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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公共管理的基本知识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众所周之,公共管理专业起源于西方,外文文献特别是英语文献丰富,而且更加具有权威性,而且知识更新较快。所以为了能够更好掌握这门学科,英语学习的必要性就显而易见了。公共管理专业英语属于交叉领域,是公共管理专业知识与英语的结合,这就要求学习过程的参者既要具有相关的公共管理专业知识,又要具备一定的英语运用能力。在经过普通大学英语的教学训练后,学生应该掌握了相应的听书读写的技能。在此基础上,公共管理专业英语教学应围绕英语这一重点,把它视为是以公共管理知识为内容的英语教学,强化针对公共管理专业的英语训练,加深学生对公共管理知识的理解,拓宽学生的视野,提升学生对公共管理专业英语的运用能力,避免同普通大学英语教学的过多重合,突出公共管理,集中精力于公共管理领域的英语学习。使学生掌握专业词汇,能够阅读专业文献,了解专业文书的写作,为以后的学习研宄和实际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公共管理专业英语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1.话言环境缺失
学习过程的参与者与国外的先进的公共管理知识接触较少,难以形成直观印象。无法真实、可靠地还原信息,而且所学习的内容与教材无法与我国的公共管理实践相比较,使得教学效果的提高不甚理想。
2.教师专项训练缺失
公共管理专业英语教学要求教师具有坚实的公共管理专业知识,并在教学过程中灵活运用,故普通大学英语教师难以胜任。而大部分公共管理专业教师的英语运用能力有限,又缺少在国外公共管理领域的实践经历,难免出现纸上谈兵的现象。
3.学生的学习动机缺失
在很多情况下,公共管理专业英语教学的理论和实践探索缺乏,创新困难,减弱了对学生的吸引力。同时,学生们在课堂上学习到的知识很难再实践中得以应用也是学生学习动机缺失的原因之一。
二、改善公共管理专业英语教学的途径
环境的变化使得创新成为公共管理专业英语教学的必然需求.应当不断地在理论和实践上进行全方位的创新,将先进的教育理论与方法、公共管理理论与实践引入到公共管理专业英语教学过程中。首先,从教材出发,公共管理专业英语教材的目的是为有专业背景的学生和读者学习公共管理专业英语和提高交流能力的有效学习途径,同时它又为英语语言类专业背景的学生和读者可以学习相关专业的基本原理和框架性专业知识。它的选材应该设计合理,涵盖了公共管理专业的基本知识,专业内容,语言规范,条例性强,能系统的呈现公共管理方面的知识体系。我们应该组织专家学者和一线教师编写一些我国学生英语水平的简易公共管理专业的阶梯似的英语教材和课件,方便不同英语水平学生的不同需求。
知识的获得是一个主动的过程.学习者应该是知识获得的主动参与者。应当使学生正确认识公共管理专业英语学习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明确学习公共管理专业英语在全球化时代同提升自身能力和获得竞争优势之间的必然联系。了解国际交流的日益频繁和现代社会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引导学生进人学习角色,形成积极的内在动力,有效应对外部压力。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发挥组织和指导功能。通过演示、问答、讨论等方式启发学生的思维,整理和归纳教材中的碎片化信息,在师生间形成健康的双向互动关系。教师要向学生示范成熟的学习模式,并帮助其寻找适合自身的学习模式。使其获得成就感和学习的满足感,克服焦虑感和挫折感,保持长期的学习热情。
文化教育是学习和应用语言的基本需要。为了在公共管理专业英语教学过程中体现人文精神,可以采用导入法、分类法、比较法和融合法等,减少文化差异对公共管理专业英语教学的不利影响。依据知识的关联性,增加文化导人,拓宽语言输人渠道,向学生传递国外公共管理的背景知识和思维方式,帮助其顺利地掌握知识。可以充分运用多媒体技术.提供可靠信息.使用视听资料还原现场.减少信息失真.丰富教学内容,改善学生的认知结构。指导学生使用网络工具.获取对国外公共管理的直观印象.提高学习的效率。
[关键词]公共管理 实验教学 应用型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6)20-0203-02
秉承盐城师范学院“面向公共服务中心和社区发展、面向盐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两个面向”办学宗旨,落实“问题导向、能力本位、实践创新”的实践教学理念,进一步优化实验教学体系和内容,大力改革实验教学模式和方法,着力建设实验教学平台和教学资源,深化完善“中心+基地”的人才培养模式和运行机制,努力培养公共管理领域的创新人才。为此,中心将从实验教学体系、实验教学平台、实验教师队伍、实验管理模式四大方面进行资源整合、优化配置,着力推进公共管理类专业应用型实验教学的发展。
一、构建“三分三统四模块”的实验教学体系
面对公共管理日益增长的多领域、多层次的人才培养新要求,中心以公共问题为立足点,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实践创新为最终目的,依据公共管理实践流程,在原有“三层次三模块”实验教学体系的基础上构建“三分三统四模块”的实验教学体系。
“三分三统四模块”的实验教学体系是指分层次、分阶段、分类别设计实验教学体系及其内容,并将校内实验与校外实践、模拟仿真与现场实践统一、实践教学与研究创新有机地统一起来,构建基础实验模块、技能实验模块、综合实验模块、研究创新模块四大实验模块,以提高学生公共管理技能与实践创新能力。
“三分”:分层次的能力培养定位、分阶段的实验课程设计、分类别的实验教学过程。
分层次的能力培养定位。针对人才培养目标及社会需求,分层次培养公共管理人才的各种能力,具体培养以下公共管理能力:①专业认知能力,即对公共管理专业基本知识、基本原理与基本方法的熟悉和了解;②专业应用能力,即行政管理事务、社区管理事务、应急管理事务、公共服务、社会管理、公共关系等专业技能的操作与应用能力;③专业创新能力,即在公共管理的专业认知能力与专业应用能力的基础上形成研究创新能力。
分类别的实验课程设计。根据能力培养侧重点的不同,分类别设计实验课程体系:①专业基础实验,主要是通过专业基础认知实验和专业基础验证实验培养学生的专业认知能力,使学生了解普通逻辑、信息管理、数据处理、政府结构、政府过程、人事行政等基本理论与知识;②专业技能实验,主要是通过专业技能实验和综合实践实验培养和训练学生公文写作与处理、社区工作实务、行政管理事务、公共危机预警与预测等专业技能;③综合实践实验,主要是通过专业综合模拟和专业综合实践培养学生的公共政策分析、社区服务、电子政务、应急媒体管理、应急决策模拟等综合专业技能;④研究创新实验,主要是通过推演仿真c实践创新实验培养学生,进行政府流程再造、结构设计和治理治理创新以及运用知识参与公共管理相关问题研究创新的能力。
分阶段的实验教学过程。根据学生学习过程及其个性化特征,分阶段实施实验教学:①低年级学生的初级实验教学;②中阶段学生的中级实验教学;③高年级学生的高级实验教学。
“三统”:校内实验与校外实践统一、模拟仿真与现场实践统一、实践教学与研究创新统一。
校内实验与校外实践统一。实现实验场所的统一,把综合实践教育中心的教育实验教学与合作单位盐城市政府部门、盐都区公共服务中心、城南新区区行政服务中心的校外实践教学有机地统一起来,使学生能够在校内中心和校外基地实现轮训,有效地训练实践技能。
模拟仿真与现场实践统一。实现课程设置上的统一,推动理论教学课程与实践教学课程的统一。例如危机事件推演、应急资源调度仿真演练、沙盘推演、虚拟政府、虚拟社区等模拟仿真课程与社区工作实务、行政管理实务、管理职能实践、危机预警与预测、公共政策案例分析等现场实践的课程有机地搭配起来进行课程设置,实现模拟仿真与现场实践的统一。
实践教学与研究创新的统一。实现科研与教学的统一,推动科研反哺教学。一方面,通过实验教师主持和参与实践教学课题,提升教师对实验教学基本原理与基本知识的理解,用理论指导教学,提升实验教学能力;另一方面,通过学生主持参与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挑战杯、学科竞赛等激发对实践教学的兴趣和提升科研创新的能力。
“四模块”:①基础实验模块,主要面向一、二年级学生,注意学生在知识结构、能力结构和素质结构方面的均衡发展;②技能实验模块,主要面向二、三年学生,强调具体分析能力、综合实践能力的培养,为学生走向社会、岗前培训创造条件;③综合实验模块,面向二、三年学生,强化对知识点和理解,为后续的综合模拟实践打下基础,巩固学生的专业知识、提高专业技能;④研究创新模块。主要面向全校高年级学生,注重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二、建设五大实验教学平台
进一步完善综合实践教育中心的实验教学平台,有效地整合中心资源,充分发挥平台的实验载体功能。具体完善如下五大平台:
(一)应急管理推演仿真模拟平台
学生在这个平台上,可以实践危机预警与预测、危机问题发现与应急、危机事件推演,危机方案优化设计等。
(二)实践案例研发平台
这平台建设的总目标是建设一个智能型的公共管理案例实验教学数据库,为中心实验教学提供决策咨询和文献支持,为政府、社区管理决策提供决策依据与咨询服务。
(三)电子政务实践平台
基于此平台,学生可将理论结合实际,深入学习和掌握电子政务,让实验者在模拟实践中体会电子政务给政府传统办公带来的巨大变革,掌握大量电子政务系统的操作技巧,领悟实现电子政务的真正意义。
(四)社区管理与服务实践平台
以盐都区行政服务中心为依托,联合盐都区多个社区,建立社区实践实习基地,构建一个社区管理与服务实践平台,使学生能够参与社区管理与服务,实验社区工作实务、社区管理等内容。
(五)创新实践项目孵化平台
组建专门的实验教学队伍、培训与指导等学生教学科研创新,主要通过采取集中培训、团队学习、集体讨论、模拟竞赛、中心选拔赛等系列措施,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科研创新能力。
三、打造一支多元化实验教师队伍
通过实验教师的培养、引进、激励等制度设计与机制创新,打造一支多样化的实验教师队伍。
(一)教师来源多元化
采用“双导师制”“非全职聘任”“双聘制”“月薪制”等制度措施,从实践教育中心的合作基地、基层政策、社区委员会、科研院所等聘用实验教师队伍;从盐城市政府部门、盐都区公共服务中心、城南新区区行政服务中心聘请高水平的实践管理者与中心教师共同指导学生,形成人才培养的“双导师制”;采用“非全职聘任”引进政府、社区管理人员充实实验教师队伍。非全职聘任人员是指根据中心任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灵活的薪酬制度,吸纳政府、社区人员参与到实验教学之中,将公共管理实践技术与实验教学有机结合;采用“双聘制”引进科研院所人员充实实验教师队伍。
(二)教师结构多元化
在实验教师年龄结构上实现老中青的优化组合,在实验教师的智能结构上,实现多种气质类型的实验教师合理搭配,在实践教师的能力结构实现专家与实务家合理组合;在实验教师的知识结构上实现多学科知识背景的完美呈现。总之,在建设期间,要打造一支多元化的年龄、智能、能力和知识结构的实验教学教师队伍。
(三)教师培训多元化
主要包括:①校内实验教师的岗前培训和专题培训;②选派教师到政府、社区组织中进行实地考察和关注锻炼,深入实践部门培训;③国际化培训。这是中心的一大特点。选派中心的实验教师,到国外进修。
(四)保障机制多元化
通过多元化机制创新,保障多元化教师队伍建设:①建立定期聘任机制,定期在国内外聘请一定数量兼职实验教师,逐步在实践教育中心建设一支相对稳定、结构合理的兼职教师队伍;②建立教学评估机制,中心要结合兼职教师工作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学评估指标体系和规范简便的评估办法,用制度和机制来保障院外兼职教师的教学质量;③建立沟通联系机制,中心培训教学管理部门要建立专家教学信息库,为兼职教师收集整理教学信息资料,并与他们开辟有效的沟通联系渠道;④建立咨询合作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征求兼职教师对中心事业发展、培训教学、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发挥他们的咨询和智囊作用。
四、完善“三化”集成管理模式
中心将以信息化管理为基础,以网络化和一体化管理为基本运行特征,进一步完善信息化、网络化、一体化“三化”教育实践集成管理模式。
(一)信息化管理
在实践教育中心与校外合作单位之间建成一个实验教学信息化综合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和共同利用_发,实现实验资源、实践教学体系、协同育人模式、国际化实验教学、实验教师队伍、实验管理体系等资源整合、优化配置和共建共享。在具体建设中,结合中心的实际情况,依托盐城师范学院校园网络构建的一个多功能的开放的信息化综合管理平台,采用面向对象的分析和设计方法,运用统一建模语言(UML)建模,基于B/S和C/S的混合模式和三层逻辑体系结构,采用2.0和AJAX作为主要技术,SQL Server 2007作为后台数据库进行开发和实现。
(二)网络化管理
主要是要研究和开发一个网络化实验教学信息服务平台,解决目前中心和实践基地公管的共管的实验室在空间场地、仪器设备、人力资源配置及其管理方式存在“分割”的问题。具体建设步骤是:在功能、用例、性能等方面的需求分析基础上,构建了基于Stmts、Spring、Hibemate三种框架相结合的网络化实验教学信息服务平台。通过这个平台整合实践教育中心与基地所有的实验资源,在资源网络共享模块、实验预约排课等模块、虚拟网络教学模块的基础上实现实验资源、实验教学、实验教师网络化管理。以实验教学资源共享为例,通过这个平台,就可以实现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学计划、实验内容、实验指南、多媒体课件、典型教案、实验习题、实验成绩评定办法、实验环境、参考资料和网络资源、实验预约、典型学生设计实验报告等实验教学资源共享利用。
