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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基本情况
1.1大学生创业的现状及特点
大学生创业是一个浩大系统工程,随着大学生自主创业潮流在全国兴起,国家不断推出各种优惠政策,各地政府部门也积极推出针对大学生的创业园区、创业教育培训中心等,部分高校还创立了自己的创业园,以此来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并予以支持和保护。
但是创业不可能没有风险,总体来看,大学生创业呈现的特点是:创业热情高涨但参与者不多,并且真正自主创业的人逐年减少。据调查,大学生想自主创业的人达到80%以上,但真正付诸实践的只有8.4%;同时,由于创业初期的社会能力不足,对市场判断和掌控能力欠缺,真正自主创业者往往选择的行业,多是从事技术含量相对较低的传统行业,在缺少经验的前提下,由于资金少,对社会环境了解不深,加上心里承担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下,创业不容易成功,并且自主创业过程风险重重。据不完全统计,大学生自主创业成功者的比率只有2%~3%。
1.2支持大学生创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凡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工商部门批准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交税务登记证的工本费,同时免税一年;《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直接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其销售自产的初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销售古旧图书免征增值税;大学生成立动漫企业,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主研发生产的动漫软件,征收17%税率的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税法》规定:大学毕业生创业,新办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提交申请经税务部门批准后,可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大学毕业生创业新办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提交申请经税务部门批准后,可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大学毕业生创业新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的企业或经营单位,提交申请经税务部门批准后,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此外,国家乃至地方还出台许多类似上述关于大学生创业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大学生在创业过程中,要利用这些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相关税收筹划。
2大学生自主创业税收筹划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2.1大学生创业进行税收筹划的可行性
(1)近年来,为了鼓励和支持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企业,国家先后出台了各种税收优惠政策,体现了国家经济政策对大学生创业的支持和对税收筹划的认可,为大学生创业企业税收筹划的实施提供了可能。
(2)大学生初始创业企业,一般规模不大,组织结构相对简单,应变能力较强,相对于其他企业来说,对税收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的变化能做出较快反应,这些都为企业开展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
(3)税收政策的差异也为大学生创业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不同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不同地域间的差别以及差别税率的设定等都为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空间和可能。
2.2大学生创业进行税收筹划的必要性
(1)缓解资金压力。由于大学生创业企业的规模小、利润率低,无论是传统金融企业还是风险投资,都不愿意借款或投资于该企业,迫使资金问题成了大学生创业中面临的首要问题。资金问题限制了企业发展,因此,企业必须通过税收筹划才能降低企业纳税成本或延缓纳税时间,取得资金的时间价值。这对于融资困难,资金紧缺的企业来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大学生创业企业往往规模较小,财务人员素质较低,甚至缺少专门的财务人员。而税收筹划必须建立在企业规范的财务核算体系之上,并且要求企业的财务人员熟悉和灵活掌握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和税法的最新要求。所以,积极开展税收筹划不仅能督促企业完善财务会计制度,还能提高财务人员的管理水平。
(3)提高依法纳税意识。税收筹划是建立在纳税人对税法规定的深刻理解,纳税人必须具有足够的依法纳税意识,才能保证税收筹划的合法性和可行性,才能降低税收的风险。大学生创业企业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经济、名誉损失甚至触及法律,就要加强对税收法律的学习和研究,不断提高依法纳税意识。
3大学生自主创业税收筹划的总体思路
3.1树立税收筹划意识
大学生在创业过程中,应该聘请相关税收筹划人员作为必要投资,有意识运用税收筹划的方法,通过税收筹划加强企业的成本控制,从而增加企业的经济利益。因此,只有树立税收筹划观念,才能保障企业的正当权益。
3.2规范财务核算
完善的财务会计核算制度是税收筹划的基本前提。所以,在大学生进行自主创业的时候,必须建立完善的财务核算制度,规范财务核算体系。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税收筹划的作用。
3.3树立整体税收筹划理念
税收筹划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种税收筹划方法不能独立的看待,而应该作为一个整体,选择适合企业的方法进行税收筹划,并在合法的情况下运用技术手段达到减少税基或延缓纳税的目的。税收筹划的终极目标是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税收筹划必须符合企业整体战略目标,当节税和企业整体战略目标发生冲突时,必须服从企业的整体利益。
3.4树立动态的税收筹划理念
税收筹划的政策基础依赖于税法,当税法发生变动时,企业税收筹划的方法也必须随之变动。所以,要树立动态的税收筹划理念,根据税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选择适当的、适时有效的税收筹划办法。
4大学生自主创业各阶段税收筹划的重点
4.1企业设立阶段税收筹划的重点
在企业设立阶段,主要考虑的因素有三点:一是注册地及设立地的选择。大学生在企业设立之时,应根据各地区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选择最优的企业设立地点。二是组织形式及规模的选择。对于个人独资,合伙制与公司制这三种不同的企业形式,大学生应考虑与之相适应的税负状况及企业经营战略,选择对企业最为有利的组织形式。三是一增值税两类纳税人的选择。企业在设立阶段通常要确认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资格,两种纳税人身份不同,所涉及的收入、税率等一系列具体问题也不同。
