田间灌水、施肥的劳动量,大量节省了田间劳动力,使得农民有更多的时间通过劳务输出创收。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持续提升,粮食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促农增收作用日益凸显。
2.1保障了粮食安全
通过整体推进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民乐县形成了“田成方、林成网、路相通、渠相连”的现代农业生产新格局,农业生产条件大幅改善,农田抗灾减灾、旱涝保收能力明显增强,耕地质量至少提升了1个等级,单位面积产量稳步提升。玉米等粮食作物平均产量提高了1500kg/hm2,平均产能提高了10%~20%;马铃薯(大西洋)平均产量由原来的37.5t/hm2提高到现在的52.5t/hm2,产能平均提高了40%。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升,进一步夯实了全县粮食安全根基,有效实施了“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
2.2促进了企业增效、财政增税
通过实施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项目区耕地变成了旱涝保收、高产稳产、节水高效的高标准农田,更适合大型机械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经营主体竞相流转土地,2021年民乐县规模流转土地面积达3.773万hm2。大力推行“一企一基地、一业一基地”规模化经营模式发展产业,积极引导发展订单农业,带动全县种植马铃薯1.467万hm2、高原夏菜0.667万hm2,为全县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提供了充足的原料,产业链条不断延伸,企业生产成本明显降低、产出效益明显增高、财政税收贡献突出,实现了企业增效、财政增收的“双赢”目标。
2.3拓宽了群众的增收渠道
通过实施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农业耕作机械化水平普遍提高,土地逐步趋向规模化经营,吸引了更多的龙头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大户前来洽谈土地流转事宜,项目区土地流转费用由原来的3000~4500元/hm2增长到现在的7500~9000元/hm2,群众财产性收入明显增加。土地规模流转将青壮年劳力彻底从农业生产中解放出来,外出务工收入大幅度增加。同时,吸纳富余劳动力就近就地务工,增加了农民的工资性收入,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全面提升。
2.4提升了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水平
通过实施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积极引导新型经营主体规模化、精细化发展中药材、马铃薯、高原夏菜等特色产业得发展,在耕、种、防、收等环节,开展专业化、社会化托管服务,实现规模种植、集约管理、订单销售,促使土地、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向现代农业产业集中,推动全县农业从传统、粗放、低效型向现代、集约、高效精细型转变。
2.5筑牢了西部安全生态屏障
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过程中,广泛推进水肥一体化滴灌技术,农田灌溉由大水漫灌转变为精准滴灌,化肥利用率由40.3%提高到61%,农药利用率由40.2%提高到60%,水资源利用率由50.3%提高到72%,实现了“一控、两减、三基本”目标,着力改善了土壤性状,提升了耕地地力,提高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将节约的水资源用于发展戈壁农业和生态绿化,大幅度提高了水资源利用率,使民乐的山更美、水更清,实现了戈壁变绿洲、荒滩变良田,筑牢了西部生态安全屏障。
3结语
1解决了灌溉的问题,消除了旱情带来的灾害。农业生产主要追求粮食产量,以种植水稻、小麦、油菜为主,但是这些作物如果在没有水或者在水资源比较缺乏的情况下会极大地影响其它们的产量,比如遇到大旱之年,农作物连命都保不住,那还来的产量,可以说是颗粒无收,这样农民白白辛苦了一年的劳作将毁于一旦,收入更无从提起,农民本来就是以种庄稼为主,如今庄稼没了,这会给农民的经济带来巨大的损失,因此坚强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可以满足粮食作物的生长需要,解决了灌溉问题,消除了灾情的灾害,给农民也带来了可观的收益。
2改良农田水质。近年来,水污染带来的水环境恶化、水质破坏问题日益严重,给水产养殖带来了负面影响,死鱼、死虾、死蟹等现象时有发生。由于水产养殖业发展较快,对水源水质的标准要求更加严格。一旦水源污染、水质破坏,会影响到水产养殖业的发展,也会影响到农民的利益。目前因水质不能保证所引发的矛盾相对增加,这也是农民时刻关注的问题,因此坚持水利工程建设可以改良农田水质,对于水产养殖业的发展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
3节约了农田用水,减少了农田灌溉用水损失。在大涝之年农田通水不缺少的情况下,可以利用水利工程建设将多余的水积攒起来,以便以后庄稼需要水时可以随时放水灌溉。另外,蔬菜、瓜果、苗木、花实施节水灌溉是促进农业结构调整的必要保障.加大农业节水力度、减少灌溉用水损失,有利于解决农业面的污染,有利于转变农业生产方式,有利于提高农业生产力,是一项革命性措施,必须摆在农村水利建设的突出位置.要加大节水设施与节水技术的推广力度,扶持节水灌溉典型,完善防渗渠系配套,合理发展喷、滴灌工程,重点发展浅湿灌溉技术,有条件的地方对主干渠道逐步实现衬砌化,这都大大减少了水资源的不必要的浪费,起到了节约农田用水的目的。
