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品范文 > 对企业税收筹划的建议
时间:2023-09-18 17:04:28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对企业税收筹划的建议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关键词:企业 税收 筹划管理
一、企业税收筹划概述
企业的税收筹划指的是企业在纳税之前,在不违背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对自己的投资以及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合理规划,目的是降低税收成本,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企业税收筹划属于自身一种理财行为,属于企业财务管理。税收筹划与偷税、漏税是有本质区别的,因为它都是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进行,一切行动都不能超出法律的界限。国家现行政策对税收筹划给予了适当的引导和鼓励。企业税收筹划充分利用税收法规所提供的优惠政策,通过制定合理的纳税方案,提前筹划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纳税环节,使自身减轻税收负担或者延缓缴纳税款的行为。
对企业来说,税收筹划非常重要。因为如果税收筹划科学合理,适时调整自己的经营方向,可以大大降低税收成本,避免资金浪费,有利于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我国的税收筹划起步比较晚,同发达国家还有一定的差距。在发达国家,企业会聘请专业人士担任税务顾问,通过不断研究国家税收政策和征收法规,发现其中的优惠政策,节约税款。
二、企业税收筹划存在的问题
1、企业税收筹划起步晚,意识不够
税收筹划在上个世纪末才开始在我国兴起,因此我国企业的税收筹划意识较为淡薄,与发达国家相比有较大差距。很多企业甚至没有弄清楚税收筹划的实质,片面地认为税收筹划的目的就是少纳税,甚至有的企业认为税收筹划就是偷税、漏税。由于企业对税收筹划没有全面而正确的认识,导致税收筹划在实际应用中的作用大打折扣。
2、企业税收筹划水平不高,。对国家税收政策把握不准
由于我国的税收政策以及法律法规还不太完善,所以经常会发生一些变动。而企业税收筹划需要及时并且很准确地把握国家的税收法规以及相关政策,这才能更好的利用国家政策达到减税、免税以及延期缴税的目的。如果企业对国家政策把握不准,没有清楚地认识国家的税法变动,就会在具体的实践中,造成筹划失误。比如我国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一般多关注节税,有时候因为把握不当会引发偷税事实。还有的时候,企业因为享受小的优惠政策而忽略了全局的的考虑,导致因小失大、顾此失彼,造成损失。
3、企业财务人员筹划能力不足,缺乏专业人才
企业的财务人员需要具备多方面的知识,比如财务、税收、管理、统计等,需要有较高的综合素质。我国很多企业的财务人员由于知识水平、学历的限制,以及不加强自身学习,导致业务素质较低,税收筹划的能力不够。由于没有专业的税收筹划人才,无法满足我国企业纳税筹划的发展要求,导致难以应对税收筹划中的各种问题,企业也就无法实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
4、企业税收筹划风险意识淡薄,忽视风险管理
企业税收筹划过程中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如果不提前预料并且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就可能为企业带来巨大风险。企业的纳税行为可能与国家税法背道而驰,造成偷税、漏税的不利局面,或者多交税款加重自身负担。可是现实中,许多企业并没有充分认识到税收筹划中的风险,没有树立风险管理意识,所以不会及时采取有效的规避措施来应对筹划中的风险,导致蒙受巨大损失。
三、搞好税收筹划的合理化建议
税收筹划科学合理才能使它更好地为企业的发展服务,所以企业必须高度重视税收筹划,降低筹划过程中的风险。下面谈几点建议:
1、企业要高度重视税收筹划。企业应该及时了解国家税法的变动,然后结合自身情况制定出科学合理的税收管理计划。充分利用国家的优惠政策,适时调整经营方向,达到节税的目的。企业领导应该用战略的眼光看待税收筹划问题,不能为了追求某个抵税额就改变投资方向,调整经营活动。
2、企业要聘请综合素质较高的专业人士担任自己的财务人员。这些人熟悉国家各项政策,及时把握国家政策的变动,并且能针对政策的变动适时调整税务筹划的制定。目的是在节税的同时实现企业税后收益最大化。
3、企业可以借助于社会上税务师事务所的帮助。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上的税务中介机构越来越多,这些中介机构可以帮助企业更好地实现税务筹划的合理化。这些税务机构熟悉涉税处理业务,税务管理水平很高,能帮助企业筹划出最好的税务管理计划。除此之外,如果中介机构筹划的税务计划不合理,那么按照合同约定,事务所应该承担赔偿责任。这样,因为税务筹划不合理的风险就转嫁给了税务中介机构,企业受到的伤害就降到最低。
4、企业还要多与税收执法人员进行交流。企业要学会与税收执法人员进行有效沟通,正确处理与税务机关的关系。通过与税收人员沟通,可以获取更多的关于避免税收筹划风险的建议。另外,企业可以先请税收人员针对制定的税收筹划方案提出自己的建议,争取得到税收机关的支持。
总之,国家支持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因此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合理的税收筹划能实现税收成本最小、企业财务利益最大化,减轻企业负担,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因此,我国企业应充分认识到税收筹划的重要性,积极进行税收筹划,争取获得更广阔的市场。
参考文献:
[1]李春怡.浅谈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中税收筹划存在问题与对策[J].经济技术协作信息, 2011
[2]马丽艳.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中税收筹划的方法与应用研究[J].中国经贸,2011
一、投资决策中的税收筹划的现状及改进建议
