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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资产管理工作亮点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自2004年我公司投入信息化建设以来,结合自身实际及发展需求,逐步推进信息化工作。在这些年的探索和发展中,信息化工作紧跟公司发展步伐,逐步明确信息化工作职能和任务,积极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完成了省厅内网局域网、公司办公局域网、公司宣传网站、办公室自动化系统、项目管理等项目的建设。
基础建设提升内部管理效率
为确保网路使用的安全和质量,改造完成了公司宽带上网结构,实现了双网络光纤接入确保上网速度,同时配齐配全硬件防火墙和网络杀毒软件,对厅内网办公与外网进行物理隔离,对局域网内网络进行监控,有效防控病毒,为信息化建设奠定基础,提供保障。
建设完善企业网站信息,自2005年建设企业网站以来,对网站进行了2次改版,使得企业网站界面更加简洁明快,内容板块更符合公司的宣传需求。
完成了办公自动化(OA)系统向综合办公系统(ISP)优化升级,改变办公方式,提高了公司办公效率和内部管理水平。2005年到2006年,在ISO质量管理系统框架下,我公司开发运行了主要以公文管理、项目管理为主的办公自动化系统(OA)。而后通过不断磨合、探索、优化,该系统逐步升级为集合公文管理、项目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经I管理、资产管理、邮件系统等多个模块的综合办公系统(ISP),ISP系统在2010年左右基本定型。目前,通过ISP系统,我公司可实现异地安全登录系统进行办公;可实现98%的公文无纸化办公(根据保密等要求,少量公文不能上传网络);可实现项目管理网上流转及过程追溯,项目管理相关文件、成果均可进行系统查阅;可实现经营信息管理、统计、查阅;可实现物资采购的网上审批,及资产管理查阅统计。同时ISP系统与ISO质量管理体系实现了很好的对接和融合,自2014年起,在ISO的年审中,80%的材料可在ISP中调档审核,无需打印纸质材料。
2006年上半年,xx地税局办公室结合工作职能,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认真做好2006“管理年”活动组织协调工作。“管理年”活动是今年全局工作的重点,办公室作为牵头部门,根据局党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协调相关科室,就“管理年”活动的组织实施做了大量基础性工作,先后制定了《xx地方税务局2006“管理年”活动实施意见》、《xx地方税务局2006年基层单位目标管理暨“管理年”活动检查评比办法》、《机关目标管理暨“管理年”活动检查评比办法》、《xx地方税务局机关日常考核及“管理年”活动检查评比项目和标准》、《星级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范化管理考核办法,确保了我局“管理年”活动的顺利开展。
“管理年”活动中,按照局党委的要求,坚持高标准,组织协调相关科室结合我局实际抓亮点,搞突破,并积极主动地做好与市局管理年活动办公室的工作联系,及时提报我局的亮点工作,我局的星级管理考评制度、重点税源企业纳税申报直通车管理、稽查提醒制度、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均被市局管理年活动办公室列为创新性工作项目,受到xx市局领导的关注和肯定。结合“管理年”活动的开展,牵头对以前的涉税事项、工作流程及制度、办法进行梳理整合和修订完善,完成了《xx市地方税务局岗责工作规范(试行)》初稿撰写工作。原创:《岗责规范》共分六大类,内容涵盖纳税申报、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纳税服务、减免税管理、纳税评估、社会综合治税、重点税源监控等税收工作各个环节,共六十余个岗位,对每个岗位的工作程序和工作标准、工作要求都进行了明确和规范。
2、做好星级管理考评工作。根据局党委的要求,创新管理考核体系,牵头制定了《星级(岗位明星)管理暂行办法》、《岗位明星评选办法》,明确星级单位和个人的考核评选标准及程序。上半年,结合目标管理考核,先后组织了三批星级单位考评,并下发了通报。通过单位推荐、考试选拔、公示等程序,组织评选了二季度岗位明星。
3、强化政务督查工作。为使督查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进一步充实完善了《督查工作制度》。从督查工作任务、督查工作程序、督查方式及权限、督查组织实施等五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范和明确,建立健全了督查立项登记、督办、反馈和检查制度、督查专报、通报等一系列督查工作制度和办法,有效地保障了政务督查工作的顺利开展。今年以来,围绕全局工作重点、每月份重点工作、局务会确定的重点工作事项、局党委的重大工作部署和决策等,加大督查广度和深度,全面做好日常督查、目标督查、专项督查及领导交办的重要事项的督查催办。半年共下发督查通报12期,督查专报1期,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落实到位。
4、进一步完善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根据局党委要求,明确分工,专人负责,结合实际,在广泛征求局党委和各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对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使我局的目标管理考核工作与青岛市局考核办法更加科学合理,切合市局考核要求。同时,把目标管理考核与“管理年”活动考核相结合、日常管理考核和上级各项考核相结合、单项考核和综合考核相结合,认真做好全局日常管理考核和“管理年”活动考核,努力做到全面细致,规范周到,以考核管理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5、加强档案管理和资产管理。在档案管理上,立足高起点,坚持高标准,继续加强了对全局各类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进一步提高了我局的档案管理工作水平。
在资产管理方面,根据市局《财务管理办法》,修订完善了我局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严格控制固定资产购置、大项固定资产处置等审批程序,严把入口、出口关。建立了固定资产管理动态流程,杜绝管理上的漏洞。同时,加强后勤行政管理,按照高效、节约的原则,积极做好车辆管理、卫生管理、办公用品采购、政务值班等服务工作,为全局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后勤保障。
