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1 08:34:45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纳税评估论文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1.纳税评估工作定位不够准确。在纳税人看来,纳税评估工作是通过资料分析、评估约谈等方式查找税收问题,近似一种间接的纳税检查。而对评估人员来说,评估工作的目标和方法也向个案查出多少问题的方向发展。为了与稽查严格区分,强调评估时不调账,不下企业。因此不能全面看到可查阅的账簿凭证和企业经营过程的原始记录,只能发现一些表面问题或嫌疑问题。目前纳税评估的工作方式类似税务稽查,但手段和实际效果又不如稽查;定位是税务管理,又没有真正放到管理工作中去,还是处于仅个人操作和层次较浅的状况,因此成效不明显。同时,由于有效监控机制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纳税评估工作在设计上存在一些不足,对对报表、查查相关数据、与企业核实疑点问题等静态的监督形式无法了解企业动态实际情况,无法掌握外部相关信息,形成一些评估盲点。评估人员受相关因素约束,没能全面发挥主动管理监控职能。而企业大多也未把纳税评估当作是一次自查整改机会。因此,对纳税评估工作应进一步明确定位,即通过评估手段和调查手段,对纳税人纳税情况进行宏观管理监控。
2.信息资料来源不够广泛。纳税评估工作离不开数据资料的搜索、采集、积累和掌握,纳税评估过程中要进行大量的指标测算、资料比对等定量、定性分析,没有数据资料,纳税评估就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目前,纳税人报送的纳税申报数据和财务数据,不包括生产经营类信息、经营核算类信息以及其他诸如登记注册类、价格类等相关信息,因此,是不完整的涉税信息。只有掌握上述各类信息并进行处理、测算、比对以及综合分析后,才能做出较为正确的判断。税务部门目前还没有足够的渠道获取这些信息,对报表和税负等面上问题有的虽有怀疑,但由于信息不完整或有可能错误,无法把问题完整地分析出来,不仅审核效率低,而且审核误差大。
3.纳税评估人员综合业务素质亟待提高。目前,从事评估的人员基本都是税收管理员,在负责征管的同时进行纳税评估,没有专门从事评估的专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相当一部分评估人员知识面窄,掌握评估的方法不够,有的只停留在看看表、对对数、查查抵扣发票信息的浅层次,不善于从各种涉税信息中寻找蛛丝马迹或挖掘深层次问题,使评估工作流于形式,评估效率不高。
二、对深化纳税评估工作的思考
1.建立科学规范的纳税评估体系,强化税源管理。随着征管改革的不断深化,信息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加大了依法治税力度,促进了征管质量的提高。但由于征管对象的复杂化、现金交易的扩大以及不开发票收入不入账、做假账、二套账等情况时有发生,偷税隐蔽性越来越强。纳税评估的开展恰恰能解决这个问题。因此,应该进一步拓展评估范围,充分运用金税工程、CTAIS、纳税评估等软件,将纳税评估对象涵盖全部纳税人,对信息数据进行分析、评定,规范涉税行为,优化纳税环境。
2.确立“服务型”的纳税评估,融洽征纳关系。通过经常性的纳税评估分析,可以有效地对纳税人的依法纳税状况进行及时、深入的控管,纠正纳税人的涉税违法行为,提高他们依法纳税的自觉性。同时,将评估结果与当事人见面,通过约谈或质询等方式让对方说明、解释,是对纳税人进行税法宣传解释、帮助他们提高纳税意识的有效的途径。纳税评估对一般涉税问题的处理解决了纳税人由于对税收政策不了解、财务知识缺乏而造成的非故意偷税问题,减少了纳税人进入稽查的频率,减少了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双方因直接进入稽查后对案情分歧而产生直接冲突的可能,起到了服务纳税人、优化经营环境的作用。因此要树立服务的观念,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倡导纳税人诚信纳税。
论文关键词:事业单位,投资
一、事业单位:
是指主要通过生产精神产品和提供各种劳务的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为上层建筑、生产建设和人民生活服务的接受国家行政机关领导的单位。如,工业、商业、交通事业单位;农业事业单位;文化、科学、卫生等事业单位;社会福利、社会救济事业单位等。
二、事业单位会计
是指核算和监督事业单位资金的增减变化及其结果的专业会计。
三、事业单位对外投资
是指事业单位利用闲置的货币资金、利用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以获得经济利益的行为。按照投资对象分为:
1、债券投资
是指事业单位购入其他单位发行的各种债券(如,国库券、国家重点建设债券、金融债券和公司债券等)
2、经营投资(相当于企业的其他投资)
是指事业单位与其他单位共同出资,组成合资(或者联营)实体的对外投资。
需要指出的是,在《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没有对事业单位的对外投资按期限划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是因为事业单位经济活动主要从事的是非盈利性活动。
四、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科目设置
1、设置“对外投资”科目
该科目属于资产类科目论文提纲格式。借方登记对外投资的增加额;贷方登记对外投资的减少额;余额在借方财务管理论文,表示对外投资的期末结存额。
2、设置“事业基金”科目
这个科目的设置体现了事业单位会计在处理投资业务时的自身特点。
该科目属于净资产类科目。事业基金是事业单位拥有的、非限定用途、由事业单位自行支配的给余资金。它起着蓄水池的作用,以后年度如果收入大于支出则继续转入增加事业基金;如果支出大于收入,则用以前年度的事业基金弥补其差额。
该科目贷方登记事业基金的增加额,借方登记事业基金的减少额;余额在贷方,表示事业基金净结余额。
“事业基金”科目下设“一般基金”和“投资基金”两个明细科目。
(1)“事业基金—— 一般基金”明细科目核算历年滚存结余资金、接受捐赠等。
我个人在工作中的体会是:事业单位在动用资产类的货币资金、存货、无形资产等投资时,也要同时动用净资产类的“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2)“事业基金—— 投资基金”明细科目核算对外投资部分的基金。
我个人在工作的体会是:事业单位的“对外投资”这项资产,所占用的是“事业基金——投资基金”。
3、设置“固定基金”科目
该科目属于净资产类,核算事业单位掌管的固定资产所占用的基金。贷方登记因固定资产增加所形成的固定基金增加额;借方登记因固定资产减少所引起的固定基金减少额;余额在贷方,反映事业单位掌管的固定资产所占用的基金。因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所以“固定基金”余额反应的不是固定资产的净值,而是固定资产原
五、事业单位投资业务账务处理
(一)债权性投资
【例1】 2007年3月1日,G大学开出转账支票203 000元,购入利隆公司发行的3年期债券,债券面值为200 000,年利率为9%,每年年末付息1次。2008年4月1日,将持有利隆公司的债券全部转让给其他单位财务管理论文,实际取得价款为205 000元,款项存入银行论文提纲格式。
⑴C大学购入债券时:
借:对外投资——白云公司债券203 000
贷:银行存款203 00
同时,调整事业基金明细账:
借: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203 000
贷:事业基金——投资基金203 000
⑵2007年12月31日收到利息时:
利息额=200000×(9%&pide;12)×10个月=15 000(元)
借:银行存款15 000
贷:其他收入——债券利息15 000
⑶2008年4月1日将债券转让转让时:
借:银行存款205 000
贷:对外投资——白云公司债券203 000
其他收入——投资收益2 000
(二)经营性投资
事业单位的经营投资(即其他投资)一般采用“成本法”核算,即期末对外投资的账面价值按投资时的原始成本反映。
对外投资时,应区分不同的投资方式进行账务处理:
1、 以货币资金对外投资时:
借:对外投资
贷:银行存款
同时,
借: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贷:事业基金——投资基金
2、 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时:
借:对外投资 (按评估、合同、协议确认的价值)
贷:事业基金——投资基金(按评估、合同、协议确认的价值)
同时,
借:固定基金(按账面原价)
贷:固定资产(按账面原价)
【例2】D大学像秀华联营公司投入1台旧设备,账面原价值20 000元(未提折旧)经投资各方协议确认的价值19 000元。
借:对外投资19 000
贷:事业基金——投资基金19 000
同时,
借:固定基金20000
贷:固定资产 20 000
3、 以无形资产对外投资时:
⑴借:对外投资(评估、合同、协议确认的价值)
贷:无形资产(账面原价值)
事业基金——投资基金(评估、合同、协议确认的价值>账面原价值)的差额
同时,
借:事业基金—— 一般基金(无形资产账面原价值)
贷:事业基金——投资基金(无形资产账面原价值)
⑵借:对外投资(评估、合同、协议确认的价值)
事业基金——投资基金(评估、合同、协议确认的价值<账面原价值)的差额
贷:无形资产(账面原价值)
同时,
借:事业基金—— 一般基金(无形资产账面原价值)
贷:事业基金——投资基金(无形资产账面原价值)
【例3】E大学以场地使用权向宏利联营公司投资,该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为80000元,各方协议确认的价值为90000元。
借:对外投资90 000
贷: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80 000
事业基金——投资基金 10 000
同时,
借: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80 000
贷:事业基金——投资基金80 000
4、以材料对外投资时,应区分一般纳税人的事业单位和小规模纳税人的事业单位来处理:
⑴一般纳税人的事业单位对外投出已作增值税进项税额处理的材料时:
1)借:对外投资(合同、评估、协议确认的价值)
贷:材料(不含增值税的账面金额)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事业基金——投资基金[对外投资(合同、评估、协议确认的价值)>材料(不含增值税的账面金额)+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的差额
同时,
借:事业基金—— 一般基金(材料的账面价值)
贷:事业基金——投资基金(材料的账面价值)
2)借:对外投资(合同、评估、协议确认的价值)
事业基金——投资基金[对外投资(合同、评估、协议确认的价值)<材料(不含增值税的账面金额)+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的差额
贷:材料(不含增值税的账面金额)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
借:事业基金—— 一般基金(材料的账面价值)
贷:事业基金——投资基金(材料的账面价值)
【例4】F大学向金利联营公司投入一批多余的经营用材料财务管理论文,账面成本10 000元,原已入账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1 700元。协议确认价值15 000元,增值税销项2 179.49元[15 000&pide;(1+17%)×17%]。该大学为一般纳税人。
借:对外投资 15000
贷:材料10 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 179.49
事业基金——投资基金2 820.51
同时,
借:事业基金—— 一般基金 10 000
事业基金—— 投资基金 10 000
⑵小规模纳税人的事业单位对外投出材料(已含增值税)时:
借:对外投资(合同、评估、协议确认的价值)
贷:材料(含增值税的账面金额)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事业基金——投资基金[对外投资(合同、评估、协议确认的价值)>材料(含增值税的账面金额)+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的差额
同时,
借:事业基金—— 一般基金(材料含增值税的账面价值)
贷:事业基金——投资基金(材料含增值税的账面价值)
2)借:对外投资(合同、评估、协议确认的价值)
事业基金——投资基金[对外投资(合同、评估、协议确认的价值)<材料(含增值税的账面金额)+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的差额
贷:材料(含增值税的账面金额)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同时,
借:事业基金—— 一般基金(材料含增值税的账面价值)
贷:事业基金——投资基金(材料含增值税的账面价值)
【例5】G中学(为小规模纳税人)向金鑫联营公司投入一批多余的经营用材料,账面成本10 300元(含增值税)。协议确认价值15 000元。
借:对外投资 15000
贷:材料10 3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4.37 [15 000&pide;(1+3%)×3%]
事业基金——投资基金4695.63
同时,
借:事业基金—— 一般基金 10 300
事业基金——投资基金 10 300
(三)投资期内收到分派来的红利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收入
(四)收回投资的账务处理
1、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回额)
贷:对外投资(账面投资成本)
其他收入(实际收回额>账面投资成本)的差额
同时,
借:事业基金——投资基金(账面投资成本)
贷:事业基金——一般基金(账面投资成本)
2、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回额)
其他收入(实际收回额<账面投资成本)的差额
贷:对外投资(账面投资成本)
同时,
借:事业基金——投资基金(账面投资成本)
贷:事业基金——一般基金(账面投资成本)
限于篇幅,举例从略。
[论文摘要] 随着税收征管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纳税监控体系的日益完善,纳税评估作为改革过程中的新生事物得以逐步 发展 并成为税收中期监控的有效手段,在 现代 税收征管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如何正确认识和开展纳税评估工作,使其更有效地为税收征管服务,是当前征管改革的重要课题。
随着税收征管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纳税监控体系的日益完善,纳税评估作为改革过程中的新生事物得以逐步发展并成为税收中期监控的有效手段,在现代税收征管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在提高征管质量,优化征管模式方面展现出其独特的优势。但随着 经济 信息化的迅速发展和税收征管要求的进一步提高,纳税评估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如何正确认识和开展纳税评估工作,使其更有效地为税收征管服务,是当前征管改革的重要课题。本文拟对纳税评估工作运行初期的一些理论和实践问题作一些粗浅的探讨。
