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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的主体精品(七篇)

时间:2023-09-18 17:04:59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经济学的主体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经济学的主体

篇(1)

行为经济学也被称为“心理学的经济学”,是运用心理学的分析框架对经济现象进行研究和分析的经济学分支学科。从研究对象看,行为经济学侧重于微观经济主体的经济行为产生的动机研究;从研究方法和手段来看,由于行为经济学注重分析微观主体的非经济动机或者非物质动机,因此不同于传统的主流经济学,更多依赖于心理学的研究成果,并在研究中较多采用了实验室实验和现场实验等方法。行为经济学继承了经济学对日益复杂化的人类经济行为的研究诉求,但是在研究具体方法上则采用了完全不同的实验经济学方法,从而将心理学和经济学有机结合起来。经济行为分析一直都是经济学关注的焦点。亚当•斯密则试图采用“损失厌恶”等个人心理可能会对经济行为造成的影响。随后的古典经济学家也一直致力于对微观经济行为的研究,并号称经济学即研究经济行为的科学。但是,从古典经济学到新古典经济学,微观主体的经济行为研究框架都是建立在理性经济人的假设前提上的,因而分析的都是经济动机驱动下的理,而复杂多变的个人心理特征都在主流经济学的研究中被有意无意忽略或者抽象了。特别是波普尔的证伪主义和弗里德曼提出的实证主义方法论被经济学广泛接受后,行为研究所依赖的心理学基础已经消失。从20世纪40年代开始,乔治•卡托纳及赫伯特•西蒙开始将经济行为作为研究的主要对象,因此可以将行为经济学的创立追溯到西蒙的“有限理性”思想的提出。随后,心理学作为一门独立完整的科学,其理论研究成果不断完善和成熟,极大推动了大量具有创新和探索精神的经济学家和心理学家的联合研究,并为行为经济学的产生与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石。20世纪70年代,卡尼曼和特沃斯基发表了一系列研究成果,提出了传统经济学的理性人假设存在系统偏误,并进一步构建了不确定条件下行为主体的判断模型,从而颠覆了主流经济学的个体选择模型,行为经济学的分析框架不断成熟,并且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实际应用,行为经济学的发展也不断深入,甚至将认知心理学的研究成果拓展到了金融领域,促进了行为金融学的产生。

二、行为经济学和传统经济学的分歧与融合

行为经济学的先驱西蒙在其研究成果中提出了“有限理性”假说,认为经济活动中的微观主体在进行选择决策时并不完全依循古典经济学家提出的“效用最大化”的原则,因而经济选择的最终结果完全可能背离了古典经济学家的最优化均衡点,从而解释了现实中的复杂经济世界。行为经济学对传统经济学的批评和发展首先就是建立在对行为人的假设上,并进一步提出了由于行为人并不总是完全理性的,因此也可能存在偏好无法排序或者偏好不一致的情形,这就构成了行为经济学和传统经济学的主要分歧。

(一)行为人的假设不同主流经济学假设经济主体都能进行理性决策,即假定所有参与经济活动的微观主体是同质的,具有完备的信息。行为经济学对这些假设前提提出了挑战,认为微观主体的选择和决策行为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经济理性受到了主体的主观因素和客观制度环境等因素的制约,因而表现为“有限理性”。与此同时,在做出最终的经济决策时,决策情景、当事人的心理活动特征、决策模式等都会对最终决策行为产生影响,微观主体的异常行为也因此产生,加剧了经济现象的复杂性。行为经济学强调当事人认知能力的局限,强调决策作为一个学习过程的动态变化。尽管行为经济学也坚持理性假定,但是认为行为主体的理性认知能力存在差异,对微观行为主体的假设不同于主流经济学的同质经济理性人,承认人的复杂异质性和社会性,并且利用心理学构建了自己的分析基础,从而导致了其和主流经济学并驾齐驱,成为一门独立的学派。

(二)偏好的假设不同主流经济学中偏好是外生的、稳定的,并满足自反性、完全性、传递性和连续性条件,从而在不确定条件下,微观经济主体的选择过程可以概括为冯•诺伊曼和摩根斯坦的期望效用函数。所以,偏好一致性以及由此产生的期望效用最大化构成了主流经济学的理又一重要基石。以严密的逻辑和数学分析构建的预期效用理论成为不确定性条件下决策的经典理论。但是法国经济学家阿莱斯通过一系列的实验,发现了现实中的人们面临风险时不总是追求期望效用最大化,选择行为也不是完全依据概率行事,即著名的“阿莱斯悖论”。特维斯基和卡尼曼(1979)对此做出了进一步的合理解释,并提出了前景理论。前景理论对于偏好的理解主要有如下几点:首先,偏好并不是完全外生的,不同期望的偏好并不独立于判断和评价的程序;其次,不同期望的偏好并不可以表示为单纯的概率分布函数,通常还取决于对给定分布函数的描述。他们的研究表明,决策程序以及决策的外在环境等都会影响到当事人的偏好,偏好既不满足完备性假定,也不满足传递性假定。另外,很多研究表明,诱导偏好会导致偏好反转(perferencereversals)。传统经济学和行为经济学在消费行为理论的主要分歧就是围绕着行为主体的理性假设人而展开的,对于前者的“理性经济人”的假设,行为经济学研究者通过大量的实验数据观测,发现了在现实世界中,消费者存在的非理性、非自私自利的选择行为,违背了效用最大化的目标假设,从而将消费者的心理特征、心理学研究成果引进来,合理解释了行为主体的“非理”,也在一定程度上对“阿莱斯悖论”做出了解释。传统经济学和行为经济学分别解释了行为主体的理性和非理性选择,因此对复杂多变的消费者行为进行研究,两种理论并不是完全割裂的,而是应该互为补充,共同解释经济现象和经济行为。

三、行为经济学的理论基础及其研究方法

行为经济学试图将心理学因素纳入到传统经济学的理论研究中,并对传统经济学的“理性经济人”假设提出了质疑,提出了认知心理学概念,并侧重于行为主体的心理特征和认知活动可能对经济行为造成的影响,其代表人物卡尼曼和特沃斯基在研究中对传统经济学研究假设进行了修正,并进一步提出了“前景理论”,使得经济学的研究对经济世界的描述更加贴近现实生活。

(一)预期理论长久以来,期望效用理论作为不确定性条件下决策分析的经典框架在主流经济学中占据了重要的位置,但是“阿莱斯悖论”对此提出了强烈的质疑,并通过大量实验数据验证了期望效用理论和现实世界存在的严重背离。卡尼曼和特沃斯基在大量社会学和心理学的实验研究基础之上,进一步提出了不确定性条件下人类决策行为的分析框架——预期理论,对“阿莱斯悖论”给出合理完整的解答,奠定了行为经济学分析的理论基础。卡尼曼和特沃斯基认为,复杂的外部环境和微观主体个人特征共同影响了人类的理性决策,应该对不确定性条件下的期望效用函数进行改造。他们认为人类的效用对决策的影响程度存在差异,而且期望效用本身也是由个体主观认识所决定,因此采用了权重函数和主观价值函数来描述人的效用。主观价值函数反映了预期结果与人的主观满足大小之间的关系。卡尼曼进一步提出了效用评价函数是基于S形价值函数中的一个参照点,由于行为决策人更多的表现为“损失厌恶”而非“风险规避”,因而效用函数存在着拐点。所以,预期理论与预期效用理论分析中的最大不同即对效用的描述。在预期理论中,效用是由价值函数决定;而在预期效用理论中,效用是由效用函数决定。根据上述的预期理论分析框架,不确定性条件下的决策行为可以概括为如下三点:①影响人们决策的因素不是财富的绝对量变化而是财富值相对于参照点的相对变化量;②同样数量的财富减少引起的痛苦远远大于等量财富增加的快乐;③随着离参照点的距离增加,与参照点的差异对决策结果的影响存在边际递减规律。以上结论解释了期望理论对不确定性下决策的分析框架,也是对“阿莱斯悖论”的理论阐释,在很大程度上切合人类行为中的非理性因素。

