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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一)经济责任审计的涵义
经济责任指的是针对由于失职、渎职或者另外的违法行为导致严重事故或者重大损失的直接责任者而实施的一种经济制裁[1]。而经济责任审计的涵义被定义为经济责任审计的主体在接受委托或授权的情况下,以企业、行政机关以及事业单位等领导者所在单位的财务收支的合理性、合法性、真实性以及其他相关的经济事项等为对象,来主要实施审核工作。经济责任审计的宗旨是为了监督以及评价领导者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同时也可以约束其经济行为,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手段。通过加大领导者的监督工作,可以促进经济管理,最终实现对权力的监督与制约。
(二)经济责任审计实践中面临的问题
通过几年的实践,中国的经济责任审计目前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是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在实践中面临的问题归纳如下。
1.经济责任审计的认知比较模糊
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的过程中,不少审计机构或工作人员对其的认知比较模糊,有些审计机构的审计人员认为经济责任审计就只是以财务收支为基础,仅根据财务收支去评价领导者在其领导职能范围内财务收支方面的合法性以及真实性。如果仅根据财务收支这种角度去判断领导者是否很好地履行应负的经济责任,就可能出现在经济责任审计时间中仅在乎审计结果,而忽略大部分审计的内容,这种情况可能会增大经济责任审计的准确度,引起风险的出现[2]。
2.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体系不够规范
经济责任审计的最终结果要想被有效地应用,一个很重要的前提就是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体系是否规范、真实以及可靠。但是目前,中国的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体系尚不够规范和健全,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方法界定及其评价体系都不够标准,无法通过定量指标来制定综合性的规范体系。因此,导致经济责任审计目前的评价体系可行性不足,致使经济责任最终界定的方式和结果在一定程度上很模糊,无法形成准确的审计评价体系。在审计的实践过程中,有一些在任的领导者会将那些不利己的情况推诿并有所说辞,而针对上任领导者的账款等一些遗留情况也不闻不问等,这样,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对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客观、公正。
3.经济责任审计人员的素质不够综合
由于经济责任需要审计的对象是领导者或主要负责人,对其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可能关乎其个人职业前途和个人生活,因此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会增加审计结论的敏感性。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审计人员有更高的综合素质,包括责任判断、专业素质以及心理素质等。但目前中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尚不高。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越来越广,不仅包括其引起的经济效益,同时也包括其引起的一些社会效益以及周围环境效益。一些审计人员会受传统审计的影响,对传统审计方式太熟悉而无法综合运用到新的环境背景中,还不够达到经济责任审计的专业标准,仅是针对被审计单位某个局部内容或局部结果来审计,不够全面,也不够综合,还不够达到经济责任审计的综合素质标准。
二、经济责任审计的问题应对措施
(一)增强正确的经济责任审计意识
与传统的仅针对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有很大的不同,经济责任的审计是很重视对领导者个体方面的审计。对其进行的经济责任审计包括财务方面的经济效益,同时也需要涵盖其相关的社会效益以及环境效益。也就是说进行经济责任评价的时候,需要增强审计人员正确的经济责任审计意识,应该对将要审计的经济对象在其需要审计的时期内的所有经济活动进行全面的考察,充分考虑所收集的审计证据来审查、评价,直到得到最终的评价结果。只有这样才可以非常全面、真实地得到领导者履行经济责任的现实状况[3]。
(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标准体系
在不同的单位中,所承担的经济责任不尽相同,这使得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内容也各不相同,构建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也各种各样。但是在这些变化的基础上,需要准确地了解各不同责任和单位性质的差异,最后构建一个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标准体系。通过这个标准体系来对不同单位的不同领导者进行统一标准的整体的审计评价,在细节上再针对不同单位的领导者进行细化,以保证审计人员在经济责任审计实践中可以更准确地进行审计评价。
关键词:事业单位;经济责任;经济责任审计;内容;措施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2-0-01
一、经济责任和经济责任审计的内涵
1.经济责任和经济责任审计的概念。经济责任是指法定代表人在任职期内对其所在部门、单位的资产、负债、净资产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该负有的责任。
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审计机构接受委托,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对党政正职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所在部门、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党政领导干部个人履行经济责任、遵守财经纪律和廉洁自律情况所进行的监督、评价和鉴证行为。经济责任审计是财务收支审计的深化,深在思路中,化在结果上。
