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18 17:05:15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金融机构背景调查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从很多发达经济体的经验来看,外汇交易主要是在场外市场(OTC)进行。场外交易相对灵活,参与者也主要是大型的金融机构。当然,需要具备的一个重要条件是,一旦涉及场外市场外汇的远期交易,各交易主体之间需要进行互相的授信,即如果希望与对方机构进行交易,必须要在本机构认可的一定信用额度范围内。
这样一套机制在多数金融中心运转良好,因此外汇期货的发展空间似乎并不是很大。与场外市场上外汇远期相比,外汇期货在本质上并没有太多的区别,都是市场参与者对冲或者“投机”外汇未来的走势。
但从交易方式看,外汇远期和外汇期货,也有着一些技术细节的不同,外汇远期的交割期限由交易双方达成,但是期货则有固定的交割时间;外汇远期的交易双方承担对方的信用风险,而参与期货交易只需要承担交易所的信用风险。
这也意味着,外汇期货更加适合中小投资者,因为中小投资者没有能力对每一个交易对手进行背景调查,参与由交易所承担信用风险的外汇产品更加可行。
在港交所推出的人民币期货合约来看,其扩大客户基础的意图十分明显:每份合约10万美元,这意味着许多普通投资者、私人银行客户、银行理财产品等,可以通过期货来参与人民币的外汇交易。
同时,港交所推出的人民币期货以离岸市场上的人民币(CNH)即期汇率为标的物,也可以被称为CNH期货,这也意味香港人民币市场在某种程度上的“自给自足”。
在期货和远期之外,离岸市场上还有一个重要的人民币远汇产品――即不可交割的人民币远期汇率,也就是很多人熟知的NDF。NDF的标的物是内地的人民币中间价,但结算却是以美元实现。而在香港人民币市场高速发展后,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开始进入CNH远期来进行交易,对于具有实际贸易需求的企业来说,CNH远期的交割根据其交易方向决定,在远期市场上卖出美元即以美元交割,而在远期市场上卖出人民币则以人民币交割,这样一来,实际上与贸易商的贸易方向形成天然对冲,更有效率。
很多人也因此认为,随着CNH市场的高速发展,NDF市场越来越没有存在的必要。从目前的市况来看,CNH和NDF市场都有较多的参与者,似乎并不存在NDF市场“被取代”的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因为两个市场之间存在着一定的价差,金融机构可以在两个市场间进行套利,但未来如果两个市场之间的价差逐步消失,那么NDF市场存在的必要性将被打上一个问号。
回到港交所的CNH期货上,与CNH远期一样,人民币期货也是可以交割的,同时其标的物是CNH即期价格,因此未来这两个品种之间的价差应该非常小,否则会产生明显的跨市场套利行为。
那么,CNH期货会对CNH远期市场产生威胁,甚至取代CNH远期市场吗?笔者认为不会,这是因为远期市场上的交易期限相对灵活,同时买卖价差较小,这比较适合每天进行大量外汇交易的大型金融机构。
如果CNH期货市场能够吸引较多的中小型投资者,那么该市场与远期市场的相互结合则将更加紧密,两个市场之间的融合度也将更高。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样的两个市场之间的差距也将越来越小,但参与程度更广,这也有利于人民币国际化的进一步发展。
