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18 17:05:44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税收筹划优惠政策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软件行业是信息产业的核心和灵魂所在,其发展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我国信息产业的发展,近些年来软件企业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的支撑作用越来越重要。与此同时,我国对软件企业的支持力度也在不断增加,从政策指导到优化外部发展环境等各方面提出了促进其发展的专项产业政策,为软件企业发展提供优越的发展条件,营造了相对宽松的发展环境。
近些年来,我国软件企业迅速发展壮大,已经从新兴产业朝着成熟行业方向发展,在这个发展过程中,对软件企业管理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机遇总是伴随挑战,面对挑战,软件企业管理者采取各种积极手段,来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并逐步提高企业的行业竞争力。在这个过程中,软件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就是重要的内容之一。以来我国政府部门给予软件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软件企业可以降低企业的纳税负担和经营成本,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因此,税收筹划成为软件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税收筹划就是指企业的管理人员依据国家税收方面的法律法规,根据国家税收政策指导作用,对企业的生产、集资、筹资、经营、投资等活动进行合理规划,降低企业纳税的负担,提高企业经济利益。在当前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软件企业只有作出合理的税收筹划决策,才能有效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同时,借助国家税收政策的导向作用和杠杆作用,推动软件行业健康发展。
二、软件企业实行税收筹划措施的重要性
税收筹划指的是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软件企业管理人员应当充分利用企业内部资源和外部条件,如借助政府税收优惠政策和多种的纳税方案等优势,对企业运作项目进行合理规划并实施,使实现企业最大化经济效益。当前,社会市场经济竞争日益激烈,企业间竞争逐渐进入到白热化阶段,为了提高软件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软件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针对当前较为激励的外部发展环境,软件企业需要通过改善内部管理,才能提高市场竞争力,降低企业税收成本,提高企业的净收益。因此,我国软件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需要针对企业内部和外部环境,采取合理的措施和方案减少纳税,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实行税收筹划的目的在于使企业纳税程序进一步优化,减少企业多缴税、漏税等问题,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降低企业税收成本。实行税收筹划能够很好地提高企业管理层和财务管理人员的法律知识和税务知识水平,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并且还能促进企业规范运营和管理。在税收筹划的过程中,不应该只考虑到自身利益,想尽各种办法避税,还应当提高财务风险的防范意识。因此,软件企业需要不断提高税收方案的灵活性和能动性,定期审核和调整税收筹划方案,一旦发现问题,需要及时处理,降低企业损失。
三、当前我国软件企业税收筹划存在的问题
1.受制于部分软件企业自身管理水平
当前,一些软件开发企业在进行投资活动时,过于注重眼前利益,而忽视了长远利益,同时因为我国税收优惠政策具有一定的地域性和行业性,使得一些软件企业在进行投资活动时,因为地域和行业不符税收优化政策规定,不能获得税收优惠。另外,一部门软件企业的管理者经营管理方式单一、落后,并且不加筹划,使得税收筹划方案不合理,难以发挥实效。这样在一定程度上就加剧了软件企业的税收负担,阻碍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降低软件企业的盈利能力和竞争能力。
2.软件企业税收筹划的成本比较高
合理避税能够帮助企业发挥税收筹划的实际作用,降低企业的纳税负担,但是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的过程中,单独设立的筹划部门或者机构,或者将税收筹划工作外包给专业的税务部门或者机构等,在很大程度上也会增加企业的经营成本,尤其是外包给专业税务机构,软件企业往往要花费很多昂贵的咨询费用。并且,当前我国并没有统一规划,因此税收筹划的费用花样百出,一般软件企业会与专业的税收筹划机构通过协商确定费用,但是这样税收筹划的成本仍旧很高,降低企业能合理避税的效率,难以实现真正的降低税收负担。
3.软件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缺乏合理性和前瞻性
当期,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时期,因此,政府出台了很多新的法律和法规引导和规范各企业市场行为。因为软件企业具体特殊性,其经营管理活动涉及的法律和法规较多,并且会计制度和税法在不断地完善过程中,而软件企业税收筹划队伍整体水平差异较大,参差不齐,使得软件企业税收筹划工作较为分散,不能全面的进行规划。另外,当前有很多软件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的过程中,缺乏统筹意识,总是从片面角度考虑和分析问题,且忽视税收筹划人员在企业管理和经营中的作用,所以面对这种问题,软件企业应当将税收筹划工作放在纳税前进行,逐一安排好相关的工作,才能必要税收筹划不全面的问题。
四、我国软件企业税收筹划的优化策略
1.提高税收筹划团队的整体素质水平
因为软件企业经营规模原本就很大,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软件企业不断扩大企业经营规模。在不断发展壮大的过程中,软件企业财务管理更加重要。针对企业税收筹划队伍素质低、参差不齐等问题,软件企业应当组建一支具有较高专业水平的税收筹划队伍,帮助企业制定和完善企业的税收筹划方案。税收筹划队伍成员应当具有较高财务素养,精通税法法律法规,了解相关的税务知识,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并且能够参与到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必要的时候可以从外部的专业税收筹划机构引进人才,优化软件企业内部税收筹划队伍结构。同时,软件企业也可以通过聘请外部专业税收筹划机构人员,培训企业内部税收筹划队伍,提高税收筹划人员整体素质,继而提升软件企业人员税务管理水平。
2.综合利用各项税收政策来降低税负