2.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经济责任审计是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而产生的,完善了干部管理监督制度,给考核使用干部提供了参考依据,在严肃财经法纪、维护正常经济秩序、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感和自我约束意识等方面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二、事业单位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
根据国家财政对事业单位管理的特点,对其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1.审查主要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重点审查事业单位综合预算执行及其结果是否达到规定的目标,具体考核指标有:资产负债率;经费自给率;人员经费占全部经费比率;公务费占全部经费比率;社会贡献率;资本保值增值率。
2.审查财务收支活动是否真实、合法、完整、有效。重点审查财政补助收入是否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并按预算级次反映;各项收费是否报经有批准权限的主管部门批准,并按核定标准执行;事业性收费收入和经营服务性收入是否分账核算;应存“财政专户”的事业性收费收入是否按规定缴存;经营服务性收入是否依法缴纳各项税费等。
3.审查资产、负债、净资产。重点审查任职初期和任职终结时的债权、债务;审查账表、账账、账证、账实是否相符;各项资产、负债、净资产是否真实、完整、合法。
4.审查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重点审查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执行是否有效;是否能够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堵塞漏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单位工作效率。
三、事业单位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程序
审计机关组织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的过程开始于经济责任审计委托的接受,终止于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审计意见书等法律文书的出具或送达。
1.编制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审计机关在接受经济责任审计委托后,应当根据经济责任审计的具体要求编制工作方案,对审计的组织方式、分工、协作、汇总、处理等事项做出具体规定。
2.进行审计前调查。要求被审单位提供财政财务隶属关系、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其他有关情况;职责范围或者业务经营范围;银行账户、会计报表及其他有关的纸质和电子会计资料;内部审计机构和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等。
3.编制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方案。根据委托部门的要求、审计工作方案和审前调查结果,依据重要性和谨慎性原则,在审计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围绕审计目标确定审计的范围、内容、步骤和方法。
4.送达审计通知书。审计机关应当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送达经济责任审计通知书,并将该通知书抄送领导干部本人。
5.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收集与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有关的资料:被审单位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报告;有关重大经济决策事项和重大经营决策事项情况等。
6.起草审计报告并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现场审计结束后,由审计组负责起草审计报告,征求并充分考虑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领导干部的正确意见,修正审计报告。
7.出具审计结果报告等法律文书。审计机关根据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制作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报送本级政府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同时向被审计单位出具审计报告,也可以抄送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
四、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方法
1.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内部控制测评方法。内部控制调查方法:通过询问被审单位有关人员,查阅相关内部控制文件;检查生成的文件和记录;观察被审单位正在进行的业务活动和内部控制运行情况等。
内部控制调查记录方法:运用调查问卷法、文字表述法、流程图法等方法对了解到的相关情况做适时记录。
内部控制测试方法:选取内部控制测试的范围和重点,运用相互印证式的询问、实地观察、审查书面资料的方法对拟信赖的内部控制进行测试,以确定内部控制的实际执行效果。
内部控制评价方法:通过测试不同的控制程序和控制环节,可以确认每个控制环节或业务循环的内部控制是否存在和有效,有哪些弱点,从而确认内部控制是否可以信赖。
2.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质性测试方法。实质性测试的一般方法:对于经济责任审计基础的财务审计而言,应结合具体会计账户审计目标,对不同的审计目标采取适当的审计方法,包括:对经济业务合法性进行审计;对会计记录完整性进行审计;对会计账户真实性进行审计等。
实质性测试的特殊方法:根据复式记账原理,借鉴西方国家先进的审计理论和方法,对不同的账户根据其余额是借方还是贷方的方向性,采用审计测试矩阵,重点测试某个账户的借方高估或贷方低估,而不需要对每个账户借贷双方均进行测试,以减轻审计工作量,提高审计工作效率。
总之,为了深入领会全国经济责任审计会议精神,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高审计人员业务水平,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从而提高认识,做到廉洁自律。
参考文献:
[1]王德仲.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与方法[J].湖北审计,1998(10).