一、明确纳税评估 法律 地位,促进纳税评估工作健康发展
到目前为止,对纳税评估作出最高法律解释的文件是2005年国家税务总局《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按照法的渊源来看,属于部门规章。但《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主要是针对税务机关内部衔接和工作要求所做的规定,不涉及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而对于一线操作人员而言,最关心的是纳税评估的法律效力。虽然有许多人认为其适用《征管法》的有关规定,但实际上并没有法律依据,只能是一种推测而已。纳税评估缺乏法律层面的支撑,工作开展缺乏法律保障,而《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六条却规定,从事纳税评估的工作人员,在纳税评估工作中徇私舞弊或者滥用职权,或为有涉嫌税收违法行为的纳税人通风报信致使其逃避查处的,或瞒报评估真实结果、应移交案件不移交的,或致使纳税评估结果失真、给纳税人造成损失的,不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纳税评估人员很难把握其尺度,从而造成纳税评估人员对纳税评估工作产生一种困惑。虽然《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纳税评估分析报告和纳税评估底稿是税务机关内部资料,不发给纳税人,不作为行政复议和诉讼的依据。但是如果纳税人真正提出复议和诉讼,我们又拿什么应对呢?在纳税评估过程中发现有偷税嫌疑的,由于取得的是评估数据,而没有确凿的证据,纳税人不承认则税务机关很难予以确认,使纳税评估人员左右为难,移交证据不足,自查补税又怕日后通过其他检查方式确认为偷税行为,从而给自己带来不可预见风险,产生对纳税评估工作性质的怀疑,很容易损伤纳税评估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要想使纳税评估工作真正发挥其效能,就必须在《征管法》中明确其法律地位和适用的法律条款,使纳税评估人员真正知道纳税评估工作应该做到什么程度,哪些方面是评估人员不该做的,做到责权利的有效统一,从而使纳税评估人员有的放矢地开展纳税评估工作,充分发挥纳税评估工作的职能作用,促进纳税评估工作健康发展。
二、建立专业化的纳税评估队伍,提高纳税评估质量
税收管理员是开展纳税评估工作的主体, 科学 配置税收管理员成为纳税评估最关键的保障基础。税收管理员日常忙于事务性工作,把主要精力用于税款征收上。基层征收单位日常式、临时性工作大多数都落在税收管理员身上,哪项工作都不能不办。为了及时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税收管理员整日忙于应付,身心疲惫。而要完成好一项纳税评估工作大约需要7天时间,这需要税收管理员在没有其他事务性工作打扰的情况下完成,否则,对纳税评估工作只能是应付了事。这就需要给出各行业的一些评估方法,使税管员在有限的时间内完成更多纳税评估任务。要解决上述问题,必须建立专业化的纳税评估队伍,即专业评估人员以行业纳税评估为主, 总结 出一些带有本地区行业特点的评估方法和指标参数,指导税管员有条不紊地开展纳税评估工作,形成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的评估格局。对税管员的评估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对复核时发现的有问题的评估报告,认真开展复评,避免出现税管员和纳税人对评估工作怀有应付了事的侥幸心理,并将其作为考核税管员业绩的主要指标。同时进行税管员之间的评估经验交流,从而提升全体税管员的税收征管水平。开展纳税评估工作不要急于求成,只有做到“评估一户、规范一个行业、监控一个行业”,才能达到纳税评估工作的目的,不断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
三、评估与征管查的有效互动,才能真正发挥纳税评估作用
专业化评估机构建立起来以后,纳税评估工作并不是评估部门一个科室的事情,而是各个税务部门相互配合的事情。只有各个部门相互协调配合,才能真正发挥纳税评估的作用。从数据信息的采集上看,除了从综合征管信息系统和数据分析平台上采集数据外,税管员日常掌握的纳税人信息更是不能忽视的;从税务部门的角度上看,最了解 企业 的是税管员,税管员为评估人员提供的信息更可靠、更真实、更有价值。笔者认为,如果能和税管员共同评估,捕捉的评估点更准确、质量更高,同时又能使税管员放下思想包袱,只有这样才会取得更好的纳税评估效果。要使我们的评估结果发挥事后监控的目的,就需要税管员了解评估部门的评估结果,及时进行跟踪问效,否则评估过的企业有可能又回到老路上去。做好纳税评估工作需要有税收政策作保障,这就需要业务部门提供税收政策支持,及时解决评估工作中遇到的税收政策问题。使评估工作中税收政策运用得更准确、更规范,使纳税人心服口服。而稽查部门可以为纳税评估工作保驾护航,如果纳税人对经 科学 分析、符合实际的评估结果不予认可,就需要稽查部门予以配合,而不以纳税评估证据确凿为前提条件,因为评估人员在目前情况下并没有收集各种证据的权力,只要纳税评估结果符合逻辑关系,纳税人不能做出合理解释并不认可评估结果的情况下,稽查部门就可以介入收集证据,确认性质,只有这样才能使纳税评估工作顺利进行。否则,纳税评估工作的存在就无意义可言,纳税评估只能是一种形式主义,难以发挥其在税收征管中的积极作用。
四、合理测算评估指标预警值,使评估参照标准更具科学性
在日常评估工作中常常遇到我们所参照的省局或国家局指标不被纳税人认可的情况,他们认为不符合本地区和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这就需要各级评估机构结合各地区的实际进行审计式评估,必要时可以在企业“蹲点”,真正了解掌握企业的真实性生产经营情况, 总结 出更加细化,具有可比性的评估指标预警值,使纳税评估结果更加符合企业实际。上述观点并不是要对每户企业都进行审计式评估,这样在人力、物力等方面投入太大,税收成本太高。我们可以通过个别企业的审计式评估以点代面,使本地区的纳税评估指标更符合本地区实际,使纳税人更容易接受,评估质量会更高。同时将测算的评估指标和预警值向省局备案,以备省局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创新并不能丢掉我们过去好的工作经验和做法。我们可以借鉴过去老的“纳税鉴定”方式,设计更符合企业特点的《企业生产经营具体情况表》,对每道工序的耗电、耗料等数据指标由企业负责填写,特别注明如不如实填写应承担的责任。税管员要对情况表进行认真审核,并对企业生产设备、生产能力等使用说明书进行备案。有必要的还要对企业进行深入调查研究,特别是决定企业产品产量的关键数据指标,这些资料必须在企业办理税务登记前就要事先搞清楚,否则不予办理税务登记,从源头上掌握企业的真实情况。同时对企业的指标变动,随时要求企业进行更正备案。笔者认为,只要我们认真去做了,那么评估工作质量会更高,更具科学性,评估结果也会为纳税人所接受。
五、纳税评估工作要做好,必须有其他部门的密切配合
【论文摘要】纳税评估是现代税收征管的一项重要举措,它对于加强税收管理、提高征度质量、增强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实现税收征管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我国目前的纳税评估从机构的质量、指标的采用等方面还存在不足,需针对不足之处采取相应措施以提高纳税评估的质量。