当前,我国税收环境具有对变性和复杂性的特点,导致税法处于不断调整的过程中,因此影响企业制定税收筹划方案。针对这种问题,软件企业内部财务人员和相关人员应当提高灵敏度,准确捕捉税收政策的变更信息和动态,根据税收政策的变更情况及时调整企业税收规划方案,以实现软件企业预期的经营效果。软件企业应当加强企业财务人员的培训力度,鼓励财务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学习新的税收等政策,使企业内部人员能够根据现行税收政策和标准,制定适应新形势的税收筹划方案,使企业充分享受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当企业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软件企业应当适当进行资金运营活动,根据企业自身的实际经营情况,利用各种税收优惠政策,构建和制定较为灵活的税收筹划方案,以此应对不断变化的税收政策,使企业能够健康可持续发展。
3.建立财税管理提前介入机制
关键词:财务管理;税收筹划;科技型中小企业
在新时代下,财务管理离不开税收筹划,合理的税收筹划将使财务管理在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这个目标中发挥更大的作用,税收筹划影响着财务管理的各个方面。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合理的进行税收筹划,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盘活资金,更好的投入到研发和生产中,这也是国家鼓励的。但目前大部分中小企业并不能很好的运用税收筹划来帮助企业发展,甚至不知道企业还可以通过税收筹划来减轻税负,或者是不敢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所以本文从税收筹划在财务管理中的重要性开始说明,然后引出税收筹划的应用,指出其风险及防控措施。税务师考试用教材《税务实务》中解释了税收筹划的概念:在遵循税收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企业为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或股东权益最大化,企业自行或委托他人,通过对财务管理的各项活动,如:经营、投资、融资、分配等事项进行安排和策划,以充分利用国家税法所提供的包括减免税在内的一切税收优惠政策,并从多种纳税方案中选择最优方案的一种财务管理活动。从以上概念可以看出税收筹划就是一种财务管理活动。税收筹划其根本目的是为企业减少税金支出或延长纳税期限,但必须充分解读税收优惠政策,不能违背相关法律法规,应该在相应的法规制度下开展相关工作。税收筹划是财务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税收筹划为财务管理的最高目标服务,在财务管理的四大重要板块中:筹资管理、投资管理、营运资金管理、收入与利润分配管理,每个板块中都存在着不小的税收筹划空间,税收筹划融合在财务管理的各板块中,通过合理的税收筹划,可以实现企业的价值最大化。企业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会对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提出更高的要求,要求企业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税收筹划会促使企业提升财务管理能力。同样,财务控制为税收筹划方案的实施提供了必要的条件,高水平的财务管理也为税收筹划提供了保障,降低了风险,企业在财务管理的过程中使用的有效措施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对税收方案的实施与改进产生作用,税收筹划与财务管理是融合互动的。
一、税收筹划在科技型中小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应用路径
科技型中小企业都是知识密集、技术密集的经济实体。目前,国家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有很多的鼓励和扶持政策,在税收方面也出台了许多的优惠政策,所以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发展自身的优势、进行研发创新的同时,要用好税收优惠政策,减少税负,将更多的资金用于企业发展及研究开发,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具体而言,税收筹划在科技型中小企业财务管理中应用路径如下:
(一)税收筹划在筹资方面的应用融资在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是一系列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条件,企业的融资渠道主要包括从金融机构借款、从非金融机构借款、发行债券、发行股票、融资租赁、企业自我积累和企业内部集资等,不同融资方式的税法待遇不同,这样为纳税筹划创造了空间。以上各种融资渠道大致可分为债权和资本两种融资方式,债权融资的借款利息可以在税前扣除,而资本融资不存在利息抵扣所得税问题,相对来说债权融资优于资本融资,所以可以适当提高债权融资的比例,但需要把握好企业的资本结构,避免过高的资产负债率,而影响企业的资金链。当然股权融资具有不需要归还的特点,且因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含量高,发展前景好,所以对于投资人具有更强的吸引力,可以融资的金额会更大,更利于企业规模的扩大,所以应权衡两者的结构比例。另外企业还可以通过联合经营来进行纳税筹划;融资租赁也是一种不错的税收筹划方式;同时可以在融资的时间上做纳税筹划。
(二)税收筹划在投资方面的应用投资决策需要考虑到税收对投资收益的影响,往往从投资一开始就需要进行相应的筹划。首先,在投资产业选择上应偏向国家重点扶持的产业,例如:高新技术企业、农业、集成电路、软件企业、公共基础建设产业等。其次,投资国家扶持的区域,目前地区性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经济特区和西部地区。另外,可以考虑投资国家扶持的项目,例如:节能环保、前沿科技等等。并且还需要合理选择投资方式,是用个人投资还是企业投资?这中间也有较大的筹划空间。
(三)税收筹划在运营资金管理方面的应用科技型中小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因研发成本高、资金投入大、研发周期长,需要更多的资金来保障生产及研发,迫切需要通过税收筹划来降低税负,增加可用资金,具体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充分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和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科技型中小企业申请为高新技术企业后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减按15%征收的税收优惠政策,但在现行税收政策中小微企业可以享受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以下,税负为5%,应纳税所得额在100-300万元之间的,税负为10%的优惠政策,所以企业在创立初期或规模不大的情况应首先考虑小微企业的政策,在高新和小微政策中选择对于企业更为有利的方案。2.利用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延缓纳税期限科技型中小企业所购入的固定资产一般有更新换代快的特点,企业应建立好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做好固定资产管理,明细固定资产台账,充分利用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政策,以延缓纳税期限。