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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药品安全监管精品(七篇)

时间:2023-09-17 14:52:43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加强药品安全监管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加强药品安全监管

篇(1)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20*〕18号)及省政府印发的《*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政办〔20*〕27号)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树立正确的指导思想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牢固树立正确的药品监管指导思想和科学监管理念,准确把握工作定位,正确处理政府、部门与企业、监管与服务、公众利益与商业利益的关系,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维护政府药品安全监管的公信力,让人民群众用上安全、有效、放心的药品。

二、落实乡镇人民政府责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本乡镇药品安全工作负总责。加强组织领导,把药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当年工作重点内容之一,切实担负起保障本乡镇药品安全的责任。加强对辖区内村(居)民的宣传工作,普及药品法律法规和用药知识,引导群众正确选择就医用药途径,提高鉴别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抵制假冒伪劣药品,预防因药伤害事件发生。完善重大药品安全事件应急机制。一旦本行政区域内发生药品安全事件,要积极协调和配合相关部门积极应对,有效处置,消除危害;正确引导舆论,稳定群众情绪,防止事态蔓延扩大。

进一步加强药品监管网络建设,强化协管办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做到机构、人员、责任、经费、措施“五到位”。建立协管员、信息员管理制度,积极配合县有关部门加强药械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方面的培训工作,提高协管员、信息员监管水平和信息反馈的及时性、准确性、敏锐性。

三、明确部门责任,加强部门协作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加强协作,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水平。县新闻宣传部门要做好加强药品安全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县药品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药品流通、使用全过程的监管,依法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县卫生部门要把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和药品不良监测工作作为医疗机构药品管理的重点内容之一,严格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管理,促进合理用药。县工商部门要严厉查处虚假违法药品广告行为。对涉嫌犯罪的制售假劣药品案件,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要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公安机关要加大对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县监察部门要严厉查处有关部门和行业、、等违法乱纪现象,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四、抓住关键环节,规范企业经营行为

进一步加大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经国务院同意,全国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时间延长到20*年年底。各有关部门要继续按照《关于印发黟县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政办秘〔20*〕71号)要求,进一步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巩固和扩大整治成果,务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高度重视农村药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农村药品监督网和供应网,鼓励药品生产批发企业面向农村配送药品,支持零售企业向农村延伸网点。加强农村药房规范化建设,规范农村医疗机构药品购销渠道,提高农民安全用药水平。

进一步强化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的责任。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教育和引导企业守法经营,强化自律意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坚决杜绝不合格药品进店,不合格药品出店。药监部门要采取措施支持诚信企业扩大经营规模,提高管理水平,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全面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五、完善制度保障,加强队伍建设

篇(2)

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召开全州药品暨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全省药品、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全州年药品及餐饮服务等工作,安排部署年药品、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这次会议既是一次总结分析会,又是一次工作部署会。会上,州食药监局同志作了一个很好的工作报告,市政府、县政府、州工商局分别作了经验交流发言,兑现了年目标管理责任状,签订了年目标管理责任书,我完全同意。为扎实抓好今年全州药品暨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正确估价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形势下药品及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过去的一年,是全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是承接“十二五”的关键一年,也是政府机构改革取得重要进展的一年。一年来,全州各级各部门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行药品及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职责,围绕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认真开展本辖区内的药品、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专项整治,为促进全州食品药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稳步推进全州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一是扎实推进全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机构改革,以强化药品及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为目标,逐步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初步建立了食品药品安全监测与监督抽查制度,改进了食品药品安全管理技术手段;建立了案件举报查处制度,对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进行了及时查处;制定了信息收集和制度,增强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透明度;制定了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了地方和部门的责任意识。通过工作的开展,地方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属地监管责任、部门食品药品管理责任和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药品及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得到进一步落实。二是加强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等关键环节的管理,深入开展药品安全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非药品冒充药品、利用互联网及邮递渠道销售假药、无证无照经营食品等违法行为,取得了明显效果。农村药品安全整治工作得到加强,药品生产源头治理工作深入开展,药品流通秩序进一步得到规范,食品消费环节卫生许可和监督进一步得到加强。三是积极配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强化基本药物供应和使用环节监管,做好基本药物使用过程中的不良反应监测,启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全品种电子监管,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入网率、改造率均达100%。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州药品及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中还存在许多矛盾和问题:一是现阶段我们仍处于食品药品风险高发期和矛盾凸显期。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需求与相对滞后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之间的矛盾仍十分突出。二是部分餐饮服务企业的责任意识和守法经营意识比较淡薄。农村餐饮服务经营秩序还比较混乱,无证无照,脏、乱、差现象依然存在。违规使用劣质原料,过量使用添加剂行为仍较突出,食物中毒事件时有发生。三是食品药品安全基础工作总体上还比较薄弱,执法监管手段和技术监测手段难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力量整体不足。四是基层监管力量薄弱,农村药品安全问题不容乐观。五是虚假违法广告屡禁不止,欺骗误导消费者行为时有发生。针对对这些问题,我们在坐的各位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二、转变方法,强化监管,全力抓好年药品、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