纳税评估工作是国家税务总局加强税源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它是通过税务机关运用数据信息对比分析的方法,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纳税申报(包括减免缓抵退税申请,下同)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定性和定量的判断,并采取进一步征管措施的管理行为。是介于申报征收与税务稽查之间的一道“过滤网”,具体表现为税务机关通过对纳税人纳税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进行综合评定,及时发现、纠正和处理纳税人纳税行为中的错误,实现对纳税人整体、实时的控管,以促进纳税人的真实申报和提高税收监控管理水平。纳税评估工作是税源管理的重要内容,是税收征管工作一次“质的飞跃”,是加强对税源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客观要求,是强化税源管理和监控,不断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重要手段,是税收内部基础管理制度在税收征管工作中的重要体现。因此,在现代税收征管中需要全面实行纳税评估制度,以加强税收管理,提高征管质量,增强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实现税收征管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目标。
一、开展纳税评估的必要性及其作用
(一)开展纳税评估的必要性
1、开展纳税评估,是当前税收征管环境的需要。目前我国的税收征管环境不甚理想,税源监控乏力,大量的税源不能转化为税收,主要表现在:一是市场经济不发达,现金交易普遍,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淡薄,偷税、漏税、骗税现象突出,税收流失严重;二是一些社会中介机构、会计从业人员执业素质不高,申报信息失真严重,税企之间信息明显不对称;三是社会各部门对税务机关依法治税的支持、协助不够,没有形成社会综合治理的氛围,社会舆论对税务工作支持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税收法律体系尚需完善,税收执法手段刚性不足,威慑力不强;五是税收征管现代化程度较低,虽然计算机网络技术在日管中得到广泛应用,但征管的科技含量、信息化应用程度较低,计算机的管理功能、分析功能、数据处理和交换功能、监控功能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因此,需要一个比较科学的方法帮助税务机关了解哪些税源有问题,需重点掌握,而纳税评估,则能很好地满足这一要求。
2、现行税收征管体制不够健全,需要开展纳税评估加以完善。主要表现在:(1)部分单位把税收工作重点片面放在稽查和征收环节,对征管基础工作重视不够,从而导致管理弱化,漏征漏管现象较为严重;(2)税务部门提供纳税服务有限,税企之间缺乏有效的桥梁联系,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心中无数,知之不多,从而缺乏对税源变化的有效监控;(3)机构设置不合理,征管岗责划分不清晰,征管各环节不能紧密协调,形不成合力,突出表现在:征收、管理、稽查各系列职责不清,各环节缺乏相互制约的信息传导机制,造成相互扯皮、责任不清、效率低下甚至腐败,出现“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局面,征管查整体效能得不到充分发挥。
(二)开展纳税评估的作用
1、有利于增加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和提高申报质量,融洽征纳关系。(1)在我国公民纳税意识普遍不高的环境下,通过经常性的纳税评估分析,可以有效地对纳税人的纳税状况进行及时、深入的控管,及时纠正纳税人的涉税违法行为,提高他们依法纳税的自觉性;(2)纳税评估将评估结果与当事人见面,通过约谈或质询等方式让对方说明、解释,是对纳税人进行税法宣传解释,帮助他们提高纳税意识的有效途径;(3)纳税评估对一般涉税问题的处理,解决了纳税人由于对税收政策不了解、财务知识缺乏而造成的非故意偷税现象,减少了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双方直接冲突的可能;(4)纳税评估通过计算机对纳税人整体纳税情况的监控,体现了税收的公平、公正,有效控制了偷税等不良行为的发生,减少了纳税人进入稽查的频率,起到了服务纳税人,优化经营环境的目的。
2、提高了税务机关的执法能力,形成了工作合力。首先,纳税评估作为一项新的税收征管形式,它具有前瞻性、及时性和反馈性,它不但能发现、纠正纳税人的涉税违法行为,起到督促、监控和检查的作用,而且也可以发现税收征管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有利于提高税收征管水平。其次,纳税评估是连接征收与稽查的有效载体。纳税评估通过对申报资料的稽核,成功的为“集中征收”增添了有效的“后续”,在征收和稽查之间增加了一道“滤网”.是税款征收和税务稽查的结合点,可以有效防止两者之间的脱节与断档,做到了申报资料的最大利用,使税款征收与税务稽查有机地联系在一起。再次,纳税评估是税务稽查实施体系的基础,开展纳税评估,有助于税务稽查整体效能的发挥。一方面纳税评估经过评估分析,发现疑点,直接为税务稽查提供案源,不仅可避免稽查选案环节的随意性和盲目性,而且可使稽查的实施做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另一方面,纳税评估有利于稽查内部的专业化分工并对稽查实施产生制约。有利于发挥税务部门的整体效能。
二当前评估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纳税评估的机构有待落实。纳税评估工作的推行与开展,要以专业化组织机构设置为保证,目前,大多数税务部门没有在税收管理员制度的基础上,成立专门的纳税评估机构开展纳税评估工作,使纳税评估工作在组织机构上得不到保证。
(二)纳税评估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纳税评估工作是一项业务性较强的综合性工作,要求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涉税信息全方位、大容量、多角度地搜索和掌握,要求评估人员依据国家的税收政策及自身综合知识,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从多层面对税源状况、纳税行为进行细致的案头分析,逐步审定申报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这就要求评估人员应具备较高的业务素质。但是.目前评估人员的业务素质参差不齐,不善于从掌握的涉税信息中找出蛛丝马迹,挖掘深层次的问题,使很多评估工作流于形式,停留在看看表、翻翻账、对对数的浅层次上,使评估工作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
(三)纳税评估指标存在一定的局限性。现行的纳税评估指标体系一般是确定行业内平均值,实际上是企业真实纳税标准的一种假设,一般这种评估指标的测算结果都直接与行业正常值进行比较,也就是说该企业被测算的指标只要处于正常值的合理变动幅度内,就被认为已真实申报。实际上,评估对象的规模大小,企业产品类型多少等因素都对“行业峰值”产生较大影响。另外.单凭评估指标测算和评价很难合理确定申报的合法性和真实性,企业还经常受到所处的环境、面临的风险、资金的流向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纳税评估指标体系的局限性,制约着纳税评估工作的效果。(四)纳税评估与征收、稽查各环节的关系不够理顺。纳税评估作为一种新的税收管理手段,与征收、稽查环节有着密切的联系。首先,评估工作是建立在深化征管改革的基础之上,若没有一定征管基础,纳税评估将是无源之水,而评估工作反过来又对加强税收监控起到促进作用;其次,评估工作是介于征收与稽查间的“滤网”,能够解决一般性税收违规问题,缓解稽查压力,增强选案准确性,有利于稽查“重点打击”作用的充分发挥。目前,评估工作还处在探索阶段,在与征收、稽查等环节的联系过程中,因工作衔接、资料传递等程序没有一种明确的机制加以限制,常常出现一些问题,具体表现为评估与征收的不理顺、评估与稽查的不理顺。
