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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市场情况精品(七篇)

时间:2023-09-18 17:03:22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食品市场情况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食品市场情况

篇(1)

关键词:南京市;食品市场;食品安全法;现状

中图分类号:F407.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12-0-02

食品安全是新时期党和人民政府的重点核查部分,是国民经济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在中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之下,在我国新行政管理改革将食品和药品单独提取出来并加大监管力度的政策笼罩下,规范食品市场、加强食品市场稽查和保障食品安全是我国质检、工商等行政执法部门的重要职责。南京是我国的东南重镇,是中国东南部最重要的小食品集散地和食品自由批发市场。自2009年新食品安全法颁布以来,南京的食品市场状况发生了较大的改变。本文基于对南京市食品市场现状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探讨了《食品安全法》在南京市的贯彻与落实情况,以期为规范南京食品市场、促进新食品安全法对南京食品市场的约束力而献计献策。

一、南京市食品市场现状探析

要深入了解南京市的食品市场现状,应从了解南京市的食品分类和了解政府部门对南京市食品市场的监管数据入手。基于此,笔者前夕对南京市的食品市场进行了一次调研活动,现将过程与结果列示如下。

1.调研

①研究目的。了解南京市食品自由贸易市场现状,对照中国现行《食品安全法》,对南京市的食品市场进行综合评分。

②研究对象。将南京市的各大中型超市、食品交易市场、生猪交易市场等纳入调研范围,深入了解食品的生产和销售情况;此外,将消费者纳入调研范畴,听取消费者对南京市食品市场的综合评价。

③研究方法。笔者运用了两种研究方法:第一,深入一线了解实际情况,听取超市负责人、个体食品经销商、食品批发零售商和消费者等对南京市食品市场的评价;第二,采用电话预约的方式了解南京市偏远辖区食品销售商家和消费者对南京市食品市场的评价。

④研究结果。通过对南京市各区食品市场的调研,笔者对南京市食品市场的现状总结了三点。

第一,问题体现在了对小型或个体食品生产、加工和代销点的监管和查处力度不足,有些生产、加工或代销点往往没有固定的营业场所,流动性大,为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管造成了很大难度。

第二,对食品市场监管的网络覆盖不完善,有些区域存在着空当,同时也存在着监管时段的不合理现象。如周六、日和晚上时段的监察力度不足往往会给一些流动食品摊点制造机会,加大风险隐患。

第三,与干货、酱菜、调味品等食品类型相较,快消食品的风险隐患更大,如街头一些流动摊点制作的烧烤、鲜榨类食品,小食品存在着大隐患,对于行政执法部门而言这是不容忽视的。

在调查中,笔者以食品的理化指标、生产日期、质量等级等等为评价标准,而综上数据显示,南京市各区域食品市场的食品安全状况不容乐观。其中,苯甲酸、苯甲酸钠实测超标的食品经营商家占南京市各区食品经营商家总数的24%;果菜市场农药残留率占南京市总果菜市场比例的6.8%;无生产批次、过期和无质量等级的食品占南京市总食品市场比例的2.3%。从表面数据来看,不合格食品在南京市还是仅占据少数的。然而,即便是2%的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也会给无数个家庭健康带来极大的风险。因此,结合数据,笔者认为加大对南京市食品市场的监督力度已刻不容缓。

2.南京市食品市场运营的主要特征

南京市依山靠水,地理条件优越,生态资源丰富,是中国的东南重镇。在多年的建设发展中,南京市的食品市场运营已趋于成熟,汇集于本市辖下乡镇以及四面八方的食品成品和原材料每天都源源不断的涌入市场,目前已形成了产、供、销一体化的产业链结构。宏观来说,南京市食品市场运营的主要特征体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外产内销,各类食品都是由乡镇、农村或南京周边地区乃至全国其他省份所生产的,集中在市内各大、中、小型食品市场销售。

第二,各类食品均衡分散于南京市的各区域,按营销类型划分,食品批发和食品贸易市场占全市食品市场的60%以上份额,超市和食杂店销售的食品大多以速食为主,食品有包装和生产信息,易于发现风险和查处,占全市食品市场份额的40%。

3.整合分析

从整体来说,南京市食品市场现状不容乐观。其主要特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首先是消费者的市场观念淡薄。在调研过程中,笔者咨询了30位消费者。其中,有24名消费者表示对我国现行食品安全法不了解;4名消费者表示了解一二;2名表示了解。进而,从食品质量投诉方面来看,南京市工商、质监等行政部门每年接到的食品质量投诉仅占全省的3%。这充分暴露了南京市行政部门对食品安全法的宣传问题。

第二,从一些正规经验的商家了解到,近年来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加大了对食品市场的监管力度,尤其在2009年新食品安全法颁发并实施后,南京市行政执法部门多次打击不规范的食品市场,在确保食品安全法实施的过程中取得了较大的成就。然而,商家反映的另一个信息也是值得我们关注的,近两年来人们反映一批即查处一批,而与正规食品经营商家没有利益冲突的,大多是批发到乡镇的一些食品经销点却始终保持着正常经营,这就说明了行政执法部门对市场的监管力度还不够充分,只能依赖人们的举报。

第三,南京市食品市场规范化运营的根源在于食品生产厂家,但从整体来说,南京市行政执法部门仅能从市面食品营销状况来打击食品违法经营,对生产源头的打击需联合多个部门,这就造成了新食品安全法的实施困难。当前的状况是,打击一批,随即冒出一批,打击力度大,隐蔽经营多,难以从根本上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二、从南京市食品市场现状看食品安全法的贯彻与落实

