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18 17:03:57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区块链与资产证券化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当前,供应链金融在国内发展的如火如荼,各级政府的支持政策持续加码,几乎所有的金融市场参与者都在关注供应链金融。公司在这个领域已经布局探索了多年,并于2019年制定并开始实施供应链金融业务发展方案。金融科技是开展供应链金融的必要条件,公司的发展方案中也明确提出了要开发供应链金融管理平台。结合近期本人在营销“商票宝”过程中的体会,我想谈一谈对当前公司发展供应链金融的一些想法和建议。
一、加快金融科技建设。我们做供应链金融的本质是依托核心企业来服务核心企业产业链上的客户,解决产业链上企业的融资需求,共同推动产业链上企业的发展共赢。要做好、做大供应链金融,我们必须要构建上下游一体化、数字化、智能化的信息系统、信用评估和风险管理体系,动态把握中小微企业的经营状况,建立与实体企业之间更加稳定紧密的关系。要想搭建这样稳定紧密的关系,我们必须依靠金融科技。然而,技术上的突破需要长时间的布局搭建,非一朝一夕,更需要投入巨大的成本,且无法在短时间收获成效。因此,建议公司通过股权合作、技术入股等各种方式加强与金融科技公司的合作,在较短时间内完成平台的搭建,抢抓业务发展机遇。
二、搭建开放的平台。供应链金融要围绕核心企业产业链建立一种金融生态,这个生态里面有核心企业、产业链中小企业、金融机构、中介机构等,这个生态系统必须是开放的,生态越繁荣,对我们越有利。因此,我们的平台不应仅限于内部业务操作使用,而应该是对外开放的。当前,公司面临着客户结构调整、利率市场化、互联网金融科技平台冲击等危机,公司急需要通过自建平台来融入互联网发展的大潮,公司搭建的平台不仅仅是服务于供应链金融,也服务于公司全局,意义重大、刻不容缓。搭建开放的平台,一是可以扩大线上获客渠道,提高公司知名度,有效降低管理成本;二是可以充分深挖存量客户资源,增加客户粘性;三是可以和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合作,掌握同行发展状况,提高战略研判能力;四是可以更好发挥公司金融牌照优势,提升客户质量,实现协同发展。
三、平台业务方向探究。根据目前行业发展趋势,结合公司业务开展的情况,可以探索开展以下三类业务。
(一)区块链供应链债权融资服务。该类业务是市场最广阔,最有发展潜力的业务,公司应当重点推进。该业务是将区块链技术与供应链金融结合,运用区块链技术不可篡改、可追溯、多方共识等特点,把企业贸易过程中的赊销行为产生的应收账款,转换为一种可拆分、可流转、可持有到期、可融资的数字债权凭证,为核心企业的上游中小微企业提供线上应收账款转让、融资及管理的服务。目前,国内区块链供应链债权融资知名平台有中企云链“云信”、众安科技“众企安链”、联易融科技等。北京金控集团依托旗下“北京小微企业金融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小微金服平台),联合海淀区政府、微芯研究院等单位,于2020年2月7日正式上线基于区块链的供应链债权债务平台,取得了良好效果。公司可以从两个方向拓展该业务:一是围绕公航旅集团上下游客户、公司战略客户开展业务,将原有的业务迁移到平台上,进而达到批量化操作;二是和省政府相关部门、各市州政府对接,推动建立政府确权中心,构建政企合作共赢的关系,进一步稳固公司覆盖全省的金融服务体系基础。
(二)互联网票据融资。票据作为一种具备包括无因性、要式性、返还性等特殊性质的有价证券,其本身自带融资功能,并且具有适合于进行结构化、相对安全的特点,成为了目前广受追捧的热点资产。国家持续大力支持票据市场高质量发展,据统计,我国2020年票据业务量达148万亿元,较上年增逾12%。票据市场前景广阔,各路资本纷纷加快布局,目前国内规模较大的有京东科技“京票秒贴”、同城票据网、微票宝等平台。开展互联网票据融资业务,一方面要依靠有吸引力的产品,另一方面要通过市场化的激励机制去拓展市场。
传统银行票据业务包括商业汇票的签发、承兑、贴现、转贴现、再贴现等。各商业银行均有较为明确的票据经营模式。工、农、中、建及邮储银行一般为票据业务的最终出资方,通过买断或买入返售最终大量持有票据。以2015年12月底数据为例,由贷款口径统计的持票行前五位分别为工商银行5192亿、建设银行4398亿、农业银行3569亿、中国银行2250亿、邮政储蓄银行1572亿,占票据融资总量的37%以上。
