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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变革时代;公共管理
公共管理作为现代管理科学的重要分支,具有自身显著的特征,如主体多元化,客体不断扩展,不断提高社会公共利益等。随着社会发展形势的不断变化,变革时代下公共管理体制、手段的创新及其控制、调节作用的更好发挥受到了广大学者及公众的高度重视。
一、变革时代下公共管理主题的突出
随着社会经济、科技、文化等各方面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政府改革已成为新时期各国面临的新问题。如何提高社会管理效率、促使管理方式转变以及优化政府职能受到了各国重视。公共管理的对象主要包括公共资源、项目及社会问题,在社会变革时代下其管理模式的转型主要受到以下几方面因素的影响:其一,政府财政压力不断提高。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背景下,社会治理的改革为政府改革发展的主要表现形式,而公共管理作为社会治理的主要内容,在社会经济矛盾不断突出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缓解作用。其二,政府与市场关系转型,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深化改革发展的过程中,市场发挥着配置资源的关键作用,政府不断减少对市场经济的干预,从宏观层面发挥调控、稳定经济的作用,政府与市场新关系的构建为公共管理主体的多元化提供条件。其三,全球化、信息化为政府改革提供动力。经济全球化发展趋势不仅对国家整体经济发展带来了巨大的竞争压力,究其本质,在全球化背景下政府间的竞争日趋明显,政府治理受到了国际竞争力影响的同时,也促使人们从民族国家的角度对社会治理进行重新审视,公共管理面临转型。此外,信息化时代的到来使得公共管理事务更加多样化、复杂化。信息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为公共管理信息化平台的建设及新技术的应用也提供了条件[1]。
二、变革时代的公共管理新模式
随着我国政府不断深化改革发展,公共管理在政府不断简政放权、分权治理的改革背景下其服务性特征更加突出,相较于传统管理型模式呈现出政府力量。首先,公共管理的服务性更加突出,实现了形式、实质上服务性的结合,管理的主、客体成为服务者与被服务者,政府不再是唯一进行实施管理的主体,具有公共服务性质的社会组织所进行的管理活动也包含在公共管理的范畴内,进而促使了现代社会治理方式的转变。新型公共管理模式相较于传统政府行政管理具有本质上的差别:其一,以服务为导向,管理意识及活动的实施不再以控制为目的;其二,以公正为导向,管理效率意识削弱,以真正解决社会公正问题为核心;其三,以服务客体为导向,管理主体价值的实现以其为客体提供的服务为衡量标准。同时,服务主体实现了多元化,不再单一由政府进行管理和控制;其四,以开放管理为导向,在治理主体打破单一化的基础上,管理方式不再是封闭、神秘的,管理过程及内容透明化、公开化,不同管理主体间构建起相互监督、合作的关系[2]。其次,公共管理的民主性、可参与性得到加强,服务式的行政管理通过赋予社会公众提供参与管理的权利,使得政府在实施决策、管理、执行的过程中不再将公众隔离,打破了公众与政府间的陌生感与紧张感。公众参与公共管理实际上是对政府治理垄断地位的打破,通过让公众参与公共管理的决策、执行等环节,将社会治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最终以政策的形式体现出来,才能真正提高公共管理实效,切实维护公众利益,避免社会危机的发生。同时,为公众提供表达意愿的途径,如听证、协商、咨询及公示等,收集公众对社会问题的意见及建议,能够将社会问题所涉及到的各方利益真实反映出来,进而促使提高政府决策的公平公正性,在兼顾效益的同时达到公平,为服务型公共管理新模式的顺利转型奠定基础[3]。最后,公共管理新模式的服务性、公开性、合作性是其未来发展中期望达到的理想形式,同时也是实现民主行政的重要途径。在目前公共管理主体非政府化、多元化的发展形势下,政府与社会管理主体间合作关系的构建成为公共管理未来的发展前景。
三、结语
总之,变革时代中的公共管理打破了以往以政府为中心的社会治理方式,社会其他主体的参与不仅促使了公共管理主体的多元化,更调整了政府与社会间的关系,打破了传统治理中政府中心化、社会边缘化的状态,公共管理在各方主体平等参与的基础上全面展开并坚持信任、公平、服务的基本原则,使得公共利益切实得到了保护。因此,新时期应明确政府在公共管理中的地位,其宏观调控全局的地位仍未变化,但其不再是唯一的主体,而是公共管理体系中的重要构成要素之一。
作者:袁迎娜 单位:河北经贸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方堃.论民主性知识建构中的合作治理———<民有政府:反政府时代的公共管理>评析[J].学术界,2011,12(11):223-232.