(五)信息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纳税评估工作开展的基础和前提,是税务机关内部各岗位在日管工作中形成的各种资料、数据,以及外部单位提供的信息资料。因此,资料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直接影响着评估工作的效率和成果,但是税务部门自常形成的数据资料真实性较低,成为制约评估准确性的限制因素。
三、对提高纳税评估质量的对策和建议
(一)设立纳税评估机构。鉴于纳税评估内容广泛、专业性强、人员素质要求高的工作特点,根据工作需要,税务机关应设置专业的组织机构,具体负责评估指标体系的建立、评估范围、评估手段的确立、评估内部工作管理等事项,保证纳税评估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强化培训,提高评估人员的综合业务水平。在实际工作中,首先应选择综合素质较高的人员从事评估工作;其次,坚持学习经常化、制度化,使评估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多学习、勤实践,精通业务知识,掌握各项税收政策,熟悉企业财务制度,精通财务核算方法;再次.要加强对纳税评估人员的培训,对评估工作涉及的税收业务、财务管理、计算机相关知识进行系统学习,不断提高评估人员素质,培养出一批能够胜任评估工作的“专家”。
(三)完善评估方法,提高纳税评估的工作实效
1、实行分类评估管理。对大型企业集团或重点税源,依靠计算机网络、信息数据库和企业的会计电算化和电子报税,逐步实现税企联网,利用纳税评估软件对企业的生产销售全过程实施全方位的控制;对中小企业实行行业税收监控管理,通过行业税收评估指标体系的建立和统计分析,对纳税情况实时监控,及时发现问题.确定评估对象,进行评定处理;对个体工商业户l,可采取事前测定评估方法,即计算机定额管理系统管理,将个体业户的平均经营水平和销售水平,用保本推算或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利用计算机得出一个定期内与营业规模相适应的较为合理的应纳税定额。完善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做到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有机结合。一是注重调查,不断丰富和完善评估分析指标体系。在对纳税人涉税信息全面收集整理、抓好评估基础指标测算的基础上,对纳税人正常经营状态下的经营额、经营成本、流动资产等指标进行纵横向对比分析和综合测定,建立较为完善的评估指标体系,做好评估“量化”分析,以准确体现纳税行为的共性和规律,不断提高“筛选”异常信息的准确性,为评估的实施提供真实的指导信息。二是建立模糊分析体系。将评估范围扩大至纳税人的经营能力、经营规模等方面,实现对经营情况的全方位分析,应用经济指标,进行非量化的模糊分析,将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有机结合以提高分析的科学性、准确性。
3、简化工作程序,规范评估运作。首先要简化工作程序和文书数量,提高评估工作的可操作性。要本着简化、实用的原则,合理确定工作程序和文书,增强评估方法的可操作性,以免评估工作流于形式。其次是规范评估运作。通过制定相应的制度和方法,加强对评估工作质量全过程控制,明确评估工作中征收、管理、稽查的相互协作关系,使各环节、各项工作互相紧密衔接,保证评估管理操作行为规范运行。
(四)依靠科技手段,提升纳税评估的水平
1、结合税收征管实际,开发纳税评估软件。税务机关要以综合征管软件为核心,以税收管理员制度为基础,以各行业相关税收预警指标为参数,开发出符合税收征管实际的纳税评估软件,提高纳税评估的工作质量和效率。
以桂林航天工业学院为例,目前高职高专会计专业实践教学课程包括计算技术、点钞技术、会计书法、基础会计模拟实训、财务会计模拟实训、成本会计模拟实训、税收实务模拟实训、财务管理岗位实训、会计核算岗位实训、企业管理模拟实训、审计实务模拟实训、ERP实训、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等14门,共计874个课时,在整个必修课1845课时中占47.37%。从这样的实践教学安排来看,整个体系“大而全”,贯穿了会计专业的整个教学过程,涵盖了专业建设的各个方面,体现了对实践教学的重视。但在实际教学过程中,相对于应用型本科会计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要求来说,还缺乏深度,实验效果不明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1实验内容相对简单
我们的会计实验相对比较简单,对会计分析、预测、决策等涉及较少,缺乏锻炼学生运用专业知识创造性地分析复杂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的内容,缺乏深度,无法培养学生在实践中思考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而学生也只把实践教学看成是完成一次大作业,感觉在实验室中进行的教学实践和在普通教室进行的教学基本没有区别,学习主动性不强,参与积极性不高。还存在迟到、早退、缺勤、抄袭的现象,尤其是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一般都是由学生自己找实习单位,而学生把实习时间大多花在联系工作单位、参加面试上,根本无心实习,所要求的实习报告也是想办法编出来的。而毕业论文也大多是照抄网上的论文,或东拼西凑,这就使得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这两种重要的实践课程流于形式。
1.2实践教学与实际有脱节
现有的实践教学模式往往被设计成“个人全能项目”,发给学生一套练习题,以及凭证、账簿,让学生一个人包揽全部业务,自己操作整个过程,学生自己既是出纳、又是会计;既管记账、又管复核;既是会计员、又是会计主管。这样一来,学生在实践教学中对各自岗位的工作流程、任务职能等并不十分清楚,无法形成鲜明的岗位意识。另外,一些在实际工作中发生较多的业务,比如说银行结算和纳税申报,在实践教学中往往都是在实训教材中以文字性材料来说明经济业务发生的过程、内容和结果,实验也只是要求学生根据事先填好的结算凭证进行账务处理和填制某些税种的纳税申报表,学生根本不知道银行结算和纳税申报业务的实际发生过程,这使得学生走上工作岗位后不知道怎样与银行和税务部门打交道,缺乏进行银行结算和税务处理的能力。
1.3部分教师实践经验不足
有些教师自己未从事过实际财务工作,也少有机会到企事业单位的会计工作岗位进行实践锻炼,造成理论与实践严重脱节。在实践教学中,教师有时仅按自己的理解或想象来指导实习,造成与会计制度、会计规范或实际会计工作的冲突,从而使实践教学的质量没有根本保证。
2构建应用型本科会计专业的实践教学体系
应用型本科会计专业的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应该增强实践,强化应用,体现特色,突出创新,搭建多维度、多层次的实践教学环节,如下图所示:
2.1构建实践教学体系三大平台
2.1.1实验教学平台