在企业投资决策进行税收筹划过程中,相关主要负责人可以考虑直接投资于环境保护中,就笔者的工作单位而言,可以直接投资于节能服务项目的工作中,除此之外,节能服务企业可以通过将废水、废料等转换为企业生产的原料,这样通过原料的再回收利用,降低企业对原材料的投入,从而降低税负、减少收益,从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一)现状
虽然现今企业的经营生产目标一般都是围绕企业总体的经营规划而言的,但是由于我国的节能服务企业正处于起步的阶段,所以在生产投资这一环节的工作中,正处在“摸着石头过河”的阶段,所以我国的节能服务企业在投资阶段的节能税收筹划中,并不能完全的根据企业主要的生产进行直接或间接的投资。
(二)建议
笔者针对以上状况围绕本企业中的“酒糟综合利用”的状况对改进节能服务企业投资税收筹划中的现状提出自己的改进建议。
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的投资选择时,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的角度选择科学的生产技术及回收利用的“绿色生产手段”,在此阶段,企业可以利用生产“三废”进行税收筹划的投资:一方面是企业在产品的正常生产的规定之外,充分的利用生产所产生的各种废弃的原材料;另一方面是废渣的综合利用,如在酒糟的生产过程中,废弃的原材料如“丢糟”进行综合的利用,在正常的生产环节外,现今一般都是利用废弃的材料生产饲料,但是这种回收生产技术的附加值非常的低,如果单纯的利用这一生产环节,达到降低税负,增加收益是不太可能的。所以,对酒糟的综合利用应该充分的利用其实所产生的废料可以培养附加值较高的食用菌及利用酒糟酿醋等;另一方面对于废液的综合利用,利用节能服务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碱液、废酸液进行回收再生产。就这一角度而言,酒糟生产过程中,对于酒糟的回窖的再生产,这样做的目的是对酒糟中的残余物质进行在生产或者对酒糟进行串蒸,这样做是为了使酒糟中的芳香气体挥发、利用酒精蒸汽蒸馏进行此项工作。
综上所述,节能服务企业在生产的过程中利用废渣、废气、废液等进行回收再生产,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企业所缴纳的税,通过投资中的税收筹划,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还可以起到保护环境的作用。
二、成本核算中的税收筹划
企业的成本包括外在成本和内在成本,企业在生产的过程中,可以通过减少外在成本降低企业整体生产成本,在提高企业总体经济效益的同时促进环境的保护。
(一)现状
正如上文所讲到的,我国的节能服务企业现今正处于起步探索的阶段,我国的大部分节能服务企业为了将生产成本降低到最小,生产设备的使用还停留在传统型生产中,节能、节水的生产设备并没有完全的更换。
(二)建议
企业在纳税筹划的生产投资的过程中,节能服务企业要及时的更换生产设备,我国为了促进节能服务企业的发展,通过颁布“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等相关规定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设备的购买,该设备投资额10%可以从企业当面应纳税额中抵免,如果抵免额不足时,可以以5个纳税年度总体抵免。所以,节能服务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为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要及时的更换落后的、陈旧的设备,运用节能、节水的生产设备。
三、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企业在生产的过程中,会选择不同的 生产工艺及生产原料,不同的生产工艺及生产原料的选择会产生不同的税收差异。
(一)现状
现今部分节能服务企业对于生产工艺、生产原材料的选择并不能达到国家所规定的节能原材料的标准。
(二)建议
节能服务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对原材料的选择要能够达到国家所规定的相关标准。如在天然气的生产过程中,要选择先进的生产工艺,以保证所产生的废气符合国家免税的相关标准。
关键词: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研究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实行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的必要性分析
目前,我国房地产行业受到市场发展规模及趋势的影响,已经逐步迈入分化与调整的阶段当中。在这样的发展趋势下,房地产行业面临的库存问题以及泡沫问题严重加剧。针对于此,我国相关政府部门针对这一问题,实施多次税制改革,以期彻底消除上述问题带来的不良影响。然而,仅凭借税收改革政策的支持是远远不够的,各级各类的房地产企业需要不断优化内部建设体系,最好以增值税税筹划为重点实施对象,以期进一步推进行业的发展进程,实现预期的发展目标。首先,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实施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基本上可以提高企业自身的税收效益,并且可以将其视为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基本途径。从严格意义上来讲,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绝不是传统意义上理解的偷税行为、漏税行为。而是根据房地产实际发展情况,依法依规地行使自身的权利,并争取合理的权益,为企业各项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合理保障。其次,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强化增值税税筹划,基本上可以达到强化并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目的。与此同时,还可以达到提升企业纳税意识与强化财务筹划能力的目的。根据实际情况来看,房地产企业面临的资产规模、税收成本均要比一般企业高得多,因此通过强化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能够加强财务风险的防范能力,并且可以进一步解决以往财务管理效率不高的问题。