(二)研究方法传统经济学经历了近200年的发展,已经从定性研究转向了定量研究,在理论构建中越来越多地采用数学语言构建数量模型,运用逻辑推理方法获得假设推论,并采用计量经济学方法进行实证研究。但是,这样研究存在着的不足即往往将个体的心理因素忽略掉了抽象了。虽然同样是研究人类的经济行为,但是行为经济学将研究重点放在了人类的心理因素,因此往往借助于实验的方法来进行研究。另外由于决策心理特征、行为模式和决策结果之间是互动的和关联的,因此行为经济学偏重于动态分析,而不是静态分析方法。

四、行为经济学视角下的消费信贷决策分析

机制消费信贷在我国已经有了近20年的历史,消费信贷的产生与扩张是否能够有效释放居民的潜在需求,促进消费总量的稳定增加,从而保证经济的持续稳定快速增长?国内很多学者在上世纪末即着手研究消费信贷的影响因素,并且也试图运用实证分析手段验证我国消费信贷的消费需求刺激效应,不少学者认为消费信贷可以促进居民的短期消费,但是对长期消费效用不明显。现有的研究结论主要是建立在主流经济学的理性经济人假设上,并运用流动性约束理论、预防性储蓄理论构建了实证分析模型,提出我国居民存在消费的过度敏感性,而消费信贷的产生可以缓解居民的流动性约束,减少其预防性储蓄动机,从而增加当期消费。传统经济学的消费信贷分析框架更多的建立在宏观经济学的微观分析基础之上,认为消费者是同质的,不存在差异的,都是根据经济利益驱动做出最终决定。因此,建立在主流经济学分析框架下的消费信贷研究通常认为消费需求的增加主要是由于放松了人们的预算约束限制,从而促进消费需求的增加。但是,正如上文阐述的那样,人类行为不仅由经济动机决定,也存在其他很多非物质动机。另外每个个体对不确定条件的判断受到各自过去经验判断的影响,尤其受到各自所选择的参照点影响,微观主体不应该是同质的经济理性人,而更多的表现为复杂多变的异质性,所以现有的消费信贷分析通常都将微观主体的差异性、心理特征等重要因素抽象或者忽略了,由此得到的结论很可能不能很好地刻画微观主体的现实决策行为。本文将传统经济学和行为经济学的个体决策分析有机结合起来,分别探索影响我国居民消费信贷的理性因素和非理性因素,搭建居民消费信贷的决策机制,并希望在此基础之上进一步分析可能导致的潜在风险因素。

(一)消费信贷行为的决策机制根据上文述及的传统经济分析框架下的期望效用理论和在此基础之上构建的流动性约束理论,理性经济人在不存在消费信贷的情况下,其消费需求的最终决定即一定预算约束下的效用最大化,行为人的决策影响因素包括收入水平、预期的收入变动、商品的偏好、商品的价格等。而消费信贷产生以后,消费信贷可以改变当期流动性水平,进而使得消费者存在着新的跨期消费选择,那么增加的影响行为人消费决策的因素有信贷可获得性、消费的时间偏好。行为经济学认为人类行为背后存在大量的复杂多变的心理因素,而且心理因素也会对最终决策产生较大的影响。因此借鉴行为经济学的预期理论以及随后发展的心理账户理论、行为生命周期理论,对消费信贷行为主体的微观决策行为进行深入研究,并希望建立一个较为完整而且更加贴近现实世界的消费信贷决策机制。根据上述的预期理论,行为主体对客观事物判断往往会受到自身的经验影响,也会受到个人对信息获得以及认识程度的影响,因此本文认为消费者的教育水平、以往的消费经验、对新生事物的理解以及风险态度都会影响到消费信贷的最终决策,而且影响的方向和程度也都是不确定的。另外,行为经济学中的行为消费理论以及心理账户理论进一步提出,不同类型的财富或者货币收入并不具有完全的替代效应,消费的时间偏好也存在显著的个体差异,因此在消费决策分析中应该充分考虑到消费者是否存在消费的不同账户划分。具体来说在分析中可以充分调查消费者不同类型消费月支出的平均水平,以及消费者对电子、通信等具有明显更新换代特征商品的消费态度来考察消费者的时间偏好差异。

篇(2)

关键词:民族经济学;研究对象;民族性;内生性

民族经济学自1979年创立以来,在学科归属、研究对象、研究方法上一直存在不少争议,一些学者对民族经济学学科发展持批判态度,另一些学者持拥护态度,但无论批判基础上的否定还是批判基础上的支持,民族经济学这一学科在发展过程中确实面临着“两难困境”,其原因主要在于民族经济学发展至今,尚未形成一个明确的和独特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逻辑理论体系,甚至没有独立的核心概念即逻辑起点。尽管学者们提出了上述问题,但仅有少数学者提出了民族经济学具有建设性和可操作性的建议。要厘清民族经济学的学科性质和目前出现的概念上和理论逻辑上的模糊性,首先应该确定民族经济学研究对象和研究范围,通过比较和分析相关研究成果,对确立民族经济学学科的发展方向、理论体系的构建都是非常必要的。基于此,文中提出以民族内生因素产出的矛盾作为民族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以与大家进行探讨。

一、关于民族经济学对象的不同认识

民族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在学术界已有不同认识。黄云、王文长、黄建英等认为民族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各民族的经济问题,研究具体的各民族人民的经济问题。施正一先生、施琳等认为民族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民族经济问题,它是民族学和经济学的交叉学科。李忠斌 等认为民族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我国少数民族经济本身所具有的特殊矛盾及其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特点和规律。邓艾等认为民族经济学的对象是从微观角度研究少数民族人民生活状况和家庭经济生活特点等。以上几种认识都集中讨论民族经济学究竟是经济学科还是民族学科。而刘永佶认为民族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应该是“在明确经济的民族性前提下研究民族的经济发展与关系的矛盾”。

通过以上几种表述可见,民族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尚未达成统一。要么以民族人本身的经济活动作为研究对象,要么以要么以民族地区的经济特征作为研究对象;要么研究的范围过于狭窄,规定为中国各个民族经的经济问题研究;要么研究的范围过于宽泛,从全世界、全人类的共同体去研究。即便是刘永佶教授为民族经济学进行的创新性逻辑论证,但他是站在全人类鸟瞰的民族经济学,让学者们感到概念过度膨胀,似乎世界主流的经济学都应被囊括在民族经济学的理论之中,并且只要仔细阅读由其主编的《中国经济矛盾论》就会发现,《民族经济学》和《中国少数民族经济学》的体系都似乎是对《中国经济矛盾论―― 中国政治经济学大纲》和《政治经济学大纲》体系的一种演绎,而内容则是对中国政治经济学与其他民族学理论的归纳(当然创新的智慧在其内容中无处不在, 但从其构建的理论体系来说仍是不足的)。《民族经济学》的理论框架与《中国政治经济学》的理论框架本质是一致的,因为都是以劳动者主体而展开的对象、主义、方法、主题、内容、范畴、体系的规定,这样一定会让学者们质疑这样一个问题,即究竟什么是民族经济学,它与中国政治经济学的区别何在?鉴于此种原因,本文更倾向于将刘永佶教授规定的民族经济学看成是“中华民族经济学”或者“中国政治经济”(尽管这么看待也不尽合理)。

尽管如上所述,民族经济学自创立以来存在诸多分歧,但是多数学者认同的是民族经济学是具有二重性的:“民族性”和“经济性”。因此在理论研究中应该从这两点去寻找学科的研究起点、研究对象,只有规定了对象才能明确研究的方法和学科性质,进而获得广泛认同。

二、民族因素内生的民族经济矛盾是民族经济学的研究对象

只要“民族与经济的辩证结合在理论形态上尚未溶于一体”,就永远无法解决关于民族经济学学科的分歧。各民族经济活动的特征以及经济矛盾都体现着本民族特征,民族因素与经济因素在”理论形态上溶于一体”,要求研究对象应该是民族因素内生的民族经济矛盾,即考察民族人口经济和民族地区经济规律的民族性根源。