6、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搞好信息调研工作。围绕局党委中心工作,发挥办公室在信息调研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强对全局信息调研工作的指导和协调。上半年,组织召开了信息调研工作会议,邀请市局信息调研工作人员,以以会代训的形式,对全局信息调研员进行了培训。制定了《信息调研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调整充实了兼职信息调研员队伍,及时做好全局信息调研文章的筛选、整理和上报工作。特别是加强了对全局经验性、创新性工作的对上提报力度。上半年,xx市局、省局等信息简报先后对我局星级管理、重点税源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六子工程”、稽查提醒制度等重点、亮点工作进行了介绍。上半年共上报各类税务信息80多条,被省局、市局、xx市政府及xx市委、市政府等上级部门采用30多条,采用调研文章8篇,比去年同期增加6篇。
7、加大税收宣传力度,不断提升平度地税社会形象。主动加强与有关媒体的联系配合,积极主动的做好全局税收宣传工作,上半年全局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发表宣传稿件50余篇。在人民日报、中国税务报等中央级媒体发表税收宣传稿件四篇。五月份,在《人民日报》发表了《xx地税局以“三化”促进税收管理》的稿件,较好地宣传了我局“管理年”活动,在社会上产生了良好反响。
二、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关键词:教育装备;数字化管理;大数据;区域研究
一、研究缘起
1.学校教育装备规范化管理需要在对杭州市西湖区各中小学校教育装备规范化管理方面的调研中,我们发现教育装备资产管理中普遍存在着:学校管理意识淡薄;账目不清、帐实不符;制度不全,管理松散;专业管理人员配备不足;规格化、系统化、网络化的装备管理平台缺乏等问题。2.区域教育信息化发展需要要实现教育现代化,教育装备必须要率先现代化,教育装备配置的标准化、均衡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是教育装备现代化的必备内容。区域要实现教育装备现代化的跨越式发展、科学发展、均衡发展,必须加快教育装备管理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强教育装备资产管理,实施区域教育装备网络化、数字化管理,建立一个服务型模式下规范、标准、科学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切实推进教育装备的“建、配、管、用”,提升教育装备在促进教育改革、推进教育统筹发展、助推区域教育高位均衡发展中的作用。3.国内相关研究国内对国有资产管理的研究,时间并不长,只能追溯到20世纪90年代。对中小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研究,时间就更短了。2006年,邢顺峰、聂义山著的《中小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基础与实务》中,提到了中小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组织与管理制度、固定资产账簿设立、财务运作、使用管理,以及教学仪器管理、图书管理等方面的内容。而对于教育装备管理的研究,也仅仅是近十年的事情。董绍武主编的《中国教育技术装备论丛2005》将第二届《中国教育技术装备论坛》的获奖论文汇编成一套大型专业论文集,许多论文在理论上、实践上,对教育装备管理都提出了很有价值的观点和论述。由此可见,信息技术高速发展下的区域教育装备管理的研究还没有非常深入,虽然部分地区已经开始尝试,但尚没有形成广泛运用的研究和推广。
二、概念界定
1.固定资产固定资产主要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对于学校而言,固定资产则主要指其各种教育教学设施等。2.教育信息化所谓“教育信息化”,是指在教育领域全面深入地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来促进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过程。其技术特点是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和多媒体化,基本特征是开放、共享、交互、协作。随着城域网与校园网等网络技术为教育、教学、教研提供更加强大的服务,它们正促进着教学内容与方式方法的变革,促进着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的发展,改变着学校与社会、理论与实践、知识与技能的质量。3.大数据大数据,指“无法用现有的软件工具提取、存储、搜索、共享、分析和处理的海量的、复杂的数据集合。”大数据的特征:数据体量大(Volume)、数据类型繁多(Variety)、价值密度低(Value)、处理速度快(Velocity)。
三、研究实施
(一)组织领导,推进行动方案的有效执行
1.成立区信息化领导小组西湖区将教育技术装备规范化区创建工作纳入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中,由教育局分管局长牵头,教育局基财科、会计核算中心和信息与装备中心协同推进,制定了创建方案,并召开领导小组动员会议,明确任务和职能分工。2.成立装备管理系统建设领导小组装备管理系统建设领导小组,以装备中心主任为组长,中心行政装备室全体成员、各个学校分管后勤校长、总务主任为小组成员,定期反馈、商讨、总结。3.成立装备管理系统学校工作小组学校分校区成立教育装备资产管理工作小组,分工明确到部门和个人。以后勤校长为组长,总务主任为副组长,办公室主任、教研组长、实验室管理员、信息中心负责人等为组员,进行软件操作的培训学习,根据不同的教育装备管理岗位职责,在装备管理系统中完成相应资产的录入和核对工作,及时总结经验。通过层层领导,并创建各级行动方案和计划安排,定期反馈工作进度,及时交流反思,提高行动执行效率,促使工作有序推进、高效达成。
(二)阶段实施,推进管理平台的建设开发