现在,很多省、市己实施了经济责任审计公告制度,即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前,将相关的拟实施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予以公示;在经济责任审计结束后,将相关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也进行公示。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之前进行审计项目公示,能够使广大社会公众对经济责任审计进展情况监督,对于相关责任人员的违法,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而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后,通过公示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能够使广大干部群众了解被审人员受托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解决社会公众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知情权的问题。因而,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通过公告制度,社会公众可以及时了解政府经济责任审计过程和审计工作情况,进而在政府与社会公众之间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进而完善国家治理沟通机制。
二、如何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1.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对于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问题,理论界已经进行了多年的研究,取得了一些成果,但是总体效果还不够理想。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实质与经济责任审计结论相适应的方法体系,所以评价体系中不只是一个单纯的指标体系,还应包括审计重点、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等。而处于评价体系核心地位的评价指标,应与相应的审计内容相适应。对于不同的审计内容,根据其重要程度赋予其不同的权重。在实施中,首先赋予各审计内容一个基础分,然后对不同的审计内容根据履行情况进行加分或减分,最后计算出总分并以此作为确定审计结论的依据,这样审计结论的质量就得到了保证,经济责任审计才能更好地服务于国家治理。
2.建立全新的经济责任报告体系。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主要包含两层含义:一是反映经济行为责任内容的报告体系;二是按规定要求编制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以说明责任履行状况。经济责任报告体系可以提供被审领导干部相关公共受托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信息,是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前提和基础。该报告体系可以满足利益相关者对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受托公共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信息需求,更好地完善国家治理服务。具体而言,经济责任报告体系可包含以下六个方面的内容:(1)政府机关预算执行情况报告;(2)政府机关年度会计报告;(3)政府治理结构报告;(4)政府经营活动及目标实现程度报告;(5)政府社会责任报告;(6)政府可持续发展报告。本文来自于《经济师》杂志。经济师杂志简介详见
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问题;对策
一、县级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审计工作的时间上存在问题。经济责任审计一般应当遵循“先审后离”的原则。但在近年来的实际操作中,大部分项目是先离任后审计,存在为了得到评价和为了任用干部而委托审计部门走形式的现象。离任者已离岗,接任者也已经到位任职,有的离任者人走了好久才进行离任审计,时过境迁。这种先离任后审计,审计监督滞后的现象,从一定程度上讲,经济责任审计已经失去了考核、监督的意义,监督上的滞后,导致干部考察与使用“两张皮”。
二是先审后离的原则得不到坚持,审计人员的积极性难以发挥。当前很多提拔调任的领导干部,多数都是经过组织严格考核,公示通过后任命的。这样,也往往使审计人员认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虽然很重要,但也只是走过场而已,在这种心理前提下进行的经济责任审计只能是流于形式,难以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
三是审计对象上存在问题。不能完全做到在任期内相关领导干部都已应审尽审,不能完全体现公平;多数审计项目是临时上阵,总体审计的质量不能保证;大部分员工对领导干部公开赞扬的多,而客观批评的却很少,促使很多领导产生“审计走过场”的心理定势,因此很难体现经济责任的权威性。
四是审计内容上存在问题。看重财务数据,忽视理性分析;重问题,轻责任。看重问题罗列,忽视责任划分。审计内容重点不突出,审计质量难以提高,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雷同于常规审计,影响了审计效果。
五是审计方法上存在问题。目前主要采取了查阅、设举报箱、公告审计、座谈等方法。账外审计方法上下功夫不够,使审计的问题难以查深查透,审计质量无法提高。