将民族因素内生的民族经济矛盾规定为民族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具有合理性。民族的含义决定民族经济应突出民族性,也便于将民族因素内生于经济理论和经济模型研究。根据斯大林的定义,民族有四个因素,其中,共同经济生活是民族经济研究的重要内容,共同经济生活表现在共同文化上。不同的民族具有不同的民族文化,这必定是因不同民族的经济生活特点不同决定的。尽管随着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日益密切,斯大林定义中的四个因素在当今看来也许并不完备,但只要是存在着的人,一定有其社会属性、阶级属性、民族属性,在经济活动中一定会表现出具体的属性。譬如,像中国这样一个多民族国家,各个民族有自己的语言特征、心理特征、文化特征。回族、藏族、蒙古族、壮族、苗族、赫哲族等55个少数民族以及汉族,他们有自己的语言、心理特征、文化特征等民族性特征,这些特征对其表现出来的经济活动也不尽相同。譬如,回族信仰伊斯兰教,由其饮食特征发展了清真餐饮业;藏族信仰佛教,农业生产中不愿意使用农药成为产量低的影响因素之一;毛南族的“红筵”、“搭红桥”、“肥套”、“套三朝”①等迷信思想对本民族经济活动有影响。这意味着各民族的经济活动因内生的民族因素而呈现出不同特征,民族经济问题研究也应突出民族性,民族经济的研究对象应从各民族内在的特征去寻找经济特征和经济活动的主要矛盾,探寻民族因素内生的经济规律。

三、民族因素内生的民族经济矛盾与其他相关规定的区别

民族因素内生的民族经济矛盾更加明确其研究内容,也更能反映研究的任务是要揭示民族因素对经济影响的规律。首先,民族因素内生的民族经济矛盾,表明不是简单地用民族学的眼光去研究经济问题;其次,民族因素内生的民族经济矛盾触及到了民族经济特征的源头性因素;最后,民族内生因素的民族经济矛盾研究规定了主体的民族属性。民族因素内生的民族经济矛盾与其他相关规定的区别表现在:1.与“民族经济是研究各民族经济问题”相比,内涵更加明确。各民族经济问题研究比较模糊,以至于一些学者认为是各个民族的经济问题研究,比如,藏族经济、蒙古族经济、回族经济等。同时,各民族经济问题研究的是从宽泛的层面,诸如各民族的产业结构、就业结构、贫困问题、经济增长问题等都属于其研究的范畴,无法体现明确地体现经济的民族性,也很容易致使学者用一般的经济原理去分析经济问题,这样也必将陷入学术界关于民族经济缺乏特殊研究对象和理论体系的质疑中。2.与民族经济学是“是以研究民族经济问题为对象的学科,它具有民族学和经济学的综合性质”相比,将民族经济学的研究对象规定为民族性因素的内生的经济矛盾研究,明确了民族经济学是作为经济学的分支学科进行研究的,这无疑对民族经济学的长远发展是有益的。3.与“民族经济学是研究我国少数民族经济本身所具有的特殊矛盾及其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特点和规律”相比,民族因素内生的民族经济矛盾研究这一规定除了在外延上更广。除了研究中国少数民族经济还可以研究世界民族经济,不仅研究少数民族人口经济还研究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是民族性因素与经济性因素融为一体的研究。4.与规定为“在明确经济的民族性前提下研究民族的经济发展与关系的矛盾”相比,规定为民族因素内生的民族经济矛盾研究,不仅明确要在民族性前提下研究民族经济矛盾,还表明要将民族因素作为民族经济矛盾的内生变量,并由此能区分民族经济学与中国政治经济学,从而要求构建的理论体系也有所不同。

民族因素内生的民族经济矛盾与一般经济学存在着必然联系。民族因素内生的民族经济矛盾的规定是把民族经济学作为经济学的分支学科来构建的,其理论必定是在一般经济理论基础之上的改造,它将与一般经济学的联系具体表现在:1.与政治经济学相比,政治经济的研究对象规定为“生产关系”,社会生产中人与人的关系,是去民族的经济研究,抽象了民族因素的、具有普适性的经济研究。而将民族经济学的研究对象规定为“民族因素内生的经济矛盾”则正是“穿上民族服装”的经济矛盾和关系研究。2.与发展经济学相比,发展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发展中国家或不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问题研究,是抽象了各民族经济特征的一般经济理论。民族因素内生的经济矛盾研究作为民族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不仅仅研究经济的发展问题,而且还必须从民族性去探究其经济发展规律。3.与区域经济学相比,区域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某一地理区域的经济问题,是具有某种经济特征和经济发展任务的“经济地理区域”。在民族经济学的发展过程中,尤其是硕士和博士的学位论文大多研究的是中国某一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问题,这恰恰也是学术界争议或批判民族经济学实际上是区域经济学的“致命伤”。是少数民族地区为研究对象的经济,故而不能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而存在的缘故。民族因素内生的经济矛盾研究作为民族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探索由民族的典型特征所引起的经济特征的变化规律,比区域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更加符合民族的发展特性。因为地理区域在研究过程中对于有的民族而不能成为其根本的影响因素。譬如,生活在中国的朝鲜族和生活在朝鲜的朝鲜族相比,中国的朝鲜族虽然保留有朝鲜半岛母体民族的部分文化,但也融合了中国的传统文化,并且中国与朝鲜的经济发展程度不同,经历的社会变革不同,于是二者表现出不同的民族意识和不同的经济特征,这并不是因为他们所在的区域不同,而是由民族性因素共同影响所致。因此,将民族经济学的研究对象规定为民族因素内生的经济矛盾,能够更加准确地反映民族经济学有别于其他学科不同的独特的研究对象。

综上所述,无论从已有的规定看,还是从与其他学科的区别看,将民族经济学的研究对象规定为民族因素内生的经济矛盾更能体现民族经济学作为一门学科所存在着的独特的研究对象,更能反映民族经济的根本矛盾,也能更能明确民族经济学的研究任务。

注释:①源自毛南族的一个传说,旨意是人能生儿育女,全家团圆幸福,都是万岁娘娘的恩赐,到生下孩子后,选择良辰还愿,杀十几头甚至几十头牲畜祭祀、还愿,这种风俗有时会把一些家庭弄得倾家荡产,反过来,为了不因还愿而致贫,毛南族农民饲养牲口数量多,也是其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

参考文献:

[1]周兴维.“‘中国少数民族经济’学”难题二则[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5(05).

[2]王晓君.论“ 民族经济学” 主要问题及解决思路[J].甘肃科技,2013(01).

[3]黄磊,李皓.民族经济学发展中的 “ 二重困境”[J].中央民族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06).

[4]庄万禄,陈敏,马秀琴.关于民族经济学学科建设的思考[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文社科版,2005(05).

[5]黄云.论中国少数民族经济学的逻辑起点与学理价值――以壮民族早期发展史为例[J].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02).

[6]王文长.论民族视角的经济研究[J].民族研究,2004(05).

[7]黄健英.论少数民族经济与少数民族地区经济[J].学术探索,2009(01).

[8]施正一.施正一文集(下)[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

[9] 施琳.论中国民族经济学之路――发展轨迹与理论创新[J].黑龙江民族丛刊(双月刊),2006(01).

[10]李忠斌.关于民族经济学学科体系建构的宏观思考[J].思想战线,2004(03).

[11]邓艾,李辉.民族经济学研究思路的转变[J].中央民族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02).

[12]刘永佶.民族经济学的主体、对象、主义、方法、主题、内容、范畴、体系[J].中央民族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05).

[13]王建红.论民族经济学体系构建方法.世界民族,2010(03).