最后,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强化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利于企业内部经济效益的有效提高。与此同时,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市场经济情况,及时调整与优化企业自身的战略规划,并且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内容。最好可以在商业模式方面,集中体现长足发展目标。如此一来,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内容基本上可以得到充分贯彻与落实,并且在某些程度上可以进一步加强企业的发展水平。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问题的建设思路
面对内外复杂的形势条件,各级各类房地产企业应该及时采取相关策略,达到强化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的目的。结合实际情况来说,房地产开发企业实现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要求,并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完成的,往往需要全体人员不断推进与努力,才能够达成预期的筹划目标。总体来看,基于新形势下我国各级各类房地产企业最好应该通过贯彻与落实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内容、掌握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确保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得以顺利实施。以下是本人结合相关经验,总结与归纳的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问题的总体建设思路,仅供参考。一方面,我国各级各类房地产企业最好立足于国家最新颁布的财经法规,尤其是与房地产行业发展紧密相关的政策内容。结合具体财经法规内容,致力于做好解读与分析工作,目的在于为后续税收筹划工作提供合理的经济保障。近些年来,我国“营改增”政策基本上得到全面贯彻与落实。管理局为进一步促进相关政策内容的顺利落实,针对税收政策问题形成了较多财经法规措施,如今年颁布的《关于调增增值税税率的通知》等。与此同时,国家税务总局结合行业整体发展趋势,颁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等法规。面对众多的条款内容,建议房地产企业应该紧密结合最新动态,优化内部资源内容,确保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得以有效贯彻与落实。另一方面,我国各级各类房地产企业应该放眼市场环境的整体发展趋势,重点做好关于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的业务管理工作。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房地产企业的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工作,往往需要融合财务、法务、成本等多方面知识。若想切实达成预期的筹划目标,需要内部人员具备专业的知识能力。针对于此,建议企业管理人员最好加强对内部人员的培训与管理工作。与此同时,积极强化各部门沟通与交流能力,紧抓实干、合力推进,共同为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问题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以期尽早完成任务。需要注意的是,管理人员必须遵循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及时获取相关资料,规避企业内部的财务风险问题,从根本上提升筹划质量。
三、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的相关建议
(一)贯彻与落实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迎合“营改增”策略内容
新形势下,国内各级各类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税收筹划方面,主要将重点放在增值税业务筹划方面。自“营改增”政策的全面实施以来,增值税与土地增值税问题逐渐成为我国房地产企业实现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的重要部分。针对于此,各级各类房地产企业在实行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的过程中,应该根据国家现行的税收政策法规,从选择计税方法、提高精装房开发比例与运用销售策略等方面入手,切实贯彻与落实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内容。一方面,国内各级各类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实行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过程中,最好立足于本企业实际经营情况以及未来某段时期的发展规划,选择合理的计税法方法。另一方面,根据房地产行业发展规模,适当提高精装房的开发比重值。根据相关调查显示,国内房地产市场精装房比例基本上很难超过35%,这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较大差距。根据现行的税收法规来看,房地产企业若想实现精装房的大规模开发,就必须获取更多的固定资产、以及物料增值税发票等资源,目的在于通过叠加使用进行抵扣,并实现合理避税目的。
(二)树立良好企业形象,合理使用土地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