(三)一体化管理
一体化是信息化和网络化管理的高度整合,是信息化集成管理的最突出表现。中心在管理体制上实行校内两级管理、校外合作协同管理模式。在组织体制上实行主任负责制,由主任统筹调配、使用实验教学资源,实现了实验教学资源管理的一体化。同时通过“三分三统”的实践教育体系,分层次、分阶段、分类别设计实践教育内容,并将校内实验与校外实践、模拟仿真与现场实践、实践教学与研究创新高度地统一起来,实现教育实践体系的一体化。在具体的实验教学环节中,采用先进的“三种能力、四个层次”教学过程,实现人才培养的高度一体化。在一体化管理中,集成实验教学资源、管理体制、教学体系、实验教师、实验管理人员等基本要素,实现智能性一体化管理。
【参考文献】
[1]高燕妮.公共管理类实验教学模式探究[J].电子政务,2008(09):54-58.
[2]王帆.公共管理实验室建设与实验教学体系探讨[J].现代物业(中旬刊),2010(04):96-98.
[3]潘娜,陆辉.可视化:公共管理课程实验教学的思考与探索[J].教育教学论坛,2014(43):257-260.
一、实践性是公共管理类专业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
公共管理类专业所要研究的是政府和非政府公共部门为实现公共利益,针对公共事务而开展的管理活动,公共管理从某种程度上来讲本身就是一种实践。该专业本科阶段的培养目标是:培养从事公共事务管理及公共政策研究分析的应用型人才,实践与操作是该专业人才培养的重要基石[1],实践教学的效果是决定公共管理类专业教学质量最为重要的环节之一。公共管理类专业具有较强的时代性和应用性,如果公共管理类专业缺乏有效的实践教学环节,培养出来的只能是死记教材内容、缺乏动手和创新能力的学生。
二、传统实践教学模式存在的主要问题实践教学是指在教师指导下学生通过实际操作等手段,获得基本技能和感性认识,进而提高学生综合能力和素质的教学活动组合[2]。它既包括验证性实验,也包括为解决实际生产和社会中的具体问题、提高创新能力而开展的参与性和研究性活动,还包括以了解社会和国情、提高全面素质为宗旨的假期社会实践。公共管理类专业传统的实践教学模式主要包括课堂实践环节、毕业实习环节、暑期实践环节等,大部分学校把毕业实习环节作为实践教学的主体。以笔者所在的河北师范大学为例,我校所开设的公共管理类本科专业包括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等。在课堂教学中,任课教师根据课程的具体性质,在进行案例教学的同时适当加入实践教学的内容,但很少涉及专业技能训练的内容。从毕业实习环节的教学来看,这三个专业主要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模式,根据前几届毕业生的实习情况,85%以上的学生选择了分散实习的方法。在暑期实践环节,主要采取了学生自由组织实践小分队、并由教师进行指导的方式,大部分调研主题均能够结合当前公共管理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展开。原有实践教学模式至少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突出问题:(1)无论在课堂教学环节、毕业实习环节还是暑期实践环节,均没有很好地体现专业技能训练的内容,这对于应用性极强的公共管理类本科专业来讲,不能不说是教学内容方面的缺失。(2)由于准备研究生入学考试和找工作等原因,原有毕业实习模式造成了更多的学生选择“分散实习”,在这种模式下,实践教学的质量和效果很难得到保证,实习过程往往变成了“放羊”管理。(3)暑期社会实践的效果并不明显。根据笔者对另外几所学校的调查和访谈,发现上述河北师范大学在公共管理类本科阶段人才培养的情况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当前我们急需探寻一种新的实践教学模式。
三、对公共管理类专业实践教学目标、内容及途径的重新认识
1.实践教学的目标定位和具体内容
公共管理类专业的教学,除了要使学生了解和掌握公共管理基本知识外,更应加强学生公共管理技能的训练。公共管理类专业实践教学目标在于:培养和锻炼学生公共管理能力,提高学生公共管理专业技能,提高学生解决管理中具体问题的实践能力,这包括管理、组织、决策和执行等一系列能力。[1]结合本科阶段学生的特征,笔者认为,公共管理类专业本科阶段所要训练的技能至少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组织管理技能、社交沟通技能、行政执法技能、调查研究技能、统计分析技能、公文写作与处理技能等。公共管理类专业的实践教学应主要围绕上述专业技能展开训练,逐步提高学生对公共管理类专业技能的认知水平和实践水平。
2.实践教学的途径选择
传统教学模式把实践教学的重心放在了最后毕业实习阶段,由于受到找工作和考研的影响,很难保证效果;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尽管是每年都要进行的,但实践内容又很难贴近学生所学的专业;传统的课堂教学只重视了知识传授和案例分析,很少有实践和实训的内容。这就意味着,在传统实践教学的基础上,我们急需探寻一种常态的、专业的实践教学模式。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笔者认为,公共管理类专业的实践教学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加以完善:一是通过学生参与管理类项目的研究,提高学生科学素养和相关专业技能,着重培养学生调查研究、统计分析、项目论证和撰写研究报告等方面的技能;二是通过学生接触和参与管理活动,解决管理中遇到的具体问题,提高学生公共管理专业技能,着重提高学生组织、协调、沟通、社交等方面的技能。
四、来自河北师范大学的新探索
我校(河北师范大学)团委一直开展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由教师指导本科生申报和承担一定科研项目,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另外,从2006年开始,学校统一开展了“顶岗支教”工程,并走在了全国高师院校的前列。在这样的背景下,我校公共管理类专业在如何借助“学生科技创新”平台和学校统一的“顶岗支教”大平台,强化公共管理类学生的专业技能训练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
1.借助“学生科技创新”平台的实践教学模式我校公共管理学院的学生在历年科创活动中成绩是比较突出的。例如,2009年全校学生科创项目共有56个结题项目,其中公共管理学院有8项,排在21个学院的首位(与生命科学学院并列)。2010年的数据,同样支撑了这一结论,无论是立项率、结项率、获奖率均远远高于全校平均水平(表1)。表12010年公共管理类专业学生参与学校科技创新活动的情况单位科创情况立项数量结项情况结项数量结项率获奖情况获奖数量获奖率延期结项和不予结项情况数量比重公共管理学院1919100%1684.21%00%全校21个学院19518293.33%10754.87%136.67%表1的数据说明公共管理类专业的学生在参与学校科技创新活动中具有很强的优势,所申报的研究项目均能紧密抓住本专业领域的热点和难点问题,通过参与管理类项目的研究,提高了学生科学素养和相关专业技能,培养了学生调查研究、统计分析、项目论证和撰写方面的技能,不少作品获得了全国和全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奖。借助这一平台,公共管理类专业的实践教学取得了长足进步。在借助“学生科技创新”开展实践教学的模式中,仍存在一些问题急需解决。主要表现在:缺乏针对这种实践教学活动统一的、规范的、专业的实践训练标准;学生在项目申报过程中内容分散、方法不得体、撰写不规范等问题比较突出;教师对学生的指导属于业余活动,未被列入正式教学活动。为此我们建议:第一,将教师指导“学生科技创新”纳入正式实践教学环节。指导教师要在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的选题、论证、申报、调研、数据分析、撰写论文和报告等各个环节,给予统一规范的指导;第二,学生科创活动应当围绕本专业相关问题展开,学院和专业教师要在“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和专业技能训练实践教学联结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第三,为学生补充《公共管理研究方法》《管理学数量分析方法》《项目研究撰写规范》等方面的相关知识;第四,鼓励教师将自己所承担的相关研究项目引入到实践教学环节;第五,学校出台相关政策,对指导学生科创活动的教师计算教学工作量并给予资助和奖励。
2.借助学校统一实习平台———“顶岗支教”的实践教学模式
随着社会管理体制建设的不断完善和教育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地方院校行政管理专业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模式存在着人才培养目标滞后、专业设置不科学和专业教育特色不明显等问题,而以上问题的解决之道在于立足于基本知识体系维度、应用维度和人才培养模式维度等三个维度,并具体从目标定位、教学体系、培养方案、课程设置和教学方式来构建行政管理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
【关键词】
行政管理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
地方本科院校是行政管理专业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的重要载体,拥有丰富的公共管理专业本科应用型人才培养资源。随着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日益的深入和社会管理体制的不断完善,如何结合教育部新的高校本科专业体系和要求,培养适应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公共管理领域的高层次人才已成为地方高校未来必须破解的难题。地方本科高校承担着为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培养公共领域高层次应用型管理人才的历史重任,如何结合地方经济社会的实际情况来构建行政管理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则成为近期所必须思考和解决的核心问题。本文试图以梧州学院为例,在总结当前我国地方院校行政管理专业本科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构建适应地方院校经济社会发展并具有地方院校特色的行政管理专业本科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
一、地方院校行政管理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内在缺陷
根据2012年教育部新的高校本科专业目录,行政管理专业是公共管理一级学科下设的专业之一(其他专业还有公共事业管理、土地资源管理、社会保障管理和城市管理等四个本科专业)。随着我国学科的不断发展和专业设置的日益科学,地方院校行政管理专业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行政管理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取得了长足进步,但是也存在着内在的缺陷。其一,人才培养目标滞后。目前,梧州学院行政管理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一定理论修养和现代公共精神,掌握行政管理领域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能在基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城乡社区组织从事管理工作,能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综合素质较高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1]。可见,其主要取向是企事业单位的“管理层”、党政机关的“官员”或“领导”、“高级”等“官僚型”人才培养,而不是大众化的“事务型”人才培养,而后者才是吸纳公共管理人才就业的主力军[2]。这凸显出我院行政管理专业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滞后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行政体制改革和社会基层管理体制建设的政策。其二,专业课程设置不科学。我院的行政管理专业专业教师虽然都来自公共管理领域的硕士或博士,但是由于教师们所毕业学校公共管理教育取向不同影响了专业课程设置的科学性。比如,来自以政治学取向较为浓厚高校的教师可能会偏重政治学方面课程的设置,而具有纯管理学背景的教师则下意识建议多设置一些管理性的课程,并没有全面考虑本专业的培养目标、课程体系等因素。另外,在课程的设置方面,偏重一些基础理论课程,而培养专业技能的课程较少。其三,专业教育特色不明显。专业教育特色不明显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一是人才培养方案缺乏特色。2007年,我院设置了行政管理本科专业,为了体现专业特色,设置了电子政务方向。但是在人才培养方案中,并没有体现行政管理专业(电子政务方向)的特色;二是教学过程没有体现专业特性。虽然目前专业课程的教学分为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例如,《市政学》总共是51学时,其中34学时是用于理论教学,17学时是用于实践教学,但是在教学过程中,还是偏重基础理论知识的讲授,而实践教学往往流于形式,没有真正开展;三是在能力考核方面,主要是以笔试的形式进行考核,试题的主要内容以理论知识为主,缺乏考核方式的创新,对学生将理论知识运用于解决实际问题等应用能力的考核还是不够;四是就业教育缺乏方向感,在为学生做就业教育时没有突出专业性特点,没有明确就业的领域和岗位教育,导致学生没有目的参加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考试,最后导致竞争度较低的基层公务员没人考,较高层级公务员竞争不过别人的尴尬局面,甚至会出现我院行政管理专业、汉语言文学类和工商管理类三个学科的毕业生共同竞争同一部门同一个岗位的现象。