实验地点主要是校内的会计模拟实验室,包括基础实验、专业实验、创新创业实验,基础实验是学生在学习完会计专业的基础课程后开设的,包括计算技术、点钞技术、会计书法、基础会计模拟实训、财务会计模拟实训、成本会计模拟实训等,一般安排在大一、大二,使学生掌握会计专业的基本业务内容、会计处理和操作过程,培养学生专业基本技能和应用能力;专业及岗位实验是在学生学习完专业课程后开设的,包括税收实务模拟实训、财务管理岗位实训、会计核算岗位实训、企业管理模拟实训、审计实务模拟实训、ERP实训等,一般安排在大三,使学生掌握会计专业的系统的、综合的技能,培养学生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和会计职业判断能力。创新创业实验,一般是开展创新创业大赛或创建模拟公司,安排在大四上学期,使学生熟悉创业真实过程,培养学生团队协作意识、创业意识和创业精神,增强学生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自主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在实验教学平台中,在现有的高职高专实验的基础上,要注意尽量创造真实的经济环境,培养学生办理银行结算、进行纳税申报的能力,可以考虑将学生分成若干大组,每个大组包括企业小组、银行小组、税务小组,每个小组中,“一人一岗,各司其职”,培养学生的岗位意识。不同小组之间有业务往来,不同大组之间也发生业务往来,比如说不同大组的企业之间有采购、销售等日常业务,同时与其他小组之间还会发生银行结算和税务处理业务等。
2.1.2实习教学平台
大学四年每年安排一次会计实习,第一次是认知实习,让学生去校外实训基地参观、了解,对企事业单位所处的环境和实际工作情况有一个感性认识,一般安排在大一;第二次、第三次是岗位实习,在部分专业课程结束后,到校外实训基地或其它企事业单位进行实习,熟悉各岗位的职责分工和具体工作内容,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和会计业务处理流程有一个比较完整的理解,大二、大三各安排一次。第四次是毕业实习,安排学生到企事业单位的实际会计工作岗位上去,一般时间安排在大四下学期。要加强实习平台的建设,首先要有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但长期以来,由于会计工作的特殊性,企事业单位对与高校建立会计实习基地的意愿很淡薄,会计专业的学生实习一直以来就是一个难题。作为高校来说,一方面要与各类企事业单位多多沟通联系,实行校企共建,互惠互利,实现实践教学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使用;另一方面,以投资、担保、管理、财务咨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师事务所等一大批中介机构为突破点,加强会计中介机构实训基地的建设。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这样一大批会计中介机构已经开始壮大起来,他们把会计工作当做是一种对外提供的技术服务,不再排斥实习学生的参与,而且在业务旺季对于实习生助理有很大的需求。这样,学生可以亲身参与到各类企事业单位的担保、咨询、审计、评估等项目,在实践中加深对对专业知识的认识和理解,提高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1.3实践教学平台
主要包括社会调查、学年论文、毕业论文等,社会调查一般安排在大三的假期进行,可以针对会计教学或会计改革的热点问题定出要调查的内容,采取问卷调查、抽样调查、网上调查和实地调查等多种形式,了解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会计机构设置、会计制度建设等情况,了解会计工作的组织、会计人员素质、会计核算、会计管理等情况,运用所学知识进行分析,为学年论文和毕业论文提供写作素材。学年论文和毕业论文都具有实践性和理论性的双重性质,学年论文是学生对一学年所学专业知识在专业实习实践的基础上进行的理论总结,一般安排在大三下学期;毕业论文学生对大学四年所学专业知识在各类实习实践的基础上进行的理论总结,一般安排在大四下学期。学年论文和毕业论文的写作,作为应用型本科会计专业来说,要强调从实践中选题,在实践中去发现问题、思考问题,用所学的知识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对于那些通篇理论论述,缺乏实践内容支持的论文,可以考虑要求重新选题和定位。
2.2提高教师实践能力
教师的素质直接影响到实践教学的质量,现在的高校教师大多是从学校到学校,没有在企事业单位工作过,缺乏实际会计工作经验。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建立与校外实习基地、企事业单位、会计中介机构的联系和交流机制,鼓励教师,尤其是年轻教师定期到这些单位挂职,从事具体的财务工作,积累会计实践经验,提高实务处理能力,更好地满足会计专业实践教学的需要。也可以多组织会计专业教师到兄弟院校参观学习,交流教学经验,多参加教育界和会计职业界组织的学术交流、研讨活动,提供相互学习的平台。建立校外注册会计师、注册审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等财务专家以及经验丰富的会计从业人员档案,保持经常性的交流,促进产学研结合,还可以定期将这些专家学者请进校园作相关内容的专题讲座,甚至直接授课。同时支持会计专业教师参加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并要求取得资格证书,达到会计教育对“双师”型教师的要求。
2.3建立实训技能和质量评价体系
完善和规范实践教学评价,建立实训质量和技能评价体系。评价体系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对学生专业技术水平和实践操作能力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另一部分是教师实践教学质量评价体系。要制定评价体系的详细考核指标和考核方式,对学生的考评可以采取闭卷考试、开卷考试、口试、社会调查、社会实践、手工模拟、上机模拟等多样化的形式;对教学质量可以建立学校、教务处、系部、学生和校外财务专家五级监控和评价体系,采取学校抽查、系部检查、教师自评、校外专家评学、学生评价等多种方式,尤其对实验实习过程进行严格监控,分阶段进行考核,从而对整个会计专业实践教学体系进行科学的评价。
3结束语
【关键词】 收入分配; 税收遵从; 城镇居民; 基尼系数
【中图分类号】 F812.4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5937(2016)20-0096-05
一、研究背景
20世纪中期以来,随着西方国家宏观调控的不断完善,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控作用逐渐加强,从税收角度研究收入分配问题的成果日渐丰富。与此同时,一些学者开始试着反向思考收入分配差距对税收遵从度的影响。Adams[1]提出的公平理论认为,社会成员会根据个人付出与自己获得绝对报酬量的纵向比较、个人付出与他人付出的横向比较进行行为调整,如其产生不公平感,会采取一定的措施来改变别人或自己的经济行为状态。Thibaut et al.[2]发现社会成员的国家制度公平感影响其遵守法律和法规的程度,如果认为国家的制度缺乏,社会成员往往会通过违法的方式使国家的制度重新达到公平。Song and Yarbrough[3]通过对家庭调查样本数据的分析,Westat Inc[4]根据调查数据,Spicer and Becker[5],Scott and Grasmick[6]通过实验性税收游戏数据,Alm et al.[7]运用历史数据分析,Kim et al.[8]对社会公平以及纳税遵从等变量的动态回归分析,Richardson[9]通过对跨国数据的研究等都验证了纳税人对税制公平的感知影响其纳税遵从。
