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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精品(七篇)

时间:2023-09-15 17:11:55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监理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监理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篇(1)

【关键词】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管理研究

一、建设工程监理中进行合同管理的必要性分析

对建设工程在建项目进行监理是为了保证工程能够顺利实施,对建设工程建设总进度、建设质量、施工安全以及项目投资最终目的进行保证,而建设工程选择监理主要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是由项目建设单位直接委托一些具备监理资质的监理单位对建设项目进行现场监理;第二种是项目建设单位通过招标的形式选择监理单位。不管是采取哪一种监理方式,工程建设方和监理方都必须签署监理合同,这是对监理单位自身权益能够被有效维护的最佳手段,也可以保证在建设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的时候,对于事故责任的划分给予理论依据。由此可见,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进行管理是相当有必要的,能够发挥合同约束力,对签订合同的双方所产生的误会进行化解,还可以对完成监理目标给予支持。对监理合同进行管理更是监理工作顺利展开的基础条件,下文即为对建设工程监理中对监理合同进行管理的必要性分析。

(一)发挥合同约束力,强化工程监理效果

建设工程在建项目进行监理工作的开展最为基本的依据就是根据合同条款开展监理工作,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不好的现象,比如监理人员不听指挥、现场工作人员不服从监管、建设管理人员、施工人员浪费建设材料等等,利用监理合同可以很好的对这些不良行为进行全面管制,将监理合同自身所特有的约束力发挥的淋漓尽致,对建设单位以及监理单位都是一种完好的管制措施,最终对在建工程监理产生强化作用,保证在建项目能够顺利的完成,达到最终建设目标。

(二)对监理目标给予支持

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最终的目标就是保证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不会出现违规操作,建设材料质量不会存在问题,建设工程设计图纸能够保持科学合理,建设规划能够合乎建设现场实际情况。

在建工程实施监理,可以对目标进行全面支持:一是可以对建设过程中应该注意的安全事项进行全面落实,控制现场安全事故的发生;二是对于建设工程质量可以进行稳固,监理人员能够对施工材料的使用量进行严格把握,对施工过程中所使用到的各种材料进行对比,发现不合理的材料可以立即上报,这样可以对建设质量进行全面控制;三是对建设工程的工程进度进行控制,监理人员可以利用双方签署的合同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来进行施工,避免工期提前或延误;四是对施工项目的总体投资进行干预,使得建设资金可以和预期投资目标一样。所以只有保证监理合同完善科学,才能够顺利的完成监理任务,实现最终监理目标。

(三)保证监理工作顺利开展

因为建设工程在建项目中所有项目建设费用、建设质量以及工程制作的每一个环节中的进度控制都是严格按照合同规定进行的,而监理工程师是按照合同规定开展工作,所以实际的建设工程中实施监理合同管理是相当有必要的。监理工作是否顺利开展就取决于合同是否科学合理,只有在合同双方彼此给出的规定比较合理,才能够保证合同签订双方按照合同规定办事,对于建设项目开始施工或者开展监理工作都是一样的,所以对建设工程进行监理合同管理对于开展监理工作具有很大的决定意义。

二、建设工程监理中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工程合同缺乏管理意识

合同是为了能够保证建设工程建设质量以及总体规划和理想中的目标不存在偏差,但是从建设工程实际操作中发现,很多建设工程监理中对于合同管理形同虚设。我国《建筑法》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监理单位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换句话说就是建设工程中对于监理工作的正确实施必须进行授权,但是大多数的建设工程一般都是先开展项目施工,之后才开始签订相关合同,这样的现象对于工程建设质量、具体建设进度以及建设过程中所消耗的成本都没有起到监控作用,导致监理人员无据可依,监理工作陷入窘境。

除此之外,工程监理中合同管理意识缺乏还表现在责任追究方面,比如一个建设工程由于是施工之后才开始进行合同签订,那么导致监理机构正常工作不能开展,施工过程中部分管理人员贪污或者滥用权力导致建设材料质量不过关,但是监理人员又没有发现,导致项目建设完工之后,检测不过关,这个时候就很难分清是谁的责任,导致监理方和施工方各执一词,对责任划分很不利。所以必须对建设工程监理过程中进行合同管理,加强工程合同管理意识的培养,只有这样才能够避免建设工程质量差的弊端。

(二)合同管理人员素质过低

目前从我国专业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管理的人才输出情况来看,远远不能满足实际需求,很多建设项目对于监理合同进行管理工作的时候,所选取的工作人员素质大多参差不齐,只要有一些文化知识,然后让其培训几天,再交给老员工熟悉下工作内容就可以顺利上岗了,这样的人才培养模式存在很大的弊端,导致合同管理人员素质过低,所掌握的专业技能远远不能满足实际的管理工作。这些素质过低的合同管理人员在对监理合同进行审核的时候,对于一些比较专业的错误是难以发现的,导致监理合同中就算有些条款约定已经超出国家相关规定还是可以被实施,对于后期工程建设过程中开展监理工作会有所误导。还有的合同管理人员在对合同进行管理的时候,态度不端正,导致有些合同没有备份丢失或者损坏,导致施工过程中工程款不按时发放或者工程施工进度变化的现象时有发生。

