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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建设发展精品(七篇)

时间:2023-09-14 17:27:34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城乡建设发展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城乡建设发展

篇(1)

根据县委的部署,结合建设系统实际,在学习实践活动中,我们要重点把握好以下三个方面:一要牢牢把握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高举一面旗帜、突出一个主题、围绕一个总体要求、紧扣一个载体、明确三个着力点,实现一个目标要求。高举一面旗帜,就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突出一个主题,就是紧紧围绕“生态型城市”的定位,以工业基地、住宅小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为切入点,开拓创新、科学发展这一主题,进一步完善城镇功能、改善城镇环境、增强城镇辐射带动作用。围绕一个总体要求,就是“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紧扣一个载体,就是“规划高起点、建设高标准、管理高水平”这一实践载体;明确三个着力点,就是“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建设事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实现一个目标要求,就是要实现“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创新体制机制、促进科学发展”。

二要始终坚持学习实践活动的基本原则。这次学习实践活动,以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自上而下展开,政策性、实践性都很强。活动中要把握好四条原则:一是坚持解放思想;二是突出实践特色;三是贯彻群众路线;四是以正面教育为主。

三要努力实现学习实践活动的目标要求。贯彻县委提出的目标要求,就必须立足实际,注重创新,真正做到探索方法、积累经验、促进发展。为了丰富活动内容,每个阶段还提出了相应的活动载体,我们要在积极参与配合、认真搞好全县统一组织活动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工作,创新出符合部门和行业特点的活动载体,增强学习实践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深刻认识在建设系统内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在全党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党的十七大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要认真学习、深刻理解、用心把握,充分认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对全面推进全县建设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全面提升党员干部的执政能力,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近年来,我县建设事业实现了又好又快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全县城乡建设工作也面临着一些新形势、新机遇和新挑战。新的形势和任务,迫切要求我们抓住和充分用好学习实践活动这一机遇,按照科学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分析和总结建设工作的经验和规律,把握好推进城乡建设事业科学发展的切入点,制定政策措施,创新机制体制,坚定不移地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城乡建设工作,全面提高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水平。

三、把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作为促进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全面推进当前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不仅要重视学习,更要重视实践,要着眼于当前我们所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立足于解决制约城乡建设发展的关键问题,注重分析当前我县城乡建设事业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研究发展措施,明确发展路径,增强发展能力,牢牢把握发展的主动权。

(一)在可持续发展上下功夫,抓住机遇,加大投入,全面完成“五定”责任项目。

一是紧紧抓住中央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的历史机遇,加强上下沟通联系,密切关注政策取向,积极争取上级扶持资金和政策倾斜。二是贯彻落实全国加强节能减排工作和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积极争取中央、省市项目资金全面完成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的建设,创建清洁优美的工作、生活环境,推进我县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三是严格按照师政发[2009]11号《*县2009年重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目标暨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通知》精神及师建发[2009]2号重点建设项目责任分解要求,全面完成人工湖、凤凰大道、通源大街北段、县城供水管网改造、旧城改造、政通大厦、12个房地产开发建设等9项21个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年内计划任务。

(二)始终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内外并举,千方百计再掀城市建设新

要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把《城乡规划法》纳入科学发展观的学习中,抓住机遇分层次抓好《城乡规划法》的贯彻落实,紧扣“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建设一盘棋、管理一张网”的格局,充分发挥规划的先导性作用,严格按照《关于加快县城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乡(镇)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生态型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方案要求,努力开创城乡规划建设工作新局面,进一步的提升城市品位。以“强服务、简程序、提效能、促发展”实践为载体,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着力突出规范管理,积极打造“阳光建设”。

三、始终坚持以人为本,高度关注民生,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惠农政策

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城乡建设中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把城镇规划与村庄规划、城市建设与村镇建设、经济实用房建设与廉租房建设、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农村危旧房改造与“866”工程建设统一起来,一是要积极完成6000平方米的第三批廉租住房建设,10000平方米的第二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79.2万平方米的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廉租住房制度,切实保障最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要;二是建设工程在按照“八个统一”实现招投标管理的基础上,严把工程质量关,进一步加大对城市燃气、公交车、出租车行业的管理力度,增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不断加强行政监督和管理,重处违规行为,保障安全生产,创新管理模式,逐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水平,促进我局安全生产工作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四、统筹兼顾,妥善处理工作与学习的矛盾,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要处理好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开展与当前工作的关系,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作为推动各项建设工作快速发展的重要动力,作为提升建设事业科学发展水平的重要机遇,以学习活动的深入开展促进业务工作的全面完成,用业务工作的成效来检验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果,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两提高。

篇(2)