篇(3)

关键词:理性经济人;行为经济学;新古典经济学

一、理性经济人假设发展与反思

(一)理性经济人假设的价值扭曲

“经济人假设”被提出的最初,自私原则虽然存在于行为主体的经济活动之中,但并不构成行为人处理经济活动的首要处理原则。亚当斯密在他的另一本著作《道德情操论》曾经说过,人们在处理一些社会经济问题的时候并不总是以自己的利益放在首位,就如同人们会出于善心去帮助他人,而使自己付出精力或者是金钱却无法得到物资上的回报,只是看到受帮助之人感到快乐,便有足够的满足感。熊彼特在其撰写的《经济分析史》中,特别论述了“政治上的个人主义”概念设计存在明显的缺陷,并用新的另一种概念来阐述个体主义方法论并不是包含抽象的逻辑,而只是一种能被现实运用的思维手段,是研究方式中一般形式的存在。经济学的理论研究同其他学科一样,在社会发展的进程中不断实现自身的理论创新。经济学发展的过程其实有着“百家争鸣”的特点,20世纪30年代经济学家把争论的焦点放在“米塞斯与兰格之争”,即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哪个更胜一筹,40年代的“哈耶克与凯恩斯之争”则是聚焦在当时困扰经济学家关于资本主义所特有的商业周期和经济危机该如何应对,60年代“两个剑桥之争”,在如何有效分配资源上提出了两种主要路径,70年代由于滞涨困扰着全球经济,“滞胀之争”在货币学派、供应学派、理性预期学派之前展开论述,及至80年代如何有效的提升国家经济活力,出现了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私有化运动”(董志强,2016)。新古典经济学在人性假设上不断向个体的“价值”倾向。特别是从20世纪60年代起,经济学的微观层面对于博弈论研究的加深,理性经济人假设所强调的利己原则更是被推到更高的一个档次。在经典博弈论中,博弈的参与者对面临的经济活动所做出的策略决定会受到其他参与者的影响,这就是概念上的“共同知识”(Commonknowledge),“理性经济人”中假设个体是绝对自利的正是“共同知识”现象存在的基础。鉴于这种共识的影响,博弈中的参与者通过这种似乎与生俱来的本能来研究和推测竞争者的策略,然后根据预期的变化调整自己的行为以使自己处于有利地位,产生了双方在某一行动上的行为交流和“纳什均衡”。正是建立在互动过程之中,新古典经济学个体主义方法论早已在实质上发生重大的转变,也就是原本只是“方法论”现在将“个体”提出出去,从此其成为理论意义上的“个体”,并且获得了某种特定假设的“个人”——在一切的活动中做出尽可能对自己有利的选择,并将它转化成为自己的行动(叶航,2016)。众所周知“节约悖论”(ParadoxofThrift)的提出,是为了研究微观中的个人。勤俭节约是一种美德,可以为个人增加储蓄,可以提高人们应对风险的能力,对个人来说这真的是一件好的行为,可从整体,国家的角度来说却并不一定是有利的;这是因为当人们的消费水平下降会引起社会经济活动投资部分的减少,进而使国家的经济缺乏活力,严重的情况下可能导致国家的经济陷入衰退的地步。“节约悖论”由于新古典经济学假设存在与实际经济行为严重不符合的现象,显示了新古典经济学不单单把“个体主义方法论”同“整体主义方法论”直接对立起来,并毅然地选择前者。

(二)理性经济人假设的缺陷

1.完全理性经济人假设使经济学现实应用受到框定

阿里尔鲁宾斯坦(1997)认为当行为主体能够掌握所有的信息并能分析,同时能在任何情况下明确自己的喜好,最终根据这些结果的反馈做出符合理论上的行为,才能界定成为“理性经济人”。这也就意味着一切事物所有的变化是不需要存在的,形成了一个静止的过程。可想而知这样的研究结果必然是与现实的社会运行大相径庭。然而,包括经济增长、创新等在内的这些社会现象都是经济运行中的动态过程,基于“理性经济”人这个假设基础来解释以上现象,便就存在明显的矛盾。

2.完全理性经济人假设并不符合稀缺性

人类在实践的过程中必然是要消耗资源的。经济学的研究正是建立在物资稀缺性的基础上,资源并不可能根据人的需要无限提供,并且人们会因为先天的能力的束缚,无法自由的获得和处理信息。一般来说,信息总是会针对特定的需要而存在。信息的传递需要通过工具来获得,有些信息还要为其支付相关的费用,那么信息就成为一件商品了,它是作为人类社会中的一种资源而存在,必定具备稀缺性。信息繁多的情况下,个人是无法来解析和分辨的,完全信息在现实中是一种无法达到的状态(赵志强,2018)。可见,完全理性经济人假设并不能够与稀缺性这一条件相符合,之间是矛盾的。

3.完全理性经济人假设抛开了市场和竞争的理论

新古典经济学为了证明市场在经济活动中至关重要的作用,维护市场的绝对地位,确立自由市场制度,通过完全理性经济人假设构造完全竞争市场理论,认为政府的作用会使市场的作用减弱。然而,在完全竞争市场假设条件之下,理性经济人具备了现实世界中个体所不拥有的四种能力,他们知道市场供求之下运行的最佳点。为此他们可以不去了解别人的产能信息就能做出符合自身利益的生产量。所以,整个社会的运行都在理性人的计划之内,那么市场和计划的分配方式并没有实质上的区别。因此,以完全理性假设的角度来思考,资源是可以通过计划的方式来达到最佳配置的,也就是不需要市场的作用。

二、行为经济学与新古典经济学比较

理性的经济主体这一假设始终存在于传统新古典经济学之中,通常称“经济人”或“理性人”假设,这样就刻画出一个简化而又便于描述其行为的经济主体,基于此进一步解释社会经济运行当有的现象。在将复杂问题简单化的过程中,无法避免的便是被错误使用。最为常见的非合理运用,就是为了将复杂的现实问题通过理论来说明进行标准化,导致的与“理性”相背离情形,比如,起初新古典经济学对小农行为的分析和劳动力供给曲线向后弯曲的描述。随着学者对经济学研究的深入,发现其实这些问题的出现是源于理性行为的假设缺乏全面的约束导致的。这些问题也从侧面说明:对于经济学的研究,不能只是简单地将“理性”行为作为所有经济现象研究的出发点,要结合所分析问题的经济主体行为的特有约束条件进行合理的“理性”行为假设。从某种程度上说,现代经济学的发展得益于随着学科研究的深入,使得学科基础假设的约束条件得到放松。完全理性经济人假设在理论上是可以理解的,但在现实社会经济的运行过程中,若想通过理论来描述,则会遇到种种困难。正是基于实践的差异,经济学家所做出的解释一般基于这样的理由:首先,理性的论述是抽象化的概括,又或是经济主体行为上的平均,并不与现实中经济主体的行为存在牢固的联系;其次,弗里德曼在某种程度上认为理论假定的存在并不都是把现实因素包括在内,理性人假定与现实的不符,并不会影响根据这个理论所推导出来符合结论的结果。正是由于该假设的缺陷,赫伯特西蒙始终认为理性人“完全理性”假定是不能简单的接收,应该采用“有限理性”进行替代,但是,“有限理性”并非一些经济学家简单的认为约束条件下的完全理性,而应作为具有特定解释含义的理论。心理学作为研究经济主体个体行为的有效手段,通过实验、调查等方式挖掘一些行为人对待经济活动的偏好、认知和策略,而这些正是被理性经济人假设所忽略的重要事实。行为经济学的这一学科通过将心理学和经济学实验方法有机结合,其实也是对理性人假定发出挑战,从而奠定了其作为经济学的又一重要分支。基于行为经济学的研究方法,和跨领域的学科合作,往往会被认为是对新古典经济学颠覆,但马修拉宾(2004)却不以为然,他认为,行为经济学的研究结论不应形成新的一套研究体系,而是基于已有的研究理论的框架对其进行改造和丰富。行为经济学研究的出发点是立足于已有的主流假设,特别理性假设。虽然行为经济学无法完全接收完全理性假设,但并不就等同于认为经济主体始终是非理性的。新古典经济学的完全理性假设存在是有着一定的现实依据的,亦是包含了必不可少科学实践的成分,并且符合个体经济行为的重要表现,经济主体在很多的场合下都是利己的,在经济活动中表现的更为明显。如果否认这一点,经济学研究的框架将受到巨大冲击,研究意义将变得的黯淡无光(陈茁,2018)。对经济主体行为研究的成果表明,经济主体在所谓的“理性”指引下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结果,总是会受到认知及系统性的对完全理性的偏差。

篇(4)

 

法经济学和经济法学同属于法学概念的范畴,所以二者在很多层面具有相似性,但是又因为二者一个强调“经济”,一个强调“法”,所以二者又存在着明显的差异性。从研究实践来看,经济法学和法经济学二者互相渗透,以对方的发展来发展自己的趋势比较明显。目前,研究这二者关系的学者为了就二者有更加清楚的认识,分别从经济学的角度和法学的角度进行分析,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从研究来看,法经济学和经济法学都是法学和经济学交叉的产物,所以二者既有了法学的特征,也有了经济学的特质,但是由于二者的侧重点不同,所以差异性也比较显著。