(三)合同履行过程中缺乏监督

施工单位在施工的过程中有的时候会出现工程量增加的情况,这样施工方可能会以工程量增加提出申请,向建设单位索要增加的工程量酬劳,但是从正常途径来说,必须要监理单位对实际的工程量进行严格审核,监理单位一旦发现施工方存在虚报工程量这一问题,监理人员根据监理工作职责,绝对不能在工程量变更签证审批单上签字。而有的施工单位为了能够通过审核,就主动给予监理人员好处,这样的行为对于施工过程中科学合理的开展监理工作产生了严重阻碍,对于监理单位更是缺乏监督,给建设工程实施监理工作的正常运行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三、完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管理存在问题的措施分析

(一)加大合同管理意识

对于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管理意识缺乏这一现状,相关领导必须予以重视,因为监理合同的管理最根本的原则就是管理公正,假若合同管理意识缺乏,就会使得监理工作缺乏公平性,难以取得较好的监理效果。建设工程应该对监理合同进行全方位的配合,以此来提升监理工作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另外监理单位应该定期或者不定期的举行监理合同管理必要性的讲座。

还应该对监理人员进行法律风险防范措施的培训提升风险意识,对于合同管理意识进行强化,对其本身工作和合同存在一些关系的部分进行监督。另外还必须对合同签订双方进行充分交流,尽量的让他们对彼此的需求进行明确了解。尤其是一些单位共同建设的工程,应该对权利分配等更加完善,还必须对权利分配过程中进行监督,避免工作人员出现工作错误。

(二)加大管理人员培训力度

监理合同管理人员素质过低会导致建设单位对监理人员缺乏信任度,对建设工程全面施工也不能进行保证,所以必须加大监理合同管理人员培训力度,打造出更多更好的监理合同管理人员,为合同监理能够顺利开展给予理论支持。

我国可以利用大量的教育机构进行监理合同管理人员专业人员的培养,设置合同管理专业,这样就可以输送更多的优秀管理人员。老员工带新员工虽然有些效果,可以很好的传授管理经验,但是更多的理论知识以及管理要点却还是不知道,所以必须杜绝这种培养模式。通过教育机构培养合同管理人员可以将监理合同管理的理论知识进行全面讲解,对于管理要点能够进行重点强调,理论知识完全掌握之后就可以进行实习,在实习过程中可以很好的将理论知识和实际情况对应使用,增长自身管理经验,为后期正式成为合同管理人员给予支持。

(三)对合同履行过程进行监督

对于施工单位虚报工程量,以此来让建设单位支付一些多余的费用的现象我们应该在监理合同实施过程中进行监督,对监理人员进行思想教育,提升监理人员的责任心避免监理人员的现象发生。监理单位对于施工单位具体的工程量应该进行全面掌握,在施工过程中应该注意是否存在虚假施工,对施工进度进行全面控制,避免施工进度和具体施工时间有所出入。

结论

建设工程中签订监理合同对建设工程建设质量能够有所保证,还可以实现监理目标,保障监理工作顺利进行,所以必须对监理合同进行全面管理。纵观我国建设项目监理合同管理的情况来看,我国建设项目监理合同管理情况还是不容乐观的,在对监理合同进行管理的时候,存在很多问题,比如:缺乏管理意识、管理人员素质过低、合同履行缺乏监督以及管理缺乏法律性等等,这些问题都已经严重影响到建设项目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所以相关部门必须加大合同管理意识、对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对合同履行进行监督,提升合同法律性等,只有这样才能够保证整个建设工程中监理工作全面开展,更好的保障建设质量。鉴于本人学识有限,在本文撰写过程中存在不足之处,望各位同仁能够及时指出,以便日后修改。

参考文献

[1]庞宏利.工程监理合同研究[D].中国政法大学,2009.

[2]张谊.我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J].科技信息,2011.

[3]胡季英,关柯.我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苏州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

篇(2)

关键词:合同管理;履行合同;工程索赔

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在我国建设领域推行多年,取得显著成绩。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发展和完善建筑市场、是推荐建筑领域的改革、是套工程建设的管理水平、是避免和客服建筑领域的经济违法和犯罪,以下是本人在工程监理过程中对合同管理的的一点认识。

1、合同管理的任务

合同管理的任务是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协调合同各方的纠纷、争议,对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等进行监督检查。处理变更、索赔、分包、违约责任等履行合同条款的事宜。

监理部合同管理主要对工程变更、工程延期、费用索赔、承包人违约、工程分包及指定分包依据合同文件进行控制监督。驻地监理部要做好合同分析工作,把握合同条款的内涵及依据,要建立完整的合同数据档案和合同管理网络,随时掌握各项合同条款实施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加强对合同实施的监督、检查,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

2、设计变更

设计变更监理必须依据并符合相关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进行控制。

符合设计变更原则、条件,由指挥部依据规定程序发出变更通知,或承包人提出变更申请,监理部在控制过程中主要做到以下要点:

(1)对任何设计变更申报及批复均以书面为准,对未经立项的设计变更,一律不得实施,更不得支付;

(2)对承包人申报的设计变更监理部依据设计变更原则及规定条件及时提出初审意见并上报业主;

(3)对业主提出或下发设计变更督促、组织承包人遵照执行,施工中与主体工程同样注意其三大控制及资料完善等工作。

(4)原则上应有设计单位或设计代表参加研究及签署意见;

3、工程索赔

监理部对承包人正式提出的索赔申请,应搜集资料,查证内容数据,并加以索赔评估,最终提交审核报告。

4、工程分包、转让和指定分包

除业主指定分包外,承包人不得将规定的全体工程分包出去,对非主体工程的分包,必须先按规定办理相应的手续并征得业主的批准和认可。监理部应对承包人提出的分包申请进行严格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分包人的资质证明(包括企业概况、财务资本情况,参加分包工程人员的资历,施工机械状况等),工程项目及内容,分包工程数量及金额、分包工程项目所使用的技术规范与验收标准,分包工程的工期、承包人与分包人的合同责任及分包协议等,监理工程师在完成上述内容的审查后报业主及业主,待批准后签收分包申请报告单。

任何上述批准和认可均不解除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应承担的任何责任和义务。监理工程师应通过承包人对分包工程进行管理;驻地监理人员也可以直接到分包工程去检查,发现涉及分包工程的各类问题,应要求承包人负责处理。

转让 只有业主同意,承包人才能进行合同转让。

对于指定分包,项目负责人宜设专人对指定分包工程进行管理。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指定分包人提交一份证明其资格情况的资料。并要求指定分包人保护和保障承包人免于承担由于指定分包人的疏忽、违约造成的一切损失。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人反对指定分包人的理由。确认反对合理时,建议业主对承包人的反对予以考虑,反之则应帮助业主说服承包人接受指定分包人。业主对指定分包人的支付,要根据承包合同的有关规定办理。

5、违约处理

监理部对承包人违约,将依据下列事实进行确认,并根据合同规定进行处理。

(1)书面通知承包人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予以弥补与纠正。

(2)提醒承包人一般违约任其发展可能会导致严重违约。

(3)在上述措施无效时,应立即书面报告业主并通知业主。

(4)协助业主进行调查,并按指示确定因承包人违约对业主造成的费用影响,办理扣除相应费用的证明。

6、结束语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加入WTO,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也发生了变化,对工程合同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监理行业必须适应这种新的形式和要求,大力增加自身实力,提高自身素质,在工程建设中继续发挥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篇(3)

关键词: 建设工程;监理;程序;控制

1 建设工程监理控制程序及依据

建设工程项目必须制定监理工作程序, 使工程项目监理工作做到程序化、规范化, 保证监理工作质量。监理工作程序必须符合委托监理合同和施工合同的规定内容;必须符合工程项目的专业类别、工程特点等;监理程序应当体现主动控制和事前控制的要求;应当符合国家建设工程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的规定;监理程序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调整和完善。

工程项目监理工作依据为:

1) 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发的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有关规定。

2) 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

3) 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4) 工程施工图纸及有关的设计文件。

5) 工程项目《监理规划》与《监理实施细则》。

6) 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7) 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8) 国家标准《现行有关土建、安装工程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9)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10) 承包单位编制并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或施工组织设计)。

11) 其他涉及与本工程的有关文件。

2 建设工程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内容

2.1 组建高效的监理机构并及时进驻现场

监理单位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后,应及时按照投标文件要求组建项目监理机构。

2.2 编制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机构人员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依据委托监理合同、施工合同、设计文件、编制工程项目《监理规划》。

《监理实施细则》依据已批准的《监理规划》要求,分阶段编写,用以指导相关专业工程监理工作的具体操作, 确定监理工作应达到的标准。

2.3 认真学习合同文件、参加设计交底

监理机构人员必须参加各专业的设计交底,了解熟悉本专业的施工图纸及设计文件,掌握关键部位、特殊工序的工程技术与质量要求。

2.4??审查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或施工组织设计)

3??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控制

3.1 进度控制

进度控制是建设工程实施的重要内容,做好进度控制工作,能够保证建设项目按期交付使用,并及时发挥投资效益。但由于建设项目又存在着影响进度的诸多因素,因此,监理工程师应当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来控制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具体进度控制措施: 为实现进度控制, 监理工程师必须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认真制定进度控制措施,以保证工程项目进度控制目标的实现。进度控制措施包括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等。

3.2??质量控制

(1)熟悉质量控制原则

监理工程师要以施工图、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技术规范、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为依据,以主动控制为重点,对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质量监控。