国内学者在税制公平和纳税遵从等问题的研究中也开始注意到税制带来的收入分配对税收遵从的影响。陈成文和张晶玉[10]、苏月中和郭驰[11]、童疆明[12]等,从收入水平、纳税人地位、税制公平性以及税率等角度展开研究,均发现税制的收入分配公平程度对纳税遵从产生了显著的正向效应。
通过上述有关居民收入分配与税收遵从的研究不难发现,收入分配对税收遵从及税收政策有效性的反向影响已开始纳入学术界研究视野。在国内外研究的基础上,本文从微观视角探讨税制收入分配因素对税收遵从的影响,从宏观视角分析我国城镇居民收入分配税收调节现状,进而提出通过税制优化调节城镇居民收入分配促进税收遵从的政策建议。
二、税制收入分配因素对税收遵从的影响分析
随着Adams[1]提出的公平理论引起学术界的关注,税制收入分配引起的公平问题及其对税收遵从的影响方面的研究逐步得到了拓展。通过对影响纳税人税收遵从公平感的判断,可以分为分配公平、程序公平和互动公平三个维度,其中分配公平维度是由税制设计本身决定的,在三个维度中居于中心地位。随着国外实验方法、历史数据以及动态回归分析等的应用,纳税人对社会公平的感知在其税收遵从决定中存在着重要关系逐步被反映出来。同时,国内学者通过问卷调查、实验分析以及规范分析等方法进行的研究也使得我国税制收入分配因素对税收遵从影响的作用机制和影响程度逐步得到了明晰和度量。
(一)税制收入分配因素对税收遵从的影响机制
目前,国内外学者对税制收入分配因素影响税收遵从的机制分析,主要通过问卷调查、税收实验、模型分析、根据问卷数据进行回归分析等方法进行,从收入水平、纳税人地位、税制公平性以及税率等角度展开,众多研究均发现税制公平性对税收遵从产生了显著的正向效应(如表1)。
从上述研究结论可以发现,在既定的税制下,纳税人既关心自己缴纳税款带来的自身收入的减少和福利水平的降低,又关心税制带来的相对收入变化。当税制带来较为公平的收入分配状态时,纳税人会获得公平感,从而在较大程度上实施税收遵从;而当税制并未带来较为公平的收入分配状态,甚至扩大收入分配差距时,纳税人会获得不公平感,纳税人会设法实施偷逃税等税收不遵从行为,以减少自己应缴纳的税款,来补偿这种不公平感(如图1)。同时由于税收稽查覆盖面有限,总有部分纳税人获得偷逃税的成功,容易形成模仿效应,导致原来实施税收遵从的纳税人也变得不遵从。因此,保持税制的收入分配公平是税收管理的最重要原则,它要求经过税制调节后形成比征税前更为公平的社会收入分配状态,一旦经过税制调节后无法形成比征税前更为公平的社会收入分配状态,纳税人就会产生税收不遵从的动机。
(二)我国税制收入分配公平对税收遵从的影响程度
在税制收入分配因素对税收遵从的影响机制逐步明晰的基础上,借鉴国外学者的研究范式和研究方法,国内学者通过问卷调查、实验分析以及规范分析等方法对我国税制收入分配因素对税收遵从影响程度进行了统计描述和度量(如表2)。虽然国内学者的问卷范围和试验对象存在差异,但从表2中的税制分配公平对税收遵从的影响程度研究概况可以发现:税制收入分配公平对税收遵从的影响存在显著正相关,即当纳税人认为税制促进了收入分配公平,能够提高其税收遵从。
三、我国税制对城镇居民收入分配调节现状
从税收对居民收入分配的调节来看,税制通过税种设计、税率选择、税基设定,向社会成员普遍课征以调节收入分配,弥补市场分配机制的不足,缩小收入差距。就我国税制而言,当前调节城镇居民收入分配的主要有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个人所得税①。
就流转税类而言,现行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均与人均可支配收入呈正向变化,随着收入增加而增加,并且不同收入组城镇居民承担的流转税绝对额存在较大差距。本文采取刘怡和聂海峰[22]估算广东省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在不同收入群体的负担的方法,通过对比各收入组所承担的流转税税负情况,发现我国城镇居民各收入组承担流转税绝对额的差异并不足以抵销收入的差距。与流转税绝对额相反,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税负均呈现明显的累退性。城镇居民困难户组承担的流转税税负最高,为8.58%,远高于最高收入组(5.73%)和高收入组(6.07%),甚至比平均值(6.31%)高2.27%,累退性非常显著。可见,在我国城镇居民各收入组中,中低收入群体承担了过高的流转税税收,流转税类在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方面作用消极(表3)。
就具有难以转嫁特征的个人所得税而言,在我国税制中起着调节居民收入分配的重要角色,在其税收要素中超额累进税率、费用扣除、加成征收等规定体现了“高收入者多缴税,低收入者少缴税”的原则。在城镇居民不同收入组别的个人所得税支出中,随着收入的增加而增加趋势较为明显,表4中的数据体现了其累进性。但表4中的数据同样表明,我国个人所得税对城镇居民收入分配的调节效果比较弱,个人所得税对城镇居民人均收入的影响较小。按2011年相关数据估算,我国城镇居民最低收入组个人所得税税负为0.059%,即使在负担最重的最高收入组其个人所得税负也仅为2.159%,这与税率设计相差较大。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在调节城镇居民收入分配方面有正向作用,体现了一定的累进性,但其调节个人收入分配的作用未得到有效的发挥。
就我国城镇居民收入中来源透明性较低的“隐性收入”(主要包括经营净收入、财产性收入等)税负而言,个人所得税对于居民财产性收入差距的调节发挥了正向的调节效果②。我国城镇居民财产性收入的基尼系数由2011年的0.5602下降到0.5538,并且在2005年到2011年财产性收入税后的基尼系数均小于当年税前的基尼系数(见表5)。但其调节力度却很弱,如2011年城镇居民财产性收入的基尼系数在经过个税调节后仅降低了约1%(见表5),并且,2011年城镇居民财产性收入在税前平均为648.97元,征税后只减少了79.5元,为税前的12.25%。
上述分析表明:目前占我国税收收入比重最大的流转税对我国城镇居民收入分配公平调节具有负面影响;受税收收入占比小和税制设计不完善等因素影响,个人所得税对城镇收入分配公平调节功能有限。尤其是现行税制对我国城镇居民隐性收入调节作用微弱,亟须完善优化我国城镇居民收入公平的税制体系和促进城镇居民收入税收遵从的机制设计。
四、调节城镇居民收入分配促进税收遵从的政策建议
通过本文的分析,不难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居民收入分配较为公平的社会,需要一个税负合理的税制体系,如果税制体系不能通过合理征税来改进其收入分配状态,会使得居民降低其税收遵从度,特别是难以查实的隐性收入的税收遵从度。因此,本文建议继续优化现行税制,从以下几个方面调节居民收入分配,促进我国城镇居民税收遵从。
首先,完善税制体系,实现税收公平原则。从国际经验来看,在一国税制体系完善中注重直接税与间接税的协调已成为世界性趋势,即通过间接税体现税收效率原则,通过直接税体现税收公平原则。在进一步的税制体系完善中应把促进收入分配公平作为税收制度的重要目标,从而促进我国城镇居民收入分配公平和税收遵从度提高。如应在体现效率基础上,考虑增值税等流转税的公平目标;应进一步明确公平为目标的税种,如考虑完善个人所得税,促进其公平收入分配功能实现;应加强促进居民收入分配相关税种的立法,如财产税等。
其次,优化税收征管,促使隐性收入显性化。通过税收征管优化和税收征管的实施可以减少纳税人对税制体系不完全信息带来的不公平感。同时,随着信息化技术的实施,完善统一的纳税人身份识别码制度、第三信息报告制度和交易的非现金结算等制度,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通过加强税源(如税务登记、税源预测与监控、账簿凭证、纳税信息的采集等)管理、纳税评估、汇算清缴、税务审计、反避税以及税收政策管理等措施可以促使纳税人隐性收入显性化,提高纳税人的税收遵从度。