 

一、 法经济学和经济法学的概念比较

 

法经济学和经济法学的研究首先要从概念上来进行区分,首先,法经济学这门学科在进行法律现象和问题研究的时候,利用的是经济学中的概念和方法。波斯纳作为最著名的法经济学研究专家,他在研究法经济学的时候,将其形象的分析为“法律的经济学”,所以西方的理论当中,对于法经济学又习惯称之为“法学与经济学”。

 

从这个层面来讲,说明法经济学研究的内容正好就是法学和经济学进行融合之后形成的法律体系。

 

其次,经济法主要指的是在社会化大生产的条件之下,政府为了对具有盲目性的市场经济进行调整,充分的使自己经济管理的职能得到发挥,进而实现对生产和市场的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由于现在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完全确立,但是市场调节存在着盲目性,而政府通过有效的干预能够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从而使得市场的发展更加的健康。为了使得政府的调节更加的有效,也为了打击不规范的市场活动,所以需要利用法律来进行市场维护。在这样的环境中,经济法学的研究就变得尤为重要。

 

二、 法经济学和经济法学的相同点

 

(一) 理论基础

 

法经济学和经济法学的显著相同点就是二者具有相同的理论基础。 因为法经济学和经济法学都是在法学和经济学的融合中产生的交叉边缘学科,所以二者很好的将公平正义和效益理论进行了结合。在经济学研究当中,效益理论非常的重要,而在法学研究中,公平正义正好等价与效益理论,这就说明二者在理论基础上存在着相通性。法经济学家科斯和波斯纳关于“经济效益”这一问题在法经济学中有明确论述,他们认为效益作为作为衡量一切法律乃至是所有公共政策是否合适的根本标准,必须要实现资源配置达到价值最大化的目的。从这个效益的观念来分析,无论是法学,还是经济学,都必须重视效益。所以法经济学和经济学法学都需要在效益的理论基础上去实现自己的价值。

 

(二) 理念

 

法经济学和经济法学的另一个相同的地方就是拥有相同的理念。法经济学当中的许多理念,都体现了效益理念并且贯穿其中。

 

无论是在古代,还是在现代,人们对于法律价值的评判标准都是法律要体现公平正义的原则,从这个层面来讲,法经济学的领域被不断的扩展。效益的理念原本是经济学中的概念,但是将效益理念加入到法律体系当中后发现,法律不仅要体现公平和正义,还要体现效益,这就使得公平和正义成为了评价法律的新标准。

 

无论是法经济学还是经济法学,其中都有了公平正义和效益的理念,这种理念上的契合,使得经济法学和法经济学在研究实际问题的时候,有了统一的评判标准及公平正义和效益,这种全新的标准使得经济法学和法经济学的实效性更加的突出,其作用发挥也更加的巨大。

 

(三) 价值观念

 

法经济学和经济法学的另一个相同点就是二者拥有相同的价值观念。从理论上来分析,经济学中为了实效效益的增加,往往在价值体现方面会存在差异,而在法学中,为了体现公平正义,对于效益的要求则会降低。二者就价值观念而言从理论上分析是对立的,但是在法经济学和经济法学中,二者的价值观念却出奇的一致。法经济学的主要研究目的就是要完善部门法乃至整个法律体系,使其能达到公平正义,而经济法学的研究就是要规制国家干预经济中的范围,从而调整干预过程中出现的法律关系,使其达到公平,保证整体的效益。从经济法学和法经济学的最终实现目的来看,二者都是要实现法律的公平性和正义性,从而保证效益的产生,所以说法经济学和经济法学都是要在保证效益的同时实现公平正义,所以二者的价值观念在实际应用中是一致的。

 

三、 法经济学和经济法学的不同点

 

(一) 学科性质和调整对象不同

 

法经济学和经济法学的突出不同就表现在二者的学科性质和调整对象。法经济学主要是利用经济学当中的福利经济学原理和微观经济学原理来进行法律的形成、体系以及运作和经济影响分析的法律学科。在法经济学的研究过程中,著名的法经济学家波斯纳认为“把经济学的原理和分析方法系统运用到法律体系分析”中的学科就是法经济学。由此可以看出,法经济学的涵盖范围更广,其中不仅包括了民商法学和经济法学,还包括了宪法学、刑法学行政法学等所有的法律学科。

 

从调整对象来分析,经济法学是进行经济法理论问题和经济法规律研究的部门法学,主要的研究对象就是经济法。经济法学在研究的过程中,偏重于利用法律的原理和方法进行经济问题的分析,而研究的对象则是处于特定经济社会关系中的法律调整和规制问题。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具有唯一性,也就是只进行对国家干预时产生的经济关系的调整,而其他的经济关系不在调整的范围之内。经济法的目的是要规制国家行使调整手段的范围,所以它和行政法又有所区分。行政法强调行政管理的干预,而经济法则主要强调的是经济关系调整的规制。

 

(二) 研究方法不同

 

法经济学和经济法学的不同还表现在二者的研究方法存在差异性。

 

首先是在进行法经济学研究的时候,利用的一般都是经济学的相关理论,在法律概念、法律体系以及法律运行等问题的解释上,主要运用的还是微观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在进行规范性的法律文件和判例的解读时,利用的也是经济分析法。因为法经济学的研究方法比较独特,所以目前形成了比较独立的法学流派。

 

其次就是经济法学研究的时候,利用的往往是法学的理论和研究方法。在研究实践中发现,经济法学的研究主要利用的还是规范性或者是非规范性的法律文件,通过研究来确定法律依据。在实际研究的过程中,利用法学理论进行特定的经济社会关系分析已经成为了经济法学的研究常态。这种研究和一般的法学研究并无差异,因此不具有特殊性。

 

综合而言,法经济学和经济法学都是法学和经济学研究中产生的交叉边缘性学科,但是二者在的理论和原理运用方面存在着差异,研究的目标和对象也有所不同,所以在研究方法上也就产生了分歧。由于法经济学的研究比较的特殊,所以能够形成独立的法学流派,但是经济法学和一般的部门法无异,所以其研究方法和其他法律研究而言,并无差异。

 

(三) 研究目的不同

 

法经济学和经济法学的不同还表现在研究目的的不同。

 

首先,法经济学产生于法学和经济学的逐步融合过程中,这门学科具有明显的边缘性特征,因为它的存在和发展,完全是为了辅助经济法体制和整个法律制度的需要。从功能上来看,法经济学主要是为法律的经济学分析服务,在具体应用的过程中,利用的也是经济学的原理和一些分析方法进行对法律的思考。可以说,法经济学是以具有经济法性质和基本特性的法律规范为研究目标所形成了部门法体系。主要目的是要解释经济法现象,并对其运行规律进行研究。

 

其次,经济法学主要是对法律制度规范运行的各个环节的一种控制,通过经济法学的运用,可以有效的规制国家在经济干预过程中的行为,从而保证经济参与主体的利益。从目的来看,经济法学的目的主是为了规制国家在宏观调控中的行为,也就是说经济法学的研究目的,根本在于保护经济活动的利益,从而使得经济活动在公平公正的氛围中开展。

 

四、结语

 

法经济学和经济法学作为法学和经济学研究融合的交叉边缘学科,在目前的法律体系中的位置不容忽视。深入的了解和分析法经济学和经济法学的概念,不仅会加深对经济学原理的认识,对于法学的认知也会进一步加深。法经济学和经济法学在实践中相互补充,共同作用,一方面完善了我国的法律体系,推进了法制化的建设,另一方面,又规范了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调节手段和范围,使得市场经济的发展更加的有序化和健康化。

篇(5)

关键词:国民经济学;形而上学;异化劳动;历史

中图分类号:B1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2)34-0095-02

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以下简称《手稿》)中,称黑格尔是站在国民经济学家的立场上,要批判国民经济学就必须要批判黑格尔的辩证法及形而上学,要批判黑格尔的辩证法及形而上学就必须对国民经济学进行批判,黑格尔的哲学到底与国民经济学有着怎样的关联,马克思又对二者进行了怎样的批判与继承,这对于理解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思想以及马克思的唯物史观都具有深刻的理论意义。