年是实施“十二五”计划的开局之年,又是我州食品药品机构改革的过渡之年,州县两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适应机构职能调整需要,努力抓好全州药品及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并力求取得新的突破。

(一)转变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扎实开展药品、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一是要摸清监管底数,加强日常监管,积极推行量化分级管理。二是积极推进联合执法和综合执法,充分发挥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协同整治作用。三是要严厉查处违法犯罪行为,深入剖析大案要案和重大事故发生的特点及深层次原因,增强预见性和主动性。四是要建立健全企业信用档案,把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企业列入“黑名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五是要认真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对问题严重的企业要严格监管,列入执法部门重点监控对象,督促及时整改。对影响极坏又不及时整改的企业,要及时予以调查处理。

(二)切实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药品监管工作是一项技术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一是要加强监管队伍建设。通过外出学习、培训、考察等方式,培养一支政治上过硬、业务上精良、作风上廉洁的监管队伍。二是要加快技术支撑体系建设,要进一步推进监管部门执法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信息化监管能力和水平。三是要继续加强药品研制、生产、流通等关键环节的安全监管。全州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在认真总结近年来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药品、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管,从源头上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尤其是高风险产品,要全面检查《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执行情况,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的动态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好各项制度和责任,规范药品经营主体行为,坚决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四是要强化基本药物质量安全监管。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五项重点工作之一,也是惠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全州各县(市)、顶效开发区要加快建立基本药物供应保障体系,把强化基本药物质量安全监管作为一项重点任务来抓,从企业准入、质量体系认证、准入后的日常监管入手,全面加强对药品生产、流通环节的质量监管。进一步落实实施药品质量受权人制度,强化药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建立基本药物优先和合理使用制度,强化基本药物的质量抽验和不良反应监测,进一步完善强化药品监督性抽验机制,建立药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完善药品召回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调查、快处理、快公布,保证用药安全。五是要高度重视农村药品安全工作。随着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的提高,农民用药需求大幅度增加。全州各县(市)、顶效开发区要建立健全农村药品监督网和供应网,加强农村药房规范化建设,规范农村医疗机构药品购销渠道,提高农民安全用药水平。六是要大力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广告。严格执行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制度,提高审批透明度。加强对新闻媒体广告行为的监管,建立新闻媒体虚假违法广告责任追究制和行业自律机制。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监管力度和对广告业主、广告经营者、广告者等广告活动主体的监管力度,定期通报对违法药品和医疗器械广告监督检查情况。设立违法广告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进一步加强广告日常监测,对监测中发现的违法药品和医疗器械广告要依法严肃处理,建立健全违法广告公告制度和广告活动主体市场退出机制。

三、加强宣传,落实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年是国家为期两年的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收关之年。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办公室和国家卫生部等部门相继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了为期两年的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今年上半年,省政府将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地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评估。各县(市)、顶效开发区要超前部署,认真做好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检查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针对专项整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要认真研究,及时办理,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如期完成。同时,要做好迎接省人大对我州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的各项迎检工作。各级新闻媒体要积极支持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做好宣传工作,既要大张旗鼓地宣传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涌现的先进典型,又要及时、客观、公正地报道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形成全社会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良好格局。