【关键词】城乡建设档案一体化法制保障;管理机制;注意问题

1 城乡建设一体化下城建档案面临的突出问题

城乡建设一体化进程已经形成了许多新的具有保管和利用价值的建设档案。城乡建设一体化,尤其是新城镇、 农村集中居住区的建设,在某种形式上新城镇建设已经形成了很多新的“城市”,具备了城市的一些特点和功能,甚至个别乡镇还超过了许多县城驻地、小城市,形成了许多已经具有很高保管价值和利用价值的建设档案;农村集中居住区建设在某种程度上一定范围内也具备了城市社区组织的雏形,其建设档案也有一定保管和利用价值。比如一些城乡一体化发展试点,其中人口向城镇集中、工业向园区集中等政策使城镇、工业园区形成了大量、丰富的有保管和利用价值的城建档案, 这就要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必须加大管理力度,切实保管和利用好这些档案。 城乡建设一体化,从规划、建设和管理方面, 都需要提供高效、完整、准确的城乡建设档案资料,都对村镇档案保管和利用提出了新的客观要求,但是村镇档案无序、松散、被动的管理现状,使大量新出现的“新城镇、新社区、新园区”的建设档案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和良好管理,致使城乡建设档案的利用价值大打折扣,难以承担起为城乡建设一体化发展服务的重任。

2 城乡建设一体化下城建档案发展的思路和想法

2.1 建立城乡建设档案一体化发展的新思路

城乡建设一体化要求城乡建设档案也要一体化,也要按照一体化发展的思路去看待问题和解决问题。实现城乡建设档案的一体化管理、一体化服务,不仅仅是目标,也是城乡建设档案的现实需要,要摒除只重视城市建设档案,不重视村镇档案的旧观念。城乡建设一体化的目标是实现城乡之间的共同进步,弥合城乡之间的差别,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发展。城乡建设档案也要紧跟这一形式,适应城乡建设一体化发展的需要,逐步实现城乡建设档案的无差别化,为城乡建设提供一样的优质高效和完整、准确的城乡建设档案。

2.2 构建促进城乡建设档案一体化管理的法制保障体系

城乡建设档案一体化管理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去做,建立城乡建设档案一体化发展的新思路必须得到法律法规的认可和切实保障。从法律的角度说,首先,要正名,名称要由城市建设档案馆(处、办)改成城乡建设档案馆(处、办);其次,要扩展管理范围,由城市规划区范围扩展到城乡规划范围,也即需要规划的城镇、园区、农村集中居住区都要包括在管理范围;第三, 要出台相关法规和文件,切实规范城乡建设档案的一体化管理。城乡建设一体化的目的是为了实现“乡”与“城”在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方面的均等化,享受共同的待遇和服务。所以,城乡建设档案的一体化管理必须有章可循,必须以提高乡镇档案的综合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为重点,必须以法律法规的形式予以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真正构建起城乡建设档案一体化管理的法制保障体系,使乡镇建设真正享有城乡建设档案一体化管理的益处。

2.3 创新城乡建设档案一体化管理的机制

城乡建设档案一体化管理必须符合城乡现实,必须尊重客观规律,不能盲目的、不切实际的去做。按照国内现有的管理体制,由各地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直接管理村镇档案不太现实,由各县级城建档案馆 (处、办)作为乡镇档案的管理主体更为实际。但是县级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普遍存在管理机构不够健全、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管理技术相对落后、管理能力相对不足等缺陷,不能独自承担起城乡建设一体化管理的重担。要想实现城乡建设档案一体化管理的目标,还需地市级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扛起大旗,加强对县级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的领导和支持,协调处理好各自的管理范围和职能,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促进城乡建设档案的一体化发展。

2.4 全面实现城乡建设档案的一体化服务

城乡建设档案一体化发展不能忘了城乡建设档案的服务功能。可以说,正是因为城乡建设一体化发展对城乡建设档案的需求促进和决定了城乡档案一体化发展的进程。所以正视城乡档案一体化服务的重要性,才是城乡档案一体化发展的根本。只有全面实现了城乡档案一体化服务,才能做好城乡建设档案一体化管理工作,才能以更实际的工作促进城乡建设一体化,让城乡居民共享城乡建设一体化带来的实惠和好处。

3 城乡建设一体化下城建档案发展应注意的问题

3.1 城乡管理的协调问题

城乡建设档案一体化管理不应该成为利益之争,也不应该成为互相扯皮的理由。必须处理好市县之间的管理权限和服务能力的问题。比如,在具体业务管理上,市级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只进行行业监管,由县区级管理机构主抓乡镇档案管理;在保管和服务上建立技术合作机制,如果县级城建档案管理机构不具备一定档案保管和开发利用能力,就由市级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提供档案保管和开发利用服务。

3.2 乡镇档案管理的特殊问题。

城乡建设档案一体化,第一要重视乡镇档案的管理工作,要严格按照城建档案管理程序备案乡镇建设档案,把好审批关,把应该收缴的乡镇档案都收缴上来;第二,要抓好乡镇档案的业务指导工作。乡镇建设存在许多不规范的情况,要重视乡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建设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帮助他们尽快提高业务水平,提供合格的建设档案。

3.3 地下管线档案的管理和利用问题

地下管线档案管理有其特殊性,它不仅是城乡建设档案中重要的建设档案,并且也是利用率最高,对城乡建设影响最大的一类档案。签于地下管线的相通性、不可分隔性, 以及地下管线开发利用的复杂性和重要性,地下管线的管理似不宜分割,应由地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统一管理或以地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为主管理更加合适,当然距离地市较远,有自己独立管网系统,且有足够实力的县级城建档案管理机构也可自我管理与开发。

篇(3)