二、地方院校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构建分析框架
地方院校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内涵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从知识的维度,应用型人才必须具备一定的知识的高层次人才。应用型人才其实是以通识知识为基础、具备一定专业理论素养和某一领域操作技能的高层次人才,从这意义上,应用型人才应该具备通识知识、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的高层次人才;二是从地方性的维度,地方院校所培养的应用型人才的部分知识应来自地方,其技能的获得亦源自地方,其去向应是服务于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三是从人才培养模式的维度,与其他人才培养一样,应用型人才的培养也是由培养目标、教学体系、培养方案、课程设置和教学方式等五个方面构成的模式。知识、地方性和人才培养模式三个维度有机构成了一个有关地方院校行政管理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分析框架。首先,基本知识维度。地方院校应用型人才的专业知识体系其实来自各个学科。这些来自不同学科的知识构成了专业的基本知识体系,而人才培养的过程其实就是根据专业的侧重点将这些来自不同学科的知识有机结合在一起,使之从整体上形成学生的知识体系。专业知识体系是具有通识性和普适性的,其适用性是可以跨行政区域甚至是国界的。比如,行政管理专业知识主要来自政治学、管理学、经济学、社会学和法学等学科的知识,并具体形成了诸如政府经济学、公共政策分析、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等体现专业性特点的知识,并有机形成专业知识体系,其次,地方性的维度。所谓的应用型人才其实质是在完成了学生基本知识体系基础上在实践层面上的提升和升华,应用型人才的实践离不开其所处的经济社会环境,应用型人才所获得的知识和技能受到地方环境的制约和形塑。一是应用型人才所习得的知识具有浓厚的地方性色彩,特别是人文社会科学的专业,地域性知识往往成为应用型人才知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是应用型人才所习得的技能亦具有强烈的地方性特征,地方院校培养人才的目标主要是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鼓励学生习得满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技能,同时地方经济社会为学生习所提供的实践场所从某种程度上也塑造着学生所习得技能的内容和特点;三是应用型人才主要服务去向是地方,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力所能及的贡献。最后,人才培养模式的维度。人才培养模式是指为实现培养目标而采取的培养过程的构造样式和运行方式,是在一定的教育思想指导下,对人才培养目标、内容、培养方案、培养规格、学制及教学过程等诸要素的组合,它主要包括专业设置、课程模式、教学设计和教学方法等构成要素[3]。从这意义上,人才培养模式是一个由培养目标、教学体系、培养方案、课程设置和教学方式等五个方面要素构成的体系。综上所述,地方院校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是由知识、地方性和人才培养模式等三个维度有机构成的。这一有关地方院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构建框架为地方院校行政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构建提供了一个有效的分析框架。
三、地方院校行政管理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构建
根据上文所构建的分析框架,行政管理专业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是指在一定的教育思想指导下,为培养适应公共管理领域技能型人才而采取的培养过程的标准样式。因此,本文以上文所构建的分析框架为指导,并结合行政管理专业的特征,从人才培养目标、教学体系、培养方案、课程设置和教学方式等五方面着手,试图构建地方院校行政管理专业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模式。
(一)面向地方的人才培养目标。
人才培养目标的确立以学校的定位为基础,学校的定位为人才的培养目标指明了方向。行政管理专业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目标需要在参考学校的定位的基础上制定。梧州学院在综合考虑广西高等教育规划、梧州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预期和梧州学院所面临的内外挑战的基础上,提出了“力争用十年的时间,建成一所立足梧州,辐射两广,服务西江经济带,面向东南亚,特色鲜明的地方性应用型大学——梧州大学”的定位。从这意义上,梧州学院的定位,由此确立行政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的目标:一是行政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的地域定位必须以梧州为基础,辐射两广和北部湾经济区;二是行政管理专业人才的流向是基层,主要为基层党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农村社会培养公共领域管理的高级应用型人才;三是行政管理专业人才培养以应用能力培养为根本,以通识教育为基础,着眼于提高学生的行政管理领域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并具备运用所掌握的理论知识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学生适应未来基层社会公共管理岗位和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二)以能力培养为中心的教学体系。
在明确了行政管理专业专业人才培养的地域定位、流向和培养定位之后,设计出切合可行、便于操作的培养方案就成为实现培养目标的关键。构建以能力培养为中心的行政管理专业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体系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展开:一是理论教学体系的构建。在理论教学体系的构建过程中,确立“基础+专业方向”的模块化、纵向化的培养体系,保证人才培养的专业化、多元化发展,增强学生对经济社会发展人才需求的适应性。二是实践教学和素质拓展体系的构建。实践教学是在理论教学的基础上,提高学生素质的教学方式。根据不同的实践领域,可将实践教学分为以校园为载体、以项目(课题)为载体和以就业实习基地为载体的三种方式,因此,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以这三种实践方式为基础,学生可根据不同的专业方向、未来就业取向和能力特点选择不同的实践方式。首先,就以校园为载体的实践而言,鼓励公共管理专业的同学积极参与校级和系级团委和学生会以及学生社团活动,在参与这些活动的过程中学会公共管理的基本技能;其次,针对有研究兴趣倾向的学生则鼓励他们参与老师的科研项目或者向学校申请科研项目,在主持或参与科研活动中学会基本的科研基本素质培养;最后,就业实习基地是在学生在校园实践和科研项目实践中积累一定的专业素养和技能的基础上,为他们提供未来职业选择的一个学习平台,旨在为学生未来的就业选择提供技能培训。总之,以能力培养为重心的两大教学体系的整体构建,是培养知识、能力、素质和谐发展的高素质行政管理专业应用型本科人才的内在要求[4],也是适应我国行政体制改革和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的客观需要。
(三)“三段式”的培养方案。
根据以能力为中心的行政管理专业人才教学体系和以“基础+专业方向”的模块化、纵向化的培养体系,行政管理专业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可划分为两个阶段,即分为“学科基础阶段”和“专业方向阶段”[5]。学科基础培养阶段主要进行基础教育,例如设置一些美学、伦理学等通识课程,通过认知、技能、情操意志等方面的学习,为专业培养阶段的学习提供基本的知识贮备和理论基础;专业方向培养阶段主要是解决“专业针对性、理论应用性”的问题,旨在突出行政管理专业的专业特征,应设置若干个专业方向,主要进行专业理论知识与实践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
(四)“模块化”的课程设置。
根据培养方案的“两段式”模式,行政管理专业课程设置必须有自己专业的特点。首先,在专业方向上,应结合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面向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基层单位,主动适应行政体制改革和社会基层管理体制建设,强调突出专业的方向性和应用性;其次,要以应用能力为根本设置课程体系。具体可以采取专业方向课的“模块”化设置方式,根据不同的专业方向可设置不同的专业方向模块,比如城市管理课程模块、社区管理课程模块、农村社会行政管理课程模块、基层政府人力资源管理课程模块、社会保障课程模块等等。专业方向课程模块化设置应特别注意平衡基础教育和专业能力培养之间的关系,在保证最基本专业知识储备的同时,还要具有进一步拓展和延伸专业知识的能力,这样的专业设置,可较好地解决厚基础教育与强专业能力培养的矛盾[6]。行政管理专业学生还应在完成“学科基础课程”和“专业主干课程”的基础上,根据自己的兴趣、能力和性格特点及未来就业取向选择不同的专业方向。另外,学生还可以同时选择多个课程模块,并由专业老师负责指导,实行专业方向的本科生导师制,这样即可发挥教师个人的特长,同时又可以满足不同学生的不同需要。
(五)创新教学方式。
应遵循“理论与实践结合”、“课内与课外相结合”[7]和“基础教育与专业教育结合”的原则,创新教学方式,通过创新驱动教学发展,构建多样化教学模式。为了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应合理分配理论课学时和实践课学时,创新实践教学方式,避免实践课出现“换汤不换药”的情况。应将教学课堂由教室内转换到课程实习基地,并建立常态化的课程实习机制,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方式,以提高学生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另外,还应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可设置相应的创新系列课程,如农村公共管理系列课程、城市社区管理系列课程等,并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鼓励学生争取实践创新学分[8]。
四、结语
行政管理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建设正确回应了国家和广西的有关政策,立足于梧州学院的实际情况,着眼于未来,符合时展的潮流。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行政管理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应避免走向另一个极端,即过度强调行政管理专业的应用性和技术性,偏向人才培养的“工具性”而丧失了其内在的“价值性”,致使学生散失了对公共领域的公共性价值理念、公共服务精神以及社会责任感的理性认识[9]。如何平衡行政管理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工具性”和“价值性”是本文尚未解决的重要问题,也是我们未来的应用型人才培养实践中所必须解决的问题。
作者:田钰燕 刘克汉 单位:梧州学院
〔基金项目:2013年度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立项项目“‘以人为本’的地方高校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构建与实践”(项目号:2013JGZ158)和梧州学院2014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工程立项项目《梧州学院公共管理类专业本科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探究》(项目号:WYJG2014B024)的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1]行政管理学(电子政务方向)[EB/OL].