六是审计成果利用上存在问题。通过几年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逐步成为强化干部监督约束机制的一项重要举措。但是,在进一步加大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运用力度方面,尤其是在使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在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上发挥重要作用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首先,审计结果的利用率不高,审计结果报告滞后于组织部门选拔、任用干部,目前最为普遍的现象就是用人和审计严重脱节。其次,缺乏制度保障。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涉及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各个部门,由于没有严格规范的保障制度,使审计结果在运用时大打折扣。最后,审计结果运用的衡量标准不一致。由于审计结果运用中没有统一的衡量标准,导致有些审计结果很难适应当前改革用人机制和加强干部管理的需要。
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应采取的对策
一是把离任审计监督的时间“关口”前移,逐步把离任审计变为任中审计,由事后监督变为事前、事中监督。这样不仅可以达到“防患于未然”,而且还能防止和避免经济行为的“一错再错”;不仅能有效地保护干部,还能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的功过;不仅能减少和避免账目“技术处理”的假账,还能使审计掌握更多的“第一手资料”;不仅能正确地考察干部队伍,还能为组织任用调整干部提供依据。审计实践证明,任中审计好于离任审计。
二是制定可操作性强的经济责任界定标准。审计部门在独立行使审计职能的同时,要加强与组织、纪检部门的协作,研究制定经济责任的界定标准和审计评价规范,建立一套科学的界定、评价体系,保证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有效性和公正性。经济责任涵盖的范围非常广泛,不同部门领导干部之间的经济责任范围有很大差异,责任界定和评价规范应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准确把握各部门之间的差异,确定出不同性质的部门领导干部的评价标准。
三是审计内容的选择应具有针对性。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不但包括财政财务收支的审计,还包括各项经济指标具体完成情况、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情况的审计。在内容上经济责任审计应当突出重点,主要包括:第一,财政财务收支情况,重点审计合法性和真实性;第二,审计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政策执行情况、投资决策情况、廉政建设情况等,重点审计效益性。
四是审计方法的使用应具有多样性和针对性。经济责任审计除使用审计的一般方法外,还可以运用一些特殊的方法:一是“看”,对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的基础设施等进行察看,通过观察、分析产生审计疑问,从而确定审计重点;二是“问”,围绕领导干部实施的经济行为对有关人员进行询问,全方位、多角度了解领导者施政情况;三是“访”,围绕领导干部的经济决策和施政行为,走访相关人员;四是“谈”,组织领导干部所在单位不同层次的人员召开座谈会,全面收集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职责等方面的情况。
五是合理转化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能否扎实有效地开展下去并不断取得预期效果,确保不流于形式,关键在于对审计结果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是对被审计者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综合评价,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的情况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开,对于那些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认真履行经济责任,工作成绩突出的领导干部是一种表彰和宣传,而对于那些在任职期间严重违反财政财务收支规定,损公肥私或者,给国家财产造成损失的领导干部,是一种警示、教育和制约。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合理的转化和运用,能有力地促进县级以下各级领导干部提高执政能力,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持续发展。
总之,审计机关通过十几年的努力工作和积极探索,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因各地实际情况不同,各地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也不尽相同,存在一定的问题,希望各上级相关单位及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规范、指导和帮助。
参考文献:
[1]武阳: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4).
(一)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
1.财务收支状况真实性审计。根据国家统一财务会计制度、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必要的审计程序,了解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企业的财务收支管理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计信息是否真实、完整,账实、账账、账表是否相符,判断企业会计核算的合理性,检查企业经营管理存在的有关问题。
2.任职期间资产质量的审计。国有企业普遍存在新官不理旧账的情况,因此必须划分清楚前后任资产质量状况,查实企业的会计信息是否真实地反映了企业资产的实际质量状况。重点审计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资产质量变动情况,特别是任职期间新产生的不良资产情况,审计确认任职期初到任职期末各年的不良资产总额及任期内新增不良资产情况,分析企业任期内资产质量变动的原因和任期内不良资产责任划分。对于企业在清产核资中未披露的损失(除政策性原因允许企业暂不处理的损失外),一般视同为清产核资后企业负责人任期不良资产损失。