3.利用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降低企业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于2017年5月的财税〔2017〕34号文件中指出:科技型中小企业在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而计入当期损益的,据实扣除之后,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再加计75%在税前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摊销在税前扣除。2018年又由科技型中小企业扩大至所有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研发支出占比往往是非常高的,更应该充分享受国家的这一鼓励政策,在财务管理上做到准确核算研发支出明细,建立研发费用台账,做好研发立项到测试结案等各环节的管理流程,积极利用研发费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来降低应纳税所得税额。4.利用软件即征即退政策享受增值税减免在新时代下,人才是第一生产力,科技型中小企业在研发过程中,需要投入大量的研发人员,其研发人员的工资占比非常高,且研发周期长,研发投入大。可是如果研发成功,产品的售价也因含先进技术而比旧产品售价高出许多倍,相对而言材料成本的占比会比较低,但这样就势必造成增值税税负率非常高的情况。因此可以从产品特性方面来筹划,对于产品中含有软件技术的企业,例如:自动化、计算机软件、机器人等,此类企业可以利用“软件或嵌入式软件实际增值税税负率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对于税负率超过3%的增值税额申请退税,以此来降低企业实际的增值税税负率。5.利用双软企业政策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所销售的产品中含有软件的售价占比达到具体标准时,还可以申请为双软企业,在企业所得税方面享受二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
(四)税收筹划在收入与利润分配管理方面的应用科技型中小企业在收入和利润分配方面同样可以进行税收筹划,例如:运用母子公司盈亏互抵的方式来降低税负,利用居民企业取得的红利、股息免征企业所得税等等政策。
二、税收筹划在科技型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应用的风险及其防控
(一)税收筹划在财务管理应用的风险1.政策变更造成的风险国家的税收政策法规一直在变,原来适用的税收方案,可能因为政策的变更而变得不再适用,但企业未能及时调整方案,造成税务风险。2.会计核算不当造成的风险财务人员对于税收政策理解不透彻,造成税务申报错误,财务核算错误,例如:收入确认时间不合适、会计科目使用不当、票据不规范等等,带来税务稽查风险。3.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的风险许多优惠政策的享受都要求财务上进行详细的独立核算,并严格要求票据流、现金流、货物流的统一,但限于中小企业财务人员专业水平及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可能导致在这些方面存在漏洞,或有不规范的操作,这样在后期税务核查时就会出现问题,让企业补缴大额税金。
(二)税收筹划在财务管理应用的风险防控(1)财务人员需要与时俱进,时刻关注学习税收政策,特别是2019年相继出台了包括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多方面的税收政策,财务人员要时刻保持一颗学习的心,对税收筹划方案进行调整,例如:增值税税负率由17%降到16%再降到13%,我们在做项目的税收筹划时就需要充分考虑到这些因素的影响,提前做好准备。(2)需要对财务人员进行专业的会计培训和税法培训,经常让相关人员去参加此类的讲座,或邀请会计事务所的专业人员来企业进行指导,建立长期的学习机制,保证知识及时更新。也要保持与当地税务局、科技局等等政府部门的良好关系,多与政府部门沟通,对于一些不是太明确的问题可以充分与税务局交流以确认其操作方法,也可邀请税务局、科技局人员来企业进行指导,以减少因理解不当造成的风险。(3)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单证合法、合规、完整,规范每一个操作流程,落实个人风险责任制。从上到下重视财务风险,树立正确的风险意识,建立风险预警机制,确保企业的税收方案与国家的税收政策同步,与税收政策有共同的方向。对于重大项目可以咨询专业的中介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等,聘请专业机构进行税收筹划及对财务管理的规范性进行审计。
关键词:科技型 小微企业 税收筹划
税收筹划作为企业制定经营和发展战略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要求企业应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筹资活动的事前筹划,以取得节税收益。在我国经济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速增长、结构不断优化升级、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的“新常态”下,我国对于小微企业的发展越来越重视,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针对小微企业的优惠税收政策,但由于各种原因,部分小微企业没有真正享受到政策带来的实惠,使企业税费负担过重。我国科技型小微企业的税收负担也是阻碍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的原因之一。
本文Y合当前湖北省科技型小微企业经营业务中的税收处理情况,并以GH企业为案例,探讨科技型小微企业的税收筹划方案。
一、科技型小微企业现行税收政策
科技型小微企业是指符合国家小微企业认定标准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同时企业所开发的项目或所提供的产品、服务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
税收优惠政策是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减轻企业税收负担,可以扶持某些特殊产业和企业的发展,科技型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是指税法对科技型小微企业给予鼓励和照顾的一种特殊规定。
科技型小微企业主要从事科技产品开发与销售业务,其涉及的主要税种有增值税、营业税和所得税。对于科技型小微企业的增值税和营业税现行税收政策是,月销售额或者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免征增值税或者营业税。按照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应纳税额不超过9万元的,也享受相应的免税政策。对于科技型小微企业的所得税,现行税收政策为从2015年1月1日到2017年12月31日止,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小于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对应税额减按50%计算,同时按照20%的所得税税率应用。为了促进科技型小微企业的贷款融资,在印花税方面规定2014年11月1日到2017年12月31日止,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二、现行政策下科技型小微企业税收筹划分析