4排除了农田大涝灾害。随着农业结构调整的不断深入,对农田灌溉、排涝、降渍水平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要加强对灌、排、降技术标准的研究。今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要适应农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切实提高供水保证率和农田排涝能力的标准,更好地为农业生产提供高标准的灌排服务,避免了大涝灾害对农作物带来的损失。同时,要加强农业产业结构的规划研究,以利于农田水利配套设施发挥更好的作用。
关键词:水利工程;问题;对策
一、目前农村水利工程管理中的主要问题
1.管理机构观念比较落后,专业技术人员较少,业务水平普遍偏低。负责设计工作的大多来自基层,整体设计水平不够高,缺乏一定的专业技术以及实践经验。一般情况建造时多数只重视功能的需要而建,对于艺术及美观没有考虑也不重视,多数水利工程粗老笨重。工程建成之后,只知道使用,对于维护管理没有重视,从而造成水利工程由小的问题,发展到大问题,同时出现损坏老化失修的问题,最后搁置无人问津。
2.监控措施不完善检测手段落后。很多基础水利工程根本没有建立完善的质量监督体系,更没用行之有效的质量监督监控措施,一般小工程都是停留在目测上,仅凭直观下结论,也不使用先进的仪器、检测设配,更缺乏监管人员,在实施质量监控活动时没有强有力的说服力。
3.农村宏观发展环境发生的变化。目前农村建设的投资环境以及政策环境都在不断发生根本性变化。在农村水利建设由政府开始向村民自主转换,从出工开始向出资代劳转变,由指令性计划开始向指导性意见转变,最后形成政府组织号召转变为一事一议。
4.农业产业结构需要调整。粮食产量是农村产业主要重视追求的目标,在农村一般水利设施工程都是为了粮食农作物生长的需要配套安排。随着种植业调整,农产品发生了变化,从单一的粮食转变为,瓜果、花卉、苗木种植,对抗旱灌溉水利工程质量的要求大大的提高。造成农村的配套水利设施出现了与水利发展不相适应。
5.对于水质的要求不够重视。社会的发展导致水污染的比较严重,由于水质不达标,直接对人身体造成伤害,同时也会影响水产养殖业的发展。当前因水质得不到保证所引发的矛盾在不断增加,同时也影响水资源费以及水利工程水费的收缴。
二、目前水利工程管理意见与对策
1.正确解读水利产业政策。农村水利建设可以分为,一种是以社会效益为主,公益性较强的的项目,一般指防洪除涝工程,农田灌溉、水土保持工程、水资源工程。另一种是以经济效益为主,并兼有一定社会效益的项目,通常是指水面养殖、供水、农田灌溉工程、水利综合经营等。农田灌溉工程是粮食增产的工程建设,农民应该成为农业生产的主体主动去建设去经营。
2.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解放思想、不等不靠、迅速发展、抓住机遇、勇于开阔创新。在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新形势下,各地水利部门应当严格按照有利于水利事业发展,提高经济,有助于农村发展的标准,大力加快农村水利工程的建设。
3.强化认识,加强水利工程的管理。加强教育群众,清楚认识到管理好水利工程是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通过宣传,提高群众对水利工程的管理认识,要积极探索有效措施,管理好水利工程建设。
4.加大基层水利技术人员的培。对于乡镇技术人员,要有计划,合理安排培训,能够适应岗位需要以及生产要求。鼓励职工在职学习,不断提高整体的素质,在基层使水利人力资源切实得到保值与增值。
5.建立质量保障体系。完善建立质量的激励机制,因质量是工程的生命,不断加强对水利职工质量意识与质量管理的培训,鼓励群众对质量管理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6.加强农村水环境.治理的力度。目前水污染给环境带来恶化,水质破坏比较严重,水土流失也非常严重,直接影响农村的生态环境。重视农村水环境的治理,保护好农村水资源,创造良好的水生态环境,改善农村居住的条件,所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尤为重要。
7.改进监控,提高检查。购置必要的检测仪器设备,对于工程需要的材料,施工的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合理抽查,同时获得准确、客观、公正的监控数据。
8.大力推广节水灌溉技术。在农村实施节水灌溉是促进农业结构调整的必要保障。提高节水设施与节水技术的推广力度,努力完善防渗渠系配套,合理有效发展,喷、滴灌工程的发展。
9.提高农村灌溉工程质量的标准。水利基础建设必须符合农田结构的发展调整,需要合理安排。切实提高供水保证率和农田排涝能力的标准,更好地为农村生产生活提供高标准的灌溉工程。
该《办法》是山东省农田水利发展史上的第一部政府规章,是山东省民生立法上的又一重大成果。它的施行,标志着山东省农田水利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该《办法》是在国家无上位法、省外基本无参考的情况下制定的,可以说是一部开创性的立法,有许多亮点和创新点。
将从根本上解决农田水利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山东是我国的农业大省、粮食主产省份之一,农田水利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山东以约占全国1%的水资源灌溉了约占全国6%的耕地,生产了约占全国8%的粮食,养育了约占全国7%的人口,完成了约占全国25%的农产品出口,创造了约占全国8%的农业增加值,支撑了约占全国10%的经济总量。但是,山东水资源严重短缺,人均水资源量不足全国平均水平的1/6,年用水总量中68%为农业用水,用水比重严重“偏农”。
目前,山东省已建成各类农田水利工程200多万处,农田水利工程体系基本形成,保证了一般年份应对旱涝灾害的能力,全省总灌溉面积达到8350万亩,有效灌溉面积达到7480万亩,旱涝保收面积为5470万亩,为连续十年粮食增产提供了有力支撑。