一般来说,房地产企业经营的最大特征在于不动产性。所谓的不动产性主要是指集中体现国有土地房屋或者集体土地房屋的不可移动特点。可以说,税收筹划土地增值税基本上能够视为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的核心内容。根据我国现行的法规内容,各级各类房地产企业需要从合理利用土地增值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合理增加或者扣除项目两个方面入手,才能够达到土地增值税收筹划顺利落实的目的。除此之外,房地产开发企业还可以通过适当加强基础设施方面的筹划力度进行加强,目的在于进一步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提升企业在市场中的核心竞争位置,确保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内容得以落实。
关键词:个税筹划;问题;建议
1 个税筹划的含义、特点及意义
税收筹划是纳税人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投资、筹资、经营、理财等活动进行事先安排和筹划,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纳税支出,以谋求最大限度的纳税利益,实现税后利润或现金流量最大化。目前越来越多的纳税人已从过去无意识地采取各种方法减轻自己的税收负担,发展成为积极地通过纳税筹划来减轻税收负担。但是,纳税筹划在一些人的意识中常常和投机取巧联系在一起。
所以,正确引导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对我国纳税人及税收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纳税筹划有利于激励纳税人增强纳税意识。纳税人进行纳税筹划的初衷是为了少缴或缓缴税款,为了进一步提高纳税筹划的效果,纳税人会自觉不自觉地进一步钻研财税政策、法规,从而进一步激励纳税人提高政策水平、增强纳税意识、自觉抑制偷、逃税等违法行为。
(2)纳税筹划能够节减纳税人税收。 纳税筹划通过税收方案的比较,选择纳税较轻的方案,减少纳税人的现金流出或者减少本期现金的流出,增加可支配资金,有利于纳税人的发展。纳税筹划可避免纳税人缴纳“冤枉税”。
(3)从长远上看,个人所得税筹划可以增加国家税收收入总量。
由于税收筹划的范围较广,与企业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它存在着以下主要的一些特点:不违法性、超前性、目的性、多变性。其中不违法性主要说明了税收筹划是在不违反税法的前提下进行的,是在对税法进行认真研究比较后,对纳税进行的一种最优化选择,符合政府的宏观调控目标。超前性是指税收筹划一般都是在应税行为发生之前进行规划、设计和安排的。目的性表示纳税人要取得税务筹划的税收利益。税收政策市随着经济、政治的发展而改变的,所以说税收的筹划不是一成不变的,它是多变的。
2 个税筹划中存在的问题
在个人所得税的筹划中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我们去了解,从而更好的去解决它主要有以下的问题:
(1)个人所得税筹划普遍率低。在这经济进步的时代里,人们更为重视利益,一部分的纳税人缺乏对个税筹划这一概念的理解。导致纳税人的个人所得税筹划普遍率较为低,他们都没意识到这一重要性。(2)偷税、漏税现象严重。漏税是由于纳税人不熟悉税法规定和财务制度,或者由于工作粗心大意等原因造成的。而偷税却是一种违法的行为。发生这种事情的原因有:一是不懂得避税与偷税的区别,把一些实为偷税的手段误认为是避税;二是明知故犯,打着税收筹划的幌子行偷税这实。 客观地说,避税与偷税虽然在概念上很容易加以区分,但在实践当中,二者的区别有时确实难以掌握。 有时,纳税人避税的力度过大,就成了不正当避税,而不正当避税在法律上就可认定为是偷税。 例如,利用“挂靠法”进行税收筹划就有这个问题。(3)高水平纳税筹划人才的缺乏。企业的人才流失过大,轻者会对企业企业有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重者会直接葬送企业的发展前程。
3 对个税筹划的建议
针对以上的问题, 从根本上解决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1)完善税收法制,以法治税,为税收筹划营造有利环境必须尽快制定《税收基本法》、《税收违章处罚法》、《纳税人权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对各级政府的税收管理职权、纳税人的权利义务等明确加以法定,做到有法可依。
关键词: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理论基础;必要性;存在问题;解决对策
0 前言
房地产企业涉及的业务面极广,这就造成了它的涉税种类繁多,面临着沉重的税负压力。如果不进行精心的税收筹划,房地产企业很可能陷入较大的税务风险。尤其是我国税务稽查工作正式开展以来,房地产企业更是面临着更为复杂的税收环境。因此,房地产企业必须尽快做好自己的税收筹划工作,以应对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与税收调控政策。
1 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的理论基础
(一)税收筹划的基本内涵
税收筹划这个词汇来源于国外,它经历了一个发展的过程。我们国内对于税收筹划还没有一个定论。本文综合了国内外学者的建议,认为税收筹划就是指一种合理合法的涉税活动,它不同于偷税、漏税等涉税违法活动,它遵守了税收法律与法规,而且是一种事前行为,属于纳税义务产生以前的合理合法行为。
(二)房地产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影响因素
(1)新企业所得税法。我国自从2008年元月开始实施新企业所得税法,它把税前扣除项目增加了,还取消了一些旧的所得税法的优惠政策。这就使得房地产企业必须对税收项目进行重新选择与适当安排。房地产企业应该在收入不变的情况下,尽可能的减少计税基础。这就是新企业所得税法对税收筹划的影响所在。
(2)新企业会计准则。根据新会计准则,房地产企业的毛利会产生一定的波动。房地产企业应该采取正确的应对方法,否则将会大大增加自己的税负。这是因为在取消或限制存货后进先出的计价方法之后,房地产企业的当期损益就会受到直接影响,进而对企业的税金与利润空间产生影响。此外,新会计准则还增加了一项针对投资性房地产的规定。它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有利于企业对房地产企业持有的房地产进行科学且合理的分类。但是,如果房地产企业不能正确运用该项规定的话,很可能会导致房地产企业的税负增加。