(一)增值税和营业税税收筹划分析
科技型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筹划包括控制纳税额节点和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期限两个方面。
科技型小微企业要想获得增值税还是营业税的税收优惠,必须满足政策规定的应用范围和期限条件。而增值税、营业税纳税额要每个季度小于9万元的纳税优惠范围,是不能完全覆盖所有的科技型小微企业的。另外,如果某一个月的科技成果转让额或者科技产品销售量较大,突破了这样的限额,科技型小微企业将不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所以,销售额或者营业额每月3万元是一个重要的节点,只要科技型小微企业的月销售额或者营业额控制在3万以下,就可以按照税收优惠扶持政策的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以GH公司为例,2015年6月销售收入额为3.1万元,第二季度销售额为9.1万元,2015年6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报税销售额3.1万元,GH公司需要缴纳增值税为3.1÷(1+3%)×3%=145.9元;但是如果调整6月部分销售业务的销售方式,将本月应确认销售额调整为2.8万元,则可以运用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含3万元),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目前的增值税税收优惠期只到2017年底,从2018年开始,此项优惠政策可能继续也可能取消,这种无法确定优惠政策的期限的问题,对于科技型小微企业税收筹划方案的制定也会产生负面影响。
(二)所得税税收筹划分析
科技型小微企业所得税的筹划包括控制纳税额节点和科研费用的加计扣除政策运用两个方面。
以GH公司为例计算科技型小微企业可以享受的优惠额,如果按照应纳税所得额为30万元来计算所得税,不利于优惠政策的所得税支出是30×0.25=7.5万元,利用优惠政策的应纳所得税支出为30×0.5×0.2=3万元,则节税收益为4.5万元。
另外,考虑科技型小微企业在研发投入方面可以加计扣除,可能还有0.3万元左右的优惠,这样1万元左右的税收优惠对于科技型小微企业的作用并不大。
关于科技型小微企业的大量创新及产品研发支出,虽然我国现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为,允许企业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在正常税前扣除的前提下可再加计扣除50%,但是小微企业的研发支出并无单独的优惠政策。同时,申请税收优惠还要提交相关的材料,每年需要备案认定一次,即报送税收优惠备案表、企业职工月度工资表或花名册、接受劳务派遣用工的协议、资产负债表、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等,这些工作都需要科技型小微企业财务人员在财务管理、财务核算、财务账簿管理等方面也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能力和知识,而科技型小微企业规模较小,企业管理结构和层级也不复杂,多为技术人员的经营者不了解税收管理知识,日常会计核算工作也多采用兼职或者聘用素质一般的专职会计人员担任。因此,大部分科技型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变化掌握得并不及时,未能很好地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税收筹划。
三、结束语
虽然国家、地方政府对于科技型小微企业在税务等方面进行了大力的支持,但是一些科技型小微企业在税务筹划认识、管理制度等以及社会环境方面还是存在不少的问题。科技型小微企业通过税务筹划方案的制定,对企业产品经营和销售方式进行针对性的调整,使得其符合税务优惠政策,同时提高企业财务人员的财务管理能力,增强会计从业人员的综合能力,通过税务筹划实现企业的利益,提高科技型小微企业的竞争力。
参考文献:
[1]李健.浅析我国税收筹划问题[J].科技致富向导,2012,(32)
[2]吕敏,谢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制度改革探讨[J].税务研究,2014,12:26-30
[关键词]税收筹划;跨国税收筹划;融资租赁;避税港
一、跨国税收筹划的涵义
税收筹划是纳税义务人运用合法的方式最大限度的减轻或消除税务负担的行为。国际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国际纳税的大环境下,利用不同国家的税法差异和缺陷,通过人财物在不同国家或税境之间的转移,实现最大限度的减少或规避纳税义务。从而达到利润的最大化。
从国际纳税筹划的定义,我们可以发现国际纳税筹划并不只局限于从事对外经济活动的纳税主体,而对于那些只在国内的、也要求实现本纳税区的税务筹划的经济主体也可以通过将经营所得转移到具有税收优惠政策的国家或地区去。这样通过将资本投入到收益最大而税收负担最小的地区就可以实现利润的更大化。
二、纳税人进行跨国税收筹划的客观基础
如前所述。不同国家的税收制度都是根据本国的具体情况和政策导向制定的,因此不同国家的税收制度存在一定的差异,这也就为跨国纳税筹划提供了实施的客观条件。
1、税收管辖权的差异。世界各国在形式税收管辖权时,对纳税征收对象有着不同的规定。有的国家和地区采取按地征收的原则,只对本国境内的各种应税收入征税,而不管该经济主体是否属于本国国籍或在本国注册成立的:有的国家和地区采取属人的原则,只对数本国国籍或在本国注册的经济主体征税,而不管其收入发生是否在本国境内:还有的国家和地区采用属地和属人相结合的原则进行税收征收。
2、税率的差异。不同的国家在制定税率时都有自己的考量,或者是经济方面的原因,或者是政治方面的原因。总之,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税率制度。有的国家税率很高,而有的国家和地区税率很低,甚至不征税:有的国家采用的比例税率,有的国家采用的累计税率,还有的国家采用不同税率结合的税收制度。税率上的差别就为跨国纳税筹划在选择合适的纳税地点提供了条件。
3、纳税基础的差异。由于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税收优惠和税收减免政策,因此在计算应纳税收入时,各国对收入和费用的处理和确认方面就有很大的差异。从而导致相同收入的纳税人在不同纳税地区的赋税不相同。
4、税收优惠政策的不同。各国为了吸引国外投资者,往往都会制定一些税收优惠政策。不仅在发展中国家,这在发达国家也是常见的。但是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政策导向和经济发展方向,因此不同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也会存在差异。这样无疑给经济主体选择合适的纳税区提供了有力条件。
5、避税港的存在。避税港是指向跨国纳税人提供较低税收、免除税收或者提供大量税收优惠政策的国家和地区。如百慕大、开曼群岛、巴哈马、马恩岛、香港等地区。这些税收避风港的存在为跨国避税筹划提供了理想的场所。
三、我国企业进行跨国税收筹划的方法
(一)利用国际融资租赁进行跨国税收筹划
1、利用国际融资租赁进行跨国税收筹划可行性