4.2企业筹资阶段税收筹划的重点
大学生创业初期,难以满足金融机构的贷款条件,发行股票债券又有相当严格的限制条件,以传统融资方式来筹集资金对企业并不适用。因此,大学生在创业过程中,筹资阶段税收筹划的重点应转向非金融机构借款、商业信用、租赁、短期借款等方式上。
关键词:企业税务;依法治税;税收筹划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依法治税是依法治国的主要内容之一。由于税收具有无偿性、固定性和强制性的特点。纳税人往往会通过各种手段如:节税、避税、偷逃税等来减轻自己的税负,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其结果却大相径庭。所以,要怎样进行合理的税务筹划,是当今企业面临的重要问题。税务筹划是指在符合立法精神的前提下,纳税人利用税法的特定条款和规定,并借助一定的方法和技术,通过对尚未发生或已发生的应税行为进行合理的筹划和安排,从而实现降低纳税成本和纳税风险的活动。
一、企业开展税务筹划的必然性及现实意义
(一)市场经济条件下,税务筹划是纳税人的必然选择
市场经济的特征之一就是竞争,企业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必须对企业的生产经营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运筹,其中国家与企业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即国家要依法征税,企业要依法纳税,是企业经营筹划的重点。其原因在于:
1.由于税收具有无偿性的特点,税款支付是资金的净流出,企业的税后利润与税额互为增减。因而,无论纳税多么正当合理,怎样“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对企业来讲毕竟是既得收益的一种丧失。如何在不违反税法而又充分利用税收的各种优惠政策条件下,预先调整企业的经营行为,以达到合法地节约税负支出,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影响举足轻重。
2.随着改革开放的加深,大量外资涌入,由于外资企业大都有着强烈的税务筹划意识和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我国企业为维护自身权益,增强竞争力而进行税收筹划的需求。
3.随着税收征管制度的不断完善,国家对偷、漏税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增强。如果采用偷、骗、欠等违法手段来减少应纳税款,纳税人不但要承担税法制裁的风险,而且还将影响企业的声誉,对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企业不得不转而用合法又合理的手段来实现在不触犯税法的情况下税负最小化。税务筹划,成为纳税人的必然选择。
(二)现行税制为企业税务筹划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在我国现阶段所实行的复税制中,税收政策差别普遍存在:既有体现政策引导的激励性税收政策(如出口退税)、限制性税收政策(如特殊消费品的高消费税);又有体现特定减免的照顾性税收政策(如自然灾害减免等)以及涉外活动中的维权性税收政策(如税收抵免及关税的互惠)等。而且由于立法技术上的原因,企业在缴纳税种的选择上并不是唯一的,即便同一个税种,其税制要素的规定也不单一,不同的处理方法将形成不同的纳税方案。由税收政策的这些差别所带来的选择性,为我国企业理财活动中开展税务筹划提供了较为广阔的空间。
(三)开展税务筹划是市场经济下企业的一项合法权益
对企业来说,依法纳税是其应尽的义务,而通过合法途径进行税收筹划以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维护自身的资产、收益,亦是其应当享受的最重要、最正当的权利。鼓励企业依法纳税、遵守税法的最明智的办法是让企业充分享受其应有的权利,包括税务筹划。
(四)企业开展税务筹划对财务管理意义重大
企业开展税务筹划是以符合税收政策导向为前提的,不仅有利于正确发挥税收杠杆的调节作用,而且对于在市场经济中追求效益最大化的我国企业而言,在财务管理活动中开展税务筹划工作,尤其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
其一,有利于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竞争力。资金、成本和利润是企业经营管理和会计管理的三要素。税收筹划作为企业理财的一个重要领域,是围绕资金运动展开的,目的是使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化。首先,企业在进行各项财务决策之前,进行细致合理的税收筹划有利于规范其行为,制定出正确的决策,使整个企业的经营、投资行为合理、合法,财务活动健康有序运行,经营活动实现良性循环;其次,筹划活动有利于促使企业精打细算、节约支出、减少浪费,从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企业经济效益;第三,税收筹划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税收的法规、政策在一定时期内有其一定的适用性、相对的规范性和严密性。企业要达到合法“节税”的目的,必须依靠加强自身的经营管理、财务核算和财务管理,只有如此,才能使筹划的方案得到最好实现。因此,开展税务筹划也有利于规范企业会计核算行为,加强财务核算尤其是成本核算和财务管理,促进企业加强经营管理。
其二,有助于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企业是以营利为目标的组织,追求税后利润成为企业财务管理所追求的目标。企业增加利润的方式有两种:一是提高效益;二是减轻税负。税务筹划正是在减轻税负、追求税后利润的动机下产生的,通过企业成功的税务筹划,可以在投资一定的情况下,为企业带来不少“节税”效果,更好地实现财务管理的目标。此外,节税筹划,有助于企业在资金调度上受益,无形中增加了企业的资金来源,使企业资金调度更加灵活。
二、新企业所得税法下的纳税筹划
(一)根据企业类型的筹划
要充分利用企业类型进行税务筹划,如处于小型微利企业临界点的企业应尽量往小型微利企业界定标准靠拢,以使用20%的税率。对于现有将高新技术仅作为部门核算的公司,应将高新技术业务剥离出来,建立独立的高新技术企业以适用新的优惠税率。另外,设立创业投资企业,可享受70%投资款低免应纳税所得额的优惠政策。
(二)利用税收优惠进行纳税筹划
税收优惠是指税法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给与鼓励进行税务筹划,是最常规也是最合法筹划方法,具有很大的筹划空间。首先,积极进行创业投资企业的认定。企业应充分把握新税法实施细则中的对创业投资企业的认定条件,及时进行相关调整,享受税收优惠照顾。其次,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应把握住专用设备的认定并留存证明,以便享受税额抵免的优惠。再次,进行国家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实现15%低优惠税率。最后,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收入,可以在计算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
(三)企业注册地选择的筹划
新税法规定,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居民企业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国务院实施西部大开发有关文件精神,西部的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至少在规定期限内还将继续执行。此外,新税法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以及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新的税法对其给予了一定的过渡性优惠政策。因此,新办企业可以利用这些优惠政策,在这些地区注册设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过渡性优惠,或在西部大开发地区成立国家鼓励发展的企业,继续享受所得税优惠。