2 房地产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必要性
(1)有助于减轻企业税收负担。房地产企业涉及的资金面广,税负较为沉重。一旦税收筹划工作做不好,将很可能会增加企业的税收负担,久而久之就会造成极其不利的后果。因此,房地产企业必须做好税收筹划工作,努力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大大提高企业的获利能力,最终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2)强化了合法纳税意识。房地产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就可以大大提升他们的合法纳税意识,逐步实现涉税零风险。这里的涉税零风险就是指纳税人缴纳的税款及时且足额,就不会面临税收方面的任何风险,或者说风险极小可以忽略不计。虽然说涉税零风险并不是给纳税人带来直接的税收利益,但是,却存在着间接的经济利益。
(3)改善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房地产企业的税收筹划实际上属于一种财务管理手段,它可以大大降低企业的税收支出,改善企业的现金流,让房地产企业更快的实现财务管理战略目标。当然,税收筹划是一项高水平活动,它需要高素质人才来进行配合,因此,房地产企业要做好税收筹划工作,就必然会聘用高水平财务人员,这就客观上提高了自身的会计核算水平。
3 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1)税收筹划意识仍然不够强。尽管说我国已经明确的税法规定,但是,由于房地产企业涉税金额较大,常常会有偷税或漏税的思想存在。这是因为不少房地产企业认为税收筹划并不实用,反而偷漏税会带来更大的经济收益。因此,一些房地产企业就开始做假账。实际上,这种薄弱的税收筹划意识反而给房地产企业带来了更大的税收风险,一旦被查处,不但会缴纳所欠税款,同时还会遭遇较大的税务罚款,并直接影响到企业声誉,得不偿失。
(2)税收筹划的组织机构不健全。当前,房地产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组织机构还不够健全。具体来说,我国不少房地产企业迄今为止仍然没有设立专门的税务管理部门,这就让税收筹划工作难以顺利开展起来。很多房地产企业只是把税收筹划工作交由财务部门进行负责处理,而这难以实现其工作的专业性与有效性,很难达到税收筹划的实际目标。因此,房地产企业应该尽快设立专门的税收筹划组织机构。
(3)税收筹划的内部管理工作不到位。房地产企业面临的业务多种多样,因此,其税收筹划工作也具有一定的复杂性与系统性。这就需要房地产企业内部形成一个较为完善的内部管理体制,并在各个不同部门之间建立一个良好的沟通机制。但是,现实情况却是很多房地产企业的一些部门之间缺乏沟通,从而造成了税收筹划人员无法全面掌控企业内部各个环节的实际经营状况,进而无法选择最佳的税收筹划方案。
4 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问题的解决对策
当前,国家对于房地产企业的税收管理工作变得愈发严格,这就使得房地产企业面临着更为复杂的涉税环境。因此,房地产企业要想做好税收筹划工作,就必须给出针对性的应对措施,解决目前房地产企业面临的税收筹划实际问题。
(1)树立起科学的税收筹划观念。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日益完善,税收法律法规也在不断的完善之中。作为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起到支柱性作用的房地产企业来说,它们如果还想通过传统的偷税或漏税手段来进行节税的话,负面效应是巨大的,甚至会带来意想不到的后果。因此,房地产企业应该尽快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发展要求,并认真理解与严格遵守新税收法律法规,树立起正确且可行的税收筹划观念。我们的国家机关和相关部门可以通过电视、网络或其他新媒体方式来强化对税收筹划的正确宣传力度,并向房地产企业展示一些税收筹划成功的案例,让它们对原来的那种偷漏税违法行为有一个更为清晰且到位的认知,进而在我国建立起一个正确的税收筹划理论框架,并引导房地产企业把正确的税收筹划理念归入日常管理工作中去,真正以合理合法的税收筹划方式来最大限度的维护自身的权益。
(2)设置专业的税收筹划组织机构。由于我国当前的房地产企业内部组织框架中还缺乏专门的税收筹划组织机构,因此,房地产企业目前的税收筹划工作就面临着缺乏专业指导的问题。因此,房地产企业必须尽快建立并逐步完善税收筹划组织机构,并把它作为企业内部一个独立的管理机构,让其专门负责房地产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而不是像目前不少房地产企业让自己的财务部门兼职负责税收筹划工作。这样,房地产企业就需要为这个专门的税收筹划部门配备专业的工作人员,并制定具体的税收筹划方案或措施让他们具体实施。首先,房地产企业需要建立不同部门间的沟通机制,让税收筹划部门可以更为准确且及时的掌握企业内部的各种信息,并据此设计出合理的税收筹划方案。其次,房地产企业还应该切实提升税收筹划人员的地位,并为其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这样,房地产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才得以顺利开展起来。
(3)强化税收法律与政策方面的研究工作。我国税收法律政策是一种动态变化的状态,尤其是在我国对房地产市场进行了宏观调控以后,相关的税务监管变得愈发严格。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房地产企业相关的税收法律政策会有着较大的变动。因此,房地产企业要想做好税收筹划工作,就需要加强对相关税收法律政策的研究工作,及时关注各种变化,并随时更新企业自身的税收筹划规划,尽可能的分散税收筹划风险。此外,房地产企业还需要设置税收研究专员,让税收筹划工作不仅有专业工作人员来实施税收筹划,还有专职的研究人员来提供税收筹划参考意见。
关键词:税收筹划;现状;对策
一、引言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以及成功加入WTO,融入全球化经济,企业税收筹划是当今企业在激烈竞争中保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法宝之一;此外,我国的税务机制与税法日益完善,在日后的经营中,企业要想实现最低的税务成本,必须将税收筹划纳入企业日常管理活动中。