国际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和承租人在不同的国家的一种融资租赁活动,其产生是源自于战后国际金融资本和产业资本的融合和迅速发展。国际融资租赁不仅具有一般融资租赁的优点和特点,而且由于其含有涉外因素,因此承租人拥有更自由的设备选择权,可以在全世界范围内选择符合条件的供货商和设备。由于国际融资租赁是在全球范围内展开的,这样这种方式还可以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因此受到了各国政府的重视和推动。其中,各国政府对国际融资租赁提供的税收优惠政策也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同时,这也为我们通过国际融资租赁活动来进行跨国纳税筹划提供了平台。
2、我国企业利用国际融资租赁进行跨国纳税筹划的方法
根据我国税法对融资租赁业务的处理,我们可以知道出租人在出租设备时是被当作出售设备来进行确认。这样,出租人既不能提取折旧,也没有可以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那么,对于国内出租人来说就可以通过国际融资租赁业务来筹划税收,通过在全球范围内寻找将融资租赁视为实质租赁并有加速折旧和投资抵税制度的国家,并在那里建立子公司。通过建立的子公司来开展国内业务就可以实现节税的目的。
对于承租人来说,由于国内的税法规定承租人可以利用加速折旧的方法提取折旧,且具有税收递减政策,是有利于节税的。若承租人想实现利益最大化,可以选择其所在国把融资租赁视为租赁行为的融资租赁公司,就可能减少融资租赁成本。
(二)通过避税港进行跨国税收筹划
1、通过避税港进行跨国税收筹划的可行性
避税港,又叫国际避税地、税收天堂、离岸中心等,是指由于历史、制度或经济上的原因形成的可以被人们用于规避所得税或财产税的国际避税国际和地区。目前,避税港对跨国投资者实行的特许税务处理主要有对跨国投资者的境内境外收入均不征税和对跨国公司境内所得征收很少的税,对境外所得不征税两种方式。此外,有的避税港虽然没有明确对跨国投资者减税或免税,但通过税收优惠政策使得投资者享受避税港的待遇,如英国、爱尔兰和卢森堡等国家。
2、我国企业利用避税港进行跨国税收筹划的方法
由于我国的税收法律规范不健全,对利用避税港进行国际税收筹划的限制比较弱,比如避税港具有高度的保密性,这样就很难判断投资公司的管理机构是否在我国境内。因此,我国企业利用避税港进行国际税收筹划有很大的空间。我国企业可以分别利用利用离岸公司、控股公司和转让定价进行节税三种方式进行跨国税收筹划,也可以将上面的三种方式结合起来进行税收筹划,在避税港设立离岸公司,将该离岸公司同时作为母公司和控股公司,享受免交所得税和减免预提税的好处。该离岸公司开展贸易、服务等利润中转业务,通过转让定价把利润转移到避税港。免交了这些利润的所得税。
参考文献:
[1]刘儒呙,跨国公司国际税收筹划分析,税收征纳,2008;
[关键词]固定资产 折旧 税收筹划
一、税收筹划的基本方法
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现行税制的条件下,在应税事实发生前,通过充分利用税收法规所提供的包括减免税在内的一切优惠政策,合理安排自己的投资、融资及经营管理、企业清算等环节的经营管理活动,在合法的前提下来达到实现税后利益最大化目标的涉税行为。因此,税收筹划的目标是使税后利润最大化。一项有效的税收筹划可以减少筹划期间的税额。
税收筹划方案之所以能够带来税收负担的减少,其内容不外乎包含两个方面:一是技术面的因素,即从理财理论出发,对应税所得和费用扣除进行时机选择,从而获得货币的时间价值;二是政策面的因素,即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如税收的减免政策,从而减轻税收负担。
(一)技术方法
从理财角度来看,税收筹划在选择所得和费用的确认时机时有四种常规的方法,从基于货币时间价值的角度来看,一是推迟确认所得,二是提前确认费用扣除;从基于边际税率的考虑来讲,一是将所得转至预计边际税率最低的年度,二是将费用扣除转至预计边际税率最高的年度。
(二)政策因素
税收政策因素,主要指税收的减免税等条款,比如所得税的“减二免三”优惠、福利企业的增值税优惠等等,纳税人如果能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条款,就可享受节税效益。因此,用好、用足税收优惠政策本身,也是一个税收筹划的过程。
在选择税收优惠作为税收筹划的突破口时,人们往往注意到的是一些比较明显的或显性的优惠措施,因此税收筹划方案也比较注重在显性税收优惠政策的利用上进行筹划技术的选择。但是,税收筹划是一个系统工程,在规划方案时如果只注意显性优惠,由此而得到的方案是不全面。比如,通过折旧方法的选择进行所得税筹划。
二、固定资产折旧的税收筹划
(一)固定资产折旧的税盾效应
固定资产在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其价值计量,传统上都是以历史成本或原始价值为基础,在使用期间逐步转移到产品中去,是企业产品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固定资产价值的一经确定,改变的弹性很小,因此,纳税人想通过加大固定资产价值来增加产品成本就很难实现。而固定资产逐步转移到产品中的价值即折旧,就成为纳税人进行固定资产税收筹划首先考虑的问题。
折旧作为固定资产在生产使用过程中的价值转移,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因此它有着“税收挡板”或“税盾”(Taxation Shield)的作用,因为每个纳税期的折旧额的大小,会影响企业当期的应纳税额,从而影响企业的所得税税负。
税法赋予企业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的选择权。对于折旧年限,除因特殊原因需要缩短折旧年限的,一般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税法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因此纳税人希望通过缩短折旧年限的方式,来加快固定资产成本的回收,使企业成本费用前移,前期利润后移,从而获得延期纳税的好处,在实际操作中就有相当的难度。那么纳税人就只能着眼于由于折旧方法的不同,而带来的折旧额分摊在不同生产期间的成本数量上的不一致,进而使各期的成本和利润出现差异,利用这一差异进行税收筹划。
(二)折旧方法的选择
对折旧方法的选择,实际上也就是对企业费用确认时间的技术选择问题。
虽然,从账面上看,在固定资产价值一定的情况下,无论企业采用何种折旧方法,计算提取的折旧总额都是一致的,因此折旧总额对成本和企业利润的影响,在整个固定资产使用期间是相同。但是,由于资金受时间价值因素的影响,企业就会因为选择的折旧方法不同,而获得不同的资金时间价值收益和承担不同的税负水平。
按现行制度规定,企业常用的折旧方法有直线法(包括平均年限法和工作量法)和加速折旧法(包括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由于运用不同的折旧方法计算出的各期折旧额在量上不一致,分摊到对应期间生产成本中去的固定资产成本会存在差异。因此,折旧的计算和提取必然关系到各期生产成本的大小,直接影响企业的各期利润水平,最终影响企业的税负轻重。
这样一来,企业在比较各种不同的折旧方法所带来的税收收益时,就需要采用动态的方法来分析,先将企业在折旧年限内计算提取的折旧按当时资本市场的利率进行贴现后,计算出各种折旧方法下在规定折旧年限内计算提取的折旧费用的现值总和及税收抵税额现值总和,再比较各种折旧方法下的折旧现值总和及税收抵税额现值总和,在不违背税法的前提下,选择能给企业带来最大税收抵税现值的折旧方法来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此外,边际税率的变化,也会对成本费用及利润的确定带来影响。所以,对于享受所得税优惠的企业而言,在进行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择时,不只要考虑折旧方法不同所带来的资金时间价值的影响,同时还要考虑优惠期间及期满后的所得税税率变化所带来的所得税税负影响。