(2)掌握质量控制内容

1) 督促承包单位认真审查施工图纸, 发现问题, 及时汇报、解决。

2) 监督检查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质量保证体系的落实情况。

3) 检查承包单位是否按照审批的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组织施工。

4) 审核承包单位报送的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质量保证措施。

5) 审核承包单位报送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使用前的各种支持性文件。

6) 检查确认承包单位报送的测量放线成果。

7) 考核承包单位的试验室资质及人员配备, 是否满足工程项目需要。

8) 查验承包单位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等各种支持性文件是否齐全。

9) 检查承包单位的现场计量设备、测量设备是否经过法定检测部门滤定合格。

10) 监督检查承包单位对施工过程的全方位、全天候质量检查情况。

11) 认真对工程项目的隐蔽部位验收, 对分项、分部工程及时进行质量验收和评定。

(3)监理对质量控制的方法及手段

质量控制方法是监理工程师认真审核有关技术文件、报表和报告; 监理工程师加强对现场施工质量的监督和检查。质量控制手段, 主要是拒绝签字、严禁下道工序施工、拒绝支付工程款、责令停止施工等。

3.3??投资控制

由于建设工程投资数额巨大、投资差异明显、投资确定依据复杂、投资确定层次繁多、投资动态跟踪调整等诸多因素。因此, 加强各阶段的工程投资控制十分必要,在施工阶段应做好如下方面的投资控制。

(1)编制资金使用计划

投资控制目的是为了确保投资目标的实现,因此,监理工程师必须编制资金使用计划, 合理地确定投资控制目标值。

(2)投资控制措施

建设工程投资主要发生在施工阶段, 对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应当给予足够的重视, 仅仅靠控制工程款的支付是不够的, 应该从组织、经济、技术、合同等多方面采取措施, 控制投资费用。

(3)控制工程计量

计量是工程投资控制的关键环节, 项目监理机构对承包商申报的已完成工程量, 要进行认真核验。

(4)加强工程变更管理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 由于复杂环境条件的变异, 经常出现工程量发生变化、施工进度变化等诸多问题, 而引起的工程变更内容。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相关合同条款, 认真审查变更项目的成立条件。对于符合变更条件的, 还应该认真审核变更工程量及变更单价或总价。

(5)索赔控制

索赔是工程合同执行中, 由于客观环境发生变化而履行的一种约定义务, 索赔是在工程实施中一种常见事情。因此,做好索赔控制是整个工程投资控制的重要手段。对于任何原因引起的索赔, 都应该按照合同条款、索赔规定认真审核, 索赔意向成立后, 还应认真审查索赔的内容、工程量及价格。

3.4??安全控制

(1)监理组织安全控制

监理机构按照相关规定组建安全职能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工程项目的全部安全工作;监理机构的全体人员要认真学习《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认真履行《委托监理合同》规定的监理安全职责;认真审查承包单位编制的“项目管理实施规划”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安全方案。

(2)对承包商的安全控制

督促检查承包商成立安全组织机构情况;督促检查承包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情况;督促检查承包商合格安全人员的配备情况; 督促检查承包商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检查承包商是否严格按照审批的安全专项方案组织实施。

3.5 合同管理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扩大, 建筑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完善。经济转型必将给市场交易带来新的问题, 加强市场经济管理、规范市场经济运作, 就必须要有严格的建筑市场合同管理制度。在建设工程中, 监理工程师要严格执行合同管理制度, 为规范建筑市场奠定基础。

(1)合同管理的方法

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法规;设立合同管理机构,配备合格的合同管理人员;建立合同管理目标制度。

(2)监督、管理合同的有效实施

依据施工合同约定,对承包商进行监督管理。

(3)合同争议的调解

应当了解合同争议的全部情况,包括调查、取证;召集双方就争议内容进行协商。

篇(4)

1.1工程合同的特殊性决定了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建设工程合同是一个很特殊的合同。目前,在合同签订的过程中对于当事人的意向关注度越来越高,也正是因为这一原因导致合同的随意性越来越大。但是国家对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签订过程的管理并没有丝毫的放松,反而对合同签订过程的计划性和程序性更为重视,提高了对合同的主体资格要求,并对合同的复杂性进行了严格的规定。所以必须要有完整的合同管理方案来应对复杂的合同,而这也恰恰体现了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1.2工程合同的内容结构决定了合同管理的必要性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勘验、设计、施工、检验的全过程,是一个动态的管理过程,构成了一个完整的体系。建设工程合同作为建设工程施工的指南,对整个项目的实施起总控制和总保障的作用,任何一个方面的疏漏都会导致企业效益的重大损失,所以进行合同管理是非常必要的。

1.3市场经济和法制社会的发展决定了企业对合同管理的迫切需要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必须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则进行,在合同签订的过程中必须依法办事,也必须依法来维护自身的权利。在实际的经营过程中,一些建设工程公司因为忽视对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而丧失市场,导致利益受损,经营走入困境。