3.任职期间经营成果审计。经营成果是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经营成果不实在国有企业中非常普遍。因此,要在财务收支审计与资产质量审计的基础上,审计企业任期内的经营成果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同时审核确认企业负责人任期初至任期末各年的利润总额、净利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期间费用、管理费用等财务定量评价指标。如果企业存在经营成果不实问题,应当根据审计结果对企业相关的会计数据进行调整,并做出调整后新的会计报表,确认任期企业实际业绩利润,企业任期实际业绩利润=经过审计调整核实后的任期利润总额+任期消化以前潜亏-任期新增不良资产(扣除因客观因素新增不良资产)。
4.任职期间企业重大经营活动和经营决策审计。应重点关注企业的重大经营活动和经营决策过程是否合法合规,以及所产生的结果等。这是新的经济责任审计强调的重点之一,注重对企业的绩效审计。
5.任职期间企业经营合法合规性审计。主要审计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的有关经营、管理等行为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无公款私存,坐收坐支,私设“小金库”,资金账外循环;是否存在违规越权炒作股票、期货等高风险金融品种;违规对外拆借、出借账户;违规对外出借资金等。
(二)经济责任审计业务报告
经济责任审计需要三个正式报告,即中介机构(企业)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评价工作组出具的绩效评价报告和审计工作组出具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和绩效评价报告为经济责任审计的阶段性报告,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为最终结论性审计报告。
1.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的内容一般包括:
(1)审计任务的说明,即执行审计的依据、被审计企业名称、被审计企业负责人姓名、审计范围、内容、方式和时间,采用的主要审计方法,延伸或追溯审要事项,以及对被审计企业及负责人配合与协助情况的评价等。
(2)被审计负责人及企业基本情况:企业的经济性质、管理体制、业务范围及经营规模、财务隶属关系或资产监管关系、核算管理体制、财务收支状况等;被审计企业负责人姓名、职务、任职时间等基本内容。
(3)被审计企业的基本财务状况。主要包括:审计前后企业基本财务数据的变化及原因,任期内各年企业的财务状况、资产质量、收入效益、成本费用等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化情况及原因等。
(4)企业负责人的主要业绩。企业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在发展战略规划、改革改组改制、生产经营成果、内部控制机制,以及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方面等成绩。
(5)截至任期末,审计发现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企业的问题和负责人的问题两方面。对于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要进行分类整理,并明确发现问题的事实,产生问题的原因,所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具体内容,存在问题所造成的影响或后果等。
(6)审计建议。对审计发现的有关问题,审计组应当在职权范围内提出审计处理意见和审计建议。
(7)需要在审财务计报告中反映的其他情况。
2.绩效评价报告。绩效评价组结合前期了解掌握的企业有关情况,利用财务审计组审定的企业财务数据对企业实施绩效评价后形成的关于企业财务绩效状况的阶段性工作报告。绩效评价报告是企业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组内部的分析报告,依据《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规则》及《企业绩效评价操作实施细则》和财政部的当年行业标准值、优秀值,重点明确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企业在财务效益状况、资产营运状况、偿债能力状况、发展能力等四个方面财务指标和评价得分的变化情况,并对照行业评价标准值说明变化的主要原因,得出企业在该任期的财务评价结论。此外,还需要聘请社会专家,专门召开专家民主评议会,对企业负责人任期内的企业发展战略规划、经营决策机制、内部风险控制、人力资源建设等方面的分析评议,并形成专家咨询评议报告。
3.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在财务审计报告、绩效评价报告的基础上,撰写最终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1)基本情况。企业及企业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2)财务绩效分析。主要包括:审计后企业基本财务数据的变化及原因、企业在任期内的基本财务状况等。
(3)企业负责人的主要业绩,如在明确企业战略目标及发展方向方面、改革改制方面、基础管理方面、市场开拓方面、保值增值方面等所做的工作。
(4)任期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将审计出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并按照问题的重要性,分问题排列。
(5)审计结论。根据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与业绩,结合企业的发展战略,运用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对被审计负责人任职期间的业绩与责任进行综合客观的评价,并明确其应当承担的经济责任。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涉及的相关内容应在财务审计报告和绩效评价报告中有证据支撑,需观点明确、内容清晰,业绩要讲透,问题要讲准,责任要讲清。