【关键词】公共管理 艺术价值 管理者
公共管理是对公共事务的管理,具有自身的艺术价值。公共管理的艺术价值主要表现在外在形象、行为、精神三个方面。作为社会的领导者和维护者,公共管理职责是促进社会秩序的较好稳定发展,从而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价值。
一、公共管理艺术价值的表现
(一)公共管理艺术价值外在形象的表现
艺术通过一定的外部形象表现出内在的价值要求。公共管理形式上的价值可以通过人员的外在形象以及建筑物的特征等表现出来。政府建筑物的外部特征对公共管理艺术价值的体现有重要的影响,政府机关建筑物的独特风格可以更好的体现其内在的艺术形象。管理人员的穿着打扮、言谈举止以及办事效率等方面都可以较好的体现出公共管理艺术价值的存在,从而给人们一种良好的印象。
(二)公共管理艺术价值在行为上的表现
公共管理者行为的艺术价值可以在日常的工作中得到较好的体现,公共管理者在日常的行为中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基本出发点,从而体现出管理者履行职责所蕴含的艺术美学价值,这就需要管理者在行政行为的过程中要以文明的素养要求自己,以传统的美德灌输自己,从而体现行为上的艺术价值。
(三)公共管理艺术价值在精神上的体现
精神上的艺术价值是管理者公共管理的最高追求,同时也是艺术价值在公共管理当中的核心体现。如果失去内在的精神美,日常的公共管理就失去了最基本的道德底线。公共管理的艺术价值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道德美。公共管理的道德价值对整个社会的文明进步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行政人员在日常的管理过程中要以高尚的道德情操规范自己的执法行为,体现艺术价值的魅力。第二,价值美。价值美要求管理者要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不断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实现行政职责的艺术价值。第三,精神美。管理者要充分体现人文关怀的艺术魅力,体现公共管理者的仁厚心态和助人为乐的精神风貌。
二、提高艺术价值在管理中的有效方法
(一)改革创新提高管理机构的艺术形象
只有通过对公共管理现状进行切合实际的改革,满足社会各方面发展需要,才能不断改变管理者传统的外在形象,并通过结构的变革,改变传统的机构运行方式,提高政府机构的办事效率,从而体现政府机构亲民、爱民和灵活化的办事风格。通过设立“政府超市”“服务答应”等服务形式加强对群众的服务力度。通过不断提高政府服务的质量,体现管理机构的艺术价值。此外,管理者要在衣着、言谈举止等方面能够较好的体现公共管理艺术价值,提高管理服务者的形象。通过变革和创新的方式对政府形象进行改进,这也是提高公共管理艺术价值的重要环节,让人民群众能够从日常服务中感受到管理的艺术价值之美。
(二)美德的提升推动公共管理艺术价值的体现
公共管理的艺术之美代表的是政府的美德,而政府管理者的言行举止都会对社会产生重要的示范作用,政府管理者美德的提升应建立在高尚道德的基础之上,不能只重视经济的发展,而忽视几千年来传统美德的发展。政府管理者不仅要较好地履行自己的公共职责,还要有建设美德之邦的责任感,从而带动整个社会风气的提升。
(三)改变行为方式,提高艺术价值
公共管理者的行为方式因其所在环境的不同而带有权威性和政策导向性,对社会风气的形成就有强烈的推动作用。其行为的外在表现不仅代表自身的行为状态,更代表政府的外部形象,因此管理者行为水准和思维方式的提高对整个社会精神风貌的形成具有重要的影响效果。要使管理者的行为方式能够较好的体现其内在的艺术价值,就应实现其行为方式向文明的方向转变,从而促进社会良好风气的形成。
(四)提升管理者的艺术能力和艺术修养
管理者的艺术能力和艺术修养在一定范围内是指公共管理的艺术能力和艺术修养。公共管理者在日常处理问题中,处置问题的艺术能力和艺术效果直接关系到所在环境的公共艺术价值,自身的言谈举止在一定程度上也关系到政府的形象,在公务办理过程中所表现的对待事情的责任感以及内在的奉献精神也是公共管理艺术价值的重要体现。公共管理者只有具备高尚的道德修养,才能在实践中充分体现其自身价值。所以,加强管理者的艺术修养、提高其处置公共事务的能力是实现公共价值的有效途径,需要管理者把公共管理工作作为一项艺术的具体实践来看待,从而真正做到个人公共管理水平的提高。公共管理者还需要不断树立为人民服务的职业精神,将自身的理想和人民群众的迫切需要相结合,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真正做到艺术价值和艺术美的完美体现。
结语
公共管理的好坏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在管理者的日常工作中,合理运用公共管理的艺术形式是管理者基本素质的外在表现,只有不断提高管理者在形式、精神和美德方面的艺术价值,才能最大限度发挥政府职能,更好的服务社会、服务人民。提高公共管理的艺术价值,就要不断的去创新和完善政府的艺术形象,提高公共管理的内在品质,提高管理者的素质要求,从不同方面加强和提高公共管理的艺术价值的外在体现。
参考文献:
[1]李水金.论公共管理的艺术价值[J].长春市委党校学报, 2010(6).
[2]薛冰.试论公共管理的逻辑结构.//“构建和谐社会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研讨会暨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年会[C].2007.