从南京市食品市场现状来看,行政执法部门对新食品安全法的贯彻落实并不够充分。那么,应如何改善这一状况,或者说,应如何将《食品安全法》作为一项纲领文件来渗透,来强化落实?笔者认为,基于南京市行政执法部门视角探析,我们应首先全面了解新食品安全法的细则,充分掌握食品安全法的内容纲要;其次合理把握《食品安全法》的文件精神,将《食品安全法》作为一项评价标准,来评价南京市的食品市场,规范市场运营,加强对市场的监督与管理。

1.新《食品安全法》的优势与不足探析

我国最新的食品安全法是2009年颁布的,与早期的《食品安全法》条例相对照,新的食品安全法突出了风险预防、检测与评估这项全新的内容。此外,新食品安全法还规范了新的食品安全标准,对于行政执法部门而言,笔者认为这是一个较大的突破。传统的食品市场行政执法仅依照生产批次(日期),或某项数据指标,甚至有些执法部门执行的是地方标准,这些标准不能规范、统一,在执法过程中往往会造成正规经营和违法经营一把抓,从而扰乱了市场秩序。新食品安全法颁布后,各地方执法部门在履行权责过程中会有法可依,从而既加大了对食品经营商家的教育力度,又有力的打击了违法商家的乱经营情况。然而,新的《食品安全法》也充分暴露了一个实际问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我们往往会看到工商、质检甚至城管部门联合出击,共同执法,而这种执法方式往往雷声大、雨点小,并且对一些违法食品经营商家的打击也不够透彻。其中所涉及到的权责问题,是新食品安全法的弱项,执法主体的不明确,也往往会对行政部门造成负面影响,从而影响执法力度。

2.新《食品安全法》的贯彻与落实

贯彻与落实新《食品安全法》是各地行政执法部门的重要职责,进而,应如何贯彻,又应当如何落实?对于南京市行政执法部门而言,这是一项最重要的课题。

首先我们来探讨贯彻问题。对于一项国家新颁布的政策或条例,有些行政部门的贯彻方式是:①组织所有党员干部、内部职工或执法人员通过座谈会、视频会等形式学文件精神;②将XX文件打印数份分发到各个部门;③领导讲话,下属记录;④讲解、宣传后布置“作业”,让党员干部或内部职工写感悟。诚然,这些贯彻方式本无可厚非――也能够起到实效。然而,从践行的角度来看,形式化的贯彻方式对党员干部、内部职工或一线执法人员的影响是深刻的。这会让他们忽略法律的权威,忽略党和人民政府的服务职能。会助长一些道德品质低下的执法人员的嚣张气焰,从而严重破坏党和人民政府在群众心中的形象。那么,应当如何贯彻新的《食品安全法》呢?虽然新食品安全法颁布已过去了4年,但笔者认为,现在贯彻仍为时未晚。这需要我们做好以下三项工作。

第一,认真解读新《食品安全法》,把握新食品安全法的精神指向和内容纲要,并将解读结果数字化,融入于教育培训之中。例如,将《食品安全法》中的各项条例制作成问卷答案,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执法人员考核,从而实现更深入的渗透新纲领文件。

第二,要将新《食品安全法》与历史法律相对照,结合历史法律背景下的执法模式,对照新法律下的工作规划,从中了解差异,掌握以往工作中的不足,全面改进并深入了解新食品安全法的内涵,同时将这种“对照法”下发到各部门、各个执法人员手中,从历史、现在与未来三个角度全面贯彻新的食品安全法。

第三,深入了解新《食品安全法》颁发背景,同时深入一线了解各食品生产、经营商家的现状,广泛采集意见,从而得出更中肯的结论,在反思中贯彻新《食品安全法》,充分掌握新《食品安全法》的颁发意图。

此外,《新食品安全法》的落实也是一项系统工作。要结合《食品安全法》,将行政执法打造成为一个体系,并确立体系的大体框架和核心内容,从而更准确的把握《食品安全法》的精神指向,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法》中确立的各项细则。从行政执法部门视角探析,在实践中,我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落实新的《食品安全法》细则。

第一,要扩大宣传。要改变传统的宣传方式,将新的食品安全法量化拆分为几个方面,在提出要求的同时,明确执法人员的行为规范。例如食品检验流程,在宣传中,应将新《食品安全法》中规定的相关条例列示出来,进而标示应如何开展实际工作,或借用仪器,或查验生产批号,要在宣传中规范执法人员的工作流程,加强对执法人员的行为引导。同时,将宣传扩大到消费者行列,将消费者纳入宣传对象范畴,帮助消费者建立起积极的配合意识,与行政执法部门共同来加强对南京市食品市场的监督管理。

第二,要加强工商、质检、农业行政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之间的联系,要明确职能,严控市场,要将市场监管当成一项系统工作来抓。首先,各部门要制定商家档案,对其所经营的产品、生产批次、进货日期、供应商和生产厂家等等进行详细备案;其次,将档案数据化,利用互联网系统构建各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交流互动平台,实现资源共享;再次,要实时掌控商家动态,并加强对食品生产源头的监控力度,从而实现全面控制食品市场,消除食品风险隐患。