山东省水利厅副厅长曹金萍说,虽然山东农田水利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但整体来看,农田水利建设仍存在一些问题,与实现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的要求相比,与发展现代农业的需求相比,农田水利建设滞后仍然是制约粮食安全、影响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最大硬伤,主要表现在:一是投入机制不完善,农田水利设施配套程度差。因长期投入不足,加之原有工程建设标准低,全省灌排设施不配套问题突出,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的配套率在70%以上,田间工程配套率为55%,而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达标率更低,仅有40%左右。二是规划和建设标准不统一,制约农田水利规模发展。目前,相关涉及农田水利的项目规划因其编制部门、依据、原则、重点、内容、区域、时限要求不一致,不仅造成工程质量标准差异,也极易造成重复建设,影响投资效益发挥。三是管护措施不到位,工程难以实现长效运行。因产权不清、使用和维护主体不明,加之后续缺乏维修养护资金,工程老化、失修严重。四是立法不系统不全面,农田水利工作缺乏法律约束。农田水利工作涉及政府、部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以及其他社会群体,因缺乏法律依据和规范,存在政府主导责任不清、多头管理协调难度大、群众参与度低等诸多问题。
《办法》作为一部规范农田水利建设管理的政府规章,从法律层面确定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其他社会力量在农田水利建设管理中的职责和权利,形成农田水利事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将从根本上解决农田水利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加快推进“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建设。
《办法》在内容上有六大创新
《办法》围绕耕地灌区化、灌区节水化、节水长效化、环境生态化的目标要求,对农田水利规划、建设、管护、使用、监督管理等各项内容进行了规范,为建设“旱能浇、涝能排”的高标准农田提供了法律依据。《办法》主要在六个方面有所创新:一是农田水利实行统一规划布局;二是明确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机制;三是强化农田水利工程的质量控制;四是明确农田水利工程的管护主体和资金渠道;五是明确农田灌溉用水的管理;六是强化农田水利工作的监督管理。
创新一:农田水利实行统一规划布局,将编制农田水利规划放在首位
为避免重复投资、重复建设,切实提高资金效益,《办法》将编制农田水利规划放在首位,要求以规划为依据统筹安排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办法》对农田水利规划的编制程序、内容和效力作了明确规定,规定了规划的编制主体和基本要求,明确了规划的基本内容,规定了规划的法律地位,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在农田水利建设中的组织、协调职责。
《办法》指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粮食高产创建等农业发展规划、林业发展规划、生态保护规划,以水源为依托,以灌区为基本单元,统一编制农田水利规划,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并向社会公布。编制农田水利规划应当采取多种方式,听取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村民以及有关专家的意见;农田水利规划应当包括水源保障、工程布局、工程建设、节水措施应用、管理能力建设以及生态保障措施等内容;经批准的农田水利规划是农田水利建设管理工作的依据。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严格执行规划,不得违反规划建设农田水利工程。农田水利规划进行修改的,应当按照规划编制审批程序报经批准;新建、改建、扩建农田水利及其他涉及农田水利的建设项目,应当符合农田水利规划,并在办理项目立项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前,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水资源论证。
创新二:明确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机制,逐步建立多元化、多渠道投入机制
开展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投入是关键。针对当前农田水利建设投入不足的问题,《办法》提出了政府主导、主体多元的投入机制,提出要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农民群众参与农田水利建设的积极性,逐步建立起多元化、多渠道的农田水利投入机制。
《办法》指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稳定增长的农田水利建设投入机制,逐步增加农田水利专项财政资金,并从国有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10%专项用于农田水利建设;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应当优先用于农田水利建设,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农民投资投劳和社会投资进行农田水利建设;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建设的农田水利工程应当给予适当补贴,符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条件的应当优先纳入奖补范围。