对于上海来说,香港这块离岸人民币“试验田”既可提供先行经验,也意味着未来的挑战。如果人民币相关金融衍生产品在香港市场运转良好,那么香港市场的深度和广度将不断提升,这可能吸引更多企业选择在香港进行相关业务,这对上海在2015年建设“人民币中心”的构想,意味着相当程度的挑战。
台北的冬天,仅有少许的寒意。Sandy,某外资银行的私人银行家,刚下飞机就行色匆匆地赶往她的超级富豪客户那里,对方承诺将有一笔上亿美元的资金等待着做私人银行投资,她的工作就是鉴别资金的合法性以及办理开户手续。
台北市中心一幢摩天大楼内,年近六十的高级公务员蔡先生正心事重重地望着窗外碧蓝的天空。蔡先生的家族是台湾地区最富有的名门望族之一。家族里有很多的产业投资,蔡先生在银行里也有一笔上亿美元的资金依然处于“沉睡”状态。台湾地区的通货膨胀日益加剧,各种银行利率也很低,投资产品也不是特别好,该如何理财呢?况且这是一笔上亿美元的资金呀!蔡先生心里一直很想把这笔资金转移到欧美等国家,然后由专业的机构帮助操盘理财。但是这么多的资金,进出银行的各个账户,难免会让人知道。自己的公务员身份,很容易让人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和误会,如何在保密的情况下转移资金是首先要解决的问题。
通过家族的商业关系,蔡先生与某家跨国外资银行总经理相识了。在闲谈中,这个美国人就直接告诉他,只有私人银行的服务才能满足他的理财需求。后来,蔡先生又与这家银行的总经理多次沟通联系,终于确定要将资金转入这家银行,由他们的私人银行部门帮助操作理财。
为了保持高度的保密性,蔡先生的客户关系被直接转到了总部,由私人银行亚太区部门负责联络和理财。这个亚太区团队由15个私人银行专家和10名左右的专家组成,私人银行家每个人都负责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客户管理,专家团队则负责各类信托、设立离岸账户、艺术品鉴赏、名酒鉴赏和房地产交易等方面的特殊理财事宜。蔡先生的项目负责人就是Sandy ,一位资深的华裔私人银行家。
接到相关部门的通知后,Sandy立即与蔡先生通了电话,了解相关事宜。通过沟通,Sandy知道可能会有1亿美元的资金需要投资到全球。这个客户值得“到府服务”。三天后Sandy飞往台北,直接与蔡先生面谈了解他的理财需求,并带去了必要的表格和各类手续文件。最后她还要核实蔡先生的各种资料和身份,最重要的是核实资金的来源及合法性。这是私人银行“认识你的客户”(KYC)业务环节极其关键的一个步骤。
如此大的资金量,Sandy既兴奋,又有些后怕。Sandy兴奋的是,蔡先生是个超级大客户,如果他最终成为银行的客户,将直接关系到年终分红。让她感到后怕的是,蔡先生是个公务员,这么多的钱是否为非法所得?
这不由得让她想起了前一段时间,同事Jack因为替客户打理非法资金而锒铛入狱的遭遇。这个客户隐瞒了自己的资金来源,实际上是一批交易资金。Jack 不仅帮他开立了银行账户,而且开立的是瑞士密码账户。当客户案发后,警察在其家中发现了很多伪造的身份证和护照,并且找到了很多关于这家外资银行的文件,其中就涉及瑞士的密码账户的一些“莫名其妙”的文件。警察要求Jack提供相关文件,配合调查,Jack仅仅提供了部分资料,因为他如果将各类客户资料全部提供,也意味着他还同时触犯了瑞士银行的保密法。即使配合调查,全部披露,他也将因为受到这类的客户牵扯,违反了瑞士刑法的尽职原则,而要入狱一年。
想到这些,Sandy提醒自己要打起十二分的精神去辨别这个可能是自己职业生涯“滑铁卢”的客户。同时,蔡先生也边喝茶边等着银行为他安排的私人银行经理Sandy,好跟她详细描述自己的理财需求。
低调敏感的超级富豪