关键词 公共管理教育德国综合公共管理能力
公共管理在德国是一门比较新的学术领域,较为规范的学术活动在最近40年才出现。德国的公共行政体系和公务员制度的基础是韦伯的官僚制理论,虽然,德国政府的任务和职能在最近几十年中有了很大变化,韦伯的官僚制仍然公共管理领域教育和培训的指导性理论。
一、德国公共管理的学科发展
60年代,由于在公共管理上的低效甚至被称为无效而饱受批评,联邦和地方政府积极展开了以科学的现代管理工具和管理理念等方面的革新,这些在政治体系内的变革也导致学术领域的变化,公共管理作为一门学科已经悄然出现。公共管理也分支为工商管理和管理科学两个学术领域。此后很长时间,工商管理都被称作为公共管理。追溯到学科起源,狭义的公共管理也甚至被认为是工商管理的部分领域。
德国公共管理学科发展的第二次浪潮是作为全球“新公共管理运动”的一部分而出现,在德国被称为“新指导模式(NewSteeringModel)”,此时,政府金融问题越来越严重,特别是来自于公共事务变化、人口结构变化以及社会价值观变化,开始引发公共行政体系内的诸多问题出现。德国应对这些变化的措施可以被认为是维持现行的基本管理制度和谨慎的现代化变革,变革主要集中在地方一级政府以及公共行政的内部管理制度。
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公共管理学术领域的著作,新成立的学院、机构和部门,研讨会、学术会议以及该类学科课程的数量的变化,都说明了公共管理学科的在学术领域的蓬勃发展。
二、德国公共管理教育的发展
1、重法学阶段
近几十年,公共管理尤其以法律发展为特征,特别是以行政法为主导范式的法律领域占主导地位。德国公共管理学科主要设在法律系教学。根据最近对德国教育的研究,大多数地方政府仍然倾向于聘用具有律师从业背景的人员,而不是具有政治学科或公共管理学科的人员。
针对行政类和管理类公职人员,传统的公共管理教育主要集中在法律领域而不是管理领域。行政类公职人员被称为德国公共管理体系的脊柱或中间阶层,也是律师背景人员更受欢迎,他们入职需要接受法律应用及执行相关职能的培训,如宪法、行政法以及民法,仅有少数接受经济学、商业管理、政治和社会科学。在管理类的公务员中,通常都持有法律专业的大学学历。
2、向管理学转变阶段
在90年代,逐步出现在地方政府的公共管理变革,使得一些公共部门内部培训学院逐步以管理相关课程取代法律课程,在这些新入的管理课程中,就有诸如成本核算、控制技术、组织设计课程等。而且德国一些综合院校,也设立与取得学分相关的公共管理课程,譬如,在工商管理专业设置与公共组织、特殊行政文化相关的行政课程,其目的就是设计出综合法律、经济、管理、政治和社会综合技能的教育学科。
3、公共管理教育和培训
德国的公共管理教育(培训)机构也有行政学院和大学两种体制。行政学院系统如:德国施派尔高等行政学院;大学系统有如:德国波茨坦大学公共治理硕士。目前,公共部门教育和培训的发展是一个过渡阶段。一些新发展起来的以公共管理为导向的大学及理工大学在重新安排他们的课程,并将学位转化为学士和硕士两级制。具有三年制公共管理学士学位资格的毕业生进入行政部门数量呈上升趋势。此外,这些理工大学还提供两年制进一步专业化的公共管理硕士课程,如:功能专业化(公共会计)、机构的专业化(国有企业或非营利组织)。
相对于教育,公共管理涉及培训方面的不多,全职培训对职业经验无要求,而兼职培训只针对在职人员。越来越多的培训计划已作出调整,在联邦和州一级政府的高层管理人员已明确意识到管理工具的有效性,他们认为领导技巧方面的训练尤为重要,如:沟通技巧、员工激励、分析和有条不紊的能力、管理价值。
三、对我国公共管理教育的启示
我国公共管理教育也是在近几十年开始的,公共管理学也被称为行政学或行政管理学,隶属于法学类下设的一级学科政治学,1997年公共管理学才成为管理学门下的一级学科。这一发展轨迹和德国的公共管理教育有着相似之处。德国的公共管理教育从重法学到重管理学的转变,是全球变化带来的挑战,以及不断增加的竞争压力,要求公共管理教育作出适应性的调整。
我国公共管理教育作为管理科学教育领域的一部分,也将不得不面临全球在公共行政领域的一些趋势性的变化。
1、公共部门也需要寻求来自于不同政府之间,以及公共部门、私人部门和民间的合作,要求几乎所有的公共管理教育和培训机构输送具有综合公共管理能力的人才;
2、公务员不得不面对政府部门对削减成本、裁员、提升效率的要求,对于高级行政人员来说,对于公共事务的领导活动能力异常重要;
3、所有这些趋势都对公务员在技能、知识、态度上有更高的要求,公共管理教育能够提升他们应对这些新趋势的各种知识和技能储备。
参考文献:
[1]陈立川.欧洲公共管理教育的调查(缩写本).