篇(3)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档案局关于印发《四川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川食药监发〔2017 〕35 号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档案局: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规定,结合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管理实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档案局制定了《四川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档案局

2017年3月23日

四川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维护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真实、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充分发挥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规范、引导、督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是指四川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督机构在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能(包括行政许可、注册审批、质量检测、日常监督检查、违法行为查处等)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载体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是记录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载体,贯穿食品药品研发生产、经营和监管工作全过程,是国家档案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市(州)、县(区、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的管理。

第二章 管理体制、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为维护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提供保障。

第六条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的统一管理,接受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业务监督和指导。

第七条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的规范化管理工作,将其纳入本单位领导议事日程,落实分管领导,定期研究和及时解决档案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在人员配备、经费开支、库房建设等方面给予保证,确保档案管理工作需要。

第八条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应设立综合档案室,作为本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的职能机构;建立健全档案工作制度和标准;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配备相对稳定的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利用等工作。

第九条 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依法履行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职能,确保应归档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整理规范、保管安全、利用便捷。

第三章 档案归档与整理

第十条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按照谁监管、谁建档 的原则,将在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能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门类、载体的文件材料,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确保归档材料的完整、准确、系统。

各业务经办部门和人员均应按照规定,将有关业务档案收集齐全、规范整理后移交本单位综合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第十一条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形成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包括:

(1)行政许可文件材料;

(2)审评检查文件材料;

(3)监督检查文件材料;

(4)违法行为查处文件材料;

(5)其他材料。具体归档范围见《四川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文件材料归档范围与档案保管期限表》(附件1)。

第十二条 归档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文件材料应为原件,并做到格式规范、字迹工整、图文清晰、材料齐全、手续完备。载体材料和书写材料应当符合耐久性要求和有关技术标准。

第十三条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形成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归入专业档案,档案分类应按照业务经办的规律和特点,以方便归档整理和检索利用为原则进行分类整理。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应按卷整理,执行《文书档案案卷格式》(GB/T 97052008 )标准,采用软卷皮装订并装盒或硬卷皮装订的方式。业务档案软卷皮封面(附录1)、卷内文件目录(附录2)、卷盒脊背(附录3)、硬卷皮封面(附录4)、硬卷皮脊背(附录5)、备考表(附录6)应使用统一式样,采用计算机打印或使用钢笔(碳素、蓝黑墨水)、签字笔或毛笔书写,字迹应工整、清晰。

使用软卷皮组卷,其案卷各部分按下列顺序排列:软卷皮封面卷内文件目录文件材料备考表封底,按案卷号依序排列装入档案盒保存。

使用硬卷皮组卷,其案卷各部分的排列顺序为:案卷封面 卷内文件目录文件材料备考表封底。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中涉及非专业性、成套性材料可纳入文书档案进行管理。

第十四条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0 年、10年。各种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的具体保管期限按照《四川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文件材料归档范围与档案保管期限表》执行。整理完成的案卷质量应符合《文书档案案卷格式》的相关要求。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的保管期限,自形成之日的次年1 月1 日开始计算。

第十五条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形成的电子文件是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切实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电子文件的管理,并按要求做好收集归档工作。电子文件整理应符合《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2002 )等相关要求。

第十六条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加强档案管理现代化建设,把数字档案室建设纳入本单位信息化建设统一规划,同步实施。

第四章 档案保管与利用

第十七条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应当由各单位综合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各业务处(科、股)室应当在每年6 月底前将上一年度形成的业务档案按要求规范整理后,移交综合档案室统一保管。移交时交接双方应当按照移交清册对档案进行清点、核对,并对需要说明的事项编写归档说明。移交清册一式两份,双方责任人签字后各保留一份。

第十八条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配备档案专用库房、档案查阅室和档案工作人员办公室。档案库房应符合档案管理基本要求,具备防盗、防火、防潮、防虫、防高温、防光、防尘、防鼠等功能,配备空调机、除湿机等符合档案保管保护要求的设施设备。

第十九条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对档案的收进、移出、保管、利用等情况进行统计。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安全检查和清点,并作好相应记录。