(一)加强城镇化管理的客观要求

城乡建设统计主要从数量方面反映我国城乡建设状况和发展水平,从宏观和微观上反映城乡建设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为我国城镇化监测提供重要基础数据。因此,推进城乡建设统计信息化建设,有利于提高城乡建设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夯实城镇化监测的分析基础,为加强城镇化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二)推进政府统计现代化的客观要求

近年来,国家统计局主动把握现代信息技术变革大势,持续加大信息化投入力度,积极适应统计现代化这一发展潮流。2012年2月18日,在广泛试点的基础上,国家统计局成功实施了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等统计四大工程。统计“四大工程”建设成功实施,使政府综合统计工作迈入了“统计报表无纸化、数据采集电子化、传输处理网络化、业务流程规范化”的信息化时代,是政府综合统计系统深刻变革统计生产方式、加快推进统计现代化的卓越创举。城乡建设统计是我国政府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政府综合统计提供重要的行业基础数据。因此,推进城乡建设统计信息化建设,有利于提高政府统计数据质量,夯实统计现代化基础,不断实现统计生产力的新提高。

(三)促进城乡建设统计发展的客观要求

经过几十年的实践与发展,城乡建设统计报表制度在经历了几次大的修订后,建立起了比较系统、科学、基本满足不同层次管理需要的统计指标体系,制定了与行业管理相适应的、由多种调查形式组成的统计制度方法。特别是2012年10月22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了《关于加强和完善住房城乡建设统计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计[2012]150号文件,就进一步促进城乡建设统计事业的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其中第(十二)条专门针对“推进城乡建设统计信息化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文件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按照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信息化工作的总体要求,构建与行业管理相结合的统计信息系统。”因此,推进城乡建设统计信息化建设,有利于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的新要求,促进城乡建设统计事业的发展。

(四)提升统计服务水平的客观要求

城乡建设统计是城乡建设管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也是一项服务性工作。城乡建设统计的基本任务是对城乡建设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随着信息技术与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政府管理部门和社会公众对城乡建设统计信息的要求越来越高。社会公众的关切就是城乡建设统计发展的动力。2010年初,当房价数据遭到有些人的质疑后,国家统计局制定了新的《住宅销售价格统计调查方案》,直接采用建设行业管理部门的网签数据代替了房地产开发企业直报数据。目前,70个大中城市房价数据已成为全国房价走势的重要风向标。国家统计局住宅销售价格统计改革来源于建设部门统计的基础数据,在满足了社会公众需求的同时,也给建设行业统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推进城乡建设统计信息化建设,有利于加强行业经济运行情况的监测与分析,提高城乡建设统计能力、统计数据质量、统计公信力,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提升统计服务水平。

(五)实现统计战略目标的客观要求

当今世界,现代信息技术突飞猛进,信息社会日新月异,由此产生的大数据已成为各国争相开发利用的重要战略资源。大数据是生产经营消费活动中电脑或传感器等装置自动生成的电子化记录,不易有人工错误,更加客观准确真实。利用大数据作为生产统计数据的重要参考,并在相关统计领域将整理后的大数据作为原始数据源,有益于统计部门生产出更加真实可靠的统计数据,更好地提供统计服务。积极开发利用这一战略资源,要大力研究利用遥感(RS)、地理信息系统(GIS)、全球定位系统(GPS)为代表的空间信息技术和物联网技术,提升统计信息化水平。因此,推进城乡建设统计信息化建设,有利于推进大数据的统计应用,为实现统计战略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城乡建设统计信息化建设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为改进和完善城乡建设统计系统功能,山东省莱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委托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编制开发了城乡建设统计报表软件系统,新系统于2007年启用,统计报表的数据采集和处理能力有了很大提高。伴随着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政府综合统计顺势而为,通过成功实施“四大工程”建设,使政府综合统计工作迈入了信息化时代。与之相比,城乡建设统计信息化建设还相对滞后,在推进城乡建设统计信息化建设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城乡建设统计信息系统缺乏统一的信息网络管理平台

目前,城乡建设统计信息系统主要实现了部门级应用,即每个部门能够实现自主采集、输入和查看本机数据。例如,城乡建设统计报表软件系统无论是原先使用的长达公司软件系统,还是现在使用的北京久其软件系统,都主要依托单机操作。工作中,省、市、县等城乡建设统计人员需要在各自部门层层采集、层层上报、层层录入、层层收审统计数据。由于缺乏统一的信息网络管理平台,导致统计数据中间传输环节过多,统计数据无法实时传送,统计人员无法实时沟通,统计工作效率降低。

(二)城乡建设统计信息系统无法整合城市(县城)