既然传统行政学的研究对象是以政府管理为基本内容的,那末从前面的分析可知,以公共管理为基本内容的一门新学科的建立已势在必行。
正如建立企业管理(学),以此去研究企业管理活动中的一般规律一样,不论是政府还是非政府的公共组织作为管理主体,人们都可以从他们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实践中,找出关于研究公共事务管理的一般性规律,这些规律构成了公共管理学的基本内容。诚然,它也会包括政府管理学的内容。企业管理学与公共管理学,有它们共同的规律,这些规律构成了作为研究所有管理活动规律的一部分,但它们也有由于各自研究领域的不同而获得的特殊规律。探求公共事务管理活动中的一般性规律,实际上在传统的行政学中早已开始。不过人们误以为政府管理学的理论与方法是它的全部内容,而这些理论与方法基本上是以“政府为中心”所总结得到的。
作为独立的新学科,公共管理学的理论研究框架是什么?它与公共行政学的研究框架有何异同?构成它的基础概念又是什么?等等。在编写《公共管理学》教材时,所有这些都要求我们必须回答,否则《公共管理学》与《公共行政学》会无实质性区别。
公共管理包含着两方面要素:管理性与公共性。从管理性分析,法约尔等早就指出,为实现管理中高效,需要通过“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等手段,达到资源的有效配置。这样,“管理是通过计划、组织、控制、激励、和领导等环节来协调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以期更好地达到组织目标的过程。”毫无疑问,公共管理中需要研究计划、组织、控制等问题,但人们已从大量的《管理学》著作中对此非常熟悉。从公共性分析,对社会公共事务实施管理的主体(政府与非政府公共组织),他们拥有着公共权力,承担着与企业目标不同的公共责任。这些目标是有效公平地向民众提供公共产品(服务),维护社会的公共秩序。为了实现目标,公共组织需要不断制订与实施,旨在有效增进与公平分配社会公共利益的公共政策(广义)。为了保证达到这些目的,需要强化公共监督,倡导高尚的公共道德。因此,对公共管理可从两方面定义:
从区别企业管理与各种形式的私域管理出发,公共管理可以定义为:“公共管理是政府与非政府公共组织所进行的、不以营利为目的,旨在追求有效地增进与公平地分配社会公共利益的调控活动。”定义的前半部是区别企业管理,定义的后半部是区别非企业化的私域中一切形式的管理。
从公共管理所包括的基本内容出发,公共管理可以定义为:“公共管理是政府与非政府公共组织,在运用所拥有的公共权力,处理社会公共事务的过程中,在维护、增进与分配公共利益,以及向民众提供所需的公共产品(服务)所进行的管理活动。”
同样,公共管理学可以定义为:“公共管理学是一门研究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活动规律的科学。具体地讲,它要以那些拥有公共权力的公共组织,在维护、增进与分配公共利益,以及向民众提供所需的公共产品(服务)所进行的管理活动为基本研究对象,它是一门实践性、综合性与操作性很强的新学科。”所以,公共管理要研究如下基本内容:
公共管理的基础理论,公共管理系统公共利益公共权力公共责任公共问题公共决策公共产品(服务)公共资源管理公共项目管理公共监督公共道德法与公共秩序战略管理公共管理的基本职能(计划、组织、控制、协调、激励等)公共管理的改革与发展
二、公共管理与公共行政及“新公共管理运动”
关于西方学者对公共管理的看法上的分歧暂且不谈,仅就中国学界的研究来说,我国早期历史文献中的“行政”是指管理国家政务。当20世纪80年代行政学在中国恢复时,学者们提出:行政管理是伴随着国家而出现的,有政府才有行政管理。行政是行使国家权力的管理活动,凡不属于国家机关的管理活动,便不属于行政。也有一些学者认为:把行政确定为国家机关的管理活动,不仅更符合汉语中行政概念的本意,而且也符合我国宪法对行政概念的界定。长期以来,我国学界主流观点是把“公共行政(publicadministration)简称行政,是政府依法对国家事务、自身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的管理活动。这一含义表明:行政的主体是政府,而不是其他社会组织”,“公共行政学又叫行政学、政府管理学”。(注:曾明德,罗德刚:《公共行政学》,北京:中央党校出版社,1999.2)
80年代前后的西方行政改革,使得公共管理主体的“划分很难有明确的界限,因为我们对公共服务概念的理解大大地扩展了。公共服务不仅包括政府的三个分支(即立法、司法、行政)部门,包括联邦政府、州政府和地方政府三个层次,而且包括非营利部门。所以公共管理的主体就成为所有追求为公共利益服务的人员。”(注:张梦中:“美国公共行政(管理)历史渊源与重要的价值取向—麦克斯韦尔学院副院长梅戈特博士访谈录”,《中国行政管理》,2000,(11):44.)人们今天所讲的公共管理,与名义上称之的“行政管理”,而实际上的“政府管理”不同,公共管理的主体不仅有政府,而且还包括社会中那些追求为公共利益服务的非政府公共组织。政府管理与公共管理是两个不同的模式。公共管理是包括政府管理在内的全社会开放式管理体系。政府管理是公共管理的主角,但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还需若干配角。
20世纪80年代前后,西方不少发达国家均出现了大规模的政府再造运动。与之相伴随的“新公共管理”,其实践背景正是各国的行政改革及其政府的再造运动。