二、经济责任审计与常规财务审计的区别
经济责任审计相对于以会计报表为对象的常规财务审计而言,可以归为专项审计范畴,与常规财务审计相比,存在以下一些区别:
1.目标不同。常规财务审计是对会计报表编制的公允性、合规性进行审计,关注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所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真实性。经济责任审计则依据国家规定的程序、方法和要求,对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所在企业资产、负债、权益和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及重大经营决策等有关经济活动,以及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的监督和评价,强调关注事件的成因、效果和责任问题。
2.内容不同。常规财务审计内容为会计报表及与其有关的资料,是一种数据公允性的审计。而经济责任审计内容更广泛,包括财务基础审计、企业绩效评价和经济责任评价,其中每一项都规定了具体的工作内容和要求,会计师事务所不仅要出具财务审计报告,企业绩效评价和经济责任评价也需要会计师事务所协助完成。
3.审计范围不同。在审计主体范围上,常规财务审计一般将被审计单位全部纳入审计范围,根据重要性可以采取审计或审阅方式。而经济责任审计中,财务审计范围应遵循重要性原则并充分考虑审计风险,一般纳入经济责任审计的资产量应不低于被审计企业资产总额的70%,纳入审计范围的子企业户数应不低于企业总户数的50%。同时又有特殊规定,对资产或效益占有重要位置的子企业、由企业负责人兼职的子企业、任期内发生合并、分立、重组、改制等产权变动的子企业、任期内未经审计或财务负责人更换频繁的子企业务类金融子企业及内部资金结算中心等,均要求纳入经济责任审计范围。而且在时间范围上,经济责任审计一般会是若干年,长于常规财务审计。
4.审计程序不同。常规财务审计执行《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经济责任审计除常规程序外,委托人还规定了专门程序,如审计进点见面会规定了参加的人员及见面会内容,企业前后任负责人必须到场,这在常规审计中是没有的程序。又如审前调查,时间长、要求高,此外审计过程中的问卷调查、访谈等程序,也都有严格的规定。
5.审计方法不同。常规财务审计主要围绕复核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而采取检查、函证、盘点、分析性复核等方法。经济责任审计则需要账内审计与账外审计相结合,充分利用中介机构审计报告、企业内部审计资料、上级及外部检查结果等,避免重复审计,强调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理清问题、取得证据。审计过程中,需要采取一些特殊的审计方法,如设立意见箱,收集群众意见;向有关单位、个人调查,充分听取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纪检监察、工会和职工反映的情况和意见。对于实施访谈工作,《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访谈工作规范》也明确了访谈范围、内容、方式等。
6.重点不同。常规财务审训是一种对会计报表进行全面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则需要突出重点,对重点环节、重点事项、重点问题进行充分关注。如因对外担保而承担连带责任事项,若账务处理上已经将损失计入了营业外支出或预计负债,审计结果可以不需要对此发表保留意见,但经济责任审计需要查明深层次原因,是否经过了一定的程序、责任的归属、内部控制是否存在缺陷等。
7.工作结果不同。常规财务审计报告是一种标准、简式审计报告,若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提出的调整事项进行了调整,则在审计报告中不需再反映。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是一种长式、详式审计报告,对前任负责人在任期内的工作情况需要在审计报告中体现,并根据任期内的工作情况对负责人进行评价。在会计报表编制上,由于经济责任审计一般涉及到多期,尤其是执行新会计制度和清产核资,财务报表编制相当复杂,如清产核资损失如何还原、报表编制基础、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等问题,《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有关问题解答》(国资委评价函[2005]209号)对经济责任审计会计报表编制进行了规范。
8.要求不同。经济责任审计与常规财务审计相比,由于要对企业负责人进行全面的评价,涉及的审计工作包括财务与非财务信息,对参审人员的素质要求很高。
三、中介机构在经济责任审计中的一些问题
国资委对中介机构的执业资质作出了相应规定,要求中介机构资质条件应与企业规模相适应、具备较完善的审计执业质量控制制度、拥有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经验的专业人员、三年内未承担同一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业务、近三年未有违法违规不良记录等。从目前中介机构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出现的问题看,下列方面容易出现偏差:
1.服务对象存在偏差。经济责任审计经常会遇到企业利益与国家利益的冲突,中介机构在处理冲突时往往按以前常规审计一样,站在企业利益角度考虑问题。实际上,由于中介机构是受国资委委托,所以应站在国资委的立场开展审计工作。
2.审计目标不明确。有的中介机构没有充分认识到经济责任审计与一般财务审计的区别,对经济责任审计的目标、范围不明确,导致审计难度较大,工作缺乏条理性。
3.审计重点存在偏差。在审计过程中,有的中介机构在财务核算和会计差错的纠正上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实际上这仅仅是经济责任审计的部分内容,对经济责任审计而言并非很重要。因为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工作远不仅仅是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差最多说明企业负责人对会计工作不重视而已。又如,委托理财从会计处理上检查核算正确,但审计时更要深层次挖掘对该类高风险投资的决策程序是否符合规定、为何要进行投资等,这不仅仅是一个会计问题,更是一个负责人任期内重大经营活动及决策问题,需要在审计时进行关注并收集证据。