建设统计范围与村镇建设统计范围城乡建设统计包括城市(县城)建设统计与村镇建设统计。2006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城市(县城)建设统计与村镇建设统计进行了有机地整合,形成了一套完整的能反映全国城乡市政公用设施和村镇房屋建设发展状况的《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统计报表制度》。为了反映城乡的不同现状,城市(县城)建设统计与村镇建设统计在形式上分开单独进行统计。因此,城乡建设统计信息管理系统包括城市(县城)建设统计和村镇建设统计两个相对独立的报表系统。然而,从统计范围来看,只有城市(县城)建设统计和村镇建设统计整合后,才能全面反映整个行政区域建设行业发展状况。为此,城乡建设报表制度对全国城市的城区、县城与村镇统计范围的划分作了明确的规定:“统计时要求做到城市、县城和村镇统计数据不重复、不遗漏。”工作中,省、市、县等城市(县城)建设统计和村镇建设统计分别由不同部门收集统计数据,录入城市(县城)建设统计和村镇建设统计报表系统。由于城乡建设统计信息系统无法整合城市(县城)建设统计范围和村镇建设统计范围形成一个完整的行政区域,无法自动校核两者统计数据是否重复、遗漏。所以,有些地方行政村重复统计的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是在城市(县城)建设统计范围和村镇建设统计范围相互交叉的地方,重复统计问题突出,影响了城乡建设统计数据的质量。

(三)城乡建设统计信息系统缺乏统一的统计分析

和辅助决策支持系统城乡建设统计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积累了大量的结构化统计数据,给我们统计分析提供了丰富的数据资源。但是,由于缺乏统一的统计分析和辅助决策支持系统,基层城乡建设统计人员只能从现有的城乡建设统计年鉴中寻找统计分析数据。如果统计资料保存不完整,无疑将增加统计数据收集的难度。即使找到了所有需要的统计数据,在做横向、纵向比较等统计分析时,还需要再次手工整理分析。这些都影响了统计数据多角度、逐层深入地挖掘应用,影响了统计分析的质量和效率。

(四)城乡建设统计信息化安全保障系统不健全

信息技术是一把双刃剑。随着云技术、大数据、物联网、移动商务等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人们在感受信息技术带来的巨大便利时,也感受到了控制不力造成的风险、损害。比如,2013年支付宝转帐信息被谷歌抓取、如家等快捷酒店开房记录泄露等事件。整体上,2013年我国信息安全环境不容乐观,有74.1%的网民遇到过信息安全问题,总人数达4.38亿。随着城乡建设统计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城乡建设统计部门越来越重视统计信息化安全建设,但是还存在安全管理机制不够完善、网络安全设备相对不足、现有系统应用相关配套制度规范尚未健全、存储备份机制尚未完善等问题。

(五)城乡建设统计信息化人才短缺

信息技术、人才队伍和组织建设是城乡建设统计事业发展的三大基础。现在市及市(县)以下城乡建设统计人员大部分为兼职统计人员,统计专业知识薄弱,统计信息化知识欠缺。另外,基层工作任务繁重,工作量大。这些因素都严重影响了城乡建设统计工作基础,阻碍了城乡建设统计信息化发展。

三、推进城乡建设统计信息化建设的建议

(一)建设统一的城乡建设统计信息网络管理平台

城乡建设统计信息网络管理平台可按照国家电子政务总体规划,以满足城乡建设统计业务和办公自动化需要为目的,依托政务网络、公共服务网络和通信网络,建设完整、统一、高速、适用的城乡建设统计信息网络管理系统。基本实现调查对象和调查人员通过互联网直接向全国数据中心报送原始数据、各级统计机构在线同步共享的工作模式,转变基层统计队伍工作重点,从过去繁重的数据收集汇总、报表填报转向对原始数据的核查和基础统计工作的督导,有效消除可能存在的中间环节对统计数据的干扰,提高数据汇总效率和生产过程的透明度与可控性。在需要调查员直接采集数据的工作中,普遍应用手持电子终端设备采集原始数据,并通过网络向全国数据中心实时报送原始数据。从而实现制度设计、任务布置和数据采集、传输、汇总、存储、等主要环节的信息化和网络化,提高城乡建设统计数据质量和工作效率。

(二)建设统一的城乡建设统计业务应用软件系统

在现有城乡建设统计信息系统的基础上,按照“功能完善、方便使用、标准统一、友好兼容”的总体要求,以规范的统计业务流程为依托,以整合城市(县城)建设统计范围与村镇建设统计范围为重点,以满足各项统计调查数据采集处理、实现不同专业数据共享为目标,建成规范统一、稳定易用、功能强大的城乡建设统计业务应用软件系统。

(三)建设统一的城乡建设统计分析和辅助决策支持系统

依托城乡建设统计信息网络管理平台和全国统计数据中心建设,以统计应用软件规范为标准,研究开发统计分析和辅助决策支持系统,提供可自定义的多种分析指标,采用趋势分析、结构分析、比率分析、比较分析、预测分析等多种方法,按不同需求对统计数据进行多目标、多角度、深层次的加工、分析和展示,对全行业经济运行态势进行分析预测,提高对宏观经济形势的研判力,努力揭示行业经济运行中的主要矛盾和影响因素,增强对行业经济运行中苗头性、趋势性问题的敏感度,适时提出操作性、针对性强的政策建议,发挥城乡建设统计对行业管理和宏观决策的引导功能。

(四)健全城乡建设统计信息化安全保障系统

在现有城乡建设统计信息化安全保障系统的基础上,严格遵循国家有关安全保密法律法规、信息安全保障制度,明确并完善城乡建设统计数据、统计信息的安全域划分和安全管理保障,完善城乡建设统计信息、统计数据的监察、安全审计等保密系统建设,建立统计信息网络灾难恢复备份系统、统计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系统、统计信息网络系统防病毒系统,从制度建设、管理措施、技术手段等方面逐步健全城乡建设统计信息化安全保障系统,确保统计资源安全。