(四)利用税前扣除项目的筹划
税前扣除主要是指成本、费用的扣除。新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它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需要准确把握税法的规定,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才能顺利实现成本费用的最大化扣除。同时,新税法规定以公司法人为基本纳税单位,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机构不是独立纳税人。企业把设立在各地的子公司改变成分子公司,使其失去独立纳税资格,就可以由总公司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达到以亏抵盈总体少缴的筹划目的。
税收筹划是一门综合性较强、专业性要求较高的学科与技术行为,是在税法规定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的获得“节约税收支付”的税收利益,要求筹划人员不仅要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还要掌握众多的理论知识。要推进税收筹划在我国的发展,政府部门要进一步规范税收法律法规,正确引导宣传税收筹划工作,企业要充分税收筹划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要意义,同时政府与税务机关还应注重对税收筹划专业人才的培养和税务机构的规范与扶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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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新企业所得税 税收优惠 税收筹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次企业所得税改革统一适用税率,统一税前扣除标准,统一税收优惠政策,强化反避税措施等,这些举措无疑将对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产生较大的影响。因此,研究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探讨法条中可利用的纳税筹划空间,设计切实可行的未来经营策略来争取新的税收优惠以减轻总体税负,是企业在新法过渡期的最应该关注的问题。
一、税收优惠政策改革对企业传统纳税筹划方式的影响
1.对纳税人利用外资身份筹划的影响
旧企业所得税法下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能享受到税收政策上的超国民待遇,所以历来有许多内资企业利用各种手段转变为外资身份以图节税。据调查,国内着名企业新浪、网易、金蝶、联通、裕兴等公司都是利用国际避税地注册经营的典型。由于新《企业所得税法》取消了上述优惠政策,很多过去简单地通过改变企业身份就能享受税收优惠的筹划方法已经失灵。此次纳税人身份的统一即意味着两者税收待遇的统一,将使得以往常见的内资企业通过资本旅游至国际避税地注册企业再返回国内投资、或者直接借用外籍或港澳台人士身份等方式成立虚假外商投资企业的纳税筹划途径都将失去意义。
2.对企业登记注册地点筹划的影响
旧税法的税收优惠,以区域优惠为主,优惠主体包括经济特区、沿海经济开发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及高新技术开发区等,所以,新设企业在选择登记注册地点时,往往首先考虑这些地区以享受减免税以及低税率的优惠。而按照新税法的规定,除在新《企业所得税法》颁布前已经设立的企业可以在5年内继续享受税收优惠外,上述优惠已经取消。由于这些地域性优惠政策的取消,原来靠在特定区域成立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包括通过打擦边球、贴上高新技术企业标签就能获取税收优惠的筹划方法已经无效。
3.对职工数量筹划的影响
原有税收政策要求吸纳特定人员就业必须达到一定的比例才能享受税收优惠,如新办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要求当年安置待业人员超过企业从业人员总数60%,方能享受3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和街道办的社会福利生产单位要求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以上,方能暂免征收所得税。而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只要企业聘用规定的特定人员,其所支付的工资就可以享受加计扣除政策,取消了对安置人员比例的限制,降低了税收优惠门槛,企业利用职工数量进行税收筹划的方式也就失去意义了。
二、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纳税筹划的思考
根据税收优惠政策,税收筹划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投资产业选择的税收筹划
旧税法规定,只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才能按15%的优惠税率征收所得税;而新税法对这一规定不再作地域限制。新规定说明了国家的产业政策是扶植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就要结合自身条件对这些规定加以充分利用。在企业设立之初就要优先考虑是否有涉足高新技术产业的可能;在进行投资决策时,创业投资企业也要优先考虑有投资价值的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这不仅有利于减少企业的税收负担,还有利于我国科技水平和科技创新发展能力的提高。
2.投资方向的税收筹划
新企业所得税法将税收优惠政策调整为以“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优惠政策,经济特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已失去“区域优惠”,如对全国范围内的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对环保、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政策;对创业投资机构、非营利性组织等机构的优惠政策;对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和农林牧渔业投资的税收优惠。因此,过去企业对不在此类地区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纳税筹划时,通过公司关联交易将利润转移给位于此类地区并享受税收优惠的关联企业,来谋求税负的减轻的方法就不再适用,企业可以积极争取投资于符合国家鼓励引导的产业项目以获取税收优惠。
3.对安置特殊就业人员的税收筹划
新税法规定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并且,新税法将优惠范围扩大到所有安置特殊就业人员的企业,同时取消安置人员的比例限制,这样企业可以通过聘用特殊就业人员减轻企业的税负。因此,电力企业应结合自身条件尽可能多的安排这样的职工就业,一方面这些职工为企业创造了利润,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同时企业可以在一定的适合岗位上尽可能地安置下岗失业人员或残疾人员,促进了整个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