1.提前谋划,合理规划平台布局区域教育装备管理系统要遵循现代教育“大装备”的管理理念,要在全区各校得到推广和广泛应用,必须具备:能使资产管理工作简化、界面友好、操作方便、分级管理、后期管理功能强大等条件。基于如上考虑,在向中小学校、幼儿园等单位调研、征求意见、详细解读浙江省教育装备标准等文件之后,做了详细的需求分析。装备系统中实现分模块管理:分学校情况、系统管理、期初建账、装备资产管理、申购管理等,实现对学校详细情况的记录、校内所有资产的电子存档、电子管理、自动分析等功能,以期加强资产管理,提高装备使用效益。平台中做到数据唯一、分类清晰。不仅对传统的物理、化学、生物、科学等课程的实验仪器设备进行管理,也对现代教育技术设备、图书分类数据、实验室用房、功能室用房、音体美劳卫等教学设备、其他教学专用设备和一般教学设备等办学条件进行管理。2.试点先行,完善平台功能建设平台上线之后,我们反复思考,锁定了四所试点学校:九年一贯制西湖第一实验学校、有两个校区的翠苑中学、有两个校区的翠苑一小、刚从求是集团中独立出来的竞舟小学,这四所学校学校是我们西湖区学校的四种不同类别学校的代表。试点学校成立工作小组,人员分工明确,资产录入工作时间安排合理。从试点测试会议、装备中心下校调研测试问题、试点反馈会议、试点结束一共经历了三个多月,做到时时反馈、周周总结,将问题与技术公司进行交流、沟通、解决,一步一步完善平台中的各项功能。四所学校的后勤校长、总务主任、信息技术负责人,积极配合、认真参与了试点测试整个过程的各个环节。3.经验指导,逐步推广平台应用资产管理不是学校某一个人的事情,而是学校自上而下、统筹管理的工作。装备工作“三分战略,七分执行”。为明确相关工作要求,落实操作培训,切实发挥平台在教育装备资产管理中的应有作用,先后分两批召开西湖教育技术装备管理系统推广培训会议,涉及人员有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社区学院、直属单位的后勤校长、总务主任、信息技术负责人等共200多人。四所试点学校以自身学校在平台应用、资产处理试点中的实际操作和体会为例,将他们如何做好教育资产装备网络化、数字化的经验和大家做了分享。便捷、及时的问题反馈交流平台必不可少,因此,我们建立装备管理平台QQ交流群,方便老师、技术公司客服等及时交流、解决碰到的问题,少走弯路。各校的经验介绍、平台操作说明书、人员分工参考、资产分类录入说明、培训会议录像等文件均放到交流区共享,供学校相关管理人员重复学习。为了使平台应用推广工作顺利、有序,制定了工作安排表,并严格按照工作安排表有序推进工作。
(三)机制推进,提高装备数字化管理精准度
良好的推进机制是装备数字化管理精准度提高的关键。重点构建和推进四个机制:1.应用试点机制确立四所具有不同类型代表性的数字化管理试点学校,实施资产处理、资产录入、网络管理的试点,促进平台功能完善,形成资产处理策略框架,为全面铺开该项工作积淀经验和做法。2.数字化管理培训机制建立装备管理平台应用的分级、分项培训机制,实施有针对性的应用培训。组织学校后勤校长、总务主任、信息技术负责人召开区域推广培训会议。再由学校后勤校长、总务主任制定学校教育装备管理系统工作方案和工作小组,通过分级培训布置任务。3.落实推进和考核机制将技术装备数字化管理列入中小学校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强化过程性、阶段性的督查和指导。在具体实施中,将教学仪器及设备配置情况、采购管理、装备管理情况列入了中小学校年度目标考核体系中,各项考核内容要求明确、认定办法有依有据。4.装备采购审核报备机制将采购资料、装备管理系统细目录入核准与采购支付凭证开具有机整合起来,从而获取到真实准确的装备数据。将学校年度预算、申购计划通过申购管理网络上报,采购完毕的同时在教育装备管理系统中入库,依据入库情况、相关采购电子档案报备等情况,及时开具支付凭证。
四、研究成效
(一)实现教育装备资产管理数字化
1.学校教育装备管理电子化西湖区教育装备管理系统的建设,提高了学校教育装备管理意识,加强了学校管理力度,各类资产和录入落实到人,由分管校长负责审核学校所有资产的录入。特别是通过学校期初建账,对学校装备实体进行了一次全面核实,学校在区域的统一规范要求下,对教育装备实现了规格化、系统化、网络化的管理。同时解决了因为管理人员的临时变动,而使资产管理脱钩的问题。装备系统“日常管理”中的“入库”、“调价”、“报废”“、校外调剂”等操作,方便了教育装备的管理。西湖区多校区办学的学校较多,多校区或集团办学的学校后勤校长等能通过装备管理系统方便查询各个校区的教学仪器设备、用房配套设施、现代教育技术、图书期刊、办公生活设备等使用情况、经费投入情况,为后期学校建设提供更直接客观的参考数据。学校使用网上采购流程功能,实现年度预算申报、申购计划批复、采购状态查询、物品入库等系列操作,大大简化了申购工作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从年度预算申报、申购计划上报、采购物品入库到支付凭证的开具等环节信息化之后,省去了多次跑教育局、装备中心的麻烦。同时电子档案的存档也方便了档案的管理和汇总。同时,实现了学校装备年报统计中所需的数据从装备管理系统中读取,简化了学校年报统计工作,同时更能保证数据的准确性。2.区域装备资产管理网络化目前,根据管理系统上的数据,西湖区中小学、幼儿园、社区学院、直属单位等共有140多个管理总账号,已经录入了所有的装备资产数据。教育行政部门可以通过管理系统,直接查看学校的资产报废情况、新增情况、校外调剂情况等,能一目了然地掌握学校的管理动态。通过区教育装备管理系统,建立全区教育装备基础数据库,全面、系统、准确掌握各中小学教育装备的基本情况,实现对全区中小学装备的数据查询、统计、分析,科学、规范、直观地呈现区内各中小学教育装备配置情况、每年新增及报废报损情况。能更准确地让学校对照省教育技术装备标准核准学校的教学仪器配置,并实施数字化装备管理和集中采购项目的网上申报和统计,提高工作效率,提升配置成效,促进装备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
(二)凸显教育装备配备管理信息化
1.区域教育装备系统分级管理西湖区教育装备管理系统,实现了教育局、装备中心、学校三级管理。教育局账号可以对管理系统中学校的所有数据进行审阅浏览。装备中心实现了对装备系统中下级用户管理、各种数据的终审、查看、统计、教学仪器配备标准录入、资产盘点开启、采购计划审核、采购物品汇总等操作。学校可以实现本校的资产录入与管理、校内教师用户管理、权限分配、装备年报录入、上报,装备日常管理维护、年度预算上报、申购计划填报等。各个级别的管理中,还可以分出更细的不同权限,可以将装备管理的工作落实到部门和个人,实现教育装备管理工作责任到人。这样分级管理,方便了教育局全面了解区域内教育装备配备和使用情况;方便装备中心作为教育装备管理部门,做好指令性工作的布置、督促,整体了解区域内教育装备配备情况,详细知道各个学校的配备、采购、维护情况,同时能便捷地指导学校解决教育装备使用配备中存在的问题,发现学校教育装备管理工作亮点。西湖区多所学校为集团办学,有多个校区,在管理系统中,可以做到集团总账号管理查看集团内其他校区的装备管理情况。2.区域教育装备申购管理信息化结合“西湖区教育系统政府采购工作操作流程”“、西湖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在装备管理系统上实现采购管理信息化功能,在网络平台上实现中小学年度预算审核、申购计划批复、支付凭证查询、采购汇总查询、采购物品入库等流程,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形成采购工作各环节数据和资料数字化档案,提高查询统计和审核评定的准确性。
(三)生成区域装备管理数据自动化