正因为如此,台湾学者詹中原教授在他主编的书中,加进十分醒目的副标题,即《新公共管理:政府再造的理论与实务》。詹教授在书中写道:“了解新公共管理的发展历程及内涵,我们可以发现,公共管理是公共行政学科发展的一部分。”“无论就理论及实务而言,‘公共管理’均是原本公共行政的典范内涵。”(注:詹中原:《新公共管理:政府再造的理论与实务》,台北:五南图书出版社,1991.1.)作为特定历史范畴,无论是从内容还是究其实质,把“新公共管理”的研究看成是公共行政学的分支内容是可以理解的。但绝不能把“新公共管理”与我们所讨论“公共管理”混为一谈。
三、研究公共管理的意义
在我国,从名义上称之的“行政管理”,而实际上的政府管理(包括政府对自身与社会两个方面的管理)走向公共管理,这确实是理念上的一场变革。从这个变化中,人们容易注重到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管理主体从仅由政府发展到包括政府、非政府公共组织在内的多元化主体;二是政府把一部分对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权力,下放给社会非政府组织,甚至部分公共产品允许私人企业生产。这些结论基本上属于“新公共管理”的理念。
我们认为,推行公共管理实践的发展,开展公共管理理论研究,更大的意义是推进公共管理的社会化。我们不能从“政府中心论”出发看待这场变革,而要从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公民的互动角度进行探索。具体地讲,现代公共管理要以一种开放的思维模式,动员全社会一切可以调动与利用的力量,建立一套以政府管理为核心的多元化的管理主体体系。政府不仅要下放权力,更多地是要认真考虑还权于社会,还权于公民。在高度集中的计划体制下,政府权力太大,剥夺了大量应属于社会的权力,造成了社会自我管理能力的大大萎缩,使得在如何发挥政府功能与社会功能方面形成巨大反差。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行政体制改革与政治体制改革所面临的对应目标,应该是经济改革的市场化、公共管理的社会化与政治发展的民主化。经济市场化取向,人们对此已有了共识。而行政体制改革基本上还停留在政府机构的改革上,更多地是从政府自身需求安排的,没有形成政府与社会较好的互动关系。这样,政府职能定位很难跳出自身设定的圈子。不实行公共管理的社会化,我国行政体制改革就不会彻底。
社会的共同事务应由社会自身来做。由政府独家包揽一切对社会事务实施管理,并在缺乏健全的监督机制,由此所带来的教训是极其深刻的。否认政府管理的重要性及在公共管理的核心地位是错误的,用政府管理代替公共管理也是行不通的。
四、公共管理研究中几个技术性问题
既然公共行政研究的实质是政府管理,它与我们所讨论的公共管理是有区别的。而我国研究生专业目录中,把一级学科定为公共管理,二级学科中包括了行政管理,MPA项目又把人们以往经常译为“行政管理”的一词改为“公共管理”,那末为了防止混乱,又能与国际接轨,我们有如下建议:
1.把研究生专业目录中的二级学科“行政管理”改为“政府管理”,英文是否可译为"AdministrationofGovernment"或"GovernmentalAdministration"?
2.把研究生专业目录中的一级学科“公共管理”译为"PublicAdministration",与MPA的译法相同。
3.在中文译为英文的过程中,凡涉及到“行政管理”一词时,是否可译为"AdministrationofGovernment"或"GovernmentalAdministration"?而涉及到“公共管理”一词时,均译为"PublicAdministration"。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公共管理方式也相应发生了变化。过去由政府单一主导的政府管理体制已经不适应现在复杂的社会事务。在新的社会治理理念中,社会组织以其自身的丰富优点而被看作是公共管理主体的有效补充。当然,目前我国社会组织在参与公共管理方面发挥的作用仍然比较局限。为了进一步推动公共管理改革,需要大力发挥社会组织在公共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关键词:
社会组织;公共管理;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各方面的制度也趋于完善。但是受长期计划经济影响,政府在公共管理方面仍然是一家之长的地位,这严重阻碍了我国公共管理体系的完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大力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方式现代化。这就要求我们转变公共管理理念,塑造全新的公共管理格局,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公共管理中的作用。
一、社会组织的含义
一般来说,社会组织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市场类的社会组织,它们是指在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作为一个中介或者桥梁,来为市场主体如企业、政府和个人等提供服务。一方面,它们可以在企业和政府之间建立起沟通的桥梁,例如会计师事务所、公证机构等。另一方面,它们的专业也便利了政府的工作,减少政府和企业之间的摩擦,有利于公共管理的进行。另一类是社会类的组织,它们通常承担着政府和公民个人之间的桥梁,通常是行业协会等非营利性的组织,为政府服务提供辅助作用。
二、目前公共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日常生活范围的扩大,尤其是进入网络时代以来,原有的政府主导式的单一公共管理体制已经不能适应现在的实际情况,出现管理效率低下等问题。而社会组织在我国公告共管理中发挥的作用还很小,公共管理方式改革中仍存在很大问题。