[2][9]邱成岭,安俊美:公共管理类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存在的问题及改革路径分析——新情境下学生就业前景分析视角[J].内蒙古财经学院学报(综合版),2011(6):109.
[3]谭和平:普通高校与高职院校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比较研究[J].衡阳师范学院学报,2014(2):135.
[4]钱国英,王刚,徐立清:本科应用型人才的特点及其培养体系的构建[J],中国大学教学,2005(9):56.
[5]宋思远: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模式的构建[J],徐州工程学院学报,2005(20):12.
[6]张宏喜: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制定的原则与实践——对安徽科技学院应用型本科教育的思考[J].安徽科技学院学报[J],2009(1):68.
事实上,研究公共利益时有两个关键问题不容回避。第一,公共利益是抽象的(虚幻的)还是现实的(具体的)?第二,公共利益与共同利益完全一致吗?围绕这两个问题,本文将在区分公共利益和共同利益概念差别的基础上,界定公共利益的本质内涵;进而力图阐明公共利益乃是现代公共管理的本质问题。
一、对“共同利益”的概念辨析
“共同利益”和“公共利益”是两个容易混淆的概念。两者在词源上有很大的“相似性”。通常所说的“共同利益”有两个英文词与其相对应,即commoninterest和generalinterest。按《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的解释,common在被解释为“共有的、共同做的、共同受到的”时,是指“两个人或更多人,或者是团体、社会的绝大多数人所享有的东西,所做的事情,或是属于他们的东西、对他们有影响的东西”。而general则被解释为“普遍的、全面的”,此时它指“影响所有人或绝大多数人(的事物)”。(注:《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第四版)、商务印书馆、牛津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277页、第612页。)
可见,“共同利益”首先是指“多数人”的利益。“多数人”可能是指两个人、少数几个人、绝大多数人甚至是所有人。他们都可能从“共同利益”中获益或受其影响。这是共同利益的相对普遍性。
同时,“共同利益”是被“共享的、共有的、共同承担的、或者是共同受到影响的”。它与共同的立场、共同的行动相关。它不局限于某个单个的个体,不可能也不应该为其所独有。这是共同利益的不可分割性。
通常,共同利益可以指代共同体利益,或是利益关系的产物。我们将分别阐述这两种指代关系。
(一)共同利益与共同体利益
共同体是个宽泛的概念。一个组织、一个社区、一个地区、一个国家甚或是整个人类社会,都可以分别看作是共同体。作为现实的载体,这些不同层次的共同体都存在着自身的利益,因而可以分别被看作是利益共同体。在对这些利益共同体进行考察时,可以采取几种视角:一是以单个的利益共同体为单元,分析其共同利益的属性;二是以不同层次利益共同体的相对关系为单元,分析共同利益的相对性。
1.共同体的规模与共同体利益
共同体是由相关成员组成的。其成员数量的多少,影响着共同体利益的内容。既然共同体利益不局限于某个或某些特定成员,它就应该是绝大多数成员或者是所有成员共同的利益诉求。共同体规模越小,共同体利益的内容越简单、越狭窄;共同体规模越大,共同体利益的内容越复杂、越广泛。但无论如何,共同体利益都不是单一的,而是多样化的。这是由利益需求“总量”和利益差异程度所决定的。
最为主要的是,共同体规模制约着共同体利益的认可和确认。在共同体规模较小的情况下,利益聚合比较容易实现;或者说共同利益容易被认可和确认。随着共同体规模的不断增大,利益的差别性和多样性使得共同利益的“形成”越来越困难,因此也只能在形式上用绝大多数人的共同利益来代表共同体利益。这在实践中存在困境:“少数服从多数”的集中原则是否忽略甚至是侵犯了少数人的利益?
通常认为,不管采取怎样的表达机制,共同体利益在形式上的“一致性”并不能抹杀其实质上的“普遍性”或“差异性”。如果少数人的利益被忽略或侵犯了,他们就会游离于共同体之外,共同体也就失去存在的意义。为避免这种情况出现,共同体总要采取一些救助弱势群体的措施。其背后的逻辑是:这些少数人的“共同利益”虽然在形式上没有得到确认,但在实际上应该得到实现。就是说,共同体利益并不以大多数人主观的确认和认可为限度,它还包括一些客观的、在特定时期内没有得到确认和认可的利益。
比如,人们在和平时期可能并不会感受到共同体安全的重要性;一旦共同体安全受到威胁时,任何成员都不可能否认共同体安全乃是最大的共同体利益。再比如,在追求共同体利益的过程中,共同体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可能被“无意”地破坏了,此前似乎没有人意识到“外生的”自然环境也是共同体利益;当共同体的发展受到自然环境的惩罚或威胁时,保护自然环境就会理所当然地成为共同体利益。可见,形式上的共同体利益并不能抹杀那些客观的、具有普遍影响力的潜在共同利益。
这表明,共同体利益并不否认差异性和客观性,它既包括形式上的“共同利益”,也包括客观的“普遍利益”。
2.共同体的性质与共同体利益
以上,我们只是从最一般的意义上探讨了共同体利益。事实上,除了规模之外,共同体的性质也是影响共同体利益的重要因素。比如,对于组织这类利益共同体来说,我们可以简单地将其区分为“公共的”或是“私人的”。这近似于我们通常所说的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显然,两者都具有各自的共同利益,但因为性质和价值取向的差异,其共同体利益也有所不同。这正如斯托克斯所说,“‘公共’与‘私营’之间的根本区别并不是政府与私营部门之间的区别,而是追求公共利益与追求私人所得之间的区别”(注:DavidMathasen:TheNewPublicManagementandItsCritics,InternationalPublicManagementJournal,Volume2,Numberl,1999.)。
在这里,政府被看作是代表和维护公共利益的公共部门。这种传统的看法受到了公共选择理论的挑战。公共选择学派认为,政府也是有自身利益的,因而并不见得能够代表公共利益。事实上,这种冲突可以用共同体利益来解释。布坎南等人所说的“政府的自身利益”近似于政府这个公共组织的共同体利益,而斯托克斯所说的“公共利益”乃是社会这个共同体的利益。传统观点认为,这两种共同体的利益根本一致;而在公共选择理论看来,两者可能相分离。可见,共同体的共同利益并不等同于公共利益,这取决于共同体利益的指向。
3.共同体的层次与共同体利益
既然共同体及其组成部分都可以看作是利益实体,那么就应该考虑到不同层次共同体及其利益之间的相互关系。从纵向一体化的角度而言,人类社会这个最大的共同体是由若干层次的次级共同体按一定规则组成的。高一层级的共同体利益制约着低层级的共同体利益,两者之间也可能存在某种形式的冲突。比如,我们可以把人类社会看成是由国家组成的共同体,国家本身也可以看作是次级的共同体。基于国家利益,一些国家在工业发展的过程中对生态环境造成了极大的破坏,这是对人类社会整体利益的威胁;同样,一些核大国发展核力量形成核威慑也是对人类社会安全与和平的挑战。这是国家利益与人类社会整体利益的冲突。另一方面,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提出以及其他形式的国家间合作,则是协调国家间利益关系、维护人类社会“共同体利益”的措施。
这种逻辑同样适用于对国家、政府部门和地方政府之间关系的分析。从严格的意义上说,政府部
本论文转载于论文天下:/product.free.1996185.1/门、地方政府都不能被看作是纯粹的利益共同体,但它们在形式上具有利益共同体的某些特征。如果将国家看作是最大的利益共同体,那么政府部门和地方政府分别可以看作是次级的利益共同体。我们通常所说的“部门利益”和“地方利益”在这里都可以理解为低层级的共同体利益。它们是其成员的“共同利益”,在各自的范围内也都有相当的合理性。但它们与国家利益之间的冲突并不少见。这种冲突再次表明:不同层级共同体的利益并不是完全一致的。站在国家的立场上,国家利益显然是高于地方利益和部门利益的。
上述分析表明,共同体利益首先是共同利益,它是共同体成员利益的综合。随着共同体规模的扩大和层级的提升,共同利益聚合的过程涉及到复杂的利益关系。同时,在探讨共同体利益是否是共同利益时,必须选定合理的参照系、辨别其适用范围。因为低层级共同体的共同利益并不一定是高层级共同体的共同利益。
(二)作为利益关系产物的共同利益
在探讨共同体利益时,实际上是从静态意义来理解共同利益的。除此之外,共同利益也表达了利益主体横向的利益关系。通常认为,“由于利益自我性和社会性的作用,任何利益关系中都包含着三种利益内容,即利益关系两个原构利益主体的利益及其相互结成的共同利益”。确切地说,共同利益乃是“利益关系中的第三种利益”(注:王浦劬:《政治学基础》,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60、61页。)。对此我们可以进一步地引伸:
1.共同利益的本质属性
如果我们承认利益的普遍性以及利益驱动假设的话,那么就同样应该承认利益关系的普遍性。也就是说,不同利益主体之间可能会发生潜在的或现实的利益关系。但在利益关系形成的过程中,由于“原构利益主体”的性质不同,所产生的“第三种利益”也可能具有不同的性质。两个公共机构基于公共目的而产生的利益关系及共同利益,显然与两个私营部门基于私人目的产生的利益及其共同利益有所不同。换言之,不同利益关系产生了不同的共同利益。这些共同利益可能具有私人的性质,也可能具有公共的性质。
2.共同利益的动态变化性
尽管利益关系具有相对的稳定性,但它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按照上述逻辑,如果利益关系发生变化,那么其所产生的“第三种利益”也会随之变化。从这一意义上说,共同利益也具有动态变化性,而且在变化过程中其主体内容也将有所调整。这使得共同利益本身也是一个难以完全把握的概念。如果仅仅是共同利益的内容发生变化,那么共同利益的公共性或私人性就不会变化;如果两者同时发生变化,那就意味着利益关系本身发生了变化。显然,两个私营机构为垄断市场而形成的利益关系及其共同利益,与基于合作性地提供公共物品或公共服务而形成的利益关系及其共同利益有着本质的区别。这意味着共同利益作为利益关系的产物,可能在其动态变化过程中改变其公共的或私人的属性。
由此可见,共同利益是公共的还是私人的难以分辨,这取决于作为共同利益基础的利益关系的本质属性及其动态变化性。或者说,不能仅仅从概念上将共同利益等同于公共利益,尽管公共利益也具有共同利益的某些属性。那么,到底应该如何界定公共利益呢?