通过“西湖区教育装备管理系统”,建立全区教育装备基础数据库。可通过实时监测、跟踪研究对象在平台中产生的行为数据,进行挖掘分析,揭示出规律性的东西,提出研究结论和管理对策,为提升教育装备使用绩效提供了很好的平台。如学校在教育装备管理工作新增、报废、盘点等工作中留下管理痕迹,学校新增资产比例准确分析,学校总体资产各比例分析,全区各装备资产配备情况与学科教育教学的关系、区域内教育装备均衡化分析等方面,可以找到内在规律,从而为教育教学服务,推进西湖教育信息化。西湖区教育装备管理系统的建设,实现了区域内全体中小学校教育装备管理电子化、区域装备资产管理网络化,有利于学校教育装备配备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但是,要使教育装备管理系统的使用绩效最大化,装备队伍的专业建设、管理制度的完善建立、系统功能的优化完善等是后续还要努力的方向。这样,才能使装备系统建设事半功倍,真正服务于学校教育教学,使西湖教育装备现代化,进而率先实现西湖教育现代化。
参考文献:
[1]邢顺峰,聂义山.中小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基础与实务[M].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1992.
[2]董绍武.中国教育技术装备论丛[M].地质出版社,2005.
[3]王谦.教育装备管理信息化建设初探[J].中国教育信息化:基础教育,2011,(4).
(一)突出增强财力,全力做大财政收入“蛋糕”。通过采取“培财源,严征管,多争取”三管齐下,实现了财政收入增长,可用财力进一步提高,财政支出规模进一步扩大,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年全州财政总收入完成70987万元,比上年增收145万元,增长29.2%;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43578万元(税收收入完成31541万元,非税收入完成12037万元),比上年增收11552万元,增长36.07%。一般预算支出完成302591万元,比上年增支67098万元,增长28.49%。财政总收入和一般预算收支,均超额完成年初人代会批准的收支任务和州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
(二)突出科学发展,全力支持城乡经济建设。一是始终围绕州委政府决策部署,全力支持重大(点)项目建设。省制定出台重大投资政策的机遇,争取和筹措经济建设资金99304万元,并根据建设项目工程进度,累计实现经建预算支出102982万元,有力的推进了州委政府确定的19项重大项目、40项重要项目、项其他项工程建设。千方百计筹措重点项目前期费4700万元,其中:香格里拉供暖工程项目资金2000万元;香德二级公路前期费0万元;虎跳峡景区公路项目前期费10万元;纳帕海国际重要湿地综合保护工程项目500万元。按照扩大内需项目三个100%的要求,依据州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筹措扩大内需项目地方配套资金4970万元,支持重点项目开展前期工作,基本满足了扩大内需项目的资金需求。
二是始终关注“三农问题”,全力支持新农村建设。加大财政农业建设投入,巩固农业基础地位。全州农林水事务支出完成29709万元,增长1.99%。支持了农田水利建设、人畜饮水工程、新农村示范点和农村能源及现代农业建设、农业综合开发、林业生态环境建设和林产业发展、农业抗灾救灾和防汛抗旱及森林防火、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农村公路、农村沼气池、农村民居抗震加固、游牧民定居工程等支农、强农、惠农工程;全面落实涉农补助政策,切实增加农民收入。通过“一折通”,及时足额兑现玉米及水稻良种补贴、油菜补贴、退耕还林补贴、能繁母猪补贴和粮食综合直补、种粮农民补贴等共计74万元;整合支农资金,完善支农方式,形成支农合力机制。以扶贫整村推进为切入点,加大支农资金整合力度,全年共整合各类支农资金7556万元,进一步提高了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突出改善民生,全力支持社会事业发展。年是各级财政加大改善民生投入力度最大的一年,也是我州社会事业协调快速发展的一年。为了支持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事业发展,全州各级财政认真执行高海拔地区六项优惠政策,省委对云南藏区关怀之情的高海拔地区“六项”优惠政策。通过调优支出结构,将有限的财政资金投向民生之基的教育,民生之本的就业,民生之保的卫生,民生之安的社保,民生之盾的维稳,民生之助的文化等社会事业和基础产业。一是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全州教育支出完成41282万元,增长13.61%。进一步巩固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全面落实高原农牧民学生生活补助政策。全州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并享受免费教科书;享受生活补助学生达4.7万人;继续实施中小学危房改造2.6万平方米,“上学难”的问题,得到根本缓解,推动了我州教育公平和城乡教育均衡发展,使义务教育充分体现了公益性。二是支持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全州医疗卫生支出完成26905万元,增长53%。全面支持巩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省级提高筹资标准后的补助资金,新农合参合率稳中有升;积极稳妥的开展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全力支持健全城乡医疗救治制度,城乡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体系进一步完善。有效缓解了“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三是支持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全州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47777万元,增长23.47%。
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原则,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全面建立和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并根据我州的特殊情况,把僧尼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严格执行国家提高的低保补助标准,确保低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职业培训补贴等促进就业的财税政策;积极落实中央出台的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及时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待遇,确保基本养老保险按时足额发放,全面执行城乡临时救助和优抚政策;积极向上争取和保障雨雪冰冻等抗灾救灾资金1955万元的到位,并安全及时拨付,有力的保障了受灾农牧民的生产生活。四是支持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实现我州社会安定,民族团结,人民安居乐业,全力支持“和谐平安”建设,确保全州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全州公共安全支出完成20359万元,增长70.18%。五是支持住房制度改革,建立廉租房制度。全州共筹集租赁补贴资金1752万元,发放385万元,实际发放户数为1950户。