创新三:强化农田水利工程的质量控制,对建设标准和竣工验收等进行了统一规定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为保证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确保工程建一处、成一处、发挥效益一处,《办法》强化了农田水利工程的质量控制,对建设标准和竣工验收以及质量保修等作了统一规定。
《办法》指出:属于基本建设范围内的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建设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其设计、施工、监理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其他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按照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应当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水利工程建设的标准和技术规范,所需材料和设备的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国家规定节水灌溉水利工程所需材料和设备应当经过节水产品质量认证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进行认证,未经认证的,不得参与工程招投标;农田水利及其他涉及农田水利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标准的有关规定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农田水利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在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发生的质量问题,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创新四:明确农田水利工程的管护主体和资金渠道
水利工程建设是基础,管理是关键。山东省高度重视工程运行管护问题,积极探索农田水利管理模式,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管理经验和做法,《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农田水利工程的管护主体和管护资金来源渠道。
《办法》指出:大中型农田水利工程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水利工程管理机构负责管理、维修、养护,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由投资者确定管理主体和管护方式。鼓励支持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参与工程管理、维修、养护;大中型农田水利工程的运行与维修养护费用由本级财政承担,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运行与维修养护费用由受益者承担,政府给予适当补助;各级人民政府可以从土地出让收益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中,安排日常维护管理费用;农田水利工程运行与维修养护资金应当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和截留。
为避免农田水利设施受到人为破坏,对于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及运行维护,《办法》也作了规定。相应的一系列规定,将大大提升农田水利工程的管护水平,保障工程长期良性运行。
《办法》指出:在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从事取土、采石、挖砂、排污、倾倒垃圾、弃渣以及在渠道内设置阻水建筑物等影响工程运行、危及工程安全等活动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法律、法规未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情节严重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
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基层水利服务机构、防汛抗旱供水专业服务组织和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强化其水利公共服务功能,加强对农田水利工程的维护管理。防汛抗旱供水专业服务组织的公益所需经费由政府承担。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农田水利工作的考核,建立和完善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及运行维护奖惩机制。
创新五:明确农田灌溉用水的管理,规定农田灌溉用水实行计划用水、有偿用水、鼓励节约用水