2、做好合同项目的科学统计分析工作

要同步收集施工现场第一手资料数据,认真结合实际施工进展情况编制监理月报。对合同项目已完和拟完工程量、投资额与投标内容进行比较分析,并及时反馈给总监理工程师。再由总监理工程师对合同变更进行评价,报告建设单位并提出建议。如果评价结果将直接影响到合同目标的实现,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及时通过监理工作联系单或监理报告单,以书面文字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建议。监理部制作了投资控制统计分析表格(按周、月进行控制),包括合同内项目统计分析表、合同变更统计表、合同新增项目管理统计分析表、现场工程量签证统计表(作为合同新增项目管理统计分析表的附表)。合同内项目统计分析表包含的项目有:合同编号、项目名称、合同工程量、合同单价、合同价款、已完工程量、已完合同价款、完成合同价款比例、是否超出合同、是否可能超出合同工程量、原因分析。合同变更统计表包含的项目有:合同编号、项目名称、合同工程量、合同单价、合同价款、变更项目名称、变更后项目工程量、变更后项目价款、超出或减少合同额、原因分析。合同新增项目管理统计分析表包含的项目有:编号、新增项目名称、新增项目工程量、项目单价、新增项目价款、超出合同额、累计超出合同额、原因分析。现场工程量签证统计表包含的项目有:签证编号、签证项目、合同本身约定的合同范围之外的、签证依据、签证工程量、计算依据、估算签证额、累计估算签证额。

3、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

3.1建立健全合同管理体系及管理制度,建立合同管理档案

包括建立项目合同归口管理制度、考核制度、合同用章管理制度、归档制度,每一个项目应有专门的管理部门,将这些合同分类存放,在收取和发放合同文件时,应由负责人对其备案,负责人和当事人签字盖章确认。

3.2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

在签订工程合同时,有的承包商由于缺乏法律和合同意识,往往没有仔细地研读合同条款就草率签订,导致自己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处于不利地位。所以承包商必须要有较高的法律意识,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要对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尽量避免合同问题带来的纠纷,确保合同能够全面履行。

3.3项目中的合同管理

在项目前期,要认真做好市场预测、资信调查等合同订立前的准备工作。在合同签订时双方要以严谨的态度,本着诚信的原则拟定合同条款,做到合同的合法、公正、公平和有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认真分析和跟踪管理合同执行情况,及时处理有关工程索赔事宜和合同纠纷事宜,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包括工程合同份数、造价、变更次数及原因等。

3.4项目后的合同管理

项目后的合同管理即索赔管理。工程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避免会遇到索赔问题,因此要建立工程索赔管理制度。承包商应使用有效、科学的合同管理策略,结合相应法律法规,始终以工程合同为依据,认真分析和研究各项合同条款,充分考虑各方面的不利因素及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寻找索赔证据,最终分析合同索赔的可能性和合理性,继而进行索赔。

4、结语

篇(5)

招标文件一般是由招标机构编制的,而工程合同主要由发包人编制,编制人员的专业结构不同也会造成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和工程合同管理上的脱节。在承包合同实施过程中,一方面由于监理工程师未提前参与到工程招标工作中,故不熟悉工程招标文件和工程合同,在执行合同的初期不能很快地进入监理角色,只能边上岗边学习;另一方面,由于编制工程招标文件的招标机构人员不参与后期的合同管理,只负责工程招标文件的编制,因为专业不同,有些人员未必有丰富的工程施工经验,那么必然使工程招标文件的编制水平受限,如果工程合同不准确、不全面,拘泥于书面形式,必然会给监理工程师进行合同管理造成很多困难。工程合同是施工管理的依据,工程合同不完善,执行起来随意性大,或者较理论化,都会给工程合同变更和工程索赔带来很大的隐患。许多工程在完工之后,工程实际合同已经与原来招标文件合同大相径庭,违背了招标人在招标时的初衷,也损害了招标人的利益。

二、应对常见问题的一些建议

1.完善配套法律法规。目前我国在招投标方面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在合同方面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这些法律法规相对来说已经比较完善,但由于合同种类繁多,一部法律根本不可能做到面面俱到,所以相关管理部门应该在现有法规的基础上,结合地方特点和招投标市场现状,制定出因地制宜的地方管理规章,就工程合同本身量体裁衣,将其每一个细节都尽可能地纳入到量化管理中。在具体的工程合同履约阶段,由合同管理部门会同工程管理等部门,根据施工进展或单位工程、节点工期,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项目进行评审,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保证全面履行工程合同。同时,引入监督制度,保证管理细则的实施力度和有效性。最后,也要提倡职业道德的建设,加强承包人与发包人的职业操守,建立诚信档案,对“优”奖、对“劣”惩,推动诚信市场地健康发展。

2.加强招标过程管理。

2.1招标过程中管理。首先,要求先行确定监理单位,这样在拟定工程招标文件时,可以由监理单位和发包单位的工程管理人员配合前期招标人员共同审查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在施工管理等方面的条款上严格把关,将后续施工中会引起纠纷、含糊不清的地方一次待清楚。其次,重视工程现场踏勘工作。充分了解工地现场情况,全面掌握招投标中的第一手资料,将更有利于工程合同的编制,减少工程施工阶段的变更,使工程合同更具有真实性和可靠性。