4.审计方法上存在问题。部分中介机构完全采取常规审计的方法来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没有考虑到经济责任审计的特殊性,如需要更多的调查、访谈等特殊方法。
5.审计人员素质不能适应经济责任审计的需要。发现问题是经济责任审计最重要的目的,而发现问题需要具有经验的审计人员。但有的中介机构审计人员尚不能完全适应工作需要。
6.没有与国资委进行充分地汇报沟通,使工作结果与要求存在很大差距。由于有的中介机构工作重点存在偏差,其工作结果必然和委托方的要求有差距。在进行实施阶段审计时,由于把大量时间花在了会计报表的核对上,审计工作基本结束时向企业、国资委报送征求意见材料时,反映的问题主要是会计核算、财务管理上的事情,发现不符合经济责任审计的要求,但这时工作时间已经过去了,造成十分被动的局面。
7.不注意工作程序及取证。在审计过程中,有的企业存在提供资料不及时、不全面,中介机构在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予以确认,不符合审计工作要求。对重要事项,必须获取充分的证据,还需要向委托方进行专门汇报。
8.不重视审计工作方案的制定。在审前调查阶段,有的中介机构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认真调查,调查结束后制定的审计工作方案重点突出,符合企业实际情况。但有较多中介机构在审前调查阶段,在工作方法及重视程度上存在问题,并未实际进行调查,只是将有关材料拼凑、粘贴,按照常规审计思路制定审计工作方案,流于形式。
一、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重要意义
(一)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有助于促进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是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被审计领导干部十分关注的关键环节。评价原则、依据、方法、内容的确立能进一步扩大经济责任审计的内涵,也能有力地推动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
(二)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有助于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
经济责任审计单纯的定性评价受主观因素影响,定量评价又难以量化。科学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为经济责任审计注入了科学含量,使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有机地结合起来,又充分考虑审计的实际情况,对审计质量的要求也进一步提高。
(三)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有助于引导经济责任审计的成果利用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形成的结果为当地党委、政府、组织、人事部门管理和使用干部提供了决策依据,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也充分听取当地党委、政府、组织、纪检、人事部门的意见,反映民意,因此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具有客观性、公正性、时效性强的特点,成果明显。
二、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目前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的经济责任审计,由于不同性质、不同部门、不同层次领导干部的审计评价标准很难统一,审计评价尚不够规范。主要的问题在于经济责任审计缺乏具体的评价标准。目前各级《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较多是对审计的具体操作、审计内容、职责、执行等进行了明确,而对审计评价却缺少具体的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这给审计评价工作造成困难。尽管某些暂行办法和规定中已明确了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责任,但条文规定相对于基层部门实际操作而言,仍较宽泛和宏观,容易导致不同的审计人员面对同样的问题,可能会带有主观性,做出不同的审计评价,影响审计的客观公正。一般对经济指标的分析仅仅包含今年与往年的纵向比较,即“量”的比较,而对于今年的各项经济指标之间的分析、对比,则存在较大的盲区,缺乏“质”的飞跃。
三、经济责任审计科学评价的原则
为了做好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工作 ,应该按党政机关、司法机关、群众组织、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和国企领导及其门类、层级特点等分类制定审计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同时,确定一些基本原则,逐步统一规范审计评价,提高审计评价质量。
(一)客观性原则。经济责任设你就评价必须从客观实际出发,以客观事实和数据为基础,尽量采取写实的方式给予准确、恰当的描述和评价。
(二)辩证性原则。审计评价既要反映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问题,又要反映其相关业绩,并避免相互矛盾
(三)重要性原则。审计评价不宜面面俱到,应分清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突出重点进行评价。
(四)相关性原则。审计评价应紧紧围绕被审计领导干部的相关经济责任进行,与被审计的领导干部不相关的经济责任不宜评价。
(五)历史性原则。审计评价要考虑当时的政策环境、当地的经济运行环境,要与当时、当地的历史条件相适应。
(六)充分性原则。审计职能范围之内的、审计已经查明、证据充分的事项才能评价,否则则不宜评价。