一般认为,选择加速折旧法可以使企业获得延期纳税的好处,相当于企业在初始年份内获得了一笔无息贷款,而且加速折旧法的这种抵税作用在通货膨胀环境下的作用更加显著。因为,按现行制度规定,我国对企业拥有的资产实行以历史成本记账原则。这样,如果存在通货膨胀,则企业按历史成本收回的实际购买力已大大贬值,无法按现行的市价进行固定资产简单再生产的重置。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企业采用加速折旧的方法,既可以便企业加快投资的回收速度,并在抑制未来的不确定性风险的同时,持补偿的折旧基金投入企业再增值过程,以创造更多的财富;又可以使企业的折旧速度加快,有利于前期的折旧成本获得更多的税收挡避额,从而取得延迟纳税的效应,为企业增加投资效益(延续纳税额与延缓期间企业投资收益率的乘积)。
但是,对于加速折旧法的使用,普遍的税收筹划观点认为,如果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特别是在享受所得税的“免二减三”优惠时,就不宜采用加速折旧法。其理由是:采用加速折旧法,会使企业在营利前期享受所得税减免时,固定资产折旧速度快,使企业可作为利润的部分作为了费用,而没能使这部分利润享受减免税的优惠,加重了所得税税负。并且,该筹划思路对折旧的抵税额折现总值进行比较分析,也由于在优惠期内没有加速折旧额没有完全享受高边际税率的抵税效益,从而使得整个经营期间,加速折旧法的抵税额现值低于直线法的抵税额现值,从而得出加速折旧法不适于享受所得税减免优惠企业的结论。
实际上,这个筹划方案就不是一个全面的筹划方案,它没有全面考虑所得税的优惠政策,特别是一个隐性的优惠政策:弥补亏损的政策规定。
(三)享受所得税减免优惠政策时,企业折旧方法选择实例分析
现行的《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五年。考虑此项政策规定,结合从企业的开始盈利年度起享受所得税“免二减三”优惠的政策,此时,企业固定资产折旧方法选择加速折旧法,会大大优于直线法的。
例如某企业生产经营期10年,预计固定资产投资100万元,其使用年限为10年,折旧年限为5年。适用所得税税率为30%,享受所得税“免二减三”优惠,其优惠年度计算从开始盈利年度起。预计该企业在生产经营期间不考虑固定资产折旧的利润额为:
单位:万元
经营年份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四年 第五年 第六年 第七年 第八年 第九年 第十年
利润额 -10 30 50 70 80 120 150 60 10 10
企业分别采取直线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折旧,对企业利润及所得税带来的影响如下表(为计算方便,不考虑净残值的影响):
单位:万元
年份 直线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
年折旧额 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所得税 税后利润 年折旧额 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所得税 税后利润
1 20 -30 0 -30 40 -50 0 -50
2 20 -20 0 0 24 -44 0 -44
3 20 10 0 10 14.4 -8.4 0 -8.4
4 20 50 0 50 10.8 50.8 0 50.8
5 20 60 9 51 10.8 69.2 0 69.2
6 120 18 102 120 18 102
7 150 22.5 127.5 150 22.5 127.5
8 60 18 42 60 9 51
9 10 3 7 10 3 7
10 10 3 7 10 3 7
合计 100 73.5 396.5 100 55.5 406.1
由上表可以看出,采用加速折旧法(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折旧,在企业整个生产经营期内,所缴纳的所得税绝对值比在直线法下减少18万元,税后利润增加9.6万元。在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内,在加速折旧法下少缴所得税9万元,税后利润增加9万元。
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假定折现率为6%,那么上述不同折旧方法所带来的所得税及税后利润影响:
单位:万元
年份 折现系数 直线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
应纳所得税 税后利润 应纳所得税 税后利润
1 0.943 0 0 0 0
2 0.899 0 0 0 0
3 0.84 0 8.4 0 0
4 0.792 0 39.6 0 40.2336
5 0.747 6.723 38.097 0 51.6924
6 0.705 12.69 71.91 12.69 71.91
7 0.665 14.9625 84.7875 14.9625 84.7875
8 0.627 11.286 26.334 5.643 31.977
9 0.592 1.776 4.144 1.776 4.144
10 0.558 1.674 3.906 1.674 3.906
合计 49.1115 277.179 36.7455 288.6505
可见,在考虑资金时间价值的条件下,加速折旧法与直线法相比,在十年生产经营期内,少缴纳所得税12.366万元,税后利润增加11.4715万元。
关键词:施工企业;税收筹划;途径
税收筹划(TaxPlanning),就其目的和结果而言,又称节税(TaxSavings),是指纳税人在税法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充分利用税法规定的优惠政策,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采取合法的手段,最大限度地采用优惠条款,以达到延缓税负或减轻税收负担的合法经济行为。它充分利用税法中提供的一切优惠,在诸多可选的纳税方案中择其最优,以期达到整体税后利润最大化。税收筹划是对税收政策的积极利用,符合税法精神,而且,税收的经济职能还必须依赖于税收筹划才能得以实现。税收筹划具有合法性、超前性、选择性、综合性和收益性等特点。施工企业要树立税收筹划意识,用合法的方式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提高企业效益。从法律上讲,依法纳税是纳税人应尽的义务,而依法进行税收筹划也是纳税人应有的权利。
税收筹划和避税有一些共同特点,同时也有根本的区别。其共同点是:二者都是不违法行为(但程度上有差别),具有合理或合法性;二者都要经过事前谋划和安排,具有事前性。其不同点表现在:二者获取的利益同税法宗旨的关系存在着根本性的区别,税收筹划合乎税法宗旨,而避税有悖于税法宗旨;二者的行动侧重点不同,税收筹划侧重于研究和响应税法导向,而避税则侧重于研究和利用税法漏洞或缺陷。
一、在企业宏观决策方面