2.2招标后期管理。招标后期管理主要是建立合同履约检查和考核制度。提高合同履约率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后期跟踪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也是提高招标投标工作水平、巩固招标投标成果的要求。合同履约是否顺利,在很大程度上也映射出了招标投标工作的成功与否。定期或不定期的合同履约检查或抽查,既是对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一种评估,也为下次招投标活动提供了必要的借鉴依据。通过对施工合同履约的检查和监督,建立工程招标投标后期的跟踪管理档案,将每次检查情况填表,整理、评价、分级并分析,作为今后招标投标中评标的参考资料,以此对投标单位引人市场竞争机制,使其树立以履约率高低求信誉,以信誉高低求发展的意识,使信誉高的施工企业多中标、中好标,最终推动工程招投标工作的良性发展,逐步提高工程招投标工作水平。

3.培养合同管理专业人才。工程合同管理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建设工程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性强,要求工程合同管理人员具有一定的工程专业技术知识、相关法律知识和工程造价管理知识,对工程合同管理人员的职业素养要求高。工程合同管理人才的水平将直接影响工程合同的签订和顺利履约,因此,合同管理人员应加强工程合同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专业知识的学习,强化法律意识,参与施工招标的合同条款设置,使工程合同管理与招投标工作紧密结合。

三、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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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工程造价价格控制管理

工程造价有两种含义:广义地讲,是指工程项目从筹建一直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中建设单位所花费用的总和;狭义地讲,是指在施工阶段施工单位进行工程建设所花费的成本以及在工程发包阶段其投标价格和在工程结算阶段从建设单位所得到的工程建设费用(预期花费或实际花费)。

造价控制就是指把建设工程项目造价控制在预定限额内,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以及其他相关各方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造价控制应从多方面入手,如合理设置建设工程造价控制目标,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等。其中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就是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手段之一。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就财政部门而言,其实质就是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是对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这是合同当事人双方关心的核心问题之一,也是招投标等工作的主要内容。施工合同中关于工程造价确定和支付的相关条款,是整个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重要条款。在当前建设工程市场发育尚未成熟、市场主体行为不规范、市场信用体系和风险保障体系不健全、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体制有待改进的情况下,在施工合同管理工作中难免会出现许多不规范之处。

1工程合同中管理存在的问题

1.1法律意识淡薄,合同签订不规范

建设工程耗资巨大、涉及面广、个性差异大和履约时间长。因此,客观上要求合同条款细致严密,尽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在实际工作中,甲、乙双方由于缺乏施工合同管理的经验,订立的合同约束条款不全、内容不明、职责不清等现象经常发生。

有些建设项目在签订合同时为了回避业主义务,不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规范的文本进行签约。通过自制的、笼统的、含糊的文本条件,避重就轻,转嫁工程风险。有的甚至仍然采用口头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达任务,待工程完工后,再补签合同,这样的合同根本起不到任何约束作用。如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有的当事人为了获取不正当利益,在签订中标合同前后,往往就同一工程项目再签订一份或者多份与中标合同价款等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合同,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阴阳合同”,待工程实施起来,一旦涉及到经济利益,将容易导致工程纠纷的发生。

1.2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等价有偿的原则

自觉执行合同条款,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当事人一切行为的最高准则。签订合同的甲、乙双方,经济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没有主从关系。在实际工作中,承发包双方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合同的等价有偿原则,以各自的经济利益为中心,随意违背合同条款。甲、乙双方的这些违约行为,最终导致工程经济纠纷的发生。

合同文件存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现象。从目前实施的建设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绝大多数条款是由发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强调了承包方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偏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这不利于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成为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较多的一个原因。同时,由于目前建筑市场的激烈竞争和不规范管理,大量的施工队伍与建设规模严重失衡,致使业主在建设工程承包中占据主导地位,提出一些苛刻和不平等的条件,将自身的风险转移到承包商身上。由于建筑市场处于买方市场,承包商为了获得工程,只好接受。个别承包商在实施这样的工程合同时,为了使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就会采取偷工减料或非法分包甚至非法转包等手段,给工程建设带来隐患。

1.3缺乏健全的合同管理机构

一些建设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谁都可以签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政府有关部门要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施监督、检查等管理。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更要对施工合同进行管理。有些地方的合同管理机构不健全,对合同的审查、监督和检查不得力。建设单位没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力量,遇有建设工程,便委托给监理公司,而目前监理公司的机构设置不规范,合同管理力量薄弱,往往很难胜任建设单位的委托;施工单位,特别是中、小型施工单位,重视公关和预算管理,轻视施工合同管理,甚至没有专门机构从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

1.4合同管理专业人才缺乏

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甚至有的领导直接敲定由一般办公人员办理合同。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2控制工程造价,抓好合同管理的几个环节

2.1把好合同签订关

签订工程合同时,最重要的要根据各工程的特点,应选择恰当的发包方式和价款调整条件(指工程设计变更或工程签证导致工程增减的结算条件和结算方法),因为不同的发包方式和价款调整条件,直接关系工程造价的控制效果。

合同文本应尽可能选用由国家颁发的通用性合同文本,再根据拟建工程的特点和招标文件以及发包人承包商双方谈判结果来起草。合同文本必须准确表达双方谈判确定的意思,做到条款不漏项;标的物表达清楚、标的额计算准确;质量有标准,检验有方法;包装物、提(交)货或移交工程成品、运输方式和结算方式明确;违约责任及违约金(或赔偿金)计算方法准确;文字表达严谨,不使用模棱两可、含糊不清词语。