第二十条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的利用权限做出明确规定,建立档案借出、查阅登记簿,健全借阅登记、审批手续,做好利用效果反馈情况记录。

第二十一条 查阅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时须填写利用审批表,办理查阅手续。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原件一般不得借出档案室,办案、审计等特殊情况须经严格审批同意、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借出,并须在3 个工作日内归还。确需延期借阅的,须办理续借手续。

第二十二条 档案利用者对所借阅、复制的档案负有安全、保密责任,不得遗失、污损,严禁涂改、抽换、圈划、批注、污染和损毁档案,严禁转借或将档案擅自带出单位。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档案的查阅利用,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章 档案移交、鉴定与销毁

第二十三条 纳入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收集范围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应按有关规定定期进行移交。

第二十四条 对已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进行鉴定。

鉴定工作应当由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档案管理人员及有关业务部门人员组成鉴定小组共同进行。鉴定工作结束后,提出鉴定意见,对仍需继续保存的档案应重新划定保管期限;对保管期已满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应登记造册,填写销毁清册,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未经鉴定和批准,不得私自销毁任何档案。

销毁档案时,应当派两人以上监督销毁档案。监销人、销毁经办人应在销毁清册上签名,并注明销毁的方式和时间。销毁清册永久保存。

第二十五条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管理人员调离工作岗位时,应清点档案,并办理交接手续。

第六章 考核与奖惩

第二十六条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按相关规定,对在业务档案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七条 对于违反档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发生损毁、丢失或擅自提供、抄录、涂改、仿造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等行为的,由相关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篇(4)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在市委、市政府和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正确领导下,加强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综合监督和组织协调,确保工作责任到位、政策落实到位、保障措施到位、资金投入到位和督促检查到位。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各项制度,创新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方法,提长我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水平。

二、落实部门职责,加强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督促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加强各自职责范围内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有效途径和措施,提高各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同时,协调各部门具体监管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各部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突出监管重点,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在巩固现有成绩的基础上,继续保持打假治劣的高压态势,针对食品药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食品药品领域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与卫生、工商、质监、公安等有关部门执法行动,整合监管资源,确保专项整治取得良好成效。

四、推进工作创新,扎实抓好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充分发挥示范创建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中的抓手作用,进一步扩大创建范围,提升创建质量,夯实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基础。层层落实创建工作责任制,全面推动我市食品药品安全水平再上新台阶。同时,配合相关部门推进“放心消费城市”、“放心粮油工程”、“百城万店无假货”等创建活动,巩固创建成果,实现新的提升。

五、加强条块结合,增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合力。认真落实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方针,加强各镇、各部门间的协同配合,把分散的力量集中起来,把具体的监管统一起来,真正形成统一、权威、高效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

六、坚持防范在先,增强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积极组织对重点食品药品以及重点时期的抽样检测,预报预警可能发生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预测分析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形势,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形成统一科学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提高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做到一旦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协调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介入,快速处置,把损失和影响控制到最小程度。

篇(5)

这次会议是经县政府研究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04年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研究部署今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任务。

出席今天会议的领导同志有:县委,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主任、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同志,县。参加今天会议的有: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各位副主任和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各乡镇分管副镇长,县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

今天的会议的主要日程有三项:

一是传达全省、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

二是县政府与各乡镇签定食品安全责任书;

三是请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主任、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同志讲话。

这次会议时间紧、任务重,请同志们严格遵守会场纪律,注意维持会场秩序,聚精会神地把会议开好。

现在,我们开会。

会议进行第一项:

请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副主任、县食品药品管理局局长同志传达全省、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

会议进行第二项:

县政府与各乡镇政府签定2005年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书;

现在继续开会;

会议进行第三项:

请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主任、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同志作重要讲话,请大家欢迎。

同志们:

以上传达学习了省、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县政府与各乡镇政府签定了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书,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主任、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同志作了重要讲话,赵书记的讲话高屋建瓴,,内涵深刻,指导性、针对性都很强,总结工作实事求是,任务安排措施具体,是今年全县抓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重要的指导性文件。我们要深刻学习领会,结合本系统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同时县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2005年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印发了《沂南县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工作制度、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与会的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抓好落实。