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及大多数城商行的经营模式是将票据作为交易性资产,通过加大直贴、加快票据流转速度赚取利差来盈利。2015年直贴业务量排名前四位的为招商银行15517亿、增加3444亿,民生银行14312亿、增加7272亿,工商银行8773亿、增加2134亿,中信银行7023亿、增加571亿,排位与2014年相同,但业务量均有大幅提高。2015年转贴现买断发生量前五位为民生银行27万亿、招商银行16万亿、平安银行9万亿、浦发银行1万亿、工商银行1万亿,其中民生、招商、平安三大做市商合计发生量占整个市场交易量的一半以上。
当前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典型的票据业务经营模式有以下几种:
(一)综合经营型――工商银行
工商银行是票据市场最大的做市商。2000年,工商银行在全国率先进行票据业务管理经营体制改革,在上海设立了票据营业部,这是票据市场上的第一个总行级专营机构。2010年,工商银行在行内推行利润中心改革试点,票据营业部为首批4个利润中心之一。其积极推行票据业务的集约化、专业化经营与管理取得显著成效,其票据业务一直保持行业领先水平。目前其持票量金融系统排名第一、直贴量在四大行排名第一,其盈利模式正在由传统的单纯“持票生息”向“持票生息、交易获利、收益”综合协调发展的方向转变,引领着票据市场走向。
(二)交易获利型――民生银行、平安银行
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形成完整的票据业务链,通过买断、回购、非标、错配将票据业务通道周转、交易获利的功能充分发挥。其首先加大自己的直贴量,并与大量有票据买断需求的其他股份制银行、各地城商行及各种票据中介机构合作,广泛集中票源,通过频繁买卖交易赚取利差。通过一系列通道,将买断的票据转为回购资产,卖出回购给农业银行、邮储银行等传统资金大行及资管通道,从中赚取交易利差。多采用以长拆短进行期限错配,转化为短期逆回购或非标投资业务,在利率下行通道中进行多次交易套利,充分挖掘利差空间。
(三)专注直贴型――招商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
招商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及大部分中小银行票据经营模式以直贴卖断赚取差价为主,并通过资管通道持有大量票据资产,其业务经营特点是对市场反应敏锐,开票、承兑、直贴、转贴联动发展,注重票据的系统内循环,最大限度获取收益。
(四)通道获利型――稠州商业银行等
以稠州商业银行等为代表的一些中小银行依靠自身政策灵活、信息充分等优势,为各行票据业务提供各种通道服务,从中赚取差价。
二、票据业务发展的制约因素
(一)票据业务发展方式有待规范
一是部分机构盲目追逐短期效益,在对市场研判不充分的情况下过度依赖于利用期限错配来获取收益,以短期资金对接长期票据资产。二是部分机构忽视条件限制而快速做大业务量,一旦市场利率发生剧烈变化,将面临收益的减少甚至亏损,而且由于规模较大且集中,会对金融市场产生剧烈冲击。三是部分机构利用监管套利规避规模管制的情况仍然存在。四是在票据回购业务过程中,存在交易双方以授信或者承诺替代规范操作、以票据代保管替代票据交接与审验、先清单交易后交接票据、多重回购交易等现象,为追求业务效率而忽视业务流程。
(二)票据业务盈利模式单一
经过多年的发展,票据业务的盈利模式基本保持固定。收益的获取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外部的规模、资金情况以及内部的周转等,票据市场上的各类腾挪也基本上在围绕规模和资金做文章,而且在规避限制的过程中实际对收益也产生了损耗。整体而言,票据业务收益途径较为局限,拓展票据业务盈利水平的手段也较为简单。
(三)票据业务风险防控形势严峻
一是票据业务依然面临较大的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票据市场发生的信用违约事件较往年明显增加,房地产、钢铁等受经济周期影响较大的行业以及风险承受能力较弱的企业成为信用风险的高发地带。与此同时,在票据业务量显著增加以及操作方式和经营策略较为激进的情况下,票据业务面临的市场风险有增无减。
二是票据业务所面临的监管风险及操作风险日渐增加。一方面,监管机构对同业业务和票据业务的监管力度明显增强。另一方面,票据业务未形成全国统一的票据市场,部分票据业务交易信息不透明,票据市场各色中介过度参与;部分银行风险意识与风险防控水平偏低。
三是互联网金融及跨市场创新使票据业务面临的风险状况更加复杂。互联网金融和大资管市场的深度发展使得票据市场的参与门槛降低、参与主体更加多元、参与方式更加多样、运作模式更加复杂。金融市场的加速融合也使得风险的影响程度不断加深,风险事件的影响传导也更加迅猛。
三、票据业务发展的趋势
(一)票据市场的法律制度等基础设施有望得到完善发展