第三,要构建人性化服务模式,创设一条龙服务流程。在宣传新食品安全法的同时,南京市行政执法部门也要加强对自身的宣传力度。要设立投诉电话、信箱和简易投诉渠道,要充分利用当代的信息化优势,建立单位主页,搭建行政部门与消费者和商家的交流互动平台。如此,则能够有效提升信息采集、调查取证和执法力度,加强对南京市食品市场的监管,并促进管理效能。

三、结语

综上,笔者仅就南京市食品市场现状总结了一些相关数据,并对新《食品安全法》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剖析,提出了一些建议和意见。要进一步贯彻落实新《食品安全法》,笔者认为这不是一个行政执法部门的责任。除了要进一步健全法律之外,在实践中还需要各部门强强联合,同时需要政府的积极参与。只有这样,才能规范食品市场,推进市场的合理化运营;而也只有这样,才能积极消除风险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安全。

参考文献:

[1]赵万弟,赵燕.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让百姓吃的健康 吃的放心――辽宁省川渝商会川渝食府的承诺与宣言[J].中国食品,2011(18):56.

[2]袁虹.完善机制落实《食品安全法》[J].卫生软科学,2010(3):216-217.

[3]程言清.市场化进程中城市副食品供给问题[D].浙江大学,2005.

[4]南京市食品安全监管问题研究[D].南京农业大学,2011.

篇(2)

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新闻会发言稿

为了认真贯彻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局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深入开展食品专项整治的要求,按照市政府食品安全整顿的安排,全市工商系统认真制定了食品安全整顿方案,迅速行动,组织专班,整合执法力量,重拳整治食品市场,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清理了市场主体资格,查处了一批问题食品二、加强领导,开展了三项专项整治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食品安全是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安定的大事,我局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本着对各级党委、政府负责,对人民群众负责,对市场秩序负责的态度,始终把这项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抓紧抓好。

市工商局成立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局长xx同志任组长,县市区局、城区分局都分别成立了领导专班。期间,市工商局组织了四个督查专班,对各县市区工商部门食品安全专项整顿进行了检查、督导,确保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好、领导好、见成效。

(二)明确整治重点,已实施了三项专项整治。这次食品专项整治的重点商品是粮、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等7类食品。整治的重点区域是分散在社区、城乡结合部和村镇的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加工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馆以及校园周边餐饮店、副食店。

1、扎实开展“粉丝市场”整治。中央电视台曝光“龙口粉丝”事件后,我局迅速行动,组织力量开展了全市范围内的清查行动。认真清查粉丝的进货渠道、质量证明、销售情况、库存情况、营业执照等,全市共检查超市、商行、副食品批发店2000余户,查缴“金城”牌龙口粉丝2308袋,“丝源”、“龙胜”粉丝1049袋,其他散装不合格粉丝1790公斤。3、开展“夏季食品专项整治”。对分散在社区、城乡结合部和村镇的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加工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馆等重点区域进行重点检查整治,检查了98个市场,3620 家经营户,没收过期变质的食品112件,端掉了沙河村提炼地沟油、璞宝街无证炼制猪油等一批地下黑窝点。

三、完善监管制度,积极探索长效监管机制

(一)强化食品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我局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商品准入的种类和范围,将食品纳入重点商品实行准入监管,指导督促食品经销单位全面建立商品质量查验登记、索证索票、进销台账等制度,把好食品安全的市场准入关。一旦发现不合格食品,及时进行曝光和通报,对可能危及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彻底清查进货渠道和销售场所,坚决清除出市场。

(二)建立“日常巡查+非工作时段巡查+重点检查”的巡查监管体系。我局在加强日常巡查工作的同时,对辖区的重点地段、重点行业和重点对象,实施非工作时段的巡查,抓住巡查工作的难点,采取上下结合的方式制定巡查计划。通过非工作时段巡查和重点检查办案件、规范主体经营行为、取缔无照经营,确保食品市场监督管理不留死角、行政执法不留空白。

(三)落实食品市场辖区监管责任制。将食品市场监管作为考核各级工商机关和市场监管人员的主要指标,辖区责任到人,对非主动监管所暴露出的食品安全问题,实行责任倒查,区别情况,追究监管不到位的责任;对重大食品安全问题,实行一票否决,追究领导责任。

(四)积极推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我局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中,将食品经营企业纳入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系统,区分守信企业、警示企业、失信企业和严重失信企业等不同情况,婪ㄊ凳┎煌募喙堋=⑵笠敌庞霉镜刃庞贸徒浠疲铣筒唤残庞玫氖称飞笠怠?BR>为建立食品安全防打结合、以防为主、标本兼治、立足治本的长效机制,建立经营者自律管理、市场业主责任管理、行业协会约束管理、新闻媒体舆论管理、执法机关监督管理的防控体系,我局制定了《关于加强食品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正在全系统贯彻落实。

全市系统各单位结合实际,因地制宜,采取得力措施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效果明显。例如:

xx市工商局“突出三个重点”即突出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副食店;突出农村副食店;突出城乡结合部的小食品加工作坊、路边店及地下食品加工窝点。“狠抓四个紧紧围绕”即紧紧围绕群众生活相关的夏令食品;紧紧围绕学生学习生活相关的米、面、油、肉等食品;紧紧围绕农村村民日常消费的食品;紧紧围绕群众投诉的热点食品。xx市工商局重点打击粮油食品中的掺杂使假行为,生产销售假冒食品、饮料行为,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卤制品行为,仿冒知名食品包装、标识行为以及食品虚假广告宣传行为,查处了一批违法案件。

xx工商局针对辖区面积大,食品经营户分散的特点,共组织了5个工作小组,对农村食品经营户进行了集中巡查,扎实开展专项整治。

xx分局为了规范执法行为,追究违法后果,明确执法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广大消费者的利益,针对食品安全检查程序、案件审批程序、罚没物资物品处理程序、违法案件曝光等环节,制定了《查办流通领域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工作规程》,规范了食品市场的监管工作。