二、公共利益的本质属性
从上文的分析中可以看出,“共同利益并不一定是公共利益”(注:陈庆云:“公共管理基本模式初探”,载于《中国行政管理》,2000年第8期,第37页。),尽管二者之间具有某种特殊的联系。要揭示两者之间的关系,还需要对“公共利益(publicinterest)”作出概念上的界定。
(一)公共利益的内涵
按照《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的解释,public意味着“公众的、与公众有关的”,或者是“为公众的、公用的、公共的(尤指由中央或地方政府提供的)”。(注:《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商务印书馆、牛津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196页。)在这里,公众是一个集合名词,公众组成的群体可以看作是共同体。因此公共利益首先与共同体利益相关。不过这个由单个公众以一定方式组成的共同体,与由单个个体组成的私人性质的共同体存在实质性差别。前已述及,共同体的性质和价值取向决定了共同体利益的性质。基于这种认识,公众组成的共同体已经包含着公共性而不是私人性的内涵。
其次,公共利益意为“公众的或与公众有关的”,它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这也决定了现代公共管理转向公众立场是合情合理的)。不过,公众利益并不能代替公共利益。因为公众利益既有纯私人性质的,也有公共性质的;公众除了消费公共物品之外;还大量地消费私人物品。反之,公共利益则应该代表公众利益,否则它就失去了依托而成为一个纯粹抽象的概念。
再次,公共利益与中央或地方政府的供给相关。这是由政府的公共特性所决定的。尽管在公共选择学派看来,政府也具有自利性,但谁都无法否认政府是公共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在这一方面,往往存在认识上的误区:即因为政府是代表者和维护者,而认为公共利益只能由政府来维护、增进和分配。这排除了政府以外社会主体的补充作用。事实上,西方国家大量出现的志愿性团体、社区自治,以及“治理(govenance)”概念的提出都表明:“政府并不是唯一的提供者”(注:世界银行:《变革世界中的政府—1997年世界发展报告》,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7年版,第4页。);非政府组织和公民参与也同样可以维护和增进公共利益。
(二)公共利益的本质属性
作为共同体利益和公众利益,公共利益是一个与私人利益相对应的范畴。在这一意义上,公共利益往往被当成一种价值取向、当成一个抽象的或虚幻的概念。以公共利益为本位或是以私人利益为本位,并没有告诉人们公共利益包括哪些内容,它只阐明了利益的指向性。即使是在这种情况下,公共利益也具有一些基本的属性。
1.公共利益的客观性
公共利益不是个人利益的叠加,也不能简单地理解为个人基于利益关系而产生的共同利益。不管人们之间的利益关系如何,公共利益都是客观的,尤其是那些外生于共同体的公共利益。之所以如此,那是因为这些利益客观地影响着共同体整体的生存和发展,尽管它们可能并没有被共同体成员明确地意识到。
2.公共利益的社会共享性
既然公共利益是共同利益,既然它影响着共同体所有成员或绝大多数成员,那么它就应该具有社会共享性。这可以从两个层面来理解。第一,所谓社会性是指公共利益的相对普遍性或非特定性,即它不是特定的、部分人的利益。第二,所谓共享性既是指“共有性”,也是指“共同受益性”。并且这种受益不一定表现为直接的、明显的“正受益”;公共利益受到侵害事实上也是对公众利益的潜在威胁。
以上两种特性都是从抽象的意义上来讲的,但公共利益并不是完全虚幻的概念。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是公共利益主要的现实的物质表现形式。一般认为,“公共物品是指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货物。非竞争性是指一个使用者对该物品的消费并不减少它对其他使用者的供应。非排他性是使用者不能被排斥在对该物品的消费之外”。(注:世界银行:《变革世界中的政府—1997年世界发展报告》,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7年版,第26页。)如果将非排他性看作是源于产权而派生出的特性的话,那么,它在形式上保证了公共物品“共有”的性质。而非竞争性则从实际上保证了公共物品可以是“共同受益”的。这决定了公共物品是公共利益的物质表现形式;进而,公共物品的现实性决定了公共利益也是现实的而非抽象的。新晨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公共物品的这种特征往往被误解,即公共物品往往被理解为共同体所有成员的利益。不能否认这样的公共物品的确存在,但不能借此认为所有的公共物品都应该具有这种特征。共同体所有成员的利益事实上是通过多层次、多样化的公共物品来实现的。
从纵向上来说,我们可以根据共同体利益的层次性来界定公共物品的层次性:(1)全球性或国际性公共物品:世界和平、一种可持续的全球环境、一个统一的世界商品及服务市场和基本知识,都是国际公共物品的例子。(注:世界银行:《变革世界中的政府—1997年世界发展报告》,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7年版,第131页。)(2)全国性公共物品:提供宪法、法律等制度安排,国家安全和防务,发展初等教育,进行基础设施建设,跨地区的公共设施(比如道路),都是全国性公共物品。(3)地方性公共物品:地方基础设施(比如城市道路)、垃圾处理、街道照明、警察保安等都属于地方性公共物品。(4)社区性公共物品:社区绿化与环境、社区治安、社区基础设施等乃是社区性公共物品。
从横向上来说,同一层次的公共物品不是单一的,而是多样化的:(1)基础性的公共物品,主要是指基础设施一类的公共工程。(2)管制性的公共物品,指宪法、法律等制度安排以及国家安全或地方治安。(3)保障性公共物品,比如社会保障、疾病防治。(4)服务性公共物品,比如公共交通、医疗卫生保健等服务性公共项目。
由此可见,公共物品的层次性和多样化实际上代表着公共利益的层次性和多样化。在这一意义上,公共利益就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而是一个现实的概念了。这是现代公共管理探讨公共服务的供给模式,从而确保公共利益的有效增进和公平分配的基础。
三、公共利益:现代公共管理的本质问题
从上述对公共利益本质属性的阐释中可以看出,既然公共利益具有社会共享性,既然它具有相对普遍的影响力,那么确保公共利益的增进和分配就应当是公共管理的根本目的。正如本文开头提到的那样,对于这个问题有两种截然不同的立场。传统观点基本上秉持着管理者的立场,即以政府公共管理作为核心研究对象。这对于探讨政府这个最大的管理主体如何维护和增进公共利益是大有稗益的。不过,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兴起却力图改变这种立场,顾客取向和结果取向并不仅仅是政府公共价值观念转型的目标,它也蕴含着公共文化转型的核心内容。同时,市场化供给机制的引入似乎并没有将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政府身上——非政府组织、私营部门甚至是公民个人或公民团体的参与同样能够带来有效的产出和更高的绩效水平。因此,转向公众立场有相当的合理性和现实基础。
站在公众的立场上,公共利益是现实的。它表现为公众对公共物品的多层次、多样化、整体性的利益需求。这些需求与公众个人对私人物品的需求相区别。后者可以通过在市场中进行自由选择、自主决定而得到实现;而前者则需要集体行动、有组织的供给方式才能得到满足。毫无疑问,政府是最大的、有组织的供给主体,这由政府传统的公共责任所决定。但仅仅有公共责任并不能确保公共利益的实现,政府的能力和绩效状况是最终的决定性因素。
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兴起是对传统政府理论和传统公共行政理论的批判。批判的焦点在于政府组织的低效率并不能有效满足公众的需求。即使对这一相对普遍的现实忽略不计,也应当承认政府能力的有限性。基于这两大前提,必然要求寻求政府以外的社会力量。从西方七十年代以来的公共行政改革实践来看,基本上都倾向于放手让非政府组织和私营部门参与公共物品的供给。改革的成功经验都贯穿着“政府不必是唯一提供者”的多元化主体信念。这一信念应当这样理解:
第一,政府的有限能力决定了它不可能提供所有的公共物品。建立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非政府组织的合作关系是必然的理性选择,也是通过多种途径实现公共利益的组织基础。
第二,政府虽然不必是唯一的提供者,但政府的某些传统责任和职能是不能放弃的,而且某些公共物品只能由政府来提供。也就是说,主张多元化供给并不能全盘否认政府的作用。政府毕竟是最核心的公共管理主体。
第三,这一信念意味着政府不必直接提供某些公共物品,它可能通过有效的、激励性的制度安排来鼓励其他社会主体参与供给,也可能通过集体购买的方式满足公众的需求。这样,政府既不必在力所不及的情况下直接提供公共物品,也能够保证公共利益的实现。
可见,政府的核心作用是不可替代的。这种核心作用还表现在它为其他管理主体进行公共管理提供了制度化的途径。在这里,其他管理主体主要是指利他性、自愿性的非政府组织。私营部门虽然也参与其中,但其营利性的本质决定了它不可能上升为公共管理主体。由此可以认为,公共管理主体应该是以政府为核心的、多元化的开放主体体系。这也是与国外公共管理仅仅聚焦于公共部门相区别的一个标志。这种制度化的途径为公共利益的实现提供了组织基础。
我国从设立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开始,迄今全国开设行政管理专业的高校有500多所,这些高校都开设了行政管理学这一专业核心课程。行政管理学课程经过十几年的发展与改革,在课程内容体系设计、课程教学手段改进、课程教学方法改革与课程教材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不同学校行政管理课程体系的设置各具一定的特色,但也存在一定的随意性。与此同时,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完善与行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高校行政管理专业的内部教学与外部教学环境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在此背景下,探讨行政管理专业课程教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确定指导行政管理专业课程体系设置的原则,对于确保行政管理专业课程体系科学性与合理性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与理论意义。目前,地方高校行政管理课程教学体系设置还存在不少的问题,制约了其培养高素质专业化公共管理人才的功能发挥。本文通过对五邑大学行政管理学课程设置现状的分析,探讨存在的突出问题,然后有针对性地研究完善我校行政管理学课程教学改革的对策,以期更好地推进我校行政管理学课程体系的建设与公共管理人才的培养。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国家与社会需要大量高素质的行政管理专业人才。为了适应此形势的发展,五邑大学于2002年创办了行政管理专业,隶属于经济管理学院,面向广东全省招生。截止2013年,已向社会培养了5届本科毕业生,这些毕业生广泛分布在珠三角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各类组织。经过10多年的学科建设与发展,我校行政管理专业现有全日制本科生约为200人,专职教师6人,其中副教授1人,讲师5人;在任课教师的学历结构中,具有博士学位者1人,在职攻读博士学位者4人,初步形成了良好的学历结构与合理的年龄梯队。应该说,我校行政管理专业与校内其他专业相比,或者与国内其他同层次的高校相比,我们的起步较晚,底子也比较薄。虽然经过十年的发展,我们的师资力量得到了相当的发展,但与同层次高校相比,我校行政管理专业实力还不够强大,在人才培养、课程设置、实践教学等方面还存在较大的改进空间。