(一)公共管理效率低下
现存的公共管理制度理论上看构造起了一个完整有序的社会治理体制,但是实际工作中却容易出现各种问题。首先,现存的公共管理制度把组织内的人看作能完全按照设计的制度工作的。但是实际上,人是管理中最不可控的因素,人都有利己心态,一旦监督出现漏洞,很容易为管理人员提供寻租空间,从而导致公共管理工作偏离理想状态。其次,现存公共管理部门也就是政府机构的决策方式,通常是上传下达,即决策由上级领导层制定,然后逐级传达下去,当消息传到基层执行部门时,很可能因为传达过程中的信息失真导致最终决策失效。
(二)相应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要从根本上保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公共管理,首先要有法律保障。但是,目前我国关于社会组织相关法律还不够完善。目前社会组织在进行管理工作时,大多依靠自身的职能定位来进行,从而容易造成各个社会组织职能交叉或出现管理空白区域,最容易出现问题的是由于缺乏法律监管,社会组织在工作时往往会出现不恰当的行为。这严重阻碍了公共管理主体的多元化发展,也会造成社会矛盾激化等问题。
三、社会组织对公共管理变革的作用
目前我国改革正处于深水期,各项改革的推进都遇到了瓶颈。十八届三中全会对社会治理改革提出了更高层次的要求,而社会组织自身拥有很多与政府部门相补充的特质,应当在公共管理中发挥更多的作用。社会组织在促进公共管理变革中主要的作用有:
(一)提升公共管理的民主性
社会组织自身具有民间性的特点,与政府部门长期以来作为统治者出现的形象不同,社会组织更加贴近群众。民众可以通过社会组织向政府部门提出自己的要求和建议,使民意充分上达,更好地表达自己的需求。政府部门则可通过社会组织为公众提供相关公共服务,形成与公众良性的互动,共同促进公共管理的民主化进程。
(二)提升公民的民主意识
社会组织作为沟通政府与个人的桥梁,可以为公众提供参与公共管理的途径,使公众在参与社会事务的过程中,不断完善自我,提升参政议政的意识。一方面,公民在参与社会组织的管理时,必然会将组织的理念内化于心,从而提升自律意识。另一方面,公共管理具有社会性和利他性,公民通过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有利于自身社会意识的塑造和集体意识的养成。此外,社会组织能为公民个人的发展提供广阔的空间,公民个人对社会事务的热衷可以通过社会组织来表达和传递,最终使个人的社会责任感不断提升。
(三)改善公共服务质量
公共管理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单纯依靠政府部门提供公共服务,难免出现不足之处。政府部门将一部分社会职能下放给社会组织,社会组织运用其专业的知识和技术,为政府部门的公共决策提供相应建议,可以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社会组织的参与可以为政府部门分担一部分压力,减轻政府工作负担,而其专业性也能保证执行过程中的效果。最后,政府部门应该对社会组织的工作进行一定程度监督,以保证其工作质量,反过来也能促进其发展。
作者:鲍祉璇 单位:鞍山市委党校
[参考文献]
关键词;官僚体制 管理主体 新公共管理
世纪之交,西方政府改革的浪潮日益高涨。在西方各国旷日持久的政府改革过程中,公共部门管理研究领域也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以威尔逊、古德诺的政治与行政的二分法和以马克斯·韦伯的科层制理论为基础的官僚制的传统公共管理理论被以现代经济学和私营企业的管理理论与方法为基础的新公共管理理论所取代。故“新公共管理”(NPM:New Public Management)或“管理主义”( Managerialism)的范式就成为当代西方政府改革最基本的趋向和实践模式。本文拟从公共管理模式殖变背后的哲学基础的向度进行阐释,以求对当代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提供有益的理论启迪。
(一)
自从人类社会出现了利益分化和阶级分化以来,就有了公共管理的问题。但是,在传统的阶级统治模式中,公共管理是附属于阶级统治的。近代以来,阶级统治变得越来越隐蔽,而公共管理却日益彰显,人们到处可见的是政府对社会的公共管理。特别是在二战以后,这种状况愈加明显。公共管理从隐到显的殖变,不仅是管理行为量的增加,也不仅仅是管理活动范围的拓展,而是管理模式的变革,是从以统治为主导的模式向以管理为主导的模式转化的过程。人类社会早期的公共管理在运用行政的和宣传教化的手段对社会实施管理时,往往诉求于强制性的措施,管理行为自身未得到充分自觉。近代社会的公共管理在许多领域中无疑也包括强制性的行为,带有传统的统治性的特征,但是在许多领域,公共管理日益趋向采用民主和参与等方式。这就使得公共管理具有了更多的公共性,淡化了服务于政治统治的终极目的,渗透到社会生活的诸多层面。马克斯·韦伯的“官僚制”管理模式就是其代表。它的基本特征是:政府是公共管理的唯一主体;政府的公共管理泛化到社会的各个层面;政府的公共管理职能迅速分化为许多专门领域;政府机构日益膨胀;政府公共管理职能运行的高成本、低效率。总之,传统的公共管理模式是与西方工业社会的政府管理相适应的。但是,随着西方各国由工业社会向后工业社会的转变,这种理论及其模式就显得力不从心,无法适应迅速变化的信息社会之需要,其基本的理论假设和原则均受到普遍的怀疑与严峻的挑战。具体表现在:
其一,作为传统的公共行政基石的官僚体制已被证明是一种过时的、僵化的和无效率的政府体制模式。这种等级划分、权力集中、控制严密的官僚体制的组织模式在二十世纪50-60年代的工商管理中率先被打破,继而在70和80年代的公共部门逐步被学习型组织模式所取代。
其二,政府部门作为公共物品及服务的提供者的垄断地位已被动摇。政府通过补贴、规划与合同承包等方式间接运行,各种私人公司、独立机构和社会团体参与了公共物品及服务的提供;不同的政府机构也为提供相同的公共物品及服务而展开竞争。与此同时,私人部门发展起来的管理方法和技术也被公共管理部门所借鉴。市场机制在公共部门发挥了日益重要的作用。
其三,政治与行政的二分法被人们批评为是一种不真实的假定,而且,在现实的生活中政治事务与行政事务是难以真正分开的。
其四,公共人事管理的体制及模式也发生了重大的转变。公务员的永业观念已被打破;业绩评估和绩效工资制成为一种主要的报酬方式;传统的片面强调对人的控制的人事管理模式正在被注重人才的培养与开发、以人为本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所取代。
由此可见,在现实的公共生活中,传统的公共管理模式已经失去了它的生命力,由于科技革命浪潮的影响,各国政府迫切需要建立一种适合本国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的政府管理模式。这就导致了西方政府公共管理模式的全新变革,催生了“新公共管理模式”的降生。
(二)
“新公共管理”作为一种理论,起源于二十世纪70-80年代的英国、新西兰、澳大利亚等国,并迅速扩展到西方其他国家。1979年撒切尔夫人上台,在整个80年代,英国采取一系列改革措施:开展反对浪费和低效益运动,成立了效率工作组,对政府的有关项目计划和工作进行效率审计;大力改革公共部门的工会;实行大规模的私有化,将英国的石油、电讯、钢铁、航空等40多家主要国有企业卖给私人;对地方政府的预算开支实行总量控制;要求所有的地方建筑和公路建设项目实行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公开竞标。特别值得关注的是,根据效率工作组1988年提出的报告《改善政府管理:下一步行动》,英国政府开始将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能从政府各个部门中分离出来,成立专门的半自治性的“执行局”来承担这种职能。部长同执行局在谈判的基础上就该局要完成的任务及其在具体运行方面的灵活度达成协议,也即绩效合同。这样,部长们主要只关注预算总额和最终的结果,而各局在预算支出、人事安排等具体事项上具有很大的自主权。尤其是执行局的局长是由公开竞争产生,三年必须重新申请一次,不实行终身制。到1996年,英国有近75%的公共服务是由执行局来承担的。
20世纪80年代后,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西方各国掀起了公共管理改革的浪潮。在我国,党和国家为了建立一个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制进行了持续不断地改革。虽然我国和西方国家政府改革的起始时间差不多,但是在改革的背景、条件、动力、内容等方面却有明显的不同。比较之一:在改革的社会背景上,西方国家的“新公共管理”运动是在市场机制成熟、经济发达和官僚体制充分发展的背景下进行并取得一定成功的。我国的政府改革则是在经济基础相对薄弱,市场机制不成熟,法律体系不健全的背景下开始的,这就决定了中西改革的重点、难点、路径和方法等方面的不同。比较之二:在改革的技术条件上,西方国家的公共管理改革是与信息技术的高度发展相适应的政府管理方式的变革,公共管理中的日常工作趋向电子化,信息收集与传递更加快捷,信息技术中的具体应用技术被广泛运用到政府的公共管理中来,从而导致分权型行政组织逐步取代等级严密的行政组织,提升了政府工作的效率,增强了政府工作的开放性和透明度。在我国,信息技术的发展与应用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处于初级水平,因此公共管理改革不具有完全的信息化基础,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工作效率以及政府工作的开放性和透明度,从而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政府改革的进程。比较之三:在改革的驱动力上,西方国家的公共管理改革是为了适应经济全球化和信息化的快速发展对政府管理提出的新要求,是为了摆脱政府管理危机、财政危机和信任危机的困扰,是为了提高国际竞争力和政府办公效率而进行的改革。我国的公共管理改革则主要来源于体制性变迁的要求,是为了解决如何转变计划经济体制,使政府管理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而进行的改革。比较之四:在改革的内容上,西方国家的“新公共管理”政府改造运动以及多视角的方法,对传统公共行政模式造成巨大的冲击,几乎从公共行政的每个重要方面都对传统行政理论特别是韦伯的理性官僚制理论发起了挑战。这种改革主要集中在:调整政府与社会、市场的关系,优化政府职能;利用社会力量,实现公共服务社会化;改革政府部门内部的管理体制,提高服务质量和改善政府公共机构形象。[1]我国改革开放以来进行的四次大的政府机构改革,则主要集中在政府机构设置、政府职能的调整和人员的精简等方面,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然而这与西方国家政府改革的内容相比,无论从深度上还是广度上都是远不能及的。
二、中西公共管理模式的比较