走进蔡先生的私人办公室,典雅简洁的风格,十分安静, Sandy与蔡先生握了握手,落座后互致了问候和辛苦之类的寒暄之词。蔡先生又一次详细地询问了私人银行的服务范围,Sandy如实解释道:“我们的私人银行服务包括存款、全球基金投资、个人信托、资金转账、离岸账户开立、房地产管理、艺术品鉴赏拍卖和奢侈品消费,等等。但是不包括不明来源资金的管理和投资。”
蔡先生微微笑了一下,然后说出了Sandy的顾虑:“你肯定很好奇,我会有这么多的钱,而这些钱是不可能靠薪水积累起来,那这些钱是怎么来的?这一点你可以放心,因为我们家族在台湾乃至全世界都有一些产业,我的许多亲戚都是直接的管理人和投资人。所以,我也间接持有家族里一些企业的股份,每年都会有一些分红,几十年积累下来,资产和现金的数量也非常巨大。由于我本人是高级公务员,这么多的钱是很敏感的,所以,不便直接打理这些财产,多年以来很多的资金都在银行躺着。但是我希望由一个专业的管理机构来打理这笔财产,要保密性很强,最好隐藏我本人的身份,还要能有良好的回报,这就是我的理财要求。”
蔡先生边说边把已经准备好的、能够证明资金来源的各种分红证明和股东证明,一一拿出来给Sandy看。Sandy看得眼花缭乱,这才相信了这个隐秘富豪的话。随后的两天,Sandy拜访了蔡先生的豪宅,各个家族产业的公司和工厂,并详细调查了蔡先生的工作履历,还没有发现任何关于资金不明来源的线索,对于其他分布在世界各地蔡先生投资参股的企业,只有等到回到总部,由公司去调查合法性,才能最终定下来能否管理这个客户的资产。
对于蔡先生这种海外开户的超级客户,这个过程比较漫长,需要等三个月左右,因为要出报告,还要与老板讨论这个事情的各种可能性,程序复杂。Sandy不敢确保三个月后自己是否还能管理这个客户。
在台北的期间,发生了一件特殊的事情让这个过程变得简单了。原来Sandy负责的另外一个富豪客户与蔡先生非常熟,还是他无意中向蔡先生推荐他们的私人银行,而且愿意做推荐人。银行内部有个政策“经过名人和有价值的老客户推荐”的新客户,可以免去客户身份证明和背景调查。这样,程序便大大简化了,各种关系也能顺利通过审核,保密性的要求又进一步得到满足。最终,Sandy帮助蔡先生成为私人银行的超级客户,蔡先生被建议以家族里的律师名义开了个海外支票账户。
曲折的“乾坤挪移”
蔡先生的理财需求是投资理财保持高度的保密,并且能够获得较高的投资回报。最佳理财策略首先是严格的保密,然后才进行各种风险投资。Sandy采用了三重保密的方法帮助蔡先生实现了秘密的资金转移、秘密投资和规避税收等理财需求。
蔡先生在台北的存款先是从其个人名下,转到一个家族外的公司合伙人在Sandy所属银行的台北分行户头上,然后再由该合伙人分次分批开立本币支票,然后转交到台北分行的负责人那里,然后再由银行网络传到总部,这样,资金就顺利到了美国。Sandy的资金保密工作才刚刚起步,美国也不是一个能够保证资金高度安全保密的国家。
因为在美国,如果牵扯任何大小司法调查,超过1万美元的交易就必须要如实报告,那么,蔡先生的账户信息就会泄露,这还不够保密。如果使用离岸银行就可以有效规避这点。大多数的离岸银行都有在任何条件下保守客户信息秘密的法律,即使有司法调查,也不能获得客户信息,而且有各种免税措施和法律保护。世界上很多银行都利用这些离岸金融中心规避税收和保护投资人信息等。Sandy 下一步就要将蔡先生公司的资金合法合理地转入这些地区。
在众多的离岸金融中心里,Sandy选择了开曼群岛作为蔡先生的资金管理中心,这个国家似乎是最好的选择,因为不征收所得税、资本利得税、公司税和遗产税,资金还可以在全世界随意转移。这样,不仅规避了各种投资收入所得税,而且解决了蔡先生家庭的遗产税问题。