(五)加强城乡建设统计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

人才是城乡建设统计发展和改革最可宝贵的财富,是推进城乡建设统计信息化建设的基础,针对当前城乡建设统计人才队伍现状,需加强统计教育培训。首先,需提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重点加强对统计制度方法、统计分析方法、统计调查技能和信息技术的教育培训。其次,将参加教育培训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第三,实施城乡建设统计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将列入城乡建设统计专家库的统计人员作为重点培养对象,精心培养和造就一批精通业务、善于分析、熟悉国家统计法规、具有国际视野和战略思维的高素质、复合型统计人才,发挥高端统计人才在城乡建设统计方面的组织推动和辐射作用,促进城乡建设统计队伍整体素质的全面提高。

四、城乡建设统计信息化建设的展望

篇(4)

[关键词]城乡规划建设;问题;优化思路

中图分类号:TV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41-0378-01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我国城乡建设得到很大程度的发展,城乡发展取得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城乡规划建设初具成效。但在我国推进城乡规划建设的进程中,依然存在着很多问题与不足,严重地影响和制约着我国城乡的统筹协调发展。因此,要促进城乡规划建设更好更快地发展,首先就必须要坚持科学、合理的规划。城乡规划建设就是对我国城乡发展目标、性质、规模以及规划布局、功能等基础设施建设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进一步展示我国城乡之间的发展前景与风貌,也是我国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前提和基础。

1 我国城乡规划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1 缺乏科学理论作指导

我国当前的城乡规划建设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对于城乡开发建设比较随意,只是将利益放在眼前,缺乏大局观念,不能将所做的工作都从长远的角度出发,不能正真做到城乡与区域的协调发展、科学结合。在规划的过程中,往往由于较短一段时间利益的诱惑,造成忽视科学合理的理论作长期指导,导致城乡建设中基础设施不完备,空间布局及功能分区不合理。例如,一些布局规划不合理会导致产业区和产业服务配套区不集中,甚至没有规划配套服务区的现象。

1.2 城乡规划发展不够协调

在城乡的规划发展中,政治因素、经济因素、社会因素、文化因素、资源因素等等都是在规划过程中要考虑的问题,目前在城乡规划的过程中很难充分将这些因素全部考虑在内。将这些问题全部统筹协调实施起来还是存在一定的困难的。虽然目前,我国已经开始重视乡村的规划与发展了,城镇化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城镇化过程中仍然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制约了其功能的充分发挥。在城乡规划建设中,通过新型城镇化,可以更好地解决城乡发展过程中一系列不协调问题。现在城乡之间仍然存在收入和环境两大差距。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将是转变千百年来农业生产方式、转变农民生活方式的新载体。

1.3 我国法律体制不完善对于城乡规划建设带来的影响

当前,我国城市化已经发展到了一个新的水平,小城镇发展加速推进。但是,从我国的城乡规划法律制度来看,还存在着许多困难和矛盾,特别是对城乡二元化问题的解决力度不够,措施不到位,已经影响到我国的新一轮的城乡建设发展进程。如何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城乡规划法律制度,尤其是新的《城乡规划法》实施以后,如何通过规划法律制度的完善,促进城乡建设的和谐可持续发展,需要我们进一步研究解决。

2 对我国城乡规划建设存在的问题优化思路

2.1 城乡建设问题的整体看法

我国地域广阔,在区域的整体发展和区域发展的城乡统筹方面都存在着十分不平衡的现象。而这种不平衡会对国家的进一步现代化发展造成一定的阻碍。尤其是城乡统筹发展,更是城乡建设的重大问题,严重影响着国家城乡统筹发展目标的实现。本文通过就是分析如何解决城乡统筹发展的问题,提出优化思路。

在改革开放时期城乡发展不平衡问题就受到了广泛关注,并且到今天已经出台过很多相关的政策并取得了些许进步。但是,在我国对于城乡发展一直采用的是二元规划策略,对二者间的发展统筹与发展协调未能引起足够重视。

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必须树立全面系统的理念。以往的城市规划一般是对城市建设进行不同深度的规划设计,注重城市的发展规模、延伸方向、城市功能等研究,很少将城与乡之间进行统筹考虑。《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要求将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土地资源利用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在规划数据、规划目标、规划范围等各方面进行统一协调,改变过去各自为政的局面,建立各类规划全面、系统、有效的衔接机制,形成区域和城市发展的政策合力,也就是“多规合一”。

2.2 城乡建设问题的要求

科学整合和系统协调是城乡建设的两大要求。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科学整合就是要在各区域形成以中心城市为联络点的大规模整合,同时使小城市得到地域和交通方面的整合,目的是推动城乡、以及小城镇城乡各方面的城乡建设的整体化。系统协调是力求区域发展与城乡发展的一致协调,达到各种资源、各种基础设施的协调建设及其应用,注意水资源、土地之源、矿产之源、人力资源等在城乡建设一体化中的推动作用。