《票据法》有望在以下两个重要方面得以修订完善:一是修改票据法中关于票据基础关系的规定,充分发挥票据的流通功能。遵循票据无因性原则,修改对于真实贸易背景的有关规定。二是对票据法中有关票据行为的书面形式做出修改,把电子票据签发、承兑、背书转让等票据行为的电子流程纳入票据基础法律规范。
(二)票据市场将加速多元化发展
首先,票据市场机构体系有望多样化发展。证券、基金、保险和信托等金融机构也将逐步加强与银行在票据资产管理方面的合作,并成为票据市场投资主体。票据市场准入限制的放松、金融市场监管强化和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推进将进一步促进民间票据中介机构和互联网票据平台的稳健和规范发展。其次,多元化和差异化业务创新更加丰富。随着大资管平时代的到来,票据托管、票据理财、票据咨询顾问以及票据交易等多类型跨市场票据金融服务将得以加快创新发展。
(三)票据业务发展将更趋规范
银行理财业务和同业业务规范监管的强化为银行跨市场业务创新增加了合规经营的难度。各银行内部出于防控风险的需求也进一步加强业务规范性建设,票据业务将更趋向健康发展。
(四)数字票据加速发展
数字票据是基于区块链技术,结合现有的票据属性、法规和市场特性,衍生出的全新的票据表现形式。它既具备电子票据的功能和优点,又融合了区块链技术的优势,将成为一种相对更安全、智能和便捷的票据形态。其优点在于:(1)去中心化。无须与电子商业汇票系统(ECDS)进行数据交换。(2)流程简化,企业不需要到第三方或者开户行办理承兑、保证或登记质押的手续,银行也不需要进行承兑行查询和票据鉴定等。(3)去信任化。通过加密和时间戳,保障了数字票据流转环节的真实有效,通过连续可追溯的记录解决了所有环节参与者对持票企业的信任问题。(4)去中介化。通过公开连续的区块录写,实现了点对点交易(张强,2016)。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革新,利用“互联网+票据”实现数字票据并建立统一的交易平台是大势所趋。
四、商业银行票据业务发展思考
(一)贴近市场,优化组织架构
自上而下建立相对集中的票据管理经营体系,建立“总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支行”为依托的上下联动的票据业务事业部化集中经营模式。以农业银行为例,可将现在资产负债部票据融资管理职能、机构业务部票据买入返售业务管理职能集中整合至一个部门,统一管理全行票据业务。同时将总行票据营业部作为票据中心的总行经营部门继续进行票据转贴现业务的市场操作,同时加强市场化创新,并及时传导至各一级分行。一级分行票据中心主要行使票据直贴业务管理功能,同时承担转贴现和总行买入返售等市场业务的经营职能。在二级分行推广成立票据中心,作为票据直贴业务的专业经营机构,并配合支持一级分行的业务经营。支行主要开展票据直贴业务的营销。全行上下强化协同合作,发挥整体合力。
(二)明确定位,以效益为目标
票据业务作为货币市场业务,其收益水平显著高于其他货币市场业务品种。在资产配置及经营管理方向和策略正确的情况下,票据业务的收益也能够高于贷款等业务品种。同时,票据业务通过承兑保证金及其利差、承兑手续费、回购及再贴现业务等能够为商业银行带来诸多除利息收入和买卖利差收入之外的显性和隐性收益。因此,商业银行可将票据定位为交易性资产,鼓励贴现转贴现业务实现体内循环,即本行承兑的票据争取在本行进行贴现,并转贴现至一级分行票据中心进行市场操作,将票据业务的利润稳固在本行内部,从而降低票据业务的经济资本占用。
(三)加快创新,确立领先优势
1. 票据资管。票据业务是银行与券商合作的重要载体之一,票据资管业务就是银行委托券商资产管理部门管理银行资金,成立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并要求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购买本行票据资产。目前平安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均已大量开展票据资管业务。
2. 票据理财。票据理财业务是将票据业务与理财业务发展相结合,将理财票据业务纳入定向理财融资业务,发行票据理财产品。票据理财产品是票据资产证券化的一种替代形式。银行对中小企业已贴现票据进行资产证券化能够有效提升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作用。今后,政策支持将有利于银行加快小微企业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开展,也将会吸引更多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参与,预计票据资产证券化将是未来票据业务发展的趋势之一。