(四)突出科学理财,全力推进财政改革创新。进一步巩固财政各项改革,注重改革的实效性和连续性。一是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通过统一编报内容、编报形式、编报时间、编报程序和编报要求,明确了编制单位的主体地位,增强了部门预算的统一性和完整性。二是继续深化国库集中收付改革,将列入综合预算国库拨付的资金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对工资和采购资金实行直接支付,其余实行授权支付。三是继续深化政府采购采管分离改革,建立政府采购联系制度和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备案管理制度。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全州共组织开展各类政府集中采购0次,政府集中采购实际支付金额9593万元,综合节约率为8%。四是继续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及时制定和下发《藏族自治州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行办法》,全州43个2008年度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建设项目已完工,总投入1067万元。完善相关手续上报了年度50个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五是推进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州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于年5月正式成立,并正式开展工作。制定和出台了《藏族自治州州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藏族自治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理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明确国有资产主体和责任主体,形成权责明确、分类监管、流转顺畅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运营体系。六是推行村级会计委托服务。制定和出台了《州村级会计委托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全州推行村级会计委托服务工作,强化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
(五)突出依法理财,全力加强和硬化财政监督。按照年初确定的“突出重点,动态监管,规范有序”的财政监督工作要求,制定出台了《州财政局关于开展地方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州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实施方案》,积极有效的开展了财政监管工作。一是严把资金安排的审核关,加大对会议费和接待费等消费性支出和追加资金事前的审核力度,从源头上控制财政支出。二是强化财政票据监管,加强政府采购专项检查工作。三是组织开展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施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和省、州、县三级联动检查工作。四是加强对社保资金和帐户的管理,确保各项社保资金和基金的安全、封闭运行。
关键词: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修订见解
财政部于今年2月7日第68号部令,对自1997年起实施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8号部令公布,以下简称《旧规则》)进行了修订,新修订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以下简称《新规则》)自2012年4月1日起实施。
近年来,随着国家财政和各项社会事业改革的不断深入,《旧规则》在很多方面不能适应各项社会事业快速发展的新形势以及财政改革和发展的新要求,如一些规定已经与国家推行的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等财政改革相脱节。同时,财政部门近年来大力推进的财务管理科学化和精细化,强化了财务监督职能,对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均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因此,《新规则》的适时出台和实施,将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财务行为,加强预算管理,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健康稳步发展,发挥更为积极的作用。《新规则》在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监督、明确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基建投资的财务管理、对外投资控制以及资产处置等方面做了较大修订,笔者认为这些修订是《新规则》的突出亮点。
一、《新规则》要求事业单位建立健全财务监督制度
《新规则》新增设了“财务监督”一章共四条,具体规定了事业单位财务监督的主要内容、监督机制和内外部监督制度。其中,第59条规定了财务监督的具体方式,即应当实行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第60条规定了建立监督的依据和信息公开等内容,即规定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经济责任制度、财务信息披露制度等监督制度,依法公开财务信息。