4.利用过渡期的税收筹划
新税法对原享受法定税收优惠的企业实行过渡措施。对新税法公布前已经批准设立,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享受低税率和定期减免税优惠的老企业,可以按旧税法规定的优惠标准和期限继续享受至期满,但因没有获利而尚未享受优惠的企业,优惠期限从新税法施行年度起计算。因此,享受过渡期减免税优惠的企业应在合理的范围内,尽可能把利润提前到减免期。具体措施有:提前销售收入的确认时间;把费用分摊到以后,如将广告费后延、延长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并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将计算的折旧递延到以后纳税年度扣除、将研发费用尽量计入无形资产递延到以后纳税年度摊销等。
三、结束语
税收筹划作为纳税人的一种理财手段,可以为企业节税,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壮大企业的经济实力,但也存在税收筹划不当违法偷税的风险。因此,纳税人只有在正确解读企业所得税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熟练掌握和运用税收筹划的方法,遵循科学的税收筹划原则,才能真正取得税收筹划的成功,为企业创造出更大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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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刘爱明,刘冬荣.新企业所得税法对纳税筹划途径的影响及其对策探析[j].经济导刊,2007,(10).
著名税务专家,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税务管理系主任,会计学(中国第一位税务会计与税务筹划方向)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博士后,《阳光财税丛书》编委会主任,创立“税收筹划规律”,首次提出“税收筹划契约思想”,是国内税收筹划领域的领军人物之一。目前主要研究领域为:税收理论与实务、税务会计与税收筹划、企业会计准则、财务管理、产权与企业重组等。
一、信息不对称对税收筹划的影响
(一)信息不对称引起税收筹划的信息投资
信息不对称具体表现为三个方面的特征:(1)信息分布的不完善性,即信息总是有残缺的、不完全的,表现出极大的不完善性。(2)信息存在的不均衡性,即在不同领域或不同时间信息的分布是不均衡的。(3)信息配置的不对称性,即信息在不同的个体身上的分布是不对称的。
信息不对称会导致企业处于不同的税收地位,因此,信息不对称对税收筹划的影响是十分显著的,在企业税收筹划方案的设计、制定、执行、评估和反馈各个阶段都受到信息不对称的影响。企业开展税收筹划活动必须克服信息不对称的弊端,尽量获取充分的信息以保证税收筹划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因此,信息对于高质量的税收筹划方案是必要的。高质量的筹划方案,需要高质量的信息。但是高质量的信息并非免费的,它是一种稀缺资源,具备准确性与及时性的特质。要实现高质量的税收筹划,必须投资于高质量的信息,即以税收筹划为核心搜集整理各种有用信息,满足税收筹划的客观需要。在税收筹划的信息投资中,必须遵循以下两项原则:
(1)有效信息原则。信息是大量的,但要根据税收筹划的需要,只搜集其中与决策相关的信息,保障信息的有效性。
(2)成本节俭原则。信息投资是需要成本的,信息投资要遵循成本节减原则:第一,要充分利用现有的信息;第二,在成本约束下选择最节约的信息搜集方法,如访谈调查、实地考查、问卷调查、抽样调查等;第三,要在总体成本约束条件下,把资源合理分配,投资于最为稀缺的信息。
(二)信息不对称导致非税成本的产生
1.非税成本的概念与产生原因
非税成本是指企业因实施税收筹划所引致增加的非税收支出形式的其他成本。非税成本是一个内涵相当丰富的概念,在不同的税收环境下,不同税收筹划活动所引发的非税成本的内容和形式也有所不同。在一般情况下,税收筹划的非税成本包括成本、缔约成本、信息成本、市场交易成本、监督成本、机会成本、信息披露成本、违规成本、税收筹划咨询费用等。
信息不对称是导致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直接根源,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又引发了税收筹划中非税成本的产生。①在现实社会经济中,环境的复杂性与多边性以及人的有限理性都是非税成本产生的直接诱因。此外,市场摩擦、税制约束以及税收筹划的前瞻性和综合性也会导致非税成本的产生。
2.非税成本的控制方法
企业在开展税收筹划过程中,要综合考虑所有的经营成本,税负最小化并非税收筹划的最终目标,因为以税负最小化为目标的税收筹划行为可能引发意想不到的高额的非税成本(non-tax costs)。因此,鉴于非税成本对税收筹划的负面影响,笔者认为,应从两个方面分析和控制非税成本:
其一,权衡税收筹划节税额与非税成本的关系,如果一旦非税成本高于节税额,则税收筹划方案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是无效的甚至是失败的。
其二,由于非税成本对于税收筹划来说是一种不利的成本费用,所以企业在税收筹划活动中应尽量规避或降低非税成本,减轻非税成本对税收筹划的负面影响。但同时我们还应看到,有些非税成本是不可能消除的,如成本、缔约成本、市场交易成本等,只能尽量控制或降低其发生额。有些非税成本是可以完全控制的,如违规成本,完全可以通过规范的税收筹划方案予以彻底规避。
(三)信息不对称孕育“隐性税收”
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斯科尔斯首先提出了显性税收(explicit tax)与隐性税收(implicit tax)的概念。显性税收就是通常意义上由税务机关等按税法规定征收的税收,即纳税人直接支付给税务机关的税收。隐性税收则被定义为同等风险的两种资产税前投资回报率的差额,即有税收优惠的资产投资的企业以取得较低税前收益率的形式间接支付给税收机关的税收。
隐性税收是针对享受税收优惠待遇的资产而言的。比如,在一个给定的市场环境中,有两项同等风险水平的资产且其初始税前投资回报率也相同,但一项资产的收益享受税收优惠,而另一项资产的收益不享受税收优惠(或者两项资产的收益享受的税收优惠有所差别)。由于两项资产税收优惠的差异,企业会争相追逐享受税收优惠的资产,市场供求的变化会抬高该资产的价格,从而降低了其税前收益率,形成享受税收优惠的资产的税前收益率低于没有享受税收优惠的资产的税前收益率,两项资产的税前收益率的差额即为享受税收优惠资产的隐性税收。所以,隐性税收源于资产收益的不同税收待遇。企业在税收筹划实践中,往往会选择享受税收优惠的资产进行投资,所以,也就相当于承担了隐性税收。
隐性税收是开展税收筹划时不可忽视的一个因素。对于一个企业来讲,其所承担的总税收应为显性税收与隐性税收之和。企业通过税收筹划减轻的税收负担不仅包括显性税收,同时也包括隐性税收,实现总税收负担(显性税收与隐性税收负担之和)的最小化才是理想的。
(四)信息不对称引发税收筹划风险
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肯尼斯・阿罗曾说过:“我们要获得社会或自然界中实物运作方式的知识,就必须穿过层层迷雾。”那层层迷雾就是信息的迷雾,由于税收筹划在信息不对称环境下面临着诸多的不确定性,因此税收筹划风险的存在是必然的。
1.税收筹划风险的来源
税收筹划风险主要有两个来源:一是纳税人的主观判断,包括对税收政策的理解与判断、对税收筹划条件的认识与判断等。由于税收筹划涉及财务会计、税收、法律、管理等领域,综合性强,税收筹划方案很难做到尽善尽美,因此存在着来自纳税人主观判断的风险。二是征纳双方对税收筹划方案的认定差异。税收筹划方案能否给纳税人带来税收利益,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税务机关对税收筹划方案的认可程度,这种风险也是不容忽视的。
2.税收筹划风险分析