对于隐藏个人财富信息的最主要途径是建立私人投资公司。很多私人银行机构根据离岸地的法律规范注册一些壳公司,这类地区的公司通常不需要公布企业股东的构成资料,也不需要公布资产负债情况,当地法院甚至会阻止当地银行向外国相关的法律机构和政府提供公司的真实资料,而且这些离岸金融中心都与主要经济大国签署了避免双重征税的条约,对于投资所得收入也不必缴纳税收或者缴纳的比例极低。
Sandy接着在开曼群岛帮助蔡先生注册了6家公司。主要的母公司是BWT投资公司,另外的5家公司都是这家公司的主要股东和董事成员。而A公司作为母公司的主要大股东,资金收入主要来源于美国银行的中转账户,这个中转账户是联系台北和离岸公司之间惟一的资金中转点,这个账户的作用巨大,一方面从台北汇出的台币会在这个账户自动转换成美元或其他投资外币,然后再转向离岸公司;另一方面,蔡先生个人的收入和公司名义的收入都可以存入这个账户,也就是“公私”收入都接受。在这个资金转移的过程中,蔡先生的名字仅仅在开曼群岛的公司股东上和银行账户上出现,当地银行的严格保密法,将不会让任何人知道他的名字,这样就确保了身份不会被暴露。
这样,难道就足够保密了吗?不,世界上还有一个保密天堂,那就是瑞士。瑞士的银行保密法举世闻名,异常严厉,如果某个银行家泄露了客户账号的真实身份,那他可能因此锒铛入狱。当然,并不是每个人都能获得密码账户的。所以这次,Sandy 又将资金转入了银行在瑞士的分支金融机构里,开立了密码账户,在银行账户上的名字是开曼群岛的BWT公司,但是账户真正属于谁,公司属于谁,没有任何人能调查出来。
蔡先生认为这样已经足够保密了,但是Sandy解释,为了避免在一个银行账户上出现太大的资金,引起法律和金融机构的特别监管,还需要分散存储在5个不同的瑞士银行,以BWT公司名义开户的其中一家银行的投资账户,作为主要基金的出入口,万一资金不够,再从别的银行账户调入资金。
在瑞士,各种投资金融机构比较健全,适合各种投资活动的进行。前期蔡先生的这些资金主要用于风险系数不高,相对稳健的外汇投资和隔夜拆借,伦敦市场的高利率回报是比较稳妥的。所以,在随后的一年里,这些资金频繁往返于伦敦和苏黎世,获取了大量而稳健的投资回报。
总之,私人银行的这类高度保密理财服务,对于蔡先生这类资金来源合法合理的富豪客户而言,是极尽细致、体贴入微的。但是对于很多非法所得,如交易、军火走私和恶性的巨额公款贪污,这类的理财服务很容易成为罪犯的高级洗钱手段。一旦事发,最终遭殃的不仅是罪犯,还有私人银行家和金融机构,不是被判入狱,就是面临巨额的罚款及信誉的丧失。
瑞士的相关银行保密法规定
1.任何人试图泄露委托给他的秘密信息,或者管理者、管制人员、雇员、管制人员、清算人、银行委员会成员及代表、公开审计公司的管理人员或雇员在职权范围内知道的信息,或者诱使他人侵犯隐私,都将被处以最长6个月或最高5万瑞士法郎的罚款。
2.如果因为疏忽做出以上行为,将处以最高3万瑞士法郎的罚款。
3.在管理或雇佣关系或者专业任职结束后,对隐私的侵犯仍应受到处罚。
现实中,“豆瓣”是一名普通的白领,略有存款却投资无门。去年,“豆瓣”无意中接触到了一家网络贷机构,开始当起了资金借出方。
按照“豆瓣”的表述,借款人信用等级越高,越是投资者争抢的目标。记者发现该网站上一个借款期6个月,年利率26%的3万元标的,不到半天便被投资者瓜分,投标金额从200元到10000元不等。
如今,网上已有越来越多类似于“豆瓣”这样的投资者,他们流连于网络贷平台,寻找合适的机会借出资金赚取高额利息。
在这群人背后,借助网络技术提供贷款平台服务的商业模式,也在中国悄然兴起。
2006年,中国首创P2P(Peer to Peer,个人对个人)信用网上借贷平台“宜信”在北京成立。随后,此类模式的各类网络贷平台雨后春笋般涌现。