《新规则》增加的财务监督条款既规定了事业单位财务监督的方向和内容,也规定了具体监督的方式和方法,在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活动中,赋予财务部门更多的监督职责,同时财务部门也肩负更大的使命。
二、《新规则》对事业单位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进行明确规定
《新规则》第20条和21条规定,事业单位的各项支出应全部纳入预算,各项支出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没有统一规定的,可以由单位自行规定,但须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1997年起实施的《旧规则》并未涉及上述内容。事实上,国家一直以来也没有统一的经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规定,直到近年来在一些项目(课题)的资金管理办法中散见有开支范围和标准的规定。在实际审计中我们也发现,一些事业单位随意列支一些费用名目,有的大幅度提高开支标准。《新规则》的这一规定从制度层面上规范了随意列支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的行为。
三、明确规定基本建设投资的财务管理适用《新规则》,并将在建工程纳入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
《新规则》第62条指出,事业单位基本建设投资的财务管理应当执行《新规则》,并且在第36条及42条明确了在建工程的含义和竣工交付手续,即指已经发生必要支出,但尚未达到交付使用状态的建设工程,在建工程达到交付使用状态时,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和资产交付使用。
对应的《旧规则》第43条明确“国家对事业单位基本建设投资的财务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说明《旧规则》并没有把事业单位基建投资的财务管理纳入规则中去。《新规则》把基建投资的财务管理纳入单位的财务管理范畴,一方面是近年来实施的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助推了基建投资财务管理与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融合,另一方面是受企业基建投资财务管理良好的改革实践(2007年实施的新《企业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改革政策的影响,以及《国有单位基建会计制度》已无法适应市场经济体制下基建投资财务管理的需要,并严重滞后于财务管理实践的现状。因此,这一规定也为今后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或《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对基建投资财务管理的规定提供依据。
四、《新规则》要求对事业单位对外投资行为进行严格控制
《新规则》第44条规定,事业单位应严格控制对外投资,在保证单位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对外投资的,应当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同时规定事业单位不得使用财政拨款及其结余进行对外投资,也不得从事股票、期货、基金、企业债券等投资。
这一规定是从事业单位存在的本质出发进行规范的,事业单位的本质是发展社会事业,工作重心应放在取得某一方面的社会效益,而不是经济和经营效益上。从这个角度出发,结合许多事业单位目前对外投资企业糟糕的经营和管理状况,《新规则》要求严格控制事业单位对外投资行为,明确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只能用于自身事业的发展,而不得考虑去投资经营赚钱。这一规定制止了个别事业单位将财政拨款的结余以各种名义或形式对外投资的念头。事实上,将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定期存款的形式存于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也是一种投资行为,按照《新规则》的要求也是不可行的。
五、《新规则》明确了资产处置的程序
《新规则》第45条规定,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出租、出借资产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首先,《新规则》界定的资产不再局限于固定资产,而是包括事业单位的所有资产。其次,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处置需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出租出借资产要求履行审核与报批手续,而相应取得的收入需纳入单位预算统一管理。另外,为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充分发挥其效益,《新规则》第46条明确事业单位可按照国家规定实行资产的共享与共用。
除上述突出亮点外,《新规则》在建立健全财务风险控制机制、引入绩效管理和权责发生制等方面也具有鲜明的与时俱进特征。
参考文献:
【关键词】 新《医院财务制度》;固定资产;核算和管理建议
一、医院固定资产核算现状及主要问题
1、固定资产标准太低:“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都作为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进行核算管理”。这是根据当时的经济水平和物价水平制定的,目前来看已明显偏低。但在国家未出台新标准前,必须按照此标准认定,造成了单位大量的办公桌椅等简易设备被列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从而导致单位固定资产核算范围过大,增加了固定资产数据统计的不准确性。
2、固定资产购置支出作为收益性支出:医院在购置固定资产时在当期一次性列支,而固定资产在以后的使用期间期经济收益才逐渐实现,这样支出与收益不符合配比原则,更不能真实反映当期的经营成果。特别是在医院在扩张期时由于大量购置大型设备而导致当期经营巨亏,同时也不利于上级主管部门对医院管理效果的考核。
3、在固定资产使用期间,以计提修购基金代替计提折旧,修购基金是按收入的一定比例计提,不能如实反映固定资产的损耗程度。一方面造成资产负债表在任何时点固定资产从购置到报废账面价值一直不变,造成资产负债表在任何时点只反映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的原始价值,虚增了在其报废之前各个会计期间的资产和净资产总量;另一方面也会造成固定资产使用期间成本低估,结余虚增,最终会导致收支表提供的结余信息失真。