税收筹划主要有两大风险:一是经营过程中的风险②,主要是由于企业不能准确预测到经营方案的实现所带来的风险,即经营过程未实现预期结果而使筹划失效的风险。二是政策变动风险,该风险与政策变化有关。已经设计运行的筹划方案可能会因税收政策的变化而失效,目前中国税收政策还处于频繁调整时期,这种政策变动风险不容忽视。
3.税收筹划风险管理模式
风险管理是经济主体通过对风险的确认和评估,采用合理的经济手段及技术手段对风险加以控制、规避或减小风险损失的一种管理活动。税收筹划风险管理主要有以下三种基本模式:
(1)风险规避。风险规避是指为避免风险的发生而拒绝某种行为或某一事件。所以,风险规避是避免风险最彻底的方法,但其只能在相当窄的范围内应用,因为企业不能因恐惧税收筹划风险而彻底放弃税收筹划行为。
(2)风险控制。风险控制是指那些用以使风险程度和频率达到最小化的努力,风险控制在于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减轻风险损失的程度,包括风险防范的事前、事中和事后控制。税收筹划更多的是事前筹划性,即采取事前风险防范;对于事中、事后风险只能是补救或减小风险的损失和不利影响。
(3)风险转移。风险转移是将风险转嫁给参与风险计划的其他人身上,一般通过合约的形式将风险转移,譬如纳税人可以与筹划者签订最终筹划风险责任约定以及其他形式的筹划损失保险合约等风险转移合约。
二、信息不对称下的税收筹划博弈分析
(一)市场环境信息不对称的税收筹划博弈分析
1.市场环境信息不对称的分析
信息不对称对税收筹划有着重大影响,非税成本、隐性税收及税收筹划风险都可以归之为信息不对称的经济后果。所以,在信息不对称环境下,企业的税收筹划面临着极大的不确定性。
企业税收筹划基于对已掌握信息的判断,这些信息包括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税收筹划的目标,国家的税收政策与法规等自己掌握的私人信息和公共信息。但市场环境的变化对企业来说是信息不对称的,它无法准确预测和掌握市场环境的变化时间、变化趋势等信息。同样对市场环境而言,它是由若干企业组成的,其中某一特定企业的信息对它来说也是不对称的。因此,企业和市场环境就成为一个博弈对阵的两个博弈方。
2.基于市场环境信息变化的税收筹划博弈模型
企业进行税收筹划需要付出大量成本,包括货币成本、风险成本和机会成本。货币成本是指企业为税收筹划发生的人、财、物的耗费,它包括税收筹划方案的设计成本和实施成本两部分;风险成本是指税收筹划方案因设计失误或实施不当而造成的筹划目标落空的经济损失以及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机会成本是指采纳该项税收筹划方案而放弃其他方案的最大收益。
假设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货币成本为G,风险成本中包括市场环境变化的风险成本T,机会成本为C;由于进行税收筹划企业获得的节税收益为R,且满足R>G+C。则企业税收筹划的支付矩阵如表1所示:
企业所处的市场环境动荡不安时,如果企业贸然进行税收筹划,这种筹划很可能失败,则企业的期望收益值E=-G-T-C。此时,企业的最优选择是不进行税收筹划,期望收益值E=0。
假设存在由于信息不对称,企业预测市场环境变化的概率为P,则市场环境不发生变化的概率为1-P。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概率为Q,则企业不进行税收筹划的概率为1-Q。企业进行税收筹划与不进行税收筹划的期望收益分别为M1、M2,则有:
M1=(-G-T-C)×P+(R-G-C)×(1-P)
M2=0
令M1=M2
即:(-G-T-C)×P+(R-G-C)×(1-P)=0
解得:P=(R-G-C)/(R+T)
上述结果的经济含义是:若市场环境变化的概率P<(R-G-C)/(R+T),则企业的最优选择是进行税收筹划;若市场环境变化的概率P>(R-G-C)/(R+T),则企业的最优选择是不进行税收筹划;若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的概率P=(R-G-C)/(R+T),则企业可以随机地选择进行或不进行税收筹划。
(二)税法制度性缺陷背景下的税收筹划博弈分析
1.税法制度性缺陷背景下的信息不对称性分析
税法制度性缺陷属于一种正常现象。常见的税法制度性缺陷有“税法漏洞”和“税法空白”等多种情况,这里重点分析“税法漏洞”与“税法空白”的情况。
所谓税法漏洞,是指所有导致丧失有效性或低效率的税收政策或税法条款。税法漏洞是由税制体系内部结构的不协调性或不完善性引起的,这些漏洞性的条款往往自身规定矛盾或在具体规定中忽视某个细小环节,抑或存在较大的弹性空间和不确定性。
所谓税法空白,是指税法中对一些涉税事宜或纳税事项没有明确规定或根本没有规定的情形。税法空白是税法中的明显缺陷,由于世界是在变化的,税法的修订和完善需要一个过程,所以任何一国或地区的税法等不可避免地会出现税法空白之处。
由于企业的经营活动多种多样,税务部门无法全部知悉,所以存在着基本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而企业通过调整业务模式或组织结构改变纳税事项,进一步利用税收漏洞或税法空白的做法也是建立在信息不对称的基础之上,因为企业在利用税法漏洞或税法空白等税法制度性缺陷时,可能税务部门并不十分清楚税法制度性缺陷的具体所在。而等到税务部门观察到时,企业可能已经利用该缺陷成功地进行了税收筹划或“避税”活动。
2.税法制度性缺陷背景下的税收筹划模型
利用税法制度性缺陷减轻税负,属于一种特殊的税收筹划方式。③这种筹划过程实质上是政府与企业的一种动态博弈过程。企业作为博弈的一方,在市场利益的驱动下,积极寻找税法制度性缺陷并以此来安排自己的经济活动。政府作为博弈的另一方,在观察到企业的行动后,也会发现税法制度性缺陷,也会积极通过完善税收契约堵塞漏洞。因双方利益冲突的存在会使这种博弈过程一直持续下去。
假设企业利用税法空白点减轻税负,当找到税法空白点并在政府发现之前加以利用,就能够避免缴纳数量为T的税收,此时企业的筹划收益为T,政府的收益为0;当企业没有找到税法空白点,那么,就必须缴纳此笔数量为T的税收,此时企业的收益为0,政府的收益为T。
如果企业找到税法空白点,而政府也开始采取措施准备填补此项空白点,那么,最终的结果要看这项空白被填补的程度。如果用t表示政府通过填补税收空白挽回的损失,那么,此时企业的筹划收益为T-t,政府的收益为t,且满足t<T。政府和企业在博弈过程中,企业找到税法空白点的概率为Q,政府完善税法的概率为P,则相应的博弈支付矩阵如表2所示。
对于企业来说,其找到税法空白点并进行筹划的期望收益为U1,则有:
U1=(T-t)P+T(1-P)=T-tP
对于企业来说,未找到税法空白的期望收益为U2,则有:
U2=0
显然U1>U2,故企业有寻找税法空白获取筹划收益的动力,企业会不断寻找税法空白点,即不存在企业不去寻找税法空白点筹划的行为。
对于政府来说,完善税法(消除税法空白)的期望收益为V1,则有:
V1=tQ+T(1-Q)=T-TQ+tQ
对于政府来说,不完善税法的期望收益为V2,则有:
V2=T(1-Q)=T-TQ
显然V1>V2,故政府会不断完善税法,而不会选择放纵企业利用空白点筹划而不加以约束,所以,政府有不断完善税法的动力,这也是税法不断得以完善的动力机制之一。
由于政府和企业的这一博弈过程是动态的,只要企业寻找到税法空白点,则接下来政府就会填补该税法空白,所以政府完善税法的概率与企业找到税法空白的概率是相等的,即有:P=Q。进一步分析,在政府与企业的这一博弈过程中,如果假定税法空白点无限多,则在利益驱动下,企业与政府的这个博弈过程会一直持续下去:如果企业获得的空白点筹划的期望收益高于政府填补空白所获得的期望收益,则政府会继续填补税法空白;如果政府填补空白所获得的期望收益高于企业空白点筹划的期望收益,则企业会继续寻找税法空白。故该博弈模型有一纳什均衡解,即当政府和企业的期望收益相等时,可以表示为:U1=V1
即:T-tP=T-TQ+tQ,且P=Q
解得:t=T/2
该结论的经济涵义是:经过一系列的税收筹划动态博弈过程之后,政府和企业将均分空白点筹划的税收收益。
三、信息不对称下的税收筹划契约安排
(一)信息不对称下的税收筹划契约安排
契约理论将企业视为由股东、债权人、经营者、职工等利益相关者之间订立的一系列契约组成的集合体,契约各方在契约条款约束下均是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经济主体。如果将税收因素考虑在内的话,那么,政府作为税法的代表毫无疑问应被引入订立契约的程序。不过,相对于其他契约方而言,政府无法及时调整它的策略,因为它要通过变动税法来实现,而税法的调整总是滞后的或者税制的变化总是缓慢的。为了简化分析,这里我们暂不考虑政府作为契约方对税法的调整行为所带来的影响。