在合同正式签订前应进行严格的审查把关。其要点是:施工合同是否合法,业主的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健全,合同是否需要公证和批准;合同是否完整无误,包括合同文件的完备和合同条款的完备;合同是否采取了示范文本,与其对照有无差异;合同双方责任和权益是否失衡,确定如何制约;合同实施会带来什么后果,完不成的法律责任是什么以及如何补救;双方合同的理解是否一致,发现歧义及时沟通。

2.2做好合同实施管理

工程合同一经签订,确定了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之后,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便是工程设计变更或签证,以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所以,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切实加强日常管理,使管理行为正规化、规范化,作好处理合同纠纷的各种准备,特别是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在工程造价控制管理中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重要的。索赔与反索赔是合同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合同双方攻与守的关系,是矛与盾的关系。工程发承包的实践经验证明,没有一个承包商不要求索赔,即要求调增合同价款,因此,要搞好工程造价控制,就必须进行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

2.3重视合同后评估

合同后评估是合同管理的总结阶段,往往不为人所重视,其实合同后评估工作是件很重要工作,它是对合同好坏、管理得失的评估,它可为下一工程项目造价控制提供可借鉴的经验。合同后评估工作主要是总结合同执行情况,对合同管理好的经验加以总结推广,对过时、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以及不严谨、容易被对方索赔的条款要加以改正。影响工程造价的不确定因素可分为可预见和不可预见因素,可预见不确定因素应作为普遍性问题,不可预见不确定因素作为可追溯事件加以标识,通过合同后评估加以鉴别,并在以后工程合同中加以明示或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3控制工程造价,加强合同管理的几项措施

3.1合同管理精细化

目前,各省级人大常会审议通过并颁布了各省级《合同监督条例》,指导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合同的监督和管理。但是,由于合同的种类繁多,《条例》内容只能对合同的监督和管理做出粗线条的规定,无法满足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具体需要。各级建设工程行业主管部门针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制定出一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细则”已经迫在眉睫。作为政府项目投资主体的各级财政部门应积极参与“细则”的制定与审核,尤其在对工程造价的控制上,对政府投资项目就做出细致、明确的规定。

项目建设各方要重视合同管理机构设置、合同归口管理工作。做好合同签订、合同审查、合同授权、合同公证、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3.2管理人员专业化

人是合同管理中最活跃的角色,也是合同管理中最关键的环节。建设单位应设置合同管理人员从事合同管理工作,并应执有《施工合同管理人员资质证书》,加强对建设单位合同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和专业技术素养的培训。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总结以住政府投资项目合同管理、工程造价管理方面的经验与教训,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做出有利于工程造价控制的对策,从而为国家财政节省建设资金。

加强建设项目合同管理队伍建设,加强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实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亦是提高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重要举措。目前,我国己正式推行注册造价工程师制度,造价工程师的一项重要职责就是搞好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和合同管理。因此,建议在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设置注册造价工程师岗位,专司合同管理职责。

3.3合同索赔研究程序化

我国工程承包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对工程索赔认识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赔所需的意识和动力。因此,提高索赔意识是合同管理亟待解决的问题。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

因为工程合同一经签订,确定了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之后,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便是工程设计变更或签证,以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所以,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切实加强日常管理,使管理行为正规化、规范化,作好处理合同纠纷的各种准备,特别是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在工程造价控制管理中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重要的。索赔与反索赔是合同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合同双方攻与守的关系,是矛与盾的关系。工程发承包的实践经验证明,没有一个承包商不要求索赔,即要求调增合同价款,因此,要搞好工程造价控制,就必须进行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

3.4项目建设代建科学化

所谓“代建制”,就是由政府组织理论素养高、实践经验丰富的工程管理专业人员,根据行业性质不同,形成专业化的建设队伍,专门从事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管理。财政部门应积极参与项目“代建制”的推行,加强对代建机构的监督管理力度,并利用“代建制”在合同管理中的优势,彻底消除在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项目建、管、用不能分离的弊端,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造价进行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

3.5合同签订审核规范化

建设单位应组织技术经济等各方面的专家,审核合同条款是否真实、齐全,并对承包方投标文件进行了解。通过审核了解,对不合理、不合法的条款及时予以纠正,不齐全的条款要补齐,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实施中减少合同纠纷和违约,避免对建设单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6合同实施交底制度化

财政部门应督促实行政府投资管理的建设单位做好向各层次管理者做“合同交底”的工作,把合同责任具体落实到各责任人和合同实施的具体工作中。特别是在工程使用非标准的合同文本或有关人员不熟悉合同文本时,这个“合同交底”工作就显得更为重要。

参考文献

1何伯森.国际工程合同管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3

篇(7)

关键词:公路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改革

Abstract: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economy, road construction industry developed rapidly, in order to adapt to the emergence of a large number of highway construction project, the relevant managers face of the management system reform of problems, how to build a more orderly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system is a priority of things. This paper highway project management system and the importance of reform points to be discussed.