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我局广大干部职工以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发扬勇于牺牲、乐于奉献的精神,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做出了积极贡献。xx分局在查处窑湾乡地沟油的黑窝点中,冒着酷暑,蹲点守候7小时,摸清了该加工窝点的活动情况,及时取缔了该地下加工窝点。还有的执法人员遭到当事人的辱骂、殴打,但他们不惧执法阻力,甘于忍受委屈,敢于同食品市场的制假售假行为作坚决的斗争。

四、下一步食品市场监管的工作措施

(一)开展“六查六看”活动。一查

经营资格,看食品经营者证照是否齐全,是否非法租借证照,是否超范围经营;二查进货凭证,看食品经营者在进货时是否履行了检查验收责任,是否索取了供货方有关资质、发货凭证;三查经销食品,看是否有质量合格证明、检疫检验证明,是否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是否为国家明令淘汰、失效、变质的食品;四查包装标识,看食品标识是否虚假,是否有产品名称、厂名、厂址,是否标明食品主要成分和含量,是否标明生产日期和有效期;五查商标广告,看食品商标是否有侵权和违法使用行为,食品广告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六查市场开办者,看食品市场业主是否履行了管理责任,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准入监管“六项制度”是否得到较好实施。

(二)组织开展三次食品市场集中整治行动

1、开展儿童食品市场集中整治行动。严格规范儿童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对儿童食品生产、加工、销售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坚决取缔无证无照或超范围经营儿童食品的行为;强化对儿童食品经营行为的监管,依法严厉查处销售无质量合格证明、不符合食品质量标准、过期变质儿童食品的行为;严把儿童食品市场准入关,坚决把假冒伪劣儿童食品清除出市场。

2、开展夏秋时令食品市场集中整治行动。对销售变质、过期、伪劣食品的,责令立即下柜、下架;严厉打击超标使用食品添加剂制售食品的行为;严防隔年月饼馅、农药残留超标瓜果流入市场。同时,加大对旅游景区景点、旅客集散地区饮食企业和食品摊点的巡查力度,严防“十一”黄金周期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3、开展元旦、春节食品市场集中整治行动。元旦、春节期间将集中力量,对食品市场进行普遍检查,重点加强对肉类、粮食、水产品等经营主体的监管,严厉打击制售注水肉、使用“瘦肉精”、添加“吊白块”以及超标使用防腐剂等不法行为,确保节日食品消费安全。

五、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的十大典型案例

我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始以后,各单位挥动利剑,重拳出击,查处了一大批有影响的案件,有效遏制了食品市场违法行为蔓延的势头,得到了市委、市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肯定。现公布十个典型案例。

1、XX公司销售对商品质量作虚假表示的大米及擅自使用未经登记的企业名称案

2、“早产”牛奶案

3、卿某无照经营奶粉案

4、XX商行销售掺杂掺假菜油案

5、孙某销售不合格面粉案

6、李某无照经营食品饮料案

7、姚某销售不合格调味品(辣椒面)案

8、黄某销售过期变质食品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市清真食品市场管理暂行办法》为核心,依法加强对清真食品行业的管理,切实解决在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以打击取缔私屠滥宰、私屠滥检,整顿清真肉食品流通秩序为重点,加强领导、部门配合、通力协作,依法开展整顿工作,促进全区清真食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清真食品行业检查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清真食品行业检查整顿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区民宗局副局长兼任。

此次整顿工作由区清真食品行业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从成员单位抽调业务人员组成检查整顿队伍,集中时间,开展综合执法检查。

三、整顿范围

全区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餐饮业、畜禽屠宰业、食品加工业、食品销售业。

四、整顿内容

(一)整顿清真企业生产经营秩序

1、查“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看清真企业法人代表是否具备经营资格,是否存在未经民族宗教部门批准、擅自开办清真企业及“假清真”问题。清真食品生产、采购、储存等主要岗位和关键环节,是否由具有清真饮食习俗的少数民族职工担任。

2、查清真食品原料来源,看进货渠道是否符合清真标准,从外地购进的清真肉食品等原料是否持有符合清真标准的有效证明。

3、查清真食品加工设备,看库房容器、计量器具、运输工具等是否专用,并有无明显的清真标志。生产经营场地和周边环境是否符合清真条件。

4、查清真企业的名称、牌匾以及产品包装标识是否符合清真习俗。

对不符合清真条件的企业和经营者,要坚决予以取缔。

(二)整顿清真肉品屠宰市场秩序

1、整顿清真畜禽屠宰环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法》和《市清真食品市场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全区的清真屠宰厂(点)进行全面检查,对合格的予以保留,不合格的取消其屠宰资格。凡未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清真畜禽屠宰(点),一律取缔。

2、整顿清真畜禽检疫环节。检查检疫人员是否按国家规定的检疫程序和检疫标准实施检疫并对检疫结果负责,坚决纠正不规范的检疫行为。检查检疫印章、票据的管理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