关于这次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将这次会议精神抓紧向各乡镇主要负责同志汇报,研究贯彻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今年工作的指导思想、任务目标和措施,准确把握当前形势,深刻认识自己肩负的责任,牢记使命,全力以赴做好今年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要以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紧扣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强化工作措施,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执政为民的理念,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注重实效,切忌搞形式主义,摆花架子。要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市场经济条件下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内在要求和客观规律,进一步深化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加强基础条件、基础设施建设,认真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和规范化建设工程,大力整顿和规范食品市场秩序,依法查办大案要案,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放心,推进全县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篇(6)

(一)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牢固树立正确的药品监管指导思想和科学监管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准确把握工作定位,把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作为药品安全监管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正确处理政府与企业、监管与服务、公众利益与商业利益的关系,依法履行药品监管职责,维护政府药品安全监管的公信力,让人民群众用上安全有效的药品。

二、落实药品安全工作责任

(二)各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药品安全工作负总责。要加强组织领导,把药品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落实好本地区药品安全工作责任。要定期评估和分析本地区药品安全状况,针对药品安全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相关部门研究采取相应措施,强化药品安全监管,开展药品市场专项整治。要完善重大药品安全事件应急机制,一旦本辖区内发生药品安全事件,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积极应对,及时处置,消除危害;同时正确引导舆论,稳定群众情绪,防止事态蔓延,确保社会稳定。支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不得要求药品监管部门承担经济发展指标和行业发展任务,更不得干扰药品监管部门正常监管执法。

(三)有关监管部门要各负其责。药品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的监管,严格药品广告审批,依法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卫生部门要加强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工商部门要严厉查处虚假违法药品广告行为,加大药品广告市场的整治力度。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要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制售假劣药品案件,公安机关要加大对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监察部门要严厉查处有关部门及领导、、、失职渎职等违法乱纪行为,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新闻宣传部门要积极做好加强药品安全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增强合力,确保药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到实处。

(四)进一步强化企业作为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督促企业落实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坚决杜绝不合格原料、药品进厂进店,不合格产品出厂出店,坚决杜绝销售和使用假劣药品,确保药品安全。药品生产单位要从原料采购、生产工艺、质量检验、包装、运输等整个流程严格把关。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要严格把好药品购进、储存、销售和使用的质量安全关。

(五)严格实施药品安全行政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级政府要把药品安全工作纳入年度责任目标考核范围,分解任务,细化措施,强化督查,狠抓落实。对于因领导不力、失职渎职、疏于监管导致发生重大药品安全事件的地区,要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三、抓住关键环节解决突出问题

(六)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全国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截止时间由**年7月底延至**年年底。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整治成果,我省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也相应延至**年年底。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部署以及《**省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政办〔**〕209号)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突出抓好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等关键环节,进一步解决好药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最大限度地防控和减少药害事件发生。

(七)在药品研制环节,严格药品、医疗器械注册审批,继续开展药品注册核查工作,严肃查处和严防弄虚作假现象。认真做好药品批准文号的清查和药品再注册工作,重点清理**-**年地方标准升国家标准品种,坚决淘汰安全性、有效性得不到保证的品种。

(八)在生产环节,建立健全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严格药品生产许可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认证审批,全面检查GMP认证和高风险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体系执行情况,推进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化,对不符合条件的医药企业经整改仍达不到标准的实施市场退出。加强药品生产的动态监管,采取分类监管、试行驻厂监督员等制度,把高风险产品作为监管重点,严格检查药械生产条件。凡是在企业成品库待出厂的药品,经抽查检验达不到国家药品标准,并经复检后仍不合格的,加大处罚和曝光力度。

(九)在流通环节,大力规范经营主体行为,推进药品分类管理制度实施,严格药品经营企业和药品广告准入,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的监督抽验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违法广告行为,大力规范药品市场秩序。高度重视农村药品市场监管工作,着力延伸药品监督网络和供应网点,提高农民用药安全水平。