4、固定资产报废无法正确反映,老制度规定:“固定资产因出售、报废或毁损等原因减少时,直接冲减‘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科目,取得的价款、变价收入和清理费用直接列入‘专用基金’科目中的‘修购基金’”。 这样处理不能综合反映固定资产清理中的支出和收入以及清理后的净损益。
二、新制度要求下固定资产核算的主要亮点
1、固定资产标准提高:新《医院会计制度》将固定资产的单位价值提高至1000元(其中:专业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及以上)。将固定资产的单位价值标准适当提高,使其在新的经济与物价水平下更符合固定资产的经济含义,符合实质重于形式的会计基本原则。
2、固定资产购置资本化:医院购置固定资产时借记“固定资产”,贷记“银行存款”,其支出予以资本化,这就在会计信息上避免了医院购建大型设备当期的亏损、引导医院近期行为与远期效益的平衡,促进了医院设备的更新换代,可以为群众更好的服务。
3、废止计提修购基金制度,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医院原则上应当根据固定资产性质,在预计使用年限内,采用平均年限法或工作量法计提折旧。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不考虑残值。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这样更符合权责发生在和配比原则。
4、建立了“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加强了固定资产处置环节的核算和监督:本科目核算医院因出售、报废、毁损等原因转入清理的固定资产净值及清理过程中的清理费用和清理收入等。本科目期末如有借方余额,反映尚未清理完毕的固定资产净损失;如有贷方余额,反映医院尚未清理完毕的固定资产清理净收益。待固定资产清理完毕后“固定资产清理”科目余额结转入“其他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支出”。如此核算后,就能清楚反映固产清理的净收益或净损失,以便医院更好地对固产出售、报废、毁损进行管理和控制,增强了固产处置的管理意识,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5、增设“在建工程”科目,基建会计并入医院统一会计账簿,更能完整反映医院资产:本科目核算为建造、改建、扩建及修缮固定资产以及安装设备而进行的各项建筑、安装工程所发生的实际成本。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医院尚未完工的在建工程发生的实际成本。待工程交付使用时(不论是否已办理竣工决算)结转入“固定资产”科目。如此核算后,医院可以按在建工程的预算进行明细成本的控制,最重要的是将基建会计并入医院统一帐套核算,更能完整反映资产总额,更有利于医院会计的全盘核算和监督。
三、固定资产管理建议
新的《医院会计制度》和《医院财务制度》是在医改的大背景下修改和颁布的,2011年7月1日在全国医改试点城市的医院执行,于2012年1月1日在全国范围执行。新制度科学的设计,我们要以此为契机,医院的财务、资产管理部门应按新制度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2006年36号令)、《陕西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陕财办资2008年29号)以及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核算管理好医院最重要的资产——固定资产。
1、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盘点,彻底清理
按照新旧制度衔接的要求,由于固定资产价值标准提高,原账中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实物资产,将有一部分要按照新制度转为低值易耗品。转账时,应当根据重新确定的固定资产目录,结合固定资产的清理状态,对原账中“固定资产”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对于达不到新制度中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应当将相应余额转入新账中“库存物资”科目;对于已领用出库的,还应同时将其成本一次性摊销,同时做好相关实物资产的登记管理工作,在新账中,借记“事业基金”科目,贷记“库存物资”科目。
2、完善”三账一卡”制度,建立固定资产的会计监督体系
医院财务部门建立“固定资产”总账和一级明细账(分为四类:房屋及建筑物、专业设备、一般设备、其他固定资产),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二级明细账,使用部门建立固定资产卡片账。每年至少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盘点,努力做到账账、账实相符。
3、对固定资产直线折旧,加强使用过程中的管理
按照新制度规定,医院应当对除图书外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医院应当按照新制度对执行新制度前形成的固定资产(新旧转账时转入“固定资产清理”、“库存物资”科目的固定资产以及图书除外)计提折旧,并将计提的折旧冲减待冲基金和事业基金。在新账中,按照应计提的折旧金额中应冲减待冲基金的部分,借记“待冲基金”科目,按照应计提的折旧金额中的剩余部分,借记“事业基金”科目,按照应计提的折旧金额,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4、健全和完善固定资产报废制度
明确事业单位各类固定资产使用报废年限;规范固定资产报废申报程序和手续;定期清查盘点固定资产,针对盘盈、盘亏,出售、报废和毁损等具体情况,通过“固定资产清理”和“待处理财产损益”账户,核算反映固定资产价值增加或减少以及清理后净损益的情况,并认真追究固定资产流失责任。
5、引入电子信息化对资产购置、使用、折旧、处置进行管理
为了及时管理和掌握固定资产的流动,合理调配资源,必须建立起科学有效的网络管理系统。一方面可以及时登记和掌握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库存情况,避免重复购置;另一方面可以合理组织和调配闲置的资产,促进闲置资产的再利用,避免浪费。计算机网络化建设是实现医院科学化管理的必然趋势,是有效发挥现代医院管理会计职能的物质基础。
【参考文献】
[1] 财政部、卫生部.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制度,2010.12.
[2] 李启明,杜宇录.医院会计实物.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2011.6.