(三)整顿清真肉食品销售市场秩序

1、对全区经营清真肉食品的国有、集体商店进行审查登记。一查是否具备经营销售清真肉食品的条件;二查是否按规定从指定渠道进货,并持有清真肉食品证明;三查清真肉食品销售网点布局是否合理,大型副食商场、市场及流动人口较多的商业场所,是否按规定设立了清真食品销售网点或专柜。

2、对全区经营清真肉食品的副食品市场(早市摊床等)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实行清真肉食品市场准入制度,严禁非清真肉食品进入市场。对未经民族宗教部门批准发证,非法经营清真食品的经营者和企业,要给予严厉打击和坚决取缔,并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罚。

3、对全区范围内经营清真肉食品的商店、宾馆、饭店和清真肉制品加工企业的清真食品进行严格的卫生检疫,对违反规定采购和使用“非清真肉”的企业和经营者坚决予以取缔,并依法严厉查处。

五、整顿方法和步骤

此次检查整顿工作由民族事务局牵头,部门配合,综合执法的方式进行,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3月1日至4月1日):集中宣传《市清真食品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法律,落实工作方案,做好组织动员工作。

(二)清理整顿阶段(4月1日至4月20日):按照《方案》的部署,对清真食品行业,重点对清真畜禽屠宰、检疫、销售环节进行清理整顿。

(三)检查验收阶段(4月20日至5月1日):由清真食品行业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对整顿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六、几点要求

(一)明确职责和任务

各牵头部门要负责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开展综合执法,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分工负责制,结合各自的职能,明确任务目标,确保领导、人员、措施“三个到位”,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清真食品行业清理整顿工作。

(二)搞好舆论宣传

篇(4)

《方案》从七个方面部署了整治工作任务和重点。

集中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切实保障农村食品市场消费安全。各地在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中,必须紧紧围绕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突出整治重点,加大整顿力度。一是要加大对农村食品经营主体的监管力度,严把注册登记关,坚决取缔无照经营食品违法行为,严格规范经营主体资格;二是要加大对农村城镇、集镇、乡村举办的食品交易会、庙会和旅游景区景点、车站、码头等经营食品的监管力度,狠抓重点区域的整治,严格规范农村食品经营秩序;三是要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和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作坊、小商店、小食杂店、小摊点、小餐馆的监管力度,狠抓重点场所和经营者的整治,严格规范经营行为;四是要加大对消费者反映强烈和与农民群众日常生活消费关系密切的食品品种的监管,狠抓重点品种的整治,突出抓好粮、油、肉、蔬菜、酱油、食醋、禽蛋及其制品、饮料、糕点、酒类、水产品、豆制品、奶制品及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品种,切实保障食品质量,严格规范食品质量准入行为;五是要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无证无照经营食品、经销病死禽畜肉制品及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以及利用农村作掩护印制食品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等违法行为,要集中查处和曝光一批食品违法典型案件,震慑违法分子;六是要加大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的力度,发挥其引导和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农村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各项自律制度,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各地要突出重点,精心组织实施,以保障农村食品市场消费安全和农村消费者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整顿工作的标准,务求整顿取得实效。

深入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各地要把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作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任务,着力解决本地区食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要集中开展重点品种的专项执法检查。要以消费者申诉举报多和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品种为重点,突出抓好粮、肉、蔬菜、奶制品、儿童食品、老年食品、保健食品、豆制品、饮料、酒类、调味品、食用油、禽蛋及其制品、水产品等品种的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售注水肉、病死肉、过期霉变食品、“三无”食品、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行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二是要集中开展重点区域的专项执法检查。要以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车站码头为重点,突出抓好小食品店、小摊点、小作坊、小市场的专项检查,要集中执法力量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坚决取缔无照商贩,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三是要集中开展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春季以包装食品、腌制食品、干菜制品等为重点,突出抓好保质期限、添加剂使用、标注标识等问题;夏季以冷冻食品、生鲜食品、饮料饮品等为重点,突出抓好冷藏条件、过期变质、食品卫生等问题;秋冬季节以散装食品、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干果、坚果等为重点,突出抓好规范标注、药物残留、掺杂使假等问题。要以“五一”、中秋、“十一”、元旦、春节为重点,突出抓好月饼、糕点、儿童食品、保健食品、酒类特别是白酒等节日性食品,重点整治价实不符、过度包装、搭售商品、虚假宣传及欺诈消费者等问题,切实保障食品节日和季节性消费安全。同时,各地还要结合本地实际,确定本地区重点品种、重点市场、重点区域,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执法检查,切实解决当地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四是要集中开展对重点食品经营企业和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要以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食品经营企业为重点,突出抓好市场和经营者自查自纠和自律工作,认真落实食品经营者对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由基层工商所按辖区逐户检查排查,监督经营者自查和整改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切实做到不进、不存、不销假冒伪劣食品和不合格食品,严格规范食品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行为。

强化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管理,积极推进食品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监管。要严把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关,坚持先证后照,依法登记注册,结合今年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验照,进一步清理规范主体资格,并予以特别标注,切实做到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依法清理取缔无证无照经营食品行为,对无证无照经营食品和无前置审批许可经营食品的,坚决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依法查处。进一步完善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管理、食品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加强对失信、严重失信食品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重点监管,继续推进食品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诚信体系建设。