(十)在使用环节,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提高合理用药水平。深入开展“合格药房(库)”创建活动,推进药房(库)规范化建设。重视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和评价工作,把监测工作列入医疗机构等级评定、药事管理、临床病历书写规范的内容,建立和完善不良事件预警、反馈、控制和应急处置机制。重视舆论引导,提高公众对药品不良反应的正确认识,避免和减少负面社会影响。

(十一)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要教育和引导企业守法经营、强化自律意识、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和内部管理制度。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对守法诚信的企业给予宣扬并予以政策上的支持鼓励,对弄虚作假的企业要向社会公布,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决予以惩治,切实规范企业行为。

四、加强农村药品安全工作

(十二)各级政府和各级发改、经贸、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要把保障农民群众用药安全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强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和供应网络(以下简称“两网”)建设,结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力争三年内实现全省“两网”覆盖率达到100%。各地要成立专项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确定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监督网络建设,要围绕“组织健全、机制完善、职责明确、经费统筹”的目标扎实推进,对县级以下选聘的药品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要坚持选聘条件,并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供应网络建设,要通过县级医药公司直配制、委托代购制、连锁延伸服务制、大型医药物流公司对接制、药房托管制等形式,继续引导药品批发企业面向农村,发展农村配送网点,鼓励和引导药品批发企业对乡、村医疗机构和药店实行集中配送,特别要高度重视和切实解决好老区、偏远山区、少数民族地区、海岛、渔排上的百姓用药安全和及时供应。各级药监、卫生、工商、公安、计生、物价、财政、宣传等部门要通力协作,形成合力,持续、深入地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

五、加强药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十三)结合贯彻《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制定实施《**省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和基础,加强药品检验、药品再评价、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等方面的技术能力建设,不断提高药品安全监测分析、信息通报和公共服务水平。

(十四)运用计算机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完善药品监管相关信息网络建设,构建和完善地区和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重视药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加快建设和实施全省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环节中各流程要素的实时监管系统、特殊药品监控信息网络系统、药品行政许可项目网上审批系统、药品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信息管理系统和药品人群基础数据库等的建设和实施,改进监管模式,大力提高药品安全监管效率,实现监管信息资源共享和信息网络综合利用。通过政务信息公开、在线服务、公众交流互动、举报受理等,更好地接受监督,为监管相对人和社会公众提供全面及时准确的药品监管相关信息。

(十五)要进一步加大对药品安全监管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加强药品监管部门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执法装备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基层监督执法条件。尽快完成省、市、县食品药品监管行政执法机构和药品检验机构办公检验用房建设。

六、加强药品安全制度建设

(十六)推进药品安全监管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建设,重点抓好药品审评审批、药品分类管理、医疗器械监督、药械使用监管等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制定和修订工作。要依法做好《**省基本用药目录》的调整修订工作,尽快研究制定《**省医疗机构药品管理办法》。

(十七)深化药品审批制度改革,健全科学合理的审批管理机制、规范高效的审批运行机制、严密完善的审批监督机制。建立健全药品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实行受理、审评、审批“三分离”制度,严格药品注册、生产、经营等的准入,切实把好药品安全的关口。

(十八)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落实审评审批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防止权力滥用和现象发生。积极推行政务公开,畅通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渠道,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加快信息化建设,逐步实行网上受理和网上审批,提高受理、审批的效率和透明度。

篇(7)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今天召开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总结我县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客观分析当前形势,安排部署2012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任务,动员全县上下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落实职责,努力开创我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新局面。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客观评价,年我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成效显著

一年来,各级、各有关部门以确保全县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为根本,依法行政,强化监管,扎实推进食品药品放心工程,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各级、各有关部门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重视程度有了新提高。近年来,县政府与各乡镇、各有关职能部门签订了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书,各乡镇与行政村、相关职能部门与执法股室签订了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书,制定出台了严格的考核办法,“全县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药品监管格局已基本形成。