1、从企业的设立地点、产业结构、从业人员结构等方面,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决策(1)新企业设立地点的选择。企业设立地点的确定对企业税收有较大的影响。如西部大开发期间,在西部设立企业或企业子公司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在民族自治地区、经济特区、沿海开发区,以及国家指定高新技术开发区、边远山区和“老、少、边、穷”地区设立企业都执行低税率。如施工企业设在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缴纳所得税。(2)产业结构方面。我国为了调整产业结构,对利用废水、废气、废渣等废弃物为主要原料进行生产的内资企业,可在5年内减征或免征所得税。施工企业可以结合自己的行业特点充分利用废渣等废弃物生产建筑材料,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可以充分享受税收优惠。(3)从业人员结构方面。我国现阶段为了鼓励企业接收下岗职工再就业,对当年安置城镇待业人员超过从业人员总数60%的企业,实行免征所得税3年的优惠政策。对国有施工企业来讲本身富裕人员就较多,甚至实际上也有相当一部分待岗、下岗职工,由于历史的原因还有一部分医院、职工学校等辅业和闲置资产等,目前完全可以结合国家有关主辅分离的优惠政策等一并考虑实施,既可以分流富裕人员也可以充分享受到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
2、企业经营方式及组织机构方面(1)企业通过内部机构分立、合并进行税收筹划。施工企业在分支机构的设立上有分公司和子公司。目前,我们的施工区域几乎遍及全国各地,有的已经走出国门到国外施工。选择哪种分支机构更合适,既要考虑企业的管理幅度问题等,也要考虑对税收筹划的影响。分公司和子公司主体资格不一样,其税收待遇差别很大,子公司承担全面纳税义务,可享受当地税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而分公司只承担有限纳税义务,由于不是独立法人很难享受到当地的优惠政策,但由于其与总公司损益共计,可以平抑自身经济波动。(2)企业之间通过横向联合的税收筹划。不同企业之间为了获取税收上的优惠条件,加强横向经济合作。
这种作法在税收上有以下益处:以经济合作方式实现的利润,采用“先分后税”的办法,由联合各方按协议规定从联合组织分得利润,拿回原地并入企业利润一并征收所得税。
二、企业经营管理方面
1、成本费用列支充分但不超限额列支。在税法许可的范围内,企业要将可列支费用、损失及扣除额等充分列支来减少税基,降低税负。
对于工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业务招待费、捐赠等超出国家规定的标准,税法不允许在税前列支,要并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所得税。因此对税法有列支限额的费用严格控制,尽量不要超过限额。
2、存货计价方法的税收筹划。存货的发出计价方法有加权平均、移动平均、先进先出、后进先出和个别计价等多种方法可供选择。通常在物价持续上涨的情况下,选择后进先出法计价,可以使期末存货成本降低,本期销货成本提高,企业应纳所得税额相对减少,从而达到减轻企业所得税负担的目的;反之,在物价持续下降的情况下,则应选择先进先出法计价,才能减轻企业的所得税负担。近一两年来,建筑材料尤其是钢材、水泥等的持续涨价给施工企业带来了一系列的经营风险,选择适当的存货发出计价方法,进行合理避税,就更应得到重视。
3、资产减值损失方面的税收筹划。《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发生资产减值可以提取的减值准备有八项,不得刻意多计提或计提不足,充分体现了谨慎性原则在会计核算中的具体反映和应用,而税法对资产的减值损失采用据实扣除的办法,企业对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除了坏账准备可以按应收款项总额的0.5%税前扣除外,一律不得在税前扣除。但同时规定,如果资产发生永久性和实质性减损,在规定的期限内报经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确认资产损失,从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过期不报将不准税前扣除,这是进行税收筹划应当引起重视的。
4、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方法的税收筹划。固定资产折旧是缴纳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项目,在收入既定的情况下,折旧额越大,应纳税所得额就越少。会计核算可供选择的折旧方法有多种。不同的折旧方法企业会产生不同的税收影响:首先,不同的折旧方法对于固定资产价值补偿和实物补偿时间会造成早晚不同。其次,不同折旧方法导致的年折旧额直接影响到企业利润额受冲减的程度,因而造成累进税制下纳税额的差异及比例税制下纳税义务承担时间的差异。采用加速折旧法,可使固定资产成本在使用期限中加快得到补偿,同时延缓所得税的纳税义务时间。由于资金存在时间价值,增加前期折旧额,把税款推迟到后期缴纳,相当于依法从国家取得了一笔无息贷款。施工企业应结合自己的行业特点,根据科技发展和施工环境恶劣等因素,选择适合自己的折旧方法,并依照管理权限,报经有权机构批准后实施。
税收筹划(taxplanning),是指纳税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筹资、投资、经营等事项的事先精心安排和筹划,充分利用税法所提供的包括减免税在内的一切优惠政策及可选择性条款,从而获得最大节税利益的理财行为。它是企业独立自利的体现,也是企业对社会赋予其权利的具体运用。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日趋完善,税收筹划必将成为企业经营管理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税收筹划具有以下特点:
1.1行为的合法性。企业税收筹划本质是一种法律行为,由税收政策指导筹划活动。即税收筹划是在国家法律许可范围内,以税法为依据,深刻理解税法精神,在有多种应税方案可供选择时,做出承担税负最低、合理又合法的抉择,是有别于避税、偷税、骗税、逃税的行为。
1.2时间的超前性。企业税收筹划行为相对于企业纳税行为而言。在现实的经济活动中,纳税义务的发生具有滞后性。税收筹划是在纳税义务确立之前所作的经营、投资、理财的事先筹划与安排。如果经济活动已经发生,应纳税款已确定,就必须严格依法纳税,再进行税收筹划已失去现实意义。
1.3现实的目的性。企业税收筹划的目的是最大限度地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取得节税利益。企业的节税利益可从两方面获取:一是选择低税负或总体收益最大化的纳税方案;二是滞延纳税时间。但税收筹划不能为节税而节税,必须与企业财务管理的根本目标保持一致,为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服务,为实现企业发展目标服务。
1.4择优性。企业在经营、投资、理财活动中面临几种方案时,税收筹划就是在两种或更多的方案中,选择税负最轻或最佳的一种方案,以实现企业的最终经营目的。对纳税方案的择优标准不是税负的最小化而是企业价值的最大化。
1.5普遍性。从世界各国的税收体制看,国家为达到某种目的或意图,总要牺牲一定的税收利益,对纳税人施以一定的税收优惠,引导和规范纳税人的经济行为,这就为企业提供了进行税收筹划、寻找低税负、降低税收成本的机会,这种机会是普遍存在的。
1.6时效性。国家税收政策是随着政治、经济形势的不断变化而变化的。因此,纳税人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必须随时关注税收政策的变化,适时地做出相应的变化,注重税收政策的时效性。
2企业投资过程中的税收筹划策略
投资通常是指投入财力,以期望在未来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获得收益的行为。企业在进行投资预测和决策时,首先要考虑投资所获得的收益、其次要考虑所获收益中属于本企业的有多少。对投资者来说,税收是投资收益的减项,应缴税款的多少,直接影响投资者的最终收益。因此,有必要进行企业投资中的税收筹划。
2.1投资决策应考虑的主要因素