3. 互联网票据理财。互联网票据理财业务是指线上平台借助大数据、云计算等互联网技术,实现票据融资者和大众投资者投资需求的直接对接。票据融资者将票据质押于票据融资平台,互联网平台据此设计理财产品,投资者在网上购买理财产品,投入理财资金即为融资者融得资金。互联网票据理财实质上是以一种质押融资,是一种借款型理财产品。银行在其中负责票据的审验、保管和托收。目前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专业的互联网票据理财平台如金银猫、票据宝;二是银行的定向融资理财产品,如民生银行的e票通、招商银行的E+稳赢融资;三是电商平台,如阿里旗下招财宝的票据贷、新浪旗下微财富的票据理财等等。就专业化、风险防控及品牌影响力而言,银行系的票据定向融资理财产品更具竞争力。
4. 票据综合服务。商业银行可充分发挥自身集中、专业、风控能力强的优势,为更多希望进入票据市场但又缺乏相关人力和资源的小型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类金融机构提供票据综合服务,包括审验、保管、托收、信息技术支持等服务,咨询顾问、交易撮合、票据经纪等交易中介类服务。既可以为商业银行票据业务经营带来更大收益,又可以扩大市场影响力。
5. 积极参与数字票据研发和试点。推行数字票据,可有效满足资金化态势下,票据参与主体多、持票时间短、交易要求快、转让次数多等交易需求和业务特点,防范操作风险。应通过技术手段将纸质票据和电子票据转化为数字票据,逐步提升数字票据的市场占比。
关键词: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供应链管理;中小企业融资;投贷联动
一、引言
供应链金融(SupplyChainFinance)是近年来理论界和实务界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随着物联网、大数据技术的发展和应用,供应链物流和信息流的共享和协调已经取得了长足进步,然而由于金融创新的相对滞后,资金流的梗阻逐渐成为供应链发展的瓶颈。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是推动供应链创新和应用、服务实体经济的现实需要和重要手段。自Timme(2000)首次提出供应链金融的概念以来,国内外诸多学者从不同视角阐述了供应链金融的定义和内涵。Timme(2000)认为,供应链金融是一个协作过程,其参与者包括供应链内的参与企业以及供应链外的金融提供者(如银行);在协作过程中需要同时考虑物流、资金流、信息流以及相应资产,并将其嵌入在供应链参与主体的经营中,以实现供应链的目标。Hofmann(2005)提出的供应链金融概念更具代表性和一般性。他认为,供应链金融是包括供应链参与企业及外部服务提供者(如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内的两个以上组织共同创造供应链价值的一种途径,并通过计划、执行和控制金融资源在参与主体之间的流动来加以实现。Lamoureux(2008)认为供应链金融是一个优化的过程,这一过程基于核心企业主导的生态圈,通过嵌入成本分析、资本管理和各种融资手段,对供应链内的物流、信息流进行整合、归集和利用,从而增加资金的可得性、降低成本,对供应链进行系统优化。根据2016年3月国际商会(ICC)的《供应链金融技术的标准定义》,供应链金融是指“通过模式创新和产品创新,对供应链中营运资本和流动性资金的使用进行优化,降低供应链的资金成本和整体风险,提升供应链的效率”。杨绍辉(2005)指出,供应链金融能在供应链管理中有效整合资金流,既为供应链中各个节点的企业提供商贸金融服务,也能够给供应链中的弱势企业(中小企业)提供信贷融资。王婵(2007)认为,供应链金融是银行提供的一类金融产品和服务,这种产品和服务将供应链上的所有企业看成一个整体,将资金有效注入到供应链上的相关企业,并根据交易的性质和特点设计融资方案。胡跃飞(2008)在供应链金融研究中引入核心企业和非核心企业的概念,并指出供应链金融不同于传统的金融服务,其主要基于供应链内部交易结构的研究,并围绕核心企业应用自偿性贸易融资的信贷模式(称为“1+N”模式),进行闭环运作,为供应链参与企业提供系统性的金融服务,包括信贷融资及支付、结算、理财等综合金融服务。大多数国内学者认为,供应链金融是以真实贸易背景为前提,依托核心企业的实力和信用,运用自偿性贸易融资的原理和动产质押、物流监管等手段,对供应链参与企业提供综合性的、全面的金融服务(宋华,2015)。随着产融结合以及全球化的发展,供应链金融已成为各行业增强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打造产业生态系统的重要手段,也是金融机构适应新的竞争形势、支持优势企业强化竞争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重点方向之一。如何帮助我国优势企业构建完善的供应链金融体系、优化全球供应链效率,对支持我国企业打造全球化的供应链生态系统、增强全球竞争力至关重要,这也是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服务国家战略的重要体现。本文分析目前我国发展供应链金融的意义及面临的障碍,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以期为推动我国金融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作用提供参考。