由于契约双方拥有不对称信息,导致一方无法观察到交易另一方的行为或进行控制,即存在着“道德风险”问题。这种情况增加了契约的签订及履行成本,甚至有时为了获得其他方面更大的利益,交易方不得不放弃节税的计划。换句话说,企业税收筹划也会涉及到“道德风险”问题,税收筹划的契约安排是一项复杂的活动,企业在开展税收筹划时必须考虑到由于信息不对称所增加的成本。
1.隐藏行为因素的税收筹划契约
隐藏行为因素的税收筹划是指契约一方控制着影响未来税收负担及现金流量的行为选择,而这个行为选择却不能被其他契约各方观察到。④下面以企业和雇员之间的报酬契约为例阐述隐藏行为因素的税收筹划。
假设雇员取得的收入适用一个随着时间推移不断降低的税率表,而企业适用累进所得税率,即利润越高,税率也越高。如果企业初期创业阶段,费用支出较多会形成当期的净经营损失,但预计未来会盈利。在这种情况下税负最小化的报酬契约是:在企业未来盈利较高、支付的雇员报酬能够全额获得税前扣除时,企业给予雇员最高的工资。与此类似,当企业的盈利和适用税率都较低时,报酬支出应当尽量压缩或者通过其他方式递延到未来期间。在这个报酬契约中,如果雇员对风险是中性的,也愿意取得与企业利润相联系的未来报酬。企业的这种报酬契约安排就是基于税负最小化的考虑。
进一步分析,假设雇员是风险厌恶型的,而企业对风险是中性的,则雇员会权衡风险与收益,即一方面愿意获得当期报酬以规避风险,另一方面又愿意使其报酬税负最小化。从风险共享的角度看,雇员也愿意以独立于企业盈利能力之外的单纯工资形式获得报酬,让企业承担利润不确定引起的所有风险。但是,如果雇员面临一个固定税率,且企业适用累进的税率,相对于税负最小化的最优契约而言,企业和雇员倾向于达成一个次优报酬契约,即包含当期支付的固定工资报酬附加与未来风险程度相关的奖金形式的报酬契约。此时的报酬契约既不是税负最小化的契约,也不是使雇员规避所有风险的契约,而是一个折中契约,这样对雇员和企业都有利。
2.隐藏信息因素的税收筹划
隐藏信息因素的税收筹划是指契约一方已经观察到影响未来税收负担及现金流量、但其本身无法控制的某一经济状态,而这一经济状态却不能被其他契约方观察到。⑤下面以亏损企业出售为例来阐述隐藏信息因素的税收筹划。
假设一个企业在以前年度累积有大量的净经营亏损且即将过期⑥。进一步假设,如果某个盈利企业兼并上述具有净经营损失的企业,它就会节省部分税收。由于存在信息不对称,亏损企业具有信息优势,如果双方实施并购交易,则亏损企业的“道德风险”问题而使并购方在并购交易中承担全部风险,因为亏损企业的并购方并不清楚亏损企业待售资产的质量状况。而并购方虽然通过并购交易可以获得一定的税收利益,但它无法预料到可能产生的大量的非税成本,如信息搜集费用、签约费用、资产评估费、信息披露成本、人员安置费等,这些非税成本的总额可能比并购税收筹划所节约的税额高出很多。因此,并购方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进行决策,必须充分考虑包括税收因素与非税因素等在内的多方面因素的综合影响,并最终拟定出切实可行的并购交易方案。
(二)有效税收筹划与契约选择
1.有效税收筹划的思想
有效税收筹划(effrctive tax planning)是一种在考虑税收影响的情况下使税后收益最大化的决策。有效税收筹划理论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运用契约理论的基本观点和方法展开分析,研究在信息不对称的市场中,各种类型税收筹划产生和发展的过程。根据契约理论,面对不同边际税率的纳税人可以通过相互订立契约共同受益。在完全竞争市场,当事人通过签定契约而开展的税收筹划将实现纳税最小化。
有效税收筹划是一种科学全面的筹划方法,必须兼顾所有的商业成本。这其中既包括税收成本,也包括非税成本。大量研究表明,由于经济意义上的不确定性的存在,信息在各个经济人之间分布不对称,不同的税收筹划会产生不同的交易成本以及其他非税成本。在非完全竞争市场,即存在不确定性和交易费用的情况下,各种因素权衡的结果却常常会使有效税收筹划与纳税最小化偏离。因为不确定性引致一系列非税成本的增加,而非税成本的出现使税收筹划策略的选择更加复杂。
此外,有效税收筹划要求筹划者在进行投资和融资决策时,不仅考虑显性税收,还要考虑隐性税收。有效税收筹划还要求筹划者认识到,税收仅仅是众多经营成本中的一种,在筹划过程中必须考虑所有成本,如果要实施某些被提议的税收筹划方案,可能会带来极大的商业重组成本。
有效税收筹划在实施最大化税后收益的决策规则时要充分考虑税收的作用,以及其他众多经营成本的影响,而传统的税收筹划方法没有认识到有效税收筹划和税负最小化之间的显著差异。在交易成本昂贵的社会里,税负最小化策略的实施可能会引发大量非税成本。例如,预期下一期间企业的税率会上升,而雇员的税率将保持不变,企业将雇员的报酬递延到下一期间支付,能够节约企业的税收支出。但这会将雇员置于一旦公司破产,其将无法获得支付的风险之下。雇员可能据此要求一个额外的报酬(风险报酬)以补偿其额外承担的风险。因此,这将导致税收筹划的收益水平下降。可以说,税收筹划的收益水平在一定程度上都会被税收筹划所引发的非税成本部分抵消。
2.税收筹划的契约影响与契约选择
交易双方订立合作契约,可以降低交易费用,缓解信息不对称问题。下面我们分析契约对税收筹划的影响及税收筹划中的契约选择问题。
(1)契约改变投资的税后收益率
假定初始状态,市场上有两种无风险投资具有相同的税前投资收益率,此时两种投资无差别,是一种稳定的均衡状态。如果政府出于宏观调控和产业结构调整的考虑,对其中一种形式的投资(以下简称第一种投资)给予税收优惠政策,这样就导致其税后投资收益率高于没有给予税收优惠的另一种投资的税后收益率。于是,税后投资收益率的提高必将抬高第一种投资的价格,这又会使其税后投资收益率降低,直到两种投资的税后收益率相等实现市场均衡。
尽管市场达到均衡点以后,边际投资者对两种资产的选择是无差异的,但市场上仍有相当一部分非边际投资者,他们之间仍可以通过相互订立契约的方式开展税收筹划而受益。
成功的企业和个人应该是精明的纳税人,他们知道用智力赚取大量利润,也凭借其智慧缴纳少量的税收。世界媒体大王鲁珀特·默克多在英国的主要控股公司—新闻投资公司,在过去11年中,共获利近14亿英镑(约21亿美元),但其在英国缴纳的公司所得税净额竟然为零,真是“绝顶精明”。这位年近七旬的商人,既精于经营,也精于纳税,是税务筹划的典范。
在市场经济下如何合法合理地减轻企业税负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企业不同,面临的税收环境各异,税务筹划的结果或许不会一致。相比之下,企业树立筹划意识并把它融入到企业经营决策的始终要比机械地学习、运用几个具体方法更为重要,毕竟意识是行为的先导,没有税务筹划意识,也就不可能有税务筹划行为。如此,国家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无异于纸上谈兵。
开展税务筹划对我国企业而言最大的障碍是筹划意识的缺乏。企业领导由于对财务、税收知识的了解欠缺,加上社会上偷逃税款成风,因此涉及到企业税务问题时,脑子里想到的就是找政府、找税务局长、找熟人,压根就没想过通过自身的税务筹划能合理合法地节税。对财务人员来讲,限于税法知识的欠缺,又认为领导在税务问题上神通广大,碰到税收事务就找领导,会计只能写写算算,未能为企业税务筹划有所作为。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改革的深入,依法治税各项政策措施的出台,企业必须彻底摒弃这些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做法。作为领导不仅要做到自身加强税收法规的学习,树立依法纳税、合法“节税”的理财观,而且要积极过问、关注企业的税务筹划,从组织、人员以及经费上为企业开展税务筹划提供支持。作为财务人员不仅要消除自身核算员的定位思维,向管理型辅助决策者角色转变,而且应加紧税法知识的学习,培养筹划节税的意识,并将其内化于企业各项财务活动中,通过开展税务筹划为企业获得财务利益来赢得更高的职业地位和领导的重视。
二、规范税务筹划基础工作