二、行政管理专业课程体系设置原则
由于受学校性质、学校传统和学校师资等方面的影响,不同学校课程体系的设置各具一定的特色。我校行政管理专业隶属经济管理学院,学院拥有应用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企业管理、会计学等省级与校级重点建设学科,在此背景下,经济管理类课程在我校行政管理课程占有较大的比重。行政管理专业课程设置需要反映社会需求的变化,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原则:1.满足社会需求原则在新公共管理的浪潮下,服务型政府与责任型政府的治理思想对政府官员的执政观念、知识结构、能力索质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显然,行政管理专业教育也必须适应政府体制改革的要求。这些反映在课程体系的设置上就是要求设置范畴具有动态性,突出地方高校的专业特色与办学特色,适当考虑学生就业的需求,来适应政府行政体改革的深化与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潮流。2.政治性原则同一般管理学相比,行政管理学具有鲜明的政治性,它是研究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社会公共事务和机关内部事务的客观规律的科学。国家通过各级行政管理机关,运用各种手段,对国家事务的管理,包括行政机关自身的管理以及行政机关对经济和社会生活的管理。区别于其他管理学,行政管理学是研究国家治理与培养各级国家机关公务员的政治性学科,这就决定其课程体系设置不能忽视相关政治性内容。3.社会性原则行政管理专业培养目标是能够服务于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化解社会矛盾以及进行社会管理和服务的人才,能够胜任社区管理、流动人口管理、社会治安、社区调解、突发案件应急处置等社会管理事务工作。要求学生掌握行政管理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和中国政府的基本知识,熟悉我国政府目前工作的基本原则、方针、政策和法律。在设置课程体系时,要体现现代公共管理领域日益扩大与事务繁杂的特征,将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实习基地教学相结合,确保课程设置能反映行政管理专业社会性日益增强的趋势。4.综合性原则由于政府公共行政管理涉及的对象和事务几乎无所不包,每个人“从摇篮到坟墓”都离不开政府这只有形的手。行政管理学必须研究涉及各个方面的管理问题,这是由政府公共行政管理的复杂性、广延性所决定的。行政管理学的综合性主要体现在研究范围的广泛性和跨学科特性,其研究的对象涉及公共生活的各个层面,涉及的学科知识也呈现综合性与多元化特点。作为指导国家治理与社会管理的重要学科,行政管理学吸收与运用了经济学、管理学、政治学、社会学、心理学等的新成果。这就要求毕业生具有综合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和较好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必须具备许多相关学科的知识。5.实践性原则行政管理学是一门理论与实践现实紧密联系的应用性学科,只有理论学习与实践操作相结合,才能掌握行政管理活动的精髓。实践性是行政管理的基本特征,也是行政管理的生命力基础。如果不能在实践中去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行政管理就失去了现实意义与活力来源。反映在课程体系设置中要注意加大操作性课程与实验性课程,通过实践教学环节,使学生真正做到理论联系实际与学以致用。
三、我校行政管理专业课程设置的缺陷分析
1.政治学课程较多,经管类课程较少目前,我校行政管理专业设置了西方行政史、政治学原理、国家公务员制度、行政组织理论等政治学色彩较重的课程,且这些课程所占比重比较大。经管类必修课只设置管理学原理、微观经济学、政府经济学、基础会计等课程,比重比较低。这种课程体系设置不够合理,毕竟管理专业的很多课程需要经济学基础作为支撑,很多课程比如社会保障学、公共政策分析的很多课程都是建立在西方经济学的基础上[1]。同时,我校行政管理专业的毕业生大多数从事企业人力资源、办公室行政后勤等与经济管理相关的工作,如果行政管理专业的毕业生不懂经济学的知识,显然难以适应社会的需要。2.理论性课程较多,操作性课程较少由于学科特点,目前,国内高校行政管理专业课程体系在设置上,还偏重于理论性知识的灌输,而忽视操作性技能的传授。据统计,我校理论性课程占行政管理专业课程设置的比例约为50%~60%,而培养学生行政能力和技能方法的课程比例不到30%。由于过度重视理论知识传授,教师往往只关注术语、概念、法律、法规、制度等的解释与说明,教学过程比较沉闷,造成学生被动接受纯粹知识,无法唤起学生的学习欲望与主动性。而教师也因一个人唱“独角戏”,容易在讲授中冷场与缺乏师生间的互动反馈,最终造成教学效果不尽如人意。3.定性课程较多,定量课程较少我校行政管理专业的入学学生均为历史、政治类考生,数理基础相对较差,在行政管理专业课程设置与规划时必须考虑这种现实情况。定量分析方法是行政管理专业的重要教学内容之一,也是行政管理研究的重要工具与未来发展趋势。但是,现有的课程设置还倚重从抽象理论到具体实际的传统教学思路,造成定性类的课程占大多数,而定量类的课程偏少,仅限于微观经济学、政府经济学两门课程,一些计量方法如SPSS、STATA更没有涉及,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我校行政管理毕业生缺乏数理量化分析能力。另外,定性课程开设过多造成本应开设的其他学科的课程因学时有限被压缩或精简,导致行政管理专业综合性、复合性的学科特点被抹杀[2]。4.讲解国外理论的内容较多,国内行政理论内容较少美国的行政学在世界行政学领域一直处于领先地位,行政管理学的许多重大理论发展、著名行政学家及其代表作大多产生于美国。美国出现了一批重量级学者,1887年美国人威尔逊的《行政研究》,1900年美国人古德诺的《政治与行政》以及1926年美国人怀特的《行政学导论》,1927年威劳贝的《行政学原理》,1936年美国人高斯的《公共行政的边界》等著作的出版,对行政管理学的产生与发展做出了巨大的历史贡献。由于美国对公共行政学的巨大贡献与影响力,以至于凡是论及行政学必称是美国行政学。在实际教学中,无论是讲授内容选择还是时间分配上,出现了这么一个误区:讲授国外行政管理学理论尤其是美国行政管理理论偏多,讲授现代行政管理学理论尤其是国内行政管理学理论偏少。5.课堂教学课时较多,实践教学较少五邑大学作为一所地方性院校,其专业教师学术交流与访问的机会较少,与外界的沟通条件不足,因此更多地专注于课堂教学。一些老师认为只要把每节课上好就是完成教学任务了,而较少考虑到校企合作,校政合作等社会实践的环节。行政管理课堂教育“一言堂”的现象依然存在,课后的实习锻炼比较少。课程设置与教学内容的安排多偏重于理论知识的传授,而忽视了将理论运用于实践方面的锻炼,没有形成学生适应地方需要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没有体现出普遍性和地方性,综合化与具体化的衔接与融合。这样的课程设置必然产生重理论、轻实践的结果,必然不能适应当代社会对行政管理人才的需求。
四、我校行政管理专业课程体系的完善措施
行政管理专业人才培养主要是通过课程教学来实现的,课程是实施行政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的主要载体,行政管理专业课程既包括一般常规意义的理论课程,也包括为社会培养优秀人才的实践教学环节和各项有针对性的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因此,行政管理专业课程设置改革应该着重于课内课程改革与课外实践改革。1.合理规划课程设置科学的课程规划对行政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至关重要,教师应该坚持以学生为主体,进行课程体系改革,构建“宽基础、活模块”的课程模式。具体做法是建立一个基础课程模块与若干个方向模块,学生在完成基础课程模块之后,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或未来发展的需要,选修其中一个或若干个方向模块的课程。这些方向模块有:公务员考试或岗位模块、企业行政管理方向模块、公共管理方向模块、继续深造模块、基本专业技能模块[3]。建议删除或合并一些过时、交叉、重复、理论与实践严重脱节的课程与教学内容,适当调整与更新现有教学内容,增加情景模拟、角色扮演、案例讨论、社会调查等方面的教学内容与学时,培养学生从事行政管理工作所必需的理论知识与专业技能。2.调整理论课程和实践课程比例针对理论性课程和实践性课程比例失调的现象,我们应调整现有专业课程体系。行政管理课程设置要体现动态性,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降低传统理论课程所占的比重。首先要转变课程体系设置偏重理论性知识灌输,轻视操作性技能的传授教学理念,要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压缩理论课程模块中部分课程课时,增加培养学生行政能力和应用能力的课程学时,适当弱化理论教学,强化实操教学。再者,在传授理论知识时,可以通过情景模拟教学,即让学生分组扮演各种角色,身临其境,熟悉行政工作各个环节的操作程序与规范。最后,要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统一,在理论教学的同时带领学生走出校门、深入社会,在实践中加深学生对行政管理理论的理解,让学生更深刻认识政府行政管理活动的规律。3.调整定性课程和定量课程比例我校在设置行政管理课程体系时一定要处理好定性课程和定量课程之间的关系,在课程体系上,要构建政治学、经济学、法学和管理学、行政学合理配置的模块结构,既要保证行政管理专业的本色,又要具有经济行政特色,同时要充分体现宽口径、厚基础、应用型的人才培养理念[4]。具体做法如下:适当压缩诸如西方行政史、市政学、比较政治制度等定性课程或把它们作为选修课程开设。同时,要确保诸如政府经济学、公共政策定量分析等定量课程开设成功,设置足够的学时保证学生能够掌握基本理论知识与定量分析技能。在技术类课程方面,可以开设诸如行政绩效评估技术、公共政策分析技术等定量课程,鼓励学生选修外专业开设的课程,如工商管理专业开设的计量经济学、经济学专业开设的金融学等,以提高行政管理专业学生的量化分析问题能力。4.适当减少政治类课程总量政治学类课程所占比重过大是制约课程体系发展的重要原因,要解决这个问题可以参考厦门大学政治学与行政学系的做法。厦门大学曾经对行政管理专业人才的培养方案进行了两次较大幅度的调整与修订,删除或合并过时、交叉、重复的课程及教学内容,并大量增加作为学科新基础或反映学科前沿的实践性、应用性强的课程[5]。建议我校在今后设置行政管理专业课程体系时,一方面,教学内容尽量反映公共行政学科和领域的最新成果,尤其是政府治理方面的成果;另一方面,要打破行政管理学自身的理论体系,与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心理学等相关学科密切结合,调整后的课程体系有利于学生专业能力的培养。突出行政管理学理论教学体系与实验教学体系并重的原则,理论教学与实验教学的内容相互穿插、互相补充的方法。5.增加实践性课程学时经过十几年的发展,我校行政管理学课程教学体系日渐完善,但在行政管理实验教学与建设方面还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不论是设备投入还是行政管理实验教学都十分缺乏,不能满足行政管理学课程教学与社会对行政管理人才的需要。目前,行政管理理论知识传授和实践教学也需要根据科学研究的目的,通过变革、控制或模拟行政管理对象,使行政管理事务、过程得以发生或再现,从而去认识公共管理现象、性质及其规律。因此,我校要高度重视实验教学,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实验教学队伍建设,推进公共管理实验教学改革,强化实验教学管理,确保实验教学在公共管理学课程教学体系的重要地位;要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宗旨,以实践教学内容改革与整合为重点,创新公共管理课程实践教学体系;要将课程理论教学实践教学整体统筹考虑,构建循序渐进的公共管理学课程实验教学方案,从而促进公共管理实验教学资源优化配置,以开拓学生视野,促进他们去思考解决问题的多重方案。以培养学生能力为中心,积极进行教学模式改革的探索,实行“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的教学模式。“走出去”就是鼓励教师利用寒暑假带领学生走出校门,深入社区与政府部门,通过见习观摩、社会调查、社区服务来加深对社会的了解;“请进来”就是吸收一部分具有较高理论修养的优秀行政干部加盟教师队伍,聘请公共部门政府官员来我校举办相关学术讲座。要加大产学研基地的联系工作,多与实习单位沟通、协调,密切双方之间的关系,确保产学研合作教育具有稳定的基地;制定教师实践育人的规定和政策,加大教师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教师实践育人水平。