二、发展供应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意义
(一)对商业银行的意义:有助于开展差异化竞争,实现可持续发展。根据银监会的数据,截至2016年末,我国银行业总资产达到232万亿元。但是从具体业务来看,我国商业银行的同质化竞争较为严重。随着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逐步完善,优质企业可以通过股权融资、债券融资、资产证券化等方式解决大部分融资需求,中小企业板、创业板、新三板有助于逐步解决资质较好的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因此,社会融资规模中银行贷款的占比趋于下降。近年来,第三方支付、网络借贷等新金融业态快速发展,在利率市场化和金融脱媒的大趋势下,商业银行必须逐步摆脱主要依靠存贷利差的传统经营模式,开展差异化竞争。商业银行可从客户和产品两个维度进行创新,实现可持续发展。一个维度是扩大商业银行服务的客户群体。过去商业银行往往聚焦于少数大客户,使得各家银行陷入同质化竞争,拼利率、拼人脉。而活力较强、吸收大量劳动力的中小企业,由于存在信息不对称,加之企业往往缺乏合适的抵押品,银行一般不愿意为其提供金融服务;即使提供金融服务,银行也通常要求较高的风险溢价和风险补偿,进而导致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通过创新金融模式和服务方式,将数量庞大的中小企业纳入服务范围,是商业银行未来实现业务扩张的重要方向之一。另一个维度是为客户提供新的产品和服务。商业银行要加大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更多地从以固定资产投资贷款、流动资金贷款转向与产品销售、贸易有关的金融服务(姜洋,2016)。发展供应链金融有助于商业银行推动上述两个维度的创新和拓展:第一,供应链金融有助于商业银行开发原来不能服务的中小企业客户资源,并且通过基于贸易背景、引入核心企业信用等方式进行风险防控。核心企业在构建生态链、选择上下游合作企业时,会选择竞争力强、信誉好的企业作为合作对象,因此核心企业本身就以交易和产品作为载体对上下游客户进行筛选,形成了一道准入门槛,对于商业银行来说发挥了“看门人”的作用。在银企合作中,供应链金融依托核心企业的信用以及封闭运作等手段,可大大降低商业银行与中小企业合作的准入门槛,使商业银行得以挖掘原来不能服务的中小企业客户资源。第二,供应链金融有助于商业银行拓展与核心企业合作的深度和广度。核心企业在供应链中具有强势的谈判地位和较强的影响力,但作为客户对商业银行的忠诚度往往比较低。如果商业银行通过供应链金融的相关产品将核心企业与其上下游的企业一起锁定,建立起完整的金融生态圈,那么核心企业对商业银行的忠诚度和粘性将大为提升。例如平安银行通过与国内某知名家电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共同打造供应链金融平台,有效锁定了该家电公司的相关业务,再围绕核心企业与上下游企业的关系,实现生态圈级的开发,为平安银行的业务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对中小企业的意义:有助于缓解资金紧张,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供应链上的核心企业为了降低运营成本、实现利润最大化,往往利用其优势地位对上下游的中小企业提出更短的交货周期、更好的商品质量、更低的商品价格和更有利的收付款周期①等要求,从而给本身就存在资金约束的上下游中小企业带来更大的财务压力。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底,我国工业中小企业的应收账款已接近8万亿元,部分企业的货款相互拖欠,无法在实际经营中发挥作用,成为阻碍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障碍之一。核心企业的这种做法虽然在短期内有利于控制成本、实现更大的利润,但长期来看,如果供应链上的其他企业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最终将损害包括核心企业在内的供应链的整体效率。