二、企业税收筹划的必要性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必然会遇到税收问题,同时,随着企业的发展,从小企业发展到大企业,从最初的只与一个地区的一个税务机构打交道,到与不同地区的不同税务机构以及跨国公司打交道,遇到的税收问题只会越来越复杂,这就要求企业要严格把控税收筹划的重要性。企业通过税收筹划,可以帮助投资者分析税负轻重,从而作出科学的经营投资决策,提高投资效益,减少经营风险,获得最佳效益。合理的税收筹划还可以使企业避开“税收陷阱”,尽可能多地减轻税收负担。
三、当前我国企业税收筹划的现状分析
1.对税收筹划的概念模糊。税收筹划在我国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概念,从而使纳税人对其理解比较模糊,往往将税收筹划等同于偷税、避税,导致企业不但不能减少税收成本,反而产生了多余的支出,有时甚至还会影响企业的名誉。
2.我国税务机构发展落后、缺乏相关人才。较多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都要与外部的税务机构合作,但是目前来看我国税收机构主要集中于如何进行报税、遵守税收条款等多以咨询为主的业务,有关税收筹划的机构比较少,税收机构的服务水平总体来说较低。税收筹划本质上是一种较复杂、高层次、高智力型的财务管理活动,经济活动只要发生,就无法进行事后补救。所以,这就要求税收筹划人员必须是复合型人才,需要同时兼具税收、会计、财务管理等专业知识,并全面了解与熟悉企业整个经营、投资与筹资等活动。但目前我国大多企业及其缺乏这类高素质专业人才。
3.税收法规环境不完善、缺乏监督和理论指导。目前,虽然我国经济参与全球化经济进程得到了提升,但是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完善,税收法规不规范之处尚存,国内税收法律的变化速度惊人,往往法规刚出台,相应的补充条例就出来了。各种税种的规定不断更新与变化,即使对同一地区的同一税种一年中可能就会变化好几次,导致即使是专业人士常常都很难准确地把握,稍不注意就会出现用之过时与出现偏差的问题,很可能最后被定义为偷税。这都必然会加大企业税收筹划的操作风险。由于我国税收制度不健全,发展环境不完善,征管水平较低,税务机关的征管意识比较薄弱,从而导致税收筹划应用扩展的工作难以有新的突破。。税收筹划作为纳税人减轻税收负担的办法,短期上看,它的有效进行必然会减少政府的税收收入。但从长期上看,则会达到国家与企业双赢的效果。
4.会计及税收政策运用不当。税务会计的税收征管环节较为细化与复杂,对财务工作人员的素质要求也更高,这就要求财会人员在日常工作中要重视税收政策及会计政策的科学合理选择以及二者关系的协调。同时要求企业办税人员与税务机关联系紧密,积极掌握税法最新动态,并统一认识,化解纳税争议,提高办税质量。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我国大多数企业的办税人员并不能彻底了解会计制度和税法规定的根本区别,有时纳税调整不能做到百分百准确无误,无意识中就违反了税法规定,从而被查处,导致企业的经济利益与名誉受到损害。
5.对税收筹划的风险意识薄弱。企业的税收筹划不仅仅要面临因税收筹划而产生的咨询培训以及时间和经济的费用,因放弃其他方案而发生的潜在成本也包括在内,一些企业的税收筹划重点不突出,在一些税种筹划的同时还增加了其他税种的负担,导致企业整体税负的提升。税收筹划是一个既细致又复杂的工作,它涉及税法、会计、管理等方面的综合知识,要求税收筹划人员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同时它还是一种事先的理财行为,处在错综复杂、变化与发展不断的经济、政治社会现实环境中,这就更加要求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一定要做到准确无误,如果出现失误或偏差都会造成税收筹划方案失败。所以说企业一定要重视税收筹划的相关风险。
四、完善企业税收筹划的对策与建议
1.加强对税收筹划的宣传力度与意识。首先,只有加强纳税人的纳税意识,才能使税收筹划顺利进行。所以税务机关必须要重视对纳税人及社会公众进行正确广泛的税务筹划宣传。在宣传时要注意将税收筹划作为重点内容,重点讲解纳税人所拥有税收筹划权利的使用,使纳税人充分认识税收筹划的科学性及合理性,扭转纳税人把正当纳税筹划归为偷税、逃税的观念。制定相应的鼓励政策,引导纳税者积极实施税收筹划。只有当纳税人纳税意识增强了,意识到税收筹划本身是在维护自身的正当利益,才会在按照国家税法立意的基础上,合法正确的谋求自身的节税利益。
2.建立企业的税收管理体制及实施体制。企业应结合现实的税收政策和自身发展状况,建立一套合适自身可持续发展的纳税方案。同时注意加强在企业经营过程中的调整与监督,严格控制和管理各项涉税业务。单独设置税务筹划职能部门,并独立设计税收筹划。税务工作人员在懂税法、税制的同时还要具备较高的会计专业素质,掌握企业所从事的经营生产等活动中所涉及的税种,同时判断分析与之相对应的税收政策及法律法规,运用现有的税收优惠政策,深入研究企业税务资金的运动情况,从而高效准确地利用这些信息进行税收筹划,真正达到为企业减轻税收负担的目的。
3.逐渐完善我国的税收环境。如果我国的税收环境互补得到改善,税法不断得到完善,就可以大量减少偷税、漏税的违法行为,纳税人也会更加倾向于利用法律措施减少税收负担。我们可以向西方国家学习,根据我国的经济发展情况及基本国情的特点建立一部属于自己的税收“母法”。可以根据我国特色适当开征一部分直接税种在内的单项税筹划的发展空间,并设立一部起到统率的作用的税收基本法,同时税收实体法和程序法并存。
4.规范企业会计核算工作。企业税收筹划可能被认为无效的原因之一是企业会计制度的不健全与不完善。企业的纳税额度是以税收政策为依据,会计核算为基础的。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会运用很多会计处理方法,也会造成税收核算差异与税收负担。所以,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制度,更有利于提高企业税收筹划水平和自身可持续发展。
5.注意防范企业的税收筹划风险。在纳税筹划中,税收环境的复杂性与多变性,使税收筹划有很多不确定性,所以企业要增强防范风险的能力,应结合自身发展特点,及时调整税收筹划策略,保证税收筹划方案合法合理性,从而降低企业税收筹划风险,避免损失,提高企业竞争力。
参考文献:
[1]王萍.我国企业税收筹划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J].财经界.2012(224).