二是农村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有了新起色。年,结合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和乡镇换届,及时调整充实了食品安全委员会,各乡镇也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明确了11名兼职食品药品管理员,在261个村和6个社区聘请了267名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员,使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专人抓、有专人管,基层力量得到进一步充实,初步实现了“横到边、纵到底”的监管格局。农村食品药品供应网络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全县已发展药品经营企业71家,批准了12家乡镇卫生院和3家中心药店开展基层医疗机构的药品代购配送业务,14个乡镇卫生院和176个村级卫生室达到了“规范化”药库药房建设标准。依托“万村千乡”工程,加快改造传统商品营销网络,积极构筑农村现代食品药品供应网络,切实保障了农村食品药品的质量安全,广大群众用上安全放心的食品药品。

三是食品药品市场整治取得新成效。在食品市场整治上,按照“环节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强化了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加工、市场流通和餐饮消费环节的监管,食品市场秩序有了新的改善,食品质量安全得到进一步提高。年全县先后组织开展了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地沟油”、“瘦肉精”、农村集体聚餐和学校食堂等专项整治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3300余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家1723家,查处食品违法行为190起,涉案货值金额40多万元。在药品市场整治上,集中开展了“两打”专项行动、疫苗专项检查、终止妊娠药品专项检查等专项整治,出动执法人员600多人次,检查涉药单位318家,乡镇及以上药品经营使用单位检查覆盖面达100%,村级卫生室监督检查覆盖面达90%。检查药品、医疗器械11.79万个品种(次),立案查处违法、违规案件48起。完成基本药物抽验49个批次,日常监管抽验和跟踪抽验104批次,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100份。为期两年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顺利通过市考核组验收。

四是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能力得到新提升。去年9月至11月,我县二中学生和南漳县板桥镇一冯姓家庭举办结婚宴出现食物中毒事故后,县政府立即启动了《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安排专家对出现症状的人员开展医疗救治和业务指导,使病情得到了及时遏制,防止了事态进一步扩大,应急处理能力得到肯定。

二、统一思想,充分认清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面临新形势

当前,由于全国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食品药品安全问题高度敏感,因此,我们一定要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强化各个环节的监管工作,严防死守,确保万无一失。

第一,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和隐患依然突出。近几年,从三聚氰胺、地沟油、瘦肉精到面粉增白剂,尤其是问题奶粉的死灰复燃,问题食品层出不穷,食品药品安全备受关注,各级政府及食品药品各个监管部门都承受着巨大的压力,担负着越来越重的社会责任。我县食品行业小而散的局面还没根本改变,企业诚信还不高,监管部门还不同程度存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食品药品市场秩序还有待进一步规范,这就需要我们进一步强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随着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群众不再满足于有饭吃、有药用,而是更多地注重健康、注重安全,更多地追求买得放心、吃得安全、用得可靠。但蔬菜、水果等农产品农药残留,畜禽、水产品养殖滥用激素、抗生素,食品加工违规使用添加剂,保健食品中添加药物成分等现象时有曝光,触目惊心,不仅严重影响了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而且降低了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信任度,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我们必须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把这项人命关天的大事,作为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行动,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第三,法律法规对监管责任的追究更加严厉。近年来,社会对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零容忍”,国家陆续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我县也加大了对食品药品监管失职渎职和职务违规行为的问责力度。各乡镇、各部门必须充分认清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新要求,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凝心聚力,强化措施,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以扎实有效的措施保障广大群众的利益。

三、突出重点,切实做好2012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今年,我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总体要求是,牢固树立科学监管理念,以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为重点,以推进食品药品市场专项整治为抓手,大力整治食品药品市场秩序,不断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努力改善食品医药经济发展环境,确保全县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着手:

㈠以消除安全隐患为重点,大力推进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继续强化种植养殖环节监管,加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大力推进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从源头上防止农产品污染;强化加工环节监管,提高生产质量,切实抓好食品药品市场准入、行为监管工作,确保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强化流通环节监管,进一步规范超市、商店、药店和农贸市场的经营行为,切断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流通渠道,改善安全消费环境;强化餐饮消费场所监管,建立健全购销台账、索票索证制度。特别是学校食堂、农村集体聚餐,要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近年来,农村家庭宴席食品安全事故频发,已成为食品安全监管的新课题,必需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各乡镇及食安委成员单位要按《襄阳市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备案制度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聚餐监督管理的紧急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对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员、村信息员工作的检查指导,保证食品药品安全的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预防农村集体聚餐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同时,加大食品药品检测力度,注重检测结果的有效运用,对检测结果不合格的,必须立案查处。