最后,提倡约束并举,增强居民纳税意识。开展“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以及“税收政策的最终目的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宣传,平衡居民纳税负担与公共品收益的公平感,从而有效地提升居民的纳税意识。形成公民纳税的“社会约束”,实行法律、法规、政策等硬约束与道德规范、舆论氛围等软约束共同作用的纳税环境,增强居民自觉纳税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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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纳税策划企业
为了减轻税负,企业的管理者们可谓绞尽脑汁,有的甚至不惜以身试法,采取做几套账、少列收入、多列成本、虚开增值税发票等等手段。其实只要认真研究税法,进行充分、有效的纳税策划,在不违法的前提下也可以少纳税。
一、纳税筹划
纳税策划是纳税人通过非违法的避税方法和合法的节税方法以及税负转嫁方法达到尽可能减少纳税的行为。纳税筹划形成较为完整的理论与实务体系的标志应该是1959年欧洲成立的税务联合会,其成员遍布美、法、德、意等22个国家,由从事税务咨询的专业人士和团体组成,明确提出以税务咨询为中心开展税务服务,而纳税筹划就是其服务的主要内容。
纳税筹划应包括三个内容:一是采用合法的手段进行的节税筹划,换句话说这是将节税与纳税筹划等同的观点;二是采用非违法的手段进行的避税筹划,将纳税筹划外延延伸到各种类型的少缴税、不缴税的行为,甚至将逃税策划、欠税策划都包括在纳税筹划的概念中;三是采用经济手段,特别是价格手段进行的税收转嫁筹划。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在国家现行税法及相关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依据税法中的“允许”、“不允许”以及“非不允许”的项目和内容等,采用一切合法和不违法的手段,通过对企业筹资、投资、经营等活动涉税事项的安排,以实现纳税人财富最大化和涉税风险最小化的财务管理活动。纳税筹划的核心是规范纳税,最终目标是既不多缴税,也不少缴税。
二、税收筹划的基本条件
(一)了解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情况
对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了解不能够涉及私人领域,但对其文化水平、政策水平、开拓精神、风险态度等方面的了解,可以知晓企业今后的发展方向以及市场占有等方面的情况,这对企业税收筹划很有必要。此外,对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了解也有助于对其筹划个人所得税方面的事宜。
(二)了解纳税人对税收筹划的要求
纳税人对税收筹划的要求应是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投资、经营管理、企业清算等事先筹划和安排,减轻税负,取得节税收益。在筹划节税这一点上,不同纳税人的要求可能有所不同、这也是必须了解的。
(三)收簿划人员
税收簿划人员必须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收筹划主要靠筹划人员去实现,而筹划人员必须要了解税法、会计法、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专业知识,也要了解国际惯例。要有娴熟的会计处理技巧和丰富的税务经验,懂得如何用好用活税收政策。税务筹划人员进行税收筹划时,必须遵纪守法、诚信自律、任何违反法律的行为都会受到相应的惩罚或制裁。因此,税务筹划人员必须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心全意地为企业提供完整的税收筹划服务。只有这样,税收筹划的面才会越来越大。
三、施税收筹划应关注的几个问题
(一)纳税筹划,实现税负的减轻
目前,纳税人税费负担过于沉重,通过纳税筹划,实现税负的减轻,是企业的唯一选择。我国纳税人的税费负担较重,而现行的税收法律体系在短时间内又不可能有所改变的情况下,纳税人只有三条路可以选择:(1)逃税(偷税),即通过违法行为实现规避税负的目的。逃税的违法性、注定7这种行为只能是一条“死胡同”。(2)纳税人产生逆向选择行为,消极对待高税负。如压缩经济活动规模,这种做法最终会被市场竞争所淘汰。(3)进行税收筹划,实现成轻税负,是企业的唯一选择。这才是企业迎接市场挑战,依法纳税的必由之路,是顺应目前国家政策法规的明智之举。纳税筹划需要有广泛的理论知识,和坚实的实务基础,在对企业纳税筹划项目进行分析的基础上,通过相关的会计知识,征管知识和中介知识的深理解和把握,应用纳税筹划相关平台和技术手段,才能对企业和创立、融资、投资、采购和销售等阶段以及各具体税种进行成功的纳税筹划。实践证明,良好的纳税筹划方案不仅会为企业带来很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也会提高企业的社会信誉和商誉。
(二)加入WTO纳税筹划变得更为意义重大
中国加入WTO后,企业竞争国际化的趋势,使得纳税筹划变得更为意义重大。中国人世后,中外企业将在一个更加开放、公平的环境下竞争,取胜的关键就在于能否降低企业的成本支出,增加盈利。国外企业的财务机制已经较为成熟稳健,可以通过各种纳税筹划方法使企业整体税负水平降低,从而相当于增加了盈利水平。在目前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企业通过“开源”,即营销手段来扩大市场份额已经相当困难的情况下,中国企业要想与国外企业同台竞争,就应该把策略重点放在企业财务成本的控制上,即企业内部财务成本的控制上。作为财务成本很大一块的税收支出,过税收筹划予以控制,对企业来说就显得相当关键。
(三)实施税收筹划是企业产权明晰化的要求
长期以来,我国一些企业在纳税上往往想走“关系税”、“人情税”之路,逃税之风盛行。在当前国内企业市场化改革、股份制改造深化和参与国际竞争的大背景下,我国企业一旦作为独立的个体,就必然要构造明晰的产权机制和强大的动力机制,参与市场竞争。企业市场化改革、股份制改造深化,中国加人WTO参与国际竞争的大背景下,中国的企业一旦作为独立的个体,就必然要构造明晰的产权机制与强大动力机制,参与市场竞争。由于上缴国家的税收属企业的成本支出,因此企业需要通过深入研究税收筹划予以控制。只有这样,企业才能在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
(四)现代企业的财务机制
企业在资本运营过程中,由于受企业内外部财务环境变化的影响,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各种各样的偏差,需要发挥财务调节的功能对出现的偏差进行调整和纠正,就要建立资本运营调节机制。财务调节机制主要包括财务战略调整、资本运营计划调整和经营管理调节等。企业制定的发展战略,诸如扩大经营战略、资本市场筹资战略、资本投资战略、利用外资战略等。由于客观形势的不断变化,原有战略方针已不能适应新的竞争和发展要求,企业需要作出财务战略调整,以避免企业出现战略上的失误,造成不可挽回的重大损失。要通过财务管理调节的功能,调节企业资本经营系统的运行质量,加强资本运营全过程的管理,达到最佳的运营效果。
结论
总之、税收筹划不是单纯的一个用计算方法术解决的课题、而是一个综合课题,仅有专业知识(书本知识)是不够的。重要的是如何发现企业的筹划需求(或发现筹划业务空间)。关键是筹划的成果如何被税务机关认可。当前税务要从劳务性的服务向高智能服务转变,就必须向税收筹划、税务查证、税务鉴证、纳税信用评估、所得税汇算等方面发展。这就给税务提出了更高要求。税务人员应努力挖掘并解决企业需求,从而达到为企业提供最优服务的境界。
参考文献:(1)王永刚-巧转思维合理纳税策划-[期刊论文]《甘肃农业》-20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