公共管理模式是指公共管理过程中存在或可供选择的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处理方式或政府与市场的分工方式。政府对公共管理模式的选择,直接关系到政府公共管理功能的定位以及政府对公共管理的参与程度和参与方法。[2]中西公共管理模式的形成和发展有着不同的社会背景和条件,因而表现出各不相同的特点。
比较之一:在公共管理理念上,西方国家的新公共管理模式以服务为理念,政府及公共部门由领导者转变为服务者,使政府和公民处于同一层次、同等地位,公民可以参加公共物品生产和公共服务的过程之中。在我国现行的公共管理中,“官本位”思想依然占据主流地位,公共性意识比较淡薄,仍习惯于自上而下的“指挥式”行政管理,掌握公共权力的人往往把自己当作权利的所有者和社会的主人,强调公民对政府管理的服从,而公民也习惯于依赖政府。
比较之二:在公共管理方法上,西方国家的新公共管理模式是采用目标管理(MBO)、全面质量管理(TQM)和运用现代信息技术(IT)等手段来进行的管理,其主要方法有:编制战略计划、推进政府部门的改革与发展、倾听顾客意见、改善服务质量、评估政府绩效、推进电子政务,[3]并呈现出综合化、技术化和市场化特点。我国在公共管理上虽然作了较大的改革,但基本上仍然应用层层申报、层层审批的单向的、传统的、复杂的管理方法,而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等手段进行政府公共管理还相对滞后。
比较之三:在公共管理组织上,西方国家的新公共管理模式是面向市场化,并通过民营化或市场检验及合同外包,使组织人事制度更加灵活,是一种宽职能和少机构的运行模式。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虽然进行了几次大刀阔斧的政府机构改革,但仍未脱离官僚制的窄职能和多机构的运行模式。
比较之四:在公共管理主体上,西方国家强调公共管理的主体由政府向私有部门转移,政府在运作中吸引市场力量。我国的公共管理则主要以政府为主体,仍属“政府主导型”,公共服务和公共设施都由政府提供,各种决策由政府制定并强制执行。
比较之五:在政府与社会关系上,西方国家的新公共管理模式倡导公共与政府部门间互动式双向传输,可以自由选择,政府和非政府组织以及私有工商部门之间进行合作或合并,“在各个政府层级之间,在监督机构与执行机构之间,在公共的与私人的各生产单位之间引入一种更加契约化、更多地参与和更大的选择自由的关系”。[4](P30)在我国现行的公共管理中,政府通过法规和等级权威来管治行政行为,政府与社会仍是单向性关系,政府是实施者,社会是接收者,两者之间缺乏双向互动传输和自由选择合作的关系。
三、对我国新一轮政府改革的启示
已进入21世纪的中国,要开展新一轮的政府改革,既不能对西方国家的“新公共管理”照抄照搬,也不能视而不见,唯我独尊;既要看到新公共管理模式在西方国家运作的成效和问题,又要分析这种创新模式对我国新一轮政府改革带来的影响和启示。
启示之一:必须坚持全方位的改革。如前所述,以往的政府改革把重点放在机构和人员的裁减上,忽视了公共管理其他方面的配套改革,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政府改革的进程。但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化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应高度重视政府改革的配套工程,将组织变革、职能转变和管理方式的更新有机结合起来,系统的、全方位的推进新一轮的改革,使政府通过改革真正做到“强身”,以实现改革的最终目标。
启示之二:努力改善市场与政府的关系。在我国,完全的市场规则在当前并不完全适用于公共管理领域,但政府与市场也并不是彼此隔离的。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不仅体现在政府对市场的作用,而且要充分利用市场对政府的反作用,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发挥市场机制的功能,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在职能转变中,政府要适当分权和授权,这不仅不会削弱政府的权威和力量,而且会使政府成为一个“航员”、“服务员”和“裁判员”的多种角色。
启示之三:提高政府公共管理的工作绩效。在政府工作中可以引入一些企业管理的方法、原则、经验,特别是绩效管理、成本核算等,并全面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政府绩效评估体系。这种做法对于规范政府行为,实现自我评价,建立一个廉洁、高效的政府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启示之四:增强公共服务意识并在服务中适当引入竞争机制。毫无疑问,我国公共管理的主体仍然是政府,但是政府必须认识到自己所掌握的公共权力是由公民委任的,要对公民负责,为公民服务,受公民监督和制约。这就要求政府必须关心和保证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努力提高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的质量,营造对公民有利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环境,在政府与社会之间,在公共管理部门与公众之间形成交流与沟通的和谐氛围。同时,政府部门还应当在内部适当引入竞争机制,通过竞争,增强政府部门和公共管理人员的公共服务意识,这对于提高政府行政水平,改进政府工作方法也是十分有效的。