[2]蒋丽斌,彭喜阳.税收筹划在我国的发展现状及对策分析[J].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09).
[3]薛洪峰.我国企业税收筹划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中国市场.2012(668).
关键词:金融工具; 税收筹划 ;会计业绩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近年来,在结构性减税的税制改革方针指导下,我国税制进行了较大调整,如开展营业税转增值税的试点、资源税改革等。在税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对现有税制的完善显得非常重要。
税收是资源由企业向政府转移的重要工具。企业有强烈的意愿减少税负,将资源更多的留在企业内部可以自由支配。由于存在法律成本,企业更多希望利用合法的方式来降低企业税负。税收筹划做为纳税人在不违反现行税法的前提下,对企业税负的纳税优化选择,越来越多被企业所采用。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企业金融创新和业务创新不断出现,这使企业税收筹划产生了新的方式和方法,对相对调整滞后的税收法规带来了挑战。本文主要探讨企业如何利用金融工具进行税收筹划,以及政府应该采取那些措施来引导和制约。
一、税收套利理论
现实中不同的纳税人在不同的时期、不同的交易方式下,面临的边际税率往往并不相同,这就为税收筹划创造了空间。纳税人通过购买一种低税率资产(多头)和同时出售另一种高税率资产(空头),在净投资为零的水平下就可以产生一个确定的税收利润。这就是税收套利理论。这种交易行为可能是将纳税人收入从一种形式转化为另一种形式,或者从一个账户转移为另一个账户,又或者从一个纳税期间转到另一个纳税期间,其实质上都是将纳税人收入从高边际税率资产向低边际税率资产转移。在理想状态下,最终纳税人进行各种交易行为的边际税率都将相等。
理想状态往往存在一些严格的约束条件,如完全竞争市场、没有交易成本和市场摩擦等。这与现实情况并不相符,所以现实中企业进行税收筹划也存在种种的限制。首先,税收法规的限制。税收法规是对企业纳税行为的约束,考虑到现实中存在各种各样的企业行为,法规很难对企业的所有行为都进行详细规定,所以法规往往只做出原则上的规定,然后规定解释权归于相关税收部门,企业税收筹划行为必须得到税收部门的认可。其次,税收筹划的政治成本约束。目前隐性税收概念还未被公众很好理解,公众一般关注企业向税务部门缴纳的显性税收,支付大量隐性税收而较少显性税收的企业往往得不到公众和税务部门的认可。企业实施税收筹划时必须保持一定量的显性税收。再次,税收筹划效果的非知性。税收筹划建立在对未来投资盈利的预测上,由于信息不对称,计划与实际总存在一定的差异,另外,税收法规的修订和条款的解释也在不断变化,这些都使企业税收筹划不能是静态的,而是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调整的动态税收筹划。这也意味着税收筹划的结果不可能达到最优,而只能追求次优的结果。最后,财务报告与税收筹划之间的冲突。企业通常希望向税收当局报告低水平的应税收益,同时他们又希望向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方报告较高水平的财务报告收益,当税收筹划导致企业向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报告低收益时,企业出于管理者报酬、债务和权益证券定价等原因会不采用税收筹划,这也是很多企业不采用税收筹划的主要原因,这种现象在上市公司尤为明显。
二、利用金融工具进行税收筹划
随着国际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企业利用金融工具来进行税收筹划已经成为一种趋势。这方面国外的研究文献也非常多,如Dhaliwal,D等(2009)研究了如何利用股票期权的行权期来进行税收筹划。但国内这方面文献还处于空白,这主要是由于国内很多金融工具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股指期货只有几年的历史,大部分的期货品种,无论的是商品期货还是股指期货,更多表现为投机属性而不是套保、套利属性。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国内金融市场、资本市场与国际接轨的越来越紧密,国内企业也开始在实际经营中越来越多发挥金融工具的各种属性及用途,这使金融工具对税收筹划影响的研究变得非常具有实践价值。
首先,利用金融工具可以减少税收筹划的约束条件,使税收筹划的次优结果更加接近最优。如金融工具的套保属性可以降低企业未来投资盈利的不确定性,提高动态税收筹划的准确性。另外,企业进行税收套利也往往要借助金融工具来实现购买一种资产(多头)同时出售另一种资产(空头)。本文接下来进一步分析在我国现行税制下,金融工具是如何减少税收筹划的约束条件和帮助企业来实现税收套利的效果。
除了前面提到的金融工具套保属性可以降低未来的不确定性,企业还可以利用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在会计和税法上的差异来降低财务报告与税收筹划之间的冲突,税法对企业收益的确认、计量很多方面采用与会计收益相同的方法,但在某些方面也存在差异。这种差异的根本原因是会计与税法在目标上的差异,会计的目标是向财务报表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利于财务报告使用者做出经济决策,而税法往往从有利于保全税收或体现政策导向的角度对企业的税务处理做出规定。会计强调收益相关、可靠,而税法更强调收益的确定性。