一、马克思在《手稿》中批判黑格尔的必要性

《手稿》中的主要思想是围绕着对政治经济学的批判展开的,然而在这一批判中,马克思却用一整章来批判了黑格尔的辩证法及形而上学,并认为这种批判是十分必要的,因而我们不得不认真思考黑格尔的哲学与国民经济学之间的内在关联,马克思在《手稿》中对黑格尔及整个形而上学的批判的必要性主要根源于以下三方面:

首先,哲学是时代精神的精华。因而黑格尔哲学和国民经济学都是特定时代的产物。国民经济学是对人们经济生活状况的抽象,它将私有财产作为前提,没有对这一前提进行必要的揭示。同样,黑格尔哲学将人们现实的生活抽象为绝对精神的否定之否定过程。

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黑格尔构建了意识自我设定物性,进而扬弃物性实现绝对精神的辩证过程,这一过程是自我意识的自身生成,也是人的观念的历史;国民经济学则是从客体的私有财产——资本出发,进而意识到劳动是私有财产的主体本质,对客体化资本的扬弃,也就是扬弃了在人自身之外的异化的财富,而将私有财产回归到人,当作人的本质,人本身成为了私有财产。黑格尔只看到了抽象的劳动,正如国民经济学家他们只看到了劳动积极的方面,却没有看到在现实的劳动中他们宣称的人已经不复存在。马克思指出,李嘉图将人变成了帽子,而黑格尔则把帽子变成了观念,这正体现了二者殊途同归的谬误,二者都对人及其现实的劳动进行了抽象,丧失了真正的人的同时,也丧失了真正的人的劳动,人的历史。

其次,国民经济学批判和黑格尔的形而上学批判的内在一致性是马克思早期思想的必然发展逻辑。马克思在《莱茵报》时期开始意识到自由理性与物质利益的冲突问题,意识到人作为自由理性的存在并没有以理性为活动的基本准则,而是以物质利益为标准,这就使马克思开始与黑格尔的理性原则发生分裂。在马克思看来这种现实的冲突根源在于黑格尔国家哲学、法哲学的谬误,黑格尔倡导的国家决定市民社会实质是人分裂为公人与私人。《德法年鉴》时期马克思正是在对人的本质的分裂理解上发现了费尔巴哈,在费尔巴哈的宗教异化中确立了对宗教的批判,进而意识到对宗教的批判实质是对国家、法的批判,而对国家、法的批判最后又必然立足于对人的生存状态的分析,从而确立了问题的根本在于人的自我分裂。这一系列的思想演进都为近代形而上学的批判奠定了基础。在《手稿》中,马克思正式转向现实的人及人的经济现状,在对国民经济学的批判中意识到了工人与资本家发生对立的实质在于劳动与资本发生对立,意味着活劳动与死劳动的对立,即人的自我分裂。以黑格尔为代表的整个近代西方形而上学的思维与存在的分裂就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变成了人自身内部的分裂,因而马克思早期思想逻辑演进的线索就再次证明了国民经济学家批判与黑格尔辩证法及整个形而上学批判的内在一致性。

第三,费尔巴哈与青年黑格尔派对黑格尔的超越的不彻底性。马克思认为:“对国民经济学的批判,以及整个实证的批判,全靠费尔巴哈的发现给它打下了真正的基础”[1]4,他“是唯一对黑格尔的辩证法采取严肃的、批判的态度的人,总之他真正克服了旧哲学。”[1]96尽管如此,“对黑格尔的辩证法和整个哲学的剖析,是完全必要的,因为当代批判的神学家不仅没有完成这样的工作,甚至没有认识到它的必要性”[1]4,费尔巴哈并没有真正实现对黑格尔的超越。费尔巴哈哲学的出发点是感性存在的自然和抽象的人。他用直观的方式理解自然与人,因而他不可能真正意识到进而超越黑格尔的辩证法。他的失去对象性的人与自然是孤独的、无声的个体。

后来的青年黑格尔派尽管也竭力想克服黑格尔体系中对人的抽象,但他们用思辨的运动代替现实感性的历史运动。因此,他们拯救出来的不是从事现实感性活动的人,而是观念的人。同时他们的自我意识是纯粹主观的,而黑格尔的自我意识的外化与复归是容主客体于一体的。因而,无论是费尔巴哈还是后来的青年黑格尔派都没能真正地超越黑格尔,因而对黑格尔的批判显得尤为必要。

综上所述,黑格尔是站在国民经济学家的立场上的,黑格尔只是将国民经济学的抽象、规律、原理上升为了哲学体系,这样,对国民经济学的批判就必然是对黑格尔哲学的批判,对二者的批判是同一个问题,具有内在一致性。

二、马克思对“国民经济学家立场”上的黑格尔的批判

马克思对黑格尔的批判,同时也是对国民经济学的批判,马克思对二者进行了批判的继承,进而为进行自己的理论建设奠定了基础。马克思在《手稿》中对黑格尔的批判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马克思批判黑格尔的“劳动”,是“站在现代国民经济学家的立场上。……他只看到劳动的积极的方面,没有看到它的消极的方面。”[1]106而马克思则指出,由于工人失去了生产资料,为资本家所控制,工人成为了私有财产,成为了资本。

其次,黑格尔站在国民经济学的立场上没有将对象化和异化进行区分,没有看到异化劳动对工人的统治,没有看到国民经济学家对于异化劳动事实的掩盖,马克思则通过对国民经济学的批判,严格区分了劳动的对象化和异化,指出了国民经济学所谓的劳动,其实质是异化劳动。

再次,同国民经济学用物来遮盖人一样,黑格尔则把人抽象为自我意识,而马克思认为“人只有凭借现实的、感性的对象才能表现自己的生命”[1]101。黑格尔的意识扬弃外化和对象性,同时将它们收回自身的观点“汇集了思辨的一切幻想”[1]109。在马克思看来,人的存在,本来就是一种对象性的存在,如果将对象性一并扬弃,那就必然导致虚无。黑格尔辩证法没有把“人”当作真正的主体,只是把历史过程当作“绝对精神”的自我实现的活动。所以,黑格尔用思辨的、抽象的形式代替了“人”的现实的历史运动。

马克思对国民经济学及黑格尔的批判旨在复归真正的人和真正的历史。黑格尔“把劳动看作人的本质,看作人的自我确证的本质”[1]101,马克思将这一积极方面与费尔巴哈“类本质”相结合,提出了人的类本质的概念,将劳动——自由自觉的活动,真正作为人的本质来对待。进而从哲学的视角分析了经济领域的异化劳动现象。

马克思哲学中的劳动是现实的人的劳动,其基本运行轨迹构成了人的历史画卷:首先,人通过劳动来改造自然满足自己需要的同时,生成着自己为人的本质;其次,人不仅仅是自然存在物,而且还是类存在物、对象性存在物;最后,当私有财产是异化劳动之结果而不是其原因这一秘密暴露出来的时候,私有财产将被扬弃,人将重新全面地占有自己的本质,“因为当人们谈到私有财产时,认为他们谈的是人之外的东西。而人们谈到劳动时,则认为是直接谈到人本身。问题的这种新的提法本身就已经包含问题的解决”[1]63。这是一种由以物为中心到以人为中心的根本的转变。

因而,我们可以看出马克思批判黑格尔、批判国民经济学的用意在于恢复人的真正主体地位,在于还原真正的历史,也就是马克思后来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进一步阐述的人的历史与历史的人,是作为剧作者,又作为剧中人的人,是既生成人化自然,又生成世界历史的历史进程。

三、批判“国民经济学家立场”上的黑格尔的理论意义

马克思在《手稿》中对于黑格尔及国民经济学的批判,其基础性作用是不容忽视的,马克思在这里奠定了经济学批判的基础,同时,为其唯物史观的展开提供了丰富的理论依据。

首先,马克思在《手稿》中对黑格尔哲学的批判,奠定了对政治经济学批判的深刻基础:一是对整个政治经济学方法论的批判,在《哲学的贫困》中,马克思对蒲鲁东的政治经济学的形而上学进行批判。认为蒲鲁东扔掉了黑格尔辩证法的真义,把资产阶级的概念、范畴说成是固定的、不变的、永恒的,充斥着非历史性,而这些观念实质上是历史的、暂时的。《导言》说明经济学研究要从抽象到具体。这个方法一直贯穿到其《资本论》的研究中。二是对政治经济学理论本身的批判。国民经济学实质是一种人对人的关系,但国民经济学家却将其变为物的关系,而马克思的批判就是要在物与物的关系中揭示出被掩盖的人与人的关系。