2.3 全力完善城乡建设规划的法律法规

目前,在我国的城乡规划建设中建设中,我们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要想在城乡规划建设工作中取得较好的成绩只靠这一部法律是不行的,我们必须有较健全的法律制度。而且我认为可以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作为这些法律的基础,其它法律在此基础上细致扩展而成。再者,政府可以通过各种渠道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比如媒体、宣传板、活动、宣讲等。增加所有城镇乡村居民对城乡规划建设的重视程度、加深所有居民对城乡建设的政策认识。更重要的是对城乡建设人员的法律培养、纪律培养、政策认识培养、政策实施方法培养,指导工作人员要有相关的责任与法律认识,依据相关制度进行城乡规划建设工作。政府也可以大力鼓动各界人士提出自己的建设规划策略,提高城乡规划建设系统的合理性。

2.4 完善城乡建设规划的机制与体系

城乡规划建设机制如建设保障机制、审核机制、责任深究机制等机制的加强与完善是大力推动城乡建设进程的一个有效策略。保证各种建设工作在正式实施之前都要得到国家相关部门的各种条件审核,使此建设符合国家建设的要求。调动周围人士对建设的监督,严肃追究每个非法建设的法律责任。对于城乡建设基础建设项目,国家应当提供法律、政策、资金等方面的保障,推动种力量对城乡建设规划工作的帮扶。

2.5 增加对城乡建设工作的投入

城乡建设的统筹一体化,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事,也是一件立足于我国现在的基本国情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一件实事。于此,立于为城乡居民服务的基础上,政府要予以重视。因此,对于城乡建设规划的各项投入必不可少,尤其是建设工作实施过程中的资金保障。国家可以通过财政拨款,也可以通过政策优惠调动社会各界力量的加入。基于,城乡统筹建设中农村建设落后与城镇的状况,政府可以适度加大对农村建设的投入,用以弥补乡村建设不足的问题,缩小城乡建设间的差距。

3 结语

城乡建设规划工作关系到民生、关系到协调发展,是国家重要的一项建设工作。城乡规划建设会直接影响一个国家城乡居民的生活环境、生活格局和生活质量。在新形势下,我们应当坚持以实事求是的原则指导城乡规划工作,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因地制宜,以人为本,制定出符合我国国情的城乡规划,为城乡居民谋求幸福的生活。

参考文献

[1]王波,姚宏伟. 村镇规划建设中的问题及解决对策[J].中国科技博览,2012(16).

[2]杨贵庆.城乡规划学基本概念辨析及学科建设思考[J].城市规划,2013,22(10):5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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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记者 赵静)5月23日,“第八届中国智慧城市建设技术研讨会暨设备博览会”新闻会在北京召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总规划师、大会组委会主席唐凯宣布,“第八届中国智慧城市建设技术研讨会暨设备博览会” 将于2013年10月30日~31日在北京举办,大会同期将举办展览、论坛、产品推荐、智慧城市发展报告、智慧城市建设成果表彰等系列活动。本届大会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中心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化推进司、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国土测绘司、国家遥感中心、中国卫星导航定位应用管理中心等五家单位共同主办。大会主题为“智慧·创新·服务”, 官网是http://.cn。

“争先杯”第二届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

摄影大赛面向全国征集作品

本刊讯(记者 赵静)5月23日,记者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中心获悉,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直属机关职工摄影协会主办的“争先杯第二届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摄影大赛”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中。本届大赛主题是“科学发展 和谐城乡”,分为和谐家园、城乡建设和大好河山三个专题。大赛官网不日将上线运行,作为展示作品、接受投稿的主要平台,截稿日期为2013年8月底。

据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中心于2011年成功地举办了首届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摄影比赛,这也是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首次举办的全国性摄影比赛,在业内引起了极大关注。主办方征集到了来自全国各地的数千幅作品,在北京成功举办了优秀作品展览,并公开出版了优秀作品集。

第九届中国(北京)国际园林博览会

在北京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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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今天召开的全市建设 一要树立科学建设的思想。必须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揽建设工作全局,把科学发展观贯彻到制定规划、推进建设、加强管理、落实任务、检查督促等各个环节和方面,真正用科学发展、科学建设的理念来指导推动建设工作。要紧紧抓住建设工作的重要环节开展工作,努力做到科学规划、科学建设、科学管理、科学发展。具体要处理好“五个关系”,加快“五个转变”:处理好规划和建设的关系,加快城乡建设由资源依赖型向资源效益型转变;处理好建设和国土资源的关系,加快从粗放用地向集约用地转变;处理好建设和保护的关系,加快从重建设轻保护向建设保护并重转变;处理好建筑和能耗的关系,加快推动高能耗、低利用建筑向节能省地型建筑转变;处理好城市建设和农村建设的关系,加快从城乡二元建设向统筹城乡建设转变,努力推动全市建设事业加快转入科学发展轨道。

二要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建设事业事关千家万户,建设系统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开展工作,必须坚持把以人为本、改善民生作为开展建设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城乡建设的发展思路要充分体现人本思想,发展布局要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需要,基础设施建设要优先考虑公共服务项目,城乡管理要尊重群众、便利群众,建设施工要努力做到便民不扰民,真正贴近群众履行职责,努力创建优美的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协调发展。