严格食品质量管理和质量监测,加强对食品质量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全程监管。要继续推进食品经营者自律制度建设,引导和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和落实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协议准入、质量承诺、不合格食品退市以及市场开办者质量管理责任等自律制度,监督和指导食品经营者尤其是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和重点食品企业建立健全内部食品质量管理体系,严格食品经营者质量管理责任,切实对消费者负责。继续会同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食品安全示范店”等活动,积极推行食品质量协议准入、场店挂钩、场厂挂钩等制度。继续认真执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办法》,按照企业自检、消费者送检和工商机关抽检的办法,进一步完善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测体系。要加快食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加快配备快速检测车、检测箱等设备,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监测数据直报点制度,有针对性地加强食品质量日常监测和快速检测,并充分运用监测数据进行综合分析,按照有关规定适时公布监测信息,及时进行消费警示和提示,引导科学合理消费。要对包装食品、散装食品、裸装食品、冷冻食品、现场制作食品和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实施分类监管,并对消费安全危害大的食品探索按风险度进行管理。不断健全完善对不合格食品实施行政强制退市和经营者主动退市相结合的管理机制,并对退市食品进行跟踪监管,严防退市后的食品二次流入市场,确保不合格食品及时规范有效退市。

充分发挥基层工商所职能作用,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日常监管。要认真贯彻执行《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切实把食品安全监管任务和责任层层落实到基层工商所,强化日常监管。要以“六查六看”为重点内容,改进措施,创新方式,完善制度,逐步建立起制度规范、执法严格、反应迅速、措施有力的巡查机制。要不断创新基层监管方式方法,借助信息化网络、现代办公设备和快速检测等技术手段,进一步提高基层日常监管的科技含量和现代化水平。要加强对基层食品市场监管工作的指导、督查和考核,充实基层执法力量,改善基层执法装备,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和知识培训,切实提高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篇(5)

一、明确指导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以食品安全建设年、规范年活动为契机,以城乡结合部为重点,以打击违法经营为主线,以规范食品市场保证消费安全为目的,全面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整治,以这一指导思想为主线,年初市局召开全局动员大会,统一思想、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并与各基层分局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为确保活动开展的扎实有效,市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基层分局长、机关科室为组员的领导小组。

二、明确工作目标、真抓实干、确保消费安全。

年初,__市局根据__市局的要求,制定了__市工商局食品安全建设年、规范年的实施方案,____年消保工作重点,并下发基层分局,全年食品安全工作重点围绕以下整治内容进行:查主体资格;查超范围经营;查不合格食品;查进货台帐;查质检报告单;查不合格乳制品;查企业自律九项制度;查工商管理员巡查记录;查下架箱;查快速检测记录。基层工商分局要管住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具体把好以下四关:一把好主体准入关;二把好日常巡查关;三把好质量监测关;四把好不合格食品退市关。各基层分局以辖区为范围,以网格化管理为手段,严格按照“六查六看”的要求,全方位的开展市场巡查工作,并按要求记录好巡查记录。

从年初开始,我局有步骤的开展了“元旦、春节、元宵节”食品添加剂、成品粮油、肉品。“五一”、“六一”、校园周边地区、“十一、中秋节”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打击假冒伪劣,打击虚假宣传,整顿和规范食品市场。特别是____年_月__日__市第二实验中学西校部分学生发生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后,__市局领导及机关科室人员于__日__时左右第一时间到达现场,会同其他有关部门进行调查了本文来源:文秘站解。并于____年__月__日早_时召开基层十一个分局局长会议,会议安排布置全体工商执法人员仃止周日休息,对全市范围内所有食品经营场所进行全方位的检查,对西校学生食用的七种食品全部下架封存,后经省质检院、__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七种食品全部合格,市局及时通知经营者,解除封存,上架销售。通过此次事件,说明__市工商局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视,行动快,力度大。

通过前一阶段的专项整治,安全年建设排查隐患,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____人次,执法车辆___台次,排查食品经营主体____户,排查集贸市场和农村大集_个,排查过期、变质、“三无”食品下架___公斤,收缴罚没款__万余元。通过上述排查确保国家权威部门检测公布的问题食品在规定时限内下架率达___,对有形市场监督率达到___,确保定型包装的“三无”过期食品下架率达___,确保对全市食品经营主体规范率达___的工作目标的实现,为__市广大消费者营造一个安全的消费环境。

三、落实责任、健全制度、构建长效监管机制。

建立建全食品安全监管领导责任制。各分局局长对辖区内食品安全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要责任;基层分局长按照网格化管理模式,全面落实具体监管责任。市局局长与基层分局长,分局与市场主办单位、管理员与食品经营户签定责任书,严格落实日常监管责任及责任追究制度。

加大食品市场日常巡查力度,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行为。管理员按网格化管理模式,每周对辖区内的食品经营户按照“六查六看”的要求进行巡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全面落实“双九项”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长效管理机制。基层分局严格执行内九项制度备案制,都能如实记录食品安全工作中的各项数据,并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同时,积极帮助和指导食品经 营主体,全面执行企业自律九项制度,特别是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通过推行企业自律制度,规范经营者、市场主办单位的食品经营行为,使食品市场制度化、规范化。

四、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

篇(6)

今年5月初,卫生部通报各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要求对已经获得批准文号的12种保健食品的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这些保健食品,在其产品外包装或说明书中,违法宣传与其批准功能不相符合或大相径庭的内容,有的还暗示其产品对疾病有治疗作用,这严重违反了

那么,究竟什么是保健食品呢?

根据

保健食品有哪些保健功能呢?