税务筹划的开展建立在企业财务管理体制健全、各项活动规范有序进行基础之上,而从我国企业财务管理现状来看,存在较严重的不规范现象,使税务筹划活动缺少根基。一是各项管理活动并非严格按照财务工作规程来做,不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甚至没有经过财务上的必要预算,更不需要税务筹划,就由企业的领导“拍板”决定的事例比比皆是。二是权责不清,企业中税收筹划主体不明:会计人员认为自己的职责是做好会计核算,提供会计报表,至于立项前的税收成本比较及相关决策是领导的事。在老板心目中,税收筹划是财务部门份内的事。三是由于管理不严、体制不善、会计人员素质低、地位差,导致会计政策执行不严,企业的会计账目时有差错:账实不符、账外账、小金库、无原始凭证、不按会计程序做账、随意更改核算方法等现象严重,税务筹划无从下手。为此,企业应从如下方面健全财务管理,为税务筹划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强化决策科学化的管理
筹划性(在事件发生之前而非之后进行“谋化”)是税务筹划的特点之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各项活动最终都会归结为一种财务活动,为使每项活动的财务效果最优,企业必须建立起科学严密的决策审批体制,保证必要的技术、人才、资金以及税务上的可行性论证,杜绝领导干部的“一言堂”。只有如此,才能开展正常的税务筹划活动,税务筹划也才能真正在企业中发挥“节税”的综合财务作用。
(二)规范企业财务会计行为
设立完整、客观、规范的会计账目和编制真实的财务报表既是国家财务法规对企业的要求,也是企业依法纳税、满足税务管理部门要求的基本需要,同时又构成了企业税收筹划的微观技术基础。完整、规范的财务会计账证表和正确进行会计处理便于企业对税务筹划进行本利分析,为提高筹划效率提供依据。实践证明,企业会计资料越规范,税务筹划的空间越大。为此,治理我国企业中普遍存在的会计账目不全、假账滥账现象,不仅是企业外部监管部门的工作,更是企业领导义不容辞的职责。
(三)明确税务筹划的主体
税务筹划是一项政策性、业务性较强的工作,企业必须有相应的执行主体具体经办才能使税务筹划真正开展。由于税务筹划涉及的职能部门较多,筹划主体专业要求较高,因此,目前可以采取的措施有:1.成立由领导、会计、税务专家组成的企业税务筹划组。税务筹划与会计具有天然的联系,高质量的会计信息是税务筹划的基础,会计人员做税收筹划的优势是具有扎实的会计专业功底,不足是对税法了解不够。同时,因角色定位我国会计人员目前难以参与企业的高层决策,由会计人员单独从事税务筹划效果不会理想。企业的领导者虽负有使企业发展增值的责任,也具有最高决策权,但他们对会计、税法的了解不够,做税收筹划既缺乏能力,又没有太多的精力,也无法充当税收筹划的执行主体。聘请税务筹划的中介机构参与可以弥补企业内专业人员的不足,但中介机构尽管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但对于企业的具体业务、经营特点、发展方向等信息缺乏足够的了解。因此,可以考虑建立三者合作模型,在领导的重视、会计支持、专家献计的情况下,把税收筹划工作落到实处。2.改变财务会计兼任办税人员的做法,在企业内设立专职税务会计一职。目前,许多国家的企业都设置了专门的税务会计,在企业中发挥着显著作用。随着我国税收、会计改革的逐步深入,会计政策和税法之间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差异。企业追求自身利益的主动性,要求会计不仅能够提供企业纳税义务发生和履行情况的信息,而且能够提供避税和节税的信息以支持管理决策。对此,笔者认为,在现阶段我国对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应否分离的讨论没有定论的情况下,企业可以借鉴国外做法,专设税务会计岗位。其职责除了编制纳税申报表、办理涉税事宜满足税务机关的要求外,应有更多的精力对企业税务活动进行合理筹划,尽可能使企业税收负担降到最低。
三、加快引进和培训企业内税务筹划人才
税收筹划是一项高层次的理财活动,高素质的人才是其成功的先决条件。具体来看,事这项专业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的能力条件有:
第一,精通国家的税法及税收相关法律,并时刻关注其变化。只有如此,企业才能选准节税活动的筹划点,了解什么是合法、非法以及合法与非法的临界点,在总体上确保经营活动和税务行为的合法性,“用透”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现实经济中,许多企业对放在身边的税收优惠不知道使用,发生了应享受税收优惠的经济行为,但没有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也没有进行相关的税收申报,没能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白白丧失了大量的节税利益,成为只知道辛苦创业、埋头拉车的“愚商”。
第二,不仅要了解企业所面临的外部市场、法律环境,为企业争取最大的外部发展空间,而且必然熟悉企业自身的经营状况、能力,给企业自身的税务筹划进行一个准确的定位,因为好的税收筹划方法不一定对每个企业在任何时候都合适。例如,固定资产的加速折旧,方法可以减少当期应纳所得税额,推迟所得税的缴纳时间,是一项很好的税务筹划方案。但是,如果企业正处于减免税阶段,运用加速折旧法则会使当年应纳所得税额减少,所享受的税收优惠额度减少,而在以后年度应纳税额反而增加,这对企业是不利的。因此,税务筹划人员要在熟悉内外环境的前提下,针对企业自身的特点设计适当的税收筹划方法。
第三,近年来,国家税制变动频繁而复杂,参与国际市场活动的企业面对的各国税制更是如此,这就要求税收筹划人员不仅必须具备扎实的理论知识,更需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较高的操作业务水平。
此外,税务筹划活动涉及企业经营的方方面面,筹划人员为此还必须具备财务、统计、金融、数学、保险、贸易等方面的知识及严密的逻辑思维、统筹谋划的能力,否则,即使有迫切的税收筹划愿望也难有成功的筹划作为。
从国际范围内看,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税务筹划专业化及跨国税务筹划趋势十分明显。许多企业不惜花费大量的精力和财力聘请税务专家(税务顾问、税务律师、审计师、会计师、国际金融顾问等高级专门人才)从事税务筹划活动,以节约税金支出。如以生产日用品闻名的联合利华公司,其子公司遍布世界各地。面对着各个国家的复杂税制,母公司聘用了45名税务高级专家进行税收筹划。一年仅“节税”一项就给公司增加数以百万美元的收入。
从我国的情况看,要解决企业因能力不足而带来的税务筹划水平低下的问题,笔者认为有多种措施可供企业选择;
(一)聘请外部专业税务人员为企业进行税务筹划。
我国的税务业经过十多年的建设,已有了很大的发展。从最初的仅仅为企业办理一些简单的纳税申报等业务发展到现在已逐渐地介入企业的税务筹划,其为企业所带来的节税效应已令不少企业相当满意。有条件的企业可以聘请专业的税务中介机构为其提供专业化的纳税服务。
(二)引进高素质专业税务筹划人才。
在我国,出资雇用外界为税务活动出谋划策还不普遍的情况下,企业要想降低纳税筹划的风险,提高纳税筹划的成功率,必须引进具备税务筹划能力的人才。国外一些企业在选择高级财务会计主管人员时,总是将应聘人员的“节税”筹划知识与能力的考核,作为人员录取的标准之一。我国也应朝着这一趋势发展,在淘汰不称职财务人员的基础上引进高素质的财务人才,强调财务人才的税务及其所应具备的其他知识背景。
(三)加快现有办理税务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
在现阶段大多数企业由会计办理涉税事务的情况下,重视内部税务筹划人才的培养可能是大多数企业最现实的选择。企业必须重视对现有财务会计人员税法知识的培训,促使其提高税收知识修养,掌握节税筹划的理论和技能,更重要的是具备税务筹划的意识,从而能够依法高效地为企业开展节税筹划工作。在我国税收法律法规日趋完善,企业所面临的税务筹划环境不断变化的情况下,这种培训工作更显得必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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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刘静.试论企业税收筹划的基本思路和方法[J].当代经济研究,2000,9.