三要树立战略思维。要克服狭隘视野,冲破计划经济影响的束缚,以世界眼光、战略思维来谋划和推进城乡建设。要充分学习借鉴先进兄弟城市乃至世界城乡建设的先进理念、先进思路、先进经验、先进技术,结合我市实际,不断提升阳江城乡建设管理的层次和水平。

四要强化改革创新精神。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建设领域取得显著成绩,靠的就是不断改革创新。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们要继续开创建设事业的新局面,仍然要靠改革创新,通过积极探索城乡建设的新途径、新措施,不断创新 (四)大力推进墙材革新和建筑节能,促进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要抓好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建设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促进墙材革新和建筑节能工作的开展。要加大对新型墙材产品的宣传力度,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资源节约意识和环保意识,提高全社会对新型墙材的认识。要加强对墙材企业的指导和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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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土地利用规划;土地流转制度;二元结构

一、我国现行城乡建设用地的二元结构

(一)我国土地制度安排造成了城乡建设用地的二元结构

土地征用制度 :城市的扩张与城乡建设用地二元结构矛盾的协调。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工业化与城市化加速推进,要求扩大城市区域,城市建设用地的需求量大增。除了提高城市存量土地的利用率外,还必须要有许多农村集体土地转化为城市建设用地,才能满足工业化与城市化的发展要求。而我国城乡建设用地的二元结构又决定了农民不能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出让给城市建设用地需求者,更不能将农用地自主转化为城市建设用地。因此,工业化与城市化的扩张与城乡建设用地的二元结构产生了矛盾,而土地征用制度则为这种矛盾提供了协调的办法。

《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第四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这一规定为地方政府征收农民集体土地并把土地变为国有土地提供了法律依据,地方政府以“公共利益”的名义将农民集体土地征收归为国有土地后,再将土地出让给城市建设用地需求者,满足工业化和城市化的用地需求[1]。

(二) 我国城乡建设用地二元结构的制度安排与现实经济运行的矛盾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城乡一体化进程不断加快,城乡间的生产要素流动速度也不断加快。 而作为最基本的生产要素之一的土地,在城乡一体化进程中,也必然要求加入城市化与工业化的进程中,并创造出经济效益。一方面,现实经济生活中存在着大量的集体建设用地的潜在供给。我国工业化快速发展需要大量的劳动力,加之长期以来农业的低收益,使得大量农村劳动力离开了土地,从事工商业劳动;许多农村户籍的大学生,通过自身的努力,留在了城市工作。他们中的许多人在城市中购置了房产,在城市定居,实现了“农转非”。 而按现行的土地使用制度,他们在农村中还享有一块宅基地的权利,形成了集体建设用地的潜在供o。另一方面,现实经济生活中存在大量的集体建设用地的需求。随着城市房地产价格的一路上涨,企业在城市生产经营的成本大大增加,而农村的土地由于资产的属性无法显现,使用农村土地的成本大大低于使用城市土地的成本。因此,出于用地成本的考虑,企业都有将厂址设置在郊区或者农村的意愿。另外,城市房地产价格的高涨,使得城市中低收入者无法支付高额房价,许多人将目光投向了城郊地区。 近几年来各地不断兴建的“小产权房”就是一个例证。

我国现有的城乡建设用地呈现出典型的二元结构,法律禁止农民将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出租或者转让用于非农建设,城市建设用地只能使用国有土地,要在空间上扩展城市建设用地,只能通过土地征收制度[2]。这种制度安排与现实的经济运行产生了较大的矛盾,并且产生了一些不可避免的问题,不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和城乡发展的统筹。

二、城乡建设用地二元结构所导致的问题

我国现行的城乡建设用地的二元制度,存在一些弊端,引发了一系列问题。

(一)集体建设用地资产属性无法显现,损害了农民的权益

土地的资产属性是指土地的物质实体能为人类所用,并且这种使用能给使用者带来经济利益[3]。因此,土地资源的使用价值是土地资产的物质承担者,土地资产实际上就是土地所能提供的“利润”,而土地价格则是这种“利润”的资本化。在我国现阶段,同量资本投入农业的收益率大大低于工商业的收益率。因此,同样土地用于农业生产所能提供的收益大大低于用于工商业生产所能提供的收益。政府将农民集体土地(包括集体建设用地)征收为国有并出让给工商业企业,农民集体土地从农用地转化为非农建设用地过程中,土地资产产生了巨大的增值,而这部分增值的分配与被征地农民不相关。因此,城乡建设用地二元结构的制度安排,地损害了农民的权益,使得集体建设用地的资产属性无法显现。

(二)影响政府对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能力

我国政府对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主要是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来进行的,对建设用地实行总量控制和年度计划管理。然而,市场上存在着大量的农民集体建设用地的需求者和供给者,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必然会发生许多隐性的集体建设用地的交易。由于这些交易在目前法律条件下是违法的,只能私下进行,政府对这部分交易无法进行有效监管,无法获得准确的交易数据,容易造成建设用地数量超过年度计划,造成建设用地供应总量失控。另外,由于政府无法对这部分交易进行有效监管,政府难以审核该土地利用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容易造成土地利用规划遭到破坏,土地利用混乱。无论是建设用地数量失控,还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遭到破坏,都会削弱政府对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能力,扰乱我国土地市场的秩序。