[3] 财政部.财会[2011]5号.新旧医院会计制度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观点二:《基金法》四大亮点;
观点三:《基金法》开启“大资管市场”;
观点四:《基金法》为统一监管留下接口。
观点一 发改委监管VC/PE是资源浪费
发改委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股权投资企业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3]694号)》,说到发改委来报备的VC和PE,不能够参与二级市场交易,不能够申请公募牌照,我认为这样做会割裂资本市场。
第一,一个机构管私募的基金管得好了,如果愿意管公募基金应该是可以的,法律允许的。不应该出台一个部门规章来禁止它。
第二,任何一个私募管理基金想在资本市场上活动,截然分开是未上市还是已经上市的,对于资产管理来说,并不是有利的。如果要是监管分家的话,我们应该允许在法律范围之内,既符合证监会管的范围,也符合发改委管的范围的这些企业,自己作出选择,不要用行政命令的方式说你不可以干这个,不可以干那个。
对于私募基金来说,重要的不是投向,重要的是委托人和受托人要合理地界定好权利、义务,这是非常重要的。VC和PE是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参与者,如果因为监管当局的原因,不允许去参加这些活动,对于资本市场的发展不利。
VC/PE是资金的集合,是一个金融工具。这个资金的集合投资的是非上市公司的股权,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非上市的公司股权。发改委的通知和证监会的私募基金管理办法的争论,就冲突在灰色的非上市公众公司这块。就我个人的观点,他们都是证券,起码它是一种金融投资行为,所以说如果把VC/PE的监管权同时都给证监会的话,市场上就不会有任何的矛盾,监管统一。
为了尽可能减少修法遗憾给市场带来的伤害,我认为应该建立金融事务统一由金融监管机构来监管的职能分工原则,这对市场来说是最好的。对于行政管理当局来说也是最好的,能够节省监管资源。
如果在国务院职能分工当中,明确由发改委来管理VC和PE,发改委从上到下要建一套系统,这是对监管资源的浪费。发改委的改革方向应该是更多地来搞好宏观,而减少对小事情的干预,这是最理想的状态。但是如果不能够实现在金融事务上的统一监管,我希望今后的监管当局,应该更多地尊重市场主体的选择权,为市场的发展多添剂,少加阻力,让市场选择的过程最后来形成一个更好的格局。
观点二 《基金法》四大亮点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有四大亮点:
第一是把私募基金纳入了调整的范围。
第二是为非公开募集的管理人从事公募管理业务和公募管理人从事非公开募集业务打开了通道。第九十七条说,专门从事非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的基金管理人,其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经营期限、管理的基金资产规模等符合规定条件的,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可以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这是一个非常大的突破。
第三是加强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保护。拓展了基金的组织形式,公募基金根据合同约定,持有人大会可以设立日常机构,其实就是可以设立理事会,可以通过持有人大会推举出理事会来,有独立理事、专职理事,通过他们来代表公众践行监督。非公募基金,我们用描述实质的方法来明确了基金可以以公司的形式存在,以合伙制企业的形式存在,而规避了合伙制基金和公司制基金带来的认识上不统一,普通合伙人可以有一个董事会。
第四是可以避免基金层面的重复纳税问题。第八条中规定了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缴义务人,按照国家有关税收征税的规定代扣代价,在基金上不产生税收。
观点三 《基金法》开启“大资管市场”
《基金法》修法通过之后,证监会出台了一系列规定,这些规定实施之后,实质上就铺开了中国大资产管理的市场。
第一、许多机构能够进行公募基金业务,促进机构投资人的发展。证监会今年2月28号第十号公报公布了《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公募基金管理业务暂行规定》。根据这个规定,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公募证券基金管理机构、信托投资公司等,都是属于能够敞公募业务的范围之内。
第二、基金管理制度设计以市场自律管理为主,会促进行业协会的发展和公民社会的建设。证监会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基金管理人在协会登记自律管理。办法界定了合格投资者的条件,也界定了向证监会备案的条件,提到了单支基金规模超过1亿元以上,和基金份额超过50人的,应该通过行业协会到证监会备案。这个备案是真正的备案,是事后备案。
第三、用基金方式促进资产证券化的发展,丰富资本市场产品。证监会的《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让证券公司可以用私募的方式来设立一个专项投资计划,以有现金流的资产作为基础产品的证券发行。这个就避开了现在在资产证券化过程当中,多个监管当局之间协调成本过高的问题,从证券公司发起私募的资产证券化,能够比较快一些。
第四、是大资产管理市场促进众多服务机构的发展。《基金法》修法之后,专门有一章来规定各类服务机构。首先是托管机构,打破了只有银行能够做托管者的界限,可以有其他的监管当局认可的机构来做基金的托管者。在基金的销售业务方面,有《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按照办法,也不完全都要通过银行的网络了,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机构也可以作为基金的销售方。基金的服务机构,公募的要注册,如果完全是私募的,基本上就是备案。
观点四 《基金法》为统一监管留下接口
本次修法为统一监管留下了接口和空间。《基金法》最大的遗憾是没有把VC/PE包括进来,各国的VC/PE都是在统一的证券监管的豁免条款下生存的,没有单独立法,就是豁免。豁免可以不管你,但是到了一定的程度就可以不豁免你。这一次金融危机之后,各国都加强了对私募基金的监管,包括股权基金。
怎么来留下接口呢?
《基金法》第95条第2款,非公开募集基金财产的证券投资,包括买卖公开发行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债券、基金份额,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种。这就包括了公开发行但未上市的股权。
《基金法》授权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拓展证券的范围。《证券法》当中把这个权利给了国务院,实际上国务院管的事情太多。这次国务院机构改革时就说,国家要尽量少管,职能相同的事情应该归到同一类机构去管。证券市场金融产品其实是很复杂的。在这种具体的产品上把权利给证监会,有利于未来资本市场的发展。如果怕证监会权利太大做事不好,不能从限制它的权利这方面着手,而是应该建立严格的问责制。我们现在最大的问题是争权的时候人人都争,争到了权利之后没有问责,出了问题不作为和乱作为没有人去管他,我们应该从这方面去下工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