(七)统一性原则。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运用统一性原则,是指“三个统一”:评价标准统一、评价内容和范围统一、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统一。
(八)系统性原则。对于工作业绩的评价不能单纯用静态数据比较,应尽可能连续系统地分析评价绩效数据的来龙去脉及前因后果,分清主观和客观原因,分清前任基础情况和后续发展情况,着眼于可持续发展,严防短期行为。
四、经济责任审计科学评价的参考标准
对于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进行科学评价,主要应从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个人廉洁自律及遵守财经纪律情况、重大决策事项、目标完成及经济和社会效益指标等几个方面入手。本文主要提出对重大决策事项的评价标准可供参考:
1.主要评价领导干部所在部门、单位重大经济决策制度建立情况,民主决策情况,决策执行情况、决策是否顾及到近期和长远的发展及决策有无造成重大损失浪费情况。对重大经济决策一般从决策程序的规范性及决策执行的有效性两个方面作出评价。
1.对经济责任评价缺乏深入的理论研究。由于对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概念、作用、内容、方法、标准等一系列理论问题缺乏系统性、综合性的研究、导致对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内涵与外延不能准确把握,造成审计人员在经济责任审计对评价的概念不清、定义模糊、认识不统一。
2.审计评价内容超出审计的职责范围。主要表现在:一是对不属于审计范围的事项和内容进行评价;二是对与经济责任审计无关的事项和内容进行评价,如对与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动无直接关系的行为和责任进行评价;三是对审计证据尚不充分的事项进行评价。四是对依据和标准不明确的事项进行评价。如对于领导干部的政治纪律、领导水平、组织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工作水平等,均不属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范围。
3.审计评价缺乏深度而流于形式。有的审计作报账式的评价,干部组织部门和本级党委政府不容易从审计评价中了解和掌握领导干部的一些个人信息,从而影响审计成果的分析和利用。由于审计中缺乏区分和界定经济责任的标准,导致经济责任审计难于分清责任,从而使审计对经济责任的评价泛泛而谈、流于形式,往往只写清被审计单位的违纪违规事实,对于领导干部个人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虽然有评价,但并非对领导干部个人的评价,而是对单位的评价,失去了经济责任审计应有的作用。
4.审计评价表述不规范。一是评价随意性较大。由于审计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素质和语言表达能力的差异,导致不同审计人员的评价差距很大,容易造成评价的不公正;二是评价的内容不统一。由于没有统一规范的评价内容,致使审计人员主观发挥的空间较大,哪些评价内容写进审计报告,哪些不写进审计报告,完全由审计人员主观确定;三是语言表述不规范。评价语言表述不严谨,容易引起被审计对象的争执和意见,影响审计评价的严肃性。再就是一些审计评价没有经过细致的审计取证,在审计评价中较多地引述了被审计的领导干部述职报告、工作报告等材料,没有相应的审计证据作基础,导致审计评价的风险较大。
5.经济责任评价与财务收支评价“没差异”。当前不少的审计人员对经济责任审计和财务收支审计缺乏正确的理解和把握,将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等同于一般的财务收支审计评价,因而所作出的审计评价不足、分析有余,往往就事论事,“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只重微观,不看宏观,没有从“经
济责任”的视角进行评价,这实际上违背了审计评价的重要性原则,也远离了经济责任审计的根本目的,有失审计报告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也有损于审计机关的公信力。
6.经济责任评价“没个性”。有些审计人员苦于没有统一、规范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作支撑,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评价感觉无所遵循,无从下手,因此为了回避审计风险,就干脆对经济责任的评价要么避而不谈,要么应付式的评价,为评价而评价,评价的内容大多是一些虚无空洞、无关大局、不痛不痒的套话。作出的评价也是“千人一面”,没有差异,没有个性,不能准确地反映每一个具体责任人的具体情况,难以实现预定的审计目标。
目前在国家还没有正式出台经济责任评价规范性准则时,为做好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应坚持以下审计评价原则:
1.相关性原则。即审计评价应当在审计事项范围内,紧紧围绕被审计人相关经济责任。
2.客观性原则。不受外界的任何影响,不附带任何主观成份,以审计结果为依据,以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经济制度为准绳。一方面依据经济责任审计查证的客观事实做出评价,另一方面在反映被审计人存在问题的同时,还应反映其相关业绩。
3.重要性原则。在实践中,被审计人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可能较为复杂,审计所涉及的面较广,审计评价应突出重点,对与经济责任的履行有重要影响的经济事项必须评价,对经济责任的履行无重大影响的事项,可较少评价或不予评价,并就事项性质和数额大小选择评价的重点。
4.谨慎性原则。在评价中要保持谨慎的态度,该评的评、不该评的不评。对审计未涉及、证据不充分、依据不明确、责任不清楚、职责超范围的事项不予评价。对应该评价的事项,也要充分听取被审计人的陈述和申辩,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同时还要注意用语的规范性和准确性。对一时搞不清楚的和难以下定性结论的问题,要写实为主,对事项发生的原因、过程、后果给以客观的说明,确保审计评价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