(三)对耕地保护政策的贯彻落实造成较大的压力

我国人多地少,粮食自给压力巨大,要保证国家的粮食安全,必须实行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在城乡建设用地二元结构的制度安排下,农民不能将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包括集体建设用地)出让用于非农建设,城市建设也不能直接使用农民集体的土地。而城市化与工业化过程中客观地要求必须增加城市建设用地,唯一的解决办法就是由地方政府以“公共利益”的名义进行征地。在对农民进行征地补偿以及出让所征土地用于城市建设这一过程中,地方政府有着巨大的利益空间。于是一些地方政府不计征地的社会成本,争相征地设置开发区、大学城等项目,大量占用耕地,使耕地数量在短短数年内锐减,对耕地保护政策的贯彻落实造成了较大的压力[4]。

(四)不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大量集体建设用地低效率利用

从前文的分析可以看出,我国存在着大量的农民集体建设用地的供给者与需求者。然而我国实行的城乡建设用地二元结构的制度安排直接阻碍了集体建设用地市场的发展。由于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权不能出让、出租或者转让用于非农建设,不能合法地进入城市土地市场,于是已经在城市定居的农民只能将其宅基地闲置,还有其他一些由于村组调整、农村公共服务机构的调整而产生的大量的集体建设用地也只能闲置。这些集体建设用地的闲置,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因此,城乡建设用地二元结构不利于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是一种低效率的制度。

三、建立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设想

城乡建设用地二元结构制度安排下的土地征用制度,使我国低成本推进了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然而这一制度安排却阻碍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为社会和谐发展埋下了安全隐患,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统筹城乡经济发展的大背景下,有必要对该制度进行改革。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为我们指明了改革的基本方向。从长期来看,要以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取代城乡建设用地二元结构。

(一)基本原则

第一,必须遵循渐进性原则。从空间上和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看,由于我国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各地区对建设用地的供需情况各异,不能武断地允许农民将集体建设用地直接转化为城市建设用地,而应该在集体建设用地供需强烈的城乡结合部率先开展试点,并逐步向更广的地区逐步推进。第二,在市场准入以及待遇上遵循平等性原则。要改变目前根据土地所有制和使用者身份实行不同的管理制度的情况。在市场准入方面,应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标准,实行统一的建设用地供给政策[5]。在市场准入上实现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的平等的同时,还要在待遇上实现二者的平等。建设用地进入市场流转, 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必须在土地税收、相关税费以及土地增值收益的分配上实行统一的标准,待遇上实行平等对待。第三,必须实行统一监管。建立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允许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城市土地市场并逐步s小政府征地的范围,必须以科学合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为前提。

(二)逐步建立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粗略设想

在城乡建设用地二元结构的制度安排下,农民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权不能出让、出租或者转让用于非农建设,工业化与城市化的扩展需要新增建设用地,唯一的解决办法就是通过征地制度,由政府将农民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改变所有权性质,再出让用于非农建设。因此,建立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必须与征地制度的改革配套进行。建立统一的城乡建设用地市场有赖于统一的城乡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政府首先应当编制科学合理的城乡土地利用规划并逐渐缩小征地的范围,最终将征地严格限定在“公共利益”的范围内。依据统一的城乡土地利用规划,确定并登记符合规划的建设用地的范围,进行入市资格的审核。获得入市资格的农民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可以依法并根据各个地块以及所有者的意愿等实际情况与用地单位协商交易的方式、条件以及其他合同条款。在交易过程中,政府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等手段对土地市场进行科学合理的宏观调控[6]。

(三) 建立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必须先解决的几个问题

在城乡建设用地二元结构的基础上建立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有几个关键的问题要解决,否则无法真正实现城乡建设用地市场的统一。第一, 要编制科学合理的城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这是建立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前提。只有确定各类土地的用途,才能明确哪些土地可以进入建设用地市场进行流转,政府才能进行有效的监管,否则必然造成农民一哄而上将集体土地转化为建设用地,对耕地保护政策造成较大的威胁。第二,要明确界定“公共利益”的范围,缩小征地范围,这是建立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保证。没有明确的“公共利益”的范围,就无法对政府的征地行为进行有效的约束,政府可以借着各种名目进行征地,造成对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干扰和破坏。第三,要明确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主体。明确的所有权主体是培养市场交易主体的前提,是市场交易顺利进行的保证。所有权主体的混乱,容易导致各种纠纷的产生,甚至导致刑事案件的发生,不利于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良性发展,也不利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参考文献:

[1]李倩.《向城乡一体化进发――访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王小映》、《中国土地》2008(10): 28-30.

[2]刘小玲.《制度变迁中的城乡土地市场发育研究》,中山大学出版社,2015:18.

[3]许宝健.《城市化进程中的农地转用问题研究》,中国农业出版社,2008:115.

[4]张合林,郝寿义.《城乡统一土地市场制度创新及政策建议》、《中国软科学》2007(2): 2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