保健食品与一般食品不同,往往对人体具有特定的保健功能,但它又与药品有着本质的区别。目前,卫生部批准同意保健食品对人体可有22种保健功能,它们分别是免疫调节、调节血脂、调节血糖、延缓衰老、改善记忆、改善视力、促进排铅、清咽润喉、调节血压、改善睡眠、促进泌乳、抗突变、抗疲劳、耐缺氧、抗辐射、减肥、促进生长发育、改善骨质疏松、改善营养性贫血、对化学性肝损伤有辅助保护作用、美容、改善胃肠道功能。保健食品在对外宣传功能中如有超出此范围当属违法,是不确切和不可靠的,应予以查处。

我国保健食品发展的历史与现状如何呢?

保健食品产业的发展规模与水平,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程度和生活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之一。这一产业在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一直是朝阳产业。市场需求量大,随着人均寿命的延长,保健食品消费的增长幅度已明显超过药品消费的增长。在我国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食品的要求已不仅满足于填饱肚子,而是讲究营养均衡,希望能起到强身健体、防治疾病、延年益寿等功效。从历史上看,我国饮食文化源远流长,祖国医学宝库又提供了许多药食同源的食物,于是保健食品就应运而生。80年代末,保健食品市场开始启动,90年代初,随着用马俊仁秘方配制的”生命核能“配方以1000万元的价格拍出,保健食品的市场开始空前繁荣起来。据不完全统计,到1999年,全国保健食品的生产厂家达3000多个,总产值达400亿元。十几年的发展涌现出了中华鳖精、太阳神、脑黄金、脑白金、三株口服液、红桃K、昂立一号等销售额达到数亿元乃至几十亿元的著名品牌,充分显示了保健食品的巨大市场潜力。然而我国的保健食品也是良莠不齐,有的产品只是昙花一现,在目前的3000多种保健食品中,国家正式审批的有2000多种,而上市的仅五六百种,大部分都是进不了市场的低水平重复产品。实在是一种资源的浪费。

保健食品市场目前存在哪些问题?

纵观保健食品市场,目前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①部分保健食品夸大宣传,上市时擅自更改产品名称及批准说明书。据有关方面调查,保健食品的消费人群主要是幼儿、中小学生、中老年人及遭遇慢性病或多发病且不易治愈者。有30%的家庭将保健食品当做高级礼品送人,城市有90%的儿童曾服用过保健食品。他们希望通过进食保健食品达到增强体质、提高智力、健康长寿等目的。于是一些保健食品的生产厂家就开始玩起了“猫腻”,大搞文字游戏,夸大宣传:减肥、调节血脂的保健食品宣传成对高血压、冠心病、提高智力有改善作用;抗疲劳保健食品则积极夸大其能增强;“免疫调节“讲成“补血、补肝、避免酸中毒”:“改善睡眠”变成了“预防老年退行性疾病(如失眠症、心血管病、老年痴呆症、糖尿病、白内障、骨质疏松及低下等)、促进健康、延年益寿”:“调节血糖”可有“消炎止痛、强肝助肾作用”。还有些保健食品在宣传上利用”典型病例”或杜撰病例明示或暗示其有治疗作用,故意混淆保健食品和药品的区别,更改说明书,删除注意事项或扩大适用人群。②一些产品自称“保健食品”,实际上并没有取得卫生部门的生产许可证,乃属无证经营,应该强制取缔。③保健食品市场简单地重复现象严重,这主要表现在产品重复与保健功能重复,如市场一段时间西洋参类产品好卖,于是诸多厂家一哄而起,大家都搞西洋参,大家都讲自己的产品具有“免疫调节、抗疲劳、降血脂”,而宣称有这3种功能的产品占了市场70%~80%的份额。④部分保健食品生产不规范,有了批准文号,却无生产基地,于是相互委托生产,造成产品质量低劣。⑤一些保健食品厂家为了尽快达到其宣传的产品功效,在保健食品中加入各种不同类型的药物,如减肥食品中加人芬氟拉明、去氧基芬氟拉明、安非拉酮等,长期服用该类产品,会降低食欲,损害心脏瓣膜,同时由于药物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从而对此产生依赖性。⑥部分保健食品营养指标达不到国家标准。中央电视台曾曝光过2只甲鱼做160盒鳖膏的事件,有的钙奶中蛋白质的含量仅为0.02%,大大低于国家规定的1%标准。以上诸如此类的违规做法,严重扰乱了保健食品的市场,不能不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保健食品市场的整改与发展趋势

客观上讲,保健食品的出现满足了部分人群的需要,为了因势利导,整肃市场,1996年3月,卫生部正式颁布

通用卫生要求管理办法)等技术规范,明确规定卫生部是保健食品的最终审批机构,卫生部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分别成立由食品卫生与营养、毒理及其他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2级评审委员会,对申请的保健食品进行技术审查。要求申报者提供保健食品的功能性、安全性、稳定性报告。同时对保健食品的标识、标签及说明书做出规定,统一设立了保健食品标志和卫生部批准文号,批准文号为“卫食健字(×)第××号”。2000年4月,在北京又召开了卫生部首届保健食品理论研讨会,会议涉及到我国保健食品管理模式的探讨、保健食品审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保健食品现况与21世纪发展趋势等。会议同时召集部分曾经“违规”的保健食品企业进行座谈,了解了保健食品夸大宣传清理整改的情况。大会强调对没有取得批准文号的产品坚决取缔,对有批准文号但有违规现象者限期整改,到时仍不合格,将撤销批准文号。