传统的商业银行信贷业务难以为中小企业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以信用结构为例,商业银行授信按信用结构划分,一般分为三类:免担保授信、保证担保授信和抵质押担保授信。由于中小企业实力较弱、风险较大,商业银行一般不会提供免担保授信。一般的解决方案是要求中小企业提供固定资产作为抵押,而中小企业的固定资产通常较少,缺乏银行可接受的抵押资产,因此抵质押担保授信也很难实现。现实中的常见解决方案是中小企业寻找第三方提供担保,一般是由第三方担保公司进行担保。然而,由于担保公司的杠杆率通常较高、风险较大,银行对很多担保公司并不认可,且高额的担保费将进一步抬升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因此保证担保授信也不能很好地满足中小企业融资需求。总的来看,传统的商业银行授信评审方法对中小企业并不适用,以致中小企业面临融资难问题。中小企业融资遇到的另一个问题是融资贵。根据风险溢价理论,高风险必然要对应着较高的风险溢价。如果将中小企业看成独立的、孤立的个体,由于中小企业相对而言管理不规范、可从中小企业获取的信息也相对较少,因此商业银行一般认为中小企业的风险较大,必然要求较高的利率以弥补风险。此外,由单笔授信额度小、信息获取成本高等原因导致的高信贷成本,最终也会转嫁到中小企业身上,造成融资贵难题。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在当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形势下显得尤其突出。不少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的产品较好,也已经有了较多的下游需求,但由于下游账款回款较慢、无法及时回笼资金以保证研发的持续投入和人员的稳定性,进而导致企业经营陷入困境。很多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失败都源于资金链断裂,而非技术问题和市场拓展失败。发展供应链金融能够较好地解决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在实际商业环境中,企业并不是孤立存在的,它的身份和定位是某一条甚至某几条供应链上的细胞,其对资金的需求具有真实的商品或服务交易背景。供应链金融基于这一框架,能够有效降低中小企业获得金融服务的难度。这是因为供应链金融立足于整个供应链和真实的交易背景,不再局限于对某家中小企业这一孤立个体的经营状况、资信情况等进行评审,更多地是以供应链上的核心企业为中心,基于整个产业链角度对中小企业进行整体的资信评估。
(三)对核心企业的意义:有助于打造产业生态圈,提升供应链的整体竞争力。随着产业协同的逐步深入,市场竞争已经从个体企业之间转到产业链与产业链之间、供应链与供应链之间。小至单个企业之间的竞争,大至国家与国家之间的产业竞争均是如此。核心企业打造产业生态圈,有助于强化其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核心企业要想打造一个完善的、可持续发展的产业生态圈,就要对供应链上的上下游企业在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方面进行优化管理,实现协同效应,以降低“能耗”、提升性能。随着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物流和信息流的信息共享和协调已经取得了长足进步,然而由于融资方式、工具创新的滞后,在供应链的部分关键节点,资金流的分布不均、流动速度不均、成本不均等低效率因素严重影响了供应链效率的进一步提升,亟待解决。最基本的供应链金融由核心企业提供,例如对下游企业采用赊销方式,对上游供应商采用预付账款方式。但核心企业自身的流动性也是有限的,因此必须从商业银行等外部金融机构引入更多的流动性,才能优化上下游企业的整体资金流状况。核心企业的融资成本降低了,整个供应链的资金成本就降低了,核心企业的采购成本也就随之降低,核心企业的利润以及整个供应链的效率和竞争力随之提升,这就是核心企业与银行开展供应链金融合作的基本动力。核心企业在供应链资金流的整体规划中充当全局策划者和顶层设计者,基于大数据分析,获得上下游企业间资金流分布情况、流动速度、积淀情况等信息,从而做出最优决策,将“源头活水”引到最“干旱”的地方。而核心企业本身既可以通过自有资金直接成为“源头活水”的提供者,也可以依托自身信用成为资金的间接提供者。核心企业由于信用评级较高,能够比较便利地从金融机构获得低成本融资,并转而为供应链上下游的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这种方式可以带来两方面的效益:一是核心企业通过发展供应链金融,拓展了业务空间,有助于提高企业利润;二是核心企业通过供应链金融服务,与上下游企业形成更加紧密的协作关系,打造稳健、牢固的产业生态圈。