与经济全球化趋势相适应,我国会计准则在2006年前后进行了重大修改,全面向国际会计准则靠拢。由于国际会计准则强调会计信息的相关性,我国会计准则中引入了大量的公允价值计量。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将金融资产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当期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将计入当期损益。这就与当前我国税法的有关规定存在差异,税法对收益强调的是确定性原则,只有当金融资产交易时才确认损益,当期公允价值变动并不会影响金融资产账面值,也不会影响损益。这种差异为企业运用金融工具进行税收筹划产生了空间,一方面可以降低财务报告与税收筹划之间的冲突,另一方面产生税收套利来藏匿任意的收益。
假设企业希望藏匿10万元经常性应税收益(如主营业务收入),那么企业可以“卖空”股票,然后用卖空所得收入来购买平仓所需同样多的多头股票。这样,在纳税年度结束之前,无论股票升值或贬值,这项投资组合的投资收益均为零。在纳税年度结束当天,如果股票升值,纳税人可以通过购买股票来轧平空头头寸。这样交易可以使纳税人在做空交易中产生10万元损失,可以用来抵消10万元的经常性应税收益。反过来,如果在纳税年度结束当天,股票贬值,只要简单地卖出股票就可以轧平多头头寸,从而也可轻易得到10万元的损失,同样可以抵消经常性应税收益。当然,另一方面,纳税人将会因为继续多头或空头持有股票而得到10万元的收益。由于这项投资属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将计入当期损益,所以在财务报告中10万元的经常收益被抵消了,但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了10万元资本项目收益,所以财务报告中纳税人当期收益仍为10万元。企业运用金融工具对财务报告收益没有影响。但税法上却不一样,由于盈利的金融资产继续持有,并没有轧平头寸,根据税收上的实现性原则,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将不会被计入收益,那么此时纳税人的总盈利为零。通过这种简单的方法,10万元的应税收益被藏匿,同时并不会导致财务报告收益的减少。纳税人只要在新纳税年度开始第一天重新建立对应头寸就可以了,仍然保持投资收益为零的投资组合。
由于市场存在交易成本,这种税收筹划方法也会产生相应的成本。首先,这一策略要求持有足够数量的头寸用来藏匿收益,其次,由于对“做空”的限制,往往卖空股票所得并不足够来购买同样多的多头股票,在交易过程中也会产生手续费等交易费用,另外,在纳税年度结束当天的市场波动可能会产生一定的成本,即使在第二天就重新构建投资组合,价格也会发生波动。但这些因素产生的成本费用率对企业来说,还是远低于25%的企业所得税率。同时,考虑到目前我国股票、期货市场具有涨跌停限制,能够卖空的股票、股指期货标的又都是蓝筹股,价格波动相对较低。
三、如何防止金融工具产生的税收流失
前面我们跟大家探讨了金融工具如何克服财务报告与税收的盈利冲突,降低企业税收筹划的约束条件,达到税收套利的效果。那么为了防止这种方法的滥用,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首先,在税收上区分资本项目收益与经营项目收益、亏损。将来自于资本项目的收益、亏损与经常项目进行分别核算,资本项目产生的亏损不能抵消经常项目产生的盈利,这将使金融工具产生的虚假亏损不能用来抵消经常性项目产生的收益。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美国发生了大量利用金融工具藏匿收益的案例,因此美国税法做出了类似规定,有效防止了纳税人利用金融工具进行税收筹划。目前我国税法并没有对资本项目与经营项目收益、亏损进行区分,二者的亏损可以相互抵消,这为利用金融工具进行税收筹划打开了方便之门。
其次,会计改革与税法的同步性。Wilson(2009)研究表明会计与税收差异越大,企业越容易进行税收筹划。因为二者差异越大,财务报告收益对税收筹划的约束越容易被规避。目前,我国企业能够利用金融工具克服财务报告与税收的盈利冲突,就是利用了金融工具会计确认、计量与税法上的差异。目前,我国会计准则正逐步向国际会计准则靠拢,大量公允价值引入会计准则,税法也应该随之加以调整,降低二者之间的差异。
最后,提高税务部门的监管能力。无论是原则为导向的法规,还是以规则为导向的法规,都可能被规避,税法也不例外,所以税法中赋予税收部门法规的解释权和监管权。无论那种税收筹划方法,税收部门发挥其主观能动性,都能对行为合法性进行判定。新的税收筹划方法不断出现,而法规制定具有一定滞后性,这就需要税务部门来进行有效监管,防止企业利用税收筹划导致税源流失。
参考文献:
1.Dhaliwal,D.,Erickson,M.,Heitaman,S.,2009.Taxes and the backdating of stock option exercise dates. Journal of Accounting and Economics
2.Michelle Hanlon,Shane Heitzman,2009 A Review of Tax Research. 2009 Journal of Accounting and Economics Conference Papers
3.Wilson,R.,2009.An examination of corporate tax shelter participants. The Accounting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