㈡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为重点,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认真抓好重点环节、重点品种和重点区域的专项整治,重点开展拒绝地沟油、诚信鲜榨果汁、放心早餐行动、严防问题猪肉上餐桌、校园周边食品药品安全等活动,确保整治效果。特别是对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粮、油、肉、蔬菜、水果、酒类、奶制品等重点品种,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基础上,大力开展专项整治,确保质量安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重点开展虚假广告药品下架、打击非药品冒充药品、慎用抗生素、严控麻黄碱类制剂等专项整治活动,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成效。同时,认真抓好重大食品药品安全案件的挂牌督办和督查工作,相关部门要集中力量查处一批有影响的案件,坚决取缔一批无证生产经营食品、药品的企业和经营点。要通过严厉查处一批涉案金额大、危害严重的大案要案,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向公众展示党和政府维护食品药品安全、严厉惩处违法犯罪行为的决心。

㈢以健全网络为重点,切实抓好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一步健全县、乡、村三级食品药品监管机制,逐步形成横到边、纵到底、无缝隙的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要加强对“两员”(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员、信息员)的培训,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他们在基层食品药品监管中的主观能动性。要深入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巩固提升连锁超市、放心店的质量和管理水平,加强配送中心建设,不断扩大乡村食品统一配送的范围和品种,尽快培育一批管理规范、诚信经营的农村食品“示范店”,逐步建立起安全、方便的农村现代食品流通网络。鼓励有能力的药品批发企业通过直营、加盟、特许等连锁经营模式,把药品连锁经营网点延伸到农村。要进一步完善基层监督网络,依托乡镇食品药品监督联络站、村级信息点,有效整合基层监管资源,逐步健全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督信息网络,并实现信息及时传递、资源共享。要依托12315和消协组织,在乡镇设立投诉举报站,在社区、村委会、农村中小学校和食品门店设立消费维权投诉点,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到食品药品监管中来,形成群防群治的监管格局。

㈣以有效处置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为重点,不断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各级、各有关部门都要建立相应的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指挥、管理机构,明确职责,落实任务,健全制度,逐步建立分级响应、属地管理的纵向机构体系和信息共享、分工协作的横向协作体系,努力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同时,要定期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状况调查与评价、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分析与评估等工作,综合分析食品药品安全形势和状况,及时准确食品药品安全预警信息,努力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理。

㈤以提高监管能力为重点,全面加强队伍建设。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必须从讲政治高度考虑问题,谋划工作,这既是履行职能的需要,也是提高监管执法能力的必然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不断增强大局意识,从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认真对待,妥善处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基本职能是维护食品药品市场秩序,根本目的是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在履行好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的同时,要更加注重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在加强和改进管理的同时,注重树立服务型政府形象,尽心尽力为市场主体服务,为企业守法经营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要通过依法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逐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食品药品市场体系,促进我县食品药品行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要注重队伍建设,采取行之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和培训,着力提高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适应新形势的发展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坚强保证。

四、加强领导,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取得实效

食品药品安全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谐。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健全机制,狠抓落实,确保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一要强化领导,明确食品药品监管责任。从今年开始,我们将把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目标考核。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逐级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加强目标考核力度,督促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位。要完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及时有效控制突发事件,努力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秩序稳定。

二要整体联动,形成监管工作的合力。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是一项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努力形成强大的监管合力。县食安办要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作用,适时召开部门联席会议,掌握动向,了解情况,研究措施,解决问题;工商部门要加大违法食品药品广告查处力度;公安机关要会同相关部门,依法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品等违法犯罪行为;通信、邮政等部门要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打击利用互联网、邮寄等方式销售假劣药品行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主动与各相关部门沟通衔接,加强与农业、质监、工商、卫生、公安、商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完善的部门联动机制,充分利用社会力量,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三要加强检查,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健全食品药品监管督查制度,完善履责考核、激励、问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要加强督导检查力度,检查结果要及时通报。对领导不力、疏于监管导致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要严肃查处,严格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