三、供应链金融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和障碍
供应链金融在我国具有非常大的发展空间和潜力,但目前供应链金融在发展中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障碍,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供应链金融缺乏完善的法律规制和统一、专业的行业自律规则。一是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健全,带来了行业无序发展的乱象。以“供应商回购”的模式(杨斌等,2016)为例,“供应商回购”在财务上应该如何处理,有关规章和财务制度并未有明确的规定。从业务实践来看,既有按照“不符合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的应收账款保理”进行处理的,也有以“客户以按揭贷款、融资租赁方式购买设备,如未按期还款,公司将以公允价格回购设备以提供代偿”的方式进行处理的,还有按照“负有向金融机构回购剩余按揭贷款的义务”和“有回购合作协议下的相关租赁物的义务”的方式进行处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还不够健全,相关规则有待细化,不利于明晰供应链金融市场各参与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利于促进供应链金融的长期有序发展。二是缺乏统一、专业的行业自律机制。供应链的创新、应用和发展对提高国家的产业竞争力至关重要,欧美不少国家都成立了专业的自律协会,如美国的供应链管理专业协会CSCMP等。我国供应链金融发展过程存在着自律机制不健全、运作标准化缺失等问题,亟需成立统一、专业的行业自律协会,推动整个行业加强规范建设。但是,目前我国在供应链金融行业自律方面尚未实现统一管理。例如,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下设供应链金融专业委员会,其业务活动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的指导和国家民政部的监督管理;商务部中国国际经济合作学会也设有供应链金融委员会,其业务活动受商务部的指导和国家民政部的监督管理。不同的行业组织,其职能、标准、管理机制等均不统一,这对于供应链金融的进一步发展是不利的。
(二)供应链金融的产品和服务比较匮乏且成本较高。目前国内商业银行的业务重心仍然是传统的信贷类金融产品,对供应链金融缺乏足够的理解和重视,设立专门部门提供专业化供应链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商业银行不多。同时,由于国内对供应链金融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商业银行很少从信息不对称、公司金融、博弈论等视角来开发、设计供应链金融产品和服务,因而目前产品线仅有保理业务、应收账款质押等一些常规产品,创新性明显不足。好的供应链金融产品和服务应该能够通过引入上下游的信用和交叉验证,从而降低风险溢价和企业的融资成本。但目前国内的供应链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成本依然高居不下,未能充分实现供应链的整体协同,也就无法达到降低风险和定价基准的目的。
(三)供应链成员企业之间未能形成密切的业务协同关系。供应链金融的发展离不开上下游企业的密切协同。Ozer等(2014)建立了一个两级供应链模型,对供应链企业的业务协同关系进行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理论分析表明,上游供应商希望得到下游零售商的需求预测,以便更好地规划生产,而下游零售商为了确保供货充足,经常隐藏其真实的需求预测信息;上下游企业之间的信任程度、信用状况以及供应商自身对最优供应链的预测能力影响整个供应链的效率和企业利润。实证结果则表明,对于非长期合作关系的供应链(例如“一锤子买卖”),中国企业相比于美国企业,信任度和信用情况都显著更低;中国的个人客户更愿意信赖美国的合作方而不是中国的合作方,他们认为美国的合作方更值得信赖且信誉度更高,因为美国的合作方更愿意分享其真实的需求预测结果。Ozer等(2014)的研究充分揭示了上下游企业之间的信任和信息共享对供应链效率的影响。但在国内业务实践中,大多数核心企业未能与上下游企业形成信息共享、风险分担、封闭管理的全供应链业务协同关系,这就给供应链金融的发展带来了障碍。