Keywords: the highway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system; reform

中图分类号:DF41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社会迈入了一个高速运行的新时期。我国公路行业的迅速崛起是人们的共识,公路网的建设不再停留在理论层面,保证公路的便捷与畅通是经济高速运行的有力保障。现今我国公路工程建设事业如火如荼地进行着,管理者面临严峻课题,即要建立一个更加有序的建设管理体制,使整个公路工程建设的过程规范化、法制化。下面就公路工程建设管理体制的重要性和改革要点予以阐述。

一、公路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性

为了更好地服务社会,为人民做些实事,一定要落实好整个公路工程建设的每一个环节,出现错误是人们所不愿看到的。怎样从根本上抑制这些不良现象的发生,是我们的建设部门真正应该重视的地方。要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管理好工程建设的每一环节,以形成一种严格的工程管理模式。公路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改革是十分重要的,因此要落实好项目法人的责任体制、招投标全过程的规范化、工程监理制度的规范力度和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工作。

二、公路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深入改革要点

(一)严格落实项目法人的责任体制

若要从根本上将项目法人的责任进行规范化,则一定要将该制度的约束力能彻底得到落实,明确细化相应部门的权、责、利安排,从而是项目的建设效益稳中有增。近些年不断有新颁法律的涌现,其中在 2006 年颁布的一项有关项目法人责任制度的规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该法中就对项目法人的责任进行了详细的划分,如项目法人对公司项目的建设决策与规划、所需资金的筹措与债务的偿还、建设项目的实施与生产营运等的整个项目建设全过程要负总责。

(二)加强招投标全过程规范化

我国目前的招投标过程还存在许多问题,招投标制度的规范化是公路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问题。招投标过程的不规范导致了许多不法建设趁虚而入,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所以一定要加强对这个阶段的规范工作,减少不合要求的施工队伍的出现,堵死不法施工队伍钻空子的途径。当然,招投标过程不规范的责任不完全归咎于施工方,业主为了减少建设成本,会选择成本价更低的投标文件,到施工阶段时,往往出现建设资金不足的情况,因此偷工减料在所难免,这是工程建设质量部高的根本原因。因此,应对招投标全过程进行严格的监督、把控,在法律的监督下,遵守公平、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尽量将应公开的项目明细透明化,属于商业机密的明细要做好保密工作。与此同时,要找到真正满足要求的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来做项目承建工作,要做到以下三点:单位基本人员素质在招投标过程中的作用十分明显,要把控好人员的选择;搞好工程建设工作,要有优良的机械设备;调查清楚承建单位的业绩信誉。

(三)加大对工程监理制度的规范力度

国家近些年一直引进和效仿国际上的 FIDIC 条款,目标就是要吸收国外的管理经验从而创建富有中国特色的建设工程管理制度。工程中存在监理职责的人员一般有项目总监、高级驻地监理、专业监理以及现场旁站等几类,针对相应的工程配备相应的监理人员,以满足对工程彻底监督管理的目标。但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一些监理人员不能够按合同所规定的各项职责进行监理工作的相关事项,而是私自受贿滥用监理的职权,是工程中的一些问题不能得到及时处理,从而损坏业主或施工方的利益,这都是没有职业道德的体现。所以,以便更好地适应工作要求,对监理人员的职业道德进行培育是十分必要的。这对加大工程监理制度规范化的有序开展有着重要作用。

(四)做好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工作

1.重视公路工程项目合同文本的拟定与分析

在合同文本的形式上, 应该采用合同示范文本。在实际工作中, 因为使用不同格式的合同而产生经济纠纷的例子并不少见。因此, 应该尽量使用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特殊情况下, 所使用的发承包双方自行拟设的合同文本格式和条款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采用合同示范文本, 此举可以有效防止所拟定的合同出现缺项、漏项及不平等条款。同时, 也有利于行政管理机关对合同的实施进行监督, 有助于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及时裁判, 维护双方的合法利益。

公路工程有着许多不易被人发现的工程部位,为了使合同具有较强的预见性和针对性,在拟定合同文本内容时,合同管理人员要对工程现状作出深入调查分析,在准确预测和分析了所有有可能出现的情况后,再进行合同拟定,而后要对合同条款进行细致分析, 避免所拟定的条款出现歧义。

2.建立健全公路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环节较多, 包括合同的洽谈、草拟、评审、签订、下达、交底、责任分解、履约、变更、中止、解除、终止等,建设单位要规范本单位的合同管理, 必须针对合同管理全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建立和健全其相应的可操作性强的合同管理制度, 加以运用, 使合同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三、结 语

公路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改革是我国建设工程人员需要解决的首要任务,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程。现如今要贯彻实施好每一步计划,公路工程建设管理体制要实施法制化管理,将各项管理规程纳入其中,使在工程实施全过程各方单位的建设工程参与者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把公路建设市场的规范和标准落到实处,从而高效地管理公路工程建设中的各项可预见风险。

参考文献:

[1] 周平. 高速公路建设管理问题分析与探讨[J]. 科技资讯. 20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