《办法》指出:农田灌溉实行计划用水。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当地水资源条件合理确定农业灌溉用水量,制订灌区水量分配计划。水利工程管理机构或者乡镇水利服务机构负责制订相应的用水计划,并报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农田灌溉用水实行有偿使用,计量收费,逐步实行终端水价制度和计量水价制度。具体价格由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农田灌溉实行节约用水、定额管理,逐步推行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制度;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推广使用管道输水灌溉、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技术。节水效益明显的,应当给予奖励;农民购买的节水设备与产品,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农机购置补贴。
创新六:强化农田水利工作的监督管理,依法划定管理和保护范围
《办法》指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执法巡查制度和违法行为举报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农田水利工作中的违法行为,保障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工程正常运行。
农田水利工程应当依法划定管理和保护范围。国有灌区的灌排干、支渠以及闸坝、水电站、排灌站等工程的管理和保护范围,按照《山东省灌区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其他农田水利工程由乡镇人民政府按照相关标准组织划定保护范围。
确保《办法》各项规定真正落到实处
东昌府区是聊城市市委、市政府所在地,总面积1254平方公里,辖八个镇、两个乡、十个街道办事处、两个工业园,共994个行政村,现有人口104.45万人,其中农村人口74.79万人,占全区的72%,耕地面积118.88万亩,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大区,水利建设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由于现有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多建于20世纪的六、七十年代,普遍存在建设标准低、配套不完善等问题,成为了制约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现代农业发展的突出问题。近年来,东昌府区高度重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目前,东昌府区水利工程已基本形成了以徒骇河、马颊河和位山引黄灌区一、二、三三条干渠为骨干的水利工程排灌网络。徒骇河区境内长度47公里,流域面积816.4平方公里,马颊河区境内长度36.6公里,流域面积380平方公里,七条排水支流总长度119.3公里,支流以下排水沟105条。位山引黄一、二、三干渠区境内长度分别为76.9公里,分干支渠56条,支斗渠600余条,区内各类配套建筑物3700多座。有效灌溉面积达到98%以上。现有大中型泵站11座,小型泵站30座,初步形成了东部以孙堂干渠为主线、西部以扬水泵站为龙头的引黄灌溉体系;现有7条主要排涝支流,排水支沟56条;农田基本建设各类配套建筑物3000余座;东昌府区现有灌溉机井14426眼,管灌、喷灌、微灌灌等项节水灌溉工程各有5.175万亩、0.15万亩、0.09万亩。
2小型水利工程存在的问题
2.1区域内的排灌基础设施因修建标准低、使用年限过长东昌府区小型水利工程大多建于20个世纪的六七十年代,受当时条件的限制,出现了工程修建标准低、配套不健全等问题,由于长期的只重运行,不重管理的现象,而致使工程设施普遍存在渗漏现象、老化严重,工程效益衰减农田灌溉用水率得不到保障,致使农作物减产,农民减收。
2.2由于缺乏资金的有效投入渠道,前期建设标准低、配套不完善、工程质量差、老化失修等问题未彻底解决,再加上后期维修、保护等日常管理措施滞后,现有的蓄水能力已经远不能满足农业的生产和发展的需要。
2.3工程运行长效机制难以建立,农田水利工程普遍没有管护人员和管护经费,只重建设不重管理的现象又普遍存在;管理中的权属不清、责任不明的问题一直未解决,部分工程因管护不当,损毁严重,达不到预期的效果,给当地农业生产造成极大的不便。
3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建议
3.1统一规划、分步实施
为改善农田水利设施损毁日益严重、渠道老化、灌溉水利用系数不高等现斛,东昌府区于2010年就着手于全区的农田水利规划的编制工作。围绕“安全保障、生态示范、节水高效”的目标,建立稳产高产、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的现代农田水利体系,并将根据规划逐年对老化失修的水利设施进行改造,使灌溉保证率得到有效的提高,确保区域内农田的水利设施全面覆盖。
3.2建立健全管护制度
在加强主管部门对农田水利工程的监管力度与技术指导的前提下,应先做好农田水利工程产权改革,将农田国水利基础设施牙用村集体所有,明确产权。其次,明确工程管护主体,充分调动农民自身积极性,因地制宜地把路、林、井、电、管道、沟渠、桥涵闸等的看护有机的结合起来。深化中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管理体制,要按照有利于工程管理,有利于建立工程长效运行机制,有利于工程长期发挥效益的原则,明晰工程产权,落实工程管护主体与责任。对公益性较强,经济效益又不明显的农田灌排,建立基层用水户协会的方式,强化农民群众作为水利建设和管理的主体。形成以用水户管理管护为主、水利部门指导为辅的工程管护机制,确保工程建的好、管得好、用的好。
3.3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工程质量