其次,马克思在《手稿》中的批判思想同样为其唯物史观奠定了基础,马克思在后来的《神圣家族》和《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提出了人作为历史主体的实践过程,提出了人是历史性的存在,是在历史中生成的,人是历史绝对的主体,而历史是人的各种可能性的展开,我们应在人的目光下观照历史,更应在历史中审视人的过去、现在和未来。

马克思在《手稿》中对于黑格尔的“国民经济学立场”展开了批判,这既是对黑格尔哲学的扬弃,更是对国民经济学的批判,在其中我们应意识到黑格尔哲学与国民经济学批判的内在一致性,也应意识到二者不仅为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开辟了道路,更在理论上为马克思唯物史观思想的丰富与发展提供了基础性的理论意义。

参考文献:

[1]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单行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篇(6)

 

一、政治经济学的“教学困境”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进程逐步加快,各类市场主体日趋成熟壮大,主体之间的“所有制边界”越来越模糊,体制内的矛盾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关注,经济主体的行为乃至政府的政策越来越多地受到微观利益冲突的影响,人们对经济制度的关注程度正在逐渐下降。基于此,在政治经济学的教学过程中,教师不得不大量增加对体制与机制的解读,进而推演经济制度的量变与质变。尽管说从现象到本质的认识方法符合理论认知的一般逻辑,但是,过多的现象解读很可能误导或弱化学生对“经济制度”这一核心理论的掌握。比如,在解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问题时,学生的兴奋点大多集中在公司制度、社会保障、公平效率、价格机制等紧密结合社会实践的命题上,而对于这些体制机制与生产资料所有制之间的内在联系缺乏热情。这种现象经常导致教学过程陷入“顾此失彼的困境”,一般的解决办法是先讲制度后讲体制,把体制看作是制度的实现形式,很少有教师能够在讲解体制问题的基础上,继续深入解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公有制之间的关系问题。这一困境在地方高等院校中表现得尤其明显。受到课时量和教学效果的限制,大部分教师都安排了较多的课时解读资本主义制度的现状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问题,相对而言,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量变与质变,以及对市场经济造成的公有制主体地位变化等重要理论命题则“没有足够的时间”予以解读。在一些经济学科排名较高的“211学校”中,由于课时充足,政治经济学的教学困境稍显缓和,但是也同样面临着“体制重于制度,现象多于本质”的教学难题。造成这一困境的原因固然很多,比如国内外的社会经济环境、政治经济学理论发展,以及各高校对政治经济学课程的定位等,但是从教学角度看,最直接的问题还是教学的方式与方法。面对“有限的课时、复杂的背景和庞大的理论体系”,讲好这门课的关键在于:凝练教学目标,归纳内容体系。基于此,本文提出了“三位一体”教学法,即确立“意识形态教育、方法论教育和理论知识教育”三位一体的教学目标,并以此为导向确立内容体系和教学方法。

 

二、政治经济学教学目标中的意识形态定位

 

政治经济学应该如何定位自己的教学目标?这不仅要取决于政治经济学在学科体系中的地位,还要取决于社会需求以及理论体系本身的特点。从学科地位来看,政治经济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特殊的地位决定了政治经济学必须承担意识形态教育的任务。对此目标,部分教师认为意识形态教育的任务应归口于思想政治学科,而不应该放在经济学科。这种认识最主要的误区在于对意识形态教育的界定过于狭窄。意识形态教育不仅仅是思想政治学科的任务,而是整个社会科学领域的共同任务,这一界定不仅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教育的要求,而且对资本主义和其他社会制度同样适用。以西方经济学为例,这些年来,中国学生和西方经济学的学者都很推崇西方经济学的教育,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认为西方经济学注重分析工具的运用,而没有明显的意识形态说教。其实,了解西方经济学的人都知道,现代西方经济学体系是效用价值论和功利主义哲学观的结合体,其解释力集中表现为:以稀缺性为基础,以资本要素配置为核心,进而说明按资分配的合理性。在这一理论体系中确实没有意识形态教育的痕迹,但是整个理论体系无一不是为说明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合理的。由此可以推出一个结论:社会科学的科学性本身并不排斥意识形态教育,正相反,社会科学是否具有科学性,很重要的一点在于能否科学地解释意识形态的合理性。这一点正是我国政治经济学学者应该借鉴和学习的。由此,我国的政治经济学教育不仅不能忽视意识形态教育,而且应该把意识形态教育作为首要目标,科学地凝练和发展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增强对劳动价值论、阶级性和经济制度的专业解读。

 

三、政治经济学教学目标中的方法论定位

 

政治经济学是国内大部分财经类专业的基础理论课程,而且一般都安排在大学的第一个学期开课。作为基础课,传授基本的研究方法是教学目标的重中之重。对于应该讲什么样的方法,各院校的看法存在一定的差异。从现有的教材版本来看,大部分教材倾向于对马克思科学抽想法的解读,而对其他研究方法采取一带而过的方式。科学抽想法固然是马克思经济学体系最具特色的研究方法,但却不应该是政治经济学唯一重要的研究方法,包括数学方法在内的其他研究方法在解释政治经济学理论和认识社会实践活动方面都有同样重要的作用。因此,有必要在课程的开篇增加对研究方法的介绍,使学生真正理解政治经济学相对于其他学科的基础地位。此外,受西方经济学的影响,部分学者倾向于认为传授分析工具应该是政治经济学方法论教育的重心。从根本上讲,这种理解没有错,但却忽视了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本身的特点。政治经济学是一门整体性很强的理论体系,各部分之间都有着密不可分的内在关联性,对政治经济学理论(包括对分析工具)的解读必须联系整体认识局部,不能断章取义。这就要求在讲授过程中,首先要给学生建立前后关联的整体思维方法,让学生在整个逻辑体系中了解局部分析工具的运用和作用。为此目的,在方法论教育方面,既要注意专业术语和分析工具的讲解,还要注意思维方法的传授。

 

四、政治经济学的教学目标中的理论知识定位

 

政治经济学最基本的教学目标是理论知识教育。政治经济学理论知识教育是意识形态教育和方法论教育的基础和载体。没有理论知识教育,意识形态和方法论就是空中楼阁。同时,所谓的意识形态教育和方法论教育都要融于理论知识教育当中,而不是政治经济学的一个独立的组成部分。需要指出的是,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博大精深,即便是课时安排最多的院校也不可能全面系统地讲授政治经济学的全部内容,而只能通过精选凝练,形成相对完整的理论体系,结合社会经济实践,理论联系实际地解读马克思的部分理论内容以及部分重要的理论发展,这种方式已为国内大部分院校采用。其主要的缺陷在于缺少经济思想的升华。马克思经济理论历经两个世纪而不衰,除了科学严谨的理论体系之外,还有其立意深远的经济思想,如果不能在教学过程中结合理论知识升华经济思想,则很容易陷入“解释力困境”。可见,政治经济学的理论知识教育不仅要包括经济理论与经济实践,还必须包括经济思想。

 

五、化解教学困境的几点建议

 

1.内化意识形态教育。在现有的政治经济学课程体系中,对资本主义部分的解读基本贯彻了马克思的研究逻辑,但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部分的解读则缺少对劳动价值论的贯彻。基于此,解读社会主义生产关系问题(特别是经济制度问题),有必要首先分析社会主义生产过程(特别是国有经济的劳动过程),在生产过程中分析公有制条件下的价值创造、价值增值,以及价值分配问题。进而突出劳动在公有制条件下的地位和作用,并以此为基础,凸显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与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根本差别和创造性发展。

 