一个业内广为流传的统计数据是,目前中国已有超过200家网络信贷公司。而且随着货币政策的变化,银行业金融脱媒的不断加速,网贷公司以每年超过50%的速度激增。
但这些贷款平台的总成交金额有多大,目前尚无权威数据。据业内保守估计,这个市场的潜在规模超过600亿元——涵盖近30个大中城市的个人及微小企业贷款需求。
为了清晰把握网络贷的发展脉络,中国小额信贷联盟正计划推出小额信贷信息交流平台。希望利用此平台,收集数据,掌握网络贷发展情况。
与此同时,为了防范风险,去年央行二部已经针对上海的网络贷公司开展了一系列基础调研。据悉,央行主要关注P2P机构的三大问题,分别是P2P网站汇集社会资金的具体用途;P2P公司本身抗风险能力情况;资金预期偿还过程中,P2P机构是否存在暴利收债等问题。
网贷新模式
网络贷款是一个舶来品。目前网络贷中最常见的模式就是人人贷,也即个人对个人的贷款方式,俗称P2P。
2005年3月,全球第一家人人贷公司Zopa在英国开始运营。它的运作模式被视为最传统的网络贷模式。在这种模式下,网站既不吸收存款也不发放贷款,而是以贷款中介费用为主要收入。
正是这种“投入不多,收入不菲”的模式吸引了大批效仿者,中国也不例外,拍拍贷算是最早移植这种模式的公司之一。
“到今天,我们是唯一一家坚持传统模式的。”拍拍贷公关总监朱长城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指出。
按照他的表述,拍拍贷仅充当信息平台,借贷双方信息,自主成交。而根据交易双方的诚信,拍拍贷也会对其做出信用评级以供参考。根据贷款的时间和金额,拍拍贷向借款方收取2%—4%不等的中介费。
目前国内P2P贷款的下限一般是数千元,而贷款的上限是20万到50万元不等。这一区间,差不多是个人信用卡授信的上限到小额贷款公司的授信下限。也就是说,网络贷的目标是现有常规金融机构服务尚未覆盖的人群。
由于国内信用建设的缺失,国外的P2P平台主要对接借贷需求,而国内的P2P平台还得负责信用的审核。这也导致中国的网络贷模式开始产生变异。
“贷帮”是一家专注于农业P2P贷款的公司,它的资金来源也是网络平台上的出借人。但其贷款业务却是线下的。也就是说,每次借款,贷帮都有信贷员上门去审核借款人资质,确保其信息可靠。
在贷帮创始人尹飞眼中,网络贷的风险主要来自借款人。而这种风险很难通过网络技术控制。所以贷帮目前只在有分公司的地方做贷款,还必须是“离分公司骑摩托车不超过半个小时的路程”。
尹飞在接受《财经国家周刊》记者采访时表示,虽然线上业务成本低,但是风险高。以中国现有的信用环境,实地审核很有必要。“只有去看了才知道贷款人是不是家徒四壁。”
走线上、线下相结合模式的P2P公司不止贷帮一家。作为业内最大的人人贷公司——宜信也是如此。
宜信目前的分支机构已经覆盖了全国60多个城市,员工逾万。这些员工负责对借款人做大量背景调查,处理贷款发放。甚至在个别借款人到期无法还款时,员工还负责催帐收款。
除了把业务拓展至线下以外,为了吸引投资者,不少网络贷做出了保本甚至保息的承诺。这与以往的国际模式大相径庭,红岭创投即是代表。
按照红岭模式,借贷分为普通标、推荐标和快借标。普通标逾期一个月后,红岭垫付当期应还本金;推荐标逾期后,红岭垫付当期本金和利息;快借标则在逾期当天垫付当期本金和利息。
这种模式出来以后,引起国内人人贷的跟风。就连固守原始模式的拍拍贷也在近期推出了“本金保障”,承诺100%保证投资成本。
这样一来,国内的网络贷还身兼了担保公司的职能。甚至有网络贷公司直接向投资者收取担保费,以保证本金的安全,例如贷帮。有知情人士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表示,担保费甚至已经成为一些网络贷公司重要收入来源。