五、结语
公共管理研究通常有两种截然不同的立场:管理者的立场和公众的立场。站在管理者的立场上,公共管理研究主要关注作为公共利益代表者和维护者的公共部门,如何才能对公共事务进行有效的管理。站在公众的立场上,公共管理研究主要关注“公民怎样才能从政府那里得到他们所需要的东西”(注:HowardFrant:UsefultoWhom?PublicManagementResearch,SocialScience,andtheStandpointProblem,InternationalPublicManagementJournal,Volume2,Number2,1999,p.324.)。显然,这两种立场都没有脱离公共利益这个核心问题:前者以“公共部门如何实现和服务于公共利益”为焦点;后者以“公共利益是怎样被实现的”为焦点。进一步对比可以发现,前一种主张所说的公共利益多半是抽象的,而后一种主张则意指现实的公共利益,它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
事实上,研究公共利益时有两个关键问题不容回避。第一,公共利益是抽象的(虚幻的)还是现实的(具体的)?第二,公共利益与共同利益完全一致吗?围绕这两个问题,本文将在区分公共利益和共同利益概念差别的基础上,界定公共利益的本质内涵;进而力图阐明公共利益乃是现代公共管理的本质问题。
一、对“共同利益”的概念辨析
“共同利益”和“公共利益”是两个容易混淆的概念。两者在词源上有很大的“相似性”。通常所说的“共同利益”有两个英文词与其相对应,即commoninterest和generalinterest。按《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的解释,common在被解释为“共有的、共同做的、共同受到的”时,是指“两个人或更多人,或者是团体、社会的绝大多数人所享有的东西,所做的事情,或是属于他们的东西、对他们有影响的东西”。而general则被解释为“普遍的、全面的”,此时它指“影响所有人或绝大多数人(的事物)”。(注:《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第四版)、商务印书馆、牛津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277页、第612页。)
可见,“共同利益”首先是指“多数人”的利益。“多数人”可能是指两个人、少数几个人、绝大多数人甚至是所有人。他们都可能从“共同利益”中获益或受其影响。这是共同利益的相对普遍性。
同时,“共同利益”是被“共享的、共有的、共同承担的、或者是共同受到影响的”。它与共同的立场、共同的行动相关。它不局限于某个单个的个体,不可能也不应该为其所独有。这是共同利益的不可分割性。
通常,共同利益可以指代共同体利益,或是利益关系的产物。我们将分别阐述这两种指代关系。
(一)共同利益与共同体利益
共同体是个宽泛的概念。一个组织、一个社区、一个地区、一个国家甚或是整个人类社会,都可以分别看作是共同体。作为现实的载体,这些不同层次的共同体都存在着自身的利益,因而可以分别被看作是利益共同体。在对这些利益共同体进行考察时,可以采取几种视角:一是以单个的利益共同体为单元,分析其共同利益的属性;二是以不同层次利益共同体的相对关系为单元,分析共同利益的相对性。
1.共同体的规模与共同体利益
共同体是由相关成员组成的。其成员数量的多少,影响着共同体利益的内容。既然共同体利益不局限于某个或某些特定成员,它就应该是绝大多数成员或者是所有成员共同的利益诉求。共同体规模越小,共同体利益的内容越简单、越狭窄;共同体规模越大,共同体利益的内容越复杂、越广泛。但无论如何,共同体利益都不是单一的,而是多样化的。这是由利益需求“总量”和利益差异程度所决定的。
最为主要的是,共同体规模制约着共同体利益的认可和确认。在共同体规模较小的情况下,利益聚合比较容易实现;或者说共同利益容易被认可和确认。随着共同体规模的不断增大,利益的差别性和多样性使得共同利益的“形成”越来越困难,因此也只能在形式上用绝大多数人的共同利益来代表共同体利益。这在实践中存在困境:“少数服从多数”的集中原则是否忽略甚至是侵犯了少数人的利益?
通常认为,不管采取怎样的表达机制,共同体利益在形式上的“一致性”并不能抹杀其实质上的“普遍性”或“差异性”。如果少数人的利益被忽略或侵犯了,他们就会游离于共同体之外,共同体也就失去存在的意义。为避免这种情况出现,共同体总要采取一些救助弱势群体的措施。其背后的逻辑是:这些少数人的“共同利益”虽然在形式上没有得到确认,但在实际上应该得到实现。就是说,共同体利益并不以大多数人主观的确认和认可为限度,它还包括一些客观的、在特定时期内没有得到确认和认可的利益。
比如,人们在和平时期可能并不会感受到共同体安全的重要性;一旦共同体安全受到威胁时,任何成员都不可能否认共同体安全乃是最大的共同体利益。再比如,在追求共同体利益的过程中,共同体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可能被“无意”地破坏了,此前似乎没有人意识到“外生的”自然环境也是共同体利益;当共同体的发展受到自然环境的惩罚或威胁时,保护自然环境就会理所当然地成为共同体利益。可见,形式上的共同体利益并不能抹杀那些客观的、具有普遍影响力的潜在共同利益。
这表明,共同体利益并不否认差异性和客观性,它既包括形式上的“共同利益”,也包括客观的“普遍利益”。
2.共同体的性质与共同体利益
以上,我们只是从最一般的意义上探讨了共同体利益。事实上,除了规模之外,共同体的性质也是影响共同体利益的重要因素。比如,对于组织这类利益共同体来说,我们可以简单地将其区分为“公共的”或是“私人的”。这近似于我们通常所说的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显然,两者都具有各自的共同利益,但因为性质和价值取向的差异,其共同体利益也有所不同。这正如斯托克斯所说,“‘公共’与‘私营’之间的根本区别并不是政府与私营部门之间的区别,而是追求公共利益与追求私人所得之间的区别”(注:DavidMathasen:TheNewPublicManagementandItsCritics,InternationalPublicManagementJournal,Volume2,Numberl,1999.)。
在这里,政府被看作是代表和维护公共利益的公共部门。这种传统的看法受到了公共选择理论的挑战。公共选择学派认为,政府也是有自身利益的,因而并不见得能够代表公共利益。事实上,这种冲突可以用共同体利益来解释。布坎南等人所说的“政府的自身利益”近似于政府这个公共组织的共同体利益,而斯托克斯所说的“公共利益”乃是社会这个共同体的利益。传统观点认为,这两种共同体的利益根本一致;而在公共选择理论看来,两者可能相分离。可见,共同体的共同利益并不等同于公共利益,这取决于共同体利益的指向。
3.共同体的层次与共同体利益
既然共同体及其组成部分都可以看作是利益实体,那么就应该考虑到不同层次共同体及其利益之间的相互关系。从纵向一体化的角度而言,人类社会这个最大的共同体是由若干层次的次级共同体按一定规则组成的。高一层级的共同体利益制约着低层级的共同体利益,两者之间也可能存在某种形式的冲突。比如,我们可以把人类社会看成是由国家组成的共同体,国家本身也可以看作是次级的共同体。基于国家利益,一些国家在工业发展的过程中对生态环境造成了极大的破坏,这是对人类社会整体利益的威胁;同样,一些核大国发展核力量形成核威慑也是对人类社会安全与和平的挑战。这是国家利益与人类社会整体利益的冲突。另一方面,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提出以及其他形式的国家间合作,则是协调国家间利益关系、维护人类社会“共同体利益”的措施。
这种逻辑同样适用于对国家、政府部门和地方政府之间关系的分析。从严格的意义上说,政府部门、地方政府都不能被看作是纯粹的利益共同体,但它们在形式上具有利益共同体的某些特征。如果将国家看作是最大的利益共同体,那么政府部门和地方政府分别可以看作是次级的利益共同体。我们通常所说的“部门利益”和“地方利益”在这里都可以理解为低层级的共同体利益。它们是其成员的“共同利益”,在各自的范围内也都有相当的合理性。但它们与国家利益之间的冲突并不少见。这种冲突再次表明:不同层级共同体的利益并不是完全一致的。站在国家的立场上,国家利益显然是高于地方利益和部门利益的。
上述分析表明,共同体利益首先是共同利益,它是共同体成员利益的综合。随着共同体规模的扩大和层级的提升,共同利益聚合的过程涉及到复杂的利益关系。同时,在探讨共同体利益是否是共同利益时,必须选定合理的参照系、辨别其适用范围。因为低层级共同体的共同利益并不一定是高层级共同体的共同利益。
(二)作为利益关系产物的共同利益
在探讨共同体利益时,实际上是从静态意义来理解共同利益的。除此之外,共同利益也表达了利益主体横向的利益关系。通常认为,“由于利益自我性和社会性的作用,任何利益关系中都包含着三种利益内容,即利益关系两个原构利益主体的利益及其相互结成的共同利益”。确切地说,共同利益乃是“利益关系中的第三种利益”(注:王浦劬:《政治学基础》,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60、61页。)。对此我们可以进一步地引伸:
1.共同利益的本质属性
如果我们承认利益的普遍性以及利益驱动假设的话,那么就同样应该承认利益关系的普遍性。也就是说,不同利益主体之间可能会发生潜在的或现实的利益关系。但在利益关系形成的过程中,由于“原构利益主体”的性质不同,所产生的“第三种利益”也可能具有不同的性质。两个公共机构基于公共目的而产生的利益关系及共同利益,显然与两个私营部门基于私人目的产生的利益及其共同利益有所不同。换言之,不同利益关系产生了不同的共同利益。这些共同利益可能具有私人的性质,也可能具有公共的性质。
2.共同利益的动态变化性
尽管利益关系具有相对的稳定性,但它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按照上述逻辑,如果利益关系发生变化,那么其所产生的“第三种利益”也会随之变化。从这一意义上说,共同利益也具有动态变化性,而且在变化过程中其主体内容也将有所调整。这使得共同利益本身也是一个难以完全把握的概念。如果仅仅是共同利益的内容发生变化,那么共同利益的公共性或私人性就不会变化;如果两者同时发生变化,那就意味着利益关系本身发生了变化。显然,两个私营机构为垄断市场而形成的利益关系及其共同利益,与基于合作性地提供公共物品或公共服务而形成的利益关系及其共同利益有着本质的区别。这意味着共同利益作为利益关系的产物,可能在其动态变化过程中改变其公共的或私人的属性。
由此可见,共同利益是公共的还是私人的难以分辨,这取决于作为共同利益基础的利益关系的本质属性及其动态变化性。或者说,不能仅仅从概念上将共同利益等同于公共利益,尽管公共利益也具有共同利益的某些属性。那么,到底应该如何界定公共利益呢?