【关键字】所得税纳税筹划
企业所得税是以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它与企业的经济利益息息相关。因此,如何充分享受所得税法现有税收优惠,减轻企业税收负担,从而增加企业收益,成为每一个企业经营者慎重考虑的问题,这就是通常所指的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所谓的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充分利用税法所提供的包括减免所得税在内的一切优惠政策,获得最大的税收利益。本文从所得税税率、纳税人身份、所得税税前扣除、税收优惠政策的利用等几个方面阐述了所得税的税收筹划措施。
一、所得税税率筹划
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税率统一为25%。这一税率水平既充分考虑了国际上的税率水平,又兼顾了国家财政的承受能力和企业的负担水平。在此基础上,为更好地发挥税收对经济的调节作用,国家还制定了一些低税率的政策,为企业进行纳税筹划提供了空间。
1、小型微利企业的纳税筹划。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小型微利企业的所得税率为20%,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为: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小型微利企业在其年应纳税所得刚好超过30万时,可能会因为累进程度太大,造成增加的所得税负担急剧增加,这时,小型微利企业就有必要进行纳税筹划,合理地把应纳税所得控制在合理的水平上。小型微利企业可通过参加公益、救济性捐赠,或者增加其他期间费用来增加扣除项目,以此避免企业因增加应纳税所得而带来的超额税收负担。
2、高新技术企业的纳税筹划。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同时符合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在纳税筹划时,可通过公司分立或将科技产业进行地区间的迁移,或通过关联交易将利润转移给位于此类地区并享受税收优惠的关联企业,甚至“区内注册、区外经营”,来使税负减轻;或考虑提高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和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等,使其成为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从而适用15%的低税率,以减轻税负。
3、非居民企业境内所得与境内机构场所没有实质联系、或在境内没有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的境内所得,所得税的税率为20%,减按10%征收。非居民企业可以利用这一税收优惠政策对其所得进行筹划。
二、精心选择纳税人身份
新税法强调法人企业或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并将所得税的纳税人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两种,同时规范了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概念。居民企业承担全面纳税义务,对其境内外全部所得纳税;非居民企业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一般只就其来源于我国境内的所得纳税。新税法采用了“登记注册地标准”和“实际管理机构地标准”相结合的办法,对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作了明确界定。税法规定,企业的登记注册地在境内或虽然登记注册地不在境内但其实际管理机构在境内,则其为居民企业;企业的登记注册地不在境内,同时其实际的管理机构不在境内(可以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也可以没有机构、场所),该企业有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则其为非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税率分为两种,一是25%,适用与该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与中国境内机构、场所有实质联系的所得;二是20%减半,适用于该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与中国境内机构、场所没有实质联系的所得。这一新变化对外资企业影响非常大。如果企业不想成为中国的居民企业,就不能像过去那样仅在境外注册即可,还必须确保不符合“实际管理控制地标准”。
三、税前扣除筹划
1、提前扣除,延期纳税。对于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对该类固定资产按最短的年限采用加速折旧法计提折旧。同理,在目前物价上涨的情况下,存货计价应采用加权平均法,而非先进先出法。相反,因业务招待费只能按实际发生额的60%,但不超过年营业收入净额的0.5%扣除,应尽量减少列支,尽量避免赞助支出、企业之间的管理费等不得扣除的支出。总之,企业要准确把握可扣除的成本费用数额,争取税法允许的最大扣除,以减少所得税支出。
2、新税法对于工薪、福利、捐赠、广告费等给予了更加宽松的税前扣除政策,扣除限额提高,企业因此可在规定的限额范围内充分列支工资、福利、捐赠、广告费及研发费用等,但要注意是否符合列支条件,如允许据实扣除的工资、薪金必须是“合理的”;捐赠则必须是公益性捐赠;广告费必须满足三个条件:一是通过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的。二是已实际支付费用,并已取得相应发票。三是通过一定的传播媒体等。
四、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税收筹划
我国《企业所得税法》中规定了各种税收优惠政策,企业要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以达到节税的目的。
1、费用的加计扣除。一是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不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企业应将研究开发支出与其他支出分别核算,以便充分利用此项政策。二是工资的加倍扣除。新税法规定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100%扣除。因此,企业应合理安排残疾人员,特别是安置残疾人员已达到一定比例但未达到1.5%的企业,有时通过增加少量残疾人员就可享受该项优惠政策,达到节税的目的。
2、特殊设备的税额抵免。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下转第5页)
(上接第168页)比例实行税额抵免。《实施条例》第一百条规定,这些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的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目前国家不断加强环境保护和治理,企业用于环境保护方面的投资也越来越大,因此,要充分利用该政策进行税收筹划。超级秘书网
3、税额减征的优惠政策。属于这项优惠政策的规定有三个:一是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自第一笔获得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三年免税三年税额减半;二是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三年免税三年税额减半;三是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居民企业转让技术所有权不超过500万部分,免所得税,超过500万部分,减半征收所得税。目前我国企业在经济发展的和国家政策的引导下,应根据自身的资金和周围的环境,制定自己的投资方向,尽量能够满足税法规定的优惠条件。
关键词:税务;筹划;企业;财务;管理
一、中小企业开展税务筹划工作的重要性
如今中小型企业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的力量,他们的发展关乎我国经济的发展,中小型企业的种类也在不断地增多,我国经济的来源途径也不断地增多,特别是近年来国家针对中小型企业、科技型企业、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企业等企业出台了一系列的“减税降费”政策。这时,税务筹划工作的进行就是很有必要的了。能够很好地开展税务筹划,有利于帮助公司能够将资金进行很好的流通,在资金周转方面上不会担心,还能够减少企业的税务压力,使得企业能够将力量集中在发展企业上面。税务筹划工作的进行,是企业的一个长久之计,能够使得企业放远发展,不必担心财务上的事情,使得企业的资金能够源源不断的自由流通,企业的发展便会更加的完整美好。相关的财务管理人员要践行税务筹划的工作,将企业的税务工作做好,使得企业能够更有力量的向前发展。
二、中小企业税收筹划发展缓慢的原因
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比较的迟缓,实力也相对比较薄弱,企业里里外外都在不断地进行整改,相关政策也在不断地改进,还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在税收筹划工作的进行中,也在不断地进行改革,一步步的得到改善,但是目前还是处于一个比较初级的阶段。一些不符合法律的行为与现象,以及一些不规范的事情还时有发生,所以,一直处在改革的阶段。目光还是比较短浅的,没有做长久的打算。有些企业的税收政策还有漏洞现象,有的企业为了逃避税收,做出一些不好的行为。有的一些中小型企业刚刚兴起,在有关税收上的知识与理解还是相对较少的,所以产生一系列不符合常规的错误。对于一些不上缴税款或者少上交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并没有做好普及工作,而且税收的意识在人们的心中还没有一个完整的形象。相关的政策还不够完善,使得人们认为少交税或者是逃税都是无关紧要的,这就加大了企业的税务压力,使得企业的发展变得缓慢。在大数据技术广泛应用的时代,企业中的税务管理者没有切实地将自己的工作做好,也没有按照相关的制度秉公办事,使得企业的资金管理不周,造成一些不必要的浪费。企业在税务管理上没有形成自己正确的交税观念,使得在成本支出和销售收入的税差太大,造成多交税收,增加成本减少利润,税收相关人员一定要对税收有一个清晰的理解与概念,使得工作能够完美的进行下去,对企业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提高自己的工作水平,对企业的财务管理与资金的流通都要掌控好,要做长远的打算,具有一个长远的目光,使得企业能够有一个长远的发展,不要只图眼前利益,而错失了更长远的利益。企业的发展是一个长久之计吗?需要不断地为以后的发展做打算,在资金上,资金能够自由的流通,对企业的发展将会有很大的帮助。
三、税务筹划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缺乏税务知识
一些企业对于税收的观念与理解处在浅显的阶段,税收的意识不强烈,对于一些漏税或者少交的行为不以为然,这样长久下来,就会给人们一个错误的观念,企业中的人们税收意识淡薄,使得企业的压力越来越大,这就使得企业的财务资金变得紧张,必要的时候资金不能很好地流通,就会使得企业的发展滞后。对企业人员进行税务知识的讲解是很有必要的,尤其是相关财务管理人员更需要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
(二)企业税务筹划水平低下
税收筹划在中小型企业的发展中还是远远不够的,如果税收观念在人们的意识中不留下重要的印象,就会使得人们对企业的贡献意识下降,中小型企业的税收筹划还是需要进一步的发展的,企业要对税收制度进行规范,并要求人们落实践行。因为中小型企业的发展经历与发展水平都相对较低,所以,对于专业的税收知识还没有做很好的了解,对专业的税收筹划政策还只停留在一个初级阶段。
(三)财务控制薄弱
相关人员对于财务管理的掌控还是远远不够的,对于相关知识的了解也是不达标的,在行使的过程中还出现了许多错误。使得资金周转困难,流通起来也不好,财务管理人员需要具备良好的税收筹划的知识,对于税收的概念要有一个明确的认识,在财务管理工作上要践行相关制度,对于一些偷税、漏税的人要加大惩罚力度。要以一个发展的眼光看待企业的事物,并做出合理的判断,使得财务能为企业的发展做坚强的后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