针对保健食品生产厂家在广告宣传方面误导消费者的现象愈演愈烈,卫生部有关部门最近也在酝酿对现行的‘保健食品管理办法)进行修改,拟结合一些相关法律条文,增加保健食品的广告宣传限制性条款,对保健食品的宣传广告将做出详细的规定。如要求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包装及广告内容必须符合卫生部批准的保健功能和产品说明书,不能利用标签等宣传材料任意夸大其功能,不能在包装说明书中以典型病例来宣传产品等。提倡在产品宣传形式上采取更灵活一些的方式,如科普式宣传等,但不能涉及产品本身,不能特指某一品牌的产品,且此类宣传品不能随产品一同销售。

篇(7)

为贯彻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认真落实《商务部关于严格做好生猪屠宰监管工作的意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生畜屠宰管理的通知》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生畜屠宰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对生猪私屠滥宰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规范肉食品市场经营秩序,确保肉食品质量安全,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结合我区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切实加强生猪屠宰和肉食品管理。

打击生猪私屠滥宰违法行为、规范肉食品市场经营秩序是全区食品安全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对生猪屠宰管理工作的领导,区生猪屠宰经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区商务局合署办公。同时,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的作用。

区商务局(区屠管办)负责全区生猪屠宰管理的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生猪屠宰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区打击私屠滥宰综合执法活动;对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进行督办;监督区动检部门对经许可在全区范围内销售的外埠肉食品进行查证验质,对不合格的肉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对注水肉食品不予检疫并移交工商、食药监部门处理,对伪造检疫证明的,依法从严处理。

工商分局负责全区流通领域肉食品的管理,重点是加强集贸市场和肉食品批发市场的监管;组织打击流通领域销售非法屠宰、不合格和未经检疫肉食品的综合执法活动;查处无证照经营肉食品的违法行为;在肉食品批发市场设立工商办公室,每日市场交易时间内,现场必须有管理人员值守;监督企业建立肉食品准入、索证索票制度,并定期检查其落实情况;严把市场准入关,上市肉食品必须有一证两章;对销售非法屠宰、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注水及含有害物质的肉食品,坚决予以没收、销毁,并依法对生产、经营者予以查处。

食药监分局负责对全区宾馆、酒楼(店)、学校和企事业单位食堂等使用肉食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肉食品的行为;监督企业建立肉食品准入、索证索票制度,并定期检查其落实情况。

质监分局负责国家有关肉食品质量标准的实施、监督和宣传;负责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负责肉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监督和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和加工肉食品的行为。

区城管局负责取缔肉食品销售占道经营行为;依法及时拆除用于生猪私屠滥宰违法行为的建(构)筑物。

公安分局支持和协助有关行政职能部门依法实施行政行为;为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和整顿市场经营秩序等综合执法活动提供警力支持和安全保障;对拒绝、妨碍执行公务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区财政局负责将生猪屠宰管理所需工作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为生猪屠宰管理和综合执法提供经费支持和保障。

二、建立快速信息反馈机制,实行区街联动、条块结合的长效管理体制。

各街办事处要按照食品安全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本辖区内肉食品安全负责。负责巡查本辖区内私屠滥宰情况,并第一时间报告。建立街道、村(社区)两级私屠滥宰信息搜集、报告制度,落实街道城管部门和村(社区)安保队员搜集、获取私屠滥宰信息的职责,对从事生猪私屠滥宰的当事人及房屋出租业主予以劝告和教育。

各街办事处负责制止利用村(社区)集体资产(含集体土地)从事私屠滥宰的行为,并对涉事单位的负责人实行责任追究。要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打击私屠滥宰、销售“白条肉”和经营不合格肉食品等违法行为的活动。

加强区屠管办的队伍建设,提高协调、监督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抽调人员组成巡查、执法队伍,以适应当前屠管工作的需要。

进一步完善区生猪屠宰经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情况,研究问题,完善运行机制,决策重大事项。联席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

三、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

打击生猪私屠滥宰违法行为、规范肉食品市场经营秩序是一项系统工程,既需要相关部门和单位恪尽职责,更要求互通信息,相互协作,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综合施治。

建立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受理私屠滥宰举报投诉,坚决做到“当日举报,当日查实,三日内依法取缔”。开展经常性巡查,加强日常监管力度,做到发现苗头,及时打击,果断处置。

集中开展肉食品市场专项整治活动,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打击违法经营行为,提高全区放心肉市场占有率。

四、加强市场监管,规范肉食品市场经营秩序。

辖区内各类市场销售的肉食品必须是各级定点屠宰厂经严格检疫的合格肉食品,并具备肉食品来源地、数量、检疫检验证明等相关资料,凡不能提供所售肉食品相关证明的,一律不得进入市场销售,违者一经发现,视同私宰,由工商部门从严处罚。

对经营肉食品的超市、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等经营场所,工商部门要严格推行业主负责制。超市、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的业主负责对进入本市场销售肉食品的经营者进行管理;负责监督和检查经营者索证索票制度的落实;配合和协助有关部门对非法销售“白条肉”、不合格肉食品的行为进行依法处理;对销售不安全肉食品情节严重的,取消其经营资格。

五、加大《条例》宣传力度,增强全民食品安全意识。

各部门和市场主体要加强《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肉食品安全的宣传,增强企业、经营者的法制观念和食品安全意识,引导其守法经营,自觉抵制私宰肉,杜绝各种违法行为。

增强广大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在超市、集贸市场设立“动物卫生监督公示牌”,为打击生猪私屠滥宰和做好肉品安全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与水平,严格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