2.1.1投资地点的选择。企业进行投资决策时,应充分利用不同地区间的税制差别或区域性税收倾斜政策,对整体相对较低的地点进行投资,以获取最大的税收利益。由于地区发展的不平衡,我国税法对投资者在不同的地区进行投资时,也给予了不同的税收优惠,如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沿海开放城市、西部地区等的税收政策比较优惠。这对于投资规模较大,投资期限较长,应纳所得税额较大的企业影响较大。因此,投资者要根据需要,向这些地区进行投资,可以减轻税收负担。
2.1.2组织形式的选择。企业在设立时都会涉及组织形式的选择问题,而在高度发达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可供企业选择的企业组织形式很多,不同的组织形式税收负担不同。企业可以通过税收筹划,选择税收负担较轻的组织形式。在我国,国家为了鼓励个人投资、公平税负和完善所得税制,规定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只对其投资经营采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停征企业所得税。公司制企业要双重纳税,公司的营业利润一般课征25%的所得税,作为股息分配给投资者的税后利润,投资者还按20%的比例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此外,当企业规模扩大后,是设立分公司还是通过控股形式组建子公司在纳税规定上就有很大的差别。一般来讲,如果组建的公司一开始就可盈利,设立子公司较为有利。在子公司盈利的情况下,可享受当地政府提供的各种优惠税收政策。如组建公司在经营初期发生亏损,则组建分公司更为有利,可用亏损冲减总公司的盈利,减轻总公司的税收负担。因此,在组建企业时,采用何种形式必须认真筹划。
2.1.3投资行业的选择。在我国,税法对不同的行业给予不同的税收优惠,如对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产品出口企业、举办知识密集型项目及基础设施的企业给予税收优惠。所以,企业在进行投资时,要予以充分的考虑,结合实际情况,精心筹划投资行业。
2.2固定资产投资的纳税筹划固定资产投资具有耗资多、时间长、风险大等特点,其税收筹划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①投资于固定资产可以享受折旧抵税的优惠待遇,减轻所得税税负。由于折旧要计入产品成本或期间费用,直接关系到企业当期成本、费用的大小,利润的高低和应纳所得税的多少,因此,折旧方法的选择、折旧的计算就显得尤为重要。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等,不同的折旧方法对纳税人产生不同的影响。如选择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等加速折旧法,可使得在资产使用前期提取的折旧较多,使得企业少纳所得税,起到推迟纳税时间和隐性减税的作用。延缓纳税对于企业来说,无疑是从国家取得了一笔无息贷款,降低了企业的资金成本。在计算折旧时,主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固定资产原值、固定资产净残值和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由于新的会计制度及税法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没有做出具体的规定,这样企业便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选择对企业有利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来计提折旧,以此达到节税及企业的其他理财目的。对于处于正常生产经营期且未享有税收优惠待遇的企业来说,缩短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往往可以加速固定资产成本的回收,使企业后期成本费用前移,从而获得延期纳税的好处。②投资者在进行投资时,不仅要考虑现行税制的影响,还要考虑到税制改革趋势对投资的影响。按照对购入固定资产的不同处置方法,可把各国的增值税分为三大类型,即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以及消费型增值税。其中生产型增值税是对购入固定资产不允许抵扣,其折旧额仍作为增值额的一部分课税。因为这种增值额的法定计算办法是以国民生产总值的口径为基础的,故而称之为生产型增值税。我国现行增值税便属于此种类型。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为了发展本国经济,加大调控力度而采用这种类型的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是对购入固定资产允许按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分期扣除,即从生产型法定增值额中减去当期折旧额。因为这种增值额是以国民收入的口径为标准计算出来的,所以称之为收入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是对当期购进的固定资产总额允许从当期增值额中一次扣除。这相当于只对消费品部分进行课税,故而又称之为消费型增值税。三种类型的增值税,依据其法定增值额(即增值税税基)的大小区分依次为:消费型最小,收入型较消费型大,生产型最大。考虑到我国经济发展的现实情况,再加上世界上多数国家采用消费型增值税,所以以后税制改革的趋势便是建立消费型增值税。在进行固定投资筹划时,如能准确预测到税制改革的时间和方向,采取主动的态度适应税制改革的动态趋势,那么会使固定资产的法定增值额最小化,其直接效果便是:即使增值税率不变,增值税额却会因为税基的变窄而减少。③在固定资产投资时,充分筹划再投资项目。这种再投资优惠办法主要是针对外国投资者而设的,对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这类结合筹划方式有较为现实的意义。
2.3通过缩小所得税税基,实现纳税筹划。其主要方法有:①在投资中尽可能延长投资期限,选择分期投资方式,未到位的资金通过向银行或其他机构贷款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实际发生数税前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这样就可以缩小所得税税基,达到节税的目的;同时,在企业盈利的情况下,还可实现少投入资本、充分利用财务杠杆效应的目的。②在投资总额中压缩注册资本,提高债务资本的比例。增加贷款所支付的借款利息,可以列入被投资企业的期间费用,而节省所得税支出,同时可以减少投资风险,享受财务杠杆利益。③在投资方式中,应选择设备投资和无形资产投资,而不应选择货币资金投资方式。设备投资其折旧费可以作为税前扣除项目,缩小所得税税基;无形资产摊销费也可以作为管理费用税前扣除,减小所得税税基。用设备投资,在投资资产计价中,可以通过资产评估提高设备价值。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于产权变动时,必须进行资产评估。评估的方法主要有重置成本法、现行市价法、收益现值法、清算价格法等。由于计价方法不同,资产评估的价值也将随之不同。在对外投资中,通过选择评估方法,高估资产价值,不仅可以节省投资资本,还可以通过多列折旧费和无形资产摊销费,缩小被投资企业所得税税基,达到节税的目的。
3企业投资的税收筹划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进行税收筹划不能盲目,否则,将事与愿违。要有效地进行投资的税收筹划,达到节税的目标,需要考虑以下几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