四、推动供应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若干对策建议
(一)国家层面的对策建议。1.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供应链金融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建议立法机关和相关监管部门修订、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为供应链金融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和制度指引。例如,目前在信用证和担保方面已有完善的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金融机构内部一般也有明确的操作规程。但与供应链金融相关的应收账款质押、仓单质押等法律权益关系更为复杂(张龙飞和李光曼,2017),对于供应链金融的某些关键环节中的问题如何处理尚存在一定的争议,因而需要由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对有关各方的权利义务加以进一步明确。2.成立全国统一的供应链金融行业协会。建议有关部门加强协调,成立全国统一的供应链金融行业自律组织,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组织的行业监管、行业协调和行业保护作用,制定供应链金融方面的标准性文件,明确行业标准和业务规范,行业自律准则,形成行业统一惯例。成立统一的行业自律组织有助于配合监管部门整顿供应链金融市场乱象,强化商业银行和企业自律,规范从业机构市场行为,推动从业机构更好地通过供应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
(二)商业银行层面的对策建议。1.成立供应链金融专营部门,逐步打造供应链金融生态体系。目前,国内许多商业银行都在发展交易银行业务,其核心就是围绕供应链上下游的企业开展金融业务(宋亮华,2016)。为了更好地发展供应链金融,商业银行可成立供应链金融事业部等专营部门,并建立独立的信息管理系统、财务核算系统等,形成产品研发、市场开拓、项目评审和贷后管理等全流程运营和管理体系。供应链金融产品通常分为三大类:应收类、预付类和存货类。基于应收账款的应收类产品是商业银行拓展供应链金融服务的主要领域之一,具体业务包括买方信贷、卖方信贷、保理业务、应收账款质押等。这几项业务应当成为商业银行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聚焦领域,并以此为突破口,逐步打造覆盖全产品系列的供应链金融服务体系。2.创新供应链金融模式设计,实现收益与风险的匹配。商业银行需要在供应链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品种上充分挖掘深度和广度,并创新模式设计,实现收益与风险的匹配,优化供应链的整体效率。为此,可依托商业银行设立的博士后工作站,加强供应链金融方面的理论和应用研究,引进外部的专业研究人才,将理论研究与商业银行一线从业人员实践经验丰富的特长相结合,创新设计相应的供应链金融模式,推动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发展。一是研究加快供应链金融信息系统的建设,探索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应用,降低风险溢价,从而降低供应链金融业务的成本、提高收益;二是研究更好地发挥核心企业的作用,依托核心企业在供应链中的优势,引入核心企业的担保、回购以及在风险化解中的并购等机制,降低供应链金融业务中的风险。3.发挥投贷联动机制的作用,分享供应链成长带来的收益。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正在持续推进。不少互联网企业也在引入战略投资者,以期获得更多的资金以拓展业务线。商业银行可将投贷联动的政策红利转化为创新发展动力,积极在供应链金融领域布局,通过与第三方投资机构紧密合作或设立子公司的方式入股相关企业(郑超,2016),除了获得供应链金融业务本身的收益之外,还可通过股权投资获得更高额的回报,并增强其在供应链生态体系中的议价能力。具体来说,可采用与核心企业共同设立供应链金融服务公司、供应链产业基金等方式,发挥股权投资、信贷的协同效应优势,分享供应链创新、应用、成长带来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