二、公共利益的本质属性
从上文的分析中可以看出,“共同利益并不一定是公共利益”(注:陈庆云:“公共管理基本模式初探”,载于《中国行政管理》,2000年第8期,第37页。),尽管二者之间具有某种特殊的联系。要揭示两者之间的关系,还需要对“公共利益(publicinterest)”作出概念上的界定。
(一)公共利益的内涵
按照《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的解释,public意味着“公众的、与公众有关的”,或者是“为公众的、公用的、公共的(尤指由中央或地方政府提供的)”。(注:《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商务印书馆、牛津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196页。)在这里,公众是一个集合名词,公众组成的群体可以看作是共同体。因此公共利益首先与共同体利益相关。不过这个由单个公众以一定方式组成的共同体,与由单个个体组成的私人性质的共同体存在实质性差别。前已述及,共同体的性质和价值取向决定了共同体利益的性质。基于这种认识,公众组成的共同体已经包含着公共性而不是私人性的内涵。
其次,公共利益意为“公众的或与公众有关的”,它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这也决定了现代公共管理转向公众立场是合情合理的)。不过,公众利益并不能代替公共利益。因为公众利益既有纯私人性质的,也有公共性质的;公众除了消费公共物品之外;还大量地消费私人物品。反之,公共利益则应该代表公众利益,否则它就失去了依托而成为一个纯粹抽象的概念。
再次,公共利益与中央或地方政府的供给相关。这是由政府的公共特性所决定的。尽管在公共选择学派看来,政府也具有自利性,但谁都无法否认政府是公共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在这一方面,往往存在认识上的误区:即因为政府是代表者和维护者,而认为公共利益只能由政府来维护、增进和分配。这排除了政府以外社会主体的补充作用。事实上,西方国家大量出现的志愿性团体、社区自治,以及“治理(govenance)”概念的提出都表明:“政府并不是唯一的提供者”(注:世界银行:《变革世界中的政府—1997年世界发展报告》,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7年版,第4页。);非政府组织和公民参与也同样可以维护和增进公共利益。
(二)公共利益的本质属性
作为共同体利益和公众利益,公共利益是一个与私人利益相对应的范畴。在这一意义上,公共利益往往被当成一种价值取向、当成一个抽象的或虚幻的概念。以公共利益为本位或是以私人利益为本位,并没有告诉人们公共利益包括哪些内容,它只阐明了利益的指向性。即使是在这种情况下,公共利益也具有一些基本的属性。
1.公共利益的客观性
公共利益不是个人利益的叠加,也不能简单地理解为个人基于利益关系而产生的共同利益。不管人们之间的利益关系如何,公共利益都是客观的,尤其是那些外生于共同体的公共利益。之所以如此,那是因为这些利益客观地影响着共同体整体的生存和发展,尽管它们可能并没有被共同体成员明确地意识到。
2.公共利益的社会共享性
既然公共利益是共同利益,既然它影响着共同体所有成员或绝大多数成员,那么它就应该具有社会共享性。这可以从两个层面来理解。第一,所谓社会性是指公共利益的相对普遍性或非特定性,即它不是特定的、部分人的利益。第二,所谓共享性既是指“共有性”,也是指“共同受益性”。并且这种受益不一定表现为直接的、明显的“正受益”;公共利益受到侵害事实上也是对公众利益的潜在威胁。
以上两种特性都是从抽象的意义上来讲的,但公共利益并不是完全虚幻的概念。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是公共利益主要的现实的物质表现形式。一般认为,“公共物品是指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货物。非竞争性是指一个使用者对该物品的消费并不减少它对其他使用者的供应。非排他性是使用者不能被排斥在对该物品的消费之外”。(注:世界银行:《变革世界中的政府—1997年世界发展报告》,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7年版,第26页。)如果将非排他性看作是源于产权而派生出的特性的话,那么,它在形式上保证了公共物品“共有”的性质。而非竞争性则从实际上保证了公共物品可以是“共同受益”的。这决定了公共物品是公共利益的物质表现形式;进而,公共物品的现实性决定了公共利益也是现实的而非抽象的。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公共物品的这种特征往往被误解,即公共物品往往被理解为共同体所有成员的利益。不能否认这样的公共物品的确存在,但不能借此认为所有的公共物品都应该具有这种特征。共同体所有成员的利益事实上是通过多层次、多样化的公共物品来实现的。
从纵向上来说,我们可以根据共同体利益的层次性来界定公共物品的层次性:(1)全球性或国际性公共物品:世界和平、一种可持续的全球环境、一个统一的世界商品及服务市场和基本知识,都是国际公共物品的例子。(注:世界银行:《变革世界中的政府—1997年世界发展报告》,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7年版,第131页。)(2)全国性公共物品:提供宪法、法律等制度安排,国家安全和防务,发展初等教育,进行基础设施建设,跨地区的公共设施(比如道路),都是全国性公共物品。(3)地方性公共物品:地方基础设施(比如城市道路)、垃圾处理、街道照明、警察保安等都属于地方性公共物品。(4)社区性公共物品:社区绿化与环境、社区治安、社区基础设施等乃是社区性公共物品。
从横向上来说,同一层次的公共物品不是单一的,而是多样化的:(1)基础性的公共物品,主要是指基础设施一类的公共工程。(2)管制性的公共物品,指宪法、法律等制度安排以及国家安全或地方治安。(3)保障性公共物品,比如社会保障、疾病防治。(4)服务性公共物品,比如公共交通、医疗卫生保健等服务性公共项目。
由此可见,公共物品的层次性和多样化实际上代表着公共利益的层次性和多样化。在这一意义上,公共利益就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而是一个现实的概念了。这是现代公共管理探讨公共服务的供给模式,从而确保公共利益的有效增进和公平分配的基础。
三、公共利益:现代公共管理的本质问题
从上述对公共利益本质属性的阐释中可以看出,既然公共利益具有社会共享性,既然它具有相对普遍的影响力,那么确保公共利益的增进和分配就应当是公共管理的根本目的。正如本文开头提到的那样,对于这个问题有两种截然不同的立场。传统观点基本上秉持着管理者的立场,即以政府公共管理作为核心研究对象。这对于探讨政府这个最大的管理主体如何维护和增进公共利益是大有稗益的。不过,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兴起却力图改变这种立场,顾客取向和结果取向并不仅仅是政府公共价值观念转型的目标,它也蕴含着公共文化转型的核心内容。同时,市场化供给机制的引入似乎并没有将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政府身上——非政府组织、私营部门甚至是公民个人或公民团体的参与同样能够带来有效的产出和更高的绩效水平。因此,转向公众立场有相当的合理性和现实基础。
站在公众的立场上,公共利益是现实的。它表现为公众对公共物品的多层次、多样化、整体性的利益需求。这些需求与公众个人对私人物品的需求相区别。后者可以通过在市场中进行自由选择、自主决定而得到实现;而前者则需要集体行动、有组织的供给方式才能得到满足。毫无疑问,政府是最大的、有组织的供给主体,这由政府传统的公共责任所决定。但仅仅有公共责任并不能确保公共利益的实现,政府的能力和绩效状况是最终的决定性因素。
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兴起是对传统政府理论和传统公共行政理论的批判。批判的焦点在于政府组织的低效率并不能有效满足公众的需求。即使对这一相对普遍的现实忽略不计,也应当承认政府能力的有限性。基于这两大前提,必然要求寻求政府以外的社会力量。从西方七十年代以来的公共行政改革实践来看,基本上都倾向于放手让非政府组织和私营部门参与公共物品的供给。改革的成功经验都贯穿着“政府不必是唯一提供者”的多元化主体信念。这一信念应当这样理解:
第一,政府的有限能力决定了它不可能提供所有的公共物品。建立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非政府组织的合作关系是必然的理性选择,也是通过多种途径实现公共利益的组织基础。
第二,政府虽然不必是唯一的提供者,但政府的某些传统责任和职能是不能放弃的,而且某些公共物品只能由政府来提供。也就是说,主张多元化供给并不能全盘否认政府的作用。政府毕竟是最核心的公共管理主体。
第三,这一信念意味着政府不必直接提供某些公共物品,它可能通过有效的、激励性的制度安排来鼓励其他社会主体参与供给,也可能通过集体购买的方式满足公众的需求。这样,政府既不必在力所不及的情况下直接提供公共物品,也能够保证公共利益的实现。
可见,政府的核心作用是不可替代的。这种核心作用还表现在它为其他管理主体进行公共管理提供了制度化的途径。在这里,其他管理主体主要是指利他性、自愿性的非政府组织。私营部门虽然也参与其中,但其营利性的本质决定了它不可能上升为公共管理主体。由此可以认为,公共管理主体应该是以政府为核心的、多元化的开放主体体系。这也是与国外公共管理仅仅聚焦于公共部门相区别的一个标志。这种制度化的途径为公共利益的实现提供了组织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