盈利难题
六年前,华尔街归来的唐宁创办了宜信公司。
四年后的2010年4月,国际创投机构KPCB对宜信进行了千万美元的战略投资。
2011年,IDG资本和摩根士丹利亚洲投资基金(MSPEA)携手KPCB,联合向宜信注资数千万美元。
据不完全统计,哈哈贷、拍拍贷、融360等网络贷分别在近两年获得了国内外风投资金总计数千万美元。风投的青睐,使得中国P2P小额贷款的前途似乎一片光明。
目前,宜信已发展成一个拥有数十万借款者的网络平台,并以超过20%的速度增长。
人人贷三季度报中统计,交易总额逼近3亿元。其中95%的借款提前或按时还款,坏账仅为0.52%,远远低于银行1%的平均水平。
在英国,污染场地修复资金实行等级责任制该国《环境保护法》中明确规定,土壤污染清理整治费用主要由“适宜人”承担。责任主体分为两个层级,第一层级是向土地排放污染物的个人或公司,或是在知情的情况下容许污染行为发生的人;第二层级主要是当前土地所有者或业主原则上由第一层级人承担土壤污染治理责任,如果通过查访后,无从找出原始污染者,则由第二层级人承担污染治理责任。日本的《环境污染控制基本法》中规定了污染防治费用负担原则与财政措施,主要体现在“原因者负担”、“受益者分担”两个原则。按照原因者与受益者共同负担原则,为防止发生公害与实施自然保护而采取措施所产生的费用,一方面公平分担给相关企业,另一方面,也由措施实施后的受益者分担一部分,而政府和地方公共团体则相互协作,给予必要的财政支持。分析上述规定,虽然美、英、日三国对有关责任主体的提法不尽相同,但无论是美国的“潜在责任方”、英国的“适宜人”,还是日本的“原因者”和“受益者”,本质上都体现了污染者与受益者共同承担治理责任这一理念。
制定土壤评估和修复标准美国《土壤筛选导则》由一系列促进污染场地评估和修复的标准化指南组成,其土壤筛选指导值并非是国家的修复标准,而是在《超级基金法》的指导下,对污染场地进行初步筛选,即用来确定是否需要开展进一步的“修复调查评估”和“修复可行性研究”,或不采取任何修复行动。荷兰是欧盟成员国中最先就土壤保护专门立法的国家之一,其土壤修复标准非常典型。2008年生效的《荷兰土壤质量法令》中设立了土壤修复目标值和干预值。其中,目标值表示低于或处于这个水平的土壤具备人类、植物和动物生命所需的全部功能特征,土壤质量是可持续的。干预值则表示超过该水平的土壤,其具备的人类、植物和动物生命所需的功能特征已经被严重破坏或受到严重威胁,必须接受强制干预。一般地,土壤筛选值建立在健康暴露和毒理学计算模型基础上。非阈值污染物(致癌物)的“可接受风险”用生命期增加的致癌风险表示,各国的风险值均在10~6和10~4之间。必须说明的是,对每一个国家而言,选择“可接受的”阈值是一个国家的社会经济学问题。在实际操作中,“10~6致癌风险”是在社会和经济对风险影响的可接受性的基础上,由决策者和科学家共同认可的具有可操作性的保守性阈值。制定优先治理清单加拿大共有3万多处污染场地,美国有29万~40万处。加拿大联邦污染场地行动计划、美国《超级基金法》以及《国家优先控制名录》(NPL)均规定要优先解决最高风险的污染场地。一般根据土壤污染对人体健康和环境形成的风险大小,采取基于风险的管理模式,首先降低人体健康风险,其次降低生态风险以及地下水污染风险,以降低成本,清理尽可能多的污染场地,并促进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基于风险管理的模式可制定不同的土壤管理对策,如对轻微污染区实施可持续管理政策,针对中高浓度污染场地实施修复政策。根据当前及今后土地利用情况(如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工业用地、农业用地或娱乐设施用地)进行风险评估,并制定相应对策,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同时将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程度维持在较低水平。