为确保工程的建设质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工程招投标制度,确定工程的建设施工单位。聘请有资质的监理单位开展施工监理,严把工程质量监督关,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安全施工和工程质量,实现水利工程建一处,成一处、发挥效益一处,真正解决水利工程的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4结语
关键词:浅析;小农水;工程建设;发展方向
近年来工程PPP承包模式在建筑业大力推行,尤其在公共基础设施领域的建设中扮演着重要角色。PPP模式是政府、盈利性企业基于某个项目而形成的相互合作关系,以各参与方的“双赢”或“多赢”作为合作的基本理念,广纳各路资金,缓解政府财政压力。推动区域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一、工程建设的背景
项目区虽然近年来的工业化进程不断加快,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国民经济产业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是其主业仍然是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农业目前仍是该区域经济的基础产业。农田水利工程由于年久失修、管理不善等多方面原因,支撑和保障能力明显不足,工程设施完好率低,防洪、除涝、灌溉标准不高,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低,旱涝灾害作为主要自然灾害之一,仍在制约着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的发展。面临的问题主要有:1、防洪排涝抗灾标准不高现有防洪除涝工程标准相对较低,桥梁、涵闸等工程老化、设备陈旧,险工隐患较多。排水系统存在工程配套不全,沟道淤塞等问题。2、水资源利用率较低项目区现状由于缺乏较为系统的农田水利规划,存在盲目打井,盲目提取地表水的情况,造成当地水资源分配不合理,水资源利用率较低。3、农田水利投资规模小,主体单一。目前项目区农田水利投入仍主要依赖于国家和省级财政,缺乏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投入水平较低,历史欠帐多,农田水利的投融资体制尚未真正建立,导致农田水利建设滞后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要求。4、水利建设与美好乡村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建设、交通工程及林网工程等结合不够。以往水利建设只强调水利方面的单一功能,不能很好的发挥水利建设所体现的多功能性,如生态环境等。5、农田水利管理体系不适应水利发展的要求。受传统计划经济观念影响,该县水行政管理体制尚未理顺,涉水事务多头管理,难以形成合力,良性运行机制尚未形成,行业管理亟待加强。基于此现状,为全面提升该县的农村公共服务水平;该县将进行河道疏浚工程、防洪除涝工程、灌溉工程、面上配套工程、农村饮水工程等建设。
二、项目实施的难点
1、地方政府对项目规划内容的增减较随意。原项目规划书中有的桥涵、闸坝、沟渠,在实施中受征地、拆迁影响,或老百姓阻扰、要求而改变。比如,原规划书中的某条道路已施工结束,后期应地方政府和老百姓强烈要求沿线增加一座小桥;乡村道路设计等级毕竟不高;为了实施小桥,这样可能会在后期桥梁施工中因大型工程车辆频繁进出,对前期浇筑好的混凝土道路产生破坏。沟渠和涵闸施工方面亦如此,这样无形中提高了工程投资。2、项目涉及到交通、农业、林业、电力等多部门,地方协调工程量大;部分老百姓受封建迷行思想影响,阻碍桥梁等构筑物按规划设计实施。3、工程点多、面广、区域跨度大,施工现场质量监管不易全覆盖;业主、监理、施工方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QQ群、微信群),利用施工现场的每个工序图片、视频进行实时跟踪动态管理。
三、实施项目取得的成效
物质装备水平实现新突破。示范区高标准农田面积比重达到51.7%,农业防灾减灾能力进一步提升;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5.1%,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5.6个百分点,意味着示范区农业机械化进入新阶段。
农业经营管理展现新活力。以单个经营面积50亩为标准进行监测,示范区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比重达到55.5%、畜禽规模化养殖比重达到63.7%,农户参加农民合作社比重达到46.4%,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值达到2:1,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方式创新加快推进。
农业支持保护注入新动力。示范区农林水事务支出占农林牧渔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17.2%,单位农林牧渔业增加值的信贷资金投入达到0.9元,农业保险深度加快发展,财政与金融双轮驱动示范区建设成效明显,为破解现代农业资金约束探索了有效的途径。
农业产出水平迈上新台阶。示范区粮食单产、劳均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农民人均纯收入平均达到467公斤/亩、2.9万元、1.2万元,分别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30.3%、22.9%、34.3%,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高位平稳,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