2.推动方法教育与理论体系的融合。对于大学一年级的学生来说,政治经济学不仅仅是一门理论课程,还应该是一门方法论课程,学生希望通过学习,掌握一定的具有“通识”意义的认识方法。基于这样的要求,政治经济学应该强调“专业术语”、“分析工具”与“思维方法”三位一体的方法论教育。为此目标,一方面必须强调政治经济学专业术语的规范性,既要反映理论体系的严谨性,又要反映相关应用学科的时代性。另一方面必须要求学生增强对专业术语的理解和掌握。再一方面要充分运用矛盾运动分析方法,更加清晰地解读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发展演变,让学生更加准确地理解社会主义制度的合理性。

 

3.强化理论知识教育与经济实践的结合。政治经济学的科学性要求经济理论既来源于经济实践,又能够回到经济实践。这要求主讲教师:一方面把握历史资料,在历史发展过程中认识经济理论,并运用经济理论分析历史事件。另一方面紧跟经济时事,运用经济理论解释纷繁复杂的经济现象,并在经济发展中推进理论创新。再一方面注意经济思想的解读,基于理论又不局限于理论,让学生掌握知识的同时,能够更深入地理解思想,从而实现理论知识教育与意识形态教育相结合的目的。

 

综上几个方面,意识形态、方法论于理论知识教育“三位一体”教学法不仅对现有的教材体系提出新的要求,同时也对主讲教师提出新的任务。具体来说,一是主讲教师需要具有更高的理论素养和更加全面的知识储备。二是教材内容在理论逻辑上要更加严格遵循规范,但在内容体系上要更加能够体现时代需要。三是统一规范各类高校和专业的课时安排。四是凸显政治经济学作为中国主流经济学的氛围。

篇(7)

关键词:西方经济学;教学;中国适用性

中图分类号:F01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5)08-0025-01

一、西方经济学课程在中国的开设历程

西方经济学(主要包括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产生于15世纪,正式建立是在18世纪,以亚当・斯密《国富论》一书的出版为标志。一直到现在,西方经济学被认为是能够说明当代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运行和政府调节国家经济发展的最重要的理论体系,它综合了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运行的分析方法和理论,以及国家政府调节的政策主张。经济学也因它的作用和魅力被称为“社会科学之王”。但是,在我国建国后的前三十年里,西方经济学一直被拒绝运用于国内经济学的教学和实践中。

从20世纪50年代中期到60年代中期,我国只有少数重点高校开设当代西方资产阶级经济学,并报以批判西方资产阶级经济学主要流派的态度和目的进行讲授。在期间西方经济学被禁止授课和研究。一直到1979年以后,西方经济学的传播和应用才进入了一个大发展阶段。在接下来的十几年中,西方经济学的思想和理论迅速在中国理论界中被传播和普及。在80年代下半期,教育部允许高等院校正式开设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之类的属于西方经济学的基础理论课程。[1]如今,西方经济学已经是教育部高等学校经济学学科教育指导委员会指定的经、管类专业本科学生必修的核心课程之一。

二、西方经济学理论与中国经济发展的不同之处

(一)市场理论的适用性

新古典经济学或凯恩斯经济学的理论核心是“市场―价格”理论。这是由于西方发达国家的市场经济制度已经趋于成熟,价格机制的调整可以在这个较为完善的市场体系中发挥重要的配置资源的作用,并且提高整个社会的经济运行效率。而对于中国而言,商品经济不发达、市场体系发育不完善以及我国长期推行的计划经济制度,导致西方经济学中市场理论的许多概念和范畴并不适用于中国。比如说,新古典主义经济学把一个社会的经济变动看作是经济要素边际的变化,对应的是增量调节政策。而发展中国家出现的状况往往是陈旧的经济体制和长期累积的经济问题。所以这些区域的经济发展往往需要大规模的经济变革和结构改进。另外,在西方经济学中,利率是市场化的产物,经济活动主体据此调整自己的借贷行为。而中国的利率受到政府政策的管制,因此不能用西方经济学中的市场利率理论和公式来指导和解释中国的资本和金融运行。

(二)经济微观主体的行为

在中国,微观经济主体的行为有自己的特点,并不能一概用西方经济学中“理性人”的特点来套用。首先,从居民消费习惯上看,中国居民和美国居民受到风俗文化的影响,消费行为和习惯有所差异。中国家庭的代际消费就比美国家庭更明显,而且跨越的时间更长,这就导致了中国家庭的储蓄率较高。另外,我国居民的契约意识比较差、公民意识比较薄弱、个人信用缺失现象比较严重、监督机制不完善等因素都加重了我国微观经济主体在决策中的投机,成为我国在发展过程中的阶段性特征。第二,中国企业主体由于企业产权不同而表现不一。目前中国有国有、私营、外资等所有权类型不同的企业,这些企业的目标函数不可能相同。比如:国有企业不能把利润最大化作为唯一目的,国有企业需要承担社会责任,如解决就业、稳定经济、安定社会。所以国有企业的行为也就不能套用西方经济学中的企业理论或生产者行为理论来加以分析。

(三)社会发展阶段的不同

在西方经济学中,对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及其选择方面的分析和论述较多,提出了大量的试图实现公平与效率的政策措施。比如奥肯(1975)提出:公平与效率之间具有互为代价的关系,政府应该通过再分配创造机会公平或起点公平来增进效率。但是,在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有差别,因此不能一概而论。在经济衰退或者是经济紧缩时期需要强调效率,但在经济发展差距明显扩大的时期需要特别注重公平。因此1992年,我国明确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战略性思路。而在现阶段,国家经济实力得到了较大提升后,社会公平问题开始突出,因此开始越来越注重社会公平。

中国经济有独特的发展模式和经济结构,包括公有制主体型的多种产权结构、劳动主体型的多种分配结构、国家主导型的多种市场结构。[2]因此,中国经济的现实发展不同于西方发达经济国家。而高校教师只有深刻领悟到我国经济发展和西方国家的发展模式和现实基础,才能在教授西方经济学课程中,将书本中的原理结合中国实情更好地为学生讲授,也才能教会学生去思考身边的经济现象和问题,走向理性的解决道路。

三、对西方经济学教学的建议

(一)加强教师的自身学习

教师在教授西方经济学课程之外,应该在平时注重大量阅读和积累中国宏观和微观经济运行的相关资料,深入思考我国经济发展规律,建立自身深厚的经济学知识体系。积极参加相关的社会调研和科研研究活动,全面了解和把握我国经济发展状况,不断提高自身对中国经济的分析能力和判断能力。

(二)注重全面阐释西方经济学理论

教师在教授西方经济学理论的时候注意要全面阐释这些理论,包括理论形成的历史背景和理论渊源、理论的适用条件以及后来学者的评价和理论的新近发展等。这才能让学生理解西方经济学理论的历史发展和未来走向,让学生明白在特定的历史背景下产生特定的经济理论,及这些理论的局限性。另外,在介绍有关经济理论时,要注重中西方思维方式的差异,培养学生辨证地看待西方经济学理论,并引导学生学会提出自己的想法或疑问。

(三)辨析中国经济发展国情,结合案例讲授经济学原理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该让学生明白中国和西方发达国家之间的社会差异,并让学生明白中国经济环境的独特性。比如中国经济的发展阶段和发展水平与发达国家不同、中国正处在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时期、中国人口众多、区域差异尤其是城乡差异巨大、有自己的传统文化和习俗等等。这些就决定了我们不能把西方经济学原封不动地拿到中国来,不能简单地套用西方经济学的结论[3]。这也要要求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第一时间了解我国经济发展中出现的焦点问题,并运用西方经济学原理对案例进行剖析和研究。在教授课程的过程中,引导学生通过中国经济现象来理解经济学原理,这样不仅利于学生更容易地接受西方经济学原理,提高学生学习西方经济学的兴趣,还能让学生了解中国经济与这些原理之间的联系和区别,让学生做到学以致用。

参考文献:

[1] 黄范章.建国60年来西方经济学在中国(下)[J].金融发展评论,2010(2).

[2] 程恩富,何干强.论推进中国经济学现代化的学术原则――主析“马学”、“西学”与“国学”之关系[J].研究,2009(4).

[3] 方福前,徐丽芳.把握西方经济学的发展促进西方经济学“中国化”――方福前教授访谈[J].学术月刊,20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