欧盟委员会于2006年9月通过了一份关于土壤保护的专题战略草案,其中包含《土壤框架指令》草案。该草案要求欧盟各成员国防止土壤污染,制订污染场地清单,并修复已确定的污染场地。此外,该草案还要求成员国采取措施以交流用于修复含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场地的最佳技术。完善法规政策鼓励修复再利用以美国《超级基金法》为例,该法最初的推行导致了两个问题:一是由于美国环保署只需宣布某公司是“潜在责任方”,而不必说明违反什么法律,即可责令其清理污染场地,引起了数量惊人的诉讼;二是由于该法规定了严格的连带责任,污染地块在被业主遗弃后,往往没有人愿意再冒险购买,因而产生了大量废弃和闲置土地(即“棕色地块”)。为此,美国政府于2002年颁布了《小规模企业责任减轻与棕地振兴法案》(以下简称《棕地法案》),依据场地再利用情况,以减税等优惠措施刺激私人资本投资,推动了再利用污染场地的优先修复。同时,《棕地法案》在污染场地产权交易登记方面也有新扩展:《超级基金法》中认为污染场地的持有者应承担修复责任,但《棕地法案》允许不知情的购买者对拟购买的场地所在地的环境状况进行全面调查,从而在污染场地产权交易登记的环节合法规避《超级基金法》规定的法律责任。我国污染场地管理现状我国的土地产权所有制、金融信贷机制、责任追究的法律体系和信息公开机制等均与发达国家不同,发达国家的经验对中国的借鉴应因地制宜。责任方情况复杂目前国内已查明的高风险污染场地大多数为搬迁中的国有大型化工企业原厂址,其中部分企业已经破产清算,无力承担修复费用。部分企业改制重组,但改制时并未对场地污染问题进行说明,无法鉴定污染的主体责任。同时,个别企业在场地租期结束后,拒绝承担污染修复责任。权责关系不清、责任追究机制不完善等原因造成我国污染场地修复的责任认定机制面临一定的挑战。金融信贷机制不规范考虑到潜在的污染场地存在修复风险,发达国家在化工类高风险企业申请贷款、抵押以及市场许可的过程中会对标的地块进行风险分析,控制投资风险。但是,我国大型金融机构基本为国有,其投资方向受政策约束较强,不规范的风险承担机制决定了国内投资银行对污染场地的风险规避意识不强。可接受的污染风险水平难界定在实际的环境风险评估工作中,“可接受的”风险阈值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国家社会经济水平的影响。与欧盟国家不同,我国疆域广阔,土壤污染途径多,原因复杂,全国性的土壤环境背景调查尚不完善,可接受的污染风险水平界定难度很大。但是,目前我国正处于“退二进三”的城市改造时期,各省市大规模的工业企业集中搬迁,在没有全国统一管理要求的情况下,各地管理尺度不一,具有一定的潜在环境风险。污染的不确定性易致数据误读土壤污染与大气、水的污染控制不同,土壤下污染情况的不可见性和不可预知性容易造成公众对污染场地数据信息的误读,在个别地区甚至引发。同时,我国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实施时间不长,公众对信息公开程序和内容了解不清晰,对专业数据和评价方法了解不够,容易造成公众对污染场地环境风险数据的误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